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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王品¶ 第 41c 页
德王品¶ 第 164c 页
大般涅槃经疏卷第二十二
隋章安顶法师撰
唐天台沙门湛然再治
* 德王品
复次下。二明知宿命又二。初正明宿命。次念
过去。简异准前可知。略不具说也。复次云何
下。三重释他心又二。先横知六道。次竖知十
六心。此文明十六。扶顺数义论云。见道无量
心。此心疾利名无间心。成论云。声闻欲知第
三心。乃见十六心。缘觉欲知第三心。乃见第
七心。唯菩萨能备知。小乘根钝欲知第三心
来去。并欲知后诸心。比欲知已至第十六心。
中乘人小利。欲知第三心去得知第七心。菩
萨不尔。并知逐之。无有一心而不知者。此乃
是三乘共义。而有三人不同而同。此十六心
非今经意。前知六道是知有边。次十六心是
知无边。以非有非无中道之体。能知有无。复
次下明第三功德。旧言。此中明慈成上梵行
品(云云)。于中先标次释。释中二。先释次结。初
释中意者。然此中功德。应具明四心。而偏明
慈者。一云。特是文略义应具有。二云。慈尚是
一切善法根本。何意不得。即是三心。舍偏得
圆举一知三。略不说之。释文为二。先唱舍得。
二章门次释。释中先徵起。次释。释中凡有五
番。初约二谛。次约凡圣。三约阐提对如来即
是善恶。四约卑鄙对菩萨即是胜劣。五无著。
次结如文。次明第四功德文为二。初明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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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论义。初为四。初标。次列章门。三解释。四
结。治城云。前两是地前。后八配八地。前言根
深即性地。亦是生空。决定心入初依。亦是法
空。后八初不观福田即初地檀满。第十断除
二边即八地。是义不然。今并是真證功德。云
何根深下。第三解释。文中第五第六合为一
释。释初章文为三。标释结。初事中具足五义。
一根本。二根深。三根广。四根长。五根胜。不
放逸即是根本。若通涂行善皆不放逸。若别
论者。以初检心为不放逸。具此两意以为根
本。次阿耨三菩提根者。即是根深。深穷实相
到际即真。是菩提根故言深也。一切诸佛诸
善根本皆不放逸即是根广。以能增长即是
根长。诸善中胜即是根胜。凡举十三譬。譬其
胜相。云何不放逸下。凡举十根重释根长。具
此十义深固难拔。私谓。长胜既以多义解释。
验三亦然。馀四皆十皆十三。云何于身下。释
第二章门。文为三。标释结。标如文。释为二。
一定身。二定心。初定身中。观身是有是生死
器。观身是无是涅槃器。今观身非有非无。正
显中道。即三菩提器名身决定。次心亦如是。
若陜小者。即自为心。变易二义。若论修因生
灭无常名为变易。若论受果变易生死名为
变易。声闻辟支从人标心。此属无为边。魔心
即魔天。自乐心通诸天。乐生死心通三界。此
三心是有边非决定。求慈慈于无。求悲悲于
有。是为决定。云何不观福田下。释第三章。文
为三。标释结。上四依品匡持佛法。须简持犯。
此中自修宜用平等。又前诫出家令遵戒行。
结。治城云。前两是地前。后八配八地。前言根
深即性地。亦是生空。决定心入初依。亦是法
空。后八初不观福田即初地檀满。第十断除
二边即八地。是义不然。今并是真證功德。云
何根深下。第三解释。文中第五第六合为一
释。释初章文为三。标释结。初事中具足五义。
一根本。二根深。三根广。四根长。五根胜。不
放逸即是根本。若通涂行善皆不放逸。若别
论者。以初检心为不放逸。具此两意以为根
本。次阿耨三菩提根者。即是根深。深穷实相
到际即真。是菩提根故言深也。一切诸佛诸
善根本皆不放逸即是根广。以能增长即是
根长。诸善中胜即是根胜。凡举十三譬。譬其
胜相。云何不放逸下。凡举十根重释根长。具
此十义深固难拔。私谓。长胜既以多义解释。
验三亦然。馀四皆十皆十三。云何于身下。释
第二章门。文为三。标释结。标如文。释为二。
一定身。二定心。初定身中。观身是有是生死
器。观身是无是涅槃器。今观身非有非无。正
显中道。即三菩提器名身决定。次心亦如是。
若陜小者。即自为心。变易二义。若论修因生
灭无常名为变易。若论受果变易生死名为
变易。声闻辟支从人标心。此属无为边。魔心
即魔天。自乐心通诸天。乐生死心通三界。此
三心是有边非决定。求慈慈于无。求悲悲于
有。是为决定。云何不观福田下。释第三章。文
为三。标释结。上四依品匡持佛法。须简持犯。
此中自修宜用平等。又前诫出家令遵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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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诫在家修亡相檀。异念处者。异于二边正
观中道。持戒外道者。非但持戒又得上定。下
文云。施断结外道胜持戒比丘。持戒比丘止
伏欲界恶。比之言胜施。虽四种俱得净报者。
以无施无报乃为净报。云何净佛土下。释第
四章。文亦三。标释结。标如文。释中但净土业
菩提为本。此中十善者。非直十善。与菩提心
和合而行。例如上答无畏之问。然十善者。明
相似因得相似果。离妄语得华果者。明妄无
实如华无果。今不妄语有实果报。受报之时
感好华果。云何灭除下。合释第五第六两章。
义势相关合为一释。解者不同。一云。此中开
章明三种有馀。初两事释第五灭除有馀。后
一事释第六断除业缘。二云。烦恼馀报释灭
除有馀。馀业释上断除业缘。馀有一事但是
剩出。就文为三。先倡三章门。二次第释。三结。
二释三章中。初释烦恼。若以习报分门。则习
因为烦恼。报因为业。今分习报之异故。言烦
恼馀报。然感报由业。烦恼但能滋润此业。若
大论中。只任烦恼亦能得报。云何馀业下。第
二释上除业缘。总明凡夫与二乘业。言须陀
洹人受七有业者。然须陀洹人虽断见尽。犹
有思惟。润生人天。七人七天往还。合数只是
七有。往还离数即十四有。斯陀含人受二有
业者。斯陀含人。但人天中各有一生。此则两
生离数。若合数者只是一有。问何故。初果合
数二果离耶。解云。只是互现。阿那含人受色
有业者。阿那含人。断欲思尽馀色惑在。故云
受色有业。然那含有五种。但出一上流者。上
观中道。持戒外道者。非但持戒又得上定。下
文云。施断结外道胜持戒比丘。持戒比丘止
伏欲界恶。比之言胜施。虽四种俱得净报者。
以无施无报乃为净报。云何净佛土下。释第
