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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实法有并答¶ 第 122b 页
问实法有并答¶ 第 136b 页
鸠摩罗什法师大义卷下
宋国庐山慧远法师。默问常安草堂摩诃乘
法师鸠摩罗什。大乘经中深义。十有八途。什
法师一一开答。分为上中下三卷。上卷有六
事。中卷有七事。下卷有五事。
次问答实法有 次问答分破空 次问答后
议追忆前议 次问答遍学 次问答经寿。
* 问实法有并答
远问曰。大智论以色香味触。为实法有。乳酪
为因缘有。请推源求例。以定其名。夫因缘之
生。生于实法。又问实法为从何生。经谓色香
味触为造之色。色则以四大为本。本由四大。
非因缘如何。若是因缘。复如何为实法。寻
实法以求四大。亦同此疑。何者。论云一切法
各无定相。是故得神通者。令水作地。地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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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四大之相。随力而变。由以慈观。故知四大
与造色。皆是因缘之所化明矣。若四大及造
色非因缘。则无三相。无三相。世尊不应说以
非常为观。非常则有新新生灭。故曰不见有
法无因缘而生。不见有常常生而不灭。如此
则生者皆有因缘。因缘与实法。复何以为差。
寻论所明。谓从因缘而有异。于即实法为有
二者。虽同于因缘。所以为有则不同。若然者。
因缘之所化。应无定相。非因缘之所化。宜有
定相。即此论神通章中说四大无定相。定相
无故随灭而变。变则舍其本。色香味触出于
四大。则理同因缘之所化。化则变而为异物。
以此推。实法与因缘未为殊异。论意似旨有
所明。非是穷崖本极之谈。故取于君。
什答曰。有二种论。一者大乘论。说二种空。众
生空法空。空者。小乘论说众生空。所以者何。
以阴入界和合假为众生。无有别实。如是论
者。说乳等为因缘有。色等为实法。又以于诸
法。生二种著。一者著众生。二者著法。以著
众生故。说无我法。准名色为根本。而惑者于
名色取相分别。是众生是人是天。是生是舍
是山林是河等。如是见者。皆不出于名色。譬
如泥是一物。作种种器。或名瓫或名瓶。瓫破
为瓶。瓶破为瓮。然后还复为泥。于瓫无所失。
于瓶无所得。但名字有异。于名色生异相者
亦如是。若求其实当。但有名色。闻是说已。便
见一切诸法。无我无我所。即时舍离。无复戏
论。修行道法。有人于名色不。或众生相。或
于法相。贪著法故。戏论名色。为是人故。说名
与造色。皆是因缘之所化明矣。若四大及造
色非因缘。则无三相。无三相。世尊不应说以
非常为观。非常则有新新生灭。故曰不见有
法无因缘而生。不见有常常生而不灭。如此
则生者皆有因缘。因缘与实法。复何以为差。
寻论所明。谓从因缘而有异。于即实法为有
二者。虽同于因缘。所以为有则不同。若然者。
因缘之所化。应无定相。非因缘之所化。宜有
定相。即此论神通章中说四大无定相。定相
无故随灭而变。变则舍其本。色香味触出于
四大。则理同因缘之所化。化则变而为异物。
以此推。实法与因缘未为殊异。论意似旨有
所明。非是穷崖本极之谈。故取于君。
什答曰。有二种论。一者大乘论。说二种空。众
生空法空。空者。小乘论说众生空。所以者何。
以阴入界和合假为众生。无有别实。如是论
者。说乳等为因缘有。色等为实法。又以于诸
法。生二种著。一者著众生。二者著法。以著
众生故。说无我法。准名色为根本。而惑者于
名色取相分别。是众生是人是天。是生是舍
是山林是河等。如是见者。皆不出于名色。譬
如泥是一物。作种种器。或名瓫或名瓶。瓫破
为瓶。瓶破为瓮。然后还复为泥。于瓫无所失。
于瓶无所得。但名字有异。于名色生异相者
亦如是。若求其实当。但有名色。闻是说已。便
见一切诸法。无我无我所。即时舍离。无复戏
论。修行道法。有人于名色不。或众生相。或
于法相。贪著法故。戏论名色。为是人故。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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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虚诳。色如幻如化。毕竟空寂。同如众生因
缘而有。无有定相。是故当知。言色等为实有。
乳等为因缘有。小乘论意。非甚深论法。何以
故。以众生因此义故。得于解脱。若言都空。心
无所寄。则生迷闷。为是人故。今观名色二
相无常苦空。若心厌离。不待馀观。如草药除
患。不须大药也。又令众生离色等错谬。若二
相若异相。若常相若断相。以是故说色等为
实有。乳等为假名有。如是观者。即知众生缘
法。非有自性。毕竟空寂。若然者。言说有异。
理皆一致。又佛得一切智慧。其智不可思议。
若除诸佛。无复有人。如其实理。尽能受持。是
故佛佛随众生所解。于一义中三品说道。为
钝根众生故。说无常苦空。是众生闻一切法
无常苦已。即深厌离。即得断爱得解脱。为中
根众生故。说一切无我安稳寂灭泥洹。是众
生闻一切法无我。准泥洹安稳寂灭。即断爱
得解脱。为利根者。说一切法从本已来。不生
不灭毕竟空。如泥洹相。是故于一义中。随众
生结使心错便有深浅之异。如治小病。名为
小药。治大病名为大药。随病故便有大小。众
生心有三毒之病。轻重亦复如是。忧恚力等。
愚痴则漏。所以者何。爱小罪而难离。恚大罪
而易离。痴大罪而难离。以爱难离故是恶相。
以小罪故非恶。以恚大罪故是恶相。易离故
非恶相。是二力等故。遣之则易。所谓不净慈
悲无常苦观。痴心若发。即生身见等十二见。
于诸法中。深堕错谬。为此病故。演说无我。众
缘生法。则无自性。毕竟常空。从本以来。无
缘而有。无有定相。是故当知。言色等为实有。
乳等为因缘有。小乘论意。非甚深论法。何以
故。以众生因此义故。得于解脱。若言都空。心
无所寄。则生迷闷。为是人故。今观名色二
相无常苦空。若心厌离。不待馀观。如草药除
患。不须大药也。又令众生离色等错谬。若二
相若异相。若常相若断相。以是故说色等为
实有。乳等为假名有。如是观者。即知众生缘
法。非有自性。毕竟空寂。若然者。言说有异。
理皆一致。又佛得一切智慧。其智不可思议。
若除诸佛。无复有人。如其实理。尽能受持。是
故佛佛随众生所解。于一义中三品说道。为
钝根众生故。说无常苦空。是众生闻一切法
无常苦已。即深厌离。即得断爱得解脱。为中
根众生故。说一切无我安稳寂灭泥洹。是众
生闻一切法无我。准泥洹安稳寂灭。即断爱
得解脱。为利根者。说一切法从本已来。不生
不灭毕竟空。如泥洹相。是故于一义中。随众
生结使心错便有深浅之异。如治小病。名为
小药。治大病名为大药。随病故便有大小。众
生心有三毒之病。轻重亦复如是。忧恚力等。
愚痴则漏。所以者何。爱小罪而难离。恚大罪
而易离。痴大罪而难离。以爱难离故是恶相。
以小罪故非恶。以恚大罪故是恶相。易离故
非恶相。是二力等故。遣之则易。所谓不净慈
悲无常苦观。痴心若发。即生身见等十二见。
于诸法中。深堕错谬。为此病故。演说无我。众
缘生法。则无自性。毕竟常空。从本以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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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相。是故佛或说众生空。或说法空。言色等
