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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七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考工典

 第十七卷目录

 城池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周礼〈夏官 冬官考工记〉
  尔雅〈释言〉
  汉刘熙释名〈释宫室〉
  宋马缟中华古今注〈城 城隍〉
  宋程大昌演繁露〈橹〉
  明会典〈城垣〉

考工典第十七卷

城池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孟秋之月,补城郭。
仲秋之月。可以筑城郭。
孟冬之月,坏城郭,戒门闾,修键闭,慎管籥。
〈注〉坏补其缺薄处也,键锁须也,闭锁筒也,管籥销匙也。

《周礼》《夏官》

掌固上士二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订义〉郑康成曰:固国所依阻者。郑锷曰:《记》言:城郭沟池以为固。《易》言:王公设险以守其国险。固一耳。既设掌固,又有司险盖在野谓之险,在国谓之固。野之险,则山川自然之形。国之固,则人所捍筑以为防者也。郑康成云:国曰固,野曰险。观掌固所掌乃城郭沟池树渠是知王国之中人以为固矣。

掌修城郭沟池树渠之固。
刘执中曰:浚沟之土所以为城也,凿池之土所以为郭也。沟池深于外,则城郭固于内,用其深以增高也。渠又在其外,所以出水,因之设固植木其上,守固之材出焉。郑康成曰:树,谓枳棘之属有刺者。王氏曰:古者有城守则树焉。《国语》所谓城守之木是也。有沟涂则树焉。司险所谓设国之五沟五涂,而树之以为阻固是也。郑锷曰:城郭本于筑者,有时而倾沟池。本于凿者,有时而塞树,则所植以为阻塞之木也,渠则所导,以通不行之水也。渠有时而浅涸,树有时而枯槁,则吾所依以为固者,不足恃矣。故掌固修之,盖治坏之名也。

颁其士庶子,及其众庶之守。
郑锷曰:有以修之,无以守之,无益也。于是颁其士庶子,与众庶以守焉。 王氏曰:士者,公卿大夫之适而已命者也。庶子者,国子之倅而未命者也。众庶则其地之人民递守者也。夫士庶子所使,帅众庶而颁其守,则远近均焉,劳逸更焉。 郑锷曰:士庶子宿卫王宫之人,使外与掌固之事者,盖以所亲信者守之。 黄氏曰:士庶子守固,与宿卫王宫同其事。任霍光曰:函谷京师之固,武库精兵所聚,故以丞相弟为关都尉,子为武库,令汉人犹识此意。 王氏详说,曰:宫伯云士庶子之在版者,谓守于王宫也。此谓颁其士庶子之守,谓守于城郭等处也。贾氏谓士庶子不合,在城郭而掌固,言此者,兼掌士庶子宿卫之事,失之。

设其饰器。
郑锷曰:守必有器,如矛戟之类,器加以饰,所以为观美之容。 李嘉会曰:设器以为备,必设饰,以为美观,则险固之,地斯壮而固矣。如今门戟之类,

分其财用,均其稍食。
王氏曰:分其财用,以给守事,均其稍食,以养守者。
刘执中曰:财用曰,分随地守之所用也。稍食曰,
均计功力之所当也。 郑锷曰:守必有财,用金城汤池亡,粟不守,故分之,使无偏聚之处。稍食守吏之禄,廪其守固,则其给宜均。

任其万民,用其材器。
郑锷曰:万民近地之民,居近,则自任其责。材则近地所出之财,用器则土人所使。畚筑之具守其地,则用其材又用其器,取之近地,不劳于输,将出于民,则人各便其习,而不患其捍格,如是则固可以长守矣。 易氏曰:周人守禦,大概以民为固,以人心为本,设其饰器,所以耸动观听之具,而又分其财用,则随其地守之所,当得均其,稍食则计其功
力之所,当予凡此,皆奋发人心于平时之素也。若夫城郭之所以为固者,亦不过任万民而用其材器,使其地之人自为守而已。

