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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边裔典

 第十四卷目录

 朝鲜部汇考二
  宋〈武帝永初二则 少帝景平二则 文帝元嘉九则 武帝孝建一则 大明五则 明帝泰始七则 泰豫一则 后废帝元徽四则 顺帝升明三则〉
  南齐〈高帝建元二则 武帝永明九则 废帝隆昌一则 明帝建武一则 永泰一则 废帝永元三则〉
  梁〈武帝天监十六则 普通二则 大通一则 中大通三则 大同十一则 中大同一则 太清三则 简文帝大宝二则 敬帝绍泰一则〉
  陈〈武帝永定一则 文帝天嘉五则 天康一则 宣帝太建四则 后主至德一则〉

边裔典第十四卷

朝鲜部汇考二

宋武帝永初元年秋七月甲辰,诏征东将军高句丽王高琏,进号征东大将军。
《宋书·武帝本纪》云云。按《高句丽本传》:东夷高句丽国,今治汉之辽东郡。高句丽王高琏,晋安帝义熙九年,遣长史高翼奉表献赭白马。以琏为使持节都督营州诸军事、征东将军、高句丽王、乐浪公。高祖践阼,诏曰:使持节都督营州诸军事、征东将军、高句丽王、乐浪公琏,使持节都督百济诸军事、镇东将军、百济王映,并执义海外,远修贡职。惟新告始,宜荷国休,琏可征东大将军,映可镇东大将军。持节、都督、王、公如故。
永初三年,加高句丽王琏散骑常侍,督平州诸军事。按《宋书·武帝本纪》不载。按《高句丽本传》云云。
少帝景平元年三月,高丽国遣使朝贡。
《宋书·少帝本纪》云云。
景平二年春正月,高丽遣使贡献。
《宋书·少帝本纪》云云。按《高句丽本传》:景平二年,琏遣长史马娄等,诣阙献方物,遣使慰劳之。曰:皇帝问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营平二州诸军事、征东大将军、高句丽王、乐浪公,纂戎东服,庸绩继轨,厥惠既彰,款诚亦著,踰辽越海,纳贡本朝。朕以不德,忝承鸿绪,永怀先踪,思覃遗泽。今遣谒者朱邵伯、副谒者王邵子等,宣旨慰劳。其茂康惠政,永隆厥功,式昭往命,称朕意焉。
文帝元嘉十二年,高丽修贡于魏。
《宋书》不载。按《魏书·世祖本纪》:太延元年,高丽遣使朝献。按《高句丽传》:高句丽者,出于夫馀,自言先祖朱蒙。朱蒙母河伯女,为夫馀王闭于室中,为日所照。引身避之,日影又逐。既而有孕,生一卵,大如五升。夫馀王弃之与犬,犬不食;弃之与豕,豕又不食;弃之于路,牛马避之;后弃之野,众鸟以毛茹之。夫馀王割剖之,不能破,遂还其母。其母以物裹之,置于暖处,有一男破壳而出。及其长也,字之曰朱蒙,其俗言朱蒙者,善射也。夫馀人以朱蒙非人所生,将有异志,请除之,王不听,命之养马。朱蒙每私试,知有善恶,骏者减食令瘦,驽者善养令肥。夫馀王以肥者自乘,以瘦者给朱蒙。后狩于田,以朱蒙善射,限之一矢。朱蒙矢虽少,殪兽甚多。夫馀之臣又谋杀之。朱蒙母阴知,告朱蒙曰:国将害汝,以汝才略,宜远适四方。朱蒙乃与乌引、乌违等二人,弃夫馀,东南走。中道遇一大水,欲济无梁,夫馀人追之甚急。朱蒙告水曰:我是日子,河伯外孙,今日逃走,追兵垂及,如何得济。于是鱼鳖并浮,为之成桥,朱蒙得渡,鱼鳖乃解,追骑不得渡。朱蒙遂至普述水,遇见三人,其一人著麻衣,一人著衲衣,一人著水藻衣,与朱蒙至纥升骨城,遂居焉,号曰高句丽,因以为氏焉。初,朱蒙在夫馀时,妻怀孕,朱蒙逃后生一子,字始闾谐。及长,知朱蒙为国主,即与母亡而归之,名之曰闾达,委之国事。朱蒙死,闾达代立。闾达死,子如栗代立。如栗死,子莫来代立,乃征夫馀,夫馀大败,遂统属焉。莫来子孙相传,至裔孙宫,生而开目能视,国人恶之。及长凶虐,国以残破。宫曾孙位宫亦生而视,人以其似曾祖宫,故名为位宫,高句丽呼相似为位。位宫亦有勇力,便弓马。魏正始中,入寇辽西安平,为幽州刺史毋丘俭所破。其元孙乙弗利,利子钊,烈帝时与慕容氏相攻击。建国四年,慕容元真率众伐之,入自南陕,战于木底,大破钊军,乘胜长驱,遂入丸都,钊单马奔窜。元真掘钊父墓,载其尸,并掠其母妻、珍宝、男女五万馀口,焚其宫室,毁丸都城而还。自后钊遣使来朝。阻隔寇雠,不能自达。钊后为百济所杀。世祖时,钊曾孙琏始遣使者安东奉表贡方物,并请国讳,世祖嘉其诚款,诏下帝系名讳于其国,遣员外散骑侍郎李敖拜琏为都督辽海诸军事、征东将军、领护东夷中郎将、辽东郡开国公、高句丽王。