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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戎政典

 第七十卷目录

 校阅部汇考四
  宋二〈高宗建炎三则 绍兴十则 孝宗乾道五则 淳熙七则 光宗绍熙二则 宁宗庆元二则 嘉泰二则 开禧一则 理宗宝庆一则 端平一则 嘉熙一则 淳祐一则 度宗咸淳四则〉
  金〈太宗天会一则 世宗大定二则 章宗明昌一则 承安二则 泰和一则 宣宗贞祐二则 兴定一则 哀宗天兴一则〉
  元〈世祖中统一则 至元六则 成宗大德一则 武宗至大一则 仁宗皇庆一则 延祐二则 英宗至治一则 泰定帝泰定二则〉

戎政典第七十卷

校阅部汇考四

宋二

高宗建炎元年,始颁枢密院教阅法,又令河、淮、海、江帅习水师。
《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高宗建炎元年,始颁枢密院教阅法,专习制禦摧锋破敌之艺、全副执带出入、短椿神臂弓、长柄刀、马射穿甲、木梃。每岁儗春秋教阅法,立新格。神臂弓日给箭二十,射亲去垛百二十步。刀长丈二尺以上,毡皮裹之,引斗五十二次,不令刀头至地。每营选二十人阅习,经两阅者五十人为一队,教习分合,随队多少,分隶五军。每军各置旗号,前军绯旗,飞鸟为号;后军皂旗,龟为号;左军青旗,蛟为号;右军白旗,虎为号;中军黄旗,神人为号。又别以五色物号制招旗、分旗。举招旗,则五军以旗相应,合而成阵;举分旗,则五军以旗相应,分而成队。左右前却,或分藏为伏,或分出为奇,皆举旗为号。更鸣小金、应鼓,备瞻望不及者。豫约伏藏之所,缓鸣小金即止,急鸣应鼓即奇兵出阵趋战,急鸣小金即伏兵出。其春秋大教推赏,依海行格法。李纲言:水战之利,南方所宜。沿河、淮、海、江帅府、要郡,宜效古制造战船,以运转轻捷安稳为良。又习火攻,以焚敌舟。诏命杨观复往江、浙措置,河、淮别委官。
建炎二年,阅江、淮州郡水军。
《宋史·高宗本纪》:建炎二年冬十月甲寅,命扬州浚隍修城。阅江、淮州郡水军。
建炎三年,诏阅枪杖手,亲阅水军于登云门。
《宋史·高宗本纪》:建炎三年七月乙巳,诏江西、闽、广、荆湖诸路团教峒丁、枪杖手。 按《兵志》:三年,亲阅水军于镇江登云门外。 按《礼志》:三年六月,高宗谕辅臣曰:朕欲亲阅武。宰臣吕颐浩曰:方右武之时,理当如此。祖宗时不忘武备,如凿金明池,益欲习水战。张浚曰:祖宗每上巳游幸,必命卫士驰射,因而激赏,亦所以讲武也。帝曰:朕非久命诸将各阅所部人马,当召卿等共观,足以知诸将能否。后以巡幸,不果行。
绍兴三年,诏诸路帅司措置教阅。
《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山堂考索》:绍兴三年十二月辛亥,司封员外郎郑士彦奏:国以兵故强,兵以教故精。孔子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甚言其教之不可废也。惟国家方承平之际,禁军教习之法,最严且密。况当艰虞之时,其可忽诸方。今诸州军往往穴占桩留,实妨教阅。大抵以将迎为急务,而以教习为虚文。伏望深诏有司,参酌祖宗成法,申严而行之。每州遴选兵官三两员,专主教习,庶责任严,而成效速。岁终则较其精粗,而赏罚之。如此则兵精而国振矣。诏劄与诸路帅司措置施行。
绍兴四年,诏团教弓手、土兵。又阅神武中军。
