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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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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经旨赞卷下

京西明□□□□□

□□□□□□□赞曰。次下第□□□□□
□□□□□□□□□□□□□远离随顺外
论散乱住处□□□□□□□□□□□□校
量显经福胜摄属第八断疑□□□□□□
住处文以义一段令知教胜起于离乱观□□
□□□进行故。初财校量显四胜德起前三
行。后身校量□□□□□□□初显依经成。
二胜德起离乱□□□□□□□□□□□
□□□□□□时□□□□□□□□□□
□□□□□□□□□□□日□□□□□
□□□□□□□□□□□□□□□□□
□令□□□□□□□□□□□□□□□
□□□□□□□□为□□□□□□□□
□□□□障后破如言执。初中又二。初布施
福多。后持经福胜。初中□二。初施福多。后时经福胜时经福胜。初中有二。问答少数欲□定界。后
以界持财。正为行施。初中复二。初问后答。此
初也。言恒河者。即四大河之一数也。本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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耨达池。南面深而且阔。细沙□流布。佛常近
故偏举也。文相当知。无□解。

经。须菩提□至何况其沙 赞曰。此答也。

经。须菩提□□□□□□□□□□□□□
行施文□□□□□□□□□□□□□□□
□□□现□□□□□□□□□□□□□□
□□□□起□□□□□□□□□□□说多
福□□□□□前重□□□□□□□□□差
别义故。一渐化义。欲令众生渐次信解入上
妙义故。复渐以胜福校量。二成胜德。前说此
经能为佛因。未显有何殊胜功德。今为明此
故重校量故。天亲论颂。此义云。说多义差别
亦成胜□后福遇于前故。重说胜喻。

经。佛告至□□□□□□□□□□□□□□
□□一摄□□□□□□□□□□□□□□□
□□□□初□□□□□□□□□□□□□□
□□□□□明□□□□□□□□□□□□□
□自他故。能出三界故。能断无明故。能净法
身故。福不然故。福为劣故。迦摄经而说颂言。
若恒沙世界珍宝满其中。以施诸如来。不然
如一法。宝虽无量不如一法施。一偈福尚胜。
况多难思议。既摄胜福故持四句。所生福德
胜施福也。

经。复次至如佛塔庙 赞曰。此天等供养也。
塔者梵□□□□□□□义。庙□□□□形
貌义。即齐□处置佛龙□□□□□□□□
乃是法身舍利三世诸佛此出□□□□□□
□何处即是诸佛舍利塔。应天人修罗三种胜趣有智惠故应供养也。既说经处是可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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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故。持经福胜施福也。

经。何况有人至希有之法 赞曰。难作能作
也。乃至一偈福尚胜前。况尽受持实为希有。
四句受持尚不可得。若尽能持颂为难作。既
于难作而能作之。当知是人能显法身成就
报身得起化身。以得如是三身果法故。言成
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既受持人是可尊崇
故。持经福胜施福也。

经。若是经典至尊重弟子 赞曰。此第四起
如来为念。若有持说此经典处。则是大师是
法身在皆报化身。于此说法故。于此处起有
如来菩萨等念。既说受持忆念解说。当知是
人行普贤行故。于是人起佛菩萨声闻等念。
既施财处无如是德故。持经福胜施福也。故
天亲论颂此义云。

「 尊重于二处
 因习證大体
 彼因习烦恼
 此降伏染福」


初句释复次随说是经。已下诸文总别显其
二处尊重。馀三句释如来无所说。已下经文
皆是校量显经福胜。内经既有如是胜德。非
彼外论而相此对从长散乱为障极多。是故
菩萨不应乐著。但应依经修行离障住处之
行。

经。尔时须菩提至云何奉持 赞曰。次下第
二破如言执。于中有三。初问名体持次告示
令举。后正破彼执。此初也。既闻胜福生希有
□未□经终且申启问既有斯德。当是何名。
又恐闻福多而随言执实言令知说而无说。
离执而依受持生福方多故。胜外论显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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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特异诸经。是故居中而请问也。

经。佛告至汝当奉持 赞曰。此告示令学也。
金刚妙惠能到彼岸。依此名字当勤奉持。

经。所以者何 赞曰。下正破执。于中有三。
初徵次破后问答重成。此初也。然佛常说不
应如名取著于法。而今乃言。以是名字汝当
奉持何所以耶。

经。须菩提佛告至波罗蜜 赞曰。此破也。
佛说般若破迷假说。即非所證真实般若。以
真理中离言说故。故虽说而无说。但是假诠
般若。是故不应如言执实。

经。须菩提至说法不 赞曰。下问答成。先
问后答。此初也。为但此经真实般若离言相
故。说而无说。真胜义中更有馀法。是可说
不。

经。须菩提至无所说。赞曰。此答也。非但般
若。是无所说亦无馀法。是佛说者。以一切法
其体平等。无非般若第一义故。故一切法亦
无所说。此平等理诸佛同證如證而说。亦说
般若。既非此佛独说之法。是故亦言如来无
说。既同證说故法可尊。施福不然。不可为
比。是故前颂第二句云因习證大体也。因习
般若而成大体同證同说而福胜也。然楞伽
经佛不说法有其二义。一内證之法离言说
故。二本住之法诸佛同故。既有二意。两论
各明同同契至真因无乖返。

经。须菩提至是为多不 赞曰。次下第六离
影像相。自在中无巧便。障即十八中第十色。
及众生身搏取中观破相应行住处。财施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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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显经胜中。第三明经能离烦恼令其依
经起观破行。前令远离乐外论障。依经受持
发生胜福。然应契證二空真如发起神通化
导群品。若欲发起殊胜神通。应观五蕴为空
非有。既无挂碍。便能发通。以五蕴身是心
影像。虽有假相体非真故。然诸菩萨不了蕴
空执为实有。蕴和合相。法执既起烦恼随生。
造种种业受诸苦果。由此拘碍不能发通。既
由此执不得巧便。即是无惠巧方便障。今为
破此无方便障。令其折观五蕴搏相故。说世
界所有微尘 蕴假合。如界假尘尘界既空。
蕴相宁有。故举尘界以况内身。破彼五蕴搏
取相也。既依经故能离烦恼。故前颂云彼因
习烦恼。经能离障福为胜故。故诸菩萨。应依
此经发巧便惠观破五蕴搏取之相而发神
通。然世界言惠内及外。内谓众生五蕴身相。
外谓山河器世界相。经言世界所有微尘有
其二意。一喻显施福能生多染如界起尘。二
为观破众生内蕴和合身相。既有二意而说
此文。是故论者各明一义。天亲就喻以显
经名。彼论因习烦恼。无著约法而起行名离
无巧便障。文中分三。初问次答后告。此初也。
色身世界所有微尘施如世界所生染尘。此
二界尘宁为多不。

经。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赞曰。此答也。折观
身界以为微尘施如世界所生染尘。此二界
尘皆甚多也。

经。须菩提至是名微尘 赞曰。下告有二。初
告令观色身非实。后告观名身。亦复此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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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其内蕴总有二类。一者是色。即初色蕴。
以有形质可表示故。二者是名。即馀四蕴以
皆是心法不可表示故。此名及色似为一搏
和合身相愚夫不了执为实有。一合相故。二
执便生。今欲破彼搏执故。显色及名皆不可
得。是故此初破色身也。然破色身有二方便。
一分折方便。即折粗色以为细尘。二不念方
便即说微尘亦不可得。前言三千世界所有
微尘者。即是第一分折方便明此身。此界用
多微尘成虚假不实令悟我空也。此文所言
微尘即非微尘等者。是其第二不念方便令
观微尘。于心内外皆非实有念悟法空也。佛
令折观彼粗色故。假说微尘众。但是观者心
量所现即非实有心。外微尘但是假名微尘
众矣。能成微尘既不可得故。所成身为非实
有。即是破其色身相也。故瑜伽说佛说微尘
有五胜利应捡叙之。

经。如来所说至是名世界 赞曰。此后告令
观名身亦假也。言名身者。即馀四蕴受想行
识非可表示。皆但名显故总云名。经言世界
即此名身。虽世界言通色非色。今此但取名
身四蕴以彼色蕴前已破故。然此名身皆非
实有。四缘假合三相迁流。过现未来皆不得。
故知无实四蕴名身。今佛所说众生界者。为
破众生虚妄执故。随世流布而说世界即非
实有名身世界。但是假名名身世界。此即以
其不念方便破彼名身为非实有。前三色身
可分折故具二方便。今此名身不可分折故
唯不念。既以依经修二方便破彼五蕴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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搏取发巧便智。契證二空起胜神通化导群。
而正是修行离障之法故。名色及众生身搏
取中观破相应行住处故。亦说经能离烦恼
非如施福能生烦恼。如彼世界能起微尘。亦
以界尘喻施因果。又界起尘不生烦恼尘。但
坌色不汗法身施福因果尚劣界尘。何汎得
比。持经功能胜福。有斯别义言即非等。以此
释经义可知也。

经。须菩提至见如来不 赞曰。次下第七离
福资粮不具障。即第十一供养给侍如来住
处。财校粮中当其第四降伏染福。修真供养
福资粮行诸菩萨等为趣菩提。信行地中修
二资粮。鸟翼车轮阙一不可。若欲成就福德
资粮无过供养给侍于佛。以福田中为最胜
故。若行供养应观法身。是无限碍真实体故。
故行给侍成福资粮。前虽令离蕴识影中无
巧便障发起神通。而犹未离法执。贪著取色
分斋供养如来故。不能具广大福德。即是不
具福资粮障。令佛欲令观于法身而行给事
侍破其执障故。说如来非以相见。既因经故
成福资粮。当感法身无相真体故。持经福胜
布施福。显斯二意说此一文。是故两论各以
有约一义。无著约其离障名离不具福资粮
障。天亲就其校量名为持经得净胜报。文分
为四问答徵释。此初也。法身无相真体故。问
善现可以色身三十二相观为如来真法身
不。

经。不也世尊 赞曰。此答也。不以色身三十
二相观为如来真法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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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何以故 赞曰。此徵也。不以色相见如来
者何以故耶。

经。如来所说至三十二相 赞曰。此释也。如
来说彼三十二相即是非真化身假相。以佛
真体即是法身。法身乃是无相故相故三十
二即是非相。是名应化假身相也。然相好果
别福因招真佛法身持经福感。既以约果而
谈法身真佛色相非真。即知约因而说持经
之福胜相因福。其布施福感有漏报。尚不如
彼色相福因。何况得此持经功德。故论颂云。
此降伏染福。是故菩萨应当受持成福资粮
感法身果。

经。须菩提至其福甚多 赞曰。次下第八为
离懈怠利养等乐味障。即第十二远离利养
疲乏热恼。于精进若退若不发住处。于彼第
八断疑分中。内财校量显经福胜。令其依经
发起精进。前为令其福资粮故。依经修学供
养如来修福因时。应须舍离懈怠利养。而常
修行持说等行。答修行时爱味利养。身有疲
乏心有热恼故。生懈怠不发精进。即便不能
行胜持说不得近。供养如来资粮不具菩提
难满。今为对持此诸过障令勤依经修胜福
行故。举内财而为校量。既由经故能离此障。
是故两论各明一义。无著约所除之障名离
懈怠利养。天亲就能除胜教名内财校量。文
分有五。一对舍身福破著身懈怠。二破闻福
已生如义相执。三令小菩萨生惭愧策勤。四
破二乘人惊怖不精进。五令生不放逸。第二
惭愧处。初中又二。初如来校量。后善现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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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初也。此中意云。舍身命虽复胜前施。
实功德不及持经四句偈福。以现舍身苦身
心故。何况更求当苦法果而行舍施因果俱
苦而得比于。持经胜福。以此经有七种胜能
持说经时因果俱乐。是故胜彼舍身功德。故
天亲论颂此义云。