敖至其所居平壤城,访其方事,云:辽东南一千馀里,东至栅城,南至小海,北至旧夫馀,民户参倍于前魏时。其地东西二千里,南北一千馀里。民皆土著,随山谷而居,衣布帛及皮。土田薄塉,蚕农不足以自供,故其人节饮食。其俗淫,好歌舞,夜则男女群聚而戏,与贵贱之节,然洁净自喜。其王好治宫室。其官名有谒奢、太奢、大兄、小兄之号。头著折风,其形如弁,旁插鸟羽,贵贱有差。立则反拱,跪拜曳一脚,行步如走。常以十月祭天,国中大会。其公会,衣服皆锦绣,金银以为饰。好蹲踞。食用俎几。出三尺马,云本朱蒙所乘,马种即果下也。后贡使相寻,岁致黄金二百斤,白银四百斤。元嘉十三年,高丽国献方物。是年,魏遣使谕高丽。按《宋书·文帝本纪》:元嘉十三年六月,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魏书·世祖本纪》:太延二年二月壬辰,遣使十馀辈诣高丽、东夷诸国,诏谕之。辛未,平东将军娥清、安西将军古弼,率精骑一万讨冯文通,平州刺史元婴又率辽西将军会之。文通迫急,求救于高丽,高丽使其大将葛蔓卢以步骑二万人迎文通。五月乙卯,冯文通奔高丽。戊午,诏散骑常侍封揆使高丽,徵送文通。九月庚戌,高丽不送文通,遣使奉表,称当与文通俱奉王化。帝以高丽违诏,议将击之,纳乐平王丕计而止。按《高句丽传》:高丽贡使相寻,岁致黄金二百斤,白银四百斤。时冯文通率众奔之,世祖遣散骑常侍封揆诏琏令送文通,琏上书称当与文通俱奉王化,竟不送。世祖怒,欲往讨之。乐平王丕等议待后举,世祖乃止,而文通亦寻为琏所杀。
元嘉十四年,高丽修贡于魏。
《宋书》不载。按《魏书·世祖本纪》:太延三年二月乙卯,高丽遣使朝献。
元嘉十五年,高丽遣使献方物。是年,高丽杀冯文通。按《宋书·文帝本纪》云云。
《魏书·世祖本纪》:太延四年三月,高丽杀冯文通。元嘉十六年,高丽王琏献马八百匹。是年,高丽亦修贡于魏。
《宋书·文帝本纪》:高丽国遣使献方物。按《高句丽传》:先是,鲜卑慕容宝治中山,为索虏所破,东走黄龙。义熙初,宝弟熙,为其下冯跋所杀,跋自立为主,自号燕王,以其治黄龙城,故谓之黄龙国。跋死,子弘立,屡为索虏所攻,不能下。太祖世,每岁遣使献方物。元嘉十二年,赐加除授。十五年,复为索虏所攻,弘败走,奔高丽北丰城,表求迎接。太祖遣使王白驹、赵次兴迎之,并令高丽料理资遣;琏不欲使弘南,乃遣将孙漱、高仇等袭杀之。白驹等率所领七千馀人掩讨漱等,生禽漱,杀高仇等二人。琏以白驹等专杀,遣使执送之,上以远国,不欲违其意,白驹等下狱,见原。琏每岁遣使。十六年,太祖欲北讨,诏琏送马,琏献马八百匹。按《魏书·世祖本纪》:太延五年十有一月,高丽遣使朝献。
元嘉十八年,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元嘉二十年,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元嘉二十八年冬十月癸亥,高丽国遣使献方物。按以上俱《宋书·文帝本纪》云云。
元嘉三十年十一月丙寅,高丽国遣使献方物。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按《武帝本纪》云云。
武帝孝建二年十月辛亥,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宋书·本纪》云云。按《高句丽传》:世祖孝建二年,琏遣长史董腾,奉表慰国哀再周,并献方物。
大明二年十一月乙未,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宋书·武帝本纪》云云。
大明三年十一月己巳,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宋书·武帝本纪》云云。按《高句丽传》:大明三年,又献肃慎氏楛矢石砮。
大明五年秋七月丁卯,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宋书·武帝本纪》云云。
大明六年,高丽纳贡于魏。
《宋书》不载。按《魏书·高宗文成帝本纪》:和平三年三月甲申,高丽遣使朝献。
