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一百八十三卷目录
风云雷雨祀典部汇考一
周〈总一则〉
秦〈始皇一则〉
汉〈高祖一则 平帝元始一则〉
后汉〈总一则〉
晋〈元帝建武一则 成帝咸和一则〉
梁〈总一则 武帝天监一则〉
陈〈文帝天嘉一则〉
北魏〈明元帝泰常一则〉
北齐〈总一则〉
隋〈总一则 高祖开皇一则〉
唐〈总一则 元宗开元一则 天宝二则 肃宗乾元一则 代宗永泰一则 德宗贞元二则 宪宗元和一则〉
辽〈圣宗统和二则 开泰二则 道宗清宁一则〉
宋〈总一则 太宗太平兴国一则 真宗咸平一则 大中祥符一则 仁宗皇祐一则 神宗元丰一则 哲宗元符一则 徽宗政和一则 高宗绍兴一则〉
金〈章宗明昌二则 宣宗兴定一则〉
元〈世祖至元一则 仁宗延祐一则〉
明〈太祖洪武四则 成祖永乐一则 世宗嘉靖一则〉
皇清〈顺治一则 天神坛图二〉
风云雷雨祀典部汇考二
尔雅〈祭名〉
风俗通〈风伯 雨师〉
风云雷雨祀典部总论
蔡邕独断〈风伯雨师〉
大学衍义补〈国家常祀之礼〉
风云雷雨祀典部艺文一
风伯雨师不得避讳议 晋束晰
又议 前人
风云雷雨祀典部艺文二〈诗〉
祭风伯坛应张太祝作 唐储光羲
早祭风伯因怀李十一舍人 白居易
风云雷雨祀典部纪事
寒暑祀典部汇考一
周〈总一则〉
宋〈孝武帝大明一则〉
隋〈总一则〉
唐〈总一则 元宗开元一则〉
后唐〈明宗长兴一则〉
后周〈太祖显德一则〉
宋〈太祖建隆一则 太宗淳化一则 仁宗天圣一则 神宗一则 元丰一则 徽宗大观一则 政和一则〉
寒暑祀典部汇考二
礼记〈祭法 月令〉
寒暑祀典部总论
左传〈昭公四年〉
大学衍义补〈国家常祀之礼〉
图书编〈祭寒暑〉
周〈总一则〉
秦〈始皇一则〉
汉〈高祖一则 平帝元始一则〉
后汉〈总一则〉
晋〈元帝建武一则 成帝咸和一则〉
梁〈总一则 武帝天监一则〉
陈〈文帝天嘉一则〉
北魏〈明元帝泰常一则〉
北齐〈总一则〉
隋〈总一则 高祖开皇一则〉
唐〈总一则 元宗开元一则 天宝二则 肃宗乾元一则 代宗永泰一则 德宗贞元二则 宪宗元和一则〉
辽〈圣宗统和二则 开泰二则 道宗清宁一则〉
宋〈总一则 太宗太平兴国一则 真宗咸平一则 大中祥符一则 仁宗皇祐一则 神宗元丰一则 哲宗元符一则 徽宗政和一则 高宗绍兴一则〉
金〈章宗明昌二则 宣宗兴定一则〉
元〈世祖至元一则 仁宗延祐一则〉
明〈太祖洪武四则 成祖永乐一则 世宗嘉靖一则〉
皇清〈顺治一则 天神坛图二〉
风云雷雨祀典部汇考二
尔雅〈祭名〉
风俗通〈风伯 雨师〉
风云雷雨祀典部总论
蔡邕独断〈风伯雨师〉
大学衍义补〈国家常祀之礼〉
风云雷雨祀典部艺文一
风伯雨师不得避讳议 晋束晰
又议 前人
风云雷雨祀典部艺文二〈诗〉
祭风伯坛应张太祝作 唐储光羲
早祭风伯因怀李十一舍人 白居易
风云雷雨祀典部纪事
寒暑祀典部汇考一
周〈总一则〉
宋〈孝武帝大明一则〉
隋〈总一则〉
唐〈总一则 元宗开元一则〉
后唐〈明宗长兴一则〉
后周〈太祖显德一则〉
宋〈太祖建隆一则 太宗淳化一则 仁宗天圣一则 神宗一则 元丰一则 徽宗大观一则 政和一则〉
寒暑祀典部汇考二
礼记〈祭法 月令〉
寒暑祀典部总论
左传〈昭公四年〉
大学衍义补〈国家常祀之礼〉
图书编〈祭寒暑〉
礼仪典第一百八十三卷
风云雷雨祀典部汇考一
周
周制,以槱燎祀风师雨师。按《周礼·春官》:大宗伯之职,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
贾氏曰:《春秋纬》云:月离乎箕,风必扬沙。是风师箕也。《诗》云:月离于毕,俾滂沱矣。是雨师毕也。 崔氏曰:祭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之法,皆谓随其类祭之。兆风师于西方,不从箕星者。箕星,天位尔。兆雨师于北郊者,水位在北也。
小宗伯之职,兆五帝于四郊,四望四类亦如之。
郑锷曰:先儒以四类为日月星辰。考之书云:类于上帝,惟天神则类而祭之。以其神非一故也。雨师,水也。其类宜于北。先儒以风师亦在西郊,恐不然也。五行,箕星好风。箕,东方之宿也。西则违其方位,岂理哉。
秦
始皇二十六年,立风伯、雨师庙于雍。按《史记·始皇本纪》不载。 按《封禅书》:及秦并天下。而雍有风伯、雨师庙。各以岁时奉祠。〈按始皇并天下在二十六年〉
汉
高祖六年,置晋巫祠、云中君。按《汉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郊祀志》:高祖六年,天下已定。长安置祠祀官、女巫;其晋巫祠、云中君:以岁时祀宫中。
师古曰:云中君,谓云神也。
平帝元始五年,王莽奏:分雷公、风伯庙于东郊兆;雨师庙于北郊兆。奏可。
按《汉书·平帝本纪》不载。 按《郊祀志》云云。
后汉
后汉,县邑以丙戌日祀风伯,以己丑日祀雨师。按《后汉书·祭祀志》:县邑常,以丙戌日祀风伯于戌地,以己丑日祠雨师于丑地,用羊豕。晋
元帝建武元年,每以仲春仲秋,并令郡国县,兼祀风伯、雨师。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礼仪志》云云。
成帝咸和八年,立北郊,祀雨师、雷电、风伯诸神。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礼志》:咸和八年正月,立北郊。天郊则雨师、雷电、司空、风伯,神也。
梁
梁制,以风伯、雷电、雨师,从祀南郊。按《隋书·礼仪志》:梁南郊。正月上辛行事。风伯、雷电、雨师,皆从祀。座有坎。
武帝天监七年,诏南郊,仍祭风伯、雨师。
