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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卷二 第 254c 页

金刚新眼疏经偈合释卷下
京西山敕建香界寺传讲沙门通理谨述

【二推广降住开解分。
降心住心。事非一端。故须
推广。略闻巳随语生信。广闻合依义开解。此复有
三。一推广降住。二成就解慧。三显示经功。初三。一
正与推广。二略示周足。三尽断馀疑。初二。一推广
降心之法。二推广住心之法。初四。一初果离相。二
二果离相。三三果离相。四四果离相。
初。】

「须菩提。于意云何。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
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须陀洹名为入流。而
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须陀洹。」

【佛意。以前示降心。唯约度生。恐于證果时。依然不
能降伏。故此又约小乘四果。以推广降心之法。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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陀洹者。小乘初果之名。梵语须陀洹。此云入流。谓
于凡夫地中。发出界取灭之心。以十六心。断三界
见烦恼尽。乍见空理。得入圣人之流类故。或云预
流。谓虽非极圣。亦能参预于其类也。然虽乍见空
理。而巳知无我。昧理故念。自然不能。如来问以能
不者。亦明知不能而故问焉。我即我相。是知能作
念者。则我执俱在。有违空理。空生乃过来之人。故
直以不也答之。言入流圣人。断不能自昧其理。故
作有我之念。是固知其无我相矣。
又虽曰无我。若
我所不忘。我相犹未全离。故承此徵起。以进明我
所亦无。言须陀洹。不过名为入流。而实无所入。以
空无形相。岂真有所入之迹。既无所入之迹。所谓
依空理而入圣流者。亦唯名字而巳。然名不虚彰。
必有所以。故云。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须陀洹。
言不入色等者。约断见为言。以见惑乃对境分别。
既断见惑。则无对境分别。故云不入色等。以色等
皆所对境故。是但不入于此。义似入彼。故以入流
为名。岂真有所入哉。知此义者。则不唯无我。兼亦
无有我所。二者俱无。乃真无我。无我则无念。无念
则无妄可降。如来示问。良有以也。
二二果离相。】

「须菩提。于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
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来。而
实无往来。是名斯陀含。」

【斯陀含者。小乘二果之名。梵语斯陀含。此云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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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谓前于见道位中。巳断见烦恼尽。今于修道位
中。先断欲思。但欲界思惑。有九品。谓上上品。上中
品。上下品。中上品。中中品。中下品。下上品。下中品。
下下品也。上上品。润二生。谓两生天上。两来人间。
方能断故。上中品。上下品。各润一生。是上三品。合
润四生也。
中上品。润一生。中中品。中下品。共润一
生。是中三品。合润二生也。至此巳断欲思前六品。
即證二果。
馀有下上品。润半生。下中品.下下品。共
润半生。是下三品。合润一生。谓一往天上。一来人
间即断。以是二果名一往来。然入理既深。益不能
昧理作念。亦故问也。答意准前可知。
何以下。亦进
破我所之执。言斯陀含。不过名一往来。而实无有
往来。以我空理中。岂有往来之迹。既无往来之迹。
所谓依空理而證一来果者。亦唯约巳断前六品
思。是名斯陀含耳。降心意准上可知。
三三果离相。】

「须菩提。于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
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为不来。而
实无不来。是故名阿那含。」

【阿那含。三果名也。梵语阿那含。此云不来。谓前于
二果位中。进断欲界下三品思。即證三果。自此欲
界无润生之感。不复还来受生。以是义故。名为不
来。然入理又深。犹其不能昧理作念。故问实答俱
同前说。徵释中。言阿那含。亦不过名为不来。而于
我空理中。实无不来之相。但以欲界无润生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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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假立名字为阿那含。是亦以理中本无。进破
我所执也。
四四果离相二。一问答显离。二引巳
作證。
初。】

「须菩提。于意云何。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
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汉。
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著我人
众生寿者。」

【阿罗汉。四果名也。虽具三义。为顺一来不来义故。
且约不生释之。谓前于三果位中。欲界思尽上生
色界。于那含天中。进断上二界。七十二品思惑尽。
超出三界。永不受后有之生。故以不生为名。然见
理既圆。深證无我。自不能作有我之念。亦故问而
实答也。
徵释中。言实无有法名阿罗汉者。以我空
理中。实无不生之法。可名罗汉。以理无形相。既不
见生。岂有不生之相。所谓寻名责实。实无当名之
义。则我所亦空矣。作念我得罗汉。即为著我等者。
以我.我所执二俱在故。我相既在。馀三可知。以皆
依我相生故。问答显离竟。
二引巳作證。】

「世尊。佛说我得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是第一离
欲阿罗汉。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世尊。
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世尊则不说须菩提是
乐阿兰那行者。以须菩提实无所行。而名须菩提是
乐阿兰那行。」

【恐谓念在于心。作与不作。谁其见之。故重启世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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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引巳作證。佛说者。指在异时。谓佛于异时曾有
此说。但未见教乘耳。无诤三昧者。理无能所。事忘
角立。不与物竞。名曰无诤。初修勉强。不成三昧。久
而自然。则三昧成矣。如涅槃云。须菩提住虚空地。
若有众生。嫌我立者。我当终日端坐不起。嫌我坐
者。我当终日立不移处。由此不与物竞。物无胜者。
故于人中最为第一。不但人中最为第一。且是第
一离欲罗汉。以无诤由于离欲。无诤之极。即离欲
之极。是罗汉虽皆离欲。而空生犹为第一。以是任
运离欲。不假功勋。即此可为降心标准。况是佛说。
足徵不虚。于此不矜。倍更为难。空生不尔。故重启
世尊。而云我不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空生所
以作是说者。意显我巳至此。尚不作念。况馀罗汉。
其不作念也必矣。又恐谓汝今自说不作是念。谁
其信之。故再启世尊。而言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罗
汉道。则是我及我所二执俱在。佛则不说我须菩
提是乐阿兰那行者。以阿兰那此云离谊。亦云寂
静。即无诤义。其意以我.我所执为谊诤本即不寂
静。若俱在者。世尊岂妄许哉。此反显也。
下乃正明。
正以我须菩提实无所行之念。而世尊乃名我须
菩提是乐阿兰那行。此中行即是作。名亦同说。但
略变其文耳。然推广降心偏约小乘四果说者。意
显降心不难。但如小乘四果。离于我我所相足矣。】

「偈。依彼善吉者说离二种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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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云。上句者字应连下句说字。此通颂四果四段。
以四段皆依善吉者说故。离二种障。即是所说之
义。谓说初果离见惑障。说后三果离思惑障。以能
障我空理故。又见惑即我执分别。思惑即我执俱
生。离二则无我。无我即降心法也。总结推广降心
之法竟。
二推广住心之法二。一修因无住。二得
果无住。初三。一得记无住。二严土无住。三总以结
示。
初。】

「佛告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昔在然灯佛所。于法有
所得不。不也世尊。如来在然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

【佛意。前示住心。唯约布施。恐于修因期果。依然不
能安住。故此又约得记.严土等。以推广住心之法。
然灯佛。乃释迦第二僧祗授记本师。故自述云。如
来昔在然灯佛所。盖昔之一字。即指第二僧祗说
也。如来于尔时巳登八地。似于授记之法实有所
得。其实不尔。故问以有所得不。佛意。以有得即有
住。有住则觉心不能住矣。答以不也者。是空生巳
知如来于授记法无所得也。浑言不也。恐不明显。
故又以如来在然灯等而申明之。良以所得之法。
唯是自心自智所现。不从授记而得。是知所谓授
记者。亦唯授记语言名字而巳。既唯语言名字。知
不应住。不应住则不住。不住则觉心常住。如来示
问。盖为此也。】

「偈。佛于然灯语不取理实智以是真实义成彼无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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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合云。首句谓佛于昔日在然灯佛所蒙彼授记语
也。不取者。谓于彼授记之语。不生住取。以授记中。
实无有法为可得故。若尔。位登八地。證无生忍。彼
无生理。何所自耳。以其理实唯自智所现。故曰理
实智也。
以是真实义者。谓以是自心自智中所现
真实义故。所以虽能成就彼忍。而亦无取于然灯
所说。故云成彼无取说也。得记无住竟。
二严土
无住。】

「须菩提。于意云何。菩萨庄严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
故。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虽得记无住。恐于严土时犹未忘怀。故此又约严
土以明无住。庄严佛土者。因中于此行道。果上于
此成佛。则行道者正庄严果上之报土也。依于此
义。似有土为可严。其实不尔。故问以庄严佛土不。
佛意。以有严则有住。觉心不住亦同上说。答以不
也者。空生巳知无土为可严也。何以句徵。庄严下
释。言所谓庄严佛土者。唯是庄严自心。非是庄严
报土。故曰即非庄严。良以果上报土。皆是唯心唯
识所现。庄严自心。即是庄严报土。以心净则佛土
净故。是知所谓庄严者。但是名字。故曰是名庄严。
既是名庄严。则严土不应住。】

「偈。智习唯识通如是取净土非形第一体非严庄严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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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云。首句言菩萨欲严报土。必先依观照般若。修
习唯心识定。若了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即是通也。
次句言既了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即依如是唯心
唯识之义而取净土。是则所严者。非形相之土。乃
第一义谛。而言体者。以第一义谛。即是自心。为诸
土体故。末句结会经文。言所谓非形者。即经中非
庄严意。所谓第一义谛。为诸土体者。以心净土净。
即经中名庄严意也。严土无住竟。
三总以结示。】

「是故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
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解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
其心。」

【是故等者。谓以是上来二俱不住之故。呼须菩提
而结示之。意以大凡诸菩萨摩诃萨。于一切时。一
切处。皆应如是不住而生清净之心。盖清净心。即
指觉心说也。不应住色生心者。谓见色之时。不应
住著于色而生其心。以住色生心。即妄心故。不应
住声等生心。例此可知。应无所住者。谓应于一切
法都无所住。都无所住而生其心。即是觉心。夫如
是。则觉心常住。总结修因无住竟。
二得果无住。】

「须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于意云何。是身为
大不。须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
身。」

【虽修因无住。犹恐于得果时。未能忘怀。故此又约
果报身。以显无住也。譬如有人。意喻大乘菩萨。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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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周圆。果报于色究竟处。示现一切世间最高大
身。故以须弥山王喻之。既以须弥山王为喻。似是
最高大身。其实不尔。故问以是身为大不。
佛意。以
若取于相。不名为大。以有数量故。盖须弥者。四洲
中央大主山也。梵语须弥。此云妙高。体是四宝所
成。故名为妙。出水八万四千由旬。故名为高。超出
七金之上。故名为王。然出水既唯八万四千由旬。
是虽大而有数量可纪。答中不唯言大。且言甚大。
盖须菩提。亦知如来所说不取于相故。
徵释中言
佛说非身者。谓佛虽说身如须弥。非是取于有相
之身。所以我说甚大。以离相观身。绝数量故。若唯
取于有相之身。不过是名为大。非是真大。既非真
大。则报身可无住矣。】

「偈。如山王无取受报亦复然远离于诸漏及有为法
故。」

【合云。首句先约喻言。谓如彼山王虽高虽大。而不
自取我高我大。以山王无住心故。次句乃以法合。
谓佛受果报之身。而亦不取果报。以佛无住心故。
准喻可知。故云亦复然也。不住果报。即果报而见
法身。故曰远离诸漏。及有为法。以法身是无为无
漏性故。无为无漏之性。横遍竖穷。彼报身者。又何
足为大哉。总结正与推广竟。
二略示周足三。一
校量持福。二取劣况胜。三请示经名。初二。一能校
量。二所校量。初二。一极显恒河沙多。二极显宝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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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多。
初。】

「须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恒河。于意云
何。是诸恒河沙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诸
恒河尚多无数。何况其沙。」

【恒河中沙。其细如面。以沙论数。可谓其数多矣。又
复以如是沙。计河之数。与沙数相等之恒河。其河
可谓多矣。是诸恒河所有沙数。自然甚多。问以宁
为多不者。佛不自说。欲令空生答出。借此显下界
数多故。空生答以甚多。而又言但诸恒河等者。正
以见所答之不虚耳。
二极显宝施福多。】

「须菩提。我今实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
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
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我今实言句。说虽在此。意为所校量福。恐福胜难
信。令其必信故。尔犹彼也。尔所恒河者。谓彼诸所
有恒河。即指前一恒河沙所计恒河言也。沙数三
千等者。又以此多河中沙。而计世界之数。则世界
甚多可知。而乃以七宝满中。用为布施。其得福甚
多。不待言矣。问以得福多不者。亦佛不自说。欲令
空生答出。为下持说之福。作能校量故。答以甚多
者。不知持说之福。犹胜于此也。总结能校量竟。

二所校量。】

「佛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
四句偈等。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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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至受持等。准前可知。而此福德胜前福德者。前
是有为有漏。此是无为无漏福故。蒙引云。恒沙宝
施。不了自心。持说此经。言下见性。见性成佛。福孰
可校。故说此福胜前。古德云。摩尼一枚。压倒海宝
千般。可为此譬。校量未久。重复校量者。义渐深故。】

「偈。说多义差别亦成胜校量后福过于前故重说胜
喻。」

【合云。上二句。颂重复校量。意言多义差别者。指解
分以来所说。谓望前信分有多种不同。如前示降
心。唯约度生。此则别约小乘因果言之。前示住心。
唯约布施。此则别约大乘因果言之。亦者。例前信
分。言信分中业巳显胜校量。此既望前多义差别。
亦德成立显胜校量之义。下二句。颂能校胜前意。
言信分能校之喻。唯约一界宝施。此中能校之喻。
乃约众多恒河沙世界宝施者。以持说后分之福。
过于持说前分之福。故于能校量中重说胜前之
喻。盖喻者比也。以宝施为能比法也。总结校量持
福竟。
二取劣况胜二。一随说尚胜。二何况尽持。

初。】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
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