「 苦身胜于彼
 希有及上义
 彼智岸难量
 亦不同馀法
 坚实解深义
 胜馀修多罗
 大因及清净
 福中胜福德」


初一句释此经文明经福胜。次六句释下经
文。举七种因释胜所以。后一句总结福胜。

经。尔时至如是之经 赞曰。此善现悲对也。
闻舍多身不如经福。领解此经为菩提因。深
妙理趣法喜之极感激生悲。谓我昔得见道
真智契證无为。虽名惠眼未曾闻是希有之
法。即义中法门希有。准馀本经。此下更有
何以故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
即七义中法门。第一颂中上义智岸难量。释
此文也。何以故者。徵不闻之所以。佛说已
下释不闻之所以。此智岸有二种义故。虽惠
眼而未闻也。一是智岸胜上义故。故云佛说
般若波罗蜜。二以智岸难测量故。故云即非
般若波罗蜜。由斯二义特异馀经故。总说为
法门第一。

经。世尊至希有功德 赞曰。次破闻福已生
如义想执。于中有二。初总标胜能。后拂彼情
想。此初也。为欲破彼懈怠利养令发精进故。
说持经胜舍身福。不应如言执实功德。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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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此实相之经生实相智而发精勤。当知是
人为第一希有也。

经。世尊至说名实相 赞曰。此拂情想也言
实相者无相为相。为令离于虚妄执故。非谓
即有此实相也。若离虚妄契乎无相。是故佛
说为实相耳。既于此经诠实相理。馀经未说。
不同馀经。即颂七义中亦不同馀法。

经。世尊至不足为难 赞曰。次令小菩萨生
惭愧策勤。于中有二。初今逢佛说信受不难。
后未来信持方是希有。此初也。一类菩萨而
怀懈怠令生惭愧而策勤故。故说恶时尚有
持说。况佛在好世而不发精勤。将欲激令惭
愧发生勉励之心故。言我今信解受持不足
为难。

经。若当来世至第一希有 赞曰。未来信持
方是希有。于中有二。初标后释。此初也。多
障虽世土劣机微。若但生信心。或深解义理
领文在口摄义在心。当知是人第一希有。

经。何以故至寿者相 赞曰。下释所以。文
复分三。初达我空。次悟法空。后顺诸佛。然
其三文皆有徵释。此达我空也。何所以故信
解受持。是人则为第一希有。以能断伏人我
相故。

经。所以者何至即是非相 赞曰。此悟法空
也。无我等者。何所以耶。以能依经悟法空
故。由彼我执依法执生法执尚除我见。宁有
诸相非相是法空故。

经。何以故至即名诸佛 赞曰。此顺诸佛也。
何故能离我法见耶。以持经人顺诸佛故。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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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妄相。其智坚实能契深妙。而说此经故。经
所诠坚实深妙而受持者。顺佛而行发坚妙
智。能除二执故。当来世信解受持第一希有。
即颂七义中坚实解深妙也。

经。佛告至甚为希有 赞曰。次破二乘人惊
怖不精进。如来昔于二乘教中。说有诸法即
蕴处等。及说空法即无我等。有为无为皆说
为有。今说此经有空发遣。于听闻时乍闻有
法是无。恐谓此经为非正道。如坑谷等非处
行故遂生惊惧。又闻空法。亦无其心犹豫不
能断疑故为恐怖。后思惟已惊怖转深。一向
不回总生畏惮。今此经者兼被二乘令其回
心趣无上觉。既由惊等不能策勤故。今破之
令发精进。谓真实理远离二边。若执有空不
契中道。为破执相故说二无。非谓都无有空
等法故。二乘等能悟此理不惊怖等为希有
也。又复此经显三无性为破遍计空有执心。
非谓拨无依圆二经故。二乘等闻相无自性
性故不惊闻。生无自性性故不怖闻。胜义无
自性性故不畏。皆为希有也。

经。何以故至波罗蜜 赞曰。次生不放逸第
二惭愧处。文中徵释有何所以不惊怖等。即
说此人为希有耶。谓由此经有三胜上故。使
闻者不惊怖等为希有也。一胜馀契经故。谓
于六度所诠义中。唯诠慧度为导等故。即颂
七义中胜馀修多罗。二能为大因故。大谓佛
果菩提涅槃。由此所诠无分别慧。以能出生
法报佛故。即七义中大因义也。依斯二义故。
经说言如来说第一波罗蜜等。能诠所诠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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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胜故。言即非者破取相心。三诸佛同说故。
即馀本言彼无量诸佛亦说第一波罗蜜。即
七义中清净义也。由佛同證此清净理。如其
同證亦同说故。此经即有如是胜上二乘。今
能不惊怖等而为信持。汝等菩萨云何放逸
不勤修也。前第二文已劝味著利养懈怠诸
菩萨等生惭愧已。今此复令不起精进放逸
菩萨生于惭愧名第二处。既说此经有七种
因胜舍身福。是故菩萨应当舍离懈怠利养。
而常精勤修胜因经。

经。须菩提至忍辱波罗蜜 赞曰。次下第九
离不忍苦障。即第十三忍苦住处。断其第八
经成苦果等断三种疑心。依经修行忍辱之
行。前供养处。令依此经而行供养成福资粮。
离懈怠处。令起精进。举经胜益。而为劝勉
劝励。虽成须能忍苦。若修行时不能忍苦。既
有退转便成障碍。忍有三种。能除三苦。一谛
察法忍。于二空理审观察故。不见生死流转
苦相。能发大心求无上果。二安受苦忍。由能
安受寒热等故。不见疲乏老病等等苦。能发
精勤剋成上果。三耐怨害忍。由能忍耐他怨
害故。不舍慈悲无苦恼相。能广摄化速成大
果。即由初忍能起后二。由察空理无怨等故。
若心起于我法等相见有苦想。不起此者便
乐流转。或乐住寂不发大心。不耐疲乏不起
精进。见怨害苦而生真心。便于佛果而成障
碍。而诸菩萨不能依经。离我人相起三忍故。
返疑此经能招苦果。若谓舍身苦身心故。因
果俱苦故。福劣者依经行行遭寒热等亦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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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云何福胜。由执故不能依经而起忍。由
疑故不乐起忍之经。今欲断彼疑执执心令
其依经成忍行故。故说割截无我人等。无著
约除执障名离不忍苦障。天亲就断初疑名
断经成苦果故。依无著离不忍中文分为四。
一如所能忍即是忍体。二明忍相及生忍处。
三如忍差别即种类忍。四明对治不忍因缘。
此初也。文中二句。初句令如所證真境而行
能忍。谓如所證法无我理起前所说三种忍
度。皆依真境而能起故。忍体即是无嗔勤惠。
如所證境无嗔等故。故前标云。如所能忍由
依真境而行真忍。即是波罗蜜清净善根体。
是故经云忍辱波罗蜜。后句令如所證真境
离其忍相。由离相故。即是彼岸德不可量。是
最胜义。能离我相及嗔恚相无苦恼相。不但
无苦并有慈悲共乐和合。由是等故经言即
非忍辱等也。既如所證行离相忍。是故论云
如所能忍。既由有此离相忍故。依经苦行而
是其善故。天亲论颂此义云。

「 能忍于苦行
 以苦行有善
 彼福不可量
 如是最胜义
 离我及恚相
 实无于苦恼
 共乐有慈悲
 如是苦行果」


如前彼福不可量等等。皆是此中依经苦行
所得苦果故。故虽行忍而有忍度。不同舍身
而有苦果。

经。何以故 赞曰。下明忍相及生忍处。于
中有二。初徵后释。此初也。于何处故而生忍
相。既令生忍。而复言非何以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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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须菩提至割截身体 赞曰。下释有二。初
明生忍处。后正明忍相。此初也。然生忍处有
其三种。谓于他处起怨害忍。于寒热等起安
受忍。于法我等起谛察忍。此中应明三忍生
处。下忍相中应明三忍。而能所起唯耐怨者。
以文略故举初显后。显于昔时作忍辱仙。被
斗诤王割截身体能忍此苦不生嗔心故。但
他人所怨害处即耐怨忍所生处也。

经。我于尔时至寿者相 赞曰。下明忍相。于
中有二。初顺释后返显。此初也。由于彼时无
我等故。身相既离他相。亦无不见苦恼。而
可嗔恚故能起彼耐怨害忍。如瑜伽论菩萨
地云。若遇他害应作是思。此我先业应合他
害。今若不忍更增苦因。既为苦缚。岂成自
爱。作是思已应修五想。一摄受想。二亲善
想。三唯法想。四有苦想。五无常想。此于他
害不生我相。即五相中唯法相也。由修无我
唯法相故不报彼怨生初忍也。

经。何以故 赞曰。下返显中文复分二。初
徵后释。此初也。何所以故知。于彼时无我
等相。

经。我于往昔至应生嗔恨 赞曰。此释也。嗔
由我生。若有我见应生嗔恨。恨依嗔立。怀恶
不舍结怨为性。嗔恨既无明无我相故。行忍
时无我等相。

经。须菩提至寿者相 赞曰。下明忍差别。即
种类忍。言种类忍者。此五百世相续苦忍。是
前割截极苦忍类。或五百世生生常行前后
相似故名种类忍。非一故名为差别。忍辱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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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者即慈悲仙人也。

经。是故至三菩提心 赞曰。下显对治不忍
因缘。不忍因者。即三苦想。由有苦想便不
忍故。三苦想者。一住流转苦想。二住众生
相违苦想。三住乏受用苦想。由初想故见流
转苦。不忍生死不发大心。便不能起谛察法
忍。由次相故见怨害苦不能忍耐。众生违便
不能起耐怨害忍。由后想故见有所乏。不能
忍受寒热等等。便不能起安受苦忍。今为对
治此三想故。生谛察等三种胜忍对治三想。
即分为三。初治流转苦因缘中。文复分四。总
标别释重成结劝。此初也。然三苦忍有总有
别。总苦谓初流转苦想。由不谛察二空理故。
见生死苦见相违害见乏受用。由此不能发
菩提心。常处生死忍流转苦故。彼论云。未生
第一菩提心者有是过等。总忍谓初谛察法
忍。由能谛察二空理故。不见生死不见疲乏
不见他害。由此乃能发菩提心共證菩提。同
出流转故。彼论云。以无我相而能发心修忍
行等。别苦忍者。谓即此馀二想二忍各依境
生。各离相故。今此欲令离总苦想故。以总忍
而为对治。故说应离一切诸相发菩提心。即
以谛察无我理故。能离我等三种苦想。发心
修行忍波罗蜜故。天亲论而作颂云。

「 为不舍心起
 修行及坚固
 为忍波罗蜜
 习彼能学心」


上二句问下二句答。为者依也。依何等故心
不舍菩提想。依何等起行相而修行。依无我
等忍波罗蜜而能发心。亦以无我而能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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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得坚固。是释经言离一切相发心义也。

经。不应住色至触生心 赞曰。此别释也。若
执色等以为实有。便起希求追恋悭惜更增
流转永处生死。安能离相而发菩提。为遮
此等故。劝不住色等生心。

经。应生无所住心 赞曰。次重成中文复分
二。初顺成后返遮。此初也。既住色等而生其
心增流转若。不能发心。若欲发心出生死者。
是故应生无所住心。

经。若心有住即为非住 赞曰。此返遮也。前
令不生色等心故。故劝应生无所住心。非谓
更住无住心相。若有住无住相者。亦是生心
即为非住。以真住者都无住故。若无住者契
真理故。即此真理。是佛菩提。若心住于色
等相者。彼心不住佛菩提也。

