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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十一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四百十一卷目录

 史学部汇考七
  宋马端临文献通考四〈伪史霸史 史评史抄 故事〉

经籍典第四百十一卷

史学部汇考七

《宋马端临文献通考四》《伪史霸史考》
《华阳国志》十二卷。
晁氏曰:晋常据撰。华阳,梁州地也。记汉以来,巴蜀人物吕微仲跋云:汉至晋初四百载间,士女可书四百人,亦可谓盛矣。复自晋至周显德仅七百载,而史所纪者无几人。忠魂义骨与尘埃同殁,何可胜数?岂不重可叹哉?
陈氏曰:志巴蜀地理、风俗、人物及公孙述、刘焉、刘璋先后主,以及李特等事迹,末卷为序志。云肇自开辟,终乎永和三年。

《九州春秋》九卷。
陈氏曰:晋司马彪绍统撰。记汉永州部之乱。司冀、徐、兖、青、荆、扬、凉、益、幽,凡盗贼僭叛皆记之。

《淝上英雄小录》二卷。
陈氏曰:信都镐撰。所录杨行密将吏有勋名者,四十人。其二十四人皆淝人。馀诸道人,又有僧、道、渔、樵之属,十人录其小事,故名《小录》

《江淮异人录》二卷。
陈氏曰:吴淑撰。所记道流、侠客、术士之类,凡二十五人。

《南唐烈祖开基志》十卷。
陈氏曰:南唐滁州刺史王颜撰。起天佑乙丑,止升元癸卯,合三十九年。

《南唐烈祖实录》十三卷。
陈氏曰:南唐史馆修撰,高远撰。阙第八、第十二卷。远又尝为《吴录》十二卷。而徐铉、郑文宝皆云开宝中,远始缉升元以来事。书未成而疾焚其草,故事多遗落。

《江南录》十卷。
晁氏曰:皇朝徐铉等撰。铉等自江南归朝,奉诏集李氏时事。王介甫尝谓,铉书至亡国之际,不言其君之过,但以历数存亡论之于《春秋》,箕子之义为得也。虽然潘佑以直见杀,而铉书佑死以妖妄,殆与佑争名,且取其善不及佑故。匿其忠污之以罪耳,若然岂唯厚诬忠臣,其欺吾,君不亦甚乎?世多以介甫之言,为然独刘道原得佑子华,所上其父事迹略,与江南录所书同,乃知铉等非欺诬也。陈氏曰:徐铉、汤悦撰。二人皆唐旧臣,故太宗命之撰。汤悦即殷崇义,避宣祖讳,并姓改焉。

《南唐近事》二卷。
晁氏曰:皇朝郑文宝编。记李氏三主,四十年间杂事。
陈氏曰:起天福乙酉,终开宝乙亥。然泛记杂事,实小说传记之流耳。

《江南别录》四卷。
晁氏曰:皇朝陈彭年撰。伪吴伪唐四主传也。

《江表志》三卷。
晁氏曰:郑文宝撰序言。徐铉、汤悦所录事多遗落,无年可编。然前录固为略,而犹以年月记事,今此书亦止杂记,如事实之类耳。近事称太平兴国二年丁丑今,称庚戌者,大中祥符三年。

《江南野史》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龙兖撰。凡八十四传。

《江南馆载》二卷。
陈氏曰:不著姓名序言。徐铉始奉诏为《江南录》。其后,王举、路振陈、彭年、杨亿,皆有书,大概六家皆不足以史称,而龙兖为尤甚。熙宁八年,得郑君所述于楚州,其事迹有六家所遗,或少异者。删落是正取百九十五段,以类相从。郑君者,莫知何人。

《南唐书》三十卷。
陈氏曰:阳羡马令撰。序言其祖太傅,元康世家。金陵多知南唐故事,未及撰次。今纂先志而成之实。崇宁乙酉,其书略备,记传体亦言徐汤之疏略云。

《新修南唐书》十五卷。
陈氏曰:宝谟阁待制山阴陆游务观撰。采获诸书,颇有史法。

《蜀桂堂编事》二十卷。
晁氏曰:伪蜀杨九龄撰。杂记孟氏,广政中举试事。载诗赋、策题及知举登科人姓氏,且云科举起于
隋开皇前,陋者谓唐太宗时,非也。

《外史梼杌》十卷。
晁氏曰:皇朝张唐英次公撰。称王建孟知祥父子四世八十年,比之公孙述辈最为久远。其间善恶有可为世戒者,路振之书未备,治平成此书以补其遗。凡五代史及皇朝日历所书,皆略之。温公修《通鉴》,搜罗小说殆遍,未尝取此书。盖多差舛,如光大至二年之类是也。
陈氏曰:唐英,自号黄松子,商英之兄也。

《前蜀记事》二卷。
陈氏曰:伪蜀学士毛文锡平圭撰。起唐明庚子,尽天福甲子,凡二十五年。文锡,唐太仆卿龟范之子。十四登进士,第入蜀仕,建至判枢密院,随衍入洛而卒。〈按:唐明宜作广明,天福宜作天祐。〉

《后蜀记事》十卷。
陈氏曰:直史馆太常博士董淳撰。惟记孟昶事。

《吴越备史》九卷。
陈氏曰:吴越掌书记范坰、巡官林禹撰。按:中兴书目其初十二卷尽。开宝三年后又增三卷,至雍熙四年,今书止石晋开运,比初阙三卷。

《吴越备史遗事》五卷。
陈氏曰:全州观察使钱俨撰。俶之弟也。其序云《备史》亦其所作,托名林范而遗名坠迹。殊闻异见,阙漏未尽者,复为是编。时皇宋平南海之二年,吴兴西斋序,盖开宝五年也。俨以三年,代其兄偡刺湖州。

《闽中实录》十卷。
陈氏曰:周显德中,扬州仪真县令蒋文恽记闽王。王审知父子及将吏、儒士、僧道事迹,末亦略及山川土物。

《闽王列传》一卷。
陈氏曰:秘书监晋江陈致雍撰。二世七主,通六十年。

《闽王事迹》一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作。末称光启二年,至天圣元年,一百三十八年所记颇详。

《三楚新录》三卷。
陈氏曰:知桂州修仁县周羽冲撰。上卷为湖南马殷,中卷为武陵周行逢,下卷为荆南高季兴。

《湖南故事》十卷。
陈氏曰:不知作者。记马氏至周行逢事。馆阁书目作十三卷,盖为列传十三篇,其实十卷也。文辞鄙甚。

《五国故事》二卷。
陈氏曰:不知作者。记吴、蜀、闽、汉诸国事。

《九国志》五十一卷。
晁氏曰:皇朝路振子发撰。杂记吴、越、唐、前后蜀、东汉、南汉、闽、楚,凡十国。
陈氏曰:各为世家列传,凡四十九卷,末二卷为北楚言高季兴事。张唐英所补撰。

