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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八十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二百八十卷目录

 执贽部汇考
  书经〈舜典〉
  礼记〈曲礼 冠义〉
  周礼〈春官 夏官 秋官〉
  仪礼〈士昏礼 士相见礼 聘礼〉
 执贽部总论
  春秋繁露〈执贽〉
  说苑〈修文〉
  白虎通〈文质〉
  杜佑通典〈天子上公及诸侯卿大夫士等贽〉
  仪礼逸经〈士相见义〉
  图书编〈贽礼说〉
 执贽部纪事
 执贽部杂录

礼仪典第二百八十卷

执贽部汇考

《书经》《舜典》

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肆觐东后。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如五器,卒乃复。
〈孔传〉五玉五等,诸侯执其玉。三帛,诸侯世子执纁,公之孤执元,附庸之君执黄。二生,卿执羔,大夫执雁。一死,士执雉。玉帛,生死所以为贽以见之。卒终复还也。器谓圭璧,如五器,礼终则还之。三帛生死则否。〈疏〉正义曰:《周礼·典命》云:凡诸侯之适子,誓于天子,摄其君,则下其君之礼一等。未誓,则以皮帛继子男之下。公之孤四命,以皮帛视小国之君,是诸侯世子公之孤执帛也。附庸虽无文而为南面之君,是一国之主。春秋时,附庸之君适鲁,皆称来朝,未有爵命,不得执玉,则亦继小国之君,同执帛也。经言三帛,必有三色。所云纁、元、黄者,孔时或有所据,未知出何书也。王肃云,三帛,纁、元、黄也。附庸与诸侯之适子、公之孤执皮帛,其执之色未详。或曰,孤执元,诸侯之适子执纁,附庸执黄。王肃之注《尚书》其言多同孔传《周礼》。孤与世子,皆执皮帛。郑元云,皮帛者,束帛而表之,以皮为之饰。皮,虎豹皮也。此三帛不言皮,盖于时未以皮为饰。郑元曰,羔,小羊,取其群而不失其类也。雁,取其候时而行也。雉,取其守介死,不失节也。《曲礼》云:饰羔雁者以缋,谓衣之以布,而又画之雉,执之无饰。士相见之礼。卿大夫饰贽以布,不言缋,此诸侯之臣与天子之臣异也。郑之此言,论周之礼耳。虞时每事,犹质羔雁,不必有饰贽之言。至所执以自至也,玉帛生死,皆所以为贽以见君,与自相见,其贽同也。五器,《周礼·大宗伯》云,以玉作五器。知器谓圭璧,即五玉是也。如,若也。言诸侯贽之内若是五器,礼终乃还之。如三帛生死,则不还也。《聘义》云:以圭璋聘,重礼也。已聘而还圭璋,此轻财而重礼之义也。《聘义》主于说聘,其朝礼亦然。《周礼·司仪》云:诸公相见,为宾还圭。如将币之仪。是圭璧皆还之也。士相见礼,言大夫以下见国君之礼云。若他邦之人,则使摈者还其贽。己臣,皆不还。其贽是三帛生死,则否。〈蔡注〉五玉、三帛、二生、一死,所以为贽而见者,此九字当在肆觐东后之下,协时月正日之上,误脱在此,言东后之觐,皆执此贽也。如五器,刘侍讲曰,如,同也。五器,五礼之器也。卒乃复者,举祀礼觐诸侯,一正朔,同制度,修五礼,如五器数事皆毕,则不复东行,而遂西向,且转而南行也。〈大全〉朱子曰:卒乃复,是事毕而归,非是以贽为复也。

《礼记》《曲礼》

凡挚,天子鬯,诸侯圭,卿羔大夫雁,士雉。庶人之挚匹,童子委挚而退,野外军中无挚,以缨,拾,矢,可也。
〈陈注〉挚,与贽同,执物以为相见之礼也。鬯酿秬黍为酒曰秬鬯,和以郁金之草,则曰郁鬯;不以郁和,则直谓之鬯,言其芬香条畅于上下也。天子无客礼而言挚者,用以礼见于神而已。圭,命圭也。公桓圭,侯信圭,伯躬圭,子谷璧,男蒲璧,此不言璧,略也。羔,取其群而不失类,且洁柔也。雁,取其知时且飞有行列也。雉,取其性之耿介且文饰也。匹读为鹜,野鸭曰凫,家鸭曰鹜,不能飞腾如庶人之终守耕稼也。童子不敢与成人为礼,或见师友而执贽,则奠委于地,而自退避之也。缨马之繁缨,即马鞅也。拾,射韝也。矢,箭也。或野外,或军中,随所有用之也。

妇人之摰,椇,榛,脯,脩,枣,栗。
〈陈注〉椇,形似珊瑚,味甜美,一名石李。榛,似栗而小,脯
即今之脯脩,用肉锻治加姜桂乾之脯形,方正脩形稍长,并枣栗六物,妇初见舅姑,以此为挚。

《冠义》

元冠元端,奠挚于君。遂以挚见于乡大夫、乡先生,以成人见也。
〈注〉乡先生,为乡老而致仕者。〈疏〉正义曰:元冠元端,奠摰于君者,此元冠元端,则异于朝服之衣,但衣冠,上士则元裳,中士则黄裳,下士则杂裳。以其初成人,故著元端,异于朝服也。若朝服,则素裳以挚,谓以雉也。士相见礼,冬用雉,夏用腒。

《周礼》《春官》

大宗伯之职,以禽作六挚,以等诸臣。
郑锷曰:古之始见君者,必有挚;挚之为言,至也。执物以表其至诚之心也。盖君子于其所尊,不敢质也,故用挚焉。非特见君为然,下而妇人童子,亦莫不有挚。《记》曰:无辞不相接也。无礼不相见也。欲民之无渎也。林之奇曰:礼,诸侯所执者玉而已,币帛禽鸟,皆非所执也。彼据《周官》有执之之文,孔氏注《书》,正自《周官》误之。《大宗伯》言执皮帛,执羔执雁,至于工商执鸡;《春秋》书大夫宗妇觌用币,不闻执币也。惟左氏曰: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盖因玉连文,其实执玉奠帛也。若以帛可执,则皮亦可执乎。执皮帛,犹可也。羔雁雉,其可执乎。臣之见君,鞠躬屏气,而乃手执羔雁,为礼容乎。至尊之前,羔雁生物,不知如何拜趋俯伏乎。至于执死雉以见君,岂其宜哉。盖古者,君臣始相见,必其土地所有为贽见之礼,首以五玉者,不敢自有其宝也。其馀,则以为庭实也。吕氏曰:古者以禽为挚,执之以见,其所尊敬之物也。挚用禽者所,以致其养。故膳夫之职,以挚见者受而膳之。司士掌摈士者膳,其挚孤执皮帛,诸侯执圭璧,孤与诸侯之贵执挚亦以禽,则偪于下矣。皮帛可制为衣裘,圭璧则宝货,因以比德焉。所以异于诸侯而别为之等也。妇人无外事,惟酒食是议,故挚用枣栗脯脩,不用玉帛禽鸟。天子无客礼,无所用其挚,唯告于鬼神用鬯以为挚。宗伯以禽作六挚,以等诸臣。《虞书》亦云:三帛二生,一死,贽。此孤卿大夫士庶人之贽也。