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礼仪志》:天监七年,太常丞王僧崇曰:风伯、雨师,即箕、毕星矣。而今南郊祀箕、毕二星,复祭风师、雨师,恐繁祀典。帝曰:箕、毕自是二十八宿之名,风师、雨师自是箕、毕星下隶。两祭非嫌。
陈
文帝天嘉 年,除南郊风伯、雨师位。按《陈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礼仪志》:文帝天嘉中,大中大夫、领大著作、兼太常卿许亨奏曰:梁武帝议,箕、毕自是二十八宿之名,风师、雨师自是箕、毕下隶,非即星也。故郊雩之所,皆两祭之。臣案《周礼》大宗伯之职云: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郑注云:风师,箕也;雨师,毕也。《诗》云:月离于毕,俾滂沱矣。如此则风伯、雨师即箕、毕星矣。而今南郊祀箕、毕二星,复祭风伯、雨师,恐乖祀典。制曰:若郊设星位,任即除之。
北魏
明元帝泰常三年,定风伯、雨师之祀。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泰常三年,为五精帝兆于四郊。又风伯、雨师之坛,皆有别兆,祭有常日,牲用少牢。
北齐
后齐制,圆丘。风师、雨师于下丘。用苍牲。按《隋书·礼仪志》云云。
隋
隋制,为风师坛于国城东北,雨师坛于国城西南。按《隋书·礼仪志》:旧礼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之法,皆随其类而祭之。兆风师于西方者,就秋风之劲,而不从箕星之位。兆雨师于北郊者,就水位,在北也。隋制。国城东北七里通化门外为风师坛,祀以立春后丑。国城西南八里金光门外为雨师坛,祀以立夏后申。坛皆三尺,牲以一少牢。高祖开皇 年,定风师、雨师为小祀。
按《隋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礼仪志》:高祖受命,欲新制度。乃命国子祭酒辛彦之议定祀典,风师、雨师为小祀。养牲,在涤一旬。
唐
唐制,立春后祀风伯,立夏后祀雨师。按《唐书·礼乐志》:有司岁所常祀者。立春后丑日,祀风伯;立夏后申日,祀雨师。皆一献祝,称天子谨遣。按《旧唐书·礼仪志》:武德、贞观之制。立春后丑,祀风师于国城东北;立夏后申,祀雨师于国城西南。各用羊一,笾、豆各二,簠、簋各一。
元宗开元二十年,《开元礼》成,定风伯、雨师之祀。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礼乐志》:小祀风伯、雨师。〈又〉其高皆三尺,广皆丈者,小祀之坛也,小祀,皆以象尊二实醍齐;上尊,亦实明水。四时祭风师、雨师,笾八、豆八、簠一、簋一、俎一、羊一。
按《旧唐书·礼仪志》:起居舍人王仲丘撰成一百五十卷,名曰《大唐开元礼》。二十年九月,颁所司行用焉,以风伯、雨师为小祀。
按《开元礼》:立春后丑日祀风师。前祀三日,诸应祀之官,散斋二日,致斋一日,并如别仪。前祀一日,晡后一刻,诸卫令其属,各以其方器服守卫壝门,俱清斋一宿。卫尉设祀官次于东壝之外道南,北向,以西为上。设陈馔幔于内壝东门之外道南,北向。郊社令积柴于燎坛,其坛在神坛之左,内壝之外。方五尺,高五尺,开上,南出户。祀日未明三刻,奉礼郎设祀官位于内壝东门之内道北,执事位于道南,每等异位,俱重行西向,皆以北为上。设望燎位当柴坛之北,南向。设御史位于坛上西南隅,东向,令史陪其后。于坛下设奉礼位于祀官西南,赞者二人在南,差退,俱西向。又设奉礼位赞者位于燎坛东北,西向北上。设祀官门外位于东壝之外道南,每等异位,重行北向,以西为上。郊社令帅斋郎设酒樽于坛上东南隅,象樽二置于坫,北向西上。设币篚于樽坫之所。设洗于坛南陛东南,北向,罍水在洗东,篚在洗西,南肆。篚实以巾爵执樽罍篚羃者,各位于樽罍篚羃之后。太官令帅宰人以鸾刀,烹牲于厨。祀日未明二刻,太史令、郊社令升,设风师神座于坛上近北,南向,席以莞,设神位于座首。未明一刻,诸祀官各服其服。郊社令、良酝令各帅其属入实樽罍。实以醍齐,其元酒实于上樽。太官令帅进馔者实诸笾豆簠簋,入设于内壝东门之外馔幔内。奉礼帅赞者先入就位。赞引引御史、太祝及令史与执樽罍篚羃者入,当坛南,重行北面,以西为上。立定,奉礼曰:再拜。赞者承传。御史以下皆再拜。执樽者升自东陛,立于樽所,执罍洗篚羃者各就位。赞引引御史、太祝诣坛东陛,升,行扫除于上,令史行扫除于下,讫,各引就位。质明,谒者引祀官,赞引引执事者,就门外位,谒者、赞引各引祀官以次入就位。立定,奉礼曰:众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谒者进献官之左白:有司谨具,请行事。退复位。太官令出,帅进馔陈于门外。初太官令出,太祝跪取币于篚,兴,立于樽所。谒者引献官升自南陛,进当神座前,北向立,太祝以币东向进,献官受币,北面跪奠于神座,俛伏,兴,少退,北面再拜讫,谒者引献官降复位。太官令引馔入,诣南陛升坛,太祝迎引于坛上,设于神座前。
笾豆,盖羃先彻,乃升。簠簋既奠,却其盖于下。
