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毗卢遮那品第六
毗卢遮那品第六 第 202b 页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
第二十七

唐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述

疏。又此互出显佛净土十八圆满十五摄故
下。第四别示义门。于中三。初摄十八圆满。
二摄世界成就。三拣定所宗。初中四。一总
标。二列名。三正摄。四同异。今初总将二品
之文。共摄十八圆满。疏言十八下第二列名
文无次第及圆满言。而十八具足。一显色圆
满。二形色圆满。三分量圆满。四方所圆满。五
因圆满。六果圆满。七主。八辅翼。九眷属。十
任持。十一事业。十二摄益。十三无畏。十四
住处。十五路。十六乘。十七门。十八依持圆
满。疏云何摄耶下。第三正明相摄先徵。此
具下释。释中文意皆是佛地论中之意。细寻
可知。十八名相第五回向更当广释。此但
举于此十五名摄彼十八。其有难者引经
毗卢遮那品第六 第 202c 页
会释。

疏。劫住转变十八中无下。第四明同
异通有四种同异。此有二门。一立名同异。
如上别对中明二开合同异。亦如上说。然
上体及佛住。各摄于二清净庄严各摄于
三则四门摄十。馀之八门各摄其一。则十
二门以摄十八。即开合异也。三有无异。即是
劫住及劫转变释无所以。略有二意。一以彼
摄此。谓果摄劫住有刹之果。必有劫住之
时分故。事业圆满摄此转变。菩萨神通如来
作用皆转变故。二者不用彼摄何必定须十
八圆满。加于此二以成二十数正圆满故。
如以六通为十通等。谓劫住穷未来故下
示于二种圆满之相。四从其无差别下明通
局同异。彼十八事各各不同。今无差别通该
十八。由无差别约融摄说。故令十八得圆
满名。则此十四皆约随宜由此无差别故
名圆满无差。既同下蹑迹生难。上云馀十
四事皆是随宜。故称各各。其无差别称实
而说。令馀圆满则无差别。非各各义。何以
经云各各无差。今答此云所无差别事有多
种故者。上经中明尘尘刹刹佛佛生生皆悉
融摄事事相望。即云一一各各融摄。即是
无差。

疏。若将此十对成就品下第二摄成就
品摄前十八。共以二品皆为能摄。今此对
前自分能所而得互摄。

疏。恐责繁不能具
出。抄须尽理一一示之。此华藏品摄成就
品者。此中趣入摄彼起具因缘及清净二事。
以趣入即三解脱门可为刹因令刹净故。
此中力持摄馀三事。谓佛出劫住及劫转变
毗卢遮那品第六 第 203a 页
以力持即是广大法喜。无佛从何得法喜
耶。况有佛持。若佛不出但以食持。若佛出
世即有法持。若以食持住时即少。若用法
持住劫则长。二种力持皆通转变。法持则染
变为净。食持则净变为染故。俱舍说三灾起
时有二种因。一耽著美味。二者懒堕故。以
食持净变为染。上以此二摄于彼五。五事
全同故十具矣。若以成就摄华藏者。上以
此二门摄于彼五。则以彼五摄于此二。此
馀三事谓方所分齐。并及行列彼何摄耶。即
五同中依住形状二事所摄。以但有依住
则有方所及行列故。但有形状则有分齐。
则以彼七摄此五事。五事全同则十亦具
故。于二处各举十事无所不收。巧显多
端故互隐显。理实互出为显十八。