【恐谓持说双行。自他兼利。福德胜前。无可议者。设
若自无受持之功。随便为人演说。未必有福。故此
约随说之处。以显胜也。
复次须菩提者。谓复于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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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之次。重呼当机而再告之。随说是经者。谓机无
论大小。文无论丰约。处无论胜劣。时无论长短。随
便演说。非诚意说故。四句偈等。约说之最少者言。
此处者。即随说之处。人多忽之。故教以当知。显不
可忽耳。一切世间。意摄四众。天人修罗。意摄八部。
皆应供养者。人是佛遣。法是佛说。代佛宣扬。即同
佛在故。如佛塔庙者。塔安佛身。庙像佛容。举世知
供。故为喻也。法华云。能窃为一人说法华经。乃至
一句。是人则为如来所遣。行如来事。今经随说。亦
应同彼。故其处最胜。又处尚最胜。人可知矣。随说
尚胜竟。
二何况尽持。】

「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
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若
尊重弟子。」

【此复有二。一.正况人胜。恐谓随说是经。尊胜若此。
设有虽不能说。而能尽持者。其人又当何如。故即
承随说之人而况显之。言随说之人。尚尔尊胜若
此。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自应益胜。故再呼当
机而教以当知等也。
成就者。圆满具足之义。实相
般若。名为最上。以是诸佛所證故。观照般若。名为
第一。以是发觉初心故。文字般若。名为希有。以是
待时而说故。三种般若。尽在此经。故尽能受持者。
即能成就。
若是下。二.兼显处胜。恐谓随说之处。尊
胜若彼。设若经所在处。又当何如。故即约经所在
卷二 第 258c 页
处而显示之。经典所在者。无论支提脱阇。寺塔坛
幢等。凡有安供处。即是也。即为有佛者。是佛法身
故。又若有尊重弟子者。具差别智故。弟子而言尊
重者。谓各具一德。可尊可重。如舍利慧。目连通等。
各称第一是也。又经是无为。贤圣共依。故曰即为
有佛。若尊重弟子。蒙引云。如益州新繁荀生者。指
画虚空以写经。即成一片金刚地。至今庆云时罩。
雨不湿而草不生。此经殊胜。不信然乎。】

「偈。尊重于二处因习證大体。」

【合云。此合颂上科及此科义也。尊重者。尊敬珍重。
二处者。谓说经处。及经在处也。又尊重亦摄供养。
谓一切众生。皆应尊敬珍重。种种供养。不可忽耳。
因习句。出其所以。谓因于二处。可听可持。有熏习
义。能證大体故。言大体者。即是法身。横遍竖穷。故
称为大。为报化本。故称为体。总结取劣况胜竟。

三请示经名二。一当机请名奉持。二如来如请为
示。
初。】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
持。」

【降住之功用既彰。校况而殊胜又显。似应无说。故
当机请名奉持。当何名此经者。谓当以何等名字
而目此经。此请名也。古德云。依文解义。三世佛冤。
离经一字。即同魔说。为遮此二。故问云何奉持。此
请持也。
二如来如请为示。】
卷二 第 259a 页

「佛告须菩提。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是名字。
汝当奉持。所以者何。须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
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波罗蜜。」

【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者。以此中所诠般若。
同金刚之坚利。是究竟法。能到彼岸。非馀经所能
及故。此示名也。以是名字。汝当奉持者。谓以是金
刚般若到岸名字。汝等当因名思议而奉持之。

释中。言如来所以教其以名奉持者何也。以金刚
有坚.利二义。由坚义故。知般若不坏。实能到岸。故
佛说般若波罗蜜。当依言奉持。由利义故。知般若
不住。到无所到。故即非般若波罗蜜。当离言奉持。
是则名惟假有。故曰是名等也。】

「偈。彼因习烦恼此降伏染福苦身胜于彼希有及上
义彼智岸难量亦不同馀法坚实解深义胜馀修多
罗大因及清净福中胜福德。」

【合云。首四句对前显胜。彼字指宝施福德。因是有
漏。有熏习义故。能生一切烦恼。如贪瞋等皆依有
漏熏习生故。此指是经。降伏者。对治义。染福二字。
应连下句苦身二字。以染福是有漏之福。能为苦
身因故。是经能对治彼。故能胜于彼。是则此经非
世间所有。故曰希有。能超出世间。故曰及上义也。

彼智下。正颂经义。彼智是般若智。为能到。彼岸是
涅槃岸。为所到。二俱甚深。故曰难量。亦不同馀法
者。拣异小乘。及于法相。非甚深故。坚实者。如金刚
卷二 第 259b 页
之坚。解深义者。如金刚之利。不约破惑明利者。与
上降伏染福互影说故。胜馀句。显以是名字。当奉
持也。佛说般若波罗蜜。能成大因。即非般若波罗
蜜。能令清净。如是而持。于诸福中。为最胜福德。所
谓亦不同馀法是也。总结略示周足竟。
三尽断
馀疑三。一断是名何必强说疑。二断无说云何摄
界疑。三断名界云何现相疑。
初。】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须菩提白佛言。
世尊。如来无所说。」

【恐谓如来说法。不立名相。既唯是名。何必强说。故
问以于意云何。将谓如来有所说法不。佛意。以如
言取执。则似有法可说。若得意忘言。岂当固执文
字。是故如来临灭度时。文殊请佛再转法轮。佛言。
我住世四十九年。未曾说著一字。汝将谓我曾转
法轮耶。佛今示问。亦同于彼。但看空生如何理会
耳。空生亦仱俐纳子。一提便醒。故答以如来无说。
所谓归家罢问程。到岸不须舟也。
二断无说云
何摄界疑。】

「须菩提。于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
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须菩提。诸微尘。如来说非微
尘。是名微尘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空生虽答无说。不是一向无说。所谓但去其病。不
存其药。恐有执药成病者。言若果一向无说。云何
摄化三千世界而为说法主耶。由是如来。呼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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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名而探问之。良以三千世界。乃聚微而成。故问
以界所有尘。是为多不。佛意。以尘可析空。界是假
有。其奈须菩提未会佛意。而答以甚多。所谓好个
阿师。又恁么去也。如来见其不会。乃呼其名而救
之曰。所谓诸微尘者。如来说非微尘。以展转分析。
可使空故。是知微尘无体。但是假名。故曰是名微
尘。以是而知。如来说世界非世界。以合时似有。析
时便无故。是知世界亦唯假名。故云。是名世界。

三断名界云何现相疑。】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不也。世
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说。三十
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恐谓世界唯名。无可依者。云何如来依界现相。为
防此疑。故问以于意云何。将谓可以三十二相见
如来不。佛意。以界既非界。相亦非相。二俱从缘。何
碍相依。喜空生巳知佛意。直答以不也。世尊。不可
以三十二相见如来。其意以离相方见真佛。应自
有真界为所依耳。
徵释中。言如来说三十二相即
是非相者。以依性现相。执相者必至迷性。故曰即
非。是知三十二相但有其名。故曰是名三十二相。
且不可执相而迷性也。然一切众生。所以得度者
佛也。一切诸佛所依现相者界也。摄界度生。所依
成化者法也。若有定法可说。则不能摄界。以界无
定故。若有实界可依。则不能现相。以相随缘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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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如来随众生缘。现水月相。依空华界。说谷向法。
了三者唯是假名。用繁兴而无住。纯一觉不存纤
碍。智常静而鉴周。虽曰尽断馀疑。亦示觉心令住。
此三科弥勒无偈者。以从请示经名中生。非正说
故。总结推广降住竟。
二成就解慧五。一校量经
功。二信解感叹。三类明馀度。四会合前语。五遮疑
助解。
初。】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
若复有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
其福甚多。」

【馀疑巳尽。胜解将成。宝施外财无能校量。故此又
约身命内财校之。言众生所最爱者身。最重者命
也。身施或易。命施犹难。今兼二施。其功德可谓大
矣。且一生只有一个身命。今言恒河沙等者。显非
一生十生及与百生千生等。将生生世世皆以身
命布施。其功德可谓多矣。虽曰大曰多。若施相不
忘。仍住有漏。如世之杀身成仁。舍命居名。比干介
子之流。曾未问有成佛事也。此经虽一偈一句。如
一枚一粒金刚。受持演说。如自食食他。终竟不销。
出则有用。故言其福甚多。以恒沙身命布施所不
及故。】

「偈。能忍于苦行以苦行有善彼福不可量如是最胜
义离我及瞋恚实无于苦恼共乐有慈悲如是苦行
果为不舍心起修行及坚固为忍波罗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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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云。首三句。颂内施福多。恒沙身命布施。即是能
忍苦行。以若不能忍。虽一身一命。施之犹难。况于
恒沙等乎。以苦行有善者。谓由彼苦行。成就有漏
善法。以未能忘相故。彼福不可量者。谓虽属有漏
善法。以世智观之。彼所得福德。亦不可量矣。
次四
句。颂持说福胜。如是最胜义者。指此经所诠。乃胜
义中真胜义性故。持此则不见有我。故云离我。离
我则绝诸对待。故及瞋恚亦离。以瞋恚生于对待
故也。既离瞋恚。不见苦恼。故曰实无。反显彼虽能
忍。时或有瞋。未能全忘苦恼相故。若说此者。愿他
共乐。兼有慈悲。是持说皆成无漏。彼内施福德。殆
不可同年而语明矣。
末四句。出胜所以。言如是能
忍苦行。所感福果。所以不及持说者。为其于受福
之时。或有悭贪不舍心起。因之而造业者有之。又
如是依教持说。修二利行。及坚固力。所以能胜内
施者。为其于持说之时。成就坚固能忍之力。因之
而到岸者有之。校量经功竟。
二信解感叹三。一
当机闻解悲感。二赞叹信解功德。三如来印许證
释。
初。】

「尔时。须菩提闻说是经。深解义趣。涕泪悲泣。而白佛
言。希有。世尊。佛说如是甚深经典。我从昔来所得慧
眼。未曾得闻如是之经。」

【尔时者。从正宗巳来以至此番校量巳竟时也。初
闻略示降住。不过随语生信。次闻推广降住。乃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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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茨渐销。请示经名时巳有微解。三疑净尽处彻
底通明。且闻内财校量不如。自是义天星象灿著。
故云闻说是经。深解义趣。又义者差别义相。如分
析降心住心。随事各别。趣者理之所归。如显示降
心住心。总一无为。若但解其义。尚不名深。兼解其
趣。乃名为深也。又初闻略示。但是以自心烛经幽
旨。故唯成净信。继闻推广。乃能以经意照鉴自心。
故兼成深解。喜极成悲。所以涕泪悲泣。如久违慈
亲。一朝邂逅。自不禁中心凄然而伤其一向不遇
也。鼻出曰涕。目出曰泪。大恸曰悲。微痛曰泣。谓始
而涕泪。继而大恸。后而微泣。微泣者。收痛将陈。故
曰而白佛言。
希有者。有三义。一赞自能闻。以此法
能闻者希故。二赞佛能说。以此法能说者希故。三
兼赞二所。以此法时至方闻。时至方说。非常闻非
常说故。此亦深解之后。方知三皆不易。而赞叹之
也。甚深经典者。拣异小乘曰深。并拣法相曰甚深。
此明所说希有。唯佛所说如是。则是能说者亦希
有也。我从昔来者。从阿含觐佛巳来。所得慧眼者。
巳得人空慧眼。此经不唯空人。兼能空法。故未曾
得闻。此显能闻希有。唯如为是之经。则是所闻者
亦希有也。当机闻解悲感竟。
二赞叹信解功德
二。一现前信解功德。二当来信解功德。
初。】

「世尊。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即生实相。当知
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实相者。即是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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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如来说名实相。」

【空生意谓。我以得闻是经力故。始而信心清净。继
而即生实相妙解。自觉向去。成益良多。设若复有
一人。如我得闻是经。如我信心清净。如我即生实
相妙解。以我方彼。应无少异。故曰当知是人等也。
成就者。亦具足义。第一希有。仍指观照.文字二种
般若。言此二种般若。皆以实相为体。是人既生实
相妙解。则二种般若。不期具足而自无不具矣。破
自他惑。名之为功。成二利行。名之为德。此正明也。

世尊下。乃兼防转执。恐闻能成功德。转执实相为
有。故曰是实相者。即是非相。此有二释。一者金屑
虽贵。落眼成尘。虽生实相妙解。此解亦不可住。故
言非相。正见其不可住耳。二者若实有相。即属可
坏。是不坚法。不名实相。故言非相。谓不唯非有相。
亦复非无相。正显其不可坏也。是故如来说名实
相者。亦有二义。一者实相妙解。虽不可住。有因缘
故。亦可得说。是故如来。为彼不解实相义者。说名
实相。令因名而思义也。二者。有不能有。无不能无。
是坚实法。不可破坏。是故如来。为欲显示不可坏
义。说名实相。显除此皆不实也。现前信解功德竟。

二当来信解功德二。一正以赞叹。二展转徵释。

初。】

「世尊。我今得闻如是经典。信解受持不足为难。若当
来世。后五百岁。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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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为第一希有。」

【我今得闻者。显是亲承教谕。如是经典者。通指以
前所说。然既亲承教谕。虽信心清净妙解实相。自
是领受执持。是皆不足为难。以如来三业殊胜。见
闻随喜。即能感发信解受持心故。若当来世后五
百岁者。显是去圣时遥。其有众生得闻是经者。唯
是展转传受。然既当去圣时遥。又系展转传受。信
心清净即难。妙解实相尤难。况复领受执持。非有
宿因。定系佛遣。故曰是人即为第一希有。以能依
实相之体。发起观照文字。二种般若用故。
二展
转徵释。】

「何以故。此人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所
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
相。何以故。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