《宋史·高宗本纪》:四年冬十月丁酉,诏州县团教弓手、土兵。 按《兵志》:绍兴四年,诏内殿按阅神武中军官兵推赏。
绍兴五年,诏诸州选习弓弩,始御射殿阅武。
《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五年春正月庚申,置诸州军教场,选兵专习弓弩,立格按试。 按《礼志》:绍兴五年正月,始御射殿,阅诸班直殿前司诸军指教使臣、亲从宿卫亲兵并提辖部押亲兵使臣射射。共一千二百六十人,每六十人作一拨。遂诏户部支金千两,付枢密院激赏库充犒用。三月,御射殿,阅等子赵青等五十人角力,转资,支赐钱银有差。八月,御射殿,阅广东路经略司解发到韶州士庶子弟陈裕试神臂弓,特补进武校尉,赐紫罗窄衫、银束带,差充本路经略司指使。
绍兴八年春正月丁未,大阅张俊军。
《宋史·高宗本纪》云云。绍兴十四年,阅试三衙将士,立冬教法。
《宋史·高宗本纪》:绍兴十四年十一月甲子,复内教,即禁中阅试三衙将士。 按《礼志》:十四年十一月,阅殿前马步军将士艺精者,赏有差。自是,岁以冬月行之,号曰冬教。
绍兴二十四年,申严旧制,教阅州郡禁卒。
《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二十四年,臣僚言:州郡禁卒,远方纵弛,多不训练,春秋教阅,临时备数,乞申严旧制。
绍兴二十九年二月戊戌,命广西教阅峒丁。
《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绍兴三十年七月,诏阅禁兵。十月,御射殿,引诸统制、统领教射。
《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三十年秋七月甲申,诏诸路帅司,春秋教阅禁兵弓弩手。 按《礼志》:三十年十月,御射殿,引三衙统制、同统制、统领、同统领入内射射,诏馀合赴内殿教人,依年例支降例物,令逐司自行按试等第给散〈旧例,每岁引三衙官兵教。是日,止引统制、统领,故有是诏〉。绍兴三十一年,按阅禁军、土军、弓弩及诏诸路帅府训练。
《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三十一年五月壬辰,选两浙、江东、福建诸州禁军弓弩手之半,部送枢密院按试。秋七月丙子,诏诸路帅臣教阅土兵、弓手。 按《兵志》:三十一年,诏:比闻诸路州厢、禁军、土军,有司擅私役,妨教阅。帅府其严责守兵勒兵归营,训练精熟,以备点视。
绍兴三十二年,御射殿阅射。
《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三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御射殿隔门特坐,引呈新旧行门射射。
孝宗乾道二年,幸白石教场大阅。
《宋史·孝宗本纪》:乾道二年十一月甲子,大阅。 按《礼志》:乾道二年十一月,幸候潮门外大教场,次幸白石教场。应从驾臣僚,自祥曦殿并戎服起居,从驾往回。内管军、御带、环卫官从驾,宰执以下免从。就逐幕次赐食,俟进晚膳毕,免奏万福,并免茶,从驾还内。二十四日,幸候潮门外大教场,进早膳,次幸白石教场阅兵。三衙率将佐等导驾诣白石,皇帝登台,三衙统制、统领官等起居毕,举黄旗,诸军皆三呼万岁拜讫,三衙管军奏报取旨,马军上马打围教场。举白旗,三司马军首尾相接;举红旗,向台合围,听一金止。军马各就围地,作圆形排立。