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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四十一卷目录
丧葬部汇考五
周五〈仪礼士丧礼上〉
周五〈仪礼士丧礼上〉
礼仪典第四十一卷
丧葬部汇考五
周五
按《仪礼·士丧礼》:死于适室,幠用敛衾。〈注〉适室,正寝之室也。疾者,齐故于正寝焉。疾时,处北牖下。死而迁之南牖下,有床衽幠覆也。敛衾,大敛所并用之衾。衾,被也。小敛之衾当陈。《丧大记》曰:始死,迁尸于床,幠用敛衾,去死衣。〈疏〉自此尽帷堂,论始死招魂、缀足、设奠帷堂之事。复者一人,以爵弁服簪裳于衣左,何之,扱领于带。
〈注〉复者,有司招魂复魄也。天子则夏采祭仆之属,诸侯则小臣为之爵弁,服纯衣纁裳也。礼以冠名服簪连也。〈疏〉言复者一人者,诸侯之士一命与不命,并皆一人。按《杂记》云:复西上者。郑注云北面而西上,阳长左也,复者多少各如其命之数。若然按《典命》:诸侯卿大夫三命,再命,一命。天子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大夫四命,上士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上公九命,侯伯七命,子男五命,皆依命数。九人以下,则天子宜十二为节,当有十二人也。云招魂,复魄也者,出入之气谓之魂,耳目聪明谓之魄,死者魂神去离于魄,今欲招取魂来复归于魄,故云招魂复魄也。
升自前东荣中屋,北面招以衣,曰皋某复,三,降衣于前。
〈注〉北面招,求诸幽之义也。皋,长声也。某,死者之名也。复,反也。降衣,下之也。《丧大记》曰:凡复,男子称名,妇人称字。〈疏〉案《丧大记》:复有林麓则虞人设阶,无林麓则狄人设阶。郑云:阶所乘以升屋者,复声。必三者,礼成于三。
受用,升自阼阶以衣尸。
〈注〉受者,受之于庭也。复者,其一人招,则受衣亦一人也。人君则司服受之衣尸者,覆之若得魂反之。〈疏〉云衣尸者,覆之若得魂反之者,此复衣浴而去之,不用袭敛。故《丧大记》云:始死,迁尸于床,幠用敛衾,去死衣。郑注云:死衣,病时所加新衣,及复衣也。彼又云复衣,不以衣尸不以敛。郑注云:不以衣尸,谓不以袭也。敛谓小敛、大敛而云覆之,直取魂魄反而已。
复者降自后西荣。
〈注〉不由前降,不以虚反也。降因彻西北厞,若云此室凶不可居然也。自是行死事。〈疏〉云不由前降,不以虚反也者,凡复者,缘孝子之心,望得魂气复反。复而不苏,则是虚反。今降自后,是不欲虚反也。
楔齿用角柶。
〈注〉为将含,恐其口闭急也。〈疏〉按《记》云:楔貌如轭上两末。郑云:事便也,此角柶,其形与扱醴角柶制别,故屈之如轭,中央入口,两末向上,取事便也。以其两末向上,出入易故也。
缀足用燕儿。
〈注〉缀,犹拘也。为将履恐其辟戾也。今文缀为对。〈疏〉按《记》云:缀足用燕几,校在南,御者坐持之。郑注云:校胫也,尸南首几,胫在南以拘足,则不得辟戾矣。以此言之,几之两头皆有两足,今竖用之一头,以夹两足,恐几倾倒,故使御者坐持之。
奠脯醢醴酒,升自阼阶,奠于尸东。
〈注〉鬼神无象,设奠以凭依之。〈疏〉按《檀弓》:曾子云:始死之奠,其馀阁也与。郑注云:不容改新也。则此奠是阁之馀食为之。按下小敛一豆一笾,大敛两豆两笾,此始死俱言亦无过一豆一笾而已。《下记》云:若醴若酒。郑注云:或卒无醴,用新酒,此醴酒虽俱言,亦科用其一,不并用,以其小敛酒醴具有,此则未具是其差。
帷堂。
〈注〉事小讫也。〈疏〉云事小讫也者,以其未袭敛,必帷之者,鬼神尚幽闇故也。
乃赴于君,主人西阶东南面,命赴者拜送。
〈注〉赴,告也。臣君之股肱耳目死,当有恩。〈疏〉此及下经论使人告君之事。云臣君之股肱耳目者。案《虞书》云:帝曰,臣作朕股肱耳目。注云大体若身云死当有恩是以下有吊及赠襚之事也。按《檀弓》云:父兄命赴者。郑注云:谓大夫以上也。士主人亲命之,是尊卑礼异也。
有宾则拜之。〈注〉宾,僚友群士也。其位犹朝夕哭矣。〈疏〉此谓因命赴者,有宾,则拜之。若不因命赴者,则不出。是以下云唯君命出。郑云:始丧之日,哀戚甚,在室,故不出是也。
入坐于床东,众主人在其后西面,妇人侠床东面。
〈注〉众主人,庶昆弟也。妇人谓妻妾子姓也,亦适妻在前。〈疏〉自此尽北面,论主人以下哭位之事。云入坐者,谓上文主人拜宾讫,入坐于床东,是其众主人直言在其后,不言坐,则立可知。妇人虽不言坐,案《丧大记》:妇人皆坐,无立法。言侠床者,男子床东,妇人床西,以近而言也。
亲者在室。
〈注〉谓大功已上,父兄姑姊妹子姓在此者。〈疏〉知亲者,谓大功以上,有同财之义,相亲昵之理。下有众妇人,户外,据小功以下疏者,故知此为大功以上也。云父兄姑姊妹在此者,上注据死者妻妾子姓也。此注据主人之兄弟姑姊妹子姓而言。
众妇人户外北面,众兄弟堂下北面。
〈注〉众妇人,众兄弟,小功以下。〈疏〉按《丧服记》云:兄弟皆在他邦,加一等。传曰:小功以下为兄弟。是以知此妇人在户外,是小功已下可知。若然同是小功以下,而男子在堂下者,以其妇人有事,自堂及房,不合在下,故男子在堂下,妇人户外堂上耳。
君使人吊,彻帷,主人迎于寝门外,见宾不哭,先入门右,北面。
〈注〉使人,士也。礼:使人必以其爵使者至,使人入,将命,乃出迎之寝门,内门也。彻帷㧁之事毕,则下之。〈疏〉自此尽不辞入,论君使人吊襚之事。
吊者入,升自西阶东面,主人进中庭,吊者致命。
〈注〉主人不升,贱也。《致命》曰:君闻子之丧,使某如何不淑。〈疏〉上云主人迎于寝门外,此云吊者入,谓入寝门,以其死在适寝。云主人不升,贱也者,对大夫之丧,其子得升堂受命知者。按《丧大记》:大夫于君命,迎于寝门外,使者升堂致命,主人拜于下。言拜于下,明受命之时,得升堂。以此言之,士受君命,不得升堂,以其贱明。大夫之子得升,受命乃降拜可知。是以《大戴礼》云:大夫于君命,升。听命降拜是也。
主人哭拜,稽颡成踊。
〈注〉稽颡,头触地。成踊三者三。〈疏〉云稽颡头触地者。案《礼记·檀弓》云:稽颡而后拜,颀乎其至也。为稽首之拜,但触地无容,即名稽颡。云成踊三者三,案曾子问:君薨,世子生三日,告殡。云众主人,卿大夫士哭踊三者三,凡九踊也。
宾出,主人拜送于外门外。
君使人襚,彻帷,主人如初,襚者左执领,右执要,入升致命。
