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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边裔典
第九十六卷目录
禽人部汇考
周〈成王一则〉
路人部汇考
周〈成王一则〉
卜人部汇考
周〈成王一则〉
扬州部汇考
周〈成王一则〉
权扶部汇考
周〈成王一则〉
白州部汇考
周〈成王一则〉
长肱部汇考一〈长臂〉
周(穆王一则}}
长肱部汇考二
山海经〈海外南经〉
图考〈一则〉
长肱部艺文
长臂国赞 晋郭璞
黄支部汇考
汉〈平帝元始一则〉
满剌加部汇考〈哥罗 哥罗富沙罗 重迦罗〉
汉〈总一则〉
〈成祖永乐十则 宣宗宣德二则 英宗正统一则 代宗景泰一则 英宗天顺一则 宪宗成化二则 武宗正德一则〉
满剌加部纪事
僬侥部汇考一〈周饶〉
后汉〈安帝永初一则〉
明〈成祖永乐一则〉
僬侥部汇考二
山海经〈海外南经 大荒南经〉
板楯蛮部汇考
后汉〈灵帝元和一则 光和一则 中平一则〉
林邑部汇考一
晋〈武帝泰始一则 太康一则 成帝咸康二则 穆宗永和三则 升平一则 孝武帝宁康一则 太元二则 安帝隆安一则 义熙一则〉
宋〈武帝永初一则 文帝元嘉九则 孝武帝孝建一则 大明一则 明帝泰豫一则〉
南齐〈武帝永明二则 明帝建武一则 永泰一则〉
梁〈武帝天监四则 普通一则 大通一则 中大通二则〉
隋〈文帝开皇一则 炀帝大业一则〉
唐〈高祖武德一则 太宗贞观二则 肃宗至德一则 宪宗元和一则〉
林邑部汇考二
林邑记〈杂记七则〉
周〈成王一则〉
路人部汇考
周〈成王一则〉
卜人部汇考
周〈成王一则〉
扬州部汇考
周〈成王一则〉
权扶部汇考
周〈成王一则〉
白州部汇考
周〈成王一则〉
长肱部汇考一〈长臂〉
周(穆王一则}}
长肱部汇考二
山海经〈海外南经〉
图考〈一则〉
长肱部艺文
长臂国赞 晋郭璞
黄支部汇考
汉〈平帝元始一则〉
满剌加部汇考〈哥罗 哥罗富沙罗 重迦罗〉
汉〈总一则〉
〈成祖永乐十则 宣宗宣德二则 英宗正统一则 代宗景泰一则 英宗天顺一则 宪宗成化二则 武宗正德一则〉
满剌加部纪事
僬侥部汇考一〈周饶〉
后汉〈安帝永初一则〉
明〈成祖永乐一则〉
僬侥部汇考二
山海经〈海外南经 大荒南经〉
板楯蛮部汇考
后汉〈灵帝元和一则 光和一则 中平一则〉
林邑部汇考一
晋〈武帝泰始一则 太康一则 成帝咸康二则 穆宗永和三则 升平一则 孝武帝宁康一则 太元二则 安帝隆安一则 义熙一则〉
宋〈武帝永初一则 文帝元嘉九则 孝武帝孝建一则 大明一则 明帝泰豫一则〉
南齐〈武帝永明二则 明帝建武一则 永泰一则〉
梁〈武帝天监四则 普通一则 大通一则 中大通二则〉
隋〈文帝开皇一则 炀帝大业一则〉
唐〈高祖武德一则 太宗贞观二则 肃宗至德一则 宪宗元和一则〉
林邑部汇考二
林邑记〈杂记七则〉
边裔典第九十六卷
禽人部汇考
周
成王 年,大会诸侯于成,周禽人入贡。按《汲冢周书·王会解》:禽人菅。
〈注〉亦东南蛮菅草坚忍。
路人部汇考
周
成王 年,大会诸侯于成,周路人入贡。按《汲冢周书·王会解》:路人大竹。
〈注〉路人,东方蛮贡大竹。
卜人部汇考
周
成王 年,大会诸侯于成,周卜人入贡。按《汲冢周书·王会解》:卜人以丹沙。
〈注〉卜人,西南之蛮丹沙所出。
扬州部汇考
周
成王 年,大会诸侯于成,周扬州入贡。按《汲冢周书·王会解》:扬州禺禺,鱼名:解隃寇。
〈注〉亦奇鱼也。
权扶部汇考
周
成王 年,大会诸侯于成,周权扶入贡。按《汲冢周书·王会解》:权扶三目。
〈注〉权扶,南蛮形甚小。
白州部汇考
周
成王 年,大会诸侯于成,周白州入贡。按《汲冢周书·王会解》:白州北闾,北闾者,其革若于伐,其木以为车,终行不败。
〈注〉白州,东南蛮与白民接也。
长肱部汇考一〈长臂〉
周
穆王西征,封长肱于黑水之西河。按《穆天子传》云云。
〈注〉即长臂人也,身如中国,臂长三丈,魏时在赤海中得此人裾也。
长肱部汇考二
《山海经》
《海外南经》
长臂国,捕鱼水中,两手各操一鱼。一曰在焦侥东,捕鱼海中。〈注〉旧说云:其人手下垂至地。魏黄初中,元菟太守王颀讨高句丽王宫,穷追之,过活沮国,其东界临大海,近日之所出。问其耆老,海东复有人否,云常在海中得一布褶,身如中大衣,两袖长三尺,即此长臂人衣也。
长臂国
图考
按《三才图会》:长臂人,在海之东,人垂手至地,昔有人在海中得一布衣,袖各长丈馀。
长肱部艺文
《长臂国赞》晋·郭璞
双肱三尺,体如中人。彼曷为者,长臂之民。修脚是负,捕鱼海滨。黄支部汇考
汉
平帝元始二年春,黄支国献犀牛。按《汉书·平帝本纪》云云。
〈注〉应劭曰:黄支在日南之南,去京师三万里。师古曰:犀状如水牛,头似猪而四足类象,黑色,一角当额前,鼻上又有小角。
按《后汉书·南蛮传》:王莽辅政,元始二年,日南之南黄支国来献犀牛。凡交趾所统,虽置郡县,而言语各异,重译乃通。人如禽兽,长幼无别。项髻徒跣,以布贯头而著之。后颇徙中国罪人,使杂居其间,乃稍知言语,渐见礼化。
按杜氏《通典》:黄支国,汉时通焉。合海、日南之南三万里,俗略与珠崖相类。自武帝以来皆献见,有明珠、玉璧、琉璃、奇石、异物。大珠至围二寸以下,而至圆者,置之平地,终日不停。
满剌加部汇考〈哥罗 哥罗富沙罗 重迦罗〉
汉
哥罗国,汉时闻于中国。
按《汉书》不载。 按杜氏《通典》:哥罗国,汉时闻焉。在槃槃东南,亦曰哥罗富沙罗国云。其王姓矢利婆罗,名米失钵罗。其城累石为之。城有楼阙,门有禁卫,宫室覆之以草。国有二十四州而无县。庭列仪仗,有纛,以孔雀羽饰焉。兵器有弓、箭、刀、槊、皮甲。征伐皆乘象,一队有象百头,每象有百人卫之。象鞍有钩拦,其中有四人,一人执盾,一人执弓矢,一人执殳,一人执刀。赋税人出银一铢。国无蚕丝、麻纻,唯出吉贝布。畜有牛,少马。其俗,非有官者不得上发裹头。又嫁娶初问婚,惟以槟榔为礼,多者至二百盘。或婚之时,唯以黄金为财,多者至二百两。妇人嫁讫则从夫姓。音乐有琵琶、横笛、铜钹、铁鼓、簧。吹蠡击鼓。死亡则焚尸,盛以金罂,沉之大海。
明
