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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第 600a 页
成唯识论俗诠卷第七
天亲菩萨造颂
护法等菩萨造论
唐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明西蜀沙门 明昱 俗诠
【前第三能变中。举颂总答分三。一能变本识。二相
应心所分三。一略标六位。二广显差别分五。一遍
行别境。五卷中竟。二善位。三根惑位。四随惑位。六
卷中竟。此中第五不定位分三。一结前标问。】
「巳说二十随烦恼相不定有四其相云何。」
【一结前标问竟。下二举颂总答。】
「颂曰不定谓悔眠寻伺二各二。」
【总颂不定位中四种心所名。一悔。二眠。三寻。四伺
二各二者。有二义。一释名。悔眠为一。寻伺为一。是
为二。悔与眠。是二。寻与伺亦二。是为各二。此言名
之二各有二也。二释义者。谓悔与眠。各具善染二
义。是为二各二。至寻与伺。亦尔。此言义之二各有
二也。
△二举颂总答竟。下三解释颂意分二。一正
释颂意。】
「论曰悔眠寻伺于善染等(至)如馀盖缠心相应故。」
【论曰下。释初句颂中不定位名。非如下。引定位。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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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谓触等定遍心。欲等定遍地。此不如彼。故名
不定。悔谓恶作下。释悔心所体性业用。以悔多掉
举。故能障止。问。既名为悔。何又名恶作。答。此即于
果。假立因名。又言先恶后悔者。恶。憎恶也。谓悔是
果。恶作是因。故可假立。先恶所作业者。作不善业
也。以不善业。憎恶起故。悔先不作者。不作善业也。
以不作善。故追悔言。我先不作如是善业。是恶我
先不曾作故。眠谓睡眠下。释眠心所。体性业用。性
既昧略。故能障观。谓睡眠位。身不自在者。释不自
在及昧略义。一门转者。是意识闇劣门。显五识不
行故。昧简在定者。定心一境。略而不昧。此显睡眠。
性闇昧故。略别窹时者。窹时广缘。不得称略。此显
睡眠。性是忽略。故云。令显睡眠。非无体用。有无心
位。假立此名者。谓他处云。无心位睡眠者。乃是假
立其名。非实有体。以显此中睡眠必有体故。如馀
盖缠。心相应故者。盖有五盖。瑜伽二十四卷云。盖
谓贪欲盖。及与瞋恚盖。惛沉睡眠盖。掉举恶作盖。
第五是疑盖。缠有八缠十缠。俱舍云。缠八无惭愧。
嫉悭并悔眠。及掉举惛沉。或十加忿覆。】
「有义此二唯痴为体(至)随痴相说名世俗有。」
【有义此二。唯痴为体者。未正。谓悔与眠。唯是染分。
及无体故。有义谓痴。及无痴为体者。亦偏。虽通善
染。执无体故。有义思慧为体者。犹未正。虽说悔眠
是无记性。不同前师说痴无痴二性所摄。然说恶
不定。悔谓恶作下。释悔心所体性业用。以悔多掉
举。故能障止。问。既名为悔。何又名恶作。答。此即于
果。假立因名。又言先恶后悔者。恶。憎恶也。谓悔是
果。恶作是因。故可假立。先恶所作业者。作不善业
也。以不善业。憎恶起故。悔先不作者。不作善业也。
以不作善。故追悔言。我先不作如是善业。是恶我
先不曾作故。眠谓睡眠下。释眠心所。体性业用。性
既昧略。故能障观。谓睡眠位。身不自在者。释不自
在及昧略义。一门转者。是意识闇劣门。显五识不
行故。昧简在定者。定心一境。略而不昧。此显睡眠。
性闇昧故。略别窹时者。窹时广缘。不得称略。此显
睡眠。性是忽略。故云。令显睡眠。非无体用。有无心
位。假立此名者。谓他处云。无心位睡眠者。乃是假
立其名。非实有体。以显此中睡眠必有体故。如馀
盖缠。心相应故者。盖有五盖。瑜伽二十四卷云。盖
谓贪欲盖。及与瞋恚盖。惛沉睡眠盖。掉举恶作盖。
第五是疑盖。缠有八缠十缠。俱舍云。缠八无惭愧。
嫉悭并悔眠。及掉举惛沉。或十加忿覆。】
「有义此二唯痴为体(至)随痴相说名世俗有。」
【有义此二。唯痴为体者。未正。谓悔与眠。唯是染分。
及无体故。有义谓痴。及无痴为体者。亦偏。虽通善
染。执无体故。有义思慧为体者。犹未正。虽说悔眠
是无记性。不同前师说痴无痴二性所摄。然说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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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思慧为体。又说睡眠思想为体。俱非理故。复引
论说世俗有者。是说悔眠。即思慧想。无别体故。彼
染污下。释前二义中引證之文。有义各别有体正
理。缠。约也。犹言束也。谓非思慧约束为悔。又非思
想约束为眠。应说悔眠。各别有体。说世俗有。是随
他相。此释第三引论。执无实体。】
「寻谓寻求令心忽遽(至)体类差别不可得故。」
【释寻伺二心所体性业用。匆遽者。速疾也。意言境
者。意所取境。多依名言。名意言境。粗转者。散行外
境。于法浅推。细转者。略行外境。于法深推。故身心
安。是细转义。身心不安。是粗转义。并用下。释体是
假。依思慧立。问。思者徐而细。慧者急而粗。何为并
用。答。通照大师。释有兼正。若正用思。急慧随思。能
令心安。若正用慧。徐思随慧。令心不安。若如是说
不违并用。】
「二各二者有义寻伺(至)故置此言深为有用。」
【此中三义。释二各二。唯后义为正。一义唯说寻伺
各有染净者。未善尽理。故二义质云。悔眠亦有染
净二故。应说下。立义亦偏。谓如烦恼。及随烦恼。名
之为二。各有不善。及无记性。名为各二。或复各有
缠及随眠。亦名各二。彼谓缠是烦恼现行。随眠是
种。有义彼释。亦不应理者。正义破前。不定四后。有
此言故者。谓悔眠寻伺。俱通二各二言。应知皆具
染净二义。应言下。自释正义。谓后二言。显前二中
论说世俗有者。是说悔眠。即思慧想。无别体故。彼
染污下。释前二义中引證之文。有义各别有体正
理。缠。约也。犹言束也。谓非思慧约束为悔。又非思
想约束为眠。应说悔眠。各别有体。说世俗有。是随
他相。此释第三引论。执无实体。】
「寻谓寻求令心忽遽(至)体类差别不可得故。」
【释寻伺二心所体性业用。匆遽者。速疾也。意言境
者。意所取境。多依名言。名意言境。粗转者。散行外
境。于法浅推。细转者。略行外境。于法深推。故身心
安。是细转义。身心不安。是粗转义。并用下。释体是
假。依思慧立。问。思者徐而细。慧者急而粗。何为并
用。答。通照大师。释有兼正。若正用思。急慧随思。能
令心安。若正用慧。徐思随慧。令心不安。若如是说
不违并用。】
「二各二者有义寻伺(至)故置此言深为有用。」
【此中三义。释二各二。唯后义为正。一义唯说寻伺
各有染净者。未善尽理。故二义质云。悔眠亦有染
净二故。应说下。立义亦偏。谓如烦恼。及随烦恼。名
之为二。各有不善。及无记性。名为各二。或复各有
缠及随眠。亦名各二。彼谓缠是烦恼现行。随眠是
种。有义彼释。亦不应理者。正义破前。不定四后。有
此言故者。谓悔眠寻伺。俱通二各二言。应知皆具
染净二义。应言下。自释正义。谓后二言。显前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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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种义。一谓悔眠。二谓寻伺。是前二种。此前二
种。亦各有二。一悔二眠。一寻二伺。此后二种。种类
各别。复自结云。故一二言。显二二种。谓一悔眠言。
二寻伺言。显此前二。各有后二。巳上释名。此各有
二下。释义。谓后二言。各有二种。谓染不染。即此恶
作。通善通染。眠与寻伺。亦善染故。非如信等。唯是
善故。非如贪等。唯是染故。故二各二。通染不染。或
唯简染。故说此言为二各二。何唯简染。答。有说此
为随烦恼故。故此简之。故置此言。深为有用者。释
名释义。简善简染。唯此言故。
△一正释颂意竟。下
二分属诸门。门有十二章。】
「四中寻伺定是假有(至)而论亦说世俗有故。」
【一假实门。寻伺假有。此是正义。悔眠假有。此义未
正。谓悔与眠。体是实有。唯说寻伺。是假有故。论说
世俗。是依他处。如说内种。为世俗有。岂内种子。体
非实耶。】
「四中寻伺定不相应(至)前二亦有互相应义。」
【二相应门。谓寻与伺。不相应者。以彼行相。粗细有
异。故不俱生。而说无寻。唯有伺者名第二地。谓九
地中。依于寻伺有染无染。立为三地。不依寻伺。种
子现起寻伺现行。或有或无。立三地别。若依现行
有无。立三地者。成大杂乱。瑜伽释云。未离欲者。由
作意力。亦无寻伺。巳离欲者。或初生彼。或出彼定。
亦有寻伺。故不依种起现。唯依有染无染。意取粗
种。亦各有二。一悔二眠。一寻二伺。此后二种。种类
各别。复自结云。故一二言。显二二种。谓一悔眠言。
二寻伺言。显此前二。各有后二。巳上释名。此各有
二下。释义。谓后二言。各有二种。谓染不染。即此恶
作。通善通染。眠与寻伺。亦善染故。非如信等。唯是
善故。非如贪等。唯是染故。故二各二。通染不染。或
唯简染。故说此言为二各二。何唯简染。答。有说此
为随烦恼故。故此简之。故置此言。深为有用者。释
名释义。简善简染。唯此言故。
△一正释颂意竟。下
二分属诸门。门有十二章。】
「四中寻伺定是假有(至)而论亦说世俗有故。」
【一假实门。寻伺假有。此是正义。悔眠假有。此义未
正。谓悔与眠。体是实有。唯说寻伺。是假有故。论说
世俗。是依他处。如说内种。为世俗有。岂内种子。体
非实耶。】
「四中寻伺定不相应(至)前二亦有互相应义。」
【二相应门。谓寻与伺。不相应者。以彼行相。粗细有
异。故不俱生。而说无寻。唯有伺者名第二地。谓九
地中。依于寻伺有染无染。立为三地。不依寻伺。种
子现起寻伺现行。或有或无。立三地别。若依现行
有无。立三地者。成大杂乱。瑜伽释云。未离欲者。由
作意力。亦无寻伺。巳离欲者。或初生彼。或出彼定。
亦有寻伺。故不依种起现。唯依有染无染。意取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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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细染。至于无染。立三地别。俱字。即寻伺二心所
也。与前悔眠。容互相应。悔眠亦有。互相应义。】
「四皆不与第七八俱(至)由此五识定无寻伺。」
【三八识门。四皆不与第七八俱者。谓恶作追悔先
业。而第七任运恒缘现境。非先业故。故无恶作。睡
眠必依身心重昧。外众缘力。而第七识。一类内执。
不假外缘。故无睡眠。寻伺俱依外门而转。第七一
类执我。故无寻伺。又此四法。无记性者。有间断故。
皆与第八不相应也。悔眠唯六。非五法者。谓悔与
眠。唯第六俱。非是前五相应法故。有义寻伺。亦五
识俱。未正。七分别者。谓有相分别。无相分别。任运
分别。寻求分别。染污分别。不染污分别。伺察分别。
有义寻伺。唯意识俱。正理。论说寻伺。元是意识不
共法故。又说下。复以所缘辩寻伺不与五识相应。
然说下。释前师所引论义。谓此寻伺。由五识起。非
五相应。以意识同五缘境。然后方起寻伺。五识是
意明了门故。集论说。七分别中。任运分别。即是五
识。瑜伽说此。是五识俱起分别意识相应之寻伺。
故各有异。今以集论是依瑜伽中集出。论主但依
瑜伽。不依集论。故彼下。结破前义。】
「又说寻伺忧喜相应(至)纯苦趣中意苦俱故。」
【四五受门。又说下。六十四字。南北藏错安前章不
共法故下。今从义改正。又说者。前章引瑜伽说也。
何缘下。问也。答云。虽有苦乐。似忧喜故。总名忧喜
也。与前悔眠。容互相应。悔眠亦有。互相应义。】
「四皆不与第七八俱(至)由此五识定无寻伺。」
【三八识门。四皆不与第七八俱者。谓恶作追悔先
业。而第七任运恒缘现境。非先业故。故无恶作。睡
眠必依身心重昧。外众缘力。而第七识。一类内执。
不假外缘。故无睡眠。寻伺俱依外门而转。第七一
类执我。故无寻伺。又此四法。无记性者。有间断故。
皆与第八不相应也。悔眠唯六。非五法者。谓悔与
眠。唯第六俱。非是前五相应法故。有义寻伺。亦五
识俱。未正。七分别者。谓有相分别。无相分别。任运
分别。寻求分别。染污分别。不染污分别。伺察分别。
有义寻伺。唯意识俱。正理。论说寻伺。元是意识不
共法故。又说下。复以所缘辩寻伺不与五识相应。
然说下。释前师所引论义。谓此寻伺。由五识起。非
五相应。以意识同五缘境。然后方起寻伺。五识是
意明了门故。集论说。七分别中。任运分别。即是五
识。瑜伽说此。是五识俱起分别意识相应之寻伺。
故各有异。今以集论是依瑜伽中集出。论主但依
瑜伽。不依集论。故彼下。结破前义。】
「又说寻伺忧喜相应(至)纯苦趣中意苦俱故。」
【四五受门。又说下。六十四字。南北藏错安前章不
共法故下。今从义改正。又说者。前章引瑜伽说也。
何缘下。问也。答云。虽有苦乐。似忧喜故。总名忧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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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苦乐。有义下。谓恶作戚行通忧。无记通舍。故
二受俱。又说睡眠。欢时喜受。戚时忧受。中庸舍受。
故三受俱。又说寻伺。四俱除苦。初禅天中。意有乐
故。巳上二义。都未尽理。唯第三义。方正。前义寻伺。
无苦乐受。第二义中。寻伺增乐。此中苦受。四心所
俱。观此论文。唯有恶作。无喜乐受。彼悔恼时。喜不
生故。乐亦应无。馀三心所。五受皆俱。于睡眠时。亦
有乐故。瑜伽五卷云。那洛迦寻伺。唯是戚行。触非
爱境。引发于苦。与忧相应。常求脱苦。娆心业转。如
那洛迦寻伺。一向受苦之饿鬼寻伺亦尔。乃至傍
生。人趣。大力饿鬼。所有寻伺。多分忧苦。少分喜乐。
欲界诸天。所有寻伺。多分喜乐。少分忧苦。初禅天
中。所有寻伺。一向喜乐。无忧苦故。此證寻伺通苦
乐受。】
「四皆容与五别境俱行相所缘不相违故。」
【五别境门。行相者。能缘心所也。所缘者。所乐。决定。
曾习。所观。四境也。不相违者。欲等悔等俱善染故。】
「悔眠但与十善容俱(至)初静虑中轻安俱故。」
【六善品门。悔眠唯欲界。欲界无轻安。故云十善俱。
寻伺到初禅。许轻安俱故。故说容十一。】
「悔但容与无明相应(至)此彼展转不相违故。」
【七烦恼门。悔唯痴俱。性迷闇故。此粗贪等细。理不
相应故。馀三与十。展转不违者。十烦恼中。俱通昧
略。粗细转故。三心所中。亦有俱生分别义故。】
