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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三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乐律典

 第一百三卷目录

 琴瑟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乐记〉
  周礼〈春官〉
  仪礼〈乡饮酒礼 乡射礼 燕礼 大射仪〉
  尔雅〈释乐纂〉
  易通卦验〈二至之瑟〉
  后汉书〈礼仪志〉
  刘熙释名〈释乐器〉
  班固白虎通〈琴瑟名义〉
  应劭风俗通〈琴瑟原始〉
  宋书〈乐志〉
  唐书〈礼乐志 南蛮骠传〉
  宋史〈乐志〉
  聂崇义三礼图〈琴图说 瑟图说〉
  陈旸乐书〈大琴 中琴 小琴 次大琴 雅琴 十二弦琴 两仪琴 七弦琴 瑟 颂瑟 步 奚琴 匏琴 胡瑟 颂琴 击琴 一弦琴 十三弦琴 二十七弦 琴 月琴 素琴 素瑟 伏羲琴 大舜琴 夫子琴 灵开琴 灵和琴 蕃瑟 雅瑟 琴制 琴操 琴徽 琴势 琴曲上 琴曲下〉

乐律典第一百三卷

琴瑟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仲夏之月,均琴瑟管箫。
〈正义〉《释乐》云:大琴谓之离。孙炎云:声留离。《广雅》云:琴长三尺六寸六分,五弦。刘熙《释名》云:施弦张之瑟者。《释乐》云:大瑟谓之洒。孙炎云:音之变布如洒出。郭景纯云:琴长八尺一寸,二十七弦。

《乐记》

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壹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
〈陈注〉清庙之瑟,练朱丝以为弦丝。不练则声清,练之则声浊。疏,通也。越,瑟底之孔也。疏而通之,使其声迟缓。瑟声浊而迟,是质素之声,非要妙之音也。


丝声哀,哀以立廉,廉以立志,君子听琴瑟之声,则思志义之臣。
〈陈注〉人之处心,虽当放逸之时,而忽闻哀怨之声,亦必为之恻然而收敛,是哀能立廉也。丝声凄切,有廉刿裁割之义。人有廉隅,则志不诱于欲。士无故不去琴瑟,有以也夫。
《周礼》《春宫》
大司乐,云和之琴瑟,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
〈订义〉郑锷曰:云和,先儒以为山名,于此取材为琴瑟,将以召乎至和,故有取也。


空桑之琴瑟,夏日至,于泽中之方丘奏之。
郑康成曰:空桑,山名。 王昭禹曰:空桑则以阴道为常乏。


龙门之琴瑟,于宗庙之中奏之。
郑康成曰:龙门,山名。 郑锷曰:龙门之山,取材为琴瑟,以象先王之德变无方。

《仪礼》《乡饮酒礼》

设席于堂廉东上。
〈注〉此言乐正先升,立于西阶东,则工席在阶东。

工四人,二瑟,瑟先;相者二人,皆左何瑟,后首,挎越,内弦,右手相。
四人,大夫制也。二瑟二人,鼓瑟则二人歌也。瑟先者,将入序在前也。相,扶工也。众宾之少者为之,每工一人。后首者,变于君也。挎,持也。相瑟者,则为之持瑟,其相歌者,徒相也。越,瑟下孔也。内弦侧担之者。

乐正先升,立于西阶东,工入升自西阶,北面坐,相者东面坐,遂授瑟,乃降。
降立于西方,近其事。

《乡射礼》

席工于西阶上少东,乐正先升,北面立,于其西。
言少东者,明乐正西侧阶,不欲大东辟射位。

工四人二瑟,瑟先,相者皆左,何瑟面鼓,执越内弦右手,相入,升自西阶北面东上,工坐,相者坐授瑟,乃降。
瑟先,贱者先就事也。面,前也。鼓在前,变于君也。执
越内弦,右手相,由便也。越,瑟下孔,所以发越其声也。前越,言执者内有弦,结手入之浅也。相者,降立西方。


宾降,主人辞降,工不辞洗,卒洗升,实爵,工不兴左瑟,一人拜受爵。
左瑟,辟主人,授爵也。一人,无大师,则工之长者。

《燕礼》

席工于西阶上少东,乐正先升,北面立于其西,小臣纳工,工四人,二瑟,小臣左何瑟,面鼓执越,内弦右手,相入,升自西阶北面东上坐,小臣坐授瑟乃降。
工四人者,燕礼轻,从大夫制也。面鼓者,燕尚乐,可鼓者在前也。越,瑟下孔也。内弦,弦为主也。

《大射仪》

席工于西阶上少东,小臣纳工,工六人四瑟。
四瑟者,礼大乐众也。

仆人正徒相大师,仆人师相少师,仆人士相上工。
徒,空手也。仆人正,仆人之长,师其佐也,士其吏也。天子视瞭,相工,诸侯兼官,是以仆人掌之,大师、少师,工之长也。凡国之瞽矇正焉。