大明七年六月戊申,高丽国遣使献方物。七月乙亥,征东大将军高丽王高琏,进号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宋书·武帝本纪》云云。按《高句丽传》:七年,诏曰:使持节、散骑常侍、督平营二州诸军事、征东大将军、高句丽王、乐浪公琏,世事忠义,作藩海外,诚系本朝,志剪残险,通译沙表,克宣王猷。宜加褒进,以旌纯节。可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持节、常侍、都督、王、公如故。太宗泰始、后废帝元徽中,贡献不绝。
明帝泰始元年,高丽纳贡于魏。
《宋书》不载高丽事。按《魏书·高宗本纪》:和平六年三月丁丑,高丽遣使朝献。
泰始二年,高丽纳贡于魏。
《宋书》不载高丽事。按《魏书·显祖本纪》:天安元年三月,高丽遣使朝献。
泰始三年,高丽入贡。是年,亦纳贡于魏。
《宋书·明帝本纪》:泰始三年十一月,高丽献方物。按《魏书·显祖本纪》:皇兴元年二月,高丽遣使朝贡。九月壬子,高丽遣使朝献。
泰始四年,高丽纳贡于魏。
《宋书》不载。按《魏书·显祖本纪》:皇兴二年四月,高丽遣使朝献。
泰始五年,高丽纳贡于魏。
《宋书》不载。按《魏书·显祖本纪》:皇兴三年二月,高丽遣使朝献。
泰始六年,高丽入贡。是年,高丽亦纳贡于魏。
《宋书·明帝本纪》:泰始六年十一月,高丽献方物。按《魏书·显祖本纪》:皇兴四年二月,高丽遣使朝献。泰始七年,魏选女于高丽,以魏主崩而止。是年,高丽民奴久等相率降于魏。
《宋书》不载。按《魏书·显祖本纪》亦不载。按《高句丽本传》:文明太后以显祖六宫末备,敕琏令荐其女。琏奉表,云女已出嫁,求以弟女应旨,朝廷许焉。乃遣安乐王真、尚书李敷等,至境送币。琏惑其左右之说,云朝廷昔与冯氏婚姻,未几而灭其国,殷鉴不远,宜以方便辞之。琏遂上书,妄称女死。朝廷疑其矫诈,又遣假散骑常侍程骏切责之,若女审死者,听更选宗淑。琏云:若天子恕其前愆,谨当奉诏。会显祖崩,乃止。按《高祖本纪》:文帝延兴元年九月,高丽民奴久等相率来降,各赐田宅。〈此即皇兴五年文帝改元〉
泰豫元年,高丽国入贡。是年,亦纳贡于魏。
《宋书·后废帝本纪》:泰豫元年十一月,高丽献方物。按《魏书·高祖本纪》:延兴二年二月壬子,高丽国遣使朝贡。七月辛丑,高丽国遣使朝贡。八月丙辰,百济国遣使奉表请伐高丽。
后废帝元徽元年,高丽纳贡于魏。
《宋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延兴三年二月戊申,高丽国遣使朝贡。八月己酉,高丽国遣使朝献。元徽二年,高丽纳贡于魏。
《宋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延兴四年三月丁亥,高丽国遣使朝贡。七月庚午,高丽国遣使朝献。元徽三年冬,高丽入贡。是年,亦纳贡于魏。
《宋书·后废帝本纪》:元徽三年十一月,高丽献方物。按《魏书·高祖本纪》:延兴五年春二月庚子,高丽国遣使朝献。秋八月丁卯,高丽国遣使朝献。
元徽四年,高丽纳贡于魏。
《宋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承明元年春二月,高丽国遣使朝贡。秋七月,高丽国遣使朝贡。九月,高丽国遣使朝献。
顺帝升明元年,高丽纳贡于魏。
《宋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元年二月癸未,高丽国遣使朝献。九月辛卯,高丽国遣使朝贡。升明二年十二月戊子,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宋书·顺帝本纪》云云。
升明三年,高丽修贡于魏。
《宋书》:是年,禅位于齐,高丽事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三年三月戊午,高丽国遣使朝献。九月庚申,高丽国遣使朝献。

南齐

高帝建元二年,进高丽王将军号。魏遣使让高丽。
《南齐书·太祖高帝本纪》:建元二年四月丙寅,进高丽王乐浪公高琏号骠骑大将军。按《高丽本传》:东夷高丽国,西与魏虏接界。宋末,高丽王乐浪公高琏为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营平二州诸军事、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太祖建元元年,进号骠骑大将军。〈按《本纪》作二年,《传》作元年,存参。〉
