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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字学典

 第一卷目录

 字学总部汇考一
  上古〈太昊伏羲氏一则 炎帝神农氏一则 黄帝有熊氏一则 少昊金天氏一则 颛顼高阳氏一则 帝喾高辛氏一则〉
  陶唐氏〈帝尧一则〉
  夏后氏〈总一则〉
  周〈总一则 成王一则〉
  秦〈始皇帝一则〉
  汉〈武帝一则 平帝元始二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一则 章帝一则 和帝一则 灵帝熹平二则〉
  晋〈武帝咸宁一则〉
  南齐〈武帝一则〉
  梁〈简文帝一则〉
  北魏〈世祖始光一则 太延一则 世宗延昌一则〉
  北周〈太祖一则〉
  唐〈中宗嗣圣一则 元宗开元一则 天宝一则 代宗大历一则 文宗开成一则〉
  辽〈太祖神册一则 天赞一则〉
  宋〈太宗雍熙一则 神宗一则 哲宗元祐一则 绍圣一则 徽宗崇宁一则 钦宗靖康一则 高宗绍兴一则〉
  金〈太祖天辅一则 熙宗皇统一则 章宗明昌二则〉
  元〈世祖至元七则 武宗大德一则 文宗至顺一则〉
  明〈太祖洪武二则 成祖永乐一则 世宗嘉靖一则〉

字学典第一卷

字学总部汇考一

上古太昊伏羲氏始造书契
《史记补·三皇本纪》:太昊伏羲氏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
《通鉴前编》:太昊德合上下,天应以鸟兽文章,地应以《河图》《洛书》。于是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中观万物之宜,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书制有六:一曰象形,二曰假借,三曰指事,四曰会意,五曰转注,六曰谐声,使天下义理,必归文字,文字必归六书。
〈释义〉书画,字也。一曰象形,谓日月之类,象日月形体而为之也。二曰会意,谓武信之类,止戈为武,人言为信,会合人意也。三曰转注,谓考老之类,建类一首,文意相受,左右相注,故名转注也。四曰处事,谓上下之类,人在一上为上,人在一下为下,各有其处事得其宜,故曰处事也。五曰假借,谓令长之类,一字两用也。六曰谐声,谓形声一也,如江河之类,皆以水为形,以工可为声也。 又曰时有龙马负图出于河之瑞,因而名官命朱襄为飞龙氏造书契。

《唐韦续》:五十六种书法,太昊庖牺氏获景龙之瑞,始作龙书。
《路史》:太昊伏戏氏以龙纪官百师服,皆以龙名,作为龙书,以立制号,而同文稽夬象肇,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百官以治万民,以察而文籍繇,是兴矣。
炎帝神农氏始作八穗书
《史记补·三皇本纪》不载。按《韦续书法》:炎帝神农氏因上党羊头山,始生嘉禾八穗,作《八穗书》
《路史》:炎帝神农氏命屏封作《穗书》,以同文攽令。
黄帝有熊氏命苍颉作字始有鸟篆云书。
《史记·五帝本纪》不载。按《外纪帝》:命苍颉为左史,沮诵为右史,苍颉见鸟兽之迹体,类象形而制字,使天下义理,必归文字,文字必归六书。
《淮南子·本经训》:昔者苍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
〈注〉造书契则诈伪萌生,去本趋末,弃耕作之业而务锥刀之利,天知其将饿,故为雨粟鬼恐,为书文所劾故夜哭。

《孝经援神契》:奎主文章苍颉,效象洛龟,曜书丹青,垂萌画字。宋均注曰:奎星,屈曲相钩,似文字之画,苍颉视龟而作书,则河洛之应,与人意所惟通矣。按《韦续书法·黄帝史》:苍颉写鸟迹为文,作篆书。因卿云作云书,亦黄帝时也。
《路史·仓帝史》:皇氏名颉,姓侯。冈龙颜侈哆,四目灵光。
〈注〉苍颉庙碑云:苍颉天生德于大圣,四目灵光,为百王作宪。其铭曰:穆穆圣苍,熹平六年立。按《春秋演孔图》《春秋元命苞》叙帝王之相,云苍颉四目,是谓并明。颛帝戴于是,谓崇仁帝。戴干是谓清明尧眉,八采是谓通明舜目,重童是谓无景禹耳。三漏是谓大通汤臂,三肘是谓柳翼文王,四乳是谓含良武王,=齿是谓刚强不及人臣也。故索靖草书状曰:圣皇御世,随时之宜。苍颉既王,书契是为,而世纪乃言黄帝史官,苍颉取象鸟迹,始作文
字,记其言动策而藏之,名曰《书契》,妄也。

上天作令,为百王宪实,有睿德生而能书,及受河图绿字。
《河图·玉版》云:苍颉为帝,南巡狩,登阳虚之山,临于元扈洛汭之水,灵龟负书丹甲,青文以授帝,谓苍颉阳虚山在上洛。