凡守者受法焉,以通守政,有移甲与其役财用,唯是得通,与国有司帅之,以赞其不足者。
黄氏曰:凡守者皆受法于掌固,故得通守政。 郑康成曰:凡守者士庶子,及他要害之守吏通守政者,兵甲役财难易多少转移相给也。其他非是不得妄离部署。 王昭禹曰:甲兵有时而不足用,则无以捍患,力役有时而不足供,则无以即工,财用有时而不足给,则无以同事,以其有馀者,移之以足一时之所颁,不亦可乎?若守者,则不可移,故曰:唯是得通。 易氏曰:与国有司帅之,则非掌固之所敢,专帅之于掌甲,掌役掌财用之,有司亦以赞其甲役,财用之不足者。 刘执中曰:受法于掌固,必通其守政,不可执一隅而死其所守也。与国有司帅其所移之物,以赞其不足者,此之谓通守政焉。

昼三巡之,夜亦如之。夜三鼜以号戒。
易氏曰:此掌固所设之法,非其自巡也,昼三巡,则察其部伍之失,次者,夜事尤谨,故亦如之。 郑康成曰:巡行也,行守者为众庶之解惰。 刘执中:曰此其守者,受法于掌固也,夜则不见其三巡,故以鼜及号为信也。 易氏曰:每巡必鼓鼜,鼜即鼓军事之鼖鼓也。鼜其声也,号则呼其所守者之名,戒则警其所守者之事。

若造都邑,则治其固,与其守法。
王昭禹曰:上文所言,皆王国之守固也。若造都邑则治其固,与其守法则都鄙之事。郑康成曰:都邑,亦为城郭。黄氏曰:或曰鄙,或曰畺,守法详焉。

凡国都之竟,有沟树之固,郊亦如之。
郑康成曰:竟,界也。郑锷曰:外焉,国都畺竟之上,则为之沟池,种植树木以为固,四郊之内,乡遂之民所居也,亦为之沟树焉。盖外焉,环而守之,则中邦可无意外之患。

民皆有职焉。
郑康成曰:职,谓守与任。郑锷曰:国中也,都邑也,国都之竟也,近地之民,各有职于所守之地,非惟各爱护其国,亦不患其力之不给。刘执中曰:边境之民则受田,以养之分地,以任之使治沟种树,犹边洫者受田,以治沟洫也。

若有山川,则因之。
郑康成曰:山川,若殽皋河汉。贾氏曰:殽,若殽有二陵皋,若东成皋汉,若楚之汉水河为四渎之宗,又齐西有浊河。王昭禹曰:因之以为阻固也。夫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因其高下自然之势,以为之阻固则用力不劳,而为备也,易矣。杨氏曰:因之不为城郭沟池树渠,以为固也。

司险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薛平仲曰:掌固所以先,其在国司险所,以详其在野,自国而野,自野而疆,远近势异今也,先其国中之固,而及诸野外之险,则险固可恃,而内外之势立矣。

掌九州之图,以周知其山林川泽之阻,而达其道路。
王昭禹曰:九州之图,山林川泽之阻,若职方氏所谓东南。曰扬州其山镇,曰会稽其泽薮,曰具区其川三江其浸五湖之类是也。 郑锷曰:易之坎,指山川丘陵为地之险,则险者,地势自然之阻,非人所为固也。九州之地,各有险王,者制御诸侯不可以不周知也。使司险之官,案图以周知,凡水绝壤断之处,山高水深之所,皆欲知之无遗也。 郑康成曰:达道路者,山林之阻,则开凿之川,泽之阻,则桥梁之。

设国之五沟五涂,而树之林以为阻固,皆有守禁,而达其道路。
贾氏曰:此五沟五涂,而言树之林以为阻固,皆有守禁,非遂人田间五沟五涂也。此沟涂所作,随大小为之,皆准约田间五沟五涂,沟上亦皆有道路,以相凑之。故以五沟五涂言之。 刘执中曰:王畿之内,非乡遂都鄙之地,可以田者,为五沟五涂,不可田者,树以林木用为险固,必因其地之民授之田,使职其守禁。