《十国纪年》四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刘恕道原撰。温公序云:涣之子也。博学强记,同修《通鉴》史事之纷错难治者,以委恕宋次道知亳州家多书,恕往借观之目。为之瞀性刚介,初与王安石善,及改新法言其非,遂与之绝。卒年四十九。所谓十国者,一王蜀,二孟蜀,三吴,四唐,五吴越,六闽,七楚,八南汉,九荆南,十北汉。温公又题其后云:世称路氏《九国志》在五代之史中最佳。此书又过之,以予考之,长于考异,同而拙于属文。其书国朝事皆曰宋,而无所隐讳,意者各以其国为主耳。

《天下大定录》一卷。
陈氏曰:殿中丞通判桂州王举撰。景祐间,人始高季兴,终刘继元其所记疏略。独江南稍详本十卷,今但为一卷,恐非全书也。

《虏廷杂记》十卷。
晁氏曰:契丹降人赵志忠撰。记虏廷杂事,始于阿保谨,迄耶律宗真。李清臣云:志忠仕虏,为中书舍人,得罪来归,上此书及契丹地图,言虏中甚详。

《阴山杂录》十六卷,《契丹录》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莆田郑氏书目云:赵志忠撰。欧公《归田录》云:志忠,本华人。自幼陷虏,为人明敏。在虏中举进士,至显官归国,能述虏中君臣世。次山川风物甚详。今观此书,可以概见矣。其首一卷名《契丹录》

《契丹疆宇图》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录契丹诸夷地及中国所失地。

《辽四京记》 卷。
陈氏曰:亦无名氏曰东京、中京、上京、燕京、

燕北,杂录五卷。西征寨地图附。
陈氏曰:思卿武圭记。嘉祐六年,宫苑使知雄州赵
某进于朝,圭亦自契丹逃归事。见《国史传》

《匈奴须知》一册。
晁氏曰:契丹归明人田纬编,次录契丹地理官制。

《辨鴂录》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契丹译语也,凡八篇。

《虏廷须知》一卷。
陈氏曰:左藏库副使知安肃军陈昉撰。熙宁元年,集贤校理胡穆为之序,凡二十一条目。

《载斗奉使录》二卷。
晁氏曰:皇朝王曙撰。景德三年,为契丹主生辰,使祥符二年,为吊慰使所录也。

《生辰国信语录》一卷。
晁氏曰:皇朝寇瑊与康德舆天圣六年使契丹。贺其主生辰,往返语录。并景德二年至天圣八年,使副姓名及杂议于后。

《张浮休使辽录》二卷。
晁氏曰:皇朝元祐甲戌春,张舜民被命为回谢大辽吊祭使,郑介为副。录其往返地里及话言也。舜民,字芝叟,自号浮休居士。

《北辽遗事》二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盖辽人也。记女真灭辽事。序云辽国自阿保机创业于其,初德光恢廓于其后,吞灭诸番,割据汉界,南北开疆五千里,东西四千里。戎器之备,战马之多,前古未有。子孙继统二百三十馀年,迨至天祚,失御女真,称名十二年间,举国土崩。古人谓得之难而失之易,非虚言耳。
陈氏曰:燕山史愿撰。一名金人亡辽录。

《金虏节要》一卷。
晁氏曰:陷虏人所上也。记金人初内侮止。绍兴十年,共十六年事,颇详实。
陈氏曰:右从事郎兖人张汇东卿撰。宣和中,随父官保州,陷虏。十五年至绍兴十年归朝。

《金虏志》二卷,又一卷。
陈氏曰:承奉郎张棣撰。淳熙中,归明人记虏中事,颇详。又一卷不著名氏,似节略张棣书,其末又杂录虏界事宜及逆亮以后事。

《松漠记闻》二卷。
陈氏曰:徽猷阁直学士番昜洪皓光弼撰。皓奉使留虏中,录所闻杂事。

《征蒙记》一卷。
陈氏曰:金人明威将军,登州刺史李大谅撰。建炎钜寇之子,随其父成降虏者也。

《伪楚录》二卷,《伪齐录》二卷。
陈氏曰:并不著名氏。

《金人南迁录》一卷。
陈氏曰:称伪著作郎张师颜撰。初见此书,疑非北人语。其间有晓然傅会者,或曰华岳所为也。近叩之汴人张总翼,则云岁月皆牴牾不合,益證其妄。

《西夏须知》一卷。
晁氏曰:皇朝刘温润守延州,日编录伪境杂事。陈氏曰:凡十五条目。

《蕃尔雅》一卷。
晁氏曰:不载著人姓名。以夏人语依尔雅体译以华言。

《夏国枢要》二卷。
晁氏曰:皇朝孙巽纂。记夏虏兵屯会要,土地肥硗,井泉涌涸,谷粟窖藏,酋豪姓氏、名位司存,与夫城池之完缺,风俗之所向编,为两帙,上之朝。

《西域志》十二卷。
晁氏曰:唐僧元奘撰。奘西游天竺,求佛书。既归,记其所历诸国风俗。其自序云:自黑岭以西,皆土著。尚东左衽务,田畜重财,贿嫁娶,无礼。独天竺则异别。记于后云或云元奘译大总持寺僧辨机撰。

《鸡林志》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崇宁中王云编次。崇宁中,刘逵、吴栻使高丽,云为书记官。既归,捃辑其会见之礼聘,问之辞类,分为八门。
陈氏曰:自元丰创使通高丽以后,事实皆详载之。

《海外使程广记》三卷。
陈氏曰:南唐如京使章僚撰。使高丽所记海道及其国山川、事迹、物产甚详。史虚白为作序,称己未十月,盖本朝开国前一岁也。

《高丽图经》四十卷。
陈氏曰:奉议郎徐竞明叔撰。宣和六年,路允迪傅墨卿使高丽,竞为之属。归上此书,图其形事,为之说。今所刊不复有图矣。竞铉之后〈按:竞一作兢俟考。〉

《南诏录》三卷。
陈氏曰:唐岭南节度巡官徐云虔撰。乾符中,邕中遣云虔使南诏,所作上卷记山川风俗,后二卷纪行及使事。

《云南行记》二卷。
晁氏曰:唐韦齐休撰。齐休长庆三年,从韦审规使云南,记其往来道里及其见闻。序谓:云南所以能为唐患者,以开道越巂耳。若自黎州之南清溪关外,尽斥弃之疆埸,可以无虞,不然忧未艾也。及唐之亡祸,果由此。本朝弃巂州不守而遂无边患。以此论之,则齐休之言可不谓善哉。