〈注〉襚之言遗也,衣被曰襚。《致命》曰:君使某襚。〈疏〉云主人如初者,如上吊时,迎于寝门外,以下之事也。云襚之言遗也者,谓君有命,以衣服遗与主人。
主人拜如初,襚者入衣尸出,主人拜送如初,唯君命出升,降自西阶,遂拜宾,有大夫则特拜之,即位如西阶下,东面不踊,大夫虽不辞,入也。
〈注〉唯君命出,以明大夫以下,时来吊襚不出也。始丧之日,哀戚甚,在室,故不出拜宾也。大夫则特拜,别于士旅拜也。即位西阶下,未忍在主人位也。不踊,但哭拜而已。不辞而主人升入,明本不为宾出,不成礼也。〈疏〉云主人拜如初者,亦如上主人进中庭哭拜,稽颡成踊。云襚者,入衣尸出者。案《既夕记》:襚者委衣于床,不坐。众襚者,委于床上,不坐,则此襚者,左执领,右执要,以衣尸,亦不坐。
亲者襚,不将命,以即陈。
〈注〉大功以上,有同财之义也。不将命,不使人将之致于主人也。即陈,陈在房中。〈疏〉自此尽适房,论大功兄弟及朋友吊襚之事。云大功以上,谓并异门齐衰,故云以上。云即陈,陈在房中者,下云如襚以适房,故知此陈陈在房中也。
庶兄弟襚,使人以将命于室,主人拜于位,委衣于尸东床上。
〈注〉庶兄弟,即众兄弟也。变众言庶容同姓耳。将命曰某使某襚,拜于位室中位也。〈疏〉知庶兄弟,即众兄弟者,见上文云亲者在室,又云众兄弟堂下北面。注云是小功以下,又云亲者襚。此云庶兄弟襚,以文次而言,故知庶兄弟,即众兄弟也。
朋友襚,亲以进,主人拜委衣如初,退哭不踊。
〈注〉亲以进亲之恩也,退下堂,反宾位也。主人徒哭不踊,别于君襚也。〈疏〉云别于君襚也者,上文君襚之时,主人哭拜,稽颡成踊,此朋友襚主人徒哭,不踊,故云别于君襚。
彻衣者执衣如襚以适房。
〈注〉凡于襚者,出有司彻衣。〈疏〉云执衣如襚者,上文
君襚之时,襚者左执领,右执要。此彻衣者,亦左执领,右执要,故云如襚也。云凡于襚者出有司彻衣者,按此彻衣之文在诸襚者之下言之。故《杂记》:诸侯使人吊,含襚赗。讫,乃云主人有司,故云凡于襚者出有司彻衣。
为铭各以其物,亡则以缁长半幅,赪末,长终幅,广三寸,书铭于末曰:某氏某之柩。
〈注〉铭,明旌也。杂帛为物,大夫之所建也。以死者为不可别,故以其旗识识之,爱之,斯录之矣。亡,无也。无旗,不命之士也。半幅一尺,终幅二尺,在棺为柩,今文铭为旆也。〈疏〉自此至西阶上,论书死者铭旌之事。此《士丧礼》记公侯伯之士一命,亦记子男之士不命,故此铭旌总见之也。
竹杠长三尺,置于宇西阶上。
〈注〉杠,铭橦也。宇,梠也。〈疏〉此始造铭讫,且置于宇下西阶上,待为重讫,以此铭置于重。又下文卒涂始置于肂,若然此时未用,权置于此及于重也。云宇梠也者。按《尔雅·释宫》云:檐谓之樀。郭云屋梠谓当檐下故《特牲记》云:饎爨在西壁。郑注云:西壁堂之西墙下。旧说云:南北直屋,梠稷在南是也。
甸人掘坎于阶间,少西,为坄于西墙下东乡。
〈注〉甸人,有司主田野者。坄,块灶西墙中庭之西,今文乡为面。〈疏〉自此尽西阶下,论掘坎为坄馔陈沐浴之具。此坎不论浅深,及所盛之物。案《既夕记》云:掘坎南顺,广尺,轮二尺,深三尺,南其壤。下文沐浴馀潘及巾柶等,弃埋之于此坎也。
新盆,槃,瓶,废敦,重鬲,皆濯造于西阶下。
〈注〉新此瓦器五种者,重死事,盆以盛水,槃承渜濯,瓶以汲水也。废敦,敦无足者,所以盛米也。重鬲,鬲将县于重者也。濯,涤溉也。造,至也,犹馔也。以造言之丧事遽。
陈袭事于房中,西领南上不綪。
〈注〉袭事,谓衣服也。綪读为䋫屈也,袭事少上陈而下不屈,江沔之间为萦,收绳索为䋫。古文綪皆为精。〈疏〉自此至继陈不用,论陈袭所用之事。云袭事谓衣服也者,此先陈之至下文商祝袭时,乃用之,但用者三称而已。其中庶襚之等,虽不用,亦陈之,以多为贵。案下小敛、大敛,先陈先用,后陈后用,依次第而陈,此袭事以其初死,先成先陈,后成后陈,丧事遽备之而已,故不依次也。云袭事少上陈而下不屈者,所陈之法,房户之内,于户东西领南上,以衣裳少,从南至北则尽,不须䋫屈,知户东陈之者,取之便故也。江沔之间,以萦收绳索为䋫引之,證取䋫为屈义也。
明衣裳用布。
〈注〉所以亲身为圭洁也。〈疏〉按《下记》云:明衣裳用幕布。注云:幕布,帷幕之布。则此布用帷幕之布,但升数未闻。知亲身者,下浴讫,先设明衣,故知亲身也。云为圭洁也者,以其言明。明者,洁净之义,故知取圭洁者也。
髺笄用桑,长四寸纋中。
〈注〉桑之为言丧也,用为笄,取其名也。长四寸,不冠故也。纋笄之中央以安发。〈疏〉以髻为髺,义取以发会聚之意。云桑之为言丧也者,为丧所用,故用桑以声名之,是以云取其名也。
布巾环幅不凿。
〈注〉环幅,广袤等也。不凿者,士之子亲含,反其巾而已。大夫以上宾为之含,当口凿之,嫌有恶。古文环作还。〈疏〉此为饭含而设,所以覆死者面。云广袤等也者,布幅二尺二寸。郑计布广狭例,除边幅二寸,以二尺为率。则此广袤等亦二也。也云不凿者,士之子亲含,反其巾而已者。《杂记》云:凿巾以饭,公羊贾为之也。郑云记:士失礼所由始也。士亲饭,必发其巾。大夫以上宾为饭焉,则有凿巾。以其大夫以上有臣,臣为宾,宾饭含,嫌有恶,故凿之也。
掩练帛,纩终幅,长五尺,析其末。
〈注〉掩,裹首也。析其末,为将结于颐下,又还结于项中。〈疏〉掩若今人幞头,但死者以后二脚于颐下结之,与生人为异也。此陈之耳,若设之。案《下经》云:商祝掩瑱设幎目。注云:掩者,先结颐下,既瑱幎目,乃还结项是也。
瑱用白纩。
〈注〉瑱,充耳。纩,新绵。〈疏〉按《下记》云:瑱,塞耳。《诗》云:充耳,充即塞也。生时,人君用玉,𦣞用象。又著《诗》云:充耳以素,充耳以黄之等。注云:所以悬瑱,则生时以黄以素,又以玉象等为之,示不听谗。今死者直用纩塞耳而已,异于生也。云纩新绵者,案《禹贡》:豫州贡丝纩,故知纩新绵,对缊是旧绵也。
幎目用缁,方尺二寸,䋫里,著组系。
〈注〉幎目,覆面者也。幎读若《诗》曰葛藟萦之之萦。䋫赤也,著充之以絮也。组系为可结也。〈疏〉云组系为
可结也者,以四角有系,于后结之,故有组系也。
握手用元纁里长尺二寸广五寸,牢中旁寸,著组系。
〈注〉牢读为楼,楼为削,约握之中央,以安手也。今文楼为纋,旁为方。〈疏〉名此衣为握,以其在手,故言握手。不谓以手握之为握手。云牢读为楼,楼谓削约,握之中央,以安手也者,经云:广五寸,牢中旁寸者,则中央广三寸。广三寸,中央又容四指而已。四指指一寸,则四寸。四寸之外,仍有八寸,皆广五寸也。读从楼者,义取缕敛挟少之意。云削约者,谓削之使约少也。