为实法。乳等为因缘有。无咎。
* 次问分破空并答
远问曰。大智论。推叠求本。以至毛分。唯毛分
以求原是极微。极微即色香味触是也。此四
味触有之。色香味触则不得。谓之寄名。然则
极微之说。将何所据。为有也为无也。若有实
法。则分破之义。正可空叠。犹未空其本。本不
可空。则是天捶之。堕于常见。若无实法。则
是龟毛之喻。入孚断见。二者非中道。并不
得谓之寄名。设令十方同分。以分破为空。分
焉诎有。犹未出于色。色不可出故。世尊谓之
细色非微尘。若分破之义。推空因缘有不及
实法故。推叠至于毛分尽。而复智空可也。如
此后不应以极微为奇名。极微为奇名则空
观。不止于因缘有可知矣。然则有无之际。其
安在乎。不有不无。义可明矣。
什答曰。佛法中都无微尘之名。但言色若
粗若细。皆悉无常。乃至不说有极微极细者。
若以极细为微尘。是相不可得。而论者于此
多生过咎。是故不说。又极细色中。不令众生
起于爱缚。若有缚处。佛则为缚说解之法。又
大乘经中。随凡夫说微尘名字。不说有其定
相。如极粗色不可得。极细色亦不可得。如优
楼迦弟子。说微尘品。谓微尘定相有四。色香
味触。水微尘有色味触。火微尘有色触。风微
尘但有其触。是人离四法别有。以地大故。四
法屈地。极小地名为微尘。一切天地诸色之
根本。是不可坏相。佛弟子中亦有说微尘处。
为实法。乳等为因缘有。无咎。
* 次问分破空并答
远问曰。大智论。推叠求本。以至毛分。唯毛分
以求原是极微。极微即色香味触是也。此四
味触有之。色香味触则不得。谓之寄名。然则
极微之说。将何所据。为有也为无也。若有实
法。则分破之义。正可空叠。犹未空其本。本不
可空。则是天捶之。堕于常见。若无实法。则
是龟毛之喻。入孚断见。二者非中道。并不
得谓之寄名。设令十方同分。以分破为空。分
焉诎有。犹未出于色。色不可出故。世尊谓之
细色非微尘。若分破之义。推空因缘有不及
实法故。推叠至于毛分尽。而复智空可也。如
此后不应以极微为奇名。极微为奇名则空
观。不止于因缘有可知矣。然则有无之际。其
安在乎。不有不无。义可明矣。
什答曰。佛法中都无微尘之名。但言色若
粗若细。皆悉无常。乃至不说有极微极细者。
若以极细为微尘。是相不可得。而论者于此
多生过咎。是故不说。又极细色中。不令众生
起于爱缚。若有缚处。佛则为缚说解之法。又
大乘经中。随凡夫说微尘名字。不说有其定
相。如极粗色不可得。极细色亦不可得。如优
楼迦弟子。说微尘品。谓微尘定相有四。色香
味触。水微尘有色味触。火微尘有色触。风微
尘但有其触。是人离四法别有。以地大故。四
法屈地。极小地名为微尘。一切天地诸色之
根本。是不可坏相。佛弟子中亦有说微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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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佛说有细微色。而细中求细极细者。想以
为微尘捊。为破外道邪见及佛弟子邪论故。
说微尘无决定相。但有假名。何以故。如五
指和合。假名为拳。色等和合。假名微尘。以佛
法中常用二门。一无我门。二空法门。无我门
者。五阴。十二入。十八性。十二因缘。决定有
法。但无有我。空法门者。五阴。十二入。十八
性。十二因缘。从本以来无所有毕竟空。若以
无我门。破微尘者。说色香味触为实法。微尘
是四法和合所成。名之假名。所以者何。是中
但说我空。不说法空故。若以法空者。微尘色
等。皆无所有。不复分别是实是假。又不可谓
色等为常相。所以者何。以从众因缘生。念
念灭故。为阴界入摄故。亦不得言无。凡和合
之法。则有假名。但无实事耳。如色入触入。二
事和合。假名为火。若以二法和合。有第三火
法者。应别有所作。然实无所作。当知一火能
烧。造色能照。无别法也。但有名字。是故或说
假名。或说实法无咎。又佛法圣观有四种。一
无常。二苦。三空。四无我。佛或以无我观度众
生。或以空观度众生。若说无我。则有馀法。若
说空则无所有。若以空法破微尘者。则人不
信受。何以故。汝乃言无粗色。何独说无微尘
也。若以无我法无微尘者。人则易信。若无
实法。则龟毛之喻。入于断见者。是事不然。何
以故。或有言我同于身。若身灭者。我即同灭。
亦复无有至后身者。若无微尘。不在此例也。
又不以我为断常见。所以者何。我我所见。名
为身见。五见各别故。或言五阴。因变为果。名
为微尘捊。为破外道邪见及佛弟子邪论故。
说微尘无决定相。但有假名。何以故。如五
指和合。假名为拳。色等和合。假名微尘。以佛
法中常用二门。一无我门。二空法门。无我门
者。五阴。十二入。十八性。十二因缘。决定有
法。但无有我。空法门者。五阴。十二入。十八
性。十二因缘。从本以来无所有毕竟空。若以
无我门。破微尘者。说色香味触为实法。微尘
是四法和合所成。名之假名。所以者何。是中
但说我空。不说法空故。若以法空者。微尘色
等。皆无所有。不复分别是实是假。又不可谓
色等为常相。所以者何。以从众因缘生。念
念灭故。为阴界入摄故。亦不得言无。凡和合
之法。则有假名。但无实事耳。如色入触入。二
事和合。假名为火。若以二法和合。有第三火
法者。应别有所作。然实无所作。当知一火能
烧。造色能照。无别法也。但有名字。是故或说
假名。或说实法无咎。又佛法圣观有四种。一
无常。二苦。三空。四无我。佛或以无我观度众
生。或以空观度众生。若说无我。则有馀法。若
说空则无所有。若以空法破微尘者。则人不
信受。何以故。汝乃言无粗色。何独说无微尘
也。若以无我法无微尘者。人则易信。若无
实法。则龟毛之喻。入于断见者。是事不然。何
以故。或有言我同于身。若身灭者。我即同灭。
亦复无有至后身者。若无微尘。不在此例也。
又不以我为断常见。所以者何。我我所见。名
为身见。五见各别故。或言五阴。因变为果。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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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为常。或以五阴是有为法。因灭更有果生。
名之为断。而智者分别。寻求微尘理极。本自
无法。则无所灭。如我本来自无。虽复说无。不
堕断灭之见。如是以无我门。说破微尘。不
堕灭中。又摩诃衍法。虽说色等。至微尘中空。
心心数法。至心中空。亦不堕灭中。所以者何。
但为破颠倒邪见故说。不是诸法实相也。若
说无常。破常颠倒故。若说心心数法念念灭。
破众缘和合一相故。常不实。不常亦不实。若
合相不实。离相亦不实。若有相不实。无相亦
不实。一切诸观灭。云何言断见。断见名先有
今无。若小乘法。初不得极粗色乃至极细色。
若大乘法毕竟空。现眼所见。如幻如梦。决定
相尚不可得。况极细微尘也。极粗极细。皆
是外道邪见戏论耳。如外道微尘品中师云。
微尘是常相。何以故。是法不从因生故。问曰。
其云何可知。答曰微尘和合粗色可见。当知
粗色是微尘果。果粗故可见。因细故不可见。
是故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又无常遮常
故。当知空有常法。所以者何。与无常相违故。
以无明故。定有常法。令无常明故。当知无明
中有常法。粗物多和合故。色在其中。而可
明见。微尘中虽有色。以无馀故。而不可见。设