相者皆左何瑟,后首内弦挎越,右手相。
谓相上工者,后首主于射,略于此乐也。内弦,挎越以右手,相工,由便也。越,瑟下孔,所以发越其声者也。

后者徒相入,小乐正从之,升自西阶,北面东上,坐授瑟乃降。
相者也,降立于西阶之北。

小乐正立于西阶东,乃歌鹿鸣三终,主人洗升实爵献工,工不兴。左瑟。
工歌而献之,以事报之也。洗爵献,工辟正主也。献不用觚,工贱,异之也。工不兴,不能备礼。左瑟,便其右。大师无瑟,于是言左瑟者节也。

一人拜受爵。
谓大师也,言一人者,工贱同之也。工拜于席。

《尔雅》《释乐纂》

大瑟谓之洒。
〈注〉长八尺一寸,广一尺八寸,二十七弦。〈疏〉瑟者,登歌所用之乐器也。故先释之世本曰:庖牺氏作五十弦。黄帝使素女鼓瑟,哀不自胜,乃破为二十五弦。具二均声。礼图旧云:雅瑟长八尺一寸,广一尺八寸,二十三弦。其常用者十九弦,其馀四弦,谓之番。番,赢也。颂瑟长七尺二寸,广尺八寸,二十五弦。尽用之。熊氏云:瑟两头有孔,其在底下者,名越。《乡饮酒礼》云:二人皆左,何。瑟后首挎越。注云:越,瑟底孔也。《燕礼》云:小臣左何,瑟面鼓执越。注云:越,瑟下孔也。若用之祭祀,则练其弦,疏其越。《乐记》云: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郑注云:朱弦,练朱弦则声浊。越,瑟底孔也。盖疏之使声迟也。以其不练,则体劲而声清,练则丝熟而声浊也。疏,通也。使两头孔相连而通也。孔小则声急,孔大则声迟故也。其大者,别名洒。孙叔然云:音多变布如洒出也。郭云:二十七弦,未见所出。

大琴谓之离。
〈注〉或曰:琴大者二十七弦,未详长短。《广雅》曰:琴长三尺六寸六分,五弦。〈疏〉《琴操》曰:伏羲作琴。《世本》云:神农作琴。《白虎通》曰:琴者,禁也。禁止于邪,以正人心也。琴之大者,别名离也。孙叔然云:音多变声,流离也。琴长三尺六寸六分,五弦者,此常用之琴也。象三百六十六日,五弦象五行,大弦为君,小弦为臣。文王、武王加二弦,以合君臣之恩也。又五弦,第一弦为宫,其次商、角、徵、羽,文武二弦为少宫、少商。又《琴操》曰:广六寸,象六合也。又上曰池,言其平。下曰滨,言其服。前广后狭,象尊卑。上员下方,法天地也。


徒鼓瑟谓之步。
〈注〉独作之。〈疏〉一音独作,不得乐名。

《易通卦验》《二至之瑟》

人君冬至日,使八能之士,鼓黄钟之瑟瑟,用槐木,长八尺一寸。夏至日,瑟用桑木,长五尺七寸。

《后汉书》《礼仪志》

日冬至、夏至,使八能之士八人,或鼓黄钟之瑟,轸閒九尺,二十五弦,宫处于中,左右为商、徵、角、羽。
〈注〉《乐叶图徵》曰:夫圣人之作乐,不可以自娱也。所以观得失之效者也。故不取备于一人,必使八能之士,故鼓瑟者,当知瑟。瑟音调,则四海合,岁气百川一合德鬼神之道。行祭祀之道得如此,则姑洗之律应。

《刘熙·释名》《释乐器》

瑟施,弦张之瑟,瑟然也。

《班固·白虎通》《琴瑟名义》

瑟者,啬也,闲也。所以惩忿宫商角,则宜君父有节,臣子有义,然后四时和。四时和,然后万物生。故谓之瑟也。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

