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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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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全唐文卷九百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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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阙名(十三)

** 请优经学出身选任奏(应顺元年闰正月中书门下)


准天成二年十二月诏曰。长定格应文学出身人。一任三
考。许入下县令下州县录事参军。亦入中下州录事参军。
两任四考。许入中下县令中州录事参军。两任五考。许入
中县令上州录事参军。两任六考。许入上县令及繁州录
事参军。凡为进取。皆有因依。或少年便授好官。或暮齿不
离卑任。况孤贫举士。才年四十。始得经学及第。八年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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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受一官。于初任之中。多不成三考。第二选渐向蹉跎。有
一生终不至令录者。若无改革。何以发扬。自此经学出身。
请一任两考。许入中下县令下州录事参军。

** 准敕修凌烟阁奏(应顺元年闰正月集贤院)


准敕书修创凌烟阁。寻奉诏问阁高下等级。谨按凌烟阁。
都长安时。在西内三清殿侧。画像皆北面。阁有中隔。隔内
北面写功高宰辅。南面写功高诸侯王。隔外面次第图画
功臣题赞。自西京板荡。四十馀年。旧日主掌官吏及画像
工人。并已沦丧。集贤院所管写真官画真官。人数不少。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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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后废职。今将起阁。望先定佐命功臣人数。请下翰林院
豫令写真本。及下将作监兴功。次序间架修建。

** 谏亲送葬奏(应顺元年二月山陵使)


大行山陵四月二十七日掩元宫。以御札皇帝亲奉灵驾
至园陵。有司量事供备。臣等伏见累朝故事。人君无亲送
葬之仪。盖承继事大。非薄于送终。

** 请定刺史选举军州判官条例奏(清泰元年七月中书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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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二月后。诸州奏军州判官九人行之。拟新详定敕
文。虑在外未知诏。军事判官宜令本州刺史自选择举奏。
初且除本职。未得与官。或与刺史连任相随。显有劳能。许
本刺史以闻。量与奖赏。仍不许横有奏荐。其三月后九人。
且与施行。

** 请修奉列圣陵寝奏(清泰元年十一月宗正寺)


御史台转报。百司各抄六典令式内本司事。举行职典。宗
庙陵园。列圣陵寝。多在关西。梁季为贼臣盗发。同光初。曾
差供奉官李说工部郎中李途往关西巡陵祭告。属朝廷
有故不行。明宗天成初。差丞李郁检较。又长兴四年诏。掩
闭无主坟墓。况列圣陵寝。伏遇中兴。虽有修奉之言。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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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闭之实。乞差官检讨修奉。置陵令一员。应属陵之四封。
各乞寺司管系。

