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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考工典
第三卷目录
考工总部汇考三
明〈太祖洪武七则 成祖永乐二则 宣宗宣德五则 英宗正统二则 代宗景泰三则 英宗天顺二则 宪宗成化五则 孝宗弘治三则 武宗正德二则 世宗嘉靖十五则 穆宗隆庆二则 神宗万历一则〉
明〈太祖洪武七则 成祖永乐二则 宣宗宣德五则 英宗正统二则 代宗景泰三则 英宗天顺二则 宪宗成化五则 孝宗弘治三则 武宗正德二则 世宗嘉靖十五则 穆宗隆庆二则 神宗万历一则〉
考工典第三卷
考工总部汇考三
明太祖洪武元年,始定役法按田出丁。按《会典》:洪武元年,定役法,每田一顷,出丁夫一名。洪武二年,置直隶应天,及江西等府均役图册。按《会典》:二年,置直隶应天府等十八府州,及江西九江,饶州,南康三府,均工夫图册,每岁农隙,其夫赴京供役,每岁率用三十日,遣归田多丁少者,以佃人充夫,其佃户出米一石资其费用,非佃人而计亩出夫者,其资费每田一亩,出米二升五合。
洪武十一年,定工匠月粮直米。
按《会典》:凡工匠月粮户部支直米,光禄寺支,洪武十一年,令凡在京工匠上工者,日给柴米盐菜,歇工停给。
洪武十九年,令天下工匠轮班,入京输作。
按《会典》:洪武十九年,令籍诸工匠验其丁力,定以三年为班,更番赴京输作,三月如期,交代名曰:轮班匠。仍量地远近以为班次,置勘合给付之,至期赍,至部听,拨免其家他役。
洪武二十四年,令给工匠钞贯。
按《会典》:二十四年,令工匠役作内府者,量其劳力,日给钞贯。
洪武二十六年,定夫役应差,优免之例及营造诸匠名数,并定公侯以下器物之制。
按《会典》:二十六年,令仓脚夫,每一坊长制牌,一面以后,各衙门差使奏过,给牌取夫,工完缴牌。又定凡在京城垣河道,每岁应合修缮,其用工数多须于农隙之时,于近京免粮,应天太平镇,江,宁,国,广,德等五府州,预先定夺,奏闻行移各府,起取除役占等项,照依钦定,则例优免外,其馀人户每四丁共凑一夫,著令各备锹杵篮担委官部领定,限十月初赴京,计定工程,分拨做造,满日放回,若有不当夫役,及做工未满逃回者,并行治罪,及各处起到仓脚夫,俱发应天府收籍为民,遇有官差,度量差拨,著令轮流,周而复始,若差使数多,做工日久,照例每名月给工钱五百文,坊长减半,以周养赡。
优免二丁,水马驿夫递运船水夫,会同馆夫轮班,人匠在京见役,皂隶校尉力士见任官员,廪膳生员训导马船夫,光禄寺厨役防送夫运户铺兵。
免一丁,凡年七十以上,及废疾之人。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宫殿门,舍墙垣,如奉旨成造,及修理者,必先委官督匠,度量材料,然后兴工,其工匠早晚出入,姓名数目务要点闸,关察机密,所计物料并各色匠人,明白呈禀本部,行移支拨,其合用竹木,隶抽分竹木局,砖瓦石灰,隶聚宝山等,窑冶朱漆彩画隶营缮所,钉线等项,隶宝源局,设若临期轮班,人匠不敷奏闻起取撮工。
二十六年,定凡天下各色人匠,编成班次,轮流将赍,原编勘合为照,上工以一季为满,完日随即查原勘合,及工程明白,就便放回,周而复始,如是造作数多轮班之数,不敷定夺,奏闻起取撮工。本户差役,定例与免二丁,馀丁一体当差,设若单丁重役及一年,一轮者,开除一名,年老残疾,户无丁者,相视揭籍,明白疏放,其在京各色人匠,例应一月上工,一十日歇二十日,若工少人多,量加歇役,如是轮班,各匠无工可造,听令自行趁作。又奏准照,诸司役作繁简,更定班次,率三年或二年轮当,给与勘合,凡二十三万二千八十九名,计各色人匠一十二万九千九百八十三名。
五年一班 木匠三万三千九百二十八名,裁缝匠四千六百五十二名。
四年一班 锯匠九千六百七十九名,瓦匠七千五百九十名,油漆匠五千一百三十七名,竹匠一万二千七百八名,五墨匠二千七百五十三名,妆銮匠五百七十三名,雕銮匠五百二名,铁匠四千五百四十一名,双线匠一千八百九十九名。
三年一班 土工匠一千三百七十六名,熟铜匠一千二百四名,穿甲匠二千五百七名,搭材匠一千一百一十二名,笔匠一百二十名,织匠一千四十三名,络丝匠二百四十名,挽花匠二百九十一名,染匠六百名。二年一班 石匠六千一十七名,艌匠九千三百六十名,船木匠一万五百六名,箬篷匠四百七十七名,橹匠三十九名,芦篷匠二十二名,戗金匠五十四名,绦匠一百四十九名,刊字匠一百五十名,熟皮匠九百九十二名,扇匠六十六名,魫灯匠七十五名,毡匠二百九十九名,毯匠一百五十八名,捲胎匠一百九名,鼓匠一百二名,削藤匠四十八名,木桶匠九十四名,鞍匠一十三名,银匠九百一十四名,销金匠五十九名,索匠二百五十五名,穿珠匠一百四名。
一年一班 表背匠三百一十二名,黑窑匠二千三百七十三名,铸匠一千六十名,绣匠一百五十名,蒸笼匠二十三名,箭匠四百二十一名,银朱匠八十四名,刀匠一百十二名,琉璃匠一千七百一十四名,剉磨匠一千二百二十五名,弩匠一百一十二名,黄丹匠二十二名,藤枕匠三十四名,刷印匠五十八名,弓匠一百六十二名,镞匠四十六名,缸窑匠一百九名,洗白匠三十名,罗帛花匠六十九名。