决用正,王棘若檡棘,组系纩极二。
〈注〉决,犹闿也。挟弓,以横执弦。《诗》云:决拾既佽正善也。王棘与檡棘善理,坚刃者皆可以为决。极犹放弦也,以沓指放弦,令不挈指也。生者以朱韦为之而三,死用纩又二,明不用也。古文王为三,今文檡为泽。世俗谓王棘矺鼠。
冒,缁质长与手齐,䋫杀掩足。
〈注〉冒,韬尸者,制如直囊,上曰质,下曰杀。质,正也,其用之先以杀,韬足而上,后以质韬首而下,齐手,上元下纁,象天地也。《丧大记》曰:君绵冒黼杀,缀旁七,大夫元冒黼杀,缀旁五,士缁冒䋫杀,缀旁三,凡冒,质长与手齐,杀三尺。
爵弁服纯衣。
〈注〉谓生时爵弁所衣之服也。纯衣者,纁裳。古者以冠名服,死者不冠。〈疏〉云谓生时爵弁之服也者,凡袭敛之服,无问尊卑,皆先尽上服。生时服,即士之常服,以助祭者也。云纁裳者,《士冠礼》文云:古者以冠名服,死者不冠者,以死者不冠,而今云爵弁、皮弁,此直取以冠名服,不用其冠,故云此也。
皮弁服。
〈注〉皮弁,所衣之服也。其服白布衣素裳也。〈疏〉云皮弁,所衣之服也者,亦见死者不冠,不用皮弁。今直取以冠名服,是皮弁所衣著之服也。知其服白布衣素裳者,《士冠礼》注:衣与冠同色,裳与屦同色,以皮弁白而白屦,故《士冠礼》云:素积白屦。是也。
褖衣。
〈注〉黑衣裳,赤缘之谓褖,褖之言缘也,所以表袍者也。《丧大记》曰:衣必有裳,袍必有表,不禅,谓之一称。古文褖为缘。〈疏〉知此褖衣是黑衣裳者,此褖衣则元端,知者以其士是冠礼,陈三服,元端、皮弁、爵弁,有元端,无褖衣。此士丧袭亦陈三服,与彼同,此无元端,有褖衣,故知此褖衣则元端者也。元端有三等裳,此丧礼质略同元裳而已。但此元端连衣裳,与妇人褖衣同,故变名褖衣也。若然连衣裳者,以其用之以表袍,袍连衣裳故也。是以《杂记》云:子羔之袭也。茧衣裳,与税衣,纁袡。曾子曰:不袭妇服。彼曾子讥用纁袡,不讥其税衣,是税衣以表袍,故连衣裳而名褖衣。引《丧大记》者,欲见褖衣以表袍之意。若然《杂记》云:茧衣。《大记》云:袍不同者。《玉藻》云:纩为茧,缊为袍。郑云:衣有著之异名也,其实连衣裳,一也。云赤缘谓之褖者。《尔雅》文,彼释妇人嫁时褖衣,此引之者。證此褖衣虽不赤缘,褖衣之名同,故引为證也。
缁带。
〈注〉黑缯之带。〈疏〉上虽陈三服同用一带者,以其士唯有此一带而已。按《玉藻》云:士练带,缁辟。是黑缯之带据裨者而言也。但生时著服不重,各设带,此袭时三服,俱著共一带,为异也。
𩎟韐。
〈注〉一命缊韨。〈疏〉𩎟者,据色而言,以靺草染之,取其赤韐者合韦而为之,故名𩎟韐也。云一命缊韨者,《玉藻》文,但祭服谓之韨,他服谓之韠。士一命名为𩎟韐,亦名缊韨,不得直名韨也。但《士冠礼》:元端爵韠,皮弁素韠,爵弁服𩎟韐,今亦三服,共设𩎟韐者,以其重服亦如带矣。
竹笏。
〈注〉笏所以书思对命者。《玉藻》曰:笏天子以璆玉,诸侯以象,大夫以鱼须文竹,士以竹,本象可也。又曰:笏度,二尺有六寸,其中博三寸,其杀六分而去一。又曰:天子搢珽,方正于天下也。诸侯茶,前诎后直,让于天子也。大夫前诎后诎,无所不让。今文笏作忽。
夏葛屦,冬白屦,皆繶缁絇纯组綦,系于踵。
〈注〉冬皮屦,变言白者,明夏时用葛亦白也。此皮弁之屦。《士冠礼》曰:素积白屦,以魁柎之,缁絇繶纯,纯博寸,綦屦系也。所以拘止屦也。綦读如马绊綦之綦。〈疏〉夏言葛,冬当用皮,冬言白,明夏亦用白。又《士冠礼》云:爵弁纁屦,素积白屦,元端黑屦。以三服各自用屦,屦从裳色,其色自明。今死者重用其服,屦惟一,故须见色。若然三服相参,带用元端,屦用皮弁,𩎟韐用爵弁,各用其一,以当三服而已。云此皮
弁之屦者,以其色白,即所引《士冠礼》曰:素积白屦者,为證是也。引缁絇繶纯者,欲解《士冠礼》繶絇纯同用缁,此经繶虽在缁上,明亦用缁可知。繶谓绦,在牙底相接之缝中。絇在屦,鼻纯为缘口,皆以绦为之。但舄则对方为缋,次屦,则比方为绣次为异耳。
庶襚继陈不用。
〈注〉庶,众也。不用,不用袭也。多陈之为荣,少纳之为贵。〈疏〉直云庶襚,即上经亲者襚,庶兄弟襚,朋友襚,皆是,故云庶襚。云继陈,谓继袭衣之下陈之。云不用,不用袭也者,以其继袭衣而言。不用,明不用袭。至小敛,则陈而用之。唯君襚,至大敛乃用也。云多陈之为荣者,庶襚皆陈之是也。少纳之为贵者,袭时唯用三称是也。
贝三实于笲。
〈注〉贝,水物。古者以为货,江水出焉。笲,竹器名。〈疏〉自此尽夷槃可也,论陈饭含沐浴器物之事。
稻米一豆实于筐。
〈注〉豆四升。〈疏〉昭公三年,晏子辞。
沐巾一,浴巾二,皆用绤于笲。
〈注〉巾所以拭污垢。浴巾二者,上体下体异也。绤,粗葛。〈疏〉云浴巾二者,上体下体异,此士礼,上下同用绤。案《玉藻》云:浴用二巾,上絺下绤。彼据大夫以上,分别上下为贵贱,故上用细,下用粗也。
栉用箪。
〈注〉箪笥〈疏〉按《曲礼》云:凡以弓剑苞苴,箪笥问人者。注云:圆曰箪,方曰笥。则是箪笥别。此注箪笥者,举其类。
浴衣于箧。
〈注〉浴衣,已浴所衣之衣,以布为之,其制如今通裁。〈疏〉知浴衣已浴所衣之衣者,《下经》云:浴用巾,挋用浴衣。是既浴所著之衣,用之以晞身,明以布为之。云如今通裁者,以其无杀,即布单衣。汉时名为通裁,故举汉法为况。
皆馔于西序下南上。
〈注〉皆者,皆贝。以下东西墙,谓之序中,以南谓之堂。
管人汲,不说繘,屈之。
〈注〉管人,有司主馆舍者。不说繘,将以就祝濯米。屈,萦也。〈疏〉自此尽明衣裳,论沐浴及寒尸之事。云不说繘屈之者,以其丧事,遽则知吉,尚安舒。汲宜说之矣。云管人,有司主馆舍者,士既无臣,所行事者,是府史,故知管人是有司也。《聘礼》记云:管人为客,三日具沐,五日具浴。此为死者,故亦使之汲水也。云不说繘将,以就祝濯米者,以《下经》云:祝淅米,明此管人将以就堂,授祝濯米,可知。
祝淅米于堂,南面用盆。
〈注〉祝,夏祝也。淅,沃也。〈疏〉知是夏祝者,见《下记》云:夏祝淅米,差盛之。是也。
管人尽阶不升堂,受潘煮于坄,用重鬲。
〈注〉尽阶,三等之上。《丧大记》曰:管人受沐,乃煮之,甸人取所彻庙之西北厞,薪爨之。〈疏〉云尽阶者,三阶上也。云用重鬲者,以其先煮潘,后煮米,为鬻,悬于重,故煮潘用重鬲也。云取所彻庙之西北,厞薪用爨之者,此薪即复人降自西北,荣所彻者也。
祝盛米于敦,奠于贝北。
〈注〉复于筐处也。〈疏〉敦即上废敦也。云复于筐处者,向未淅实于筐,今淅讫盛于敦所置之处,还于筐,所以拟饭之所用也。
士有冰,用夷槃可也。
