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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九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二十九卷目录

 婚礼部总论一
  春秋四传〈惠公 隐公二年 七年 八年 桓公三年 八年 九年 庄公元年 十有一年 十有九年 二十有二年 二十有三年 二十有四年 二十有五年 二十有七年 僖公二十有五年 三十有一年 文公二年 四年 宣公元年 五年 成公八年 九年 十有四年 襄公十有五年 二十有三年 哀公十有二年〉
  礼记〈曾子问 郊特牲〉

礼仪典第二十九卷

婚礼部总论一

《春秋四传》惠公

《左传》: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继室以声子,生隐公。
〈注〉声谥也,盖孟子之侄娣也。诸侯始娶,则同姓之。国以侄娣媵。元妃死,则次妃摄治内事,犹不得称夫人,故谓之继室。〈疏〉襄二十三年,传称臧宣叔娶于铸生贾及为而死。继室以其侄,则侄之与娣皆得继室。此既无文,故设疑,辞云盖孟子之侄娣也。成八年,传曰凡诸侯嫁女,同姓媵之,异姓则否。庄十九年,《公羊传》曰: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一聘九女,然则诸侯娶,于三国,国别各有三女,此言诸侯始娶则同姓之国以侄娣媵者,言欲媵者,又有娣侄省略为文耳。其实夫人与媵皆有侄娣,但声子或是孟子,侄娣或是同姓之国,以其难明故杜两解之初,云孟子之侄娣,又云同姓之国,以侄娣媵是也。故《释例》曰古者诸侯之娶适,夫人及左右媵各有侄娣,皆同姓之国。国三人凡九女参骨肉至亲,所以息阴讼,阴讼息所以广继嗣,是其义也。释言云媵送也,言妾送适行,故夫人侄娣亦称媵也。经传之说诸侯惟有继室之文,皆无重婚之礼,故知元妃死则次妃摄治内事,次妃谓侄娣与媵诸妾之最贵者。《释例》曰夫人薨不更聘,必以侄娣媵继室,是夫人之侄娣与二媵皆可以继室也。

隐公二年

《春秋》:九月,纪履緰来逆女。〈左作纪裂繻〉十月,伯姬归于纪。
〈注〉《裂繻纪大夫传》曰:卿为君逆也。逆女或称使,或不称使,昏礼不称主人史,各随其实而书非例也。〈疏〉正义曰此书《逆女传》曰:卿为君逆也。宣五年,齐高固来逆叔姬。传曰书曰叔姬卿自逆也。是为君逆则称女自逆,则书字,故云以别卿自逆也。《释例》曰天子娶则称逆;王后卿为君逆则称逆女;其自为逆则称所逆之字,尊卑之别也。此不言纪侯使裂繻而成八年,经书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俱是昏礼而立文不同,故解之也。言昏礼不称主人者,主人谓婿也。为有廉耻之心,不欲自言娶妇,故卿为君昏侍者,必禀君母之命妇人之命,不得通于邻国。若言卿辄自来,非君所命,故裂繻不言使也。其无母者,臣无所禀,不得不称君命,故公孙寿言宋公使也。史皆随其实事而书之,非褒贬之例也。

《左传》:纪裂繻来逆女,卿为君逆也。
《公羊传》:纪履緰者何,纪大夫也。何以不称使,昏礼不称主人。
〈注〉为养廉远耻也。

然则曷称,称诸父兄师友,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则其称主人何,辞穷也。辞穷者何,无母也。
〈注〉礼有母,母当命诸父兄师友。称诸父兄师友以行宋公,无母莫使命之。辞穷故自命之,自命之则不得不称使。

然则纪有母乎。曰有,有则何以不称母,母不通也。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亲迎也。
〈注〉礼所以必亲迎者,所以示男先女也。于庙者,告本也。夏后氏逆于庭,殷人逆于堂,周人逆于户。

始不亲迎,昉于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托始焉尔,曷为托始焉尔,春秋之始也。
〈注〉春秋正夫妇之始也。夫妇正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和,君臣和则天下治,故夫妇者,人道之始。王教之端内逆女,常书外逆女但疾始不常书者,明当先自正躬自厚而薄责于人,故略外也。

女曷为或称女,或称妇,或称夫人,女在其国称女,在涂称妇,入国称夫人。
伯姬者何,内女也。其言归何,妇人谓嫁曰归。
《谷梁传》:逆女,亲者也。
〈注〉亲者,谓自逆之也。

使大夫,非正也。以国氏者,谓其来交接于我,故君子进之也。礼妇人谓嫁曰归,反曰来归,从人者也。妇人在家,制于父,既嫁,制于夫。夫死,从长子,妇人不专行,必有从也。伯姬归于纪,此其如专行之辞,何也。曰:非专行也。吾伯姬归于纪,故志之也。其不言使,何也。逆之道微,无足道焉尔。
〈注〉言君不亲迎而大夫来逆,故曰微也。

《胡传》:按谷梁子:逆女,亲者也。使大夫,非正也。鲁哀公问: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对曰:合二姓之好,以为宗庙社稷主君,何谓已重乎。文定厥祥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不显其光则世子而亲迎也。韩侯娶妻,蹶父之子韩侯迎,止于蹶之里,则诸侯而亲迎也。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夫妇人伦之本也。逆女必亲使大夫,非正也。入春秋之始,书履緰逆女以志变常,大昏之礼严矣。
〈大全〉张氏曰:刘夏祭公及凡诸逆女者,皆不书使盖。虽天子诸侯亦不自主昏,所以养廉远耻也。
隐公七年
《春秋》: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
〈注〉叔姬,伯姬之娣也。至是归者,待年于父母,国不与嫡,俱行故书。

《谷梁传》:其不言逆何也。逆之道微,无足道焉尔。
〈注〉媵之为言送也,从也。不与嫡俱行,非礼也。亲逆例时,不亲逆例月。许慎曰:侄娣年十五以上能共事,君子可以往二十而御易,曰归妹愆期迟归,有待诗云韩侯取妻,诸娣从之祁祁如云,娣必少于嫡,知未二十而往也。

《胡传》:叔姬,伯姬之娣,非夫人也。则何以书古者,诸侯一取九女,必格之同时者,所以定名分窒乱源也。今叔姬待年于宗国,不与嫡俱行,则非礼之,常所以书也。
〈大全〉汪氏曰:同时而行则妃妾之名,不紊其生子也。嫡庶之分已定,乱何由作。
隐公八年
《左传》:四月,甲辰,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辛亥,以妫氏归,甲寅,入于郑,陈针子送女,先配而后祖,针子曰:是不为夫妇,诬其祖矣,非礼也。何以能育。
〈注〉针子陈大夫礼逆妇,必先告祖庙而后行。故楚公子围称告庄共之庙,郑忽先逆妇而后告庙,故曰先配而后祖。〈疏〉正义曰:先配后祖,多有异说。贾逵以配为成夫妇也。礼齐而未配,三月庙见然后配案,昏礼亲迎之夜衽席相连,是士礼不待三月也。禹娶涂山四日即去,而有启生焉。亦不三月乃配,是贾之谬也。郑众以配为同牢食也。先食而后祭祖,无敬神之心,故曰诬其祖也。案昏礼妇既入门,即设同牢之馔,其间无祭祀之事,先祭乃食礼,无此文,是郑之妄也。郑元以祖为祓道之祭也。先为配匹,而后祖道,言未去而行。配案传既言入于郑,乃云先配而后祖宁,是未去之事也。若未去,先配则针子在陈讥之,何须云送女也。此三说皆滞,故杜引楚公子围告庙之事,言郑忽先逆妇而后告庙,故曰先配而后祖,此时忽父见在计告庙以否,当是庄公之事而讥忽者,楚公子围亦人臣矣。而自布几筵告于庄共之庙,不言禀君之命,知逆者虽受父命,当自告庙且忽先为配匹而后告祖,见其告祖方始讥之知忽自告祖也。或可郑伯为忽娶妻,先逆而后告庙针子见而讥之公子围告庙者,专权自由耳,非正也。