射生官兵随鼓声出马射獐兔,一金止。叠金,射生官兵各归阵队。举黄旗,射生官兵就御台下献所获。帝遂慰劳,赐赉诸将鞍马金带,以及士卒。诸军欢腾,鼓舞就列。百姓观者如山。时久阴曀,暨帝出郊,云雾解驳,风日开霁。帝遣谕主管殿前司王琪等曰:前日之教,师律整严,人无哗嚣,分合应度,朕甚悦之,皆卿等力也。琪等曰:此陛下神武之化,六军恭谨所致。臣愿得以此为陛下剪绝奸宄。又按《兵志》:乾道二年,幸候潮门外,次幸白石阅兵,三衙率将佐道驾,射至官兵就御辇下献所获。是日,有数将独手运大刀,上曰:刀重几何。李舜举奏:刀皆重数十斤。有旨:卿等教阅精明。又谕陈敏曰:军马衣装整肃如此。特赐赉鞭马、金带,士卒推赏有差。
乾道四年,大阅于东茅滩教场。
《宋史·孝宗本纪》:乾道四年正月戊辰,籍荆南义勇民兵,增给衣甲,遇农隙日番教。冬十月甲辰,大阅。按《礼志》:四年十月,殿前司官:相视龙王堂北、江岸以东茅滩一带平地,可作教场。已修筑将台,将来三司马步军并各全装,披带衣甲,执色器械,至日,先赴教场下营排办,俟驾登台,听金鼓起居毕,依资次变阵教阅。所有圣驾出郊,除禁卫外,欲于本司入阵马军内摘差护圣马军八百人骑、弓箭、器械,作十六队,于仪卫前后引从,各分八队,队各五十人,往回沿路,各奏随军鼓笛大乐。及摘差本司入教阵队内诸军步亲随一千人,并统领将官三员,至日,先赴将台下,各分左右,于后壁周围留空地三十步,以容禁卫,外作三重环立。十六日。车驾至滩上。诸军人马,前一日于教场东列幕宿营。是日,三衙管军与各军统领将佐导驾乘马至护圣步军大教场亭,更御甲冑至滩上。皇帝登台,三衙起居毕,权主管殿前司王逵奏三司人马齐,举黄旗,诸军呼拜者三。逵奏请从头教阅。中军鸣角,倒门角旗出营,马步军簇队成,收鼓讫。连三鼓,马军上马,步人撮起旗枪。四鼓举白旗,中军鼓声旗应,变方阵为备敌之形。别高一鼓,步军四向作禦敌之势,且战且前,马军出阵作战斗之势。别高一鼓,各分归地分。五鼓举黄旗,变圆阵为自环内固之形。如前节次讫。三鼓举赤旗,变锐阵,诸军相属,鱼贯斜列,前利后张,为冲敌之形。亦依前节次讫。王逵奏人马教绝,取旨。举青旗,变放教直阵,收鼓讫,一金止。重鼓三,马军下马,步人龊落旗枪,皆应规矩。帝大悦,犒赏倍之。士卒欢呼谢恩如仪。鸣角声簇队讫,放教拽队。步人分东西引拽,马军交头于御台下,随队呈试骁锐大刀武艺,继而进呈车炮、火炮、烟枪。及赭山打围射生,马步军统制官萧鹧巴以所获獐鹿等就御台下进献,人马拽绝。皇帝复御常服,乘马至车子院,宣唤殿前司拨发官马定远、侯彦昌各赐马一匹,彦昌仍自准备将特升副将。进御酒,上谓王逵曰:今日教阅,进止分合,军律整肃,皆卿之力也。逵奏:陛下神武,四海共知。六师军容,孰敢不肃。时赐酒俱以十分,逵奏以军马事不敢饮,帝曰:少饮之。亲减大半。饮毕,谢恩退。又宣问主管侍卫马军司李舜举:今日按阅之兵,比向时所用之师何如。舜举奏曰:今日所治之兵,皆陛下平时躬亲训练,抚以深恩,赐之重赏,忠勇百倍,非昔日可比。
其仪:皇帝至祥曦殿,行门、禁卫等并戎服迎驾常起居。皇帝至,知閤门官以下并戎服常起居,讫。皇帝乘马出,从驾官从驾至候潮门外大教场御幄殿下马,入幄更衣讫,皇帝被金甲出幄,行门、禁卫等迎驾,奏万福。皇帝乘马至教场台下马,升台入幄。从驾官宰执、亲王、使相、正任知閤、御带、环卫官升台,于幄殿分东西相向立。管军并令全装衣甲带御器械执骨朵升台,于幄殿稍南面西立,俟入内官喝排立。皇帝出幄,行门、禁卫等迎驾,奏万福。皇帝出,閤门分引殿前马步三司统制、统领官常起居讫。