洪武二十六年,定公侯一品,二品,酒注酒盏用金,馀用银,三品至五品,酒注用金,六品至九品,酒注酒盏用银,馀皆用瓷漆木器,并不许用朱红,及抹金,描金,雕琢龙凤文。庶民酒注用锡,酒盏用银,馀瓷漆。又令官员床面屏风槅子,并用杂色漆饰,不许雕刻龙凤文,并金饰,朱漆。又令军官军士,应用弓矢,止是黑漆,弓袋箭囊,并不许用朱漆描金妆饰。
洪武三十五年,申明器用之制。
按《会典》:三十五年,申明官民人等,不许僣用金酒爵,其椅桌木器之类,亦不许用朱红金饰。
成祖永乐八年,禁工匠不许擅拨。
按《会典》:凡夫匠出入永乐,五年令各处上工人匠,俱照旧印,绶监起牌,上工不许,擅自拨取。八年,令内府上工人匠,一牌上止,写一人名字,不许双名相合。永乐十九年,定工匠支粮之例。
按《会典》:永乐十九年,令内府尚衣司,礼司,设等监织,染铁工银作等局,南京带来人匠,每月支粮二斗,无工住支。
宣宗宣德元年,定工匠更代之制。
按《会典》:宣德元年,诏凡工匠户有二丁三丁者,留一丁四丁五丁者,留二丁六丁以上,留三丁,馀皆放回俟。后更代单丁量,年久近次第放回,残疾老幼,及无本等工程者,皆放回。宣德五年,令工匠到京服役者,许附籍。按《会典》:永乐间,设有军民住坐匠役。宣德五年,令南京及浙江等处,工匠起至北京者,附籍大兴宛平二县,仍于工部食粮。
宣德六年,定工匠应役班次。
按《会典》:宣德六年,奏准差官查理浙江,南直隶苏松等府州,失班工匠惟造军器及织造者,存留若单丁,以营造放回者,令当后班,其丁多失班一次者,赴部补班二次,三次以上并前后不当班者,送问罚班,其广东江西二布政司,令南京工部照例,差官查理,又令逃匠初来者,皆优容一月候居止定,然后供役。宣德七年,令军匠分班支粮。
按《会典》:宣德七年,令各卫军匠内府上工者,分为两班,月支粮五斗。
宣德九年,令修造必先奏闻,工匠月支粮外,以上工日给饭食。
按《会典》:宣德九年,敕内府各监局官,内使等凡在内,各衙门修造,必明白具奏,有擅为者,悉处重罪。九年,令内官监工匠月支粮五斗,上工之日,光禄寺仍给饭食。
英宗正统元年,给巾帽匠上工月米。
按《会典》:正统元年,令巾帽撮工,人匠月支米三斗,工完住支。
正统五年,令军匠于现役处支粮,原籍扣除。
按《会典》:五年,令各处,起取营造军匠,除月支口粮三斗外,仍于原籍月粮一石内,扣除三斗,于见役处添支。
代宗景泰元年,令给上工军匠月米。
按《会典》:景泰元年,令在京各监局及各厂,上工军匠光禄寺不关饭者,月支米一石,关饭者,五斗。
景泰三年,给军器局军匠米。
按《会典》:三年,令兵仗局攒造军器军匠,仍支米五斗,民匠四斗。
景泰五年,令工匠轮班,重编勘合。
按《会典》:景泰五年,奏准轮班,工作二年三年者,俱令四年一班,重编勘合给付。
英宗天顺元年,增给军匠月粮,不令内官兼管。
按《会典》:天顺元年,敕外府轮班,人匠照永乐间定制差拨,不许内官兼管。
天顺元年,令司设监各色军匠,月支米五斗。
又令燕山前等卫军匠,于尚衣监,上工者,添支月粮一斗。
又令御马监,军匠添支月粮一斗,民匠馀丁月支粮三斗。
天顺二年,增给军匠月粮。
按《会典》:天顺二年,令锦衣等卫及顺天府军匠,添支月粮为五斗。
又令内官监军匠添支月粮一斗,民匠馀丁,上工日关与饭食。
又令司礼监军匠,月支粮三斗。
宪宗成化七年,令逃故军匠,行部查补。
按《会典》:成化七年,议准各监局军匠,有逃故者,行该部查补,不许径拘京卫所官杖,并逼要出钱雇人买免。
成化九年,令给高手人匠衣粮。
按《会典》:成化九年,令高手人匠行锦衣卫,镇抚司带管月支粮一石,给冬衣布花送监,上工仍于光禄寺日支粳米八合。
成化十年,定入内人匠月粮。
按《会典》:十年,令内承运库人匠,铺户月支粮二斗。成化十二年,定各卫局人匠月粮。
十二年,令军器鞍辔局军匠,月支米五斗。
又令修城军匠,每月添支口粮二斗,民匠三斗,旗军并不食粮,阴阳生一斗。
又令留守等卫,馀丁印绶监习学匠艺者,月支米三斗。
成化二十一年,令工匠出银者,免赴京。
按《会典》:二十一年,奏准轮班工匠有愿出银者,每名每月南匠出银九钱,免赴京,所司类赍勘合,赴部批。工北匠出银六钱,到部随即批放,不愿者,仍旧当班,凡住坐人匠。成化间,额存六千馀名,自后招收过倍原额。
孝宗弘治元年,增设主事,清理轮班工匠。
按《会典》:弘治元年,奏准添设主事,清理内外衙门,军民住坐轮班,工匠轮班者,做工纳价等项,年终类奏,住坐者,军匠行移兵部,施行民匠转行,清军御史督并各该衙门,具备细脚色造册,缴部查考,其内府监局行逃,务要依式开具,从实贯址,及上工处所违者,先行法司提问,经该吏典及识字人役。
弘治十三年,定诸匠犯罪处分之例。
按《会典》:十三年,奏准内府匠作犯,该监守常人盗窃盗掏摸抢夺者,俱问罪,送发工部,做工,炒铁等项,其馀有犯徒流罪者,拘役,住支月粮,笞杖准令纳钞。又令两京工部各色作头犯,该杂犯死罪,无力做工,与侵盗诓骗受财枉法徒罪以上者,依律拘役,满日俱革去作头止,当本等匠役,若累犯不悛情犯重者,监候奏请发落,杖罪以下,与别项罪犯拘役,满日仍当作头。
弘治十八年,定地方官有班匠纳银不完,及脱逃,处分之例。
按《会典》:弘治十八年,奏准南北二京班匠,自弘治十六年,编填勘合为,始有力者,每班徵银一两八钱,遇闰徵银二两四钱止,解勘合,到部批工领回给散无力者,每季连人匠勘合,解部投当,上工满日,批放,如无勘合者,虽纳匠价,仍解人赴部查理勘合下落,其已徵在官匠,价尽行解部,若有存留那前补后计赃论罪,年终通将徵解,过数目造册奏缴。