二受俱。又说睡眠。欢时喜受。戚时忧受。中庸舍受。
故三受俱。又说寻伺。四俱除苦。初禅天中。意有乐
故。巳上二义。都未尽理。唯第三义。方正。前义寻伺。
无苦乐受。第二义中。寻伺增乐。此中苦受。四心所
俱。观此论文。唯有恶作。无喜乐受。彼悔恼时。喜不
生故。乐亦应无。馀三心所。五受皆俱。于睡眠时。亦
有乐故。瑜伽五卷云。那洛迦寻伺。唯是戚行。触非
爱境。引发于苦。与忧相应。常求脱苦。娆心业转。如
那洛迦寻伺。一向受苦之饿鬼寻伺亦尔。乃至傍
生。人趣。大力饿鬼。所有寻伺。多分忧苦。少分喜乐。
欲界诸天。所有寻伺。多分喜乐。少分忧苦。初禅天
中。所有寻伺。一向喜乐。无忧苦故。此證寻伺通苦
乐受。】
「四皆容与五别境俱行相所缘不相违故。」
【五别境门。行相者。能缘心所也。所缘者。所乐。决定。
曾习。所观。四境也。不相违者。欲等悔等俱善染故。】
「悔眠但与十善容俱(至)初静虑中轻安俱故。」
【六善品门。悔眠唯欲界。欲界无轻安。故云十善俱。
寻伺到初禅。许轻安俱故。故说容十一。】
「悔但容与无明相应(至)此彼展转不相违故。」
【七烦恼门。悔唯痴俱。性迷闇故。此粗贪等细。理不
相应故。馀三与十。展转不违者。十烦恼中。俱通昧
略。粗细转故。三心所中。亦有俱生分别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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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与中大随惑容俱(至)眠等位中皆起彼故。」
【八随惑门。恶作容与中大随俱。悔通不善诸染心
故。非忿等十者。恶作追悔时。不随他忿等。各别为
主故。睡眠寻伺。二十俱者。睡眠与寻伺。容起染性
故。小中大随。俱有昧略浅深推故。】
「此四皆通善等三性(至)不能寻察名等义故。」
【九三性门。问悔先所作善业恶业。唯得通二。悔何
通三。答。于四无记。亦追悔故。前通根随。是不善性。
故此唯辩善与无记。通善性者。初二唯生等。杂集
论云。何等生得善。谓即彼。诸善法。由先串习故。感
得如是报。由此自性。即于是处。不由思惟。任运乐
住。何等加行善。谓依止亲近善丈夫故。听闻正法。
如理作意。修习净善。生得善。即俱生善也。加行善。
即分别起善。谓悔与眠。粗鄙昧略。是俱生义。名生
得善。后二寻伺。亦通者。谓通生得及加行故。闻所
成等。是分别义。名加行善。有义初二。亦通加行善
正理。二种无记。后三俱者。有染净故。恶作粗猛。无
净义故。染净者。有覆无覆二无记也。四无记者。一
异熟。二威仪。三工巧。四变化。悔唯中二者。威仪工
巧也。非定果者。简前后故。变化即定。异熟即果。异
熟生心。即前六识。问。眠何除第四。答云。非定引生
心。亦得睡眠故。寻伺除初者。无异熟故。谓异熟心。
行解微劣。不能寻伺名句文等。】
「恶作睡眠唯欲界有(至)梦能普缘所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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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界门。四于九地。唯初二地。上七妙静。故不相
通。悔眠下。释上下生起义。寻伺上下相缘者。正理。
悔眠不缘上者。未正。正义云。悔修定者。是悔缘上
也。梦所更事。是眠缘上也。】
「悔非无学离欲舍故(至)有为善法皆无学故。」
【十一三学门。悔唯欲界。无学离欲。故不相应。求解
脱者。有学人也。学究竟者。无学人也。眠及寻伺。俱
有生灭。故名有为。通学无学。故名善法。又异生无
记法。学者无记法。无学者无记法。并无为法。是非
学非无学法。睡眠寻伺。一一皆通。】
「悔眠唯通见修所断(至)馀门准上如理应思。」
【十二三断门。悔眠唯通见修所断者。以邪见等通
见修断。由彼引生。故亦通之。问。悔眠何不名非所
断。答云。悔眠若是无漏亲所引生。亦如忧根深求
解脱。是非所断。今既不然。非非所断。以无漏道。及
解脱道。非所断故。若谓见道巳断分别。于修道中
巳断俱生执无学眠。名非所断。然无学眠。见修断
故。问。寻伺非无漏。何通见修及非所断。答云。寻伺
非无漏。能引生无漏。寻伺不自生。从无漏引生。故
通非所断。有义下。言五法者。一相。二名。三分别(或名
妄想)。四正智。五如如。既名分别。显非无漏。意在不许
非所断摄。有义正理。谓此寻伺。于五法中。不唯分
别。亦通正智。故正思惟。及言说因。后得智摄。未究
竟者。菩萨位中也。药即言说。病即二障。菩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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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遍知。于说法时。必假寻伺。非如佛地。无功用
说。故此寻伺。通无漏道。是正智摄。虽说下。牒释前
师引證义。谓论虽说必是分别。而不定说唯属第
三。显此寻伺。摄属第三。名为妄想。摄属第四。亦名
正智。何执唯第三。而无正智义。
△二分属诸门竟。
通上相应心所下第二广显差别竟。下三问答显
理。】
「如是六位诸心所法(至)或似于信等无别染善法。」
【此中问答。先辩心所有无。方显唯识正理。若离心
体下。释离心有过。谓若别有心所。论何说唯有识。
又如何说心远独行。游历六尘。名心远行。无别心
所。名心独行。又说染净由心。无心所故。又说士夫。
名为作者。喻心能作。无心所故。四大空识。名为六
界。三大名色。风空名动。识名为心。说色动心。三为
最胜。能成有情。不说心所。庄严论说。似二现者。见
相二分也。似贪等者。染心所也。似信等者。善心所
也。虽说二分。及善染所。皆似假现。无别实体。故云
无别染善法。】
「若即是心分位差别(至)因缘无别故与圣教相违。」
【释即心有过。若即是心。何圣又说与心相应。说相
应者。必他性故。心与心所。如日与光。亦别性故。瑜
伽论说。五种性者。即五蕴也。若即是心。则五蕴中。
受想二位。不成差别。是有过失。以彼受想。即心所
故。心王是因。心所是缘。若即是心。故说因缘。无有
说。故此寻伺。通无漏道。是正智摄。虽说下。牒释前
师引證义。谓论虽说必是分别。而不定说唯属第
三。显此寻伺。摄属第三。名为妄想。摄属第四。亦名
正智。何执唯第三。而无正智义。
△二分属诸门竟。
通上相应心所下第二广显差别竟。下三问答显
理。】
「如是六位诸心所法(至)或似于信等无别染善法。」
【此中问答。先辩心所有无。方显唯识正理。若离心
体下。释离心有过。谓若别有心所。论何说唯有识。
又如何说心远独行。游历六尘。名心远行。无别心
所。名心独行。又说染净由心。无心所故。又说士夫。
名为作者。喻心能作。无心所故。四大空识。名为六
界。三大名色。风空名动。识名为心。说色动心。三为
最胜。能成有情。不说心所。庄严论说。似二现者。见
相二分也。似贪等者。染心所也。似信等者。善心所
也。虽说二分。及善染所。皆似假现。无别实体。故云
无别染善法。】
「若即是心分位差别(至)因缘无别故与圣教相违。」
【释即心有过。若即是心。何圣又说与心相应。说相
应者。必他性故。心与心所。如日与光。亦别性故。瑜
伽论说。五种性者。即五蕴也。若即是心。则五蕴中。
受想二位。不成差别。是有过失。以彼受想。即心所
故。心王是因。心所是缘。若即是心。故说因缘。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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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俱与圣教。所说相违。】
「应说离心有别自性(至)是谓大乘真俗妙理。」
【前是遮词。此是显理。理应离心。别有自性。以心胜
故。释前遮词。非彼即心。释庄严颂。又识心言下。结
显真俗正义。若世俗谛。心王心所。相见分等。各有
体性。故诸圣教。说识说心。必摄心所。是相应义。故
前所引唯识等言。及现似彼皆无有失。若胜义谛。
心言路绝。戏论远离。故心与心所。非离非即。识与
诸识。亦非即离。大乘真俗妙理如是。
△三问答显
理竟。通上二相应心所竟。下三现起分位分三。一
结前标问。】
「巳说六识心所相应云何应知现起分位。」
【一结前标问竟。下二举颂总答。】
「颂曰依止根本识(至)及无心二定睡眠与闷绝。」
【八句颂有三门。初句。六识共依门。以六转识。俱依
第八根本识故。次三句。五识俱转门。以前五识。种
类同故。后四句。意识有无门。唯除五处。常现起故。
无想以下。名五处故。
△二举颂总答竟。下三解释
颂意分三。一正释颂意分二。一释前四句。】
「论曰根本识者阿陀那识(至)故无缘碍令总不行。」
【论曰下。释初句。阿陀那。云执持。能持染净诸法。故
名根本。转识以根本识为共亲依。故名依止。共即
六识。亲即种子。依即根本。五识者下。释第二句。谓
前五识。同依相分为五色根。同缘外色。为五尘境。
「应说离心有别自性(至)是谓大乘真俗妙理。」
【前是遮词。此是显理。理应离心。别有自性。以心胜
故。释前遮词。非彼即心。释庄严颂。又识心言下。结
显真俗正义。若世俗谛。心王心所。相见分等。各有
体性。故诸圣教。说识说心。必摄心所。是相应义。故
前所引唯识等言。及现似彼皆无有失。若胜义谛。
心言路绝。戏论远离。故心与心所。非离非即。识与
诸识。亦非即离。大乘真俗妙理如是。
△三问答显
理竟。通上二相应心所竟。下三现起分位分三。一
结前标问。】
「巳说六识心所相应云何应知现起分位。」
【一结前标问竟。下二举颂总答。】
「颂曰依止根本识(至)及无心二定睡眠与闷绝。」
【八句颂有三门。初句。六识共依门。以六转识。俱依
第八根本识故。次三句。五识俱转门。以前五识。种
类同故。后四句。意识有无门。唯除五处。常现起故。
无想以下。名五处故。
△二举颂总答竟。下三解释
颂意分三。一正释颂意分二。一释前四句。】
「论曰根本识者阿陀那识(至)故无缘碍令总不行。」
【论曰下。释初句。阿陀那。云执持。能持染净诸法。故
名根本。转识以根本识为共亲依。故名依止。共即
六识。亲即种子。依即根本。五识者下。释第二句。谓
前五识。同依相分为五色根。同缘外色。为五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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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云种类相似。随缘现言。以五取境。有合有离。故
所依缘。有多有少。所以颂云。眼识九缘生。耳识唯
从八。鼻舌身三七。谓作意下。释众缘名。即作意缘。
根缘。境缘。空缘。明缘。根本依。染净依。分别依。种子
依。眼识具此九缘。耳识除明。唯八。鼻舌身三。除空
明缘。故唯有七。由众缘合。五识方现。由此下。释第
三四句。显非常起。谓由此缘。有顿有渐。故前五识。
有俱不俱。如水涛波。喻随缘现。广说如经者。即解
深密经云。广慧。如大暴流水。若有一浪生缘现前。
唯一浪转。乃至若多浪生缘现前。有多浪转。诸识
亦尔。由五下。总牒八识。互相例明。引后三识无缘
为碍。以显五识缘碍间断。
△一释前四句竟。下二
释后四句分三。一意识常起。】
「又五识身不能思虑(至)由斯不说此随缘现。」
【先牒前五。例明第六常起。谓前五识。起藉多缘。断
多现少。而第六识。断少现多。谓第六识。内随第七
执我。外与前五同缘。故名内外门转。除空明缘。染
净分别。染净即根缘。分别即本身。唯五缘生。故云
不藉多缘。唯除下。显现起多。不同前五。故此不说
随缘现言。
△一意识常起竟。下二五位不行分三。
一释无想天。】
「五位者何生无想等(至)如馀本有初必有转识故。」
【问答总标五位也。无想等者。等于二无心定。睡眠
闷绝。无想天下。释立无想天名。不恒行者。前六识
所依缘。有多有少。所以颂云。眼识九缘生。耳识唯
从八。鼻舌身三七。谓作意下。释众缘名。即作意缘。
根缘。境缘。空缘。明缘。根本依。染净依。分别依。种子
依。眼识具此九缘。耳识除明。唯八。鼻舌身三。除空
明缘。故唯有七。由众缘合。五识方现。由此下。释第
三四句。显非常起。谓由此缘。有顿有渐。故前五识。
有俱不俱。如水涛波。喻随缘现。广说如经者。即解
深密经云。广慧。如大暴流水。若有一浪生缘现前。
唯一浪转。乃至若多浪生缘现前。有多浪转。诸识
亦尔。由五下。总牒八识。互相例明。引后三识无缘
为碍。以显五识缘碍间断。
△一释前四句竟。下二
释后四句分三。一意识常起。】
「又五识身不能思虑(至)由斯不说此随缘现。」
【先牒前五。例明第六常起。谓前五识。起藉多缘。断
多现少。而第六识。断少现多。谓第六识。内随第七
执我。外与前五同缘。故名内外门转。除空明缘。染
净分别。染净即根缘。分别即本身。唯五缘生。故云
不藉多缘。唯除下。显现起多。不同前五。故此不说
随缘现言。
△一意识常起竟。下二五位不行分三。
一释无想天。】
「五位者何生无想等(至)如馀本有初必有转识故。」
【问答总标五位也。无想等者。等于二无心定。睡眠
闷绝。无想天下。释立无想天名。不恒行者。前六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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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以有间断故。以能取相安立名言。说名粗想。故
修定者。得生彼天。诸想皆灭。名无想天。有义彼天。
常无六识者。理未尽。唯说中间长无六识。不说两
头有识。无六识者。名无心地。唯存色身。名有色支。
有义唯说命终有识者。理亦未尽。以彼唯说灭时
有心。谓彼天中。转识灭时。为正果报。果报尽时。转
识现起。必起下地润生烦恼。然后命终。瑜伽下。引
證。然说下。释前师所引教意。有义生时亦有转识
者。理方究竟。谓彼两头。俱有转识。中间长时方名
无想。彼中有者。谓彼天人。天报尽时。现中有身。而
润生故。馀本有者。现在身也。以喻初生必有转识。】
「瑜伽论说若生于彼(至)能感彼天异熟果故。」
【瑜伽下。引證两头有识。彼本有下。论主推明论意。
牒破前失。决择下。复引论證。初生有心。此言意显
下。释上论意。谓彼天中。初生本有天报身时。必有
异熟识上生的前六转识暂起。由先修定宿因缘
力。后不复生。由不生故。引起异熟无记分位差别。
说名无想。以无想名。因异熟识。及六转识。诸心所
等。分位差别。显此名故。善心心所。引生二定。定亦
名善。不尔者。翻上义。谓上初生无转识。如何决择
分说心心所。唯生得灭。故彼初位。转识暂起。彼天