《云南志》十卷。
晁氏曰:唐樊绰撰。咸通中,南诏数寇边绰。为安南宣慰使纂八诏始末、名号、种族、风俗、物产、山川、险易、疆境接联闻于朝。

《至道云南录》三卷。
晁氏曰:皇朝辛怡显撰。蜀贼李顺既平,馀党窜入云南。雷有终募,怡显招出之,至道初,归。因书其所历,成此书。
陈氏曰:怡显入云南招李顺馀党,因赐蛮酋告敕而遂为此录。天禧四年,自序称左侍禁知兴化军。或云此书妄也。余在莆田视壁记,无怡显名字,恐或然。

《皇祐平蛮记》一卷。
晁氏曰:皇朝冯炳撰。记侬智高叛,朝廷遣狄青平之。

《南蛮录》十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熙宁间,交趾叛。朝廷议讨之。或纂历代南蛮事迹及便宜上之。

《诸蕃志》二卷。
陈氏曰:福建提举市舶赵汝适记诸蕃国及物货所出。

《史评史抄》

《刘氏史通》二十卷。
晁氏曰:唐刘知几撰。知几长安神龙间,三为史官,颇不得志。乃以前代书史序,其体法因习废置,掇其得失,述作曲直,分内外篇。著为评议,备载《史策》之要。当时徐坚深重之,云:居史职者,宜置坐右元宗。朝诏其家录进,上读而善之。宋子京称:唐旧史之文,猥酿不纲。谓知几工诃古人,而拙于用己。观此书,知子京之论不诬。前世史部中有史抄类,而集部中有文史类。今世抄节之学不行,而论说者为多。故自文史类内摘出论史者,为史评附史部而废史抄云。
陈氏曰:其著书亦博矣。史通者,汉封司马迁后为史通,子亦兼白虎通之义也。

《史通析微》十卷。
晁氏曰:唐柳璨炤之撰。璨以刘子元《史通》妄诬圣哲。评汤之德为伪迹。论桀之恶为厚诬谤周公。云不臣褒武庚以徇节。其甚至于弹劾仲尼,因讨论其舛谬,共成五十篇。萧统云论则析理精微,故以为名。乾宁四年,书成。唐史云璨公绰族孙,少孤贫好学,著《史通》析微时。或称之起布衣至于相,不四岁。按唐纪相璨,在天祐改元,则书成犹未仕也。

《史例》三卷。
陈氏曰:唐右补阙,刘餗鼎卿撰。知几次子也。

《历代史赞论》五十四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纂《史记》迄五代史臣赞论。

《历代史辩志》五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亦有可观者。凡百许篇序,谓人之志,有甚微者,不可不辨。故以名书。

《通鉴释文》二十卷。
陈氏曰:司课司马康公休撰。温公之子。

《通鉴释文》三十卷。
陈氏曰:左宣义郎眉山史炤见可撰。冯时行为之序。今考之公休之书,大略同而加详焉。盖因其旧而附益之也。

《通鉴前例》一卷,《修书帖》一卷,三十六条,四图共一卷。
陈氏曰:司马光记集修书。凡例诸帖则与书局,官属刘恕、范祖禹往来书简也。其曾孙侍郎伋季思裒为一篇,又以前例,分为三十六条。而考其离合,稽其授受,推其甲子,括其卷帙,分为四图。

《通鉴问疑》一卷。
陈氏曰:高安刘羲仲壮舆纂集其父道原与温公往复。相继者,亦附修书帖后。

《读史管见》三十卷。
陈氏曰:礼部侍郎建安胡寅明仲以《通鉴》事备,而义少,故为此书。议论宏伟,严正间有感于时事。其于熙丰以后,接于绍兴权奸之祸,尤拳拳寓意焉。《晦庵纲目》亦多取之。
《朱子语录》胡致堂议论,英发人物,伟然读史管见,乃岭表所作。当时并无一册文字随行,只是记忆。所以其间有牴牾处。
南轩言管见,专为秦桧设,岂有言天下之事而专于一人者?先生曰:尽有好处,但好恶不相掩耳。又曰:致堂管见方,是议论《唐鉴》。议论弱又有不相应
处,前面说一项,事末又说到别处去。

《通鉴论笃》三卷。
陈氏曰:侍讲广汉张栻钦夫撰。取《通鉴》中言论之,精确者表而出之多,或全篇少至一二语,去取甚严。可以见前辈读书眼力之高。

《南北筹边》十八卷。
临江曾三英无愧撰。周平园序略曰:南渡初,士大夫日夜为防守江淮计。时右正言吕祉帅金陵与其属吴若、陈克著《东南防守利便》三卷上之。事既详实,文亦条畅。其后有尚书郎临川吴曾著《南北征伐编年》二十三卷,起三国终五代。凡古今形势,师旅胜负该贯无遗。仍集当时君臣议论,为分门事类一十二卷。其相谋相应,攻守通好,可指诸掌。视祉之书,益加详焉。今临江曾君三英复为《南北边筹》十八篇,南之攻北,其事有九。诸葛亮、纪瞻、褚裒、元温、刘裕、宋文帝、陈显达、沈庆之、吴明彻是也。北之图南,其事亦九。曹操、魏明帝、羊祜、苻坚、拓跋太武、孝文、元英、邢峦、北齐是也。人为一论,论指一事,皆援昔以證今,因迹以求。心即成而究败考古,可谓勤而用志,可谓切矣。

《史记音义》二十卷。
陈氏曰:唐崇贤馆学士刘伯庄撰。贞观初,奉敕讲授采邹诞生。徐唐及隋柳愿言音义而为此书。

《史记索隐》三十卷。
晁氏曰:唐司马贞撰。据徐裴注,纠正牴牾,援据密致。如东坡辩宰,我未尝从田,常为乱,盖本诸贞也。陈氏曰:采摭异闻,释文演注。末二卷为述赞,为三皇本纪。世号《小司马史记》

《附索隐史记》一百三十卷。
陈氏曰:淳熙中,广汉张材介仲刊于桐州郡斋,削去褚少孙所续,而附以司马贞索隐。其后江阴耿秉直之,复取所削者,别刊之。

《史记正义》二十卷。
陈氏曰:唐诸王侍读张守节撰。开元二十四年作序。
《崇文总目》:为汉书学者,此最精博。

《陈伯宣注史记》八十七卷。
《崇文总目》:唐陈伯宣撰。因裴骃说有所未悉,颇增损焉。然多取司马氏索隐,以为己说。今篇残缺。

《迁史删改古书异辞》十二卷。
陈氏曰:倪思撰。以迁史多,易经语更简严,为平异体当然也。然易辞而失其义书事,而与经异者多不可以无考,故为是编经之外,与他书异者,亦并载焉。

《班马异同》三十五卷。
陈氏曰:倪思撰。以班史仍《史记》之旧,而多删改大抵务趣简严然。或删而遗其事实,或改而失其本意,因其异则可以知其笔力之优劣,而又知作史述史之法矣。