四章。文亦三。标释结。标如文。释中但净土业
菩提为本。此中十善者。非直十善。与菩提心
和合而行。例如上答无畏之问。然十善者。明
相似因得相似果。离妄语得华果者。明妄无
实如华无果。今不妄语有实果报。受报之时
感好华果。云何灭除下。合释第五第六两章。
义势相关合为一释。解者不同。一云。此中开
章明三种有馀。初两事释第五灭除有馀。后
一事释第六断除业缘。二云。烦恼馀报释灭
除有馀。馀业释上断除业缘。馀有一事但是
剩出。就文为三。先倡三章门。二次第释。三结。
二释三章中。初释烦恼。若以习报分门。则习
因为烦恼。报因为业。今分习报之异故。言烦
恼馀报。然感报由业。烦恼但能滋润此业。若
大论中。只任烦恼亦能得报。云何馀业下。第
二释上除业缘。总明凡夫与二乘业。言须陀
洹人受七有业者。然须陀洹人虽断见尽。犹
有思惟。润生人天。七人七天往还。合数只是
七有。往还离数即十四有。斯陀含人受二有
业者。斯陀含人。但人天中各有一生。此则两
生离数。若合数者只是一有。问何故。初果合
数二果离耶。解云。只是互现。阿那含人受色
有业者。阿那含人。断欲思尽馀色惑在。故云
受色有业。然那含有五种。但出一上流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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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有二。一者至阿迦尼吒。二至无色。所以经
云。乐论义者生五净居。乐禅定者生无色界。
然生尼吒即遍历四禅。若于初禅不得灭者
复生二禅。二禅不灭生第三禅。三禅不灭复
生第四禅方灭。于中复三。超半超遍没。若生
无色名无色般(云云)。若生无色即不更生。亦生
即灭。不同色界四禅受生。故略不云。受无色
业。只云受色业。中不生故。亦云有行无行。生
同于色故亦不云。云何馀有下。第三释上除
馀有。无业无结而转二果者。庄严云。罗汉转
为六地菩萨。支佛转为七地菩萨。故言而转
二果。今明此乃通教之义。非释今经。开善云。
无此事。转者。本是钝根罗汉转为利根。支佛
亦尔。数习故转为二果。今明还是二乘全非
今经。河西云。上句二果得道得向。转罗汉向
得罗汉果。支佛亦然。文中自云得及果者。岂
可不作此释。今明还是二乘之义。非今经意。
又一解云。烦恼因尽果报亦亡。而今不灭者。
只是轮转馀势。然业既除。唯此二果于菩萨
为累。是故言转。转即是舍还是他义。不关今
经。兴皇云。转二果者。二乘果身有寒热饥渴。
此果得除故言转二果。亦小乘义。今明此果
不生任尽则止。何用因经转之。答三界果虽
尽界外果方生。言转果者转界外果。今明此
是别教义。亦非圆意。云何修清净身下。释第
七章。亦三。标释结。初标。次释。中师子吼品。
明或一业一相。或一业二相三相。此中明百
福成一相。文为二。先明相业。次明好业。外道
所事各指一相。佛集众相备在一身。十二日
云。乐论义者生五净居。乐禅定者生无色界。
然生尼吒即遍历四禅。若于初禅不得灭者
复生二禅。二禅不灭生第三禅。三禅不灭复
生第四禅方灭。于中复三。超半超遍没。若生
无色名无色般(云云)。若生无色即不更生。亦生
即灭。不同色界四禅受生。故略不云。受无色
业。只云受色业。中不生故。亦云有行无行。生
同于色故亦不云。云何馀有下。第三释上除
馀有。无业无结而转二果者。庄严云。罗汉转
为六地菩萨。支佛转为七地菩萨。故言而转
二果。今明此乃通教之义。非释今经。开善云。
无此事。转者。本是钝根罗汉转为利根。支佛
亦尔。数习故转为二果。今明还是二乘全非
今经。河西云。上句二果得道得向。转罗汉向
得罗汉果。支佛亦然。文中自云得及果者。岂
可不作此释。今明还是二乘之义。非今经意。
又一解云。烦恼因尽果报亦亡。而今不灭者。
只是轮转馀势。然业既除。唯此二果于菩萨
为累。是故言转。转即是舍还是他义。不关今
经。兴皇云。转二果者。二乘果身有寒热饥渴。
此果得除故言转二果。亦小乘义。今明此果
不生任尽则止。何用因经转之。答三界果虽
尽界外果方生。言转果者转界外果。今明此
是别教义。亦非圆意。云何修清净身下。释第
七章。亦三。标释结。初标。次释。中师子吼品。
明或一业一相。或一业二相三相。此中明百
福成一相。文为二。先明相业。次明好业。外道
所事各指一相。佛集众相备在一身。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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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即子丑等十二日。河西云。一年有十二吉
日。堪祠祀求福。然修相好亦四悉意。一者法
王之体。应以相好而自严身。诸佛皆尔。是为
世界。令人见者生信起善。是为人一身具众
好对破外道。是为对治。色净故般若净。般若
净故色净。是第一义。文举四譬。或当主此(云
云)。云何了知诸缘下。第八章。此中亦三。标释
结。初如文。释中。他云。知因缘和合即是世
谛。是义不然。不见色相是行支灭。不见色缘
是无明灭。不见色体是识名色六入触受灭。
不见色生是爱取有生等灭。不见色灭是老
死灭。不见一相是不见十二因缘空。不见见
者是不见因缘假。真俗双云。二谛俱泯。亦不
见中。如是通达了知因缘。为若此云何只是
世谛耶。一切法亦如是。云何菩萨下。释第九
章。文为三。标释结。标如文。次释文为二。初
明离怨。次简出怨。初离怨又二。初自离怨。次
为他离怨。初文者。远离烦恼是自离怨。次五
住者。是为他离怨。次何等为怨下。是简出怨
敌。河西。释八魔者。谤方等。等四恶是四魔。
即生死魔。无常无我等四即涅槃魔(云云)。云何
远离是第十章。亦有标释结。标如文。释文中。
以二十五有爱烦恼为二边。即是因果二法。
私谓。破二十五有中三种惑故。故离二边。河
西。以业与烦恼为二边。私谓。若云三惑有三
种业。方会今意。直以界内惑业。以为二边。全
非今意。既得此意。例一切法。有无常断垢
净缚脱等。皆是二边。尔时光明下。第二论义。
有问答。问意者。若菩萨具修十事。如来何故
日。堪祠祀求福。然修相好亦四悉意。一者法
王之体。应以相好而自严身。诸佛皆尔。是为
世界。令人见者生信起善。是为人一身具众
好对破外道。是为对治。色净故般若净。般若
净故色净。是第一义。文举四譬。或当主此(云
云)。云何了知诸缘下。第八章。此中亦三。标释
结。初如文。释中。他云。知因缘和合即是世
谛。是义不然。不见色相是行支灭。不见色缘
是无明灭。不见色体是识名色六入触受灭。
不见色生是爱取有生等灭。不见色灭是老
