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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 卷一百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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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通典卷一百六十八
  唐 京 兆 杜  佑 君  卿 纂
 刑六
  肉刑议(汉/) (后汉/) (魏/) (晋/) (东晋/)
汉文帝十三年齐太仓令淳于意有罪逮系长安当刑
其女缇萦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廉平今坐法当
刑妾痛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属联也/之欲反)虽欲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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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自新其道无繇妾愿没入为官婢赎父刑罪天子悲
怜其意遂下令曰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
为戮而人弗犯今法有肉刑三(黥劓二左/右趾一)而奸不止吾
甚自愧夫训道不纯愚人陷焉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
母今刑者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息生/也)或欲改行为
善而道无繇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丞相张
苍御史大夫冯敬奏议定律令诸髡者完为城旦舂当
黥者髡钳为城旦舂当劓者笞三百当斩左趾者笞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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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刑制/上篇)○班固曰善乎孙卿之论曰时俗之为说者
以为治古无肉刑(治古为上古/至治之时)有象刑墨黥之属菲履
赭衣而不纯(菲草履也纯缘也衣不加缘示/有耻也菲扶味反纯之允反)是不然矣
以为治古则人莫触罪邪岂独无肉刑哉亦不待象刑
(人不犯法则/象刑无所施)以为人或触罪戾而直轻其刑是杀人
不死而伤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轻人无所畏乱
莫大焉凡制刑之本将以禁暴恶以惩其末也(惩止/也)
人者不死伤人者不刑是惠暴而宽恶也故象刑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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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治古方起于乱今也(古无象刑也所以有象刑之言/者近起今人恶刑之重故远推)
(治古之圣君但以象/刑而天下自理也)凡爵列官职赏庆刑罚皆以类相
从者也一物失称乱之端也(称宜/也)德不称位能不称官
赏不当功刑不当罪不祥莫大焉夫征暴诛悖治之威
也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未有知其所由
来者也故治则刑重乱则刑轻(代所以治者乃刑重也/所以乱者乃刑轻也)
犯治之罪固重犯乱之罪固轻也书云刑罚世轻世重
此之谓也(周书甫刑之辞也刑/罚轻重各随其时)所谓象刑惟明者言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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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而作刑(虞书益稷曰咎繇方祗厥叙方施象刑/惟明言敬其次序施用刑法皆明白也)
安有菲履赭衣者哉孙卿之言既然又因俗说而论之
曰禹承尧舜之后自以德衰而制肉刑汤武顺而行之
者以俗薄于唐虞故也今汉承衰周暴秦极弊之流俗
已薄于三代而行尧舜之制是犹以鞿而御駻突(鞿羁/也以)
(绳縳马曰鞿駻突恶/马也马络头曰羁)违救时之宜矣且除肉刑者本欲
以全民也今去髡钳一等转而入于大辟以死罔民失
本惠矣(罔谓/罗网)故死者岁以万数刑重之所致也至乎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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窬之盗忿怒伤人男女淫佚(逸/同)吏为奸赃若此之恶髡