〈注〉谓夏月而君加赐冰也。夷槃,承尸之槃。《丧大记》曰:君设大槃,造冰焉。大夫设夷槃,造冰焉。士并瓦槃,无冰,设床袒笫,有枕。〈疏〉《丧大记》云:士无冰,用水。此云有冰,明据士得赐者也。云夷槃,承尸之槃者。案《丧大记》注:礼自仲春之后,尸既袭,既小敛,先内冰槃中,乃设床于其上,不施席而迁尸焉。秋凉而止是也。笫为箦谓无席,如浴时床也。特欲通水之寒气。
外御受沐入。
〈注〉外御,小臣侍从者。沐,管人所煮潘也。〈疏〉此云外御者,对内御为名。故《下记》云:其母之丧,则内御者浴。则此外御,是士之侍御仆从者。
主人皆出户外北面。
〈注〉象平生沐浴裸裎,子孙不在旁,主人出而袒笫。〈疏〉云象平生沐浴裸裎者,裸谓赤体,裎犹袒也。将浴尸裸袒,无衣,故子孙不在旁,主人出也。
乃沐,栉挋用巾。
〈注〉挋,晞也,清也。古文挋皆作振。〈疏〉挋,谓拭也。而云晞也,清也者,以其栉讫,又以巾拭发讫,又使清净无潘,糷拭讫,仍未作紒。下文待蚤揃讫,又髺用组,是其次也。
浴用巾,挋用浴衣。
〈注〉用巾用拭之也。《丧大记》曰:御者二人浴,浴水用盆,沃水用枓。〈疏〉枓,酌水器,受五升,方,有柄。今用大匏,不方,用挹盆中水,以沃尸。又按《丧大记》:浴水用盆,沃水用枓。沐用瓦盆,明沐浴俱有盘及枓。此沐浴盘枓,亦皆有也。引《丧大记》者,證人之数及浴之器物也。
渜濯弃于坎。
〈注〉沐浴,馀潘水、巾栉、浴衣,亦并弃之。古文渜作缘,荆沔之间语。〈疏〉潘水既经温煮,名之为渜,已将沐浴,谓之为濯已。沐浴讫,馀潘水弃于坎。知巾栉、浴衣亦弃之者,以其已经尸用,恐人亵之,若弃杖者弃于坎者,故知亦弃于坎。
蚤揃如他日。
〈注〉蚤读为爪,断爪揃须也。人君则小臣为之。他日,平生时。
髺用组,乃笄,设明衣裳。
〈注〉用组,组束发也。古文髺皆为括。〈疏〉髺紒乃可设,明衣以蔽体,是其次也。
主人入即位。
〈注〉已设明衣可以入也。〈疏〉自此尽反位,论布袭衣裳并饭含之事。
商祝袭祭服褖衣次。
〈注〉商祝,祝习《商礼》者。商人教之以敬于接神,宜袭布衣,床上祭服、爵弁服、皮弁服,皆从君助祭之服。大蜡,有皮弁素服而祭,送终之礼也。袭衣于床,床次含床之东,衽如初也。《丧大记》曰:含一床,袭一床,迁尸于堂又一床。
主人出南面左袒,扱诸面之右,盥于盆上洗贝,执以入,宰洗柶,建于米,执以从。
〈注〉俱入户西乡也。今文宰不言执。〈疏〉云扱诸面之右者,面前也。谓袒左袖,扱于右腋之下,带之内,取便也。云洗贝执以入者,洗讫,还于笲内,执以入。云宰洗柶建于米者,亦于废敦之内建之。郑知俱入户西乡者,以《下经》始云:主人与宰床西,东面。故知此时西乡也。
商祝执巾从入,当牖北面彻枕设巾,彻楔受贝,奠于尸西。
〈注〉当牖北面,值尸南也。设巾,覆面,为饭之遗落米也。如商祝之事位,则尸南首明矣。
主人由足西床上坐东面。
〈注〉不敢从首前也。祝受贝米,奠之口实,不由足也。〈疏〉云祝受贝米奠之口实,不由足也者,前文祝入,当牖北面,是由尸首,故受王人贝奠之,并受米奠于尸西,故主人空手,由足过。以其口实,不可由足,恐亵之故也。
祝又受米奠于贝北,宰从立于床西在右。
〈注〉米在贝北,便扱者也。宰立床西,在主人之右,当佐饭事。〈疏〉云米在贝北便扱者,以其祝先奠贝于尸西,又受米从首西过,奠于贝南,便矣。今不于贝南奠之,而奠于贝北,故云便主人之扱也。
主人左扱米,实于右三,实一贝左中,亦如之,又实米,唯盈。
〈注〉于右,尸口之右,唯盈取满而已。〈疏〉云于右尸口之右者,尸南首云右,谓口东边也。云唯盈取满而已者,以经左右及中各三扱米,更云实米唯盈,则九扱恐不满,是以重云唯盈也。
主人袭反位。
〈注〉袭,复衣也。位在尸东。〈疏〉云袭复衣也者,以其乡袒则露形。今云袭,是复著衣,故云复衣。知位在尸东者,以其乡者在尸西,今还尸东,西面位也。
商祝掩瑱设幎目,乃屦綦结于跗,连絇。
〈注〉掩者,先结颐下,既瑱幎目,乃还结项也。跗,足上也。絇屦饰如刀衣,鼻在屦头上,以馀组连之,止足坼也。〈疏〉自此尽于坎论袭尸之事。
乃袭三称。
〈注〉迁尸于袭上而衣之。凡衣死者,左衽不钮袭,不言设床,又不言迁尸于袭上,以其居当牖,无大异。〈疏〉迁尸于袭上而衣之者,以其上文已布衣于含,东床上,而未袭。今已饭含讫,乃迁尸以衣著于尸。故云迁尸于袭上而衣之也。
明衣不在算。
〈注〉算,数也。不在数,明衣襌衣,不成称也。〈疏〉云不在数,明衣襌衣不成称也者,《丧大记》云:袍必有表,不襌,衣必有裳,谓之一称。其褖衣虽襌,以袍为里,故云称明衣禅而无里,不成称,故不数也。
设韐带,搢笏。
〈注〉韐带,𩎟韐缁带。不言𩎟缁者,省文,亦欲见韐自有带。韐带用革。搢,插也。插于带之右旁。古文韐为合也。
设决,丽于掔,自饭持之设握乃连掔。
〈注〉丽,施也。掔,手后节中也。饭,大擘,指本也。决以韦
为之,籍有彄,彄内端为纽,外端有横带,设之以纽擐,大擘本也。因沓其彄以横带,贯纽结于掔之表也。设握者,以綦系钩中指,由手表与决带之馀连结之。此谓右手也。古文丽亦为连。掔作捥。
设冒櫜之,幠用衾。
〈注〉櫜,韬盛物者,取事名焉。衾者,始死时敛衾。今文櫜为橐。〈疏〉云取事名焉者,此本名冒而云櫜,櫜是韬盛之名,今以此冒櫜盛尸,故名为櫜,是取盛物之事名焉。
巾柶鬊蚤,埋于坎。
〈注〉坎,至此筑之也。将袭辟奠,既则反之。〈疏〉云坎至此筑之也者,上文直云渜濯弃于坎,不言埋,以其未筑故也。至此言埋者,事讫,当筑之故也。必至此乃筑之者,以其敛事遽,无暇即埋,又虑更有须埋者。故至此覆尸讫,乃埋之。
重木刊凿之,甸人置重于中庭,三分庭,一在南。
〈注〉木也,县物焉。曰重刊斲治凿之,为县簪孔也。士重木长三尺。〈疏〉自此至于重,论设重之事。云木也县物焉曰重者,解名木为重之意,以其木有物县于下,相重累,故得重名。云凿之为县簪孔也者,下云系用靲,用靲内此孔中。云簪者,若冠之笄,谓之簪使冠连属于紒,此簪亦相连属于木之名也。云士重木长三尺者,郑言士重木长三尺,则大夫以上,各有等,当约铭旌之。杠,士三尺,大夫五尺,诸侯七尺,天子九尺。据竖之者,横者,宜半之。郑不言大夫以上,无正文故也。
夏祝鬻馀饭,用二鬲于西墙下。
〈注〉夏祝,祝习《夏礼》者也。夏人教以忠,其于养宜鬻馀饭,以饭尸,馀米为鬻也。重主道也。士二鬲则大夫四,诸侯六,天子八,与簋同差。
幂用疏布,久之系用靲,县于重,幂用苇席,北面左衽,带用靲贺之,结于后。
