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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三百七卷目录
户部部汇考一
上古〈太昊伏羲氏一则 黄帝有熊氏一则 少昊金天氏一则〉
陶唐氏〈帝尧一则〉
商〈总一则〉
周〈总一则 康王一则 平王一则〉
上古〈太昊伏羲氏一则 黄帝有熊氏一则 少昊金天氏一则〉
陶唐氏〈帝尧一则〉
商〈总一则〉
周〈总一则 康王一则 平王一则〉
官常典第三百七卷
户部部汇考一
上古
伏羲氏命栗陆主养草木,后土掌察田制。按《古三坟》:天皇伏牺氏策辞,甲寅易,二月,天王升传教台,栗陆氏居北。皇曰:栗陆子居我水龙之位,主养草木,开道泉源,无或失时。子其勿怠。陆曰:竭力于民,君其念哉。后土居中央。皇曰:后土中正,尔识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尔掌尔察,无乱田制,以作田讼,尔惟念哉。
黄帝有熊氏,设禀者土师之职。
按《史记·五帝本纪》不载。按《外纪》:黄帝得六相,而天地治,神明至。太常察乎地利,故为禀者。奢龙辨乎东方,故为土师。
少昊金天氏设祝鸠氏为司徒,九扈为九农正。
按《左传·昭公十七年》:秋,郯子来朝,公与之宴,昭子问焉。曰:少皞氏鸟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太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元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祝鸠氏司徒也。鴡鸠氏司马也。鸤鸠氏司空也。爽鸠氏司寇也。鹘鸠氏司事也。五鸠,鸠民者也。五雉为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九扈为九农正,扈民无淫者也。
〈注〉祝鸠,鹪鸠也。鹪鸠孝,故为司徒,主教民。扈有九种也,春扈鳻鶞,夏扈窃元,秋扈窃蓝,冬扈窃黄,棘扈窃丹,行扈唶唶,霄扈啧啧,桑扈窃脂,老扈鴳鴳。以九扈为九农之号,各随其宜,以教民事。
按《蔡邕·独断》:先农者,盖神农之神。神农作耒耜,教民耕农。至少昊之世,置九农之官。春扈氏农正,趣民耕种。夏扈氏农正,趣民耘除。秋扈氏农正,趣民收敛。冬扈氏农,正趣民盖藏。棘扈氏农正,常谓茅氏,一曰掌人百果。行扈氏农正,昼为民驱鸟。宵扈氏农正,夜为民驱兽。桑扈氏农正,趣民养蚕。老扈氏农正,趣民收麦。
陶唐氏
帝尧命弃为田正。按《尚书·舜典》:帝曰:弃,黎民阻饥,汝后稷,播时百谷。
〈疏〉正义曰:尧遭洪水,民不粒食,故众民之难,在于饥也。稷是五谷之长,立官主此稷事,布种,是百谷以济救之。追美其功,以劝勉之。
〈蔡传〉稷田正官,稷名弃,姓姬氏,封于邰,帝喾之子。
商
商制以司徒为五官之首,而六府诸司各布其职。按《礼记·曲礼》: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陈注〉此五官与天官列而为六五众者。五官属吏之群众也。
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典司六职。
〈陈注〉府者,藏物之所。此府主藏六物之税。已上旧说,皆为殷制。
周
周制,以司徒掌邦教,而太宰总九赋、九式、九贡,以足国用。小宰宰夫贰之,其属有太府、玉府、内府、外府、司会、司书、职内、职岁、职币。诸职所掌不一。按《书经·周官》: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扰兆民。
〈蔡传〉扰,驯也。地官卿,主国教化,扰兆民之不顺者,而使之顺也。唐虞司徒之官,固已职掌如此。〈按古之司徒,主教,与后世户部之职掌不同。今户部则汉之大司农。然六卿之制,仿于周,故唐虞之司徒,不录,而列周官司徒于首〉