孤执皮帛。
郑锷曰:三孤贰公,弘化寅亮,天地以弼一人,其名曰孤。盖三公之下,六卿之上位,渐进乎上矣。要当特立无朋,然后足以称其位,有天子之孤,有诸侯之孤,非有衣被人之德,与夫炳蔚之文,著见乎外者,不可以当此选,故执以皮帛,盖束帛为挚饰之。以皮皮实于庭而执帛以见也。天子之孤以虎,诸侯之孤以豹。帛之色,孔安国于书之三帛,以为纁元黄,则诸侯世子公之孤,附庸之君执之。郑康成以为赤白黑,则高阳高辛之后,与其馀诸侯执之。周家三孤之帛,其色有别固可知,第于经无考耳。
崔氏曰:执虎豹之皮者,义取有文,而能服猛。
王昭禹曰:三公三孤,与王坐而论道。燮理阴阳,则其道大同于物,故公之挚,则执璧。璧之为物,其形圆也,孤则贰公,弘化寅亮,天地而已。于道则不足,于物则未能大同,于德则不群于物,为能无朋,故其挚执皮帛。刘迎曰:群臣之见天子,莫不各有所挚,宗伯以六挚等诸臣,惟不及三公。三公执璧,乃见于射人之职。夫以三公下执子男之璧,非所以改容而礼之者,不知子男已出,封礼不嫌于亢。若三公未就封,则臣子也。见天子之挚,而执上公之圭,几于太逼,是宜宗伯礼官之长,不列之。诸臣亦以三公,不必备。惟其人非若孤卿大夫有常员,有常挚也。止见之射人,有深旨哉。

卿执羔。
郑锷曰:羔,群而不党,跪乳而有礼,六卿分职,各率属以佐王辅弼之臣,不可从谀,故欲其群而不党,循礼恭逊,则民不争,故欲其致恭以有礼,此所以执羔也。易氏曰:以纯厚礼信为德,群而不失其类者,卿之道也,故执羔。

大夫执雁。
郑锷曰:雁来往顺时,行列有序,为大夫者,循道以进退,视义而去就,欲如雁之知时,而行不失序,此所以执雁也。易氏曰:候时而行,夙夜奉上而不懈者,大夫之道也,故执雁。吕氏曰:《左传》公会晋师于瓦,范献子执羔中行,文子、赵简子皆执雁。鲁于是始尚羔。《周礼》尽在鲁,而卿大夫羔雁之制,且因晋卿大夫方知,以此见当时之礼,散在诸国,不能备,虽鲁且如此也。夫鲁之礼,周公所传,想无所不备,而卿大夫所执,正是帝王巡守之所修,五礼三帛二生一死,贽在虞则五载一巡守所修,在周则十二年巡守所修,尊卑上下之分,全在玉帛采章,以别等差。鲁所以不辨羔雁,亦是周东迁后,巡
守之礼,久不讲故耳。

士执雉。
郑锷曰:雉耿介而守死,五色皆备而成章,为元士者,欲其备文以相质,又欲其耿介守节而不屈,执雉宜矣。易氏曰:自士以下,不用饰。士于诸臣为卑也,庶人工商,则尤其卑者也。此其等差,皆其分守存焉。崔氏曰:雉用死者,为不可生服也。

庶人执鹜。
郑康成曰:鹜,取其不飞迁。王昭禹曰:府史胥徒,庶人之在官者,则庶人非特府史而已。凡民在焉,或联于乡,遂相资以生。或联于官府,相须以行,欲其不散迁,故执鹜。

工商执鸡。
郑康成曰:鸡,取其守时而动。王昭禹曰:工兴事造业,以利其上。商懋迁有无,以利其上。欲其趋时而动,故执鸡。郑锷曰:古之工商,亦有见君之理。如工执艺事以谏,郑商人以乘韦先牛犒师。匠庆伶州鸠之徒,皆工商之得以见君者也。工制器,商贸迁,皆欲其不违乎时,其挚以鸡宜矣。贾氏曰:天子、诸侯之卿、大夫、士,命数不同,但爵称孤,皆执皮帛。爵称卿,皆执羔。爵大夫,皆执雁。士执雉,庶人已下,虽无命及爵,皆执鹜。易氏曰:孤、卿、大夫、士,诸臣也。庶人、工商,未为臣亦谓之诸臣,以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苟有以自致于天子之庭,皆得以执挚。

《夏官》

射人掌国之三公孤卿、大夫之位。三公北面,孤东面,卿大夫西面。其挚,三公执璧,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雁。
王氏曰:三公执璧,则以有君之体,而不致其用也。
薛氏曰:公之爵,一也。或曰执璧,或曰执桓圭者。
公虽无异命,然或在朝,或在国。在国则远君,远君者其势伸,故以九命而执圭。在朝则近君,近君者其势屈,故以八命而执璧,犹之月焉,远日则为望,近日则为晦。古人谓日有君道,月有臣道者,此也。
王昭禹曰:三公,事道也。王之所承有弗敢臣也。
宗伯之挚,不序于其职,而射人以主宾射为先,则三公之挚言于此,亦以见宾而弗敢臣之意。易氏曰:孤执皮帛,以其有衣被文采之义。卿执羔,则群而不失其类。大夫雁,则夙夜奉上而不懈其义。
黄氏曰:司士朝仪之位,亦无士。王与诸侯宾射,
士位卑而不获预,故无位于朝。《礼记》所谓朝不坐,宴不预是也。

《秋官》

司约掌邦国及万民之约剂,治挚之约次之。
项氏曰:挚约,谓玉帛禽鸟相往来,凡曰姻之属也。若公孙黑使强委禽焉。刘执中曰:治挚之约,谓若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先王以叙诸侯,分贵贱,莫不依其爵禄高下,以为之贽也。

大行人掌大宾之礼,及大客之仪,以亲诸侯、上公之礼,执桓圭九寸,缫藉九寸。
郑康成曰:缫藉,以五采韦衣板。若奠玉,则以藉之。

诸侯之礼,执信圭七寸,缫藉七寸。
诸伯执躬圭,其他皆如诸侯之礼。
诸子执谷璧五寸,缫藉五寸。
诸男执蒲璧,其他皆如诸子之礼。
凡大国之孤,执皮帛以继小国之君。
掌客掌四方宾客之牢礼饩献,饮食之等数与其政治,卿皆见以羔膳大牢。
黄氏曰:亲见卿,谓子男于主国之卿,皆当亲见之也。疏家引聘礼,卿、大夫劳宾,宾不见大夫,奠雁上介,受则公侯伯于主国之卿来见,不亲见之矣。郑锷曰:主国之卿见宾,亦皆执羔,所以礼之也。卿执羔,取其群而不党之义,自其常也。嫌于他国君,不可用见己君之礼,故言皆见以羔。