成祖永乐元年,遣使招谕满剌加国。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满剌加,在占城南。顺风八日至龙牙门,又西行二日即至。或云即古顿逊,唐哥罗富沙。永乐元年十月遣中官尹庆使其地,赐以织金文绮、销金帐幔诸物。其地无王,亦不称国,服属暹罗,岁输金四十两为赋。庆至,宣示威德及招徕之意。其酋拜里迷苏剌大喜,遣使随庆入朝贡方物。
永乐三年,满剌加遣使入贡,封为满剌加国王。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永乐三年九月,至京师。帝嘉之,封为满剌加国王,赐诰印、䌽币、袭衣、黄盖,复命庆往。其使者言:王慕义,愿同中国列郡,岁效职贡,请封其山为一国之镇。帝从之。制碑文,勒山上,末缀以诗曰:西南钜海中国通,输天灌地亿载同。洗日浴月光景融,雨崖露石草木浓。金花宝钿生青红,有国于此民俗雍。王好善义思朝宗,愿比内郡依华风。出入导从张盖重,仪文裼袭礼虔恭。大书贞石表尔忠,尔国西山永镇封。山居海伯翕扈从,皇考陟降在彼穹。后天监视久益隆,尔众子孙万福崇。庆等再至,其王益喜,礼待有加。
按《明会典》:永乐三年,其酋长拜里迷苏剌遣使奉金叶表朝贡,诏封为国王,给印诰,使者言:王慕义,愿同中国属郡,岁效职贡,又请封其国西山,诏封为镇国之山,御制碑文,赐之贡物犀角、象牙、玳瑁、玛瑙珠、鹤顶、金母鹤顶、珊瑚树、珊瑚珠、金镶戒指、鹦鹉、黑熊、黑猿、白麂、锁服、撒哈剌白苾布、姜黄布、撒都细布、西洋布、花缦、蔷薇露、栀子花、乌爹泥苏合油、片脑、沉香、乳香、黄速香、金银香、降真香、紫檀香、丁香、树香、木香、没药阿魏大枫子、乌木、苏木、番锡、番盐、黑小厮。
按《明·一统志》:满剌加国在占城国南,其朝贡自广东以达于京师,前代不通中国。本朝永乐三年,其国王西利八儿速剌遣使朝贡,朝廷赐以印诰。
按《广东通志》:满剌加国,古哥罗富沙也。汉时,常通中国,后为顿逊所羁属,顿逊在海崎山上,地方千里,城去海十里,有五王,并羁属扶南。去扶南可三千里,东界通交州,即古哥罗富沙也。其西界接天竺,徼外诸国,其国城接阇婆,故又名大阇婆,今称重迦罗。东有吉里地闷,故其处,旧不称国。自旧江顺风,八昼夜可至其国,傍海,山孤人少,受羁属于暹罗,每岁输金四十两为税。明永乐三年,其王西利八儿速剌遣使奉金叶表文来朝贡。
满剌加国疆域在占城南,其朝贡自广东以达京师,贡献方物使回,令于广东布政司管待。
永乐五年,满剌加入贡。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永乐五年九月,遣使入贡。永乐六年,满剌加入贡。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永乐六年,郑和使其国,旋入贡。永乐七年,册满剌加为国,封其将领为王。
按《瀛涯胜览》:满剌加旧名五屿,以海有此山也。东南距海,西北皆岸,岸连山,地瘠卤,收穫殊寡,故未称国,隶暹罗。岁输金五十两,否则被伐。永乐七年己丑上命太监郑和册为满剌加国,赐其将领银印、冠服为王,自是不役属暹罗,携妻子赴京谢愿,修职贡上,赐舶还其境,有大溪灌王宫入海,跨溪桥之构亭于上约二十馀楹,交易者来集,俗尚回回,教持斋受戒。王以白缠首、青细花袍、蹑皮履、乘轿民间,男帕首、女撮髻于后,其体微黑,短衫束腰,以帨,风俗淳朴,民舍如暹罗,联榻趺坐业渔,刳木为舟,泛海而渔。婚丧类瓜哇,旁海有龟龙,患其龙高四尺,四足,身皆鳞甲,露长牙,遇之则齧。山出黑虎,比常虎差小,毛有暗花,文虎有能变人形者,白昼入市群行。觉者禽杀之,古城尸头蛮中国舶亦至其地,栫木为棚,辟四门鼓楼,夜巡以铃,内设重棚,有仓库,可贮货。五月中方发舶厥,产黄连香、乌木打、魔香,此香乃树脂堕地成,遇火即然。国人以当灯,及涂舟,水不能入。明莹者若金箔,曰损都卢,厮可作瑁珠,名水珀是已。花钖有场山,曰树沙。始其皮如葛,捣滤成粉,可作饭。渚生水草曰:茭,长如刀状,韧坚,其子类荔枝,大若鸡子,以酿酒曰:茭。酒亦醉人,叶可作簟席,果有:甘蔗、芭蕉子、波罗密、野荔枝之类。蔬有:葱、姜、蒜、芥、东瓜、西瓜之属,牛、羊、鸡、鸭、罕有,驴马无。〈按《明外史》:三年已封为国王,此作七年,始图其地为国,赐将领为王,两说不同,
今并存之。
〉
按《明会典》:满剌加国,筵宴二次,使臣回至广东,布政司管待一次。永乐间,使臣回,经过府州管待。七年,命正使太监郑和等,统官兵二万七千馀人,驾海舶四十八艘,往诸番彝,开读赏赐,诏封为满剌加国王,赐银印、冠带、袍服,且建碑立界,暹罗始不敢侵扰。正统间使臣回洛宁、江西布政司、广东布政司管待。永乐九年,满剌加率其妻子入朝奉贡,上御奉天门,宴赉有加。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永乐九年,满剌加王率妻子陪臣五百四十馀人来朝。抵近郊,命中官海寿、礼部郎中黄裳等宴劳,有司供张会同馆。入朝奉天殿,帝亲宴之,妃以下宴他所。光禄日致牲牢上尊,赐王金绣龙衣二袭、麒麟衣一袭,金银器、帷幔衾裯悉具,妃以下皆有赐。将归,赐王玉带、仪仗、鞍马,赐妃冠服。频行,赐宴奉天门,再赐玉带、仪仗、鞍马、黄金百、白金五百、钞四十万贯、钱二千六百贯、锦绮纱罗三百匹、帛千匹、浑金文绮二、金织通袖膝襕二;妃及子侄陪臣以下,宴赐有差。礼官饯于龙江驿,复赐宴龙潭驿。按《明会典》:九年,王来朝,赐王妃及其子侄陪臣傔从䌽缎、纱罗、袭衣有差,王还国,赐王妃冠服及银钞、锦绮纱、罗等物,陪臣赏赐有差,以后定例回赐国王䌽缎十,表里纱罗各四匹,锦二匹,王妃䌽缎五,表里纱三匹,差来正副使,并头目初到,每人赏织金罗衣一套,靴袜各一双,正赏䌽缎四,表里纱罗各二匹,折钞绢四匹,织金纻丝衣一套。通使总管人等初到,每人素罗衣一套,靴袜各一双,正赏绫三匹,折钞绢六匹,素纻丝衣一套。番伴初到,每人绢衣一套,靴袜各一双,正赏折钞绢二匹,绵布二匹,伴袄裤鞋各一副。其正副使、通事人等,给赐冠带及给换例与暹罗国同。正贡外附来货物皆给价,其馀货物许令贸易。按《明·一统志》:九年,其嗣王拜里迷苏剌亲率其妻子来朝,厚赉而还,自是朝贡不绝。