经。是故至色等布施 赞曰。此结劝也。是
有住者。即非忍故。故佛前说诸菩萨心不应
色而行布施。既住色等非真布施故。住色等
亦非真忍。是故其心应无所住。

经。须菩提至如是布施 赞曰。次显对治众
生相违苦因缘中。文有其三。初正对治。次
令信受。后遣执著。初中复二。初总标对治。
后别释所以。此初也。虽复发心不住流转。
若有众生相违苦想强生忍时。便起劳倦而
生退转。不能常度菩萨发心行施等行。本为
利益一切众生。应当如是不住众生相违苦
想。而行施行生相违时勿生嗔恨。而强行忍
当生退转。只因不住能利众生故。于此事相
皆应远离故。论依此而作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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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行利益生
 如是因应识
 众生及事相
 远离亦应知」


经。如来说至即非众生 赞曰。此别释所以
也。文中四句。初二句明无我相。后二句明
无法相。由诸菩萨不了众生实无我法见相
违害。今欲治彼故说二无。既无相违。宁生
苦相。论依此义而作颂云。

「 假名及阴事
 如来离彼相
 诸佛无彼二
 以见实法故」


言假名者即是我相。众生我相但假名故。言
阴事者即是法相。五阴体事为法相故。由佛
證实故。说二无无我相故。说一切相即是非
相无法相故。一切众生即非众生。如此释经
顺论意故。

经。如来至不异语者 赞曰。此令信受也。即
断第九道非作因疑。令信此经。依而行忍。前
令作依经修供养行当成福果。持说经时应
离懈怠及须忍苦。以是佛因应勤受持速成
佛故。故说应无我法等相忍彼众生相违苦
等。而诸菩萨未离执心。不堪依经行忍行故。
不欲信受离相违行。返疑此经非为佛因。若
證果中有言说道可说此经为佛正因。令我
忍苦而持行之。既證果时。离言说道。云何
令我忍受勤苦而为持说非因经耶。今为令
知经。是佛因断彼疑心令修忍行故。说四语
令其信受。论依此义而说颂云。

「 果虽不住道
 而道能为因
 以诸佛实语
 彼智有四种」


谓證果时虽复不住言说之道。而言说道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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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为因得佛果也。则以诸佛有四实智。依实
而语无虚妄故。言真语者。总说俗谛为显世
谛。是虚妄相唯修实智。是真实故。言实语
者。别说俗谛。谓说小乘四谛之行。此苦集
是烦恼行。此灭道行是清净故。言如语者。总
说真谛。谓法无我第一义谛。是说大乘平等
法故。言不异语者。别说真谛。授记三世。依
真修行所得之果。记住无住行及当果净非
净故。不作是释。两论相违。名有义者。宁成
会释。其不诳语译者。妄加论及馀经皆不举
故。故天亲论而说颂云。

「 实智及小乘
 说摩诃演法
 及一切受记
 以不虚说故」


既于四境如义而说不颠倒故。应信修行。

经。须菩提至实无虚 赞曰。此遣执著也。闻
前所说真语等故。虽生信受而名为得如言
执故。返成其失。显佛所说。虽无虚妄。而
亦不可如言执取。为遮显此说无实等。谓言
说者。但是假诠法本离言言非是法。但是随
顺彼證实智。如言可取法非有故无实。离言
智證法不无故无虚。法既离言言非法故无
实。而能随顺得證智故无虚。论依此义而作
颂云。

「 随顺彼实智
 说不实不虚
 如闻声取證
 对治如是说」


经。须菩提至则无所见 赞曰。次显对治之
受用苦因缘。即断第十證如不證疑。令作经
起安受苦忍。前虽令离相违苦相。若心住于
乏受用想。亦不精勤数生退转。而诸菩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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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住不契真如。有苦想故返疑真如不遍
时处。圣人若以真如得名。此一切时一切处
有。而人何故有得不得。而證真者如何要以
不住心得住者。不得由住故。虽修而契證。由
疑故不修无苦之因。今欲断彼疑住之心。令
具證如而起真忍故。说心住为入闇等。无著
约令不住名治乏受用苦想。天亲就断疑情
名證如不證。疑文中有二。初法喻明无智妄
住。后法喻明有智不住。此初也。谓真如理
万德皆圆无住。内證则无所少有住。外念即
为所之由。诸菩萨心有所住无明染故。不见
真如。由此便于现在世中见乏受用而生苦
想。凡所修行求当乐果。若尔岂唯现乏生苦
当果亦乏苦想。不亡真如。既实遍于时处。智
人不住心净故。得愚者住法染故。不得如人
入闇。则无所见不见真故。而见现乏。设于
当果宁免苦耶。如彼愚人投闇觅物无所见。
得始终乏故。故心住著。即是所治乏受用因
应离之。故天亲论遣疑颂云。

「 时及处实有
 而不得真如
 无智以住法
 馀者无智得」


经。若菩萨至见种种色 赞曰。此有智證如
不住。于相即能治行。若诸菩萨不住于相。出
无明夜心清净故。便證真如种种德用。既于
现在无乏苦相。所行施等不求当果。当果不
乏何所苦耶。如有智人而有惠目智日光照
见种种物。随见而用始终何乏即心无住。是
能对治故。诸菩萨应无所住。而能发生真安
受忍勿于受用生乏苦想。所行施等求当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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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论依此义故说颂云。

「 闇明愚无智
 明者如有智
 对法及对治
 得灭法如是」


颂初二字总举二喻。对法即是能对治惠如
目及日。对治即是所对治障如所入闇。得灭
法者證真如理如破闇已见种种色。馀文可
解。

经。须菩提至受持读诵 赞曰。次下第十为
离阙少智资粮。即第十四离寂静味住处。断
第十疑中。校量经胜令持生惠。劝舍味定。前
三住处满福资粮。初行供养正修福因。次修
因时少欲勤进。后精勤时忍而无退故。前三
文成其福行。下修智因亦三住处。初离静处
劝舍定味持续为因发生三惠。次离动处恐
證道时生喜动慢而为智障。后教授处外求
良缘除所得心得成證智。由此唯前文亦三。
假信行地中多修禅定。恐生味著成所传故。
而不能修智惠资粮。如何剋成无上大果。故
为除此寂静味故。而显持经殊胜功德。令其
修行离味著障。无著约其所除障名离寂静
味。天亲就能除法名校量显胜。文分有二。初
明五种殊胜功德。以生三惠。后我念过去。下
重释五中。第二福聚。初中有五。一佛念亲
近。二摄取福德。三叹法修行。四天等供养。
五能灭罪障。初中复二。初所修法行。后叹
佛忆念。此初也。谓有菩萨一向专修等持作
意。不欲持经返疑持经。得何福德。本就何
业故。论依此疑起颂云。

「 于何法修行
 得何等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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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成就何业
 如是说修行」


前三句问。后一句结为答。初问故经说云当
来之世。于此经等法行有十。此略举五。一
受。二持。三读。四诵。五为人说。谓文字中
以其总持初受后持。于义理中以其广闻初
读次诵。为持故受。为诵故诵故读。然读与
诵二论开合对文背向。无著分二俱广闻故。
天亲合一。此前四法行为自淳熟故。外从他
闻便生闻惠。内持不妄得生思惠数数思惟。
乃至修惠。第五法行为化众生。论颂云。

「 文字三种法
 受持闻广说
 修从他及内
 得闻是修智
 此为自淳熟
 馀者化众生」


经。则为如来至悉见是人 赞曰。此蒙佛忆
念也。若能舍离乐味禅定。能于此经具修三
惠四亲近行。自他利者佛知见之常亲近也。

经。皆得成就至无边功德 赞曰。次摄福。
于中有二。初标福德多。后校量显胜。此初
也。以信行他持说经。福虽是有漏。闻熏习
收。而能资长。本无漏远与佛果圆满四智而
为疏缘。近与十地二无漏智亦为增上。亦与
十地十王果报为异熟因。能成此因。得此等
果故。言成就无边功德。

经。须菩提至身命布施 赞曰。下校量显于
中有二。初举舍身多。后校闻经福。初中复
二。初施广后时长。此初施广。即天亲论明
事大也。

经。如是无量至以身布施 赞曰。此显时长。
即天亲论显时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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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若复有人至其福胜彼 赞曰。下校量经
福。于中有二。初举劣校量。后况复胜行。此
初也。于中法行各起四行。自作教他赞励庆
慰。其庆慰者是随喜。由随喜故信心不迷。迷
者即是不随喜义。既能随喜故心不迷。

经。何况有人至为人解说 赞曰。此况复胜
行也。不谤少福。彼尚不如况尽受持行五法
行不可将彼事。大时大舍身功德用为校量。
即是答前得何福问。论依此义而作颂云。

「 以事及时大
 福中胜福德」


经。须菩提至无边功德 赞曰。次叹法修行。
于中有二。初赞叹法胜。后叹修行人胜。初
中复二。初正赞后重成。此初也。天亲自下
显九种义答前成就何业颂云。

「 非馀者境界
 唯依大人说
 及希闻信法
 满足无上界
 受持真妙法
 尊重身得福
 及远离诸法
 复能速證法
 成种种势力
 得大妙果报
 如是等胜业
 于法修行智」


颂初十句显九种义释经文。其后二句总结
劝智。前中初句释此经文。此胜功德。唯佛
与佛乃能自觉云不可思。无可及胜。非彼声
闻菩萨所测名不可称。以此功德无边际故。
是故巧言非馀者境界。

经。如来为发至上乘者说 赞曰。此重成也。
为成此前不可称义故。说为发大乘者。说上
乘者说此二空是菩萨。体虽无别。约义下二
能净二障故名大乘。馀乘不及复名最上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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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此人名为发者。大心者论名大人。是前
颂唯依大人说为大人说故不可称。

经。若有人能至思议功德 赞曰。次赞修行
人。于中有三。一叹行德。二荷正法。三简非
相。此初也。此法行人所得功德。唯有如来
能悉知见。馀不能知。以是能成极果因故。即
前满足无上果也。

经。如是人等至三菩提 赞曰。此荷正法也。
无上菩提不过理智。此经诠亦名菩提。今以
念惠蕴持在心。即是以肩荷担何种菩提法
也。即前受持妙法也。

经。何以故至听受读诵 赞曰。此简非相也。
先徵后释。何以故法行可难。成大福聚为荷
菩提。答中有二。乐不法者。谓二乘人唯信
人空不信法空。有法执故。志意狭劣。不皆
闻故。著我见等。即诸外道未离我执。同谓
有智人法执缚不求二空不能受故。返显能
受。是大乘人离土者故。能成就如前功德。即
前及希闻信法与为大乘者义相违带故在第
二而义乐此。

经。须菩提至而散其处 赞曰。此天等供养。
以花鬘等恭敬供养。右绕礼拜故名是塔。说
经之处地当可尊。次持经人身可重生无量
殊胜福德。即前尊重身得福也。

经。复次须菩提至为人轻贱 赞曰。不显灭
罪。于中有三。初明于贱次彰灭罪复得菩提。
此初也 轻贱有二。一谓骂辱。二谓打缚。无
著云轻贱其轻贱。

经。是人先世至则为消灭 赞曰。此彰罪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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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馀本此文即何以故。赞曰先世有二。一过
去生。二持经。前罪经被轻。所以即以灭罪
释其所由。业有四。一顺现受。二顺生受。三
顺后受。四不定受。若前先世有顺后受及不
定受。若后先世惠现生后不定。四业罪业既
尔。福业亦然。除谤正法。显善报人及登地上
诸圣菩萨。馀说一向偏善恶者。具二业者。随
其善恶有胜劣故受罪福。报彼业尽已受彼
业果。而持经人具二业者。由福胜故得持此
经。有罪业故被人轻贱。若不持经。善业势
尽恶业不亡。当随恶道。由持经故。轻受毁
辱罪业消灭故说轻贱。是其善事。若唯一向
有痴业者。当随恶道。岂合闻经。若唯一向
有福业者。受极乐果。岂被轻贱。妄兴色难。
未融妙趣妨而不通。若作斯何或不遣。此中
且据中处受持令持经人遇难勿退。若心邈
到淳至持者。虽无轻贱重罪亦除。

