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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六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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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全唐文卷九百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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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阙名(十)

** 请追封皇兄皇侄奏(开平元年)


东汉受命。伯升豫其始谋。西周尚亲。叔虞荷其封邑。故皇
兄存。凋零霜露。绵历岁时。恩莫逮于陟冈。礼方宏于事日。
皇侄故邕州节度使友宁故容州节度使友伦。顷因缔构。
俱习韬钤。并以战功。殁于王事。永言带砺。合议封崇。

** 请修唐史奏(龙德元年二月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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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见北齐文士魏收著后魏书。于时自魏太武之初至于
北齐。书不获就。乃大徵百官家传。刊总斟酌。随条甄举。搜
访遗亡。数年之间。勒为一代典籍。编在北史。固非虚言。臣
今请明下制敕。内外百官。及前资士子。帝戚勋家。并各纳
家传。具述父祖事行源流。及才术德业。灼然可考者。并纂
述送史馆。如记得前朝会昌已后公私。亦任抄录送官。皆
须直书。不用文藻。兼以兵火之后。简牍罕存。应内外臣寮。
曾有奏行公事。关涉制置。或讨论沿革。或章疏文词。有可
采者。并许编录送纳。候史馆修撰之日。考其所上公事。与
中书门下文案事相符会。或格言正辞。询访不谬者。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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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载。所冀忠臣名士。共流家国之耿光。孝子顺孙。获记祖
先之丕烈。而且周德见乎殷纪。舜典存乎禹功。非惟十世
可知。庶成一朝大典。臣叨庸委任。获领监修。将赎素餐。辄
干元览。

** 乞降河南诸方镇制命奏(同光元年十一月)


河南诸方镇节度刺史。昭洗之后。未有新官。每上表章。只
书姓名。未颁涣汗。必负忧疑。望宣付各降制命。以表新恩。

** 请追取本朝法书奏(同光元年十二月御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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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朝法书。自朱温僭逆。删改事条。或重货财。轻入人命。或
自徇枉过。滥加刑罚。今见在三司收贮刑书。并是伪廷删
改者。兼伪廷先下诸道。追取本朝法书焚毁。或经兵火所
遗。皆无旧本节目。只定州敕库有本朝法书具在。请敕定
州节度使速写副本进纳。庶刑法令式。并合本朝旧制。

** 论两省官常朝宜拜奏(同光元年十二月中书门下)


每日常朝。百官皆拜。独两省官不拜。准本朝故事。朝退于
廊下赐食。谓之廊餐。百官遂有谢食拜。惟两省官本省有
厨。不赴廊餐。故不拜伏。自僖宗幸蜀回。以多事之后。遂废
廊餐。百官拜仪。至今未改。将四十载。礼恐难停。惟两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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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尚不拜。岂可终日趋朝。曾不一拜。独于班列。有所异同。
若言官是近臣。于礼尤宜肃敬。起今后逐日常朝宣不坐。
除职事官押班不拜外。其两省官与东西两班并齐拜。

** 中书不得轻给告示奏(同光二年正月中书门下)


准本朝故事。加封建诸王内命妇。及宰相翰林学士中书
舍人诸道节度观察团练防禦留后。郎中书帖官告。索绫
纸票轴。下所司书写。印署毕进入宣赐。其文武两班并诸
道官员及奏荐将校。敕下后并合是本道进奏院或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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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于所司送纳。朱胶绫纸价钱各请出给。伏自伪庭皆隳
本朝事例。每降文字下中书。不分别重轻。便令官给告示。
遂致所司公事。全失规程。自今后如非前件事例。并请官
中不给告示。其内司大官并侍卫及赏军功将校转官。即
不在此限。所冀受宣赐者倍荣恩渥。非事例者不敢希求。
一则致显辨尊卑。一则免无名费耗。

** 定诸道奏除官员额数奏(同光二年三月中书门下)


纠辖之任。时谓外台。宰字之官。古称列爵。如非朝命。是废
国章。近日诸道。多是各列官衔。便指州县。请朝廷之正授。
树藩镇之私恩。颇乱规程。宜加条制。自今后大镇节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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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三州已上者。每年许奏管内官三人。如管三州已下者。
许奏管内官二人。仍须有课绩尤异。方得上闻。若止于简
慎无瑕。徵科及限。是守常道。只得书考旌善。不得特有荐
奏。其防禦使每年只许奏一人。并无尤异。不得奏荐。刺史
无奏荐之例。不得辄乱规程。更有将资官员。请他处除授。
谓之横荐。最乱格文。其已前事件如敢违。所司不得辄与
通进。若奏下中书。亦不在施行之例。

