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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三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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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全唐文卷六百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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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翱(六)

** 唐故福建等州都团练观察处置等使兼御史中丞赠右散骑常侍独孤公墓志铭

公讳朗。字用晦。当州刺史赠太子少保宪公之长子。宪公
有文章名于大历中。每为文。辄为后进所传写。公生数岁
而宪公殁。与弟郁皆伯父母所养。稍长。好读书。不烦于师。
年二十一。与弟郁同来举进士。其二年。既得之矣。会有司
出赋题。德宗不悦。宰相喻使减人数。故公与十馀人皆黜。
公以伯父母无子。即日归养于苏州。使其弟留以卒业。由
是孝慈之名称于朋友间。以处士起佐江西宣歙浙东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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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得试校书协律郎。元和九年拜右拾遗。上疏请各令观
察使充本道盐铁使。场监之任。悉归州县。罢去管榷吏。以
除百姓之患。十年。盗杀宰相。御史中丞伤以免。公疏请贬
京兆尹。杀捕盗吏。事皆不行。君子壮之。累奏时病。有不合
上意者。贬为兴元府仓曹参军。三年复徵入为监察御史。
改京兆府司录参军。迁殿中。寻加史馆修撰。入省为都官
员外郎。修史如前。出刺韶州。复入虞部左司二员外。得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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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数月迁权知谏议大夫。敬宗御丹凤门。大赦改元。宦官
殴伤鄂县令崔发于鸡竿下。公疏请取其首为者杀之以
正法。宝历元年改御史中丞。殿中王源植贬韶州司马。公
面谏其屈。不得请。凡五上疏。自请罢去。敬宗不许。上即位。
迁工部侍郎。太和元年八月以为福建等州都团练观察
等使兼御史中丞。公疮发于背。不克入谢。病二旬。九月壬
子。以疮卒。年五十三。天子为之废朝。赠右散骑常侍。有子
孟常。生九岁矣。夫人京兆韦氏。给事中贞伯之女。未仕而
夫人卒。十月壬午。其侄庠以公之丧归祔河南之寿安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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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乡先公墓次。以十月己酉窆。铭曰。

人之有生。莫不皆死。曰长曰短。相望其几。短不足伤。长不
足恃。要归于尽。孰有彼此。公寿何迫。百年中止。丧车东去。
托骨山趾。室无妻哭。祭有稚子。令名不忘。曷其有已。