《仪礼》《士昏礼》

昏礼。下达纳采,用雁。
〈注〉纳采而用雁为挚者,取其顺阴阳往来。〈疏〉纳采用雁者,昏礼有六。五礼用雁,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是也。唯纳徵不用雁,以其自有币帛可执,故也。云用雁为挚者,取其顺阴阳往来者。案《周礼·大宗伯》云:以禽作六挚,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此昏礼无问尊卑,皆用雁。故郑注,其意云取顺阴阳往来也。顺阴阳往来者,雁木落南翔,冰泮北徂,夫为阳,妇为阴,今用雁者,亦取妇人从夫之义,是以昏礼用焉。

主人筵于户西,西上右几,使者元端至,摈者出请事,入告。主人如宾服迎于门外,再拜,宾不答拜,揖入。至干庙门,揖入,三揖,至于阶,三让,主人以宾升西面,宾升西阶,当阿,东面致命,主人阼阶上北面再拜,授于楹间,南面。
〈疏〉楹间,谓两楹之间。宾以雁授主人于楹间者,明和合亲好,令其宾主远近节同也。

宾降出,主人降,授老雁。
〈注〉老,群吏之尊者。

摈者出请,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如初礼。纳吉用雁,如纳采礼。
〈注〉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

纳徵,元纁束帛俪皮,如纳吉礼。
〈疏〉此纳徵无雁者,以有束帛为贽故也。

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徵礼。
贽不用死,皮帛必可制。
〈疏〉挚不用死者,凡挚亦有用死者,是以《尚书》云,三帛二生,一死,挚。即士挚雉,今此亦是士礼,恐用死雁,故云不用死也。云皮帛可制者,可制为衣物。

若不亲迎,则妇入三月,然后婿见,曰:某以得为外昏姻,请觌。主人对曰:某以得为外昏姻之数,某之子未得濯溉于祭祀,是以未敢见。今吾子辱请吾子之就宫,某将走见。对曰:某以非他故,不足以辱命,请终赐见。对曰:某以得为昏姻之故,不敢固辞,敢不从。主人出门,左西面,婿入门,东面奠挚,再拜出。
〈注〉奠挚者,婿有子道,不敢受也。挚,雉也。〈疏〉凡执挚相见,皆亲授受,此独奠之,象父子之道质,故不亲授,奠之而已。云挚雉也者,以其士执雉,是其常也。

摈者,以挚出,请受,婿礼辞许,受挚入。主人再拜受,婿再拜送出。
〈疏〉云受挚入者,亦如聘礼,受挚,乃更西入也。

《士相见礼》

郑目录云:士以职位相亲,始承挚相见之礼,于五礼属宾。〈疏〉郑云:士以职位相亲,始承挚。相见者,释经亦有大夫及庶人见君之礼,亦有士见大夫之法,独以士相见为名者,以其两士职位不殊,同类昵近,故以士相见为目云。案《周礼·大宗伯》五礼,宾礼之别有八。春朝、夏宗、秋觐、冬遇、时会、殷同,此六者,是五等诸侯见天子兼有自相朝觐之礼。彼又云,时聘曰问,殷頫曰视。二者,是诸侯使臣出聘。天子及自相聘之礼,并执玉帛而行,无执禽挚之法。此属直新升为士大夫之等,同国执禽挚相见,及见君之礼,虽非出聘,亦是宾主相见之法。故属宾礼也。又,天子之孤、卿、大夫、士,与诸侯之孤、卿、大夫、士,执挚既同,相见之礼,亦无别也。

士相见之礼,贽,冬用雉,夏用腒。左头奉之,曰:某也愿见,无由达,某子以命命某见。
〈注〉贽,所执以至者,君子见于所尊敬,必执贽以将其厚意也。士贽用雉者,取其耿介,交有时,别有伦也。雉必用死者,为其不可生服也。夏用腒备,腐臭也。左头,头阳也,无由达,言久无因缘以自达也。某子,今所因缘之姓名也。以命者称述主人之意,今文头为脰。〈疏〉云贽所执以至者,贽得训为至。新升为士者,彼人相见,欲相尊敬,必执禽鸟,始得至,故云贽所执以至者也。云士贽用雉者,对大夫已上所执羔雁不同也。云取其耿介,交有时,别有伦也者,伦,类也。雉交接有时,至于别后,则雄雌不杂,谓春交秋别也。士之义,亦然。义取耿介,不犯于上也。云雉必用死者,为其不可生服也者,经直云:冬用雉,知用死雉者。《尚书》云:三帛二生,一死,雉则雉义,取耿介为君致死也。云夏用腒,备腐臭也者,案《周礼·庖人》云:春行羔豚,夏行腒鱐。郑云,腒乾雉鱐,乾鱼腒鱐,暵热而乾,乾则不腐臭,故此取不腐臭也。冬时虽死,形体不异,故存本名称曰雉。夏为乾腒,形体异故,变本名称曰腒也。云左头,头阳也者,《曲礼》云,执禽者左首,雉与羔雁同,是合生执之物,以不可生服,故杀之。虽死,犹尚左以从阳也。云某子,今所因缘之姓名也者,谓绍介之姓名。云以命者,称述主人之意者,言绍介之人,称述主人之辞意,传来宾也。但此云某子以命,命某见,谓旧未相见,今始来见主人,故须某子传。通孺悲,欲见孔子,不由绍介,故孔子辞以疾。且经云某子,郑云某子,今所因缘之姓名。案《乡饮酒》云,某子受酬。注云,某者,众宾姓。又《乡射》云,某酬某子。注云,某子者,氏也。与此注某子为姓名,不同者,彼旅酬,下为上尊,敬在上。以《公羊传》:名不若字,字不若子。故下者称姓以配子。彼对面语,故不言名,此非对面之言,于彼遥称绍介之意。若不言名,直称姓是何人。故郑以姓名解之也。若然《特牲》云,皇祖某子。注为伯子、仲子者,以孙不宜云父祖姓,故以伯子、仲子言之。望经为义,故注有殊,若然宜有名,无者误也。

主人对曰:某子命某见,吾子有辱,请吾子之就家也。某将走见。
〈注〉走,犹往也。

宾对曰:某不足以辱命,请终赐见。主人对曰:某不敢为仪,固请吾子之就家也。某将走见,宾对曰:某不敢为仪,固以请。主人对曰:某也固辞不得命,将走见,闻吾子称贽,敢辞贽。
〈注〉不得命者,不得见许之命也。走,犹出也。称,举也。辞其贽,为其大崇也。〈疏〉云辞其贽,为其大崇也者,凡宾主相见,惟此新升为士有贽,又初不相识,故有贽为重。对重相见,则无贽为轻,是以始相见,辞之为大崇故也。