疏。又上
诸文下第三拣定所宗可知。

疏。此彼相入
亦颂趣入者故。上疏中释趣入义。以为此
解。于中有二。先略属偈文。后皆入而无入
下通释二偈入无入言。唯前偈中有义通后
偈故致皆言。总有三意。初一反释通缘起
相由及法性融通二门。约缘起门者。凡缘起
法要有三义。一诸缘各异义。二互遍相资义。
三俱存无碍义。今云入则坏缘起者。反释
不入入则失缘则无诸缘各异之义。言不
入则坏性用者。反释入义则不得不入。不
入则不得力用交彻故。无互遍相资之义
则坏用也。若具入不入则俱存无碍。成缘
起门。言法性融通门者。即性之一字。凡法
性融通要不坏相而即真性。入则坏缘起者
毗卢遮那品第六 第 203b 页
无可相入。不入则坏性者。则性不遍一切
法故。由不坏相而能普遍方是法性融通
义也。二又要由不入方能入耳者。即顺释也。
亦通二门唯就相说。若约缘起门要由诸
缘历然不入方能相资遍相入耳。若约法性
融通门者。要由事相历然方随理融入一
切法故。说若唯约理无可即入。三又约体
空下。亦顺明而双约性相。上第一义相即不
入性即能入。今此一义独相独性俱不能入。
要二相融方能入故。言若约体空则无来无
入者。是若唯约性无可即入义。言约相不
坏如本无差者。即若唯约事不能即入。上
二皆是不入之义。言以性融相故得互入者。
即释入义是显正义。谓不异理之一事全
摄法性时。令彼不异理之多事随所依理。
皆于一中同时现等。一事摄理既尔。多事
摄理亦然。则一事随所依理。皆于多中同
时顿现故得互入。是为法性融通门。如义分
齐。疏海能有华故受华名者。以海名无边妙
华光故。如莲华池池受华名华依于海取
海底称者。海以摩尼王幢为底故。华名摩
尼王庄严。如泥中华华受泥称。疏但有二百
一十者。第一层一佛刹尘数世界。第二层二
佛刹一上加二为三。第三层加三为六。第
四层加四为十。第五层加五成十五。第六
层加六成二十一。第七层加七成二十八。
第八层加八成三十六。第九层加九成四
十五。第十增加十为五十五。下十增有五
十五。上十层一一渐加算数亦有五十五。
毗卢遮那品第六 第 203c 页
而各有十。谓十一十二十三十四等。上十
层更有一百。都有一百五十五。并下层五十
五故。有二百一十矣。问既有二十层。何以
但云十九佛刹为主刹耶。答以最下一层。
但云一世界非一佛刹尘数世界。故云从
此一界去。云此上过一佛刹微尘数世界
至第二层故。二层共有一佛刹尘数刹耳。
如竖二千钱为二十百。最下取一钱。如最
下一刹此上过一百钱为第二层。方共一
百。尔此上过一百至第三层。方是二百。
至二十层方有一千九百文耳。故二十层成
十九佛刹思之。疏下当会释者。即第三会
能绕所绕类结之耳。

疏。六眷属者。即经中
云种种安布种种庄严。是辩眷属刹相状
耳。

疏。天为圆穹者。外典说天或谓有形。故
云天形穹隆其形如𨫼故。天圆地方。若庄子
云天者自然也。则无形质。

疏。亦如法华云。
梵王为众生之父者。即第六经药王本事品
中云。譬如大梵天王。为一切众生之父。此
经亦复如是。为一切众生之父。以梵王劫
初时生。后有诸天下降梵王。凡夫皆悉妄计
梵王为父。诸经论皆破为非。是外道计。今
法华经如来自引以譬。法华岂佛不知是
父为妄。故是世尊随俗说耳。今亦随俗说
天有形于理何违。然今疏非不许静法之
见。但己著在经小有可通。即为会释。不
欲使人轻毁圣教耳。