《魏书·高句丽传》:高祖时,贡献倍前,其报赐亦稍加焉。时光州于海中得琏所遣,诣萧道成,使馀奴等,高祖诏责琏曰:道成亲杀其君,窃号江左,朕方欲兴灭国于旧邦,继绝世于刘氏。而卿越境外交,远通篡贼,岂是藩臣守节之义。今不以一过掩卿旧款,即送还藩,其感恕思愆,祗承明宪,辑宁所部,动静以闻。建元三年十二月丁亥,高丽国遣使朝贡。
《南齐书·太祖本纪》云云。按《高丽本传》:三年,遣使贡献。
武帝永明二年,高丽纳贡于魏。
《南齐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八年冬十月,高丽国遣使朝贡。
永明三年,高丽纳贡于魏。
《南齐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九年五月,高丽国遣使朝贡。十月,高丽国遣使朝贡。永明四年,高丽纳贡于魏。
《南齐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十年四月,高丽国遣使朝贡。
永明六年,高丽纳贡于魏。
《南齐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十有二年二月壬戌,高丽国遣使朝贡。四月,高丽国遣使朝贡。闰九月乙丑,高丽国遣使朝贡。
永明七年,遣使使魏。是年,高丽亦纳贡于魏。魏元会,与高丽使相次。
《南齐书·世祖本纪》不载。按《高丽传》:乘舶汎海,使驿常通,亦使魏虏,然强盛不受制。虏置诸国使邸,齐使第一,高丽次之。永明七年,平南参军颜幼明、冗从仆射刘思敩使虏。虏元会,与高丽使相次。幼明谓伪主客郎裴叔令曰:我等御命上华,来造卿国。所为抗敌,在乎一魏。自馀外夷,理不得望我镳尘。况东夷小貊,臣属朝廷,今日乃敢与我蹑踵。思敩谓伪南部尚书李思冲曰:我圣朝处魏使,未尝与小国列,卿亦应知。思冲曰:实如此。但主副不得升殿耳。此间坐起甚高,足以相报。思敩曰:李道固昔使,正以衣冠致隔耳。魏国必缨冕而至,岂容见黜。幼明又谓虏主曰:二国相亚,唯齐与魏。边境小敌,敢蹑臣踪。高丽俗服穷裤,冠折风一梁,谓之帻。知读《五经》。使人在京师,中书郎王融戏之曰:服之不衷,身之灾也。头上定是何物。答曰:此即古弁之遗像也。高琏年百馀岁卒。〈按:琏死在永明九年。〉《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十有三年二月壬午,高丽国遣使朝献。六月,高丽国遣使朝贡。十月甲申,高丽国遣使朝贡。
永明八年,高丽纳贡于魏。
《南齐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十有四年秋七月丙辰,高丽国遣使朝贡。九月壬戌,高丽国遣使朝贡。
永明九年,高丽纳贡于魏。是年,高丽王琏死。魏高祖为之举哀。
《南齐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十有五年五月乙卯,高丽国遣使朝献。九月壬午,高丽国遣使朝献。十二月,帝为高丽王琏举哀于行宫。按《高句丽传》:太和十五年,琏死,年百馀岁。高祖举哀于东郊,遣谒者仆射李安上策赠车骑大将军、太傅、辽东郡开国公、高句丽王,谥曰康。
《朝鲜史略》:高句丽长寿王薨,在位七十九年,太孙罗云立是为文咨王。〈齐永明九年〉
永明十年,魏以高丽长寿王琏孙罗云为其国王。是年,高丽朝贡于魏。
《南齐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十有六年三月辛巳,以高丽王琏孙云为其国王。是月,高丽国遣使朝贡。六月己丑,高丽国遣使朝贡。八月辛卯,高丽国遣使朝献。十月丙午,高丽国遣使朝献。按《高句丽传》:太和十五年,王琏死,年百馀岁。高祖又遣大鸿胪拜琏孙云使持节、都督辽海诸军事、征东将军、领护东夷中郎将、辽东郡开国公、高句丽王,赐衣冠服物车旗之饰,又诏云遣世子入朝,令及郊丘之礼。云上书辞疾,惟遣其从叔升于随使诣阙,严责之。自此岁常贡献。〈按《传》:琏死,云立,俱作一年,今从《本纪》故二年分载之。〉永明十一年,高丽纳贡于魏。
