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七十九卷目录
丧葬部汇考四十三
宋杨复仪礼图〈斩衰正义服图 齐衰三年降正服图 齐衰杖期降正服图 齐衰不杖期降正义服图 齐衰三月义服图 殇大功降服图 大功降正义服图 小功殇降服图 小功降正义服图 缌麻降正义服图 五服衰冠升数图 本宗五服图 天子诸侯正统旁期服图 己为姑姊妹女子女孙适人者服图 大夫降服或不降图 大 夫妇人为大宗服图 己为母党服图 母党为己服图 妻为夫党服图 己为妻党服图 妻党为己服图 臣为君服图 臣从君服图 君为臣服图 妾服图 公士大夫士为 妾服图〉
宋杨复仪礼图〈斩衰正义服图 齐衰三年降正服图 齐衰杖期降正服图 齐衰不杖期降正义服图 齐衰三月义服图 殇大功降服图 大功降正义服图 小功殇降服图 小功降正义服图 缌麻降正义服图 五服衰冠升数图 本宗五服图 天子诸侯正统旁期服图 己为姑姊妹女子女孙适人者服图 大夫降服或不降图 大 夫妇人为大宗服图 己为母党服图 母党为己服图 妻为夫党服图 己为妻党服图 妻党为己服图 臣为君服图 臣从君服图 君为臣服图 妾服图 公士大夫士为 妾服图〉
礼仪典第七十九卷
丧葬部汇考四十三
《宋·杨复·仪礼图》《斩衰正义服图》
正服衰三升,冠六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六升,冠七升。父
父为长子。
为人后者。
女子子在室为父,布总箭笄髽,三年。
妻为夫。
妾为君。
义服衰三升半,冠同六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七升。
诸侯为天子。
君
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屦。
《齐衰三年降正服图》
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七升,冠八升。父卒。父卒则为母,案此降服乃降斩衰,而为齐衰也。贾疏曰:家无二尊,屈于父为之齐衰。
继母如母。
慈母如母。
正服衰五升,冠八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八升,冠九升。
母为长子。
妾为君之长子。
《齐衰杖期降正服图》
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七升,冠八升。父在,为母。
正服衰五升,冠八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八升,冠九升。
妻
出妻之子为母。
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
《齐衰不杖期降正义服图》
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七升,冠八升。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
公妾以及士妾为其父母。
正服衰五升,冠八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八升,冠七升。
祖父母。
世父母,叔父母。
昆弟。
为众子。
昆弟之子。
公妾大夫之妾为其子。
不降、正降则为大功。惟不降,故在正服。
大夫之适子为妻。
大夫之庶子为适昆弟。
适孙。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昆弟之为父后者。
姑姊妹女子子适人无主者,姑姊妹报。
女子子为祖父母。
大夫之子,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子无主者,为大夫命妇者,唯子不报。大夫为祖父母适孙为士者。
义服衰六升,冠九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九升,冠十升。
继父同居者。
为夫之君。
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
妾为女君。
妇为舅姑。
夫之昆弟之子。
《齐衰三月义服图》
义服衰六升,冠九升,无受。曾祖父母。
曾祖父母为士者如众人。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曾祖父母。
衰冠,无受,同前。
大夫妇人为宗子宗子之母妻。
大夫为宗子。
记宗子孤为殇,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亲则月算如邦人。
衰冠无受,同前。
寄公为所寓。
庶人为国君。
为旧君君之母妻。
大夫在外,其妻长子为旧国。
旧君。
衰冠无受,同前。
继父不同居者。
《殇大功降服图》
殇九条,皆降,服衰七升,冠十升,无受。《大功降正义服图》
降服衰七升,冠十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十升,冠十一升。姑姊妹女子子适人者。
女子子适人者,为众昆弟。