宾对曰:某不以贽不敢见。
〈注〉见于所尊敬,而无贽嫌大简。〈疏〉此士相见,惟是平敌相抗。按《曲礼》云:主人敬客,则先拜客。客敬主人,则先拜主人,并不问爵之大小,惟以相尊敬为先后,故虽两士,亦得云相尊敬,不敢空手,须以挚相见。若无挚相见,是则大简略也。

主人对曰:某不足以习礼,敢固辞。
〈注〉言不足习礼者,不敢当其崇礼来见己。〈疏〉按上经宾云:某不以挚不敢见,是宾以崇礼。来见主人,今主人不敢当其崇礼来见己,故变文言不足以习礼。故郑云,言不足习礼者,不敢当其崇礼来见己也。

宾对曰:某也不依于贽,不敢见,固以请。
〈注〉言依于贽,谦自卑也。〈疏〉凡相见之礼,以卑见尊,必依贽。《礼记·檀弓》云:鲁人有周丰也者,哀公执贽请见之者,是下贤非正法。今士相见,云不依于贽,不敢见,谦自卑也。

主人对曰:某也固辞不得命,敢不敬从。出迎于门外,再拜,宾答再拜。主人揖入门右,宾奉贽入门左。主人再拜,受,宾再拜,送贽,出。
〈注〉右,就右也。左,就左也。受贽于庭,既拜受送,则出矣。不受贽于堂下,人君也。〈疏〉凡门出,则以西为右,以东为左。入则以东为右,以西为左。依宾西主东之位也,知受贽于庭者,以其入门左右,不言揖让而升之事,故知在庭也。云既拜送,则出矣者,欲见宾拜送贽讫,而言出,则去还家,无意得待主人留己也。云不受贽于堂下,人君也者,聘礼:宾升堂,致命授玉。又下云君在堂升见,无方阶,亦是升堂见君法,故云不于堂下,人君也。

主人请见,宾反见,退。主人送于门外,再拜。
〈注〉请见者,为宾崇礼来相接,以矜庄欢,心未交也。宾反见则燕矣。下云凡燕见于君,至凡侍坐于君子,博记反见之燕义。臣初见于君,再拜奠贽而出。〈疏〉郑解主人留宾之意,云:请见者为宾,崇礼来相接,则执贽来见也。云以矜庄,欢心未交也者,正谓入门拜受拜送,时宾主俱矜庄相敬,欢心未交也。云宾反见,则燕矣者。上士冠礼,宾士昏纳采之等,《礼记》皆有礼。宾飨宾之事,明此行礼,主人留必不虚,宜有欢燕,故曰则燕矣。以贽相见,非聘问之礼,燕既在寝,明前相见,亦在寝之庭矣。若诸文有留宾者,多是礼宾之事,知此不行礼宾,而云燕者,彼诸文皆是为馀事相见,以其事重,故为礼宾。此直当身相见,其事轻,故直有燕矣。是以诸文礼宾,此燕宾,故直云请见也。云凡燕见于君,至反见之燕义者,凡燕见,或反见,或本来侍坐,非反见。下注云此谓特见图事,非立宾主之燕是也。侍坐于君子之下,乃有侍坐、问夜膳、荤赐、食爵之等。不引證燕见者,彼直是侍坐法,非燕见之礼故也。云臣初见于君,再拜奠贽而出者,郑欲见自燕见于君。下至凡侍坐于君子,皆反见燕法,其中仍有臣见于君法,臣始事见于君法。礼毕,奠贽而出,君亦当遣人留之燕也。若然下有他邦之人,则还贽,虽不见反燕,臣尚燕。他邦有燕可知,但文不具也。

主人复见之以其贽,曰:向者,吾子辱使某见,请还贽于将命者。
〈注〉复见之者,礼尚往来也。以其贽,谓向时所执来者也。将,犹传也。传命者,谓摈相也。〈疏〉云复见之者,礼尚往来也者,郑解主人还贽之意云:礼尚往来,《曲礼》文五等诸侯身,自出朝及遣臣出聘,以其圭璋重,不可遥复,朝聘讫,即还之。璧琮财轻,故不还。彼朝聘用玉,自为一礼,有不还之义。其在国之臣,自执贽相见,虽禽贽皆还之。臣见于君,则不还,义与朝聘异不可相决也。云将,犹传也,传命者,谓摈相也者,谓出接宾曰摈,入诏礼曰相,一也。故聘礼与冠义,皆云每一门止一相,是谓摈介为相也。

主人对曰:某也既得见矣。敢辞。宾对曰:某也非敢求见,请还贽于将命者。
〈注〉言不敢求见,嫌亵主人,不敢当也。〈疏〉云嫌亵主人不敢当也者,曰向者主人见己,今即来见。主人宾王频见,是亵也。今云非敢求见,嫌亵主人,不敢更相见也。故不敢当相见之法,直云还贽而已。

主人对曰:某也既得见矣。敢固辞。宾对曰:某不敢以闻,固以请于将命者。主人对曰:某也固辞,不得命,敢不从。
〈注〉许,受之也。异日则出迎,同日则否。〈疏〉下云宾奉贽入,不言主人出迎,又不言厥明,是与前相见同日。知异日出迎者,乡饮酒礼云,明日乃息司正。主人出迎之,司正犹迎之,况同僚乎。是知异日出迎也。若聘礼,公迎于大门内,至礼宾,又出迎者,彼初是公,迎彼君之命,不为迎宾身,故至礼宾身,虽同日亦出迎之。故郑注云公出迎者,己之礼更端是也。昏礼,宾为男家,使初时出迎,至礼宾身虽同日,亦出迎也。有司彻前为尸,后为宾,所为异,故云虽同日亦出迎此二者,亦是更端之义也。案《乡饮酒》,及公食,大夫皆于戒宾之时,未行宾主之礼,是以宾至乃迎之,故虽同日亦迎宾,非更端之义也。

宾奉贽入,主人再拜受,宾再拜送贽,出。主人送于门外,再拜。
士见于大夫,终辞其贽,于其入也。一拜,其辱也。宾退,送再拜。
〈注〉终辞其贽,以将不亲答也。凡不答而受其贽,惟君于臣耳。大夫于士,不出迎,入一拜,正礼也。送再拜,尊宾。〈疏〉云以将不亲答也者,事未至,谓之将如上士相见宾来见士,后将亲答,就士家,则辞而受其贽,此则以将不亲答终不受也。若然经直云终辞其贽,不言一辞再辞,亦有可知,但略而不言也。又《少仪》云:始见,君子曰愿闻名,此不言愿闻,亦文不具也。云凡不答,而受其贽,惟君于臣耳者,见下文他邦之人,则使摈者还其贽。见己君,不言还贽。又文有三辞,初辞、中辞、终辞。初辞之时,则云使某。中辞云命某,以辞在中者,传言而已,故云命某。然使某者,是尊君卑臣之义,其心重。若云命某者,尊君卑臣,稍浅渐轻之义,故郑云或言命某传言耳,必知有此义者。案僖九年《左传》曰: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赐伯舅胙,以伯舅耋老,加劳赐一级,无下拜。是尊君称使。传言云:命有轻重之义也。