【文分三段。初承徵承释。言信解受持之人。以何以
故名为第一希有。以此人久无四相。密为如来所
遣。行如来事。若不然者。何能于后五百岁。浊恶世
中。突然跃出常流。而信解受持此离相甚深法哉。
所以下转徵转释。言我人等相。所以必要无者。抑
又何也。以我人等相。皆为非相。以是依他法故。若
更于中执有我人等相。则是于依他法上重起遍
计。诚为妄中之妄。故须无也。
何以下。合徵合释。言
纵达非相。亦不执有。以何以故便为第一希有。盖
以久无四相之执。巳离我相。又达四相非相。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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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亦离。既能离一切相。则内之根身。外之器界。应
念化成无上知觉。故曰即名诸佛。所谓第一希有
者宜矣。此上弥勒无偈者。以是当机之语。非佛说
故。总结赞叹信解功德竟。
三如来印许證释二。
一正与印證。二徵起转释。
初。】

「佛告须菩提。如是。如是。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不惊.不
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

【如是如是者。印其两说皆不谬也。言此经甚深。现
在信解即难。当来信解尤难。此亦空生解后方知。
故得所说无谬。犹如过来人。指示向去路。自然的
当。故如来二皆印许。盖欲现在当来得闻此经者。
亦求如空生焉可矣。若复下。乃以劣證胜。犹见其
所说为不谬故。有人等者。无论现在当来。但法音
经耳者皆摄也。不惊者。信是佛说。不生惊惶。非真
信也。不怖者。知是大乘。不生怕怖。非真解也。不畏
者。寻行数墨。不生畏避。非真能受持也。如是之人。
常为甚希。况复真信.真解.真能受持者。自应称为
第一希有。非过誉耳。
二徵起转释。】

「何以故。须菩提。如来说。第一波罗蜜即非第一波罗
蜜。是名第一波罗蜜。」

【言不惊不怖不畏。只是寻常。以何以故得名甚希。
以如来随说随扫随立。理无一定。语似有违。闻之
而不生惊惶。不生怕怖。不生畏避者。诚难其人矣。
言第一波罗蜜者。即指今经所诠般若度也。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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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鎞云。六波罗蜜中般若最胜。以六度若无般若。
则在因无破惑之功。在果无法身之德。是知破惑
證真。不离般若。故称第一。然此之释词。即前请示
经名中语。但彼云般若。此云第一。虽略变其文。盖
即取彼。以见易惊易怖易畏之一端耳。总结信解
感叹竟。
三类明馀度二。一类明忍度。二总结一
切。初二。一正以类明。二引事證释。
初。】

「须菩提。忍辱波罗蜜。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是名忍
辱波罗蜜。」

【言此经所以易惊易怖易畏者。不唯般若之一端。
即如依此经而行忍辱波罗蜜者。如来亦说非忍
辱波罗蜜。以无我故。不过为彼不能忍者。对治瞋
恚。假立是名。呼为忍辱波罗蜜行。不善会者。鲜有
不惊怖而畏避者矣。忍辱说非之义。至下引證自
见。
二引事證释二。一详引近事。二略引远事。

初。】

「何以故。须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
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何以故。我于
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
生瞋恨。」

【文分为二。初承徵承释。言忍辱波罗蜜。如来说非
者。何以故也。引释中。如我昔为等者。据法苑引涅
槃义云。我念贤劫中。生于南天竺国富单那城。婆
罗门家。为众生故。林野禅思。时国有王。名迦罗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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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经译为歌利。陈译迦陵伽。唐译羯利。梵音少异耳。此云极恶。以彼经云。其性暴恶。憍慢自在故)。率
诸婇女。出城游玩。王倦少憩。诸女因采华果。来至
我所。而为说法。王从觉巳。不见诸女。仗剑寻至。瞋
怒责曰。何将幻术诱我诸女。与贪欲耶。我时报言。
我持净戒。实无染心。王问以何为戒。我答以忍为
戒。王即以剑断我手足及两耳鼻。责云忍不。我言。
假使大王。分我残质。犹如微尘。我终能忍。不起瞋
念。群臣争谏。王怒不息。时四天王雨金刚砂。王见
恐怖。回瞋忏谢。我即立誓。若我实无瞋念。令我此
身平复如故。作是誓巳。身即还复。更愿我于来世
先度大王。是故我今成佛。先度憍陈如也。此是约
义而引。至今经又促举其事耳。为犹被也。割截身
体。即指断手足及耳鼻事。无四相者。正显其无瞋。
以无我则无受者。无人则不计报复。无众生则不
见苦相。无寿者则不护命根。是皆可以离瞋念也。

何以下。转徵转释。谓正当被割截时。以何以故见
其无有四相。以我于往昔。被其割截手足耳鼻。节
节支离解散之时。若有我人等相者。应生瞋恨。以
有受思报不忘苦护命根故。试思我昔尚愿先度。
岂复有瞋。故知彼时无有四相。详引近事竟。

略引远事。】

「须菩提。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尔所世。
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恐谓身被割截。能忍即难。况复无瞋。彼婆罗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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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遽能尔耶。故又引远事而證释之。过去指贤
劫以前。应是庄严劫中时也。五百世作忍仙者。见
其行忍之久。尔所世无四相者。显其习空巳熟。由
久行故能忍。由熟习故无瞋。有志行忍者。亦求如
佛焉可耳。】

「偈。习彼能学心。」

【合云。此合颂此科及上科义也。能学心。即指忍行。
以忍行能学菩萨求菩提心故。但忍不遽成。故须
习彼。谓生生世世练习彼行。如佛于五百世作忍
仙等是也。类明忍度竟。
二总结一切。】

「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
菩提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
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即为非住。」

【文分三段。初正结。布施居六度之首。故首言布施
离相。般若居六度之后。故次言般若离相。忍辱亦
摄精进。居六度之中。故类明中言忍辱离相。初后
中间既尔。馀可例思。以是义故。呼当机而总结之
曰。菩萨应离一切相。谓持戒离戒相。修禅离禅相。
乃至万行繁兴离万行相。如是而发菩提之心。则
觉心可安住矣。
不应下反显。不应住色生心者。谓
不应住著于眼所见色而生染心。以色如热金丸。
执之则烧故。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者。谓不应
住著于耳所闻声。乃至意所缘法。而生染心。以声
如涂毒鼓。闻之必死。香如憋龙气。嗅之则病。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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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蜜刀。舐之则伤。触如卧狮子。近之则啮。法如入
室贼。不防则害。故此又于住心中兼示降心之义。
应生无所住心者。谓色等来时无所粘染。色等去
时亦无踪迹。如镜现像而无取于像。如风度树而
不留于树。夫如是。虽万境纷然。而于我菩提觉心
无所与矣。若心下结示。若心有住即为非住者。谓
一有所住则是妄心。妄心一兴则为不住菩提之
心。有志住心者其念之哉。总结类明馀度竟。

会合前语二。一正与会合。二兼释伏疑。
初。】

「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

【不应住色等布施。是如来前示住心之语。今承上
文义便。又复会合前语。谓以是有住则为非住之
故。所以如来最初便说菩萨之心不应住色等布
施。显始终无有异说。尤见其可信也。
二兼释伏
疑。】

「须菩提。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故应如是布施。如来
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又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

【此中伏疑有二。一承生疑。二转成疑。
承生疑者。谓
承前离相发心。布施亦可不行。何故强要行施。既
要行施。又何必定要不住相耶。故此释云。菩萨为
利益一切众生故。应如是无住布施。以不行布施。
则不能利益众生。住相布施。又不能利益一切诸
众生故。
转成疑者。恐谓利益众生。众生岂不是相。
况众生所依五阴。岂不是一切相耶。故此释云。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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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以色阴如聚沫。受阴如
水泡。想阴如阳𦦨。行阴如芭蕉。识阴如幻化故。

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以是五阴和合假立名字。
阴且不实。名复何有。是虽利益众生。仍与无住行
施。义不相违。】

「偈。修行利众生如是因当识众生及事相远离亦应
知假名及阴事如来离彼相诸佛无彼二以见实法
故果虽不住道而道能为因。」

【合云。此合颂此料及上科义也。修行者。经中承上
文义便。但言不住行施。此则浑言修一切行耳。恐
谓离相发心。何必强要修行。故以利众生释之。如
是因当识者。因即是行。识即是知。谓如是无住之
行。应当识知。能利益一切诸众生故。又恐谓利益
众生。众生岂不是相。所依阴事。岂不是一切相耶。
故次云众生及事相。远离亦应知。谓菩萨于所利
众生。及彼所依五阴事相。不碍远离。亦应了知。

众生假名。及彼所依阴事。二俱非相。以如来离彼
相故。恐谓如来有何所见。而离彼相。故次云诸佛
无彼二。以见实法故。实法即性。以见性是真。自能
了相为妄。故无彼二。
据此则见性说果。不住利益
众生之道。而菩萨学佛。亦不应利益众生。何故必
要修行利众生耶。故言果虽不住道。而道能为因
谓果中虽不住利益众生之道。而利益众生之道。
能为佛因。如华严行愿品云。因于众生。而起大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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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于大悲。生菩提心。因菩提心。成等正觉。此菩萨
所以必要修行利众生耳。总结会合前语竟。

遮疑助解二。一以语遮疑。二以喻助解。
初。】

「须菩提。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
异语者。须菩提。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

【恐有疑云。如佛所说。菩萨应离一切相。似约真谛
说之。又令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似约俗谛
说之。既真俗角立。似非如所如说。莫是诳彼初学。
真俗异说耶。故此遮云。如来是真语者等。楞严云。
无上法王。是真实语。如所如说。不诳不妄。指掌疏
释云。显示真谛曰真语。如云无是见是也。显示俗
谛曰实语。如云无非见是也。显示中道曰。如所如
说。谓如巳所證真如之理而说。如上反覆致详。是
非双绝。妄情俱尽是也。不诳者。不欺初学。不妄者。
无异彼此。此示义同五语。相应深信。
今云菩萨应
离一切相。亦是显示真谛。故曰真语。又令发阿耨
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亦是显示俗谛。故曰实语。至
云不应住色等生心。应生无所住心等。反覆致辨。
亦是显示中道。故曰如语。为对偏执。并非诳彼初
发心人。故曰不诳语。所说必验。不异彼此。同彼楞
严无妄。故曰不异语。如是而说。复何疑哉。此遮承
生疑也。
又恐疑云。如语妙契中道。应是真实。真语
实语。各据一边。岂得不涉虚妄诳初学异彼此耶。
故转遮云。须菩提。如来所得法等。言真谛俗谛。亦
卷二 第 264a 页
是如来所得之法。依此说法。皆无有实。以是对治
门故。亦无有虚。以能如说證故。此又遮转成疑耳。】

「偈。以诸佛实语彼智有四种实智及小乘说摩诃衍
法及一切受记以不虚说故随顺彼实智说不实不
虚如闻声取證对治如是说。」

【合云。前六句。颂遮承生疑也。为遮前疑。显示所说
不虚。故云。以诸佛实语。此之实语。总该下之五种。
非是五种中实语。如十一色法之色。非是眼所对
色故。此先总遮。下乃详明。彼智句。标四智。该五语
也。实智即佛之所證。说此者名为如语。小乘四谛
中。灭谛是真。馀三皆俗。说此者名为真语实语。摩
诃衍。此云大乘。为深位说。不诳初心。即不诳语。一
切受记。所说必验。即不异语。又不异语。不止受记
一法。盖是取一法为例。真语实语。不止说小乘准
知。以不虚说句。乃结归前之遮词。以不虚即实语
故。
后四句。颂遮转成疑也。言如语固是实智。而真
语实语亦是随顺实智而说。以能成就彼故。如是
而说。不实不虚。云何不虚。以能如所闻声而取證
故。云何不实。以为对治偏执如是说故。以语遮疑
竟。
二以喻助解。】

「须菩提。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即无
所见。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
照。见种种色。」

【承前重重开示。巳解住心之法。第恐习气深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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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解违。为助妙解。故重拈布施之法。双陈二喻。以
显住法.不住之得失也。于中先显住法之失。谓设
若菩萨心中。明知法不应住。至行施时。力不自由。
依然住著于法。是谓住法行施。住法则无智能照。
故以如人入闇喻之。以闇能障目。可喻无智能照
义故。无智能照。不得真如。故以即无所见喻之。以
无见则触途成窒。可喻不得真如义故。
若菩下。次
显不住之得。谓设若菩萨心中。既知法不应住。至
行施时。元解不昧。备达三轮体空。是谓不住行施。
不住则有智受法。故以如人有目。日光明照喻之。
以目能受明。可喻智慧受佛法义。故智慧受法。能
得真如。故以见种种色喻之。以种种色相可喻真
如。具恒沙净德义故。】

「偈。时及处实有而不得真如无智以住法馀者有智
得闇如愚无智明者如有智对法及对治得灭法如
是于何法修行得何等福德复成就何业如是说修
行。」

【合云。初八句。正颂经意。经中单约施言。偈中义含
万行。故不言施而但言时处。谓修行之时及修行
之处也。住相者必以时长生退。处多生厌。名为实
有。如是修行。不得真如。云何不得真如。以无智故。
云何无智。以住法故。馀有不住法者。不觉时长。不
嫌处多。以有智故。能得真如。此先颂法中之义。

中依法立喻。故曰如人入闇。此中以喻比法。故曰
卷二 第 264c 页
闇如愚无智等。闇者境闇障目。愚无智即指住相
修行者言。明者有目受明。有智即指无住修行者
言。对法及对治等者。谓无住修行。是能对治法。住
相修行。是所对治障。以能对所。故得灭彼住相之
执。住心之法。如是而巳。
次四句兼释伏疑。恐谓何
不亦同经中单约布施说耶。释云。于何法修行。得
何等福德等。意以前说檀义摄六。乃约大略言之。
其实于何法修行。得何等福德。谓以因感果。非全
同也。果既不同。依果所起业用。亦自不同。故云。复
成就何业。依如是义。应通说修行。虽不言施。而义
可摄。
问。推广分中少示降心。多示住心者何也。答。
觉心如主。妄心如客。但使觉心安住。自令妄心不
兴。亦如主人若悟。客邪不得其便。总结成就解慧
竟。
三显示经功。
信解既成。修證可期。传持此
道。专望知音。故尔显示。以发众生读诵受持为人
演说之胜心也。分四。一分门略显。二四义详示。三
引因校量。四总以结叹。初三。一显示自持功德。二
校量闻信功德。三况显兼说功德。
初。】