疏。误译洛刹曩者。
洛刹曩。此云相也。恶刹攞。此云字也。声势
相近故使有误。梵本是室利跊蹉洛刹曩。
毗卢遮那品第六 第 204a 页
合云吉祥海云相也。

疏。然此相以为下疏
出古德。以吉祥海云为万。合云万相者。即
结成静法正义。纵汝吉祥海云为万合言
万相。不合云万字。疏此所结刹定是主刹
者。以昔人云经言此一一世界者。此上二
百一十佛刹尘数之刹耳。非此上不可说佛
刹尘数之刹也。以二百一十尘数刹为所
绕。两重绕竟方有不可说耳。故立理云。
若不将此以会大数。一即此刹种中非唯
有不可说刹尘数广大世界。二即三处说数
相违。释曰。此上意云。若所绕已有不可说佛
刹尘数。更加两重绕刹。则有众多不可说佛
刹尘数刹也。言三处说数相违者。一是标
中有不可说。二中间说但有二百一十三。
是结文两重。能绕初则有不可说。后则有无
量不可说。中间则不满不可说故相违也。
此释亦似有理。而经此一一言远承于前二
百一十殊已隔越文中既云如是有可不说
佛利微尘数佛刹。即云此一一世界各有十
佛刹微尘数广大世界周匝围绕。明知合绕
前不可说也。又以二百一十为所绕者。前
中间说刹但超间。明有二百一十。望其文
意直上十九佛刹尘数之刹。一一各有众多
佛刹围绕。应有不可说不可说也。何者。且
如最下一刹已有一佛刹微尘数佛刹围
绕。向上过一佛刹微尘数世界。方至第二
层一刹有二佛刹微尘数世界围绕。此第一
层向上至第二层中间诸刹。何以无绕刹。
若无绕则刹网不成。故知。直上一佛刹尘数
毗卢遮那品第六 第 204b 页
之刹。一一皆应有绕不能具说故。有超过
举二十重耳。既最下层一刹有一佛刹尘数
刹绕。此上次第二刹更加一刹为能绕。第
三亦加一刹。如是渐上至百加百至千加
千至万加万至满佛刹尘数。到第二层还
加一佛刹微尘数刹为能绕故。有二佛刹
尘数刹绕。如是乃至第二十层亦复如是
一一渐增故。但直上至一佛刹尘数世界并
其能绕。已有众多佛刹尘数个佛刹微尘数
世界不可知数。且就一期之数云不可
说耳。明知所绕定是主刹。若尔云何不与
标文相违标文。但云一刹种有不可说佛
刹微尘数世界故。既加两重能绕有多多
故。答此有二意。一言不可说者就主标耳。
二者其两重能绕并不出不可说刹尘刹中。
何者。观其文意但是诸刹互为主伴为相
绕耳。如百人共聚一人为主则九十九人绕
之。馀九十九人一一为主时。皆得九十九人
绕之。若不尔者。最下一刹已有一佛刹尘
数世界围绕。此能绕刹更有两重能绕。已
有不可说不可说刹尘数刹也。思之。明知
互为主伴则本数不增。而疏言傍去者。经
中现说下狭上阔如倒立浮图。仰安雁齿
亦合更说上尖下广如正浮图。俯安雁齿
则上下栉比皆悉周满。间无空处方为刹
网。上下四周皆悉相当。经欲拣别诸重不能
备举故。且增数说绕刹殊。又欲令斜望相
当故为此说。所以梵网经云。世界不同犹如
网孔。若但取二百一十以为所绕殊非得
毗卢遮那品第六 第 204c 页
意疏。依此则似译人文繁理隐者。若言十佛
刹但有三字。今云如上所说则有四字故
为文繁。但云如上所说。言不分明即是理
隐。

疏。若依前义则译者之妙。能绕所绕其数
既多。但云如上则言省略故云妙耳。虽有
二释。疏意存第二释。但用十佛刹尘数而
为能绕。为顺经宗明无尽故。前后体势类
皆然故。馀如疏文细寻可见。

疏。俱舍云者。
略其义耳。具足颂云。东毗提诃洲。其形如
半月。三边如赡部。南边三百半。南赡部如
车。三边各二千。南边三百半。西瞿陀尼洲。
其相圆无缺。径二千五百。周围此三倍。北俱
卢畟方。面各二千等。东则北阔南狭。馀可知。
故结。云四洲相殊从今云如者。上举论为
问。今为会释言全似此界者。此四洲安布
是一佛居。今此世界同此四洲之界耳。

疏。
此中文无标结大数等者。例中间海。如第
八经末。第十经即以正喻依者。以众生身
喻种种刹故。亦是以因喻缘者故。下六地
云。业为田识为种。谓心即名言种为亲因
缘名之为因。业如增上缘名之为缘。馀
如疏释。疏三一偈双明心业者标也。行即
是业故释也。以心显故不释。谓随其心净
则佛土净。是由心异见刹不同。若行十善
则见命不中夭。生于大富梵行之国是随
业异见刹不同。此即双举因缘。亦双明王
所。言亦喻众生同处异见者。佛本无二见
银见金。刹本是一见净见秽。故螺髻所见
如第六天宫。身子所见丘陵坑坎。疏初一
毗卢遮那品第六 第 205a 页
粗坏细存等者。所现虽败恶即粗坏也。是变
化土其处常坚固细存也。即自他受用上略
属经文下出所以。坏由恶业者。法华云。是
诸罪众生。以恶业因缘。过阿僧祇劫。不闻
三宝名。言存由二因者标也。一约佛者。即自
受用土。二善业者即他受用。兼变化净以
业不同同处见异。故法华云。诸有修功德。
柔和质直者。则皆见我身。在此而说法。