多风和合。色不在中。则不可见。如一二寸数
法量法。一异合离。此彼动作等。因色如故则
可见。若数量等。于无色中者。则不可见。如是
等外道戏论微尘。是故说微尘。如水中月。大
人见之。不求实事。如是若粗色若细色。若远
若近。若好若丑。若过去若未来。悉是虚妄。皆
名之为断。而智者分别。寻求微尘理极。本自
无法。则无所灭。如我本来自无。虽复说无。不
堕断灭之见。如是以无我门。说破微尘。不
堕灭中。又摩诃衍法。虽说色等。至微尘中空。
心心数法。至心中空。亦不堕灭中。所以者何。
但为破颠倒邪见故说。不是诸法实相也。若
说无常。破常颠倒故。若说心心数法念念灭。
破众缘和合一相故。常不实。不常亦不实。若
合相不实。离相亦不实。若有相不实。无相亦
不实。一切诸观灭。云何言断见。断见名先有
今无。若小乘法。初不得极粗色乃至极细色。
若大乘法毕竟空。现眼所见。如幻如梦。决定
相尚不可得。况极细微尘也。极粗极细。皆
是外道邪见戏论耳。如外道微尘品中师云。
微尘是常相。何以故。是法不从因生故。问曰。
其云何可知。答曰微尘和合粗色可见。当知
粗色是微尘果。果粗故可见。因细故不可见。
是故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又无常遮常
故。当知空有常法。所以者何。与无常相违故。
以无明故。定有常法。令无常明故。当知无明
中有常法。粗物多和合故。色在其中。而可
明见。微尘中虽有色。以无馀故。而不可见。设
多风和合。色不在中。则不可见。如一二寸数
法量法。一异合离。此彼动作等。因色如故则
可见。若数量等。于无色中者。则不可见。如是
等外道戏论微尘。是故说微尘。如水中月。大
人见之。不求实事。如是若粗色若细色。若远
若近。若好若丑。若过去若未来。悉是虚妄。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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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水中月。不可说相。但欲令人心生厌离。而
得涅槃。受想行识亦如是。又众生无始世界
以来。深著戏论故。少于有无中。见有过患。直
至涅槃者。是故佛意欲令出有无故。说非有
非无。更无有法。不知佛意者。便著非有非无。
是故佛复破非有非无。若非有非无。能破有
无见。更不贪非有非无者。不须破非有非无
也。若非有非无。虽破有无。还戏论非有非无
者。尔时佛言。舍非有非无。亦如舍有无。一切
法不受不贪。是我佛法。如人药以治病。药若
为患。复以药治。药若无患则止。佛法中智慧
药亦如是。以此药故。破所贪著。若于智慧
中。复生贪著者。当行治法。若智慧中无所贪
著者。不须重治也。
* 次问后识追忆前识并答
远问曰。前识虽冥传相写。推之以理。常断二
非故。除之而无间。求相通利则有隔。何者。
前心非后心故。心心不相知。前念非后念。虽
同而两行。而经有忆宿命之言。后识知前识
之说义可明矣。大智论云。前眼识灭生后眼
识。后眼识利转有力。色虽暂有不住。以念力
利故能知。推此而言。则后念可得追忆前识。
若果可追忆。则有所疑。请问前识后念为相
待而生。为前识灭而后念生。为一时俱耶。若
相待而生。则前际其塞路。若前灭而后生。则
后念不及前识。若生灭一时。则不应有利钝
之异。何以知其然。前识利于速灭。后念利于
速生。利既同速。钝亦宜然。若其间别有影迹
相乘则令玄于文表。固非言缘所得。凡此诸
得涅槃。受想行识亦如是。又众生无始世界
以来。深著戏论故。少于有无中。见有过患。直
至涅槃者。是故佛意欲令出有无故。说非有
非无。更无有法。不知佛意者。便著非有非无。
是故佛复破非有非无。若非有非无。能破有
无见。更不贪非有非无者。不须破非有非无
也。若非有非无。虽破有无。还戏论非有非无
者。尔时佛言。舍非有非无。亦如舍有无。一切
法不受不贪。是我佛法。如人药以治病。药若
为患。复以药治。药若无患则止。佛法中智慧
药亦如是。以此药故。破所贪著。若于智慧
中。复生贪著者。当行治法。若智慧中无所贪
著者。不须重治也。
* 次问后识追忆前识并答
远问曰。前识虽冥传相写。推之以理。常断二
非故。除之而无间。求相通利则有隔。何者。
前心非后心故。心心不相知。前念非后念。虽
同而两行。而经有忆宿命之言。后识知前识
之说义可明矣。大智论云。前眼识灭生后眼
识。后眼识利转有力。色虽暂有不住。以念力
利故能知。推此而言。则后念可得追忆前识。
若果可追忆。则有所疑。请问前识后念为相
待而生。为前识灭而后念生。为一时俱耶。若
相待而生。则前际其塞路。若前灭而后生。则
后念不及前识。若生灭一时。则不应有利钝
之异。何以知其然。前识利于速灭。后念利于
速生。利既同速。钝亦宜然。若其间别有影迹
相乘则令玄于文表。固非言缘所得。凡此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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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皆委之于君。想理统有本者。必有释之。
什答曰。有人言。一切有为法。离无常想。念念
生灭有念力。名为心法。此念生时。自然能
缘身所经来。相自尔故。如牛羊生时自趣乳。
譬之如铁自趣磁石。如是念有大力。所经虽
灭。而能智之。譬如圣智者。能知未来事。虽未
生来。有圣智力故而能知之。念过去事。亦复
如是。又念与心义同。不相离故。是故说念则
说心。后有人言。诸法实相若常。虚妄颠倒。
无常亦如是。如般若波罗蜜中。佛须告菩提。
菩萨若常。不行般若波罗蜜。若无常。亦不
行般若波罗蜜。是故不应难无常是实法灭。
云何后心。能知前心也。是故如品中。佛说现
在如即是过去如。过去如即是未来如。未来
如即是过去现在如。过去现在如即是未来
如。如是等际三世相。际三世相故。云何言后
心为实有。以过去心为实无耶。后有人言。
心有二种。一者破裂分散。至念念灭。似如破
色至于微尘。二者相续生故。而不断灭。若念
念灭。生灭中不应以后心知前心事。若相续
不断中。则有斯义。如佛告诸比丘。心住者当
观无常相。以心相续不断故。名为心住。相
续中念念生灭故。当观无常相。如灯炎。虽有
生灭。相续不断故。名有灯炷。而有其用。若炎
中生灭故。则无灯用。心亦如是。有二种义故
无咎。虽念念灭。以不断故。而有其用。能以过
去未来之事。设心异缘。但以后心。缘于前
心者。不须缘彼所缘。若以前心。则能通其所
缘。
什答曰。有人言。一切有为法。离无常想。念念
生灭有念力。名为心法。此念生时。自然能
缘身所经来。相自尔故。如牛羊生时自趣乳。
譬之如铁自趣磁石。如是念有大力。所经虽
灭。而能智之。譬如圣智者。能知未来事。虽未
生来。有圣智力故而能知之。念过去事。亦复
如是。又念与心义同。不相离故。是故说念则
说心。后有人言。诸法实相若常。虚妄颠倒。
无常亦如是。如般若波罗蜜中。佛须告菩提。
菩萨若常。不行般若波罗蜜。若无常。亦不
行般若波罗蜜。是故不应难无常是实法灭。
云何后心。能知前心也。是故如品中。佛说现
在如即是过去如。过去如即是未来如。未来
如即是过去现在如。过去现在如即是未来
如。如是等际三世相。际三世相故。云何言后
心为实有。以过去心为实无耶。后有人言。
心有二种。一者破裂分散。至念念灭。似如破
色至于微尘。二者相续生故。而不断灭。若念
念灭。生灭中不应以后心知前心事。若相续
不断中。则有斯义。如佛告诸比丘。心住者当