死灭。不见一相是不见十二因缘空。不见见
者是不见因缘假。真俗双云。二谛俱泯。亦不
见中。如是通达了知因缘。为若此云何只是
世谛耶。一切法亦如是。云何菩萨下。释第九
章。文为三。标释结。标如文。次释文为二。初
明离怨。次简出怨。初离怨又二。初自离怨。次
为他离怨。初文者。远离烦恼是自离怨。次五
住者。是为他离怨。次何等为怨下。是简出怨
敌。河西。释八魔者。谤方等。等四恶是四魔。
即生死魔。无常无我等四即涅槃魔(云云)。云何
远离是第十章。亦有标释结。标如文。释文中。
以二十五有爱烦恼为二边。即是因果二法。
私谓。破二十五有中三种惑故。故离二边。河
西。以业与烦恼为二边。私谓。若云三惑有三
种业。方会今意。直以界内惑业。以为二边。全
非今意。既得此意。例一切法。有无常断垢
净缚脱等。皆是二边。尔时光明下。第二论义。
有问答。问意者。若菩萨具修十事。如来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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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修净土。佛答为四。一我因具十事。众圣亦
然。二若使世界下。诃其所问。三西方下。示其
无胜净土。四为化众生下。为化众生出秽土。
悉如文。复次下。第五功德文为三。标释结。标
如文。释中二。先释次论义。初释者。旧解五事
有三说。冶城云。通外凡及三十心。既言不生
边地诸根完具。即是其證。二云。此德不浅。何
者。登地已上皆因事表里。言诸根完具者非
耳眼等。乃是出世信首根。诸边地者。非世间
边陲。无佛法处。乃是离断离常。诸天护念者。
以佛为天。四众恭敬者。为物福田。三开善云。
此乃登地菩萨。犹生欲界故言完具等。若论
无漏得变易报。而此菩萨。犹有有漏故今受
生。虽有此五心不存著。正以不著为体。今评
之。开善。全是三藏菩萨义。初家通地前是别
教初心。不关经意。中间登地是證道意。就文
为二。先明功德。后论义。初功德者。有标释结。
标如文。释者。此五前四是报果。后一是习果。
次论义中。先问。次佛答又二。先赞问。次正答。
答中有二。初是胜劣章。次善男子下。是显胜
劣相。初举五章定是乐胜是我。常净可见。异
是中道不共。无漏是證中道。利益安乐等是
化他。次文云。离渴爱。是释定释乐。生死断不
相续是释常。得作菩萨是释净。断一切贫善
法。是释胜释我。无分无果。是释异释不共。兼
得释无漏利益众生。佛说五事因大涅槃得。
人师解通内外三十心。当知地前不名为得。
佛自说是无漏。开善云。是有漏。既公抗佛语。
岂不疑误后生。故知人解全不可信。将来学
然。二若使世界下。诃其所问。三西方下。示其
无胜净土。四为化众生下。为化众生出秽土。
悉如文。复次下。第五功德文为三。标释结。标
如文。释中二。先释次论义。初释者。旧解五事
有三说。冶城云。通外凡及三十心。既言不生
边地诸根完具。即是其證。二云。此德不浅。何
者。登地已上皆因事表里。言诸根完具者非
耳眼等。乃是出世信首根。诸边地者。非世间
边陲。无佛法处。乃是离断离常。诸天护念者。
以佛为天。四众恭敬者。为物福田。三开善云。
此乃登地菩萨。犹生欲界故言完具等。若论
无漏得变易报。而此菩萨。犹有有漏故今受
生。虽有此五心不存著。正以不著为体。今评
之。开善。全是三藏菩萨义。初家通地前是别
教初心。不关经意。中间登地是證道意。就文
为二。先明功德。后论义。初功德者。有标释结。
标如文。释者。此五前四是报果。后一是习果。
次论义中。先问。次佛答又二。先赞问。次正答。
答中有二。初是胜劣章。次善男子下。是显胜
劣相。初举五章定是乐胜是我。常净可见。异
是中道不共。无漏是證中道。利益安乐等是
化他。次文云。离渴爱。是释定释乐。生死断不
相续是释常。得作菩萨是释净。断一切贫善
法。是释胜释我。无分无果。是释异释不共。兼
得释无漏利益众生。佛说五事因大涅槃得。
人师解通内外三十心。当知地前不名为得。
佛自说是无漏。开善云。是有漏。既公抗佛语。
岂不疑误后生。故知人解全不可信。将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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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但自依经。善男子下第六功德。旧解金刚
三昧。若论十地是最后终心。若论三忍即是
上忍。退非菩萨名等觉。进非妙觉是金心菩
萨。一释云。具空有二解。二云。但取照有之解。不
取空解。空解未足。庄严云。金心断惑尽。引此
文由乾陀山七日并照一切烧尽。故知等觉
断惑尽。开善解。金心但伏无明。至妙觉佛时。
断此一念轻惑。即得成佛。胜鬘云。佛菩提智
能断。此文说伏为尽。金心有解。乃满空解未
足。引二十二遇经及夫人经證。广论其义。观
师云。不可定判其位。应例如般若通贯诸地。
又十地太高。第五功德复是何地。不应悬殊。
但使与三昧相应。亦不简高下。旧又解。十地
得百三昧已方得首楞严。方入金刚三昧者。
进非佛果退非下地。唯在穷学。此亦不然。此
一三昧亦有通别。别据穷学通亘诸地。亦通
似道。何异金刚般若通初后地。般若既通。三
昧宁别。何者。举体坚如金刚。举体定如三昧。
举体利如般若。故经云。金刚三昧有三种名。
下文亦云。佛性五名。若言终心有断无断。乃
是二家相扼。为缘利益故作断不断说。而其
实理非断不断(云云)。今谓。庄严家引由乾陀山
譬偏。何者。夫七日现时。非但能烧由乾陀山。
一切洞然。而今不以洞然为谕。但烧草存山
者。非譬十地终心断惑。取七日初出先照由
乾陀故其草然。明此三昧是初地功德最初
断惑。故以烧草为譬。标释结。初如文。次释中
为三。一略明三昧。二广明三昧。三释其名略。
中又二。前明自德。次辨化他。自德又二。初明
三昧。若论十地是最后终心。若论三忍即是
上忍。退非菩萨名等觉。进非妙觉是金心菩
萨。一释云。具空有二解。二云。但取照有之解。不
取空解。空解未足。庄严云。金心断惑尽。引此
文由乾陀山七日并照一切烧尽。故知等觉
断惑尽。开善解。金心但伏无明。至妙觉佛时。
断此一念轻惑。即得成佛。胜鬘云。佛菩提智
能断。此文说伏为尽。金心有解。乃满空解未
足。引二十二遇经及夫人经證。广论其义。观
师云。不可定判其位。应例如般若通贯诸地。
又十地太高。第五功德复是何地。不应悬殊。
但使与三昧相应。亦不简高下。旧又解。十地
得百三昧已方得首楞严。方入金刚三昧者。
进非佛果退非下地。唯在穷学。此亦不然。此
一三昧亦有通别。别据穷学通亘诸地。亦通