** 请加吴山封号奏(清泰元年)


天宝十载正月。封吴山为成德公。与沂山会稽医无闾同
制封公。至德二年十二月。改吴山为岳。祠享官属视五岳。
今国家以灵应告祥。宜示殊等。

** 覆奏程逊等陈时务奏(清泰元年中书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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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学士程逊学士和凝张砺等上十三事。其一。前代帝
王。亲观风俗。讯民利病。其后不暇亲行。亦遣使巡行风俗。
唐朝于十道置采访使一员。请如旧制。亦冀民病苏舒。其
二。天成已来。久不括田。自水旱累年。民户疾苦不均。今岁
夏秋。或稔于常岁。请行检括。庶获均输。其三。中原边上。率
多閒田。可令近下军都。兴起屯田。旧时铜冶铁冶。亦令军
人兴置。不费于民。其四。人君求理。欲广视听。须偫臣上言。
然则人才有短长。智略有能否。其于听用之间。乞留睿鉴。
伏恐失人。其五。朝野官吏。人数众多。若不行黜陟之科。何
以察其能否望准考课令。凡中外官岁终较考。以行进退。
其六。古人得位相让。所冀不掩贤能。得其髦俊。请依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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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偫官受命后。举人自代。其七。治道既知损益。务实去
华。伏见自中兴以来。或于边境权立州县名目。户口不多。
虚张吏员。枉费禄食。其权置名目。望一切停省。以赈边军。
臣伏见徐宿州管内。有泗滨院徐山院市邱院白土务。所
管人户共数千家。请罢废名额。其户税请还州县。其八。请
止游惰。劝农桑。减冗食之员。停不急之务。其九。君上置谏
诤之官。此期闻过。况闻官给谏纸。虚伫谠言。时政有所不
便。请谏官陈论。诏书有所依违。请给事中封驳。其十。国朝
承平时。诸监铸钱不辍。尚不能给。今国家所铸绝少。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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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销钱。贵卖铜器。累行止绝。尚未知禁。伏乞严下条法。其
铜除镜鞍辔腰带外。不许市卖铜器。犯者以赃论。其十一。
沿边镇戍。请明斥堠。习战阵。谨烽候。令夷狄知惧。战必有
功。其十二。每年给散蚕盐不敷斤两。杂之以硝土。请给散
之时。命清强官止绝。其十三。伏闻关西河东。人民饥馑。殍
殕者多。其城市乡村积粟之家。望令官司通指姓名。俾令
出粜。以济饥民。中书门下覆奏程逊等十三事。其置采访
使。难择公清之吏。[:#AS-9BF8:⿰去⻏]生侥倖之门。问疾苦则未能。劳供须
则转费。况刺史廉使。自合访求。不劳别置。其累年水旱。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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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检田。以均劳逸。今年夏苗已多灾旱。秋稼今未及时。诸
下三司。可否闻奏。其屯田治务。兴造之初。所费不少。今国
力未办。可俟佗时。其受官举代。刘鼎近已上闻。其馀九件。
并可施行。择良善为心腹。偫官书考。并省州县。止游惰。劝
耕桑。谏官论事。给事封奏。断用铜器。边城习武备。差官散
蚕盐。均粜以济饥民等事。

** 请改庙讳偏旁奏(清泰二年五月中书门下)


准天成元年正月十六日敕。本朝列圣及四庙讳。近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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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表疏。偏旁文字。皆阙点画。凡当出讳。止避正呼。傥回避
于偏旁。则亏阙于文字。宜从朴素。庶便公私。凡庙讳但回
避正文。其偏旁文字不在减少点画。今定州节度使杨坛
檀州金坛县等名。酌情制义。并请改之。

** 请改定枉法赃罪奏(清泰二年五月中书门下)


刺史位列公侯。县令为人父母。祇合倍加乳哺。岂合自致
疮痍。一昨张宗裔胥吏讼论。合当极典。法司据律。罪止徒
流。向来此法极严。才可存其躯命。即一二十年不复还乡。
却缘近日赦宥稍频。迁易颇数。致其凶物。不顾严刑。臣窃
惟立法稍严。则人不敢犯。其见行法律。望下所司。再加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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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

** 请定朝官除任月限奏(清泰二年八月中书门下)


前大卿监五品升朝官西班将军。皆在任许满二十五月。
如冲替已经二十月。即别任用。少卿监旧例三任四任方
入大卿监。五品三任四任方入少卿监。今后并祇三任。逐
任须月限满无殿责者。便入此官。西班将军罢任一年许
求官。旧例三任四任方入大将军。今祇无殿责。或曾任金
吾将街使藩镇刺史。特敕并不拘此例。诸道除两使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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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书记以下。任自辟请。应朝官除外任。罢任后一年。方许
陈乞。诸道宾席未曾升朝者。若官兼三院御史。即除中下
县令。兼大夫中丞秘书少监郎中员外郎。与清资初任升
朝官。检校官至尚书常侍秘书监庶子。升朝便与少卿监。
诸州防禦团练判推官。并请本州奏辟。中书不更除授。应
出选门官带三院御史供奉里行及省衔。罢任后周年许
陈乞。诸州别驾不除令录。仍守本官月限。得替后一年许
陈乞。长史司马因摄奏正。未有官者送名。

** 议臣寮居丧终制除授奏(清泰二年十月中书门下)


奉长兴二年四月五日敕。朝臣居丧终制。委御史台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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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奏。诸道幕府职事。除丧后宜行恩命。州县官才授官及
到任一考前丁忧。服阕并与除授。依长定格自有节文。应
州县官新授及到任一考前丁忧服阕。准格取文解南曹
磨勘。申中书门下。当与除授。不得经堂陈状。