按《广东通志》:九年七月,嗣王拜里迷苏剌率其妻子陪臣五百四十馀人来朝。上闻之,念其轻去乡土,跋涉海道,即遣中官海寿,礼部郎中黄裳等往宴劳之。复命有司供张会同馆,既至奉表入见,并献方物,上御奉天门,宴劳之,别宴王妃及陪臣等。仍命光禄寺日给牲牢,上尊命,礼部赐王妃八儿迷速里及其子侄、陪臣傔从文绮纱罗袭衣有差。九月拜里迷苏剌辞归,赐宴于奉天门,别宴王妃、陪臣等,赐敕劳王厚赐之,并及其妻子、陪臣、敕曰:王涉海数万里至京师,坦然无虞,盖王之忠诚,神明所祐。朕与王相见甚驩,固当且留,但国人在望,宜往慰之。今天气向寒,顺风南帆,实维厥时,王途中善饮食、善调护,以副朕眷念之怀。
永乐十年,满剌加王侄入谢,旋又入贡。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永乐十年夏,其侄入谢。及辞归,命中官甘泉偕往,旋又入贡。
永乐十二年,满剌加国王薨,其子入朝告其父讣,即命袭封。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永乐十二年,王子母斡撒干的儿沙来朝,告其父讣。即命袭封,赐金币。嗣后,或连岁,或间岁入贡以为常。
按《明会典》:十二年,国王子母斡撒干的儿沙来朝,告父卒,命嗣封。
按《广东通志》:十二年,国王母来宴,赐如王妃。
永乐十七年,满剌加王率妻子陪臣入朝谢恩,诉暹罗见侵,诏戒谕暹罗。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永乐十七年,王率妻子陪臣来朝谢恩。及辞归,诉暹罗见侵状。帝为赐敕谕暹罗,暹罗乃奉诏。
永乐二十二年,满剌加王子以嗣位,率妻子入朝。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永乐二十二年,西里麻哈剌以父没嗣位,率妻子陪臣来朝。
宣宗宣德六年,满剌加遣使入,诉暹罗见侵,阻贡道
之故,命郑和赍敕戒谕暹罗。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宣德六年遗使者来言:暹罗谋侵本国,王欲入朝,惧为所阻,欲奏闻,无能书者,令臣三人附苏门荅剌贡舟入诉。帝命附郑和舟归国,因令和赍敕谕暹罗,责以辑睦邻封,毋违朝命。初,三人至,无贡物,礼部例不当赏。帝曰:远人越数万里来愬不平,岂可无赐。遂赐袭衣、䌽币,如贡使例。
宣德八年,满剌加国王率妻子陪臣来朝。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宣德八年,王率妻子陪臣来朝。抵南京,天已寒,命俟春和北上,别遣人赍敕劳赐王及妃。洎入朝,宴赉如礼。及还,有司为治舟。王复遣其弟贡驼马方物。时英宗已嗣位,而王犹在广东。赐敕奖王,命守臣送还国。因遣古里、真腊等十一国使臣,附载偕还。
按《明会典》:宣德八年,国王朝贡,广东布政司,并南雄、赣州、临江、淮安、济宁各府州茶饭管待,至通州,令行在光禄寺办送茶饭接待。
英宗正统十年,满剌加国使者请赐其王敕书伞盖,又说欲亲诣阙下,乞赐巨舟,皆从之。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正统十年,其使者请赐王息力八密息瓦儿丢八沙护国敕书及蟒服、伞盖,以镇服国人。又言:王欲亲诣阙下,从人多,乞赐一巨舟,以便远涉。帝悉从之。
按《明会典》:正统十年以后,屡遣使来贡,贡道由广东。
代宗景泰六年,满剌加入贡,请封遣使兼赐冠服。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景泰六年,速鲁檀无答佛哪沙贡马及方物,请封为王。诏给事中王晖往。已,复入贡,言所赐冠带燬于火。命制皮弁服、红罗常服及犀带纱帽予之。
英宗天顺三年,满剌加国入贡请封。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天顺三年,王子苏丹芒速沙遣使入贡,命给事中陈嘉猷等往封之。越二年,礼官言:嘉猷等浮海二日,至乌猪洋,遇飓风,舟坏,飘六日至清澜守禦所获救。敕书无失,诸赐物悉沾水。乞重给,令使臣复往。从之。
按《明会典》:天顺三年,其王嗣子请封,遣使行礼。按明《一统志》:天顺三年,国王无答佛哪沙卒,其子苏丹芒速沙请命,复遣使赍诏往封焉。
宪宗成化十年,满剌加入贡。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成化十年,给事中陈峻册封占城王,遇安南兵据占城不得入,以所赍物至满剌加,谕其王入贡。其使者至,帝喜,赐敕嘉奖。
成化十七年,安南劫满剌加贡使,贡使至阙讼之,敕责安南,遣官册封马哈木沙为王。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成化十七年九月,贡使言:成化五年,贡使还,飘抵安南境,多被杀,馀黥为奴,幼者加宫刑。今已据占城地,又欲吞本国。本国以皆为王臣,未敢与战。适安南贡使亦至,满剌加使臣请与廷辨。兵部言事属既往,不足深较。帝乃因安南使还,敕责其王,并谕满剌加,安南复侵陵,即整兵待战。寻遣给事中林荣、行人黄乾亨册封王子马哈木沙为王。二人溺死,赠官赐祭,予荫,恤其家,馀敕有司海滨招魂祭,亦恤其家。复遣给事中张晟、行人左辅往。晟卒于广东,命守臣择一官为辅副,以终封事。
武宗正德三年,江西人萧明举等,劫杀满剌加贡使。事发,伏诛,佛郎机恃强,夺满剌加之地。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正德三年,使臣端亚智等入贡。其通事亚刘,本江西万安人萧明举,负罪逃入其国,赂大通事王永、序班张字,谋往浡泥索宝。而礼部吏侯永等亦受赂,伪为符印,扰邮传。还至广东,明举与端亚智辈争言,遂与同事彭万春等劫杀之,尽取其财物。事觉,逮入京。明举凌迟,万春等斩,王永减死罚米三百石,与张字、侯永并戍边,尚书白钺以下皆议罚。刘瑾因此罪江西人,减其解额五十名,仕者不得任京职。其后佛郎机强,举兵侵夺其地,王苏端妈末出奔,遣使告难。时世宗已嗣位,敕责佛郎机,令还其故土。而谕暹罗诸国王以救灾恤邻之义,迄无应者,满剌加竟为所灭。时佛郎机亦遣使朝贡请封,抵广东,守臣以其国素不列《王会》,羁其事以闻。诏予方物之直遣归,后改名麻六甲云。满剌加所贡物有玛瑙、珍珠、玳瑁、珊瑚树、鹤顶、金母鹤顶、琐服、白苾布、西洋布、撒哈剌、犀角、象牙、黑熊、黑猿、白麂、火鸡、鹦鹉、片脑、蔷薇露、苏合油、栀子花、乌爹泥、沉香、速香、金香、阿魏之属。有山出泉流为溪,土人淘沙取锡煎成块曰斗锡。田瘠少收,民皆淘沙捕鱼为业。气候朝热暮寒。男女椎髻,身体黝黑,间有白者,唐人种也。俗淳厚,市道颇平。自为佛郎机所破,其风顿殊。商舶希至,多直诣苏门答剌。然必取道其国,率被邀劫,路几断。其自贩于中国者,则直达广东香山澳,接迹不绝云。