设讫,太官令以下降复位,太祝还樽所。谒者引献官诣罍洗,盥手洗爵讫,谒者引献官自南陛升坛,诣樽所,执樽者举羃,献官酌醍齐讫,谒者引献官进神座前,北向跪奠爵,俛伏,兴,少退,北向立。太祝持版进于神座之右,东面跪读祝文曰:维某年岁次月朔日,子嗣天子谨遣具位臣姓名,敢昭告于风师:含生开动,必伫振发,功施造物,实彰祀典。谨以制币牺齐,粢盛庶品,明荐于神,尚飨。讫,兴。献官再拜。太祝进,跪奠版于神座,兴,还樽所。献官拜讫,谒者引献官立于南方,北向。太祝以爵酌福酒,进献官之右,西向立,献官再拜受爵,跪祭酒,遂饮卒爵,太祝进受爵,复于坫,献官俛伏,兴。太祝率斋郎进俎,太祝跪减神前胙肉,加俎,兴,以俎西向进,献官受以授斋郎,谒者引献官降复位。太祝进,跪彻豆笾,还樽所。彻者,笾豆各一少移于故处。奉礼曰:赐胙。赞者唱:众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已饮福受胙者不拜。谒者进献官之左曰:请就望燎位。遂引献官就望燎位,南向立。太祝执篚跪取币、祝版,斋郎以俎载牲体、黍稷饭、爵酒,兴,自南陛降坛南行,当柴坛南,东行,自南陛登柴坛,以币、祝版、馔物置柴上户内讫,奉礼曰:可燎。东西面各二人以炬燎。火半柴,谒者进献官之左白:礼毕。遂引献官出,赞引引执事者以次出。赞引引御史以下俱复执事位,立定,奉礼曰:再拜。御史以下皆再拜,赞引引出。立夏后申日祀雨师。有司行事,祝文曰:百昌万宝,式仰膏泽,率遵典故,用备常祀。其首尾与风伯文同。
天宝四载,敕风伯雨师升为中祀。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天宝四载,敕风伯、雨师,济时育物,谓之小祀,颇紊彝伦。前载众星巳为中祀,永言此义,固合同升。自今已后,并宜入中祀。仍令诸郡各置一坛,因春秋祭社之日,同申享祠。九月十六日,敕诸郡,风伯坛置在社坛之东,雨师坛在社坛之西,各稍北数十步,其坛卑小于社坛。其祀风伯用立春后丑,祀雨师用立夏后申,各用羊一,笾豆各十,簠簋俎一,酒三斗。应缘祭须一物已上,并以当郡公廨社利充。如无,即以当处官物充其祭官,准祭社例,取太守以下充。
天宝五载,始诏祭雷师于风伯、雨师之坛。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天宝五载,诏曰:发生振蛰,雷为其始,画卦陈象,威物效灵,气实本乎阴阳,功先施于动植。今雨师风伯,久列于常祀,惟此震雷,未登于群望。其已后每祀雨师,宜以雷师同坛祭,共牲别置祭器。
肃宗乾元二年,祭风伯、雨师。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肃宗实录》:乾元二年四月,以久旱,祭风伯、雨师。
代宗永泰二年,祠风伯、雨师于旧坛,复为中祠。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礼仪志》:永泰二年,礼仪使右常侍于休烈,请依旧祠风伯、雨师于国门旧坛,复为中祠,从之。
德宗贞元二年,复定风伯、雨师祀仪。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元二年四月壬午,太常寺奏:祭风伯、雨师祝版,准《开元礼》,凡有司摄事祝版,应御署者,进署讫,皆北面再拜。其风伯、雨师,本是小祀,并有司行事。天宝三载,始升诸星为中祀,亦无皇帝亲祀风伯、雨师之文。命有司自是常典,不同摄祭,其祝版准中祠例,合进署其再拜,案礼无文。诏曰:风师、雨师升为中祀,有烈祖成命。况在风雨事切苍生,今虽无文,朕当屈己再拜,以申子育万姓之意。
贞元三年闰五月,徙风师坛于浐水东。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云云。
宪宗元和十五年,太常礼院奏:有事南郊,宜以风师陪祀,特祭,则如常仪。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元和十五年太常礼院奏:来年正月三日,皇帝有事于南郊,同日立春后丑,祀风师,按周礼大宗伯,以槱燎祀风师,郑元云:风,箕星也,故今礼立春后丑,于城东北就箕星之位,为坛祭之,祀昊天上帝于圆丘,百神咸秩,箕星从祀之位,在坛之第三等,伏以皇帝有事南郊,遍祭之义,百神咸在,其五方帝并日月神州巳下,缘对昊天上帝皇地祇,尊不得申,并为从祀,悉无上公行事,并御署祝版之仪,风师既是星神,厌降之仪,便当陪祭,如非遇郊祀,其特祭如常仪。
辽
圣宗统和二年四月辛卯,祭风伯。按《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统和七年五月辛巳,祭风伯于儒州白马村。
按《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开泰元年夏四月己酉,祭风伯。
按《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开泰八年二月丙辰,祭风伯。
按《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道宗清宁元年,拜风师坛。
按《辽史·道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清宁元年,皇帝射柳讫,诣风师坛,再拜。
宋
宋制,风师、雨师为中祀,诸州祀风雨,为小祀。按《宋史·礼志》:凡祀典皆领于太常。岁之中祀九:立春后丑日祀风师,立夏后申日祀雨师。其诸州,祀风雨,并如小祀。
太宗太平兴国五年,车驾北征,遣官以少牢祭风雨坛。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太平兴国五年十一月,车驾北征。前一日,遣官祭告天地于圆丘,磔风于风伯坛,祀雨师于本坛,并用少牢。仍遣内侍一人监祭。