似道。何异金刚般若通初后地。般若既通。三
昧宁别。何者。举体坚如金刚。举体定如三昧。
举体利如般若。故经云。金刚三昧有三种名。
下文亦云。佛性五名。若言终心有断无断。乃
是二家相扼。为缘利益故作断不断说。而其
实理非断不断(云云)。今谓。庄严家引由乾陀山
譬偏。何者。夫七日现时。非但能烧由乾陀山。
一切洞然。而今不以洞然为谕。但烧草存山
者。非譬十地终心断惑。取七日初出先照由
乾陀故其草然。明此三昧是初地功德最初
断惑。故以烧草为譬。标释结。初如文。次释中
为三。一略明三昧。二广明三昧。三释其名略。
中又二。前明自德。次辨化他。自德又二。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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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断。次举非。悉能破散是能断。见一切法是
举非。住是三昧虽施众生下。第二明化他也。
譬如金刚下。第二广明又二。初广自行。后广
化他。广自行又三。初能断。次能见。三重明
能断。初能断中凡举八譬。初一譬能断。后七
譬称叹。善男子若有菩萨安住下。第二广明
能见。初一譬能见。次三譬称叹。善男子如由
乾陀山下。第三重明能断。亦有三譬。初一譬
能断。次二譬亡功。若有菩萨安住下。第二广
明化他为四。一变身如佛。二还本处。三断他
惑。四三密示现。示现又四。一口密。二身密。
三重明口密。前则一音异适。今明一法异适。
四菩萨下意密。何故名为下。第三释名。譬有
三。初不定譬无相。次不平价譬无苦。后离苦
毒譬无畏。结如文。
* 德王品之五
起卷明第七功德。开善。用此下两功德。为第
二周。由近善友初闻正法。于位则浅。下第八
功德九事为体。辨心慧解脱。明义深极。今谓
不尔。悉是初證不闻闻时。所获功德。佛作第
七第八番说。明其洞识涅槃近因之法。堪为
众生作善知识。那忽弃其内德化他之功。而
作外求师范。自行之解。纵令自求善知识者。
亦是寄事而表于理。例如净名念佛之时。师
子向等皆来说法。说已而去。如此知识闻法
思修。何得是浅。就文为三。初标章。次释。三
结。标如文。次释又二。初明四事。次论义。初
又二。一标章。二解释。标章又三。一明是。二
举非。三正列名。明是如文。次举苦行非中两
举非。住是三昧虽施众生下。第二明化他也。
譬如金刚下。第二广明又二。初广自行。后广
化他。广自行又三。初能断。次能见。三重明
能断。初能断中凡举八譬。初一譬能断。后七
譬称叹。善男子若有菩萨安住下。第二广明
能见。初一譬能见。次三譬称叹。善男子如由
乾陀山下。第三重明能断。亦有三譬。初一譬
能断。次二譬亡功。若有菩萨安住下。第二广
明化他为四。一变身如佛。二还本处。三断他
惑。四三密示现。示现又四。一口密。二身密。
三重明口密。前则一音异适。今明一法异适。
四菩萨下意密。何故名为下。第三释名。譬有
三。初不定譬无相。次不平价譬无苦。后离苦
毒譬无畏。结如文。
* 德王品之五
起卷明第七功德。开善。用此下两功德。为第
二周。由近善友初闻正法。于位则浅。下第八
功德九事为体。辨心慧解脱。明义深极。今谓
不尔。悉是初證不闻闻时。所获功德。佛作第
七第八番说。明其洞识涅槃近因之法。堪为
众生作善知识。那忽弃其内德化他之功。而
作外求师范。自行之解。纵令自求善知识者。
亦是寄事而表于理。例如净名念佛之时。师
子向等皆来说法。说已而去。如此知识闻法
思修。何得是浅。就文为三。初标章。次释。三
结。标如文。次释又二。初明四事。次论义。初
又二。一标章。二解释。标章又三。一明是。二
举非。三正列名。明是如文。次举苦行非中两
德王品¶ 第 167b 页 T38-0167.png
解。一云。外道无益苦行。二云。只佛法中直
修苦行不能得道。要须慧品为正。馀行相资。
三列名如文。譬如有人下。第二解释又二。先
总释。后别释。初总中举三譬。初两譬菩萨。后
一譬凡夫。初菩萨譬中。初譬自行亦具四事。
菩萨居因圣法未满。亦须善友听法修行(云云)。
次一譬。譬菩萨化他。化他亦须四事。诸佛起
发如教行行(云云)。后譬譬凡夫。凡夫罪重故言
如癞(云云)。如是三譬一一有合。初譬中。热譬
爱。冷譬痴。劳譬慢。下譬瞋。疟譬疑。众邪通
譬五利(云云)。问菩萨利钝俱尽宁有此病。答寄
通指别耳。菩萨别惑至佛方尽。宁得无病。私
云。通别之惑名同体一二三异。譬如畜弟子
下。第二别释四事又二。先略后广。初略释知
识又四。一善知识。二听法。三思惟。四修行。
初又四。先称叹。有譬有合如文。善知识者下。
第二出其人。人有五别。一菩萨。二佛。三缘
觉。四声闻五人。中信者何故名为下。第三辨
其位。初明五位。一教离恶行善。二如说如行。
三修菩提。四行戒施。五不自为为他。或以配
前五人。未必须尔。如空中下。第四得善知识
益。夫初月虽不可见。不得言无。初近知识。谓
未有益而实已润。若能听下。是第二释听法
人又二。先听三经。后得三解。三经者。谓十二
部方等大乘此经。寻此文意。似如一化初中
后教(云云)。次专心听法下。明三解。谓八圣道。
十一空。大涅槃。有人以三解对前三教。今明
未必全尔。于一一教中具生三解。文以修习
故得大涅槃。若有能修八圣道者。即是佛性
修苦行不能得道。要须慧品为正。馀行相资。
三列名如文。譬如有人下。第二解释又二。先
总释。后别释。初总中举三譬。初两譬菩萨。后
一譬凡夫。初菩萨譬中。初譬自行亦具四事。
菩萨居因圣法未满。亦须善友听法修行(云云)。
次一譬。譬菩萨化他。化他亦须四事。诸佛起
发如教行行(云云)。后譬譬凡夫。凡夫罪重故言
如癞(云云)。如是三譬一一有合。初譬中。热譬
爱。冷譬痴。劳譬慢。下譬瞋。疟譬疑。众邪通
譬五利(云云)。问菩萨利钝俱尽宁有此病。答寄
通指别耳。菩萨别惑至佛方尽。宁得无病。私
云。通别之惑名同体一二三异。譬如畜弟子
下。第二别释四事又二。先略后广。初略释知
识又四。一善知识。二听法。三思惟。四修行。
初又四。先称叹。有譬有合如文。善知识者下。
第二出其人。人有五别。一菩萨。二佛。三缘
觉。四声闻五人。中信者何故名为下。第三辨
其位。初明五位。一教离恶行善。二如说如行。
三修菩提。四行戒施。五不自为为他。或以配
前五人。未必须尔。如空中下。第四得善知识
益。夫初月虽不可见。不得言无。初近知识。谓
未有益而实已润。若能听下。是第二释听法
人又二。先听三经。后得三解。三经者。谓十二
部方等大乘此经。寻此文意。似如一化初中
后教(云云)。次专心听法下。明三解。谓八圣道。
十一空。大涅槃。有人以三解对前三教。今明
未必全尔。于一一教中具生三解。文以修习