《新校史记》一百三十卷,《新校前汉书》一百卷,《新校后汉书》九十卷,《三史刊误》四十五卷。
《崇文总目》:皇朝张观等校定。初秘书丞余靖上言国子监,所收《史记》《汉书》误,请行校正。诏翰林学士张观知制诰,李淑、宋祁与靖洎直讲王洙于崇文院,雠对靖等悉取三馆诸本及先儒注解训传、六经、小说、字林、说文之类,数百家之书以相参校。凡所是正增损数千言,尤为精备逾年而上之靖等。又自录其雠校之说,别为刊误四十五卷。

《汉书问答》五卷。
《崇文总目》:唐沈遵行撰。采诸儒为《汉书》说者,申释其义有博闻之益。然篇第颇差,讨求未获,阙刘传以下诸篇。

《三刘汉书标注》六卷。
晁氏曰:皇朝刘敞原父弟攽贡父子奉世仲冯撰。刘跂尝跋其书尾云:余为学,官亳州。故中书刘舍人实为守,从容出所读《汉书》示余曰:欲作补注,未能也。然卷中题识已多,公之子方山亚夫录以相示也。
陈氏曰:又本题公非先生刊误,其实一书。公非,贡父,自号汉书。自颜监之后,举世宗之未有能异其说者。至刘氏兄弟始为此书多所辩正发明。

《吕氏前汉论》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吕大忠晋伯撰。予得其本于铜梁令吕肇修撰。汲,陵诸孙也。

《西汉发挥》十卷。
晁氏曰:皇朝刘泾巨济撰。泾,蜀人。

《西汉决疑》五卷。
陈氏曰:国子司业宛丘王述致君撰。一曰失实,二曰引古,三曰异言,四曰杂證,五曰注释。

《西汉史抄》十七卷,《两汉博议》十四卷。
中兴《艺文志》陈傅良撰。指摘精要,裨正阙误如制
度始末因革,则采其大意,遗其烦碎。而一代之兴衰、治体、人才、纪纲、风俗亦略备矣。博议陈季雅所撰,关涉尤大。

《东汉刊误》一卷。
晁氏曰:刘攽贡父撰。攽序英宗读《后汉书》,见垦田字皆作恳字,命国子监刊正,攽为直讲校正其谬误,不可胜算。然此书世无善本,率以己意定之。治平三年,奏御攽号有史学温公修《通鉴》,以两汉事付之。

《两汉博闻》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杨侃纂。景德中,侃读两汉书,取其名《数前儒解释》,为此书以资涉猎者。侃尝编《职林》,此亦其类也。

《两汉刊误补遗》十七卷。
陈氏曰:国子博士吴仁杰斗南撰。补三刘之遗也。

《三国人物论》三卷。
晁氏曰:皇朝杨祜甫撰。蜀人。

《晋书指掌》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刘蕞编。以《晋书》事实,以类分为六十五门。

《唐书直笔新例》四卷。
晁氏曰:皇朝吕夏卿撰。夏卿强记绝人预修新书,此其在书局时所建。明欧宋间有取焉,如增入高祖宇叔德之类是也。
陈氏曰:《纪传志》各一卷,末一卷。摘旧史繁阙,又为新例须知,附于后。略举名数,如目录之类,记新书比旧,增减志传及总类。

《唐书音训》四卷。
晁氏曰:皇朝窦巩撰。新书多奇字,观者必资训释。巩问学精博,发挥良多。而其书时有改革者,不知何人附益之也?

《唐书音义》三十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比《窦氏书》大略同,而稍简乃析为三十卷。

《唐书辨證》二十卷。〈一名纠谬〉
晁氏曰:皇朝吴缜撰。缜,字廷珍,成都人仕,至郡守。数新书初修之时,其失有八类,其舛误二十门。凡四百馀事,缜不能属文,多误有诋诃。如新书《张九龄传》云武惠妃陷太子瑛,遣官奴告之曰:废必有兴公为援。宰相可常处九龄奏之,故卒九龄相而太子无患。缜以为时九龄已相,而太子竟以废。死以为新书,似实而虚。按:史之文谓终九龄在相位,日太子得不废也。岂谓卒以九龄为相,太子终无患乎?初名《纠缪》,其后改云《辩證》,实一书也。
《王氏挥麈录》曰:嘉祐中,诏宋景文《欧阳文忠》。诸公重修《唐书》时,有蜀人吴缜者,初登第。因范景仁而请于文忠,愿预官属之末,上书文忠言甚恳切,文忠以其年少轻佻拒之,缜鞅鞅而去。逮夫新书之成,乃从其间,指摘瑕疵,为《纠缪》一书。至元祐中,缜游宦蹉跎,老为郡守,与五代史纂误俱刊行之。绍兴中,福唐吴仲实元美为湖州教授,复刊于郡庠,且作后序以谓针膏肓,起废疾,杜预实为左氏之忠臣。然不知缜著书之本意也。
陈氏曰:其父师孟显于熙丰,此书绍圣初上之。

《注唐记》十卷。
晁氏曰:题曰:樊先生而不详其名,近代人所著新书纪也。

《唐书列传辩證》二十卷。
陈氏曰:端明殿学士玉山、汪应辰圣锡撰。专攻列传,不及纪志。以元祐名贤谓列传记事,毁于镌削,暗于藻绘,故随事辩證之。

《新唐书略》三十五卷。
陈氏曰:吕祖谦授徒患新史难阅摘要,抹出而门人抄之。盖节本之有伦理者也。

《唐史要论》十卷。〈一作论断二卷〉
晁氏曰:皇朝孙甫之翰撰。欧阳永叔、司马温公、苏子瞻称其书议论精覈,以为旧史所不及。终于天章阁待制。
《朱子语录》:司马温公书孙公《唐史》后,云孙公之翰昔著此书,甚自重惜。尝别缄其槁于笥,必盥手,然后启之,谓家人曰:万一有水火兵甲之急,他货财尽弃之,此笥不可失也。公私少间则增损改易,未尝去手。其在江东为转运使,出行部亦以自随。过亭休止,辄取修之。会宣州有急变,乘驿遽往不暇。挈以俱既行之,后金陵大火延及转运廨舍。弟子察亲负其笥,避于沼中岛上。公在宣州闻之,亟还入门问曰:《唐书》在乎?察对曰:在。乃悦。馀无所问,自壮年至于白首乃成。亦未以示人,文潞公执政尝从公借之。
又曰:伯恭晚年谓人曰:孙之翰《唐论》《唐鉴》要之也。是切于事情,只是大纲却不正了。
陈氏曰:甫以《唐书》烦冗遗略,多失体法,乃修为《唐史》,用编年体。自康定元年逮嘉祐元年,书成七十五卷,为论九十二首,甫没朝廷,取其书留禁中。其从子察录以遗温公,而世亦罕见。蜀有刻本未见,今惟诸篇存焉。