经。当得阿耨三菩提 赞曰。此得菩提也。得
菩提者。显乎罪灭。由前罪灭故得菩提。即前
颂云乃远离诸障。

经。须菩提至无空过者 赞曰。上明五种殊
胜功德舍静味。次下重释五中。第二摄福德
聚。于中唯论下三为三。初显经灭力。次阙
福德多。后何人能说。初中复二。初举馀福
德。后校量显胜。此初也。我会过去阿僧祇
者。谓成佛前。从金刚定七时满心然灯佛后
为一僧祇。非此所论。今取已前二僧祇劫。
所修供养馀持经外有所得行。以用校量故。
言过去阿僧祇劫。然灯佛前然灯佛后。能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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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修福惠。广大不可校量。一刹那福实胜前
故。所言八百四千等者者。此顺西方倒陈其
福。顺此方者即那由他亿万四千八百诸佛。
西方数法与此不同。亦馀诸经数各差异。但
可总言然灯佛前供诸佛福不如于此不所于
中强生下别二祇逢佛非佛尔故。经中随举
显校量故。

经。若复有人至所不能及 赞曰。此校量显
胜也。下位有情恶世持说胜佛二祇修因胜
福显然。灯前虽行供养心有所得未蒙授记。
是故不如持说经福无所得因。速成佛故即
前复能速證法也。

经。须菩提至狐疑不信 赞曰。此阙福德多
也。以福广多非情计坏。若今说者。新学菩
萨二乘凡夫。即便迷闷心发狂乱返生狐疑
而不信受故。但略说不具言耳。

经。须菩提至不可思议 赞曰。此何人能说
也。是经文字福因之能及所得果不离心言。
不可思议难可解了。虽人能但唯佛能生非
馀所测。但劝持宜希当胜果故。前论颂显此
义云。

「 成种种势力
 得大妙果报」


由是菩萨。应勤受持勿耽定味而为智障。

经。尔时须菩提至降伏其心 赞曰。次第十
五欢喜劝住处。显第十一应非无住疑。令修真
实无住无道。谓信行地虽未證得真无住道。
而于比观證无住道。亦得相应。数修此故。能
离二取證真见道。断伏二障。由證以观以證
道故。自见得胜起我而生喜跃掉动之心。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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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处證无住道。次复得入真无住道故。自
取心深成障碍故。论颂云。

「 于内心修行
 厚我为菩萨
 此即障于心
 违于不住道」


由住自取返疑无住。若说菩萨。都无所住而
生其心。若尔则应一切无住。如何前云应如
是住亦是降伏。既劝住伏非不住故。由自取
故。虽修而不契真住。由生疑故复不修无住
之道。今言显彼疑取之心。令其微契无住之
道。是故善现再兴前日日虽以重所为立别。
是故此文非二固说。无著约馀住障名离喜
劝住处。天亲就显住疑应非无住疑。文下为
二。初问后答。此初也。菩萨约前住心降伏
为道。我能自取之心为复不起我能心耶。是
故问言云何住等。

经。佛告须菩提至实灭度者 赞曰。下答上
二。初明无所住。后明无所伏。此初也。菩萨
所住为度。众生妄心取相。谓有所度及其度
已实无众生如界生齐觉乃无故。

经。何以故至则非菩萨 赞曰。此显无所伏
也。先徵后释。所住若无妄心宁有。若亦无
妄所伏亦无。既有所伏妄心明有所相。而言
无所度者。何以故耶。故即答云亦无所伏。若
诸菩萨谓有我等是所伏者则非菩萨。见有
我等则不能伏。不伏我等是凡夫故。

经。所以者何至三菩提者 赞曰。此约无能
取也。先徵意云。既有发趣菩提心人明意应
有所住所伏无所住伏之。所以者为何谓耶。
故即答云勿谓实有。能发趣者能发趣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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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起故。依所住伏说能发趣。所取本无能取
无故。二取既无。都无所得。云何菩萨智自
取心而乃障于真无住义。然宣演中强以此
文配乐顶德深成不可顶德未离能取心故。

经。须菩提至三菩提不 赞曰。次下第十二
离无教授障。即第十六求教授住处。次第十
二菩萨修因疑。令修胜进求教授行。前虽令
离自取之障。依无二取住无住道。而诸菩萨
谓为究竟不欲离此处求胜进。岂求教授观
上法取由自不能求教授故。返疑释迦妄有
所行。既其实理都无所得。无发趣人亦无菩
萨。云何释迦于然灯所布发敬花而求教授。
妄有所作何所益耶。既尔彼时应有所得。既
由疑执不求教授。由此便是无教授障。将欲
断彼执疑之心故。举昔于然灯佛惠求教授
行。我于彼略得住八地。至无功用能无相修
虽都无得当相。然灯以求教授进成上位。况
信八地未得真住。不求教授观上法耶。既显
疑执而说此文。是故两论各明一义。无著约
除其执名离不求教授障。天亲就显疑念名
显菩萨修因疑。文分为三问答即成此问也。
于彼佛时真实理中颇有取證佛菩萨不。

经。不也世尊至三菩提 赞曰。此答也。准问
应知。

经。佛言如是至三菩提 赞曰。下佛印成。于
中有二。初总印。后别成。此初也。

经。须菩提至释迦牟尼 赞曰。下别成中展
缚释疑文下有六。一无法得受记。二真如不
可说。三佛不得菩提。四遮正增减执。五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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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惠信法。六安立第一义。初中又二。初返
释后顺成。此初也。菩提若实是可得者。我
于彼时实行胜行。应于彼时便得正觉。然灯
便不与我授记。以于彼时便应得故。释迦牟
尼此云能宁。既自能宁能宁他故。

经。以实无有至释迦牟尼 赞曰。此所成也。
良以实无胜行可行。亦无如言菩提可證。复
于彼时心无所得行顺于理。既无退转。是故
然灯授我当记故。论颂云。

「 以授后时记
 然灯行非上
 菩提彼行等
 非实有为相」


经。何以故至诸法如义 赞曰。此真如不可
说。文中徵释。何故菩提无有实法。若无菩
提佛亦非有。言于彼时无可得者。何以故耶。
彼时所授如来记者。如来即是诸法真如。而
此真如实不可说。以离戏论烦动心故。非有
为漏实异性故。故于彼时无说无得。

经。若有人言至三菩提 赞曰。此佛不得菩
提也。文中二答举执遮遣。若有人言然灯佛
时因行非上不得菩提。后成佛时果德殊胜。
应有实法得正觉耶。故遮正云非但彼时不
得菩提。后成佛时亦如因行实无所得故。前
颂云菩提彼行等。

经。须菩提至无实无虚 赞曰。此遮正增减
执也。恐闻因果信无所得。便谤如来都无菩
提。谓菩提者言皆虚妄为遮。此故言无实虚。
佛菩提者。即是真如。真如无有虚实。一实二
相以实无有有为五阴言说相故。故言无实
故。前颂云非实有为相不无證修世间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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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相故。故说无虚。故后颂云。彼即非相相
以不妄说。

经。是故如来至皆是佛法 赞曰。此真如遍
诸法。由前菩提是真如故。真如即尊佛自体
法亦是诸佛所證之法。真如遍为一切法性。
是法诸佛法。一切自体相。佛无所得能得是
法。菩萨亦应无得而得。

经。须菩提至是名一切法 赞曰。此安第一
义。前以真如遍诸法故。一切法皆是佛法。恐
彼妄执能所下别色等诸法。以为佛法故。今
遣之言即非等。所言一切是佛法者。以无所
得契證真如。能见色等而不下别故。说一切
皆是佛法。即非妄起。有所得心下别一切名
为佛法。若离能所下别之心即色观真即真
观色故。一切法是名佛法。我于彼时蒙佛教
授。知一切法皆佛法故。故授我记当得作佛。
故诸菩萨亦求教授悟诸佛法速成佛果。释
迦过去亦逢诸佛而缚三文举然灯者。此经
正以无相为宗。然灯佛时万方契證功德八
劫行入三祇。是故此中句偏举也。

经。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 赞曰。已显地前
信解八地。次下第二明净心地。即第十七證
道住处。天亲论释喻说显疑。同入真见。前
为信行三灾菩萨则说地前四种妙行。无生
而不遍度。无行而不遍。修无果而不遍相无
障而不遍。显四弘所行已备。于前二真见道
将开。于后今为阙说故。此文生则为阙说法
身理智。令此菩萨显下别障发无漏心。亲證
体会。而诸菩萨不离所得下别心故。虽闻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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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以无所得證真法身。仍未显疑。恐谓法
身亦有所得。遂以喻显。而显所疑故。说譬
如身长大等。无著约所喻之理智故。说净心
證道。天亲就举喻而显前疑故名喻说显疑。
文下为二。初得智令显。后离慢令證。前中
又二。初如来喻教后善现答成。此初也。真
如理智唯内證真非其言相可称彼体。然诸
智者因喻得明故。次大身以通玄旨。譬如人
身赞满端纬摄彼德貌。总名大身。所成理智
名之为法。摄领成就故谓之身。而此法身名
长大者。谓入證道所显法身。以得二智而显
證故。所言證得二种智者。一摄种姓智。始
从初地得此智。已生如来家。定殖佛种。先
于此家长夜所生。既得生已毕竟缚依便能
得彼至得成就。三功德相妙身相故名为长
身。三功德者即报应化三妙果也。二乐直有
始从初地能證五种平等理故。成平等智。五
平等者。一断恶平等證智不见苦乐异故。二
无我业等證智不见有我异故。三显相应平
等證智不见自他异故。四无希望心相应平
等證智利他无求报故。五一切菩萨證道平
等證此能发同体智故。得此智已普摄众生。
是摄身故名为大身。既从證道得此智故。下
显法身当名长大。况至果德所显法身离一
切境。遍一切境大功德体最名长大。故论约
果法身颂云。

「 依彼法身佛
 故说大身喻
 身离一切障
 及遍一切境
 功德及大体
 故即说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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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身即是心
 故即说非身」


上之二句说喻之意。下之二句释次经文。中
间四句正明此义。

经。须菩提言至是名大身 赞曰。此蕴现答
成也。如来说身为长大者。安立非自非他相
故。若有自他异身相者。即为非大身。若离
异相有彼真如同体相者。是名大身。故前颂
云非身即是身。故即说非身。于彼身中安立
非自非他相故。

经。须菩提菩萨至不名菩萨 赞曰。次下离
慢令證显第十三疑。由从初地离我得慢得
二智故。乃至成佛能显清净妙大法身。欲令
信行终满菩萨速入證道而證会故说长大
身。令离自他我慢相心而为体證。而诸菩萨
不能离慢而證道故。返疑无我。则无菩萨。若
无菩萨则亦无佛。虽度众生严净国土。若如
是者。何要发心修行行法而求法身。由慢故
无智而不證道。由疑故有慢而不契真。今欲
显彼疑慢之心故。说应如净心菩萨离烦倒
慢成妙大身。无著约障慢执名离慢令證。天
亲约遣疑情名显行佛不成疑。文下为四。告
徵释结。此初也。由必不遍真如法界妄怀慢
故。谓度生等闻说实无有菩萨故。返疑行耶。
都无所成。疑慢若生岂成行耶。如诸佛等得
智离慢无我能等成长大身。严土度生自然
成就故。则菩萨亦如佛等离慢證真成身长
大故。言菩萨亦如是。若欲我当度众生者。由
智我故。是自慢倒如何能得摄种姓智。见众
生故。于他妄倒如何能得平等姓智。既由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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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不得智故。无妙大身。何名菩萨。故论颂
云。