满剌加部纪事
《无锡县志》:俞尚书溥初官都府参军,奉使满剌加国,历三年乃归,得卜龟术,选巨龟藏之秘室。饮以清泉,饲以绿苔,岁可用一卜。将卜先斋七日,以薄漆涂龟,腹俟其漆裂如灼文,以验吉凶。胜于火灼,溥得二龟,一长尺有三寸,一长尺有半寸,又携得二种药,一名阿止儿,状如苦参,疗内伤。一名阿息,类地骨皮,治金疮。《坤舆图说》:满剌加国地不甚广,为海商辐辏。正在赤道下,春秋二分气候极热,赖无日不雨,故可居。产象及胡椒,佳果木终岁不绝,人良善,不事生业,或弹琵琶閒游。
僬侥部汇考一〈周饶〉
后汉
安帝永初元年春三月己卯,永昌徼外僬侥种夷贡献内属。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明成祖永乐十七年,僬侥国贡献。
按《广东通志》:僬侥乃永昌徼外彝,其人长三尺,而诸蕃黑小厮或充贡物,而咳首等种,大抵皆海獠也。
僬侥部汇考二
《山海经》
《海外南经》
周饶国,其为人短小,冠带。一曰僬侥国在三首东。〈注〉其人长三尺,穴居,能为机巧,有五谷也。〈又〉《外传》曰:焦侥民长三尺,短之至也。诗含神雾曰从中州以东四十万里,得焦侥国人,长尺五寸也。
《大荒南经》
有小人,名曰焦侥之国,几姓,嘉谷是食。〈注〉皆长三尺。〈按西方僬侥尧时入贡,或即此国在西南方,或西方、南方各有僬侥,皆无考,姑并存之。〉
板楯蛮部汇考
后汉
灵帝光和二年冬十月,巴郡板楯蛮叛,遣御史中丞萧瑗督益州刺史讨之,不剋。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按《南蛮传》:板楯蛮夷者,秦昭襄王时有一白虎,常从群虎数游秦、蜀、巴、汉之境,伤害千馀人。昭王乃重募国中有能杀虎者,赏邑万家,金百镒。时有巴郡阆中夷人,能作白竹之弩,乃登楼射杀白虎。昭王嘉之,而以其夷人,不欲加封,乃刻石盟要,复夷人顷田不租,十妻不算,伤人者论,罪杀人者得以倓钱赎死。盟曰:秦犯夷,输黄龙一双;夷犯秦,输清酒一钟。夷人安之。至高祖为汉王,发夷人还伐三秦。秦地既定,乃遣还巴中,复其渠帅罗、朴、督、鄂、度、夕、龚七姓,不输租赋,馀户乃岁入賨钱,口四十。世号为板楯蛮夷。阆中有渝水,其人多居水左右。天性劲勇,初为汉前锋,数陷阵。俗喜歌舞,高祖观之,曰:此武王伐纣之歌也。乃命乐人习之,所谓巴渝舞也。遂世世服从。至于中兴,郡守常率以征伐。桓帝之世,板楯数反,太守蜀郡赵温以恩信降服之。灵帝光和三年,巴郡板楯复叛,寇掠三蜀及汉中诸郡。灵帝遣御史中丞萧瑗督益州兵讨之,连年不能剋。帝欲大发兵,乃问益州计吏,考以征讨方略。汉中上计程包对曰:板楯七姓,射杀白虎立功,先世复为义人。其人勇猛,善于兵战。昔永初中,羌入汉川,郡县破坏,得板楯救之,羌死败殆尽,故号为神兵。羌人畏忌,传语种辈,勿复南行。至建和二年,羌复大入,实赖板楯连战破之。前车骑将军冯绲南征武陵,虽受丹阳精兵之锐,亦倚板楯以成其功。近益州郡乱,太守李颙亦以板楯讨而平之。忠功如此,本无恶心。长吏乡亭更赋至重,仆役箠楚,过于奴虏,亦有嫁妻卖子,或乃至自颈割。虽陈冤州郡,而牧守不为通理。阙庭悠远,不能自闻。含怨呼天,叩心穷谷。愁苦赋役,困罹酷刑。故邑落相聚,以致叛戾。非有谋主僭号,以图不轨。今但选明能牧守,自然安集,不烦征伐也。帝从其言,遣太守曹谦宣诏赦之,即皆降服。
按《汉中士女志》:程苞,字元道,南郑人也。光和二年上计吏,时巴郡板楯反,军旅数起,征伐频劳。天子患之,访问益州计,考以方略。苞对言:板楯忠勇,立功先汉,为帝义民,羌入汉中,辄蒙其力,东征南战,世有功劳。由不料恤,以致叛乱,非有僭盗,能相群杀。兵临之,未必卒得。不如但选明能太守,恩信怀服,自然安定矣。天子从之。卒如其言。后在道卒。
光和五年秋七月,巴郡板楯蛮诣太守曹谦降。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中平五年,板楯蛮复叛,遣别部司马赵瑾讨平之。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按《南蛮传》:中平五年,巴郡黄巾贼起,板楯蛮夷因此复叛,寇掠城邑,遣西园上军别部司马赵瑾讨平之。
林邑部汇考一
晋
武帝泰始四年,林邑国遣使来献。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太康五年,林邑国遣使来献。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按《林邑传》:林邑国本汉时象林县,则马援铸柱之处也,去南海三千里。后汉末,县功曹姓区,有子曰连,杀令自立为王,子孙相承。其后王无嗣,外孙范熊代立。熊死,子逸立。其俗皆开地户以向日,至于居止,或东西无定。人性凶悍,果于战斗,便山习水,不闲平地。四时暄暖,无霜无雪,人皆裸露徒跣,以黑色为美。贵女贱男,同姓为婚,妇先娉婿。女嫁之时,著迦盘衣,横幅合缝如井栏,首戴宝花。居丧剪鬓谓之孝,燔尸中野以为葬。其王服天冠,被缨络,每听政,子弟侍臣皆不得近之。自孙权以来,不朝中国。至武帝太康中,始来贡献。
按《梁书·林邑本传》:林邑国者,本汉日南郡象林县,古越裳之界也。伏波将军马援开汉南境,置此县。其地纵广可六百里,城去海百二十里,去日南界四百馀里,北接九德郡。其南界,水步道二百馀里,有西国夷亦称王,马援植两铜柱表汉界处也。其国有金山,石皆赤色,其中生金。金夜则出飞,状如萤火。又出玳瑁、贝齿、吉贝、沉木香。吉贝者,树名也,其华成时如鹅毳,抽其绪纺之以作布,洁白与纻布不殊,亦染成五色,织为班布也。沉木者,土人斫断之,积以岁年,朽烂而心节独在,置水中则沉,故名曰沉香。次不沉不浮者,曰香也。汉末大乱,功曹区达,杀县令自立为王。传数世,其后王无嗣,立外甥范熊。熊死,子逸嗣。
