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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一百十卷目录
三恪部汇考二
周一
陈
周一
陈
官常典第一百十卷
三恪部汇考二
周一
陈
武王克商始,封妫满于陈以备三恪。按《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子产曰:昔虞阏父为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先王赖其利器用也。与其神明,之后也。庸以元女太姬,配胡公而封诸陈,以备三恪。按《史记·周本纪》:武王十一年,伐纣罢兵西归,追思先圣王,乃褒封帝舜之后于陈。
〈注〉正义曰括地志云:陈州宛丘县在陈城中,即古陈国也。帝舜后遏父为周武王陶正,武王赖其器用,封其子妫满于陈,都宛丘之侧。
按《陈世家》:陈胡公满者,虞帝舜之后也。昔舜为庶人时,尧妻之二女,居于妫汭,其后因为氏姓,姓妫氏。舜已崩,传禹天下,而舜子商均为封国。夏后之时,或失或续。至于周武王克殷纣,乃复求舜后,得妫满,封之于陈,以奉帝舜祀,是为胡公。
〈注〉索隐曰:按《左传》:虞遏父为周陶正,以服事武王。杜注遏父舜之后陶正官名是生满者也
按《路史》:胡,舜裔也,归姓。胡公世不淫,至虞阏父,为周陶正。武王配其子,胡公满以太姬锡之,妫姓,与肃慎之瑶,复之于陈,以备三客。
厉王二十四年,陈侯圉戎薨,子宁立。〈按《世家》,自胡公至慎公,无年可
考。幽公以下,始纪年数。今按《左传》桓五年为陈桓公卒之年,逆推至陈幽公宁。则宁之立,当在是年
〉
按《史记·陈世家》:胡公卒,子申公犀侯立。申公卒,弟相公皋羊立。相公卒,立申公子突,是为孝公。孝公卒,子慎公圉戎立。慎公当周厉王时。慎公卒,子幽公宁立。幽公十二年,周厉王奔于彘。〈按厉王三十七年流于彘应为幽公十三年〉厉王四十七年,陈侯宁薨,子孝立。〈按宁自厉王二十五年纪元至此得
二十三年
〉
按《史记·陈世家》:幽公宁二十三年,卒,子釐公孝立。釐公六年,周宣王即位。〈按此为初立之六年实纪元之五年〉宣王三十二年,陈侯孝薨,子灵立。〈按孝自厉王四十八年纪元至此得
三十六年
〉
按《史记·陈世家》:釐公孝三十六年,卒,子武公灵立。幽王元年,陈侯灵薨,子说立。〈按灵自宣王三十三年纪元至此得十五年〉按《史记·陈世家》:武公灵十五年卒,子夷公说立。是岁,周幽王即位。
幽王四年,陈侯说薨,弟燮立。〈按说自幽王二年纪元至此得三年〉按《史记·陈世家》:夷公说三年卒,弟平公燮立。平公七年,周幽王为犬戎所杀,周东徙。秦始列为诸侯。平王十六年,陈侯燮薨,子圉立。〈按燮自幽王五年纪元至此得二十三年〉按《史记·陈世家》:平公燮二十三年,卒,子文公圉立。平王二十六年,陈侯圉薨,子鲍立。〈按燮自平王十七年纪元至此得十
年
〉
按《史记·陈世家》:文公元年,取蔡女,生子佗。十年,文公卒,子桓公鲍立。桓公二十三年,鲁隐公初立。
桓王元年,夏,宋陈蔡卫伐郑。秋,陈人执卫州吁。按《春秋》隐公四年。按《左传》:四年,春,卫州吁弑桓公而立,宋殇公之即位也。公子冯出奔郑,郑人欲纳之,及卫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于郑,而求宠于诸侯,以和其民,使告于宋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则卫国之愿也。宋人许之,于是陈蔡方睦于卫。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州吁未能和其民,厚问定君于石子,石子曰:王觐为可。曰:何以得觐。曰:陈桓公方有宠于王,陈卫方睦,若朝陈使请,必可得也。厚从州吁如陈,石碏使告于陈曰:卫国褊小,老夫耄矣,无能为也。此二人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陈人执之,而请涖于卫,九月,卫人使右宰丑,涖杀州吁于濮,石碏使其宰獳羊肩,涖杀石厚于陈。桓王三年,夏,五月,郑侵陈。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隐公六年,夏,五月,庚申,郑伯侵陈,大获,往岁,郑伯请成于陈,陈侯不许,五父谏曰: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君其许郑,陈侯曰:宋卫实难,郑何能为,遂不许。
桓王四年,冬,十二月,陈及郑平。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隐公七年,冬,陈及郑平,十二月,陈五父如郑涖盟,壬申,及郑伯盟,歃如忘,泄伯曰:五父必不免,不赖盟矣,郑良佐如陈涖盟,辛巳,及陈侯盟,亦知陈之将乱也。郑公子忽在王所,故陈侯请妻之,郑伯许之,乃成昏。
桓王五年,夏,四月,甲辰,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按《春秋》不书。按《左传》:隐公八年,夏,四月,甲辰,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辛亥,以妫氏归,甲寅,入于郑,陈针子送女,先配而后祖,针子曰:是不为夫妇,诬其祖矣,非礼也。何以能育。
桓王十年,春,三月,齐侯,鲁侯,陈侯,郑伯,会于稷,以成宋乱。
按《春秋》桓公二年。
桓王十三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公子佗杀太子免而自立。夏,葬陈桓公。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