「须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受
持读诵。即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
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当来之世。应指末法。如前所谓后五百岁时也。宿
植善根。现具正信。名为善男善女。受谓领受其文。
持谓执持其义。皆默忆也。读谓对本而读。诵谓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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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而诵。皆显念也。言时当末法。人多不善。贪著成
风。法尚有为。若有善男善女。别具超常之见。能于
此经。或受持。或读诵。是不唯过去因深。巳足见当
来果胜。故曰即为如来以佛智慧等。悉知者。知之
悉。悉见者。见之悉。谓无始尽际。前因后果。纤芥无
遗故。不言心知眼见。而云智慧知见者。以妄心肉
眼。各有限量。智心慧眼。乃无障碍故。皆得者。受持
读诵无不得也。成就有二。谓以今验昔。为巳成就。
以今验后。为当成就。此经既密通于圆。而因该果
海。果彻因源。故皆言无量无边。谓前因后果。一切
功德。不可限量。无有边际。除佛一人。馀皆无能知。
无能见也。
二校量闻信功德。】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
布施。中日分复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
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若
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

【文三。初能校行胜。恒沙身命。其施可谓重矣。日以
三时。其行可谓勤矣。况经无量百千万亿劫。如是
而行。其时可谓长矣。以长时而勤行重施。非具神
通妙用。分身促时者不能也。若复下。所校机劣。闻
此方及解分。其闻可谓少矣。信心但曰不逆。其信
可谓微矣。况得闻不过一时。其时可谓促矣。以促
时而少闻.微信。凡有宿因。及现前根利者皆能也。
其福句。果报反胜。然既能较行胜。所校机劣。而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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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之福。反胜于彼者。略有三义。
一者彼是示现。此
是实行。示现舍身易。实行住信难。如幻人蠲躯。固
不若书生入泮之为胜故。
二者彼约深位。但期常
居因门。不欲速成。此约浅位。信心便是初基。誓期
圆證。是乃以速成佛不速成佛。而分胜之与劣。如
举子不务上进。生员矢志连登。可为譬也。
三者彼
是假设。谓设能如此。亦属有漏。以不闻此经。不信
无漏法故。故知闻信不逆。其福胜彼。又此与前番
校量。均属内施。而前番能校者劣。以但言恒沙命
施。不言日以三时及久经多劫故。此番所校者劣。
以但言闻信不逆。不言受持及演说故。是则前番
以劣行校胜机。虽胜不为胜。此番以胜行校劣机。
其胜乃为胜。良以前方推广降住。此则彻底悟解。
胜劣天渊。固其宜矣。
三况显兼说功德。】

「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

【承前闻信不逆。尚超最胜施福。何况书写此经。受
持读诵。兼复为人解说。其福益胜可知。】

「偈。名字三种法受持闻广说修从他及内得闻是修
智此为自淳熟馀者化众生以事及时大福中胜福
德。」

【合云。此合颂分门略显中义也。名字。指能诠之法。
不出名言及文字故。此亦是教。三种。指所诠法。以
所诠之法。不出理行果故。受持义该读诵。闻亦摄
信。广说即为人解说。此同一弘经。而为门不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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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为门不同。何故先赞受持。以受持读诵。是修行
门故。次赞闻信者。以修必先从他闻。次及内信。谓
闻而信。信而修也。是则得闻者。乃起修之智。故因
修而赞之也。然此闻信受持。皆为自巳淳厚善根。
成熟道种。馀者即指广说。以自利之馀。乃能广说
故。说而云广者。长时利他。故云化众生也。
问。受持
功德。经唯直显。而闻信独用校量。兼说独用况显
者何也。答。以事及时大。福中胜福德。言闻信事大。
以是起修智故。兼说时大。以是长时说故。事大福
胜。非校量莫显。时大福胜。非况显莫知。故尔校况。
显此二种福德。乃是福德中胜福德故。总结分门
略显竟。
二四义详示四。一约教理显德。二约行
果显德。三约依处显德。四约功用显德。
初。】

「须菩提。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
功德。」

【受持闻说。福德靡涯。意欲尽言。言不能尽。佛以少
言而该多义。故曰以要言之。是经即教。不可思议
等即理也。言语道断。心行处灭。心将缘而虑亡。口
欲谈而词丧。故云不可思议。仰之弥高。钻之弥坚。
故不可称。谓赞莫能尽也。瞻之在前。忽焉在后。故
不可量。谓测无能穷也。法音经耳。功报弥劫。一念
信心。永为道种。故云无边功德。教理如是。受持闻
说者。福德可胜言哉。
二约行果显德。】

「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若有人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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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读诵。广为人说。如来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
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如是人等。
即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何以故。须菩
提。若乐小法者。著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于此
经。不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

【文四。初为大机。谓此经教理既大。信解亦大。依此
发心。名为发大乘心者。为此人说。显此经行果俱
大故。然大乘有权有实。如大乘始教为权。终顿圆
三为实。此经不唯是权。亦兼是实。谓进之可入终
顿。再进之可入圆乘。故云为发最上乘者说。以终
顿属上乘。圆教为最上乘故。
若有下示大行。受持
读诵。自利行也。广为人说。化他行也。从性起修。全
修即性。全修即性。性无不备。故曰如来悉知悉见。
皆得成就等。又皆得成就等者。以此经是一切诸
佛本所乘故。如起信说。
如是下显大果。背负曰荷。
肩任曰担。此喻言也。言是人既能受持读诵。又能
广为人说。则是大智上求。大悲下化。以三藐三菩
提为巳任。誓期必證。不至于阿耨多罗而不巳。故
曰即为荷担如来等。又即为荷担等者。以一切菩
萨。皆乘此法到如来地故。亦如起信。
何以下拣非
机。乐小法者。声闻缘觉也。声闻缘觉。巳达我空。而
云著我见者。以虽空我相。若空我之心未亡。仍属
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例此可知。即于此经不
能听受读诵解说者。以此经不唯空我。乃并彼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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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心亦俱空故。既不相应。虽听受读诵解说。皆
不相应。故直以不能斥之。由此观之。则受持读诵
解说功德伟矣。
三约依处显德。】

「须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
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即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
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在在处处者。无论城邑聚落。庄宅园馆。僧伽蓝摩
等。若有此经者。无论琅函贝叶。白氎素纸。粉墙石
壁等。一切世间天人修罗。所应供养者。尊重于法
也。当知此处等。出其应供之故。即为是塔者。塔安
佛身。以经所在处。即是佛在故。恭敬者。志念专注。
意业虔诚。作礼者。五体投地。身业虔诚。围绕者。相
向赞咏。口业虔诚。华散其处者。借此为因。回向佛
乘。以一华称性。一切因行皆具足故。依处尚尔。况
复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其人不益可恭敬供养乎
哉。
四约功用显德。】

「复次。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
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
先世罪业即为销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经所在处。尚应恭敬供养。受持读诵。反为人所轻
贱。其故何也。恐有是难。故复于其次。呼当机之名
而告之。为犹被也。或骂詈毁辱。或讪谤憎嫉。或杖
木瓦石而打掷之。皆名轻贱。是人下出其深故。先
世罪业应堕恶道者。显是罪之极重。如五逆十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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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毁谤大乘等。以今世人轻贱者。显是报之最轻。
以轻报而可偿重罪。故曰先世罪业即为销灭。然
善恶之报。如影随形。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今
既以轻报而销重罪。则罪之轻者自应不报可知。
非缘经功。何以能尔。不唯此也。且能以此为因。不
坏道种。因缘会遇。必当作佛。故云。当得阿耨等。则
此经功用。讵可思议。】

「偈。非馀者境界唯依大人说及希闻信法满足无上
界受持真妙法尊重身得福及远离诸障复能速證
法。」

【合云。此颂四义详示中义也。馀者。指声闻缘觉。二
种教理。可思议。可称量。有边际。是经有不可思议。
不可称量。无边功德。故曰非彼境界。此颂约教理
显德。又此亦含下文中拣非机义。以下文云。乐小
法者。著我见等。不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亦非彼
境界义也。唯依大人说者。大人即大乘之人。所谓
是经为发大乘者说故。希闻信法者。谓希求闻法
生信。满足无上界者。界即是因。无上界即是佛因。
满足者。由信而修。圆满具足。如是之人。则为荷担
如来阿耨菩提。及者兼义。所谓为发最上乘者说
故。此颂约行果显德。约依处显德。弥勒不颂者。以
易知故。
受持真妙法者。真妙法即指此经。正属始
教空宗曰真。兼摄终顿圆三曰妙。经云。受持读诵
此经是也。尊重者。以是当来成佛人故。不唯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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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佛。亦能现身得福。以是世间所应供故。此约先
世无障者说。若先世有障者。重则轻受即销。轻则
直销不受。故曰及远离诸障。不唯离障。且以此为
因。当得菩提。故曰复能速證法。盖法即菩提法也。
此颂约功用显德。总结四义详示竟。
三引因校
量。
前云日以三时。各舍恒沙身命。经无量百千
万亿劫。不及闻信功德。若受持读诵于后末世时
者。又将何以校之。恐有是疑。故自引因中实迹而
为校量。】

「须菩提。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祗劫。于然灯佛前。得值
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承事。无空过
者。若复有人。于后末世。能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
于我所供养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
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我念过去者。以宿命智忆念过去劫也。劫非一十
百千万等。仅可以无量阿僧祗计之。阿僧祗。此云
无央数。乃华严十大数中第一。阿僧祗阿僧祇。为
一无量。今云无量阿僧祗者。盖是以僧祗积至无
量。复以僧祗所积无量而计僧祗。极言其所经之
劫。唯佛能知耳。此等劫数。俱在然灯佛前。准权教
然灯佛是释迦佛第二僧祗授记本师。据此则然
灯佛前。只有一个僧祗。今云无量僧祗者。显寻常
所说。三祗炼行。亦对机方便之言。故法华云。我说
然灯佛等。又复言其入于涅槃。如是皆以方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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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
值遇也。得值八百四千等者。即无量僧祗劫中。
所遇佛也。金刚鎞云。十亿为洛叉。十洛叉为俱胝。
十俱胝为那由他。则那由他当千亿矣。今以八百
四千万亿而计那由他者。极言其所遇之佛。亦唯
佛能知耳。悉皆供养者。如意奉赡。如饮食衣服卧
具医药等。悉皆承事者。顺命侍使。如执巾司瓶汲
水采果等。一一佛所。不缺不越。故曰无空过者。不
言闻法者。对下显劣。且约福门言之。后末世时。法
久弊生。波旬炽盛。人根浅薄。况复离相无为之经。
拂情违世之道。率多憎嫉。谁能信顺。今日能受能
持能读能诵。其犹火里莲华。固不可以等閒论也。
于字。应作以字。言此人所得功德。以我所供佛功
德校之。则供佛功德百分。不及受持此经功德一
分。不唯百分。即千分万分亿分亦不及一分。若究
极而言。洛叉分俱胝分乃至算数所不及分。譬喻
所不及分。皆不及一分。良以多福不如少慧。以福
为苦因。慧为道种。福可尽。慧不可尽。寸金丈铅。可
为明喻。故达摩答梁武帝云。造寺斋僧。实无功德。
性净妙圆。体自空寂。性空之中。功德无极。通前五
番校量。初以一界宝施。不及持说。二以无量世界
宝施。不及持说。三以恒沙身施。不及持说。四以无
量恒沙身施。不及闻信。至此解分将终。内施外施。
无可校量。故特引佛因供佛。而校量之。则解之所
关者重矣。引因校量竟。
四总以结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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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后末世。有受持读诵此
经。所得功德。我若具说者。或有人闻。心即狂乱。狐疑
不信。须菩提。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
议。」

【文二。初显示难以尽说。恐谓佛因校量。尚不能及。
盍具说之。以生信乐。故如来重呼当机而进示之。
言善男善女。当彼末世之时。犹能独具正见。受持
读诵此经。就其所得功德。诚难具说。我若不辞饶
舌而具说者。有能信乐。则诚善矣。设或有人。不得
意者。一闻此说。心即狂乱狐疑。良以中行之士。难
得其人。率多流于狂狷。狂者有过高之行。一闻此
说。势必成就高狂知见。惑乱自心。狷者多不及之
弊。一闻此说。既不敢必以为是。又不敢决以为非。
是非两疑。如狐履冰。名曰狐疑。此二者皆不能信。
具说无益。若更以此破法。则不唯无益。而反有损
矣。
须菩下。结叹二不思议。虽不具说。亦应总示。故
教以当知。一往似属空宗。沉思亦兼终顿。密通于
圆。无义不收。故曰是经义不可思议。随机修證。浅
深自殊。深證固能该浅。浅證亦可通深。故云果报
亦不可思议。所以至德难校。具说多疑者此也。】

「偈。成种种势力得大妙果报如是等胜业于法修行
知。」

【合云。上二句颂后摄前。经义不可思议。故能成就
种种势力。如断惑證真。降魔制外。严土利生等。皆
卷二 第 268a 页
势力也。果报亦不可思议。故能得大胜妙果报。以
始终顿佛皆大。圆佛则妙也。而云摄前者。以佛因
难校。具说多疑者。正由此故。下二句结前起后。如
是成力得果。此等皆为胜业。此结前也。而云起后
者。以虽为胜业。要必于前所解之法。精进修行。乃
能證知。此亦下属修分之一證耳。总结大科推广
降住开解分竟。
三究竟降住起修分二。一当机
重问降住。二如来原问发明。
初。】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
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此中发菩提心。与前不同。前约博地凡夫。发起上
求下化之心。悬期佛果。此约信解之后。发起称理
修行之心。尅求必證。前或有退。以是从邪定聚入
不定聚故。此则无退。以是从不定聚入正定聚故。
仍称善男善女者。行起解绝。还同未解。以便幻修。
设立解者。势必以菩萨自居。修则不力故。重问住
降者。谓虽解其理。未验于事。第恐习气深重。行与
解违。故重问发菩提心。历事进修时。云何应住。云
何降伏。其意盖欲究竟所解以造其实。昭明判为
究竟无我。或有见于此耳。
二如来原问发明三。
一降心离相。二住心无住。三校量持福。初二。一略
明。二详示。
初。】