钳之罚又不足以惩也故刑者岁十数万民既不畏又
曾不耻刑轻之所生也故俗之能吏公以杀盗为威专
杀者胜任奉法者不治乱名伤制不可胜条是以罔密
而奸不塞刑蕃而人愈嫚(塞止也蕃多也音/扶元反嫚与慢同)必世而未
仁百年而不胜残诚以礼乐阙而刑不正也然则惟思
所以清源正本之意删定律令𧃊(音/撰)二百章以应大辟
其馀罪次于古当生今独死者皆可募行肉刑(欲死邪/欲腐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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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伤人与盗吏受赇枉法男女淫乱皆复古刑为三千
章诋欺文致微细之法悉蠲除(诋毁诬也/丁礼反)如此则刑可
畏而禁易避吏不专杀法无二门轻重当罪民命得全
合刑罪之中殷天人之和(殷亦/中也)顺稽古之制成时雍之
化矣○后汉献帝之时天下既乱刑法不足以惩罪于
是名儒大才崔实郑玄陈纪之徒咸以为宜复肉刑及
曹公下令荀彧博访百官欲复申之少府孔融议以为
古者俗庞善否区别吏端刑清政无过失百姓有罪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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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取之末代凌迟风化坏乱政挠其俗法害其教故曰
上失其道民散久矣而欲绳之以古刑投之以残弃非
所谓以时消息者也纣斮朝涉之胫天下谓之无道九
牧之地千八百君若各刖一人是天下常有千八百纣
也求俗休和弗可得已且被刑之人虑不全生志在必
死类多趋恶莫复归正夙沙乱齐伊戾祸宋赵高英布
为世大患不能止人不为非也适足绝人还为善耳虽
忠如鬻拳信如卞和智如孙膑冤如巷伯才如史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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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子政一罹刀锯没世不齿是太甲之思庸穆公之霸
秦南睢之骨立卫武之初筵陈汤之都赖魏尚之守边
无所复施也汉开改恶之路凡为此故明德之君远度
深惟弃短就长不苟革其政者也朝廷善之卒不改焉
○魏武秉汉政下令又欲复肉刑御史中丞陈群深陈
其便相国钟繇亦赞成之王循等不同其议魏武亦难
以藩国改汉朝之制遂不行至齐王芳正始中征西将
军夏侯玄河南尹李胜又议肉刑竟不能决夏侯太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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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论曰夫天地之性人物之道岂自然当有犯何荀班
论曰治则刑重乱则刑轻又曰杀人者刑是百王之所
同也夫死刑者杀妖逆也伤人者不改是亦妖逆之类
也如其可改则无取于肉刑也如亡死刑过制生刑易
犯罪次于古当生今独死者皆可募行肉刑及伤与盗
吏受赃枉法男女淫乱死者皆复古刑斯罔之于死则
陷之肉刑矣舍死折骸又何辜邪犹称以满堂聚饮而
有一人向隅而泣者则一堂为之不乐此亦愿理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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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必以肉刑施之是仁于当杀而忍于断割惧于易死
而安于为暴哀泣奚由而息堂上焉得泰邪仲尼曰既
富且教又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何用断截乎下
愚不移以恶自终所谓剪妖也若饥寒流沟壑虽大辟
不能制也而况肉刑哉赭衣满道有鼻者丑终无益矣
李胜曰且肉刑之作乃自上古书载五刑有服又曰天
讨有罪而五刑五用哉割劓之属也周官之制亦著五
刑历三代经至治周公行之孔子不议也今诸议者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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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断截为虐岂不轻于死亡邪云妖逆是剪以除大灾
此明主治世之不能无也夫杀之与刑皆非天地自然
之理不得已而用之也伤人者不改则刖劓何以改之
何为疾其不改便当陷之于死地乎妖逆者惩之而已
岂必除之邪刑一人而戒千万人何取一人之能改哉
盗断其足淫而宫之虽欲不改复安所施而全其命惩
其心何伤于大德今有弱子罪当大辟问其慈父必请
其肉刑代之矣慈父犹施之于弱子况君加之百姓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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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蝮蛇螫手则壮士断其腕系蹄在足则猛兽绝其蹯