按《水经注》:林邑之号,建国初起自汉末初平之乱,人怀异心,象林功曹姓区,有子名连,攻其县,杀令自号为王,值世乱离,林邑遂立,后乃袭代传位子孙,三国鼎争,未有所附,吴有交土与之邻接,进侵寿泠以为疆界,自区连以后,国无文史,失其纂代世数难详,宗引灭绝,无复种裔,外孙范熊代立,人情乐推后,熊死,子逸立。
成帝咸康三年,林邑国王范逸死,奴文篡立。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按《林邑传》:咸康二年,范逸死,奴文篡位。文,日南西卷县夷帅范椎奴也。尝牧牛涧中,获二鲤鱼,化成铁,用以为刀。刀成,乃对大石嶂而之曰:鲤鱼变化,冶成双刀,石嶂破者,是有神灵。进斫之,石即瓦解。文知其神,乃怀之。随商贾往来,见上国制度,至林邑,遂教逸作宫室、城邑及器械。逸甚爱信之,使为将。文乃谮逸诸子,或徙或奔。及逸死,无嗣,文遂自立为王。以逸妻妾悉置之高楼,从己者纳之,不从者绝其食。于是乃攻大岐界、小岐界、式仆、徐狼、屈都、乾鲁、扶单等诸国,并之,有众四五万人。遣使通表入贡于帝,其书皆胡字。
按《梁书·林邑传》:晋成帝咸康三年,逸死,奴文篡立。文本日南西捲县夷帅范稚〈《晋书》作椎〉家奴,常牧牛于山涧,得鳢鱼二头,化而为铁,因以铸刀。铸成,文向石而咒曰:若斫石破者,文当王此国。因举刀斫石,如断刍槁,文心独异之。范稚常使之商贾至林邑,因教林邑王作宫室及兵车器械,王宠任之。后乃谗王诸子,各奔馀国。及王死无嗣,文伪于邻国迓王子,置毒于浆中而杀之,遂胁国人自立。举兵攻旁小国,皆吞灭之,有众四五万人。时交州刺史姜庄〈《晋书》作壮〉使所亲韩戢、谢稚〈《晋书》作棹〉,前后监日南郡,并贪残,诸国患之。按《水经注》:有范文,日南西捲县夷师雅夷〈《晋书》夷帅范椎 《梁书》范稚〉奴也。文为奴时,山涧牧羊,于涧水中得两鳢鱼,隐藏挟归,规欲私食,郎知,检求文,大惭惧起,托云将砺石还,非为鱼也,郎至鱼所见是两石,信之而去。文始异之,石有铁文,入山中就石冶铁锻作两刀。举刃向鄣,因祝曰:鲤鱼变化冶石成刀,斫石鄣破者,是有灵神。文当治此,为国君王,斫不入者,是刀无神灵,进斫石鄣,如龙渊,干将之斩芦台,由是人情渐附。今水石尚在,鱼刀犹存,传国子孙如斩蛇之剑也,雅尝使文远行商贾,北到上国,多所闻见,以晋悯帝建兴中南至林邑,教王范逸制造城池,缮治戎甲,经始庙略。王爱信之,使为将帅,能得众心,文谗王诸子,或徙或奔,王乃独立。成帝咸和六年死,无子。文乃迎王子于外国,海行取水置毒椰子中,饮而杀之,遂胁国人自立为王,取前王妻妾置高楼上,有从己者取而纳之,不从己者绝其饮食,乃死江。东旧事云范文本扬州人,少被掠为奴,卖堕交州,年十五六,遇罪当得杖,畏怖因逃。随林邑。贾人渡海远去,没入于王,大被幸爱,经十馀年王死,文害王二子,诈杀侯将,自立为王,威加诸国,或夷椎蛮语口食鼻饮,或雕面、镂身、脱裸种汉魏流赭咸为其用。
咸康六年十月,林邑献驯象。
按《晋书·成帝本纪》云云。
穆帝永和三年春正月,林邑范文攻陷日南,害太守夏侯览,以尸祭天。秋七月,范文复陷日南,害督护刘雄。隗文立范贲为帝。
按《晋书·穆帝本纪》云云。按《林邑传》:永和三年,文率其众攻陷日南,害太守夏侯览,杀五六千人,馀奔九真,以览尸祭天,铲平西卷县城,遂据日南。告交州刺史朱蕃,求以日南北鄙横山为界。初,徼外诸国尝赍宝物自海路来贸货,贿而交州刺史、日南太守多贪利侵侮,十折二三。至刺史姜壮时,使韩戢领日南太守,戢估较太半,又伐船调枹,声云征伐,由是诸国恚愤。且林邑少由,贪日南之地,戢死绝,继以谢擢,侵刻如初。及览至郡,又耽荒于酒,政教愈乱,故被破灭。既而文还林邑。是岁,朱蕃使督护刘雄戍于日南,文复攻陷之。
按《梁书·林邑传》:穆帝永和三年,台遣夏侯览为太守,侵刻尤甚。林邑先无田土,贪日南地肥沃,常欲略有之,至是,因民之怨,遂举兵袭日南,杀览,以其尸祭天。留日南三年,乃还林邑。交州刺史朱蕃后遣督护刘雄戍日南,文复屠灭之。进寇九德郡,残害吏民。遣使告蕃,愿以日南北境横山为界,蕃不许,又遣督护陶缓、李衢讨之。文归林邑,寻复屯日南。
永和四年夏四月,范文寇九真,多所杀害。
按《晋书·穆帝本纪》云云。按《林邑传》:四年,文又袭九真,害士庶十八九。
永和五年,桓温遣督军滕畯讨范文,不剋。其年,文死,子佛嗣。滕畯讨之,入其城,佛请降。
按《晋书·穆帝本纪》:永和五年,桓温遣督军滕畯讨范文,为文所败。按《林邑本传》:五年,征西督护滕畯率交广之兵伐文于卢容,为文所败,退次九真。其年,文死,子佛嗣。
按《梁书·林邑传》:五年,文死,子佛立,犹屯日南。征西将军桓温遣督护滕畯、九真太守灌邃帅交、广州兵讨之,佛婴城固守。邃令畯盛兵于前,邃帅劲卒七百人,自后踰垒而入,佛众惊溃奔走,邃追至林邑,佛乃请降。
升平三年,林邑请降。
按《晋书·穆帝本纪》:升平三年十二月,交州刺史温放之率兵讨林邑参黎、耽潦,并降之。按《林邑传》:升平末,广州刺史滕含率众伐之,佛惧,请降,含与盟而还。按《梁书·林邑传》:升平初,复为寇暴,刺史温放之讨破之。
孝武帝宁康 年,林邑遣使贡献。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按《林邑传》云云。
太元二年六月己巳,林邑贡方物。
太元七年三月,林邑范熊遣使献方物。〈按《本传》范熊死,子逸嗣。当
在武帝时,至此又载范熊事,乃仍原本所纪存参。
〉
按以上《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安帝隆安三年二月,林邑范达陷日南、九真,遂寇交阯,太守杜瑗讨破之。
按《晋书·安帝本纪》云云。
按《梁书·林邑传》:安帝隆安三年,佛孙须达复寇日南,执太守炅源,又进寇九德,执太守曹炳。交趾太守杜瑗遣都护邓逸等击破之,即以瑗为刺史。
义熙九年,林邑入寇。