桓公三年

《春秋》:春,正月,公会齐侯于嬴。
《左传》:会于嬴,成昏于齐也。
〈注〉公不由媒介,自与齐侯会而成昏,非礼也。

《春秋》:秋,公子翚如齐逆女。九月,齐侯送姜氏于欢。公会齐侯于欢。夫人姜氏至自齐。
〈大全〉薛氏曰:逆女而使同姓之卿,非所以厚别也。

《左传》:秋,公子翚如齐逆女,修先君之好,故曰公子。
〈注〉昏礼虽奉时君之命,其言必称先君以为礼辞,故公子翚逆女传称修先君之好,公子遂逆女传称尊君命,互举其义。

齐侯送姜氏,非礼也。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于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于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于天子,则诸卿皆行,公不自送,于小国,则上大夫送之。
〈疏〉正义曰昏以相敌为耦,先以敌国为文,然后于大国小国,辨其所异,姊妹于敌国犹上卿,送之于大国则上卿必矣。且姊妹礼于先君,不以所嫁轻重。虽则小国,亦使上卿送也。于小国,则上大夫送之。文承公子之下,谓送公子,非送姊妹也。

《公羊传》:九月,齐侯送姜氏于欢,何以书,讥,何讥尔,诸侯越竟送女,非礼也。
〈注〉礼送女,父母不下堂,姑姊妹不出门。

此入国矣,何以不称夫人,自我言齐,父母之于子,虽为邻国夫人,犹曰吾姜氏。
公会齐侯于欢。夫人姜氏至自齐,翚何以不致,得见乎公矣。
〈注〉本所以致夫人者,公不亲迎有危也。翚当并致者,翚亲迎重在翚也。上会欢时,夫人以得见公,得
礼失礼在公,不复在翚,故不复致不就欢上致者,妇人危重,故据都城乃致也。月者为夫人,至例危重之。

《谷梁传》:公子翚如齐逆女。逆女,亲者也。使大夫,非正也。
九月,齐侯送姜氏于欢。礼,送女,父不下堂,母不出祭门,诸母兄弟不出阙门。父戒之曰:谨慎从尔舅之言。母戒之曰:谨慎从尔姑之言。诸母般,申之曰:谨慎从尔父母之言。送女踰竟,非礼也。
〈注〉祭门,庙门也。阙,两观也,在祭门之外。〈疏〉凡亲迎之礼,必在庙也。

公会齐侯于欢。无讥乎。曰为礼也。齐侯来也,公之逆而会之可也。
夫人姜氏至自齐。其不言翚之以来何也。公亲受之于齐侯也。子贡曰: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曰:合二姓之好,以继万世之后,何谓已重乎。
〈疏〉引之者,以齐侯送女,公亲受之于礼为可,故发冕而亲迎之问。

《胡传》:娶妻必亲迎,礼之正也。若夫邦君,以爵则有尊卑,以国则有小大,以道途则有远迩。或迎之于其国,或迎之于境上,或迎之于所馆,礼之节也。鲁侯于齐,以远迩言,则亲之者也。而使公子翚往是不重大昏之礼,失其节矣。故书古者,昏礼必亲迎则授受明。后世亲迎之礼废,于是有父母兄弟越境而送其女者,以公子翚往逆则既轻矣。为齐侯来,乃逆而会之于欢,是公之行,其重在齐侯而不在姜氏,岂礼也哉。不言以至者,既得见乎。公也。不能防闲,于是乎在敝笱之刺兆矣。礼者,所以别嫌明微制治于未乱,不可不谨也。取夫人国之大事,故详。
《春秋》:冬,齐侯使其弟来聘。
《左传》:冬,齐仲年来聘,致夫人也。
〈注〉古者女出嫁,又使大夫随加聘问,存谦敬序殷勤也。在鲁而出则曰致女,在他国而来则总曰聘,故传以致夫人释之。
桓公八年
《春秋》:冬,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
〈注〉王使鲁主昏,故祭公来受命而迎也。〈疏〉既书其来,又言遂逆,是先来见鲁君,然后向纪知王使。鲁主昏,故祭公来受鲁命而往迎也。凡昏姻皆宾主,敌体天子嫁女于诸侯,使诸侯为主,令与夫家为礼。天子聘后于诸侯,亦使诸侯为主,令与后家为礼。嫁女则送女于鲁,令鲁嫁女与人迎后,则令鲁为主使,鲁遣使往逆,故祭公受鲁命也。嫁王女者,王姬至鲁而后至夫家,其王后昏后不来至鲁者,以王姬至鲁,待夫家之逆以为礼,故须至鲁后则王命已成于鲁,无事故即归京师于逆称王后,举其得王之命后礼已成于归称季姜申父母之尊,言子尊不加于父母,从父母之家而将归于王。据父母之家为文,故于归申父母之尊也。公不独行,必有卿从。卿不书,举重略轻也。公羊说:天子至庶人,皆亲迎。左氏说:王者,至尊无敌,体之义不亲迎。郑康成驳之曰:文王亲迎于渭滨,即天子亲迎也。天子虽尊其于后,则夫妇也。夫妇判合礼同一体,所谓无敌,岂施于此哉。《礼记》哀公问曰: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对曰:合二姓之好,以继先圣之后,以为天地之主,非天子则谁乎。是郑以天子当亲迎也。此注之意,犹以为天子不亲迎者,以此时祭公迎后,传言礼也。刘夏逆后,讥卿不行皆不讥王,不亲行,明王不当亲也。文王之迎太姒,身为公子,迎在殷世,未可据此以为天子礼也。孔子之对哀公自论鲁国之法,鲁周公之后得郊祀上,帝故以先圣天地为言耳,其意非说天子礼也。且郑康成注礼,自以先圣为周公及驳异义,则以为天子二三,其德自无定矣。

《左传》: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礼也。
〈注〉天子取于诸侯,使同姓。诸侯为之主祭公,来受命于鲁,故曰礼。

《公羊传》:祭公者何,天子之三公也。何以不称使,婚礼不称主人,遂者何,生事也。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成使乎我也。其成使乎我奈何,使我为媒可,则因用是往逆矣。
〈注〉婚礼成于五,先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然后亲迎时,王者遣祭公来使,鲁为媒可,则因用。鲁往迎之,不复成礼,疾王者不重妃。匹逆天下之母,若逆婢妾将谓海内,何哉。故讥之不言如纪者,辟有外文。