唯在第四静虑者。下四地中。想粗难断。上四空天。
无色支故。以异熟处。必有色支。问。何能感果。答。即
能引发无想定思。以思即业。故能感果。
△一释无
修定者。得生彼天。诸想皆灭。名无想天。有义彼天。
常无六识者。理未尽。唯说中间长无六识。不说两
头有识。无六识者。名无心地。唯存色身。名有色支。
有义唯说命终有识者。理亦未尽。以彼唯说灭时
有心。谓彼天中。转识灭时。为正果报。果报尽时。转
识现起。必起下地润生烦恼。然后命终。瑜伽下。引
證。然说下。释前师所引教意。有义生时亦有转识
者。理方究竟。谓彼两头。俱有转识。中间长时方名
无想。彼中有者。谓彼天人。天报尽时。现中有身。而
润生故。馀本有者。现在身也。以喻初生必有转识。】
「瑜伽论说若生于彼(至)能感彼天异熟果故。」
【瑜伽下。引證两头有识。彼本有下。论主推明论意。
牒破前失。决择下。复引论證。初生有心。此言意显
下。释上论意。谓彼天中。初生本有天报身时。必有
异熟识上生的前六转识暂起。由先修定宿因缘
力。后不复生。由不生故。引起异熟无记分位差别。
说名无想。以无想名。因异熟识。及六转识。诸心所
等。分位差别。显此名故。善心心所。引生二定。定亦
名善。不尔者。翻上义。谓上初生无转识。如何决择
分说心心所。唯生得灭。故彼初位。转识暂起。彼天
唯在第四静虑者。下四地中。想粗难断。上四空天。
无色支故。以异熟处。必有色支。问。何能感果。答。即
能引发无想定思。以思即业。故能感果。
△一释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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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天竟。下二释二无心定。】
「及无心二定者(至)令身安和故亦名定。」
【标释二定总名无心。文中别释。无想定下。释无想
定。谓修此定。必生彼天。彼无想天。在遍净天上。第
四定中。故伏下贪。未伏上染。由彼作意求證涅槃。
故名出离。不恒行者。前六识也。灭六想心。身得安
和。名无想定。】
「修习此定品别有三(至)穷满寿量后方殒没。」
【集论说三品修者。谓于诸定。入住出相。未能了达。
是下品。虽巳了达。未善串习。是中品。既了达巳。复
善串习。是上品。下品修者。现法必退。即定法不专
注也。以未了达入住出相。其定必退。不速现前。修
定如此。后生彼天。光不甚净。形色不甚广大。寿不
满五百劫。中品上品。修义同前。】
「此定唯属第四静虑(至)故唯有漏非圣所起。」
【释定所属界地及业。谓修此定。于色界中。唯第四
地。善心所引。定亦名善。于四业中。通前三业。四业
者。流转门中有三业。谓善业。不善业。无记业。还灭
门中有一业。谓无漏业。无想非无漏。故通前三业。
除顺现受者。谓业果有二。一顺现受。即现修因。现
受果也。二顺生受。即今修无想定。当来生无想天。
是顺生受。故云除顺现受。前义释定初起。无想作
涅槃。乃外道所说。此定亦名善。唯人中能修。后义
释修定界地。除无想天至究竟者。修定在因。彼天
「及无心二定者(至)令身安和故亦名定。」
【标释二定总名无心。文中别释。无想定下。释无想
定。谓修此定。必生彼天。彼无想天。在遍净天上。第
四定中。故伏下贪。未伏上染。由彼作意求證涅槃。
故名出离。不恒行者。前六识也。灭六想心。身得安
和。名无想定。】
「修习此定品别有三(至)穷满寿量后方殒没。」
【集论说三品修者。谓于诸定。入住出相。未能了达。
是下品。虽巳了达。未善串习。是中品。既了达巳。复
善串习。是上品。下品修者。现法必退。即定法不专
注也。以未了达入住出相。其定必退。不速现前。修
定如此。后生彼天。光不甚净。形色不甚广大。寿不
满五百劫。中品上品。修义同前。】
「此定唯属第四静虑(至)故唯有漏非圣所起。」
【释定所属界地及业。谓修此定。于色界中。唯第四
地。善心所引。定亦名善。于四业中。通前三业。四业
者。流转门中有三业。谓善业。不善业。无记业。还灭
门中有一业。谓无漏业。无想非无漏。故通前三业。
除顺现受者。谓业果有二。一顺现受。即现修因。现
受果也。二顺生受。即今修无想定。当来生无想天。
是顺生受。故云除顺现受。前义释定初起。无想作
涅槃。乃外道所说。此定亦名善。唯人中能修。后义
释修定界地。除无想天至究竟者。修定在因。彼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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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果。上天未伏。故总除之。色界馀天。容起此定。由
此下。结显凡定。简非圣者。】
「灭尽定者谓有无学(至)由偏厌受想亦名灭彼定。」
【释灭尽定。无所有贪者。无色界中第三定也。即九
地中第八地思。彼地思惑。无学远离。有学巳伏。上
贪不定者。有学出定。还起现行。由彼作意。唯在灭
想。故名止息。不恒同前。恒行染污。即第七识。六七
俱灭。身得安和。名灭尽定。由偏厌受想。亦名灭彼
定者。释成别名灭受想定。】
「修习此定品别有三(至)似涅槃故。」
【三品别义。亦同上释。显扬论云。从第四静虑巳上。
离色贪故。无方处差别。虽有修习下中上因。然不
建立生果差别。此定初修。谓色界顶。有五不还天。
是无漏道。依彼天中。游观加行。方入此定。四禅四
空。名为次第。此定必依非想定起。故居最后。合为
九种。设问云。馀地心中。何无此定。故此答云。初修
此定。未得自在。必依有顶。若得自在。馀地心后。亦
得现前。问。既名无漏。巳證灭否。答云。虽属道谛。而
是非学非无学摄。似涅槃故。谓入此定。巳超有学。
故名非学。未證涅槃。名非无学。似涅槃者。涅槃道
也。以未證故。若真涅槃。即名无学。】
「此定初起唯在人中(至)随应后得所引发故。」
【谓此定起。唯在人道中者。佛及弟子。说法之力。起
此定故。人中慧解猛利解修。于人中修巳。后上二
此下。结显凡定。简非圣者。】
「灭尽定者谓有无学(至)由偏厌受想亦名灭彼定。」
【释灭尽定。无所有贪者。无色界中第三定也。即九
地中第八地思。彼地思惑。无学远离。有学巳伏。上
贪不定者。有学出定。还起现行。由彼作意。唯在灭
想。故名止息。不恒同前。恒行染污。即第七识。六七
俱灭。身得安和。名灭尽定。由偏厌受想。亦名灭彼
定者。释成别名灭受想定。】
「修习此定品别有三(至)似涅槃故。」
【三品别义。亦同上释。显扬论云。从第四静虑巳上。
离色贪故。无方处差别。虽有修习下中上因。然不
建立生果差别。此定初修。谓色界顶。有五不还天。
是无漏道。依彼天中。游观加行。方入此定。四禅四
空。名为次第。此定必依非想定起。故居最后。合为
九种。设问云。馀地心中。何无此定。故此答云。初修
此定。未得自在。必依有顶。若得自在。馀地心后。亦
得现前。问。既名无漏。巳證灭否。答云。虽属道谛。而
是非学非无学摄。似涅槃故。谓入此定。巳超有学。
故名非学。未證涅槃。名非无学。似涅槃者。涅槃道
也。以未證故。若真涅槃。即名无学。】
「此定初起唯在人中(至)随应后得所引发故。」
【谓此定起。唯在人道中者。佛及弟子。说法之力。起
此定故。人中慧解猛利解修。于人中修巳。后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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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亦得现前。邬陀夷经。诚證此说。问。无色界中。既
无色相。将何为定。又入定者。是何等人。答云无色
亦名意成天者。答以意成身能为此定。藏识教者。
唯识教也。若悟唯识。于无色界。得起此定。此答能
入此定人也。设有问云。若信藏识。得起此定。今异
生类。闻藏识教。决信无疑。起此定否。答云。要断三
界等。谓此圣定。非凡夫能起。必得断惑證空。方能
引发。】
「有义下八地修所断惑中(至)生上五地皆得后起。」
【通释此定位次。谓除非想地。下八地修所断惑中。
要全断欲界馀所伏惑尽。然后方能初起此定。何
以故。欲界惑种。不善有覆。二性繁杂。障定强故。唯
说五不还天。能起此定。三乘下。明无学。不同有学
唯在不还。无学声闻。及诸菩萨。但除欲界。上八地
中。随生后起。有义要断下之四地者。前义据能断
人。此义据所断惑。虽各据一端。俱不违理。前说断
欲九品惑尽。即證那含。名虽超上地。惑由次第断。
待下三禅惑巳断尽。方起此定。故无伏下。退生上
失。以那含果。断欲證故。说唯断欲。初起此定。此据
断惑。说下四地。惑障断尽。初起此定。上五地中。随
生后起。变异受者。欲界下三禅苦乐受也。故二所
说。语势似别。意味原同。】
「若伏下惑能起此定(至)故无生上却断下失。」
【此是难词。谓若伏下三禅修惑。巳离喜乐。退生上
无色相。将何为定。又入定者。是何等人。答云无色
亦名意成天者。答以意成身能为此定。藏识教者。
唯识教也。若悟唯识。于无色界。得起此定。此答能
入此定人也。设有问云。若信藏识。得起此定。今异
生类。闻藏识教。决信无疑。起此定否。答云。要断三
界等。谓此圣定。非凡夫能起。必得断惑證空。方能
引发。】
「有义下八地修所断惑中(至)生上五地皆得后起。」
【通释此定位次。谓除非想地。下八地修所断惑中。
要全断欲界馀所伏惑尽。然后方能初起此定。何
以故。欲界惑种。不善有覆。二性繁杂。障定强故。唯
说五不还天。能起此定。三乘下。明无学。不同有学
唯在不还。无学声闻。及诸菩萨。但除欲界。上八地
中。随生后起。有义要断下之四地者。前义据能断
人。此义据所断惑。虽各据一端。俱不违理。前说断
欲九品惑尽。即證那含。名虽超上地。惑由次第断。
待下三禅惑巳断尽。方起此定。故无伏下。退生上
失。以那含果。断欲證故。说唯断欲。初起此定。此据
断惑。说下四地。惑障断尽。初起此定。上五地中。随
生后起。变异受者。欲界下三禅苦乐受也。故二所
说。语势似别。意味原同。】
「若伏下惑能起此定(至)故无生上却断下失。」
【此是难词。谓若伏下三禅修惑。巳离喜乐。退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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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巳得清净。岂断下惑。重起喜乐耶。断亦无失下。
据三乘人纵答。第十卷云。第七识俱。烦恼障种。三
乘将得无学果时。一刹那中。三界顿断。岂非生上
却断下耶。然不还下。据三果人实答。谓第三果人
观力强胜。于润生时。烦恼亦不起现行。唯有种子
助业润生。岂伏下地。不即断耶。虽所下。释不还者
无前难失。】
「若诸菩萨先二乘位(至)亦能现起灭尽定故。」
【若诸菩萨下。释二乘回心者。一切位中。皆起此定。
上明巳断惑者。下明伏惑不断者。若不尔下。释渐
伏烦恼。渐登地者。不同声闻直超八地。故云不尔。
虽未下。谓惑未断。亦起此定。论说下。谓永伏惑。方
起此定。远地。即第七地。前说退生上地。却断下惑
者。亦有之。有从初地下。释顿伏烦恼。渐登地者。初
地起定。经说下。引證十地皆起此定。
△二二无心
定竟。下三睡眠闷绝。】
「无心睡眠与闷绝者(至)除斯五位意识恒起。」
【总释此二。亦名无心者。俱无六识。疲极等缘。释睡
眠位。谓有极重疲劳等缘。引于身位诸门交合。则
违六识现行不起。故名睡眠。此睡眠时。虽无睡眠
之体。而由彼似彼故。假说彼名。言似彼者。似不定
位中睡眠也。以彼有体。显此假立。风热等缘。释闷
绝位。谓由所感风热等缘。亦引身位诸门交合。亦
违六识现行不起。故名闷绝。或此俱是触处少分
据三乘人纵答。第十卷云。第七识俱。烦恼障种。三
乘将得无学果时。一刹那中。三界顿断。岂非生上
却断下耶。然不还下。据三果人实答。谓第三果人
观力强胜。于润生时。烦恼亦不起现行。唯有种子
助业润生。岂伏下地。不即断耶。虽所下。释不还者
无前难失。】
「若诸菩萨先二乘位(至)亦能现起灭尽定故。」
【若诸菩萨下。释二乘回心者。一切位中。皆起此定。
上明巳断惑者。下明伏惑不断者。若不尔下。释渐
伏烦恼。渐登地者。不同声闻直超八地。故云不尔。
虽未下。谓惑未断。亦起此定。论说下。谓永伏惑。方
起此定。远地。即第七地。前说退生上地。却断下惑
者。亦有之。有从初地下。释顿伏烦恼。渐登地者。初
地起定。经说下。引證十地皆起此定。
△二二无心
定竟。下三睡眠闷绝。】
「无心睡眠与闷绝者(至)除斯五位意识恒起。」
【总释此二。亦名无心者。俱无六识。疲极等缘。释睡
眠位。谓有极重疲劳等缘。引于身位诸门交合。则
违六识现行不起。故名睡眠。此睡眠时。虽无睡眠
之体。而由彼似彼故。假说彼名。言似彼者。似不定
位中睡眠也。以彼有体。显此假立。风热等缘。释闷
绝位。谓由所感风热等缘。亦引身位诸门交合。亦
违六识现行不起。故名闷绝。或此俱是触处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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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谓疲极风热。于十二处。俱是触处。彼与身根共
为缘。引生睡眠闷绝。一分是身。故云少分。除斯五
位意识恒起者。通结无想等位意识不行。馀位恒
起。】
「正死生时亦无意识(至)由此不说入无馀依。」
【正死生下。问也。答义未正。谓死生时。别是一位。颂
中及与言显。颂云及无心二定。睡眠与闷绝。论主
云。但说六时名无心故。言但说者。唯说六时。若及
与言摄正死生。应说七时。六时者。即前五位。及无
馀依。应说下。答前问意。说及与下。释显五位无杂。
谓此五位。俱是六识断巳还起。若无馀依。无复起
义。故唯显五。不说六名。
△二五位不行竟。下三位
通凡圣。】
「此五位中异生有四(至)唯得存一无睡闷故。」
【此以五位分属凡圣。异生有四者。灭定圣所起故。
圣唯后三者。无想定报。属凡夫故。于中如来。自在
菩萨。唯得存一者。比前圣位。无有睡眠。及闷绝故。
△三位通凡圣竟。通上一正释颂意竟。下二通识
俱转。】
「是故八识一切有情(至)是谓略说识俱转义。」
【言是故者。牒前依止根本识。五识随缘现。意识常
现起。即显七八二识。常相续义。故总释之。心即第
八。末那第七。二无间断。故恒俱转。第六前五。俱起
增数。乃至八俱。
△二通识俱转竟。下三问答显理。】
为缘。引生睡眠闷绝。一分是身。故云少分。除斯五
位意识恒起者。通结无想等位意识不行。馀位恒
起。】
「正死生时亦无意识(至)由此不说入无馀依。」
【正死生下。问也。答义未正。谓死生时。别是一位。颂