十八年,奏准住坐,在逃民匠,行内府监局,将逃匠数目备开到部,编造文册二本,一本留部存照,一本在内行锦衣等衙门,挨挐在外行清军巡按御史行属清查,问罪,起解在原籍逃,故笃疾等项,就于户丁内拣选壮丁起解各监局,把总书办不许逼勒财物,致令失所南北二京班匠照例有力徵银,无力上工住坐匠,清解不及三分班匠不及七分者,布按二司委官,住俸两个月府州县委官住俸三个月司府州县,该吏提问府州县清匠官,九年满日,吏部送本部查理,徵解,不及七分,行移吏部,奏请降用,里书人等脱漏埋没,人匠一名,将本身充匠二名三名以上,子孙永远充匠,造完匠册比照兵部,顺带军册事例,给发司府州县,交割清查。
武宗正德六年,定官匠盐米之例。
按《会典》:正德六年,奏准官匠官作,并阴阳医士,各给米三斗,食盐一斤。
正德十六年,定官吏人等器皿之制。
按《会典》:正德十六年,奏准职官一品二品,器皿不许用玉止,许用金以为定例,其商贾技艺之家,器皿不许用银,馀与庶民同官吏人等,不许僭用金酒爵,其椅棹木器之类,并不许朱红金饰。
世宗嘉靖二年,各省工匠应造器物,徵银赴部,召买班匠不解者,地方该管官皆住俸。
按《会典》:嘉靖二年,奏准山西,山东,陕西,河南,原解成造上用,并各宫物料,羊毛,皮绵纱等八万四千斤张。
照弘治间例,解银赴部,召买仍罢,正德间诸传造者,嘉靖二年,题准班匠不行完解州县至三十名,一府至五十名,一省至二百名,各该掌印清匠官,通行住俸,该吏提问府州县,清匠委官遇有三六年例应给由者,备查徵解数目无碍,方许起送。
嘉靖四年,令匠户无力者,止令上班不许追价。按《会典》:嘉靖四年,题准各色班匠,该抚按清军等官督属清查果有远年逃亡,并无遗留田地者,原解匠。价通行除免,无令里甲包赔见在匠户无力者,亦止令上班不许一概追价类解。
嘉靖六年,始令工部清查四司钱粮。
按《会典》:凡工部四司钱粮,嘉靖六年奏准,每三年奏请差科道官各一员,清查原派,并已解,已支,未支,见在数目,明白分别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备造黄册一本,进缴各收青册一本,备照郎中等官遇有升迁,及吏役满日,一应经手钱粮案卷,本部委司务公同清查明白,方许离任起送,如有不明侵欺等项,奸弊听部参究。
嘉靖七年,有司请工部四司钱粮,凡官解侵冒者,行各巡按御史查究,其内府各监局,军民匠役上班者,令造清册,送光禄寺及司礼监查阅,支给钱粮,以下工日为止。
按《会典》:嘉靖七年,奏准工部开立前件,行各巡按御史,抄委司府官员照款清查,如有侵盗抵换买捏批单者,将经该官吏解户收头通行提究下落,差人解部查纳司府等官将已徵听解各项工料银两,那移借贷别用者,虽迁官去任,仍要提究候银,解部方许放回,若委官回护稽迟听,本部参奏,问治巡按衙门,将开去前件限三个月以里查填明备赍,缴本部查理,前项查推根究之法,本部每年一次,举奏各该巡按御史,事完回京复命之日,将查究过缘,由具奏若,巡按衙门报有次第,听本部括查,岁用会官详议,将岁派蠲免。
嘉靖七年,议准内府各监局,军民匠役,凡遇兴工月日备开,某衙兴作某工实,在监局上班应役若干,应该支直米若干,开具花名文册二本,一本送光禄寺查照关支,一本送司礼监查,果见在上班做工,方许支给下班日期,不许冒支。
嘉靖八年,工部奏准呈立循环文簿,以营造仁寿宫,各处匠役定,其名数按季徵银解京,以备大工支用。按《会典》:凡天下起解本折色起科,嘉靖八年,奏准工部置立循环文簿各一,扇发各司府,遇有起解,即照原行朱语开列,前件备写年月,官解姓名,其布政司有应动支本司官库银,两办解者,照式查誊,本司簿内两广,云贵,四川,福建,年终一次,馀司府州俱半年一次,北直隶大名等府,俱三个月一次,顺天府间月一次,各差人赍换循去环,来本部如遇循字簿到查验,填注明白,发原差人赍回司府州,各该掌印分管等官收查,如有官解延挨过限者,就挐的亲家,属监并完纳候批单至日疏放,仍于簿内填注下落,若官解侵费,亦就挐究赍送文簿过限,将差人役送问各该司府官吏究治,其追徵工料价银过限,三个月不完者,府州县徵收委官住俸,半年不完者,府州县掌印官住俸,一年不完者,布政司掌印分守官住俸,但候物料解部起程之日开支住过俸粮,不得再补,委官误事司府官究问,若司府容令包揽委托非人抚,按衙门参奏挐问巡抚官,一年一次,回奏巡按御史,事完回京之日,奏报每年终本部,通将各衙门,各官欠数查出,举其甚者,移咨吏部,黜降司府本官倒换文簿,故不依期及填写不依式者,亦移咨吏部,考覈改调,或暂停升迁,其法本部每年一次举奏,二十年奏准,今后有司遇解纳在京各衙门,料价等项银两,专差在官殷实人员,给批定限领解,不许吏典办,事官员人等夤缘差,遣以致隐匿,侵欺无从查考违者,参挐重治。
八年,以营建仁寿宫,奏准各处轮班匠役,每名按季徵银,如弘治十八年,例解部以备大工支,用内外衙门例应给拨班匠者,将解到匠价减半支给。
又令内外衙门,给拨班匠照依后开名数通行各府州县,解价到部,如数给银,不许额外索取。
司礼监并精微科,掌司文书,等房每季共八十名,内官监并冰窨每季共八十名。
尚衣监每季一十名,
司设监每季一十八名,
御马监每季一十名,
印绶监每季八名,
钟鼓司每季一十六名,
混堂司每季一十名,
针工局每季二十名,
宝钞司每季四名,
巾帽局每季一十二名,
司苑局每季一十四名,
银作局每季一十二名,