疏。
故法华下引證。我净土不毁。證自受用成
上约佛。天人常充满。證他受用等成上善
业。如次證上故。义引经文。若具引者。经云。
众生见劫尽。大火所烧时。我此土安隐。天
人常充满。园林诸堂阁。种种宝庄严。宝树多
华果。众生所游乐。诸天击天鼓。常作众伎
乐。雨曼陀罗华。散佛及大众。我净土不毁。
而众见烧尽。忧怖诸苦恼。如是悉充满。即
云是诸罪众生等。次云诸有修功德等。

疏。
然灭虽不俱下释成上义。结归难思。即睿公
意。一灭一存故曰不俱。不离灭处有存故
曰起必同处。如人于饿鬼火处见水。饿鬼
于人水处见火。虽曰同处而恒相无者。灭
中无存存中无灭。亦如罗刹宫殿与人宫
殿同在一处亘不相见。他受用土亦复如
是。若自受用故是遍周。不即三界不离三
界。故法华云。不如三界见于三界。若法性
土又起灭常如疏故难思者。结释经文劫烧
不思议。谓不可作存灭染净而思矣。疏世
相不同等者。以法性土对他受用及变化
土也。
毗卢遮那品第六 第 205b 页

* 毗卢遮那品第六

疏。此后更有大劫于理无
违者。此遮救也。谓静法云。准下文大劫有
恒河沙数小劫。人寿二小劫初。佛寿五十亿
岁。威光历事三佛转报生天。今云最初劫
中有十须弥山尘数佛者。为彼刹中更有
多个大劫。此初大耶。为诸小劫中取小初
耶。释曰。上引文案定双开二关。次云若就
小劫初。不应威光一报之中但遇三佛。若
就大劫。一刹之中宁有多大。释曰。双释二
关。谓人寿二小劫。一小劫中有须弥山尘数
佛故。不应一报但遇三佛。言宁有多大
者。如一贤劫则无多大。次云。故知此文最
初劫之三字。应回云劫最初。仍移此三字。
于后行出兴于世其字之下。即无过也。释
曰。此立理具足回文。合云彼胜音世界中。
有十须弥山微尘数如来出兴于世。其劫最
初第一佛号一切功德山须弥胜云也。此正
甚善。今不欲繁举出经之过。强以理通最
初劫言耳。云更有大者义当中劫。顺静法
意言有大耳。如贤劫有二十增减为中
劫。第十五劫有九百九十四佛出。则一劫中
容多佛矣。但彼净劫时长故。一劫中有十
须弥山尘数佛矣。然不欲斥经不急修行
故。存略理通。非斥净法正不当也。

疏。略明
有十相者。下结文云。大同经初。即教主难
思十身相也。初一即法身经。以身智无碍
而为法身。

疏。更融色相等为一法身。以初
身为总故。法无不在本自普周。即释经其身
周普是法性身。次云智与理冥故等彼真界
毗卢遮那品第六 第 205c 页
者。释经等真法界。此是报身亦如智也。故
金光明云。唯如如及如如智独存为法身故。
能令色相下。以真身周故令应用亦周。吾
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故也。则以三身圆融
为一真法身矣。下九别说二者悲相。即意生
身。三成相。即菩提身。理行时处为道场。并
如经初。四色相。即福德身故。上经云。三世
所行众福大海。悉以清净。是故妙色为福
之果。上经又云。不可思议大劫海。供养一切
诸如来。普以功德施群生。是故端严最无
比。五胜相。即威势身。六贵相。即相好庄严
身。且顺三乘云过圣帝。俱舍颂云。相不正
圆明。故与佛非等。此释轮王相。今是世尊。
故云分明。实具十莲华藏微尘数相也。七
应相。即力持身。如为龙留影力持不灭。八
无碍相。即愿身。上经云。毗卢遮那佛愿力周
法界。一切国土中常转无上轮故咸目睹。
九化相。即化身。十吉祥相。即智身。正在智
光傍兼身光耳。是知此经引昔因缘。亦皆
圆妙。