** 定刺史县令赏罚奏(同光二年三月中书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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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善罚恶。致理之源。选材任能。为政之本。所在刺史县令。
有政绩尤异。为众所知。或招复户口。能增加赋税者。或辨
雪冤狱。能活人生命者。及去害物之积弊。立利人之新规。
有益于州县。为众所推者。即仰本处逐件分明开奏。不得
辄加缘饰。以为浮词。据事状不虚。则加奖激。以劝能吏。如
在任贪猥。诛剥生灵。公事不治。为政怠惰。具事节闻奏。勘
覈不虚。当加谴罚。以戒慢官。其州县官任三考满。即具阙
申送吏部格式。候敕除铨注。本道不得擅差摄官。辄替正
授者。

** 请准例徵光台礼钱奏(同光二年三月御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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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除诸道节度观察防禦经略等使刺史县令。及诸道幕
府兼诸司带宪衔兼官。合纳光台钱。谨具本朝元纳及后
减落钱数如后。兼御史大夫元纳三十贯。减落外今纳一
十五贯。兼御史中丞元纳二十贯。减落外今纳一十贯文。
兼侍御史元纳八贯三百。减落外今纳五贯一百五十文。
兼殿中侍御史元纳一十一贯三百。减落外今纳五贯六
百五十文。兼监察御史元纳一十三贯三百。减落外今纳
六贯六百五十文。以前台司准本朝例。及减落外后徵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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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分析如前。应有诸道节度观察使刺史经略防禦等使
及诸道幕府上佐官并诸司班行新授兼官者。并合送纳
前件光台宪禦礼钱。今欲准例勒辞谢驱使官申报牒兵
部勒告身案。除准宜取外。准例须候送纳光台礼钱了朱
钞到。方可给付转帖。诸道进奏及知后院等。准从前事件
申报催徵。无致有隳旧规。

** 量添县官尉簿奏(同光二年四月吏部)


准本朝故事。州府官员。府置司录参军。外有功仓户法兵
事六曹。州有录事参军。亦置六曹。县置令丞主簿各一员。
尉三员。分判公事。自后除两京外。都督府及州置户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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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馀四员并省。县置令主簿各一员。丞尉并省者。伏以今
年除本分合格选人外有。有郊禋行事人数绝多。伏见州
官事简。掾曹请依旧两员。县局务繁。佐官请添一员。其间
有尉无簿者。请添置主簿一员。其赤畿次畿。并请准此。除
两京外。其判司只置司户司法两员。

** 请令节度等使归本任奏(同光二年四月中书门下)


诸道节度防禦刺史。各著功名。并全忠孝。洎蒙升奖。皆荷
渥恩。虽萌为治之心。未展分忧之效。况闻藩府不可以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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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侯伯不可以久阙。藩府虚则兵不辑。侯伯阙则化不行。
繇此观之为务甚急。请令归本任。不奉诏旨。不得辄离治
所。

** 请重行分察条例奏(同光二年五月御史台)


准本朝故事。当司六察。合行职事条例如后。吏察。应吏部
行内南北两曹磨勘选人。合具驳放判成人。具名衔报分
察使。及三铨应锁注官后。具前衔后拟报分察使典简。如
有踰滥。即察使举追本行令使推勘。兵察。应兵部司公事。
一一合报察使。户察。应户部司诸州户帐贡物。出给蠲符。
具事件合报察使。刑察。应刑部司法律赦书德音。流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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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断罪重轻。合报察使。礼察。应礼部补转铸印诸祠祭料
法物。合报察使。工察。应工部司工役等。合报察使。伏以御
史台六员监察。谓之分察使。察访纲举。动静必行。但缘旷
废。久不施行。今欲重行条贯。