内府供用库,每季八名,
内阁并杂工打扫,每季六十名,
翰林院每季一十八名,
詹事府每季八名,
四夷馆每季四名,
中书舍人每季四名,
清黄通政每季二名,
尚宝司每季二名,
后令南直隶等处远者,纳价北直隶等处近者,当班各从民便。
嘉靖八年,令内官等监,匠作上工,须实在班,方许造册送部查对,相同转发关支直米,其停工下班日期及冒名顶替,包纳月钱,虚开支米者,听巡视科道官参究。
嘉靖十年,清查匠役著为定额。
按《会典》:嘉靖十年奏准,差工部堂上官及科道官,司礼监官,各一员,会同各监局掌印官清查军民匠役。革去老弱残疾,有名无人,一万五千一百六十七名,存留一万二千二百五十五名,著为定额,遇缺该部清匠官止,于额内佥补,各该管内外官员,不许奏请招收违者,听本部并科道官劾治。
又奏准内承运库,并木厂二处,夫匠俱以今次点到查明册定数目,存留其馀悉从开除军发原卫差操民发原籍当差,候册内人数有逃绝者,指缺行文清匠官转行各该衙门取补。
计存留军民匠一万二千二百五十五名。
司礼监一千五百八十三名。
笺纸匠六十二名,表背匠二百九十三名,摺配匠一百八十九名,裁历匠八十一名,刷印匠一百三十四名,黑墨匠七十七名,笔匠四十八名,画匠七十六名,刊字匠三百一十五名,铁匠二十五名,销金匠二十五名,合香匠八名,木匠七十一名,瓦匠六名,油漆匠六十七名,象牙匠二十五名,旋匠一十名,砚瓦匠七名,绦匠一十名,石匠八名,锯匠六名,神帛匠一名,裁缝匠五名,罐儿匠五名,铜匠四名,雕銮匠二名,钉铰匠二名,竹篾匠一名,铸匠一名,捲胎匠二名,桶匠二名,双线匠四名,锡匠二名,镀金匠二名,钑花匠二名,减铁匠二名,锁匠一名,毡匠一名,锉磨匠一名。尚衣监一千二百四十九名。
双线匠六十七名,绣匠三百六十六名,裁缝匠一百八十五名,毛袄匠六十九名,碾玉匠三十名,冠帽匠五十三名,漆匠一十三名,草帽匠七名,钻珠匠五名,穿珠匠一十一名,泥水匠七名,箍桶匠二名,斜皮匠一十七名,绵线匠三名,竹匠三名,毡匠二十四名,捲胎匠一十四名,麻鞋匠七名,钉带匠一十五名,履鞋匠二十五名,旋匠一十一名,缠棕匠一十六名,画匠二十三名,油伞匠三名,销金匠四名,棕巾匠二十二名,锉磨匠一名,熟皮匠六十六名,网巾匠三十二名,石匠一名,凉胎匠二十五名,边儿匠九名,绵匠一十九名,磨镜匠二名,锡匠二名,铁匠一十二名,刺金匠四名,浣衫匠八名,木匠九名,油漆匠二名,钉铰匠二名,绦匠八名,表背匠九名,打线匠一名,锯匠一名,香匠一名,皮匠一名,钉底匠一名,镜儿匠一名,妆銮匠二名,抹金匠三名,刺金匠一名,鞭子匠一名,刺金线匠一名,花匠一名,氁子匠一名,鬃巾匠一名,帮巾匠一名,楦头匠六名,打角匠一名,索匠一名。
御马监四百一十六名。
裁缝匠五十五名,鞭子匠六十三名,缨子匠五名,锉磨匠三名,油漆匠一十二名,砍轿匠七名,铁匠九名,绣匠一十六名,弓匠二名,背什物官军八名,络丝匠一十六名,水绳匠三名,弦匠一名,护衣匠三名,索匠二十五名,描金匠三名,副千户一员,毡匠八名,表背匠三名,雕銮匠二名,绦匠六名,铺箸匠七名,肚带匠五名,打线匠五名,减铁匠二十一名,五墨匠三名,事件匠三名,铜匠一十八名,木匠六名,腰机匠四名,油䩞匠二名,双线匠二十名,熟皮匠一十三名,斜皮匠三名,抹金匠三名,砑磨匠二名,鞍辔匠二名,拔丝匠二名,鞦辔匠六名,穿珠匠一名,罕答胲匠一名,旋匠一名,戗金匠二名,钉铰匠二名,钉带匠一名,绳匠二名,画匠一名,挣磨匠一名,镀金匠一十一名,骨作匠二名,撚棕匠一名,烧珠匠一名,彩漆匠一名,钑花匠一十名,䩞匠二名。印绶监六十一名。
木匠五名,熟皮匠三名,铜匠二名,表背匠二十五名,油漆匠四名,戗金匠二名,铰钉匠二名,双线匠三名,绦匠五名,打线匠一名,挽花匠三名,染匠一名,攒丝匠一名,络丝匠四名。
司设监一千四百三十五名。
销金匠二十三名,络丝匠四十四名,锯匠一十七名,绣匠一百五名,打线匠一十名,腰机匠二十名,戗金匠一十三名,描金匠一名,锉磨匠一十五名,裁缝匠一百八十二名,竹匠五十一名,花毡匠三名,鞭子匠三名,双线匠六十八名,帘子匠六十五名,川字匠四名,索匠三十四名,缨匠五名,熟皮匠一十名,漆匠六十五名,绦匠二十四名,穿交椅匠九名,毯匠三十八名,毡匠八十六名,绵匠一十五名,木匠八十六名,拔丝匠四名,抹金匠七名,雕銮匠三十六名,铜匠二十六名,捲胎匠四名,洗白匠四名,油䩞匠五名,表背匠一十三名,鞍辔匠一十名,旋匠一十一名,钉铰匠一十二名,铁匠四十五名,车匠一十一名,背金匠六名,减铁匠一名,弓弦匠一名,交椅匠一十一名,搭材匠五名,妆銮匠三十名,伞匠二十名,草席匠三十九名,针匠六名,藤枕匠九名,棕篷匠四名,银匠二十三名,魫灯匠二名,瓦匠五名,棉花匠一十三名,铸匠二名,蒸笼匠一名,石匠一名,事件匠一名,锡匠一名,锁匠一名,砍轿匠一十二名,护衣匠四名,弓匠一十四名,木桶匠二名,冠帽匠三名,刷印匠二名,五墨匠一名,画匠一十四名,扇匠九名,摺配匠八名。
内承运库三百一十五名。
染匠五十二名,颜料匠九名,木匠一十九名,刷印匠一十六名,表背匠一十四名,金箔匠五名,摺配匠八名,索匠一十四名,棉花匠一名,银匠一十四名,织匠二十二名,挽花匠三十一名,牙匠四名,秤匠五名,五墨匠六名,缨匠七名,络丝匠二十五名,漆匠三名,纸匠一名,裁历匠三名,裁缝匠三名,腰机匠四名,攒丝匠二名,打线匠二名,铁匠一名,宛平县铺户二十一名,大兴县铺户一十九名。