次三司将佐以下,听鼓声常起居。次殿帅执骨朵赴御座前,奏教直阵。俟教阅毕,再赴御座前奏教圆阵。俟教阅毕,再赴御座前奏教锐阵。俟教阅毕,再赴御座前奏教阅毕,归侍立。内侍传旨与殿前太尉某,诸军谢恩承旨讫,转与拨发官引三司统制、统领、将佐再拜谢恩讫,各归本军。皇帝起,入幄更衣讫,皇帝出幄。皇帝坐,舍人引宰执墩后立,俟进御茶床。舍人赞就坐,宰执躬身应喏讫,直身立,就坐。进第一盏酒,起立墩后,俟皇帝饮酒讫,舍人赞就坐,躬身应喏讫,直身立。俟宰执酒至,接盏饮酒讫,盏付殿侍。次舍人赞食,并如仪。至第四盏,传旨宣劝讫,御药传旨不拜,舍人承旨赞不拜,赞就坐。第五盏宣劝如第四盏仪。酒食毕,举御茶床。舍人分引宰执于幄殿重行立,御药传旨不拜,舍人承旨讫,揖宰执躬身赞不拜,各祗候直身立,降踏道归幕次。皇帝起,乘马至车子院下马。皇帝出幄,至车子院门楼上,出赐亲王酒,再拜谢讫;次赐使相、正任并管军,知閤、御带、环卫官酒讫;逐班再拜谢,讫,依旧向立。次亲王执盏进皇帝酒,皇帝饮酒讫,一班再拜谢,讫;俟皇帝观毕,起,降车子院门楼归幄。亲王以下退,皇帝乘马出车子院门,行门、禁卫等迎驾,奏万福。皇帝乘马至候潮门外大教场,应从驾官并戎服乘马从驾回。皇帝乘马入和宁门,至祥曦殿上下马还宫。馀仿此。

《兵志》:四年,幸茅滩教阅。举黄旗,连三鼓,变方阵;五鼓,举白旗,变圆阵;次二鼓,举赤旗,变锐阵;青旗,变直阵。毕事,上大悦,赏赉加倍。兵分东西,呈大刀、火炮,上问李舜举:按阅比曩时如何。舜举奏:今日之兵,陛下亲训练,抚以深恩,赐以重赏,忠勇倍常。
乾道六年,大阅。
《宋史·孝宗本纪》:乾道六年十二月戊申,大阅。乾道 年,定弓箭手、弩手斗力。
《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乾道中,诏弓箭手元射一石四斗力升加三斗,元射一石力升加五斗,弩手元射四石力升加五斗,元射两石七斗力升加八斗,进秩推赏有差。宰执进射亲赏格,虞允文曰:拍试以斗力升请给,今用射亲定赏,恐不加意斗力。上曰:然。他日惟强弓弩可以取胜,若止习射亲,则斗力不进。此赏格不须行。
乾道七年,诏习水军,又点阅荆、襄军马。
《宋史·孝宗本纪》:七年三月乙亥,诏训习水军。五月,遣知閤门事王朴点阅荆、襄军马。
淳熙元年夏四月乙亥,诏四川宣抚司教阅诸州将兵。
《宋史·孝宗本纪》云云。
淳熙四年正月,诏内外诸军岁一阅,水军岁再阅。十二月,大阅。
《宋史·孝宗本纪》:四年春正月戊申,诏自今内外诸军岁一阅。庚申,诏沿江诸军岁再习水战。十二月乙亥,大阅。 按《礼志》:淳熙四年十二月,大阅于茅滩。按《山堂考索》:淳熙四年八月壬申,枢密院奏:已降指挥,令诸州军有御前屯驻,或分屯军马去处,将见教阅禁军,差官部辖附大军一就教阅。所有不系驻劄,并分屯军马、州军、禁军,自合逐州教阅,切虑因而废弛,理宜申饬。诏令诸路帅司行下所部州军守臣,严行责委兵官将,见管禁军,精加教阅。不测差官前去拍试。如有武艺退惰,具当职官姓名,按劾施行。淳熙五年二月辛未,申严武臣呈试法。按《宋史·孝宗本纪》云云。
淳熙十年,幸龙山大阅。
《宋史·孝宗本纪》:淳熙十年十一月甲戌,幸龙山大阅。