〈注〉久读为灸,谓以盖塞鬲口也。靲,竹䈼也,以席覆重辟,屈而反两端,交于后。左衽,西端在上。贺,加也。古文幂皆作密。
祝取铭置于重。
〈注〉祝,习《周礼》者也。〈疏〉以铭未用,待殡讫,乃置于肂。今且置于重,必且置于重者,重与主皆是录神之物故也。
厥明陈衣于房南领西上,綪绞,横三缩一,广终幅,析其末。
〈注〉綪,屈也。绞,所以收束衣服,为坚急者也。以布为之。缩,从也。横者三幅,从者一幅。析其末者,令可结也。《丧大记》曰:绞一幅为三。〈疏〉自此尽东柄,论陈小敛衣物之事。云厥明者,对昨日始死之日,为厥明。此陈衣将陈,并取以敛,皆用箧。是以《丧大记》云:凡陈衣者实之箧,取衣者亦以箧,升降者自西阶。是也。
缁衾赪里无紞。
〈注〉紞,被识也。敛衣或倒,被无别于前后也。凡衾制同皆五幅也。〈疏〉云敛衣或倒者,按下文云:祭服不倒。则馀服有倒者,皆有领可记也。云被无别于前后可也者,被本无首尾,生时有紞为记,识前后,恐于后互换。死者一定,不须别其前后可也。
祭服次。
〈注〉爵弁服、皮弁服。〈疏〉凡陈敛衣,先陈绞紟于上,次陈祭服于下,故云祭服。次至大敛陈衣,亦先陈绞紟衾,次至君襚祭服。所以然者,以绞紟为里束衣,故皆绞紟为先。但小敛美者在内,大敛美者在外,故小敛先布散衣,后布祭服。大敛则先布祭服,后布散衣。是小敛美者在内,大敛美者在外也。袭时美者在外,是三者相变也。
散衣次。
〈注〉褖衣以下袍茧之属。〈疏〉袍茧有著之异名,同入散衣之属也。
凡十有九称。
〈注〉祭服与散衣。〈疏〉士之服,唯有爵弁、皮弁、褖衣而已。云十九称当重之,使充十九,必十九者,法天地之终数也。天地之初数,天一地二,终数则云天九地十。人在天地之间而终,故取终数为敛衣称数,尊卑共为一节也。
陈衣继之。
〈注〉庶襚。〈疏〉知庶襚者,以其袭时陈衣讫,乃云庶襚,继陈不用,此亦陈衣讫,乃云陈衣继之。明亦是庶襚。
不必尽用。
〈注〉取称而已,不务多。〈疏〉云取称而已,不务多者,衣服虽多,不得过十九耳。
馔于东堂下,脯醢醴酒幂,奠用功布,实于箪,在馔东。
〈注〉功布,锻濯灰治之布也。凡在东西堂下者,南齐坫。古文奠为尊。〈疏〉云凡在东西堂下者,南齐坫,知
者。《既夕记》云:设棜于东堂下南顺,齐于坫,馔于其上,两甒,醴酒。若然凡设物于东西堂下者,皆南与坫齐,北陈之堂隅有坫,以上为之,或谓堂隅为坫。
设盆盥于馔东,有巾。
〈注〉为奠设盥也。丧事略,故无洗也。〈疏〉云为奠设盥也者,谓为设奠人设盥洗及巾。云丧事略,故无洗也。直以盆为盥器也。下云夏祝及执事盥,执醴先酒,即是于此盥也。
苴绖大鬲,下本在左,要绖小焉,散带垂长三尺,牡麻绖右本在上,亦散带垂,皆馔于东方。
〈注〉苴绖,斩衰之绖也。苴麻者,其貌苴,以为绖服重者,尚粗恶绖之言实也。鬲,扼也。中人之手,扼围九寸,绖带之差,自此出焉。下本在左重服,统于内而本阳也。要绖小焉,五分去一。牡麻绖者,齐衰以下之绖也。牡麻绖者,其貌易服,轻者宜差好也。右本在上服轻,本于阴,而统于外,散带之垂者,男子之道,文多变也。馔于东方,东坫之南,苴绖为上。〈疏〉此陈绖带者,以其小敛讫,当服未成服之麻故也。
妇人之带牡麻,结本在房。
〈注〉妇人亦有苴绖,但言带者,记其异。此齐衰妇人,斩衰妇人,亦苴绖也。〈疏〉此带牡麻,兼男子小功以下陈之,则别处。以其男子陈之于坫南,此经云在房,明知异处也。
床笫夷衾馔于西坫南。
〈注〉笫,箦也。夷衾,覆尸之衾。《丧大记》曰:自小敛以往用夷衾,夷衾质杀之,裁犹冒也。
西方盥如东方。
〈注〉为举者,设盥也。如东方者,亦用盆布巾馔于西堂下。〈疏〉云为举者,谓将举尸者,则下经士盥二人是也。
陈一鼎于寝门外,当东塾少南西面,其实特豚,四剃去蹄,两胉脊,肺,设扄鼏,鼏西末素俎在鼎西,西顺覆东柄。
〈注〉剃,解也。四解之殊,肩髀而已。丧事略。去蹄,去其甲,为不洁清也。胉,胁也。素俎丧尚质,既馔,将小敛,则辟袭奠。今文剃为剔,胉为迫。古文鼏为密。
士盥二人,以并东面,立于西阶下。
〈注〉立,俟举尸也。今文并为并。〈疏〉举尸,谓小敛,从袭床为迁尸于户内,服上,即下文士举迁尸反位是也。
布席于户内,下莞上簟。
〈注〉有司布敛席也。
商祝布绞衾,散衣祭服,祭服不倒,美者在中。
〈注〉敛者,趋方或颠倒衣裳。祭服,尊,不倒之也。美,善也。善衣后布于敛,则在中也。既后布祭服,而又言善者在中,明每服非一称也。
士举迁尸,反位。
〈注〉迁尸于服上。
设床笫于两楹之间,衽如初,有枕。
〈注〉衽,寝卧之席也。亦下莞上簟。
卒敛彻帷。
〈注〉尸已饰。
主人西面冯尸踊无算,主妇东面冯亦如之。
〈注〉冯服膺之。
主人髺发袒,众主人免于房。
〈注〉始死,将斩衰者,鸡斯将齐衰者素冠,今至小敛变,又将初丧服也。髺发者,去笄纚而紒。众主人免者,齐衰将袒,以免代冠。冠服之尤尊,不以袒也。免之制,未闻。旧说以为如冠状广一寸。《丧服小记》曰:斩衰,髺发以麻,免而以布。此用麻布为之,状如今之著幓头矣。自项中而前,交于额上,却绕紒也。于房入室,释髺发,宜于隐者。今文免皆作絻。古文髺作括。
妇人髽于室。
〈注〉始死,妇人将斩衰者,去笄而纚。将齐衰者,骨笄而纚。今言髽者,亦去笄纚而紒也。齐衰以上至笄,犹髽髽之,异于髺发者。既去纚而以发为大紒,如今妇人露紒其象也。《檀弓》曰:南宫绦之妻之姑之丧。夫子诲之,髽曰:尔毋纵纵尔,尔毋扈扈尔。其用麻布,亦如著幓头然。〈疏〉《经》云:妇人髽于室者,男子髺发与免在东房,若相对,妇人宜髽于西房,大夫士无西房,故于室内户西,皆于隐处为之也。
士举男女,奉尸侇于堂,幠用夷衾,男女如室位,踊无算。
〈注〉侇之言尸也。夷衾,覆尸柩之衾也。堂谓楹间床笫是也。今文侇作夷。〈疏〉云侇之言尸也者,尸之衾曰夷衾尸之床,曰夷床。并此经侇尸,不作移字,皆作侇者,侇人傍作之。故郑注《丧大记》,皆是依尸为言也。云幠用夷衾者,初死,幠用大敛之衾,以小敛之衾当陈。今小敛后,大敛之衾当拟大敛,故用覆棺之夷衾,以覆尸也。
主人出于足,降自西阶,众主人东即位,妇人阼阶上
西面,主人拜宾,大夫特拜,士旅之,即位踊,袭绖于序东复位。
〈注〉拜宾,乡宾位拜之也。即位踊,东方位。袭绖于序东,东夹前。
乃奠。
〈注〉祝与执事为之。
举者盥,右执匕却之,左执俎横摄之,入阼阶前西面错,错俎北面。
〈注〉举者盥,出门举鼎者,右人以右手执匕,左人以左手执俎,因其便也。摄,持也。西面错,错鼎于此,宜西面。错俎北面,俎宜西顺之。