供用库四百零一名。
浇烛匠一百五十五名,香匠一百一名,医兽一名,油户一百四十四名。
织染局一千三百一十七名。
缨匠二十三名,络丝匠一百四十一名,打线匠六十名,腰机匠二十二名,摺配匠一名,织匠八十七名,揭俎匠一十四名,挑花匠八十三名,刻丝匠二十三名,染匠二百六十三名,染纸匠一十一名,纺棉花匠一十二名,缉麻匠一名,撚棉线匠五名,织罗匠二名,撚金匠一十八名,篗匠二名,搥纸匠三名,络纬匠五十三名,裁金匠六名,背金匠一十七名,包头匠一十三名,木匠三名,胭脂匠九名,洗白匠一十七名,三梭布匠一十六名,筘匠一十四名,画匠一十九名,驼毛匠二十六名,挽花匠二百二十名,攒丝匠一百二十三名,结棕匠一十名。
针工局六百九十名。
绣匠二百三十二名,驼子匠一名,裁缝匠二百一十一名,表背匠一十一名,线匠二名,木匠七名,毛袄匠二十七名,碾玉匠一十四名,弹棉花匠二名,锁匠一名,熟皮匠三名,撚金匠二名,双线匠一名,锉磨匠一名,搭材匠一名,刊字匠二名,络丝匠六十九名,油漆匠八名,毡匠一名,画匠八名,销金匠一十七名,旗匠一十三名,打线匠二十名,冠帽匠一十四名,穿珠匠八名,绦匠一十三名,皮匠一名。
银作局二百七十四名。
钑花匠五十名,火器匠四十二名,厢嵌匠一十一名,抹金匠七名,金箔匠一十四名,磨光匠一十五名,镀金匠三十五名,银匠八十三名,拔丝匠二名,累丝匠五名,钉带匠五名,画匠一名,表背匠四名。
兵仗局三千一百六十三名。
弓匠一百六十三名,箭匠一百二十九名,锉磨匠二百二十名,木匠一百七十七名,皮帽匠六十九名,表背匠九名,铁匠一百六十九名,漆匠一百七十四名,棉花匠二十二名,刷牙匠二十四名,剪子匠八名,刀匠五十三名,锁子匠二十一名,针匠六十七名,星儿匠七名,泥水匠七名,绳匠七十七名,钉铰匠一十五名,络丝匠九十九名,拔丝匠五名,窑匠八十七名,弦匠八十四名,铜匠五十五名,铸匠三十九名,綎带匠一百四十一名,裁缝匠二百一十五名,减铁匠三十九名,木梳匠一十一名,缨匠一百五十九名,旋匠六十八名,绣匠八名,戗金匠一十二名,线子匠二名,银匠二十七名,锡匠三名,拔丝匠六名,弩匠一十七名,笙匠二名,镀金匠九名,箭匠六名,喇吧匠四名,表背匠一十二名,神箭匠五十二名,甲匠一百六十四名,火药匠八十四名,画匠八十一名,篦子匠七名,毬棒匠五十五名,彩漆匠一十三名,鼓匠一十九名,竹匠二十二名,雕銮匠一十六名,刊字匠三名,砍轿匠四名,铜鼓匠二名,毡匠二十七名,染匠六十四名,向铜匠一十一名,牌匠一名,锉匠二名,窑匠五名。
巾帽局四百四十二名。
打角匠一十一名,雕銮匠一名,双线匠一百八十名,棕鞋匠一十九名,裁缝匠一十九名,油漆匠六名,凉胎匠一十四名,毡匠五十一名,草帽匠三名,冠帽匠六十六名,钉带匠四名,旋匠二名,表背匠六名,楦头匠四名,绦匠四名,木桶匠一名,熟皮匠一十五名,斜皮匠三名,银朱匠一名,毛袄匠三名,履鞋匠三名,竹匠一名,络丝匠五名,索匠四名,销金匠一名,铜匠一名,铁匠三名,拔丝匠二名,银匠一名,绣匠四名,五墨匠一名,妆銮匠三名。
工部织染所一百九十五名。
染匠八十六名,机匠二名,织匠二名,挽花匠一十五名,络丝匠六十二名,打线匠一十五名,缨匠一名,攒丝匠一十二名。
钦天监二十一名。
裁历匠二名,表背匠一名,刷印匠一十八名。
崇文门外大木二厂六百八十三名。
十年奏准,凡清查未称军民匠役,系成化以前,许送各监局,上工习学,不许关支直米,其月粮除民匠月支三斗,以下照旧外军匠系各卫原支一石以下者,俱各量给四斗,待艺业精熟遇缺收补,照旧关支,若弘治年以后招收者,尽行查革。
又令清匠主事,责以久任,照俸序迁,仍管前事,不必限年,更替本部,亦不得别项差委,以妨本等职务,凡匠役事,故各该衙门查照,成化七年,事例即用手本行清匠官揭册查取,户下应补亲丁验送,上工若清匠官迁延误事,及各监局径拘卫所并宛平大兴县官勒逼私补雇人买免俱听本部该科参究罪坐所由,如系洪武永乐年间,已绝人数清匠官查取,今次未称,项下习艺已精者,补尽方许呈部行文原籍清勾。
十年题准各监局,行支工匠直米,每月开立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备注花名,送光禄寺查对明白,方许关支,如有虚冒,许诸人攀首巡视科道官从重究治,又户部关给工匠月粮,务照新定文册姓名查对,见在,方许支给其,或替补清勾等项,必须清匠司官开具缘由,方许准理违者,听该部指实参究治罪。
嘉靖十三年,宛大二县,见在工役者,准免二丁,应役馀丁尽查入册,每年办工食银三钱。
按《会典》:十三年奏准,宛平大兴二县,管匠官备查,正匠见在做工,免其杂差外仍免一丁,贴应役,其馀丁通查入册,每名每年出办工食银二钱,以备礼兵刑等部,都察院大理等寺,国子监等衙门,凡公务取匠,雇觅之用。
嘉靖二十三年,各省工匠造册缴部,重造勘合,按《会典》:二十三年,令各巡按御史转行各该司府州县,清军官清查积年欠班人匠,凡原编勘合,并私给票照通追到官,照依工部发去册式,分别旧管新收开除,实在造册缴部,工部一面行管理匠册主事,比照旧式重造勘合,待各处解册到日明白,填注印封,差人类送各司府,给散各匠收执仍于每岁首发,册内款开已未完数目,行各司府查照徵解各司府,亦于年终缴奏册内款开,各州县已未行数目,到部查考,中间有缴奏不到,与清完不及七分者,清匠官听部劾奏处治。
嘉靖二十四年,造匠册并勘合.