《乾淳御教记》:寿皇留意武事,在位凡五大阅。〈乾道二年、四年、六年、淳熙四年、十年〉或幸白石,或幸茅滩,或幸龙山,一时仪文士马,戈甲旌旗之盛,虽各不同,今撮其要以著于此。先一日,诸军人马,金装执色于教场东,布列军幕,宿营。至日,殿前马步诸军,先赴教场下方营,并亲随军排列将坛之后。质明,三衙管军官,并金装从驾。上自祥曦戎服乘马,太子、亲王、宰执、近臣,并戎服乘马以从,护圣马军八百骑,分执鎗旗弓矢军器,前后奏随军番部大乐等,驾入教场,升幄殿。殿帅执挝躬奏:诸司人马排立,齐举黄旗,招诸军向御殿。梆子一鼓,唱喏,一鼓呼万岁,再一鼓又呼万岁,叠鼓呼万万岁。又一鼓唱喏,殿帅奏:取圣旨。鸣角发严,上御金装甲胄,登将坛幄殿,鸣角戒严。殿帅奏:取圣旨。马步军整队成屯以备教战,连三鼓,马军上马,步军起旗枪,分东西为应敌之势。举白旗教方阵,黄旗变圆阵,皂旗变曲阵,青旗变直阵,绯旗变锐阵,绯心皂旗作长蛇阵,绯心白旗作伏虎阵。殿帅奏:取圣旨。两阵各遣勇将挑战,变八圆阵,叠鼓举旗,左马军战右步军,右马军战左步军。再叠鼓交旗,击刺混战。三叠金,分阵,大势,马军四面大战。三叠金,分阵,殿帅奏:教阵讫。取旨。人马排列,当头鸣角,簇队以俟放教。诸军呈大刀车炮烟枪诸色武艺,御前传宣抚谕,将士射生官进献獐鹿。上更戎服,赐宰臣已下对御酒五行。殿帅奏:取旨,谢恩,如前唱喏。讫,驾出教场。是日,太上皇于都亭驿设帘幄以观。驾至,邀上入幄,宣唤管军官,赐大金碗酒于帘外。都人赞叹,以为盛观。时殿司旗帜以黄,马司以绯,步司以白。以道路隘促,止用从驾军一万一千四百人,分为二百四十八小队,戈甲耀日,旌旗蔽天,连亘二十馀里,粲如锦绣。都人纵观,以为前所未有。凡支犒金银钱帛,以钜万计。悉出内库,户部不与焉。
御教文物仪卫,并同四孟驾出。今止添入后项:
弹压前队,侍立,使臣都辖。
执黄龙旗使臣   执绣龙旗使臣
带弓箭汗胯豹尾使四员
带汗胯员骑剑使臣十员
弹压后队侍立使臣都辖
黄罗戏珠龙旗   黄绣龙旗二
豹尾使臣四    员骑剑使臣十人
供进马四匹    带甲御马
御前金装甲马   管押使臣幕士
内中正供马    兽医押槽
黄绣龙传宣旗二  小龙传宣旗十
随逐巡视官    马院禁卫官
引马监官二员   供马监官二员
圣驾供鞭通管二员 掇梢提辖二员
日乌独脚旗    挟驾指挥四十二人销金龙旗二    犀皮御座椅
钤锤刀子左    匙著刀子右
青毡御笠     褐毡御笠
金凤瓶      丝鞋箧子
御膳箧子     玉靶于阗刀
马脑于阗刀    水晶于阗刀
金洗嗽      皂白御靴
通犀于阗刀    角靴于阗刀
酒鳖子大小    白虎皮杖榼白豹皮杖榼    梳刷马盂袋
黑漆套盘     圭木套盘
销金弓箭葫芦   虎豹皮弓箭袋葫芦饮水角      拍板二
哨笛四      番鼓二十四人
弹压乐器使臣   管押训练官
杏黄龙旗二    觱篥二
札子九      大鼓十
龙笛四      临安府弹压官属
从驾官、宰臣已下,并如常日。

淳熙十一年,选练万弩手。
《宋史·孝宗本纪》:十一年二月,诏两淮、京西、湖北万弩手令在家阅习,每州许岁上材武者一二人,试授以官,如四川义士之制。
淳熙十六年,光宗即位,大阅于城南大教场。
《宋史·光宗本纪》:十月甲寅,大阅。 按《礼志》:淳熙十六年十月,大阅于城南大教场。并如上仪。
《老学庵笔记》:淳熙己酉十月二十八日,车驾幸候潮门外大教场,大阅。是日,上早膳毕,出郊,从驾臣僚及应奉官,并戎服,擪带子,著靴。大阅毕,丞相、亲王以下赐茶。是日,驾出丽正门,入和宁门,沿路官司免起居。
淳熙  年,立枪手及射铁帘格。