《应劭·风俗通》《琴瑟原始》

谨按《世本》:宓羲作瑟,八尺一寸,四十五弦。《黄帝书》:泰帝使素女鼓瑟而悲,帝禁不止,故破其瑟为二十五弦。《春秋》:师旷为晋平公奏清徵之音,有元鹤二八,从南方来,进于廊门之扈。再奏之而成列,三奏之则延颈而鸣,舒翼而舞。音中宫商,声闻于天平。公大悦,坐者皆喜。平公提觞而起,为师旷寿。反坐,而问曰:音莫悲于清徵乎。师旷曰:不如清角。平公曰:清角可得闻乎。师旷曰:不可。昔黄帝驾象车,交龙毕方并辖。蚩尤居前,风伯进扫,雨师洒道,虎狼在后,虫蛇伏地,大合鬼神于泰山之上,作为清角。今主君德薄,不足以听之。听之,将恐有败。平公曰:寡人老矣,所好者,音也。愿遂闻之。师旷不得已而鼓之。一奏之,有云从西北起。再奏之,暴风亟至,大雨沣沛,裂帷幕,破俎豆,堕廊瓦,凡坐者散走。平公恐惧,伏于室侧,身遂疾痛。晋国大旱,赤地三年。故曰:不务德治,而好五音,则穷身之事也。今瑟长五尺五寸,非正器也。
谨按《世本》:神农作琴。《尚书》:舜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诗》云: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雅琴者,乐之统也。与八音并行。然君子所常御者,琴最亲密,不离于身。非必陈设于宗庙乡党,非若钟鼓罗列于虡悬也。虽在穷阎陋巷,深山幽谷,犹不失琴,以为琴之大小得中,而声音和。大声不哗人而流漫,小声不湮灭而不闻。适足以和人意气,感人善心。故琴之为言禁也,雅之为言正也。言君子守正以自禁也。夫以正雅之声,动感正意,故善心胜,邪恶禁。是以古之圣人君子,慎所以自感,因邪禁之适,故近之閒居,则为从容以致思焉。如有所穷困,其道闭塞,不得施行,及有所通达而用事,则著之于琴,以舒其意,以示后人。其道行和乐而作者,命其曲曰畅。畅者,言其道之美畅,犹不敢自安,不骄不溢,好礼不以畅其意也。其遇闭塞忧愁而作者,命其曲曰操。操者,言遇菑遭害,困厄穷迫,虽怨恨失意,犹守礼义,不惧不慑,乐道而不失其操者也。伯牙方鼓琴,钟子期听之而意在高山。子期曰:善哉乎,巍巍若泰山。顷之閒而意在流水,钟子又曰:善哉乎,汤汤若江河。子期死,伯牙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以为世无足为音者也。今琴长四尺五寸,法四时五行也。七弦者,法七星也。

《宋书》《乐志》

八音五曰丝。丝,琴、瑟也,马融《笛赋》云:宓羲造琴。《世本》云:神农所造。《尔雅》大琴曰离,二十弦。今无其器。齐桓曰号钟,楚庄曰绕梁,相如曰燋尾,伯喈曰绿绮,事出傅元《琴赋》。世云燋尾是伯喈琴,伯喈传亦云尔。以傅氏言之,则非伯喈也。
马融《笛赋》云神农造瑟。世本,云宓羲所造。《尔雅》云:瑟二十七弦者曰洒。今无其器。

《唐书》《礼乐志》

凡乐八音,五曰丝,为琴,为瑟,为颂瑟,颂瑟,筝也。隋九部乐:《清商伎》,有独弦琴,击琴、瑟。

《南蛮骠传》

贞元中,王雍羌闻南诏归唐,有内附心,遣使杨加明诣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请献裔中歌曲,且令骠国进乐人。于是韦皋作《南诏奉圣乐》。雍羌亦遣弟悉利移城主舒难陀献其国乐,韦皋复谱次其声。以其舞容、乐器异常,乃图画以献。工器有大匏琴二,覆以半匏,皆彩画之,上加铜瓯。以竹为琴,作虺文横其上,长三尺馀,头曲如拱,长二寸,以绦系腹,穿瓯及匏本,可受二升。大弦应太蔟,次弦应姑洗。有独弦匏琴,以斑竹为之,不加饰,刻木为虺首;张弦无轸,以弦系顶,有四柱如龟兹琵琶,弦应太蔟。有小匏琴二,形如大匏琴,长二尺;大弦应南吕,次弦应应钟。
凡曲名十有二:六曰《龙首独琴》,骠云《弥思弥》,此一弦而五音备,象王一德以畜万邦也。