(扶元/反)盖毁支而全生也夫一人哀泣一堂为之不乐此
言杀戮者之不当也何事于肉刑之间哉赭衣满道有
鼻者丑此时也长城之役死者相继六经之儒填谷满
坑何恤于鼻之好丑乎此吾子故犹哀刑而不悼死也
夏侯答曰圣贤之治世也能使民迁善而自新故易曰
小惩而大戒陷夫死者不戒者也能惩戒则无刻截刻
截则不得反善矣李又曰易曰屦校灭趾无咎仲尼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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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小惩而大戒此小人之福也灭趾谓去足为小人惩
明矣夏侯答曰暴之取死此自然也伤人不改纵暴滋
多杀之可也伤人而能改悔则岂须肉刑而后止哉杀
人以除暴自然理也断截之政末流之所云耳孔少府
曰杀人无所斫人有小疮故刖趾不可以报施而髡不
足以偿伤伤人一寸而断其支体为罚已重不厌众心
也李又曰暴之取死亦有由来非自然也伤人不改亦
治道未洽而轻刑不足以大戒若刑之与杀俱非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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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刑轻于杀何云残酷哉夫刖趾不可报施诚然髡输
固不足以偿伤伤人一寸而断其支体为罪已重夷人
之面截其手足其以髡输偿之不亦轻乎但虑其重不
惟其轻不其偏哉孔氏之论恐未足为雅论也(凡往复/十六文)
(多不/载)丁谧又论曰尧典曰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
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𤯝灾肆赦怙终贼刑咎繇曰天
讨有罪五刑五用哉吕刑曰昔蚩尤惟始作乱延及于
平民罔不寇贼鸱义奸宄寇攘矫虔苗民弗用灵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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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爰始淫为劓刵椓黥按此肉
刑在于蚩尤之代而尧舜以流放代之故黥劓之文不
载唐虞之籍而五刑之数亦不具于圣人之旨也禹承
舜禅与尧同治必不释二圣而远则凶顽固可知矣汤
武之王独将奚取于吕侯故叔向云三辟之兴皆叔世
也此则近君子有徵之言矣○晋武帝初廷尉刘颂上
言曰臣昔上行肉刑窃以为议者徇孝文之小仁而轻
违圣王之典刑未详之甚莫过于此今死刑重故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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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众生刑轻故罪不禁奸所以然者肉刑不用之所致
也今为徒者类性元恶不轨之族也去家悬远作役山
谷饥寒切身志不聊生虽有廉士介者苟虑不首死则
皆为盗贼岂况本性奸顽无赖之徒乎又今徒富者输
财计日归家乃无役之人也贫者起于奸盗又不制之
虏也不刑则罪无所禁不制则群恶横肆为法若此道
不尽善也古者用刑以止刑今反于此诸重犯亡者发
过三寸辄重髡之此以刑生刑也加作一岁此以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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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也亡者积多系囚猥畜议者曰囚不可不赦从而赦
之此为刑不制罪法不胜奸下知法之不胜相聚而谋
为不轨月异而岁不同故自顷年以来奸恶陵暴所在
充斥议者不深思此故而曰肉刑于名忤听忤听孰与
贼盗不禁圣王之制肉刑远有深理其事可得而言非
徒惩其畏剥割之痛而不为也乃去其为恶之具使夫
奸人无用复肆其志止奸绝本理之尽也亡者刖足无
所用复亡盗者截手无所用复盗淫者割其势理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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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除恶塞源莫善于此非徒然也此等已刑之后便各
归家父母妻子共相养恤不流离于道路有今之困疮
愈可役上准古制随宜业作虽已刑残不为虚弃而所
患都塞又生育繁阜之道自若也今宜取死刑之限轻
及三犯逃亡淫盗悉以肉刑代之其三岁刑以下已自
杖罚遣又宜制其罚数使有常限不得减此其有宜重
者又任之官长应四五岁刑者皆髡笞笞至一百稍行