按《晋书·安帝本纪》:义熙九年三月,林邑范胡达寇九真,交州刺史杜慧度斩之。按《林邑传》:义熙中,每岁又来寇日南、九真、九德等诸郡,杀伤甚众,交州遂致虚弱,而林邑亦用疲弊。佛死,子胡达立,上疏贡金盘碗及金钲等物。
按《梁书·林邑传》:义熙三年,须达复寇日南,杀长史,瑗遣海逻督护阮斐讨破之,斩获甚众。九年,须达复寇九真,行郡事杜慧期与战,斩其息交龙王甄知及其将范健等,生俘须达息那能,及虏获百馀人。自瑗卒后,林邑无岁不寇日南、九德诸郡,杀伤甚多,交州遂致虚弱。须达死,子敌真立,其弟敌铠携母出奔。敌真追恨不能容其母弟,舍国而之天竺,禅位于其甥,国相藏驎固谏不从。其甥既立而杀藏驎,藏驎子又攻杀之,而立敌铠同母异父之弟曰文敌。文敌后为扶南王子当根纯所杀,大臣范诸农平其乱,而自立为王。诸农死,子阳迈立。
按《水经注》:建元二年,文攻日南、九德、九真,百姓奔迸,千里无烟,乃还林邑,林邑西去广州二千五百里,城西南角高山、长岭连接天鄣岭,北接涧大源,淮水出那,那远界三重长洲、隐山、绕西,卫山回东,其岭南开涧小源、淮水出松根界上,山壑流隐,山绕南曲街回,东合淮流,以注典冲其城,西南际山东,北瞰水重堑流浦,周绕城下,东南堑外,因傍薄城,东西横长,南北纵狭,北边两端回折曲入城,周围八里一百步,塼城二丈,上起塼城一丈,开方隙孔,上倚板,板上层阁,阁上架屋,屋上构楼,高者六七丈,下者四五丈,飞观鸱尾迎风拂云,缘山瞰水骞翥嵬崿,但制造壮拙稽古夷俗,城开四门,东为前门,当两淮渚滨于曲路,有古碑夷书铭赞。前王胡达之德西门,当两重堑,北回上山,山西即淮流也。南门度两重堑,对温公垒。升平二年交州刺史温放之杀交趾太守宝,别驾阮郎遂征林邑,水陆累战,佛保城自守,重求请服听之。今林邑东城南五里有温公二垒,是也。北门滨淮路断不通,城内小城周围三百二十步,合堂瓦殿,南壁不开,两头长屋脊出南北,南拟背曰:西区。城内石山顺淮面阳,开东向殿,飞檐、鸱尾、青隙、丹墀、榱题、桷椽多诸古法,阁殿上柱高城丈馀五,牛屎为泥墙壁,青光、回度曲掖、绮牖、紫窗、椒房、嫔媵,无别宫,观路寝永巷,共在殿上。临踞东轩,径与下语子弟、臣侍皆不得上,屋有五十馀,丘连甍接,栋檐宇如承神祠鬼塔,小大八庙,层台重榭,状似佛刹,郭无市里,邑寡人居海岸,萧条非生民所处,而首渠以永安养国十世,岂久存哉。
宋
武帝永初二年,林邑遣使贡献。按《宋书·武帝本纪》不载。按《林邑传》:南夷林邑国,高祖永初二年,林邑王范阳迈遣使贡献,即加除授。按《南齐书·林邑传》:南夷林邑国,在交州南,海行三千里,北连九德,秦时故林邑县也。汉末称王。晋太康五年始贡献。宋永初元年,林邑王范杨迈初产,母梦人以金席藉之,光色奇丽。中国谓紫磨金,夷人谓之杨迈,故以为名。杨迈死,子咄立,慕其父,复改名杨迈。林邑有金山,金汁流出于浦。事尼乾道,铸金银人像,大十围。
文帝元嘉 年,林邑侵日南、九德诸郡。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按《林邑传》:太祖元嘉初,侵暴日南、九德诸郡,交州刺史杜弘文建牙聚众欲讨之,闻有代,乃止。
按《梁书·林邑传》:宋永初二年,遣使贡献,以杨迈为林邑王。杨迈死,子咄立,慕其父,复曰杨迈。其国俗:居处为阁,名曰于阑,门户皆北向;书树叶为纸;男女皆以横幅吉贝绕腰以下,谓之干缦,亦曰都缦;穿耳贯小镮;贵者著革屣,贱者跣行。自林邑、扶南以南诸国皆然也。其王著法服,加璎珞,如佛像之饰。出则乘象,吹螺击鼓,罩吉贝伞,以吉贝为幡旗。国不设刑法,有罪者使象踏杀之。其大姓号婆罗门。嫁娶必用八月,女先求男,由贱男而贵女也。同姓还相婚姻,使婆罗门引婿见妇,握手相付,咒曰吉利吉利,以为成礼。死者焚之中野,谓之火葬。其寡妇孤居,散发至老。国王事尼乾道,铸金银人像,大十围。元嘉初,杨迈侵暴日南、九德诸郡,交州刺史杜弘文建牙欲讨之,闻有代乃止。
元嘉七年七月甲寅,林邑国遣使献方物。
按《宋书·文帝本纪》云云。
元嘉八年,林邑入寇。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按《林邑传》:七年,杨迈遣使自陈与交州不睦,求蒙恕宥。八年,又遣楼船百馀寇九德,入四会浦口,交州刺史阮弥之遣队主相道生三千人赴讨,攻区粟城不剋,引还。
按《梁书·林邑传》:八年,又寇九德郡,入四会浦口,交州刺史阮弥之遣队主相道生帅兵赴讨,攻区粟城不剋,乃引还。尔后频年遣使贡献,而寇盗不已。
元嘉十年五月,林邑王遣使献方物。
按《宋书·文帝本纪》云云。按《林邑传》:林邑欲伐交州,借兵于扶南王,扶南不从。十年,杨迈遣使上表献方物,求领交州,诏答以道远,不许。
元嘉十一年六月,林邑国遣使献方物。
元嘉十五年,林邑国遣使献方物。
元嘉十六年,林邑国遣使献方物。
元嘉十八年,林邑国遣使献方物。
按以上《宋书·文帝本纪》云云。
元嘉二十三年夏六月,交州刺史檀和之伐林邑国,剋之。
按《宋书·文帝本纪》云云。按《林邑传》:元嘉十二、十五、十六、十八年,频遣贡献,而寇盗不已,所贡亦陋薄。太祖忿其违傲,二十三年,使龙骧将军、交州刺史檀和之伐之,遣太尉府振武将军宗悫受和之节度。和之遣府司马萧景宪为前锋,悫仍领宪军副。杨迈闻将见讨,遣使上表,求还所略日南民户,奉献国珍。太祖诏和之:杨迈果有款诚,许其归顺。其年二月,军至朱梧戍,遣府户曹参军日南太守姜仲基、前部贼曹参军蟜弘民随传诏毕愿、高精奴等宣扬恩旨,杨迈执仲基、精奴等二十八人,遣弘民反命,外言归款,猜防愈严。景宪等乃进军向区粟城,杨迈遣大帅范扶龙大戍区粟,又遣水步军径至。景宪破其外救,尽锐攻城。五月,剋之,斩扶龙大首,获金银杂物不可胜计。乘胜追讨,即剋林邑,杨迈父子并挺身奔逃,所获珍异,皆是未名之宝。上嘉将帅之功,诏曰:林邑介恃遐险,久稽王诛。龙骧将军、交州刺史檀和之忠果到列,思略经济,禀命攻讨,万里推锋,法命肃齐,文武毕力,洁已奉公,以身率下,故能立勋海外,震服殊俗。宜加褒饰,参管近侍,可黄门侍郎,领越骑校尉、行建武将军。龙骧司马萧景宪协赞军首,勤捷显著,总勒前驱,剋殄巢穴,必能威服荒夷,抚怀民庶。可持节、督交州、广州之郁林、宁浦二郡诸军事、建威将军、交州刺史。龙骧司马童林之、九真太守傅蔚祖战死,并赠给事中。