《唐鉴》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范祖禹醇夫撰。醇夫为温公《通鉴》局编修官,十五年分掌《唐史》。以其所自得,著成此书。取武后临朝二十一年,系之中宗。其言曰:此《春秋》公在乾侯之义也。虽得罪于君子,有所不辞。观此则知醇夫之从公,决非苟同者,凡三百六篇。《朱子语录》曰:范太史《唐鉴》第一段,论守臣节处不圆,要做一书补之,不曾做得。范氏此文字,草草之甚。其人资质浑厚,说得都如此平正,只是疏多不入理,终守臣节处于此,亦须有些处置。岂可便如此休了?如此议论,岂不为英雄所笑?又曰:《唐鉴》有疏处,孙之翰《唐论》精细说得利害,如身亲历之。但理不及《唐鉴》耳。又曰:《唐鉴》多说得散开无收杀,如姚崇论择十道,使患未得人。他自说得意,不知范氏何故却贬其说。又曰:《唐鉴》白马之祸,欧阳论不及此。
又曰:《唐鉴》有缓而不精确处,如言租庸调及杨炎二税之法,说得都无收杀,只云在于得人,不在乎法。有这般苟且处,他是见熙宁间详于制度,故有激而言,只那有激便不平直。
陈氏曰:元祐初上此书。

《唐史评》三卷。
晁氏曰:题曰:适适先生,不详何人门人。谯孝宁为编次。

《五代史纂误》五卷,《杂录》一卷。
晁氏曰:皇朝吴缜撰。凡二百馀事,皆欧阳永叔《新五代史》牴牾舛讹也。按:《通鉴》考异證欧阳史差误。如庄宗还三矢事之类,甚众。今此书皆不及之,特證其字之脱错而已。又善本未必皆然。
陈氏曰:宇文时,中守吴兴郡庠有二史板。遂二书刻之后皆入国子监。初郡人思溪王氏刻藏经,有馀板以刊二史,寘郡庠。中兴监书多阙,遂取其板。以往今监本是也。

《典故辨疑》二十卷。
儒林郎主管尚书吏部架阁文字李大性撰。淳熙十三年,投进自为序略曰:仰惟皇朝圣明,相绍明良之懿著。在青史坦然明白,信以传信而缨绅相属。呫哔益繁私史,荐兴记说𧔧午,朱紫苗莠混为一区。熙朝盛美未免蒙翳,请略举数端言之。如梅尧臣《碧云騢》,非尧臣所撰,孔平仲《杂录》非平仲所述,《建隆遗事》以王禹偁名,而实非禹偁,《志怪集》《括异志》《倦游录》以张师正名而实非师正,《涑水记闻》虽出于司马光而多所增益,《谈丛》虽出于陈师道而多所误盭,以至王安石《日录蔡绦国史后补》又皆不足以取信。儒者俱尝言之而未之详辨也。矧其言者乎?盖尝推其畴品,为说滋夥数其差舛不可殚述。虽云爝火之众于大明,何伤然?微尘纤埃非全镜所宜有也,然则丹铅点勘,寤疑辩惑匪书生职,欤臣大惧私史舛駮,或为正史之蠹辄。撷其事而正之伏,自忖念衡茅之下多未见之书。朴樕之材无奇特之见,固不当自寘于五不韪之域。以奸严诛,而孤忠拳拳所欲辨明,怀不能已,非敢远慕昔人作指。瑕纠谬之书,以诒攻诃之诮,独取熙朝美事及名卿才大夫之卓卓可称,而其事为野史语录所翳者,辨而明之参其岁月,质其名氏爵位,而考證焉。其或传闻异词,难以示信,以意逆志虽知其非,而未有晓然。依据则姑置弗辩其所辩者,必得所證而后为之说焉。所辨凡二百条釐,为二十卷,名之曰《典故辨疑》

《故事》

《贞观政要》十卷。
晁氏曰:唐吴兢撰。以唐之极治贞观为最故,采时政之可备劝戒者,上之于朝凡四十篇。
陈氏曰:前题卫尉少卿兼修国史。按:新旧书列传,兢尝为此官而书亦不记岁月。但其首称良相传,中安阳公,中书令河东公亦未详,为何人馆阁书目。云神龙中所进当考。

《翰林盛事》一卷。
陈氏曰:唐剡尉常山张著处晦撰。记儒人盛事,自武德中迄于天宝。首载张文成七登科者,即著之祖也。

《衣冠盛事》一卷。
陈氏曰:唐武功苏特撰。

《太和辩谤略》三卷。
晁氏曰:唐李德裕撰。先是唐次录周秦迄隋忠贤,罹谗谤事。德裕览之不悦,后宪宗以为善,命令狐
楚等广之成十卷。太和中,文盛上之。
陈氏曰:李德裕以令狐楚所著,删其繁芜,益以唐事,裁成三卷,集贤裴璘为之序。元和书,今不存。《邯郸书目》亦止有前五卷。

《秦传玉玺谱》一卷。
陈氏曰:题博陵崔逢修。协律郎严士元重修。河东少尹魏德谟润色。

《国玺传》一卷。 《传国玺记》一卷。
陈氏曰:传无名氏所记,止唐肃宗。记称严士元与前大同小异。

《玉玺杂记》 卷。
陈氏曰:徐景撰。乾元元年七月,记《唐志》有徐景玉玺,正录即此书也。

《楚宝传》一卷。
陈氏曰:杜确撰。肃宗乾元二年,楚州尼真如献宝事。

《八宝记》一卷。
陈氏曰:无名氏,大观二年。

《唐文宗朝备问》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杂录唐朝典故。

《通典》二百卷。
晁氏曰:唐宰相杜佑撰。先是刘秩采经史,自黄帝迄天宝末,制度沿革废置,论议得失,仿周礼六官法为政典三十五篇。房琯称才过刘向,佑以为未尽。因广之参以《新礼》为二百篇,以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刑法、州郡、边防八门分类叙载,世推该洽三十六年成书。德宗时上之。

《续通典》二百卷。
陈氏曰:翰林学士承旨大名宋白太素等撰。咸平三年,奉诏。四年九月书成。起唐至德初,迄周显德末。王钦若言杜佑《通典》,上下数千载为二百卷,而其中四十卷为开元礼,今之所载二百馀年,亦如前书卷数时论,非其重复。

《国朝通典》二百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或言魏鹤山所为,似方草创未成书也。凡《通典》《会要》前书及《馆阁书目》皆列之类书。按:《通典》载古今制度沿革会要,专述典故,非类书也。