《宋史》《乐志》

太宗尝谓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后王因之,后加文武二弦。至道元年,乃增作九弦琴、五弦阮,别造新谱三十七卷。凡造九弦琴宫调、凤吟商调、角调、徵调、羽调、龙仙羽调、侧蜀调、黄钟调、无射商调、瑟调变弦法各一。制宫调《鹤唳天弄》、凤吟商调《凤来仪弄》、龙仙羽调《八仙操》,凡三曲。又以新声被旧曲者,宫调四十三曲,商调十三曲,角调二十三曲,徵调十四曲,羽调二十六曲,侧蜀调四曲,黄钟调十九曲,无射商调七曲,瑟调七曲。造五弦阮宫调、商调、凤吟调、角调、徵调、羽调黄钟调、无射商调、瑟调、碧玉调、慢角调、金羽调变弦法。制宫调《鹤唳天弄》、凤吟商调《凤来仪弄》。九月,又以新声被旧曲者,宫调四十四曲、商调十三曲、角调十一曲、徵调十曲、羽调十曲、黄钟十九曲、无射商调七曲、瑟调七曲、碧玉调十四曲、慢角调十曲、金羽调三曲。阮成,以示中书门下,因谓曰:雅乐与郑、卫不同,郑声淫,非中和之道。朕常思雅正之音可以治心,原古圣之旨,尚存遗美。琴七弦,朕今增之为九,其名曰君、臣、文、武、礼、乐、正、民、心,则九奏克谐而不乱矣。阮四弦,增之为五,其名曰:水、火、金、木、土,则五材并用而不悖矣。因命待诏朱文济、蔡裔赍琴、阮诣中书弹新声,诏宰相及近侍咸听焉。由是中外献赋颂者数十人。二年,太常音律官田琮以九弦琴、五弦阮均配十二律,旋相为宫,隔八相生,并协律吕,冠于雅乐,仍具图以献。上览而嘉之,迁其职以赏焉。
大观四年八月,帝亲制《大晟乐记》,命大中大夫刘炳编修《乐书》,曰:丝部有五:曰一弦琴,曰三弦琴,曰五弦琴,曰七弦琴,曰九弦琴,曰瑟。其说以谓:汉津诵其师之说曰:古者,圣人作五等之琴,琴主阳,一、三、五、七、九,生成之数也。师延拊一弦之琴,昔人作三弦琴,盖阳之数成于三。伏羲作琴有五弦,神农氏为琴七弦,琴书以九弦象九星。五等之琴,额长二寸四分,以象二十四气;岳阔三分,以象三才;岳内取声三尺六寸,以象期三百六十日:龙龈及折势四分,以象四时:共长三尺九寸一分,成于三,极于九。九者,究也,复变而为一之义也。《大晟》之瑟长七尺二寸,阴爻之数二十有四,极三才之阴数而七十有二,以象一岁之候。既罢筝、筑、阮、丝声稍下,乃增瑟之数为六十有四,则八八之数法乎阴,琴之数则九十有九而法乎阳。
琴律,赜天地之和者莫如乐,畅乐之趣者莫如琴。八音以丝为君,丝以琴为君。众器之中,琴德最优。《白虎通》曰:琴者,禁止于邪,以正人心也。宜众乐皆为琴之臣妾。然八音之中,金、石、竹、匏、土、木六者,皆有一定之声:革为燥湿所薄,丝有弦柱缓急不齐,故二者其声难定。鼓无当于五声,此不复论。惟丝声备五声,而其变无穷。五弦作于虞舜,七弦作于周文、武,此琴制之古者也。厥后增损不一。至宋始制二弦之琴,以象天地,谓之两仪琴,每弦各六柱。又为十二弦以象十二律,其倍应之声靡不毕备。太宗因大乐雅琴加为九弦,按曲转入大乐十二律,清浊互相合应。大晟乐府尝罢一、三、七、九。惟存五弦,谓其得五音之正,最优于诸琴也。今复俱用。太常琴制,其长三尺六寸,三百六十分,象周天之度也。姜夔《乐议》分琴为三准:自一徽至五徽谓之比准,四寸半,以象黄钟之半律;自四徽至七徽谓之中准,中准九寸,以象黄钟之正律;自七徽至龙龈谓之下准,下准一尺八寸,以象黄钟之倍律。三准各具十二律声,按弦附木而取。然须转弦合本律所用之字,若不转弦,则误触散声,落别律矣。每一弦各具三十六声,皆自然也。分五、七、九弦琴,各述转弦合调图:《五弦琴图说》曰:琴为古乐,所用者皆宫、商、角、徵、羽正音,故以五弦散声配之。其二变之声,惟用古清商,谓之侧弄,不入雅乐。《七弦琴图说》曰:七弦散而扣之,则閒一弦于第十徽取应声。假如宫调,五弦十徽应七弦散声,四弦十徽应六弦散声,二弦十徽应四弦散声,大弦十徽应三弦散声,惟三弦独退一徽,于十一徽应五弦散声,古今无知之者。窃谓黄钟、大吕并用慢角调,故于大弦十一徽应三弦散声;太蔟、夹钟并用清商调,故于二弦十二徽应四弦散声;姑洗、仲吕、蕤宾并用宫调,故于三弦十一徽应五弦散声;林钟、夷则并用慢宫调,故于四弦十一徽应六弦散声;南吕、无射、应钟并用蕤宾调,故于五弦十一徽应七弦散声。以律长短配弦大小,各有其序。《九弦琴图说》曰:弦有七、有九,实即五弦。七弦倍其二,九弦倍其四,所用者五音,亦不以二变为散声也。或欲以七弦配五音二变,以馀两弦为倍,若七弦分配七音,则是今之十四弦也。《声律诀》云:琴瑟龊四者,律法上下相生也。若加二变,则于律法不谐矣。或曰:如此则琴无二变之声乎。曰:附木取之,二变之声固在也。合五、七、九弦琴,总述取应声法,分十二律十二均,每声取弦徽之应,皆以次列按。古者大琴则有大瑟,中琴则有中瑟,有雅琴、颂琴,则雅瑟、颂瑟,实为之合。夔乃定瑟之制:桐为背,梓为腹,长九尺九寸,首尾各九寸,隐閒八尺一寸,广尺有八寸,岳崇寸有八分。中施九梁,皆象黄钟之数。梁下相连,使其声冲融;首尾之下为两穴,使其声条达,是《传》所谓大瑟达越也。四隅刻云以缘其武,象其出于云和。漆其璧与首、尾、腹,取椅、桐、梓漆之。全设二十五弦,弦一柱,崇二寸七分。别以五色,五五相次,苍为上,朱次之,黄次之,素与黔又次之,使肄习者便于择弦。弦八十一丝而朱之,是谓朱弦。其尺则用汉尺。凡瑟弦具五声,五声为均,凡五均,其二变之声,则柱后抑角、羽而取之,五均凡三十五声。十二律、六十均、四百二十声,瑟之能事毕矣。夔于琴、瑟之议,其详如此。朱熹尝与学者共讲琴法,其定律之法:十二律并用太史公九分寸法为准,损益相生,分十二律及五声,位置各定。按古人以吹管声傅于琴上,如吹管起黄钟,则以琴之黄钟声合之;声合无差,然后以次遍合诸声,则五声皆正。唐人纪琴,先以管色合字定宫弦,乃以宫弦下生徵,徵上生商,上下相生,终于少商。下生者隔二弦、上生者隔一弦取之。凡丝声皆当如此。今人苟简,不复以管定声,其高下出于临时,非古法也。调弦之法:散声隔四而得二声;中徽亦如之而得四声;八徽隔三而得六声;九徽按上者隔二而得四声,按下者隔一而得五声;十徽按上者隔一而得五声,按下者隔一而得四声。每疑七弦隔一调之,六弦皆应于第十徽,而第三弦独于第十一徽调之乃应。及思而得之,七弦散声为五声之正,而大弦十二律之位,又众弦散声之所取正也。故逐弦之五声皆自东而西,相为次第。其六弦会于十徽,则一与三者,角与散角应也;二与四者,徵与散徵应也;四与六者,宫与散少宫应也;五与七者,商与散少商应也;其第三、第五弦会于十一徽,则羽与散羽应也。义各有当,初不相须,故不同会于一徽也。旋宫诸调之法:旋宫古有随月用律之说,今乃谓不必转轸促弦,但依旋宫之法而抑按之,恐难如此泛论。当每宫指定,各以何声取何弦为唱,各以何弦取何律为均,乃见详实。又以《礼运正义》推之,则每律各为一宫,每宫各有五调,而其每调用律取声,亦各有法。此为琴之纲领,而说者罕及,乃阙典也。当为一图,以宫统调,以调统声,令其次第、宾主各有条理。仍先作三图:一、各具琴之形体、徽弦、尺寸、散声之位;二、附按声声律之位;三、附泛声声律之位,列于宫调图前,则览者晓然,可为万世法矣。观熹之言,则于琴法本融末粲,至疏达而至缜密,盖所谓识其大者欤。
《三礼图》琴图