按《会典》:二十四年,令吏部拨送谙晓书算吏二十名,监生十名,听工部管理匠册主事,严并攒造勘合,其纸劄等项节慎库动支匠价银两,买办各生各役月粮工部,支给事完监生准与上选吏役准,其当该嘉靖二十八年,建试验厅设官凡解到物料试验乃收。
按《会典》:试验厅嘉靖二十八年,题准建造试验厅一所,万历四年,铸给关防工部劄委司官一员,专管凡遇解到甲字库银朱乌梅栀子槐花乙字库胖袄裤鞋纸张,丙字库串五丝荒丝吐丝丁字库桐油广清漆生漆鱼线胶苏木黄芦木黄白麻苘麻苧麻黄熟铜红熟铜生铜熟铁熟建铁生铁铁线山羊皮,绵羊皮,狐狸皮,鹿皮,麂皮,翎毛承运库,生绢广积库焰硝硫黄,以上物料,俱赴本厅官验,中给与进状寄库,每月逢九日,会同巡视库藏科道官,进库验收戊字库盔甲弓箭腰刀,弦明弦撒袋各处卫所军器,每年解到工部,劄行司官各咨兵部,委司官会同验中给与进状寄库,每月一次,会同巡视厂库科道官进库验收,各库收讫本部给批回销,如有不堪呈部驳回陪补造解。
嘉靖二十九年,令大工估计不得恣意加增工部,不得冒破物料。
按《会典》:二十九年,题准凡内府及在外各项大工例应内官监估计工部,扣留三分之一者,遇有工程严禁官匠,从实估计不得恣意加增,以俟扣留,仍行监工科,道及工部委官,凡验收物料严加稽查,足用即止,不必泥数收完管工人员,如有仍前冒破者,听科道官参究。
嘉靖三十五年,始定工部四司岁额银两。按《会典》:四司岁额料银共五十万两。嘉靖三十五年,定营缮司一十六万两。
浙江 一万三百七十六两一钱三分四釐八毫。江西 一万三百七十六两一钱三分四釐八毫。湖广 九千三百三十八两五钱二分一釐三毫二丝。
福建 九千三百三十八两五钱二分一釐三毫二丝。
山东 九千三百三十八两五钱二分一釐三毫二丝。
山西 四千一百五十两四钱五分三釐九毫二丝。河南 八千三百两九钱七釐八毫四丝。
陕西 四千一百五十两四钱五分三釐九毫二丝。四川 六千二百二十五两六钱八分八釐八丝。广东 九千三百三十八两五钱二分一釐三毫二丝。
应天府 五千一百八十八两六分七釐四毫。凤阳府 三千一百一十二两八钱四分六毫四丝。庐州府 三千一百一十二两八钱四分六毫四丝。淮安府 三千一百一十二两八钱四分六毫四丝。扬州府 三千一百一十二两八钱四分六毫四丝。苏州府 九千三百三十八两五钱二分一釐三毫二丝。
松江府 八千三百两九钱七釐八毫四丝。
常州府 七千二百六十三两二钱九分四釐五毫六丝。
镇江府 五千一百八十八两六分七釐四毫。徽州府 五千一百八十八两六分七釐四毫。宁国府 三千一百一十二两八钱四分六毫六丝。池州府 二千七十五两二钱二分六釐九毫六丝。太平府 二千七十五两二钱二分六釐九毫六丝。安庆府 二千六百九十七两七钱九分五釐五丝。广德州 八百三十两九分七毫九丝。
徐州 四百一十五两三钱三分九釐四毫四丝。滁州 四百一十五两四分五釐三毫九丝八忽。和州 四百一十五两四分五釐三毫九丝。
顺天府 二千七十五两二钱二分六釐九毫七丝。永平府 八百三十两九分七毫九丝。
保定府 二千七十五两二钱二分六釐九毫六丝。河间府 二千四百九十两二钱七分二釐三毫五丝四忽。
真定府 二千六百九十七两七钱九分五釐六丝一忽。
顺德府 一千三十七两六钱一分三釐四毫四丝。广平府 一千四百五十二两六钱五分九釐四毫三丝六忽。
大名府 一千四百五十二两六钱五分八釐八毫七丝二忽。
内府题办
或折价或取料随年题办本部照原题酌量裁减不全给
营缮司
司礼监修理经厂。
三年一次。
大柁木二百四十根,大散木四百八十根,大桁条七百二十根,大松木四百八十根,石灰十五万斤,板瓦六万片,白城砖三千个,斧刃砖三千个。
司设监成造夏季竹帘。
每年一次。
杉木十一根,松柁木三十三根。
成造冬季毡帘。
每年一次。
杉木十五根,松柁木二十四根,松木枋二十四根,
成造细车。
五年一次该顺德广平二府采解本司召买及宝源局办送
松柁木一百八十根,椵木三百六十根,无名异二百八十斤入红油,土三百六十斤,红真牛皮二百八十张,苘麻二万斤,木柴四万五千斤,水和炭十三万觔,以上本司召买榆木辕条一百二十根,榆木三十根,榆木车头一百二十根,清新水屑木六十根,以上行顺德府采解檀木车轴六十根,又预备四十根,枣木车辋一千八十块,又预备七百二十块,清新水辐条二千一百六十根,又预备一千四百四十根,以上行广平府采解铁车穿二百四十个铁车,九百个榔头四个铁砧子三个,以上宝源局办送。
内官监,修理年例月例家火物料,
每年一次。
杉木一百二十根,榆木八十根,散木二十根,白芨十斤,苧布二十疋,姜黄十斤,奏本纸六千张,高头纸二十万张,黄白锡箔六千张,串五丝一百斤,生铁二千斤,铁线四百斤,土硝四千斤,杉木连二板枋八十块,椵木四十根,槐木车头七个,槐木车辋五十块,榆木车轴七根,金箔九千贴,天大青十二斤,天二青十二斤,天三青十二斤,天深中青十二斤,石大青五十斤,石二青五十斤,石三青五十斤,石深中青四十斤,天大绿二十五斤,天二绿二十斤,天三绿二十斤,硇砂大绿五十斤,硇砂二绿五十斤,硇砂三绿五十斤,硇砂枝条绿五十斤,石大绿五十斤,石二绿二十五斤,川漆一万斤,红熟铜丝一千五百斤,樟脑十斤,生黄牛皮二千张,石黄六十斤,墨煤一百斤,锡箔二百贴,银箔三百贴,无名异一千二百斤,绵胭脂五百个,滦榜纸一千张,杂油一千斤,松香一百斤,猫竹六百根,筀竹一千根,水竹八百根,纸觔纸二千斤,黄藤四百斤,棕毛一千斤,白马尾罗底三十个,青绵纱二十五斤,荆条五千斤,砂罐一百个,长节苦竹篾四十斤,软竹篾六百斤,蜊壳二百斤,蒲草五千斤,白麻二万五千斤,茜红火把缨二斤,白山羊角五百斤,石花菜二斤,雄黄二十斤,硇砂五斤,铜青二十斤,乾胭脂二十斤,钢铁八十斤,磁末一千斤,稻皮八百斤,麦稳八百斤,石灰三万斤,青灰一千斤,烧造土三万五十斤,杨柳火杆二十根,方席一千领,杂木碾杆六根,黛赭石五十斤,熟牌铁七万斤,木炭十三万斤,木柴二百三十万斤,水和炭十万斤,白硝山羊皮八十张,荒丝一百斤,紫英石二十斤。
苫盖禁苑竹松。
每年一次。
斜席一万九千四百领,苘麻四千斤,芦苇一万斤,稻草二万斤。
成造抹地扒。
每年一次。
无名异三斤八两四钱七分,烧造土五十六斤九两,松木把柴三千六百二十根,木炭三千九百八十斤。
成造细草纸。
二年一次。