按《洪范》:八政,五曰司徒。
〈蔡传〉司徒掌教,所以成其性也。
按《周礼》:天官冢宰治官之属,太宰卿一人,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太宰之职,以九赋敛财贿,一曰邦中之赋,二曰四郊之赋,三曰郊甸之赋,四曰家削之赋,五曰邦县之赋,六曰邦都之赋,七曰关市之赋,八曰山泽之赋,九曰币馀之赋。以九式均节财用,一曰祭祀之式,二曰宾客之式,三曰丧荒之式,四曰羞服之式,五曰工事之式,六曰币帛之式,七曰刍秣之式,八曰匪颁之式,九曰好用之式。以九贡,致邦国之用,一曰祀贡,二曰嫔贡,三曰器贡,四曰币贡,五曰材贡,六曰货贡,七曰服贡,八曰斿贡,九曰物贡。
〈注〉财,泉谷也。郑司农云:邦中之赋,二十而税一,各有差也。币馀,百工之馀。郑元谓:赋口率出泉也。今之箅泉民,或谓之赋,此其旧名。与卿大夫,以岁时登其夫家之众寡,辨其可任者,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遂师之职,亦云以徵其财。征皆谓此赋也。邦中在城郭者,四郊去国百里,邦甸二百里,家削三百里,邦县四百里,邦都五百里。此平民也。关市山泽,谓占会百物。币馀谓占卖国中之斥币,皆末作当增赋者。若今贾人倍算矣。自邦中以至币馀,各八,其所有谷物以当赋泉之数,每处为一,书所待异也。式谓用财之节,度荒凶年也。羞,饮食之物也。工作器物者,币帛,所以赠劳宾客者,刍秣养牛马禾谷也。郑司农云:匪,分也。颁读为班,谓班赐也。郑元谓:王所分赐群臣也。好用燕,好所赐予嫔,故书作宾。郑司农云:祀贡,牺牲包茅之属。宾贡,皮帛之属。器贡,宗庙之器。币贡,绣帛。材贡,木材也。货贡,珠贝自然之物也。服贡,祭服斿贡羽毛。物贡,九州之外,各以其所贵为摰。肃慎氏贡,楛矢之属是也。郑元谓:嫔贡,丝枲器。贡银,铁石。磬,丹漆也。币贡,玉马皮帛也。材贡,杶干栝柏筱簜也。货贡,金玉龟贝也。服贡,絺纻也。斿读如囿,游之游,斿贡,燕好珠玑琅玕也。物贡,杂物鱼盐橘柚。
小宰之职。执邦之九贡九赋九式之贰。以均财节邦用。
宰夫之职。掌治法以考百官府群都县鄙之治。乘其财用之出入。凡失财用物。辟名者。以官刑诏冢宰而诛之。其足用长财善物者赏之。
〈注〉群都,诸采邑也。六遂五百家为鄙,五鄙为县,言县鄙而六乡,州党亦存焉。乘犹计也,财泉谷也,用货贿也,物畜兽也。辟名诈为书以空作,见文书与实不相应也。官刑,在司寇五刑第四者。
太府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贾十有六人,胥八人,徒八十人,太府掌九贡九赋九功之贰,以受其货贿之入,颁其货于受藏之府,颁其贿于受用之府。凡官府都鄙之吏,及执事者受财用焉。凡颁财,以式法授之,关市之赋,以待王之膳服,邦中之赋,以待宾客,四郊之赋,以待稍秣,家削之赋,以待匪颁,邦甸之赋,以待工事,邦县之赋,以待币帛,邦都之赋,以待祭祀,山泽之赋,以待丧纪,币馀之赋,以待赐予。凡邦国之贡,以待吊用。凡万民之贡,以充府库。凡式贡之馀财,以共玩好之用。凡邦之赋用取具焉。岁终,则以货贿之入出会之。
〈注〉九功,谓九职也。受藏之府,若内府也。受用之府,若职内也。凡货贿,皆藏以给用耳。良者以给王之用,其馀以给国之用。或言受藏,或言受用,又杂言货贿,皆互文。待,犹给也。此九赋之财,给九式者,膳服即羞服也。稍秣即刍秣也。谓之稍,稍用之物也。丧纪即丧荒也。赐予即好用也。郑司农云:币馀,使者有馀来还也。郑元谓:币馀占卖国之斥币,给吊用给凶礼之五事,谓先给。九式及吊用,足府库,而有馀财,乃可以共玩好。明玩好非治国之用。言式言贡,互文赋用用赋。
玉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八人,贾八人,胥四人,徒四十有八人,玉府掌王之金玉,玩好,兵器。凡良货贿之藏。
〈注〉良善也,此物皆式贡之馀财所作,其不良又有受而藏之者。