故得大涅槃。若有能修八圣道者。即是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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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大涅槃。徒闻涅槃不修习者。岂有能得三
菩提耶。譬如病人下。释第三思惟。下文以五
尘四相无常为十相。今以五尘三相男女为
十。只是教门不同。云何名如法下。释第四如
文。善男子第一真实下。第二广释四法。亦为
四。此是初明善知识人略而文广。先法说。次
举七譬。初法说中有三种语。悉是如来善达
根机。应以耎语为说善法。应须诃责为说苦
切。应须两说即便双用。七譬之中。或前喻或
后喻(云云)。云何听法下。第二广释听法又二。先
释后引證。释中有法有譬。譬中有四譬。是故
我于下。第二引證又二。先引诸经。后引两事。
初汎引诸经。二从以听法故须陀洹下。引二
事證。先明初果事。即是须达得病。闻身子四
说十慰喻。便得病愈四种即是此中四法。十
慰喻者。旧云。八正道尽无生智。然初果无两
智。彼救云。见谛尽为尽智。见谛不生即无生
智。此言无据。河西云。八正正智正解脱。此出
阿含不得作馀解。无目谓凡夫。一目谓法眼。
二目谓法慧。又无目谓散心凡夫。又一目谓
天眼。二目谓天慧(云云)。如我昔下。二引身子事。
佛遣阿难为其说法。阿难是初果。上果不伏
听下果法。令人举床。往佛所听法便愈。云何
思惟下。第三广释思惟为五。一离五欲。二离
四倒。三离四苦。四知住因。五解常。初文者心
思于法。宁复有心缘于五欲。若未闻法横计
我常。既已思惟我常倒遣。此中明灭灭只是
死。云何如法下。第四广释修行又三。一明止
行二善。二明空无常解。三明七种知见。知见
菩提耶。譬如病人下。释第三思惟。下文以五
尘四相无常为十相。今以五尘三相男女为
十。只是教门不同。云何名如法下。释第四如
文。善男子第一真实下。第二广释四法。亦为
四。此是初明善知识人略而文广。先法说。次
举七譬。初法说中有三种语。悉是如来善达
根机。应以耎语为说善法。应须诃责为说苦
切。应须两说即便双用。七譬之中。或前喻或
后喻(云云)。云何听法下。第二广释听法又二。先
释后引證。释中有法有譬。譬中有四譬。是故
我于下。第二引證又二。先引诸经。后引两事。
初汎引诸经。二从以听法故须陀洹下。引二
事證。先明初果事。即是须达得病。闻身子四
说十慰喻。便得病愈四种即是此中四法。十
慰喻者。旧云。八正道尽无生智。然初果无两
智。彼救云。见谛尽为尽智。见谛不生即无生
智。此言无据。河西云。八正正智正解脱。此出
阿含不得作馀解。无目谓凡夫。一目谓法眼。
二目谓法慧。又无目谓散心凡夫。又一目谓
天眼。二目谓天慧(云云)。如我昔下。二引身子事。
佛遣阿难为其说法。阿难是初果。上果不伏
听下果法。令人举床。往佛所听法便愈。云何
思惟下。第三广释思惟为五。一离五欲。二离
四倒。三离四苦。四知住因。五解常。初文者心
思于法。宁复有心缘于五欲。若未闻法横计
我常。既已思惟我常倒遣。此中明灭灭只是
死。云何如法下。第四广释修行又三。一明止
行二善。二明空无常解。三明七种知见。知见
德王品¶ 第 168a 页 T38-0168.png
又三。先标章门。次释三料简。初标章门。次略
列中。举实不实两章。实即有七知见。不实中
无。云何名为知下。第二释也。第一知涅槃又
二。先略出三涅槃。后解释。一佛涅槃。二凡夫。
三声闻。后二皆少分灭耳。初明佛涅槃者。然
佛具万德。略言八耳。尽谓一切烦恼尽。善性
谓如来所作一切皆善。实是不虚。真是不伪。
馀四如文。外道涅槃八事者。若散心外道不
涉此文。今取得非想定能脱下地惑。故名解
脱。即有善性。但非究竟真实常乐我净。是故
言无声闻。六事者互有与夺。不及佛故夺其
常我。只有六事。胜外道故与其乐净。此据有
馀涅槃。故云无漏八圣道。有身智在故云安
乐。断于子缚故言清净。若有众生下。二释上
章门。不释前一唯释后二。以佛涅槃此经盛
谈。无俟更广。后二须解。此初释凡夫涅槃。云
何六相下。释二乘文中。明不真不实。以得无
漏八圣道故。故言净乐。未来当得大涅槃故。
所以无常后仍结异。次释第二知佛性章门
下迦叶品中。明五种性异。一者佛佛性有七
事。一常。二我。三乐。四净。五真。六实。七善。二
者后身佛性有六。一常二净。三真。四实。五善。
六少见。三者九住佛性亦六。五不异前。第六
可见。今此所明皆非佛佛性。以义异故。开善
云。此二皆是九地佛性。若迦叶品则是约位
分别。初地至五地有五性。六地至七地有五
性。八九二地有六性。十地亦六性。后身佛性
有七。即分判之。今此文不约位明六七。通据
十地。因位不可分别以配诸地。然须直知通
列中。举实不实两章。实即有七知见。不实中
无。云何名为知下。第二释也。第一知涅槃又
二。先略出三涅槃。后解释。一佛涅槃。二凡夫。
三声闻。后二皆少分灭耳。初明佛涅槃者。然
佛具万德。略言八耳。尽谓一切烦恼尽。善性
谓如来所作一切皆善。实是不虚。真是不伪。
馀四如文。外道涅槃八事者。若散心外道不
涉此文。今取得非想定能脱下地惑。故名解
脱。即有善性。但非究竟真实常乐我净。是故
言无声闻。六事者互有与夺。不及佛故夺其
常我。只有六事。胜外道故与其乐净。此据有
馀涅槃。故云无漏八圣道。有身智在故云安
乐。断于子缚故言清净。若有众生下。二释上
章门。不释前一唯释后二。以佛涅槃此经盛
谈。无俟更广。后二须解。此初释凡夫涅槃。云
何六相下。释二乘文中。明不真不实。以得无
漏八圣道故。故言净乐。未来当得大涅槃故。
所以无常后仍结异。次释第二知佛性章门
下迦叶品中。明五种性异。一者佛佛性有七
事。一常。二我。三乐。四净。五真。六实。七善。二
者后身佛性有六。一常二净。三真。四实。五善。
六少见。三者九住佛性亦六。五不异前。第六
可见。今此所明皆非佛佛性。以义异故。开善
云。此二皆是九地佛性。若迦叶品则是约位
分别。初地至五地有五性。六地至七地有五
性。八九二地有六性。十地亦六性。后身佛性
有七。即分判之。今此文不约位明六七。通据
十地。因位不可分别以配诸地。然须直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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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十地。当见与可證并未具得。降佛已还通
作此说。四者八住下至六住有五事。与常名
不异。五者五住至初住有五事。善与不善异
耳。次释第三知如来相。具有一体别体。先明
常乐之体。次言示道可见即别体。次释第四