于是穷天地之变,仰观奎星圆曲之势,俯察龟文、鸟羽、山川、掌指而刱文字形位,成文声具,以相生为字,以正君臣之分,以严父子之仪,以肃尊卑之序,法度以出礼乐,以兴刑罚,以著为政,立教领事,辨官一成,不外于是,而天地之蕴尽矣。
苍帝所制,乃古文虫篆。孔壁古文《蝌蚪书》,即其体也。魏略言邯郸淳善苍颉虫篆是矣,自苍颉至周宣,皆苍颉之体也。宣王纪其史籀,始作大篆十五篇,号曰《篆籀》,与苍颉二体所谓古文,因而用之,卫恒云苍颉造书,因而遂滋,则谓之字。字有六义,至三代不变改,故孔颖达云:苍颉至今,字体虽变,而六体之本,古今不易。《汉志》云:苍颉多古字,俗师失其读。宣帝徵齐人能正读者,张敞从受之,传至外孙之子,杜林始为作训。子云因作训纂,此书断所以为吕氏书言苍颉造大篆为非,谓若苍造大篆,则置古文于何地?古文为本篆,籀其子孙矣。《孝经·援神契》云:奎主文章,苍颉作文字者,总而为言,包意以名事也。分而为义,则文者祖父字者,子孙滋蔓而相生尔。

天为雨粟鬼为夜器龙乃潜藏。
《论衡》曰:河出图,洛出书,圣帝之瑞,苍颉作文字,业与天地同指。与鬼神合,何非何恶,而致雨粟鬼哭之怪哉!图书文章与作书何异?使天地鬼神恶人作书,则图书出。乃无此怪,或苍颉作书,适与之会,尔盖一说也。

文字备于以存乎记,注乃著绩,别生正名,孚号而升封于介丘,纪文字以昭异世,而文辞日昌矣。
《云笈七签》:帝服斋中宫,有大鸟衔图体,备五色三文成字,又至翠妫之泉,有黄龙负图而出于河。其图五色毕,具白图兰叶,而朱文帝令侍臣写之,以示天下,曰《河图书》。帝既得龙凤之图书,苍颉之文,即制文章,始代结绳之政,以作书契。〈按苍颉或言黄帝臣或言苍帝皆难确据姑两
存之
〉少昊金天氏始作鸾凤之书。
《史记·五帝本纪》不载。按《韦续书法》:少昊金天氏作鸾凤书,以鸟纪官文章衣服取象古文。
《路史》:少昊青阳氏即位,诸福之物毕至爰书鸾凤。
颛顼高阳氏作科斗书。
《史记·五帝本纪》不载。按《韦续书法》《科斗书》者,因科斗之名,故饰之以形,不知年代,或云颛顼高阳氏所作。
《路史》:帝颛顼高阳氏文龙负图,于是书科斗。按《玉海书序》:孔壁得科斗文字,书始云高阳氏作。按《释之金壶记》:高阳氏状科斗之形,作《科斗书》,亦曰篆文。
帝喾高辛氏始作人形书
《史记·五帝本纪》不载。按《韦续书法》:帝喾高辛氏以人纪事,作仙人形,书车器衣服,皆为之。
陶唐氏帝尧始作龟书
《史纪·五帝本纪》不载。按《韦续书法》:帝尧陶唐氏因灵龟负图作龟书。
《续文献通考》:陶唐之世,南裔有越裳氏,重译来朝,献神龟,盖千岁,方三尺馀。背有蝌蚪文,记开辟以来,尧命录之,谓之龟历。

夏后氏

夏后氏始作钟鼎书
《史记·夏本纪》不载。按《韦续书法》:夏后氏作《钟鼎书》,以钟鼎形为象也。

文王始作鸟书武王又作鱼书。
《史记·周本纪》不载。按《韦续书法》:周文王时,赤雀衔书集户,武王丹乌入室,以二祥瑞,故作《鸟书》。周法《鱼书》者,因素鳞跃舟所作。
成王六年,制保氏教国子以六书。〈按《竹书纪年》成王六年,作《周礼》。〉《周礼》:地官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
六书。
〈订义〉郑司农曰:六书,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 贾氏曰:六书,象形之等,皆依许氏《说文》书,有六体,形声实多。江河之类,左形右声。鸠鸽之类,右形左声。草藻之类,上形下声。婆娑之类,上声下形。圃国之类,外形内声。阛阓衡御之类,外声内形。