「佛告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
提心者。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
卷二 第 268b 页
众生巳。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
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所以者
何。须菩提。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

【文四。初标示。善男子等。牒其所为之人。言重问降
住。正为进发修习菩提心人故。当生句示以应生。
浑言如是。下乃明示。但以当生之言。教令留意耳。
我应下。正明。我应灭度等者。以一切众生。与我一
体。彼苦即同我苦。我欲灭度。亦应令彼灭度。同体
慈悲。法如是也。
要知我应二字。则是降心要诀。以
我应则不以为功。不以为功。自能忘我人等相。进
发修习菩提心者。不可不知。灭度一切众生等者。
谓纵至尽令灭度。亦不见有一灭度者。以忘相故。
何以下徵释。谓以何义故无有灭度。故以若菩萨
等而反显之。正明既是菩萨。自应无有我人等相。
既无我人等相。岂复见有灭度相哉。谓之实无。固
其宜矣。所以下转释。言所以有相即非菩萨者何
也。以实无有法可发菩提心者。以一切众生。本来
是佛故。是则佛果尚不应住。果是菩萨。岂复更著
我人等相。知此意者。一念不生。生如是心。无妄可
降矣。】

「偈。于内心修行存我为菩萨此则障于心违于不住
道。」

【合云。此略颂本科义也。于内心修行者。谓胜解既
成。内心无住。即于内心无住中修习菩萨度生之
卷二 第 268c 页
行。所谓称理起修是也。既称理起修。若更存我相。
而谓我为菩萨者。此则障于内心。违于不住之道。
所以经中斥以即非菩萨。偈中不显度生。但浑言
修行者。以上云于法修行知。承上语便足摄度生
义故。略明竟。
二详示四。一得记离相。二感报离
相。三修因离相。四知见离相。初四。一问答略明。二
印證详释。三徵起转显。四结示中道。
初。】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于然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
罗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佛于
然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文二。初如来示问。此亦承前发端。恐谓无法发心。
亦应无法得果。何故如来于然灯佛所。有法得果
而蒙然灯之记。为防此难。故问以于意云何。将谓
如来于然灯佛所。有法得菩提不。佛意。为显实无
有法。得阿耨菩提。但不欲直言。乃故为示问。使当
机神会自谕。
问。设言有法得菩提者。当有何过。答。
略有二过。一者因果不类。以前云实无有法发菩
提心故。二者妄心难降。以若有法可得菩提。则能
所宛然。分别从生故。
不也下。当机裁答。以佛说为
定量。故直答不也。世尊。显无疑也。佛所说义。即指
上科所说无法发心之义。言如佛所问如此。若如
我解佛上来所说之义。以因例果。果必类因。则佛
于然灯佛所。无有法可得菩提。是知所谓然灯授
记者。亦属方便语耳。问答略明竟。
二印證详释
卷二 第 269a 页
二。一印證。二详释。
初。】

「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
三藐三菩提。」

【以因例果。因前知后。所说不谬。可启众迷。故印言
如是。谓如汝所说者是也。重言者。显决定故。既巳
印定。而又言实无有法等者。自明本意便是如是。
是空生所答。不唯可启众迷。且深契佛心。尤足为
降心者。作司南耳。
二详释。】

「须菩提。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然
灯佛即不与我授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
尼。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灯
佛与我授记。作是言。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
尼。」

【文二。初反显。若有法可得菩提。则是能所未忘。法
我俱在。心且难降。讵堪作佛。故然灯不与授记。授
记者。谓授以当来作佛之号。令其分明记忆取验
于后时也。汝于来世等。即昔日授记之语。
梵语释
迦牟尼。此云能仁寂默。上姓下名可知。若合取其
义者。慈悲普覆曰能仁。无为密證曰寂默。住相则
不能普覆。有法则乘于无为。佛不授记。无足异也。
以实下。正明无法可得菩提。则理绝能所。执空我
法。一念不生。即心是佛。故然灯与我授记。许以当
得作佛。而云号释迦牟尼者。能仁则不住涅槃。寂
默则不住生死。名德相符。记斯可矣。总结印證详
卷二 第 269b 页
释竟。
三徵起转显。】

「何以故。如来者。即诸法如义。若有人言。如来得阿耨
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
三藐三菩提。」

【文三。首句徵起。谓以何义故。有法得菩提。则不与
记。无法得菩提。乃与记耶。如来下转显。以佛称如
来。如来者。即诸法中如如不动义也。有法可得菩
提。即不如如。无法可得菩提。适符如义。此与记不
与记之所以耳。
若有下防难。难云既无法可得菩
提。然灯授记亦虚。何故人言如来于菩提树下。得
菩提耶。故此防云。若有人言如来于菩提树下得
菩提者。须菩提。你便向他说道。实无有法。佛得阿
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据此。则离相得记。离相得果。
二义相符。同归无念。进发修习菩提心者。不可不
知。徵起转显竟。
四结示中道。】

「须菩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
实无虚。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须菩提。所言
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文三。初承前遮疑。恐谓无法发心。无法得记。无法
成佛。将一向无法。永沈断灭耶。为遮此疑。故云如
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
云何无实。方便示现故。云何无虚。随缘成益故。无
实故。不违前说。无虚故。不沈断灭。执药成病。于医
何与哉。是故下。正为结示。是故者。谓以是无实无
卷二 第 269c 页
虚之故也。无实故。无妨如来说一切法。以说有不
有。说空不空故。无虚故。说有说空皆是佛法。以说
有不有为妙有。说空不空为真空故。
须菩下。重以
申明。以上云说一切法。皆是佛法。恐犹未了。故重
呼当机而申明之曰。所言一切法者。皆为对治方
便。故云即非一切法。谓说空对有。说有对空。非真
实也。虽非真实。为欲显示真空妙有义故。是故假
立名字。说一切法。此又于开示降心中显示中道
第一义也。】

「偈。以后时授记然灯行非上菩提彼行等非实有为
相彼即非相相以不虚妄说是法诸佛法一切自体
相。」

【合云。此通颂得记离相一大科义也。亦应承上疑
云。菩萨既不存我。亦不住道。无法可得。何故昔在
然灯。以后时作佛授记。故弥勒以此偈释之。言昔
在然灯。以后时作佛授记者。正以佛于然灯佛所。
修菩萨行。不自以为上。故经云。无法得菩提。然灯
佛与授记也。反此不记可知。故弥勒不颂。至于菩
提树下得成菩提。亦不以为上。故曰与彼行等。此
即经中实无有法佛得菩提义也。人言反此可知。
故亦不颂。恐生断灭之疑。故曰非实有为相。言如
来所得菩提非实。方便示现故。此则不违前说。即
经中无实义也。虽曰非实。而是有所作为之相。此
则不沉断灭。即经中无虚义也。彼即非相相者。言
卷二 第 270a 页
彼所谓得菩提者。即是于非相中立相。既于非相
中立相而说。亦于无说中立说。以故如来。曾不虚
妄说法。盖说必如所證故。如是说法。说空不空。说
有不有。说空不空为真空。说有不有为妙有。皆是
诸佛所證之法。故经云。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
据此。则一切法。即非一切法。是名一切法。显唯有
中道。为一切诸法实自体相。总结得记离相竟。

二感报离相。】

「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须菩提言。世尊。如来说。人身
长大。即为非大身。是名大身。」

【此亦承前发端。恐谓应化非真。可说无得。报体修
成。岂亦无得耶。为防此疑。故曰。譬如人身长大。此
重拈解分中须弥山王之喻。以彼云。譬如有人。身
如须弥山王。言须弥横海。落群峰之高。以此喻身。
则长而且大可知。故此但言人身长大。即知是仍
取前喻。若不然者。何故才说人身长大。空生便悟。
盖是前所巳知。暂时忘怀耳。一提便醒。故不容佛
说而自释言。世尊。如来说人身长大。若但取于相。
即为非大身。以有数量故。不过对小言大。但是假
立名言。说为大身。盖必离相观身。乃为真大。又何
容生心于其间哉。】

「偈。依彼法身佛故说大身喻身离一切障及遍一切
境功德及大体故即说大身非身即是身是故说大
身。」
卷二 第 270b 页

【合云。此颂本科义也。法身有二。一自性法身。谓自
性清净即法身故。二报得法身。谓无量功德法之
所成故。今是第二。即果报身也。报身虽大。以有数
量可比。故依之而说大身之喻。若自性法身。理绝
数量。无可喻者。故知非彼。
又报身有二。一自报。二
他报。偈云离一切障。即是自报。即满净义也。遍一
切境。即是他报。即光明遍照义也。功德及大体者。
约能依兼所依说。能依者。万德庄严。故曰功德。所
依者。千丈金躯。故曰大体。为对世间小身。故即说
为大身。非是真大。若解此身非身。即是自性法身。
理绝数量。乃为真大。是故经中如来说譬如人身
长大。盖为令知非大身义也。感报离相竟。
三修
因离相二。一承前总以例明。二约事别为遣相。

初。】

「须菩提。菩萨亦如是。」

【言菩萨非菩萨。是名菩萨。亦如人身长大是也。所
以例者。以众生多以我能修因。自称菩萨。殊不知
我为能修。因为所修。二相俱在。非是真实菩萨。但
是对彼不能修因者。假立名字。说名菩萨耳。

约事别为遣相二。一约度生遣相。二约严土遣相。

初。】

「若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即不名菩萨。何以故。
须菩提。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是故佛说。一切法无我.
无人.无众生.无寿者。」
卷二 第 270c 页

【文三。初就言出过。作言者有自负意。自谓既是菩
萨。应以度生为任。故云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儒典
云。以斯道。觉斯民。非予觉之而谁与。略同此意。然
此意固善。但不可作言自负。若作言自负。则是心
中实有我为能度。生为所度。故斥以不名菩萨。
问。
前言我应。此言我当。同耶异耶。答。字义似同。心意
实异。前是忆念同体。此是自负其能。观前文下有
无生灭度之言。此中下有斥非菩萨之语。其意异
可见。何以下徵起释成。徵意可知。释中谓一切诸
法缘会而生。缘会而生则生法本无。故曰实无有
法。无法则无我。无我则诸相俱尽。解此俱尽者。则
是入无生忍。故曰名为菩萨。上既反是。所以不名
也。
是故下。结应离相。是故者承上二义言之。言不
名菩萨如彼。名为菩萨若此。以是义故。所以佛于
三十年来。说一切大小乘法。总为显示二无我理。
无我则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一切皆无。佛说如是。
为菩萨者。宜应离相。约度生遣相竟。
二约严土
遣相。】

「须菩提。若菩萨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
何以故。如来说。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须
菩提。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文亦三。初就言出过。义同上科。但随事异说可尔。
何以下。徵起释成。释中言如来说庄严佛土者。土
唯心现。严亦心生。唯是一心。唤谁严谁。故曰即非
卷二 第 271a 页
庄严。是知庄严佛土者。但约建化门头。假立名字。
故曰是名庄严。须菩下。结应离相。言既庄严唯是
假名。则知无我无法。若菩萨于庄严佛土时。通达
无我无法者。进可成佛。如来说名真是菩萨。严土
菩萨。可弗离相。】

「偈。不达真法界起度众生意及清净国土生心即是
倒众生及菩萨知诸法无我非圣自智信及圣以有智。」

【合云。此通颂一大科义也。一真法界。离能所。绝对
待。自他无二。依正同源。不达乎此。所以起度生意。
及严土心。清净即庄严义也。然起意即是生心。既
违法界。即是颠倒。所以经中斥其不名菩萨。及犹
至也。若是众生。果能至于菩萨地者。自能了知法
无我理。离于诸相。契真法界。虽未成佛。非是大圣。
而自觉圣智可信。将来必及于圣。以有我.法二空
之智。以为成佛阶降。所以经中许以真是菩萨。总
结修因离相竟。
四知见离相二。一见无定相。二
知无实相。
初。】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
肉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
来有天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如是。世
尊。如来有慧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如
是。世尊。如来有法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佛眼
不。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

【此亦承上发端。恐谓度生不见生相。严土不见土
卷二 第 271b 页
相。果必类因。成佛时亦应不知不见。果其尔者。何
故前言如来悉知悉见。为防此疑。故示知见离相。
今且约见以示。
金刚鎞云。肉眼者。色香味触四尘
名肉。胜义净根。依肉而住。依肉而发。有所照见。名
为肉眼。然其功能。但观障内之色。
天眼者。谓作观
行。依肉眼边。想外境界。观想成故。方能见障外之
色。
慧眼者。根本实智。照真空之理也。
法眼者。后得
权智。照差别之事也。
佛眼者。智无不极。照无不圆。

故古德颂云。天眼通非碍。肉眼碍非通。法眼能观
俗。慧眼了真空。佛眼如千日。照异体还同。
又金刚
鎞云。初二通于凡夫。后二声闻所无。菩萨但无佛
眼。而复各各浅深不同。唯佛则圆具前四。一一殊
胜。皆名佛眼。其如四河入海。河不可得。是故凡夫
肉眼。唯见障内。天眼障外。佛之肉眼。见无数世界。
二乘天眼。唯见一大千界。佛之天眼。见恒沙界。二
乘慧眼。唯照我空。地上菩萨。亦皆分證法空。佛之
慧眼。圆照三空。洞彻真性。菩萨法眼。所知未尽。各
有分限。佛之法眼。所知皆尽。无有分限。故曰一一
殊胜。
然如来各以于意云何及有不为问者。有二
意。一显无见之见。无所不见。犹如明镜。无心现物。
乃无物不现。此约释疑说也。二显虽能尽见。无有
定相。以本唯一见。随缘而成五见。其犹开池引月。
因池之异。而说月之异。若决堤通水。则又以池之
一。而说月之一。应知异固非异。一亦非一。以月例
卷二 第 271c 页
见。岂有定相。此约离相说也。】