使各有差悉不复居作然后刑不复生刑徒不复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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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残体为戮终身作戒人见其痛畏而不犯必数倍于
今且为恶者随发被刑去其为恶之具此为已刑者皆
非良士也岂与全其为奸之手足而蹴居必死之穷地
同哉而犹曰肉刑不可用臣窃以为不识时务之甚也
周礼三赦三宥施于老幼悼耄黔黎不属逮者此非为
恶之所出故刑法逆舍而宥之至于自非此族犯罪则
必刑而无赦此政之理也暨至后代以时险多难因赦
解结权而行之又不以宽罪人也而今恒以罪积狱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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赦以散之是以赦愈数而狱愈塞如此不已将至不胜
原其所由肉刑不用之故也今行肉刑非徒不积且为
恶无具则奸息去此二端狱不得繁故无取于数赦于
政体胜矣疏上不见省○东晋元帝即位廷尉卫展上
言古者肉刑事经前圣汉文除之加增大辟今人户凋
荒百不遗一而刑法峻重非句践养胎之义也诏内外
通议于是王导等议以肉刑之典由来尚矣肇自古先
以及三代圣哲明王所未曾改也岂是汉文常主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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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者乎时萧曹已没绛灌之徒不能正其义逮班固深
论其事以为外张轻刑之名内实杀人又死刑太重生
刑太轻生刑纵于上死刑怨于下轻重不当故刑政不
中也且原先王之造刑也非以过怒也非以残人也所
以救奸所以当罪今盗者窃人之财淫者好人之色亡
者避叛之役皆无杀害也刖之以刑刑之则止而加之
斩戮戮过其罪死不可生纵虐于此岁以巨计此乃仁
人君子所不忍闻而况行之于政乎或者乃曰死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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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惩而况于刑然氓者冥也其至愚矣虽加斩戮忽为
灰土死事日往生欲日存末以为改若刑诸市朝朝夕
鉴戒刑者思为恶之永痛恶者睹残刖之长废故足惧
也然后知先王之轻刑以御物明诫以惩愚其理远矣
尚书令刁恊等议以今中兴崇祚大命惟新诚宜设肉
刑宽法以育人然惧群小愚蔽习玩所见而忽异闻或
未能咸服愚谓行刑之时先明申法令乐刑者刖甘死
者杀则心服矣古典刑不上大夫今士人有犯者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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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旧不在刑例则进退为允尚书周顗等议以为复肉
刑以代死是诚帝王之至德哀矜之弘覆然窃以为刑
罚之轻重随时而作时人少罪而易威则从而宽之时
人多罪而难威则宜死刑而济之肉刑平代所应立非
救弊之宜也方今圣化草创人有馀奸习恶之徒为非
未已截头绞颈尚不能禁而乃更断足劓鼻轻其刑罚
使欲为恶者轻犯官刑陷罪更众是为轻其刑诱人于
罪残其身以加楚毒也昔之畏死刑以为善人者今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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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轻刑而残其身畏重之常人反为犯轻而致困此何
异断刖常人以为恩仁也恐受刑转广而为非者日多
踊贵屦贱有鼻者丑也徒有轻刑之名而实开长恶之
源不如杀以制杀重以全轻权小停之须圣化渐著兆
庶易感之日徐施行也议奏元帝犹欲从展所上大将
军王敦以为百姓习俗日久忽复肉刑必骇远近且逆
寇未殄不宜有惨酷之声以闻天下于是乃止安帝元
兴末桓玄辅政又议欲复肉刑斩左右趾之法以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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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命百官议蔡廓上议曰肉刑之设肇自哲王盖由曩
代风淳人谨图象既陈则机心遂戢刑人在涂则不逞
改操故能胜残去杀化崇无为季末浇伪设网弥密利
巧之怀日滋耻畏之情转寡终身剧杀不足止奸况乎
黥劓岂能反善徒有酸悛之声而无济俗之益至于弃
市之条实非不赦之罪事非手杀考律同归轻重均科
减降路塞钟陈以之抗言元皇所为留悯今英辅翼赞
道邈伊周诚宜明慎用刑爱人弘育申哀矜以革滥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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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辟于肢体全性命之至重恢繁息于将来而孔琳之