中及与言显。颂云及无心二定。睡眠与闷绝。论主
云。但说六时名无心故。言但说者。唯说六时。若及
与言摄正死生。应说七时。六时者。即前五位。及无
馀依。应说下。答前问意。说及与下。释显五位无杂。
谓此五位。俱是六识断巳还起。若无馀依。无复起
义。故唯显五。不说六名。
△二五位不行竟。下三位
通凡圣。】
「此五位中异生有四(至)唯得存一无睡闷故。」
【此以五位分属凡圣。异生有四者。灭定圣所起故。
圣唯后三者。无想定报。属凡夫故。于中如来。自在
菩萨。唯得存一者。比前圣位。无有睡眠。及闷绝故。
△三位通凡圣竟。通上一正释颂意竟。下二通识
俱转。】
「是故八识一切有情(至)是谓略说识俱转义。」
【言是故者。牒前依止根本识。五识随缘现。意识常
现起。即显七八二识。常相续义。故总释之。心即第
八。末那第七。二无间断。故恒俱转。第六前五。俱起
增数。乃至八俱。
△二通识俱转竟。下三问答显理。】
卷七 第 605c 页 X50-0605.png
「若一有情多识俱转(至)彼俱恒时唯有一故。」
【若一下。问也。彼以一识为一有情。故发此问。若立
下。论主牒执难破。若谓识多名有情多。少名少者。
应无心时。即非有情。又他心现前。可名自有情。汝
以有一识。立一有情故。然立下。释立有情正义。命
根。第八识之种子也。异熟。第八识之现在也。名虽
有种现。其体无二。立为有情。俱不违理。】
「一身唯一等无间缘(至)如散意识缘久灭故。」
【外人以一缘唯生一识为难。论主展转纵夺。以理
推明。既许下。论主纵答。谓诸心所等无间缘。依自
识说。即如意识等无间缘。引生后念缘善境时。相
应善等十一心所齐起。故说引多心所。宁不能引
多心。又谁下。夺破执一。又欲下。推明。谓若不许多
识俱起。则彼多境现前。宁不顿取。若谓境虽齐现。
识前后生。无俱起义。故复破云。诸根境等和合力
齐。识前后生。不应理故。又心所下。以心所例明识
俱起义。又如浪像者。喻明识俱转也。又若下。复以
同时意识證破。若无意识同缘五尘。取彼五尘。应
不明了。以前五识。无分别故。若许意识能缘五尘。
而不俱起。故复难云。如散意识。缘久巳灭独影境
故。岂得明了。】
「如何五俱唯一意识(至)如五根识互不相应。」
【如何下。外人难。谓一意识。何取五尘多境。如眼等
下。论主释。且如眼识缘色法时。或缘一色。或缘多
卷七 第 606a 页 X50-0606.png
色。故一意识。缘多种境。亦无过失。相见俱有下。外
人问。谓相有种种。一识能取。见有种种。何不同来
共取一境。谓一识能取多境。一境应供多识。于自
所缘下。论主答。谓见虽种种。各有所缘。于自识所
缘。唯一识能了。馀识无用故。若尔下。外人难。五俱
意识下。论主释。意识是五识生起之缘。助五令起。
意识明了取境。异眼等识。圣说意有分别。五识不
尔。岂虚言哉。多识俱转。何不相应者。外人问。谓既
俱转。何不似心王与心所有相应义。非同下。论主
答。谓相应者。必得同时。同境。同根。同体。具此四义。
故名相应。今诸识虽同时起。而不同境。又不同根。
依即根也。体即体事。数即心所。俱不同故。如五根
识。所依不同。无相应义。设问云。如是八识为是一
耶。为是异耶。故下答云。】
「八识自性不可言定一(至)相所相无故。」
【答明八种识非定言一。以彼行相所依。所缘相应
心所。生灭熏习。俱各异故。亦非定异。如水与波。及
因果性。岂定异耶。复总喻云。如幻事等。无有定一。
及定异故。如前下。结显真俗妙理。前说识差别者。
即前三种能变八个心王。五十一个心所。俱各别
有体性业用。种子现行。皆依世俗显示。非真胜义。
真胜义中。心不可思。言不可议。岂有形名种类之
异。如伽陀下。引證。相所相无故者。谓真胜义。能变
所变。二相俱寂。故曰真如。
△三问答显理竟。通上
人问。谓相有种种。一识能取。见有种种。何不同来
共取一境。谓一识能取多境。一境应供多识。于自
所缘下。论主答。谓见虽种种。各有所缘。于自识所
缘。唯一识能了。馀识无用故。若尔下。外人难。五俱
意识下。论主释。意识是五识生起之缘。助五令起。
意识明了取境。异眼等识。圣说意有分别。五识不
尔。岂虚言哉。多识俱转。何不相应者。外人问。谓既
俱转。何不似心王与心所有相应义。非同下。论主
答。谓相应者。必得同时。同境。同根。同体。具此四义。
故名相应。今诸识虽同时起。而不同境。又不同根。
依即根也。体即体事。数即心所。俱不同故。如五根
识。所依不同。无相应义。设问云。如是八识为是一
耶。为是异耶。故下答云。】
「八识自性不可言定一(至)相所相无故。」
【答明八种识非定言一。以彼行相所依。所缘相应
心所。生灭熏习。俱各异故。亦非定异。如水与波。及
因果性。岂定异耶。复总喻云。如幻事等。无有定一。
及定异故。如前下。结显真俗妙理。前说识差别者。
即前三种能变八个心王。五十一个心所。俱各别
有体性业用。种子现行。皆依世俗显示。非真胜义。
真胜义中。心不可思。言不可议。岂有形名种类之
异。如伽陀下。引證。相所相无故者。谓真胜义。能变
所变。二相俱寂。故曰真如。
△三问答显理竟。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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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三能变竟。下二答五外问分五。一假说我法
分三。一结前标问。】
「巳广分别三能变相(至)由斯一切唯有识耶。」
【巳广下。结前三种能变。为自所变见相二分所依。
云何下。复问。谓一切法。汝大乘说。是识所变。既是
识变。能变所变。各自有体。何说诸法。非别实有。唯
有识耶。
△一结前标问竟。下二举颂总答。】
「颂曰是诸识转变(至)由此彼皆无故一切唯识。」
【前二句。明能所变相。成能所取。后二句。明内外皆
空。显唯识性。颂中此字。即相见二分。是如幻有。彼
字。即妄所执实我实法。决定非有。彼此二体俱空。
故云皆无。
△二举颂总答竟。下三解释颂意分二。
一正释颂意。】
「论曰是诸识者谓前所说(至)非不离识心所法等。」
【先以缘生二分解释第一句颂。八识心王。五十一
心所。名能变。见相二分名所变。以见相分是识所
变。从因缘生。名依他起。但似外执实能所现。故说
为似。所变下。释第二句颂中能所俱名所变义。由
此下。释第三句颂。谓由大乘能变所变缘起正理。
则知馀执实我实法决定非有。以离见相。非实物
故。是故下。释第四句颂。谓色心等一切诸法。若于
现在有实作用名为有为。若法巳灭。或未生时。无
作用故。名为无为。又一切法。因缘变故。名为实有。
分别变故。名为假有。故一切法。皆不离识。唯言下。
分三。一结前标问。】
「巳广分别三能变相(至)由斯一切唯有识耶。」
【巳广下。结前三种能变。为自所变见相二分所依。
云何下。复问。谓一切法。汝大乘说。是识所变。既是
识变。能变所变。各自有体。何说诸法。非别实有。唯
有识耶。
△一结前标问竟。下二举颂总答。】
「颂曰是诸识转变(至)由此彼皆无故一切唯识。」
【前二句。明能所变相。成能所取。后二句。明内外皆
空。显唯识性。颂中此字。即相见二分。是如幻有。彼
字。即妄所执实我实法。决定非有。彼此二体俱空。
故云皆无。
△二举颂总答竟。下三解释颂意分二。
一正释颂意。】
「论曰是诸识者谓前所说(至)非不离识心所法等。」
【先以缘生二分解释第一句颂。八识心王。五十一
心所。名能变。见相二分名所变。以见相分是识所
变。从因缘生。名依他起。但似外执实能所现。故说
为似。所变下。释第二句颂中能所俱名所变义。由
此下。释第三句颂。谓由大乘能变所变缘起正理。
则知馀执实我实法决定非有。以离见相。非实物
故。是故下。释第四句颂。谓色心等一切诸法。若于
现在有实作用名为有为。若法巳灭。或未生时。无
作用故。名为无为。又一切法。因缘变故。名为实有。
分别变故。名为假有。故一切法。皆不离识。唯言下。
卷七 第 606c 页 X50-0606.png
宗镜云。唯遮境有。识简心空。唯遮萨婆多部执心
外有境。识简清辩等执恶取空。故我大乘立唯识
义。非遮不离识之心所法等。】
「或转变者谓诸内识(至)唯识义成契会中道。」
【次以缘生我法解释颂意。或转下。释前一句半颂。
以能变之心。即能分别。三界心法。皆虚妄故。此所
下。释次一句半颂。此所执境者。即所转变也。颂名
所分别即所妄执实我法性。皆依识变假我法相。
而妄执故。故云决定皆无。前一卷二卷中。广引教
理。巳破我法决定无故。是故下。释第四句颂。虚妄
分别有者。是契经中颂言。谓三界中虚妄分别之
心是有。则真如心亦有。以破小乘等执心是无。故
曰极成。唯既下。谓唯遮境有。不遮不离识之心所
法等。故真空等胜义谛法。亦是有性。由唯识义。无
心外法。是遮境有。远离增益。有虚妄心。是简心空。
远离减损。故立唯识。契会中道。
△一正释颂意竟。
下二小乘九难。第一唯识所因难。】
「由何教理唯识义成(至)应更确陈成此教理。」
【宗镜云。小乘以九难。难心外无法唯心之旨。第一
难云。离心之外。现见色法是所缘实境。论主何故
包罗归心。总说唯识。一乃色心有异。二又能所不
同。岂不巳说下。论主答。谓前广引教理。巳说唯识
之义。虽为汝说。汝尚未了。非破下。论主自白巳意。
谓非是特破他义。显巳义成。意在广明唯识。利乐
外有境。识简清辩等执恶取空。故我大乘立唯识
义。非遮不离识之心所法等。】
「或转变者谓诸内识(至)唯识义成契会中道。」
【次以缘生我法解释颂意。或转下。释前一句半颂。
以能变之心。即能分别。三界心法。皆虚妄故。此所
下。释次一句半颂。此所执境者。即所转变也。颂名
所分别即所妄执实我法性。皆依识变假我法相。
而妄执故。故云决定皆无。前一卷二卷中。广引教
理。巳破我法决定无故。是故下。释第四句颂。虚妄
分别有者。是契经中颂言。谓三界中虚妄分别之
心是有。则真如心亦有。以破小乘等执心是无。故
曰极成。唯既下。谓唯遮境有。不遮不离识之心所
法等。故真空等胜义谛法。亦是有性。由唯识义。无
心外法。是遮境有。远离增益。有虚妄心。是简心空。
远离减损。故立唯识。契会中道。
△一正释颂意竟。
下二小乘九难。第一唯识所因难。】
「由何教理唯识义成(至)应更确陈成此教理。」
【宗镜云。小乘以九难。难心外无法唯心之旨。第一
难云。离心之外。现见色法是所缘实境。论主何故
包罗归心。总说唯识。一乃色心有异。二又能所不
同。岂不巳说下。论主答。谓前广引教理。巳说唯识
之义。虽为汝说。汝尚未了。非破下。论主自白巳意。
谓非是特破他义。显巳义成。意在广明唯识。利乐
卷七 第 607a 页 X50-0607.png
有情。故应更与确实指陈圣教正理。成唯识义。宗
镜答云。只此外边色境。一是有情缘心所变。二是
有情之心所持。根本由心。是故唯识。】
「如契经说三界唯心(至)能随悟入唯识无境。」
【先引四种。皆契经所说。以證唯识无心外境。十地
经。及华严经说。三界唯心。解深密经。又说所缘。唯
心所现。楞伽经中。又说诸法。皆不离心。无垢称经。
又说有情。随心垢净。次引阿毗达么经中说。成就
四智。悟入唯识者。即地前小菩萨。虽未證唯识之
理。而依佛说。及见地上菩萨。成就四般唯识之智。
遂入有漏观。观彼十地菩萨。所变大地为黄金。搅
长河为酥酪。化肉山鱼米等事。即云。如是所变金
银宝等。皆不离十地菩萨能变之心。更无外境。作
观巳。亦能随顺悟入真唯识理。】
「一相违识相智谓于一处(至)境若实有此云何成。」
【谓四类有情。能缘之识各别。所变相分。亦相违故。
即天见宝严地。鱼龙见窟宅。人见清冷水。鬼见脓
河猛火。所言相者。非遍计相。但是相分之相。由四
有情先业之力。共于一处各变相分不同。故名相
违识相。所言智者。即是十地菩萨能缘之智。智能
了彼四类有情。各自业识所变相分不同。更无心
外差别四境。问。其四有情。为是各变相分。为是本
质亦别。答。相质皆别。谓由四有情业差别故。第八
所变相分亦别。第八相分为本质故。前六所变相
镜答云。只此外边色境。一是有情缘心所变。二是
有情之心所持。根本由心。是故唯识。】
「如契经说三界唯心(至)能随悟入唯识无境。」
【先引四种。皆契经所说。以證唯识无心外境。十地
经。及华严经说。三界唯心。解深密经。又说所缘。唯
心所现。楞伽经中。又说诸法。皆不离心。无垢称经。
又说有情。随心垢净。次引阿毗达么经中说。成就
四智。悟入唯识者。即地前小菩萨。虽未證唯识之
理。而依佛说。及见地上菩萨。成就四般唯识之智。
遂入有漏观。观彼十地菩萨。所变大地为黄金。搅
长河为酥酪。化肉山鱼米等事。即云。如是所变金
银宝等。皆不离十地菩萨能变之心。更无外境。作
观巳。亦能随顺悟入真唯识理。】
「一相违识相智谓于一处(至)境若实有此云何成。」
【谓四类有情。能缘之识各别。所变相分。亦相违故。
即天见宝严地。鱼龙见窟宅。人见清冷水。鬼见脓
河猛火。所言相者。非遍计相。但是相分之相。由四
有情先业之力。共于一处各变相分不同。故名相
违识相。所言智者。即是十地菩萨能缘之智。智能
了彼四类有情。各自业识所变相分不同。更无心
外差别四境。问。其四有情。为是各变相分。为是本
质亦别。答。相质皆别。谓由四有情业差别故。第八
所变相分亦别。第八相分为本质故。前六所变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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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亦别。故知更无外境。唯有识也。奘大师云。境非
一者。为所变相分。随四类有情能变之心。境亦成
四。一处解成差。證知唯有识。】
「二无所缘识智(至)彼境既无馀亦应尔。」
【无所缘识者。即是一切异生。将自第六独生散意
识。缘过去未来水月镜像等变起假相分。无心外
实境。名无所缘识。言智者。即是十地菩萨能缘之
心。菩萨云。此等异生所变假相分。皆不离彼能变
之心。是其唯识。即以此例一切实境。亦不离一切
有情能缘之心。离心之外。更无一物。故云彼境既
无。馀亦应尔。】
「三自应无倒智(至)不由功用应得解脱。」
【即十地菩萨。起智观察一切众生。妄执自身为常
乐我净。菩萨云。但是凡夫执心倒见。离却妄执心
外。其凡夫身上实无常乐我净之境。必若有者。应
异生不假修行。而得解脱。既不尔者。明知唯有妄
识。亦是唯识。】
「四随三智转智(至)境若实有如何可变。」
【前之三智。观凡夫境。此第四智。观圣者境。而合三
智为一智者。以三皆是圣所行故。一随自在者智
转智。即是菩萨起智观自所变境。皆不离我能变
之心。是其唯识。为八地以去菩萨。能任运变大地
为黄金。搅长河为酥酪。此是境随真智转。所变事
皆成。转者。改换旧质义。即随转大地山河旧质。成
一者。为所变相分。随四类有情能变之心。境亦成
四。一处解成差。證知唯有识。】
「二无所缘识智(至)彼境既无馀亦应尔。」
【无所缘识者。即是一切异生。将自第六独生散意
识。缘过去未来水月镜像等变起假相分。无心外