若常为臣者,则礼辞其贽,曰:某也辞不得命,不敢固辞。
〈注〉礼辞一辞,其贽而许也。将不答而听其以贽入,有臣道也。

宾入奠贽,再拜,主人答壹拜。
〈注〉奠贽,尊卑异,不亲授也,古文壹为一。

宾出,使摈者还其贽于门外,曰:某也使某还贽。
〈注〉还其贽者,辟正君也。

宾对曰:某也既得见矣。敢辞。
〈注〉辞君,还其贽也,今文无也。

摈者对曰:某也命某,某非敢为仪也。敢以请。
〈注〉还贽者,请使受之。

宾对曰:某也夫子之贱私,不足以践礼,敢固辞。
〈注〉家臣称私践,行也。言某臣也不足以行宾客礼,宾客所不答者,不受贽。

摈者对曰:某也使某,不敢为仪也。固以请。宾对曰:某固辞不得命,敢不从。再拜,受。
〈注〉受其贽而去之。〈疏〉云受其贽而去者,以其尝为臣为轻,既而受其贽,又相见无飨燕之礼,故郑云而去之以绝之也。

下大夫相见以雁,饰之以布,维之以索,如执雉。
〈注〉雁,取知时飞翔有行列也。饰之以布,谓裁缝衣其身也。维,谓系联其足。〈疏〉言下大夫者,国皆有三卿、五大夫,言上大夫,据三卿,则此下是五大夫也。二十七士,与五大夫转相副贰,则三卿宜有六大夫。而五者,何休云:司马事,省阙一大夫云。雁,取知时者,以其木落南翔,冰泮北徂,随阳南北义,取大夫能从君政教而施之。云飞翔有行列也者,义取大夫能依其位次尊卑有叙也。上士执雉左头奉之,此云如执雉,明执雁者亦左头奉之也。案《曲礼》云饰羔雁者,以缋彼天子、卿、大夫,非直以布上又画之。此诸侯卿大夫执挚,虽与天子之臣同饰羔雁者,直用布为饰,无缋。彼不言士,则天子之士,与诸侯之士同,亦无饰士贱,故无别也。

上大夫相见以羔,饰之以布,四维之结于面,左头如麛执之。
〈注〉上大夫,卿也。羔,取其从帅群而不党也。面,前也。系联四足,交出背上,于胸前结之也。如麛执之者,秋献麛有成礼,如之。或曰麛孤之挚也,其礼盖谓左执前足,右执后足。〈疏〉云上大夫,卿也者,即三卿也。云羔取其从帅者,凡羔羊,群皆有引帅若卿之从君之命者也。云群而不党也者,羊羔群而不党,义取三卿亦皆正直,虽群而不阿党也。云系联四足,交出背上于胸前结之者,谓先以绳双系前两足,复以绳系后两足,乃以双绳于左右,从腹下向背上,交过于胸前结之也。云如麛执之者,秋献麛有成礼如之者。案《周礼·兽人》云:冬献狼,夏献麋,春秋献兽物,鹿、豕、群兽及狐狸可也。麛是鹿子,与鹿
同时献之。又《庖人》云,秋行犊麛,则献当在秋时,故云秋献麛也。又案《礼器》:曲礼三千。郑云曲,犹事也。事礼,谓今礼也。其中事仪三千,则礼未亡之时,三千条内,有此献麛之法,是有成礼可依,故此经得如之也。云或曰麛孤之挚也者,案《大宗伯》《大行人》《聘礼》皆云孤执皮帛,谓天子之孤,与诸侯之孤,执皮帛。今此执麛者,谓新升为孤见己君法。至馀事,则皆皮帛也。云其礼,盖谓左执前足,右执后足者,案《经》云,左头则与雉雁同。是以《曲礼》云,执禽者,左首。此郑又云执之,盖谓左执前足,右执后足者,此释经麛执之。据四足而言之,凡以挚相见之法,惟有新升为臣,及聘朝,及他国君来主国之臣见,皆执挚相见。常朝及馀会聚,皆执芴,无执挚之礼。又执挚者,或平敌,或以卑见尊,皆用挚。尊无执挚见卑之法,《檀弓》云,哀公执挚见己臣周丰者,彼谓下贤,非正法也。

如士相见之礼。
〈注〉大夫虽挚异,其仪犹如士。〈疏〉此下大夫及卿,其贽虽有羔雁之异,其相见之仪,则皆如士也。云仪犹如士者,或两大夫,或两卿相见,皆如上文某也愿见,无由达已。下至主人拜送于门外也。

始见于君,执挚至下,容弥蹙。庶人见于君,不为容,进退走。士大夫则奠贽,再拜稽首,君答壹拜。
〈注〉言君答士大夫一拜,则于庶人不答之。庶人之挚鹜,古文壹作一。〈疏〉臣拜君,云再拜稽首,则君答一拜者,当作空首,则九拜中奇拜是也。云言君答士大夫一拜,则于庶人不答之者,案《曲礼》君于士,不答拜,谓己士,此得与大夫同答一拜者,士贱君不答拜,此以新升为士,故答拜。《聘礼·问劳》云答士拜者,亦以新使反,故拜之也。云庶人之执鹜者,案《大宗伯》云,以禽作六挚,庶人执鹜。注云:鹜,取其不飞迁,象庶人安土重迁是也。

若他邦之人,则使摈者还其挚,曰:寡君使某还挚。宾对曰:君不有其外臣,臣不敢辞。再拜,稽首受。
〈疏〉宾不辞,即受贽。以君所不臣,礼无受他臣贽法。宾如此法,故不敢亢礼于他君,故不辞,即受之也。凡臣,无境外之交,今得以挚执见他邦君者,谓他国之君来朝,此国之臣因见之,谓若掌客卿,皆见以羔之类是也。春秋卿大夫与他国之君相见者,皆因聘会乃见之,非特行也。

凡执币者不趋,容弥蹙以为仪。
〈疏〉《小行人》合六币玉马皮圭璧帛,皆称币。下文别云执玉,则此币谓皮马飨币及禽挚皆是。

执玉者则唯舒。武举前曳踵。
〈疏〉此篇直见在国以禽挚相见之礼,无执玉朝聘邻国之事。而云执玉者,因执挚相见,故兼言朝聘执玉之礼也。案《玉藻》记徐趋之节云:圈豚行。又与此不同者,文有详略,俱是徐趋也。