始皇帝命李斯作大篆,又删古文为小篆书。
《史记·始皇帝本纪》不载。按《蒙恬笔经》:尚方大篆字皆古体,莫测其文,李斯遂删其繁冗,取其合宜,参为小篆,后刻诸名山、碑篆、玉玺、铜人等,斯之下笔,赵高以下,咸见伏焉。
《许慎·说文序》:孔子书《六经》,左丘明述《春秋传》,皆以古文。其后分为七国,文字异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是时,秦大发隶,卒兴役戍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趋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
《水经注》:秦始皇登于峄山之上,命丞相李斯以大篆勒铭山岭,名曰昼门。
《续文献通考》:李斯增损大篆异同,籀文谓之小篆。亦曰秦篆,世谓之玉著篆。又谓之八分小篆,盖比籀文,十存其八云圻。按小篆之体,又复有八,曰鼎小篆,曰薤叶,曰垂露,曰悬针,曰缨络,曰柳叶,曰剪刀,曰外国,胡书古文可谓上古,大篆谓中古,小篆谓下古。又按《续通考》:程邈增减大篆,去其繁复,为隶人佐书,故名《隶书》。又曰:《佐书》,秦之权量所刻是也。不为体势与,汉款识篆,文相类,非有挑法之隶也。

武帝作灵芝书
《汉书·武帝本纪》不载。按《韦续》:墨薮汉武代有灵芝,三茎生于殿前,遂歌芝房之曲,因述为《灵芝书》。又名《芝英》。 又按墨薮武帝有鼎,小篆汾阴,得鼎而作也。
平帝元始 年,徵天下通小学者,各记字庭中扬雄取作训纂篇。
《汉书·平帝本纪》不载。按《艺文志》:元始中,徵天下通小学者,以百数各令记字于庭中。扬雄取其有用者,以作《训纂篇》,顺续《苍颉》,又易《苍颉》,中重复之字,凡八十九章,臣复续。扬雄作十三章,凡一百三章,无复字。《六艺》群书所载略备矣,《苍颉》多古字,俗师失其读。宣帝时,徵齐人能正读者,张敞从受之,传至外孙之子杜林为作训,故并列焉。《训纂》一篇,扬雄作别字十三篇.杜林《苍颉训纂》一篇,《苍颉传》一篇,杜林《苍颉》故一篇. 按《扬雄传》:雄字子云,蜀郡成都人也。年四十馀,游京师。秦赋,除为郎,给事黄门,及王莽篡位,转为大夫。时校书天禄阁刘棻尝从雄学作奇字,有好事者,载酒肴从游学。
元始 年,安汉公王莽复定六书之制,又改叠字为三田。
《汉书·平帝本纪》不载。按《许慎·说文序》:亡新居摄使大司空甄丰等校定文书之部,自以为应制作,颇改定古文。时有六书,一曰古文,二曰奇字,三曰篆书,四曰佐书,五曰缪篆,六曰鸟虫。
《续文献通考》:王莽以叠字三日太盛,改为三田。

后汉

光武帝建武十七年,马援奏请郡国印章宜荐通晓古文字者,从之。
《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按《马援传》:光武建武十七年,玺书拜援伏波将军。
〈注〉援上书曰:臣所假伏波将军印,书伏字,犬外向。城皋令印,皋字为白下羊;承印四下羊;尉印白下人,人下羊。即一县长吏,印文不同,恐天下不正者多。符印所以为信也,所宜齐同。荐晓古文字者,事下大司空正郡国印章。奏可。
章帝始作章草书
《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按《法书要录章草本》:汉章帝书也,今淳化官帖,有海咸河淡,其书为后世章,草宗建初,中杜度善草书,见称于章帝,上贵其迹,诏使草书上事,盖因章奏,后世谓之《章草》
和帝命贾逵修理旧文,许慎并撰《说文字解》《古文孝经》并上秘府。
《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按《许慎传》:慎少博学,时语曰:五经无双许叔重。为郡功曹,举孝廉,再迁除洨长。作说文解字十四篇。
《书史会要》:贾逵和帝时修理苍颉旧史。
《续文献通考》:和帝时,申命贾逵修理旧文。于是许慎采史,籀李斯扬雄之书,博访通人,考之于逵,作《说文解字》《六艺》群书之诂,皆训其意。而天地、鬼神、山川、草木、鸟兽、虫鱼、杂物奇怪,王制礼仪,世间人事,莫不毕载。许慎又学《孝经》,孔氏古文说古文《孝经》者,孝昭时鲁国三老所献,建武时给事中议论卫宏所校,皆口传,官无其说。许慎复撰具一篇,和帝时与说文并上秘府。
灵帝熹平四年,诏诸儒正五经文字。
《后汉书·灵帝本纪》:熹平四年春三月,诏诸儒正五经文字,刻石立于太学门外。按《儒林传序》:四年,诏诸儒正定五经,刊于石碑,为古文、篆、隶三体书法以相参检,树之学门,使天下咸取则焉。按《蔡邕传》:邕,字伯喈,陈留人也。建宁三年,召拜郎中,校书东观。邕以经籍去圣久远,文字多谬,俗儒穿凿,疑误后学,熹平四年,乃与五官中郎将堂溪典、光禄大夫杨赐、谏议大夫马日磾、议郎张驯、韩说、太史令单飏等,奏求正定六经文字。灵帝许之,邕乃自书册于碑,使工镌刻立于太学门外。碑始立,其观视及摹写者,车乘日千馀两,填塞街陌。
《文献通考》:灵帝熹平四年,立石经于太学,命议郎蔡邕为古文、篆、隶三体书之。
熹平六年,诏求工鸟篆书者,帝自造羲皇篇。
《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按《蔡邕传》:初,帝好学,自造羲皇篇五十章,因引诸生能为文赋者。诸为尺牍及工书鸟篆者,皆引召,遂至数十人。