女在其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王者无外,其辞成矣。《谷梁传》:其不言使焉何也。不正其以宗庙之大事,即谋于我,故弗与使也。
〈注〉时天子命祭公就鲁共卜择纪女可中,后者便逆之,不复反命。
遂,继事之辞也。其曰遂逆王后,故略之也,或曰天子
无外,王命之则成矣。
《胡传》:刘敞曰:祭公王之三公也。曷为不称使。不与王之使,祭公也。师傅之官坐而论道,其任重矣。今其来,鲁乃命鲁侯以昏姻之事者也。若是,则大夫可矣。何必三公任之重使之轻。故祭公缘此义得专命不报,遂行如纪而王以轻使为失祭公,以遂行为罪矣。此说是也。为之节者,宜使卿往逆公监之,则于礼得矣。
〈大全〉刘氏曰:为之节者,王当使大夫命鲁侯曰予一人不能独任天地宗庙之事,未有内主予一人将卜于纪姜氏,委诸伯父。伯父其以予敬,若先王之礼,鲁侯稽首,对曰天子有命,敢有弗恭。使者以是言也。复于王鲁使大夫请于纪侯,曰天子使某来命。我寡君曰予一人不能独任天地宗庙之事,未有内主予一人将卜于纪姜氏,使某也以告主人,宜固辞。固辞不获命,主人曰某也。固辞不获命,敢不敬从先守某公之遗女,若而人夫妇所生,若而人然后天子命以其吉,使上大夫用王后之礼逆以归也。此岂人臣之所当,遂于竟外哉。

使祭公命鲁主昏姻之事,则曰不可卿往而公监之,何以可乎。命鲁,轻矣。卿往公监之,重矣。官师从单靖公,逆王后于齐,刘夏非卿而书,靖公合礼则不书,故先儒以为使卿逆公监之礼也。
〈大全〉茅堂胡氏曰:或曰天子必亲迎,信乎。大上无敌于天下,虽诸父昆弟莫不臣适四方,诸侯莫敢有其室,若屈万乘之尊而远行亲迎之,礼即何无敌于天下之有。或曰王后所与共事天地宗庙继万世之重者,其礼当如之何。使同姓诸侯主其辞,命卿往逆公监之父母之国,诸卿皆送至于京师舍而止,然后天子亲迎以入其纳王后之礼乎。
桓公九年
《春秋》:春,纪季姜归于京师。
《公羊传》:其辞成矣,则其称纪季姜何,自我言,纪父母之于子,虽为天王后,犹曰吾季姜。
〈注〉明子尊不加于父母,书季姜。归者,明鲁为媒,当有送迎之礼。

《谷梁传》:为之中者归之也。
〈注〉中谓关与婚事。

《胡传》:往逆则称王后。既归,何以书季姜。自逆者而言,则当尊崇其匹内主六宫之政,使妃妾不得以上僭,故从天王所命而称王后,示天下之母仪也。自归者而言,则当樛屈逮下,使夫人嫔妇皆得进御于君而无嫉妒之心,故从父母所子而称季姜,化天下以妇道也。

庄公元年

《春秋》:夏,单伯逆王姬。〈左氏作送王姬〉
《公羊传》:单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何以不称使,天子召而使之也。逆之者何,使我主之也。
〈注〉逆者,鲁自往之文方使鲁为父母主嫁之,故与鲁使自逆之,不言于京师者,使鲁主之故,使若自鲁女无使受之。

曷为使我主之,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诸侯嫁女于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
〈注〉大夫与诸侯同姓者,不自为主者,尊卑不敌其行婚姻之礼,则伤君臣之义。行君臣之礼,则废婚姻之好。故必使同姓,有血脉之属宜为父道与所适敌体者,主之礼尊者,嫁女于卑者,必待风旨为卑者,不敢先求亦不可斥与之者。申阳倡阴和之道,天子嫁女于诸侯,备侄娣如诸侯之礼义,不可以天子之尊绝人继嗣之路。我主书者,恶天子也。礼齐衰,不接弁冕仇雠,不交婚姻。〈疏〉风犹放也。言使卑者,待己放,其命云道有女可嫁,然后卑者,乃敢求婚也。

《谷梁传》:其不言如何也。其义不可受于京师也。其义不可受于京师何也。曰:躬君弑于齐,使之主婚姻,与齐为礼,其义固不可受也。
〈大全〉高氏曰:王姬下嫁,礼虽不传而以义推之。诸侯固当躬至京师,天子置馆,命同姓之尊者,行宾主之礼,然后逆归本国。此亦男下女之义也。今齐既不朝王又不亲迎,而鲁之单伯反往逆之。庄王不以鲁之先君戕于齐,命之主婚,鲁有大丧不因而辞之,陷王于不义,故不书如京师而直书逆王姬,犹曰鲁自逆耳。

《春秋》:秋,筑王姬之馆于外。
《左传》:秋,筑王姬之馆于外。为外礼也。
〈注〉丧制未阕,故异其礼,得礼之变。

《公羊传》:何以书,讥。何讥尔,筑之。礼也。于外;非礼也。于外。何以非礼。筑于外,非礼也。其筑之何以礼,主王姬者必为之改筑。主王姬者,则曷为必为之改筑。于路寝则不可,小寝则嫌,群公子之舍,则以卑矣,其道必为之改筑者也。《谷梁传》:筑,礼也。于外,非礼也。筑之为礼何也。主王姬者必自公门出。于庙则已尊,于寝则已卑,为之筑节矣。筑之外,变之正也。筑之外,变之为正何也。仇雠之人,非所以接婚姻也;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也。
〈注〉亲迎服祭服者,重婚姻也。公时有桓之丧。

其不言齐侯之来逆何也:不使齐侯得与吾为礼也。《胡传》:筑之于外,得变之正乎。曰:不正有三年之丧。天王于义,不当使之主有不戴天之雠。庄公于义,不可为之主。筑之于外之为宜,不若辞而弗主之为正也。是以君子贵端本焉。或曰:天王有命,固不可辞,使单伯逆于京师,上得尊周之义,为之筑馆于外,下未失居丧之礼,奚为不可。曰:以常礼言之,可也。今庄公有父之雠,方居苫块,此礼之大变也。而为之主婚,是废人伦灭天理矣。春秋于此事一书再书,又再书者,其义以复雠为重,故虽筑馆于外,不以为得礼也。
庄公十有一年
《春秋》:冬,王姬归于齐。
《胡传》:按周制,王姬嫁于诸侯,车服不系,其夫下王后一等礼亦隆矣。春秋之义,尊君抑臣,其书王姬下嫁,曷为与列国之女同辞而不异乎。曰阳倡而阴和,夫先而妇从天理也。述天理训后世,则虽以王姬之贵,其当执妇道与公侯大夫士庶人之女,何以异哉。故舜为匹夫妻,帝二女而其书曰嫔于虞,西周王姬嫁于齐侯,亦执妇道成肃雍之德,其诗曰曷不肃雍王姬之车,自秦而后尤欲尊君抑臣为治而不得其道,至谓列侯尚公主使男事女。夫屈于妇逆阴阳之位,故王阳条奏世务指,此为失而长乐王回,亦以其弊至父母不敢畜其子舅姑,不敢畜其妇原。其意虽欲尊君抑臣为治而使人伦悖于上风俗坏于下,又岂所以为治也。其流至此,然后知春秋,书王姬侯女同词而不异垂训之义大矣。
〈大全〉汪氏曰:后世公主出嫁,无王姬执妇道之风莫不庸奴。其夫虽尚主者,极有才名而势屈于崇贵吞悲茹气无所逃诉,故晋人有无事,取官府之说至六朝,其失尤甚。江敩尚临海公主让婚,表有云制勒甚于仆隶,则其敝可知矣。《春秋》书王姬之归,与诗相表里,实万世之法也。
庄公十有九年
《春秋》: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
《公羊传》: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一聘九女,诸侯不再娶。
庄公二十有二年
《春秋》:冬,公如齐纳币。
〈注〉公不使卿而亲纳币,非礼也。母丧,未再期而图昏二传,不见讥左氏,又无传失礼明故。