议不同时王朗夏侯玄论多与琳合故遂不行
  详谳(周/) (汉/) (魏/) (晋/)
周易噬嗑卦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又贲卦曰山
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又丰卦曰雷电皆
至丰君子以折狱致刑礼记王制曰刑者侀也侀者成
也一成而不可变故君子尽心焉(变更/也)周西伯立有明
德时诸侯有狱皆请决焉虞芮有争田者久不能决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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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求平及入周见耕者让畔少者让长皆惭而返两弃
其田周官司寇以两造禁民讼入束矢于朝然后听之
(讼谓以财货相告者也造至也使讼者两至入束矢乃/理之也不至不入束矢则是自服不直者也必入矢者)
(取其直也/造音糙)以两剂禁民狱入钧金三日致于朝然后听
(狱谓相告以罪名者也剂今劵书也狱者各取劵书/入钧金又三日乃理之重刑也不劵书不入金则是)
(自服不直者也必入金/者取其坚三十斤为钧)以三刺断庶民狱讼之中(中谓/罪正)
(所/定)一曰讯群臣二曰讯群吏三曰讯万民(刺杀也三讯/罪定则杀之)
(讯言/也)听民之所刺宥以施上服下服之刑(宥宽也人言/杀杀之言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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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之上服劓墨/也下服割刖也)又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观/其)
(出言不/直则烦)二曰色听(观其颜色/不直则赧)三曰气听(观其气息/不直则喘)四曰
耳听(观其耳聆/不直则惑)五曰目听(观其眸子顾/视不直则眊)凡听五刑之讼
必原父子之亲君臣之义以权之(权/平)意论轻重之序慎
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意念也浅深俱有/罪本心有善恶)悉其聪明致其
忠爱以尽之疑狱汎与众共之众疑赦之必察小大之
比以成之(小大犹轻重也/已行故事曰比)成狱辞史以狱成告于正正
听之(史司寇吏也正如周礼乡/师之属汉有廷平秦置丞)正以狱成告于大司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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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司寇听之棘木之下(周礼乡师之属辩其狱讼异其/死刑之罪而要之职听于朝司)
(寇听之朝王之外朝也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面三槐三公之位)大司寇
以狱之成告于王王命三公参听之(王使三公复与司/寇及正共之重刑)
(也周礼王欲免之乃/命三公会其期也)三公以狱之成告于王王三宥然
后制刑(宥宽也一宥曰不识二/宥曰过失三宥曰遗忘)穆王作吕刑曰两造具
备师听五辞(两谓囚證造至也两至具备则/众狱官共听之辞入五刑之辞)五辞简孚
正于五刑(五辞简核信有罪/验则正之于五刑)五刑弗简正于五罚(不简/核谓)
(不应五刑当正/五罚出金以赎)五罚弗服正于五过(不服不应罚正/于五过从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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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之疵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五过之所病或尝同/官位或反囚辞或内)
(亲用事或行货枉法或/旧相往来皆病所在)其罪惟均其审克之(以病所在/出入人罪)
(所在五过罪与犯决者同/其审察之能使之不行)孔子曰君子之于人也有其
语也无不听者皇于听狱乎(皇犹/况也)必尽其辞矣又曰听
狱者或从其情或从其辞又曰听狱之术三理必宽宽
之术归于察察之术归于义是故听而不宽是乱也宽
而不察是慢也又曰今之听人者求所以杀之古之听
人者求所以生之不得其所以生之乃刑杀焉○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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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诏曰狱之疑者吏或不敢决使有罪不论无罪久系
自今以后狱疑者各谳所属二千石官以罪名当报之
