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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三百六十六卷目录
辽州部汇考二
辽州公署考
辽州学校考
辽州户口考
辽州田赋考
辽州公署考
辽州学校考
辽州户口考
辽州田赋考
职方典第三百六十六卷
辽州部汇考二
辽州公署考
州县《志》本州州署 在州之中,而以三官阁为门户焉。正堂旧名勤政堂,堂之东西为库房。后为退思堂,东西厢房,正堂之两廊。东为公正厅。又东为架阁。库其下为吏户礼三房。西为仪仗库,又西为承发房。其下为兵刑工三房。两墀皂隶房,甬道旧有戒石亭。今易之以坊。又前为仪门,门之外东为土地祠。又东为寅宾馆。今毁西为监禁大门,上为鼓楼门。之外东为申明亭,又东为列榜房。西为旌善亭。旧有吏典廨,今废堂后为知州,住宅西有花园,今为射圃。此州治之大较也。皇清顺治二年,知州宋德芳修葺重新。
吏目署 即同知署改。
预备仓 在州治内,明正统年,知州黄钺建官厅三间廒房。共二十九间,门楼一座。
巡检署 在黄泽关。
阴阳学 在州治西今废。
医学 在州治西。
僧正司 道正司缺设署印者,住本寺观。察院 在城隍庙西今废。
布政司署 在州东今废。
按察司署 在州西今改为察院。
千总署 在黄泽关。
演武场 在州南门外。
养济院 在下仓巷东。
漏泽园 在漳河南岸。
外县
和顺县署 在城之西北隅,旧有钟鼓楼,申明亭,旌善亭,仪仗库。公廨榜房。俱久废承流宣化坊一座。大门三间,左土地祠三间,銮驾库五间。寅宾馆三间,仪门三间,戒石亭一座。正堂三间。正堂东礼赡库,正堂西赞善厅。堂东西承发司,铺长司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宅门一座,后堂五间,堂后楼房三间,题额曰学斯楼。知县邓宪璋于康熙八年,新建楼东厢房三间。
住宅在堂西,共房十三间。知县邓宪璋于康熙九年,重修西书房三间。堂东思凤堂三间,卧月轩三间。知县邓宪璋于康熙十年,重修马厩五间。知县邓宪璋于康熙十年新建,又监房八间。在仪门内西。
典史署 在仪门左,典史祝起凤于康熙八年重修。
预备仓 在大门内西。
巡检司 在八赋岭,其在松子岭,黄榆岭者俱裁。
阴阳学 医学 俱久废。
僧纲司 通纪司 俱无。
察院公署 在县治之东,明洪武八年,知县徐彦辉建。万历十二年,知县李继元重修。皇清康熙八年,知县邓宪璋复修。
演武场 在城西南。
养济院 在城隍庙左,康熙九年重修。
义冢 在县北二里,一在县北五里。
榆社县署 在上城中央之北,大堂名为临观。堂堂之西为积,贮库大堂后有川堂名为考政。堂后为县令廨大亭。前有戒石亭,再前为仪门。仪门内左有酂侯祠,右有狱禁堂,东有赞政亭,火药库吏户礼承发房。堂西有器械库,兵刑工铺长司两墀皂隶房。仪门外有五里收头房。东为寅宾馆、土地祠。县之大门旧建谯楼。今移谯楼于中。城首大门外有亭,左申明,右旌善。有坊左承流右宣化。
典史廨 在县治东。
巡检司 一在黄花岭,一在马陵关,今俱废。义仓 今废。
预备仓 在县堂东。
常平仓 在县治南。
阴阳学 医学 今俱废。
僧会司 道会司 今俱废。
察院 在县治东。