《公羊传》: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亲纳币,非礼也。
〈注〉纳币即纳徵。纳徵者曰主人受币,士受俪皮是也。礼言纳徵,《春秋》言纳币者,春秋质也。凡婚礼皆用雁取其知时候,唯纳徵用元纁束帛俪皮。元纁取其顺天地也。俪皮者,鹿皮所以重古也。

《谷梁传》:纳币,大夫之事也。礼有纳采。
〈注〉采,择女之德性也。其礼用雁为贽者,取顺阴阳往来。

有问名。
〈注〉问女名而卜之,知吉凶也。其礼如纳采。

有纳徵。
〈注〉徵,成也。纳币以成婚。

有告期。
〈注〉告迎期。

四者备而后娶,礼也。
〈疏〉释曰:士昏礼下达之后,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六礼,此传不云纳吉者,直举四者足以讥公,故略纳吉不言之,或以为诸侯与士礼异者,非也。

公之亲纳币,非礼也,故讥之。
〈疏〉纳币,非礼,是讥丧娶。

《胡传》:高傒来议,结昏娶雠人女,大恶也。娶者,其为吉下主乎,己上主乎。宗庙以为有人之心者,宜于此焉。变矣。公亲如齐纳币,则不待贬也。
庄公二十有三年
《春秋》:公及齐侯遇于谷。十有二尸,甲寅,公会齐侯盟于扈。
《胡传》:程氏曰:遇于谷,盟于扈,皆为要结姻好也。传称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不娶,则非礼矣。然天子诸侯十五而冠者,以娶必先冠而国不可久无储贰,欲人君早有继体,故因以为节也。鳏者,老而无妻之称。舜方三十未娶而师锡,帝尧已曰有鳏在下矣。妻帝之二女则不告于父母,以为告则不得娶而废人之大伦。尧亦不告而妻焉,其欲及时而无过如此也。今庄公生于桓公之六年,至是三十有六载矣。以世嫡之正诸侯之贵尚无内主同任社稷之事,何也。盖为文姜所制,使必娶于母家而齐女待年未及故,庄公越礼不顾如此,其急齐人有疑,如此其缓而遇于谷盟于扈要结之也。娶夫人奉祭祀为宗庙之主而母言,是听不以大义裁之。至于失时,不孝甚矣。《春秋》详书于策,为后戒也。
庄公二十有四年
《春秋》:夏,公如齐逆女。
《公羊传》:何以书,亲迎礼也。
《谷梁传》:亲迎,恒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不正其亲迎于齐也。
《春秋》:秋,公至自齐。
《谷梁传》:迎者,行见诸,舍见诸。先至,非正也。
《胡传》:有合礼之常,则婚姻纳币,逆女至归之类是也。凡此类,合礼之常则不志矣。其志则于礼,不合将以为戒者也。
《春秋》: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
《公羊传》:其言入何,难也。其言日何,难也。其难奈何。夫人不偻,不可使入,与公有所约,然后入。
〈注〉偻疾也。齐人语约,约远媵妾也。夫人稽留不肯疾顺公,不可使即入公。至后与公约定八月丁丑乃入,故为难辞也。

《谷梁传》:入者,内弗受也。日入,恶入者也。何用不受也。以宗庙弗受也。其以宗庙弗受何也。娶仇人子弟,以荐舍于前,其义不可受也。
《胡传》:昏义以正始为先而公不与夫人皆至,姜氏不从公而入,已失夫妇之正,弑闵孙邾之乱兆矣。
庄公二十有五年
《春秋》:伯姬归于杞。
《胡传》:其不言逆,何也。逆者,非卿其名姓不登于史策,则书归以志礼之失也。大夫来逆,名姓已登于史策,足以志其失矣。犹书归者,以别于大夫之自逆者也。犹书归者,纪伯姬是也。自逆者,莒庆齐高固是也。
庄公二十有七年
《春秋》:莒庆来逆叔姬。
《公羊传》:莒庆者何,莒大夫也。莒无大夫,此何以书,讥,何讥尔,大夫越竟逆女,非礼也。
〈注〉礼大夫任重为越,竟逆女于政事,有所捐旷,故竟内乃得亲逆,所以屈私赴公也。

《谷梁传》:诸侯之嫁子于大夫,主大夫以与之。来者,接内也。不正其接内,故不与夫妇之称也。
〈注〉董仲舒曰:大夫无束脩之馈,无诸侯之交,越竟逆女,纪罪之。

僖公二十有五年

《春秋》:宋荡伯姬来逆妇。
〈大全〉杜氏曰:妇人越竟逆妇,非礼故书。

《公羊传》:宋荡伯姬者何,荡氏之母也。其言来逆妇何,兄弟辞也。其称妇何,有姑之辞也。
《谷梁传》:妇人既嫁不踰竟。宋荡伯姬来逆妇,非正也。其曰妇何也。缘姑言之之辞也。
僖公三十有一年
《春秋》:冬,杞伯姬来求妇。
《谷梁传》:妇人既嫁不踰竟,杞伯姬来求妇,非正也。

文公二年

《春秋》:冬,公子遂如齐纳币。
〈注〉僖公丧终,此年十一月则纳币在十二月也。士昏六礼,其一纳采纳徵。如有元纁束帛,诸侯则谓之纳币。其礼与士礼不同,盖公为太子时,已行昏礼也。〈疏〉士昏六礼,其一纳采,次问名纳吉纳币,以前已有三礼,须再度遣使。一月之内,不容三遣适齐,盖公为太子时,已行昏礼,疑在僖公之世。已行纳采纳吉,今续而成之也。太子昏礼,理自不书,虽则公昏,唯书纳币。其纳采纳,吉亦不书也。

《左传》:襄仲如齐纳币,礼也。凡君即位,好舅甥修昏姻娶元妃以奉粢盛,孝也,孝礼之始也。
〈注〉谓谅闇既终,嘉好之事通于外内,外内之礼始备。此除凶之即位也。于是遣卿申好舅甥之国,修礼以昏姻也。元妃嫡夫人,奉粢盛共祭祀。