国有故,则藩塞阻路,而止行者,以其属守之,唯有节者达之。
郑康成曰:有故丧灾及兵也。 易氏曰:守以道路为急,阻以道路而后险为可恃,使内外无禁往来不察,而奸伪者,邪慝者,物之犯禁者,人之有罪奇邪者,或得乘间而入,虽险犹无险也。故司险于国有故,则藩塞阻路而止行者。 郑锷曰:已藩塞阻路,则使其徒四十人守之,惟有节者,则达焉。而无旌节者,不使得通也,乡大夫于国,有故,则令民各
守其闾,以旌节,辅令则达之者,所掌止于六乡之中也。掌节凡通达于天下者,必有节无节者,有几则不达所掌及于天下也。此指王国险要之地而已。

掌疆中士八人,史四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郑康成曰:疆,界也。易氏曰:千里王畿,畿之境谓之疆,载师所言大都之田,任畺地是。已而邦国都鄙亦有畿疆之制,大司徒所言制其畿疆而沟封之是已。此官虽逸而以司险推之,则掌王国之疆,以及邦国都鄙之疆也。审矣。贾氏曰:守疆界亦禁戒之事,故在此。
《考工记》
匠人营国。
郑康成曰:营,谓尺丈其大小。郑锷曰:灵台之《诗》云:经之营之。《定之方中》之诗云:始建城市而营宫室。则建国之与营国异矣。建言其始造,营言其筑作,此言经营之法。王昭禹曰:作而立之之谓,建言其始也。周围而治之之谓,营言其终也。

方九里。
王氏详说,曰:周制天子之车,十有再就冕,十有二旒旂,十有二斿镇圭,十有二寸飨,十有二牢无适,而非十二也。虽衮冕九章,然三辰旂旗又列于太常矣。况典命言上公国家,宫室以九为节,此曰:营国。九里则是天子之城,下同于上公矣。案多士传曰古者,百里之国,三十里之遂,二十里之郊,九里之城,三里之宫,五十里之国,九里之遂,三里之郊,一里之城。以城为宫说者,谓百里之国,外城九里,中城七里,内城五里。七十里之国,外城七里,中城五里,内城三里。五十里之国,外城五里,中城三里,内城一里。于百里之国,言外城于七十里。五十里之国,言内城互文见义耳,则是天子之城,当十有二里矣。此云九里与典命不同,郑氏于此两存其说,陆氏又彊为之说,谓方九里者,天子之中城,然经无外、中、内、之字焉。可别加一字乎。 刘氏曰:《诗》云:上入执宫功。言乡井之民至冬皆当保城井田之制,城中之宅率一家二亩半计地算,居九里之城不能容七万五千家。然《周礼》所说,天子中城也。《春秋》曰:城中城,以诸侯之有中城,知天子之有中城也。《匠人》云:宫隅之制。宫隅,则天子宫也。城隅,则中城也。中城方九里,则宫城宜方三里。中城有左祖右社九卿之室,则百官治事之所也,居民不至焉。则限亲疏也,其外城经传无文。公羊说以为十雉长二百尺,凡方三十馀里则足相容。郑锷曰:天子外城宜十二里,而匠人营国为城九里者,盖中城也,外城皋门在焉。若今南薰门矣,中城雉门在焉。若今朱雀门矣,内城库门在焉。若今宣德门矣,应门若今大庆殿门,路门若今垂拱殿门。

旁三门。
陈用之曰:旁者言其国之旁,旁之门有三焉,总四旁而有十二门,以象十有二辰之位,分布乎四方。

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
郑康成曰:国中,城内也。经纬,谓涂也。经纬之涂,皆容方九轨。轨,谓辙广。乘车六尺六寸,旁加七寸,凡八尺是为辙广,九轨积七十二尺,则此涂十二步也。旁加七寸者,辐内二寸半,辐广二寸半,绠三分寸之二,金辖之间三分寸之一。贾氏曰:南北之道为经东西之道,为纬面有三门,门有三涂,男子由左,女子由右,车从中央。

左祖右社,面朝后市。
易氏曰:左右前后据王宫而言,古者建国,王宫居中。左者,人道所亲,故立祖庙于王宫之左。右者,地道所尊,故立国社于王宫之右。朝者,义之所在,必面而向之,故立朝于王宫之南。市者,利之所在,必后而背之,故立市于王宫之北。左右前后之位,皆建国之定法也。