《唐会要》一百卷。
晁氏曰:皇朝王溥撰。初唐苏冕叙高祖至德宗九朝沿革损益之制。大中七年,诏崔铉等撰次德宗以来事,至宣宗大中之年。以续冕书传,又采宣宗以后事共成百卷。建隆二年二月,奏御词简体,备太祖览而嘉之,诏藏于史阁。
陈氏曰:按:《唐志·苏冕会要》四十卷,续《会要》四十卷。杨绍复等撰。崔铉监修而会要,称杭州刺史苏弁与兄冕缵国朝故事,为是书弁聚书至二万卷次,于集贤芸阁。

《五代会要》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溥等撰。采梁至周典故,纂次建隆初,上之。

《三朝国朝会要》一百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章得象天圣中,被诏以国朝故事,因革制度,编次宋绶,冯元、李淑、王举正、王洙同修得象监,总庆历四年,书成上之。

《六朝国朝会要》三百卷。
晁氏曰:神宗朝以会要止于。庆历命王圭续之起于建隆之元,迄于熙宁十年。通旧书增损成是书,总一十一类,八百五十八门。其间礼乐政令之大纲仪物,事为之细目,有关讨论,顾无不载文简事详,一代之典备矣。

《节国朝会要》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范师道以章得象书繁多,节其要以备检。

《续会要》三百卷。
陈氏曰:监修仙井虞允文并甫等,上自绍兴十年,编修起元丰元年,迄靖康之末,乾道六年书成。巽斋李氏序略曰:徽宗初诏王觌,曾肇续编元丰至元符寻复诏起。治平四年,至崇宁五年,凡四十年,二书皆弗克。成政和末,有司独上,帝系后妃吉礼三类,总一百一十卷。其书则通章得象王圭所编,稍益以熙宁后事。而此三类外,皆未遑暇运。遭百六史记,放绝光尧,寿圣太上皇帝甚悯焉。绍兴九年,诏馆职续编。三十一年,又降趣旨。然阙简破牍,掇落匪易。皇帝陛下纂修洪绪敷时,绎思更命宰臣提举阅。再岁乃克成书,断自神宗之初,迄于靖康之末,凡六十年,总三百卷,分二十一类,六百六十六门。窃惟五朝大政前书备载,类仍旧章。鲜所开创,逮神哲徽钦之御,世因时适变,道与前异,大抵革于熙宁,复于元祐,旋革于绍圣,又复于元符,再革遂臻崇观政宣之丰豫,以及靖康六十年
间,业广事,详方策,所记视前倍蓰。今兹缀集于零落散亡之馀,十仅得其六七,诚不足允符神旨。然科条粗举部类,各分礼、乐、兵、财之大原,儒术刑法之要指,取贤敛才之品式,设官分职之制度,九州之别合,四夷之服叛,概见于斯。凡厥讨论尚或有取。
《容斋洪氏随笔》曰:国朝会要,自元丰三百卷之后,至崇宁政和,间复置局修纂。宣和初,王黼秉政,罢修书五十八所。时会要已进一百十卷,馀四百卷亦成。但局中欲节次觊赏,故未及上。既有,是命局官以谓若朝廷许立限了毕,不过三两月,可以投进而黼务,悉矫蔡京所为,故一切罢之官吏既散,文书皆为弃物矣。建炎三年,外舅张渊道为太常博士。时礼寺典籍散佚亡几,而京师未陷。公为宰相,言宜遣官往访故府。取见存图籍悉辇而来,以备掌,故此若缓而甚急者也。宰相不能用其后,逆豫窃据鞠为煨烬,吁可惜哉。

《中兴会要》二百卷。
陈氏曰:监修晋江梁克家叔子等上。乾道六年,既进。《续会要》有旨自建炎元年续修,止绍兴三十二年九月成书。

《国朝会要总类》五百八十八卷。
陈氏曰:李心传所编合三书为一刻于蜀中,其板今在国子监。

《三朝圣政录》十卷。
晁氏曰:皇朝富弼上言,乞选官置局将三朝典故编成一书。即命王洙,余靖孙,复欧阳修编修,分别事类成九十六门。
陈氏曰:其书初名《太平故事》。凡九十六门,每事之后,各释其意。至绍兴八年,右朝议大夫吕源得旧印本,刊正增广名政要,释明策备上之于朝。《馆阁书目》指政要为宝训,非也。

《三朝宝训》三十卷。
陈氏曰:翰林学士李淑等撰。天圣五年,监修国史。青社王曾奏乞用唐吴兢正观政要故事,取三朝圣语政事及臣僚奏对不入正史者,别为一书,与国史实录并行。至十年,书成。诏以宝训为名其后,进读于迩英今。《馆阁书目》以为二十卷,富弼所上者,非也。乃政要耳。
《王氏挥麈录》曰:仁宗即位方十岁。章献明肃太后临朝,章献素多智谋,分命儒臣冯章靖元孙宣公奭宋宣献绶等采摭历代君臣事迹,为观文览古一书,祖宗故事为三朝宝训十卷,每卷待诏高克明等绘画之,极其精妙,叙事于左令,傅母辈日夕侍上展玩之解释,诱进镂板于禁中。元丰末,哲宗以九岁登极。或有以其事启于宣仁圣烈皇后者,亦命取板摹印,仿此为帝学之。权舆分锡近臣及馆殿。时大父亦预其赐〈明清〉家,因有之。绍兴中,为秦伯阳所取。

《三朝训鉴图》十卷。
陈氏曰:学士李淑杨伟等修纂。庆历八年,伟初奉旨检讨三朝事迹。乞与淑共编,且乞制序。皇祐元年,书成。顷在莆日有售,此书者亟求观之,则已为好事者所得。盖当时御府刻本也,卷为一册,凡十事事为一图,饰以青赤,亟命工传录。凡字大小行广狭设色规模,一切从其旧敛,衽铺观如生。庆历皇祐间,目睹圣作明述之盛也。按:《馆阁书目》载此书云:绘采皆阙。至续书目乃云得其全,未知果当时刻本乎?抑亦摹传也?
按:《三朝宝训》一书《直斋书录》解题,以为宰相王曾奏请编修成于天圣十年,凡三十卷。《挥麈录》以为章献命儒臣所修成于天圣初年,凡十卷。殊不相吻合,然《挥麈录》所言禁中刻本,且有绘图,则似即此《三朝训鉴图》十卷之书。然直斋以此书为庆历皇祐时所修纂,则又与《挥麈录》所谓仁皇初年傅。母辈侍上展玩之,语深不合矣。当俟考订精者质之。

《仁宗政要》四十卷。
晁氏曰:皇朝张唐英撰。

《仁皇训典》六卷。
陈氏曰:翰林侍讲范祖禹撰。元祐八年,经筵所上,凡三百十七条,大略亦用宝训体。

《两朝宝训》二十卷。
陈氏曰:礼部郎中长乐林希子中编进。用天圣故事也,元丰六年表上。

《神宗宝训》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林虙撰。虙,希之侄也。剽闻神宗圣政,辄称记录,分一百门,以续五朝宝训。崇宁上于朝。