疏。一者生福及不动业。以施忍智三
而为善根者。业有三种。一恶业即三不善根
所生。今所不明。

疏。列三业即三善根所生。
三善根者。即无贪无瞋无痴。今非但不著
有境兼能惠施成无贪根。非唯于苦无恚
兼行忍辱。故成无瞋根。非唯于境明了
增修慧解是无痴根。有此三根唯出生欲
色无色故。为福不动根。然其三根依唯识
论。各别有性。善十一摄无贪。以于有有
具无著为性。无瞋以于苦苦具无恚为
毗卢遮那品第六 第 206a 页
性。无痴以于诸理事明解为性。通唯善惠
各别有性。今依集论第一。以惠为无痴性。
唯识意会以惠为无痴之果。故施忍二亦从
果名。由无贪瞋故成施忍。所以疏云以施
忍惠以为其根。二信等根下当广说。疏三
求无上慧。以四等不放逸五法为根者。涅
槃经云。皆叹慈悲为菩萨根本。有慈悲心
必须喜舍不放逸者。是精进无贪等。三于
所断修防非为性假立为一故。涅槃说不
放逸根根深难拔由不放逸。策前四等得
一切智故为根也。四通说善根下。即上三
类之通性也。

疏。一无明重者。自觉智开下。疏
文有二。先别明后结释。前中初四离障。五
令解脱通益三乘。六未信令信。七令入
三贤。八令得初地。九令二地已上得于八
地。十已在八地已證无生。诸佛劝起令得
九十二地。

疏。此约差别下第二结释也。差别
结上。明是竖释对治。结上非三悉檀。若约
横配下更结异门。横对前竖位位通用此
十句。故生善见理对上对治生善。即是为人
悉檀。谓发大信解生胜善根。起见佛心皆生
善也。见理即第一义悉檀。如自觉智开趣
一切智。皆见理也。亦应合有随俗令喜。世
界悉檀。以益近故。故此中不说横竖无碍。
是此中意四悉檀义。问明当辩。

疏。按缨络本
业经下引经释成。五百为正。二万五千为
非。于中分二。先夺破。后约教下纵成前中。
言上卷者即第三贤圣观品。彼中敬首菩萨
问。云何菩萨学观名字义相。及心所行法。复
毗卢遮那品第六 第 206b 页
当云何。佛先答名字。即列三贤十圣等妙之
名。次答心所行法。云佛子汝先言云何心所
行法者。所谓十心。一发心住等广释三贤
十圣等妙之相。次敬首菩萨复问世尊。从初
地至后一地。有果报神变二种法身。一法
性法身。二应化法身。为何色相。为何心相。
佛答云。先答出世间果报者。从初地至佛
地各有二种法身。于第一义谛法流水中。
从实性生故。实智为法身法名自体。集藏
为身等兼说净土。次云。佛子世间果报者。
所谓十住铜宝璎珞铜轮王百福子为眷属。
生一佛土受佛学行。教化二天下。银宝璎
珞银轮王五百福子为眷属。生二佛国土中
受佛教行。化三天下。金刚宝璎珞金轮王千
福子为眷属。入十方佛国土中。化一切众
生。处四天下欢喜地。百宝璎珞七宝相轮四
天王万子为眷属。现百法身为百佛国土
中。教十方天子。千宝璎珞八宝相轮忉利王
二万子为眷属。万宝相璎珞九宝相轮炎摩
天王眷属亦然。不可称数。亿宝璎珞十宝
相轮兜率陀天王眷属亦然。不可称数。天
光宝璎珞十一宝相轮化乐天王眷属亦然。
摩尼宝光璎珞十二宝相轮他化天王眷属亦
然。千色龙宝光慧璎珞十三宝相轮梵天王
眷属亦然。梵师子宝光璎珞大应宝相轮光
光天王眷属亦然。不可思议宝光璎珞白云
宝相轮净天王眷属亦然。百万神通宝光璎
珞无畏珠宝相轮净居天王眷属亦然。千万
天色宝光璎珞觉德宝光相轮三界王。一切
毗卢遮那品第六 第 206c 页
菩萨为眷属。无量功德藏宝光璎珞千福相
轮法界王。一生补处菩萨为眷属。佛子是
上璎珞相轮一切佛。及菩萨动止俱游常随
其身。亦化一切众生故。有如是果报之数
法。释曰。已上具引经文。于疏易了。明知无
过二万子者。疏按喜见下以二义證。唯合
五百。一所统于城不统四天下。故非金轮。
二既遇三佛。佛出减劫。轮王出增劫。故知
非也。疏知离名法者。即思益经。第一思益
梵天问言。世尊。云何名为菩萨遍行。佛言
能净身口意业。尔时世尊而说偈云。若身净
无恶。口净常实语。心净常行慈。是菩萨遍
行。行慈不贪著。观不净无恚。行舍而不
痴。是菩萨遍行。在聚落空野。及与处大众
威仪常不转。是菩萨遍行。知法名为佛。知
离名为法。知无名为僧。是菩萨遍行。释曰。
此当第四偈因便故来。欲释此偈令知
起尽故。以此一偈人多解释。今观经意。三
个知字皆是观行之人。若能如是知是菩萨
遍行。知法名为佛者。即是真佛法身如来。
佛即是法法即是佛。亦犹如来者。即诸法如
义。次应问言。法即是佛。于义已解。何者是
法。故次句云知离即是法。以一切法本性
离故。心体离念即是觉故。次应问云。法本
自离则无所修。何等有僧。故次解云。知
无为名为僧。无为即法。法本自离。由知无
为故得成僧。故大品云。由知诸法空分
别有须菩提等。金刚经云。一切圣贤皆以
无为法而有差别。谓俱学无为有浅有
毗卢遮那品第六 第 207a 页
深。乃成差别。非无为法而有差别也。今
疏正取知离名法。若不舍法非知离也。故
云法亦应舍。即金刚意。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因法得悟如筏渡人。若不舍法如住舟
内。要舍于舟方至彼岸。要忘所舍方为如
实觉悟诸法为真舍也。故大般若云。般若
甚深。知一切法本性离故。又文殊释云。如
佛世尊堪受供养。以于一切法觉实性
故。是故经云如实觉一切法大舍。