布政司署 在察院东今废。
演武场 在南门外,今移建西门外。
养济院 在田家巷东。
漏泽园。
辽州学校考
《通志》州县《志》合本州州儒学 在州治西南,正殿元至元初年建,明洪武三年重建,正统十一年重修。
学宫 自宋元以来,在正殿后,至明洪武戊午。知州蒋汝善为其逼近,居民改迁于正殿。东隙地正统。甲子知州黄钺重加修葺。弘治癸亥知州杨惠复扩大之。皇清康熙壬子,知州杨天锡丹雘重新。
启圣祠 在棂星门内。
名宦祠 在大城门外东。
乡贤祠 在大城门外西。
文昌阁 旧在文庙左,后迁东郭外。
魁星楼 在学东。
学正廨 在明伦堂左。
训导廨 在仪门内东今圮。
义学 有二。一在本学正殿之庑,一在关帝庙后廊。
社学 在城隍庙左,明正统十一年,知州黄钺建。今废止留地基三亩。
儒学仓 在大成门内,左今废。
学田 原额田平坡涧共地四顷三十六亩二分。该徵租谷二十五石九斗,租米四石五斗。内河漂荒芜地二顷八十一亩二分。豁免过租谷一十七石四斗,租米一石四斗。千亩川地七亩、黄家会地八亩、谷驼沟地九亩、东原庄地六亩、井圪道地六亩、察院前地六亩、文庙前地七亩、南寺前地十亩、龙子村地五亩、五指河滩地五亩、鹌鹑沟地六十亩、高庄寺坡地六十四亩、羊角村桥湾地六亩、八蜡庙前地八亩、箕山村地五亩四分、城隍庙后地二亩、刘春光没入学河南地七十四亩。见在熟地一顷五十五亩,徵解租谷八石五斗,租米三石一斗,收贮学仓解布政司。西坛地十亩、豆脑经阁地二十一亩、社学地三亩、丰台地六亩、南原庄地四十二亩小岭村平坡山地六十五亩、长城官站地二亩、南寺草场地六亩。皇清顺治十四年,知州贾廷兰,新入学田一十二亩三分。石窑平南塔地五亩、上南塔地五亩、断令口地一亩七分、大槐树地六亩。
义学 在学正殿之庑者,有四里堠平地。二段共一十五亩,冯婆峪地六亩,耕牛一只。一在关帝庙后廊者。有文昌祠。岭地共计二十二亩,耕牛一只俱。皇清顺治丁亥,知州宋德芳建。置共计四十三亩。内除地八亩为贫士纸笔之需。其粮承管封纳寅宾馆有碑记。
外县
和顺县儒学 在城东北隅,元至正十三年,县尹张钦祖建。明洪武四年,主簿刘德修。后知县王衡段珉王恕。孙鼎马廷玺李呈藻相继重修。皇清顺治十六年,知县李顺昌,教谕白毓秀重修。康熙八年十二年,知县邓宪璋、训导王协庆两次增葺。
启圣祠 在文庙后。
名宦祠 在学门内东。
乡贤祠 在东北城角。
魁星楼 在东城上。
教谕宅 裁。
训导宅 在学东。
义学
学田 五十五亩,坐落平地。川每亩租谷一石。四斗零共租谷六斗六升三合零。
榆社县儒学 在县东门外,元中统二年建。明洪武五年,县丞林茂修。后知县周至善、尚弼武清何谷、马骥王宠继修。嘉靖九年,县丞徐元道缮完。万历三十三年、三十四年相继增修。皇清顺治四年,知县王殿珍、教谕薛应、骋典史罗祯重修。未几而有姜逆之变,顺治十年、十二年、十四年,屡加缮葺。
启圣祠 明嘉靖十年建。皇清顺治十四年修拓。
名宦祠 在正殿东。
乡贤祠 在正殿西。
文昌阁 在名宦祠东。
魁星楼 在明伦堂东。
教谕宅 旧在正殿左。后移于布政司西裁。训导宅 康熙十年重建。
社学 在西庑墙后今废。
学田。
辽州户口考
州县《志》本州明洪武二十四年,户三千四百六十九,口一万九千七百五十六。
永乐十年,户三千四百六十九,口一万八千三百四十九。