《图说》
《琴操》曰:伏羲造。《广雅》云:琴长三尺六寸六分,象三百六十六日。广六寸,象六合。又《风俗通》曰:七弦,法七星。《礼·乐记》曰: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旧图云:周文王又加二弦,曰少宫、少商。蔡伯喈复增二弦,故有九弦者。二弦大,次三弦小,次四弦尤小。蔡邕本传无文,未知旧图据何为说。又《桓谭新论》云:今琴四尺五寸,法四时五行。
亦练朱丝为弦。

瑟图


《图说》
《世本》云:庖牺氏作五十弦。黄帝使素女鼓瑟,哀不自胜,乃破为二十五弦,具二均声。《尔雅》云:大瑟谓之洒。郭云:长八尺一寸,广一尺八寸,二十七弦。旧图云:雅瑟长八尺一寸,广一尺八寸,二十三弦。其常用者十九弦,其馀四弦谓之番。番,赢也。颂瑟长七尺二寸,广尺八寸,二十五弦,尽用。《乐记》云:清庙之瑟,朱弦疏越,谓歌清庙之诗,所弹之瑟,练朱丝为弦。不练则体劲声清,练则丝熟声浊。越,瑟底孔。熊氏以为瑟本两头有孔,通疏相连,使声迟也。以瑟孔小,则声急,大则声迟,故疏之。

《陈旸·乐书》《大琴》 《中琴》 《小琴》

八音以丝为君,丝以琴为君,而琴又以中徽为君。是故君子常御不离乎前,非若钟鼓陈于堂下,列于县簴也。以其大小得中,而声音和。大声不喧哗而流慢,小声不湮灭而不闻。固足以感人善心,禁人邪志。一要宿中和之域而已。夫作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以合五音之调,实始于舜。盖南风,生养之气也。琴,夏至之音也。舜以生养之德,播夏至之音,始也其亲底豫而天下化,终也其亲底豫而天下之为父子者定。然则所谓琴音调,而天下治,无若乎五音者,岂不在兹乎。盖五弦之琴,小琴之制也。两倍之而为十弦,中琴之制也。四倍之而为二十弦,大琴之制也。《明堂位》曰:大琴、中琴,四代之乐器也。《尔雅》曰:大琴谓之离。以四代推之,二琴之制,始于有虞,明矣。

《次大琴》

古者大琴,二十弦。次者十五弦。其弦虽多少不同,要之本于五声一也。

《雅琴》

西汉赵定善鼓雅琴为散操,东汉刘琨亦能弹雅琴,知清角之操。则雅琴之制,自汉始也。宋朝太宗皇帝因太乐雅琴,更加二弦,召钱尧卿按谱,以君臣文武礼乐正民心。九弦按曲,转入太乐十二律,清浊互相合应。御制韶乐集中,有正声翻译字谱,又令钧容班部头任守澄,并教坊正部头花日新、何元善等,注入唐来燕乐半字谱。凡一声,先以九弦琴谱对大乐字,并唐来半字谱,并有清声。今九弦谱内有大定乐、日重轮、月重明三曲,并御制大乐乾安曲。景祐韶乐集中太平乐一曲,谱法互同,他皆仿此,可谓善应时而造者也。诚增一弦,去四清声,合古琴之制,善莫大焉。