实境。名无所缘识。言智者。即是十地菩萨能缘之
心。菩萨云。此等异生所变假相分。皆不离彼能变
之心。是其唯识。即以此例一切实境。亦不离一切
有情能缘之心。离心之外。更无一物。故云彼境既
无。馀亦应尔。】
「三自应无倒智(至)不由功用应得解脱。」
【即十地菩萨。起智观察一切众生。妄执自身为常
乐我净。菩萨云。但是凡夫执心倒见。离却妄执心
外。其凡夫身上实无常乐我净之境。必若有者。应
异生不假修行。而得解脱。既不尔者。明知唯有妄
识。亦是唯识。】
「四随三智转智(至)境若实有如何可变。」
【前之三智。观凡夫境。此第四智。观圣者境。而合三
智为一智者。以三皆是圣所行故。一随自在者智
转智。即是菩萨起智观自所变境。皆不离我能变
之心。是其唯识。为八地以去菩萨。能任运变大地
为黄金。搅长河为酥酪。此是境随真智转。所变事
皆成。转者。改换旧质义。即随转大地山河旧质。成
卷七 第 607c 页 X50-0607.png
金银等。锻鍊作诸器具。众生实得受用。若离心外
有实境者。如何山河等境。相分本质皆悉转变。故
知一切诸境。皆不离菩萨能变之心。乃至异生亦
能变火为水。变画为夜。点铁成金。此等皆是境随
智转。所变皆成。亦是唯识。凡变金银宫殿者。是实
定果色。从初地以去。作意方变。八地以上菩萨。于
相及土。皆自在变。彼上品定心。有大势力。所变金
银宫殿等。皆得成就。作诸器具。实得受用。皆不离
菩萨内心。是其唯识。若诸声闻。及地前小菩萨等。
变金银宫殿时。即托菩萨所变金银宫殿为本质。
第六识所变金银等。不能作诸器具。无实作用。然
所变者是假定果色。不离内心。是其唯识。】
「二随观察者智转智(至)境若是真宁随心转。」
【无性菩萨云。谓诸声闻独觉菩萨等。若修苦空等
观。得相应者。或作四谛观时。随观一法之上。唯有
无常苦空无我等众相显然。非是诸法体上有无
常等义。但是能变心上有无常等义。则令诸法成
无常等。故知诸法。皆不离识。】
「三随无分别智转智(至)境若是实何容不现。」
【为菩萨根本智證真如时。真如境与智冥合。能所
一如。离本智外。更无别境。境随智转。故说唯心。汝
小乘执有心外实境。即證真如持。一切境相。何不
现前。】
「菩萨成就四智者(至)此等圣教诚證非一。」
有实境者。如何山河等境。相分本质皆悉转变。故
知一切诸境。皆不离菩萨能变之心。乃至异生亦
能变火为水。变画为夜。点铁成金。此等皆是境随
智转。所变皆成。亦是唯识。凡变金银宫殿者。是实
定果色。从初地以去。作意方变。八地以上菩萨。于
相及土。皆自在变。彼上品定心。有大势力。所变金
银宫殿等。皆得成就。作诸器具。实得受用。皆不离
菩萨内心。是其唯识。若诸声闻。及地前小菩萨等。
变金银宫殿时。即托菩萨所变金银宫殿为本质。
第六识所变金银等。不能作诸器具。无实作用。然
所变者是假定果色。不离内心。是其唯识。】
「二随观察者智转智(至)境若是真宁随心转。」
【无性菩萨云。谓诸声闻独觉菩萨等。若修苦空等
观。得相应者。或作四谛观时。随观一法之上。唯有
无常苦空无我等众相显然。非是诸法体上有无
常等义。但是能变心上有无常等义。则令诸法成
无常等。故知诸法。皆不离识。】
「三随无分别智转智(至)境若是实何容不现。」
【为菩萨根本智證真如时。真如境与智冥合。能所
一如。离本智外。更无别境。境随智转。故说唯心。汝
小乘执有心外实境。即證真如持。一切境相。何不
现前。】
「菩萨成就四智者(至)此等圣教诚證非一。」
卷七 第 608a 页 X50-0608.png
【总结菩萨得此四智。方能悟入唯识正理。又伽陀
下。引證。谓第八名心。第七名意。馀六名识。各有所
缘。皆从心变。心为自性。故云不离自性。一切有为
无为。皆从心显。故说无馀。此等下。总结圣教明唯
识义竟。下文复以正理。立四比量。明唯识理。】
「极成眼等识五随一故如馀不亲缘离自色等。」
【此立第一比量。宗在喻中。宗镜云极成眼识是有
法。定不亲缘离自识色是宗。因云极成五识随一
摄故。如馀极成四识。今云极成眼等识者。宗镜且
将眼识为前陈。故云眼识是有法。五随一故者。是
五识中随摄一识。即名因义。如馀不亲缘离自色
等。谓此眼识。定不亲缘离自识色是宗。如馀耳等
四识。不亲缘离自识声等四尘。意谓所缘者。皆不
离自识。故此比量。宗在喻中。据宗镜立三支。皆用
极成二字。俱是寄言简过。且前陈言极成眼识者。
简两宗不极成眼识。如大乘许他方佛眼识。及佛
无漏眼识。小乘不许。是一宗不极成。小乘许佛有
漏眼识。及最后身菩萨染污眼识。大乘不许。是一
宗不极成。今取两宗不许之外。共许眼识为宗依。
故云极成也。又因云极成五识中随一摄故。乃至
喻云如馀极成四识者。俱是简两宗不极成之眼
识。及耳等四识故。若不安极成言。于宗则犯所别
不极成过。于因则犯自他随一不成之过。于喻则
犯能立所立法不成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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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馀识识故如眼识等亦不亲缘离自诸法。」
【此立第二比量。四分俱全。宗镜云。极成馀识是有
法。亦不亲缘离自识法是宗。因云是识性故。同喻
如极成五识。今云馀识者。是除前五。立后三识为
前陈。识故者。由后三识。与前五同名见分。故宗镜
以是识性故为因。此中喻云。如眼识等。以识性同
故。亦不亲缘离自诸法是宗者。谓前五如馀识。不
亲缘离自识色等。后三识亦如前五。亦不亲缘离
自识之诸法。问。何不言六七八识为有法。而言馀
识耶。答。若言六七八识为有法。他不许七八二识。
即犯他一分所别不极成过。若但立意识为有法。
因中更犯不定过。被他将七八二识为异喻量。犯
共中自不定过。今但总言馀。言陈第六。意兼七八。
即闇成立七八于馀识之中矣。】
「此说所缘定非离此二随一故如彼能缘。」
【此第三比量。四分俱全。宗镜云。六识亲所缘缘是
有法。定不离六识体是宗。因云见相分中。随一摄
故。如彼能缘见分。今云此说所缘者。是立所缘相
分为前陈。定非离此者。谓相分定不离能缘识。是
宗。二随一故者。是因。谓于二分中。随一相分故。如
彼能缘者。是喻。以相分如见分。互不相离。】
「所缘法故如相应法决定不离心及心所。」
【此立第四比量。因在有法中。宗镜云。一切随自识
所缘是有法。决定不离我之能缘心及心所是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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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云以是所缘法故。同喻如相应法。今云所缘法
故者。是以一切识之所缘为有法。即说所缘法故
为因。如相应法者。是喻。谓所缘之法。不离能缘。如
相应心所。不离心王。决定不离心及心所者。是宗。
谓所缘法。必以心王心所为能缘。故不相离。设问
云。何故后陈云我之能缘耶。答。若不言我之能缘
者。便犯一分相扶之过。谓小乘亦许他心智所缘
之境。不离能缘心故。为简此过。故言我之能缘。即
简他之能缘也。】
「此等正理诚證非一(至)理实亦有净分依他。」
【此中比量。虽则有四。皆以不离为义。总显唯识正
理。故云此等正理。诚證非一。应深信受。我法非有
者。破外所执。空识非无者。显自立宗。空即真空。识
即唯识。此唯识义。离有离无。契会中道。慈尊下。引
證空识非无等义。虚妄分别有者。即有三界虚妄
分别心也。于此二都无者。谓于虚妄心中。都无所
执实我实法。此中唯有空者谓此处妄心中。唯有
真空。于彼亦有此者。谓于真空中。亦有虚妄之心。
故说一切法者。有为无为法也。非空非不空者。谓
真心妄心。即圆成依他二性。名为非空。实我实法。
即遍计性。名非不空。有无及有故者。妄心曰有。我
法曰无。真中有妄。妄中有真。名及有故。是则契中
道者。结上诸义。远离断常耳。此颂下。论主释颂意。
谓此二颂。依染分说显唯识义。以理推之。亦有净
故者。是以一切识之所缘为有法。即说所缘法故
为因。如相应法者。是喻。谓所缘之法。不离能缘。如
相应心所。不离心王。决定不离心及心所者。是宗。
谓所缘法。必以心王心所为能缘。故不相离。设问
云。何故后陈云我之能缘耶。答。若不言我之能缘
者。便犯一分相扶之过。谓小乘亦许他心智所缘
之境。不离能缘心故。为简此过。故言我之能缘。即
简他之能缘也。】
「此等正理诚證非一(至)理实亦有净分依他。」
【此中比量。虽则有四。皆以不离为义。总显唯识正
理。故云此等正理。诚證非一。应深信受。我法非有
者。破外所执。空识非无者。显自立宗。空即真空。识
即唯识。此唯识义。离有离无。契会中道。慈尊下。引
證空识非无等义。虚妄分别有者。即有三界虚妄
分别心也。于此二都无者。谓于虚妄心中。都无所
执实我实法。此中唯有空者谓此处妄心中。唯有
真空。于彼亦有此者。谓于真空中。亦有虚妄之心。
故说一切法者。有为无为法也。非空非不空者。谓
真心妄心。即圆成依他二性。名为非空。实我实法。
即遍计性。名非不空。有无及有故者。妄心曰有。我
法曰无。真中有妄。妄中有真。名及有故。是则契中
道者。结上诸义。远离断常耳。此颂下。论主释颂意。
谓此二颂。依染分说显唯识义。以理推之。亦有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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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显唯识理。
△第一难竟。下第二世事乖宗难。】
「若唯内识似外境起(至)如梦境等应释此疑。」
【若唯内识。至定不定转者。宗镜谓经部师难云。若
言唯有内识。无外境者。如何现见世间。情与非情
等物。有处定时定。身不定。作用不定。今云若唯内
识似外境起者。牒大乘唯识义。宁见下。是难词。谓
见世间情与非情。处时有定。身与作用。而又不定。
即如东处非南。此时非彼。是处时有定。又一切人。
有患瞖无患瞖。所见种种差别不同。是身不定。亦
如所见一切男女。及刀杖等。实有作用。梦中所见。
便无实用。是作用不定。如梦境等应释此疑者。论
主引二十唯识颂云。处时定如梦。身不定如鬼。同
见脓河等。如梦损有用。答上问义。显唯识理。处时
定如梦者。谓于梦中。缘此处馀处。及缘时不缘时。
皆是梦心所现。可名唯识者。则我觉时境色。处定
时定。亦是唯识。身不定如鬼者。谓如饿鬼同见一
水。变为脓河猛火等异。皆是饿鬼业识所现。可名
唯识者。则知我宗身有患瞖。及无瞖等。所见不同。
亦是唯识。如梦损有用者。谓如梦中刀杖饮食。无
实作用。遗失等事。实有作用。皆是梦心所现。可名
唯识者。则知我宗觉时梦时。俱成唯识。馀义详宗
镜六十三卷。文繁不引。
△第二难竟。下第三圣教
相违难。】
「何缘世尊说十二处(至)令知外法亦非有故。」
△第一难竟。下第二世事乖宗难。】
「若唯内识似外境起(至)如梦境等应释此疑。」
【若唯内识。至定不定转者。宗镜谓经部师难云。若
言唯有内识。无外境者。如何现见世间。情与非情
等物。有处定时定。身不定。作用不定。今云若唯内
识似外境起者。牒大乘唯识义。宁见下。是难词。谓
见世间情与非情。处时有定。身与作用。而又不定。
即如东处非南。此时非彼。是处时有定。又一切人。
有患瞖无患瞖。所见种种差别不同。是身不定。亦
如所见一切男女。及刀杖等。实有作用。梦中所见。
便无实用。是作用不定。如梦境等应释此疑者。论
主引二十唯识颂云。处时定如梦。身不定如鬼。同
见脓河等。如梦损有用。答上问义。显唯识理。处时
定如梦者。谓于梦中。缘此处馀处。及缘时不缘时。
皆是梦心所现。可名唯识者。则我觉时境色。处定
时定。亦是唯识。身不定如鬼者。谓如饿鬼同见一
水。变为脓河猛火等异。皆是饿鬼业识所现。可名
唯识者。则知我宗身有患瞖。及无瞖等。所见不同。
亦是唯识。如梦损有用者。谓如梦中刀杖饮食。无
实作用。遗失等事。实有作用。皆是梦心所现。可名
唯识者。则知我宗觉时梦时。俱成唯识。馀义详宗
镜六十三卷。文繁不引。
△第二难竟。下第三圣教
相违难。】
「何缘世尊说十二处(至)令知外法亦非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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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缘下。宗镜谓小乘难云。若言一切皆是唯识。无
心外实境者。何故世尊于阿含经中。说有十二处。
若一切皆唯识者。世尊只合说意处法处。即不说
有十色处。今世尊既说有十二处者。明知离却意
法处外。别有十色处是心外有。何言一切皆是唯
识。论主答处有三。一假答。此中无论文。谓假将五
识种子为五色根。答经部师之义。二十唯识颂云。
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为成内外处。佛说彼为
十。此颂宗镜有解。文繁不引。二正答者。即今论说
依识所变。非别实有。此依大乘自宗正解。谓五尘
本质色。是第八识之亲相分。相分不离第八识。亦
是唯识。三喻答者。即今论云。如遮断见。说续有情。
是佛密意。破众生一合相我。假说有十二处名。令
众生观十二处法。都无有我。便入我空。次依唯识。
能观一切诸法之上。皆无实轨持胜性等用。既除
法执。便成法空。
△第三难竟。下第四唯识成空难。】
「此唯识性岂不亦空(至)由此慈尊说前二颂。」
【宗镜谓小乘难云。既言一切诸法皆无实轨持自
在胜性等用。成法空观者。即此唯识之体。岂不亦
空。论主答云。不尔者。谓唯识性。亦不空。小乘又问。
如何不空。论主又答。非所执故。谓我前言空者。但
是空其一切法上。妄执实有轨持胜性等用。遍计
虚妄之法是空。非空离名种等根本智所證唯识
性故。说为空也。此识若无下。重释不可空之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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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无二谛下。引诸佛责词以警之。应知下。结牒前
颂。證有可空不可空之义。
△第四难竟。下第五色
相非心难。】
「若诸色处亦识为体(至)及与非色识若无馀亦无。」
【宗镜谓小乘难云。若言一切外色皆心为体。何故
所变外色。皆得显现。能变之心。即不显现。且如外
色山河大地。即千年万年无改变。相续不断。得多
时住。能变之心不尔。明知离心。有外实色。何言一
切皆是唯识。今云若诸色处亦识为体者。是牒大
乘唯识义。何缘下。是难词。名言熏习下。论主答。宗