** 唐故金紫光禄大夫尚书右仆射致仕上柱国宏农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赠司空杨公墓志铭

由杨喜追杀项羽。以功封侯。后数世生敞。官至丞相。敞曾
孙宝。不应王莽之命。光武特徵。老病不到。宝生震。诸儒谓
之关西孔子。位至大司徒太尉。卒以忠死。杨氏由是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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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于史传。世不绝人。曾祖圭。辰州司户。赠膳部员外郎。大
父冠俗。奉先县尉。赠吏部郎中。父太清。宋州单父县尉。累
赠至太保。公讳于陵。字达夫。年十八举进士第。选补润州
句容主簿。鄂岳观察使奏为判官。转左骁卫兵曹。累改评
事监察御史。历殿中。得绯衣银鱼。使迁江西。公随之。加侍
御史著作郎。及府除。屏居建昌。不至京师。贞元八年徵拜
膳部员外郎。转考功。知别头举。转吏部员外郎。及判南曹。
宰相之亲。有以文书不足駮去者。宰相召吏人诘之。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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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改。遂以公为宣武吊祭使。故事南曹郎未尝有出使者。
公既出。宰相之亲由是判成矣。故公卒不得在诏诰之清
选。遂为右司郎中。郎官惰于宿直。临直多以假免。公白右
丞。建立条例。郎官不悦。为作口语。宰相有知其事者。遽以
公为吏部郎中。改京兆少尹。出为绛州刺史。有言公弗当
居外者。德宗召见。遂以为中书舍人。其年知吏部选事。时
京兆尹李实有宠。去不附己者。故给事中许孟容为太常
少卿。而公改秘书少监。德宗崩。为太原幽镇等十道告哀
使。持节之遗。并辞不受。复命。除华州刺史。赐三品衣鱼。所
取宾僚。皆一时名人。后皆显官。有至宰相者。其年冬迁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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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道团练观察使。越中大饥。人至相食。公奏请度支米
三十万斛。又乞籴他道以赈救之。民得生全。入为户部侍
郎。未到改京兆尹。奏请诸军使有犯罪者。皆禁身推罪。以
状牒送本军。又请属诸军诸使人置挟名敕五丁者。推两
丁属军。递立节限。以便于治。诏皆可其奏。京师称之。复为
户部侍郎。人望益重。佥以公遂为宰相。会考制举人。奖直
言策为第一。中贵人大怒。宰相有欲因而出之者。由是为
岭南节度使。是时得考策者凡四人。公既得岭南。员外郎
韦贯之再贬巴州刺史。而李益郑敬皆抵于患。其在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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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韦词为节度判官。任之以政。改易侵人之事。凡一十有
七。岭外之人至兹传道之。节度使徐申以己俸薄。月加三
十万。且曰。后来所期共守。公引常衮所奏敕皆罢之。撤去
蒲葵。陶瓦覆屋。遂无火灾。民赖以安。监军许遂振。好货戾
彊。而小人有阴附之者。故遂振密表谮公。直言韦词李翱
惑乱军政。于是除替罢归。遂振既领后事。捶挞吏人。求公
之非。吏人大声呼曰。杨尚书他方所遗。尚不收去。岂有侵
用官钱乎。遂振遽令取他方所遗。及其既至。封印不启。遂
振惭而止。宰相裴垍素未知公。及遂振之谮。遂以公为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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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侍郎。重修甲敕。用备奸源。又于南曹更置别历。以相检
覆。奏令选人纳直。为出签告以给之。吏息奸欺。官收羡钱。
公食丰絜。廨宇以修。迄兹守行。遂为故事。凡历四年。补内
外官三千馀员。皆当其分。无怨诉者。转兵部侍郎兼御史
大夫。判度支。当淮西用兵。漕挽供馈。盐铁积欠官钱。与之
廷辩。高霞寓以唐邓之师攻蔡州。怯懦不敢直进。欲南抵
申州。出于空虚不守之地。其路险狭。粮运难继。公面于上
前累言利害。并以疏陈霞寓逗遛之状。请于北道直进。足
以援许汝之师。贼势自蹙。上许之。霞寓深怨之。遂内外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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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出为郴州刺史。霞寓果败。由是谈者知公之冤。其为郴
州。躬勤于治。不以卑远为薄。明年召拜原王傅。数日又为
户部侍郎。复知吏部选事。元和十四年淄青平。兼御史大
夫。以本官充东平宣慰处置使。是时初诛李师道。得[兖]郓
州等十二州。列为三道。刘悟既除滑州。犹未出郓。及公至。
悟出迎。公促之。悟即日遂发。颁行赏赐。皆得其实。上甚悦。
谓宰臣曰。杨某不易得。及浙西观察使李脩死。上问宰臣
崔偫皇甫镈曰。何不进浙西人名。皇甫镈知公方有恩。惧
作相。遂言公所至皆有理绩。以臣所见。莫如杨某。凡数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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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上惟以一字应之曰惜。人闻之者。且以必为相矣。是时
裴门下既出太原。崔中书为镈所谮。镈又改尊号中上旨。
故镈计竟行。而公不相矣。明年迁户部尚书。又一年改太
常卿。又一年改东都留守兼兵部尚书御史大夫。充蕲汝
都防禦使。既三年。方将告休。会以疾而罢。乃叹曰。年老致
政。本吾夙志。兹则负吾平生心矣。疾平。迁检校左仆射兼
太子少傅。或劝求分司以自便者。公曰。年至力惫。便当乞
骸骨于朝。何用分司为。遂西至京师。朝谢讫不到中书。遂
还私家。不判上案。三上表乞自退。诏迁左仆射致仕。全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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俸料。数月。上表固让。乞就半俸。许之。庙享之外。不复经过
人家。每佳辰体安。则以子弟孙僮侍游于园沼之中。用以
为适。太和四年十二月癸亥。以疾薨于新昌第。享年七十
有八。天子为之废朝。凡朝廷之贤。设位而哭者。不知几人。
册赠司空。明年四月庚午。归葬郑州荥泽县先太保之兆。
祔于颍川韩氏赠华阴郡太夫人之茔。夫人丞相少师休
之孙。丞相晋国公滉之女。柔顺之德。纪于前铭。下从舅姑
四十有三年矣。子景复。卫尉卿。曰嗣复。户部侍郎。曰绍复。
举进士登宏词科。曰师复。未仕。用文为业。女适右司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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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公素。孙承涣。试大理评事鄜坊节度巡官。承涣之下及
在童稚者十有一人。大卿侍郎以翱之受恩也久。来请为
志。铭曰。