「偈。虽不见诸法非无了境眼诸佛五种实以见彼颠
倒。」

【合云。此颂本科义也。见谓于诸法中而起分别情
见。佛无是事。故曰不也。了谓离于分别情见而遇
境便了。佛有是事。故曰非无。虽之一字。乃应其所
疑而纵依之。言虽依所疑。无有分别妄见。非无了
境真见。何疑乎如来悉见义也。下二句乃释成上
二句义。言如来所以能了境者。谓诸佛五种皆实。
以是从性起故。以何义故不见诸法。以若见彼诸
法。则有分别心生。名为颠倒。见无定相竟。
二知
无实相。】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如
是。世尊。如来说是沙须菩提。于意云何。如一恒河中
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
界如是。宁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尔所国土
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何以故。如来说。诸
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所以者何。须菩提。过去心不
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文四。初叠河论沙显界多。言如来说法。凡遇数之
多者。往往以恒沙说之。问答可知。次。云于意云何
等。谓以前一河中沙而论恒河之数。以显恒河多
也。是诸恒河等。乃又以多河中沙而论世界之数。
是不唯显世界之多。且甚多也。其问答亦可知。

卷二 第 272a 页
告下。约界论生显心多。尔所国土者。即指上多河
沙世界言之。所有众生者。如华严云。十方刹海。所
有众生。种种差别。所谓卵生胎生湿生化生。或有
依于地水火风而生住者。或有依空及诸卉木而
生住者。种种生类。种种色身等。其心行差别可知。
故云若干种心。若干犹如许也。如来下。约佛能知
显彼妄。如来悉知者。以彼有念故。佛自徵云。以何
以故。能悉知也。又自释云。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
谓非是真心。不过以其暂有用故。是名为心。显其
是妄心也。
蒙引云。昔南阳忠国师。代宗迎止光宅。
时有西天大耳三藏。自谓得他心通。宗令师与验
试。师顷曰。汝道老僧即今在甚么处。藏曰。和尚乃
一国之师。却去西川看竞渡。师少顷。又问。即今又
在甚么处。藏曰。却在天津桥上看弄猢狲。师寂然
少顷。再问。藏即不知。师斥曰。野狐精。他心通在甚
么处。藏无对。是知机心才动。早被他知。若曰一念
不生。佛亦莫知其兆。
所以下。释妄显知亦无实。所
以句徵起。言众生之心。所以非真是妄者何也。盖
以三心皆不可得。谓巳灭不可得。不住不可得。未
生不可得故。然佛以一知而悉知众心。义似有体。
其柰众心虚妄。三际叵得。是虽知而本无所知。岂
有实相。】

「偈。种种颠倒识以离于实念不住彼实智是故说颠
倒。」
卷二 第 272b 页

【合云。此颂本科义也。种种即若干义。言众生若干
种心。皆为颠倒之识。以是离于实智起妄念故。如
来不住于彼妄念。名为实智。是故能知于彼。说名
颠倒。颠倒即非心名心义也。由此两科观之。佛知
佛见。尚无定实。况夫未到佛地。妄知妄见。固知其
为彻体虚妄。不待降伏矣。总结降心离相竟。

住心无住二。一略明。二详示。
初。】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
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
是因缘。得福甚多。须菩提。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
福德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

【文二。初问答施福。前言无住施福。犹如虚空。不可
思量。恐于修行之时。行未相应。重疑施福。故又约
假设之事。此例言之。若有人者。谓设若有是人也。
满界宝施。其福似多。若住相则不多。为显斯义。故
问以以是因缘得福多不。试看空生如何理会。答
以以是因缘。得福甚多者。亦知如来为显为住福
也。须菩下。重为拣辨。如来见其答处依俙。恐堕似
是。不避饶舌。重为眉目而言。若住相布施。不达性
空。福德有实者。汝虽说多。如来不说为多。以是无
住布施。巳知性空。福德无故。不惟汝说为多。如来
亦说为多。但只要所修之行。与无住相应耳。然此
修分之中。略明降心。仍约度生无度。略明住心。仍
约布施无住者。为显行解相应。所谓如是而解。如
卷二 第 272c 页
是而修。如目与足。如是而见。如是而行。若行不如
见。恐误前程。行与解违。亦复如是。】

「偈。佛智慧根本非颠倒功德以是福德相故重说譬
喻。」

【合云。此颂本科义也。上二句。言前说无住布施。是
佛智慧根本。以能生佛智慧故。非同住相布施。名
为颠倒功德。以不出轮回苦故。但恐不知无住布
施是福德性者。以为是福德相。以是之故。重说满
界宝施之譬而比喻之。以显无住福多义也。略明
竟。
二详示四。一见佛无住。二闻法无住。三得果
无住。四修因无住。初二。一见身无住。二见相无住。

初。】

「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不也。世尊。
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
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此与下科。义似复前。而有二义不同。一正兼不同。
二化报不同。正兼不同者。以信分中。明不可以身
相见如来。而解分中。明不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
其意皆是兼为释疑。非正示降住之文。今乃正示
住心。故不同也。化报不同者。谓前二说身说相。初
无具足之言。次有四八之数。明知其为应化之身。
今身相皆以具足见称者。应指实报之身。盖必万
德庄严。方称具足。以具足即圆满义也。良以修行
渐深。将见报体。设有所住。亦碍法身。故又约此以
卷二 第 273a 页
明无住。最高大身。胜妙之色。无少不足。故云具足
色身。问以可以等者。恐其有住心故。答以不应等
者。以住则成碍。不见法身故。徵意可知。释中如来
说具足色身者。以是劫海修因之所感故。然既属
因感。即是缘起。缘起无性故曰即非具足色身。但
为举果劝乐生信。假立名字。故曰是名具足色身。
既曰是名。应当求实。明知其不应住矣。
二见相
无住。】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不也。世
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何以故。如来说。诸相具
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色身为总。诸相为别。诸相为能严。色身为所严。所
严之妙。全在能严。犹为难忘。故复约此以明无住。
准华严相海品。略明有九十七种大人相。广明有
十华藏世界海微尘数大人相。一无少欠。故云具
足。即非是名等。准上可知。】

「偈。法身毕竟体非彼相好身以非相成就非彼法身
故不离于法身彼二非不佛故重说成就。亦无二及
有。」

【合云。此合颂此科与上科义也。于中复二。前七句
正颂。言佛真法身。毕竟有体。非彼相好及于身相。
故经言不可以色身见。不可以诸相见也。经中无
好有色者。色必具好。偈中去色存好者。与经影显
故。以非相成就者。非字应作无字。谓以法身无相。
卷二 第 273b 页
随缘成就具足身相。所以经言即非身相者。谓非
彼法身故。又言是名者。以身相不离于法身故。何
故身相不离于法身耶。以彼二原依法身现起。非
不是法身之佛。所以既云即非。而又重说随缘成
就。随缘成就。即是名义也。末句拂执。亦无二及有
者。谓如来为破有故。亦说无二。为破无故。亦说有
二。是知经言即非是名。皆为对机施设。而净法界
中。不唯有不可说。即无亦不可说耳。总结见佛无
住竟。
二闻法无住二。一说者无住。二闻者无住。

初。】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
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
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恐谓既不可以身相见佛。将必要见法身真佛。但
法身无形。何以对机作念而说诸法。佛知空生。巳
萌斯疑。故不待其问而遮之曰。汝勿谓如来作是
念等。言如来虽巳随机说法。皆以无缘而应。实不
预为作念。我今当为说何等法。是虽终日说法。而
实无所住矣。纂要云。谷中无人。能作音声。亦显法
身不念说法。故以勿谓遮也。既遮勿谓。而又言莫
作是念者。言不唯不可说。即是念亦不可作故。

以句。徵意可知。释中谓设若有人。言如来有所说
法者。即为谤佛。法执未空。以实有所说即法执故。
若论佛无敢谤。所以谤者。非是有心。以不能解我
卷二 第 273c 页
所说如谷向。同法界故。此是反显法不应住。下乃
正明。言如来凡言说法者。皆为随机施设。净法界
中。都无是事。故云无法可说。是知说法唯是假名。
正显其不应住也。】

「偈。如佛法亦然所说二差别不离于法界说法无自
相。」

【合云。此颂本科义也。例上佛既不可以身相见。法
亦不可以音声求。故曰如佛。法亦然。说有说无。对
机不同。故云所说二差别。虽有差别。不离法界。以
所说之法。唯依他起。无自相故。说者无住竟。

闻者无住。】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
闻说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
生。何以故。须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
众生。」

【此段约魏本有。秦本则无。近时秦本中乃后人补
入。纂要不释。刊定记。略要叙释。今见弥勒偈中义
有。故准前后释之。
名冠慧命者。以魏译长老为慧
命。约智慧能续法身故。
佛不可以相见。法不可以
声求。二义俱深。末法众生恐难信受。故问以颇有
众生于未来世等。显现在或庶几耳。佛意以非无
信者。但彼非众生。以能信此理者。即名为佛故。虽
名为佛。若不发解起行。终无实證。故曰非不众生。
谓依然还是众生。此寓有策修意也。徵意可知。释
卷二 第 274a 页
中言此等众生。应名为佛。所以还名众生者。以虽
名众生。如来以能信故。说非众生。又以未能解修。
假立名字。说为众生。岂可自住众生之相。而起抱
迷绝分之见哉。】

「偈。所说说者深非无能信者非众生众生非圣非不
圣。」

【合云。此亦颂本科义也。所说即法。说者即佛。佛不
可以相见。法不可以声求。故二俱言深也。非无能
信者。语出反显。正明亦有信者。但此人非是众生。
以能信即佛故。依然还是众生。以无解与行故。解
行不圆。终无实證。故非圣。此释还是众生义也。能
信即佛。毕竟当成。故非不圣。此释非是众生义也。
总结闻法无住竟。
三得果无住二。一空生问得
为无。二如来印答无得。
初。】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
无所得耶。」

【空生意谓。如我前言无有定法名阿耨菩提(指在信分)
至后如来亦言。实无有法得阿耨菩提(指在修分)。今观
能信之人。如来说其非是众生。以是成佛人故。但
以解行未圆。而说是名众生。是知若有解行。决定
成佛。况今如来现得阿耨菩提。是皆与前相违。试
问如来。佛今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是无
所得耶。此问盖为印證前语。以便进修。非有无双
疑。观下印答自知。
二如来印答无得。】
卷二 第 274b 页

「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文二。初印定。空生虽知无得。尚有所疑。故问为无。
如来极力承当。彻根为断。故印言如是。谓如汝所
问者是矣。重言者。显决定故。须菩下二申答。谓应
其所问。申明其义而答之也。言我于阿耨菩提。初
似有得。其次渐无。乃至最后无有少法可得。以一
念不生故。但以妄尽理圆。假立名字。说为阿耨菩
提。故曰是名等。固知其不应住耳。】

「偈。彼处无少法知菩提无上。」

【合云。此但颂印答无得义也。彼处者。指修證之处。
犹言地位也。若有少法可得。则是妄未尽。理未圆。
不名无上。故必至无有少法。乃證之菩提无上。总
结得果无住竟。
四修因无住。】

「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
藐三菩提。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
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
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文三。初。理本无修。恐谓果既无得。因亦无修。何故
菩萨发心修善。故如来先以理本无修示之。是法
即指菩提。三种中且约自性菩提言之。平等者。在
凡不减。在圣不增。在圣不增故无高。在凡不减故
无下。无高无下。绝诸对待。是名阿耨多罗。谓无上
也。性本具足一切善法。是名三藐。谓正等也。性本
卷二 第 274c 页
不为四相所弊。是名三菩提。谓正觉也。然此但约
理具。非关事造。故亦唯是假名。显非实證。纵至信
解相应。亦不可执理废事。永嘉云。豁达空。拨因果。
莽莽荡荡招殃祸。盖深救此弊。
以无下。事须有修。
言既曰是法平等。无有高下。而现见生佛判然者。
盖以凡夫为四相所弊。不得正觉。二乘不修善法。
失于正等。菩萨修而不具。未及无上。佛以无我无
人无众生无寿者。异凡夫之不觉。名为正觉。佛以
修善。异二乘之偏枯。名曰正等。佛以具修一切善
法。异菩萨之有上。名曰无上。故曰即得阿耨等。是
知发心菩萨。要须于无修中立修。而如来證果。亦
唯向无得中立得。仍不违无得义也。
须菩下。显不
应住。恐闻具修善法。又起住因之见。故曰所言善
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以无我人等相。修同无修
故。但为断妄复真。假立名言。说为善法。故曰是名。
知此则修因不应住矣。】

「偈。法界不增减净平等自相有无上方便及离于漏
法是故非净法即是清净法。」

【合云。首二句颂理本无修。法界者。一真法界。即是
自性菩提。经言是法者指此。不增减者。出平等义。
净平等者。立平等名。谓清净平等离差别染也。自
相者。自性天然之相。无高下。绝对待。非修得故。

二句。颂事须有修。言虽曰清净平等。亦惟理具。若
欲事造。亦有无上菩提。方便法门。如经言。无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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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相。即方便法门也。既得方便法门。还须具修众
善。故云及离于漏法。离于漏法。即指无漏善法。是
所应修故。是故下颂显不应住。是故者。谓以是依
于无我等方便。修习离于漏法故。自然不住于相。
故非净法。经言即非善法是也。但为断妄复真。假
立名言。故云即是净法。经言是名善法是也。总结
住心无住竟。
三校量持福。】