市朝一夫。
易氏曰:以开方言之,则四方各百步为百亩,此固一夫之地而为市朝之制,然朝者,官吏之所,会市者,商贾之所集处,以一夫之地,则为太狭矣。或曰:此经既言夏后氏之制,则禹以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是一夫之地,在沟洫为甚利,在市朝不为不足,是固然也。亦不几于太卑乎。尝谓王朝有三市,亦有三燕,朝在路门之内,治朝在路门之外,外朝在库门之外,此三朝之别也。大市居中,则日仄,而市朝市居东,则朝时而市,夕市居西,则夕时而市,此三市之别也。以三朝三市各一夫之地庶乎可矣。 赵氏曰:百亩之地,一夫耕之,可以无饥,故市朝各以一亩,不可侈大,其制以妨民之居。

王宫门阿之制五雉,宫隅之制七雉,城隅之制九雉。
赵氏曰:王宫,王所居之宫。门阿,宫隅城隅,皆是王宫之制。毛氏曰:注:以阿为栋,阿曲也,栋非曲也,
且城隅不止城身,而谓之城角之上浮思,则门阿宜谓栋之两端特起者,若鸱夷之类,曲而相向,故曰:阿也,盖门有疏屏阙,有两观城隅,有浮思城门,有台宫室之制,然也。此明其高,则当论其极。所以门不指栋,而指门之阿城,而指城之隅也。贾氏曰:汉时东阙浮思灾,言灾则小楼也。明堂位云:疏屏。注亦云:浮罳。刻之为云气虫兽,如今阙上为之,然则门屏有屋覆之,与城隅及阙皆有浮罳,刻云气并虫兽者也。 陈用之曰:先儒以为雉长三丈,高一丈,以版数计之,而知其然,盖其高一丈,则古者版之,高广二尺,其长三丈,则古者版之,长六尺而止。 毛氏曰:城墙之版,高二丈,长六尺,五版为堵,言其高也。则高一丈,五堵为雉,言其长也。则宜长三丈,凡雉之飞高不踰,丈墙之崇修似之,故高一丈者,谓之雉,长三丈者,亦谓之雉。传云都城百雉,大都三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指,其长为雉也。此言五雉九雉,指其高为雉也。 郑敬仲曰:雉之为物,其飞若矢一往而堕,有分守而不相犯者也。雉有分域,故取其名焉。 王氏曰:门阿长十五丈,高五丈,宫隅长二十一丈,高七丈,城隅长二十七丈,高九丈,城隅高于宫隅,宫隅高于门阿,内外高下之异制。 赵氏曰:已上皆是言高,横阔之数未闻。

经涂九轨,环涂七轨,野涂五轨。
郑锷曰:轨,车辙也。两轨之门,其广八尺,故轨为八尺也。经涂,直道也。环涂,环城之涂曲道也。野涂,田间之道也。或容九轨,或容七轨,或容五轨,此言道涂广狭之度,经涂之所由者众,故宜广环涂迂回,非有故而往者,不由所由者寡,故次之野涂。则行人亦罕,故又次之,然康成于遂人注言:涂容乘车一轨,道容二轨,路容三轨者,盖遂人所言者,田间之涂,匠人所言者,通道之涂也。贾氏曰:野涂国外,谓之野。通至二百里内。 赵氏曰:涂必以轨取类者,一说谓欲使天下共由之,而无异道,故以轨。以天下有道,则书同文,车同轨也。一说涂是车徒所由者,故度以轨,欲能容车行。一说涂制男右,女左,车中央,不敢争乱,是约民于轨物之意,故度必以轨。三说皆通雉,涂皆以九七五者,盖阳数奇阴,数耦天子,体阳用九,故数以九,而七五以为差,皆奇也。

门阿之制,以为都城之制。
郑锷曰:此言诸侯之制,当杀于王国。郑康成曰:都四百里,外距五百里,王子弟所封其城隅,高五丈,宫隅门阿皆三丈。 王昭禹曰:都城王子弟公卿所封其城,如门阿之制,则无过于五雉,比诸侯之礼为杀。