宣德七年,户三千五百三十六,口一万一千八百四十二。
正统七年,户三千五百二十六。口二万五千七百六十六。
天顺六年,户三千五百七十。口三万六千五百二十五。
弘治十五年,户三千五百八十。口四万二百一十。
成化八年,户三千五百二十二。口四万二千。嘉靖三十年,户三千二百五十一。口二万一千五百一十一。
隆庆元年,户三千五百二十五,口三万一千四百一十二。
万历三十年,户三千五百四十五。口三万一千七百九十。
万历三十五年,户三千五百四十五。口三万七千。
天启五年,户三千六百七十五。口三万七千八百。
崇祯四年,户三千九百六十三。口四万五百七十二。皇清顺治十五年,编丁一万四千六百三十四。
康熙元年,编丁一万三千一百三十八。
康熙五年,编丁一万三千九百一十七。
康熙十一年,编丁一万三千九百二十一。内除绅衿优免本身二百八十三丁。外实在行差人一万三千二百三十八丁。下上、下中、下下门则各编徭银不等。共徵银四千八百八十六两四钱八分八釐二毫。九丝三微外买办本色颜料加增银三十二两七钱二分三釐零。
顺治十二年,清出土著幼丁五百四十丁,编银一百八十两六钱九分八釐八毫。久寓流民三百七十七丁,编银一百二十两九钱九分九釐零。
十四年,清出绅衿优免共丁五百五十四丁,编银一百八十两一钱四釐。
以上通共徵银四千八百一两一分二釐三毫零。
和顺县
明洪武二十四年,户二千七百七十二,口一万六千二百七十七。
永乐十年,户二千五百六十九,口一万五千二十。
成化八年,户三千一百二十五,口二万二千七百七十九。
弘治五年,户二千二百三十。口二万三千二十。弘治十五年,户三千二百三十。口二万三千一十二。
嘉靖三十八年,户一千二百。口一万八千九百。隆庆元年,户一千一百九十八。口一万九千一十七。
万历十一年,户一千一百五十。口一万七千五十。
万历四十七年,户一百一十。口一万四千五十。天启三年,户一千五百。口一万八千五十八。天启七年,户一千五百五十。口一万九千。崇祯六年,户九百一十。口九千二百。皇清顺治三年,户七百八十。口八千一百。顺治十六年,户八百一十,口九千。
康熙元年,编审兴差人丁五千七百二十七丁。康熙六年,编审兴差人丁五千七百八十九丁。康熙十一年,编审兴差人丁五千九百三十二丁。
各徵银不等,共徵银二千九十四两四分八釐二毫零。
顺治十四年,清出土著新编人俱下下二百二十八丁,共徵银七十三两五钱五分三釐三毫零。
顺治十四年,清出绅衿优免供丁三百七十四丁。共徵银一百七十四两九钱一分一釐四毫零。
以上三项,共人六千五百三十四丁。共徵银二千三百四十二两五钱一分三釐。
榆社县
明万历年间,编审户五千三百三十九。口三万六千一百二十一。编徭银三千七十七两四钱五分七毫三丝六忽九微。皇清顺治五年,编审户五百七十五丁,六千六百三十九。编徭银三千四十七两二钱二分零。顺治十一年,编审户三百四十八,丁六千九百八十四,编徭银三千四十七两二钱二分零。康熙元年,编审户五百六十九,丁六千一百五十九,编徭银三千二百四十三两一钱五分一釐零。
康熙六年,编审户四百五十二,丁六千四百四十一。编徭银三千二百四十三两八钱五分一釐九毫二丝零。
康熙十一年,编审户三百八十二,丁六千一百七十八。内除绅衿优免本身二百一十一丁,实在行差人五千九百六十七丁。内下上、下中、下下各徵徭银不等。共徵银二千七百六十三两八分七釐八毫七丝五忽。外办买本色颜料加增银一十八两二钱八分七釐九毫零。