《聘礼》

宾袭执圭,摈者入告,出辞玉。
〈注〉摈者,上摈也。入告,公以宾执圭,将致其聘命。圭,贽之重者,辞之亦所以致尊让也。

宾即馆,卿大夫劳宾,宾不见。大夫奠雁再拜,上介受,劳上介亦如之。
〈注〉不言卿,卿与大夫同。执雁下见于国君。《周礼》凡诸侯之卿见朝君,皆执羔。〈疏〉《周礼·秋官》掌客云,凡诸侯之礼,上公五积,卿皆见以羔。侯伯四积,卿皆见以羔。是主国之卿见朝君,皆执羔引之證。主国卿见聘,客不得执羔,与大夫同。用雁,不见朝君故也。

卿大夫讶大夫,士讶士,皆有讶。
〈注〉讶,主国君所使迎待宾者。

宾即馆,讶将公命。
〈注〉使己迎待之命。

又见之以其挚。
〈注〉复以私礼见者,讶将舍于宾馆之外,宜相亲也。大夫讶者,执雁。士讶者,执雉。〈疏〉礼掌讶舍于宾之馆门外,此大夫士君使为讶,虽非掌讶之官,亦为次舍于宾之馆外,宜相亲,故执贽以相见。

宾既将公事,复见讶,以其挚。
〈注〉公事聘飨,问大夫,复报也。使者及上介执雁,群介执雉,各以见其讶。〈疏〉云以公事聘飨问大夫者,此并行君聘。飨主国君,及问大夫,故云公事也。云复报也者,向有报讶者,以贽私见己。今还以贽私报之,知使者及上介同。执雁不执羔者,见上文主国卿大夫劳宾,同执雁。则知此使者及上介同执雁,可知各以见其讶者,谓使者见大夫之讶者,上介见士之讶者,士介亦见士讶者。

执贽部总论

《春秋繁露》

《执贽》

凡执贽:天子用畼,公侯用玉,卿用羔,大夫用雁。雁乃有类于长者,长者在民上,必施然有先后之随,必俶然有行列之治,故大夫以为贽。羔乃有类其天者,天之道任阳不任阴,王者之道任德不任刑,顺天也。羔有角而不任,设备而不用,类好仁者;执之不鸣,杀之不谛,类死义者;羔食于其母,必跪而受之,类知礼者;故羊之为言犹祥与,故卿以为贽。玉有似君子。子曰:人而不曰如之何,如之何者,吾末如之何也矣。故匿病者,不得良医,羞问者,圣人去之,以为远功而近有灾,是则不有。玉至亲而不蔽其恶,内有瑕秽,必见之于外,故君子不隐其短,不知则问,不能则学,取之玉也。君子比之玉,玉润而不污,是仁而至清洁也;廉而不杀,是义而不害也;坚而不磨,过而不濡,视之如庸,展之如石,状如石,搔而不可从绕,洁白如素而不受污,玉类备者,故公侯以为贽。畼有似于圣人者,纯仁淳粹,而有知之贵也,择于身者,尽为德音,发于事者,尽为润泽,积美阳芬香以通之天,畼亦取百香之心独未之,合之为一,而达其臭气畼天子,其淳粹无择,与圣人一也,故天子以为贽,而各以事上也。观贽之意,可以见其事。

《说苑》《修文》

天子以鬯为贽,鬯者百草之本也,上畅于天,下畅于地,无所不畅,故天子以鬯为贽。诸侯以圭为贽,圭者玉也,薄而不挠,廉而不刿,有瑕于中,必见于外,故诸侯以玉为贽。卿以羔为贽,羔者,羊也,羊群而不党,故卿以为贽。大夫以雁为贽,雁者行列有长幼之礼,故大夫以为贽。士以雉为贽,雉者不可指食,笼狎而服之,故士以雉为贽。庶人以鹜为贽,鹜者鹜鹜也,鹜鹜无他心,故庶人以鹜为贽。贽者,所以质也。

《白虎通》《文质》

臣见君所以有贽何。贽者,质也。质己之诚,致己之悃愊也。王者缘臣子心,以为之制,差其尊卑,以副其意。公侯以玉为贽者,玉取其燥不轻,湿不重,公之德全。卿以羔者,取其群不党,卿职在尽忠,率下不阿党也。大夫以雁为贽者,取其飞成行列,大夫职在以奉命,之适四方,动作当能自正以事君也。士以雉为贽者,取其不可诱之以食,慑之以威,必死不可生畜。士行威守节,死义不当移转也。《曲礼》曰:卿羔大夫以雁,士以雉为贽,庶人之贽疋,童子委贽而退野外,军中无贽,以缨拾矢可也。言必有贽也。疋,谓鹜也。卿大夫贽,古以麑鹿,今以羔雁何。以为古者质取其内,谓得美草鸣相呼,今文取其外,谓羔跪乳,雁有行列也。礼相见经曰:上大夫相见,以羔左顾右贽,执麑明古以麑鹿,今以羔也。卿大夫贽变,君与士贽不变何。人君至尊极美之物,以为质。士贱,仗节死义一介之道也。故不变。私相见亦有贽何。所以相尊敬长,和睦也。朋友之际,五常之道,有通财之义,赈穷告急之意,中心好之,欲饮食之,故财币者所以副至意也。礼,士相见,经曰:上大夫相见,以雁。士冬以雉,夏以脯也。妇人之制,以枣栗腶脩者,妇人无专制之义,御众之任,交接辞让之礼,职在供养馈食之间,其义一也。故后夫人以枣栗腶脩者,凡内脩阴也。又取其朝早起,栗战慄自正也。腶脩者,脯也。故春秋传曰:宗妇觌用币,非礼也。然则枣栗云乎。腶脩云乎。子见父无贽何。至亲也。见无时,故无贽。臣之事君,以义合也。得亲供养,故质己之诚,副己之意,故有贽也。

《杜佑·通典》《天子上公及诸侯卿大夫士等贽》

说曰:古者人君及臣,重于相见之礼,所以相尊敬,故将有所见,必执贽。贽者,至也,信也。君子于其所尊,必执贽以相见,明其厚心之至,以表忠信,不敢相亵也。然天子无客礼,亦有贽者,明有事神祇之道,故须贽以表心。故巡狩至于山川,有所告之,用鬯酒,盛以大璋、中璋。又典瑞云:王搢大圭,执镇圭,藻五采五就,朝日。明其所尊敬,象臣之朝君也。执镇圭,视安四方,以表其功也。凡公卿大夫执贽者,皆谓始朝及初相见用之。诸侯德厚,故执玉以比德;卿大夫以下德薄,故用皮帛羔雁之等。射人职云,王将射之时,公卿朝见,三公执璧,卿执羔。天子之三公所以执璧,与子男同。佐王论道,理取圆足,故以璧为贽,不必饰以蒲谷。诸侯宾射之时,卿大夫士亦皆执贽见其君,如天子卿大夫之礼,君子所以执玉以比德者也。