《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淳熙閒,立枪手及射铁帘格。上谓辅臣曰:闻射铁帘,诸军鼓跃奋厉。周必大曰:兵久不用,此辈无进取,自然气惰。今陛下激劝告戒,人人皆胜兵。于是殿前、步军司诸军及马军旧司弓弩手,射铁帘合格兵共一千八百四十馀。诏中垛帘弓箭手一石二斗力十箭,弩手四石力八箭,依格进两秩,各赐钱百缗;弓箭手一石力十箭以上,弩手三石力八箭,各进两秩。诏中外诸军赏格亦如之。
光宗绍熙元年,诏习水军及诸路禁军。
《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绍熙元年,诏殿司:许浦水军并江上水军岁春、秋两教外,每月轮阅习。沿海水军准是。知徽州徐谊言:诸路禁军,近法以十分为率,二分习弓,六分习弩,馀二分习枪、牌。习弓者听兼习弩,斗力可以观其进退,射亲可以察其能否。勤惰之实,人有稽考。诏下诸路遵守之。执政胡晋臣言:比年用射铁帘推赏,往往获迁秩,是亦足以作成人才。上曰:射铁帘不难,此赏格太滥,其专以武艺精熟为尚。
绍熙二年,训练弓箭手、弩手,择优等者升秩。
《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二年,枢密院言:殿、步司诸军弓箭手,带甲六十步射,一石二斗力,箭十二,六箭中垛为本等。弩手,带甲百步射,四石力,箭十二,五箭中垛为本等。枪手,驻足举手撺刺,以四十撺为本等。主帅委统制、统领较其艺。本等外取升加多者,每军五千五百人以上弓、弩、枪手各十五人,诣主帅审实,上枢密院覆试。各择优等二人升转两秩,馀人给钱五缗,俟将来再试。
宁宗庆元元年,大阅。
《宋史·宁宗本纪》:冬十月己卯,诏三省、枢密院条上合教诸军例。十一月丁未,命宰执大阅。 按《礼志》:庆元元年十月,以在谅闇,令宰执于大教场教阅。庆元二年,大阅。
《宋史·宁宗本纪》:庆元二年冬十月甲戌,大阅。 按《礼志》:庆元二年十月,大阅于茅滩。 按《兵志》:庆元二年,幸候潮门外大阅。
嘉泰二年,大阅。
《宋史·宁宗本纪》:嘉泰二年十二月庚寅,大阅。 按《礼志》:嘉泰二年十二月,幸候潮门外教场大阅。 按《兵志》:嘉泰二年,诏将按阅诸军,赏赉依庆元二年增给。
嘉泰三年命,以仲冬教阅万弩手。
《宋史·宁宗本纪》:嘉泰三年冬十月丙子,命两淮诸州以仲冬教阅民兵万弩手。
开禧二年六月戊戌,命诸路安抚司教阅禁军。
《宋史·宁宗本纪》云云。
理宗宝庆二年,禁私役禁军。
《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宝庆二年,莫泽言:州郡禁军,平时则以防寇盗,有事则以备戎行,实录于朝廷,非州郡可得私役。比年州郡军政隳废,吝于廪给,阙额恒多。郡官、主兵官有窠占,寓公有借事,存留者不什一。当教阅时,钤、总、路分虽号主兵,仅守虚籍,莫敢号召。入教之次,坐作进退殆同儿戏。守臣利虚券不招填,主兵受厚赂改年甲。且一兵请给,岁不下百缗,以小计之,一郡占三百人,是虚费三万缗也。私役禁军,素有常宪。守帅辟园池,建第宅,不给餐钱;寓公去城辽绝,类得借兵,扰害乡闾。近而辅郡至有寓公占四五百兵者。良由兵官之权轻,而私占之禁弛也。乞严戒监司、守倅等,止许借厢军,仍不得妨教阅,馀官虽厢军亦勿借。
端平二年夏四月戊子,大阅。
《宋史·理宗本纪》云云。 按《礼志》:端平二年四月大阅,以时暑,不及行。
嘉熙四年,阅军头司武伎。
《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嘉熙四年闰十二月,阅军头司武伎。