镜释云。但由一切有情。无始时来。前后相传。以名
言虚妄熏习。作心外坚住相续等解。由此势力。有
此相现。与染净法为依处故。谓染净法。皆从色相
上起。外人又问。既言唯识。有情何要变似外色而
现。答云。谓此若无。应无颠倒染净等。如有颂言下。
引摄论證唯识义。宗镜释云。乱相者。即所变色相。
乱体者。即能变心体。应许为色识者。所变亦是心。
故云色识。及与非色识者。能变本乎心。故云非色
识。若无馀亦无者。若无所变似外色境为乱相者。
亦无能变之识体。故知须变似外境现。所以诸色。
皆不离心。总是唯识。
△第五难竟。下第六现量相
违难。】
「色等外境分明见證(至)不可执为是实外色。」
【宗镜云。且如心外五尘色境。分明五识现證。是现
颂。證有可空不可空之义。
△第四难竟。下第五色
相非心难。】
「若诸色处亦识为体(至)及与非色识若无馀亦无。」
【宗镜谓小乘难云。若言一切外色皆心为体。何故
所变外色。皆得显现。能变之心。即不显现。且如外
色山河大地。即千年万年无改变。相续不断。得多
时住。能变之心不尔。明知离心。有外实色。何言一
切皆是唯识。今云若诸色处亦识为体者。是牒大
乘唯识义。何缘下。是难词。名言熏习下。论主答。宗
镜释云。但由一切有情。无始时来。前后相传。以名
言虚妄熏习。作心外坚住相续等解。由此势力。有
此相现。与染净法为依处故。谓染净法。皆从色相
上起。外人又问。既言唯识。有情何要变似外色而
现。答云。谓此若无。应无颠倒染净等。如有颂言下。
引摄论證唯识义。宗镜释云。乱相者。即所变色相。
乱体者。即能变心体。应许为色识者。所变亦是心。
故云色识。及与非色识者。能变本乎心。故云非色
识。若无馀亦无者。若无所变似外色境为乱相者。
亦无能变之识体。故知须变似外境现。所以诸色。
皆不离心。总是唯识。
△第五难竟。下第六现量相
违难。】
「色等外境分明见證(至)不可执为是实外色。」
【宗镜云。且如心外五尘色境。分明五识现證。是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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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所得。大小乘皆共极成。何故拨无。总言唯识。现
量證时下。论主答。宗镜释云。现量五识。缘五尘境
时。得法自性。不带名言。无筹度心。不执为外。但是
后念意识。妄生分别。便执为外。别实有境。故现量
下。释成答意。宗镜释云。五识各有四分。其五尘境。
是五识之亲相分。由五识自證分变似色等相分
境现。其相分。又不离见分。皆是唯识。若后分别意
识起时。妄执心外有其实境。此即是无。不称境体
故。又色等下。结劝馀乘。勿执为外。谓相分从心变。
故曰非色。相分似本质。故曰似色。内色非外色。故
曰非外。内色如外现。故曰似外。如梦中境。皆唯识
变。云何执为心外实色。
△第六难竟。下第七梦觉
相违难。】
「若觉时色皆如梦境(至)由斯未了色境唯识。」
【宗镜释云。小乘蹑上难云。若觉时色。皆如梦境。不
离识者。何缘梦境。人人皆知。唯心所变。觉时之境。
不知唯识耶。如梦未觉下。引喻答。觉时下。以法合
喻。故佛下。引證。宗镜释云。即第七识。是生死长夜
根本。能令起惑造业。三界轮回。直须至真觉位时。
方知一切皆是唯识。昔娑剌拿王。容貌端正。后从
迦旃延出家。往阿槃地国中修道。阿槃地王将宫
人入山游戏。宫人见王形貌端正。围绕瞻视。阿槃
地王瞋怒鞭之几死。至夜方苏。语迦旃延曰。我从
师乞。暂还本国。举军破彼阿槃地国。杀其王巳。从
量證时下。论主答。宗镜释云。现量五识。缘五尘境
时。得法自性。不带名言。无筹度心。不执为外。但是
后念意识。妄生分别。便执为外。别实有境。故现量
下。释成答意。宗镜释云。五识各有四分。其五尘境。
是五识之亲相分。由五识自證分变似色等相分
境现。其相分。又不离见分。皆是唯识。若后分别意
识起时。妄执心外有其实境。此即是无。不称境体
故。又色等下。结劝馀乘。勿执为外。谓相分从心变。
故曰非色。相分似本质。故曰似色。内色非外色。故
曰非外。内色如外现。故曰似外。如梦中境。皆唯识
变。云何执为心外实色。
△第六难竟。下第七梦觉
相违难。】
「若觉时色皆如梦境(至)由斯未了色境唯识。」
【宗镜释云。小乘蹑上难云。若觉时色。皆如梦境。不
离识者。何缘梦境。人人皆知。唯心所变。觉时之境。
不知唯识耶。如梦未觉下。引喻答。觉时下。以法合
喻。故佛下。引證。宗镜释云。即第七识。是生死长夜
根本。能令起惑造业。三界轮回。直须至真觉位时。
方知一切皆是唯识。昔娑剌拿王。容貌端正。后从
迦旃延出家。往阿槃地国中修道。阿槃地王将宫
人入山游戏。宫人见王形貌端正。围绕瞻视。阿槃
地王瞋怒鞭之几死。至夜方苏。语迦旃延曰。我从
师乞。暂还本国。举军破彼阿槃地国。杀其王巳。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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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修道。迦旃延从请。语曰。汝若欲去。且停一宿。迦
旃廷安置好处令眠。欲彼感梦。梦见举军征阿槃
地国。自军破败。身被他获。坚缚手足。赤华𢮿顶。严
鼓欲杀。王大恐怖。叫唤失声。迦旃延呼名令寤。语
之曰。汝若征彼。必当破败。如梦所见。王曰。愿师为
除毒意。迦旃延为说一切诸法。譬如国土。假名无
实。离舍屋等。无别国土。乃至广说种种因缘。至一
极微。亦非实事。无此无彼。无怨无亲。王闻法巳。得
预流果。后渐获得阿罗汉果。故知万法唯识。梦觉
一如。觉中所见。即明了意识。梦中所见。即梦中意
识。分别之意既同。差别之境何异。迷悟若此。曷疑
虑焉。昏觉如斯。可洞达矣。
△第七难竟。下第八外
取他心难。】
「外色实无可非内识境(至)如缘他心色等亦尔。」
【宗镜难云。且如此人心。若亲缘得他人心著。即离
此人心别有心为境。若此人心缘他人心不著。即
有境而不缘。若缘著。即乖唯识义。若缘不著。何成
他心智。今云外色实无。可非内识境。是纵词。他心
实有。宁非自所缘。是难词。谁说下。论主答。宗镜释
云。虽说他人心非此人境。若此人亲缘他人心。即
不得。若托他人心为质。自变相分缘。亦有他心智。
但变相分缘时。即不得他人本质。他人影像相分。
是自心上现。名了他心。即知他心相分不离自心。
亦是唯识。谓识下。释非亲所缘义。宗镜释云。此人
旃廷安置好处令眠。欲彼感梦。梦见举军征阿槃
地国。自军破败。身被他获。坚缚手足。赤华𢮿顶。严
鼓欲杀。王大恐怖。叫唤失声。迦旃延呼名令寤。语
之曰。汝若征彼。必当破败。如梦所见。王曰。愿师为
除毒意。迦旃延为说一切诸法。譬如国土。假名无
实。离舍屋等。无别国土。乃至广说种种因缘。至一
极微。亦非实事。无此无彼。无怨无亲。王闻法巳。得
预流果。后渐获得阿罗汉果。故知万法唯识。梦觉
一如。觉中所见。即明了意识。梦中所见。即梦中意
识。分别之意既同。差别之境何异。迷悟若此。曷疑
虑焉。昏觉如斯。可洞达矣。
△第七难竟。下第八外
取他心难。】
「外色实无可非内识境(至)如缘他心色等亦尔。」
【宗镜难云。且如此人心。若亲缘得他人心著。即离
此人心别有心为境。若此人心缘他人心不著。即
有境而不缘。若缘著。即乖唯识义。若缘不著。何成
他心智。今云外色实无。可非内识境。是纵词。他心
实有。宁非自所缘。是难词。谁说下。论主答。宗镜释
云。虽说他人心非此人境。若此人亲缘他人心。即
不得。若托他人心为质。自变相分缘。亦有他心智。
但变相分缘时。即不得他人本质。他人影像相分。
是自心上现。名了他心。即知他心相分不离自心。
亦是唯识。谓识下。释非亲所缘义。宗镜释云。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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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缘他人心时。变起相分当情。相分无实作用。非
如手等执物。亦非如日舒光亲照其境。缘他人心
时。但如镜中影。似外质现。镜中像亦无实作用。缘
他人心。亦复如是。非亲能了。何名亲了。亲所了者。
谓自变故。故契经下。引證唯识义。谓能取是心。所
取亦是心。成唯识理。故云无有少法。能取馀法。又
谓所缘相分。但从自识上生。似他人心现名取彼
物。他人如此。色等亦然。是谓万法唯识。
△第八难
竟。下第九异境非识难。】
「既有异境何名唯识(至)故定应信一切唯识。」
【宗镜谓小乘难云。唯识之义。离心之外。更无一物。
方名唯识。既他人心异此人心为境。何成唯识耶。
奇哉下。论主责云。汝小乘何以坚固执著。处处生
疑。岂唯识言。但说一人之识。不尔如何者。小乘又
问。汝应谛听下。论主答。若言唯有一识。则无凡圣
尊卑。因果等别。若无诸佛。众生何求。若无众生。佛
为谁说。应知我说唯识之言。有深意趣。识言下。释
立唯识之所以。谓立识言。总显一切有情。各有八
识。各有六位心所。各有相分见分。各有分位差别
二十四种不相应行法。各有空理所显六种真如
无为。各有八识者。识自相故。六位心所者。识相应
故。所变相见者。心王心所二所变故。分位差别者。
是前三法分位显故。所显真如者。是前四法各实
性故。如是上来五位诸法。皆不离识。总立识名。故
如手等执物。亦非如日舒光亲照其境。缘他人心
时。但如镜中影。似外质现。镜中像亦无实作用。缘
他人心。亦复如是。非亲能了。何名亲了。亲所了者。
谓自变故。故契经下。引證唯识义。谓能取是心。所
取亦是心。成唯识理。故云无有少法。能取馀法。又
谓所缘相分。但从自识上生。似他人心现名取彼
物。他人如此。色等亦然。是谓万法唯识。
△第八难
竟。下第九异境非识难。】
「既有异境何名唯识(至)故定应信一切唯识。」
【宗镜谓小乘难云。唯识之义。离心之外。更无一物。
方名唯识。既他人心异此人心为境。何成唯识耶。
奇哉下。论主责云。汝小乘何以坚固执著。处处生
疑。岂唯识言。但说一人之识。不尔如何者。小乘又
问。汝应谛听下。论主答。若言唯有一识。则无凡圣
尊卑。因果等别。若无诸佛。众生何求。若无众生。佛
为谁说。应知我说唯识之言。有深意趣。识言下。释
立唯识之所以。谓立识言。总显一切有情。各有八
识。各有六位心所。各有相分见分。各有分位差别
二十四种不相应行法。各有空理所显六种真如
无为。各有八识者。识自相故。六位心所者。识相应
故。所变相见者。心王心所二所变故。分位差别者。
是前三法分位显故。所显真如者。是前四法各实
性故。如是上来五位诸法。皆不离识。总立识名。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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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深意。唯言下。谓立唯言。但遮遍计执。不遮依他
起。故亦有深意。若如是知下。结劝应信。谓知唯识
者。能悟心外无法。即入法空。诸法既空。證无上觉。
复能救拔有情生死。非空见人。违背教理。而能成
就如是大因缘事。是故欲修无上乘者。应信一切
唯识教义。
△二小乘九难竟。通上一假说我法竟。
下二种种分别分三。一牒义标问。】
「若唯有识都无外缘由何而生种种分别。」
【若唯有识都无外缘者。牒大乘唯识义。由何而生
种种分别者。是问词。谓若唯识无境。由何而得种
种心生。既无境牵心。妄心由何起。
△一牒义标问
竟。下二举颂总答。】
「颂曰由一切种识(至)以展转力故彼彼分别生。」
【由一切种识者。即根本识。能持一切种子故。如是
如是变者。指下展转力也。谓从种如是生现。从现
如是熏种。是展转义。故论中云。谓从生位。转至熟
时。宗镜谓自證分转变起见相二分。以展转力故
者。论中谓八现识。及相见等相助力故。宗镜谓即
馀缘是展转力。彼彼分别生者。论中谓现识等。总
名分别。分别类多。故言种种。宗镜谓由彼见相二
分上。妄执外有实我法等分别而生。
△二举颂总
答竟。下三解释颂意分三。一正释颂意。】
「论曰一切种识谓本识中(至)非持种识后当广说。」
【释第一句颂。本识。即第八。功能。即种子。差别。显种
起。故亦有深意。若如是知下。结劝应信。谓知唯识
者。能悟心外无法。即入法空。诸法既空。證无上觉。
复能救拔有情生死。非空见人。违背教理。而能成
就如是大因缘事。是故欲修无上乘者。应信一切
唯识教义。
△二小乘九难竟。通上一假说我法竟。
下二种种分别分三。一牒义标问。】
「若唯有识都无外缘由何而生种种分别。」
【若唯有识都无外缘者。牒大乘唯识义。由何而生
种种分别者。是问词。谓若唯识无境。由何而得种
种心生。既无境牵心。妄心由何起。
△一牒义标问
竟。下二举颂总答。】
「颂曰由一切种识(至)以展转力故彼彼分别生。」
【由一切种识者。即根本识。能持一切种子故。如是
如是变者。指下展转力也。谓从种如是生现。从现
如是熏种。是展转义。故论中云。谓从生位。转至熟
时。宗镜谓自證分转变起见相二分。以展转力故
者。论中谓八现识。及相见等相助力故。宗镜谓即
馀缘是展转力。彼彼分别生者。论中谓现识等。总
名分别。分别类多。故言种种。宗镜谓由彼见相二
分上。妄执外有实我法等分别而生。
△二举颂总
答竟。下三解释颂意分三。一正释颂意。】
「论曰一切种识谓本识中(至)非持种识后当广说。」
【释第一句颂。本识。即第八。功能。即种子。差别。显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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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此生下。释种唯生四果。馀非种故。等流果者。果
似因故。异熟果者。果异因故。士用果者。因果俱有
故。士用谓作者。所作事成。名士用果。增上果者。助
因共感故。除离系者下。释第五果。非种生义。现起
道。即能断智道也。断结得者。断惑所證。非从种生。
展转义者。谓离杂染系缚之法。方得證彼离系果
故。非此所说者。谓彼离系果。非此种子位中所说
也。问。既名一切种。何又名识。答。谓此所说生分别
种识为体故。兼说识名。非别说识。种识下。简别。有
识非种者。简前七识。种非识故者。简外种子。又种
下。简第八识。谓此颂中。虽兼识言。意唯在种。故云
显识中种。非持种识。后当广说者。下文因缘中。广
说种子义。释第一句颂竟。】
「此识中种馀缘助故(至)净种现行为缘生故。」
【此识下。至识种尽故者。释第二句颂。馀缘助者。即
第三句颂中展转力也。以八种识俱有助力。故曰
馀缘。由缘助故。分别之法。如是而生。三熏习者。谓