武帝咸宁五年,得竹简小篆,诏藏秘府。而以今文写之。
《晋书·武帝本纪》:咸宁五年,冬十月,汲郡人不准掘魏襄王冢,得竹简小篆古书十馀万言,藏于秘府。按《束晰传》:汲郡人盗发魏襄王墓,得竹书数十车。漆书皆科斗字。武帝以其书付秘书校缀次第,寻考指归,而以今文写之。

南齐

武帝作瑞华书
《齐书·武帝本纪》不载。按《书史会要》:武帝工行草尝睹落英茂木作瑞华书为辞纪之。
《续文献通考》:齐武帝睹落英茂木为花草书。

简文帝命顾野王,撰《玉篇》三十卷,使学士及萧恺等删改之。
《梁书·简文帝本纪》不载。按《陈书·顾野王传》:野王幼好学,长而遍观经史,虫篆奇字,无所不通。其所撰著《玉篇》三十卷。
《续文献通》:考梁太宗时,顾野王奉令撰《玉篇》,特嫌其书详略未当,以萧恺博学,文字为善,使与学士删改。

北魏

世祖始光二年,初,造新字千馀。
《魏书·世祖本纪》:始光二年三月,诏曰:在昔帝轩,刱制造物,乃命仓颉因鸟兽之迹以立文字。自兹以降,随时改作,故篆隶草楷,并行于世。然经历久远,传习多失其真,故令文体错谬,会义不惬,非所以示轨则于来世也。孔子曰,名不正则事不成,此之谓矣。今制定文字,世所用者,颁下远近,永为楷式。
太延五年,江彊上书三十馀法。
《魏书·世祖本纪》不载。按《江式传》:式,六世祖琼,字孟琚,晋冯翊太守,善虫篆、训诂。祖彊,字文威,太延五年,上书三十馀法,各有体例。
世宗延昌三年,江式上表请撰《集字书》,诏许之。
《魏书·世宗本纪》不载。按《江式传》:延昌三年三月,式上表曰:臣闻庖牺氏作而八卦列其画,轩辕氏兴而龟策彰其彩。古史仓颉览二象之爻,观鸟兽之迹,别创文字,以代结绳,用书契以维事。宣之王庭,则百工以叙;载之方册,则万品以明。迄于三代,厥体颇异,虽依类取制,未能悉殊仓氏矣。故《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以六书:一曰指事,二曰象形,三曰形声,四曰会意,五曰转注,六曰假借。盖是史颉之遗法也。及宣王太史史籀著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同或异,时人即谓之《籀书》。至孔子定《六经》,左丘明述《春秋》,皆以古文,厥意可得而言。其后七国殊轨,文字乖别,暨秦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蠲罢不合秦文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于是秦烧经书、涤除旧典,官狱繁多,以趣约易,始用隶书。古文由此息矣。隶书者,始皇使下杜人程邈附于小篆所作也,以邈徒隶,即谓之隶书。故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汉兴,有尉律学,复教以籀书,又习八体,试之课最,以为尚书史。吏民上书,省字不正,辄举劾焉。又有草书,莫知谁始,考其书形,虽无厥谊,亦是一时之变通也。孝宣帝时,召通《仓颉》读者,独张敞从之受。凉州刺史杜邺、沛人爰礼、讲学大夫秦近亦能言之。孝平时,徵礼等百馀人说文字于未央宫中,以礼为小学元士。黄门侍郎扬雄采以作《训纂篇》。及亡新居摄,自以应运制作,使大司空甄丰校文字之部,颇改定古文。时有六书:一曰古文,孔子壁中书也;二曰奇字,即古文而异者;三曰篆书,云小篆也;四曰佐书,秦隶书也;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六曰鸟,虫所以幡信也。壁中书者,鲁恭王坏孔子宅而得《礼》《尚书》《春秋》《论语》《孝经》也。又北平侯张仓献《春秋左氏传》,书体与孔氏相类,即前代之古文矣。后汉郎中扶风曹喜号曰工篆,小异斯法,而甚精巧,自是后学皆其法也。又诏侍中贾逵修理旧文。殊艺异术,王教一端,苟有可以加于国者,靡不悉集。逵即汝南许慎古文学之师也。后慎嗟时人之好奇,叹儒俗之穿凿,惋文毁于誉,痛字败于訾,更诡任滑,变乱于世,故撰《说文解字》十五篇,首一终亥,各有部属,包括六艺群书之话,评释百氏诸子之训,天地、山川、草木、鸟兽、昆虫、杂物、奇怪珍异、王制礼仪、世间人事莫不毕载。