按《春秋》桓公五年。按《左传》: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再赴也。于是陈乱,文公子佗杀太子免而代之,公疾病而乱作,国人分散,故再赴。夏,王夺郑伯政,郑伯不朝。秋,王以诸侯伐郑,郑伯禦之,王为中军,虢公林父将右军,蔡人,卫人,属焉。周公黑肩将左军,陈人属焉。郑子元请为左拒,以当蔡人,卫人,为右拒,以当陈人。曰:陈乱,民莫有斗心,若先犯之,必奔,王卒顾之,必乱,蔡卫不枝,固将先奔,既而萃于王卒,可以集事,从之,曼伯为右拒,祭仲足为左拒,原繁,高渠弥,以中军奉公为鱼丽之陈,先偏后伍,伍承弥缝,战于繻葛,命二拒曰:旝动而鼓,蔡卫陈皆奔,王卒乱,郑师合以攻之,王卒大败,祝聃射王中肩,王亦能军,祝聃请从之,公曰:君子不欲多上人,况敢陵天子乎,苟自救也。社稷无陨多矣,夜,郑伯使祭足劳王,且问左右。按《史记·陈世家》:桓公弟佗,其母蔡女,故蔡人为佗杀五父及桓公太子免而立佗,是为厉公。
桓王十四年,秋,蔡人杀陈佗而立桓公之子跃。按《春秋》桓公六年。
〈注〉佗立踰年不称爵者篡立未会诸侯也
按《公羊传》:蔡人杀陈佗,陈佗者何,陈君也。陈君,则曷为谓之陈佗,绝也。曷为绝之,贱也。其贱奈何,外淫也。恶乎淫,淫乎蔡,蔡人杀之。按《谷梁传》:蔡人杀陈佗,陈佗者,陈君也。其曰陈佗,何也。匹夫行,故匹夫称之也。其匹夫行奈何,陈侯憙猎,淫猎于蔡,与蔡人争禽,蔡人不知其是陈君也。而杀之,何以知其是陈君也。两下相杀,不道,其不地,于蔡也。
按《史记·陈世家》:厉公取蔡女,蔡女与蔡人乱,厉公数如蔡淫。七年,厉公所杀桓公太子免之三弟,长曰跃,中曰林,少曰杵臼,共令蔡人诱厉公以好女,与蔡女共杀厉公而立跃,是为利公。利公者,桓公子也。桓王十九年,秋,九月,宋公,陈侯,鲁公子柔,蔡叔,盟于折。
按《春秋》桓公十一年。
桓王二十年,秋,八月,陈侯跃薨,弟林立。
按《春秋》桓公十二年。
〈注〉厉公也十一年与鲁大夫盟于折不书葬鲁不会也
按《史记·陈世家》:利公立五月卒,中弟林立。
桓王二十二年,冬,十二月,宋人以齐人,蔡人,卫人,陈人,伐郑。
按《春秋》桓公十四年。
桓王二十三年,冬,十一月,宋公,卫侯,陈侯,鲁侯,会于袲,伐郑。
按《春秋》桓公十五年。按《左传》:十五年,冬,会于袲,谋伐郑,将纳厉公也。弗克而还。
庄王元年,夏,四月,宋公,鲁侯,卫侯,陈侯,蔡侯,伐郑。按《春秋》桓公十六年。
庄王二年,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
按《春秋》桓公十七年。按《左传》:十七年,夏,蔡桓侯卒,蔡人召蔡季于陈。秋,蔡季自陈归于蔡,蔡人嘉之也。
〈注〉季蔡侯弟也言归为陈所纳
庄王四年,冬,十月,乙亥,陈侯林薨,弟杵臼立。
按《春秋》庄公元年。
庄王五年,春,二月,葬陈庄公。
按《春秋》庄公二年。
庄王七年,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按《春秋》庄公四年。
庄王八年,冬,鲁侯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按《春秋》庄公五年。按《左传》:五年,冬伐卫,纳惠公也。庄王十一年,春,正月,鲁师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按《春秋》庄公八年。
庄王十五年,冬,十月,宋万出奔陈。
按《春秋》庄公十二年。按《左传》:十二年,秋,宋万弑闵公于蒙泽。冬,南宫万奔陈,宋人请于陈以赂,陈人使妇人饮之酒,而以犀革裹之,比及宋,手足皆见。僖王元年,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会于北杏。按《春秋》庄公十三年。按《左传》:十三年,春,会于北杏,以平宋乱。
僖王二年,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按《春秋》庄公十四年。
僖王三年,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会于鄄。按《春秋》庄公十五年。
僖王四年,冬,十二月,齐侯,宋公,陈侯,鲁侯,卫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
按《春秋》庄公十六年。按《左传》:十六年,冬,同盟于幽,郑成也。
〈注〉陈国小每盟会,皆在卫下。齐桓始霸,楚亦始彊,陈侯介于二大国之间,而为三恪之客。故齐桓因而进之,遂班在卫上,终于春秋。
惠王元年,春,逆王后于陈。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庄公十八年,春,虢公,晋侯,郑伯,使原庄公逆王后于陈,陈妫归于京师,实惠后。惠王二年,秋,鲁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冬,齐人,宋人,陈人,伐鲁西鄙。
按《春秋》庄公十九年。
惠王五年,春,陈人杀其公子御寇,陈公子完与颛孙奔齐。
按《春秋》:庄公二十二年,公子完颛孙奔齐。不书。按《左传》:二十二年,春,陈人杀其太子御寇,陈公子完与颛孙奔齐,颛孙自齐来奔,齐侯使敬仲为卿,辞曰:羁旅之臣,幸若获宥,及于宽政,赦其不闲于教训,而免于罪戾,弛于负担,君之惠也。所获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谤,请以死告,诗云,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使为工正,饮桓公酒,乐,公曰:以火继之,辞曰: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君子曰:酒以成礼,不继以淫,义也。以君成礼,弗纳于淫,仁也。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风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于齐,其后亡也。成子得政。