名言习气。我执习气。有支习气。或云名言。烦恼。色
识。如次皆同。与共相种。及不共种。则识中种。方得
尽故。展转下。释第三句颂。如文可知。即现下。释第
四句颂。现识等者。即八种识。及诸心所也。分别类
多者。如言一二乃至八九十等分别也。此颂下。牒
颂意总释。谓由种子。及现行识。展转与力。分别自
生。何执外缘。分别方起。又诸净法。亦非外缘。同前
似因故。异熟果者。果异因故。士用果者。因果俱有
故。士用谓作者。所作事成。名士用果。增上果者。助
因共感故。除离系者下。释第五果。非种生义。现起
道。即能断智道也。断结得者。断惑所證。非从种生。
展转义者。谓离杂染系缚之法。方得證彼离系果
故。非此所说者。谓彼离系果。非此种子位中所说
也。问。既名一切种。何又名识。答。谓此所说生分别
种识为体故。兼说识名。非别说识。种识下。简别。有
识非种者。简前七识。种非识故者。简外种子。又种
下。简第八识。谓此颂中。虽兼识言。意唯在种。故云
显识中种。非持种识。后当广说者。下文因缘中。广
说种子义。释第一句颂竟。】
「此识中种馀缘助故(至)净种现行为缘生故。」
【此识下。至识种尽故者。释第二句颂。馀缘助者。即
第三句颂中展转力也。以八种识俱有助力。故曰
馀缘。由缘助故。分别之法。如是而生。三熏习者。谓
名言习气。我执习气。有支习气。或云名言。烦恼。色
识。如次皆同。与共相种。及不共种。则识中种。方得
尽故。展转下。释第三句颂。如文可知。即现下。释第
四句颂。现识等者。即八种识。及诸心所也。分别类
多者。如言一二乃至八九十等分别也。此颂下。牒
颂意总释。谓由种子。及现行识。展转与力。分别自
生。何执外缘。分别方起。又诸净法。亦非外缘。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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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法。亦由净种。及净现行。展转生故。
△一正释颂
意竟。下二别解缘义分五。一广明缘义分二。一问
答标数。】
「所说种现缘生分别云何应知此缘生相缘且有四。」
【问答以明四种缘义。谓前种子现行。俱可为缘。能
生种种分别。云何应知何法为何缘之相。答中缘
有四种者。种子一法说为因缘。馀之三缘。在现行
展转力上说。故即种子现行为四缘也。
△一问答
标数竟。下二别释四缘分四。一释因缘。】
「一因缘谓有为法(至)此唯望彼是因缘性。」
【此释因缘。又开为二。宗镜释云。若一切烦恼种。被
加行智折伏巳。永无生现行用。不得名因缘。又如
将心种望色现。亦不名因缘。若心种生心现。色种
生色现等。皆是因缘。双通新本二类种子。种子者
下释种子为因缘。谓此种子。义通三性三界九地。
各具功能别故。能引次后自类功能者。是从种生
种也。及起同时自类现果者。是从种生现行识也。
此唯望彼是因缘性者。谓此种子。望彼引生种子。
及彼同时现果。是因缘性。现行下。释现行为因缘。
谓此现行。义通心王心所。及所变相见性界地等。
皆名现行。唯除佛果位中善法。及微劣无记。非是
能熏。馀七王所及界地等。熏第八识。生自类种。此
前七等。望彼第八。是因缘性。】
「第八心品无所熏故(至)展转相望为因缘故。」
△一正释颂
意竟。下二别解缘义分五。一广明缘义分二。一问
答标数。】
「所说种现缘生分别云何应知此缘生相缘且有四。」
【问答以明四种缘义。谓前种子现行。俱可为缘。能
生种种分别。云何应知何法为何缘之相。答中缘
有四种者。种子一法说为因缘。馀之三缘。在现行
展转力上说。故即种子现行为四缘也。
△一问答
标数竟。下二别释四缘分四。一释因缘。】
「一因缘谓有为法(至)此唯望彼是因缘性。」
【此释因缘。又开为二。宗镜释云。若一切烦恼种。被
加行智折伏巳。永无生现行用。不得名因缘。又如
将心种望色现。亦不名因缘。若心种生心现。色种
生色现等。皆是因缘。双通新本二类种子。种子者
下释种子为因缘。谓此种子。义通三性三界九地。
各具功能别故。能引次后自类功能者。是从种生
种也。及起同时自类现果者。是从种生现行识也。
此唯望彼是因缘性者。谓此种子。望彼引生种子。
及彼同时现果。是因缘性。现行下。释现行为因缘。
谓此现行。义通心王心所。及所变相见性界地等。
皆名现行。唯除佛果位中善法。及微劣无记。非是
能熏。馀七王所及界地等。熏第八识。生自类种。此
前七等。望彼第八。是因缘性。】
「第八心品无所熏故(至)展转相望为因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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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释非因缘义。谓第八识相应五所。无所熏义。非
是因缘。设问云。心所非所熏。心王亦非所熏耶。答
云。非是简去所依第八。独用能熏前七。必得第八。
因缘义成。无记之法。极微劣故。佛果中善。是圆满
故。二无增减。不熏成种。无因缘义。现行同类展。转
相望。皆非因缘者。谓前现引生后现。虽是同类。非
前现生。乃自种生。故非因缘。一切异类展转相望
非因缘者。即后现望前种。后种望前现。虽曰异类。
而不同时。亲所生故。亦非因缘。有说下。通释馀义
皆非尽理。何者尽理。答。圣说转识望阿赖耶。是因
缘义。
△一释因缘竟。下二等无间。】
「二等无间缘谓八现识(至)等无间法故非此缘。」
【此释标中第二缘义。八识心王。及诸心所。总名现
识。简色。不相应。种子。无为。非此缘性。论说一切等
无间缘。唯望一切心心所说。前聚于后者。简俱时。
及后为前缘。非开导故。自类者。显非他识为缘。无
间者。显前为后缘。非中间隔。等而开导者。显缘义。
令彼定生者。即显后果虽经久远。如八万劫前眼
识。望后亦为此缘。以彼后果。当定生故。此简入无
馀最后心。无果定生。故非此缘。多同类下。明心所
共开导义。同类种者。各识相应心所也。心所非一
故名为多。与识相应。故名同类。以心生时。心所随
生。故云俱时转故。如不相应非此缘摄者。谓虽名
心所。若不与相应。如馀色等。不共此缘。由斯八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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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互为缘者。此简八识互不相应。心与心所下。宗
镜云。心与心所。既非自类。如八种识。恒时俱转。体
用各殊。如何俱起望后并得互为缘义。答云。心与
心所。和合似一。同一所缘。及同一依。同一时转。同
一性摄。不可离别。令其殊异。故互为缘。问。入无馀
依心。有此缘否。答彼极微劣。无此缘义。言思路绝
故微。不能生果故劣。巳灭不复更生。名无当起等
无间义。】
「云何知然论有诚说(至)善与无记相望亦然。」
【问答明前等无间缘义。谓论中说。若前识等灭时
无间。彼后识等决定生起。即说此前。是彼后识等
无间缘故。即依下。论主依论意。立八种识各具等
无间缘义。阿陀那。云执持。此明第八识等无间缘。
三界九地皆容互作。何以故。下上死生。相开等故。
谓下生上者。下地死时心。即作上地生心等无间
缘。上生下者亦尔。故云互作。有漏下。谓有漏心灭
时。与当生无漏心作等无间缘。无漏不与有漏为
缘。何以故。镜智起巳。必无断故。谓第八无漏时。心
品转成大圆镜智。尽未来际。永无间断。既无间断。
不得为缘。善与无记相望亦然者。谓有染无记。容
生无染善法。无染善法。定无生有染无记。同漏无
漏。故曰亦然。】
「此何界后引生无漏(至)经不说彼发大心故。」
【问答以明引生无漏界地也。谓诸下。释色界引生
镜云。心与心所。既非自类。如八种识。恒时俱转。体
用各殊。如何俱起望后并得互为缘义。答云。心与
心所。和合似一。同一所缘。及同一依。同一时转。同
一性摄。不可离别。令其殊异。故互为缘。问。入无馀
依心。有此缘否。答彼极微劣。无此缘义。言思路绝
故微。不能生果故劣。巳灭不复更生。名无当起等
无间义。】
「云何知然论有诚说(至)善与无记相望亦然。」
【问答明前等无间缘义。谓论中说。若前识等灭时
无间。彼后识等决定生起。即说此前。是彼后识等
无间缘故。即依下。论主依论意。立八种识各具等
无间缘义。阿陀那。云执持。此明第八识等无间缘。
三界九地皆容互作。何以故。下上死生。相开等故。
谓下生上者。下地死时心。即作上地生心等无间
缘。上生下者亦尔。故云互作。有漏下。谓有漏心灭
时。与当生无漏心作等无间缘。无漏不与有漏为
缘。何以故。镜智起巳。必无断故。谓第八无漏时。心
品转成大圆镜智。尽未来际。永无间断。既无间断。
不得为缘。善与无记相望亦然者。谓有染无记。容
生无染善法。无染善法。定无生有染无记。同漏无
漏。故曰亦然。】
「此何界后引生无漏(至)经不说彼发大心故。」
【问答以明引生无漏界地也。谓诸下。释色界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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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漏者。二乘下。释欲界引生无漏者。有义下。破前
二乘唯于欲界引生无漏义。此明回趣大乘者。于
色界中亦得引生。设问云。经不说彼天回趣大乘。
何得引第八无漏现前。答云。然而经说五净居天
无回趣者。唯说定性声闻。应知彼天。亦有发大心
者在。】
「第七转识三界九地(至)地上菩萨不生彼故。」
【此明第七识等无间缘。三界九地亦容互作。下上
死生。亦如第八。以随第八生于何处。即系第八执
为我故。有漏下。谓此第七。因中转智。不同第八唯
在果上。故十地中。有漏无漏。相间而起。得互引生。
如五卷云。灭定既是圣道等流。极寂静故。此亦非
有。由未永断此种子故。从灭定圣道起巳。此复现
行乃至未灭。此即无漏引生有漏也。又善等性。同
漏无漏互相引生。故曰亦然。生空智起。名为不染。
智不起时。亦名染故。故前后位。得互引生。此欲下。
释漏无漏互相引生。唯下二界。地上菩萨。不生无
色界故。】
「第六转识三界九地(至)决择分善唯色界故。」
【此明第六识等无间缘。界地漏等。各容互作。以彼
转智。亦因位故。故润生位。得互相引。初起无漏。唯
色界者。以决择分善。欲界无故。六七二识。有漏无
漏容互相生者。谓此二识。有三品转智。初地下品
转。八地中品转。等觉上品转。下品初转。未纯无漏。
二乘唯于欲界引生无漏义。此明回趣大乘者。于
色界中亦得引生。设问云。经不说彼天回趣大乘。
何得引第八无漏现前。答云。然而经说五净居天
无回趣者。唯说定性声闻。应知彼天。亦有发大心
者在。】
「第七转识三界九地(至)地上菩萨不生彼故。」
【此明第七识等无间缘。三界九地亦容互作。下上
死生。亦如第八。以随第八生于何处。即系第八执
为我故。有漏下。谓此第七。因中转智。不同第八唯
在果上。故十地中。有漏无漏。相间而起。得互引生。
如五卷云。灭定既是圣道等流。极寂静故。此亦非
有。由未永断此种子故。从灭定圣道起巳。此复现
行乃至未灭。此即无漏引生有漏也。又善等性。同
漏无漏互相引生。故曰亦然。生空智起。名为不染。
智不起时。亦名染故。故前后位。得互引生。此欲下。
释漏无漏互相引生。唯下二界。地上菩萨。不生无
色界故。】
「第六转识三界九地(至)决择分善唯色界故。」
【此明第六识等无间缘。界地漏等。各容互作。以彼
转智。亦因位故。故润生位。得互相引。初起无漏。唯
色界者。以决择分善。欲界无故。六七二识。有漏无
漏容互相生者。谓此二识。有三品转智。初地下品
转。八地中品转。等觉上品转。下品初转。未纯无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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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与有漏互相引发。若前五第八。唯上品转智。故
得无漏时。更不生有漏。以彼智起。必无断故。】
「眼耳身识二界二地(至)此二于境明昧异故。」
【此明前五识等无间缘。各分界地。眼耳身三识。二
界二地者。欲界。五趣杂居地。色界。离生喜乐地。鼻
舌二识一界一地者。唯在欲界五趣杂居地。自类
互生及善等相望。释义同前。有义有漏无漏互作
等无间缘者未正。有义无漏有漏后起。非无漏后
容起有漏者正理。谓佛有无漏五识。岂佛亦生有
漏耶。未成佛时。五种色根。定有漏故。谓异熟识。有
漏相分为五色根。与前五识俱生同境。有漏色根
发无漏识。理不相应。有漏境昧。无漏境明。岂于一
境。明昧齐生。杂集论云。等无间缘者。谓中无间隔
等无间故。同分异分心心所生等无间故。是等无
间缘义。中无间隔等无间者。不必刹那中无间隔。
虽隔刹那。但于中间无异心隔。亦名中无间隔。若
不尔者。入无心定心。望出定心。应非等无间缘。然
是彼缘。是故于一相续中。前心望后心。中间无馀
心隔。故是等无间缘。如心望心。当知心所亦尔。同
分异分心心所生等无间者。谓善心心所。望同分
善。异分不善无记。无间生心心所。为等无间缘。如
是不善无记心心所。望同分异分无间生心心所
亦尔。又欲界心心所。望欲色无色界。及无漏。无间
生心心所为等无间缘。如是色界等心心所。各各
得无漏时。更不生有漏。以彼智起。必无断故。】
「眼耳身识二界二地(至)此二于境明昧异故。」
【此明前五识等无间缘。各分界地。眼耳身三识。二
界二地者。欲界。五趣杂居地。色界。离生喜乐地。鼻
舌二识一界一地者。唯在欲界五趣杂居地。自类
互生及善等相望。释义同前。有义有漏无漏互作
等无间缘者未正。有义无漏有漏后起。非无漏后
容起有漏者正理。谓佛有无漏五识。岂佛亦生有
漏耶。未成佛时。五种色根。定有漏故。谓异熟识。有
漏相分为五色根。与前五识俱生同境。有漏色根
发无漏识。理不相应。有漏境昧。无漏境明。岂于一
境。明昧齐生。杂集论云。等无间缘者。谓中无间隔
等无间故。同分异分心心所生等无间故。是等无
间缘义。中无间隔等无间者。不必刹那中无间隔。
虽隔刹那。但于中间无异心隔。亦名中无间隔。若
不尔者。入无心定心。望出定心。应非等无间缘。然
是彼缘。是故于一相续中。前心望后心。中间无馀
心隔。故是等无间缘。如心望心。当知心所亦尔。同
分异分心心所生等无间者。谓善心心所。望同分
善。异分不善无记。无间生心心所。为等无间缘。如
是不善无记心心所。望同分异分无间生心心所
亦尔。又欲界心心所。望欲色无色界。及无漏。无间
生心心所为等无间缘。如是色界等心心所。各各
卷七 第 613b 页 X50-0613.png
别望色界等。及欲界等无间生心心所。如其所应