《十二弦琴》

宋朝尝为十二弦琴,应十有二律,倍应之声,靡不悉备。盖亦不失先王制作之实也。

《两仪琴》〈二弦每弦各六柱〉

宋朝初,制两仪琴,琴有二弦,弦各六柱,合为十二。其声洪迅而庄重,亦一时之制也。

《七弦琴》

古者造琴之法,削以峄阳之桐,成以檿桑之丝,徽以丽水之金,轸以昆山之玉。虽成器在人,而音含太古矣。盖其制长三尺六寸六分,象期之日也。广六寸,象六合也。弦有五,象五行也。腰广四寸,象四时也。前广后狭,象尊卑也。上圆下方,象天地也。徽十有三,象十二律也,馀一以象闰也。其形象凤,而朱鸟南方之禽,乐之主也。五分其身,以三为上,二为下,参天两地之义也。司马迁曰:其长八尺一寸,正度也。由是观之,则三尺六寸六分,中琴之度也。八尺一寸,大琴之度也。或以七尺二寸言之,或以四尺五寸言之,以为大琴则不足,以为中琴则有馀。要之皆不若六八之数,为不失中声也。至于弦数,先儒谓伏羲,蔡邕以九,孙登一,郭璞以二十七,颂琴以十三,扬雄谓陶唐氏加二弦,以会君臣之恩。桓谭以为文王加少宫、少商二弦,释知匠以为文王、武王各加一以为文弦、武弦,是为七弦。盖声不过五小者,五弦,法五行之数也。中者,十弦,大者二十弦,法十日之数也。一弦则声或不备,九弦则声或太多。至于全之为二十七,半之为十三,皆出于七弦倍,差溺于二变二少,以应七始之数也。为是说者,盖始于《夏书》,而曼衍于左氏《国语》,是不知《夏书》之在治忽,有五声而无七,始岂为左氏者求其说,不得,而遂傅会之耶。故七弦之琴,存之则有害古制,削之则可也。宋朝太常琴制,其长三尺六寸三百六十分,象周天之度也。弦有三节声,自焦尾至中徽,为浊声,自中徽至第四徽,为中声,上至第一徽为清声,故乐工指法按中徽第一弦黄钟,二弦太蔟,第三弦姑洗,第四弦蕤宾,第五弦为林钟,第六弦为南吕,第七弦为应钟。凡此各随钟律弹之,莫不合中吕之商,中太平之曲。非无制也,诚损二弦去四清,合先王中琴之制,则古乐之发,不过是矣。唐李冲《琴操通》中吕、黄钟、无射三宫之说,盖未究其本矣。先儒之论,有宫声,又有变宫声,已失尊君之道。而琴又有少宫、少商之弦,岂古人祝寿之意哉。其害理甚矣。

《瑟》

瑟之为乐,其轸玉,其弦朱,其丝分,其音细,出乎器,入乎觉,而君子无故不彻焉。非悦其声音而已,乐得其道故也。古人论瑟,尝谓君父有节,臣子有义,四时和,万物生,则君父有节,臣子有义,所以乐人道也。四时和,万物生,所以乐天地之道也。三材之道,而瑟具焉。故朱襄氏作之,而阴阳和,群生定。赵瓠巴鼓之,而丹凤舞,流鱼听。则瑟之为乐,其所以动四气之和,著万物之理如此。则舜之琴瑟以咏,足以仪凤皇,舞百兽,岂足怪哉。昔孔子见狸之搏鼠,欲其得之也。故其鼓瑟于室,而声从以变。闵子怪之,孔子以谓可与听音。客有见螳螂之向蝉,恐其失之也。故弹琴于屏,而声亦从以变。蔡邕闻而去之。时人以为知音。由是观之,君子之于琴瑟,声随物变。如此其可伪为哉。

《颂瑟》

瑟者,闭也,所以惩忿窒欲,正人之德也。故前其柱则清,却其柱则浊。按《三礼图》:颂瑟七尺二寸,广尺八寸,二十五弦,并用也。其合古制欤。尸子曰:夫瑟二十五弦,其仆人鼓之则为笑,贤者以其义鼓之,欲乐则乐,欲悲则悲。虽有暴君,亦不为之变。诚有味其言也。

《步》

《尔雅》曰:徒鼓琴谓之步。盖鼓琴而无章曲,则徒鼓而已。犹之舍车而徒也。其谓之步,不亦可乎。

《奚琴》

奚琴,奚部所好之乐,出于奚鼗。其制两弦,閒以竹片轧之,民閒或用。

《匏琴》

隋炀帝平林邑国,获扶南乐工及匏琴,其制至陋不可用,但以《天竺乐传》写其声,不齿乐部。

《胡瑟》

弁韩国有瑟,其形如筑,弹之有音。

《颂琴》〈十三弦柱如筝〉

古之善琴者,八十馀家。各因其器而名之。颂琴居其一焉,其弦十有三,其形象筝,移柱应律宫,悬用之合颂声也。齐桓公以钟名之。李汧公以韵磬名之。是不知钟磬各自有器,非以名琴也。唐贞元中,成都有雷生斲琴,其业精妙,天下鲜俪。大中有贺若彝,尤善此艺。后为待诏,弹一曲,上嘉叹之,赐绯衣,至今号为赐绯调。