观无常相。以心相续不断故。名为心住。相
续中念念生灭故。当观无常相。如灯炎。虽有
生灭。相续不断故。名有灯炷。而有其用。若炎
中生灭故。则无灯用。心亦如是。有二种义故
无咎。虽念念灭。以不断故。而有其用。能以过
去未来之事。设心异缘。但以后心。缘于前
心者。不须缘彼所缘。若以前心。则能通其所
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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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问遍学并答
遍学菩萨。虽入二道。悉行悉知。而不决定取
泥洹證。所以者何。本有不證之心。不舍一切
故。理穷则返。如入灭尽定。先期心生。设复暂
灭。时至则发。
远问曰。如菩萨观诸法空。从本以来。不生不
灭。二乘道者。观法生灭。何得智及断。是菩萨
无生法忍。
什答曰。二乘虽观生灭。不别于不生不灭。所
以者何。以纯归不异故。如观苦生灭。观尽不
生不灭。但为尽谛。而观三谛。是以经言。苦谛
知已应见。如恶如贼。皆为虚妄。集谛知已应
断。道谛知已应修。灭谛知已应證。又声闻
言。入泥洹时。以空空三昧等。舍于八圣道分。
以是故言尽谛。为真无上之法。若三谛是实。
不应有舍。舍故则非实也。经言实者。欲为颠
倒故。于实法相。则非谛也。若不受不著。而不
取相。则为真谛。不生不灭。其相亦然。二皆同
归无相解脱门。又声闻经言。无常即是苦。苦
即是无我。若无我则无我所。无我所者。则为
是空。不可受著。若不受著。则是不生不灭。
问曰诸佛虽非我所。云何则不生不灭耶。
答曰不然。若实生灭。应可受著。又不应用空
空三昧。如佛常云一切不受心得解脱。得泥
洹。是岂虚言。若生灭可取著者。则是分别。非
为实相。若非实相。不得以不生不灭为虚。生
灭为实。但为生死粗观念心厌故。说言生灭。
如人远见青气。近无所睹。如是一切贤圣。皆
应一道。无有异耶。而大小之称。致有利钝。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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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深浅。悟有难易。始终为异。非实有别。如人
食面。精粗著品。而实不异。前答云遍学者。菩
萨虽入二道。悉行悉知。而不决定取泥洹證。
所以者何。本有不證之心。心不舍一切故。理
穷则返。如入灭定。先期心生。设复暂灭。时至
则发。
问曰。无漏圣法。本无当于三乘。二乘无当。则
优劣不同。阶差有分。分若有当。则大乘自有
其道。道而处中。其唯菩萨乘平直往。则易简
而通。复何为要径九折之路。犯三难以自试
耶。又三乘之学。犹三兽之度岸耳。涉深者。不
待于假后。假后既无功于济深。而徒劳于往
返。若二乘必是遍学之所径。此又似香像。先
学兔马之涉水。然能蹈涉于理深乎。如其不
尔。遍学之义。未可见也。
答曰。菩萨欲成一切智智故。于不善无记法
中。尚应学知。何况善法耶。外道神通诸善之
法。亦当学知。况贤圣道法乎。如人目见一切
好丑之事。须用则用。若不用者。见之而已。菩
萨如是。以慧眼见知一切法。直入大乘。行者
而行之。馀二乘法。唯知而已。或有人言。佛说
遍学。为以导二乘人故。如佛本为菩萨时。虽
知六年苦行非道。但为度邪见众生故。现行
其法。既成佛已。毁訾苦行。说言非道。闻者即
皆信受。以佛曾行此法。实非道也。若菩萨
但学大乘法者。二乘之人谓。菩萨虽总相知
诸法。而不能善解二乘法也。又二乘法。是菩
萨道。所以者何。用此二道。度脱贪著小乘众
生。取之则易。又如人密知是道非道。便离非
食面。精粗著品。而实不异。前答云遍学者。菩
萨虽入二道。悉行悉知。而不决定取泥洹證。
所以者何。本有不證之心。心不舍一切故。理
穷则返。如入灭定。先期心生。设复暂灭。时至
则发。
问曰。无漏圣法。本无当于三乘。二乘无当。则
优劣不同。阶差有分。分若有当。则大乘自有
其道。道而处中。其唯菩萨乘平直往。则易简
而通。复何为要径九折之路。犯三难以自试
耶。又三乘之学。犹三兽之度岸耳。涉深者。不
待于假后。假后既无功于济深。而徒劳于往
返。若二乘必是遍学之所径。此又似香像。先
学兔马之涉水。然能蹈涉于理深乎。如其不
尔。遍学之义。未可见也。
答曰。菩萨欲成一切智智故。于不善无记法
中。尚应学知。何况善法耶。外道神通诸善之
法。亦当学知。况贤圣道法乎。如人目见一切
好丑之事。须用则用。若不用者。见之而已。菩
萨如是。以慧眼见知一切法。直入大乘。行者
而行之。馀二乘法。唯知而已。或有人言。佛说
遍学。为以导二乘人故。如佛本为菩萨时。虽
知六年苦行非道。但为度邪见众生故。现行
其法。既成佛已。毁訾苦行。说言非道。闻者即
皆信受。以佛曾行此法。实非道也。若菩萨
但学大乘法者。二乘之人谓。菩萨虽总相知
诸法。而不能善解二乘法也。又二乘法。是菩
萨道。所以者何。用此二道。度脱贪著小乘众
生。取之则易。又如人密知是道非道。便离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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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行正道。菩萨亦如是。明知二乘行法。不
能至佛。即离其法。行于大道。道然者虽学二
乘之法。而不失其功。以成佛乘故。而小乘人。
钝根不能通达大乘法故。迂回为难。大乘之
人。利根智力强故。不以为离也。如能浮人。虽
入深水。不以为难。九折三难者。此皆毕竟空。
智慧之分。不得以之为难。虽不能度。不期成
佛为异耳。以诸菩萨从发意以来所行之道。
与毕竟空智和合。如般若波罗蜜初品中说。
施者受者物不可得。是故非为难也。言三兽
者。如兔不能及象马之道。马不能及象所蹈。
如马要先径兔道。然后自行其道。香象要先
径兔马之道。后乃自倒其地。菩萨亦如是。
先洗二乘之地。然后自到其道也。
又问声闻缘觉。凡有八辈。大归同趣。向泥洹
门。又其中或有次第得證。或有超次受果。利
钝不同。则所入各异。菩萨云何而学般若耶。
心利者。不可挫之为钝。钝者不可锐之令利。
菩萨利根。其本超此。而甫就下位之优劣。不
亦难乎。若云能者为易。于理复何为然。其求
之于心。未见其可。而经云。遍学必有深趣。
答曰。学者善分别。谛知其法。如有大德之人。
往观杀生法。其弟子问之何故。答言。我未得
道。靡所不更。或至此处。知彼要脉。不令众生
受诸苦。若以三解脱门。观涅槃法。知断如
是结使。得如是涅槃。三结尽得涅槃分。谓无
为须陀洹果。乃至罗汉。得漏尽涅槃果。又如
人眼见坑堑。终不堕落。假令入其法者。于法
不證。不受信行法行之名。以诸菩萨利根故。
能至佛。即离其法。行于大道。道然者虽学二
乘之法。而不失其功。以成佛乘故。而小乘人。
钝根不能通达大乘法故。迂回为难。大乘之
人。利根智力强故。不以为离也。如能浮人。虽
入深水。不以为难。九折三难者。此皆毕竟空。
智慧之分。不得以之为难。虽不能度。不期成
佛为异耳。以诸菩萨从发意以来所行之道。
与毕竟空智和合。如般若波罗蜜初品中说。
施者受者物不可得。是故非为难也。言三兽
者。如兔不能及象马之道。马不能及象所蹈。
如马要先径兔道。然后自行其道。香象要先
径兔马之道。后乃自倒其地。菩萨亦如是。
先洗二乘之地。然后自到其道也。