公生六年。太保弃捐。未及成童。虢国又终。漂泊江湖。谁食
谁衣。服习文学。不劳于师。爰始有名。既于永归。六十一年。
祗慎德仪。由直屡黜。进无异词。凡所临莅。去而可思。与之
厚者。莫匪隽材。自我进者。多遇良能。恩建葭莩。濡洽以财。
袒免缌麻。亦尽其哀。止足告归。偃息丘园。子裔孙童。十有
五人。有列卿曹。贵为侍郎。禄秩且多。膳饮馨香。门吏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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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显光。车马盈门。岁时之良。既寿且贵。示终以常。福荐
攸归。畴可比望。为庙太祖。百世蒸尝。

** 秘书少监史馆修撰马君墓志

公讳某。字卢符。宣州刺史元庆之曾孙。著作郎赠少府监
恬之子。公九岁贯涉经史。鲁山令元德秀。行高一时。公往
师焉。鲁山令奇之。号公为马孺子。为之著神聪赞。由是名
闻。中书令郭公子仪奏为怀州参军。充四镇伊西庭节度
巡官。从事河阳三城河东三府。累转试大府丞。因得太原
府仓曹。黜陟使裴伯言谓公堪为谏官。荐之于朝。拜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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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御史。充昭义军节度参谋。召为太子左赞善大夫。迁主
客员外郎。使于海东。复命。授兴元少尹。入为将作少监。改
国子司业。迁秘书少监。又加史馆修撰。元和十三年十一
月己酉。寝疾卒。公博览多艺。奕棋居第三品。家贫未尝问
生业。祇以纂录自乐为事。撰历代纪录类史凤池录纂宝
折桂录新罗纪行将相别传。及所为文。总四百八十八卷。
年登八十。官贰秘书。职领太史。虽不极于富贵。亦儒者之
难及也。夫人颍川陈氏。赠颍川郡君。先公终三十年馀矣。
有子七人。曰文则。由进士补钱塘尉。第二第四子文范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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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卒。曰文同。曰文约。读书著文。有名于进士场。曰文舆。曰
溪郎。皆恭守家法。女五人。其存者三人。未笄。文同等奉公
之丧。以明年二月祔葬于偃师。从先茔。谓翱尝从于史氏
之列。来请为志。

** 叔氏墓志铭

元和九年岁直甲午正月十九日丁卯。浙东道观察判官
将仕郎试大理评事摄监察御史李翱。奉其叔氏之丧葬
于兹。叔氏讳术。生子曰王老。远在京师。翱实主其事。铭曰。

翱生始言。叔氏弃殁。爰殡于野。年周四甲。岂无诸亲。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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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迫。亦有息子。旅宦京国。邱坟孰封。松槚未列。殡宇零毁。
狐狸所穴。中夜远思。酸悽心骨。是以乞假公府。言来筮宅。
追念延陵。丧子嬴博。葬不归吴。于礼其合。唯叔平生。游居
是邑。夭谢于此。灵幽其托。女侄之西。仲兄之北。冥昭何异。
可用居息。孰为故乡。乃树松柏。

** 故检校工部员外郎任君墓志铭

君讳佶。字叔正。乐安人。殿中侍御史元植之孙。灵府功曹
日新之子。君少遭父丧。养母以孝称。京兆尹崔光远表试
左清道率府兵曹参军。敕摄富平县尉知县事。及克复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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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以功授成都府犀浦县丞。又以优授泾阳县尉。会吐蕃
犯都。代宗幸陕州。君召募吏人保守佛寺。寇不敢逼。擢为
本县令。充渭北十县团练使。及驾还京。为同列潜搆。功不
得论。仆射裴冕冤而奏之。得长安县尉。转本县丞。历太府
寺丞。未几。迁监察御史京畿馆驿使判官。中书侍郎元载
为潭漕使。请为判官。转殿中侍御史。又检校工部员外郎
兼侍御史判官如故。元载得罪。君左授建州建安尉。及杨
炎入相。君以书戒之。由是杨怒而不用。又移虔州司户。再
授信州司马。观察使鲍防以为判官权知饶州事。遘疾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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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于信州。权窆于州西原。有诗两卷。前娶宗王氏女。生男
冀。为邠州司法参军。三女各为士妻。后娶杜氏女。生子三
人。曰溆曰羡曰并。女五人。长女嫁长洲尉源咸季。次女适
权㯋。三女早卒。少女二人未许嫁。溆历佐大府。以吏能有
声。为度支振武营田使。得试协律郎。摄监察御史。元和十
四年。杜氏卒。溆乃自信州奉府君之丧。合葬于万年杨村。
从先人旧茔。溆尝与翱同事岭南府。翱知溆之才。亟荐于
时。故溆来请志。铭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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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生于时兮。所贵者才。有才无命兮。古今所哀。噫。