《击琴》

柳世隆素善弹琴,其子恽,每奏父曲,居常感思,因变其体,备写古调,尝赋诗未就,误以笔捶琴,坐客以著和之。恽惊其哀韵,乃制为雅音,而击琴自此始矣。盖其制以管承弦,又以竹片约而束之,使弦急而声亮,举而击之,以为曲节。江左有之,非古制也。

《一弦琴》

魏孙登弹一弦琴,善啸,每感风雷。嵇康师之,故其赞曰:调一弦兮斡参寥廓,啸一曲兮能骤风雷。江左乐用焉。
《十三弦琴》 《二十七弦琴》
古者制五弦之琴,以应五声,琴之正也。后世易之以二十七弦,三倍七音之数,琴之变也。

《月琴》〈五弦十三柱形似琵琶〉

月琴,形圆,项长,上按四弦,十三品柱,豪琴之徽,转弦应律。晋阮咸造也。唐太宗更加一弦,名其弦曰金木水火土。自开元中,编入雅乐用之,岂得舜之遗制欤。

《素琴》 《素瑟》

昔人祥之日,常弹素琴、素瑟矣。陶渊明不解音律,而畜素琴一张,每有酒,辄舞弄以寄其意,可谓达君子无故不彻琴瑟之意矣。
清角  凤皇  号钟  绕梁  绿绮清英  焦尾  玉床  怡神  寒玉石和志  六合  石枕  落霞
黄帝之清角《梁元帝纂要》,赵后之凤皇《西京杂记》,齐桓之号钟,楚庄之绕梁,相如蔡琰之绿绮,扬雄之清英,蔡邕之焦尾,庾信之玉床,谢庄之怡神,李勉之寒玉石、和志,洞元之六合,路氏之石枕,庄女之落霞,求诸先王之制,虽未尽合,亦各一代绝特之器也。

《伏羲琴》 《大舜琴》 《夫子琴》 《灵开琴》《灵和琴》


自古善琴者八十馀家,一十八样。究之雅度,不过伏羲、大舜、夫子、灵开、灵和五等而已。馀皆求意新状奇,终乖古制,君子不贵也。

《蕃瑟》〈四弦〉《雅瑟》〈二十三弦〉

《三礼图》:雅瑟长八尺一寸,广二尺八寸,二十三弦。其常用者十九弦,其馀四弦谓之蕃,蕃之为言嬴也。古者大瑟谓之洒,长八尺一寸,广一尺八寸,二十七弦,其制与雅瑟大同而小异,岂时异之制欤。

《琴制》

琴之为器,有龙池者,以龙潜于此,其出则兴云雨以泽物,而人君之仁,如之有凤池者。以南方之禽,其浴则洁身,而人君之德,如之有轸池者,亦曰轸柸。以其急于发令、切酒,以成礼也。池侧有凫掌二,所以护轸之动而合制也。凤额下有凤嗉一,所以接喉舌而申令者也。琴底有凤足,用黄杨木表其足,色本黄也。临岳若山岳峻极,用枣木表其赤心也。人肩者,顾于臣,有俯就随肩之象也。凤翅者,左右翼之,有副贰人主之象也。龙唇者,声所由出也。龙龈者,吟所由生也。龙口所以受弦,而其鬓又所以饰之也。凤额所以制嗉,而其臆又所以承之也。总而言之,琴长三尺六寸六分,当期之日也。腹中天地二柱,当心膂之任也。天柱方厚七分,居姑洗、仲吕之界,地柱方厚六分,居南吕、无射之界,若定位小差,近上则损上声,近下则损下声,当中心则其声品节矣。然斲制之妙,蜀称雷霄郭谅,吴称沈镣张越。霄谅清雅而沉细,镣越虚鸣而响亮。唐明皇反蜀,诏雷俨待诏,襄阳冯昭亦善攻斲,鬻之不售节,使卢公钧闻之见重,受一张,仍赠之诗。自是冯氏门其屦满矣。
〈注〉伏羲样长三尺九寸三分,与后周大累黍尺同。
舜样用古玉尺,长三尺八寸二分。孔子样长三尺六寸四分,与周尺同。秦始皇样用玉尺一池,司马相如同。后晋尺,长三尺八寸六分半一池,后汉蔡邕用官尺,长三尺七寸八分,伯牙尺同。筑表尺长三尺七寸二分,嵇康用魏中尺,长三尺七寸一池,齐东山样,用今尺长三尺三分。梁千面用铁尺长三尺九寸三分,无池。隋百面用永平尺,长三尺六寸四分。古轸用竹,言凤非梧桐不栖,非竹实不食。