宫隅之制,以为诸侯之城制。
郑康成曰:诸侯畿以外也。其城隅制高七丈,宫隅、门阿皆五丈。《礼器》曰:天子诸侯台门。贾氏曰:案异义古《周礼》说:天子城高七雉,隅高九雉,公城高五雉,隅高七雉,侯伯之城高三雉,隅高五雉,都城之高,皆如子男之城高,案此都城之制,与侯伯等。子男岂不如都乎,则子男城亦与伯等。是以《周礼》之说,不言子男及都城之高。王昭禹曰:以宫隅之制,为诸侯城制,则无过于七雉,比天子之礼为杀。

环涂以为诸侯经涂,野涂以为都经涂。
郑康成曰:经亦谓之城中道,诸侯环涂五轨,其野涂及都环涂,野涂皆三轨。 郑锷曰:以王国环涂为诸侯经涂,则诸侯经涂容七轨也。以王国野涂,为都经涂,则都之经涂容五轨。 易氏曰:此亦异代之制,若成周之制,上公九命,侯伯七命,子男五命,其国家宫室各视。其命之数,三公八命,孤卿六命,大夫四命,其宫室亦。视其命数,其制与匠人不合益信,其非成周全书。

《尔雅》《释言》

隍,壑也。
〈注〉城池空者为壑。〈疏〉隍,城池无水者,郭云:城池空者为壑。易泰卦上六城复于隍。

《汉·刘熙·释名》《释宫室》

城盛也,盛受国都也。
郭廓也,廓落在城外也。
城上垣曰:睥睨言于其孔中,睥睨非常也,亦曰:陴。陴,裨也。言裨助城之高也,亦曰:女墙,言其卑小,比之于城,若女子之于丈夫也。

《宋·马缟·中华古今注》《城》

城者,盛也。所以盛,受人物也。城门皆筑土为之,累土曰台,故亦谓之台门也

《城隍》

隍者,城池之无水者也。

《宋·程大昌·演繁露》《橹》

许氏《说文》曰:橹,大楯也。案今城上雉堞,曰橹,为其在城上可以蔽人,如人之被楯也

《明会典》《城垣》

凡各处城,楼窝铺。洪武元年,令腹里有军城池,每二十丈置一铺,边境城每十丈一铺,其总兵官随机应变,增置者不在此限。无军处,所有司自行设置,常加点视,无致疏漏,损坏提调官任满,得代相沿交割,违者治罪。
凡京师城垣,洪武二十六年,定皇城、京城、墙垣、遇有损坏,即便丈量,明白见数,计料所有砖灰,行下聚宝,山黑窑等处,关支其合用人工,咨呈都府,行移留守,五卫差拨军士修理,若在外藩镇府州,城隍但有损坏,系干紧要去处者,随即度量彼处军民工料多少,入奏修理,如系腹里去处,于农隙之时兴工。
天顺六年,令后军都督府井守,门官军巡视,如有损坏,坻洼该门官军,随即填补修理。
凡城垣禁约,成化十年,令都城外四围沿河居住,军民人等越入墙垣,偷鱼、割草、窃取砖石等项,轻则量情惩治,重则参奏拿问枷号示,众若该城徇情纵容不理,及四邻知而不首者,皆治以罪。其守门官军,亦不许于城外河边栽种,牧放,因而引惹外人入内,作践违者,一体治罪。
凡皇城红铺,弘治六年,奏准巡视城垣,委官时常点视比较应修理者,随即具呈修理,其直宿官军不行用心看守,致有损失,应参究者,径自参究。
嘉靖二十三年,筑重城,包京城南一面,转抱东西角楼止,长二十八里,为七门,南曰:永定、左安、右安。东曰:广渠、东便。西曰:广宁、西便。城南一面长二千四百五十四丈四尺七寸,东一千八十五丈一尺,西一千九十三丈二尺,各高二丈,垛口四尺,基厚二丈,顶收一丈四尺。
嘉靖三十二年,题准兵部点军司官,工部街道官各城巡视,御史俱要不时巡阅查点,各该官军严督看守,遇有遗失损坏,轻则责治,重则参提俱责修陪,仍行锦衣卫街道官,一体巡缉禁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