真宗咸平二年旱,诏祠雷师、雨师。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咸平二年旱,诏有司祠雷师、雨师。内出李邕《祈雨法》:以甲、乙日择东方地作坛,取土造青龙,长吏斋三日,诣龙所,汲流水,设香案、茗果、餈饵,率群吏、乡老日再至祝酹,不得用音乐、巫觋。雨足,送龙水中。馀四方皆如之,饰以方色。大凡日干及建坛取土之里数,器之大小及龙之修广,皆以五行成数焉。诏颁诸路。
大中祥符 年,颁诸州祀风伯、雨师仪式。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风伯、雨师,诸州亦致祭。大中祥符初,诏惟边地要剧者,令通判致祭,馀皆长吏亲享。未几,泽州请立风伯、雨师庙,乃令礼官考仪式颁之。有司言:唐制,诸郡置风伯坛社坛之东,雨师坛于西,各稍北数十步,卑下于社坛。祀用羊一,笾、豆各八,簠、簋各二。
仁宗皇祐 年,改定风伯、雨师坛制。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旧制,风师坛高四尺,东西四步三尺,南北减一尺。皇祐定高三尺,周三十三步;雨师坛、雷师坛高三尺,方一丈九尺。皇祐定周六步。
神宗元丰 年,改定风伯、雨师祀典。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元丰详定局言:《周礼》:小宗伯之职,兆五帝于四郊,四类亦如之。郑氏曰:兆为坛之营域。四类,日、月、星、辰,运行无常,以气类为之位,兆日于东郊,兆月与风师于西郊,兆司中、司命于南郊,兆雨师于北郊。各以气类祭之,谓之四类。汉仪,县邑常以丙戌日祀风伯于戌地,以己丑日祀雨师于丑地,亦从其类故也。熙宁祀仪:兆日东郊,兆月西郊,是以气类为之位。至于兆风师于国城东北,兆雨师于国城西北,司中、司命于国城西北亥地,则是各从其星位,而不以气类也。请稽旧礼,兆风师于西郊,祀以立春后丑日;兆雨师于北郊,祀以立夏后申日;兆司中、司命、司禄于南郊,祀以立冬后亥日。其坛兆则从其气类,其祭辰则从其星位,仍依熙宁仪,以雷师从雨师之位,以司民从司中、司命、司禄之位。
哲宗元符 年,定风师、雨师、雷师祀仪。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元符祀风师、雨师、雷师仪注,前祀二日,本司豫修除坛之内外,设祀官次于坛,东坛壝之外道,南北向,以西为上。祀日,掌事者,设神位版于坛上,席以莞。执樽罍者,设祭器。掌馔者,实之,每位笾在神位前左重三行,豆在神位前右重三行,俎二在笾豆外,分左右,簠簋各一,在二俎间。设樽于坛上东南隅,北向。樽置坫,加勺羃。设洗于坛南陛之东南,北向,罍在洗东加勺羃。篚在洗西南肆,置巾爵,设三献位于坛卯陛之东,西北向上,设祝位二于坛南北向西上。雨师于两坛间,又设位于坛上西向北上。雨师雷坛饮福位,准此。设初献饮福位于坛上神座之东,北向。设望燎位于坛南,南向。燎坛积柴于上,开上,南出户置香炉,合并烛于神座之前,币置篚,陈于左,祝版置坫陈于右。祀日质明,诸祀官各服其服,赞礼者,引三献官以下入就位立。赞礼者少前。初献之,左赞请行事、执事者升烟燔牲首。赞唱者曰:拜。献官以下皆再拜。讫,祝升自东陛,就西向立。祝跪,取币于篚,兴,立于神座左。赞礼者引初献诣罍洗南,北向。执罍者酌水。初献搢笏,盥手。执篚者取巾于篚,授初献,帨手。讫,即授巾奠于篚,执笏,初献,升自午陛,诣神座前,北向,搢笏,跪,三上香。祝以币西向跪,授初献讫,兴,复位。初献受币奠于神座前,执笏,俛伏,兴,再拜。内雨师行礼讫,降坛,次诣雷师坛位前,行礼如上仪。降陛复位。少顷,引初献再诣罍洗南立,北向,执罍者酌水,初献,搢笏,盥手,帨手讫。又取爵以授初献,执罍者酌水。初献洗爵,又授巾,初献拭爵讫,巾奠于篚,执笏。初献升自午陛,执事者引初献诣酒樽所,举羃,酌酒于爵。初献诣神座前,北向,搢笏,跪,执爵,三祭酒,奠爵,执笏,俛伏,兴,少退,北向立。祝持版于神座之右,东向,跪,读祝毕,初献再拜。祝奠版于神座右坫,兴,读祝讫,先诣雷师神位,初献,三祭酒,奠爵,兴。祝持版于神座右,跪,读祝毕,奠版于神座右坫,兴,复位。初献降,复位。次引亚献诣罍洗,北向,搢笏,盥手,帨手,洗爵,执爵,执笏,升自东陛诣神座前,搢笏,跪,执爵,三祭酒,奠爵,执笏,俛伏,兴,再拜。讫,降,复位。诣雷师坛,并如上仪。次引终献诣罍洗升献,如亚献之仪。讫,降,复位。次引初献诣雷师坛,升自午陛,诣饮福位,北向立。执事者各以爵酌酒,合置一爵,持爵,诣初献之左,东向立。初献再拜,搢笏,跪,受爵,祭酒,啐酒,奠爵。执馔者以俎减神座前胙肉,合置一俎上,又以豆取稷黍饭,合置一豆,先以饭授初献,受讫,又以俎授初献,受讫,皆以授执馔者。初献取爵,饮,卒爵。执事受虚爵,复于坫,初献,执笏,俛伏,兴,再拜,降,复位。引初献以下就望燎位,南向立。执事者,以篚诣神位前,跪,取版币,降自东陛,置于燎柴。赞唱者曰:可燎以炬。燎柴半,赞者少前,北面赞礼毕,引初献以下退。
徽宗政和三年,《五礼新仪》成,更定风伯、雨师、雷神祀典。