知法章亦具二义。一云。常乐我净一体法。后
无常等即别体。次释第五知僧章。常乐即一
体僧。是弟子相即别体僧。次释第六知实相。
实相之体。则非因非果非有非无。若据用者
遍通诸果。皆有异义。次释第七知虚空。此前
未说。而有行结之言。又三。一明真空。二辨事
空。三明涅槃空。空乃无异。约法为三。又唯二
空。涅槃自属第一故也。初明真空故言慧眼
见此见无见。善男子空名无法下。第二明事
断之空。举此为譬。善男子众生之性下。三明
涅槃空。文云。光明故名虚空者。二解。一云。
虚空不可见。但有通光明之用。若但空者无
光明色。色若因空故得见色。若有障者即不
见色因。空无障即见光色二。云虚。空非识心
所见。识心见光导生行心。方得见空。涅槃虽
乐下。第三料简。简前四种。即为四文。初简涅
槃。是别德故唯寂灭乐。次简佛是人人总于
法。故有二乐。證于涅槃有寂灭乐。有智照境
有觉知乐。三简实相既通故有三乐。四简佛
性中道当来可见。故有菩提之乐。此据正因
为言。尔时光明下。第二论义。问为二。一正问。
二结难。初正问为三。一问断烦恼处是涅槃。
二问断烦恼处非涅槃。三重问断烦恼处是
涅槃。初文又二。初领旨仰非。次正难。难又
作此说。四者八住下至六住有五事。与常名
不异。五者五住至初住有五事。善与不善异
耳。次释第三知如来相。具有一体别体。先明
常乐之体。次言示道可见即别体。次释第四
知法章亦具二义。一云。常乐我净一体法。后
无常等即别体。次释第五知僧章。常乐即一
体僧。是弟子相即别体僧。次释第六知实相。
实相之体。则非因非果非有非无。若据用者
遍通诸果。皆有异义。次释第七知虚空。此前
未说。而有行结之言。又三。一明真空。二辨事
空。三明涅槃空。空乃无异。约法为三。又唯二
空。涅槃自属第一故也。初明真空故言慧眼
见此见无见。善男子空名无法下。第二明事
断之空。举此为譬。善男子众生之性下。三明
涅槃空。文云。光明故名虚空者。二解。一云。
虚空不可见。但有通光明之用。若但空者无
光明色。色若因空故得见色。若有障者即不
见色因。空无障即见光色二。云虚。空非识心
所见。识心见光导生行心。方得见空。涅槃虽
乐下。第三料简。简前四种。即为四文。初简涅
槃。是别德故唯寂灭乐。次简佛是人人总于
法。故有二乐。證于涅槃有寂灭乐。有智照境
有觉知乐。三简实相既通故有三乐。四简佛
性中道当来可见。故有菩提之乐。此据正因
为言。尔时光明下。第二论义。问为二。一正问。
二结难。初正问为三。一问断烦恼处是涅槃。
二问断烦恼处非涅槃。三重问断烦恼处是
涅槃。初文又二。初领旨仰非。次正难。难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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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据答魔。二据菩萨亦断此惑。此难从前
云。直是诸佛断烦恼处故名涅槃。准理只应
难断烦恼而言处非涅槃者。恐佛转宗逆遮
佛意。以处作难。初据答魔者。若断烦恼为涅
槃者。初成道时已断烦恼。便是涅槃。何故待
有多闻弟子。方乃涅槃。及云却后三月是涅
槃者。当知。初断烦恼未是涅槃。答魔之词出
长阿含。二引菩萨为难者。若必断烦恼是涅
槃者。菩萨亦断应是涅槃。若断烦恼非涅槃
下。第二难此遮佛意。非是正难。故文不多。若
断惑非涅槃者。何故昔告婆罗门云。我今此
身即是涅槃。身若是者断非涅槃。断若是者
身处即非。如来又时下。第三重难断处是涅
槃。又三。一还据答魔。云三月者。月令不同。
亦得言却后二月三月四月。四月是周时。三
月是殷时。二月是夏时。此云三月用殷时。二
云不尔。如今年十一月中。魔催佛去。佛答却
后三月我应涅槃。二据在道场时。三据语力
士等为难。尔时者二解。一云尔于道场时。尔
时既是涅槃。何须今日后夜涅槃。二云。尔
者尔于二月十五日朝。已是涅槃。何故方云
后夜涅槃。佛答为二。先直答结其过。直是诚
谛之言。已是不虚。况乃出广长舌。宁当妄语。
又复如来。善识机缘适时逗益。或说断为涅
槃。或说断非涅槃。皆是佛教无非实者。后正
答三难。但不次第。前答初难。第二答后难。第
三答中间难。答初为二。先答魔。答魔不识涅
槃谓默为灭。佛随其情岂是涅槃之体。善男
子下。二答菩萨之难明佛菩萨同而有异者。
云。直是诸佛断烦恼处故名涅槃。准理只应
难断烦恼而言处非涅槃者。恐佛转宗逆遮
佛意。以处作难。初据答魔者。若断烦恼为涅
槃者。初成道时已断烦恼。便是涅槃。何故待
有多闻弟子。方乃涅槃。及云却后三月是涅
槃者。当知。初断烦恼未是涅槃。答魔之词出
长阿含。二引菩萨为难者。若必断烦恼是涅
槃者。菩萨亦断应是涅槃。若断烦恼非涅槃
下。第二难此遮佛意。非是正难。故文不多。若
断惑非涅槃者。何故昔告婆罗门云。我今此
身即是涅槃。身若是者断非涅槃。断若是者
身处即非。如来又时下。第三重难断处是涅
槃。又三。一还据答魔。云三月者。月令不同。
亦得言却后二月三月四月。四月是周时。三
月是殷时。二月是夏时。此云三月用殷时。二
云不尔。如今年十一月中。魔催佛去。佛答却
后三月我应涅槃。二据在道场时。三据语力
士等为难。尔时者二解。一云尔于道场时。尔
时既是涅槃。何须今日后夜涅槃。二云。尔
者尔于二月十五日朝。已是涅槃。何故方云
后夜涅槃。佛答为二。先直答结其过。直是诚
谛之言。已是不虚。况乃出广长舌。宁当妄语。
又复如来。善识机缘适时逗益。或说断为涅
槃。或说断非涅槃。皆是佛教无非实者。后正
答三难。但不次第。前答初难。第二答后难。第
三答中间难。答初为二。先答魔。答魔不识涅
槃谓默为灭。佛随其情岂是涅槃之体。善男
子下。二答菩萨之难明佛菩萨同而有异者。
德王品¶ 第 169a 页 T38-0169.png
佛有涅槃。菩萨即无。是僧宝故。故云三宝各
有别相。但言常住清净二事无异。后两释亦
尔。善男子尔时我下。第二答第三重难断处
问。先明灭恶故唱涅槃。后明生善故唱涅槃。
初灭恶中。先法说。次广举五譬。次善男子如
来悬见下。是生善之时故唱言涅槃。善男子
有名涅槃下。第三答中间难断处非涅槃。明
有是有非。若不见佛性。唯断烦恼得名涅槃。
非大涅槃。若见佛性断烦恼者。是大涅槃。是
非既尔。何得一向。又为二。初分别是非。二广
解大涅槃。凡十一。复次由来人引此中初文
云。般涅言不。槃那言织。将此为翻。文中了无
槃那之语。又是织识二字。经本不同。馀之十
文。文相可见。三结如文(云云)。释第八功德有三。
标释结。初如文。次释中有九事。文为二。先明
功德。后论义。初为二。先列九事章门。后次第
释列章门如文。释初除断五事。即是五阴。而
菩萨实未全除五阴。而复不为阴之所盖。初
释阴中二。先总释。次别释。初总言阴盖及重