共王之服玉,佩玉,珠玉,王齐,则共食玉。
又
掌王之燕衣服,衽席,床第。凡亵器,若合诸侯,则共珠槃,玉敦。凡王之献金玉兵器,文织,良货贿之物,受而藏之。凡王之好赐,共其货贿。
内府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内府掌受九贡九赋九功之货贿,良兵良器,以待邦之大用。凡四方之币献之,金玉,齿革,兵器。凡良货贿入焉。凡适四方使者,共其所受之物而奉之。凡王及冢宰之好赐予,则共之。
〈注〉大用朝觐之颁赐。
外府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外府掌邦布之入出,以共百物,而待邦之用。凡有法者,共王及后世子之衣服之用。凡祭祀,宾客,丧纪,会同,军旅,共其财用之币,赍赐予之财用。凡邦之小用皆受焉。岁终则会,唯王及后之服不会。
〈注〉布,泉也。其藏曰泉,其行曰布。取名于水泉,其流行无不遍入。出谓受之,复出之,共百物者,或作之,
或买之。待,犹给也。有法,百官之公用也。泉始盖一品,周景王铸大泉而有二品,后数变易,不复识本制。至汉惟有五铢,久行。王莽改货而异作泉布,多至十品。今存于民间,多者有货布,大泉,货泉。货布长二尺五寸,广寸,首长八分有奇,广八分。其圜好径二分半,足枝长八分,其右文曰货,左文曰布,重二十五铢,直货泉二十五。大泉径一寸二分,重十二铢,文曰大泉。直十五货泉。货泉径一寸,重五铢,右文曰货,左文曰泉,直一也。赍行,道之财用也。聘礼曰问几月之赍。郑司农云:赍或为资,今礼家定赍作资。
司会中大夫二人,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五人,徒五十人,司会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之贰,以逆邦国都鄙官府之治,以九贡之法,致邦国之财用,以九赋之法,令田野之财用,以九功之法,令民职之财用,以九式之法,均节邦之财用,掌国之官府郊野县都之百物财用。凡在书契版图者之贰,以逆群吏之治,而听其会计,以参互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岁会考岁成,以周知四国之治,以诏王及冢宰废置。
〈注〉逆受而钩考之郊,四郊去国百里,野甸稍也。甸去国二百里,稍三百里县,四百里都,五百里书。谓簿书契,其最凡也。版户籍也,图土地形象,田地广狭参互,谓司书之要。贰与职内之入,职岁之出,故书,互为巨。杜子春读为参互。周犹遍也,言四国者,本逆邦国之治,亦钩考以告。
司书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司书掌邦国之六典,八法,八则,九职,九正,九事,邦中之版,土地之图,以周知入出百物,以叙其财,受其币,使入于职币。凡上之用,财用,必考于司会,三岁,则大计群吏之治,以知民之财,器械之数,以知田野夫家六畜之数,以知山林川泽之数,以逆群吏之徵令。凡税敛掌事者受法焉。及事成,则入要贰焉。凡邦治考焉。
〈注〉九正,谓九赋、九贡正税也。九事谓九式,变言之者,重其职明本而掌之,非徒相副贰也。叙犹比次也。谓钩考其财币所给,及其馀,见为之簿书,故书。受为授。郑司农云:授当为受,谓受财币之簿书也。郑元谓:亦受录其馀币而为之簿书,使之入于职币。币物当以时用之久藏,将朽蠹。上谓王与冢宰,王虽不会,亦当知多少而阙之。司会以九式均节邦之财用。械犹兵也。逆受而钩考之,山林川泽童枯,则不税。
职内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二十人,职内掌邦之赋入,辨其财用之物,而执其总,以贰官府都鄙之财入之数,以逆邦国之赋用。凡受财者,受其贰令而书之,及会以逆职岁,与官府财用之出,而叙其财,以待邦之移用。