《历代年号并宫殿等名》一卷。
陈氏曰:丞相饶阳李昉明叔在翰苑时所纂,

朝制要览五十卷。
陈氏曰:屯田郎中宋咸撰。此书传于陆放翁,书其后曰:先君会稽公晚岁喜观,间为子弟讲论因革率。至夜分会稽公者,宰元钧也。其书作于嘉祐中,皆国初,故实观之,使人有感焉。

《景德会计录》六卷。
晁氏曰:皇朝丁谓谓之撰。谓景德中,纂三司户口税赋之入,及兵食吏禄之费,会计天下每岁出纳赢亏之数,书成奏御。
陈氏曰:谓时为三司使序言。岁收两京十七路,帐籍四万四百。有七日入疾徐事,一千五百文移倍之。以李吉甫《国计簿》,贾耽《国要图》总其目,得四十列,为六卷,一户赋,二郡县,三课入,四岁用,五禄食,六杂记。大抵取景德中一年为准。

《会计录》六卷。
晁氏曰:皇朝田况元钧撰。况两为三司,使谓夏戎阻命。之后增兵,比之景德,几一倍。加之吏员益繁,经费日侈,民力日疲,乃约丁谓《会计录》以皇祐财赋所入多于景德,而其出又多于所入,著成此书。上之庶几朝廷稽祖宗之旧,省浮费以裕斯民云。陈氏曰:元钧仿景德之旧,取一岁最中者为准,又为储运一篇以补其阙。

《春明退朝录》三卷。
陈氏曰:龙图阁学士常山宋敏求次道撰。所记多故,实其父宣献公绶居第,在春明坊如晁氏称昭德也。

《先朝政范》一卷。
陈氏曰:直集贤院徂徕石介守道编进。自任将至悔过,凡十二篇。

《尊号录》一卷。
丞相安陆宋庠公序撰。大意以为徽号,夸诩非古,而我祖宗往往谦逊不居,犹愿超然。远览尽屏前号,其爱君以德者,欤至神宗。遂却不受,至于今行之。

《辅弼名对》四十卷。
天禧中,前进士刘颜编。自汉迄五代,为四十门。

《青社赈济录》一卷。
丞相富文忠公弼青州,救荒施行文牍也。

《元丰问事录》二卷。
光禄寺丞李德刍撰。德刍,邯郸李淑之子。元丰中,为详定官制,检讨文字,诏旨所问奏槁,录为此书。

《官制局纪事》一卷。
李德刍奉旨编录置局以来命官等事。

《中书备对》十卷。
晁氏曰:皇朝元丰三年,毕仲衍承诏,编次曰:周官所谓要会者,正今日中书所宜。有自汉至唐,莫知议。此今编成十卷,凡一百二十五门,附五十八事。李清臣尝与许将书云:备对乃吴正宪公居宰路,以圣问多出意表,故令中书掾毕。君为之其时,预有画旨诸司遇取会,不许濡滞,如此尚历数年乃就。后多有改革,然事亦可概见也。

《蒋魏公逸史》二十卷。
《容斋洪氏随笔》曰:《蒋魏公逸史》,颖叔所著也。多记当时典章文物之旧,有数百册兵火间尽失之。其曾孙芾始捃摭遗槁而成此书,将以奏御,以其副上之。太史且板行之传之天下,后世既而不果。蒋公在熙宁元祐崇宁时,为博闻强识。然阅其论述,颇有可议,恨不及丞相在日,与之言大概,辨订官制之讹误也。

《吕申公掌记》一卷。
陈氏曰:丞相申国吕公著晦叔撰。在相位所记人材已用未用名姓及事,当行已行条目。

《元祐荣观集》五卷。
陈氏曰:左朝奉大夫权太学正汪浃撰。记元祐六年,视学本末,并群臣所上诗赋颂表之类,张舜民芸叟为之序。

《泰陵故事》二十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皆叙宣仁临朝九年中制诰表章奏议之属。

《尊尧录》八卷。
陈氏曰:延平罗从彦仲素撰。从彦师事杨时,而李侗又师从彦,所谓南剑三先生也。从彦当靖康初,以为本朝之祸,起于熙丰不遵祖宗故实,故采四朝事为此录。又李沆、寇准、王旦、王曾、杜衍、韩琦、范仲淹、富弼、司马光、程颢名辅巨儒十人言行附于其后,末有《别录》一卷,专载司马光论王安石,陈瓘论蔡京奏疏,欲上之。朝不果嘉定中太守刘元济得其书上之,且为板行。

《本朝事实》三十卷。
陈氏曰:右承议郎李伋撰。杂录故事,不成条贯统纪。

《皇朝治迹统类》七十三卷。
陈氏曰:眉山彭百川叔融撰。略用袁枢《通鉴》本末条例为前集四十卷。中兴后,事为后集三十三卷。

《皇朝事类枢要》二百五十卷。
陈氏曰:蜀人张和卿编集为一百五十门。盖举子答策之具也。

《长乐财赋志》十六卷。
陈氏曰:知漳州长乐何万一之撰。往在鄞学,访同官薛师雍子。然几案间有书一编,大略述三山一郡财计而累,朝诏令申明沿革甚详。其书虽为一郡设于天下,实关通。问所从得,薛曰:外舅陈止斋修图经,欲以为财赋一门,后缘卷秩多不果,入因借录之书,无标目以意命之。曰:三山财计本末,及来莆田为郑寅子敬道之郑。曰:家有何一之长乐,《财赋志》岂此耶?复借观之,良是其间亦微有增损。末又有安抚司一卷,并抄录附益为全书。

《内治圣鉴》二十卷。
陈氏曰:起居舍人兼嘉王府赞读清江彭龟年子寿撰。取列圣修身、齐家、教子,训齐宗室防制外戚宦官𣊓御等事,以绍熙五年表上之。光宗称善,且曰:祖宗家法最善,汉唐不及也。