** 请更定朝班奏(清泰二年十一月御史台)


今月二日。班入遇雨。移班廊下。知班台吏董瑾引仆射在
中丞三院御史以下。仆射诰问。董瑾称准常例。台司刺都
省请简讨旧仪。都省称国朝以端揆之重。师长百僚。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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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司。皆为统属。且左右仆射常朝不在中丞之下。赴宴廊
飧。并在中丞之上。况中丞有公参之理。避路之仪。详其道
理。自有等降。台司又坚称李琪卢质任仆射日。班亦如此。
又引通事舍人在一品班上。寻申中书门下。奉宰臣判。令
廊下使重定班位。廊下使言今后遇雨移班廊下。欲请依
殿前塼位次第。二品在三品前一品后。若中丞大夫俱置。
即大夫在中丞前。其西班准此。谨闻。

** 请定内外官吏对见条例奏(清泰三年三月)


内外官吏对见例。应诸州差判官军将贡奉到阙。无例朝
见。以名衔奏。放门见赐酒食。得回诏进榜子。放门辞。臣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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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欲祇令朝见。馀依旧规。应诸道两使判官推官巡官无
例中谢。奏过放谢辞。如得替归京。无例朝见。臣欲今后除
两使判官许中谢门辞。其书记已下新除授及得替。并依
旧规。应文武朝官除授。文五品武四品以上并中谢。以下
无例对谢。以天成四年正月敕。凡升朝官新授并中谢。欲
准此例。应诸道节度使差判官军将进奉到阙朝见。得回
诏下榜子。奏过令门辞。应诸道都押衙马步都虞侯镇将
得替到京。无例见。或在京授任。无例中谢。进榜子放谢辞。
应诸道商税盐曲诸色务官在京差补。亦放谢辞。得替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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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亦无例见。在京商税盐曲两军巡使即许中谢。应新除
令录并中谢。次日放门辞。兼有只宣诫励。应文武两班差
吊祭使及告庙祠祭。祇于正衙辞见。不赴内殿。诸道差进
奏官到阙得见后请假得替。进榜子放门辞。已前六件望
准旧例施行。

** 覆册四庙奏(天福二年三月尚书省)


臣等今月十三日再于尚书省集百官详议。夫王者祖武
宗文。郊天祀地。故有追崇之典。以申配飨之仪。窃详太常
礼院议状。准立七庙四庙。即并通其理。其他所论。并皆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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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七庙者。按礼记王制云。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
庙而七。郑元注云。此周制也。详其礼经。即是周家七庙之
定数。四庙者。谓高曾祖祢四世也。按周本纪及礼记大传。
皆云武王即位。追王太王王季文王。以后稷为尧稷官。故
追尊为太祖。此即周武王初有天下。追尊四庙之明文也。
故自汉魏以降。迄于周隋。创业之君。追谥不过四世。约周
制也。此礼行之已久。事在不疑。今参详都省前议状。请立
四庙外。别引始祖取裁。未为定议。续准敕。据御史中丞张
昭远奏。请创立四庙之外。无别封始祖之文。备引古今。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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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沿革。合前王之茂典。是历代之通规。况国家礼乐刑名。
皆约唐典宗庙之制。须据旧章。请依唐朝追尊献祖宣皇
帝。懿祖光皇帝太祖景皇帝代祖元皇帝故事。追尊四庙
为定。臣等考详典礼。上奉圣明。虽共竭于恳诚。实倍惭于
浅近。

** 请准旧式赐食仪制奏(天福二年三月御史台)


唐朝令式南衙常参官文武百寮。每日朝退。于廊下赐食。
谓之堂食。自唐末乱离。堂食渐废。仍于入阁起居日赐食。
每入阁礼毕。阁门宣放仗。偫臣俱拜。谓之谢食。至伪主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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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元年中。入阁礼毕。更差中使至正衙门口宣赐食。百官
立班重谢。此则交失唐朝赐食之意。于礼实为太烦。臣恐
因循渐失根本。起今后入阁赐食。望不差中使口宣。准唐
明宗朝事例处分。