顺治十二年,清出土著新编丁二百一十丁,徵徭银九十四两五钱三釐二毫六丝。
十四年,清出绅衿供丁二百六十四丁,徵徭银一百一十八两五钱。
以上通共徵徭银,二千九百九十四两三钱七分九釐一毫零。
辽州田赋考
州县《志》本州原额民田,平坡沙三等共地一千七十四顷四十八亩四分。除蠲免河漂地四百一顷七十七亩五分。
实在熟地六百七十二顷七十七亩九分。实徵夏秋粮三千八百二十三石四斗九升七合八勺。
折色坐价不等,共派银三千四百四两四钱六分七釐二毫三丝零。
外地亩九釐银三百七十四两八钱二分三釐七毫九丝四忽。
驿站银四百八十八两六钱九分八釐七毫。旧藩田晋府山一座,折色银四十六两四钱八分。
旧加增丝绢银五两二钱。
顺治十四年起至十八年止。报垦过地一百二十二顷三十八亩七分八釐。该粮六百六十石四斗九升四合六勺。
共折色银七百五十两八钱六分二釐八毫二丝八忽零。
以上通共徵银五千七十两五钱三分二釐五毫四丝二忽零。
丁地共徵折色银九千八百七十一两五钱四分四釐五毫五忽零。
户部项下起运。
宣府镇银一百五十两九钱六分五釐六丝六忽。
大同镇银一千五十五两一钱六分八釐。加徵三关脚价银四十九两四分。
农桑银一十七两八钱三分一釐二毫。
地亩九釐银三百七十四两八钱二分三釐七毫。
王田银四十六两四钱八分。
颜料改折银五十二两一钱六分五釐七毫五丝。
土著幼丁银一百八十两六钱九分八釐八毫。实在人丁银一百二十两九钱九分七釐三毫六丝。
绅衿优免供丁银一百八十两一钱四釐八毫。顺治十四年,至十八年。报垦过地粮银七百五十两八钱六分二釐八毫二丝八忽七微五纤。礼部项下起运。
羊价银二十两。脚价银一钱二分六釐六毫。药味银一十六两六钱八分,脚价银二钱五分三釐四毫。
北羊银五两四钱二分六釐,脚价银四分九釐六毫二丝。
历日纸价银三两九钱六釐五毫。每年加闰月银八分五釐,脚价银二分七釐四毫六丝四忽。兵部项下起运。
柴薪银二十五两,脚价银一两三分一釐九毫二丝。
直堂皂隶银二十一两,脚价银一两一分六釐六毫。
工部项下起运。
柴夫银四百九十九两六钱九分,脚价银一两九钱二分九釐六毫零。
木柴银二十一两五钱,脚价银三钱一分九釐三毫零。
新旧胖袄银二百四十三两六钱。
代徵榆社县新旧胖袄银二百四十三两七钱五分。
屯田司料银九十二两一钱,脚价银九钱九分九毫零。
旧额裁扣解部银。
旧编裁剩银二百九十九两三钱八分六釐五毫零。
顺治九年,会议裁扣银二百二十八两八钱。顺治十二年,会议裁扣银八两。
裁官经费银三百六十六两七钱六分四毫一丝零。
裁州同州判,俸薪工食银二百八十二两九钱八分。
裁训导俸薪等银四十三两五钱二分。
裁减各衙门吏书工食银,一百九两二钱。裁减走递夫马银三百两。新裁廪粮银九十六两。
置买造解䌷绢并本色颜料共银二十九两一钱七分六釐九毫零。脚价银二钱一分五釐六毫零。
存留
本省额编兵饷银一千七百七十三两三钱六分一釐七毫零。
官役俸食心红经费杂支银一千六百六十八两八钱二分九釐六毫零。
驿站银四百八十八两六钱九分八釐七毫。商税银二十五两四釐。
酒课银五两四钱。
匠价银二十五两六钱五分。
本色款冬花一十四斤八两一钱。酸枣仁二斤五两,改徵折色银一两九钱。
盐法