** 点检前资官告敕奏(同光二年五月中书门下)


凡有进状乞官。及诸州府初奏请判官。荐举前资。自诣中
书求官等。窃闻所称头衔。多有踰越。中书既无旧案。除授
何以为凭。起今后。凡有诸色前资。若命官者。除近曾任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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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及有科第外。清资官为众所知。并须追到前任告敕。中
书点检后方进拟。贵绝虚授。以杜侥求。

** 请详定长定格循资格十道图奏(同光二年八月中书门下)


吏部三铨门下省南曹废置甲库格式流外部铨等司。公
事并繁。长定格循资格十道图等。前件格文。本朝创立。简
制奸滥。伦叙官资。颇谓精详。久同遵守。自乱离之后。巧伪
滋多。兼同光元年八月。车驾在东京。权判南曹工部员外
郎卢重本司起请一卷。盖以兴复之始。务切怀来。凡有条
流。多失根本。以至冬集起选人。并南郊行事官。及陪位宗
子。共一千三百馀人。铨曹检勘之时。互相援引。去留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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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绝争论。若有依违。必长讹滥。望差权判尚书省铨左丞
崔沂吏部侍郎崔贻孙给事中郑韬光李光序吏部员外
郎卢损等。同详定旧长定格循资格十道图。务令简要。可
久施行。

** 任诸藩奏辟军事判官奏(同光二年八月中书门下)


伪廷之时。诸藩参佐。皆从除授。自今后。诸道除节度副使
两使判官除授外。其馀职员并诸州军事判官。各任本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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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辟。其军事判官仍不在奏官之限。所冀招延之礼。皆合
于前规。简辟之间。无闻于滥举。

** 请权停选举奏(同光二年十月中书门下)


献可效忠。前经之令典。因时建议。有国之明规。道既务于
化成。事亦敷于竞劝。敢裨宸听。辄罄刍言。伏惟陛下业茂
经纶。功成理定。五材七德。威冠于伐谋。百氏三坟。义彰于
知教。爰自中兴启运。下武膺期。照临而日月光华。鼓舞而
乾坤交泰。英明取士。睿哲崇儒。诚宜便广于搜罗。岂可尚
令于淹抑。但以今春贡士。就试不多。即目选人。磨勘未毕。
宗伯莫臻于俊乂。天官难辨于妍媸。况已过秋期。将行公
事。侧闻道路。悉是家贫。比及到京。多踰程限。文闱选部。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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碍条流。伏请权停贡举一年。俟迁莺者。更励进修。希干禄
者。益加循省。然后精求良干。博采异能。免其遗贤。庶同乐
圣。

** 贞简太后升祔礼毕请行享祀奏(同光二年礼仪使)


伏准礼。丧三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行事。此古制
也。爰自汉文。益尊神器。徇至公绝私之义。行以日易月之
制。事久相沿。礼从顺变。今园陵已毕。祥练既除。宗庙不可
以乏飨。神祇不可以废祀。宜遵礼意。式展孝思。伏请自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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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太后升祔礼毕。应宗庙使乐及偫祀。并准旧施行。

** 上皇太子婚礼奏(同光二年礼仪使)


按本朝旧仪。自一品至三品。婚礼得服衮冕剑佩衣九章。
今皇太子兴圣官使继岌。虽未封建。官是检校太尉。合准
一品婚礼施行。其准礼妇人从夫之爵。亦准一品命妇。至
行亲迎之日。太常卤簿鼓吹前导。乘辂车。其花钗九枝博
鬓褕翟衣九等。其日平明。皇帝差官告亲庙一室。宗正卿
摄婚主行礼。其夕亲迎。兴圣宫使乘辂车。卤簿鼓吹前导。
至女氏之门。以结䌽车御轮交车。

** 请定东都邺都奏(同光三年三月详定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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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并魏州为东京。简诸道州县。须先定两府。始可各定官
品。未审依故事。京兆河南为两府。太原兴唐为次府。天复
以兴王之地。别有进止敕。不惟府额各定于等差。兼亦都
名须正于升降。将为经久之制。宜遵固本之文。本朝故事。
雍州为西京京兆府。雒州为东都河南府。是谓京都两府。
并州旧为北都。太原府在两府之次。近以中兴大业。以魏
州为东京兴唐府。权谓东京为雒京。窃以雒京历代帝王
之都。四方朝贡所便。爰自汉魏。迄于隋唐。方建都城。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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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极。宜依旧以雒京为东都。魏州改为邺都兴唐府。与北
京太原府并为次府。岂独设官分职。命秩免惑于有司。抑
亦画界分疆。取则无违于故事。