** 兵部侍郎赠工部尚书武公墓志铭

公讳儒衡。字庭硕。年二十四得进士第。历四门助教。故相
郑公馀庆尹河南。奏授伊阙尉。充水陆运判官。及郑公守
东都。又请自佐。得监察御史。转殿中。御史台奏其材。诏即
以为真。历侍御史司封员外郎户部郎中。迁谏议大夫。三
月以本官知制诰。岁满转中书舍人。二年迁礼部。入谢。赐
三品衣鱼。数月丁尊夫人忧。再期服除。权知兵部侍郎。月
馀母夫人暴卒。公一号绝气。久而乃息。遂得重疾。不能见
亲友。既祥益病。长庆四年四月壬辰。竟薨。年五十六。公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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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貌严。望之若神。言不妄发。与人有诚。甫其相信。不用约
结。每以时安危生民之病为己务。从父兄元衡再为丞相。
以重厚名终始。公实潜有补助。其为谏议舍人。每遇事不
当。必奏疏尽言。皇甫镈为相。剥下以媚天子。给边兵衣食
以不可用物。兵士或以火燔之。其帅大哭。将自刃者。边几
乱。公累以疏言。宪宗召问。大悦。踰月。镈竟罢度支。及大行
皇帝即位。镈遂斥死崖州。其为兵部才数十日。凡议论者
潜曰。武兵部必相矣。盖上择日将相之。而公以丧免。有文
集二十五卷。制集二十五卷。曾大父载德。颍川郡王左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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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将军。大父平一。惩后族之祸。逃官于崧山。中宗初。徵拜
起居舍人考功员外郎。有文章传于当时。父登。常州江阴
县令。赠礼部侍郎。夫人陇西李氏。先公卒。嗣子曰筹。年十
五。次子年十三。女二人。长女许嫁卢立。立良士。为兴元节
度司空晋公从事。次女嫁前进士崔搏。搏有学行。其从父
子浑。以五月丙子。奉公之丧归祔河南缑氏礼部先公之
墓次。公之先薨。召其友礼部郎中李翱执臂以别。且曰。我
将死。凡家事细大。皆有条画在文字矣。平生志业。于此穷
矣。公于我厚。我死。公其铭吾墓以传焉。既十二日而公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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殁。君子以为知命。及薨。朋友之在位者。皆请告泣哭以相
吊。其不识者。亦望风以叹。天子罢朝一日。赠工部尚书。筹
尚幼。哭泣几绝。亲戚不忍闻其声。其能奉遗命以终讫公
意。铭曰。

武宗出周。圣发之苗。厥孙聘鲁。乃列春秋。秦汉之交。曰臣
王赵。实大其家。亭侯以绍。厥支十七。晋阳乃封。子孙因家。
以及于唐。神尧顺天。酂侯翼扶。武烈谏酷。五木成卢。考公
逃贵。于嵩之下。江阴洁白。世嗣其雅。德蕴位细。庆丛于公。
惟公之兴。罔不自躬。言不苟出。与人有诚。名誉四延。震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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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声。再罹大苦。不堪以病。先期告终。恬以顺命。毅毅武公。
是维硕人。我哀刻识。俾或可传。

** 故歙州长史陇西李府君墓志铭

府君讳则。字某。凉武昭王十三世孙。大父献。眉州别驾。时
宰相有请昏者。力不可止。因去官居家。弟遇疾暴卒。别驾
烧一指以祷于神。既而弟复生。自说方就絷。上帝有命。以
兄烧指。宜复其生。别驾生令一。侍中源乾曜以子求婚。府
君拒之固。以词抵之。贬黔州彭水尉。遂以寿终。府君始十
馀岁。先夫人以之从丧。归殡汝州。由是依于舅族。少好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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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庄周之言。与偫童游。尽能记他童之所习。先夫人学左
氏春秋。博该百家之书。故府君以经史浸润。力田供养。由
是少不肯求仕。善草隶书。弓矢博奕。皆得其妙。既冠。得濠
州定远尉。假令他县。令严而行。吏急民宽。富豪并贫民之
产而不税者。尽以法治之。贫民用安。罢职复返其初。从事
岭南。得试左武卫兵曹。于福建得试太子通事舍人大理
司直。授歙州长史。宣歙观察使请为判官。奏未下。以疾卒。
年七十四。夫人河南元氏。寿州刺史从之女。年六十八。先
府君而终。生子某子某。皆未仕卒。女子五人。长女婿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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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外郑锡。次女婿桂州观察使杜式方。次女婿京兆韦放。
次女婿荥阳郑循礼。小女婿密县尉郑公瑜。幼子克恭。少
读书学文。以兄举进士。家事自饬。弗克求名。故年四十六。
始奏授睦州司兵。累迁试大理司直兼殿中侍御史。充盐
铁推官。宝历三年三月。克恭奉府君夫人之丧。归葬于郑
州某县冈原。翱知克恭之材十三年矣。故克恭以府君之
葬来召请。且曰。将以六月庚申窆。知克恭者若吾季叔。又
安可以辞。铭曰。