〈注〉辨财用之物,处之使种类相从。总谓簿书之种别与大。凡官府之有财入,若关市之属受财,受于职内,以给公用者。贰令者,谓若今御史所写下本奏王所可者,书之若言某月某日某甲,诏书出某物若干给某官某事。
职岁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徒二十人,职岁掌邦之赋出,以贰官府都鄙之财,出赐之数,以待会计而考之。凡官府都鄙群吏之出财用,受式法于职岁。凡上之赐予,以叙与职币授之,及会以式法,赞逆会。
〈注〉以贰者,亦如职内书,其贰令而编存之。百官之公用,式法多少,职岁掌出之,旧用事存焉。叙叙受赐者之尊卑。
职币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贾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职币掌式法以敛官府都鄙,与凡用邦财者之币,振掌事者之馀财,皆辨其物而奠其录,以书楬之,以诏上之小用赐予,岁终,则会其出。凡邦之会事,以式法赞之。
〈注〉币谓给公用之馀,凡用邦财者,谓军旅。振犹抍也,检也。掌事谓以王命有所作为,先言敛币,后言振财,互文奠定也。故书录为禄。杜子春云:禄当为录定其录籍。郑司农云:楬之若今时为书,以著其币。
地官司徒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乃立地官司徒,使帅其属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扰邦国。
〈注〉教所以亲百姓,训五品,有虞氏五而周,十有二焉。扰亦安也,言饶衍之。
教官之属,大司徒卿一人,小司徒中大夫二人,乡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注〉师,长也。司徒掌六乡,乡师分而治之。二人者,共三乡之事,相左右也。
大司徒之职,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以
佐王安扰邦国,以天下土地之图,周知九州之地域广轮之数,辨其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之名物。
〈注〉轮从也名物者十等之名与所生之物
而辨其邦国都鄙之数,制其畿疆而沟封之,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与其野,以土会之法,辨五地之物生。一曰山林,其动物宜毛物,其植物宜皂物,其民毛而方;二曰川泽,其动物宜鳞物,其植物宜膏物,其民黑而津;三曰丘陵,其动物宜羽物,其植物宜覈物,其民专而长;四曰坟衍,其动物宜介物,其植物宜荚物,其民晰而瘠;五曰原隰,其动物宜裸物,其植物宜丛物,其民丰肉而庳。
〈注〉会,计也。以土计贡税之法,因别此五者也。毛物貂狐貉之属,缛毛者也。鳞物鱼龙之属,津润也。羽物翟雉之属,覈物李梅之属,专圜也。介物龟鳖之属,水居,陆生者,荚物荠荚王棘之属,晰白也。瘠臞也。裸物虎豹貔之属,浅毛者。丛物萑苇之属,丰犹厚也,庳犹短也。杜子春读生为性,郑司农云植物根生之属,皂物柞栗之属。今世间谓柞实为皂斗膏物,谓杨柳之属,理致且白如膏。郑元谓膏当为櫜字之误也。莲,芡之实,有櫜韬。
因此五物者民之常,而施十有二教焉。一曰以祀礼教敬,则民不苟;二曰以阳礼教让,则民不争;三曰以阴礼教亲,则民不怨;四曰以乐礼教和,则民不乖;五曰以仪辨等,则民不越;六曰以俗教安,则民不愉;七曰以刑教中,则民不暴;八曰以誓教恤,则民不怠;九曰以度教节,则民知足;十曰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十有一曰以贤制爵,则民慎德;十有二曰以庸制禄,则民兴功。