「 不达真法界
 起度众生意
 及净佛国土
 生心即是倒」


经。何以故 赞曰。此徵非所以也。

经。须菩提至名为菩萨 赞曰。此释义所由
也。以于俗谛揽五蕴成。若于真谛都无名相。
若俗若真。何有一法名菩萨者。恃何起慢言
我度耶。

经。是故佛说至无寿者 赞曰。此结会诸法
非但菩萨无差实法。我明一切诸法亦然。人
法二乘二俱无故。人法既空不应生会。若不
尽此起众生会。则不得成妙身大身。是故不
得名菩萨也。即由初地入见道时。离上别慢
名为净心。心净得智名为證道。而经广明信
行佛地。略说初地见道净心不明十地證净
心者。经宗为明佛种不显佛果菩提。是其所
绍发心。已知是能绍继举果令求广明佛地。
地前虽修广身令学。若入见道十地自成剋
绍佛果成种不显故。略十地而不广明。由此
名为金刚般若。以初后中阔狭异故。

经。须菩提至不名菩萨 赞曰。上明第二净
心地竟。次下第三显如来地。即十八中上求
佛地八中第六究竟住处。前明地前及后心
地。今辨果德令欣求趣。即举佛身六种具足。
令十地位菩萨。上求据能求人名为上求佛
地住处。约所求果名为究竟。及如来地六具
足名如前配列。总显佛果依正二执。佛果必
有依正报故。初一依报。后五正报。为成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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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先明净土。正报之中三业必以知为导故。
先明知见。三业之中身为所依故。先明其相
好。二具相为表德令人敬德而会佛好为严
身令人爱慕。而亲近利他中胜。先明好身相
为好依故。后显相语利他胜故。先明之心为
益本故。为后辨且初第一国土净具足。即在
显前行何不成疑中令修佛果圆满土行。文
中分四。一举执显非。二徵非所以。三正显
严土。四结真菩萨。此初也。菩萨若求佛果
依报应正修行无相定慧。除彼二执而作真
严。若言我当是人我执庄严佛土是法我执。
二执既起不證于真。即非心净。何能严土。言
我严者非菩萨也。故前颂云。及净佛国土生
心即是倒。

经。何以故 赞曰。此徵非所以也。

经。庄严佛土至是名庄严 赞曰。此正显严
土也。此中若欲真严土者。即非有相能所庄
严。若离能所无相严者。是名庄严。是真严
故。便能具足四身净土。是故此文名土具足。
前馀地前小念修道。今令地十等以具足故
文似重。与前别也。

经。若菩萨通达至真是菩萨 赞曰。此结真
菩萨。不言我能是达生空无所严相。是达法
空如来说为是真菩萨故。论颂云。

「 众生及菩萨
 知诸法无我
 非圣自知信
 及圣以有知」


真菩萨者能知自身及众生身。皆无有我非
圣菩萨。当以自智信无我法。次及圣位以有
圣知不通达耶。即显有执不达二空非真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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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

经。须菩提至有肉眼不 赞曰。次下第二无
上见智净具足。显第十四佛无能见令称实
求具足知见。前令求佛依报净土。土体通情
与非情。即是菩萨所用所化七珍为实。是所
受用。其中众生是所化利。若无知见虽受化
耶。是故云由见净五修智净六通及所依福。
方能了达色非色等而为受用。亦知众生心
行差别而为济利。亦能无尽令他爱乐常宁
化导。而诸菩萨志乐求佛无上见智。闻前所
说不见诸法名为诸佛。遂疑如来恐无见智。
今说佛有见智具足下彼疑心今欣求趣。无
著约有所求之果若见智得具足。天亲约显
疑今求名说佛无能见疑。文下为三。初明见
净具足。次明智净具足。后显福德具足。鉴照
名见。既显名智。可爱名福。离障圆明名净具
足。见净五眼即下为五。一一又二。初问后
答。此初也。问肉眼破肤四尘名之为肉清净
五报依照名眼。若诸愿共未得通者。除转轮
王。唯见近处欲相无明障内之色离业报障
方能成就。若诸菩萨自为导此身心故。见众
生者。生怜悯故。初修成之。然随大小见百
由旬乃至三千大千世界。由有障故不见他
方。若在佛身色即是智理即是事。一即一切。
见因法界无障碍故。以是清净无漏色报利
他善报之所见障肉边亦名肉眼。今欲显佛
具此见净故。问善现如来有不。

经。如是世尊如来有肉眼 赞曰。此答也。佛
离诸障能益自他平同凡夫亦五义。五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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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色无漏肉眼。若无此者非具足故。

经。须菩提至有天眼不 赞曰。此问天眼也。
先举净虑名之为天。因天而照故名天眼。然
此天眼有报修得。若顺静虑引色界中所尽
净色名为修得。若生天中业因所生法净色
报名为报得。此二天眼闻能徵见欲约外色
而其尘近。即有差别。若愿所得见四天下罗
汉辟支。小大渐次见小中大三千界色。菩萨
为离前肉眼过欲惠知彼六趣。诸本论修天
眼。其最小者见百由旬。乃至最大见十方界。
诸天二乘所不见色。及见三世染净因果。若
在佛身。是真天眼以无二相见一切故。今欲
显佛具此见净故。问善眼如来有不。

经。如是世尊如来有天眼 赞曰。此答也。以
佛过去具足离修。于现果德常在三昧。能利
自他观无尽境。有报修得真天眼也。

须菩提至有惠眼不 赞曰。此问惠眼也。简
释染净名之为惠。能照真理即名为眼。三乘
圣者随證二空解真之智以为惠眼。前之天
眼未离虚妄。菩萨欲知诸法实性成就真故
出生死道。及欲今生离虚妄者为救济故。次
修惠眼。若至佛身一即一切障以一智见通
理事。约照理边亦名惠眼。今将显今此故问
有不。

经。如是世尊如来有惠眼 赞曰。此答也。由
佛离相即色观云遍證诸法真如理性故。佛
世尊有惠眼也。

经。须菩提至有法眼不 赞曰。此问法眼也。
众生报性名等称法。后智照达名之为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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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因果照二空。如由此复能发俗。后智能知
众生报性差别。及能照解名句等法。逆所观
法名为法眼。若唯惠眼于法无知。便同二乘
不能普利菩萨。为知众生报。欲及度生法故
修法眼。若至佛身虽即照理。约达俗边亦得
名有。将显今此故为问起。

经。如是世尊如来有法眼 赞曰。此答也。佛
既体真通达诸法。何报欲而不了。何名句而
不知。利他之最是法眼也。

经。须菩提至有佛眼不。赞曰。此问佛眼也。
觉道圆满故称为佛。普观理事故名为眼。佛
眼有二。一总二别。总谓揽前四眼。所成如
四河流。总聚名海。别谓佛身。以一切种无
功用智而为体性。前之四眼名别。因位未通
离障见境未周自利利他。尚犹贱劣等令圆
胜故修佛眼。今将显佛令此见净故。先问起
如来有不。

经。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 赞曰。此答也。超
前因位通显无知理事双融故有佛眼。前诸
住文不立胜义。此皆言有不言非者。此与智
净既同住处以后彰前亦同解也。

经。须菩提至说是沙 赞曰。下明智净。前
之见净能照惠体。此之智净能照智用体用
别故。无著下二用不离体。天亲合一即由见
净能发净智。既释众生心行差别。令彼之心
离诸散乱。證真境故名智净住。文下为三。初
举智所能。次明佛能知。后徵释所以。初中
复四。一因河辨沙。二因沙数界。三因果说
生。四因生说心。此初也。如来依俗欲显数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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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理智心故。说如是此如起信空无边报。

经。须菩提至宁为多不 赞曰。此因沙数界
也。如起信论空无边故界无边也。

经。佛告须菩提至所有众生 赞曰。此因果
说生也。亦如起信。世界无边故众生无边也。

经。若干种心 赞曰。此因生说心。亦如起
信众生无边故心行差别。亦复无边。若干
种者重知二种。一者染心。即是凡夫共欲之
心。不能修初四念处故。于常乐我净体上而
妄执为常乐我常而生爱护。二者净心。即二
我者离欲之心。不能修真四念处故。于自佛
性常乐我净真实体上而倒执为非常乐等。
以求出离故。天亲论法真念处更名常住不
动根本名异义。皆法真说故四念处有其二
种。

经。如来悉知 赞曰。上明所境。此显能知。
知有二。一于染净而悉知之。二于染净
悉知是倒。故论颂云。

「 虽不见诸法
 非无了境眼
 以见彼颠倒
 种种颠倒识
 以离于实念
 不住彼实智
 是故说颠倒」


经。何以故 赞曰。下释所以。于中有四。问
答徵释。此初也。非但境多而心难见。能悉
知者何以故也。

经。如来说诸心至是名为心 赞曰。此答也。
如来说此染净诸心。于俗谛门少为非住四念
处心。于真谛门住非住心不可得故。但是俗
谛假名染净。颠倒之心若取心相独□生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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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一心念尚不能知。由见诸心不为非心。得
真理故能通知也。此同起信应引说之。

经。所以者何 赞曰。此徵也。既说为心复说
非心。何所以者。

经。过去心至不可得 赞曰。此释也。然心能
变境。境复生心。心境相因而成缘相。若缘
过境名过去心。若虑来境名未来心。若取现
境名现在心。三世之境既离心无已灭未生
妄无住故。故三世心已灭未生亦妄无住。皆
不可得故。说诸心为非心□。

经。须菩提至得福多不 赞曰。智见净中福
德具足。显第十五福德非善疑。令修佛身具
足福德智。为能导引生福故。福为所依能资
智故。若无福者知见何依既不能居。前之净
土亦不能感。后相两身为成。前后假真福而
诸菩萨不能了心。皆为非心离颠倒故。返疑
福德亦是离倒。作是疑云。若说染净心皆倒
者。依心修福亦是离倒。既非善何要修行。由
执故不离颠倒之因。由疑故不修离倒之福。
今欲显彼疑执之心。令其修行离倒之福故。
显离相福德甚多。无著约离执而修福名福
德具足。天亲遣疑而知善名显福德非善疑。
文下为三问答于成。此初也。以离颠倒无住
之心。而以七宝奉施如来。当得佛身福德自
在。以是因缘福宁多不。

经。如是世尊至得福德多 赞曰。此答。以如
是等无住施缘。当感佛身其福甚多。

经。须菩提至得福德多 赞曰。此释成也。若
住三轮执实有福心。既颠倒福有限量。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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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多。以无相心所修福德。能与佛智而为根
本。非是有住颠倒福故。我如来福德多故。论
颂云。

「 佛智惠根本
 非颠倒功德
 以是福德相
 故重说譬喻」


经。须菩提至具足色身 赞曰。次下第三随
形好身具足。显第十六相好顺佛疑。令修佛
身圆满。身业前既学佛严净佛土修胜智见
鉴照理事。次便严佛所有相好。然佛相好从
法身起。真德无限相好无边。皆如真体周遍
法界。由此名为相好具足。故说身有无量色
等不成就者。应观法身。法体若成相好亦就。
然诸菩萨于出观时有执心故。随其行位所
见相好执为定实。既示体真返生疑念。既说
佛以无为得名。云何诸佛成就相好。既成相
好应非无为。佛若无为相好非佛。宁求相好
观法身耶。不观真故。虽修而不具足。由怀疑
故。后不修相好。今欲显彼疑执之心。令观
法身。成相好体得真体。已相好自故。显不
以相好见佛。无著约体真而修学名相好具
足。天亲就遣疑而上求名显相好非佛。天亲
以同是身业故。合说显疑。无著以相好有殊。
乃开二具足。此随好中文分为四。问答徵释。
初问意者。欲具随好应观法身。法身心随从
应化具足。随好色身见不。答徵可见。不烦
再举。释之意云。如来所说应化随好以为具
足。佛道身者。但随彼位散心所见即非法身。
恒沙性德所起随好具足色身。若能离相观
佛法身。所成圆满真随好者。是则名为具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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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身。虽相及好皆是色身。而以随好配色身
者。别德总名犹如色处。以非秉著但名为色。
如彼四蕴非表示故。但总称名此亦应尔。