** 请定乡贡童子事例奏(同光三年五月礼部)


当司准流内铨牒。应请定冬集举人内有前乡贡童子者。
三铨已前团奏冬集。皆署前乡贡童子。伏准格文只有童
子科。此无乡贡字。铨司先为请定冬集举人九经张仲宣
等。内有前乡贡明经童子成光诲。遂检寻六典及苏冕会
要。又无本朝书。子细检讨。惟有十三年闰十二月敕。诸道
应荐万言及童子。起今后不得更有闻荐。据此童子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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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由诸道表荐。固无乡贡之名。又无口议帖经。亦不合有
明经之字。进则止于暗诵。便号神童。此外格文别无童子。
其成光诲。铨司准格只收署前童子团奏去二月十五日
具状申留司宰臣取裁奏例准申者。伏缘三铨见团奏冬
集。右内有乡贡及明经字。已依成光诲例。准格只署童子
团奏次诸左。伏以院司常年考试。皆凭诸道表荐。降敕下
到当司。准格考试。及格者便放及第。其同光二年童子郭
忠恕等九人。皆是表荐童子敕内。并纳到家状。并有乡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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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字。院司检勘同便榜示。引试及第后。先具白关牒报吏
部南曹。续便团奏者。关奏状下到中书省。追当司元下纳
家状。检点同覆奏放敕经过诸处。敕下后方始到当司。备
录黄关牒。报御史台尚书省并吏部南曹。今准流内铨牒。
伏缘院司承前皆凭敕命施行。童子敕内并有乡贡两字。
若使下落。恐涉专擅者。

** 皇太后丧服议奏(同光三年七月太常礼院)


案故事。中书门下翰林学士在朝文武百官内诸司使供
奉官已下。从成服三日。每日赴长寿宫朝临。自后不临。其
服以日易月。三十日除。至小祥合释服。每至月朔月望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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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大祥释服日。未除服者缞服临。已除服者则素服不临。
并赴长寿宫先拜灵讫。移班近东。进名奉慰。又奏准故事。
文武前资官及六品已下未升朝官并士庶等。各于本家
素服一临。禁卫诸军使已下。各于本军厅事素服一临。僧
尼道士各于本寺观一临。内外命妇各于本家素服朝临
三日。诸道节度观察防禦团练刺史及寮佐等。闻哀后当
日成服。三日改惨。十三日除。

** 议毁京内南北城奏(同光三年九月中书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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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补阙杨途先奏毁废京内南北城。臣检到同光二年八
月二十七日河南尹张全义奏。臣自僖宗朝叨蒙委寄。节
制雒京。临涖之初。须置城垒。臣乃取南市曹界分。兼展一
两坊地。修筑两城。以立府衙廨署。今区宇一平。理合毁废。
其城濠如一时平治。即计功不少。百姓忙时。难为差使。今
欲且平女墙及瓮门。馀候农隙。别取进止者。奉敕。京都之
内。古无郡城。本朝多事以来。诸侯握兵自保。张全义土功
斯毁。李罕之塞地犹存。时既朗清。故宜除刬。若差夫役。又
恐扰人。宜令河南府先分劈出旧日街巷。其城濠许人占
射平填。便任盖造屋宇。其城基内旧有巷道处。便为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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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因循。妄有侵占。仍请限一月。如无力平刬。许有力人
户占射平填。

** 甄录伪蜀官员奏(同光四年二月中书门下)


伪蜀官员。先有赦旨黜降。近者员数极多。相次到阙。并是
未承前敕。虑抱忧疑。宜令御史台具所到官员出身历任。
三代家状。约伪官品秩。准前敕次第。当拟同正官奏复。如
是伪蜀将相。家属稍多。即于山东州府安置。如位卑家属
卷九六九 第 13b 页
少者。或是本朝旧人。有骨肉见在班行。即任便居止。或是
三川居人。愿还本土。亦俟三两日放归本处。或有本朝曾
登科第。历任班行。材器为众所知。可以甄录。即续具人才。
酌量奏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