纸觔纸四千斤,石灰八万斤,木柴八万斤。
舍饭店成造家火物件。
五年一次,内官监成造水桶,饭桶,掇桶,吊桶,手把桶,竹箩锡汤壶铁杓条卓,各十二件,铁火,锹铁火,叉锅盖,各十件,竹箸四百把,板凳二十条,宝源局,成造铁锅十口,灶门二十个,顶椿十根,猫竹三十根,筀竹一百八十根,白麻四十四斤,圆藤二十五斤,桐油二十二斤,熟建铁五百三十七斤,木炭一千七百十九斤,锡八十四斤,散木二十根,杉木连二板,枋九块,以上内官监合用本部办送,生铁二万七千斤,白炭四万五百斤,炸块二万七千斤,木炭二万七千斤,磁末一千六百斤,青坩土一千六百斤,杨柳火杆三十根,竹筛六把,马尾罗六把,苘麻一百斤,斜席三十领,扇风板四块,以上宝源局合用。
太庙每年四季。
各石灰一千斤,青灰二百斤。
社稷坛每年修理工料。
春季银二十两一钱,秋季银二十两。
虞衡司
兵仗局,兑换军器火器
每年约该银五千馀两,
水和炭
每季约该银九百馀两,
酒醋面局修理造办,
每年约该银一千七百馀两,
宝钞司供用草纸,
每年约该银一千五百馀两,
尚宝司宝色,
每年约该银六十二两四钱,
光禄寺,供用器皿,
每年河南烧解瓶,坛三万四千八十五件,真定一万七千七百六十五件。
都水司
司礼监御作房,成造龙床等项物料,
三年一次,约该银一万三百二十一两零,
金箔
二年一次,约该银五百两,
成造书画匮匣等项,杉木板枋,
每年二运,每运六百块,如御用监例
笔料,
每年该笔二万九千九百馀枝,料坐浙江及太平宁国二府派徵,
御用监成造龙凤床座顶架等项,每年约该料银二千八百二十五两,
雕填剔漆龙床顶架等项,
隆庆元年题准以嘉靖十年为,则每年约该银四,千一十一两四钱九分,
内官监成造净车
五年一次,约该银二千七百五十两,
御马监晾马索白麻五万斤,
二年一次,
司设监成造上用各宫床帐轿乘金殿等架缴壁衣包盖袱花毯地毡席簟等项,
一年一次,约该银九千馀两,
成造篾簟蒲席棕荐等项,
每年猫竹,筀竹,紫竹,桐油,浙江猫竹,水竹,棕毛白圆藤,江西生漆,广东席草,苏州蒲草,扬州各解,办
尚衣监成造冠顶,
二年一次,约该银二千一百馀两,
内织染局染造袍服矿子石灰七万斤
每年一次
针工局成造内使冬衣
二年一次约该银十一万两不等
内使铺盖
五年一次约该银一万馀两不等
司苑局修造采莲船
每年约该银十五两六钱
供用库柴炭板箱
每年约该银一千三百馀两
内承运库罗段纱䌷
每年各司府该造二万一千三百四匹有闰加一千五百二十四匹二丈四尺
山西生素绫
每年该五百匹有闰加四十三匹
生素绢
每年该七千三十六匹一丈七寸二分有闰加四百八十二匹四尺八寸一分
尚宝司宝绦
每年黄大绦黄中绦黄小绦各四条金牌青丝绦一千条钥匙并金牌小绦三条
牌绦
五年一次茶褐色圆绦五百条天青黑青圆绦各一千条
光禄寺榨酒绢袋八百条
每年一次文思院办
钦天监历日包袱
嘉靖四十五年题准每年历科黄罗销金袱大小共十二条回回科小袱一条
文思院造武举宴花
三年一次抹金银牌脚花一枝抹金铜牌翠叶绒花二百枝簪花筒全牌上钑会武举三字共该银七两
马槽厂造御马监槽桩等项
四年一次旧例十年一题二年一造弘治十八年以南京工部每年起运马槽二百面劳费题准于玉河桥盖马槽厂一所轮委主事一员令营缮所成造马槽厂旧为器皿厂嘉靖十年始委官专管隆庆元年定四年一造该料银二千六百馀两
锦衣卫盖象毡被
五年一次约该料银一千一百九两工食银一百六十六两五钱
银作局倾银砂砣
十年一次山西布政司烧解二十万个
宫人内使棺器
二十年一次器二千副该松板二万六千块每年南坐龙江瓦屑二厂北坐芦沟桥南北各分解二千六百块
屯田司
御用监物料
每年一次金箔四万贴水胶二千五百斤黑铅五百斤檀木二十根大样甘锅二千个白圆藤二百斤细铜丝三百斤明羊角一百斤旧额二百斤隆庆二年减
瀛沙三千斤滦榜纸三千张灰挣生牛皮二十张卢甘石五千斤椵木五百丈红真牛皮五十张羊毛二百斤旧额五百斤隆庆三年减
长节猫竹三百根隆庆二年革长节大样竹篾一百五十斤旧额三百五十斤隆庆二年减
木柴二十万斤白炭十万斤木炭二十万斤水和炭一十五万斤旧额三十万斤隆庆二年减水花珠二百斤川漆一千五百斤
珠漆二项俱隆庆二年增即以上所减革五项价银折办每年一次
通州抽分局船板一百九十块黄松木七十根杉木板九十块松木板九十块芦沟桥抽分局松木柁一百根杉木散头二百根松木三百七十五根松木板二百七十五块长柴五百根通积抽分局沙板砖五千个片瓦一万片广积抽分局沙板砖五千个片瓦二万片
内官监取用抽分物料
每年一次
通州抽分局黄松三十根大黄松四十根中黄松四十根长柴一百根把柴一百根松板四十块车辋五十根软竹篾五十斤车轴十根箭竹一百把段竹十段砖三千个瓦六千片芦沟桥抽分局散木五十根松木四十二根松板四十块松枋四十块长柴二百根把柴二百五十根石灰二百斤通积抽分局砖一千个瓦五千片广积抽分局砖一千个瓦五千片方砖一百个
御马监煮料木柴
每年该价银三千两
银作局木炭
每年该价银一千五百两
织染局柴炭
每年该价银一千九百两
惜薪司供应柴炭荆条
每年该银一十二万五千一百六十九两一钱
内使小火者上下半年折柴
每年二次约该银二万五千馀两
司苑局苫盖菜蔬物料
每年一次
薥秸五千五百束荆条四万一千斤芦苇三千束莆草二千八百八十八束黄麻七百二十二斤十二两白麻四百四十五斤八两
巾帽局成造内官内使官帽平巾物料
每年一次
皂绉纱三百匹万历元年加一百匹白生素平罗四百匹万历元年加二百匹铁线二百斤青熟丝线三十斤水胶二百斤棕毛三十斤银朱八斤墨煤一百斤榜纸四千张奏本纸五百张五棓子一百斤皂矾一百斤长节苦竹篾片二百斤木炭五万斤木柴十万斤正德十六年诏司礼监会同该部查照永乐至天顺年间人员数目关给则例通融处置嘉靖元年题准该局纱罗皮张等料司礼监查照天顺间则例减派如果内使人等新增数多前例不敷亦当量为减省徵解
续添小火者平巾物料
万历元年添每年一次
白生素平罗二百匹阔生丝绢二百匹阔白苧布二百五十匹铁线四十六斤青熟丝线九斤十两银朱一斤五两榜纸一千一百六十三张水胶三十三斤五两木柴二万斤木炭一万六千六百斤
两京内官内使靴料
每年一次