明初,户丁行盐按课之多寡,因丁输纳。
明末本州,小贩领引以物产换盐驼。贩输课民稍称便。皇清顺治年照明末,行盐康熙八年,奉文立商本州民穷乏赀,无力充应外商开沽。
和顺县
原额麻平坡沙薄五等。更名开垦共地三千四百四十七顷二分八釐二毫,该粮六千六十三石一斗三升八合三勺九抄,共折银六千九百三十六两五钱九分四釐五毫零。
每石该带派地差一钱八分四釐四毫零。共徵地差并清出地差二顷共银一千一百一十八两五钱二分五釐七毫零。
通共银八千五十五两一钱二分三毫零。户部项下起运。
宣大农桑地亩等项,共银三千一百九十三两六钱五分三釐三毫零。
礼部项下起运。
羊价药味纸价等,银三十三两七钱六釐四毫。脚价银七钱八分三釐一毫零。
兵部项下起运。
柴直银三十五两五钱,脚价钱一两五钱七分八釐五毫零。
工部项下起运。
柴夫木柴胖袄等项共银七百五十两二钱二分,脚价银二两一分三釐三毫零。
裁扣解部银。
一旧额存留项款,奉文节年裁扣并裁官经费等项。共银一千一百一十一两一分零。
一置买造、解䌷、绢并、本色颜料、共银二十两三钱一分六釐九毫零,脚价银一钱三分八釐七毫零。
一本省额编兵饷银,三千八十两八钱四分七釐七毫零。
一驿站抵解正项,银七百五十九两一钱四分五釐一毫零。
额外解部银。
酒课银三两八钱。
匠价银二十两二银五分。
商税银一十一两六钱九釐。遇闰加银九钱六分七釐四毫零。
当税银二十五两。
牙税银四两二钱。
存留
本县存留官俸役食杂支等项共银一千四百八两七钱一分七釐八毫零内。
知县俸银四十五两。
知县心红纸张银二十两。
库子四名,工食银共二十四两。
门子二名,工食银共十二两。
快手八名,工食银共一百三十四两四钱。民壮五十名,工食共三百两。
皂隶十六名,工食银共九十六两。
轿夫四名,工食银二十四两。
伞扇夫三名,工食银共十八两。
扛夫六名,工食银共三十六两。
灯夫四名,工食银二十四两。
仓斗级四名,工食银共二十四两。
禁卒八名,工食银共四十八两。
铺司兵二十五名,工食银共一百三十二两。迎春神牛酒席银二两。
乡饮酒礼银七两五钱。
二大祭,三小祭,共银六十五两。
习仪拜牌霜降银二两一钱六分。
本州进表银一两五钱。
修理监仓银二十两。
修理城垣银五两。
朝觐本册什物银五钱六分六釐六毫。
廪生膳夫银一十三两三钱三分三釐二毫零。起送应试生员盘费等银二两四钱五分。季考生员试卷银六两。
饯送旧举人会试银五两五钱。
岁贡盘缠花红等银二十六两。
新举人花红等银二两五钱。
岁考生员试卷等银七两五钱。
新中进士旗扁贺仪等,银二两八钱五分。造写恤刑纸张银二钱。
冬衣花布银四两二钱。
典史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
门子一名,工食银六两。
皂隶四名,工食银共二十四两。
马夫一名,工食银六两。
儒学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
斋夫六名,工食银共七十二两。
门斗三名,工食银共二十一两六钱。
喂马草料银十二两。
巡检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
皂隶二名,工食银十二两。
弓兵二十名,工食银四十八两九钱。
盐法