〈注〉阳礼,谓乡射饮酒之礼也。阴礼谓男女之礼,昏姻以时,则男不旷,女不怨。仪谓君南面,臣北面,父坐,子伏之属。俗谓土地所生习也,愉谓朝不谋夕,恤谓灾危相忧,民有凶患,忧之则民不解怠。度谓宫室车服之制,世事谓士农工商之事,少而习焉,其心安焉,因教以能不易其业。慎德谓矜其善德,劝为善也。庸,功也。爵以显贤,禄以赏功,故书仪或为义。杜子春读为仪谓九仪。
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以蕃鸟兽,以毓草木,以任土事。
〈注〉十二土分野,十二邦,上系十二次,各有所宜也。相,占视也。阜,犹盛也。蕃,蕃息也。育,生也。任谓就地所生,因民所能。
辨十有二壤之物,而知其种,以教稼穑树蓺。
〈注〉壤,亦土也,变言耳。以万物自生焉,则言土。土犹吐也,以人所耕而树蓺焉,则言壤。壤和缓之貌。诗云:树之榛栗。又曰:我蓺黍稷。蓺犹莳也。
以土均之法,辨五物九等,制天下之地征,以作民职,以令地贡,以敛财赋,以均齐天下之政。
〈注〉均,平也。五物,五地之物也。九等,骍刚赤缇之属。征税也。民职,民九职也。地贡,贡地所生,谓九谷。财谓泉谷,赋谓九赋及军赋。
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则景短,多暑;日北则景长,多寒;日东则景夕,多风;日西则景朝,多阴。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会也,阴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阜安,乃建王国焉。制其畿方千里,而封树之。凡建邦国,以土圭土其地而制其域,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其食者参之一,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参之一,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之一,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
〈注〉土其地,犹言度其地。郑司农云:土其地,但为正四方耳。其食者半,公所食租税得其半耳。其半皆附庸小国也。属天子参之一者,亦然。故《鲁颂》曰:锡之山川土地,附庸,奄有龟蒙,遂荒大,东至于海邦。《论语》曰:季氏将伐颛臾,孔子曰:先王以为东蒙主,且在邦域之中,是社稷之臣。此非七十里所能容,然则方五百里,四百里,合于《鲁颂》《论语》之言。诸男食者四之一,适方五十里,独此与今五经家说合耳。郑元谓:其食者半,参之一,四之一者,土均,均邦国,地贡轻重之等,其率之也。公之地以一易,侯伯之地以再易,子男之地以三易,必足其国礼俗丧纪祭祀之用,乃贡其馀。若今度支经用馀,为司农谷矣。大国贡重正之也,小国贡轻字之也。凡诸侯为牧正帅长,及有德者,乃有附庸,为其有禄者当取焉。公无附庸,侯附庸九同,伯附庸七同,子附庸五同,男附庸三同。进则取焉,退则归焉。鲁于周法,不得有附庸,故言锡之也。地方七百者,包附庸以大言之也。附庸二十四,言得兼此四等矣。
凡造都鄙,制其地域,而封沟之,以其室数制之,不易之地,家百亩,一易之地,家二百亩,再易之地,家三百亩。
〈注〉都鄙,王子弟公卿大夫采地其界,曰都鄙所居也。王制曰:天子之县内,方百里之国九,七十里之国二十有一,五十里之国六十有三。此盖夏时采地之数,周未闻矣。《春秋传》曰:迁郑焉,而鄙留城郭之宅,曰室。《诗》云:嗟我妇子。曰为改岁入此室,处以其室。数制之谓制丘甸之属。王制曰: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郑司农云:不易之地,岁种之地美,故家百亩一易之,地休一岁,乃复种。地薄,故家二百亩,再易之。地休二岁,乃复种,故家三百亩。
乃分地职,奠地守,制地贡,而颁职事,焉以为地法,而待政令。
〈注〉分地职分,其九职所宜也。定地守,谓衡麓虞候之属。制地贡,谓九职所税也。颁职事者,分命,使各为其所职之事。