北京白硝麂皮七万三千三百八十张,白硝山羊皮二万四千七百五十一张,白硝鹿皮二十五张,白真黄牛皮四千九十张二分六釐白硝绵羊皮四千六百四十一张八分水牛底皮三千六百三十二张六分白甸驴皮前截四千六百四十一截黄白丝一千三百七十一斤一两白绵羊皮二万四千七百二十斤南京白硝麂皮一千七百九十四张白硝山羊皮七百六十二张白真黄牛皮一百二十八张白硝绵羊皮一百二十七张水牛底皮一百四张三分白甸驴皮前截一百三十三截黄白丝三十九斤七两白绵羊毛七百斤正德七年估定水牛底皮每张银七两白硝麂皮每张银四钱五分十三年水牛底皮加一两五钱白硝麂皮加五分隆庆二年题准南京巾帽局靴料比照北京事例查照买办价值折给
嘉靖四十年重定工匠额数不许滥收
按《会典》:四十年令司礼监清查见在支俸食粮匠官匠人共一万八千四百四十三员名裁革一千二百六十五员名应留一万七千一百七十八员名著为定额遇缺止许馀丁告补不许溢数滥收
计存留官匠一万七千一百七十八员名。
司礼监官匠一千八百九十二员名。
内官监官匠二千八百二十二员名。
司设监官匠一千五百五十五员名。
御用监官匠二千八百九十八员名。
印绶监军民匠二十四名。
尚衣监军民匠七百六十五名。
御马监官匠三百四十二员名。
内织染局官匠一千四百六十一员名。
银作局官匠二百二十一员名。
兵仗局官匠一千九百四十七员名。
巾帽局军民匠五百四十二名。
针工局官匠三百八十一员名。
宝钞司军民匠六百八十九名。
尚膳监军厨七百五十九名。
内承运库军民匠三百七十九名。
天财库民匠一十八名。
供用库官匠二百八十九员名。
惜薪库官民匠二十三名。
酒醋面局军民匠一百七十一名。嘉靖四十一年,重定班匠纳银之令。
按《会典》:四十一年题准行各司府自本年春季为始将该年班匠通行徵价类解不许私自赴部投当仍备将各司府人匠总数查出某州县额设若干名以旧规四年一班每班徵银一两八钱分为四年每名每年徵银四钱五分算计某州县每年该银若干抚按官督各州县官各年徵完类解不许拖欠年终造册类缴分别已未完等第参究
计各省府班匠共一十四万二千四百八十六名,每年徵银六万四千一百一十七两八钱。
浙江匠三万九千五百四十六名,每年徵银一万七千八百两六钱五分。
河南匠一万八千四名,每年徵银四千五百九十八两五钱。
山东匠二万二千三百六十二名,每年徵银一万七十两五钱五分。
山西匠一万六千二百一名,每年徵银七千二百七十九两二钱。
陕西匠一万六百八十五名,每年徵银四千七百六十两六钱五分。
应天府匠二千五百九十五名,每年徵银一千一百六十七两七钱五分。
苏州府匠六千六百一名,每年徵银三千九百七十八两。
松江府匠四千二百八十六名,每年徵银一千九百二十八两七钱。
常州府匠二千一百二十名,每年徵银九百五十四两。
镇江府匠一千七百八十九名,每年徵银八百五两五分。
徽州府匠三千六十六名,每年徵银一千三百七十九两七钱。
宁国府匠一千二百二十八名,每年徵银五百五十二两六钱。
池州府匠四百七十八名,每年徵银二百一十五两一钱。
太平府匠一千六百八十一名,每年徵银七百五十六两四钱五分。
安庆府匠二千七十五名,每年徵银九百三十三两七钱五分。
广德州匠八百五十一名,每年徵银三百八十六两一钱。
庐州府匠二千一百一名,每年徵银九百四十五两四钱五分。
凤阳府匠一千六百四十一名,每年徵银七百二十八两四钱五分。
淮安府匠一千九百五十九名,每年徵银八百八十一两五钱五分。
扬州府匠一千四百二十名,每年徵银一千八十九两。
徐州匠九百四名,每年徵银四百六两八钱。
滁州匠五十六名,每年徵银二十五两二钱。
和州匠一百五十六名,每年徵银七十两二钱。顺天府匠一千六百一十四名,每年徵银七百二十六两三钱。
永平府匠三百四十名,每年徵银一百五十三两。保定府匠九百七十一名,每年徵银四百三十六两九钱五分。
河间府匠四百名,每年徵银一百八十两。
顺德府匠二百三十四名,每年徵银一百五两三钱。广平府匠三百四十三名,每年徵银一百九两三钱五分。
真定府匠八百二名,每年徵银三百六十两九钱。大名府匠七百一名,每年徵银三百一十五两四钱五分。
湖广、四川、两广、云贵、福建、江西各省班匠隶南京工部。
嘉靖四十五年,准工匠自雇夫匠。
按《会典》:嘉靖四十五年,以后工匠做工月分亦令纳银随工自雇夫匠。
穆宗隆庆元年重定工匠名额
按《会典》:隆庆元年,令清查内官等监各官匠于原额一万七千一百七十八员名内除逃亡不补外裁革老弱六百二十二员名存留一万五千八百八十四员名著为定额
计存留官匠一万五千八百八十四员名。
司礼监匠官四百三十三员,军民匠一千三百八十三名。
内官监匠官四百八十员,军民匠一千八百八十三名。
司设监匠官三十三员,军民匠一千四百三十七名。御用监匠官四十员,军民匠二千七百五十五名。印绶监军民匠一十九名。
尚衣监匠官四十二员,军民匠六百五十四名。御马监匠官一十一员,军匠三百五名。
内织染局匠官八十七员,军民匠一千三百四十三名。
银作局匠官二十三员,军民匠一百六十六名。兵仗局匠官六员,军民匠一千七百八十一名。巾帽局军民匠四百九十八名。
针工局匠官一员,军民匠三百五十九名。
宝钞司军民匠六百二十四名。
司钥库民匠一十五名。
尚膳监军厨六百九十三名。
内承运库军民匠三百五十九名。
供用库匠官四员,军民匠二百五十九名。
惜薪司军民匠一十八名。
酒醋GJfont局军民匠一百六十九名。又题准逃亡年久者,不准收补止,将裁革见在,老弱数内查系的亲子孙,精通艺业者,准结送本部,发清匠司考,校开送该科验,实送监各监局备查,某处籍某年替役,或系祖匠,或充收系某卫食,粮逐一开造年貌花名文册,送部类造奏,缴每年收支月粮,照册查对关给。
隆庆三年,裁定官匠名额。
按《会典》:三年,令司礼监会同各监局官,清查存留实在官匠,一万三千三百六十七员名著为定额。又题准清匠主事,给清理人匠关防各监局人,匠遇有老疾,事故径开,清匠司注销审果乏人不分军民,俱要的亲儿男,弟侄结送考校工科验实,方准顶补,隆庆三年,题准各该卫所并监局,将食粮人匠查照,元年,裁革过数目造册一本,送清匠司查照,本司另查二本,送户部光禄寺查照,支粮以后,各卫将匠役逃亡事故,知会本司,即于前册项下开除,仍造册二本,送户部光禄寺查支,其各监局衙门按月支粮,文册务与本司册数相同,方准支给。
神宗万历元年,令督造一切科道参奏。
按《会典》:万历元年,题准督造责司府,掌印官办验委巡按御史,御史失参,听本部该科参奏,本部失参,听该科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