惠王七年,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
按《春秋》庄公二十四年。
惠王八年,春,陈侯使女叔聘于鲁。冬,鲁公子友如陈。按《春秋》庄公二十五年。按《左传》:二十五年,春,陈女叔来聘,始结陈好也。
〈注〉季友相鲁,原仲相陈,二人有旧,故女叔来聘,季友冬亦报聘。嘉好接备,卿以字为嘉,则称名其常也。
惠王十年,夏,六月,齐侯,宋公,鲁侯,陈侯,郑伯,同盟于幽。秋,鲁公子友如陈,葬原仲。
按《春秋》庄公二十七年。按《左传》:二十七年,夏,同盟于幽,陈郑服也。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原仲,季友之旧也。
惠王十五年,冬,十月,鲁子般卒,成季奔陈。
按《春秋》庄公三十二年。按《左传》:三十二年,冬,十月,己未,共仲使圉人荦,贼子般于党氏,成季奔陈。惠王十六年,秋,八月,鲁请复季友于陈。
按《春秋》闵公元年。按《左传》:元年,秋,八月,公及齐侯盟于落姑,请复季友也。齐侯许之,使召诸陈,公次于郎以待之。
惠王十七年,冬,十二月,郑高克奔陈。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闵公元年,冬,郑人恶高克,使帅师次于河上,久而弗召,师溃而归,高克奔陈,郑人为之赋清人。
惠王二十一年,春,正月,齐侯,宋公,陈侯,鲁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遂伐楚,次于陉。夏,楚屈完来盟于召陵。齐人执陈辕涛涂。秋,鲁人,江人,黄人,伐陈。冬,十二月,鲁公孙兹,齐人,宋人,卫人,郑人,许人,曹人,侵陈。
按《春秋》僖公四年。按《左传》:四年,春,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蔡溃,遂伐楚,师进,次于陉,夏,楚子使屈完如师,师退,次于召陵,齐侯陈诸侯之师,与屈完乘而观之,屈完及诸侯盟。陈辕涛涂谓郑申侯曰:师出于陈郑之间,国必甚病,若出于东方,观兵于东夷,循海而归,其可也。申侯曰善,涛涂以告齐侯,许之,申侯见曰:师老矣,若出于东方而遇敌,惧不可用也。若出于陈郑之间,共其资粮扉屦,其可也。齐侯说,与之虎牢,执辕涛涂。秋,伐陈,讨不忠也。冬,叔孙戴伯帅师,会诸侯之师侵陈,陈成,归辕涛涂。按《公羊传》:涛涂之罪何,辟军之道也。其辟军之道奈何,涛涂谓桓公曰:君既服南夷矣,何不还师滨海而东,服东夷,且归,桓公曰:诺,于是还师,滨海而东,大陷于沛泽之中,顾而执涛涂,执者曷为或称侯,或称人,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也。此执有罪,何以不得为伯讨,古者周公,东征则西国怨,西征则东国怨,桓公假道于陈而伐楚,则陈人不欲其反由己者,师不正故也。不修其师而执涛涂,古人之讨,则不然也。
惠王二十二年,夏,齐侯,宋公,陈侯,鲁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止。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止,郑伯逃归,不盟。
按《春秋》僖公五年。按《左传》:五年夏,会于首止,会王太子郑,谋宁周也。
惠王二十三年,夏,齐侯,宋公,陈侯,鲁侯,卫侯,曹伯,伐郑,围新城。秋,楚人围许,诸侯遂救许。
按《春秋》僖公六年。按《左传》:六年,夏,诸侯伐郑,以其逃首止之盟故也。围新密,郑所以不时城也。秋,楚子围许,以救郑,诸侯救许,乃还。
惠王二十四年,秋,七月,齐侯,宋公,鲁侯,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宁母。
按《春秋》僖公七年。按《左传》:七年,秋,盟于宁母,谋郑故也。
惠王二十五年,春,正月,王人,齐侯,宋公,鲁侯,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盟于洮,郑伯乞盟。
按《春秋》僖公八年。按《左传》:八年,春,盟于洮,谋王室也。郑伯乞盟,请服也。
襄王四年,冬,十二月,陈侯杵臼薨,子款立。
按《春秋》僖公十二年。
襄王五年,夏,四月,葬陈宣公。齐侯,宋公,陈侯,鲁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咸。
按《春秋》僖公十三年。按《左传》:十三年,夏,会于咸,淮夷病杞故,且谋王室也。秋,为戎难故,诸侯戍周,齐仲孙湫致之。
襄王七年,春,三月,齐侯,宋公,陈侯,鲁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丘,且救徐。
按《春秋》僖公十五年。按《左传》:十五年,春,楚人伐徐,徐即诸夏故也。三月,盟干牡丘,寻葵丘之盟,且救徐也。孟穆伯帅师,及诸侯之师救徐,诸侯次于匡以待之。
襄王八年,冬,十二月,齐侯,宋公,陈侯,鲁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会于淮。
按《春秋》僖公十六年。按《左传》:十六年,冬,十二月,会于淮,谋鄫,且东略也。
襄王十一年,冬,鲁侯,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按《春秋》僖公十九年。按《左传》:十九年,秋,陈穆公请修好于诸侯,以无忘齐桓之德,冬,盟于齐,修桓公之好也。
襄王十三年,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盂,执宋公纽伐宋。
按《春秋》僖公二十一年。
襄王十五年,秋,楚人伐陈。
按《春秋》僖公二十三年。按《左传》:二十三年,秋,楚成得臣帅师伐陈,讨其贰于楚也。
襄王十七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