尽当知。
△二等无间竟。下三所缘缘。】
「三所缘缘谓若有法(至)离外所虑托亦得生故。」
【此释标中第三缘义。有亲疏故。开为二种。所缘缘
者。必是有体本质法名缘。托质变起自巳相分名
所缘。相质合说。名所缘缘。谓若有法者。宗镜释云。
即有体法。简于假法。及遍计相分无体法。无体法。
但是所缘。不成缘。夫为缘。须是有体实法。有力用
故。能牵生识。即实圆成依他。是有体法。言是带巳
相者。带有二义。一者变带。即八个识有疏所缘缘
本质是。为托此有体境为本质。变似质之相起。名
为变带。二者挟带。即一切亲所缘缘实相分是。为
此相分。不离能缘心故。其能缘心。亲挟此相分而
缘。名为挟带。言巳相者。亦有二义。且第一于变带
疏所缘上说者。即变似质之巳相。二于挟带亲所
缘上说者。即能缘心上。亲挟所缘相分之巳相。此
是境相之相。即不同于疏所缘缘带本质家之巳
相起。言心或相应者。慈恩大师云。此辩所缘缘果
也。以所缘为缘是因。生得心心所是果。言心者。是
八识心王。言相应者。是五十一心所。有起不起。故
置或言。所虑所托者。为识所缘。名所虑。能引生识
名所托。此体下分二。文中别释。若与能缘体不相
离者。释亲所缘缘义。若与能缘体虽相离者。释疏
所缘缘义。一亲二疏者。亲是逼附义。近义。即如相
尽当知。
△二等无间竟。下三所缘缘。】
「三所缘缘谓若有法(至)离外所虑托亦得生故。」
【此释标中第三缘义。有亲疏故。开为二种。所缘缘
者。必是有体本质法名缘。托质变起自巳相分名
所缘。相质合说。名所缘缘。谓若有法者。宗镜释云。
即有体法。简于假法。及遍计相分无体法。无体法。
但是所缘。不成缘。夫为缘。须是有体实法。有力用
故。能牵生识。即实圆成依他。是有体法。言是带巳
相者。带有二义。一者变带。即八个识有疏所缘缘
本质是。为托此有体境为本质。变似质之相起。名
为变带。二者挟带。即一切亲所缘缘实相分是。为
此相分。不离能缘心故。其能缘心。亲挟此相分而
缘。名为挟带。言巳相者。亦有二义。且第一于变带
疏所缘上说者。即变似质之巳相。二于挟带亲所
缘上说者。即能缘心上。亲挟所缘相分之巳相。此
是境相之相。即不同于疏所缘缘带本质家之巳
相起。言心或相应者。慈恩大师云。此辩所缘缘果
也。以所缘为缘是因。生得心心所是果。言心者。是
八识心王。言相应者。是五十一心所。有起不起。故
置或言。所虑所托者。为识所缘。名所虑。能引生识
名所托。此体下分二。文中别释。若与能缘体不相
离者。释亲所缘缘义。若与能缘体虽相离者。释疏
所缘缘义。一亲二疏者。亲是逼附义。近义。即如相
卷七 第 613c 页 X50-0613.png
分亲逼附近于见分。更无馀分间隔。疏是远义。被
相分隔故。即本质法是。若与能缘体不相离者。能
缘是见分。体是自證分。谓相分是见分亲所缘缘。
见分是自證分亲所缘缘。皆不离自證分体。此正
简疏所缘缘本质法。望能缘见分有相离义。亦简
他人所变相分。及自身八识各各所变相分。更互
相望。皆不是亲。今唯取自识所变相分。望能变见
分体不相离。中间更无物隔碍。方是亲义。言是见
分等内所虑托者。等即等取自證分及第四分。并
本智缘如等。此皆成亲所缘缘。亲所缘缘。八识分
四类。一有亲所缘。缘从质及心而变起故。即五识
缘五尘境。所缘相分是。二有亲所缘缘。但从心变。
不仗质起。即第八识缘三境相分是。三有亲所缘
缘。不由心变。亦不由质起。即根本智證真如是。四
有亲所缘缘。而非相分。即内二分互相缘是。疏所
缘缘。与能缘心相离法是。谓即他识所变。及自身
中别识所变。仗为质等是。亲所缘缘体是挟带。必
不相离。离内所虑托之境。必不生能缘之心。疏所
缘缘体是变带。不变则无。故云离外所虑托之境
能缘之心亦得生故。宗镜云。亲所缘缘。但是能缘
之心皆有。离内所虑托之相分。一切心等必不行
故。即大乘云。若缘无法。不生心也。疏所缘缘。能缘
之心或有或无者。境是心外法。如执实我法。虽无
本质。然离彼法。心亦生故。】
相分隔故。即本质法是。若与能缘体不相离者。能
缘是见分。体是自證分。谓相分是见分亲所缘缘。
见分是自證分亲所缘缘。皆不离自證分体。此正
简疏所缘缘本质法。望能缘见分有相离义。亦简
他人所变相分。及自身八识各各所变相分。更互
相望。皆不是亲。今唯取自识所变相分。望能变见
分体不相离。中间更无物隔碍。方是亲义。言是见
分等内所虑托者。等即等取自證分及第四分。并
本智缘如等。此皆成亲所缘缘。亲所缘缘。八识分
四类。一有亲所缘。缘从质及心而变起故。即五识
缘五尘境。所缘相分是。二有亲所缘缘。但从心变。
不仗质起。即第八识缘三境相分是。三有亲所缘
缘。不由心变。亦不由质起。即根本智證真如是。四
有亲所缘缘。而非相分。即内二分互相缘是。疏所
缘缘。与能缘心相离法是。谓即他识所变。及自身
中别识所变。仗为质等是。亲所缘缘体是挟带。必
不相离。离内所虑托之境。必不生能缘之心。疏所
缘缘体是变带。不变则无。故云离外所虑托之境
能缘之心亦得生故。宗镜云。亲所缘缘。但是能缘
之心皆有。离内所虑托之相分。一切心等必不行
故。即大乘云。若缘无法。不生心也。疏所缘缘。能缘
之心或有或无者。境是心外法。如执实我法。虽无
本质。然离彼法。心亦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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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心品有义唯有(至)一切位中有无不定。」
【此明第八识所缘缘。前二义俱偏。一唯自变为亲。
一唯仗质为疏。第三正义兼二。谓第八所缘种子
身土为境。若论身土。互相受用。可说仗质自方变
故。若诸有情各有种子。非互相缘。故云非诸有情
自内种子。等身土故。应说下。自立正义。第八疏所
缘缘。巳转未转。有无不定。】
「第七心品未转依位(至)缘过未等无外质故。」
【第七第六所缘缘义。俱如文释。前五转识所缘缘
义。据宗镜有亲无疏。以前五无分别。虽有本质。不
起质想。唯以自变相分为所缘。故名为亲。此据五
尘非自所变。唯在本质上说。故名为疏。若论八识
未转依位。疏所缘缘。第七前五。决定有故。以彼缘
境必仗质故。馀转未转。有无不定。又诸识互缘者。
唯第八与前七为所缘缘。即第八相分与前五为
所缘缘。第六识缘第八识四分为所缘缘。第七唯
托第八见分为所缘缘。此皆第八识之四分为本
质。前七见分变相分缘。是疏所缘也。唯第八不缘
前七。以第八不托前七生故。唯以自三境为所缘
缘故。即八卷中。八于七有。七于八无之义。
△三所
缘缘竟。下四增上缘。】
「四增上缘谓若有法(至)生住成得四事别故。」
【释上标中第四缘义。宗镜释云。谓若有法者。亦是
有体法。此简所执无体法故。有胜势用者。谓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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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无为有胜用故。此用非是与果等用。但不障碍
是增上用。简非因缘。能于馀法者。简其自体。显不
同前所缘缘故。或顺或违者。显与顺违俱能为缘。
与后生异法为缘。非前灭法。简非等无间缘。谓十
因中前后是顺。第九是违。亦是此缘。问。增上缘约
逆顺有力无力。都有几种。答。古释有四种。一顺增
上。如水土与青草等。六波罗蜜与佛果等。为顺增
上缘。爱取二支与五果种子。亦为顺增上缘。二违
增上。即如霜雹与青草等。作违增上缘。又如智与
惑。亦违增上。即一念间智起惑断时。有二增上。智
于惑作违增上。与二空理作顺增上。三有力增上。
亦名亲增上。如五根发生五识等。四无力增上。即
此人五根望彼人五识。是无力增上。亦名疏增上。
如灯𦦨正生时。一切大地等法不碍此𦦨生。名疏
增上。但取不障碍义边。名增上缘。虽前三缘下。释
四缘各别复显顺违俱能为缘。】
「然增上用随事虽多(至)及善念等而为自性。」
【此中总标。文中别释名数体性。前五色根者。即五
浮尘胜义根。以本识变起相质净色为体性。瑜伽
云。依止端严增上义故。建立五根。杂集为境界增
上。男女二根者。即男女隐密处。以身根少分为体
性。瑜伽云。依止出生增上义故。建立二根。杂集名
为产生增上。共前五根有七。命根者。即第八识种
子分位假立命根。瑜伽云。依止安住增上义故。建
是增上用。简非因缘。能于馀法者。简其自体。显不
同前所缘缘故。或顺或违者。显与顺违俱能为缘。
与后生异法为缘。非前灭法。简非等无间缘。谓十
因中前后是顺。第九是违。亦是此缘。问。增上缘约
逆顺有力无力。都有几种。答。古释有四种。一顺增
上。如水土与青草等。六波罗蜜与佛果等。为顺增
上缘。爱取二支与五果种子。亦为顺增上缘。二违
增上。即如霜雹与青草等。作违增上缘。又如智与
惑。亦违增上。即一念间智起惑断时。有二增上。智
于惑作违增上。与二空理作顺增上。三有力增上。
亦名亲增上。如五根发生五识等。四无力增上。即
此人五根望彼人五识。是无力增上。亦名疏增上。
如灯𦦨正生时。一切大地等法不碍此𦦨生。名疏
增上。但取不障碍义边。名增上缘。虽前三缘下。释
四缘各别复显顺违俱能为缘。】
「然增上用随事虽多(至)及善念等而为自性。」
【此中总标。文中别释名数体性。前五色根者。即五
浮尘胜义根。以本识变起相质净色为体性。瑜伽
云。依止端严增上义故。建立五根。杂集为境界增
上。男女二根者。即男女隐密处。以身根少分为体
性。瑜伽云。依止出生增上义故。建立二根。杂集名
为产生增上。共前五根有七。命根者。即第八识种
子分位假立命根。瑜伽云。依止安住增上义故。建
卷七 第 614c 页 X50-0614.png
立一根。杂集名为住持增上。共前七根有八。意根
者。即第六意根。以八现识皆随意转。即以八识为
其体性。瑜伽云。能令依止随自在转增上义故。建
立一根。杂集亦名境界增上。问。岂非等无间意耶。
答。既属增上缘。必非等无间。共前八根有九。五受
根者。即苦乐忧喜舍受为体性。瑜伽云。依止损益
增上义故。建立五根。杂集名为受用果增上。共前
九根有十四。信等五根者。即信勤念定慧根。及善
念等为体性。瑜伽云。依止世间清净增上义故。建
立五根。杂集名为世间离欲清净增上。共前十四
有十九。加后三根。有二十二。前十九根。依世间道
说。后之三根。依出世道说。故名无漏。下文广释。】
「未知当知根体位有三种(至)但说地前以时促故。」
【未知当知根者。位有三种。一根本位。谓在见道者。
此根唯以见道为根本。除后刹那者。谓见道后。一
刹那时。亦名巳知根。故云无所未知可当知故。意
在未见道时。名未知当知根。既见道巳。名巳知根。
二加行位者。四种加行。近能引发见道。亦是此根
之体位。三资粮位。谓从下四句。明资粮位边际。能
远一句。显是此根体位。于此下。结显三位所有信
等无漏九根。为此未知当知根体性。设问云。善位
无苦根。可不待说。何无忧根。加行等位下。答上问
意。前三下。通释傍修正摄此根相义。前三无色者。
除非非想。空无边等。傍修见道。亦有未知可当知
者。即第六意根。以八现识皆随意转。即以八识为
其体性。瑜伽云。能令依止随自在转增上义故。建
立一根。杂集亦名境界增上。问。岂非等无间意耶。
答。既属增上缘。必非等无间。共前八根有九。五受
根者。即苦乐忧喜舍受为体性。瑜伽云。依止损益
增上义故。建立五根。杂集名为受用果增上。共前
九根有十四。信等五根者。即信勤念定慧根。及善
念等为体性。瑜伽云。依止世间清净增上义故。建
立五根。杂集名为世间离欲清净增上。共前十四
有十九。加后三根。有二十二。前十九根。依世间道
说。后之三根。依出世道说。故名无漏。下文广释。】
「未知当知根体位有三种(至)但说地前以时促故。」
【未知当知根者。位有三种。一根本位。谓在见道者。
此根唯以见道为根本。除后刹那者。谓见道后。一
刹那时。亦名巳知根。故云无所未知可当知故。意
在未见道时。名未知当知根。既见道巳。名巳知根。
二加行位者。四种加行。近能引发见道。亦是此根
之体位。三资粮位。谓从下四句。明资粮位边际。能
远一句。显是此根体位。于此下。结显三位所有信
等无漏九根。为此未知当知根体性。设问云。善位
无苦根。可不待说。何无忧根。加行等位下。答上问
意。前三下。通释傍修正摄此根相义。前三无色者。
除非非想。空无边等。傍修见道。亦有未知可当知
卷七 第 615a 页 X50-0615.png
义。回心二乘。求證法空。地前菩萨求證地上。生空
无漏。俱有未知可当知义。菩萨见道。正属此根。但
说地前。有未知义。以见道后。一刹那心。名巳知故。
言时促者。见道唯在一念发明。无二念故。】
「始从见道最后刹那(至)诸馀门义如论应知。」
【始从下。释巳知根也。既见道体。无所当知。故名巳
知。最后刹那者。巳知根之初心也。金刚喻定者。等
觉位之后心也。中间所有信等无漏九根。是巳知
根体性。问。何无忧根。答云。未离欲等。诸无学位下。
释具知根也。谓无学人。證无漏果。非从外得。故云
具知。即以无学位中无漏九根。为具知根体性。问。
既后三根。皆名无漏。有顶无漏。何非此根。答云。有
顶虽有等。瑜伽云。依止出世清净增上义故。建立
三根。以此观之。有顶无漏非出世故。谓有顶天中。
于所观境定力胜故。烦恼现行得解脱巳。令彼诸
根成无漏性。而不见道。故曰不明。未断种子。故曰
不利。观力尽时。复生馀处。故非出世。此三无漏根。
杂集总名出世清净离欲增上。二十二根下。结成
根义。诸馀业用。依处界系。三学三性。及所断等。一
一差别。广如瑜伽五十七卷。故曰如论应知。
△四
释增上竟。通上一广明缘义竟。】
卷第七
无漏。俱有未知可当知义。菩萨见道。正属此根。但
说地前。有未知义。以见道后。一刹那心。名巳知故。
言时促者。见道唯在一念发明。无二念故。】
「始从见道最后刹那(至)诸馀门义如论应知。」
【始从下。释巳知根也。既见道体。无所当知。故名巳
知。最后刹那者。巳知根之初心也。金刚喻定者。等
觉位之后心也。中间所有信等无漏九根。是巳知
根体性。问。何无忧根。答云。未离欲等。诸无学位下。
释具知根也。谓无学人。證无漏果。非从外得。故云
具知。即以无学位中无漏九根。为具知根体性。问。
既后三根。皆名无漏。有顶无漏。何非此根。答云。有
顶虽有等。瑜伽云。依止出世清净增上义故。建立
三根。以此观之。有顶无漏非出世故。谓有顶天中。
于所观境定力胜故。烦恼现行得解脱巳。令彼诸
根成无漏性。而不见道。故曰不明。未断种子。故曰
不利。观力尽时。复生馀处。故非出世。此三无漏根。
杂集总名出世清净离欲增上。二十二根下。结成
根义。诸馀业用。依处界系。三学三性。及所断等。一
一差别。广如瑜伽五十七卷。故曰如论应知。
△四
释增上竟。通上一广明缘义竟。】
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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