担等。虽见阴下。第二别释色阴。五根五尘以
为十色。皆是因缘故言无性。受有百八有二
释。一云。受阴之中无百八语。但行阴中。有诸
烦恼九十八使。及以十缠足为百八。二依释
论。只受阴中自有百八。通约六根。一根有三。
即成十八。就一根中复有善不善。即成三十
六。复约三世合成百八。云何远离下。释第二
章门。谓离五见。又云。因是五见生六十二两
解。一云。合我边二种为六十二。我见有五十
六。边见有六。我见五十六者。欲界五阴。各有
有别相。但言常住清净二事无异。后两释亦
尔。善男子尔时我下。第二答第三重难断处
问。先明灭恶故唱涅槃。后明生善故唱涅槃。
初灭恶中。先法说。次广举五譬。次善男子如
来悬见下。是生善之时故唱言涅槃。善男子
有名涅槃下。第三答中间难断处非涅槃。明
有是有非。若不见佛性。唯断烦恼得名涅槃。
非大涅槃。若见佛性断烦恼者。是大涅槃。是
非既尔。何得一向。又为二。初分别是非。二广
解大涅槃。凡十一。复次由来人引此中初文
云。般涅言不。槃那言织。将此为翻。文中了无
槃那之语。又是织识二字。经本不同。馀之十
文。文相可见。三结如文(云云)。释第八功德有三。
标释结。初如文。次释中有九事。文为二。先明
功德。后论义。初为二。先列九事章门。后次第
释列章门如文。释初除断五事。即是五阴。而
菩萨实未全除五阴。而复不为阴之所盖。初
释阴中二。先总释。次别释。初总言阴盖及重
担等。虽见阴下。第二别释色阴。五根五尘以
为十色。皆是因缘故言无性。受有百八有二
释。一云。受阴之中无百八语。但行阴中。有诸
烦恼九十八使。及以十缠足为百八。二依释
论。只受阴中自有百八。通约六根。一根有三。
即成十八。就一根中复有善不善。即成三十
六。复约三世合成百八。云何远离下。释第二
章门。谓离五见。又云。因是五见生六十二两
解。一云。合我边二种为六十二。我见有五十
六。边见有六。我见五十六者。欲界五阴。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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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离四见。为二十。色界亦尔。为四十。无色但
有四心。各四见为十六。足前为五十六。边见
有六者。三界各有断常为六。二云。但结边见
为六十二。不论身见。约三世辩。现在有我无
我四见。约五阴为二十。未来边无边为二十。
过去如去不如去为二十。即有六十。俱不离
断常。以断常足为六十二。中论观涅槃品。明
佛灭度后依佛起于断常二见。约过去未来。
不明现在计。如来如去不如去。约五阴为二
十。常无常为二十。未来边无边为二十。断常
足之为六十二。云何成就下。释第三章成就
六念。与梵行品同。但小不次第。云何修习下。
释第四章即修习五定。前是四禅后是般若。
知定即初禅。以有觉观故。寂定即二禅。无觉
观故。亦名圣默然故名为寂。受快乐即三禅。
乐受极故。无乐定即四禅。已断苦乐是舍受
故。首楞严者。自有通别。通则亘于十地乃至
地前。别则于十地中。更修百八三昧方得此
定。云何守护下。释第五章门。谓护菩提之心。
随所修善皆菩提行。有法譬合。云何亲近下。
释第六章即四无量心。云何信顺下。释第七
章门。即是一乘一乘为实。法华云。唯此一事
实馀。二则非真。云何心善下。释第八章门。心
慧异者二解。一冶城云。缘俗谛心无复贪恚。
是心解脱。缘真谛心无复无知。是慧解脱。二
云。断贪恚等故心解脱。断除无明故慧解脱。
引论云。烦恼趣心无明趣慧。云何慧善解脱
下。释第九章门。如上释。所言因慧解脱昔所
不闻等三句者二解。一云。闻即天耳。见即天
有四心。各四见为十六。足前为五十六。边见
有六者。三界各有断常为六。二云。但结边见
为六十二。不论身见。约三世辩。现在有我无
我四见。约五阴为二十。未来边无边为二十。
过去如去不如去为二十。即有六十。俱不离
断常。以断常足为六十二。中论观涅槃品。明
佛灭度后依佛起于断常二见。约过去未来。
不明现在计。如来如去不如去。约五阴为二
十。常无常为二十。未来边无边为二十。断常
足之为六十二。云何成就下。释第三章成就
六念。与梵行品同。但小不次第。云何修习下。
释第四章即修习五定。前是四禅后是般若。
知定即初禅。以有觉观故。寂定即二禅。无觉
观故。亦名圣默然故名为寂。受快乐即三禅。
乐受极故。无乐定即四禅。已断苦乐是舍受
故。首楞严者。自有通别。通则亘于十地乃至
地前。别则于十地中。更修百八三昧方得此
定。云何守护下。释第五章门。谓护菩提之心。
随所修善皆菩提行。有法譬合。云何亲近下。
释第六章即四无量心。云何信顺下。释第七
章门。即是一乘一乘为实。法华云。唯此一事
实馀。二则非真。云何心善下。释第八章门。心
慧异者二解。一冶城云。缘俗谛心无复贪恚。
是心解脱。缘真谛心无复无知。是慧解脱。二
云。断贪恚等故心解脱。断除无明故慧解脱。
引论云。烦恼趣心无明趣慧。云何慧善解脱
下。释第九章门。如上释。所言因慧解脱昔所
不闻等三句者二解。一云。闻即天耳。见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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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至即身通。二云。九地为闻。见佛性十地为
眼。见佛性具足明了。今因慧解脱至第九地。
是不闻而闻。因九地至十地。即不见而见。因
十地至佛地。为不至而至。尔时光明下。第二
论义。论前第八章心解脱。先问。次答。初问有
三。先就本无夺难。次就本有纵难。三就不定
难。皆令缚解。初文者又二。先领旨仰非。次正
问。问中意者。若心本有烦恼此亦不可。本无
烦恼此亦不可。定有烦恼此亦不可。定无亦
不可。就初立本无难中。有九世尊。为三意。初
一双明心无缚无脱。次有五偏明无缚。后三
偏明无脱。此即初文正难无缚无脱。若心本
性下。第二五中偏明无缚又二。前四明无所
缚。后一明无能缚。举安橛譬木卓空中无因
倚住(云云)。若心无贪下。第三三者偏明无解为
三。初明无解。二明无得解者。三明无得解道。
世尊贪亦是有下。第二据本有作纵问。又二
意。一明若本有者应善心中有贪。二譬如钻
火下。明应前境中有贪。初中又二。先法说。次
举二譬。初法说中意者。若言心本有贪是亦
不可。本有则不从因缘。既借他色而生贪者。
当知非有。又心本有贪不可令无。应不得脱。
心应常贪。次以境对心亦如是难。世尊心亦
不定下。第三据不定为难又三。初明心不定。
次明贪不定。三明贪及境亦俱不定。尔时世