德不称禄。鬼神之责。材优以贱。古人不戚。非道弗求。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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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爵。庆蕴而传。后必有积。其葬为谁。孝子之卜。蓍蔡佥吉。
嘉原创择。合骨于兹。终永其托。何以识之。有松有柏。

** 故河南府司录参军卢君墓志铭

君讳士琼。字德卿。范阳人。家世为甲姓。祠部郎中融之长
子。明经及第。历宁陵华阴二县主簿。知泗州院事。得协律
郎。郑少师之留守东都。奏为推官。得大理评事。韩尚书代
为留守。请君如初。尚书节将陈许奏充观察判官。得监察
御史。府罢岁馀。除河南府户曹。以疾免。河南尹重其能。奏
为司录参军。八月癸酉。发疾而卒。年六十九。君少好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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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晓吏事。少游故丞相杨炎张延赏之门。杨美其文词。张
每叹其吏材过人。尝摄职同州。当徵官税钱。时民竞出粟
易钱以归。官斗至十八九。君白刺史言状。请倍估纳粟。下
以泽民。上可以与官取利。刺史诘状。君辩其所以必然。刺
史行之。民用得饶。未一月。果被有司牒。和收官粟。斗给六
十。后刺史到。欲尽入其羡于官。君既去职。犹止之曰。圣泽
本以利民。民户知之。不可以独享。刺史乃悬榜晓民。使请
馀价。因以绢布高给之。民亦欢受。州获羡钱六百万。其为
户曹。决断精速。曹不拥事。及为司录。始就官。承符吏请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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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例某等一十五人合钱二千。僦人与司录养马。敢请命。
因出状。君诃曰。汝试我耶。使拽之。将加杖。承符吏众进叩
曰。前司录皆然。故敢请。君告曰。司录岂不自有手力钱耶。
用此赃何为。因叱出之。召主馔吏约之曰。司录判官文学
参军。皆同官环处以食。精粗宜当一。不合别二。无踵旧犯。
吾不恕。及月终。厨吏率其馀而分之。文学参军得司录居
三之一。君晓之曰。俸钱职田手力数既别官品矣。此餐钱
之馀。不当计位高下。从此后自司录至参军平分之。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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掾曹之下。各请家僮一人食钱。助本司府吏厨附食。司录
家僮或三人或四人。就公堂馀食。侵挠厨吏。弊日益长。君
使家僮二人食钱于司录府吏厨附食。家僮终不入官厨。
召诸县府望吏告曰。某居此岁久。官吏清浊侵病人者。每
闻之。司录职当举非法。往各白汝长。宜慎守廉靖。以渑池
令为戒。其所改易。皆克己便人。堪为故事。及君卒。士君子
相吊哭。咸以为能高而位卑不副。有子三人。孺方嗣宗嗣
业。号慕祗守。不失家法。女二人。前娶清河崔敏女。无子。后
娶荥阳郑虬之女。有子。故皆祔葬于祠部茔东北。孺方叩
头泣曰。丈人尝与先子同官而游。宅居南北邻。敢请纪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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翱不得辞。乃据所见闻者镌其实。可推类以知凡所从事
之贤。铭曰。

嗟卢君。性直而用优。约己以利人。宜寿宜贵。以拯时所艰。
其缄而不伸。以丧厥神。岂夺惠于东民。悲夫。

** 故处士侯君墓志

侯高字元览。上谷人。少为道士。学黄老练气保形之术。居
庐山。号华阳居士。每激发则为文达意。其高处骎骎乎有
汉魏之风。性刚劲。怀救物之略。自侪周昌王陵。所如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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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视贵善宦者如粪溲。与平昌孟郊东野昌黎韩愈退之
陇西李渤浚之河南独孤朗用晦陇西李翱习之相往来。
汴州乱。兵士杀留后陆长源。东取刘逸淮。乃作吊汴州文。
投之大川以诉。贞元十五年。翱遇元览于苏州。出其词以
示翱。翱谓孟东野曰。诚之至者。必上通上帝闻之。刘逸淮
其将不久。后数月而刘逸淮竟死。其首章曰。穹穹与厚厚
兮。乌愤予而不摅。翱以为与屈原宋玉景差相上下。自东
方朔严忌皆不及也。达奚抚为楚州。起摄盱眙。祭酒李公
逊刺衢州。请治信安。其观察浙东。又宰于剡。三县皆有政。
不幸得心疾。留其子狗儿于翱家而归庐山。不到。卒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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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子婿王适使佣吉勉求君所如。值君卒。吉勉以君丧殡
于袁州之野。而复于适。适又死。适之妻使吉勉来告于翱。
翱以狗儿归适妻。居二年。适妻又死。狗儿尚童。翱虑吉勉
之短长不可期。则君之丧终不坟矣。故使吉勉往葬之。而
识其墓。以示狗儿。