疏。智即是
体者智体如日用如日光。日体虽一能放
千光。智体不殊能照万境。又日光无二所照
物殊。智光无差随境分照。

疏。一正定等者。
谓等取邪定不定聚故。善恶等者。等取无
记。三总收为二。四二位下融而为一。

疏。谓
后后因果皆入初心者总释也。六位相望故。
成后后五位为因妙觉为果。又位位之中
亦有因果。如十地中调柔果等。

疏。若修途
至于初步者。即肇公不迁论。论云。是以如
来功流万古而常存。道通百劫而弥固。成
山假就于始篑。修途托至于初步者。果以
功业不可朽故也。彼论意云。物各性住故
无往来。今虽引文用意少别。此云本出庄
子。千里之途在于足下。其犹滔滔之水本
于滥觞。合抱之木生自毫末。后由初得故
曰在初。学者禄在其中矣。意亦同于上。即
论语子张学干禄。子曰。多闻阙疑。慎言其
馀则寡尤。多见阙殆。慎行其馀则寡悔。
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注曰。干求也。
禄位也。虽未得禄得禄之道也。故得禄在
毗卢遮那品第六 第 207b 页
后。由学而能得故居学中。此上一义通诸
经论。疏菩提直心等者。即起信论法性宗中
实教之意。然菩提心总有三心。今但直心中
摄。以直心正念真如。真如即起信生灭真如
二门之一。故云真如门内。然此二门者各
总摄一切法尽唯取真如谓一切法。及后
后诸德皆依真如。真如无二通为诸法之体。
今菩提心正念真如。故能摄也。

疏。三者三
德开显前后圆融者。即别教一乘圆融义也。
不同馀义。言三德开者。即发心功德品。
初发心时得如来一身无量身。则法身开显
得究竟智慧。得一切智慧光明则般若开
显。不于诸法少有所得。即以心离妄取
寂照双流故。解脱开显故。此心中无德不
摄。因该果海并在初心。从初发心时便成
正觉。即梵行品文。言初后圆融者。以初是
即后之初。后是即初之后。以缘起法离初
无后离后无初故。举初摄后。若约法性融
通。一切因果不离心性。契同心性无德不
收。以一切法随所依性。皆于初心顿圆满
故。故梵行品云。若诸菩萨能与如是观行
相应。于诸法中不生二解。一切佛法疾得
现前。初发心时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身不由他悟。
如玄文已明。下当更说。