又问声闻缘觉。凡有八辈。大归同趣。向泥洹
门。又其中或有次第得證。或有超次受果。利
钝不同。则所入各异。菩萨云何而学般若耶。
心利者。不可挫之为钝。钝者不可锐之令利。
菩萨利根。其本超此。而甫就下位之优劣。不
亦难乎。若云能者为易。于理复何为然。其求
之于心。未见其可。而经云。遍学必有深趣。
答曰。学者善分别。谛知其法。如有大德之人。
往观杀生法。其弟子问之何故。答言。我未得
道。靡所不更。或至此处。知彼要脉。不令众生
受诸苦。若以三解脱门。观涅槃法。知断如
是结使。得如是涅槃。三结尽得涅槃分。谓无
为须陀洹果。乃至罗汉。得漏尽涅槃果。又如
人眼见坑堑。终不堕落。假令入其法者。于法
不證。不受信行法行之名。以诸菩萨利根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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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二乘。于大菩萨。有所不及。了如师子。虽
处于百兽为胜也。如国王行百里。应中道宿。
见有大臣住处。王虽在中入出。观者而无宿
意。作是念言。此虽为妙。自知别有胜处。菩萨
亦如是。若入道慧时。分别观知外道禅定五
神通法。及二十七种贤圣法。所谓十八种学
法九种无学法。及辟支佛。分别观已。续行菩
萨道。得二种利益。一者自了了知其法用。度
众生时。无所疑难。二者所度众生。知彼体行
此法。则便信受。若不尔者。同在生死。彼我无
异。便不信受。
又问。若菩萨遍学。为从方便。始为顿入无漏
一道也。若从方便。始以何自验其心。知必不
證。而入无漏也。若不先学方便以自验。则是
失翼而堕空。无相酬可自反。若先学沤和般
若心平。若称一举。便可顿登龙门。复何为遍
学乎。
答曰。是事佛于般若已说。菩萨入三解脱门。
要先立愿。学观如己心则厌离。虽不取其證。
我学观时非是證时。以如是之心。入无漏者。
终不證也。又人言。菩萨先以二因缘故。不
取其證也。一者深心贪乐阿耨多罗三藐三
菩提。二者于众生中。大悲彻于骨髓。不欲独
取涅槃。虽知一切法中涅槃无为。但以时未
至故。是名菩萨。于众生中。大悲之至。所谓得
涅槃味。而不取證也。复有人言。菩萨无量劫
来。修习福德利根故。入三解脱门时。即深入
无漏法。以此势力。不能自反。譬如大鱼随顺
恒河。入于大海。不能得反。以水力牵故。尔时
处于百兽为胜也。如国王行百里。应中道宿。
见有大臣住处。王虽在中入出。观者而无宿
意。作是念言。此虽为妙。自知别有胜处。菩萨
亦如是。若入道慧时。分别观知外道禅定五
神通法。及二十七种贤圣法。所谓十八种学
法九种无学法。及辟支佛。分别观已。续行菩
萨道。得二种利益。一者自了了知其法用。度
众生时。无所疑难。二者所度众生。知彼体行
此法。则便信受。若不尔者。同在生死。彼我无
异。便不信受。
又问。若菩萨遍学。为从方便。始为顿入无漏
一道也。若从方便。始以何自验其心。知必不
證。而入无漏也。若不先学方便以自验。则是
失翼而堕空。无相酬可自反。若先学沤和般
若心平。若称一举。便可顿登龙门。复何为遍
学乎。
答曰。是事佛于般若已说。菩萨入三解脱门。
要先立愿。学观如己心则厌离。虽不取其證。
我学观时非是證时。以如是之心。入无漏者。
终不證也。又人言。菩萨先以二因缘故。不
取其證也。一者深心贪乐阿耨多罗三藐三
菩提。二者于众生中。大悲彻于骨髓。不欲独
取涅槃。虽知一切法中涅槃无为。但以时未
至故。是名菩萨。于众生中。大悲之至。所谓得
涅槃味。而不取證也。复有人言。菩萨无量劫
来。修习福德利根故。入三解脱门时。即深入
无漏法。以此势力。不能自反。譬如大鱼随顺
恒河。入于大海。不能得反。以水力牵故。尔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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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方诸佛。现其身相语言。善男子。当念本愿。
度一切众生。莫独入涅槃。汝但得一法门。我
等如是无量阿僧祇法门。怜悯众生故。犹住
世间。何况于汝。时菩萨信受佛语故。不取果
證。菩萨遍学义如前说。是故不得以乘平直
住为难。
又问。经云四道与辟支佛智及灭智。皆是菩
萨之忍辱。意似是学彼灭智。以成此忍。彼学
本自不同。法忍云何而成。若必待此而不證。
即诸佛世尊。大会说法。其中应不俄尔之顷。
顿至法忍者。推此而言。反覆有疑。
答曰。经云须陀洹乃至阿罗汉辟支佛。若智
若断。皆是菩萨无生法忍者。智名学人四智。
无学人六智。断名学人有馀断。无学人无馀
断。是皆以诸法实相为已用。但二乘钝故。须
以六智。菩萨利故。唯用一智。所谓如实智。如
钝斧伐树数下乃断若以利斧一斫便断。是
一树一断。但功用有异耳。诸贤圣如是断诸
结树。以小乘智慧钝故。分为分智。凡夫所想颠倒。往来生死。受诸苦恼。说名为苦。以无
漏智慧。深厌此苦。厌已即舍。苦无自性故。所
以者何。是毕竟不生性。如是知已。结使自然
不生。是名集灭道智。修此行已。增其尽智
无生智。菩萨利根故。知苦谛一相。所谓无相。
但以凡夫颠倒之心。分别有苦有乐。又此苦
因于爱等。亦是一相。因同果故。此中无所断。
亦无所證。于其观中。善能通达。是故当知。声
闻智慧钝故。先习此道。后乃得力。以菩萨深
入故。观四谛为一谛。如思益经中。说四谛为
度一切众生。莫独入涅槃。汝但得一法门。我
等如是无量阿僧祇法门。怜悯众生故。犹住
世间。何况于汝。时菩萨信受佛语故。不取果
證。菩萨遍学义如前说。是故不得以乘平直
住为难。
又问。经云四道与辟支佛智及灭智。皆是菩
萨之忍辱。意似是学彼灭智。以成此忍。彼学
本自不同。法忍云何而成。若必待此而不證。
即诸佛世尊。大会说法。其中应不俄尔之顷。
顿至法忍者。推此而言。反覆有疑。
答曰。经云须陀洹乃至阿罗汉辟支佛。若智
若断。皆是菩萨无生法忍者。智名学人四智。
无学人六智。断名学人有馀断。无学人无馀
断。是皆以诸法实相为已用。但二乘钝故。须
以六智。菩萨利故。唯用一智。所谓如实智。如
钝斧伐树数下乃断若以利斧一斫便断。是
一树一断。但功用有异耳。诸贤圣如是断诸
结树。以小乘智慧钝故。分为分智。凡夫所想颠倒。往来生死。受诸苦恼。说名为苦。以无
漏智慧。深厌此苦。厌已即舍。苦无自性故。所
以者何。是毕竟不生性。如是知已。结使自然
不生。是名集灭道智。修此行已。增其尽智
无生智。菩萨利根故。知苦谛一相。所谓无相。
但以凡夫颠倒之心。分别有苦有乐。又此苦
因于爱等。亦是一相。因同果故。此中无所断。
亦无所證。于其观中。善能通达。是故当知。声
闻智慧钝故。先习此道。后乃得力。以菩萨深
入故。观四谛为一谛。如思益经中。说四谛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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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谛。又般若波罗蜜中。说声闻所有智所有
断。皆在菩萨无生法忍中。声闻人以四谛。入
诸法实相。菩萨以一谛。入诸法实相。声闻智
慧钝故。多以厌怖为心。菩萨智慧利故。多以
慈悲为心。同得诸法实相故。名为所有智所
有断。皆是菩萨无生法忍。如以苏作种种食。
名虽有异。而苏是一也。或有人言。众生或爱