《高宗圣政草》一卷。
陈氏曰:陆游在隆兴初,奉诏修高宗圣政,草创凡例多出其手,未成而去。私箧不敢留槁,他日追记得此录之。而书其后凡二十条。

《高宗孝宗圣政编要》二十卷。
陈氏曰:《高宗圣政》五十卷,《孝宗圣政》五十卷,乾道淳熙中所修,皆有御制序。此二秩,书坊抄节以备举子应用之储也。

《孝宗圣政》十二卷。
陈氏曰:亦书坊抄节比前为稍详。
按:孝宗圣政,系陈止斋,奉诏拟御制序言,起初潜至内禅,掇其最,凡得六百四十一条,为五十卷。绍兴三年序。

《会稽和买事宜》七卷。
陈氏曰:浙东帅番昜洪迈景卢提举常平三山郑湜补之集。初承平时,预买令下守越者,无远虑。凡一路州县所不受之数,悉受之故。越之额特重以匹计者,十四万六千九百。居浙东之半人户,百计规免,皆诡为第五等户,而四等以上户之害日益甚,于是有为亩头均科之说者。帅郑丙少嘉宪丘崇宗卿张诏君卿颇主之。由淳熙十一年以后,略施行而议者,多以创科五等户为不便参政。李彦颖秀叔,尚书王希吕仲行先后帅越,皆言之。而王画八事尤力,会光庙亦以为贻穷贫之害。户部尚书叶翥叔羽奏乞先减四万四千馀匹,止以十万为额。而后均敷诏从之,仍令侍从集议皆乞,关并诡挟,遂诏迈湜措置。既毕,以施行次第类成此书,时绍熙元年也。

《刘忠肃救荒录》五卷。
陈氏曰:王居仁撰。淳熙乙未,枢密刘珙共父帅江东救荒。本末嘉定乙亥真景元刻之,漕司以配韩富公青社之编,而以刘公行状谥议附于后。

《西汉会要》七十卷,《东汉会要》四十卷。
武学博士清江徐天麟仲祥撰。以二史所载汉家制度典章,散于纪传表者,仿唐以来会要体,分门编纂,其用力勤矣。其言范晔志槁为谢俨蜡,以覆车刘昭因晔遗绪注而补之。夫既曰蜡以覆车,安得复有遗绪?盖未考昭之所著,实司马绍统《续汉书志》也。仲祥乙丑进士,世有史学,其世父梦莘商老著。北盟会编父得之,思叔为左氏国纪,兄筠孟坚作汉官考,皆行于世。

《汉制丛录》三十三卷。
袁梦麟应祥撰。以二汉所纪典故,分门编类,凡二十五门。

《平阳会》四卷。
通直郎知平阳县汪季良子驷撰。平阳号难治,为浙东三阳之冠。季良治有声,乃以一邑财计,自两税而下为二十一篇,终于岁会。旁通沿革、本末大略备矣。又为外编五条,如砧基副本,催科检放及书手除科敷之类,以为此财用所从出也。季良,端明应辰之孙,佳士,且能吏也。得年不永,士论惜之。

《唐昌记》二卷。
知昌化县赵希〈阙〉克家撰。

《钱谱》十卷。
晁氏曰:右梁顾烜尝撰《钱谱》一卷。唐张台亦有《钱录》两卷。皇朝绍圣间,〈阙〉孝美以两人所纂,舛错增广,成十卷,分八品云。

《货泉录》一卷。
晁氏曰:右皇朝陶岳撰。记五代诸侯擅改钱币。之由幽州、岭南、福建、湖南、江南五国。

《续钱谱》十卷。
晁氏曰:右皇朝董逌撰。逌之祖尝得古钱百令,逌考次其文,谱之以前世帝王世,次为序。且言梁顾烜唐封演之谱,浸汗蔽固不可用其谱。自太昊葛天氏至尧舜夏商,皆有钱币。其穿凿诞妄至此。

《泉志》十五卷。
陈氏曰:洪遵景伯撰。记历代钱宝。

《浸铜要略》一卷。
陈氏曰:张甲撰。称德兴草泽,绍圣元年序。盖胆水浸铁成铜之始,甲参政子公之祖。

《治金录》 卷。
陈氏曰:泉司吏所为也。

《郑夹漈通志略》 卷。
莆郑樵渔仲撰。淳熙间,缮进自序略曰:江淹有言修史之难,无出于志诚。以志者,宪章之所系,非老于典故者不能为也。不比纪传纪,以年包事传,以事系年儒学之士,皆能为之。惟有志难其次,莫如表。所以范晔陈寿之徒,能为纪传而不敢作表志,志之大,原起于《尔雅》。司马迁曰书,班固曰志,蔡邕曰意,华峤曰典,张勃曰录,何法盛曰说。馀史并承班固谓之志,皆详于浮言,略于事实,不足以尽《尔雅》之义。臣今总天下之大学术,而条其纲目,名之曰:《略凡》。二十略百代之宪章学者之能事,尽于此矣。其五略汉唐诸儒所得闻,其十五略汉唐诸儒所不得闻也。曰:《氏族略》《六书略》《七音略》《天文略》《地理略》《都邑略》《谥略》《器服略》《乐略》《艺文略》《校雠略》《图谱金石略》《灾祥略》《昆虫草木略》,凡十五略出臣胸臆,不涉汉唐诸儒。议论曰:《礼略》《职官略》《选举略》《刑罚略》《食货略》,凡前五略,虽本前人之典而亦非诸史之文也。按:郑氏此书名曰《通志》,其该括甚大。卷首序论讥诋前人,高自称许。盖自以为无复遗憾矣。然夷考其书,则氏族六书也。七音等略,考订详明,议论精到,所谓出臣胸臆,非诸儒所得闻者。诚是也。至于天文地理器服则失之太简,如古人器服之制度,至详今止樽罍一二,而谓之器服略可乎?若礼及职官、选举、刑罚、食货五者则,古今经制甚繁,沿革不一,故杜岐公通典之书,五者居十之七八然。杜公生贞元间,故其所记述止于唐天宝。今《通志》既自为一书,则天宝而后,宋中兴以前,皆合陆续铨次。如班固《汉书》《史记》武帝以后,可也。今《通志》此五略,天宝以前则尽写,《通典》全文略无增损,天宝以后则竟不复。陆续又以《通典》细注称为己意,附其旁而亦无所发明。《通志》比五略中所谓臣按云云低一字写者,皆《通典》细注耳。〉疏略如此,乃自谓虽本前人之典,而亦非诸史之文,不亦诬乎?夹漈讥司马子长,全用旧文间以里俗,采摭未备,笔削不遑,又讥班孟坚全无学识,专事剽窃。自高祖至武帝七世,尽窃迁书,不以为惭。至其所自为书则不堪检点,如此然则著述岂易言哉。
又按:此书刊本元无卷数,止是逐略分为一二耳。中兴四朝《艺文志》别史类载《通志》二百卷,其后叙述云中兴初,郑樵采历代史及它书自三皇迄隋为书曰《通志》。仿迁固为记传,而改表为谱志为略。则其为书,似是节抄删,正历代之正史。如高峻之小史,苏子由之古史,而非此二十略之书也。但二十略序文后,言于纪传,即其旧文,从而损益,制诰书疏则为别录。唐书五代史,本朝大臣所修,故非微臣敢议。故纪传及隋若礼、乐、刑、政务存因革引而至唐,云则亦略言其作书之意,岂彼二百卷者?自为一书,亦名之曰《通志》而于此序,附言其意耶?或并二十略共为一书耶?当俟续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