疏。三大智智明者。
经中清净眼是总相。此眼何见见心三大。
疏中嘱经。唯配二大略无用大。用即智摄
故。从智慧光明遍照法界义故者。即暗引
起信證普光明。为相大义。即起信释生灭
毗卢遮那品第六 第 207c 页
门中。所显义大双明体相之文。论云。复次
真如自体相者。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
佛无有差别。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毕竟常
住。释曰。上释体大。今不引之。以法界为
体义易知故。论云。从本已来性自满足一
切功德。所谓自体有大智光明义故。遍照
法界义故。真实识知义故。自性清净心义故。
常乐我净义故。清凉不变自在义故。释曰。
上之六句皆是相大。一本觉智明义。二本觉
显照诸法义。三照时无倒义。四体离惑染
义。五性德圆备义。六性德无迁义。今不引
后四。而引前二有智遍照。證以普光明为
相大义。恐人以法界为所照。普光明为能
照。故引此文。相大本有则皆所照。以净眼
智明为能照耳。从蕴恒沙下释经藏字。
具二藏义。蕴恒沙德即不空藏。妄惑本空即
是空藏。故清净言向上属所观之藏。向下属
能见之眼。无障盖故言见性。肉眼即名佛
眼者。即涅槃第六经云。善男子。声闻之人。
虽有天眼故名肉眼。学大乘者虽有肉
眼。乃名佛眼。何以故。是大乘经名为佛乘。
如此佛乘最上最胜。诸佛见性故。

疏。无功大
力一行含多者。由八地得无功用如乘船
入海故。云大力速疾。言一行含多者。先以
一身起行。至此八地以无量身起行。一
一行中起一切行故。

疏。馀可證知故云得。云
入者。智论三十一云。通彻名入。入亦證也。
得者获之在己也。

疏。菩萨之父故首明之
者。即智论文。论云。菩萨以般若波罗蜜为
毗卢遮那品第六 第 208a 页
母。般舟三昧为父。般舟即念佛。此翻为佛
立三昧。良以念佛即真涉事。与方便同故
得称父。又念佛成佛是亲种故。言乃至十
地不离念佛者。十地之中皆云一切所作不
离念佛念法念僧等。上辩先明所以。后无
边海藏下牒释别名。于中先牒经略释。后
然略有三下。别示其相。三义中。一定见多
佛。二佛有多德。此二并就所念名无边藏。
三无边胜德下约能念名藏。于中三。初聪
明。次何者下徵释略举三身。后障无不灭
下经叹。故贤护结中广列诸德。以徵其因。
佛答皆从念佛而生。一言蔽诸者。即论语。
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诸。曰思无邪。谓归
于正也。念一佛号亦名一言。直取一言只
一佛字故。自四祖唯称佛言。

疏。七般若者。
觉法自性离诸分别也。此总释一门亦当
别释自性离垢之言。即大般若曼殊室利分
中。慈氏菩萨云。若诸菩萨闻是甚深般若。心
不沈没。已近无上正等菩提。何以故是诸菩
萨现觉法性。离一切分别如大菩提故。今
此般若亦觉法自性。名自性离。离字两向。
向上属自性离。向下属离垢。即离分别之
垢也。从有可离下。别释经文。成上总释。
有可离者非真离也反释。初句成上性离。知
自性离不复离也者顺释。初句成上离分别
言。不知性离谓有可离。即是分别。今知性
离知相即寂。故无分别。从无离之离即真法
界者。即蹑上释下法界言也。正同起信。所
言觉者。谓心体离念。离念相者等虚空界。
毗卢遮那品第六 第 208b 页
无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来平等法身。法
身即真法界。本来清净者。蹑上法界释清
净言。既自性离是真法界。则本自净非观令
净非去垢净。是故经云法界清净。彼法界
清净即般若清净者。即以上义成此般若
得清净名。此有二意。一由体清净方成般
若故。此般若受法界清净之名。二者性无
二故。故大般若难信解分云。复次。善现般
若波罗蜜多清净故色清净。色清净故一切
智智清净。何以故。若般若波罗蜜多清净。
若色清净。若一切智智清净。无二无二分
无别无断故。名无二性。从般若清净则万法
本净者。亦有二义。一以般若照一切法知
本净故。二者亦是性无二故。义同上引般
若清净。则色清净遍历诸法。略举八十馀
科。谓五蕴十二入十八界四谛十二缘六波
罗蜜。乃至菩提涅槃皆如色说故。万法本净。
从万法净者。则无净无不净者。拂其净相。
夫言净者。悬法本无生性。寂诸相故名为
净。岂待荡荡无物方称净耶。非但事无而
为真净。见真本净事为非净。亦是相待能
所未忘。安得称净。故真善知识令看净门。
云性本清净净无净相。方见我心即斯义
矣。故净名云。垢净为二。见垢实性则无净
相。离于见相是为入不二法门也。下经云。
若有见正觉解脱离诸漏。不著一切世。彼
非證道眼。若有知如来体相无所有。修习
得明了。是人疾作佛。疏实相般若下。释经
身字。身有三义。谓体依聚义。今实相般若
毗卢遮那品第六 第 208c 页
则法身之体。观照般若同报身之依。化身
名聚。浅故不说则眷属般若。亦得名身同
聚义故。