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缓刑,四曰弛力,五曰舍禁,六曰去几,七曰眚礼,八曰杀哀,九曰蕃乐,十曰多昏,十有一曰索鬼神,十有二曰除盗贼。
〈注〉荒,凶年也。郑司农云:救饥之政,十有二品。散利,贷种食也。薄征,轻租税也。弛力,息繇役也。去几,关市不几也。眚礼掌客职,所谓凶荒杀礼者也。多昏不备礼而娶,昏者多也。索鬼神求废祀而修之,云汉之诗,所谓靡神不举,靡爱斯牲者也。除盗贼,急其刑以除之。饥馑则盗贼多,不可不除也。杜子春读蕃乐为藩乐,谓闭藏乐器而不作。郑元谓去几去其税耳。舍禁若公无禁利,眚礼谓杀吉礼也。杀哀谓省凶礼。
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
〈注〉保息,谓安之使蕃息也。慈幼,谓爱幼少也。产子三人,与之母,二人与之饩,十四以下不从征,养老七十,养于乡五十,异粻之属,振穷抍救天民之穷者也。穷者有四,曰矜,曰寡,曰孤,曰独。恤贫,贫无财业,禀贷之宽疾,若今癃不可事,不算,卒可事者半之也。安富平繇役不专取。
以本俗六,安万民,一曰美宫室,二曰族坟墓,三曰联兄弟,四曰联师儒,五曰联朋友,六曰同衣服。
〈注〉本,犹旧也。美,善也。谓约椓攻坚,风雨攸除,各有攸宇。族犹类也,同宗者,生相近,死相迫。联,犹合也。兄弟昏姻嫁娶也。师儒,乡里教以道艺者,同师曰朋,同志曰友。同犹齐也,民虽有富者,衣服不得独异。
正月之吉始和,布教于邦国都鄙,乃县教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教象,挟日而敛之,乃施教法于邦国都鄙,使之各以教其所治民。
〈注〉正月之吉,周正月朔日也。司徒以布五教,至正岁,又书教法而县焉。
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
〈注〉此所以劝民者也。使之者,皆谓立其长而教,令使之。保,犹任也。救,救凶灾也。宾,宾客其贤者。故书受为授。杜子春云:当为受,谓民移徙,所到则受之,所去则出之。又云:赒当为纠,谓纠其恶。郑元谓:受者,宅舍有故,相受寄托也。赒者,谓礼物不备相给足也。闾二十五家,族百家,党五百家,州二千五百家,乡万二千五百家。
颁职事十有二于邦国都鄙,使以登万民,一曰稼穑,二曰树艺,三曰作材,四曰阜蕃,五曰饬材,六曰通财,七曰化材,八曰敛材,九曰生材,十曰学艺,十有一曰世事,十有二曰服事。
〈注〉郑司农云:稼穑谓三农生九谷也。树艺谓园圃毓草木,作材谓虞衡作山泽之材,阜蕃谓薮牧养蕃鸟兽,饬材谓百工饬庀,八材通财,谓商贾阜,通货贿。化材谓嫔妇化治丝枲,敛材谓臣妾聚敛,疏材生材谓间民无常职,转移执事。学艺谓学道艺,世事谓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服事谓为公家服事者。郑元谓生材养竹木者。
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注〉物犹事也。兴犹举也。民三事教成,乡大夫举其贤者,能者,以饮酒之礼,宾客之既,则献其书于王矣。知明于事,仁爱人以及物,圣通而先识,义能断时宜,忠言以中心和,不刚不柔,善于父母为孝,善于兄弟为友,睦亲于九族,姻亲于外亲,任信于友道,恤振忧贫者。礼五礼之义,乐六乐之歌,舞射五射之法,御五御之节,书六书之品,数九数之计。
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
曰不姻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
〈注〉纠犹割察也。不弟不敬师长,造言讹言,惑众乱民,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也。郑司农云:任谓朋友相任,恤谓相爱。