** 故怀州录事参军武氏妻傅氏墓志

年月日。故怀州录事参军武氏妻傅氏卒于其兄弟之家。
越月日。权葬于汴州某县某乡。前此者武居官而卒。傅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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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子曰俱儿。俱儿奔父之丧。未及返。傅氏又卒。俱儿奔父
之丧。孝道也。傅氏卒于兄弟之家。恋母也。傅氏恋母。其教
施于子。傅氏之殁。不为朽矣。

** 故朔方节度掌书记殿中侍御史昌黎韩君夫人京兆韦氏墓志铭

夫人姓京兆韦氏。尚舍奉御说之次女也。年十三。执妇道
于昌黎韩氏府君讳弇。自后魏尚书令安定桓王六世生
礼部郎中云卿。礼部实生府君。进士及第。朔方节度请掌
书记。得秘书省校书郎。累迁殿中侍御史。贞元三年。吐蕃
乞盟。诏朔方节度使即塞上与之盟。宾客皆从。其五月。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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蕃不肯盟。殿中君于是遇害。时年三十有五。夫人始年十
有七矣。有女子一人。其生七月而孤。夫人之母前既不幸
矣。夫人以其女子归于其父。弗数年。其父又不幸。夫人泣
血食贫养其子。有道自慎于嫌。节行愈高。虽烈丈夫之志
不如也。犹有董氏姊。继衣食仁之焉。不数年。董氏姊又不
幸。夫人于是天下无所归托矣。殿中君从父弟愈。孝友慈
祥。贞元十六年。以其女子归于陇西李翱。夫人从其女子
依于李氏焉。降年短命。三十有二。贞元十八年八月甲辰。
卒于汴州开封新里乡之某村。其明年正月辛酉。陇西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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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以其丧葬之于陈留县安丰乡冈原。殿中君之先葬于
河阳。惟君之没。不得其丧。夫人是以不克葬于河阳。而独
坟于陈留。弗克祔于殿中君之族。而依于女子氏之党。以
从女子之怀。权道也。且将有待也。殿中君文行甚修。位甚
卑。没于王事。初礼部君好立节义。有大功于昭陵。其文章
出于时。而官不甚高。殿中君又无嗣。尝闻诸君子曰。位不
称德者有后。礼部君曷为然哉。于是叙其孤女之悲。以志
于墓门。铭曰。

女子之生兮七月而孤。所恃者母兮夫何辜。天苍苍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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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生几时兮终日哀。

** 唐故金紫光禄大夫检校礼部尚书使持节都督广州诸军事兼广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充岭南节度营田观察制置本管经略等使东海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徐公行状