可谓类聚群分,杂而不越,文质彬彬,最可得而论也。左中郎将陈留蔡邕采李斯、曹喜之法为古今杂形,诏于太学立石碑,刊载《五经》,题书楷法,多是邕书也。后开鸿都,书画奇能莫不云集,于时诸方献篆无出邕者。魏初博士清河张揖著《埤仓》《广雅》《古今字诂》,究诸《埤》《广》,缀拾遗漏,增长事类,抑亦于文为益者。然其《字诂》,方之许慎篇,古今体用,或得或失矣。陈留邯郸淳亦与揖同时,博古闲艺,特善《仓》《雅》,许氏字指,八体六书精究闲理,有名于揖,以书教诸皇子。又建《三字石经》于汉碑之西,其文蔚炳,三体复宣。较之《说文》,篆隶大同,而古字少异。又有京兆韦诞、河东卫觊二家,并号能篆。当时台观榜题、宝器之铭,悉是诞书,咸传之子孙,世称其妙。晋世义阳王典祠令任城吕忱表上《字林》六卷,寻其况趣,附托许慎《说文》,而按偶章句,隐别古籀奇惑之字,文得正隶,不差篆意也。忱弟静别放故左校令李登《聱类》之,法作《韵集》五卷,宫商徵羽各为一篇,而文字与兄便是鲁卫,音读楚、夏,时有不同。皇魏承百王之季,绍五运之绪,世易风移,文字改变,篆形缪错,隶体失真。俗学鄙习,复加虚巧,谈辨之士,又以意说,炫惑于时,难以釐改。故传曰,以众非,非行正。信哉得之于斯情矣。乃曰追来为归,巧言为辨,小儿为䨲,神虫为蚕,如斯甚众,皆不合孔氏古书、史籀大篆、许氏《说文》《石经》三字也。凡所关古,莫不惆怅焉。嗟夬。文字者六艺之宗,王教之始,前人所以垂今,今人所以识古,故曰本立而道生。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又曰:述而不作。书曰:予欲观古人之象。皆言遵修旧史而不敢穿凿也。臣六世祖琼家世陈留,往晋之初,与从父兄应元俱受学于卫觊,古篆之法,《仓》《雅》《方言》《说文》之谊,当时并收善誉,而祖官至太子洗马,出为冯翊郡,值洛阳之乱,避地河西,数世传习,斯业所以不坠也。世祖太延中,皇威西被,牧犍内附,臣亡祖文威杖策归国,奉献五世传掌之书,古篆八体之法,时蒙褒绿,叙列于儒林,官班文省,家号世业。暨臣闇短,识学庸薄,渐渍家风,有沗无显。但逢时来,恩出愿外,每承泽云津,厕沾漏润,驰驱文阁,参预史官,题篆宫禁,猥同上哲。既竭愚短,欲罢不能,是以敢藉六世之资,奉遵祖考之训,窃慕古人之轨,企践儒门之辙,辄求撰集古来文字,以许慎《说文》为主,爰采孔氏《尚书》《五经》音注、《籀篇》《尔雅》《三仓》《凡将》《方言》《通俗文》《祖文宗》《埤仓》《广雅》《古今字诂》《三字石经》《字林》《韵集》、诸赋文字有六书之谊者,皆以次类编联,文无复重,纠为一部。其古籀、奇惑、俗隶诸体,咸使班于篆下,各有区别。诂训假借之谊,佥随文而解;音读楚、夏之声,并逐字而注。其所不知者则阙如也。脱蒙遂许,冀省百氏之观,而同文字之域,典书秘书。所须之书,乞垂敕给;并学士五人尝习文字者,助臣披览;书生五人专令抄写。侍中、黄门、国子祭酒一月一监,评议疑隐,庶无纰缪。所撰名目,伏听明旨。诏曰:可如所请,并就太常,冀兼教八书史也。其有所须,依请给之。名目待书成重闻。式于是撰集字书,号曰《古今文字》,凡四十卷,大体依许氏《说文》为本,上篆下隶。

北周

太祖命赵文深等刊定隶书六体。
《周书·太祖本纪》不载。按《赵文深传》:太祖以隶书纰缪,命文深与黎季明、沈遐等依《说文》《字林》刊定六体,成一万馀言,行于世。

中宗嗣圣六年,武太后作十有二文,诏天下书契咸用其字。
《唐书·武后本纪》不载。按《武后传》:载初中,武后作照、、地、、囝、○、、𢘗、十有二文。太后自名照。
《通鉴纲目》:凤阁侍郎宗秦客改造十二字以献,至是行之,照即照字也。
按《宣和书谱》:天后出新意增减前人笔画自我作古为十九字曰〈天〉、地〈地〉、〈日〉、囝〈月〉、○〈星〉、〈君〉、〈年〉、〈正〉、𢘗〈臣〉、照〈照〉、〈戴〉、〈载〉、国〈国〉、〈初〉、〈證〉、〈授〉、〈人〉、〈圣〉、〈生〉。当时臣下章奏,与天下书契,咸用其字。〈按《唐书·武
后传》止有十二文,与《宣和书谱》异,故并戴。