经。须菩提至诸相具足 赞曰。次显第四相
身具足。故非秉著。但名色身相既秉著故。别
标举生起义意。显彼疑情问答徵释。一准随
好但相好殊而文别耳。此相及好既依真起。
虽不离真非即真体性相别观不可为无。即
性而观不可为有。以离法身既无相好。故此
相好非不是佛。既对法身非无非有。是故不
应定执求也。论依此义而说颂云。

「 法身毕竟体
 非彼相好身
 以相好成就
 非是法身故
 不离于法身
 彼二非不佛
 故重说成就
 亦无二及有」


经。须菩提至莫作是念 赞曰。次下第五明
语具足。显第十八佛有所说疑。令修佛身圆
满语业。前明相好求佛身业。身不徒然。为
生说法。既离执以求身之方具足。亦已诠而
学说说法方圆。若执有说而求具足有所说
故有所不说。何能圆满佛之语业。由佛无说
无所不说故说。于一语言中。演说无边契经
海一切众生语言法。一言演说尽无馀。众生
所有诸言音莫非如来说。轮摄能如是者。名
语具足。皆由了说而无说故。而诸菩萨。于
散位中不能契真无说而说。返疑如来有实
说法。不契真故。虽学而不具足。由有疑故。
不观无说之理。今欲显彼疑执之心。令知无
说而求具足故。言说法者。无法可说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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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约令顺无说而上求人语具足。天亲就显
义而契理名显佛有所说疑。中下五句遮徵
释成。此初二也。如颇谓佛若真若俗。即如
离如有所说解。便遮止云莫作如来五所说
念。

经。何以故 赞曰。此徵也。

经。若人言至我所说故 赞曰。此释也。若言
如来于真于俗。即如离如而有所说。即言离
言能诠所诠实体法者。有所说故有所不说。
是即如来语不具足不解义故。岂非谤佛。

经。须菩提至是名说法 赞曰。此成也以所
说法不过文义。离法界外即无自求。如前求
佛。即相无相说法亦能说而无说。无所说故
无不说。能以一言尽说诸法。离所说外更无
可说。语具足故。是名说法故。论颂云。

「 如佛法亦然
 所说二差别
 不离于法界
 说法无自相」


次下第六明心具足。于中准论有六种心。一
念处。二正觉心。三施设大利法。四摄取法
身。五不住生死大心。六行住净心。于中第
一念处心。经显第十八。何人能信疑。而斯
经亦阙此经文。馀本即有故论列之如魏本
云。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
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须菩提。彼
非众生非不众生。何以故。众生者如来说非
众生。是名众生。此中意者。菩萨如佛常念
众生。若善不善若信不信。常应利益。而不
舍离。而诸菩萨不能如佛起乐等念。恐诸众
生有恶不信难可悲念。便生疑云。既此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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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说所说。皆是其无有何等人信是深法。于
无信者。如何悲念不已相而兴悲。由疑故不
以法。而后欲显彼疑执之心。令起无解大悲
念处故。说众生若真若俗非有非无。若信不
信非凡非圣。于中不可定执是非。但乐等念
如三念。更不舍众生。无著约等念而令悲名
念处心。天亲约有信而令名显何人能信疑。
故论颂云。

「 所说说者深
 非无能信者
 非众生众生
 非圣非不圣」


经。菩提至为无所得耶 赞曰。次下第二明
正觉心。显第十九有得證果疑。修菩提胜因
果行前明念处大悲为首。大悲之智必由果
圆果满满来顺成正觉。欲成正觉即令修行
有为无为无上妙行。而诸菩萨不离我法。不
能如佛具此二行。返疑佛行非无上行。作是
疑云。何故如来离无所得及无所行。此上上
證依展转行有得行□證菩提。而今令我行
二行耶。由执故虽行而乖正觉。由疑故复不
欲修行。今欲显彼疑执之心故说真理。虽无
一法可修。若离俗谛修行方便无由彼證。无
著约除执而令学名正觉心。天亲就显疑而
令修名显有得證果疑。文下为二。初善现发
问。后如来即答。此初也。三僧祇劫二谛双修。
所成正觉若因若果。岂非为彼无所得耶。

经。如是如是须菩提 赞曰。下答有二。初
明菩提果无所得。后明觉道因无所得。初中
复二。初法身果。后报身果。初中复三。初即
次释后结。此初也。承前问辞。若因若果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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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耶。故今即言如是如是所菩提也。

经。我于阿耨至少法可得 赞曰。此释也。我
观菩提。若因若果无微尘许所取法体。无少
法故心无可得。

经。是名阿耨至三菩提 赞曰。此结也。由證
真如无所得理无有少法。是可得故。障尽理
圆而成法身。是名阿耨无上菩提。是故论言
阿耨多罗语故复说颂云。

「 彼处无少法
 知菩提无上
 法界不增减
 净平等自相
 有无上方便
 及离于漏法
 是故非净法
 即是清净法」


前之二句释此三文。彼法身处无少可得。故
知即是菩提无上。

经。复次须菩提至三菩提 赞曰。下报身果。
于中有二。初明菩提平等。后释平等所由。此
初也。若凡若圣无我真如平等之理。虽皆
齐有由佛能證此平等理。得成报身名正等
觉。故论说为三藐三佛陀语故。显身菩提者。
人平等相相谓假者即报佛也。以法界中功
德起而非增烦恼灭而非减。由非增减即名
平等。由佛同證此平等理故。得寿命功德身
相。悉皆齐等名无齐下。由證平等成无齐下。
是故说为人平等相。即是前颂法界不增减
也。

经。以无我无人至无寿者 赞曰。此释平等
所由也。馀本及论。此下皆有得者等阿耨多
罗三藐三菩提。此文阙者译者慢耳。所證真
如具恒沙德。在经名如来藏。出经名法身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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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殊体无差别。我人众生是生死法无彼
我等。是名法身。故论说为于生死法中平等
相也。即是前显净平等自相。由法无我清净
平等自体相故。显其报身平等相也。

经。修一切善至三菩提 赞曰。下显菩提道。
因无所得。于中有二。初旨明后料简。此初
也。一切善法六度万行。若望法身能为了因。
若望报身即为生因。故论说为菩提道也。即
明令修一切善法。方得菩提。非如二乘少修
善法。即是前颂有无上方便。馀菩提者善法
不满足。更有上方便故。

经。须菩提至是名善法 赞曰。此料简也。所
言善法者。即彼无漏福德智惠理事等行。即
非善法者。非是有漏世谛善法。是名善法者。
即是随顺第一义谛无漏善法故。前颂云及
离于漏法。是故非净法。即是清净法。如显
释经彼非结也。虽法报身互通□义。皆名无
上正等菩提。性相别观随义增胜法身菩提。
得名无上报身菩提名正等觉。摄相归性总
名法身。皆名无上不增减等。是释法身无上
所以。由斯两论各依一释。

经。须菩提至持用布施 赞曰。次下第三施
设大利法心。显第二十无记非因疑。及二十
二佛能度生疑。令眼如佛大法利行前已学
佛證得正觉。次当学佛法施群生。以所得法
施大福利。施福利时不应见有我。谓能说彼
谓能受以法及人皆非有故。而诸菩萨不能
学佛无所得心。施法利故。返疑所施文字教
法。是无记故非菩提因。何要施设。由执故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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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而不广大。由疑故复不欲信施。令欲显彼
疑执之心。令其学佛设大法利故。说受持得
无量福。实无众生如来度等。无著约除执而
广利生名施设大利法。天亲就显义而行广
利名显二种疑。文分为二。初施设法利。即
显无记非因疑。后安立第一义教授。即显佛
能度生疑。显初疑故。论颂云。

「 虽欲无记法
 而实是彼因
 是故一法宝
 胜无量殊宝」


上之二句假设问答。虽是无记。且为佛因。以
离所说不成佛故。下之二句据实理答。言无
记者是小乘义。岂大乘者执无记耶。以所说
法。从前流故。众生但闻成出世故。故一法
宝胜无量宝。令知教善为菩提因。显彼疑心
行法利故。故以财施而为较量。此文后三。初
举劣。次明胜。后校量。此初也。地前持说功
德应少所举较量财命极多。地上持说功德
应广所校财施都少者。何以施多少皆劣持
经。地前难化多以勤勉。地上易知少之自达。
随举并得据理皆齐。地上纵多无所喻故。

经。若人以此至为他人说 赞曰。此明胜也。
文准前释。

经。于前福德至所不能及 赞曰。此正校量
也。下持经福以为多。下全举施福不及其一
千万亿。下亦复如是。算数譬喻所不及。此
中准论有四胜故。所不能及一者数胜。即是
此中算数不及。经福虽少性无限故。数亦无
限。非彼施福有限数法所能及故。二者力胜。
即馀本言歌罗分也。如折一毛百分之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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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歌罗。义释为力。以无漏福少分力势非
即漏善力所及故。三无似胜。即馀本言数不
能及。以持经福全不比数施福类故。如贵贱
人不相以数。四者因胜。即馀本言邬波尼杀
昙。此译为因。举因摄果。施福招苦因果俱
劣。经因虽少福成佛果因果胜故。由四胜故
譬喻不及。故论颂云。

「 数力无似胜
 无似因亦然
 一切世间法
 不可得为喻」


经。须菩提至我当度众生 赞曰。此下安立
第一义教授。显第三十一佛能度生疑。令其
行真利乐行。谓设法利度众生时。而起生凡。
依第一义教授。地上诸菩萨类。应如如来度
诸众生。无实生相。而诸菩萨不能学佛。依
第一义而度生故。返疑如来有实度生。非是
依于第一义谛。若说真如是法平等诸何更
有度众生。既有度生明非平等。由迷故虽度
而不成真利。由疑故总不欲度生。今欲显彼
疑执之心。令其依真而度生故。故说无实众
生可度。无著约遣迷而真度名第一义教授。
天亲就显疑而体真名显佛能度生疑。文下
有四。问遮徵释。此初也。作念于真理有度
生耶。

经。须菩提莫作是念 赞曰。此遮止也。

经。何以故 赞曰。此徵也。

经。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 赞曰。下释有三。
初顺成。次返显。后简异。此初也。真法界中一
相不存。若依俗谛但有五蕴。即于蕴体假名
众生名及五蕴不离法界故。法界中无生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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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故。论颂云。

「 平等真法界
 佛不度众生
 以名共彼阴
 不离于法界」


经。若有众生至众生寿者 赞曰。此返显也。
佛一切智称理而知无中。谓有即为妄执。既
无妄执。是故不见有少众生如来度者故。无
著云。如来如尔而不知故。天亲颂云。

「 取我度为过
 以取彼法是
 取度众生故
 不取取应知」


于中三句释此经文。初五阴中有生度者。是
取相过。次显以取五阴之法是众生故。后令
众生而得解脱有度生相。即初句标下二句
释。

经。须菩提至即非有我 赞曰。下简异中复
有三。初佛知无。次凡疑有。后破凡愚。此初
也。言有我者。是有我执。非有我者。是无我
执。有所执我可有我执。所我既无何有所执。
即本无我而妄生执名为我执。既无我执佛
何故说。