曾祖仁彻。隋吉州太和县丞。祖元之。皇考功员外郎。赠吏
部郎中谏议大夫。考义。皇汾州司户参军。赠信州刺史。京
兆府万年县青盖乡交原里东海徐公。年七十二。公讳申。
字维降。东海剡人。永泰元年。寄籍京兆府。举进士秘书省
正字。初辟巡官于江西。又掌书记于岭南行营。哥舒氏之
乱平。奏授大理寺评事。转司直兼监察御史。赐绯鱼袋。又
充节度判官于朔方。改太子司议郎兼殿中侍御史。选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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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州都督府长史。时刺史嗣曹王举江西兵讨李希烈。故
以长史行刺史事。任职有成。曹王荐之。迁韶州刺史。四十
馀年刺史相循居于县城。州城与公田三百顷皆为墟。县
令丞尉杂处民屋。公乃募百姓能以力耕公田者。假之牛
梨粟种与食。所收其半与之。不假牛犁者。三分与二。田久
不理。草根腐。地增肥。又连遇宜岁。得粟比馀田亩盈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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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积粟三万斛。将复筑室于州故城。令百工之伎以其艺
来者。与粟有差。刺史临视给与。吏无所行其私。以故人皆
便信。应募者数千人。陶人不知墁而涂有馀。圬人不板筑
而墙有馀。筑人不操斤斧而工有馀。陶者圬者筑者工者。
各以其所能相易。未十旬而城郭室屋建立如初。刺史以
官属迁于新城。县令之下。各返其室。创六驿新大市二道
四馆器用皆具。曲江县五百人以状诣观察使。请作碑立
生祠。公自陈所为不足述。假令如百姓言。乃刺史职宜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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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何足多者。不愿以小事市名。观察使嘉其让。密以状闻。
迁合州刺史。其始来也。韶之户仅七千。凡六年迁合州。其
去也。倍其初之数。又盈四千户焉。初先夫人殁于江西。遭
贼难未克返葬。寓于西原。公不赴合州。表请奉丧归祔于
河南偃师县。既沧景观察使奏请景州刺史阙。其帅辄以
其僚属将校自为之。不请有年矣。宰相累进刺史名。皆不
出。及召公入。言合上旨。遂下诏迁朝散郎使持节景州诸
军事景州刺史。充本州团练使兼御史中丞。赐紫金鱼袋。
寻加节度副使。其明年沧景节度使始朝。二年又朝。遂留。
诏以其从父兄代之。奏以公充行军司马。公遂以信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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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茔近漕河。表求改葬于重山。诏许之。既徵入京师。迁朝
散大夫使持节都督邕州诸军事守邕州刺史本管经略
招讨使。御史中丞赐紫如初。是岁贞元十七年也。诘俚盗。
除其暴。掠良聚攻。禁下如令。通蛮夷道。责土贡。大首领黄
氏率其属纳质供赋。黄氏周氏韦氏侬氏。皆偫盗也。黄氏
之族最强。盘亘十数州。周韦氏之不附之也。率偫黄之兵
以攻之。而逐诸海。黄氏既至。偫盗皆服。于是十三部二十
九州之蛮宁息无寇害。其明年制迁使持节都督广州诸
军事守广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充岭南节度观察处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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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经略等使。散官赐如故。前节度使殁。掌印吏盗授人职
百数。谋夜发兵为乱。事觉奔走。公至。阴以术得首恶杀之。
不问其馀。军中以安。蛮夷俗相攻击偫聚。缘盗发辄捕斩。
无复犯者。蕃国岁来互市。奇珠[:#AS-827B:●]瑁异香文犀。皆浮海舶
以来。常贡是供。不敢有加。舶人安焉。商贾以饶。二十一年
进阶银青光禄大夫。元和元年诏加金紫光禄大夫检校
礼部尚书。封东海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馀如故。诏书未
至。有疾薨于位。凡三佐藩屏之臣。五为刺史。一为经略。一
为节度观察使。阶累升为金紫光禄大夫。爵超进为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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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官亟迁为礼部尚书。其事业皆足以传示后世。为子孙
法。享年七十。虽不登于上寿。儒者荣之。前夫人渤海高氏。
子皆夭。后夫人扶风窦氏。封国夫人。有子元弼。前右卫仓
曹参军。以读书属文为业。谨具历官行事如前。伏请牒太
常编录。谨状。