右人左执匕,抽扄予左手兼执之,取鼏委于鼎北,加扄不坐。
〈注〉抽扄,取鼎加扄于鼎上,皆右手。今文扄为铉,古文予为于,鼏为密。
乃朼载载两髀于两端,两肩亚,两胉亚,脊肺在于中,皆覆,进柢执而俟。
〈注〉乃朼,以朼次出牲体,右人也,载受而载于俎。左人也,亚次也。凡七体,皆覆为尘。柢,本也。进本者,未异于生也。骨有本末。古文朼为匕,髀为脾。今文胉为迫,柢皆为胝。〈疏〉凡七体者,前左右肩臂臑属焉。后左右脾膊胳属焉。并左右胁通脊,为七体也。
夏祝及执事盥,执醴先,酒脯醢俎从,升自阼阶,丈夫踊,甸人彻鼎巾待于阼阶下。
〈注〉执事者,诸执奠事者。巾,功布也。执者不升已不设,祝既,错醴将受之。〈疏〉云甸人彻鼎巾者,以其空无事,故彻。
奠于尸东,执醴酒北面西上。
〈注〉执醴酒者,先升尊也。立而俟后错,要成也。
豆错,俎错于豆东,立于俎北西上,醴酒错于豆南,祝受巾巾之,由足降自西阶,妇人踊,奠者由重南东,丈夫踊。
〈注〉巾之为尘也,东反其位。〈疏〉云由足降自西阶,妇人踊者,主人位在阼阶下,妇人位在上,故奠者升,丈夫踊,奠者降,妇人踊。各以所见先后为踊之节也。云奠者,由重南东,丈夫踊者,此奠者奠讫,主人见之,更与主人为踊之节也。奠者降,反位,必由重南东者,以其重主道神所凭依,不知神之所为,故由重南东而过。是以主人又踊也。注云东反其位者,其位盖在盆盥之东南上。
宾出,主人拜送于门外。
〈注〉庙门外也。〈疏〉庙门者,士死于适室,以鬼神所在,则曰庙,故名适寝为庙也。
乃代哭,不以官。
〈注〉代,更也。孝子始有亲丧,悲哀憔悴,礼防其以死伤生,使之更哭不绝声而已。人君以官尊卑,士贱以亲疏,为之三日之后,哭无时。《周礼·挈壶氏》:凡丧,县壶以代哭。〈疏〉此经论君及大夫士于小敛之后,随尊卑代哭之事。引挈壶氏者,證人君有县壶为漏,剋分更代哭法。大夫士则无县壶之义也。
有襚者,则将命摈者出请入告,主人待于位。
〈疏〉丧礼略于威仪,既小敛摈者,乃用辞出请之。辞曰:孤某使某请事。〈疏〉云丧礼略于威仪,既小敛摈者,乃用辞者。按上文始死云有宾则拜之,君使人吊,皆不云摈者出请入告之事。至此乃云摈者,出请入告,是丧礼略于威仪。既小敛摈者,乃用辞也。
摈者出告,须以宾入。
〈注〉须亦待也。出告之辞曰:孤某须矣。〈疏〉云出告之辞曰:孤某须矣者,此约《杂记》辞为證也。
宾入中庭,北面致命,主人拜稽颡,宾升自西阶,出于足西面,委衣如于室,礼降出,主人出拜送,朋友亲襚如初仪,西阶东北面哭踊三,降,主人不踊。
〈注〉朋友既委衣,又还哭于西阶上,不背主人。〈疏〉云朋友亲襚如初仪者,谓初死时,庶兄弟襚使人以将命于室,朋友襚亲,以进亲之恩是也。
襚者以褶则必有裳,执衣如初,彻衣者亦如之,升降自西阶以东。
〈注〉帛为褶,无絮,虽复与襌同,有裳乃成称,不用表也。以东,藏以待事也。古文褶为袭。〈疏〉案《丧大记》云:小敛,君大夫复衣复衾,大敛,君褶衣褶衾,大夫士犹小敛也。若然则士小敛、大敛,皆同用复而襚者,用褶者,褶者所以襚,主人未必用之襚耳。
宵为燎于中庭。
〈注〉宵,夜也,燎火燋。
厥明灭燎,陈衣于房南领西上,綪绞紟衾二,君襚祭服散衣庶襚凡三十称,紟不在算,不必尽用。
〈注〉紟,单被也。衾二者,始死敛衾,今又复制也。小敛衣数,自天子达大敛,则异矣。《丧大记》曰:大敛布绞,缩者三,横者三。〈疏〉云君襚祭服散衣者,士祭服有助祭爵弁服,自家祭元端服。散衣非祭服、朝服之
等。云庶襚者,谓朋友兄弟之等来襚者也。云紟不在算者,案《丧大记》:紟五幅,无紞。郑云今之单被也。以其不成称,故不在数内。
东方之馔两瓦甒,其实醴酒,角觯木柶,毼豆两,其实葵菹芋蠃醢,两笾无縢,布巾,其实栗不择,脯四脡。
〈注〉此馔但言东方,则亦在东堂下也。毼,白也。齐人或名全菹为芋。縢,缘也。《诗》云:竹柲,绲縢、布巾、笾巾也。笾豆具而有巾盛之也。《特牲馈食礼》:有笾巾,今文蠃为蜗。古文縢为甸。
奠席在馔北,敛席在其东。
〈注〉大敛奠而有席弥神之。〈疏〉云弥神之者,以其小敛奠,无巾。大敛奠,有巾。已是神之。今于大敛奠,又有席,是弥神之也。
掘肂见衽。
〈注〉肂,埋棺之坎也。掘之于西阶上。衽,小要也。《丧大记》曰:君殡用輴,攒至于上,毕涂屋,大夫殡以帱,攒至于西序,涂不暨于棺,士殡见衽,涂上帏之。又曰:君盖用漆,三衽三束,大夫盖用漆,二衽二束,士盖不用漆,二衽二束。
棺人,主人不哭,升,棺用轴盖在下。
〈注〉轴,輁轴也。輁状如床轴,其轮挽而行。
熬黍稷各二筐,有鱼腊馔于西坫南。
〈注〉熬所以惑蚍蜉,令不至棺旁也。为举者,设盆盥于西。
陈三鼎于门外,北上,豚合升鱼鱄鲋九,腊左胖髀不升,其他皆如初。
〈注〉合升,合左右体升于鼎。其他皆如初,谓豚体及匕俎之陈,如小敛时。合升,四剃,亦相互耳。〈疏〉云其他皆如初,谓豚体及匕俎之陈如小敛时者,谓豚七体之等,一依前敛时也。
烛俟于馔东。
〈注〉烛,燋也。馔,东方之馔。有烛者,堂虽明,室犹闇火。在地曰燎,执之曰烛。
祝彻盥于门外,入升自阼阶,丈夫踊。
〈注〉祝彻,祝与有司当彻小敛之奠者。小敛设盥于馔东,有巾。大敛设盥于门外,弥有威仪。
祝彻巾,授执事者以待。
〈注〉授执巾者,于尸东,使先待于阼阶下,为大敛奠。又将巾之,祝还彻醴也。
彻馔,先取醴酒北面。
〈注〉北面立相待俱降。
其馀取先设者出于足,降自西阶,妇人踊,设于序西南,当西荣,如设于堂。
〈注〉为求神于庭,孝子不忍使其亲,须臾无所凭依也。堂谓尸东也,凡奠设于序西南者,毕事而去之。
醴酒位如初,执事豆北,南面东上。
〈注〉如初者,如其醴酒北面西上也。执醴尊不为便事变位。
乃设馔。
〈注〉东方之新馔。〈疏〉以其将设大敛,新馔于室,故知是新馔也。
帷堂。
〈注〉彻事毕。
妇人尸西东面,主人及亲者升自西阶,出于足西面袒。
〈注〉袒,大敛变也。不言髽免髺发,小敛以来,自若矣。〈疏〉知袒为大敛变者,前将小敛袒,今言袒。下文即行大敛事,故知为大敛变也。云不言髽免髺发,小敛以来自若矣者,决前小敛袒,男有髺发免,妇人有髽。今大敛袒,不言者,自小敛以来有此,至成服,乃改,若如也。自如常有,故不言之也。
士盥位如初。
〈注〉亦既盥,并立西阶下。〈疏〉言亦者,亦如小敛时,士盥二人并立于西阶下,以待迁尸也。
布席如初。
〈注〉亦下莞上簟,铺于阼阶上,于楹间为少南。
商祝布绞紟衾衣,美者在外,君襚不倒。
〈注〉至此乃用君襚,主人先自尽。