按《春秋》僖公二十五年。按《左传》:二十五年,秋,秦晋伐鄀,楚斗克,屈禦寇,以申息之师戍商密,秦人过析,隈入而系舆人,以围商密,昏而傅焉。宵坎血加书,伪与子仪子边盟者,商密人惧曰:秦取析矣,戍人反矣,乃降秦师,秦师囚申公子仪,息公子边,以归,楚令尹子玉追秦师,弗及,遂围陈,纳顿子于顿。
襄王十九年,冬,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宋,十二月,甲戌,鲁侯会诸侯盟于宋。
按《春秋》僖公二十七年。按《左传》:二十七年,冬,楚子及诸侯围宋,宋公孙固如晋告急。
襄王二十年,夏,四月,卫侯奔楚适陈。五月,晋侯,齐侯,宋公,鲁侯,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陈侯如会。六月,陈侯款薨,子朔立。冬,晋侯,齐侯,宋公,鲁侯,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人,秦人,会于温。诸侯遂围许。按《春秋》:僖公二十八年,卫侯适陈。不书。按《左传》:二十八年,夏,四月,卫侯闻楚师败,惧,出奔楚,遂适陈,冬,会于温,讨不服也。丁丑,诸侯围许,遂会诸侯于许。襄王二十一年,夏,六月,王子虎,鲁侯,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
按《春秋》僖公二十九年。按《左传》:二十九年,夏,公会王子虎,晋狐偃,宋公孙固,齐国归父,陈辕涛涂,秦小子憖,盟于翟泉,寻践土之盟,且谋伐郑也。
襄王二十五年,冬,十二月,晋人,陈人,郑人,伐许。按《春秋》僖公三十三年。按《左传》:三十三年,冬,晋,陈,郑,伐许,讨其贰于楚也。楚令尹子上侵陈蔡,陈蔡成,遂伐郑,将纳公子瑕,门于桔柣之门,瑕覆于周氏之汪,外仆髡屯禽之以献,文夫人敛而葬之郐城之下。襄王二十七年,夏,六月,宋公,陈侯,郑伯,晋士縠,鲁公孙敖,盟于垂陇。冬,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
按《春秋》文公二年。按《左传》:二年,春,公如,晋未至。夏六月,穆伯会诸侯,及晋司空士縠,盟于垂陇,晋讨卫故也。书士縠堪其事也。陈侯为卫,请成于晋,执孔达以说。冬,晋先且居宋公子成陈辕,选郑公子归生伐秦,取汪及彭衙而还,以报彭衙之役。卿不书,为穆公故尊秦也,谓之崇德。
襄王二十八年,春,正月,鲁叔孙得臣,晋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伐沈,沈溃,卫侯如陈。
按《春秋》:文公三年,卫侯如陈。不书。按《左传》:三年,春,庄叔会诸侯之师伐沈,以其服于楚也。卫侯如陈拜晋成也。
襄王三十一年,夏,季孙行父如陈。
按《春秋》文公六年。按《左传》:六年,臧文仲以陈卫之睦也。欲求好于陈。夏季文子聘于陈,且娶焉。
襄王三十二年,秋,八月,诸侯晋大夫盟于扈。
按《春秋》文公七年。按《左传》:七年,秋,八月,齐侯、宋公、卫侯、陈侯、郑伯、许男、曹伯会晋赵盾,盟于扈。晋侯立故也,公后至。
顷王元年,夏,楚侵陈,陈及楚平。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文公九年,夏,楚侵陈,克壶丘,以其服于晋也。秋,楚公子朱自东夷伐陈,陈人败之,获公子茷。陈惧,乃及楚平。
顷王二年,秋,七月,陈郑会楚于息。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文公十年,秋,七月,陈侯郑伯会楚子于息冬遂及蔡侯次于厥貉将以伐宋顷王五年,夏,陈侯朔薨,子平国立。
按《春秋》文公十三年。
顷王六年,夏,六月,癸酉,宋公,陈侯,鲁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赵盾,同盟于新城。
按《春秋》文公十四年。按《左传》:十四年,夏,六月,同盟于新城从于楚者服且谋邾也
〈注〉从楚者陈郑宋
匡王三年,春,晋人,卫人,陈人,郑人,伐宋。
按《春秋》文公十七年。按《左传》:十七年,春,晋荀林父、卫孔达、陈公孙宁、郑石楚伐宋,讨曰:何故弑君,犹立文公而还。
匡王五年,秋,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晋赵盾帅师救陈,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会晋师于棐林,伐郑。冬,晋人,宋人,伐郑。
按《春秋》宣公元年。按《左传》:元年,陈共公之卒,楚人不礼焉。陈灵公受盟于晋,秋,楚子侵陈,遂侵宋,晋赵盾帅师救陈宋,会于棐林,以伐郑也。
匡王六年,夏,晋人,宋人,卫人,陈人,侵郑。
按《春秋》宣公二年。按《左传》:二年,夏,晋赵盾救焦,遂自阴地,及诸侯之师侵郑,以报。
定王三年,冬,陈及楚平晋伐陈。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宣公五年,冬,楚子伐郑,陈及楚平,晋荀林父救郑伐陈。
定王四年,春,晋赵盾,卫孙免,侵陈。
按《春秋》宣公六年。按《左传》:六年,春,晋卫侵陈,陈即楚故也。
定王六年,冬,楚师伐陈。
按《春秋》宣公八年。按《左传》:八年,冬,陈及晋平,楚师伐陈,取成而还。
定王七年,秋,九月,晋荀林父帅师伐陈。冬,陈杀其大夫泄冶。
按《春秋》宣公九年。按《左传》:九年,秋,会于扈,讨不睦也。陈侯不会,晋荀林父以诸侯之师伐陈,晋侯卒于扈,乃还。冬,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皆衷其衵服以戏于朝,泄冶谏曰:公卿宣淫,民无效焉。且闻不令,君其纳之,公曰:吾能改矣,公告二子,二子请杀之,公弗禁,遂杀泄冶,孔子曰:诗云,民之多辟,无自立辟,其泄冶之谓乎。