** 行朝起居依在京事体奏(天福二年四月御史台)


文武百寮。每五日一度内殿起居。在京城时。百官于朝堂
幕次。自文明殿门入。穿文明殿庭入东上阁门。至天福殿
序班。今随驾百官。自到行朝。每遇起居日。于幕次东出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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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与诸色人排肩杂进。自外缭绕。方入内门。臣窃见升
龙门外庭宇不宽。人徒大集。或是诸司掌事。或是诸道使
臣。方集贡输。不可止约。若令与衣冠杂进。朝士并趋。则恐
有坏天官。见轻朝序。权时之义。事理难安。起今后每遇百
官赴内殿起居日。请依在京事体。百官于幕次自正衙门
入东出横门。既协京国常仪。兼在行朝便稳。

** 请复旧制廊下赐食奏(天福二年四月御史台)


文武百寮。每月朔望入阁礼毕。赐廊下食。在京时祇于朝
堂幕次两廊下。今在行朝于正衙门外权为幕次。房廊湫
隘。间架绝少。伏恐五月一日朝会礼毕。准例赐食。即于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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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难为排比。伏见唐明宗时。两省官于文明殿前廊下赐
食。今未审每遇入阁日。权于正衙门两廊下排比赐食。为
复别有处分者。

** 进苑恕策奏(天福二年十月详定院)


前洺州鸡泽县主簿苑恕进策五件。可行者有二。其一云。
伏见诸道行遣公事。皆有前后通规。定知后所繇置递符
脚力。每遇缓急。尝遣往来。既有严程。孰敢慢事。近日州使
多差牵拢散从承符步探官等下县追督公事。始发一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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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人。又致续催使者。事则一件两件。使乃五人七人。非唯
剥削蒸黎。实为挠烦县邑。及官吏无暇区分庶事。唯当祇
奉专人。如此弊讹。特望条贯。若令佐稍亏职分。或后公期。
显有宪章。请行法典。其二曰。自前两税徵赋。已立三限条
流。官员惧殿罚之威。节级畏科惩之罪。苟非水旱。敢怠区
分。未尝有不了之州。何处是不前之县。臣今睹诸道省限
未满。州使先追。仍勒官员。部领胥徒。云与仓库会探。务行
诛剥。因作疮痍。全无轸恤之心。但恣贪求之意。外邑所繇
等。不免牵费。非理盘缠。例总破家。皆闻逃役。自今之后。伏
乞只凭仓库纳数点算。便即委知。仍取县司申闻勘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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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同异。若实违省司期限。请依常典指挥。会探之名。特乞
停寝者。臣等参详苑恕所陈事件。要绝烦苛。当务息民。以
裨求理。诚为允当。望赐施行。

** 进窦温颜策奏(天福二年十月详定院)


前隰州蒲县令窦温颜进策一十一件。可行者有二。其一
曰。伏见所在县令。有差配百姓纸笔及课钱户者。朝廷付
以宰字。贵要抚绥。支给料钱。合专慎守。逐日纸笔之用。所
费不多。随处等力之名。皆有定数。多是擅放。甚为贪污。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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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降以严条。除其宿弊。伏虑州县官逐月所给正俸。皆无
见钱。使府给配之时。皆是虚头计算。伏请州县官所给料
钱杂物。准折一依逐处时估者。臣等参详。凡关课户。皆是
强名。县宰将治凋疲。不合别生差配。据兹条件。请赐改更。
所给料钱。难议条理。

** 分别常参官奏(天福二年十一月中书门下)


准唐贞元二年九月五日敕。文官充翰林学士及皇太子
诸王侍读。武官充禁军职事。并不常朝参。其在三馆等诸
职事者。并朝参讫。各归所务者。自累朝以来。文武在内廷
充职。兼判三司。或带职额及六军判官等。例不赴常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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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敕。准近敕。文武职事官未升朝者。按旧制并赴朔望
朝参。其翰林学士侍读三馆诸职事。望准元敕处分。其在
内廷诸司使等。每受正官之时。来赴正衙谢后。不赴常朝。
大朝会不离禁廷位次。三次职官免常朝。唯赴大朝会。其
京司未升朝官员。祇赴朔望朝参。带诸司职事者不在此
例。文官除端明殿翰林学士枢密院学士中书省知制诰
外。有兼官兼职者。仍各发遣本司供事。