有大夫则告。
〈注〉后来者,则告以方敛。非敛时,则当降拜之。
士举迁尸复位,主人踊无算,卒敛彻帷,主人冯如初,主妇亦如之。
〈疏〉士举迁尸,谓从户外夷床上,迁尸于敛上。
主人奉尸敛于棺,踊如初,乃盖。
〈注〉棺在肂中,敛尸焉,所谓殡也。《檀弓》曰:殡于客位。
主人降拜大夫之后至者,北面视肂。
〈注〉北面于西阶东。
众主人复位,妇人东复位。
〈注〉阼阶上下之位。〈疏〉众主人与妇人于宾无事,故殡后,即向东阼阶上下之位也。
设熬旁一筐乃涂,踊无算。
〈注〉以木覆棺上而涂之,为火备。
卒涂,祝取铭置于肂,主人复位,踊袭。
〈注〉为铭设柎树之肂东。〈疏〉上文始死则作铭,讫,置于重。今殡讫,取置于肂上铭,所以表柩故也。
乃奠烛,升自阼阶,祝执巾席从,设于奥东面。
〈注〉执烛者,先升堂照室,自是不复奠于尸祝执巾,与执席者,从入为安神位室中西南隅,谓之奥。执烛南面,巾委于席右。〈疏〉云执烛者,先升堂照室者,以其设席于奥,当先照之为明也。云自是不复奠于尸者,郑欲解自始死以来,袭奠,小敛奠,皆在尸旁。今大敛奠不在西阶上,就柩所,故于室内设之。自此已下,朝夕奠,朔月荐新奠,皆不于尸所,总解之,知执烛南面者,以其烛先入室南面,照之便故也。云巾委于席右者,以巾为神,故知委于席右也。
烛反降,及执事执馔。
〈注〉东方之馔。
士盥举鼎入,西面北上如初,载鱼左首,进鬐三列,腊进柢。
〈注〉如初,如小敛举鼎、执匕、俎扄、鼏朼载之仪。鱼左首设而在南鬐脊也。左首进鬐,亦未异于生也。凡未异于生者,不致死也。古文首为手,鬐为耆。
祝执醴如初,酒豆笾俎从,升自阼阶,丈夫踊,甸人彻鼎。
〈注〉如初祝先升。〈疏〉以其小敛祝执醴,醴在先。此云如初,故知祝先升也。
奠由楹内入于室,醴酒北面。
〈注〉亦如初。〈疏〉以其小敛之醴,酒先升北面西上。此经亦言北面,明与小敛同,故云亦如初。
设豆右菹,菹南栗,栗东脯豚,当豆,鱼次腊特于俎北,醴酒在笾南巾如初。
〈注〉右菹,菹在醢南也。此左右异于鱼者,载者,统于执设者,统于席,醴当栗南,酒当脯南。
既错者出,立于户西西上祝后阖户,先由楹西降自西阶,妇人踊,奠者由重南东,丈夫踊。
〈注〉为神凭依之也。〈疏〉郑解丈夫见奠者,至重,即踊者重主道为神凭依之故。丈夫取以为踊节也。
宾出,妇人踊,主人拜送于门外,入,及兄弟北面哭殡,兄弟出,主人拜送于门外。
〈注〉小功已下,至此可以归异门,大功亦存焉。
众主人出门,哭止皆西面于东方,阖门,
主人揖就次。
〈注〉次谓斩衰倚庐齐衰垩室也。大功有帷帐,小功缌麻,有床笫,可也。〈疏〉凡言次者,庐垩室以下总名,是宾客所在亦名次也。
君若有赐焉,则视敛,既布衣,君至。
〈注〉赐,恩惠也。敛,大敛。君视大敛,皮弁服,袭裘,主人成服之后,往则锡衰。
主人出迎于外门外,见马首不哭,还入门右北面,及众主人袒。
〈注〉不哭,厌于君,不敢伸其私恩。
巫止于庙门外,祝代之,小臣二人执戈先,二人后。
〈注〉巫,掌招弥,以除疾病。小臣,掌正君之法仪者。《周礼·男巫》:王吊则与祝前。《丧祝》:王吊则与巫前。《檀弓》曰:君临臣丧,以巫祝桃茢执戈,以恶之。所以异于生也。皆天子之礼,诸侯临臣之丧,则使祝代巫执茢居前下。天子也小臣,君行则在前后,君升则侠阼阶北面。凡宫有鬼神,曰庙。
君释采入门,主人辟。
〈注〉释采者,祝为君礼门神也。必礼门神者,明君无故不来也。《礼运》曰:诸侯非问疾吊丧,而入诸臣之家,是谓君臣为谑。
君升自阼阶西乡,祝负墉南面,主人中庭。
〈注〉祝南面,房中东乡君墙,谓之墉。主人中庭进益北。
君哭,主人哭,拜稽颡成踊,出。
〈注〉出不敢必君之卒敛事。
君命反行事,主人复位。
〈注〉大敛事。
君升主人,主人西楹东北面。
〈注〉命主人使之升。
升公卿大夫继主人东上,乃敛。
〈注〉公大国之孤四命也。
卒公卿大夫逆降复位,主人降出。
〈注〉逆,降者。后,升者。先降位如朝夕哭吊之位。〈疏〉卒者谓卒敛也。
君反主人,主人中庭,君坐抚当心,主人拜稽颡成踊,出。
〈注〉抚手按之凡冯尸兴必踊。
君反之,复初位,众主人辟于东壁南面。
〈注〉以君将降也南面则当坫之东。
君降西乡,命主人冯尸,主人升自西阶,由足西面冯尸,不当君所,踊,主妇东面,冯亦如之。
〈注〉君必降者欲孝子尽其情。
奉尸敛于棺,乃盖,主人降出,君反之,入门左,视涂。
〈注〉肂在西阶上,入门左,由便趋疾,不敢久留君。
君升即位,众主人复位,卒涂,主人出,君命之反奠,入门右。
〈注〉亦复中庭位。〈疏〉经云入门右,注复中庭位,谓在门右,南北当中庭也。
乃奠,升自西阶。
〈注〉以君在阼。〈疏〉以其凡奠皆升自阼阶,是为君在阼,故辟之,而升西阶也。
君要节而踊,主人从踊。
〈注〉节谓执奠始升阶,及既奠,由重南东时也。
卒奠,主人出,哭者止。
〈注〉以君将出,不敢欢嚣聒尊者也。
君出门庙中哭,主人不哭,辟君式之。
〈注〉辟,逡遁辟位也。古者立乘式谓小俛,以礼主人也。《曲礼》曰:立视五巂,式视马尾。
贰车毕乘,主人哭拜送。
〈注〉贰车,副车也。其数各视其命之等。君出,使异姓之士乘之在后。君吊,盖乘象辂。《曲礼》曰:乘君之乘车,不敢旷左,左必式。
袭入即位,众主人袭拜,大夫之后至者,成。
〈注〉后至,布衣而后来者。〈疏〉知布衣而后来者,若未布衣时来,即入前。卿大夫从君之内,今承上君大夫之下,别言拜大夫之后至者,明布衣后来,不得与前卿大夫同时从君入者,故以布衣之后解之。
宾出,主人拜送。
〈注〉自宾出以下,如君不在之仪。
三日,成服,杖,拜君命,及众宾,不拜,棺中之赐。
〈注〉既殡之明日,全三日,始歠粥矣。礼尊者加惠,明日必往拜谢之。棺中之赐,不施己也。《曲礼》曰:生与来日。
朝夕哭,不辟子卯。
〈注〉既殡之后,朝夕及哀,至乃哭,不代哭也。子卯,桀纣亡日,凶事不壁,吉事阙焉。
妇人即位于堂南上哭,丈夫即位于门外,西面北上,外兄弟在其南南上,宾继之北上,门东北面西上,门西北面东上,西方东面北上,主人即位辟门。
〈注〉外兄弟,异姓有服者也。辟,开也。凡庙门,有事则开,无事则闭。
妇人拊心不哭。
〈注〉方有事,止欢嚣。〈疏〉云方有事者,谓下经彻大敛奠,设朝奠之事也。
主人拜宾旁三,右还入门哭,妇人踊。
〈注〉先西面拜,乃南面拜,东面拜也。
主人堂下直东序西面,兄弟皆即位如外位,卿大夫在主人之南,诸公门东少进,他国之异爵者门西少进,敌则先拜,他国之宾凡异爵者拜诸其位。