按《沈演之传》:上欲伐林邑,朝臣不同,广州刺史陆
徽与演之赞成上意。及平,赐群臣黄金、生口、铜器等物,演之所得偏多。上谓之曰:庙堂之谋,卿参其力,平此远夷,未足多建茅土。廓清京都,鸣鸾东岱,不忧河山不开也。按《宗悫传》:元嘉二十二年,伐林邑,悫自奋请行。义恭举悫有胆勇,乃除震武将军,为安西参军萧景宪军副,随交州刺史檀和之围区粟城。林邑遣将范毗沙达来救区粟,和之遣偏军拒之,为贼所败。又遣悫,悫乃分军为数道,偃旗潜进,讨破之,拔区粟,入象浦。林邑王范杨迈倾国来拒,以具装被象,前后无际,士卒不能当。悫曰:吾闻狮子威服百兽。乃制其形,与象相禦,象果惊奔,众因溃散,遂剋林邑。收其异宝杂物,不可胜计。
按《梁书·林邑传》:元嘉二十三年,使交州刺史檀和之、振武将军宗悫伐之。和之遣司马萧景宪为前锋,杨迈闻之惧,欲输金一万斤,银十万斤,还所略日南民户,其大臣毒僧达谏止之,乃遣大帅范扶龙〈《宋书》作范扶龙大〉戍其北界区栗〈《宋书》作粟〉城。景宪攻城,剋之,斩扶龙首,获金银杂物,不可胜计。乘胜径进,即剋林邑。杨迈父子并挺身逃奔。获其珍异,皆是未名之宝。又销其金人,得黄金数十万斤。和之后病死,见胡人为祟。按《水经注》:元嘉中,檀和之征林邑,其王杨迈举国夜奔,窜山薮,据其城邑,收宝巨亿。军还之后,杨迈归国,家国荒殄,时人靡存。踌躇崩擗,愤绝复苏。即以元嘉二十三年死。初,杨迈母怀身,梦人铺杨迈金席,与其儿落金席上,光色起昭晰艳曜,华俗谓上金为紫磨金夷,俗谓上金为杨迈金,父胡达死,袭王位,能得人情,自以灵梦为国祥,庆其太子初名咄,后杨迈死,咄年十九代立,慕先君之德,复名杨迈,昭穆二世父子,共名知林邑之将亡矣。
武帝孝建二年,林邑遣使贡献。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按《林邑传》:世祖孝建二年,林邑又遣长史范龙跋奉使贡献,除龙跋扬武将军。
大明二年,林邑遣使献方物。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按《林邑传》:大明二年,林邑王范神成,又遣长史范流奉表,献金银器及香布诸物。
明帝泰豫元年,林邑遣使献方物。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按《林邑传》云云。
南齐
武帝永明九年,林邑范当根纯遣使入贡,始封安南将军林邑王。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按《南史·齐武帝本纪》:永明九年五月,林邑国献金簟。
按《南齐书·林邑传》:孝建二年,始以林邑长史范龙跋为扬武将军。杨迈子孙相传为王,未有位号。夷人范当根纯攻夺其国,篡位为王。永明九年,遣使贡献金簟等物。诏曰:林邑蠢尔介在遐外,世服王化。当根纯乃诚恳款到,率其僚职,远绩克宣,良有可嘉。宜沾爵号,以弘休泽。可持节、都督缘海诸军事、安南将军、林邑王。范杨迈子孙范诸农率众人攻当根纯,复得本国。
永明十年,以范诸农为持节、都督缘海诸军事、安南将军、林邑王。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按《林邑传》云云。
明帝建武二年,进范诸农号镇南将军。
按《南齐书·明帝本纪》不载。按《林邑传》云云。
永泰元年,以范诸农子文款为林邑王。
按《南齐书·明帝本纪》不载。按《林邑传》:永泰元年,诸农入朝,海中遭风溺死,以其子文款为假节、都督缘海军事、安南将军、林邑王。晋建兴中,日南夷帅范稚奴文数商贾,见上国制度,教林邑王范逸起城池楼殿。王服天冠如佛冠,身被香缨络。国人凶悍,习山川,善斗。吹海蠡为角。人皆裸露。四时暄暖,无霜雪。贵女贱男,谓师巫为婆罗门。群从相姻通,妇先遣聘求婿。女嫁者,迦蓝衣横幅合缝如井阑,首戴花宝。婆罗门牵婿与妇握手相付,咒愿吉利。居丧剪发,谓之孝。燔尸中野以为葬。远界有灵鹫鸟,知人将死,集其家食死人肉尽,飞去,乃取骨烧灰投海中水葬。人色以黑为美,南方诸国皆然。区栗城建八尺表。日影度南八寸。自林邑西南三千馀里,至扶南。
梁
武帝天监九年,林邑遣使献白猴,诏封范天凯林邑王。按《梁书·武帝本纪》:天监九年四月,林邑国遣使献白猴一。按《林邑传》:宋孝武孝建、大明中,林邑王范神成累遣长史奉表贡献。明帝泰豫元年,又遣使献方物。齐永明中,范文赞累遣使贡献。天监九年,文赞子天凯奉献白猴,诏曰:林邑王范天凯介在海表,乃心款至,远脩职贡,良有可嘉。宜班爵号,被以荣泽。可持节、督缘海诸军事、威南将军、林邑王。
天监十年,林邑遣使献方物。
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按《林邑传》云云。
天监十一年,林邑遣使献方物。
天监十三年,林邑遣使献方物。
按以上《梁书·武帝本纪》云云。按《林邑传》:十三年,天凯累遣使献方物。俄而病死,子弼毳跋摩立,奉表贡献。
普通七年六月,林邑国遣使献方物。
按《梁书·武帝本纪》云云。按《林邑传》:普通七年,王高式胜铠遣使献方物,诏以为持节、督缘海诸军事、绥南将军、林邑王。
大通元年三月,林邑国遣使献方物。
按《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中大通二年六月,林邑国遣使献方物。
按《梁书·武帝本纪》云云。按《林邑传》:中大通二年,行林邑王高式律陁罗跋摩遣使贡献,诏以为持节、督缘海诸军事、绥南将军、林邑王。
中大通六年七月,林邑国遣使献方物。
按《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隋