为人后者为其昆弟。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大夫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为士者。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为母妻昆弟。
正服衰八升,冠十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十升,冠十一升。
从父昆弟。
庶孙。
适妇。
侄丈夫妇人报。
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
正不降。
君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
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大夫者。
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皆为其从父昆弟之为大夫者。
义服衰九升,冠十一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十一升,冠十二升。
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为夫之昆弟之妇人子适人者。
《小功殇降服图》
降服衰十升,冠升同,无受。叔父之下殇。
适孙之下殇。
昆弟之下殇。
大夫庶子为适昆弟之下殇。
为姑姊妹女子子之下殇。
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从父昆弟之长殇。
昆弟之子,女子子,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为侄庶孙丈夫妇人之长殇。
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子之长殇。
降义服。
为夫之叔父之长殇。
大夫之妾,为庶子之长殇。
《小功降正义服图》
降服衰十升,冠升同,即葛五月,无受。孙适人者。
为人后者,为其姊妹适人者。
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从父昆弟庶孙姑姊妹女子子适士者。
大夫之妾为庶子适人者。
正服衰十一升,冠升同,即葛五月,无受。
从祖祖父母。
从祖父母。
从祖昆弟。
从父姊妹。
外祖父母。
从母丈夫妇人报。
庶妇。
君母之父母从母。
君子子为庶母慈己者。
义服衰十二升,冠升同,即葛五月,无受。
夫之姑姊妹娣姒妇报。
《缌麻降正义服图》
降服衰十五升抽其半,冠升同,无受。庶孙之中殇。
从祖父从祖昆弟之长殇。
从父昆弟之子之长殇。
昆弟之孙之长殇。
从父昆弟侄之下殇。
从母之长殇报。
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
降义,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
夫之姑姊妹之长殇。
正服衰冠无受,与降报同。
族曾祖父母。
族祖父母。
族昆弟。
庶孙之妇。
外孙。
甥。
婿。
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
妻之父母。
士为庶母。
姑之子。
乳母
舅
从祖昆弟之子。
舅之子。
曾孙
君母之昆弟。
父之姑。
从母昆弟。
义服衰冠无受,与降服同。
夫之诸祖父母,报。
为夫之从父昆弟之妻。
贵臣贵妾。
《五服衰冠升数图》
斩衰三年。正服衰三升,冠六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六升,冠七升。
义服衰三升半,冠六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六升,冠七升。
齐衰三年,齐衰期,齐衰不杖。
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七升,冠八升。
正服衰五升,冠八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八升,冠九升。
义服衰六升,冠九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九升,冠十升。
齐衰三月。
义服衰六升,冠九升,无受。
大功九月。
殇降服衰七升,冠十升,无受。
成降服衰七升,冠十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十升,冠十一升。
自斩衰至大功,降服凡八条,冠皆校衰三等。正服衰八升,冠十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十升,冠十一升。
义服衰九升,冠十一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十一升,冠十二升。
已上二条冠,皆校衰二等。
繐衰裳四升有半,冠八升。既葬,除之。
小功五月。
殇降服衰十升,冠升同,无受。
降服衰十升,冠升同,即葛五月,无受。
正服衰十一升,冠升同,即葛五月,无受。