多。或见多。爱多者。以无作解脱。能入涅槃。
无作解脱者。所谓诸法无常。若见多者。以
空解脱门。能入涅槃。空解脱门者。所谓空
无我。若观无常苦者。化之则易。若观空无我
者。所行之道。转深转微。所谓诸菩萨。深爱乐
佛法。亦未断结使。生诸戏论分别常无常。苦
非苦。空非空。我非我。有无非有非无。生不
生。非生非不生等。灭此戏论故。佛为说无生
法忍。如人服散除病。散复为患。覆以下散药
为希有也。无生法忍亦如是。观诸法性故。得
名为深。以除细微之病故。药名为妙。复有人
言。有人谓。菩萨不得声闻辟支佛道功德之
利。是故说菩萨无生法忍中。悉得其利。又此
章中不言学彼以成此用。先云遍观十地者。
名之为学耳。又答云。如入灭定。先期心生。
设复暂灭。时至自发。
问曰。若菩萨不證。必同此喻。以此则凡造
遍学。不应有退转。岂非失位于龙门乎。若未
经遍学。便云退转。此犹未涉险而顿驾。而本
自不行。复何所论。
答曰。菩萨有二种。有退有不退退亦有二种。
一者直行五波罗蜜。如舍利弗等。持头目施。
断。皆在菩萨无生法忍中。声闻人以四谛。入
诸法实相。菩萨以一谛。入诸法实相。声闻智
慧钝故。多以厌怖为心。菩萨智慧利故。多以
慈悲为心。同得诸法实相故。名为所有智所
有断。皆是菩萨无生法忍。如以苏作种种食。
名虽有异。而苏是一也。或有人言。众生或爱
多。或见多。爱多者。以无作解脱。能入涅槃。
无作解脱者。所谓诸法无常。若见多者。以
空解脱门。能入涅槃。空解脱门者。所谓空
无我。若观无常苦者。化之则易。若观空无我
者。所行之道。转深转微。所谓诸菩萨。深爱乐
佛法。亦未断结使。生诸戏论分别常无常。苦
非苦。空非空。我非我。有无非有非无。生不
生。非生非不生等。灭此戏论故。佛为说无生
法忍。如人服散除病。散复为患。覆以下散药
为希有也。无生法忍亦如是。观诸法性故。得
名为深。以除细微之病故。药名为妙。复有人
言。有人谓。菩萨不得声闻辟支佛道功德之
利。是故说菩萨无生法忍中。悉得其利。又此
章中不言学彼以成此用。先云遍观十地者。
名之为学耳。又答云。如入灭定。先期心生。
设复暂灭。时至自发。
问曰。若菩萨不證。必同此喻。以此则凡造
遍学。不应有退转。岂非失位于龙门乎。若未
经遍学。便云退转。此犹未涉险而顿驾。而本
自不行。复何所论。
答曰。菩萨有二种。有退有不退退亦有二种。
一者直行五波罗蜜。如舍利弗等。持头目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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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生厌退。二者无方便。行般若波罗蜜。入三
解脱门。观涅槃时。以深妙药故。即便取涅槃
證。取涅槃證有二种。一行菩萨道。以无方便。
入三解脱门。證于涅槃。二者菩萨闻佛说。菩
萨应学声闻辟支佛道。度脱众生。虽是菩萨。
而用声闻辟支佛法。入三解脱门。是人无方
便。慈悲心薄。深怖畏老病死苦。取涅槃證。如
人若能乘马不随马也。不善乘者。便随马力。
诸菩萨亦如是。起无漏心。入解脱门。随顺
无漏。不能自拔。如是退转菩萨优劣不同。若
久行菩萨道者。成就方便力。虽起无漏心。而
不随之。以慈悲方便力故。不令堕落。如是者。
则同灭定为喻也。又退转者。虽有本愿。以福
德智慧力用薄故。不能自出。如入贼陈。皆愿
欲出。其身力方便者。乃能得出。无力者。虽有
其意。不能得出。又如说法华经毕竟空。设有
退转。究竟皆当作佛。佛说退者。意欲令菩萨
当得直道。始终无退。如般若波罗蜜不退品
中说。又须菩提言。世尊。菩萨退为以何法退。
色阴退也。受想行识退也。佛言不也。离五阴
有退也。佛言不也。须菩提言。若不尔者。云何
有退。佛为须菩提。渐以明法华经义。
问曰。声闻辟支佛智及灭。则是菩萨忍。菩萨
于智灭中不證时。为是无生灭观力也。为是
度人心力也。若是无生灭观力。则遍学时不
得并虑。若不并虑。则无生灭之观。玄而不微。
以其无微。菩萨便应随至取證。若是度人心
力。时至则反。凡为菩萨。以僧那自誓。此心岂
不必欲度人。而中退转者何也。又云。大智论
解脱门。观涅槃时。以深妙药故。即便取涅槃
證。取涅槃證有二种。一行菩萨道。以无方便。
入三解脱门。證于涅槃。二者菩萨闻佛说。菩
萨应学声闻辟支佛道。度脱众生。虽是菩萨。
而用声闻辟支佛法。入三解脱门。是人无方
便。慈悲心薄。深怖畏老病死苦。取涅槃證。如
人若能乘马不随马也。不善乘者。便随马力。
诸菩萨亦如是。起无漏心。入解脱门。随顺
无漏。不能自拔。如是退转菩萨优劣不同。若
久行菩萨道者。成就方便力。虽起无漏心。而
不随之。以慈悲方便力故。不令堕落。如是者。
则同灭定为喻也。又退转者。虽有本愿。以福
德智慧力用薄故。不能自出。如入贼陈。皆愿
欲出。其身力方便者。乃能得出。无力者。虽有
其意。不能得出。又如说法华经毕竟空。设有
退转。究竟皆当作佛。佛说退者。意欲令菩萨
当得直道。始终无退。如般若波罗蜜不退品
中说。又须菩提言。世尊。菩萨退为以何法退。
色阴退也。受想行识退也。佛言不也。离五阴
有退也。佛言不也。须菩提言。若不尔者。云何
有退。佛为须菩提。渐以明法华经义。
问曰。声闻辟支佛智及灭。则是菩萨忍。菩萨
于智灭中不證时。为是无生灭观力也。为是
度人心力也。若是无生灭观力。则遍学时不
得并虑。若不并虑。则无生灭之观。玄而不微。
以其无微。菩萨便应随至取證。若是度人心
力。时至则反。凡为菩萨。以僧那自誓。此心岂
不必欲度人。而中退转者何也。又云。大智论
问实法有并答¶ 第 141b 页 T45-0141.png
云。得忍菩萨。解诸法实相。廓然都无时。犹如
梦中乘筏渡河。既觉无复度意。若尔者。先期
其有。何功用有。得忍大士。已起阴路。犹尚
若兹。况未至者乎。君来喻虽美。吾喻是其
舍也。
答曰。无生观力劣。而去有同。何以故无生。
各一切法。从本以来。不生不灭。以不灭法故。
灭故灭诸观行。菩萨如是。智力虽二道。不
应为證。何以故。證名第一直实。更无胜法。而
菩萨以利智慧。深得法性。不应以法为證也。
然虽心不并虑。因见小乘法卑陋故。深发本
识。知非所乐。但为度小乘人故。观其法耳。譬
如大鸟常有甚深清净之池。以小缘故。暂住
浊水。事讫便去。不乐久也。此亦如是。随大力
所牵。不为小力所制。度人心力者。诸菩萨
虽入无漏禅定。而能不舍慈悲之心。小乘则
不然。以其力劣故。心在无漏。则不应复有心
所念。又菩萨以小乘法。观泥洹时。有乐小乘
道者。因用其法。而度脱之。此则是度人心也。
凡言善学小乘法者。皆是得忍无生忍菩萨。
所以者何。以彼谤言。尚不则此法。何能以是
度人也。是故学者。以有殊妙之事故。如富
楼那。过去无量佛所。于弟子众中。第一法师。
今佛弟子中。亦为第一。是故当知。是大菩
萨。现行小法。又小菩萨等。得甚深大乘之法。
行五波罗蜜。若入小乘空法者。不知般若波
罗蜜。无方便力。慈心弱。不能自拔。尔时随至
而證。佛若教如是等菩萨遍学者。则生厌心。
失菩萨道。如人有咒火之力。能入大火。若无
梦中乘筏渡河。既觉无复度意。若尔者。先期
其有。何功用有。得忍大士。已起阴路。犹尚
若兹。况未至者乎。君来喻虽美。吾喻是其
舍也。
答曰。无生观力劣。而去有同。何以故无生。
各一切法。从本以来。不生不灭。以不灭法故。
灭故灭诸观行。菩萨如是。智力虽二道。不
应为證。何以故。證名第一直实。更无胜法。而
菩萨以利智慧。深得法性。不应以法为證也。
然虽心不并虑。因见小乘法卑陋故。深发本
识。知非所乐。但为度小乘人故。观其法耳。譬
如大鸟常有甚深清净之池。以小缘故。暂住
浊水。事讫便去。不乐久也。此亦如是。随大力