(当为处断/谳亦议也)皆移廷尉廷尉不能决具为奏附所当比律
令以闻景帝中五年诏曰狱者人之大命死者不可复
生吏或不奉法以货赂为市朋党比周以苛为察以刻
为明有罪者不伏罪奸法为暴甚无谓也诸狱疑若虽
文致于法而人心不厌者则谳之(厌服/也)后元初诏曰狱
重事也人有智愚官有上下狱疑者谳有司有司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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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决移廷尉有令谳而后不当谳者不为失(假令谳讫/其理不当)
(所谳之人/不为罪失)欲令理狱官务先宽自此狱刑益详近于五
听三宥之意宣帝置廷平员四人使平刑狱○魏廷尉
高柔时护军营士窦礼近出不还营以为亡表言逐捕
没其妻盈及男女为官奴婢盈连至州府称冤自诉莫
有省者乃辞诣廷尉柔问曰汝何以知夫不亡盈垂涕
泣对曰夫少单特养一老妪为母事甚恭谨又哀儿女
抚视不离非是轻狡不顾室家者柔重问曰汝夫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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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雠乎对曰夫良善与人无雠又曰汝夫不与人交
钱财乎对曰尝出钱与同营士焦子文求不得时子适
坐小事系狱柔乃见子问所坐言次曰汝颇曾举人钱
否子曰自以单贫初不敢举人物也柔察子色动遂曰
汝举窦礼钱何言不耶子怪知事露应对不次柔曰汝
杀礼便宜早伏子乃叩头具首杀礼本末埋藏处所柔
便遣吏卒承子辞往掘得其尸诏书复盈母子为平人
班下天下以为体式○吴孙权太子登出游时有弹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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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过左右往捕得一人挟弹怀丸抗言实不放弹左右
请付法登即使求过丸比之非类乃释之孙亮出西苑
食生梅使黄门至中藏取蜜渍梅蜜中有鼠矢召问藏
吏藏吏叩头亮问吏黄门从汝求蜜邪吏曰向求实不
敢与黄门不伏侍中刁元张邠启黄门藏吏辞语不同
请付狱推鞫亮曰此易知耳令破鼠矢里燥必是黄门
所为黄门首服左右莫不惊悚○晋陆云为浚仪令云
到官肃然下不能欺市无二价人有见杀者主名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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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录其妻而无所问十馀日遣去密令人随后伺之谓
曰不出行十里当有男子候之与语便縳来既而果然
问之具服云与此妻通共杀其夫闻妻得出欲与语惮
近县故远相邀于是一邑称为神明
  决断(汉/) (后汉/)
汉沛县有富家翁赀三千馀万小妇子年才数岁顷失
其母父无亲近其女不贤翁病因思念恐争其财儿必
不全因呼族人为遗书令悉以财属女但遗一剑云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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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十五以还付之其后女不肯与儿诣郡自言求剑时
太守何武得其条辞因录其女及婿省其手书顾谓掾
吏女性强梁婿复贪鄙畏残害其儿又计小儿得此财
不能全护故且与女实寄之耳不当以剑与之夫剑者
所以断决限年十五者智力足以自居度此女婿必不
复还其剑当闻县官县官或能證察得见申展此凡庸
何能思虑弘远如是哉悉夺取财以与子曰蔽女恶婿
温饱十岁亦以幸矣论者大服武又汉时临淮有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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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疋缣到市卖之道遇雨披戴后人来共庇荫雨霁当
别因共争斗各云我缣诣府自言太守薛宣核实良久
人莫肯首服宣曰缣值数百钱何足纷纭自致县官呼
骑吏中断人各与半使人听之后人曰受恩前操之而
缣主称怨宣曰然固知其当尔也因诘责之具服悉畀
本主○后汉钟离意为会稽北部督邮有乌程男子孙
常与弟并分居各得田十顷并死岁饥常稍稍以米粟
给并妻子辄追计直作劵没取其田并儿长大讼常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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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议皆曰孙并儿遭饥赖常升合以长成人而更争讼