《公羊传》: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丧娶也。娶在三年之外,则何讥乎丧娶,三年之内不图昏。
〈注〉僖公以十二月薨,至此未满二十五月。又礼先纳采问名,纳吉乃纳币,此四者皆在三年之内,故云尔。

吉禘于庄公,讥,然则曷为不于祭焉讥,三年之恩疾矣,非虚加之也。以人心为皆有之,以人心为皆有之,则曷为独于娶焉讥,娶者大吉也。非常吉也。其为吉者,主于己,以为有人心焉者,则宜于此焉变矣。
〈注〉变者,变恸哭泣也。有人心念亲者,闻有欲为己图婚,则当变恸哭泣矣。况乃至于纳币成婚哉。

《胡传》:昏姻常事不书,其书纳币者,丧未终而图婚也。夫娶在三年之外矣,则何讥乎。《春秋》论事莫重乎志,志敬而节具,与之知礼志和而音雅,与之知乐志哀而居约,与之知丧非虚加之也。重志之谓也。此皆使人私欲不行闲邪复礼之意。
文公四年
《春秋》:夏,逆妇姜于齐。
〈注〉称妇有姑之辞。

《左传》:逆妇姜于齐,卿不行,非礼也。君子是以知出姜之不允于鲁也,曰贵聘而贱逆之君而卑之,立而废之,弃信而坏其主,在国必乱,在家必亡,不允宜哉。诗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敬主之谓也。
《公羊传》:其谓之逆妇姜于齐何,略之也。高子曰:娶乎大夫者,略之也。
《谷梁传》:其曰妇姜,为其礼成乎齐也。其逆者谁也。亲逆而称妇,或者公与,何其速妇之也。曰:公也。其不言公,何也。非成礼于齐也。曰妇,有姑之辞也。其不言氏,何也。贬之也。何为贬之也。夫人与有贬也。
〈注〉卲曰:夫人能以礼自防,则夫妇之礼不成于齐,故讥公而夫人与焉。〈疏〉《公羊传》曰:娶于大夫者,略之也。徐邈亦以为不书至不称夫人,下娶贱略之。若以诸侯下娶大夫便为略贱,则大夫亦不得上娶诸侯。且天子得下婚,诸侯何为。诸侯不得下娶大夫,是公羊之言不可以解此也。盖不称夫人不言至者,以其妇礼成于齐,故异于馀称。

《胡传》:逆皆称女以未成妇,而女者在父母家之所称也。往逆而称妇,入国不书至,何哉。此春秋诛意之效也。禫制未终思念娶事,是不志哀而居约矣。方逆也,而已成为妇未至也。而如在国中原,其意而诛之也。不称夫人姜氏者,亦与有贬焉。妇人不专行,何以与有贬父母,与有罪也。文公不知敬其伉俪,违礼而行使国乱子弑齐。人不能鉴微知著,冒礼而往使,其女不允于鲁,皆失于不正,其始之过也。夫妇之际,人伦之首,礼不可不谨也。故交贬之,以为后鉴。

宣公元年

《春秋》:公子遂如齐逆女。
《胡传》:鲁秉周礼丧未期年遣卿逆女,何亟乎。太子赤齐出也。仲遂杀子赤及其母弟而立宣公,惧于见讨,故结昏于齐为自安计越。典礼以逆之,如此其亟而不顾者,必敬嬴仲,遂请齐立援之始谋也。
《春秋》: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
《公羊传》: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讥丧娶也。丧娶者公也。则曷为贬夫人。夫人与公一体也。其称妇何,有姑之辞也。
〈注〉有姑当以妇礼至,无姑当以夫人礼至,故分别言之言以者,见行遂意也。见继重在,遂因远别也。月者,公不亲迎,危录之例也。

《谷梁传》:其不言氏,丧未毕,故略之也。其曰妇,缘姑言之之辞也。遂之挈,繇上致之也。
〈疏〉释曰:婚礼迟速繇于夫家,阳倡阴和固是其理而责夫人者,一礼不备贞女,不行夫人姜氏。若其不行,公得无丧娶之讥,夫人无苟从之咎,故责之。

《胡传》:有不待贬绝,而罪恶见者,不贬绝以见恶夫人与有罪焉。则待贬而后见,故不称氏夫人,其如何知恶。无礼如野有死麇,能以礼自防如草虫愆期有待如归,妹之九四则可免矣。凡称妇者,其词虽同立义,则异逆妇姜于齐病文公也。以妇姜至自齐责敬嬴也。敬嬴嬖妾私事,襄仲以其子属之杀世适兄弟出,主君夫人援成风故事,即以子贵为国母斩焉。在衰服之中,请昏纳妇而其罪隐而未见也。故因夫人至,特称妇姜以显之,此乃《春秋》推见至隐著,妾母当国用事为后世鉴者也。概指为有姑之词而不察其旨,则精义隐矣。
〈大全〉高氏曰:称遂以者,明公子遂不当以夫人归也。婚礼莫重于亲迎,岂容他人得以之归哉。遂盖公族之尊者,尤不可也。
宣公五年
《春秋》: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子叔姬。〈左无子字〉
《胡传》:按左氏,公如齐,高固使齐侯止公,请叔姬焉书。夏公至自齐秋齐高固来逆子叔姬,罪宣公也。其曰来者以公自为之主,称子者或谓别于先公之女也。诸侯嫁女于大夫,主大夫以与之者,为体敌也。而公自为之主,压尊毁列卑朝廷慢,宗庙矣。夫以郑国褊小楚公子围之贵骄强大来娶于郑,子产辞而却之使馆于外,欲野赐之几不得抚有其室。〈事见《左传》昭公元年〉宣公以鲁国周公之后逼于高固请婚,其女强委禽焉而不能止,惟不知以礼为守身之干,是以得此辱也。《春秋》:详书为后世鉴,欲人之必谨于礼以定其位,不然卑巽妄说不近于礼,奚足远耻辱哉。《春秋》:冬,齐高固及子叔姬来。
《左传》:冬,来反马也。
《公羊传》:何言乎高固之来,言叔姬之来,而不言高固之来,则不可,子公羊子曰:其诸为其双双而俱至者与。
《胡传》:左氏曰:反马也。礼嫁女,留其送马不敢自安,及庙见成妇,遣使反马则高固亲来非礼也。又礼女子有行远父母者,岁一归宁,今见逆逾时未易岁也。而叔姬亟来,亦非礼也。故书及书来以著,齐罪也。凡婚姻常事不书而书此者,则以为非常为后世戒也。
〈大全〉孔氏曰:天子诸侯嫁女,留其乘车高固反马则大夫亦留其车,留车妻之道也,反马婿之义也。妇至质明见于舅姑,若舅姑既没则妇入三月乃祭,因以三月为反马之节。舅姑存者,亦当以三月反马也。法当遣使不合亲行,故经传具见其事以示讥。

成公八年

《春秋》: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
〈注〉昏聘不使卿,今华元将命,故特书之宋公无主昏者自命之,故称使也。