所牵。不为小力所制。度人心力者。诸菩萨
虽入无漏禅定。而能不舍慈悲之心。小乘则
不然。以其力劣故。心在无漏。则不应复有心
所念。又菩萨以小乘法。观泥洹时。有乐小乘
道者。因用其法。而度脱之。此则是度人心也。
凡言善学小乘法者。皆是得忍无生忍菩萨。
所以者何。以彼谤言。尚不则此法。何能以是
度人也。是故学者。以有殊妙之事故。如富
楼那。过去无量佛所。于弟子众中。第一法师。
今佛弟子中。亦为第一。是故当知。是大菩
萨。现行小法。又小菩萨等。得甚深大乘之法。
行五波罗蜜。若入小乘空法者。不知般若波
罗蜜。无方便力。慈心弱。不能自拔。尔时随至
而證。佛若教如是等菩萨遍学者。则生厌心。
失菩萨道。如人有咒火之力。能入大火。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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咒力。则不堪任。又人言。菩萨利根故。知涅槃
寂灭相真实之法。虽有慈悲之力。不能自制。
但以十方诸佛。现其妙身。而教化之。譬如身
大者。堕在深坑。一切绳用不能令出。唯有大
士。以金刚琐。尔乃出之。菩萨亦如是。深见生
死过患。涅槃寂灭安稳之处。唯有诸佛。乃能
令出。更无馀人也。
又问。遍学以何为始终。从发意生得忍。其中
住住皆是遍学。不若初住遍学。于二乘智灭
中。已得无生法忍。则不应复住住遍学。若果
不住住遍学。则其中无复诸住阶差之名。若
初住不得忍。即住住皆应遍学。若住住遍学。
则始学时漏结不尽。如其不尽。则虽学无功。
想诸菩萨。必不徒劳而已。又问十住除垢经
说。菩萨切住中遍学。虽入圣谛。不令经灭。亦
不令起。此语似与大智论异。亦是成答所不
同。是乃方等之契经。于理者所共信。若不
会通其趣则遍之说。非常智所了之者。则有
其人。
答曰。此义前章已明。要大菩萨。现作声闻。为
度小乘人故。学大乘法。如富楼那等。或有人
言。有三种慧。闻慧思慧。未得无生法忍菩萨。
以闻思慧。学二乘法。何以故。是人福德智慧。
未深厚故。若用修慧。则便作證。是故唯无生
法忍菩萨。三慧遍学诸道。又新发意菩萨慧。
诵读思惟大乘经法。虽学亦不为成无生法
忍也。而得忍菩萨。同体实相之利。但深浅有
异。是故观智而已。此因缘先已说。又十住断
结说。未见此经。不得玄以相答。
寂灭相真实之法。虽有慈悲之力。不能自制。
但以十方诸佛。现其妙身。而教化之。譬如身
大者。堕在深坑。一切绳用不能令出。唯有大
士。以金刚琐。尔乃出之。菩萨亦如是。深见生
死过患。涅槃寂灭安稳之处。唯有诸佛。乃能
令出。更无馀人也。
又问。遍学以何为始终。从发意生得忍。其中
住住皆是遍学。不若初住遍学。于二乘智灭
中。已得无生法忍。则不应复住住遍学。若果
不住住遍学。则其中无复诸住阶差之名。若
初住不得忍。即住住皆应遍学。若住住遍学。
则始学时漏结不尽。如其不尽。则虽学无功。
想诸菩萨。必不徒劳而已。又问十住除垢经
说。菩萨切住中遍学。虽入圣谛。不令经灭。亦
不令起。此语似与大智论异。亦是成答所不
同。是乃方等之契经。于理者所共信。若不
会通其趣则遍之说。非常智所了之者。则有
其人。
答曰。此义前章已明。要大菩萨。现作声闻。为
度小乘人故。学大乘法。如富楼那等。或有人
言。有三种慧。闻慧思慧。未得无生法忍菩萨。
以闻思慧。学二乘法。何以故。是人福德智慧。
未深厚故。若用修慧。则便作證。是故唯无生
法忍菩萨。三慧遍学诸道。又新发意菩萨慧。
诵读思惟大乘经法。虽学亦不为成无生法
忍也。而得忍菩萨。同体实相之利。但深浅有
异。是故观智而已。此因缘先已说。又十住断
结说。未见此经。不得玄以相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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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问證与取證。云何为證。菩萨为證而不取。
为不證不取也。若證而不取。则證与取證宜
异。若以尽为證。尽不先期而设至。云何为不
取。若谓既證而不取。则须菩提。不应云是处
不然。若以尽为證。三结尽时。则是须陀洹。下
分尽时则那含。二分尽时则是阿罗汉。若三
处皆尽。而非三道。则有同而异者矣。其异安
在乎。若先同而后异。直是先小而后大耳。若
先异而后同。直是先大而后小耳。若都不同
不异。则与来答趣。而永后会此所望也。
答。经直云證。欲令易解故。说言永證。證与所
證。无有异义。般若波罗蜜中。佛为须菩提解
之。菩萨欲入三解脱门。先发愿不住證。即
今是学行时。非是證时。以本愿大悲。发愿
生故。虽入三解脱门。而不作證。如王子虽未
有职。见小职位。观知而已。终不贪乐。当知别
有大职故。菩萨亦如是。虽入小乘法。未具足
六波罗蜜十地菩萨事故。而不作證。證名已
具足。放舍止息。所观第一。更无有胜。不复畏
受三界苦恼。是名为證。譬如人有事相言。未
得可信重人为證者。则生忧怖。种种方便。求
自勉济。若得證已。心则安稳。不复多言也。诸
贤圣如是。知世间可厌离。无所贪著。即见
无生无灭无作无相常法。此法无为不生不
灭故。不可在心。不可在心故。不名为修。以无
漏故。不名为断。但以为證耳。此理真实。第一
可信。若于是法。贪欲修行。即是戏论。生法烦
恼。是故应證。而不应修。如热金丸虽好。正可
眼见。不可手捉。如是證涅槃已。不复须厌断
问实法有并答¶ 第 142b 页 T45-0142.png
修道。凡證说有四种。一者有人欲得诸法实
相。修行其道。见涅槃相。即以为殊妙。发大欢
喜。而生相著。因涅槃故。有所戏论。此人之
心。自谓得微妙法。名为智慧中戏论烦恼也。
二者见涅槃法。厌离心薄通钝故。不能信一
切烦恼。或为须陀洹。或为斯陀含。或为阿
那含。名为学涅槃者。不名得證也。三者厌情
休息智慧心。则见涅槃已。不生爱著。不生戏
论。舍诸烦恼。名阿罗汉辟支佛。四者发心阿
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度众生故。欲与众生
第一之利。所谓涅槃利。生死中厌离心厚。世
世修习种种法门。无量福德。利根第一。虽见
涅槃。不生爱著。不生戏论。舍一切凡夫结使。
知一切法同涅槃。无生无灭。但未具足菩萨
之道。本愿未满。唯断凡夫结使。未断菩萨细
微结使故。不名为證。證名所作已办。不复更
有所作得證者。唯有三人。阿罗汉辟支佛佛。
三学人。虽断结使。不患尽故。但假名为證。非
实證也。如因得道人故。馀学道者。通名道人。
此中得无生菩萨。知诸法实相涅槃。自利已
足。三界苦断。为教化成就众生故。出于涅槃
无为之法。还修有为福德。净佛国土。引导众
生。是故不名为證也。
* 次问住寿义并答
远问曰。经云知四神足。多修习行。可得住寿
一劫有馀。又须菩提请世为住寿恒沙劫。既
有此法。即宜行之。有人请问。诸佛菩萨。竟
有住寿者。不若果有者。为是法身。为是变化
身乎。若是法身。法身则有无穷之算。非凡寿
相。修行其道。见涅槃相。即以为殊妙。发大欢
喜。而生相著。因涅槃故。有所戏论。此人之
心。自谓得微妙法。名为智慧中戏论烦恼也。
二者见涅槃法。厌离心薄通钝故。不能信一
切烦恼。或为须陀洹。或为斯陀含。或为阿
那含。名为学涅槃者。不名得證也。三者厌情
休息智慧心。则见涅槃已。不生爱著。不生戏
论。舍诸烦恼。名阿罗汉辟支佛。四者发心阿
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度众生故。欲与众生
第一之利。所谓涅槃利。生死中厌离心厚。世