〈注〉宾皆即此位,乃哭,尽哀止。主人乃右还拜之,如外位矣。兄弟齐衰大功者,主人哭则哭。小功缌麻,亦即位乃哭。上言宾,此言卿大夫,明其亦宾尔。少进前于列,异爵卿大夫也。他国卿大夫亦前于列,尊之拜诸其位,就其位特拜。
彻者盥于门外,独先入,升自阼阶,丈夫踊。
〈注〉彻者彻大敛之宿奠。
祝取醴北面取酒立于其东,取豆笾俎南面西上,祝先出,酒豆笾俎序从,降自西阶,妇人踊。
〈注〉序,次也。〈疏〉序次者,次第人使相当。此经所言先后,则祝执醴在先,次酒,次豆笾,次俎,为次第也。
设于序西南,直西荣,醴酒北面西上,豆西面错,立于豆北南面,笾俎既错,立于执豆之西东上酒错复位,醴错于西,遂先,由主人之北适馔。
〈注〉遂先者,明祝不复位也。适馔,适新馔,将复奠。
乃奠醴酒脯醢升,丈夫踊,入,如初设,不巾。
〈注〉入,入于室也。如初设者,豆先,次笾,次酒,次醴也。不巾,无菹,无栗也。菹栗具,则有俎。有俎,乃巾之。
错者出,立于户西西上灭烛出,祝阖户,先降自西阶,妇人踊,奠者由重南东,丈夫踊,宾出,妇人踊,主人拜送。
〈注〉哭止,乃奠,奠则礼毕矣。今文无拜。
众主人出,妇人踊,出门哭止,皆复位,阖门,主人卒拜送,宾揖众主人乃就次。
朔月,奠用特豚鱼腊,陈三鼎,如初,东方之馔亦如之。
〈注〉朔月,月朔日也。自大夫已上,月半又奠如初者,谓大敛时。
无笾有黍稷,用瓦敦有盖,当笾位。
〈注〉黍稷,并于甒北也。于是始有黍稷。死者之于朔月月半,犹平常之朝夕,大祥之后,则四时祭焉。
主人拜宾,如朝夕哭,卒彻。
〈注〉彻宿奠也。
举鼎入升,皆如初奠之仪,执朼,释匕于鼎俎行,朼者
逆出,甸人彻鼎,其序醴酒菹醢黍稷俎。
〈注〉俎行者,俎后执。执俎者,行鼎,可以出其序,升入之次。
其设于室,豆错俎错腊,特黍稷当笾位,敦启会,却诸其南,醴酒位如初。
〈注〉当笾位,俎南黍,黍东稷,会盖也。今文无敦。
祝与执豆者巾乃出。
〈注〉共为之也。
主人要节而踊,皆如朝夕哭之仪,月半不殷奠。
〈注〉殷,盛也。士月半不复如朔盛奠,下尊者。
有荐新,如朔奠。
〈注〉荐五谷,若时果物新出者。
彻朔奠,先取醴酒,其馀取先设者,敦启会面足,序出如入。
〈注〉启会,彻时不复盖也。面足执之,令足间乡前也。敦有足,则敦之,形如今酒敦。
其设,于外,如于室。
〈注〉外序西南。
筮宅,冢人营之。
〈注〉宅,葬居也。冢人,有司掌墓地兆域者。营犹度也。诗云:经之营之。〈疏〉案《周礼》:有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此士亦有冢人掌墓地兆域,故云冢人营之也。
掘四隅,外其壤,掘中,南其壤。
〈注〉为葬将北首故也。
既朝哭,主人皆往兆南,北面,免绖。
〈注〉兆域也,新营之处。免绖者,求吉,不敢纯凶。
命筮者在主人之右。
〈注〉命,尊者,宜由右出也。《少仪》曰:赞币自左,诏辞自右。
筮者东面抽上韇,兼执之,南面受命。
〈注〉韇,藏筴之器也。兼与筴执之,今文无兼。
命曰哀子某,为其父某甫筮宅,度兹幽宅,兆基无有后艰。
〈注〉某甫,且字也。若言山甫孔甫矣。宅,居也。度,谋也。兹,此也。基,始也。言为其父筮葬居,今谋此以为幽冥居,兆域之始得,无后将有艰难乎。艰难谓有非常,若崩坏也。《孝经》曰:卜其宅兆,而安厝之。古文无兆基作期。
筮人许诺,不述命,左还,北面指中封而筮,卦者在左。
〈注〉述,循也。既受命而申言之,曰述。不述者,士礼略。凡筮,因会命筮为述命。中封,中央壤也。卦者识爻,卦画地者。古文述皆作术。
卒筮执卦,以示命筮者,命筮者,受视反之,东面旅占卒,进告于命筮者,与主人,占之曰从。
〈注〉卒筮卦者,写卦示主人,乃受而执之。旅,众也。反,与其属共占之,谓掌《连山》、《归藏》、《周易》者。从犹吉也。
主人绖,哭不踊,若不从,筮择如初仪。
〈注〉更择地而筮之。
归殡前,北面哭,不踊。
〈注〉易位而哭明非常。
既井椁,主人西面拜工,左还椁,反位,哭不踊,妇人哭于堂。
〈注〉既,已也。匠人为椁刊治其材,以井构于殡门外也。反位,拜位也。既哭之,则往施之竁中矣。主人还,椁亦以既,朝哭矣。〈疏〉自此尽亦如之,论将葬,须观知椁材,与明器之材,善恶之事。
献材于殡门外,西面北上,綪,主人遍视之,如哭椁,献素献成亦如之。
〈注〉材,明器之材。视之,亦拜工左还形法,定为素饰。治毕,为成。
卜日既朝哭,皆复外位,卜人先奠龟于西墩上南首,有席,楚焞置于燋,在龟东。
〈注〉楚,荆也。荆焞,所以钻灼龟者。燋,炬也,所以燃火者也。《周礼·菙氏》:掌共燋挈,以待卜事。凡卜,以明火爇燋,燧灼其焌契,以授卜师,遂以役之。
族长涖卜,及宗人吉服立于门西东面南上,占者三人,在其南北上,卜人及执燋席者在塾西。
〈注〉族长,有司掌族人亲疏者也。涖,临也。吉服,服元端也。占者,三人掌玉兆、瓦兆、原兆者也。在塾西者,南面东上。
阖东扉,主妇立于其内。
〈注〉扉门扉也。
席于闑西阈外。
〈注〉为卜者也。
宗人告事具,主人北面免绖,左拥之涖卜,即位于门东西面。
〈注〉涖卜,族长也。更西面,当代主人命卜。
卜人抱龟燋,先奠龟西,首燋在北。
〈注〉既奠燋,又执龟以待之。
宗人受卜人龟示高。〈注〉以龟腹甲高起,所当灼处,示涖卜也。
涖卜受视反之,宗人还少退受命。
〈注〉受涖卜命,授龟宜近,受命宜却也。
命曰:哀子某。来日卜葬其父某甫考降,无有近悔。
〈注〉考,登也。降,下也。言卜此日葬魂神,上下得无近于咎悔者乎。
许诺,不述命还,即席西面,坐命龟,兴。授卜人龟,负东扉。
〈注〉宗人不述命,亦士礼略。凡卜,述命,命龟异龟,重威仪多也。负东扉,俟龟之兆也。
卜人坐作龟,兴。
〈注〉作犹灼也。《周礼·卜人》:凡卜事,示高,扬火以作龟,致其墨。兴,起也。
宗人受龟示涖卜,涖卜受视反之,宗人退东面,乃旅占,卒,不释龟,告于涖卜与主人,占曰某日从。
〈注〉不释龟,复执之也。古文曰为日。
授卜人龟,告于主妇,主妇哭。
〈注〉不执龟者,下主人也。
告于异爵者,使人告于众宾。
〈注〉众宾,僚友不来者也。〈疏〉上云既朝哭,皆复外位。外位中有异爵卿大夫等,故就位告之。云使人告于众宾者,既言使人告,明不在此。故郑云不来者也。
卜人彻龟,宗人告事毕,主人绖入哭,如筮宅,宾出,拜送,若不从,卜择如初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