以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
〈注〉礼所以节止民之侈,伪使其行得中。郑司农云:五礼谓吉凶宾军嘉。
以六乐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
〈注〉乐所以荡正民之情思,使其心应和也。郑司农云:六乐谓云门、咸池、大韶、大夏、大濩、大武。
凡万民之不服教,而有狱讼者,与有地治者,听而断之。其附于刑者归于士。
〈注〉不服教,不厌服于十二教。贪,冒者也。争罪曰狱,争财曰讼。有地治者,谓乡州,及治都鄙者也。附,丽也。士,司寇士师之属。郑司农云:与有地治者,听而断之,与其地部界,所属吏共听断之。士谓主断刑之官。《春秋传》曰:士荣为大士,或谓归于圜土。圜土谓狱也,狱城圜。
祀五帝,奉牛牲,羞其肆。
〈注〉牛能任载,地类也。奉犹进也。郑司农云:羞进也,肆陈骨体也。郑元谓:进所肆解骨体。士丧礼曰:肆解去蹄。
享先王亦如之。大宾客,令野修道委积。
〈注〉令,令遣人使为之也。少曰委,多曰积。皆所以给宾客。
又
大军旅,大田役,以旗致万民,而治其徒庶之政令。
〈注〉旗画熊虎者也,徵众刻日树旗,期于其下。
若国有大故,则致万民于王门,令无节者不行于天下。
〈注〉节,六节,有节乃得行防奸私。
大荒,大札,则令邦国移民通财,舍禁,弛力,薄征,缓刑。
〈注〉大荒,大凶年也。大札,大疫病也。移民辟灾就贱,其有守不可移者,则输之谷。春秋定五年夏,归粟于蔡是也。
岁终,则令教官正治而致事。
〈注〉岁终,自周季冬也。教官其属六十,正治明处,其文书致事上,其计簿。
正岁,令于教官曰:各共尔职,修乃事,以听王命,其有不正,则国有常刑。
〈注〉正岁,夏正月朔日。
小司徒之职,掌建邦之教法,以稽国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九比之数,以辨其贵贱老幼废疾。凡征役之施舍,与其祭祀饮食丧纪之禁令。
〈注〉稽犹考也。夫家犹言男女也。郑司农云:九比谓九夫,为井。郑元谓:九比者,冢宰职书九赋者之人数也。贵谓为卿大夫,贱谓占会贩卖者。废疾谓癃病也。施当为弛。
乃颁比法于六乡之大夫,使各登其乡之众寡,六畜车辇,辨其物,以岁时入其数,以施政教,行徵令。
〈注〉登,成也。成犹定也。众寡,民之多少。物,家中之财。岁时入其数,若今四时言事。
及三年则大比,大比则受邦国之比要。
〈注〉大比,谓使天下更简阅民数,及其财物也。受邦国之比,要,则亦受乡遂矣。郑司农云:五家为比,故以比为名。今时八月案比是也。要谓其簿。
乃会万民之卒伍而用之,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以起军旅,以作田役,以比追胥,以令贡赋。
〈注〉用谓使民事之伍,两卒旅师军,皆众之名。两二十五人,卒百人,旅五百人,师二千五百人,军万二千五百人,此皆先王所因农事而定军令者也。欲其恩足相恤,义足相救,服容相别,音声相识,作为也。役,功力之事。追,逐寇也。胥,伺捕盗贼也。贡,嫔妇百工之物。赋,九赋也。乡之田制,与遂同。
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数,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
〈注〉均,平也。周犹遍也。一家男女,七人以上,则授之以上地,所养者众也。男女五人以下,则授之以下地,所养者寡也。正以七人、六人、五人为率者,有夫有妇,然后为家。自二人以至于十,为九等,七六五者为其中,可任,谓丁。强任力役之事者,出老者一人,其馀男女强弱相半其大数。
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馀为羡,惟田与追胥竭
作。
〈注〉郑司农云:羡,饶也。田谓猎也。追,追寇贼也。竭作,谓尽行也。