经。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 赞曰。此凡执有
也。佛知我无都无我执。而诸凡愚起心别见
妄说为有横生实执。如来欲显无所取我但
妄执故说为我执。于无所取而妄执故。故前
颂云不取取应知。

经。凡夫者至即非凡夫 赞曰。此破凡愚也。
岂唯无彼所起之我。勿谓实有能起执人真
谛无生。何凡之有俗谛。约化亦非是真故。凡
夫者即非凡夫。馀本有言愚夫异生。即禀异
见而更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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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须菩提至观如来不 赞曰。次下第四摄
取法身心。显第二十三比知法体疑。及二十
四相福成因疑。令离相修摄法身行。前来诸
文虽明法身未显摄取故与前别。而诸菩萨
法执未亡。不能离相摄法身故。返于法身而
生疑念。法身虽非相成就见。应以见相而得
比知。既尔法身应以所修相好福因而能證
得。由执故虽修而不能摄取。由疑故不修能
摄之因。今欲显彼疑执之心。令离执相而观
法体。修离相行摄取法身故。说不以相观佛
等。无著约离执而自契證名摄取法身。天亲
就显疑而修正因名显比知相因疑。文分为
二。初明观相不可识真即显比知法体疑。后
明相因非得真体即显相福成因疑。初中后
二长行颂故。长行文四问答觅领此初也。可
以观见三十二相比知如来法性身不。

经。须菩提言至观如来 赞曰。此答也。须菩
提将导佛觅故。以菩萨执疑之心答言如是。
以观诸相以知如来真法身也。

经。佛言须菩提至即是如来 赞曰。此觅也。
由转轮王亦今相故。故论颂云。

「 非是色身相
 可显知如来
 诸佛唯法身
 转轮王非佛」


经。须菩提白佛至观如来 赞曰。此领也。如
我先来解佛所说。应不可以观见诸相。比知
如来觅真法身也。

经。尔时世尊至不能见如来 赞曰。此显成
也。馀本此后更一颂云。

「 应观佛法性
 即导师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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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性非所识
 故彼不能了」


广而颂显示如来所不应见。谓若求见真佛
法身。而寻色声行耶。定故但见世谛。非契于
理则不能见如来法身。如此法身所不应见
故。色声心不可见也。既尔法身如何可见。故
次半颂答此义云。应观佛体真如法性。性即
是导师法身报化德法名曰导师。导引凡圣。
于真理故导师应以法性为德。是彼色声心
所不应见也。何故色声心而不能见色声。是
者分别识。以此法性唯内證知。非是心别识
所识故。彼色声心不能见也。故论颂云。

「 唯见色闻声
 是人不知佛
 以真如法身
 非是识境故」


经。须菩提至莫作是念 赞曰。下明相因非
得真体。次第二十三相福成因疑。文中有三。
问遮身正。此初二也。恐诸菩萨复作是执。若
不以相以见如来。宁以相因得法身果。说相
两因得作佛故。为离此著故复答言也。更作
念如来。岂不以相具足为因證得。便遮止云
莫作是念。若以相因得菩提者。转轮圣王亦
应證得。此中亦应作是例难。以前影后经不
重言。

经。如来至三菩提 赞曰。此经示正义也。谓
佛身者理智为体。但由发起真无相智观證
法性名得菩提。不以具足福相为因。而能證
得无上正觉方便因相各差别故。论依此义
而说颂云。

「 非相好果报
 依福德成就
 而得真法身
 方便异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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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须菩提至莫作是念 赞曰。次下第五不
住生死涅槃心。断第二十五失福及果疑。令
其学佛无住妙行故。令学佛以无相智正观
正證摄取法身。非得法身便永寂灭。次令学
佛起报化身。不显福业不住涅槃。不著物福
业不住生死。而诸菩萨不能学佛行无住道
契大涅槃。返疑福业有舍有取。作是疑云。既
说如来唯智如来非福因。得则应證得法身之
时所修相好福德应失福德。失故无所感果。
岂非證寂为断灭。般若非断灭。不住涅槃。则
取福德应住生死。若證寂灭便同二乘住生
死故。则同凡数。如何能得无住涅槃。由执故
不契无住之理。由疑故不修无住之因。今欲
断彼疑执之心。令成无住大涅槃果故。说发
心不说断灭。所作福德不应贪著。无著约除
执而成无住名不住生死涅槃心。天亲就遣
疑而修行因名断失福及果疑。文分为二。初
不住涅槃。后不住流转。初文后四问遮徵释。
此初二也。发趣大乘初心菩萨。尚不欲住寂
灭涅槃。况我如来得无住道。故令菩萨知佛
果德而以行求速成大果。然诸菩萨意行虚
空法界等尽我行方尽故不可说。同于二乘
舍大悲心而求断灭。便遮止云莫作是念。

经。何以故 赞曰。此徵也。

经。发阿耨至断灭相 赞曰。此释也。发菩提
者能住真如。真如在缠不为苦逼。虽处涅槃
不同惑断故。发心者得胜忍智。如所住法。
而能通达不厌生死。不欣涅槃说。初发心多
劫生死广行妙行。若至佛果示现生死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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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生。利众生时必凭胜福。福于佛果虽非亲
因。于能證智而有助力故。得法身不失福业。
由是亦说断灭相状。论假此义而作颂云。

「 不失功德因
 及彼胜果报
 得胜忍不失
 以得无垢果」


经。须菩提至七宝布施 赞曰。下明不住流
转。文分为二。初明有福非苦所恼。后明受
报而不住著。初中复二。初举劣后显胜。此初
也。恐诸菩萨生如是心。若不住涅槃应生死
苦逼。为离执著疑惑之心。说有福德而无苦
恼故。举凡人施宝福因感得轮王释梵等报。
尚非圆胜尚无苦逼。况佛菩萨胜福德耶。如
经说云。转轮圣王以少福故当得无病等。

经。若复有人至所得功德 赞曰。此显胜也。
如前凡人施宝功德。虽在生死当非苦逼。况
若复有佛殊胜人知一切法无彼二乘得成三
忍。于有为法而得自在。非业烦恼力所生起。
所有福德胜过于前。而更有苦所逼恼耶。二
无我者。一人无我二法无我。言三忍者。由
知二种无我理故。能于三性。如次起于苦性
无生忍。自然无生忍。惑苦无生忍。

经。须菩提次诸至不受福德故 赞曰。下明
受报而不住著。于中有三。初标次问后释。此
初也。即是释前福胜所由。由知无我得成于
忍。于所作福而不受故。

经。须菩提白佛至不受福德 赞曰。此中问
也。以前佛说求福资粮。次前复云福胜。于
前即是菩萨应受福德。云何复云不受福德。

经。须菩提菩萨至不受福德 赞曰。此为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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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受有二种。一者无贪领受。二者贪著取
受。若是无贪无漏福德。即应领受不住涅槃。
若是贪著有漏福德。则应不受不住生死故
令领受故。说菩萨求福资粮福胜于前。今说
所作不应贪著故。说菩萨不受福德。非是总
令弃舍于福故。论颂云。

「 身胜福德相
 故重说譬喻
 是福德无报
 如是受不取」


经。须菩提至我所说义 赞曰。次下第六行
住净心。为化众生集行住神通方便说法流
转所作殊胜有为之事。此胜惠行名之为行
安处。如是名之为住。而无诸染故复名净。前
虽总明无住寂用。而未别明方便作用。今为
明之有下文起。于中有三。一威仪行住净。二
破名色身自在行住净。三不染行住净。缘随
感应似有来者。观语不执成大神通。于说法
等而无染著。今具足说令其上求所学之求
如是次第。初威仪行住净。即次第二十六化
无受用疑。令修佛果净。以诸威仪行。菩萨
上求佛地。所有事业化众生等未亡执故。乃
谓如来实有知来而生习学。由不语□□迷
真故。返疑法身有知来相。作是疑云。既如
前说是福德无报无有漏报。云何得于十方
世界出没往来现身说法。令生睹见而受用
耶。有往来故即是漏果。又如何得无苦恼耶。
由执故虽求而不成就。由疑故不修成就因。
今欲断彼疑执之心。令其欣乐胜感应用故。
说实无来土之相。无著约除执而上求名威
仪行住净。天亲就断疑而识化名断化无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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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疑。文下有三。初牒执显非。次徵非所。次
后释义所由。此初也。先修后非。此中应有
四种威仪言来知即谓行也。馀本有住此中
略无此四威仪。但随感应不化所作意任运
而成。若化若真皆无来真。若言实有四威仪
者。当知是人不解我意故。论此义而说颂
云。

「 是福德应报
 为化诸众生
 自然如是业
 诸佛现世间」


经。何以故 赞曰。此徵非所以也。

经。如来者至故名如来 赞曰。此释义所由
也。谓智如如义如如智。真如来者湛然常住。
其应化身与真法界非一非异。若随感应非
一门说虽似去来摄相福性非异门说则无来
去。况是如来大悲愿力。但法心现。是净威
仪岂得说有去来之相。故应契理称实而求
故。论颂云。

「 去来化身佛
 如来常不动
 于彼法界处
 非一亦非异」


经。须菩提至宁为多不 赞曰。次下第二破
名色身自在行住净。断第二十七真化一异
疑。前明依真随感而应。离往来相而现威仪。
而未广显神通化用。巧便自在。诸胜惠行若
无此者。亦不能起诸净威仪。而诸菩萨未离
执心。不能学佛起发惠行。返疑化身所有神
通。与真法界为一为异。若是异者。真既无
动。离真起惠。即应是妄。如外诸惠不应发
起。若是一者。此即真如。不应离真别有动
用。如何令我强发起耶。由执故虽修而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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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由疑故不修发起之因。今欲断彼疑执
之心。令其依真发无相惠故。说世界作微尘
喻。举界与尘非一异义显化与真亦非一异。
无著约除执而能起名破名色身自在行住
净。天亲就断疑而修一因名断真化一异疑。
文分为六。一无所见方便。二如所不分别。三
所心不分别。四于何法不分别。五何方便不
分别。六云何不分别。初中二。初如来以微
尘喻告令拆观蕴相。后善现以世界喻显令
知蕴相是空。初中又六。一问二答三徵四释
五难六通。此初也。然世界言通喻二义。一
喻真如总体法身。二喻所执诸蕴总相。其微
尘众亦喻二义。一喻所起无数化身。二喻分
拆蕴和合相。由执蕴相不分拆故。不能契真
而起于化因。以世界喻其蕴相。令其观破碎
如尘众。法执烦恼皆断尽故。便能證真。依
真起化。真之与化非一非异。如碎世界而起
多尘。总界与尘非一非异。显斯二义故。问
善现三千世界破为微尘。其微尘众宁为多
不。论云。

「 世界作微尘
 此喻示彼义
 微尘碎为末
 示现烦恼尽」


经。甚多世尊 赞曰。此答也。既有多尘。何
有实界甚多宁有实身观外了。内无身相故
执惑都尽。證真法身。即依真身而能起化。化
别真相。真化非一。化不离真。真化非异。如
外境尘非一。无别体故非异。显斯喻义故言
甚多。故论颂云。

「 非聚集故集
 非唯是一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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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集处非彼
 非是差别喻」


非聚集者。显所集尘体各别故。言故集者显
多别尘集成总界。总别既异是非一。喻聚集
处者。显微聚处。即是总界。言非彼者。非离
总界而有界尘。总别无差是非异喻。

经。何以故 赞曰。此徵也。微若实有便执
求尘。若无实不应言多。言甚多者何以故耶。

经。若是微尘至是微尘众 赞曰。此释也。明
佛说尘非谓实有。若是实者。佛虽不说世情
自知。佛何论说。

经。所以者何 赞曰。此难也。尘若无实佛
何故说。说之所以者为何谓耶。

经。佛说微尘至名微尘众 赞曰。此通也。佛
说微尘以喻拆身相。不见色心和合相故。能
离惑执。依真起化。如界起尘非一非异。显
如是义。假说微尘。即非实有。内外尘众但
是假报。下拆遮蕴色心心所假名微尘。以喻
化身。依真而起非一异义。而乃说是微尘众
耳。