定王八年,夏,四月,陈夏徵舒弑其君平国,子午立。按《春秋》宣公十年。按《左传》:十年,夏,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饮酒于夏氏,公谓行父曰:徵舒似女,对曰:亦似君,徵舒病之,公出,自其厩射而杀之,二子奔楚。定王九年,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辰陵。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徵舒。丁亥,楚子入陈,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按《春秋》宣公十一年。按《左传》:十一年,春楚子伐郑,及栎,子良曰:晋楚不务德而兵争,与其来者可也。晋楚无信,我焉得有信,乃从楚,夏,楚盟于辰陵,陈郑服也。冬,楚子为陈夏氏乱故,伐陈,谓陈人无动,将讨于少西氏,遂入陈,杀夏徵舒,轘诸栗门,因县陈,陈侯在晋,申叔时使于齐反,复命而退,王使让之曰:夏徵舒为不道,弑其君,寡人以诸侯讨而戮之,诸侯县公皆庆寡人,女独不庆寡人,何故,对曰:犹可辞乎,王曰:可哉。曰:夏徵舒弑其君,其罪大矣,讨而戮之,君之义也。抑人亦有言曰:牵牛以蹊人之田,而夺之牛,牵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夺之牛,罚已重矣,诸侯之从也。曰:讨有罪也。今县陈,贪其富也。以讨召诸侯,而以贪归之,无乃不可乎,王曰:善哉,吾未之闻也。反之,可乎,对曰:可哉,吾侪小人,所谓取诸其怀而与之也。乃复封陈,乡取一人焉以归,谓之夏州。
按《国语》: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遂假道于陈,以聘于楚。火朝觌矣,道茀不可行也,候不在疆,司空不视涂,泽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积,场功未毕,道无列树,垦田若蓺,膳宰不致饩,司里不授馆,国无寄寓,县无施舍,民将筑台于夏氏。及陈,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南冠以如夏氏,留宾弗见。单子归,告王曰:陈侯不有大咎,国必亡。王曰:何故。对曰:夫辰角见而雨毕,天根见而水涸,木见而草木节解,驷见而陨霜,火见而清风戒寒。故先王之教曰:雨毕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草木节解而备藏,陨霜而冬裘具,清风至而修城郭宫室。故《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其时儆曰:收而场功,偫而畚挶,营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见,期于司里。此先王之所以不用财贿,而广施德于天下者也。今陈国火朝觌矣,而道路若塞,野场若弃,泽不陂障,川无舟梁,是废先王之教也。《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国有郊牧,畺有寓望,薮有圃草,囿有林池,所以禦灾也。其馀无非榖土,民无县耜,野无奥草。不夺民时,不蔑民功。有优无匮,有逸无罢。国有班事,县有序民。今陈国道路不可知,田在草间,功成而不收,民罢于逸乐,是弃先王之法制者也。周之《秩官》有之曰:敌国宾至,关尹以告,行理以节逆之,候人为导,卿出郊劳,门尹除门,宗祝执祀,司里授馆,司徒具徒,司空视涂,司寇诘奸,虞人入村,甸人积薪,火师监燎,水师监濯,膳宰致餐,廪人献饩,司马陈刍,工人展车,百官各以物至,宾入如归。是故小大莫不怀爱。其贵国之宾至,则以班加一等,益虔。至于王使,则皆官正涖事,上卿监之。若王巡守,则君亲监之。今虽朝也不才,有分族于周,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赏善而罚淫,故凡我造国,无从非彝,无即慆淫,各守尔典,以承天休。今陈侯不念嗣续之常,弃其伉俪妃嫔,而帅其卿佐以淫于夏氏,不亦渎姓矣乎。陈,我大姬之后也。弃衮冕而南冠以出,不亦简彝乎。是又犯先王之令也。昔先王之教,茂帅其德也,犹恐陨越。若废其教而弃其制,蔑其官而犯其令,将何以守国。居大国之间,而无此四者,其能久乎。六年,单子如楚。八年,陈侯杀于夏氏。九年,楚子入陈。
按《史记·陈世家》:楚庄王善申叔时之言乃迎陈灵公太子午于晋而立之,复君陈如故,是为成公。孔子读史记至楚复陈,曰:贤哉楚庄王。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
定王十年,春,葬陈灵公。冬,十二月,宋师伐陈,卫人救陈。
按《春秋》宣公十二年。按《左传》:十二年,冬,晋原縠,宋华椒,卫孔达,曹人,同盟于清丘。曰:恤病讨贰,宋为盟故,伐陈,卫人救之,孔达曰:先君有约言焉。若大国讨,我则死之。
定王十八年,冬,十一月,鲁侯,楚人,秦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齐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
按《春秋》成公二年。
简王四年,秋,楚侵陈。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成公九年,秋,郑伯如晋,晋人讨其贰于楚也。执诸铜鞮,栾书伐郑,郑人使伯蠲行成,晋人杀之,楚子重侵陈以救郑。
简王十一年,晋荀罃以诸侯之师侵陈。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成公十六年,秋,七月,诸侯迁于制田,知武子佐下军,以诸侯之师侵陈,至于鸣鹿。简王十四年,夏,五月,晋人以诸侯之师侵陈。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襄公元年,夏,五月,晋韩厥,荀偃,帅诸侯之师伐郑,入其郛,败其徒兵于洧上,于是东诸侯之师,次于鄫以待晋师,晋师自郑,以鄫之师侵楚焦夷,及陈,晋侯,卫侯,次于戚,以为之援。