《郑樵·通志》代天、地代地、代日、代月〈又作、○代星、𢘗代臣、代载、代初、代年、代正。又作照代照、代證、代圣、代授、代戴、国代国武后。更造十八字,代旧十六字,史臣儒生皆谓其草创无义,以臣观之,天作、日作,并篆文也。年作、正作,并古文行于世者。授古文亦有作者,国亦有作国者,地籀文,或有作者,星崔希裕纂古而作○。孰谓其草创而无所本与?〈按《郑樵·通志》《宣和书谱》又微有不同。〉《续文献通考》:传记又言,则天好改新字,有言国中,有或或者蜮也。乞一武镇之,乃改作,复言武在囗中,与囚何异,乃改作国。
元宗开元七年,置校书郎刊正文字定五体之制。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百官志》:注开元七年,弘文馆置校书郎雠校错误。
《唐六典》:校书郎正字掌雠校典籍,刊正文字,其体有五:一曰古文,废而不用;二曰大篆,惟石经载之;三曰小篆,印玺幡碣所用;四曰八分,石经碑碣所用;五曰隶书,典籍表奏公私文疏所用。
天宝三载,诏改尚书古文从今文。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艺文志注》:天宝三载,诏集贤学士卫包改古文从今文。
《册府元龟》:天宝三载,诏曰:朕钦惟载籍,讨论坟典,以为先王令范,莫越于唐虞,上古遗书,实称于训诰。虽百篇奥义,前代或亡,而六体奇文,旧规犹在。但以古先所制,有异于当今,传写浸讹,有疑于后学,永言刊革,必在从宜。《尚书》应是古体文字,并依今字,缮写施行,其旧本仍藏之书府。
代宗大历十二年,颜真卿上所著《韵海镜源》,诏付集贤院贮之。
《唐书·代宗本纪》不载。按《艺文志》:颜真卿《韵海镜源》三百六十卷。
《续文献通考》:代宗大历十二年,颜真卿献所著《韵海镜源》三百六十卷。诏下秘阁及集贤书院贮之。
文宗开成二年,太学创立《石壁九经》,上令翰林勒字官唐元度复校字体。
《唐书·文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云云。
《宣和书谱》:元度精于小学,推原字画,使有指归为十体:曰古文、曰大篆、曰小篆、曰八分、曰飞白、曰薤叶、曰悬针、曰垂露、曰鸟书、曰连珠,网罗古今绳墨,盖亦无馀。
《续文献通考》:文宗开成初,唐元度于国子监,复定《石经》《九经》字体,依故司业张参《五经》字样,为定诸经之中别有阙,疑旧字样未载者,特与勘宫商,较是非,取其适中者,纂录为新加《九经》字样一卷,请附《五经》字样之末,从之。

太祖神册五年,颁行契丹大字。
《辽史·太祖本纪》:神册五年正月己丑,始制契丹大字。秋九月壬寅,大字成,诏颁行之。
《书史会要》:太祖多用汉人,教以隶书之半,增损之制。契丹字数千,以代刻木之约。
天赞三年,诏砻辟遏可汗故碑,以契丹、突厥、汉字纪其功。
《辽史·太祖本纪》云云。