义服衰十二升,冠升同,即葛五月,无受。
缌麻三月。
降正义同衰十五升,抽其半,冠升同,无受。
已上衰冠升数,并受服,出本经记贾氏疏。
天子诸侯正统旁期服图
按《不杖期章》: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传曰:父母长子君服斩。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服斩。注云:此为君矣。而有父若祖之丧者,谓始封之君也。若是继体,则其父若祖有废疾,不立今君受国于曾祖。疏曰:郑意以父祖废疾,必以今君受国于曾祖,不取受国于祖者。若今君受国于祖,祖薨,则群臣为之斩,何得从服期。故郑以新君受国于曾祖。赵商问:己为诸侯父有废疾,不任国政,不任丧事,而为其祖服制度之宜,年月之断,云何。答云:父卒,为祖后者,三年斩,何疑。赵商又问:父卒,为祖后者三年,已闻命矣。所问者,父在,为祖如何。欲言三年,则父在。欲言期,复无主斩杖之宜,主丧之制,未知所定。答曰:天子、诸侯之丧,皆斩衰,无期。按《不杖期章》: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传曰:父母长子君服斩。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服斩。注云:此为君矣。而有父若祖之丧者,谓始封之君也。若是继体,则其父若祖有废疾,不立今君受国于曾祖。疏曰:郑意以父祖废疾,必以今君受国于曾祖,不取受国于祖者。若今君受国于祖,祖薨,则群臣为之斩,何得从服期。故郑以新君受国于曾祖。赵商问:己为诸侯父有废疾,不任国政,不任丧事,而为其祖服制度之宜,年月之断,云何。答云:父卒,为祖后者,三年斩,何疑。赵商又问:父卒,为祖后者三年,已闻命矣。所问者,父在,为祖如何。欲言三年,则父在。欲言期,复无主斩杖之宜,主丧之制,未知所定。答曰:天子、诸侯之丧,皆斩衰,无期。
己为姑姊妹女子女孙适人者服图缺大夫妇人为大宗服图
宗子之母在,则不为宗子之妻服。疏云:宗子母年七十已上,则宗子妻得与祭,宗人乃为宗子妻服。记:宗子孤为殇,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亲则月算如邦人。宗子之母在,则不为宗子之妻服。疏云:宗子母年七十已上,则宗子妻得与祭,宗人乃为宗子妻服。记:宗子孤为殇,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亲则月算如邦人。
问:丧祭之礼,至周公然后备。夏商而上,想甚简略。朱先生曰:然。亲亲长长,贵贵尊尊。夏商而上,大概只是亲亲长长之意。到得周来,则又添得许多贵贵底礼数。如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诸父。而臣昆弟期之丧,天子、诸侯绝大夫降。然诸侯、大夫尊同,则亦不绝不降。姊妹嫁诸侯者,则亦不绝不降。此皆贵贵之义。上世想皆简略,未有许多降杀。贵贵底礼数,凡此皆天下之大经,前世所未备。到得周公搜剔出来,立为定制,更不可易。
己为母党服图
君母之父母从母。君母在,则不敢不从服,君母不在,则不服。为君母后者,君母卒,则不为君母之党服。为母之君母,母卒,则不服。庶子为后者,为其外祖父母、从母舅,无服。不为后,如邦人出妻之子,为外祖父母无服。为慈母之父母,无服。母出,则为继母之党服。母死,则为其母之党服。为其母之党服,则不为继母之党服。
朱先生曰:姊妹于兄弟,未嫁,期。既嫁,则降为大功。姊妹之身,却不降也。故姨母重于舅也。又问:从母之夫,舅之妻,皆无服,何也。曰:先王制礼,父族四,故由父而上为族曾祖父,缌麻姑之子,姊妹之子,女子子之子,皆由父而推之也。母族三,母之父,母之母,母之兄弟,恩止于舅。故从母之夫,舅之妻,皆不为服,推不去故也。妻族二,妻之父,妻之母。乍看时,似乎杂乱无纪。仔细看时,则皆有义存焉。
母党为己服图
姑姊妹之子,女子子,及内外兄弟,相报服,备见前图。女子子之子服缌,即外祖父母为外孙是也。姊妹之子服缌,即舅报甥是也。姑之子服缌,即舅之子报姑之子是也。舅之子,内兄弟也。姑之子,外兄弟也。
伊川先生曰:报服,若姑之子为舅之子服是也。异姓之服,只是推得一重。若为母而推,则及舅而止。若为姑而推,可以及其子。故舅之子无服,却为姑之子服。既与姑之子为服,姑之子须当报之也。
妻为夫党服图
己为妻党服图
缺案《服问》云:有从重而轻,为妻之父母,有从有服而无服,公子为其妻之父母。臣从君服图缺臣为君服图
臣为君之祖父母服。按郑氏注云:此谓始封之君也。若是继体,则其父若祖有废疾,不立今君受国于曾祖。疏云:若今君受国于祖,祖薨,则群臣为之斩,何得从服期。故郑以新君受国于曾祖,故君服斩臣从服期。臣为君之祖父母服。按郑氏注云:此谓始封之君也。若是继体,则其父若祖有废疾,不立今君受国于曾祖。疏云:若今君受国于祖,祖薨,则群臣为之斩,何得从服期。故郑以新君受国于曾祖,故君服斩臣从服期。
臣为君之父服。按前说,亦谓始封之君也。若是继体,则其父有废疾,不立今君受国于祖。故君服斩臣从服期。
妾服图
公士大夫士为妾服图女君于妾无服。公士大夫士为妾服图公士大夫士为妾服图
女君于妾无服。女君于妾无服。
天子诸侯于妾无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