按《宋史·徽宗本纪》:政和三年四月,班《五礼新仪》。 按《礼志》:政和中,定《五礼新仪》,以雷神为中祀,州县、祀风伯雨师雷神为小祀。〈又〉政和之制,风坛广二十三步,雨、雷坛广十五步,皆高三尺,四陛,并一壝,二十五步。其雨师、雷师二坛同壝。司中、司命、司禄为四坛,各广二十五步,同壝。又言:《周礼》:大宗伯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所谓周人尚臭,升阳以报阳也。今天神之祀皆燔牲首,风师、雨师请用柏柴升烟,以为歆神之始。又言:《周礼》乐师之职曰:凡国之小事用乐者,令奏钟鼓。说者曰:小祀也。小师职《注》:小祭祀谓司中、司命、风师。是也。既已有钟鼓,则是有乐明矣。请有司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用乐,仍制乐章以为降神之节。又言:《周礼》小司徒之职:凡小祭祀奉牛牲羞其肆。又《肆师》云:小祭祀用牲。所谓小祭祀,即司中、司命、司民、司禄、宫中七祀之类是也。后世以有司摄事,难于纯用太牢,犹宜下同大夫礼,用羊、豕可也。今祀仪,马祖、先牧、司中、司命、司民、司禄、司寒,岁用羊、豕一。《祠令》:小祠,牲入涤一月,所以备洁养之法。今每位肉以豕,又取诸市,与令文相戾。请诸小祠祭以少牢,仍用体解。又言:社稷五祀,先荐爓,次荐熟;至于群小祀,荐熟而已。请四方百物、宫中七祠、司中、司命、风师、雨师止荐熟。并从之。
按《文献通考》:政和三年,议礼局上《五礼新仪》:司中、司命、司民、司禄坛,各广二十五步。风师、雨师、雷师坛,高三尺,四出陛,并一遗,二十五步。风师坛,广二十三步,雨师、雷师坛,广十五步。又言:本朝都城坛壝之制,风师在城之西,雨师在城之北,雷师从雨师之位,为二坛同壝。州县风师在社之东,雨师在雷师之西,非所谓各依其方类,求神者,请仿都城方位之制,仍以雷师从雨师之位,为二坛同壝。从之。
高宗绍兴七年五月壬申,命礼官举风、雷、雨师之祀。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按《文献通考》:绍兴七年,太常博士黄积言:立春后丑日祀风师,立夏后申日祀雨师、雷师,望下有司举行。从之。
金
章宗明昌二年五月戊辰,诏诸郡邑风雨师、神坛隳废者,复之。按《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明昌五年三月庚辰,初定日月风雨雷师常祀。按《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按《礼志》:明昌五年,礼官言:国之大事,莫重于祭。王者奉神灵,祈福祐,皆为民也。我国家自祖庙禘祫五享外,惟社稷、岳镇海渎定为常祀,而天地日月风雨雷师其礼尚阙,宜诏有司讲定仪注以闻。尚书省奏:天地日月,或亲祀或令有司摄事。若风雨雷师乃中祀,合令有司摄之。且又州县之所通祀者也,合先举行。制可。乃为坛于景丰门外东南,阙之巽地,岁以立春后丑日,以祀风师。牲、币、进熟,如中祀仪。又为坛于端礼门外西南,阙之坤地,以立夏后申日以祀雨师,其仪如中祀,羊豕各一。是日,祭雷师于位下,礼同小祀,一献,羊一,无豕。其祝称:天子谨遣臣某云。
宣宗兴定五年三月丙午,以旱筑坛祀雷雨师。
按《金史·宣宗本纪》云云。
元
世祖至元七年,始命岁祀风师、雨师、雷师。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七年十二月,敕岁祀风师、雨师、雷师。 按《祭祀志》:至元七年十二月,大司农请于立春后丑日,祭风师于东北郊;立夏后申日,祭雷、雨师于西南郊。
仁宗延祐五年,立风、雨、雷师坛壝于二郊。
按《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祭祀志》:风、雨、雷师之祀。仁宗延祐五年,乃即二郊定立坛壝之制,其仪注阙。
明
太祖洪武元年,定风师、雨师、雷师之祀。按《图书编》:洪武元年,诏:立春后丑日,祭风师于东北郊;立夏后申日,祭雨师、雷师于西南郊,祭风师、雨师给米三石。
洪武二年,始合风、云、雷、雨等祀于一坛。
按《春明梦馀录》:洪武二年,以风、云、雷、雨诸神止合祀于城南,诸神享祀之所,未有坛壝等祀,非隆敬神祇之道。命礼官考古制以闻。礼官奏:风、雨师之祀,见于《周官》。秦、汉、隋、唐亦皆有祭。天宝中,增雷师于雨师之次,因升风、云、雷、雨为中祀。宋元因之。今国家开创之初,常以风、云、雷、雨,与太岁、岳渎、城隍,皆祀于城南享祀之所。既非专祀,又室而不坛,非理所宜。考之唐制,以立春后申日,祭雨雷于城东南。以今观之,天地之生物,动之以风,润之以雨,发之以雷。阴阳之机,本一气使然,而各以时别祭,甚失享祀本意。今宜以风、云、雷、雨,与太岁、岳渎、城隍,合为一坛,春秋祀之。诏可。洪武 年,令有司各立坛庙,祭风、云、雷、雨。
按《明会典》云云。
洪武二十六年,定各省风、云、雷、雨祀典。
按《明会典》:洪武二十六年,风、云、雷、雨、山川、城隍之神,凡各布政司府州县,春秋仲月上旬,择日同坛设祭。三神位,风、云、雷、雨居中,山川居左,城隍居右。风、云、雷、雨帛四,山川帛二,城隍帛一,俱白色附郭。府州县官止随班行礼,不必别祭。其祭物、祭器、献官及斋戒、省牲、陈设、正祭、迎神并与社稷礼同。但临祭时,执事者,先以毛血瘗于坎,通赞不唱,瘗毛血奠帛,初献,先诣风云雷雨神位前,次诣山川神位前,次诣城隍神位前,次诣读祝所,亚献、终献同初献,〈不唱奠帛读祝〉饮福受胙,其胙于风云雷雨神位前,取羊一脚,彻馔,送神望燎,亦同社稷仪。但改瘗字为燎字。
成祖永乐六年,北巡豫期,敕皇太子祭风、云、雷、雨之神。
按《明会典》:永乐六年,驾幸北京,东宫监国,凡风云雷雨之神,豫期敕皇太子摄祭。
世宗嘉靖十一年,改叙云、雨、风、雷祭期。