淳祐十一年,严申军匠归营训练。
《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淳祐十一年,台臣条陈军匠不闲阅习之弊:按旧制,禁兵无私役。比岁凡州军屯营驻劄之处,多循旧习,每一州军匠无虑数百,官无小大各占破,而雕镂、组绣、攻金、设色之事靡所不有。工艺虽精,击刺不习,设有小警,何能授甲。乞严申帅守及统兵官,应军匠听归营伍闲习训练,勿竞作无益,虚糜廪稍,以防军实。
《续文献通考》:淳祐十一年十二月,上谕辅臣曰:边事未息,武备当严。五兵所先,莫如弧矢。昔种世衡守青涧,日教习射,羌人畏之。其法可以推行。诏今诸路帅阃守臣,讲明区画,详议激励。使各令自卫乡井,弓弩箭只,听从其便。
度宗咸淳元年,按阅沿江军防。
《宋史·度宗本纪》:咸淳元年八月庚辰,命陈奕沿江按阅军防,赐钱二十万给用。
咸淳 年,严将领在军训练。
《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咸淳初,臣僚言:诸军统领、统制、正将、副将正欲在军训练,闲于武事,一有调用,令下即行,士悉将智,将悉士勇,所向无敌。今江南州郡、沿江制阃置帐前官,专任营运,不为军计,实为家谋,绝无战阵新功,率从帐前升差。大略一军仅二三千,而使臣至五六百,以供杂役。
《续文献通考》:淳祐中,董槐知建康府。时军政弛弗治,乃为赏三等以教射,岁馀,尽为精锐矣。
咸淳二年,诏诸将帅训练。
《宋史·度宗本纪》:咸淳二年五月癸丑,诏诸节制将帅讨军实,节浮费,毋占役兵士,致妨训练。
咸淳九年,以新招军分隶诸队,定期上各郡阅试。按《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九年,臣僚言:比者招募军兵,一时徒取充数,以觊赏格。涅刺之后,更不教阅。主兵官苦以劳役,日夜罔休,一或少违,即罹囹圄,搒掠之酷,兵不堪命,而死者逃者接踵也。今请以新招军分隶诸队,使之熟纪律,习事艺,或旬或月上各郡阅试。盖弊至于此,而训练之制大坏矣。

太宗天会三年,诏拣阅善射勇健之士以备宋,又遣官阅诸路丁壮赴军。
《金史·太宗本纪》:天会三年八月壬子,诏有司拣阅善射勇健之士以备宋。
《续文献通考》:天会三年十月,诏分遣鹘沙虎等十三人阅诸路丁壮,调赴军。
世宗大定二十二年,敕西北路招讨司督习武备。
《金史·世宗本纪》:大定二十二年三月,命尚书省申敕西北路招讨司勒猛安谋克官督部人习武备。大定二十六年,诏诸路招讨司教练军士。
《金史·世宗本纪》:大定二十六年九月庚寅,上谓宰臣曰:西南、西北两路招讨司地隘,猛安人户无处围猎,不能闲习骑射。委各猛安谋克官依时教练,其弛慢过期及不亲监视,并决罚之。
章宗明昌六年,诏诸路农隙讲武。
《金史·章宗本纪》:明昌六年五月乙巳,诏诸路猛安谋克农隙讲武,本路提刑司察其惰者罚之。
承安三年,设官专掌教习武事。
《金史·章宗本纪》:承安三年正月丁巳,并上京、东京两路提刑司为一,提刑使、副兼安抚使、副,安抚专掌教习武事,毋令改其本俗。
承安四年,诏训练军士。
《金史·章宗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承安四年九月,诏训练军士。
泰和八年十一月,御临武殿试护卫。
《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宣宗贞祐二年九月庚辰,诏训练军士。
《金史·宣宗本纪》云云。