《仪礼·逸经》《士相见义》

士相见之礼,必依于介绍,以言其不苟召也。必依于挚,以言其以道亲也。苟而合,唯小人而不耻者能之。君子可见也,不可屈也。可亲也,不可狎也。可达也,不可疏也。宾至门,主人三辞,见宾称挚。主人三辞,挚者以致尊严也。大夫以礼相接,士以礼相谕,庶人以礼相同。然而争夺兴于末者,未之有也。人苟为悦而相亲,若者未必争。苟为简而相亲,若者未必怨。是故士相见之礼者,人道之大也。所以使人重其身,而无迩于辱也。所以使人慎其交,而无迩于祸也。
自天子至于庶人,皆有挚。挚者,致也。所以致其志也。天子之挚鬯,诸侯玉,卿羔,大夫雁,士雉。鬯也者,言德之远闻也。玉也者,言一度不易也。羔也者,言柔而有礼也。雁也者,言进退知时也。雉也者,言死其节也。故天子以远德为志,诸侯以一度为志,卿以有礼为志,大夫以进退为志,士以死节为志。明乎其志之义,而天下治矣。故执斯挚也者,致斯志者也。君之挚以事神,臣之挚以养人,惟君受挚者,惟君受养也。非其君则辞挚,不敢当养也。
《图书编》《赞礼说》
自郑康成注《曲礼》,以贽为至,而后世始以贽为言礼之至。自班固纂《白虎通》以贽为质,而后世始以贽为质己之诚。夫古人相见之礼,必有质者,所以明执守之义,而致己之敬也。故公侯以玉,卿以羔,大夫以雁,士以雉。以公侯卿大夫士,而所执不同者,是必有等差之辨也。姑试论之。盖公卿之德,欲其精白纯粹,而玉者取其燥不轻,湿不重之义,故公侯之贽,必以玉也。九卿之职贵,于尽忠率下。而羔者,取其群而不党之义,故九卿之贽必以羔也。大夫之职,在于奉命通四方。而雁者,取其俟时而行之义,故大夫之贽必以雁也。士之气节,本乎刚方劲直。而雉者,取其死不失节之义,故士之贽者必以雉也。不然,古人何以为是区别哉。然卿大夫贽,古以麑鹿,今以羔雁,而公侯士之贽,唯用玉与雉,何耶。吁,此可以见公侯之德有常,而士以一介仗节不变也。
孔氏释《书》,类皆无据。有如舜之东巡守肆,觐东后,虽曰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而未尝有纁、元、黄之说,与夫羔雁雉之言,此孔氏据《周礼·大宗伯》之文,因以意而解之,其失亦甚矣。且礼,诸侯所执者玉而已。币帛禽鸟,皆非所执也。盖彼据《周官》书有执之文,孔氏之失,正自《周官》书误之也。《大宗伯》以禽作六挚以等,诸臣曰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庶人执鹜,工商执鸡。据《春秋》鲁庄公娶夫人,使宗妇以币见。《春秋》书曰,大夫宗妇觌用币,不闻其执帛也。惟左氏曰: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盖用玉帛连文,其实执玉奠帛也。若信如《周礼》谓帛可执,则皮亦可执乎。执乎帛,犹可也。曰羔雁雉之物,其可执乎。方卿大夫之见天子,鞠躬屏气,伛偻不暇,而乃手执羔执雁执雉,果谓礼容乎。至尊之前,羔雁生物,执持惟恐或失,不知如何拜趋俯伏乎。至于执死雉以见君,岂其宜哉。且必取此三物何义。郑氏曰:卿执羔者,取其群而不失其类。或曰,羔群而不党。凡鸟兽各以其类聚何。特羔不失其类乎。又安知羔之不党乎。陋说之甚也。大夫执雁者,取其俟时而行如大夫之随君也。凡人臣皆当随君,而大夫独取此义,何耶。士执雉者,谓士当如雉耿介,为君致死也。凡为人臣者,皆为君致死,何特士也哉。若如所说,则卿之所执,亦可以为大夫之所执,大夫之所执,亦可以为士之所执,皆不通之说。盖作《周官》书者,但见《舜典》上有五玉之文,以玉为可执,则下之三帛二生一死之物,皆可执。诸侯既执玉矣,则其馀所执者,不得不强以孤卿大夫士当之,是不思之甚,不知《舜典》之旨,不然。舜之行狩,诸侯各执玉以见。而三帛二生一死之物,特以为贽见之礼尔。古者君臣相见,必以土地所生之物而为之贽,康王之诰曰:皆布乘黄朱,宾称奉圭兼币曰一二臣卫,敢执壤奠。方康王既尸,天子诸侯皆布四黄马朱鬣以为庭,实谓之壤。奠舜之诸侯,以三帛二生一死。贽者,亦壤奠之谓也。禽鸟之物,性驯扰者,则生致之。性耿介者,则死致之。此皆使人致之于天子,天子受其贽而还其玉,故曰:如五器卒,乃复使孤卿大夫士常执之物,天子不容受之,不与五器俱复也。观此,则可见执羔执帛等之说为谬矣。执帛执羔,固不可,而又谓庶人执鹜,工商执鸡,愈可鄙也。谓之孤卿执皮,何所见耶。此又因《舜典》之文,而增益之,惑世之甚也矣。