太宗雍熙二年,命徐铉、句中正刊定许慎《说文》
《宋史·太宗本纪》不载。按《徐铉传》:铉尝受诏与句中正、葛湍、王惟恭等同校《说文》《序》曰:许慎《说文》十四篇,并《序目》一篇,凡万六百馀字,圣人之旨盖云备矣。夫八卦既画,万象既分,则文字为之大辂,载籍为之大辔,先王教化所以行于百代,及物之功与造化均不可忽也。虽五帝之后改易殊体,六国之世文字异形,然犹存篆籀之迹,不失形类之本。及暴秦苛政,散隶聿兴,便于末俗,人竞师法。古文既变,巧伪日滋。至汉宣帝时,始命诸儒修仓颉之法,亦不能复。至光武时,马援上疏论文字之讹谬,其言详矣。及和帝时,申命贾逵修理旧文,于是许慎采史籀、李斯、扬雄之书,博访通人,考之于逵,作《说文解字》,至安帝十五年始奏上之。而隶书之行已久,加以行、草、八分纷然间出,反以篆籀为奇怪之迹,不复经心。至于六籍旧文,相承传写,多求便俗,渐失本原。《尔雅》所载草、木、鱼、鸟之名,肆志增益,不可观矣。诸儒传释,亦非精究小学之徒,莫能矫正。唐大历中,李阳冰篆迹殊绝,独冠古今,于是刊定《说文》,修正笔法,学者师慕,篆籀中兴。然颇排斥许氏,自为臆说。夫以师心之独见,破先儒之祖述,岂圣人之意乎。今之为字学者,多从阳冰之新义,所谓贵耳而贱目也。自唐末丧乱,经籍道息。有宋膺运,人文国典,粲然复兴,以为文字者六艺之本,当由古法,乃诏取许慎《说文解字》,精加详校,垂宪百代。臣等敢竭愚陋,备加详考。有许慎注义、序例中所载而诸部不见,者审知漏落,悉从补录。复有经典相承传,写及时俗要用而《说文》不载者,皆附益之,以广篆籀之路。亦皆形声相从、不违六书之义者。其间《说文》具有正体而时俗讹变者,则具于注中。其有义理乖舛、违戾六书者,并列序于后,俾夫学者无或致疑。大抵此书务援古以正今。不徇今而违古。若乃高文大册,则宜以篆籀著之金石,至于常行简牍,则草隶足矣。又许慎注解,词简义奥,不可周知。阳冰之后,诸儒笺述有可取者,亦从附叶;犹有未尽,则臣等粗为训释,以成一家之书。《说文》之时,未有反切,后人附益互,有异同。孙愐《唐韵》行之已久,今并以孙愐音切为定,庶几学者有所适从焉。按《句中正传》:中正精于字学。太平兴国二年,献八体书。太宗素闻其名,召入,授著作郎、直史馆,被诏详定《篇》《韵》。与徐铉重校定《说文》,模印颁行。太宗览之嘉赏,尝以大小篆、八分三体书《孝经》摹石,咸平三年表上之。真宗召见便殿,赐坐,问所书几时,中正曰:臣写此书,十五年方成。上嘉叹良久,赐金紫,命藏于秘阁。
《续文献通考》:太宗雍熙二年,命徐铉、句中正刊定许慎《说文》,正天下字学,书成,计十四篇,上之御府。
神宗   年,王安石作《字说》二十四卷以进。
《宋史·神宗本纪》不载。按《王安石传》:安石晚居金陵,作《字说》,多穿凿傅会。其流入于佛、老。一时学者、无敢不传习,主司纯用以取士,士莫得自名一说,先儒传注,一切废不用。
《续文献通考》:神宗时,王安石以字学久不讲,作《字说》二十四卷以进。
哲宗元祐二年,禁科举用王氏字说。
《宋史·哲宗本纪》不载。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绍圣元年,除字说之禁。
《宋史·哲宗本纪》:绍圣元年六月甲申,除进士引用王安石《字说》之禁。
徽宗崇宁三年,置书学,诏习篆隶草三体。
《宋史·徽宗本纪》:崇宁三年六月壬子,置书画算之学。按《选举志》:书学生,习篆、隶、草三体,明《说文》《字说》《尔雅》《大雅》《方言》,兼通《论语》《孟子》义,愿占大经者听。篆以古文、大小二篆为法,隶以二王、欧、虞、颜、柳真行为法,草以章草、张芝九体为法。考书之等,以方圆肥瘦适中,锋藏画劲,气清韵古,老而不俗为上;方而有圆笔,圆而有方意,瘦而不枯,肥而不浊,各得一体者为中;方而不能圆,肥而不能瘦,模仿古人笔画不得其意,而均齐可观为下。
钦宗靖康元年,复禁用王安石《字说》
《宋史·钦宗本纪》不载。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高宗绍兴十七年,定书学之制。
《宋史·高宗本纪》不载。按《玉海》:绍兴十七年,翰林院选试书生以五体书〈王虞钟真小字批答〉书学祗候以六体书〈勾勒书〉艺学试七体书〈玉著篆〉待诏以七体书。

太祖天辅三年八月,颁女直字。
《金史·太祖本纪》:天辅三年八月己丑,颁女直字。按《选举志》:金承辽后,凡事欲轶辽世,故进士科目兼采唐、宋之法而增损之。以策论进士取其国人,而用女直文字以为程文,斯盖就其所长以收其用,又欲行其国字,使人通习而不废耳。按《完颜希尹传》:希尹本名谷神,欢都之子也。自太祖举兵,常在行阵。金人初无文字,国势日强,与邻国交好,乃用契丹字。太祖命希尹撰本国字,备制度。希尹乃依仿汉人楷法,因契丹字制度,合本国语,制女直字。天辅三年八月,字书成,太祖大悦,命颁行之。
熙宗皇统五年五月戊午,初用御制小字。
《金史·熙宗本纪》云云。按《完颜希尹传》:熙宗亦制女直字,与希尹所制字俱行用。希尹所撰谓之女直大字,熙宗所撰谓之小字。
章宗明昌二年,谕罢契丹字。
《金史·章宗本纪》:明昌二年四月癸巳,谕有司:自今女直字直译为汉字,国史院专写契丹字者罢之。十一月丙午朔,制诸女直人不得以姓氏译为汉字。明昌五年,以叶、鲁谷神制女直字,诏依仓颉立庙。按《金史·章宗本纪》:五年春正月乙亥,以叶鲁、谷神始制女直字,诏加封赠,依仓颉立庙盩厔例,祠于上京纳里浑庄。岁时致祭。