「须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
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
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于前福德百分
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文三。初举能校。准教中。一大千内有百亿须弥。今
以如是须弥山等七宝为聚。用作布施。其施可谓
大矣。若人下明所校。经惟以此偈至四句。甚至等
于不及。受持读诵兼说。其行可谓微矣。于前下显
不及。于前福德者。谓以后持说之福。校于前之福
德。百分不及一等。谓以前宝施福德。不及此之持
说。此亦由于福不趣菩提。此能趣菩提故。百千万
亿等准前可知。按前五番校量。初以一界宝施。二
以无量界宝施。三以恒沙身施。四以无量恒沙身
施。五以如来因地供佛。从劣向胜。显法渐深。无可
议矣。今当第六校量但以百亿须弥等宝施。尚劣
第一。何况第二乃至第五。后劣于前。于理何申。盖
以修前信解难。解后修證易。大经云。发心究竟二
卷二 第 275b 页
不别。如是二心先心难。难则校量须胜。易或随便
拈题。此则为是修分巳终。聊用校量。以发行人胜
进之意耳。】

「偈。虽言无记法而说是彼因是故一法宝胜无量珍
宝数力无似胜无似因亦然一切世间法不可得为
喻。」

【合云。此约义而颂也。前四句先显经胜。言欲得菩
提须修善法。而修习善法。要在持说此经。但经唯
名句文身是无记法。云何持说能得菩提。为遮此
难。故曰虽言无记法。而说是彼因。谓虽言此经是
无记法摄。而亦说此经。是彼菩提之因。是故此一
法宝。胜彼无量珍宝。无量珍宝。即指经中等百亿
须弥之宝聚也。
后四句次显持胜。言宝施之数。极
尽其分析之力。无能似于此经之胜。经既无能似
者。而持说为因亦然。况复一切诸世间法。不可得
而为喻。而等须弥之宝聚。自应校量不及。总结究
竟降住起修分竟。
四决定降住成證分三。一降
心离相。二住心无住。三结归问意。初二。一略明。二
详示。
初。】

「须菩提。于意云何。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度众
生。须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
若有众生如来度者。如来即有我人众生寿者。须菩
提。如来说。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
须菩提。凡夫者。如来说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卷二 第 275c 页

【文三。初预遮谬疑。恐谓如来历示降心。皆言度生
无度。何故佛于最初成道。三七思惟作念度生。(如法
华经说)。佛知空生巳萌斯疑。故不待其问而遮之曰。
须菩提。于意云何。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度
众生。佛意。以三七思惟。作念度生。是约小机所见。
非真实耳。既遮勿谓。而又教以莫作是念者。决定
遮故。何以下。徵显无度。徵意可知。显中先正明。次
反显。正明中。言如来證真法界。无法不融。一切众
生一时成道。岂复见有能度所度。反显中。若果见
有众生为如来所度。则是如来以我为能度。故曰
有我。我相既立。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将必因之俱
有。如来不尔。故知无度。
须菩下。兼防谬难。恐谓佛
若无我。何故如来最初成道。而言我是如来应供
正遍知。我是一切知者。一切见者等。(亦如法华经说)。为防
斯难。故云。如来说有我者。即非有我。以是最初成
道。为拣邪宗。非遍计故。而彼世间凡夫。不知斯意。
以为如来有我。亦谬计也。又恐谓既无众生。焉有
凡夫。而言凡夫之人。以为有我。故防云。凡夫者即
非凡夫。谓凡夫亦法界故。虽亦法界。但以未能證
故。对彼圣者能證。假立名字。故曰是名凡夫。】

「偈。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以名共彼阴不离于法
界取我度为过以取彼法是取度众生故不取彼应
知。」

【合云。此单颂徵显无度中义也。首句明所證之理。
卷二 第 276a 页
言一真法界。凡圣平等。故云平等真法界。佛證此
理。不见众生可度。故云佛不度众生。以名二句。显
无众生。共犹与也。言佛所以不度生者。以众生之
名。与彼所依五阴。二皆不离一真法界。谓缘起无
性故。取我四句。显无能度。取犹执也。取我度为过
者。谓若执取我为能度。则为二过。为犹成也。二过
者。以取彼法。是取度众生故。彼法指所依五阴。是
犹实也。取彼五阴是实。则是法执。取所度众生之
名。为我所度。则是我执。是则经中。但显有我不显
有法。偈则双显。盖经亦意含也。
末句言佛不取彼
五阴及名。应知无度。问。此中度生无度。与前何别。
答。前约菩萨未得决定。勉而行之。此约佛地巳得
决定。安而行之。是證修亦自不同。况夫信分中无
度。视此更天渊矣。无降而降。唯佛极證。发心菩萨。
可为准的。略明竟。
二详示二。一观相离相。二离
相亦离。初三。一探定本见。二验出非真。三权以偈
安。
初。】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须菩提
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文二。初就相探问。盖以空生历承开示。相似心空。
未免欲立心空之见。若果心空。相即无相。故问以
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佛意。盖为只
恐不是玉也。
问。前于解分中巳有此问。与此何别。
答。有二不同。一者。前为断除馀疑。此为探其本见。
卷二 第 276b 页
二者。前云见。是约现量。此云观。是约比量。盖如来
巳知空生相似心空。未能亲见相即无相身耳。须
菩下。依问呈见。如是者。谓如佛所说者是矣。重言
者。显决无异说故。其意以但自无心。一切色是佛
色。故无妨以三十二相观如来。所谓是则也是。非
则实非。著眼。探定本见竟。
二验出非真。】

「佛言。须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即
是如来。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
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文二。初约喻以验。空生唯知顺水推舟。如来故为
簸糠眯目。而言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如彼转
轮圣王。亦具三十二相。应亦即是如来。然轮王是
如来。世间不许。佛不可以相观明矣。须菩下。果异
前说。空生不解逆风把柁。而言如我解佛所说义。
然既云解佛所说。其见处不稳可知。况又云不应
以三十二相观如来。出乎尔。反乎尔。空生决不如
此。盖为后世之脚跟不点地者。示现作覆辙耳。
问。
山河及大地。全露法王身。况夫如来三十二相。岂
不即是法身。何故如来不许即相观。反令离相观
耶。答。如来不许即相观者。非是不许。但恐其见堕
相似。终碍实證。至云若以相观。轮王即如来者。非
是教令离相。乃勘验龙蛇之语。空生若果头角峥
嵘。终不随他拨波觅水。所谓竿头丝线从君弄。不
犯清波意自殊。其柰一沙在眼。触途迷蒙。而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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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是又被世尊舌头瞒矣。验
出非真竟。
三权以偈安。】

「尔时。世尊而说偈言。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
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应化非真佛。故不可以色见。亦非说法者。故不可
以声求。若以色见声求。非正知见。纵有所修。必陷
邪径。故曰是人行邪道。且色声皆法也。见求皆执
也。法执既未尽袪。法身岂能全露。故曰不能见如
来。然佛说此偈者。良以不以相观。是空生旧见。可
以相观。是空生新解。新解既被摇动。仍归旧见。旧
见自觉非是。岂甘固守。正是前无新證。退失故居。
历览二际。自生艰险。故如来不敢更斥其非。且暂
安其心。令其守旧。而示之以离色离声。至于竿头
进步。佛意容再图之耳。】

「偈。非是色身相可比诸如来诸佛唯法身转轮王非
佛非相好果报依福德成就而得真法身方便异相
故唯见色闻声是人不知佛以真如法身非是识境
故。」

【合云。经有三科。偈无探定本见。唯存后二。于中前
八句。义颂验出非真。非是色身等者。谓非是金色
之身。三十二相。可以比知诸佛如来。以诸佛如来。
无别色身相好。唯有法身独存。如转轮王。虽具三
十二相。是王非佛。可知此义。非相好等者。谓由上
轮王之喻观之。足知如来非相好有为有漏果报。
卷二 第 277a 页
依因中植福修德成就。而其所得者。乃真如法身。
彼色身相好者。殆为方便度生。随机示现别异相
故。空生之意如是。其所言可以相观者。似解非真
矣。
后四句。义颂权以偈安。唯见色等者。谓唯以见
色观佛。闻声求佛。是人纵有所修。必陷邪径。不能
知见于佛。以真如法身。离言说相。离心缘相。非是
眼识耳识及意识境故。如来所说如是。其教以安
心守旧。意有所待矣。总结观相离相竟。
二离相
亦离二。一遮念离相。二明遮所以。
初。】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
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
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恐谓。诸佛如来。既不可以相见。亦不可以相得。若
尔。则修因种相。皆为徒劳。大心不须发。小乘宜自
守耶。才萌斯念。佛即遮之曰。我言色见声求。是行
邪道者。乃为遣有相之执。汝若因此便作是念。如
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菩提者。是又执无相为
是。其犹执药成病。出囿而入网矣。出囿入网。解脱
良难。执药成病。缠绵更甚。故诫以莫作是念等。盖
深遮之。断不可萌斯念耳。
二明遮所以。】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
说诸法断灭。莫作是念。何以故。发阿耨多罗三藐三
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

【文二。初出过重叮。言如来所以教汝莫作是念者。
卷二 第 277b 页
以汝是众中标榜。后学龟鉴。汝若作是念者。致令
一类发菩提心者。说诸法断灭。成焦芽败种。堕一
阐提。佛亦难救。所谓宁使著有如须弥山。不使著
空如芥子许也。恐其是念巳萌。未能遽忘。故重教
莫作是念。以示谆谆叮咛之意。何以下。徵释其故。
言如来所以谆谆叮咛。莫作是念者。何以故耶。良
以发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今汝亦属发菩
提心人。更作是念。夫岂可哉。华严云。色身非是佛。
音声亦复然。亦不离色声。见佛神通力。前二句。义
当观相离相。后二句。义当离相亦离。是知有执则
堕断常。递互相背。无执则合中道。递互相成。读是
经者。但求尽执焉可矣。】

「偈。不失功德因及彼胜果报。」

【合云。此约义略颂也。修因种相。功无唐捐。故曰不
失功德因。以因感果。胜报必成。故云及彼胜果报。
若此者。岂可作念。不以具足相故得菩提耶。总结
降心离相竟。
二住心无住二。一略明。二详示。初
二。一无住福胜。二明其所以。
初。】

「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持用布施。
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
萨所得功德。」

【满恒沙世界七宝布施。约未知法无我理者言之。
若复有人。亦约行布施者言之。但于行布施时。了
知一切诸法皆悉无我。由是内不见施者。外不见
卷二 第 277c 页
受者。中亦不见所施所受。一体空寂。忍可于心。故
曰得成于忍。又得成于忍者。谓堪忍行施。毫无动
念于其间也。此等菩萨。可谓决定无住。故得胜前
菩萨所得功德。以前之菩萨。未知法无我理。未得
决定无住行故。
二明其所以。】

「何以故。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须菩提白佛
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
不应贪著。是故说不受福德。」

【文二。初承徵自释。不受福德者。不愿自巳受用。但
愿回此功德。以向佛道。如法华经诸天回向偈云。
我所有福业。今世若过世。及见佛功德。尽回向佛
道是也。反显前之菩萨。受福德。不回向。此胜劣之
所由分耳。须菩下。因问答释。不受德福。此事良难。
问。以云何盖欲得其意而取法之也。答。以不应贪
著者。以一有贪著。即堕有漏。不知法无我理者。固
应如是。菩萨既知法无我理。自然不应。以是故。我
说得忍菩萨决定不受福德。问。此与信分解分修
分略明住心中。皆约不住施福为言。何所异耶。答。
前三唯显不住福多。启发信解修行之心。此则的
指得忍菩萨。决定不受福德。有志决定者。亦知所
取法可尔。】

「偈。得胜忍不失以得无垢果示胜福德相是故说譬
喻是福德无报如是受不取是福德应报为化诸众
生自然如是业诸佛现十方。」
卷二 第 278a 页

【合云。此通颂略明住心一科义也。首二句。言菩萨
于行布施时。知法无我得成胜忍。永无退失。以此
能得无垢之果。无垢即佛果也。示胜二句。言为欲
显示胜福德相。是故重说恒沙世界七宝布施之
譬而比喻之。是福二句。言是福是德。无有果报。以
于如是受用不取著故。后四句。恐谓既无果报。空
说福德何所益耶。故又言是福是德。应有果报。必
待为化诸众生时。以为化众生。自然显现如是相
好之身。胜妙业用。如彼诸佛显现十方。其福德何
其胜哉。略明竟。
二详示二。一正报无住。二依报
无住。
初。】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
解我所说义。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
名如来。」

【文二。初防疑斥言。疑云。因中既不受福德。果上自
应无有相好庄严。何故现有人言。如来以相好庄
严之身。去来坐卧。为诸众生作利益事耶。防云。设
若有人。作如是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利众
生者。亦是寻常闻我所说。然是人虽是闻我所说。
而实不解我所说义。以彼执实有。非我所说义故。
何以下。徵起申明。谓以何以故。斥其不解我所说
义。以我言如来者。谓内證不变之体为如。外现随
缘之用名来。如是则来唯随缘。迎之莫知其所以
来。故云无所从来。去亦随缘。追之罔识其所以去。
卷二 第 278b 页
故云亦无所去。去来既尔。坐卧亦然。现前既尔。又
复应知从兜率天下阎浮提。亦唯如如不动而来。
由拘施城诣娑罗树。亦唯如如不动而去。是如来
正报。尚不应住。降斯以还。岂应有所住乎。】

「偈。去来化身佛如来常不动于是法界处非一亦非
异。」

【合云。此颂本科义也。首句言有去有来。唯是应化
身佛。随缘而来。随缘而去。非真实也。次二句。言法
身如来。常自寂然不动。于是法界之处。所谓随缘
赴感靡不周。而恒处此菩提座也。
末句言化身与
法身非一。谓应化随缘。方便非真故。方便非真。勿
认波而忘水。若认波忘水。必招陷溺之患。故佛斥
言。是人不解我所说义。又化身与法身非异。谓从
真起应。全应全真故。全应全真。勿离波而求水。若
离波求水。终无得水之益。故佛常言。如来若来若
去若坐若卧。由此观之。则应化之身。不过随缘成
益。若住著于彼。则不可也。正报无住竟。
二依报
无住二。一微尘无住。二世界无住。
初。】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
尘。于意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
尊。何以故。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即不说是微尘众。
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即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