** 请改正漏刻奏(天福三年二月司天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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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刻经云。漏刻之制。起自轩辕。所以上揆天时。下著人事。
是故日行有南北。晷漏有长短。以黄道去极之度。而求漏
刻日移之变。夫中星昼夜一百刻。分为十二时。每时有八
刻三分之一。假令符天以六十分为一刻。一时有八刻二
十分。四刻十分为正前。四刻十分为正后。二十分中必为
时正。上古以来。皆依此法。自唐室将季。黄巢犯京。既失旧
经。漏刻无准。伏以见行漏刻。自午初四刻。元称已时。已入
未时。犹打午正。若不改更。终成错误。今欲每时初打一刻。
至四刻后正时正牌。打八刻终一时。后一时却从初起。即
上同往古。下验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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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敕改定漏刻奏(天福三年二月司天台)


臣等据诸家历数。及太霄论漏刻等经。皆以昼夜百刻。分
为十二时。每时有八刻三分之一。凡一时以打一刻起于
时初。八刻终于时正。近取到水秤较验。方知见行漏刻差
误。假令以午时为例。从午时五刻上行作午时一刻。侵至
未时四刻始满八刻。方终午时。此则午未两时中。各取半
合为一时也。自日出后至日入以来。时刻皆如此例相侵。
卷九七二 第 14b 页
伏乞改正。从时初打一刻。至四刻后进正牌。八刻终为一
时。后时却从初起。时辰自正。晷漏无差。

** 进卢灿策奏(天福三年三月详定院)


前守洪洞县主簿卢灿进策云。伏以刑狱至重。朝廷所难。
尚书省分职六司。天下谓之会府。且诸道决狱。若关人命。
即刑部不合不知。欲请州府凡决大辟罪人。请逐季具有
无申报刑部。仍具录案款事节。并本判官马部都虞候司
法参军法直官马部司判官名衔申闻。所贵或有案内情
繇不圆。刑部可行覆勘。如此则天下遵守法律。不敢轻议
刑书。非唯免有衔冤。抑亦劝其立政者。臣等参详。伏以人
命至重。而国法须精。虽载旧章。更宜条理。诚为允当。望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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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

** 进李祥疏奏(天福三年三月宰臣)


李祥才光凤阁。志奉龙图。聪明有作诰之方。名器无假人
之理。以兹留意。爰具上章。乃是大纲。且非小善。既叶圣人
之教。可嘉君子之言。所奏节度刺史州衙前职员等事。望
赐施行。

** 请准段禺修斋坛屋宇奏(天福三年四月详定院)


卷九七二 第 15b 页

太常博士段禺进封事云。臣窃见雒京四面所有祠祭诸
坛等。自近年以来。相次官员祭告。不住芟薙扫除。渐似低
平。久亏增饰。今乞下太常寺。牒河南雒阳两县。应有管系
坛所。方以农务未兴之时。各勒逐近量差三十人功。添补
修泥。须及元格尺丈高。其斋宫虑有经费。据难修营。稍候
秋登。亦望条理。自然百灵允集。万福攸归。臣等参详。大凡
祀祭。事在敬恭。惟于斋坛。最宜崇饰。

** 请详定明宗朝敕制奏(天福三年六月中书门下)


伏睹天福元年十月敕节文。唐明宗朝敕命法制。仰所在
遵行。不得更易。今诸司每有公事。见执清泰元年十月十
四日编敕施行。称唐明宗朝敕除编集外。尽已封锁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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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等商量。望差官将编集及封锁前后敕文。并再详定。其
经文可行条件。别录闻奏施行。

** 请建庆昌宫奏(天福四年二月中书门下)


陛下应天顺人。握图御宇。电绕虹流之地。既焕祯符。出潜
离隐之乡。宜光称谓。其太原潜龙庄。望建为庆昌宫。使相
望乡改为龙飞乡。都尉里望改为神光里。

** 乞御史照旧例分判事宜奏(天福四年三月御史台)

卷九七二 第 16b 页


按六典侍御史。掌纠举百僚。推鞫狱讼。居上者判台知公
廨杂事。次知西推赃赎三司受事。次知东推理匦。伏乞今
后准故事施行。

** 日食救护奏(天福四年六月司天台)


七月一日。太阳有亏。缺于北。极于东。复于南。未盈而没。太
常礼官详旧制。日有变。天子素服避殿。太史以所司救日
于社。陈五兵五鼓。麾东戟南矛。西弩北盾。中央置鼓。服从
其位。百职废务。素服守司。重列于庭。每等异位。向日而立。
明复而罢。今所司法物。咸不能具。去岁正旦日有食之。唯
谨藏兵仗。皇帝避正殿。尚素食。百官守司而已。