经。世尊如来至是名世界 赞曰。此下善现
以世界喻显令知总蕴是空。于中分三。初标
举次徵起后解释。此初也。如来所说三千界
者。总聚世界。积微所成。喻彼内身众生世
界。总揽五蕴多分所成。即非世界者。以彼
所成无实体故。内亦无自体。是名世界者。但
假名世界。假名故由以外界喻观内身无实
相故能离执惑。又如外界揽众微成无有体
相。但能起彼微尘众故名世界。所显法身揽
万德成无有诸相。以能起名化身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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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何以故 赞曰。此徵起也。外界内身及与
法身皆无相者何以故耶。

经。若世界至则是一合相 赞曰。下释所由
也。于中有二。初正破后显空。此初也。若说
外界内身实者是一合相。相者执也。谓执内
外都无体相。假聚集物为一。转合既有执心。
便生烦恼。如何能显无相法身。

经。如来说一合至名一合相 赞曰。下显空
中。文复分二。初善现□。后如来成。此初也。
如来常说外界内身一合相者。其体都空。以
于胜义情有理无。而真谛中情亦非有。但顺
彼情名一合耳。

经。佛言须菩提至是不可说 赞曰。下佛重
成。于中又二。初体实无后妄执有。此初也。
谓佛了知外界内身无实自体。是可说者。

经。但凡夫之人贪著其事 赞曰。此妄执有
也。凡夫不了体空无故。但随音声妄生法执。
法执起故我执亦生。增贪爱等诸烦恼也。故
论颂云。

「 但随于音声
 凡夫取颠倒」


经。须菩提至所说义不 赞曰。下明如所不
分别即无能见。前破我法所缘之境。今破能
缘我法见心。见心乃是所起分别。今翻令作
无分别心故。言如所不分别也。文中分四。问
答徵释。此初也。佛说我见有其二空。一为
安置人无我理。谓显无有所执我相。但有虚
妄我见心故。二为安置法无我理。谓我见体
亦非实法所见。既无能见无故。如是观察实
无二见。能取心者。即是相应三摩钵底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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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也。非谓知无所取我法为能见心为入方
便故。论颂云。

「 非无二得道
 远离于我法」


佛欲破彼有我见疑故。问善现有人为佛说
实我见永我空不。

经。世尊至所说义 赞曰。此答也。为破二
执假说我见。非谓实有。此我见体。若言佛说
实我见者。则是彼人不解佛空。

经。何以故 赞曰。此徵也。既无实见佛何故
说。说我见者何以故耶。

经。世尊至寿者见 赞曰。此释也。文中有
三。谓牒非结。世尊说有我见等者。为欲除
彼我法执障。令息虚妄而假说也。即非实有。
此我见等以无所我岂有能见。无始熏习妄
分别起。于真理中本无见故是名细障。令见
真如二无我理。得远离故。而假说为我见等
也。论明此义而说颂云。

「 见我则不见
 无实虚妄见
 此是微细障
 见真如远离」


经。发阿耨至菩提者 赞曰。此显何人不分
别也。此所简者。凡夫外道及二乘者有学无
学。随应二见但是实有未能悟入二空之理。
唯菩萨者有胜智能欲趣菩提。断二障故。是
可名为不分别者。

经。于一切法 赞曰。此明于何法不分别。二
乘之人不求遍者。非于一切而不分别。菩萨
异彼。于一切法观无我法而不分别。

经。应如是至信解 赞曰。此显何方便不分
别。即何定智必以此缘无分别故。然此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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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别有三。若依止寂诸境义边名奢摩他。是
为止品。若依鉴照诸境义边名毗钵舍那。是
为观品。若此二品齐均之位名三摩提。是为
等持。体虽无别而义有异。依止生智即是根
本第一义智。名之为知。依观生智。即是后
得世俗智故。名之为见。若依等持所生之智
融照真俗。名为信解。由此知见信解三种总
别寂照。无分别智能离我法分别之心。即无
分别之方便也。论彰此义而作颂云。

「 二智及三昧
 如是得远离」


经。不生法相 赞曰。此显云何不分别即何
行相。于中有二。初标后释。此初也。法即
是境。相即是心。依真定智离能所相。即无
分别之行相也。

经。须菩提至是名法相 赞曰。此释也。有牒
非结。言法相者。但是虚妄。能取所取分别
之心。即非有此虚妄法相。如彼见我即不
见故。但欲破彼虚妄分别。假说妄情名法相
耳。

经。须菩提至布施 赞曰。次三明不染行住
净。于中复二。初说法不染。后流转不染。初
说法不染。即断第二十八化说无福疑。令学
清净说法之行。前令观察五蕴体空。发起神
通利济群品。若不说法利济不成。必欲利生
应无染说。谓于文义无取著染亦于说时无
名利染。菩萨不能学无染说。返疑佛化所说
之法。非真说故无所利益。若谓去来说法等
事。皆是化现非真法身。既非真实。何能益
物。人知化说不生信心。设我持说岂成我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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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染故虽说而不成胜利。由疑故不佛说而
被生。今欲断彼疑执之心。显虽化说亦是真
说。能为众生广大利益。谓佛法者自真而流
能成众生出世之种。不信闻者尚为佛因。若
信者闻宁非大益。况无染说与佛齐功。但当
精勤勿疑真化。显斯妙趣启发其心故。重举
施校量经论。无著约持说而离著名说法染。
天亲就断疑而劝持名断化说无福。文分为
二。初校量显胜。后正明不染。前文复二。初
举财福后正校量。此初也。将显持说经福广
多。是故先举多财施也。

经。若有至福胜彼 赞曰。此正校量也。以得
二智及正三昧能远离障而起化身。化身所
说即是真说故。所说法功德无边。能令闻者
获大胜福。论明此义而说颂云。

「 化身示现福
 非无无尽福」


经。云何为人演说 赞曰。正明不染。于中
有二。初问起后释显。此初也。既是化佛所
说之法非真实故。无人信敬。云何演说而成
胜益。既令说法应取文义。不取文义说法不
成。云何为人不染说法。

经。不取于相始不动 赞曰。此释也。化身
所说不说于相如所證如无动念故。既不取
相不言是化但依正證正念而说则所说法而
名为正故。能普遍利众生。汝诸菩萨。亦应
如是不取佛身。化非化相。不取于法。说非
说相。不取听者。信非信相。但如所證无动
真如其心湛然无所动念。取相动心即是染
故。论明此义而说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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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佛说法时
 不言是化身
 以不如是说
 是故彼说正」


经。何以故至如是观 赞曰。次下显其流转
不染。断第二十九佛入涅槃疑。令修流转不
染之行。前令学佛无染说法。次令学佛常在
世间示现流转世法不染。而诸菩萨未尽执
心执实有为生厌离故。便欣寂灭不乐世间。
不能如佛处世说法。由此返疑佛入涅槃。作
是疑云。若说诸佛常在世间说法利者。云何
说言佛入涅槃。若常处世应流转故。由执故
虽处世而染著。由疑故复不乐处世。今欲断
彼疑之心。令常处世而不染著说观有为如
星均等。无著约除疑而不著名流转不染。天
亲就遣疑而住世名断入涅槃疑。文中徵释。
徵之意者。若说诸佛常在世间说法利者。何
所以故云般涅槃。若般涅槃则不处世而言。
诸佛常住涅槃。复常处世何以故耶。以彼疑
执而作此徵故。以斯偈遣彼疑执。佛涅槃者
非同二乘。以非即有为非离有为故。非有为
故不住世间。非离有为故不住寂灭。始可名
为佛涅槃真何故能尔耶。得无住道故。如何
能得无住道耶。以了有为如幻等故。佛说由
此得无住道。虽处流转而能不染故。诸菩萨
应于有为如星翳等。如是观察。论明此义故
说颂云。

「 非有为非离
 诸如来涅槃
 九种有为相
 妙智正观故」


言有为者。谓馀起法由带四相之所表示。显
是迁流造作法故。然有总别开合之相。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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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者或总为三。谓初三喻显自性相。即见相
识有为自一切有为不离此故。其次三喻显
受用相。即器身受能所用器为所受身受。是
能必以此三成受用故。其后三喻显三世相。
即过现未三世之事。必以此三来世法故。或
总为四。一自性相。即前初三义如前释。二
著所住味相。即前所受器世界相。于中境界
是所住味颠倒境故。三随顺过去相。谓前能
用身受二法身。是无常过去随逐受为苦过。
所随顺故。前同受用故合为一。今能所别故
开为二。四随顺离相。谓前三世由观三世迁
流不定成出离故。论依前义而说颂云。

「 观相及受用
 观于三世事
 于有为法中
 得无垢自在」


言别释相者。别以九喻喻九有为。一观相如
星。星在夜有昼日则无相分亦尔。无明夜有
智日无故。二观见如翳。翳于净空妄见毛等
二见亦尔。妄于真理见我法故。三观识如灯。
灯以油注润而得住报识亦尔。由业所引爱
润住故。四观器如幻。幻以倒见妄生味著器
境亦尔。无实体妄著用故。五观身如露。露少
时住不得久停身亦如是。无常过去常随逐
故。六亲受如泡。泡起灭是不安隐受亦如是。
随顺三苦故。七观过去如梦。梦唯是念都无
实体过境亦尔。唯是心念无实体故。八观现
在如电。电忽有无非久时住现法亦尔。适生
即灭不暂停故。九观未来如云。于净空无而
忽有。未法于种本无相状忽生起故。功德施
论观察九为九种体相如星翳等。与此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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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义无越彼论。所喻观察颂云。

「 观自在境物
 迁动及体性
 少盛寿作者
 观心兼有无」


彼论长行广释颂意。恐繁不叙。乐者述之谓
以妙智观诸有为如星等故。于有为法得无
垢深自在而住故。前半颂显此义。云于有为
法中得无垢自在。然经偈中有其三节。即初
一句举所喻法。其次二句举能喻相。其后一
句总结劝观。馀本论皆有九喻。此本唯六。
仍加影喻。次第又前后者。不知什别有何意
而译此文。深成可怪加减佛言极过失耳。

经。佛说至信受奉行 赞曰。上来已释正宗
分竟。此即第三流通分也。文中三节。初标
佛化毕。次明众同闻。后仰受遵奉。须菩提
等义如前释。优婆塞等。此云近事。谓授五
戒近事三宝。并前比丘尼者。以男女声别四
众矣。天人修罗如常所明。智广论云。如是我
闻者令真法也。信□行为生智也。由佛所说
有三净胜故。便闻者欢喜奉行。一说共清净。
以于诸法得自在故。显无取执妄相愚痴□
所覆障不为名誉利养我慢之所深故。二所
说清净。如以实知诸法体故。谓即说彼所證
实理根性皆得相应。初中善等不净胜故。三
得果清净。以离诸障成法器故。谓彼受者随
所宜闻境行果三。远离疑谤起行得果證彼
境故。以其听者根器宜闻佛正为说无不信
□□□在心敬顺修学由□故说欢喜奉行。
若闻此德不生欢喜不乐奉行。当人如无情
物。则无捶性。故无著论流通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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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闻如是义
 于大来无觉
 我名过于石
 究竟无因故」


由法深广信受□□故。便此德不能流布。既
无著论后□颂云。

「 下人于此深大法
 不能觉知反信向
 世间众生多如此
 是以此法成荒废」

金刚般若经旨赞卷下

广德二年六月五日释普遵于沙州龙兴寺
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