《南齐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十有七年六月戊申,高丽国遣使朝献。
废帝隆昌元年,封高丽王为大将军。是年,高丽纳贡于魏。
《南齐书·本纪》不载。按《高丽本传》:隆昌元年,以高丽王乐浪公高云为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营平二州诸军事、征东大将军、高丽王、乐浪公。
《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十有八年春正月丁巳,高丽国遣使朝献。秋七月辛卯,高丽国遣使朝贡。
明帝建武二年,高丽朝贡于魏。
《南齐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十有九年二月,高丽国遣使朝献。五月,高丽国遣使朝贡。
永泰元年,高丽纳贡于魏。
《南齐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二十有二年八月壬戌,高丽国遣使朝献。
废帝永元元年,高丽纳贡于魏。
《南齐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亦不载。按《世宗宣武帝本纪》:太和二十有三年五月丙子朔,高丽国遣使朝贡。
永元二年,高丽纳贡于魏。
《南齐书》不载。按《魏书·世宗本纪》:景明元年八月乙未,高丽国遣使朝贡。
永元三年,高丽纳贡于魏。
《南齐书》不载。按《魏书·世宗本纪》:景明二年正月辛酉,高丽国遣使朝献。十二月,高丽国遣使朝贡。

梁武帝天监元年四月戊辰,车骑将军高句丽王高
云进号车骑大将军。
《梁书·武帝本纪》云云。按《高句丽本传》:高句丽者,其先出自东明。东明本北夷櫜离王之子。离王出行,其侍儿于后任娠,离王还,欲杀之。侍儿曰:前见天上有气如大鸡子,来降我,因以有娠。王囚之,后遂生男。王置之豕牢,豕以口气嘘之,不死。王以为神,乃听收养。长而善射,王忌其猛,复欲杀之。东明乃奔走,南至淹滞水,以弓击水,鱼鳖浮为桥,东明乘之得渡,至夫馀而王焉。其后支别为句丽种也。其国,汉之元菟郡也。在辽东之东,去辽东千里。汉、魏世,南与朝鲜、秽貊,东与沃沮,北与夫馀接。汉武帝元封四年,灭朝鲜,置元菟郡,以高句丽为县以属之。句丽地方可二千里,中有辽山,辽水所出。其王都于丸都之下,多大山深谷,无原泽,百姓依之以居,食涧水。虽土著,无良田,故其俗节食。好治宫室,于所居之左立大屋,祭鬼神,又祠零星、社稷。人性凶急,喜寇钞。其官,有相加、对卢、沛者、古邹加、主簿、优台、使者、皂衣、先人,尊卑各有等级。言语诸事,多与夫馀同,其性气、衣服有异。本有五族,有消奴部、绝奴部、慎奴部、灌奴部、桂娄部。本消奴部为王,微弱,桂娄部代之。汉时赐衣帻、朝服、鼓吹,常从元菟郡受之。后稍骄,不复诣郡,但于东界筑小城以受之,至今犹名此城为帻沟娄。沟娄者,句丽名城也。其置官,有对卢则不置沛者,有沛者则不置对卢。其俗喜歌舞,国中邑落男女,每夜群聚歌戏。其人洁清自喜,善藏酿,跪拜申一脚,行步皆走。以十月祭天大会,名曰东明。其公会衣服,皆锦绣金银以自饰。大加、主簿头所著似帻而无后;其小加著折风,形如弁。其国无牢狱,有罪者,则会诸加评议杀之,没入妻子。其俗好淫,男女多相奔诱。已嫁娶,便稍作送终之衣。其死葬,有椁无棺。好厚葬,金银财币尽于送死。积石为封,列植松柏。兄死妻嫂。其马皆小,便登山。国人尚气力,便弓矢刀矛。有铠甲,习战斗,沃沮、东秽皆属焉。王莽初,发高丽兵以伐胡,不欲行,彊迫遣之,皆亡出塞为寇盗。州郡归咎于句丽侯驺,严尤诱而斩之,王莽大悦,更名高句丽为下句丽,当此时为侯矣。光武八年,高句丽王遣使朝贡,始称王。至殇、安之间,其王名宫,数寇辽东,元菟太守蔡风讨之不能禁。宫死,子伯固立。顺、和之间,复数犯辽东寇抄。灵帝建宁二年,元菟太守耿临讨之,斩首虏数百级,伯固乃降属辽东。公孙度之雄海东也,伯固与之通好。伯固死,子伊夷摸立。伊夷摸自伯固时已数寇辽东,又受亡胡五百馀户。建安中,公孙康出军击之,破其国,焚烧邑落,降胡亦叛伊夷摸,伊夷摸更作新国。其后伊夷摸复击元菟,元菟与辽东合击,大破之。伊夷摸死,子位宫立。位宫有勇力,便鞍马,善射猎。