《左传》:宋华元来聘,聘共姬也。
〈注〉聘不应使卿,故传发其事而已。

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礼也。
〈注〉纳币应使卿。

《胡传》:纳币不书,此何以书。公孙寿卿也。纳币使卿非礼也。礼不可略,亦不可过,惟其称而已矣。略则轻大伦,过则溺私爱。宋公之请伯姬,鲁侯之嫁其女,皆致其厚者也。而不知越礼逾制,岂所以重大婚之礼哉。经悉书之为后法也。
〈大全〉赵氏曰:婚礼而使公孙,非也。家氏曰:华元来聘,宋公始使请婚俾通,其意此媒氏之事而遣命卿。鲁既许之公孙寿,继至纳币,再以卿行,两书宋使讥也。杜氏曰:纳币使大夫,可也。且公子公孙为君纳币,非所以远嫌也。

《春秋》:卫人来媵。
《左传》:卫人来媵,共姬,礼也。凡诸侯嫁女,同姓媵之,异姓则否。
成公九年
《春秋》:二月,伯姬归于宋。
〈注〉宋不使卿,逆非礼。

《谷梁传》〈注〉逆者非卿,故不书。
《春秋》: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
〈注〉女嫁三月,又使大夫随加聘问,谓之致女,所以致成妇礼,笃昏姻之好。

《公羊传》:未有言致女者,此其言致女何,录伯姬也。
〈注〉古者妇人,三月而后庙见称妇,择日而祭于祢,成妇之义也。父母使大夫操礼而致之,必三月者,取一时足以别贞信,贞信著然后成妇礼书者,与上纳币同义,所以彰其洁且为父母安荣之言女者,谦不敢自成礼,妇人未庙见而死归葬于女氏之党。

《谷梁传》:致者,不致者也。妇人在家制于父,既嫁制于夫。如宋致女,是以我尽之也。
〈注〉刺已嫁而犹以父制尽之。

不正,故不与内称也。
《胡传》:致女者,何女既嫁三月而庙见,则成妇矣。而后父母使人安之,故谓之致也。常事尔,何以书致女使卿。非礼也。
成公十有四年
《春秋》:秋,叔孙侨如,如齐逆女。
〈注〉成公逆夫人最为得礼,而经无纳币者,文阙绝也。

《左传》:秋,宣伯如齐逆女,称族,尊君命也。
〈大全〉高氏曰:公即位十有四年,国家无事。迄今始娶,又不亲迎而使同姓之卿逆之,援公子遂之例也。故书以为戒,此《春秋》防微杜渐之旨。

《春秋》: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
《左传》:舍族,尊夫人也。
〈注〉舍族,谓不称叔孙。

《谷梁传》:大夫不以夫人,以夫人非正也。刺不亲迎也。侨如之挈,由上致之也。
《胡传》:刺不亲迎也。然则娶于他邦而道里或远,必亲迎乎。以封壤则有小大,以爵次则有尊卑,以道途则有远迩。或迎之于其国,或迎之于境上,或迎之于所馆中,礼之节可也。

襄公十有五年

《春秋》:刘夏逆王后于齐。
《左传》:官师从单靖公,逆王后于齐,卿不行,非礼也。
〈注〉刘夏独过鲁告昏,故不书单靖公。天子不亲昏,使上卿逆而公监之,故曰卿不行非礼。

《公羊传》: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过我也。
〈注〉明鲁当共送迎之礼。
襄公二十有三年
《左传》:晋将嫁女于吴,齐侯使析归父媵之。
〈疏〉礼媵同姓适异姓,今晋嫁女于同姓,齐以异姓为媵,皆非礼也。

哀公十有二年

《春秋》:夏,五月,甲辰,孟子卒。
《左传》:昭夫人孟子卒,昭公娶于吴,故不书姓。
《公羊传》:孟子者何,昭公之夫人也。其称孟子何,讳娶同姓盖吴女也。
《谷梁传》:孟子者何也。昭公夫人也。其不言夫人何也。讳娶同姓也。

《礼记》曾子问

曾子问曰:昏礼既纳币,有吉日,女之父母死,则如之何,孔子曰:婿使人吊,如婿之父母死,则女之家亦使人吊,父丧称父,母丧称母,父母不在,则称伯父世母,婿已葬,婿之伯父,致命女氏曰:某之子有父母之丧,不得嗣为兄弟,使某致命,女氏许诺而弗敢嫁,礼也,婿免丧,女之父母使人请,婿弗取而后嫁之,礼也,女之父母死,婿亦如之。
〈陈注〉有吉日者,期日已定也。彼是父丧则此称父之名吊之彼。是母丧则此称母之名吊之父母。或在他所则称伯父伯母名,如无伯父母则用叔父母名可知婿。虽已葬,其亲而丧期尚远,不欲使彼女失嘉礼之时,故使人致命,使之别嫁他人某之子,此某字是伯父之名,不得嗣为兄弟言,继此不得为夫妇也。夫妇同等有兄弟之义,亦亲之之辞,不曰夫妇者,未成昏嫌也。使某致命,此某字是使者之名,致如致仕之致,谓致还其许昏之命也。女氏虽许诺而不敢以女嫁于他人,礼也。及婿祥禫之后,女之父母使人请婿成昏,婿终守前说而不取,而后此女嫁于他族,礼也。

曾子问曰:亲迎女在涂,而婿之父母死,如之何,孔子曰:女改服,布深衣,缟总,以趋丧,女在涂,而女之父母死,则女反。
〈陈注〉嫁服士妻,褖衣大夫妻,展衣卿妻,鞠衣改服,更其嫁服也。衣与裳相连而前后深邃,故曰深衣缟生白绢也,总束发也。长八寸布为深,衣缟为总,妇人始丧,未成服之服也。故服此以奔舅姑之丧,女子在室为父三年,父卒亦为母三年,已嫁则期今既在涂,非在室矣。则止用奔丧之礼而服期改服,亦布深衣缟总也。

如婿亲迎,女未至,而有齐衰大功之丧,则如之何,孔子曰:男不入,改服于外次,女入,改服于内次,然后即位而哭,曾子问曰:除丧则不复昏礼乎,孔子曰:祭,过时不祭,礼也,又何反于初。
〈陈注〉此齐衰大功之丧,谓婿家也。改服改其亲迎之服,而服深衣于门外之次也。女谓妇也,入门内之次而以深衣更其嫁服也。此特问齐衰大功之丧者,以小功及缌轻不废,昏礼礼毕乃哭耳。若女家有齐衰大功之丧,女亦不反归也。曾子又问:除丧之后,岂不复更为昏礼乎。孔子言:祭重而昏轻重者,过时尚废。轻者,岂可复行乎。然此亦止谓四时常祭耳。禘祫大祭过时,犹追也。

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三月而庙见,称来妇也,择日而祭于祢,成妇之义也。
〈陈注〉思相离则不能寝寐,故不灭烛。思嗣亲则不无感伤,故不举乐。此昏礼所以不贺也。成昏而舅姑存者,明日妇见舅姑。若舅姑已没,则成昏三月乃见于庙,祝辞告神曰某氏来妇。来妇言来,为妇也。择吉日而行此礼,庙见祭祢是一事,非见庙之后更择日而祭也。成妇之义者,成盥馈之礼之义也。