非顺逊也意独曰常身为父遗当抚孤弱是人道正义
而稍以升合劵取其田怀挟奸诡贪利忘义并妻子虽
以田与常困迫之至非私家也请夺常田畀并妻子众
议为允谢夷吾为荆州刺史行部到南阳县遇章帝巡
狩幸南阳有诏敕夷吾入传录见囚徒勿废旧仪上临
西厢南面夷吾处东厢分帷于其中夷吾首录囚徒有
亭长奸部人者县言和奸上意以为长吏以劫人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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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和目观刺史决当云何须臾夷吾呵之曰亭长职在
禁奸今为恶之端何得言和切让三老孝悌免长吏之
官理亭长罪帝善之
  考讯附(大唐/)
大唐律诸审狱之官先备五听又验诸證信事状疑似
犹不首实者然后拷掠每讯相去二十日若讯未毕更
移他司仍须拷鞫者(相移他司者连/写本案俱移)则通计前讯以充
三度即罪重害及疑似处少不必皆须满三者囚因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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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死者皆须申牒当处长官与糺弹官对验○诸拷囚
不得过三度类总不过二百杖罪以下不得过所犯之
数拷满不承保取放之若拷满三度及杖外以他法拷
掠者杖一百数过者反坐所剩以故致死者徒二年即
有疮痛不待差而拷者亦杖一百若决杖笞者笞五十
以故致死者徒一年半若依法拷决邂逅致死者勿论
仍令长官等勘验违者杖六十(拷决之失立/案不立案等)○诸拷囚
限满不首反拷告人其被杀盗家人亲属告不反拷(被/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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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损败/亦同)拷满不首取保并故违者以故失论○诸赦前
当罪不断者若处轻为重宜改从轻处重为轻即从轻
法其有常赦所不免者依常律(常赦所不免谓虽会大/赦犹处死及流若除名)
(免所居反移乡者赦书定罪名合从轻者/不得引律比附入重违者各以故失论)○诸犯罪在
市杖以下市决之应合荫赎及徒以上送县其在京市
非京兆府并送大理寺(驾幸之处/亦准此)诸决大辟罪在京者
行决之司五覆奏在外府刑部三覆奏(在京者决前一/日二覆奏决日)
(三覆奏在外者初日一覆奏后日再覆/奏纵临时有敕不许覆奏亦准此覆奏)若犯恶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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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部曲奴婢杀主者唯一覆奏其京城及驾在所决囚
日尚食进蔬食内教坊及太常寺并停音乐○诸决大
辟罪皆防援至刑所囚一人防援二十人每一囚加五
人五品以上听乘车并官给酒食听亲故辞诀宣告犯
状皆日未后乃行刑(犯恶逆以上不在乘车之限决经/宿所司即为埋瘗若有亲故亦任)
(已瘗/之)即囚身在外者奏报之日不得驿驰行下○诸决
大辟罪官爵五品以上在京者大理正监在外者上佐
监决馀并判官监决从立春至秋分不得奏决死刑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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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恶逆以上及奴婢部曲杀主者不拘此令在京决死
囚不拘此皆令御史金吾监决若囚有冤枉灼然者停
决闻奏○诸囚死无亲戚者皆给棺于官地内权殡(其/棺)
(在京者将作造供在外者用官物给若犯恶逆以上不/给官地去京七里外量给一顷以下拟埋诸司死囚𨽻)
(大理/检校)置㙛铭于圹内立榜于上书其姓名仍下本属告
家人令取即流移人在路及流所徒在役死者亦准此
○诸枷长五尺以上六尺以下颊长二尺五寸以上六
寸以下共阔尺四寸以上六寸以下径三寸以上四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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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杻长六寸以上二尺以下阔三寸厚一寸钳重八
两以上一斤以下长一尺以上一尺五寸以下镰长八
尺以上丈二尺以下诸杖皆削去节目长三尺五寸讯
囚杖大头三分二釐小头二分二釐常行杖大头二分
七釐小头一分七釐笞杖大头二分小头一分半其决
笞者腿分受决杖者背腿臀分受须数等考讯者亦同
笞以下愿腿背均受者听即殿廷决者皆背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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