按《图书编》:嘉靖十一年,釐正祀典,改叙云雨风雷祭期,岁仲春秋上旬,择日行事。献官斋戒,省牲,并同社稷仪注。正祭日,将行礼,起鼓初严,遍燃庭燎香烛,鼓再严,执事者各叙立于两阶。鼓三严,赞引引各献官立,候行礼。通赞唱:执事者各司其事,陪祭官各就位。献官就位,迎神,鞠躬,拜,兴,拜,兴,拜,兴,拜,兴,平身,奠帛,行初献礼。赞引唱:诣盥洗所,搢笏,出笏。诣酒樽所,司樽者举羃酌酒,诣云雨风雷神位前,跪,搢笏,奠帛,献爵,出笏,俯伏,兴,平身。诣读祝位,跪。通赞唱:众官皆跪。赞引唱:读祝。通引同唱,俯伏,兴,平身。赞引唱:复位。通赞唱:行亚献礼。赞引唱:诣酒樽所。司樽者,举羃酌酒,诣云雨风雷神位前,跪,搢笏,献爵,出笏,俯伏,兴,平身,复位。通赞唱:行终献礼。赞引唱:诣酒樽所。司樽者举羃酌酒,诣云雨风雷神位前,跪,搢笏,献爵,出笏,俯伏,兴,平身,复位。通赞唱:饮福受胙。赞引唱:诣饮福位。搢笏,跪,饮福酒,受胙,出笏,俯伏,兴,平身,复位。通赞唱:鞠躬,拜,兴,拜,兴,平身。彻馔,送神,鞠躬,拜,兴,拜,兴,拜,兴,拜,兴,平身。读祝者捧祝,进帛者捧帛,各诣燎所,望燎。赞引唱:诣望燎位。通赞唱:焚帛者一段至七段。皆唱:礼毕。
皇清
顺治 年《大清会典》:顺治初,定以
云雨风雷之神为天神,岁有常祭。今每岁常祭仪
俱罢,惟遇旱涝,遣官致祭,由礼部题请。
一,前期一日,太常寺官用白纸糊版,墨书祝文,送至坛内神库,奉安如常仪。
一,陈设
云雨风雷为一坛,礼神制帛四,〈青一黑一黄一白一〉果品五,
鹿醢、兔醢、酒樽一。
一,祭日,赞引官对引官导承祭官,诣盥洗所,盥手毕,导至拜位前,立。典仪唱:执事官各司其事。赞引官赞:就位。承祭官就拜位,立。典仪唱:迎神。赞引官赞:升坛。导至
神位前,立。赞:跪,上香。承祭官跪,上柱香,又三上块
香。毕,兴。赞:复位。赞:跪,叩头,行三跪九叩头礼,兴。典仪唱:奠帛,行初献礼。执事官于各
神位前,分献,献帛官一跪三叩头,退。献爵官不叩
献。毕,读祝官诣祝案前,一跪三叩头,请祝版,立。赞引官赞:跪。承祭官、读祝官皆跪。典仪唱:读祝。读毕,兴。捧祝版跪,安帛匣上,三叩头,退。赞引官赞:叩,兴。承祭官行三叩头礼,兴。典仪唱:行亚献礼。与初献同。献毕,典仪唱:行终献礼。与亚献同。献毕,典仪唱:送神。赞引官赞:跪,叩头。承祭官行三跪九叩头礼,兴。典仪唱:捧祝帛诣燎位。承祭官转立东旁,俟祝帛过,复原位,立。赞引官赞:诣望燎位。至燎所,祝帛焚半,赞:礼毕。各退。
天神坛告祭图南向
天神坛告祭陈设图南向
风云雷雨祀典部汇考二
《尔雅》
《祭名》
祭风曰磔。〈注〉今俗当大道中磔狗,云以止风此其象。〈疏〉祭风曰:磔者,谓披磔牲体,象风之散物,因名云。
《风俗通》《风伯》
《楚辞》说后飞廉使奔属,飞廉,风伯也。谨按《周礼》:以槱燎祀风师、风师者,箕星也。箕主簸扬,能致风气。《易·巽》为长女也。长者伯,故曰风伯。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养成万物,有功于人。王者祀,以报功也。戌之神为风伯,故以丙戌日,祀于西北。火胜金,为木相也。
《雨师》
《春秋左氏传》:说共工之子为元冥师,郑大夫子产禳于元冥雨师也。谨按《周礼》:以槱燎祀雨师、雨师者,毕星也。《诗》云:月离于毕,俾滂沱矣。易,师封也,土中之众者,莫若水。众者,师也。雷震百里风亦如之。至于泰山,不崇朝而遍雨,天下异于雷风,其德散大,故雨独称师也。丑之神为雨师,故以己丑日祀雨师于东北,土胜水,为火相也。
风云雷雨祀典部总论
《蔡邕独断》
《风伯雨师》
风伯神,箕星也。其象在天,能兴风。雨师神,毕星也。其象在天,能兴雨。祠此神,以报其功也。《大学衍义补》《国家常祀之礼》
大宗伯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臣按:祀司中、司命、司民、司禄,注疏谓,四者皆星也。而风师、雨师亦以为星焉。盖以《洪范》星有好风,星有好雨。好风,箕宿也。好雨,毕宿也。臣窃以谓,人间有此物,则夫苍苍之表,必有所以司之者。大而天,天则有帝。次而五行。有此质,则有此气。有此气,则有此神。阴阳不测之谓神,祀之以神,必指为箕毕,则执泥矣。风而为箕,雨而为毕,可矣。则夫后世所祀之云雷,则又指何星以主之乎。本朝郊祀既已设星辰二坛于上,又有风云雷雨之坛,则亦不以风雨为星也。
唐天宝五载诏曰:发生振蛰,雷为其始,画卦陈象,威物效灵,气实本于阴阳,功未施于动植,今雨师风伯,久列于常祀,惟此震雷,未祭于群望,其已后每祀雨师,宜以雷师同坛。
臣按:此后世祀雷之始。《周礼》有风师、雨师。汉以丙戌日祀风师于戌地,以己丑日祀雨师于丑地。宋人兆风师于西郊,祠以立春后丑日。兆雨师于北郊,祠以立夏后申日。兆司中、司命、司禄于南郊,祠以立秋后亥日。以雷师从雨师之位,以司民从司中、司命、司禄之位,皆各坛为祭,未尝合而为一。本朝于风雨雷之外,又加以云,合以为一坛,以从献于郊天大祀。又为坛于郊坛之西,每岁仲秋,天子又躬祀焉。其与并祀者,太岁及五岳、五镇、四海、四渎之神,而以京畿山川、四季月将、京都城隍从享。所谓太岁、月将、城隍与夫风、雨、雷师之外,而加以云,皆前代所未尝祀者也。此皆出自我圣祖之独见神断,其视前代所祀九宫贵神之属,盖有间矣。夫云兴而雨霈,既祀夫雨,而独遗于云,可乎。峙形于两间者,既已享祀,而流行于四时,以司民兴作,耕作之候者,而无其祭,可乎。名山大川,辽绝于千万里之外者,既皆入于望祀,而宸居所涖之地,六宫、百司、三军、百姓之所居止者,反遗之,可乎。圣祖之见,所以卓越千古,非独人蒙其至治之泽,而凡冥漠之中,有薰蒿之感者,莫不咸受其职焉。呜呼至哉。
风云雷雨祀典部艺文一
《风伯雨师不得避讳议》晋·束晰