曾子问曰:女未庙见而死,则如之何,孔子曰:不迁于祖,不祔于皇姑,婿不杖,不菲,不次,归葬于女氏之党,示未成妇也。
〈陈注〉不迁于祖不迁柩而朝于婿之祖庙也。不祔于皇姑,以未庙见,故主不得祔姑之庙也。婿齐衰期但不杖不草屦不别处,哀次耳。女之父母自降服大功。

曾子问曰:取女有吉日,而女死,如之何,孔子曰:婿齐衰而吊,既葬而除之。夫死亦如之。
〈陈注〉若夫死女以斩衰往吊,既葬而除也。

郊特牲

天地合,而后万物兴焉。夫昏礼,万世之始也,取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币必诚,辞无不腆,告之以直信,信,事人也,信,妇德也,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
〈集说〉郑氏曰:天地合而后万物兴焉。目礼之义也,取于异姓谓同姓,则多相亵也,诚信也,腆犹善也,直犹正也。直信二者,所以教妇也,事人事犹立也。齐谓共牢而食,同尊卑也。齐或为醮。孔氏曰:此论圣人重昏礼之事,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合配
则万物生焉。若夫妇合配则子嗣生焉。此与下昏礼为目取异姓者,所以依附相疏远之道,厚重分别之义也。币帛必须诚信,使可裁制,勿令虚滥宾之传辞无自谦退,云币不善不诈饰也。昏礼记云辞无不腆,皮帛必可制。郑注云宾不称币,不善是也。所以币必信,辞必直,欲告戒妇人以正直诚信也。信事人者,妇人立身之道,非信不立信妇德者,贞信是妇人之德也。横渠张氏曰:以义礼言则妇死不当再娶。夫死不当再嫁,当其初娶时,便期以终身,岂复有再嫁之事。禽兽犹有不再匹者,男子正为无嗣承祭祀之重,犹可再娶。虽再娶,尚谓之继室,妇人则虽至穷饿而死不可也。介甫直谓妇人得再嫁,岂有是理。今于祭祀,凡再娶者,其配并列于人情未安古者。人君自元妃而下,侄娣媵御不复再娶。元妃死则继室摄内事,自卿大夫以下有再娶之文亦必大不得已,盖其始昏固未尝有约至于再也。不奈何为承家为祭祀之义大,故再娶也。生而再娶,于情固未安葬而同坎,则亵尤甚滋不可也。祔葬祔祭极至理而论之,止当祔一夫妇之道,是夫止合一娶妇止合一嫁。今妇人夫死而不可再嫁,如天地之大义,然则夫岂得而再娶。特以重者计之养亲,承家祭祀继续不可废也。故有再娶之理,然其葬其祔,虽为同穴同筵几譬之,人情一室之中,岂容二妻,故以义断之,唯祔以首娶继室别在一所乃安,又非如侄娣彼自是妾与适葬者,异竁而殊封是卫人之祔也,离之必也。一穴而异坎为安。石林叶氏曰:宗子虽七十无无主妇,非宗子虽无主妇,可也。此非特赞祭祀。凡大宗之统其亲者,亦不可无也。然则妇人得再嫁乎。据此理则妇未有二夫者也。然丧服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传曰何以期贵终也。则继母有再嫁之道矣,然必有故焉。周官媒氏仲春之月令会男女无故不用令者,罚之继言司男女之无夫家者,郑氏谓故如鳏寡者,卫世子共伯早死其妻,姜氏父母欲夺而嫁之,共姜守义誓而弗许作柏舟诗以自见孔子取焉,则不再嫁者,妇人之义也。有不得已而不得不嫁者,君子亦通之。严陵方氏曰:天地合,万物兴。昏礼之合二姓,盖本于此有夫妇,然后有父子。父子所以传世,故曰昏礼万世之始必娶异姓,所以附远不娶同姓,所以厚别且于远不附,则人情无以通于别不厚,则人道无以辨昏姻者,所以通人情而辨人道而已。币所以将昏姻之意,辞所以通昏姻之情。币必诚者,无饰其意以伪也,辞无不腆者,无致其情以曲也。辞无致其曲,则告之以直故也。币无饰以伪,则告之以信故也。故继言告之,以直信以事人者,必以信,而妇人以事人为事故,信为妇德也。上兼言直而下不言直者,盖信而无伪,则直在其中矣。不改谓不改而他适也。以其不可改,故虽夫死不嫁。延平周氏曰:昏之以礼而告之以信,信则无可变之道,故夫死不嫁,然有不能以自存者,夫死而嫁可也。此共姜之父母欲夺而嫁。诗人有柏舟之兴,盖柏虽可以为舟特,非舟之所宜。共姜虽可以嫁,特非共姜之所宜,以共姜有可以自存之道也。马氏曰:易曰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与此同意,币者,所以将其昏姻之意;辞者,所以道其昏姻之情。币以将意则不可以不诚,辞以道情则不可以不腆。腆之言厚也。君子无所不用其诚与厚,至于昏礼则尤甚焉。故曰币必诚辞无不腆,妇人事人者也。事人必以信,故体信以为德,然后可以事人也。诗曰懿厥哲妇为枭为鸱,妇有长舌维厉之阶,言无信也。一与之齐,则荣辱贫贱休戚惟所遇而不择焉。故终身不改。山阴陆氏曰:此一节至昏礼不贺,亦昏义也。而言昏礼男子制义礼,妇人之事也。据冠义始冠,缁布之冠也。士冠礼记冠义昏礼记昏义,以此不腆辞也。凡谦词称不腆,今辞不云不腆,告之以直信也。据聘礼,主人曰不腆〈句〉先君之祧,既拚以俟矣。《春秋传》曰不腆〈句〉敝器不足辞也。又曰不腆〈句〉先君之敝器,使下臣致诸执事以为瑞节,告之以直信者,直告之以信而已,故曰信事人也,信妇德也。昏礼父命之曰戒之敬之夙夜无违命。母曰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宫事,所谓告之以直信也。若信而有从违,则有义存焉。非直信而已,然非妇事。易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陈注〉附远附犹托也。托于远嫌之义也。厚别重其有别之礼也。币诚辞腆,是欲告戒为妇者,以正直诚信之行,信其能尽事人之道,信其能有为妇之德也。