世修习种种法门。无量福德。利根第一。虽见
涅槃。不生爱著。不生戏论。舍一切凡夫结使。
知一切法同涅槃。无生无灭。但未具足菩萨
之道。本愿未满。唯断凡夫结使。未断菩萨细
微结使故。不名为證。證名所作已办。不复更
有所作得證者。唯有三人。阿罗汉辟支佛佛。
三学人。虽断结使。不患尽故。但假名为證。非
实證也。如因得道人故。馀学道者。通名道人。
此中得无生菩萨。知诸法实相涅槃。自利已
足。三界苦断。为教化成就众生故。出于涅槃
无为之法。还修有为福德。净佛国土。引导众
生。是故不名为證也。
* 次问住寿义并答
远问曰。经云知四神足。多修习行。可得住寿
一劫有馀。又须菩提请世为住寿恒沙劫。既
有此法。即宜行之。有人请问。诸佛菩萨。竟
有住寿者。不若果有者。为是法身。为是变化
身乎。若是法身。法身则有无穷之算。非凡寿
问实法有并答¶ 第 142c 页 T45-0142.png
所及。不须住寿。若是变化身。化身则灭时而
应时。长则不宜短时。短则不宜长。以此住寿。
将何为哉。又问寿有自然之定限。寿之者与
化而住。目应无陈。时不可留。云何为住。若三
相可得。中停则有为之相。暂与涅槃同像。不
知胡音中竟住寿不。若以益算为住寿。则传
译失旨。又得灭尽三昧者。入斯定时。经劫不
变。大火不能焚。大海不能溺。此即是三昧力。
自在寿住。今所疑者。不知命根。为何所寿。为
寄之于心。为寄之于形。为心形两寄也。若寄
之于心。则心相已灭。灭无所寄。若寄之于形。
即形随化住。时不可留。何以时之。力士移山
经云。非常之变。非十力所制。制非十力。则神
足可知也。此问已备之于前章。若一理推释。
二亦俱解。
什答。若言住寿一劫有馀者。无有此说。传之
者生。如长阿含大泥洹经。阿难白佛乘现證。
从世尊闻。若善修习四如意是人。若欲寿
一劫。若减一劫则成耶。摩诃衍经曰。若欲
寿恒河沙劫者。此是假言。竟不说人名。用此
法者。如宾头卢颇罗堕阿罗汉。善修习如意
故。寿命至今不尽。因现神足力。取栴檀钵故。
佛以此治之。唯闻此一人。行其法用。馀者未
闻。又诸阿罗汉。观身如病如痈。如恶怨贼。如
退法阿罗汉。今有自害。况当故欲久寿也。
以体无我心故。深拔贪著根本故。以涅槃寂
灭安稳之利。以不乐久住。虽住先世因缘身
尽则止。又法身变化身。经无定辨其异相处。
此义先已说。声闻人中。说变化之无心意识
应时。长则不宜短时。短则不宜长。以此住寿。
将何为哉。又问寿有自然之定限。寿之者与
化而住。目应无陈。时不可留。云何为住。若三
相可得。中停则有为之相。暂与涅槃同像。不
知胡音中竟住寿不。若以益算为住寿。则传
译失旨。又得灭尽三昧者。入斯定时。经劫不
变。大火不能焚。大海不能溺。此即是三昧力。
自在寿住。今所疑者。不知命根。为何所寿。为
寄之于心。为寄之于形。为心形两寄也。若寄
之于心。则心相已灭。灭无所寄。若寄之于形。
即形随化住。时不可留。何以时之。力士移山
经云。非常之变。非十力所制。制非十力。则神
足可知也。此问已备之于前章。若一理推释。
二亦俱解。
什答。若言住寿一劫有馀者。无有此说。传之
者生。如长阿含大泥洹经。阿难白佛乘现證。
从世尊闻。若善修习四如意是人。若欲寿
一劫。若减一劫则成耶。摩诃衍经曰。若欲
寿恒河沙劫者。此是假言。竟不说人名。用此
法者。如宾头卢颇罗堕阿罗汉。善修习如意
故。寿命至今不尽。因现神足力。取栴檀钵故。
佛以此治之。唯闻此一人。行其法用。馀者未
闻。又诸阿罗汉。观身如病如痈。如恶怨贼。如
退法阿罗汉。今有自害。况当故欲久寿也。
以体无我心故。深拔贪著根本故。以涅槃寂
灭安稳之利。以不乐久住。虽住先世因缘身
尽则止。又法身变化身。经无定辨其异相处。
此义先已说。声闻人中。说变化之无心意识
问实法有并答¶ 第 143a 页 T45-0143.png
寒热等慧。性是无记。正可眼见为事故。现事
證则灭。如是之身。无有根本。则无久寿之为
义。法身二种。一者三十七品等诸贤圣故。
二者三藏经等。此皆非身非命。亦不得有久
寿之为义。当是先世行业。所得之身。为大因
缘故。欲久住者。便得随意。摩诃衍中法身想。
先已具说其因缘。今者略说菩萨法身。有二
种。一者十住菩萨。得首楞严三昧。令菩萨结
使微薄。是人神力自在。与佛相似。名为法身。
于十方现化度人之身。名为变化身。随见变
化身者。推求根本者。以为法身。是故凡小者。
名为变化身。如此之人。神力无碍。何须善
修四如意足也。二者得无生忍已。舍结果身。
得菩萨清净业行之身。而此身自于分忆。能
为自在。于其分外。不能自在无碍。是菩萨若
欲善修习如意。亦可有恒沙劫寿耳。如人有
力。不假大用。若无力者。乃有所假。初入法
身菩萨亦如是。神通之力。未成就故。若修如
意者。便得随意所作。又修如意章中言。若人
欲劫寿者。便得如意。不言住寿也。如阿毗昙
中说。有阿罗汉。以施得大福德愿力。转求增
寿。便得如愿。所以者何。是人于诸禅定。得自
在力。愿智无诤三昧顶禅等。皆悉通达。以先
世因缘寿将尽。为利益众生故。馀福因缘。转
求长寿。便得如愿。如檀越欲施比丘多种食
之物。而是比丘有游行因缘。不须此物。善喻
檀越言。汝以好心见施。可贪此食。为衣物而
得如愿。又善修如意者。亦如是。虽不先世福
德求寿。以得无漏法故。专修有漏甚深善
證则灭。如是之身。无有根本。则无久寿之为
义。法身二种。一者三十七品等诸贤圣故。
二者三藏经等。此皆非身非命。亦不得有久
寿之为义。当是先世行业。所得之身。为大因
缘故。欲久住者。便得随意。摩诃衍中法身想。
先已具说其因缘。今者略说菩萨法身。有二
种。一者十住菩萨。得首楞严三昧。令菩萨结
使微薄。是人神力自在。与佛相似。名为法身。
于十方现化度人之身。名为变化身。随见变
化身者。推求根本者。以为法身。是故凡小者。
名为变化身。如此之人。神力无碍。何须善
修四如意足也。二者得无生忍已。舍结果身。
得菩萨清净业行之身。而此身自于分忆。能
为自在。于其分外。不能自在无碍。是菩萨若
欲善修习如意。亦可有恒沙劫寿耳。如人有
力。不假大用。若无力者。乃有所假。初入法
身菩萨亦如是。神通之力。未成就故。若修如
意者。便得随意所作。又修如意章中言。若人
欲劫寿者。便得如意。不言住寿也。如阿毗昙
中说。有阿罗汉。以施得大福德愿力。转求增
寿。便得如愿。所以者何。是人于诸禅定。得自
在力。愿智无诤三昧顶禅等。皆悉通达。以先
世因缘寿将尽。为利益众生故。馀福因缘。转
求长寿。便得如愿。如檀越欲施比丘多种食
之物。而是比丘有游行因缘。不须此物。善喻
檀越言。汝以好心见施。可贪此食。为衣物而
得如愿。又善修如意者。亦如是。虽不先世福
德求寿。以得无漏法故。专修有漏甚深善
问实法有并答¶ 第 143b 页 T45-0143.png
根。修有漏甚深善根力故。便得增寿果报。无
漏虽无果报。能令有漏清净。小而获大果。又
灭尽三昧力因缘故。令馀行增寿。若入灭尽
三昧时。过于生理。身则毁坏无复身因。起是
即无。若入馀定。则无此事。如一比丘欲入灭
尽三昧。作起心因缘。愿力打挞推得。当从
定起。有贼来破坏僧坊。十二年中。无楗槌
音。此比丘犹在定中。后檀越还修立僧坊打
楗槌。比丘便觉时即死也。
鸠摩罗什法师大义卷下(终)
漏虽无果报。能令有漏清净。小而获大果。又
灭尽三昧力因缘故。令馀行增寿。若入灭尽
三昧时。过于生理。身则毁坏无复身因。起是
即无。若入馀定。则无此事。如一比丘欲入灭
尽三昧。作起心因缘。愿力打挞推得。当从
定起。有贼来破坏僧坊。十二年中。无楗槌
音。此比丘犹在定中。后檀越还修立僧坊打
楗槌。比丘便觉时即死也。
鸠摩罗什法师大义卷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