元康七年,诏书称咸宁元年,诏下尊讳风伯、雨师皆为诂训。又公官文书吏人上事,称引经书者,复多回避,使大义不明。诸经传咸言天神星宿,帝王称号,皆不得变易。本文但省事,言语临时训避而已。又议 晋束太常博士华简言:按《周礼·大宗伯职》云:槱燎祭司中、司命、风师、雨师。此礼文正称,应如丙辰诏书,不
改其名。事下五府博议。
按:风伯之名,所由来远。其在汉魏,固已有之,非晋氏避讳始造此号也。若以异于《周礼》,宜当变改,则今国家行事,神物称号,多因近代不皆率古,盖亦简易而从仍旧,随时之制,不能悉变。唯雨师之名,实繇避讳,宜如旧称。
风云雷雨祀典部艺文二〈诗〉
《祭风伯坛应张太祝作》唐·储光羲
圣主御青春,纶言命使臣。将修风伯祀,更福太平人。帟幕宵联事,坛场晓降神。帝心勤动物,非为属车尘。《早祭风伯因怀李十一舍人》白居易
远郡虽褊陋,时祀奉朝经。夙兴祭风伯,天气晓冥冥。道骑与从吏,引我出东坰。水雾重如雨,山火高于星。忽忆早朝日,与君趋紫庭。步登龙尾道,却望终南青。一别身向老,所思心未宁。至今想在耳,玉音尚玲玲。风云雷雨祀典部纪事
《左传》:哀公六年,是岁也。有云如众,赤鸟夹日以飞,三日,楚子使问诸周太史,周太史曰:其当王身乎,若禜之,可移于令尹,司马王曰:除腹心之疾,而寘诸股肱何益,不谷不有大过,天其夭诸,有罪受罚,又焉移之,遂弗禜。《岱史》:风伯、雨师在州治东。先是庙废,止遗石碣。成化丙午,旱,或油然雨状,辄为风散。知府蔡晟诣其所祭之,风顿息,大雨如注。因复立庙。庙圯,知州郑豸易以坛。
寒暑祀典部汇考一
周
周制,击土鼓,吹豳诗,以逆暑,迎寒。按《周礼·春官》:籥章掌土鼓豳籥。
〈注〉杜子春曰:土鼓以瓦为匡,以革为两面,可击也。郑司农云:豳籥,豳国之地竹。豳诗亦如之。元谓豳籥。《豳人·吹籥之声章》、《明堂位》曰:土鼓、蒯桴、苇籥,伊耆氏之乐。〈疏〉后郑云:豳人,《吹籥之声章》云:豳人吹籥,其义难明。谓作豳人,《吹籥之声章》:商祝、夏祝之类声章,即下文豳诗之等是也。《明堂位》曰:土鼓、蒯桴、苇籥,伊耆氏之乐者。郑注《礼运》云:土鼓,筑土为鼓也。蒯桴,谓击鼓之物,以土块为桴。
中春,昼击土鼓,吹豳诗,以逆暑,中秋夜迎寒,亦如之。
〈注〉逆暑以昼求诸阳,迎寒以夜求诸阴。〈订义〉易氏曰:民事终始,实关天时之消长。故必先之以迎寒逆暑。逆如逆女之义,自外而入于内,以我为主,谓阳。常居大夏,而主岁功。迎如迎宾之义,自内而出于外,以彼为客,谓阴。常居大冬,时出而佐阳。中春为岁阳之中,昼为阳日之中,如是而逆暑,与《尧典》所谓日中星鸟,寅宾出日同意。中秋为岁阴之中,夜为宵阴之中,如是而迎寒,与《尧典》所谓宵中星虚,寅饯纳日同意。 贾氏曰:祈年田祖,逆暑迎寒。并不言祀事,既告神,当有祀。不过如《祭法》埋少牢之类耳。
宋
孝武帝大明六年,置凌室,以黑羔秬黍祭司寒。按《宋书·孝武帝本纪》:大明六年五月丙戌,置凌室,修藏冰之礼。 按《礼志》:大明六年五月,诏立凌室藏冰。有司奏,季冬之月,冰壮之时,凌室长率山虞及舆隶取冰于深山穷谷固阴冱寒之处,以纳于凌阴。务令周密,无泄其气。先以黑牡秬黍祭司寒于凌室之北。仲春之月,春分之日,以黑羔秬黍祭司寒。启冰室,先荐寝庙。二庙夏祠用鉴盛冰,室一鉴,以禦温气蝇蚋。三御殿及太官膳羞,并以鉴供冰。自春分立秋,有臣妾丧,诏赠秘器。自立夏至立秋,不限称数以周丧事。缮制夷盘,随冰借给。凌室在乐游苑内,置长一人,保举吏二人。
隋
隋制,祭司寒于冰室。按《隋书·礼仪志》:季冬藏冰,仲春开冰,并用黑牡秬黍,于冰室祭司寒神。开冰,加以桃弧棘矢。
唐
唐制,藏冰、启冰俱祭司寒,上林署掌之。按《唐书·百官志》:上林署。季冬,藏冰千段,先立春三日纳之冰井,以黑牡、秬黍祭司寒,仲春启冰亦如之。按《旧唐书·礼仪志》:武德、贞观之制。季冬藏冰,仲春开冰,并用黑牡、秬黍,祭司寒之神于冰室,笾、豆各二,簠、簋、俎各一。其开冰,加以桃弧棘矢,设于神座。
元宗开元二十年,《开元礼》成,定司寒祀典。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礼乐志》:孟冬祭司寒,笾豆皆八、簠一、簋一、俎一、黑牡一。
按《旧唐书·礼仪志》:《大唐开元礼》。二十年九月,颁所司行用。
按《开元礼》:孟冬祭司寒。前三日,诸祭官散斋二日于家正寝,致斋一日于祭所。右校扫除祭所,卫尉陈设如常。祭日未明一刻,太官丞具特牲之馔。未明一刻,郊社丞入布神座于庙北,南向,设神位于座首。又帅其属设酒樽于座东南,设洗于酒樽东南,俱北向;罍水在洗东,篚在洗西,南肆;篚实以巾爵。执樽罍篚者各位于樽罍篚之后。上林令设桃弧棘矢于冰室户内之右。奉礼设上林令位于神座东南,执事者陪其后,俱重行,西向北上。质明,上林令以下各服其服,郊社丞、良酝之属入实樽罍,太官丞监实笾豆簋簠。赞引引上林令,又赞引引执事者,俱就门外位。立定,太祝与执樽罍篚幂者先入,立于神座前,北向,俱再拜讫,各就位。赞引引上林令,又赞引引执事者,俱入就位。立定,赞拜,上林令以下皆再拜。太官丞出诣馔所。赞引进上林令之左,白:有司谨具,请行事。退复位。太官丞引馔入,太祝迎于座首,设于神座前讫,太官丞以下还樽所。赞引引上林令盥手洗爵,诣酒樽所,执樽者举幂,上林令酌酒。赞引引上林令进神座前,北向跪奠爵,俛伏,兴,少退,北向立。太祝持版进于神座之右,东向跪读祝文曰:维某年岁次月朔日,开元神武皇帝谨遣某官姓名,敢昭告于元冥之神:顺兹时令,增冰坚厚,式遵常典,将纳凌阴,谨以元牡秬黍,嘉荐清酌,明祀于神,尚飨。讫,兴。上林令再拜。太祝进,跪奠版于神座,俛伏,兴,还樽所。太祝以爵酌福酒,进上林令之右,西向立。上林令再拜,受爵,跪祭酒,遂饮卒爵。太祝进受爵,还樽所。上林令,俛伏,兴,再拜,赞引引还本位。太祝进,跪彻豆,俛伏,兴,还樽所。太祝与执樽罍篚者俱复位。立定,赞引赞拜,上林令以下皆再拜。赞引进上林令之左,白:礼毕。赞引引上林令以下出。其祝版焚于斋所。