【文四。初如来示问以三千界碎为微尘者。金刚鎞
云。约大乘宗。知色唯识现。于观行中。假想分析和
卷二 第 278c 页
合粗色。以至极微。非若小乘之实有尘可析也。问
以于意云何。宁为多不者。验其执实不执实故。须
菩下。空生解答。答以甚多者。以既不执实。无妨言
多。何以下。徵起释成。徵中谓以何以故。而说甚多。
释中言实有佛则不说。反显说。则必非实有。非实
有故。虽说为多。抑又何碍乎。所以下。转徵转释。徵
中谓实有。佛则不说。所以又说者何也。释中言佛
说微尘众即非微尘众。以重合成界。再析成无。尘
名众名。二俱失故。是知尘名众名。但就分析和合
粗色。假立名字。故云是名等也。然既唯是名。其不
应住也明矣。】

「偈。世界作微尘此喻示彼义微尘碎为末示现烦恼
尽。」

【合云。上二句言世界碎作微尘。则微尘不实可知。
用此为喻。示彼一切可作之义。皆不实故。下二句。
碎犹析。末犹无也。言微尘再析则归于无有。示现
不应执实。不执实则烦恼尽矣。微尘无住竟。

世界无住。】

「世尊。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
何以故。若世界实有者即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
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须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
可说。但凡夫之人贪著其事。」

【文三。初示不应住。三千世界。析之可为微尘。故曰
即非世界。以界名一名二俱失故。是知世界。但约
卷二 第 279a 页
众尘和合。假立名字。故曰是名世界。既唯是名。即
不应住。以无实故。何以下。徵显无实。徵意谓以何
以故但唯是名无实体也。显中谓世界若是实有。
则是实有一相。实有合相。世界不尔。以如来说一
合相。即非一合相。以一可为众。合为可析故。须菩
下。印说防谬。言如上所说。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
以一不定一。合非定合故。恐谓。既不可说即应永
默。何必说巳又遣。故为饶舌。防云。但以凡夫之人。
迷昧其理。贪著其事。轮转于中。莫由出期。不得巳
而随说随遣。设永默者。凭何所遣。令解法空之义。】

「偈。非聚集故集非唯是一喻聚集处非彼非是差别
喻但随于音声凡夫取颠倒非无二得道远离于我
法。」

【合云。此颂世界无住义也。聚集者。和合义。言如上
所说。微尘尚无。说谁聚集。故曰非聚集。正以非聚
集故。无妨假立名字。说聚集也。非唯是一喻者。谓
此聚集之法。非唯是一法之喻。以一切聚集之法。
皆同此故。聚集处非彼者。谓聚集之处。得世界名。
非彼微尘。云何非彼微尘。以微尘是差别之喻。喻
一切可作之法。此是总相之喻。喻一切聚集之法。
故曰非是等也。若但随于音声。闻说微尘。便执微
尘实有。闻说世界。便执世界实有。是为凡夫执取。
于无我中计我。无法中计法。故以颠倒名之。若解
二者俱非。则真空无二。当下得道。以能远离于我.
卷二 第 279b 页
法执故。
按上文详示降心中。佛以一切诸见。束为
断.常二见。二见不生。一切皆尽。是为决定降伏。此
中乃以一切诸法。束为依.正二报。二报不住。一切
俱空。是为决定安住。总结住心无住竟。
三结归
问意二。一结归云何降心问。二结归云何住心问。

初。

准前两番请问。皆以住心在前。降心在后。两番开
示。皆以降心在前。住心在后。其意盖以妄心久炽。
觉心乍兴。乍兴则力微。久炽则功著。功著则降不
容缓。故在前。力微则住不宜速。故在后也。今当开
示巳竟。承上义便。故亦先结降心。后结住心。文二。
一拂我显无。二拂法结问。初二。一问答拂我。二徵
起显无。
初。】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
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不也世尊。是人不
解如来所说义。」

【准前历示降心。皆令度生无我。且言若菩萨有我
人等相。即非菩萨。恐谓相由见生。是如来心中先
有我等相见。方便人有我等相见。设若如来心中。
原无我等相见。凭何说人有我等相见。如人心中
无事。即便无所说故。为防斯疑。故曰。若人言佛说
我见人见众生见等。问以于意云何等者。为明佛
无我等相见。说非真说故。答以不解等者。是空生
巳知佛无我等相见。说非真说。解斯义者。必不言
卷二 第 279c 页
佛有说故。
二徵起显无。】

「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
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徵意。谓以何以故。说彼不解如来所说义也。释中
言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
见众生见寿者见。以如来心中原无我等相见。说
非真说。如谷向。无实性故。但为对治彼故。假立名
言。而说彼有我等相见。故曰是名等也。然说既是
名。而说巳便休。心中曾无丝毫影迹。岂若世间众
生。未及口说。先巳心形。口说既尽。心中影迹犹未
全销。此是微细深惑。唯佛能尽。故假空生拈提。以
为菩萨未到佛地者法。】

「偈。见我即不见无实虚妄见此是微细障见真如远
离。」

【合云。此合颂此科与上科义也。首二句。言若于心
中见彼有我者。即不见真如。依然是无实虚妄见
故。此是地上菩萨。微细惑障。必待佛地圆见真如。
乃能远离。是知如来虽说我等相见。心中实无我
等相见。盖为机之所至。暂现有说。如云雨无心。而
巨细咸润耳。总结拂我显无竟。
二拂法结问。】

「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
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
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按前空生两番请问。皆为发菩提心者起见。故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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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归问意。亦约发菩提心者言之。一切法。通指正
宗以来。所说降心之法。知者。闻而知。比量知也。信
者。知而信。随语信也。见者。照而见。现量见也。解者。
见而解。如理解也。此约信解二分为结。不生法相
者。谓信解之后。渐次究竟。以至决定降伏。则并所
说一切法相。心中亦不复生。此约行.證二分为结。

佛意以空生两番致问。发菩提心云何降心。前巳
历谈降心之法。故今教以于前所说。如是知。如是
见等。果能如此。则妄心不待降矣。恐谓既落言诠。
巳属法相。依之信解修證。心中何得不生。故又遣
之曰。所言法相者。即非法相。以如来心中原无法
相之见。虽说法相。如吹籁。无少留故。但为对彼执
法相者。假立名言。故曰是名法相。知此义者。自然
不生。以无可生故。
是则上科除我执细相。此科除
法执细相也。】

「偈。二智及三昧如是得远离。」

【合云。此偈义少不足。应问云法执细障远离云何。
故云二智及三昧。如是得远离。谓执法细障。必以
初地见道智。二地巳上修道智。及等觉位中金刚
三昧。如是渐次而断。至佛地乃得远离。总结结归
云何降心问竟。
二结归云何住心问二。一校显
持说。二示说结问。
初。】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祗世界七宝持用布
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此经。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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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

【按前历示住心。皆显无住布施。其福最胜。恐谓若
实尔者。但应无住行施则巳。受持读诵此经。为人
演说。似不必耳。何故自正说巳来。数数校量。劝持
劝说耶。如是如来重为校量。而言满无量僧祗世
界七宝持用布施者。即约无住行施者言。持此经
者。持有二义。一持以自利。二持以利他。乃至四句
等者。无论多持与少持故。此总标也。受持读诵。则
是持以自利。为人演说。则是持以利他。此别明也。
其福胜彼者。不得此经妙旨。无住之行。不能成故。

二示说结问二。一示说不取。二不取之故。
初。】

「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恐谓受持无住易。演说无住难。故自徵云。云何为
人演说。又自释云。不取于相。如如不动。言不取于
相者。谓不取说者听者。及所说所听法相。如是而
说。三轮体空。唯如如理。常时现前。寂然不动。所谓
无说无闻。是名真说般若。其所得福。胜于宝施者
宜矣。】

「偈。化身示现福非无无尽福诸佛说法时不言是化
身以不如是说是故彼说正非有为非离诸如来涅
槃。」

【合云。此通颂上科与此科义也。言此经乃化身示
现所说。持说此者。似应无福。故曰此福非无。且是
无尽之福。以诸佛说法之时。不言我是化身。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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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化身所说。福则劣矣。正以不如是说。是故彼说
名为中道正法。盖以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不住有
为。又虽言如如不动。而亦不废说法。不住无为。不
住有为。则不沉生死。不住无为。则不滞涅槃。是为
妙契中道。即诸佛如来无住处大涅槃法。持说此
者。必当作佛。岂前宝施所能校量。
二不取之故。】

「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
如是观。」

【徵意。谓以何以故。不取于相耶。释中言一切诸相。
皆属有为之法。如梦幻等故。若详释者。复有三义。
一正释秦本。二兼出魏译。三两经会合。
正释秦本
者。一切即相。不止如上所释。而如上所释。亦在其
中。以凡属因缘和合之法。皆有为摄故。然有为摄
法虽多。束之不出五阴色心。喻中有总有别。总则
犹如梦事。眠时似有。寤时实无。五阴色心亦尔。迷
时似有。悟时实无故。别则幻谓幻事。由幻术力。换
愚人眼。色阴亦尔。由心缘力。迷者执有故。泡谓水
泡。因雨击生。起灭不恒。受阴亦尔。因境感现。现无
常现故。影谓镜影。托外物现。无物无迹。想阴亦尔。
托尘似有。离尘实无故。露谓朝露。乘夜气生。日照
则无。行阴亦尔。无明业运。智鉴元空故。电谓电光。
虚明暂发。闪烁无定。识阴亦尔。妄照忽起。变现靡
澄故。是知一一皆是无常。法法总归坏灭。作如是
观。自然不取于相。如如不动。故云应也。空生两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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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心。至此方以结归。以果能如是。无患乎觉心之
不住矣。又金刚鎞云。梦幻泡影。皆喻本空。如露如
电。同彰迅灭。妙符破相之宗。巧示忘情之观。亦可
不作断疑。但是解释不取相等。以观诸有为。如梦
如幻等。自不取不著。契合真如。无有分别动摇矣。

兼出魏译者。魏本云。一切有为法。如星翳灯幻。露
泡梦电云。应作如是观。前后二句。全同秦本。中二
句有九喻。可喻九种有为。九种有为者。别相有六。
总相有三。别相六者。见.相.识.器.身.受也。
见即见分。
准楞严。乃真见中妄见。如净目中翳。九喻中第二
翳喻似之。
相即相分。由妄见生。如患翳者。目前见
金星等。九喻中第一星喻似之。法中先见后相。喻
中先相后见者。法约生起为次。喻约还灭为次故。

识即赖耶。迷位有用。如灯能照夜。九喻中第三灯
喻似之。
器即器界。败坏无常。犹如幻事。第四幻喻
可比。
身即根身。三相迁移。犹如朝露。第五露喻可
比。
受即领纳。起灭不恒。犹如水泡。第六泡喻可比。

总相三者。过去法.现在法.未来法也。过去叵得。犹
如梦事。第七梦喻如之。现在暂停。犹如电光。第八
电喻如之。未来莫辨。如云虚覆。第九云喻如之。

经会合者。问魏本九喻。秦本六喻。两经不同者何
也。答。什师义翻。以六摄九。谓色摄相.器。以相分属
细色。器界属粗色故。受摄受用。以受用即受阴故。
五阴总相摄身。以根身乃五阴合故。想行摄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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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世体是行阴。但行阴密移。凭心想现故。识摄
见识。以见即赖耶之见分。同为识阴摄故。法既可
摄。喻亦随法。六.九本不相违。五阴法相常见。什师
妙译。为取易明。读是经者。得意忘言可也。】

「偈。九种有为法妙智正观故见相及于识器身受用
事过去现在法亦观未来世观相及受用观于三世
事于有为法中得无垢自在。」

【合云。偈有三义。一总标正观。二别明有为。三显示
无碍。经承上文。释不取相意。偈承上文。释非有为
二句意也。言所以非有为非离等者。以于九种有
为法中。以空有无碍之妙智。正观中道故。此总标
也。
别明中。合魏经九喻言之。见即赖耶见分。相即
赖耶相分。识即赖耶。此是细相三法。器即器界。身
即根身。受谓器身相对中间所生觉受。谓于违顺
中庸等境。而生苦乐舍之三受。此是粗相三法。过
去现在句。乃总结上之六法。以细相属过去。粗相
是现在法故。亦观未来世者。未来未至。例现在观
故。所观之法。同乎现在。故曰相及受用。此相与上
不同。上是相分。此兼身器故。此上合星翳灯幻露
泡六喻。如经文释。
观于三世事者。此又总观过去
事如梦。现在事如电。未来事如云也。
后二句。显示
无碍。言果能如上观察。则于一切有为法中。得无
垢染。所谓不取于相。如如不动是也。既得如如不
动。然后应机说法。得大自在。犹如尘尽镜明。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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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鉴。所谓非有为非离。诸如来涅槃是也。总结正
宗分竟。】

【三流通分。】

「佛说是经巳。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
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
信受奉行。」

【一卷经内。说通师资。但云佛说者。就胜为言故。生
信发解起行證果。利益巳周。故云说是经巳。首举
须菩提者。为长老。是当机故。次举比丘者。是知识
为常随故。比丘尼。随佛出家。依众修行。应在比丘
之后。优婆塞。优婆夷。此云净信男.净信女。亦云近
事男.近事女。盖是具清净信。持斋奉戒。又能亲近
三宝。承事供养者也。一切世间。总该多众。天人修
罗者。略举天上人间及非天神众。馀以意含。此等
皆权实未定。或亦内秘菩萨。外现护法迹耳。皆大
欢喜者。以当机全身担荷。馀众随分受益。三草二
木。各得增长。乃喜其成佛有分。非常喜也。信谓忍
其教。受谓领其理。奉则遵教循理。行则自行化他。
夫如是。则慧水长流。法脉永通。衍尘劫而不滞。利
万汇而无遗矣。】

回向偈曰。

「 轻尘足泰岳
 坠露添瀛流
 笔舌力有限
 高深义莫求
 我闻持说功
 财命施难俦
 愿以回生界
 同跻般若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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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新眼疏经偈合释卷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