世祖至元六年二月己丑,诏以新制蒙古字,颁行天下。七月己巳,立诸路蒙古字学。
《元史·世祖本纪》云云。按《八思巴传》:帝师八思巴者,土番萨斯迦人,族款氏也。相传自其祖朵栗赤,以其法佐国主霸西海者十馀世。八思巴生七岁,诵经数十万言,能约通其大义,国人号之圣童,故名曰八思巴。少长,学富五明,故又称曰班弥怛。岁癸丑,年十有五,谒世祖于潜邸,与语大悦,日见亲礼。中统元年,世祖即位,尊为国师,授以玉印。命制蒙古新字,字成上之。其字仅千馀,其母凡四十有一。其相关纽而成字者,则有韵关之法;其以二合三合四合而成字者,则有语韵之法;而大要则以谐声为宗也。至元六年,诏颁行于天下。诏曰:朕惟字以书言,言以纪事,此古今之通制。我国家肇基朔方,俗尚简古,未遑制作,凡施用文字,因用汉楷及畏吾字,以达本朝之言。考诸辽、金,以及遐方诸国,例各有字,今文治寖兴,而字书有阙,于一代制度,实为未备。故特命国师八思巴创为蒙古新字,译写一切文字,期于顺言达事而已。自今已往,凡有玺书颁降者,并用蒙古新字,仍各以其国字副之。遂升号八思巴曰大宝法王,更赐玉印。按石墨镌华蒙古字法皆梵天迦卢之变也故与佛真言相类重阳万寿宫元碑皆以蒙古字书其署年月处用双钩书如今世传飞白字。
至元九年,和礼霍孙奏请百官子弟入蒙古字学。按《元史·世祖本纪》:九年七月壬午,和礼霍孙奏:蒙古字设国子学,而汉官子弟未有学者,及官府文移犹有畏吾字。诏自今凡诏令并以蒙古字行,仍遣百官子弟入学。
至元十二年,分置翰林院,专掌蒙古文字。
《元史·世祖本纪》:十二年三月庚子,从王磐、窦默等请,分置翰林院,专掌蒙古文字,以翰林学士承旨撒的迷底里主之。
至元十九年夏四月己酉,刊行蒙古畏吾儿字所书《通鉴》
《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一年,敕宣命、劄付皆用蒙古书。
《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一年夏四月戊午,敕中书省:奏目及文册,皆不许用畏吾字,其宣命、劄付并用蒙古书。
至元二十三年,翰林院请以畏吾字翻译,纂修国史。从之。
《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三年三月戊午,翰林承旨撒里蛮言:国史院纂修太祖累朝实录,请以畏吾字翻译,俟奏读然后纂定。从之。
至元二十六年,尚书省请用亦思替非文字,并请公卿子弟入学肄习。
《元史·世祖本纪》不载。按《续文献通考》:至元二十六年,尚书省言:亦思替非文字宜施于用,今翰林院益福的哈鲁丁能通其字,乞授以学士,凡公卿子弟与俊民,依汉人入学,肄习为便。
武宗大德十一年,中书右丞孛罗铁木儿以国字译,《孝经》进,诏刻板施行。
《元史·武宗本纪》:大德十一年八月辛亥,中书右丞孛罗铁木儿以国字译《孝经》进,诏曰:此乃孔子之微言,自王公达于庶民,皆当由是而行。其命中书省刻板模印,诸王而下皆赐之。
文宗至顺三年四月戊午,命奎章阁学士院以国字译《贞观政要》,锓板模印,以赐百官。
《元史·文宗本纪》云云。

太祖洪武八年,诏颁《洪武正韵》
《明昭代典则》:洪武八年三月,《洪武正韵》书成,诏颁行之。
《续文献通考》:太祖洪武初年,尝召学士乐韶凤等刊定。韶凤等奉诏,撰成书奏,赐名曰《洪武正韵》。自从奏启进,呈文字点画音韵并从是书。
洪武二十三年,诏刊行韵会。
《明昭代典则》:洪武二十三年十月戊寅,降诏刊韵。会时《洪武正韵》颁行已久,上以其字义音切,未能尽当,命翰林院重加校正。学士刘三吾言前太常博士孙吾与所编《韵书》,本宋儒黄公绍《古今韵会》,凡字切必祖三十六母,音韵归一,因以其书进。上览而善之,赐名曰《韵会》,定正命刊行焉。
成祖永乐 年,诏用急就章字。
《日知录注》:永乐间,奉旨用汉急就章字。
世宗嘉靖八年,题准铸印局专以《洪武正韵》为主。
《明会典》:嘉靖八年,题准铸印局官儒今后应造印记,关防专以《洪武正韵》为主,《正韵》不载,方取许氏《说文》二书,无从查考者,方将先儒著述六书等书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