尊下。第二佛答。有云。即次第答前三问。即为
三别。初答本无之问。有诸外道下。答第二本
有之问。善男子诸佛终不定下。答前第三不
定之问。又谓不然。次第安处似相主对。亦观
眼。见佛性具足明了。今因慧解脱至第九地。
是不闻而闻。因九地至十地。即不见而见。因
十地至佛地。为不至而至。尔时光明下。第二
论义。论前第八章心解脱。先问。次答。初问有
三。先就本无夺难。次就本有纵难。三就不定
难。皆令缚解。初文者又二。先领旨仰非。次正
问。问中意者。若心本有烦恼此亦不可。本无
烦恼此亦不可。定有烦恼此亦不可。定无亦
不可。就初立本无难中。有九世尊。为三意。初
一双明心无缚无脱。次有五偏明无缚。后三
偏明无脱。此即初文正难无缚无脱。若心本
性下。第二五中偏明无缚又二。前四明无所
缚。后一明无能缚。举安橛譬木卓空中无因
倚住(云云)。若心无贪下。第三三者偏明无解为
三。初明无解。二明无得解者。三明无得解道。
世尊贪亦是有下。第二据本有作纵问。又二
意。一明若本有者应善心中有贪。二譬如钻
火下。明应前境中有贪。初中又二。先法说。次
举二譬。初法说中意者。若言心本有贪是亦
不可。本有则不从因缘。既借他色而生贪者。
当知非有。又心本有贪不可令无。应不得脱。
心应常贪。次以境对心亦如是难。世尊心亦
不定下。第三据不定为难又三。初明心不定。
次明贪不定。三明贪及境亦俱不定。尔时世
尊下。第二佛答。有云。即次第答前三问。即为
三别。初答本无之问。有诸外道下。答第二本
有之问。善男子诸佛终不定下。答前第三不
定之问。又谓不然。次第安处似相主对。亦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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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意全不相关。但随义为三。先据正义。第二
破执。第三广辨因缘。中道此即第一明心体
非有非无。非心非不心。非贪非不贪。事事双
非两舍。宁非中道正义。次有诸外道下。第二
破于定执又二先破计有。次破执无。汝若谓
心定有贪定无。贪则同尼乾。初文又二。先广
出所计。一切凡夫无明所盲下。二结过诃之。
有诸凡夫下。第二破其执无亦二。先出所执。
如是等辈下。正是诃责结过。有法说譬说。善
男子诸佛菩萨下。第三广说中道因缘之义
无所定执。又二。一明因果诸法非有非无因
缘故有。第二明心之有贪亦非有非无因缘
故有。初文为三。一明离于四句。若言因中先
定有果下。第二定执为非。诸佛菩萨下。第三
正显中道之法。善男子诸佛菩萨终不定说
下。第二章。正明心之有贪非有非无因缘故
有。又二。第一明心性本净不定非有非无。第
二明心性本净无有和合。初文有三。一标。二
释。三结。释中又三。先唱章门。从缘生贪从缘
解脱二章门。因缘有二下。第二释两章门。有
因缘故下。第三四句料简也。三以是义故下。
因缘结。善男子是心不与下。第二明心性本
净故无和合又二。先明无和合。次明因缘和
合故有缚脱。此即初文。明毕竟清净故无和
合。诸佛菩萨下。第二明因缘和合得有缚脱
又二。先明缚脱之境。次明缚脱之人。就境中
又二。先标。次释。标出境章。除贪欲是解境。
有贪欲是缚境。次譬如雪山下。释二章门又
二。初释缚境。先譬。次合。初譬中。山譬八正
破执。第三广辨因缘。中道此即第一明心体
非有非无。非心非不心。非贪非不贪。事事双
非两舍。宁非中道正义。次有诸外道下。第二
破于定执又二先破计有。次破执无。汝若谓
心定有贪定无。贪则同尼乾。初文又二。先广
出所计。一切凡夫无明所盲下。二结过诃之。
有诸凡夫下。第二破其执无亦二。先出所执。
如是等辈下。正是诃责结过。有法说譬说。善
男子诸佛菩萨下。第三广说中道因缘之义
无所定执。又二。一明因果诸法非有非无因
缘故有。第二明心之有贪亦非有非无因缘
故有。初文为三。一明离于四句。若言因中先
定有果下。第二定执为非。诸佛菩萨下。第三
正显中道之法。善男子诸佛菩萨终不定说
下。第二章。正明心之有贪非有非无因缘故
有。又二。第一明心性本净不定非有非无。第
二明心性本净无有和合。初文有三。一标。二
释。三结。释中又三。先唱章门。从缘生贪从缘
解脱二章门。因缘有二下。第二释两章门。有
因缘故下。第三四句料简也。三以是义故下。
因缘结。善男子是心不与下。第二明心性本
净故无和合又二。先明无和合。次明因缘和
合故有缚脱。此即初文。明毕竟清净故无和
合。诸佛菩萨下。第二明因缘和合得有缚脱
又二。先明缚脱之境。次明缚脱之人。就境中
又二。先标。次释。标出境章。除贪欲是解境。
有贪欲是缚境。次譬如雪山下。释二章门又
二。初释缚境。先譬。次合。初譬中。山譬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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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悬险难行苦行。人譬魔。猕猴譬外道。俱不
能行悉不修圣道。猕猴能行。即是得上界定
外外道。人不能行。即魔住欲界。二俱能行。即
五尘六欲俱能行之。猎师者还譬魔邪。黐胶
譬爱欲之境。置案上譬五欲置果报上以诳
众生。手触譬眼耳等触色声等。黏手者。于行
心中以起系著。五处皆著者。五根起染。杖贯
之者。魔邪化行。负还归者。将入三涂。合譬如
文。譬国王下。第二释得解境。即四念处。云何
系属下。第二明缚脱之人为二。先明缚人。次
明脱人。缚人为四。一起到故缚。二取相故缚。
三我见故缚。四非法故缚。如文。最后文中云
悭惜他家者。此家与我最为亲厚。不许他往。
称誉者。唯应称我不许称他。若有不受下。第
二明得解之人。文略但一后结如文。
大般涅槃经疏卷第二十二
能行悉不修圣道。猕猴能行。即是得上界定
外外道。人不能行。即魔住欲界。二俱能行。即
五尘六欲俱能行之。猎师者还譬魔邪。黐胶
譬爱欲之境。置案上譬五欲置果报上以诳
众生。手触譬眼耳等触色声等。黏手者。于行
心中以起系著。五处皆著者。五根起染。杖贯
之者。魔邪化行。负还归者。将入三涂。合譬如
文。譬国王下。第二释得解境。即四念处。云何
系属下。第二明缚脱之人为二。先明缚人。次
明脱人。缚人为四。一起到故缚。二取相故缚。
三我见故缚。四非法故缚。如文。最后文中云
悭惜他家者。此家与我最为亲厚。不许他往。
称誉者。唯应称我不许称他。若有不受下。第
二明得解之人。文略但一后结如文。
大般涅槃经疏卷第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