疏。故仁王经云后之三地等者。即
教化品中第八名等观菩萨。偈云。等观菩萨
二禅王变化法身无量光等。九地云。慧光开
士三禅王。十地云灌顶菩萨四禅王。后都颂
上三地。云等慧灌顶三品士。除前除习无明
缘。无明习相故。烦恼二谛理穷一切尽。释
曰。既总牒三地除无明习。是故疏云同遣
无明。言非灌顶地。下义释彼经。彼经灌顶
地也。自当第十故云非灌顶地。然十地亦
用尽无明习无功用智而得灌顶。故云是
灌顶智也。

疏。见普法故名为普眼者。此释
经名而有三义。一约所见称普。言普法
者。一具一切一一称性。同时具足等。斯即
十眼之内一眼之能。经云一切智眼见普门
法界故。二况一眼即十眼。融无障碍约能
见称普。如五眼中佛眼。四眼入佛眼皆名
佛眼。如四河入海无复河名。而具海味故。
金刚经云。如来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来
有肉眼。乃至云。如来有佛眼不。如是世尊。
如来有佛眼。今十眼亦耳。随一具十。而诸
教说唯佛眼具五。馀四则无。今因果之人皆
许一眼。即具十眼。不唯后胜具于前劣。若
一不具十则非普眼。言十眼者。离世间品
说。谓一肉眼。二天眼。三慧眼。四法。五佛。六
智。七光明。八出生死。九无碍。十一切智。其
融无碍则有二义。一者成上十眼无碍。二者
成下即能所无碍。三眼外无法方真普眼。下
毗卢遮那品第六 第 209a 页
约心境互收方称普眼。此上标也。以诸缘
发见下别释所以。如大乘法师。以九缘发
识。眼根名眼馀不名眼。今则例之。眼根能
发识。眼根得名眼。空明能发识。亦得同
名眼。馀六例然。以缘起之法各有有力无
力相成立故。次云因没果中缘皆号眼者。
九缘不见色。不见不名眼。九缘皆见色没
果同名眼。以皆全有力故。言全色为眼恒
见色而无缘者。色是所缘之境。眼是能缘
之根。今即是眼故无缘也。言全眼为色恒称
见而非我者。眼是我能见。今全为色。正见
之时即非我也。此即贤首之意。下更有言。
云非我离于情想无缘绝于贪求。收万像
于目前。全十方于眼际。是以缘义无尽。随
见见而不穷。物性叵思。应法法而难准。
法普即眼普。义通乃见通。体之自隐隐。照
之遂重重。然后穷十方于眼际。镜空有而皎
明。收万像以成身。显事理而通彻也。

疏。
五度皆福定为最大者。然六波罗蜜摄成二
严总有两意。一前五为福。后一为智。二者
前三唯福。后一唯智。进定通二。成前为福
成后属智。今以经中云得三昧名大福德
故。用前门。

疏。福即是善非福是罪者。即百
论相摄罪福品意。故论引金刚。福尚应舍何
况非福。以善舍恶以无相智舍福。则善恶
两忘。今云了者。一了其相。二了体空。三了
无碍。二福即是相下。即以世谛说福。谛一
义中福亦不存故。引金刚如来说福德相
随俗说也。即非福德相当体空寂也。是名
毗卢遮那品第六 第 209b 页
福德相。结正义也。若福即非福方名真福。
若以福为福非真福也。有人以第三句亦
约俗谛。非得经意。

疏。一无实权施者。如说
临门三车即是权教三乘。本无三乘说有
三乘。虚指三车出门不获是也。二理本无
言者。亦法华云。诸法寂灭相。不可以言宣。
以方便力故。为五比丘说是也。三权实无
滞者。即涉有未始迷空。观空不遗于事。
即如来方便知见波罗蜜。皆已具足。毗卢遮
那品竟。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第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