灵王二年,夏,六月,陈侯使袁侨如会,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楚何忌侵陈。
按《春秋》:襄公三年,楚侵陈。不书。按《左传》:三年,夏,六月,楚子辛为令尹,侵欲于小国,陈成公使袁侨如会,求成,晋侯使和锄父告于诸侯,秋,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陈请服也。楚司马公子何忌侵陈,陈叛故也。
灵王三年,春,三月,己酉,陈,侯午薨,子弱立。秋,七月,葬陈成公。冬,陈人围顿。
按《春秋》襄公四年。按《左传》:四年,春,楚师为陈叛故,犹在繁阳,韩献子患之,言于朝曰:文王帅殷之叛国,以事纣,唯知时也。今我易之,难哉,三月,陈成公卒,楚人将伐陈,闻丧乃止,陈人不听命,臧武仲闻之曰:陈不服于楚必亡,大国行礼焉而不服,在大犹有咎,而况小乎,夏,楚彭名侵陈,陈无礼故也。冬,楚人使顿间陈,而侵伐之,故陈人围顿。
灵王四年,秋,晋侯,宋公,陈侯,鲁侯,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齐世子光,吴人,鄫人,会于戚。冬,戍陈楚公子贞帅师伐陈,晋侯,宋公,鲁侯,卫侯,郑伯,曹伯,齐世子光,救陈。
按《春秋》襄公五年。按《左传》:五年,秋,楚人讨陈叛故。曰:由令尹子辛,实侵欲焉。乃杀之,九月,丙午,盟于戚,会吴,且命戍陈也。穆叔以属鄫为不利,使鄫大夫听命于会。楚子囊为令尹,范宣子曰:我丧陈矣,楚人讨贰,而立子囊,必改行,而疾讨陈,陈近于楚,民朝夕急,能无往乎,有陈,非吾事也。无之而后可,冬,诸侯戍陈,子囊伐陈,十一月,甲午,会于城棣以救之。
灵王六年,冬,十月,楚公子贞帅师围陈。十二月,晋侯,宋公,陈侯,鲁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子,会于鄬。
按《春秋》襄公七年。按《左传》:七年,冬,楚子囊围陈,会于鄬以救之。陈人患楚,庆虎,庆寅,谓楚人曰:吾使公子黄往而执之,楚人从之,二庆使告陈侯于会曰:楚人执公子黄矣,君若不来,群臣不忍社稷宗庙,惧有二图,陈侯逃归。
灵王十六年,春,宋人伐陈。秋,九月,宋华臣出奔陈。按《春秋》襄公十七年。按《左传》:十七年,春,宋庄朝伐陈,获司徒卬,卑宋也。
灵王十九年,秋,陈侯之弟黄出奔楚。
按《春秋》襄公二十年。按《左传》:二十年,秋,陈庆虎,庆寅,畏公子黄之偪,愬诸楚曰:与蔡司马同谋,楚人以为讨,公子黄出奔楚,初,蔡文侯欲事晋。曰:先君与于践土之盟,晋不可弃,且兄弟也。畏楚不能行而卒,楚人使蔡无常,公子燮,求从先君以利蔡,不能而死,书曰:蔡杀其大夫公子燮,言不与民同欲也。陈侯之弟黄出奔楚,言非其罪也。公子黄将出奔,呼于国曰:庆氏无道,求专陈国,暴蔑其君,而去其亲,五年不灭,是无天也。
灵王二十二年,夏,陈杀其大夫庆虎及庆寅。陈侯之弟黄,自楚归于陈。
按《春秋》襄公二十三年。按《左传》:二十三年,春,陈侯如楚,公子黄愬二庆于楚,楚人召之,使庆乐往杀之,庆氏以陈叛,夏,屈建从陈侯围陈,陈人城板队而杀人,役人相命,各杀其长,遂杀庆虎,庆寅,楚人纳公子黄。
灵王二十三年,冬,楚子,蔡侯,陈侯,许男,伐郑,陈针宜咎出奔楚。
按《春秋》襄公二十四年。按《左传》:二十四年,冬,陈人复讨庆氏之党,针宜咎出奔楚。
灵王二十四年,夏,六月,壬子,郑公孙舍之帅师入陈。冬,郑公孙夏帅师伐陈。
按《春秋》襄公二十五年。按《左传》:初,陈侯会楚子伐郑,当陈隧者,井堙木刊,郑人怨之六月,郑子展,子产,帅车七百乘伐陈,宵突陈城,遂入之,陈侯扶其太子偃师奔墓,遇司马桓子曰:载余。曰将巡城,遇贾获载其母妻,下之而授公车,公曰:舍而母,辞曰:不祥,与其妻扶其母以奔墓,亦免,子展命师无入公宫,与子产亲御诸门,陈侯使司马桓子赂以宗器,陈侯免,拥社,使其众男女别而累,以待于朝,子展执絷而见,再拜稽首,承饮而进献,子美入,数俘而出,祝祓社,司徒致民,司马致节,司空致地,乃还。秋,郑子产献捷于晋,戎服将事,晋人问陈之罪,对曰:昔虞阏父为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我先王赖其利器用也。与其神明,之后也。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而封诸陈,以备三恪,则我周之自出,至于今是赖,桓公之乱,蔡人欲立其出,我先君庄公奉五父而立之,蔡人杀之,我又与蔡人奉戴厉公,至于庄宣,皆我之自立,夏氏之乱,成公播荡,又我之自入,君所知也。今陈忘周之大德,蔑我大惠,弃我姻亲,介恃楚众,以冯陵我,敝邑,不可亿逞,我是以有往年之告,未获成命,则有我东门之役,当陈隧者,井堙木刊,敝邑大惧不竞,而耻大姬,天诱其衷,启敝邑心,陈知其罪,授手于我,用敢献功,晋人曰:何故侵小,对曰:先王之命,唯罪所在,各致其辟,且夫天子之地一圻,列国一同,自是以衰,今大国多数圻矣,若无侵小,何以至焉。晋人曰:何故戎服,对曰:我先君武庄为平桓卿士,城濮之役,文公布命曰:各复旧职,命我文公,戎服辅王,以授楚捷,不敢废王命故也。士庄伯不能诘,复于赵文子,文子曰:其辞顺,犯顺不祥,乃受之,冬,十月,子展相郑伯如晋,拜陈之功,子西复伐陈,陈及郑平,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晋为伯郑入陈,非文辞不为功,慎辞哉。
灵王二十五年,冬,楚子,蔡侯,陈侯,伐郑。
按《春秋》襄公二十六年。
灵王二十六年,夏,晋赵武,楚屈建,鲁叔孙豹,蔡公孙归生,卫石恶,陈孔奂,郑良霄,许人,曹人,会于宋。秋,七月,诸侯之大夫盟于宋。按《春秋》襄公二十七年。