** 请定公主出降仪奏(天福四年八月中书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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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常礼院定来岁长安公主出降仪。太仆寺供厌翟二马
车。殿中省备圆方偏扇各十六。行障三。坐障二。伞一。大扇
一。团大扇二。今车障伞扇。是同光年皇后法物。欲雅饰牙
使厌翟之车。后以四马。权去二马用之。

** 请定唐庙制度奏(天福四年十一月太常礼院)


唐庙制度。请以至德宫正殿隔为五室。室三分之南。去地
四尺。以石为埳。中容二主。庙之南一屋三门。门戟二十四。
卷九七二 第 17b 页
东西一屋一门。门无棨戟。四仲之祭。一羊一豕。如其中祠。
币帛牲牢之类。光禄主之。祠祝之文。不进不署。神厨之具。
鸿胪督之。五帝五后凡十主。未迁者六。未立者四。未谥者
三。高祖太宗与其后暨庄宗凡六主。在清化里之寝宫。祭
前一日。以殿中伞扇二十。迎置新庙。以行飨礼。闵帝庄宗
明宗二后及鲁国孔夫人神主四座。请修制祔庙。及三后
请定谥法。

** 请定官品奏(天福七年五月中书门下)


有司检寻长兴四年八月二十一日敕。准官品令。侍中中
书令正三品。按会要。太历二年十一月升为正二品。左右
常侍从三品。按会要。广德二年五月升为正三品。门下中
卷九七二 第 18a 页
书侍郎正四品。大历二年十一月升为正三品。谏议大夫
正五品。按续会要。会昌二年十二月升为正四品。以备中
书门下四品之阙。御史大夫从三品。会昌二年十二月升
为正三品。御史中丞正五品。亦与大夫同时升为正四品。

** 点检起居官奏(天福七年五月中书门下)


时属炎蒸。事宜简省。应五日百官起居。即令押班宰臣一
员押百官班。其转对官两员封事付阁门使引进。本官起
居后。随百寮退。不用别出谢恩。其文武内外官寮。乞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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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搬家。及婚葬病损。并门见门辞。诸道进奉物等。不用殿
前排列。引进使引至殿前。奏云。某等进奉。奏讫其进奉物
便出。其进奉专使朝见日。班首一人致词。都附起居。州刺
史并行军副使诸道马步军都指挥使以下差人到阙。并
门见门辞。州县官谢恩日。甲头一人都致词。不用逐人告
官。其供奉官殿直等。如是当直。及于合殿前排列者。即入
起居。如不当直排列者。不用每日起居。委宣徽院专切点
检。常须整齐。

** 据乞赐院额奏(开运二年六月定州)


据郎山招收指挥使孙方简状。当山有僧院。地居山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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扼乡闾。自蕃戎骚动以来。边界惊移之后。多聚强壮。自办
戈矛。每遇贼军。皆获胜捷。其郎山为易州之中路。满县之
邻封。通此往来。最为要害。乞赐院额者。

** 请定仆射入朝仪注奏(开运二年八月御史台)


宰相和凝新除右仆射入朝就列仪注。责得台吏乔得威
状称。新除仆射正衙朝谢后。次日中丞率三院御史到仆
射厅公参。相次文武百官公参。趋朝时不序班。入在中丞
之前。兼旧例除拜御史大夫趋朝。退出在两省之前。仆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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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在大夫之前。近年以来。入朝祇在中丞之前。朝退仆射
出却在两省之后。银台司遂检唐朝旧仪。伏见元和七年
二月七日敕。所定仆射趋朝出入仪注甚重。今后欲请常
朝序班。候御史中丞偫官先入。以次东宫保傅入。次两省
入。次仆射入。及朝退。仆射先出。以次两省官出。东宫保傅
出。次御史中丞百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