《琴操》

自三代之治既往,而乐经亡矣。乐经亡,则礼素而诗虚,是一经缺而三经不完也。今夫琴者,君子常御之乐,盖所以乐心而适情,非为忧愤而作也。苟遇乎物可咏者,咏之。可伤者,伤之。大为典诰,小为雅颂,而讽刺劝戒,靡不具焉。其利于教也,大矣。古之明王君子,多亲通焉。故尧有神人畅,舜有思亲操。襄陵始禹,训佃始汤,以至文王拘幽,周公越裳,成王仪凤,老聃列仙,伯牙之水仙怀陵,孔子之将归猗兰,曾子归耕残形之类,大抵因时事而作,岂为忧愤邪。后世论之者,过也。降自唐虞,迄于晋宋,善琴者,八十馀人。周秦以前,其声伤质。汉魏而下,其音浅薄。故汉末太师五曲,魏初中散四弄,其閒声含清侧,文质殊流。吴弄清润,若长江缓流,有国士之风。蜀声峻急,若蹙浪奔涛,有少年壮气。凡若此类,不可胜数。然世罕知音,反以筝势入琴谱,录虽存,其亡益乎。

《琴徽》

琴之为乐,弦合声以作主,徽分律以配臣。自临岳下际至龙口,衔弦以夷则为中界,夷则至临岳下际,以仲吕为中界。仲吕上至临岳下际,以太蔟为中界。其夹钟、姑洗、蕤宾、林钟四徽,即泛调取定,又以太蔟翻至龙口,而徽数足矣。自古徽十有三,其一象闰,盖用蠃蚌为之。近代用金玉水晶等宝,未闻有弦绳之义。盖所以示其明莹,以节奢纵而已。

《琴势》

古者手势所象,本蔡氏五弄,赵耶利所修也。左大指象天,左中指象日,左无名指象月,右大指象大风,右食指象青云,右中指象高山,右小指象地,右无名指象下水。龙行者指行如之,虎行者指步如之,蟹行者伦指如之,鸾行者转指如之,轻行者泛指是也。儒父吟,未接覆手是也。亮生啸,小起手是也。仙人笑,下璅是也。然弹琴之法,必两手相附,其犹双鸾对舞,两凤同翔,要在附弦作势,而不在声外摇指。赵师弹琴,未有一声无法,凡一弄之内,清侧殊途,一句之中,莫不有阴阳派润。至如楚明光白雪,寄清调,中弹楚清声。易水凤归林,寄清调,中弹楚侧声,登陇望秦,寄边笳调,中弹楚侧声。竹吟风,哀松露,寄边笳调,中弹楚清声。若此之类,非一可谓妙矣。

《琴曲上》

夫乐琴之臣妾也,广陵曲之师长也。古琴曲有歌诗五篇,操十二篇,引九篇。其歌诗,一曰鹿鸣,周大臣伤时在位而作也。二曰伐檀,魏国女闵伤怨旷而作也。三曰驺虞,召国女伤失嘉会而作也。四曰鹊巢,邵国男悦贞女而作也。五曰白驹,衰世失朋友而作也。其操十二,一曰将归,孔子之赵,闻杀犊鸣而作也。二曰猗兰,孔子伤不逢时而作也。三曰龟山,孔子因季桓受齐女乐而作也。四曰越裳,周公为其重译来享而作也。五曰拘幽,文王拘于羑里而作也。六曰岐山,周人为太王而作也。七曰履霜,尹吉甫子伯奇伤无罪而作也。八曰雉朝,飞牧犊子,感双雉而作也。九曰别鹤,商陵牧子伤父母夺志而作也。十曰残形,曾子梦狸而作也。十一曰水仙,伯牙为仙舞而作也。十二曰怀陵,伯牙为子期而作也。其引,一曰列女,楚樊姬所作也。二曰伯姬,鲁伯姬所作也。三曰贞女,鲁次室女所作也。四曰思归,卫女所作也。五曰霹雳,楚商梁遇风雨而作也。六曰走马,樗里牧恭,为感天马而作也。七曰箜篌,霍里高所作也。八曰琴引,秦屠门高所作也。九曰楚引,楚龙丘子高所作也。其馀歌诗操引,不可胜纪。要其大致亦不出乎此。然以诗推之,鹿鸣之宴群臣,伐檀之刺贪鄙,驺虞之美王道之成,鹊巢之美夫人之德,白驹刺宣王之不用贤,与是说不类矣。岂好事者妄取其名,而诡为之说哉。

《琴曲下》

昔人论琴弄吟引,亦多矣。有以孔子撰之者,获麟将归,畏匡厄陈之类也。有以伯牙制之者,望仙怀陵,流水流泉之类也。有以嵇康为之者,长清短清,长侧短侧之类也。有以刘琨为之者,登陇望秦,竹吟风,哀松露,悲汉月是也。胡笳五弄,赵师所修,有以明君为之者。平调、清调、瑟调、蜀调、胡笳,吴兴杜琼是也。然观琴调掠引,有宫引,商引,角引,徵引,羽引。平调引有林宫,林商,林角,林徵,林羽,是琴音之用,不出五声而已。后世兼以二变四清,定弦数多寡,其为智亦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