盐引二百一十二道。
盐课银八十四两四钱八分。
纸价银六钱三分六釐。
榆社县
原额民田平坡沙薄四等,共地四千二百七十五顷六十亩一分五釐一毫。内顺治四年,蠲免无主荒地一百六十顷二十亩。十四年蠲免有主伤亡并河塌地九百三十二顷二十四亩一分八釐三毫。两经蠲免外。
实在平坡沙薄四等。共地三千一百八十三顷一十亩九分六釐八毫。徵粮六千五百二十四石五升三合零。
折银四千六百六十九两七钱五分七釐一毫零。
地亩九釐银一千三十七两七钱三釐六毫零。
驿站银八百二十三两七钱四分七釐五毫零。更名下地一百五十三顷九十六亩五分。共徵折色银,一百一十九两一钱八分三釐。旧加增丝绢银五两二钱。
自顺治七年起十八年止,共报开垦平坡沙薄四等民田荒地,一百六十四顷三十五亩五分。该粮七百一十八石四斗二升零。各徵不等。共折色银三百四十三两一钱七分八釐一毫零。又康熙元年起八年止,共报开垦坡沙薄三等民田荒地,二十六顷四十亩一分五釐。各徵不等。共折色银三十七两七钱八釐四毫零。以上共徵银七千三十五两四钱七分七釐九毫零。
户部项下起运。
宣府镇银五百一十一两二钱八分八釐。大同镇银一千四十一两三钱四分五釐七毫零。
加徵三关,脚价银九十三两三钱八分。
农桑银一十七两一钱三分一釐二毫零。地亩九釐银一千三十七两七钱三釐六毫零。更名银一百一十九两一钱八分三釐。
颜料改折银二十六两三钱七分七釐二毫零。顺治七年起至十八年止,共开垦过荒地粮银三百四十三两一钱七分八釐一毫零。
土著新编银九十四两五钱三釐三毫零。实在人丁银一十一两三钱七分一釐三毫零。绅衿供丁银一百一十八两五钱。
礼部项下起运。
羊价银一十五两,脚价银九分四釐九毫零。药味银一十六两三钱三分四釐,脚价银七钱三分二釐八毫零。
北羊银四两五分三釐,脚价银三分七釐一毫零。
历日纸价银二两一钱七分三釐三毫。每年加闰月银六分三釐五毫,脚价银六分五毫零。兵部项下起运。
柴薪银二十五两,脚价银一两三分一釐九毫零。
工部项下起运。
柴夫银四百九十九两六钱九分,脚价银一两九钱二分九釐六毫零。
木柴银二十四两一钱三分五釐七毫,脚价银二钱七分三釐五毫零。
新旧胖袄银二百四十四两三钱五分。
屯田司料银六十八两八钱一分一釐,脚价银六钱八分九釐一毫零。
裁扣解部银。
旧编裁剩银,七十四两六钱一分七釐。
顺治九年,会议裁扣银一百七十四两六钱六分八釐八毫零。
顺治十二年,会议裁扣银八两。
裁官经费银二百四十八两五钱九分一釐。裁减各衙门吏书工食银九十七两二钱。裁减走递马夫银三百五十两。新裁廪粮银六十四两。
置买造解䌷绢并本色颜料共银二十一两七钱五分六釐一毫零,脚价银一钱五分一毫零。存留
本省额编兵饷银二千七百二十一两二钱七分四釐四毫零。
官役俸食心红经费杂支银一千三百四十两三钱三分五釐三毫零。
驿站银八百二十二两七钱四分七釐五毫零。额外解部。
商税银一十六两八钱八分九釐。
酒课银四两。
匠价银二十两七钱。
盐法
榆距解池千馀里,食徐沟煎盐。每年领引二百三十一张,纳税银九十一两八钱四分。
纸价银六钱九分三釐明季至。皇清照户给引照引纳税。民自买盐而食,康熙八年奉。旨招商立店,本县民贫招募。太谷县商人领引行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