男子亲迎,男先于女,刚柔之义也,天先乎地,君先乎臣,其义一也,执挚以相见,敬章别也,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父子亲,然后义生,义生,然后礼作,礼作,然后万物安,无别无义,禽兽之道也。
〈注〉挚所奠雁言,不敢相亵也。人伦有别则气性醇,禽兽言聚,麀之乱类也。〈疏〉章明也。婿亲迎入门而先奠雁,然后与妇相见,是先行敬以明。夫妇礼有分别,不妄交亲。〈集说〉马氏曰:男子亲迎而男先于女者,刚先于柔之意也。岂独昏姻之际,如此至于天地君臣,其义一也。天则造始而地则代终,君主乎倡而臣主乎和。严陵方氏曰:婿奠雁乃与妇相见,所以敬章。其有别之道章,则所以明之。表记曰无辞不相接也。无礼不相见也。欲民之,毋相亵也。正谓是矣。男女有别则夫妇之道成,夫妇之道成然后可以传世,故有父子之亲焉。上言父子亲则知下言义生者,谓君臣也。君臣之义,上下之分而已,故义生然后礼作,礼作则上不偪下下不僭上,故万物安也。其序与系辞所言合,凡此所言不过有别有义而已,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其以是欤。禽兽有牝牡之合而无内外之别,有生育之爱而无上下之义,故曰无别无义,禽兽之道也。马氏曰:挚者,交接之际所以致敬。人之私亵莫甚于衽席之上,男女之际不可不正。执挚相见,所以敬章别也。父子相亲,出于天性,自然而曰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何也。盖男女无别于内,则夫妇之道丧而淫辟之罪多。虽父子之亲,亦不可得而亲之也。男女有别,然后父子有相亲之恩,父子有相亲之恩则必有相亲之义,故义生焉。非特父子之亲,如此推而至于朋友兄弟君臣上下之际,皆有义,则粲然有文以相接,故曰义生然后礼作,礼作而贵贱有等上下有分,此万物所以安也。自父子相亲,推而至于万物安,皆起于男女有别,则衽席之上,不可以不戒也。哀公问政,孔子曰夫妇别、父子亲、君臣严,三者正则庶物从之矣。与此同意。
〈陈注〉先谓倡道之也。执挚奠雁也。行敬以明其有别,故云敬章别也。有别则一本而父子亲,亲亲之杀则义生礼作,而万物各得其所矣。

婿亲御授绥,亲之也,亲之也者,亲之也,敬而亲之,先王之所以得天下也,出乎大门而先,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夫也者。夫也。夫也者,以知帅人者也。
〈注〉亲之也者,亲之也。言己亲之所以使之亲己,先王若太王文王出乎大门而先者车居前也。从谓顺其教令夫之言,丈夫也。夫或为傅。〈疏〉案昏礼,妇降自西阶,婿亲御妇车授绥,是婿亲御授绥也。婿御妇车授绥,欲亲爱于妇,令妇之亲己也。〈集说〉严陵方氏曰:亲御授绥,固所以亲之,然必亲迎亲御,亦所以敬之也。敬所以为义,亲所以为仁,先王之所以得天下者,仁义而已。马氏曰:妇人女子近之则不逊,故不可以不敬之。远之则怨,故不可以不亲之。敬之者,礼也。亲之者,仁也。爱与敬,先王之所以御妇之道也。二女嫔于虞,文王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此先王所以得天下也。夫主于义,故有所帅无所从妇主于听,故有所从无所帅。夫妇之道,其大概不出于此,故出乎大门而先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端基之于此也。妇者,恒其德者也。有三从之义,无一违之礼,故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夫者,制义者也。制人而不制于人,故曰知帅人者也。知帅人则非所谓不恒其德而从妇凶也。
〈陈注〉亲御妇车而授之绥,是亲爱之义也。亲之乃可使之亲己,故曰亲之也者,亲之也。太王爰及姜女文王亲迎于渭,皆是敬而亲之之道,以至于有天下,故曰先王之所以得天下也。大门女家之门也。先婿车在前也。女从男妇,车随之也。夫也者,丈夫也。丈夫者,以才智帅人者也。

元冕斋戒,鬼神阴阳也,将以为社稷主,为先祖后,而可以不致敬乎。
〈陈注〉服元冕而致斋戒,是事鬼神之道。鬼者,阴之灵神者。阳之灵故曰鬼神,阴阳也。今昏礼者,盖将以主社稷之祭祀,承先祖之宗庙也。可不以敬社稷与先祖之礼敬之,而元冕斋戒乎。

共牢而食,同尊卑也,故妇人无爵,从夫之爵,坐以夫之齿,器用陶匏,尚礼然也,三王作牢,用陶匏,厥明,妇盥馈,舅姑卒食,妇馂馀,私之也,舅姑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授之室也。
〈注〉陶匏,大古之礼器也。大古无共牢之礼,三王之世作之而用大古之器,重夫妇之始也。私之,犹言恩也。授之,室明当为家事之主也。〈疏〉共牢之时,俎以外其器但用陶匏,陶是无饰之物,匏非人功所为,乃贵尚古礼之自然也。厥其也,厥明谓共牢之明日也。明日妇乃盥馈特豚,舅姑食竟以馀食赐妇食,馀曰馂,此示舅姑相恩私之义案。昏礼既昏,
之后夙兴赞见妇于舅姑,妇执笲枣栗奠于舅席,又执腶脩奠于姑席。赞者,醴妇妇受醴毕,舅姑共席于奥,妇盥馈特豚卒食一酳妇,即席馂姑之馀卒食,姑酳之,此士礼也。降自阼阶授之室者,谓适妇也。妇馂馀礼毕,舅姑从宾阶而下,妇从主阶而降,是示授室与妇之义也。〈集说〉延平周氏曰:陶匏祭天地之器而用于昏者,尚礼之至也。凡为人子者,居不处奥行不中道立不中门者,以其有父在也。至于冠礼则冠于阼阶而昏礼又妇降自阼阶,何也。先王欲隆冠昏之礼而不嫌于无父,是以有斯须之敬也。严陵方氏曰:盥谓盥手所以致其洁,馈谓特豚所以致其养。以舅姑之尊而降自宾阶,以妇之卑而降自主人之阶者,示授之室而为之主,男以女为室,故以室主之。
〈陈注〉牢俎也。尚礼然谓古来所尚之礼,如此共牢之礼,虽三王所作而俎之外器用,皆如古者之用陶匏,重夫妇之始也。厥明昏礼之明日也。盥馈盥洁而馈食也。

昏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乐,阳气也,昏礼不贺,人之序也。
〈注〉幽深也。欲使妇深思,其义不以阳散之也。序犹代也。〈疏〉不用乐者,使其妇深思阴静之义以修妇道。阳是动散,用乐则令妇人志意动散也。〈集说〉河南程氏曰:昏礼不用乐,幽阴之义,此说非。是昏礼,岂是幽阴。但古人重此大礼严肃,其事不用乐也。昏礼不贺人之序也,此则得之。严陵方氏曰:昏姻之礼在子,则有代父之序;在妇则有代姑之序,所以不贺则一也。孔子曰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彼言思嗣亲,此言幽阴之义者,盖有所思者,固欲其幽阴也。经云齐之元也,以阴幽思也是矣。然曲礼言贺娶妻,贺其有客而已,故其辞曰闻子有客使某羞。延平周氏曰:冠必至于昏,昏必至于代父者,人之序也。以其序将至于代父,则哀之可也。故不贺。马氏曰:三十而娶人之次序,所当然也。故不贺。山阴陆氏曰:昏礼不用乐,幽阴之义,所谓晦时,以此昏礼不贺人之序也。昏礼执雁,岂亦以此欤。长乐陈氏曰:乐由阳来而声为阳气,礼由阴作而昏为阴义,故周官大司徒以阴礼教亲则民不怨,然则昏之为礼,其阴礼欤。古之制礼者,不以吉礼干,凶礼不以阳事干,阴事则昏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昔裴嘉有昏,会酒中而乐作,薛方士非之,可谓知其义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