执贽部纪事

《通鉴前编》:帝尧八十载,禹治水成功,因定九州贡赋,秉元圭,入觐告成。
《荀子》:周公谓伯禽之傅曰:吾所执贽而见者十人,还贽而见者五十人,貌贽之士百馀人。
《左传》:庄公二十四年,秋,哀姜至,公使宗妇觌用币,非礼也。御孙曰:男贽,大者玉帛,小者禽鸟,以章物也。女贽,不过榛,栗,枣,脩,以告虔也。今男女同贽,是无别也。男女之别,国之大节也。而由夫人乱之,无乃不可乎。定公八年,夏,齐国夏,高张,伐我西鄙,晋士鞅,赵鞅,荀寅,救我。公会晋师于瓦,范献子执羔,赵简子、中行文子,皆执雁,鲁于是始尚羔。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子路,冠雄鸡,佩猳豚,陵暴孔子。孔子设礼稍诱子路,子路后儒服委质,因门人请为弟子。
《礼记·檀弓》:鲁人有周丰也者,哀公执贽请见之,而曰不可。公曰:我其已夫,使人问焉。曰:有虞氏未施信于民而民信之,夏后氏未施敬于民而民敬之,何施而得斯于民也。对曰:墟墓之间,未施哀于民而民哀。社稷宗庙之中,未施敬于民而民敬。殷人作誓而民始畔,周人作会而民始疑,苟无礼义忠信诚悫之心以涖之,虽固结之,民其不解乎。《孔丛子》:齐东郭亥欲攻田氏,执贽见夫子而访焉,夫子曰子为义也,丘不足与计事。
《战国策》:齐宣王举兵伐魏。梁王身抱质执璧,请为陈侯臣。
《史记·甘茂传》:苏代说秦王曰:甘茂以齐约韩魏反以图秦,非秦之利也。秦王曰:然则奈何。苏代曰:王不若重其贽,厚其禄以迎之。
《韩诗外传》:楚国之法,商人欲见于君者,必有大献重贽,然后将见。
《后汉书·崔骃传论》:李固,高洁之士也,与崔瑗邻郡,奉贽以结好。由此知名。
《台佟传》:佟字孝威。隐于武安山。建初中,州辟不就。刺史行部,使从事致谒。佟载病往谢。刺史乃执贽见佟曰:孝威居身如是,甚苦,如何。佟曰:佟幸得保终性命,以存神养和。如明使君奉宣诏书,夕惕庶事,反不若耶。
杜佑《通典》:魏明帝青龙二年,诏下司空:征南将军带金紫督使,位高任重。近者正朝,乃与卿校同执羔,非也。自今以后,从特进,应奉璧者如故事。博士高堂隆议曰:按周礼公执桓圭。公谓上公九命,分陕而理,及二王后也。今大司马、大将军,实分征东西,可谓上公矣。山阳公、卫国公,则二王后也。侯执信圭谓地方四百里,伯执躬圭谓地方三百里,皆七命也。今郡王户数,多者可如侯,少者可如伯。子执谷璧谓地方二百里,男执蒲璧谓地方百里,皆五命也。今县主户数,多者可如子,少者可如男。上公礼,其率诸侯以朝,则执桓圭。自非朝宗,则如八命之公。与王论道,有事而进,则执璧。今二王后诸王,若入朝觐,二公率以进退,执桓圭。正朝,则与群公执璧。按周礼,王官唯公执璧。汉代大将军、骠骑、车骑、卫将军,开府辟召掾属,与公同仪,则执璧可也。孤皮帛卿羔,孤谓天子七命之孤,及大国四命之孤,副公与王论道,尊于六卿,其执贽,以虎皮表束帛。今九卿之列,太常、光禄勋、卫尉,尊于六卿,其执贽如孤也。其朝正,执皮帛可也。三府长史,亦公之副,虽有似于孤,实卑于卿,中大夫之礼可也。公之孤,頫聘于天子,及见于其君,其贽以豹皮表束帛。今未有其官,意谓山阳公之上卿,可以当之。卿谓六官六命之卿,及诸侯三命再命之卿也。今六卿及永寿、永安、长秋、城门五校。皆执羔可也。诸侯之卿,自于其君亦如之。天子卿大夫饰羔雁以缋,诸侯卿大夫饰羔雁以布。州牧郡守以功德赐劳,秩比中二千石者,其入朝觐,宜依卿执羔。金紫将军秩中二千石,与卿同。大夫执雁,谓天子中下大夫四命,及诸侯再命一命之大夫也,其位卑于卿。今三府长史及五命,二千石之著者也。博士儒官,历代礼服从大夫,如前执雁可也。州牧郡守未赐劳者,宜依大夫执雁,皆饰以缋。诸县千石、六百石,即古大夫,若或会觐,宜执雁,饰以布。士执雉,谓天子三命之士,及诸侯一命再命之士也。府史以下,至于庶人在官,亦谓之士。诸县四百石、三百石者,从士礼执雉可也。
《晋书·礼志》:每月朔朝,夜漏未尽七刻,受贺及贽。武帝泰始十年,将聘拜三夫人、九嫔。有司奏:礼,皇后聘以谷璧,无妾媵礼贽之制。
《元帝本纪》:大兴元年,诏曰:在事之人,仰鉴前烈,同心戮力,无废朕命。远近礼贽,一切断之。
《隋书·礼仪志》:天监六年诏:元日受五等贽,圭璧并量付所司。周舍案:《周礼》冢宰,大朝觐,赞玉币。尚书,古之冢宰。顷王者不亲抚玉,则不复须冢宰赞助。寻尚书主客曹郎,既冢宰隶职,今元日五等奠玉既竟,请以主客郎受。郑元注《觐礼》云:既受之后,出付玉人于外。汉时少府,职主圭璧,请主客受玉,付少府掌。帝从之。鷩冕,侯八旒,伯七旒,服七章。衣,华虫、火、宗彝三章;裳,藻、粉、米、黼黻四章。侯、伯初受册,执贽,入朝,则服之。毳冕,子六旒,男五旒,服五章。衣,宗彝、藻粉米三章,裳、黼、黻二章。子、男初受册,执贽,入朝,则服之。
《唐书·礼乐志》:宴蕃主皇帝已即御座,蕃主入,其有献物陈于其前。侍中承制降敕,蕃主升坐。蕃主再拜奉贽,曰:某国蕃臣某敢献壤奠。侍中升奏,承旨曰:朕其受之。侍中降于蕃主东北,西面,称《有制》。蕃主再拜,乃宣制。又再拜以贽授侍中,以授有司。有司受其馀币。《孝敬皇帝弘传》:弘纳妃裴,而有司奏贽用白雁,适苑中获之,帝喜曰:汉获朱雁,为乐府歌。今得白雁为婚贽,婚乃人伦首,我则无惭。礼毕,曲赦岐州。

执贽部杂录

《易林》:圭璧琮璋,执贽见王。
《左传》:策名委贽,贰乃辟也。
《国语》:夙沙釐曰:委贽为臣,无有二心。
夏父展曰:妇贽不过枣、栗,以告虔也。
《谷梁传》:男子之贽,羔、雁、雉、腒。
司马相如《封禅文》:诸夏乐贡,百蛮执贽。
《中论》:古之君子,因王事之閒,则奉贽以见其同僚及国中之贤者。
谢脁《元会曲》:圭贽纷成序,鞮译憬来思。
刘孝威《谢晋安王赐缗钱启》:孝威问吉已通,请期有日。而贤夫之誉,多愧张耳。非婿之才,偶同王粲。眷言前事,良以自羞。曲降隆慈,俯垂珍锡。便使禽贽获举,纁币有资。佩服宠灵,陨越非报。
杨于陵《谢赐手诏表》:日本国使,远献琛贽。毕事旋归,言念梯航之劳,厚其行李之费。
刘敞补亡:宾至门,主人三辞见;宾称贽,主人三辞贽,所以致尊敬也。
《宋史·祀先农乐章》:灵斿载临,见光陈贽。
于邵《进画松竹图表》撰献珍奇,则圭璋有可玷之理。驰奉章疏,则文字非陈贽之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