文帝开皇 年,林邑遣使入贡。按《隋书·文帝本纪》不载。按《林邑传》:林邑之先,因汉末交阯女子徵侧之乱,内县功曹子区连杀县令,自号为王。无子,其甥范熊代立,死,子逸立。日南人范文因乱为逸仆隶,遂教之筑宫室,造器械。逸甚信任,使文将兵,极得众心。文因间其子弟,或奔或徙。及逸死,国无嗣,文自立为王。其后范佛为晋扬威将军戴桓所破。宋交州刺史檀和之将兵击之,深入其境。至梁、陈,亦通使往来。其国延袤数千里,土多香木金宝,物产大抵与交阯同。以塼为城,蜃灰涂之,东向户。尊官有二:其一曰西那婆帝,其二曰萨婆地歌。其属官三等:其一曰伦多姓,次歌伦致地,次乙他伽兰。外官分为二百馀部。其长官曰弗罗,次曰可轮,如牧宰之差也。王戴金花冠,形如章甫,衣朝霞布,珠玑璎珞,足蹑革屦,时复锦袍。良家子侍卫者二百许人,皆执金装刀。有弓、箭、刀、槊,以竹为弩,傅毒于矢。乐有琴、笛、琵琶、五弦,颇与中国同。每击鼓以警众,吹蠡以即戎。其人深目高鼻,发拳色黑。俗皆徒跣,以幅布躔身。冬月衣袍。妇人椎髻。施叶席。每有婚媾,令媒者赍金银钏、酒二壶、鱼数头至女家。于是择日,夫家会亲宾,歌舞相对。女家请一婆罗门,送女至男家,婿盥手,因牵女授之。王死七日而葬,有官者三日,庶人一日。皆以函盛尸,鼓舞导从,舆至水次,积薪焚之。收其馀骨,王则内金罂中,沉之于海,有官者以铜罂,沉之于海口;庶人以瓦,送之于江。男女皆截发,随丧至水次,尽哀而止,归则不哭。每七日,然香散花,复哭,尽哀而止。尽七七而罢,至百日、三年,亦如之。人皆奉佛,文字同于天竺。高祖既平陈,乃遣使献方物,其后朝贡遂绝。
炀帝大业元年四月,大将军刘方击林邑,破之。
按《隋书·炀帝本纪》云云。按《林邑传》:时天下无事,群臣言林邑多奇宝者。仁寿末,上遣大将军刘方为驩州道行军总管,率钦州刺史宁长真、驩州刺史李晕、开府秦雄步骑万馀及犯罪者数千人击之。其王梵志率其徒乘巨象而战,方军不利。方于是多掘小坑,草覆其上,因以兵挑之。梵志悉众而阵,方与战,伪北,梵志逐之,至坑所,其众多陷,转相惊骇,军遂乱。方纵兵击之,大破之。频战辄败,遂弃城而走。方入其都,获其庙主十八枚,皆铸金为之,盖其有国十八叶矣。方班师,梵志复其故地,遣使谢罪,于是朝贡不绝。 按《刘方传》:仁寿中方授驩州道行军总管,以尚书右丞李纲为司马,经略林邑。方遣钦州刺史宁长真、驩州刺史李晕、上开府秦雄以步骑出越常,方亲率大将军张逊、司马李纲舟师趣比景。高祖崩,炀帝即位,大业元年正月,军至海口。林邑王梵志遣兵守险,方击走之。师次阇黎江,贼据南岸立栅,方盛陈旗帜,击金鼓,贼惧而溃。既渡江,行三十里,贼乘巨象,四面而至。方以弩射象,象中疮,却蹂其阵,王师力战,贼奔于栅,因攻破之,俘馘万计。于是济区粟,度六里,前后逢贼,每战必擒。进至大缘江,贼据险为栅,又击破之。径马援铜柱,南行八日,至其国都。林邑王梵志弃城奔海,获其庙主金人,污其宫室,刻石纪功而还。士卒脚肿,死者十四五。方在道遇患而卒,帝甚伤惜之,乃下诏曰:方肃承庙略,恭行天讨,饮冰遄迈,视险若夷。摧锋直指,出其不意,鲸鲵尽殪,巢穴咸倾,役不再劳,肃清海外。致身王事,绩诚可嘉,可赠上柱国、卢国公。
唐
高祖武德 年,环王遣使献方物。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按《南蛮传》:环王,本林邑也,一曰占不劳,亦曰占婆。直交州南,海行三千里。地东西三百里而赢,南北千里。西距真腊雾温山,南抵奔浪陀州。其南大浦,有五铜柱,山形若倚盖,西重岩,东涯海,汉马援所植也。其地冬温,多雾雨,产虎魄、猩猩兽、结辽鸟。以二月为岁首,稻岁再熟,取槟榔沈为酒,椰叶为席。俗凶悍,果战斗,以麝涂身,日再涂再澡,拜谒则合爪顿颡。有文字,喜浮屠道,冶金银像,大或十围。呼王为阳蒲逋,王妻为陀阳阿熊,太子为阿长逋,宰相为婆漫地。王所居曰占城,别居曰齐国、曰蓬皮势。王衣白氎,古贝斜络臂,饰金琲为缨,鬈发,戴金华冠如章甫。妻服朝霞,古贝短裙,冠缨如王。王卫兵五千,战乘象,藤为铠,竹为弓矢,率象千、马四百,分前后。不设刑,有罪者使象践之;或送不劳山,畀自死。隋仁寿中,遣将军刘芳〈《隋书》方〉伐之,其王范梵志挺走,以其地为三郡,置守令。道阻不得通,梵志裒遗众,别建国邑。武德中,再遣使献方物,高祖为设九部乐飨之。
太宗贞观 年,林邑遣使入献。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按《南蛮传》:贞观时,王头黎献驯象、镠锁、五色带、朝霞布、火树,与婆利、罗刹二国使者偕来。林邑其言不恭,群臣请问罪。太宗曰:昔苻坚欲吞晋,众百万,一战而亡。隋取高丽,岁调发,人与为怨,乃死匹夫手。朕敢妄议发兵邪。赦不问。又献五色鹦鹉、白鹦鹉,数诉寒,有诏还之。头黎死,子镇龙立,献通天犀、杂宝。
贞观十九年,林邑王范镇龙被弑,国人立诸葛地为王。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按《南蛮传》:十九年,摩呵慢多伽独弑镇龙,灭其宗,范姓绝。国人立头黎婿婆罗门为王,大臣共废之,更立头黎女为王。诸葛地者,头黎之姑子,父得罪,奔真腊。女之王不能定国,大臣共迎诸葛地为王,妻以女。
肃宗至德 年,林邑更号为环王。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按《南蛮传》:永徽至天宝,凡三入献。至德后,更号环王。
宪宗元和 年,安南都护张舟执环王都统及王子五十九人。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按《南蛮传》:元和初不朝献,安南都护张舟执其伪驩、爱州都统,斩三万级,虏王子五十九,获战象、舠、铠。
林邑部汇考二
《林邑记》
《杂记七则》
槟榔树,大围丈馀,高十馀丈,皮似青铜,节如斑竹,下本不大,上末不小,远近为林,千万若一,森秀无柯,端顶有叶,其叶芾条泒开破,仰望沙沙如弹丛,蕉于竹杪风至,独动似举羽扇之扫天叶,下系数房房,缀十数子,家有数百树,云疏如坠绳也。西南远界有灵鹫,能知吉凶,觇人将死,食尸肉尽乃去。家人取骨烧为灰,投之于水。
飞鱼翼如蝉,渠则凌云沉泳海底。
延袤六十里,土多香木、金宝,物产大抵与交阯同,以砖为城,蜃灰涂之,皆开北户以向日,或东西无定。王范文铸铜为牛铜屋行宫。
林邑王明达献金钢指环。
从林邑往金山三十馀里,远望金山嵯峨,而赤城照耀,似天涧壑谷,中亦有生金,形如虫豸,细者似苍蝇,大者若蜂蝉,夜行耀光如萤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