凡用众庶,则掌其政教,与其戒禁,听其辞讼,施其赏罚,诛其犯命者。
〈注〉命所以誓告之。
凡国之大事,致民,大故,致馀子。
〈注〉大事,谓戎事也。大故,谓灾寇也。郑司农云:国有大事,当徵召,会聚百姓,则小司徒召聚之馀。子谓羡也。郑元谓:馀子,卿大夫之子,当守于王宫者也。
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
〈注〉此谓造都鄙也。采地制井田,异于乡,遂重立国。小司徒为经之,立其五沟五涂之界,其制似井之字,因取名焉。郑司农云:井牧者,《春秋传》所谓井衍沃牧隰皋者也。郑元谓:隰皋之地,九夫为牧,二牧而当一井。今造都鄙授民田,有不易,有一易,有再易,通率二而当一,是之谓井牧。昔夏少康在虞思,有田一成,有众一旅。一旅之众,而田一成,则井牧之法,先古然矣。九夫为井者,方一里。九夫所治之田也。此制小司徒经之,匠人为之,沟洫相包,乃成耳。邑丘之属相连,比以出田税,沟洫为除水害,四井为邑,方二里。四邑为丘,方四里。四丘为甸,甸之言乘也,读如衷甸之甸,甸方八里,旁加一里,则方十里,为一成。积百井,九百夫,其中六十四井,五百七十六夫,出田税。三十六井,三百二十四夫,治洫。四甸为县,方二十里,四县为都,方四十里,四都方八十里,旁加十里,乃得方百里,为一同也。积万井,九万夫,其四千九十六井,三万六千八百六十四夫,出田税。二千三百四井,二万七百三十六夫,治洫。三千六百井,三万二千四百夫,治浍。井田之法,备于一同。今止于都者,采地食者,皆四之一,其制三等,百里之国,凡四都,一都之田,税入于王。五十之国,凡四县,一县之田,税入于王。二十五里之国,凡四甸,一甸之田,税入于王。地事谓农牧衡虞也。贡谓九谷山泽之材也。赋为出车徒给繇役也。司马法曰: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十为通,通为匹马三十家,士一人,徒二人。通十为成,成百井,三百家,革车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十成为终,终千井三千家,革车十乘,士百人,徒二百人。十终为同,同方百里,万井,三万家,革车百乘,士千人,徒二千人。
乃分地域,而辨其守,施其职而平其政。
〈注〉分地域,谓建邦国,造都鄙,制乡遂也。辨其守,谓虞衡之属,职谓九职也,政税也,政当作征,故书域为邦。杜子春云当为域。
凡小祭祀,奉牛牲,羞其肆。
〈注〉小祭祀王元冕所祭。
小宾客,令野修道委积。
〈注〉小宾客诸侯之使臣。
大军旅,帅其众庶。
〈注〉帅师而致于大司徒。
小军旅,巡役,治其政令。
〈注〉巡役,小力役之事,则巡行之。
又
凡建邦国,立其社稷,正其畿疆之封。
〈注〉畿九畿。
凡民讼,以地比正之。
〈注〉郑司农云:以田畔所与比,正断其讼。
地讼,以图正之。
〈注〉地讼,争疆界者图,谓邦国本图。
岁终,则考其属官之治成而诛赏。
〈注〉治成治事之计。
令群吏正要会而致事,正岁则帅其属,而观教法之象,徇以木铎,曰:不用法者,国有常刑,令群吏宪禁令,修法纠职,以待邦治。
〈注〉宪表县之。
及大比六乡四郊之吏,平教治,正政事,考夫屋,及其众寡六畜兵器,以待政令。
〈注〉四郊之吏,吏在四郊之内,主民事者。夫三为屋,屋三为井,出地贡者,三三相任。
乡师之职,各掌其所治乡之教,而听其治。
〈注〉听谓平察之。
以国比之法,以时稽其夫家众寡,辨其老幼贵贱废疾,马牛之物,辨其可任者,与其施舍者,掌其刑令纠禁,听其狱讼。
〈注〉施舍谓应复免,不给繇役。
大役,则帅民徒而至,治其政令,既役,则受州里之役要,以考司空之辟,以逆其役事。
〈注〉而至,至作部曲也。既,已也。役要所遣民徒之数,辟功作章程。逆犹钩考也。郑司农云:辟,法也。
凡邦事,令作秩叙。
〈注〉事,功力之事。秩,常也。叙犹次也。事有常次,则不偪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