魏景初二年,遣太傅司马宣王率众讨公孙渊,位宫遣主簿、大加将兵千人助军。正始三年,位宫寇西安、嘉平。五年,幽州刺史毋丘俭将万人出元菟讨位宫,位宫将步骑二万人逆军,大战于沸流。位宫败走,俭军追至岘,悬车束马,登丸都山,屠其所都,斩首虏万馀级。位宫单将妻息远窜。六年,俭复讨之,位宫轻将诸加奔沃沮,俭使将军王颀追之,绝沃沮千馀里,到肃慎南界,刻石纪功;又到丸都山,铭不耐城而还。其后,复通中夏。晋永嘉乱,鲜卑慕容廆据昌黎大棘城,元帝授平州刺史。句丽王乙弗利频寇辽东,廆不能制。弗利死,子刘代立。康帝建元元年,慕容廆子晃率兵伐之,刘与战,大败,单马奔走。晃乘胜追至丸都,焚其宫室,掠子女五万馀口以归。孝武太元十年,句丽攻辽东、元菟郡,后燕慕容垂遣弟农伐句丽,复二郡。垂死,子宝立,以句丽王安为平州牧,封辽东、带方二国王。安始置长史、司马、参军官,后略有辽东郡。至孙高琏,晋安帝义熙中,始奉表通贡职,历宋、齐并授爵位,年百馀岁死。子云,齐隆昌中,以为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营、平二州、征东大将军、乐浪公。高祖即位,进云车骑大将军。〈高丽远祖之事诸史凡再三见然大同小异总皆得于传闻姑并存之〉天监三年,高丽纳贡于魏。
《梁书》不载。按《魏书·世宗本纪》:正始元年夏四月辛卯,高丽国遣使朝献。
天监四年,魏敕高丽国,无失常贡。
《梁书》不载。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按《高句丽传》:正始中,世祖于东堂引见其使芮悉弗,悉弗进曰:高丽系诚天极,累叶纯诚,地产土毛,无愆王贡。但黄金出自夫馀,珂则涉罗所产。今夫馀为勿吉所逐,涉罗为百济所并,国王臣云惟继绝之义,悉迁于境内。二品所以不登王府,实两贼是为。世宗曰:高丽世荷上将,专制海外,九夷黠虏,实得征之。瓶罄,罍,耻谁之咎也。昔方贡之愆,责在连率。卿宜宣朕旨于卿王,务尽威怀之略,揃披害群,辑宁东裔,使二邑还复旧墟,土毛无失常贡也。
天监五年,高丽纳贡于魏。
《梁书》不载。按《魏书·世宗本纪》:正始三年九月,高丽国遣使朝贡。
天监六年,高丽纳贡于魏。
《梁书》不载。按《魏书·世宗本纪》:正始四年冬十月丁巳,高丽国遣使朝献。
天监七年,进高丽王云官号。是年,高丽入贡于魏。按《梁书·高祖本纪》:七年二月,以高丽王云为抚东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按《高句丽本传》:诏曰:高丽王乐浪郡公云,乃诚款著,贡驿相寻,宜隆秩命,式弘朝典。可抚东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持节、常侍、都督、王并如故。
《魏书·世宗本纪》:永平元年十有二月丙子,高丽国遣使朝献。
天监八年,高丽纳贡于魏。
《梁书》不载。按《魏书·世宗本纪》:永平二年五月,高丽国遣使朝献。
天监九年,高丽纳贡于魏。
《梁书》不载。按《魏书·世宗本纪》:永平三年六月闰月己亥,高丽国遣使朝贡。十有二月己卯,高丽国遣使朝献。
天监十一年,高丽遣使纳贡。是年,高丽亦纳贡于魏。按《梁书·高祖本纪》:天监十一年二月庚申,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魏书·世宗本纪》:延昌元年五月,高丽国遣使朝献。天监十二年,高丽纳贡于魏。
《梁书》不载。按《魏书·世宗本纪》:延昌二年春正月戊戌,高丽国遣使朝献。夏五月,高丽国遣使朝献。冬十有二月,高丽国遣使朝献。
天监十三年,高丽纳贡于魏。
《梁书》不载。按《魏书·世宗本纪》:延昌三年十有一月甲戌,高丽国遣使朝献。
天监十四年,高丽纳贡于魏。
《梁书》不载。按《魏书·肃宗本纪》:延昌四年冬十月壬午,高丽国遣使朝献。
天监十五年夏四月丁未,高丽国遣使献方物。按《梁书·高祖本纪》云云。
天监十六年,高丽纳贡于魏。
《梁书》不载。按《魏书·肃宗本纪》:熙平二年夏四月甲午,高丽国遣使朝献。
天监十七年,高丽王云死,子安立。是年,纳贡于魏。按《梁书·高祖本纪》不载。按《高句丽传》:天监十七年,云死,子安立。〈按《魏书》《史略》作十八年。〉
《魏书·肃宗本纪》:神龟元年二月戊申,高丽国遣使朝献。五月,高丽国遣使朝贡。