灵王二十七年,夏,齐侯,陈侯,蔡侯,北燕伯,杞伯,胡子,沈子,白狄,朝于晋。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夏,齐侯,陈侯,蔡侯,北燕伯,杞伯,胡子,沈子,白狄,朝于晋,宋之盟故也。
景王元年,夏,四月,陈侯,鲁侯,郑伯,许男,如楚送葬。按《春秋》不书。按《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夏,四月,葬楚康王,公及陈侯,郑伯,许男,送葬,至于西门之外,诸侯之大夫,皆至于墓,楚郲敖即位。
景王二年,夏,六月,郑子产如陈。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襄公三十年,夏,六月,郑子产如陈涖盟,归复命,告大夫曰:陈亡国也。不可与也。聚禾粟,缮城郭,恃此二者而不抚其民,其君弱植,公子侈,太子卑,大夫敖,政多门,以介于大国,能无亡乎,不过十年矣。
景王四年,春,正月,晋赵武,楚公子围,齐国弱,宋向戌,鲁叔孙豹,卫齐恶,陈公子招,蔡公孙归生,郑罕虎,许人,曹人,会于虢。
按《春秋》昭公元年。按《左传》:元年春,正月乙未,会于虢,寻宋之盟也。
景王七年,夏,楚子,蔡侯,陈侯,郑伯,许男,徐子,滕子,顿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会于申。秋,七月,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吴,执齐庆封,杀之,遂灭赖。
按《春秋》昭公四年。
景王八年,冬,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沈子,徐人,越人,伐吴。
按《春秋》昭公五年。
景王十一年,春,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夏,四月,辛丑,陈侯溺薨。楚人执陈行人干徵师,杀之,陈公子留,出奔郑。秋,陈人杀其大夫公子过。冬,十月,壬午,楚师灭陈,执陈公子招,放之于越,杀陈孔奂。葬陈哀公。按《春秋》昭公八年。按《左传》:八年,陈哀公元妃郑姬生悼太子偃师,二妃生公子留,下妃生公子胜,二妃嬖,留有宠,属诸司徒招与公子过,哀公有废疾,春三月甲申,公子招,公子过,杀悼太子偃师而立公子留。夏,四月,辛亥,哀公缢,干徵师赴于楚,且告有立君,公子胜愬之于楚,楚人执而杀之,公子留奔郑,书曰: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罪在招也。楚子执陈行人于徵师杀之,罪不在行人也。陈公子招归罪于公子过而杀之,秋九月,楚公子弃疾帅师奉孙吴围陈,宋戴恶会之,冬,十一月,壬午,灭陈舆嬖,袁克杀马毁玉以葬,楚人将杀之,请寘之,既又请私,私于幄,加绖于颡而逃,使穿封戍,为陈公曰:城麇之役不谄,侍饮酒于王,王曰:城麇之役,女知寡人之及此,女其辟寡人乎,对曰:若知君之及此,臣必致死礼以息楚国,晋侯问于史赵曰:陈其遂亡乎,对曰:未也。公曰何故,对曰:陈颛顼之族也。岁在鹑火,是以卒灭,陈将如之,今在析木之津,犹将复由,且陈氏得政于齐,而后陈卒亡,自幕至于瞽瞍,无违命,舜重之以明德,寘德于遂,遂世守之,及胡公不淫,故周赐之姓,使祀虞帝,臣闻盛德必百世祀,虞之世又未也。继守将在齐,其兆既存矣。
景王十二年,春,鲁叔弓会楚子于陈。夏,四月,陈灾。按《春秋》昭公九年。按《左传》:九年,春,叔弓,宋华亥,郑游吉,卫赵黡,会楚子于陈。夏,四月,陈灾,郑裨灶曰:五年,陈将复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子产问其故,对曰:陈,水属也。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今火出而火陈,逐楚而建陈也。妃以五成,故曰五年,岁五及鹑火,而后陈卒亡,楚克有之,天之道也。故曰五十二年。
景王十四年,冬,十二月,楚城陈。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昭公十一年,冬,十二月,楚子城陈蔡不羹。
景王十五年,秋,八月,陈侯吴归于陈。
按《春秋》昭公十三年。按《左传》:十三年,楚之灭蔡也。灵王迁许,胡,沈,道,房,申,于荆焉。平王即位,既封陈蔡,而皆复之,礼也。隐太子之子庐,归于蔡,礼也。悼太子之子吴,归于陈,礼也。
按《史记·陈世家》:楚灵王灭陈五岁,楚公子弃疾弑灵王代立,是为平王。平王初立,欲得和诸侯,乃求故陈悼太子偃师之子吴,立为陈侯,是为惠公。惠公立,探续哀公卒时年而为元,空藉五岁矣。
景王二十一年,夏,五月,宋卫陈郑灾。
按《春秋》昭公十八年。按《左传》: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汉,申须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天事恒象,今除于火,火出必布焉。诸侯其有火灾乎,梓慎曰:往年吾见之,是其徵也。火出而见,今兹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与不然乎,火出,于夏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夏数得天,若火作,其四国当之,在宋卫陈郑乎,宋,大辰之虚也。陈,太皞之虚也。郑,祝融之虚也。皆火房也。星孛天汉,汉,水祥也。卫,颛顼之虚也。故为帝丘,其星为大水,水火之牡也。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过其见之月,郑裨灶言于子产曰:宋卫陈郑,将同日火,若我用瓘斝玉瓒,郑必不火,子产弗与。十八年,夏,五月,火始昏见,丙子,风,梓慎曰:是谓融风,火之始也。七日其火作乎,戊寅,风甚,壬午,大甚,宋卫,陈,郑,皆火,梓慎登大庭氏之库以望之。曰:宋,卫,陈,郑,也。数日皆来告火。