贞祐三年,敕诸路长贰训练义兵。
《金史·宣宗本纪》:贞祐三年三月丙寅,敕河东、河北、大名长贰官训练随处义兵,邻境有警,责其救援。
兴定二年,令河东各路训练军士。
《金史·宣宗本纪》:兴定二年六月甲辰,枢密院言:诸道表称大元集兵应州、飞狐,将分道南下,观其意不在河北,而在陕西。河东各路义士、土兵、蕃汉弓箭手,宜于农隙教阅,以备缓急。
哀宗天兴二年八月丁丑,上阅兵于见山亭。
《金史·哀宗本纪》云云。

世祖中统二年,教习武卫军。
《元史·世祖本纪》:中统二年八月,以宋降将王青为总管,教武卫军习射。
至元七年秋七月乙丑,阅实诸路炮手。
《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九年,诏阅军籍。
《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九年春正月,诏元帅府统军司、总管万户府阅实军籍。
至元十六年,教练鄂州、汉阳水军。
《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十六年十一月戊子,命湖北道宣慰使刘深教练鄂州、汉阳新附水军。
至元二十二年,江中习水战。
《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二年十二月己亥,江淮行省以战船千艘习水战江中。
至元二十三年十月癸丑,谕江南各省所统军官教练水军。
《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五年,阅习水战。
《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五年六月乙丑,诏蒙古人总汉军,阅习水战。
成宗大德五年,诏选六御扈从汉军习武事。
《元史·成宗本纪》:大德五年十一月丁未,选六御扈从汉军习武事,仍禁万户以下毋令私代,犯者断罪有差。
武宗至大四年,敕诸卫汉军练习武事。
《元史·仁宗本纪》:至大四年三月,帝即位。冬十月壬辰,敕诸卫汉军练习武事。
仁宗皇庆元年,命官教练水军。
《元史·仁宗本纪》:皇庆元年夏四月庚午,命浙东都元帅郑祐同江浙军官教练水军。
延祐元年,设法教练士卒。
《元史·仁宗本纪》:延祐元年十月,监察御史言:乞命枢密院设法教练士卒,一应军官袭职者,试以武事而后任之。制曰:可。
延祐七年,阅实行省戍兵。
《金史·英宗本纪》:延祐七年三月,帝即位。十一月,遣使阅实各行省戍兵。
英宗至治三年,教习炮法。
《元史·英宗本纪》:至治三年春正月,遣回回炮手万户赴汝宁、新蔡,遵世祖旧制,教习炮法。
泰定帝泰定三年,简阅边兵。
《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三年八月乙亥,遣乃马台简阅边兵。十一月,御史言:比年营缮,以卫军供役,废武事不讲。请遵世祖旧制,教习五卫亲军,以备扈从。不报。
泰定四年,诏教阅诸卫军。
《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四年二月,诏同佥枢密院事燕帖木儿教阅诸卫军。
《续文献通考》:四年二月,诏同佥枢密院事燕帖木儿教阅诸卫军,阵有奇正,人有坐作,兵有击刺。必耳金鼓,目旗帜,千万夫如一人而始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