天监十八年,高丽王云死,魏以其世子安为其国王。按《梁书》不载。按《魏书·肃宗本纪》云云。按《高句丽传》:神龟中,云死,灵太后为举哀于东堂,遣使策赠车骑大将军、领护东夷校尉、辽东郡开国公、高句丽王。又拜其世子安为安东将军、领护东夷校尉、辽东郡开国公、高句丽王。
《朝鲜史略》:高句丽文咨王薨,在位二十九年。太子兴安王立,〈梁天监十八年〉是为安藏王。
普通元年,高丽入贡,诏其世子安袭爵。是年,高丽使者回国海中,为魏所获。
《梁书·高祖本纪》:普通元年正月庚子,高丽国遣使献方物。二月癸丑,以高丽王世子安为宁东将军、高丽王。
《魏书·高句丽传》:正光初,光州又于海中执得萧衍所授安宁东将军衣冠剑佩,及使人江法盛等,送于京师。
普通七年,高丽献方物。是年,高丽王安死,子延立。按《梁书·高祖本纪》:普通七年三月乙卯,高丽国遣使献方物。按《高句丽本传》:七年,安卒,子延立,遣使贡献,诏以延袭爵。
《朝鲜史略》:兴安王在位十三年薨,弟宝延立。〈按安在位
十三年而后薨,是为梁中大通三年,兹因正史所载,故附于此
〉大通元年十一月,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梁书·高祖本纪》云云。
中大通四年,高丽献方物。是年,亦纳贡于魏。
《梁书·高祖本纪》:中大通四年十一月,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魏书·出帝本纪》:太昌元年六月丙寅,高丽国遣使朝贡。乙酉,高丽国遣使朝贡。
中大通五年,魏加高丽王延官号。
《梁书》不载。按《魏书·出帝本纪》不载。按《高句丽传》:出帝初,诏加延使持节、散骑常侍、车骑大将军、领护东夷校尉、辽东郡开国公、高句丽王,赐衣冠服物车旗之饰。
中大通六年,高丽献方物。是年,亦纳贡于魏。
《梁书·高祖本纪》不载。按《高句丽传》:中大通六年,奉表献方物。
《魏书·出帝本纪》:永熙三年四月丙子,高丽国遣使朝贡。
大同元年,高丽国献方物。是年,亦纳贡于东魏。
《梁书·高祖本纪》:大同元年二月辛丑,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魏书·孝静帝本纪》:天平二年,高丽国遣使朝贡。大同二年,高丽纳贡于东魏。
《梁书》不载。按《魏书·孝静帝本纪》:天平三年,高丽国遣使朝贡。
大同三年,高丽纳贡于东魏,魏加高丽王大将军。按《梁书》不载。按《魏书·孝静帝本纪》:天平四年,高丽国遣使朝贡。按《高句丽传》:天平中,诏加延侍中、骠骑大将军,馀悉如故。延死,子成立。讫于武定末,其贡使无岁不至。〈按:延死,成立。《梁书》在太清二年,《史略》延在位十五年,《梁书》近是,疑《魏书》之讹也〉大同四年,高丽纳贡于东魏。
《梁书》不载。按《魏书·孝静帝本纪》:元象元年秋七月己亥,高丽国遣使朝贡。
大同五年,高丽纳贡于东魏。
《梁书》不载。按《魏书·孝静帝本纪》:兴和元年三月,高丽国遣使朝贡。
大同六年,高丽纳贡于东魏。
《梁书》不载。按《魏书·孝静帝本纪》:兴和二年,高丽国遣使朝贡。
大同七年,高丽国献方物。是年,亦纳贡于魏。
《梁书·高祖本纪》:大同七年二月乙亥,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魏书·孝静帝本纪》:兴和三年,高丽国遣使朝贡。大同八年,高丽纳贡于东魏。
《梁书》不载。按《魏书·孝静帝本纪》:兴和四年,高丽国遣使朝贡。
大同九年,高丽纳贡于东魏。
《梁书》不载。按《魏书·孝静帝本纪》:武定元年,高丽国遣使朝贡。
大同十年,高丽纳贡于东魏。
《梁书》不载。按《魏书·孝静帝本纪》:武定二年,高丽国遣使朝贡。
大同十一年,高丽纳贡于东魏。
《梁书》不载。按《魏书·孝静帝本纪》:武定三年,高丽国遣使朝贡。
中大同元年,高丽纳贡于东魏。是年,复纳贡于西魏。按《梁书》不载。按《魏书·孝静帝本纪》:武定四年十一