景王二十三年,冬,十月,宋华亥,向宁,华定,出奔陈。按《春秋》昭公二十年。按《左传》:二十年,冬,十月,公杀华向之质而攻之,戊辰,华向奔陈。
景王二十四年,夏,宋华亥,向宁,华定,自陈入于宋南里以叛。
按《春秋》昭公二十一年。
敬王元年,秋,七月,戊辰,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胡子髡,沈子逞,灭获陈夏齧。
按《春秋》昭公二十三年。按《左传》:二十三年,秋,吴人伐州来,楚薳越帅师,及诸侯之师,奔命救州来,吴人禦诸钟离,子瑕卒,楚师熸,吴公子光曰:诸侯从于楚者众,而皆小国也。畏楚而不获已,是以来,吾闻之曰:作事威克其爱,虽小必济,胡沈之君幼而狂,陈大夫齧壮而顽,顿与许蔡疾楚政,楚令尹死,其师熸,帅贱多宠,政令不一,七国同役而不同心,帅贱而不能整,无大威命,楚可败也。若分师先以犯胡沈与陈,必先奔,三国败,诸侯之师乃摇心矣,诸侯乖乱,楚必大奔,请先者去备薄威,后者敦陈整旅,吴子从之,戊辰,晦,战于鸡父,吴子以罪人三千,先犯胡沈与陈,三国争之,吴为三军以系于后,中军从王,光帅右,掩馀帅左,吴之罪人,或奔或止,三国乱,吴师击之,三国败,获胡沈之君,及陈大夫,舍胡沈之囚,使奔许与蔡顿。曰:吾君死矣,师噪而从之,三国奔,楚师大奔,书曰:胡子髡,沈子逞,灭,获陈夏齧,君臣之辞也。不言战,楚未陈也。敬王十四年,春,二月,陈侯吴薨,子柳立。三月,刘子,晋侯,宋公,鲁侯,蔡侯,卫侯,陈子,郑伯,许男,曹伯,莒子,邾子,顿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国夏,会于召陵,侵楚。夏,六月,葬陈惠公。
按《春秋》定公四年。
敬王十八年,秋,七月,陈侯柳卒,子越立。九月,葬陈怀公。
按《春秋》定公八年。
按《史记·陈世家》:怀公元年,吴破楚,在郢,召陈侯。陈侯欲往,大夫曰:吴新得意;楚王虽亡,与陈有故,不可倍。怀公乃以疾谢吴。四年,吴复召怀公。怀公恐,如吴。吴怒其前不往,留之,因卒吴。陈乃立怀公之子越,是为湣公。〈按左传湣公名周〉
敬王二十年,秋,宋公子地出奔陈。冬,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彄,出奔陈。
按《春秋》定公十年。
敬王二十一年,春,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地,自陈入于萧以叛。
按《春秋》定公十一年。
敬王二十四年,春,二月,楚公子结,陈公孙佗人,帅师灭顿,以顿子牂归。孔子适陈,吴伐陈。
按《春秋》:定公十四年,孔子适陈,吴伐陈。不书。按《左传》:十四年,春,二月,楚灭顿。顿子牂欲事晋,背楚而绝陈好。
按《史记·陈世家》:湣公六年,孔子适陈。吴王夫差伐陈,取三邑而去。
敬王二十六年,春,正月,楚子,陈侯,随侯,许男,围蔡。秋,八月,吴侵陈。
按《春秋》:哀公元年,吴侵陈。不书。按《左传》:元年,春,楚子围蔡,报柏举也。吴之入楚也。使召陈怀公,怀公朝国人而问焉。曰:欲与楚者右,欲与吴者左,陈人从田,无田从党,逢滑当公而进曰:臣闻国之兴也以福,其亡也以祸,今吴未有福,楚未有祸,楚未可弃,吴未可从,而晋盟主也。若以晋辞,吴若何,公曰:国胜君亡,非祸而何,对曰:国之有是多矣,何必不复,小国犹复,况大国乎,臣闻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为土芥,是其祸也。楚虽无德,亦不艾杀其民,吴日敝于兵,暴骨如莽,而未见德焉。天其或者正训楚也。祸之适吴,其何日之有,陈侯从之,及夫差克越,乃修先君之怨,秋,八月,吴侵陈,修旧怨也。
敬王三十一年,春,吴伐陈。
按《春秋》哀公六年。按《左传》:六年,春,吴伐陈,复修旧怨也。楚子曰:吾先君与陈有盟,不可以不救,乃救陈,师于城父。
敬王三十四年,陈侯如吴,楚伐陈。
按《春秋》不书。
按《史记·陈世家》:湣公十六年,吴王夫差伐齐,败之艾陵,使人召陈侯。陈侯恐,如吴。楚伐陈。敬王三十五年,冬,楚公子结帅师伐陈。吴救陈。按《春秋》哀公十年。按《左传》:十年,冬,楚子期伐陈,吴延州来季子救陈,谓子期曰:二君不务德,而力争诸侯,民何罪焉。我请退,以为子名务德而安,民乃还。敬王三十六年,夏,陈辕颇出奔郑。
按《春秋》哀公十一年。按《左传》:十一年,夏,陈辕颇出奔郑,初辕颇为司徒,赋封田,以嫁公女,有馀,以为己大器,国人逐之,故出道渴,其族辕咺,进稻醴,粱糗,腶脯焉。喜曰:何其给也。对曰:器成而具。曰:何不吾谏,对曰:惧先行。
敬王三十八年,夏,楚公子申帅师伐陈。冬,十一月,盗杀陈夏区夫。
按《春秋》哀公十三年。
敬王三十九年,夏,五月,陈宗竖出奔楚。冬,陈宗竖自楚复入于陈,陈人杀之,陈辕买出奔楚。
按《春秋》哀公十四年。
敬王四十年,夏,楚伐吴,陈使公孙贞子吊吴。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哀公十五年,夏,楚子西,子期,伐吴,及桐汭,陈侯使公孙贞子吊焉。及良而卒,将以尸入,吴子使太宰嚭劳,且辞曰:以水潦之不时,无乃廪然陨大夫之尸,以重寡君之忧,寡君敢辞上介,芋尹盖对曰:寡君闻楚为不道,荐伐吴国,灭厥民人,寡君使盖备使,吊君之下吏,无禄,使人逢天之戚,大命陨坠,绝世于良,废日共积,一日迁次,今君命逆使人曰:无以尸造于门,是我寡君之命委于草莽也。且臣闻之。曰事死如事生,礼也。于是乎有朝聘而终,以尸将事之礼,又有朝聘而遭丧之礼,若不以尸将命,是遭丧而还也。无乃不可乎,以礼防民,犹或踰之,今大夫曰:死而弃之,是弃礼也。其何以为诸侯主,先民有言曰:无秽虐士,备使奉尸将命,苟我寡君之命,达于君所,虽陨于深渊,则天命也。非君与涉人之过也。吴人内之。
敬王四十二年,楚灭陈。
按《春秋》不书。
按《史记·陈世家》:湣公二十四年,楚惠王复国,以兵北伐,杀陈湣公,遂灭陈而有之。按《楚世家》:惠王复位。灭陈而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