后唐
明宗长兴元年冬十月丁酉,始藏冰。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云云。
后周
太祖显德元年,诏以孟冬祭司寒。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显德元年诏筑坛北郊以孟冬祭司寒其藏冰开冰之祭俟冰室成即行之
宋
太祖建隆二年,置藏冰署,始修司寒之祀。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礼志》:司寒之祭,常以四月,命官率太祝,用牲、币及黑牡、秬黍祭元冥之神,乃开冰以荐太庙。建隆二年,置藏冰署而修其祀焉。
太宗淳化三年,正司寒祀礼。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秘书监李至言:按《诗·豳·七月》曰:四之日献羔祭韭。盖谓周以十一月为正,其四月即今之二月也。《春秋传》曰:日在北陆而藏冰。谓夏十二月,日在危也。献羔而启之,谓二月春分,献羔祭韭,始开冰室也。火出而毕赋,火星昏见,谓四月中也。又按《月令》:天子献羔开冰,先荐寝庙。详其开冰之祭,当在春分,乃有司之失也。帝览奏,曰:今四月,韭可苫屋矣,何谓荐新。遂正其礼。〈按《文献通考》:作淳化三年〉
仁宗天圣 年,以春分开冰,季冬藏冰,皆设祭。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天圣新令:春分开冰,祭司寒于冰井务,卜日荐冰于太庙。季冬藏冰,设祭亦如之。
神宗 年,更定司寒之祀。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神宗诏改定小祀,以藏冰、出冰祭司寒。
元丰 年,详定所请出冰,置弓矢于凌室,从之。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元丰,详定所言:熙宁祀仪,孟冬选吉日祀司寒。按古享司寒,惟以藏冰启冰之日,孟冬非有事于冰,则不应祭享。今请惟季冬藏冰则享司寒,牲用黑牡羊,谷用黑秬黍。仲春开冰,则但用羊。孔颖达注《月令》曰:藏冰则用牡黍,启惟告而已。祭礼大、告礼小故也。且开冰将以御至尊,当有桃弧、棘矢以禳除凶邪。设于神坐,则非礼也。当从孔氏说,出冰之时,置弓矢于凌室之户。
徽宗大观四年,礼官请祭司寒用埋币之礼。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大观,礼局言:《春秋左氏传》,以少昊有四叔,其二为元冥。杜预、郑元皆以元冥为水官,故历代祀为司寒,则元冥非天神矣。今仪注,礼毕有司取祝币瘗坎,赞者赞帛燔燎,是以祀天神之礼享人鬼也。请罢燔燎而埋祝帛。诏从其请。〈按《文献通考》:作大观四年〉
政和 年,正司寒祀仪。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政和,议礼局言:今祀仪,司寒,岁用羊、豕一。《祠令》:小祠,牲入涤一月,所以备洁养之法。今肉以豕,又取诸市,与令文相戾。请诸小祠祭以少牢,仍用体解。
寒暑祀典部汇考二
《礼记》
《祭法》
相近于坎坛,祭寒暑也。〈注〉相近,当为禳祈声之误也。禳,犹却也。祈,求也。寒暑不时,则或禳之,或祈之寒于坎,暑于坛。〈疏〉祭寒暑者,或寒暑太甚,祭以禳之。或寒暑顿无,祭以祈之。
《月令》
仲春之月。天子乃鲜羔开冰。〈注〉鲜,当为献声之误也。献羔谓祭司寒也。祭司寒而出冰,荐于宗庙,乃后赋之。按《诗·豳风·七月》云: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故知鲜为献也。云献羔,谓祭司寒者。以经云:献羔,启冰,先荐寝庙。恐是献羔寝庙,故云祭司寒。《左传》直云:献羔而启之,知祭司寒者,以《传》云:祭寒而藏之。既祭司寒,明启时亦祭之。荐于宗庙,谓仲春也。乃后赋之,谓孟夏也。故《淩人》云:夏颁冰。《左传》云:火出而毕赋是也。毕,尽也。谓应是得冰之人,无问尊卑,尽赋与之。
寒暑祀典部总论
《左传》
昭公四年
春王,正月,大雨雹,季武子问于申丰曰:雹可禦乎,对曰:圣人在上,无雹,虽有不为菑,古者日在北陆,而藏冰西陆,朝觌而出之,其藏冰也。深山穷谷,固阴冱寒,于是乎取之,其出之也。朝之禄位,宾食丧祭,于是乎用之,其藏之也。黑牡秬黍,以享司寒,其出之也。桃弧棘矢,以除其菑,其出入也。时食肉之禄,冰皆与焉。大夫命妇,丧浴用冰,祭寒而藏之,献羔而启之,公始用之,火出而毕赋,自命夫命妇,至于老疾,无不受冰,山人取之,县人传之,舆人纳之,隶人藏之。夫冰以风壮,而以风出,其藏之也周,其用之也遍,则冬无愆阳,夏无伏阴,春无凄风,秋无苦雨,雷出不震,无菑霜雹疠疾不作,民不夭札,今藏川池之冰,弃而不用,风不越而杀,雷不发而震,雹之为菑,谁能禦之,七月之卒章,藏冰之道也。《大学衍义补》《国家常祀之礼》
《祭法》
埋少牢于泰昭,祭时也。相近于坎坛,祭寒暑也。臣按:一岁之间,而有春夏秋冬之时。四时之候,而有寒暑温凉之气。冥冥之间,必各有神以司之。古者,各因其时而致其祭,随其候而行其礼。本朝于春秋二时,祭太岁之神,及四时月将之神。盖以四时之首,合于太岁。而四时之令,分于月将。其亦祭时与寒暑之遗意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