月,高丽国遣使朝贡。按《周书·太祖本纪·西魏大统十二年》不载。按《周书·高丽传》:高丽者,其先出于夫馀。自言始祖曰朱蒙,河伯女感日影所孕也。朱蒙长而有材略,夫馀人恶而逐之。土于纥斗骨城,自号曰高句丽,仍以高为氏。其孙莫来渐盛,击夫馀而臣之。莫来裔孙琏,始通使于后魏。其地,东至新罗,西渡辽水二千里,南接百济,北邻靺鞨千馀里。治平壤城。其城,东西六里,南临浿水。城内唯积粮储器备,寇贼至日,方入固守。王则别为宅于其侧,不常居之。其外有国内城及汉城,亦别都光,复有辽东、元菟等数十城,皆置官司,以相统摄。大官有大对卢,次有太大兄、大兄、小兄、意俟奢、乌拙、太大使者、大使者、小使者、褥奢、翳属、仙人并褥萨凡十三等,分掌内外事焉。其大对卢,则以彊弱相凌,夺而自为之,不由王之署置也。其刑法:谋反及叛者,先以火焚爇,然后斩首,籍没其家;盗者,十馀倍徵赃;若贫不能备,及负公私债者,皆听评其子女为奴婢以偿之。丈夫衣同袖衫、大口裤、白韦带、黄革履。其冠曰骨苏,多以紫罗为之,杂以金银为饰。其有官品者,又插二鸟羽于其上,以显异之。妇人服裙襦,裾袖皆为襈。书籍有《五经》《三史》《三国志》《晋阳秋》。兵器有甲、弩、弓、矢、戟、槊、矛、鋋。赋税则绢布及粟,随其所有,量贫富差等轮之。土田塉薄,居处节俭。然尚容止。多诈伪,言辞鄙秽,不简亲疏,乃至同川而浴,共室而寝。风俗好淫,不以为愧。有游女者,夫无常人。婚娶之礼,略无财币,若受财者,谓之卖婢,俗甚耻之。父母及夫丧,其服制同于华夏。兄弟则限以三月。敬信佛法,尤好淫祀。又有神庙二所:一曰夫馀神,刻木作妇人之像;一曰登高神,云是其始祖夫馀神之子。并置官司,遣人守护。盖河伯女与朱蒙云。琏五世孙成,大统十二年,遣使献其方物。
太清元年,高丽纳贡于东魏。
《梁书》不载。按《魏书·孝静帝本纪》:武定五年,高丽国遣使朝贡。
太清二年三月甲辰,抚东将军高丽王高延卒,以其子为宁东将军、高丽王、乐浪公。
《梁书·高祖本纪》云云。按《高句丽传》:太清二年,延卒,诏以其子袭延爵位。
《朝鲜史略》:高句丽王宝延薨,在位十五年。是为安原王太子平成立。〈按《史略》:延薨,成立,当在大同十一年。兹因《正史》所载,故附于此。〉太清三年,高丽纳贡于东魏。
《梁书》不载。按《魏书·孝静帝本纪》:武定七年,高丽国遣使朝贡。
简文帝大宝元年,北齐文宣帝即位,高丽纳贡于齐。按《梁书》不载。按《北齐书·显祖本纪》:天保元年九月
癸丑,以领东夷校尉、辽东郡开国公、高丽王成为使持节、侍中、骠骑大将军、领护东夷校尉,王、公如故。是年,高丽遣使朝贡。
大宝二年,高丽纳贡于齐。
《梁书》不载。按《北齐书·显祖本纪》:天保二年,高丽遣使朝贡。
敬帝绍泰元年,高丽入贡于齐。
《梁书》不载。按《北齐书·显祖本纪》:天保六年,高丽遣使朝贡。

武帝永定三年,高丽平成王薨,子阳城立。
《陈书·本纪》不载。按《朝鲜史略》:在位十五年,薨,太子阳城立,〈陈永定三年〉是为平原王。
文帝天嘉元年,北齐以高丽世子汤为高丽王。
《陈书》不载。按《北齐书·废帝本纪》:乾明元年,以高丽世子汤为使持节、领东夷校尉、辽东郡公、高丽王。天嘉二年十一月乙卯,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陈书·文帝本纪》云云。
天嘉三年闰二月己酉,以高句丽王高汤为宁东将军。
《陈书·文帝本纪》云云。
天嘉五年,高丽纳贡于齐。
《陈书》不载。按《北齐书·武成帝本纪》:河清三年,高丽遣使朝贡。
天嘉六年,高丽纳贡于齐。
《陈书》不载。按《北齐书·后主本纪》:天统元年,高丽遣使朝贡。
天康元年十二月甲子,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陈书·文帝本纪》不载。按《废帝本纪》云云。
宣帝太建二年十一月辛酉,高丽国遣使献方物。〈按是 年一本作大建。〉
《陈书·宣帝本纪》云云。
太建五年,高丽纳贡于齐。
《陈书》不载。按《北齐书·后主本纪》:武平四年,高丽遣使朝贡。
太建六年正月,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陈书·宣帝本纪》云云。
太建九年,北周拜高丽王汤为高丽王。
《陈书》不载。按《北周·高祖武帝本纪》不载。按《高丽本传》:成死,子汤立。建德六年,汤又遣使来贡。高祖拜汤为上开府仪同大将军、辽东郡开国公、辽东王。
后主至德三年十二月癸卯,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陈书·后主本纪》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