** 故正议大夫行尚书吏部侍郎上柱国赐紫金鱼袋赠礼部尚书韩公行状

曾祖泰。皇任曹州司马。祖浚素。皇任桂州长史。父仲卿。皇
任秘书郎。赠尚书左仆射。公讳愈。字退之。昌黎人。生三岁
父殁。养于兄会舍。及长读书。能记他生之所习。年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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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进士第。汴州乱。诏以旧相东都留守董晋为平章事宣
武军节度使。以平汴州。晋辟公以行。遂入汴州。得试秘书
省校书郎。为观察推官。晋卒。公从晋丧以出。四日而汴州
乱。凡从事之居者皆杀死。武宁军节度使张建封奏为节
度推官。得试太常寺协律郎。选授四门博士。迁监察御史。
为幸臣所恶。出守连州阳山令。政有惠于下。及公去。百姓
多以公之姓以命其子。改江陵府法曹参军。入为权知国
子博士。宰相有爱公文者。将以文学职处公。有争先者。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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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语以非之。公恐及难。遂求分司东都。权知三年。改真博
士。入省为分司都官员外郎。改河南县令。日以职分辨于
留守及尹。故军士莫敢犯禁。入为职方员外郎。华州刺史
奏华阴县令柳涧有罪。遂将贬之。公上疏请发御史辩曲
直。方可处以罪。则下不受屈。既柳涧有犯。公由是复为国
子博士。改比部郎中史馆修撰。转考功郎中。修撰如故。数
月以考功知制诰。上将平蔡州。先命御史中丞裴公度使
诸军以视兵。及还。奏兵可用。贼势可以灭。颇与宰相意忤。
既数月。盗杀宰相。又害中丞不克。中丞微伤。马逸以免。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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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宰相。以主东兵。自安禄山起范阳。陷两京。河南北七镇
节度使。身死则立其子。作军士表以请。朝廷因而与之。及
贞元季年。虽顺地节将死。多即军中取行军副使将校以
授之节。习以成故矣。朝廷之贤。恬然于所安。以苟不用兵
为贵。议多与裴丞相异。唯公以为盗杀宰相。而遂息兵。其
为懦甚大。兵不可以息。以天下力取三州。尚何不可。与裴
丞相议合。故兵遂用。而宰相有不便之者。月满迁中书舍
人。赐绯鱼袋。后竟以他事改太子右庶子。元和十三年秋。
以兵老久屯。贼未灭。上命裴丞相为淮西节度使以招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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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丞相请公以行。于是以公因本官兼御史中丞。赐三品
服及鱼。为行军司马。从丞相居于郾城。公知蔡州精卒悉
聚界上。以拒官军。守城者率老弱。且不过千人。亟白丞相。
请以兵三千人间道以入。必擒吴元济。丞相未及行。而李
愬自唐州文城垒提其卒以夜入蔡州。果得元济。蔡州既
平。布衣柏耆以计谒公。公与语奇之。遂白丞相曰。淮西灭。
王承宗胆破。可不劳用众。宜使辩士奉相公书。明祸福以
招之。彼必服。丞相然之。公令柏耆口占为丞相书。明祸福。
使柏耆袖之。以至镇州。承宗果大恐。上表请割德棣二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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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献。丞相归京师。公迁刑部侍郎。岁馀。佛骨自凤翔至。传
京师诸寺。时百姓有烧指与顶以祈福者。公奏疏言。自伏
羲至周文武时。皆未有佛。而年多至百岁。有过之者。自佛
法入中国。帝王事之。寿不能长。梁武帝事之最谨。而国大
乱。请烧弃佛骨。疏入。贬潮州刺史。移袁州刺史。百姓以男
女为人隶者。公皆计佣以偿其直而出归之。入迁国子祭
酒。有直讲。能说礼而陋于容。学官多豪族子。摈之不得共
食。公命吏曰。召直讲来。与祭酒共食。学官由此不敢贱直
讲。奏儒生为学官。日使会讲。生徒奔走听闻。皆相喜曰。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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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来为祭酒。国子监不寂寞矣。改兵部侍郎。镇州乱。杀其
帅田宏正。征之不克。遂以王庭凑为节度使。诏公往宣抚。
既行。众皆危之。元稹奏曰。韩愈可惜。穆宗亦悔。有诏令至
境观事势。无必于入。公曰。安有受君命而滞留自顾。遂疾
驱入。庭凑严兵拔刃。弦弓矢以逆。及馆。甲士罗于庭。公与
庭凑监军使三人就位。既坐。庭凑言曰。所以纷纷者。乃此
士卒所为。本非庭凑心。公大声曰。天子以为尚书有将帅
材。故赐之以节。实不知公共健儿语。未尝及大错。甲士前
奋言曰。先太史为国打朱滔。滔遂败走。血衣皆在。此军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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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朝廷。乃以为贼乎。公告曰。儿郎等且勿语。听愈言。愈将
为儿郎已不记先太史之功与忠矣。若犹记得。乃大好。且
为逆与顺。利与病。不能远引古事。但以天宝来祸福为儿
郎等明之。安禄山史思明李希烈梁崇义朱滔朱泚吴元
济李师道。复有若子若孙在乎。亦有居官者乎。众皆曰无。
又曰。令公以魏博六州归朝廷。为节度使。后至中书令。父
子皆授旌节。子与孙虽在童幼者亦为好官。穷富极贵。宠
荣耀天下。刘悟李祐皆居大镇。王承元年始十七亦仗节。
此皆三军耳所闻也。众乃曰。田宏正刻此军。故军不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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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然汝三军亦害田令公身。又残其家矣。复何道。众乃欢
曰。侍郎语是。庭凑恐众心动。遽麾众散出。因泣谓公曰。侍
郎来。欲令庭凑何所为。公曰。神策六军之将。如牛元翼比
者不少。但朝廷顾大体。不可以弃之耳。而尚书久围之何
也。庭凑曰。即出之。公曰。若真耳。则无事矣。因与之宴而归。
而元翼果出。乃还。于上前尽奏与庭凑言及三军语。上大
悦曰。卿直向伊如此道。由是有意欲大用之。王武俊赠太
师。呼太史者。燕赵人语也。转吏部侍郎。凡令史皆不锁厅
出入。或问公。公曰。人所以畏鬼者。以其不能见也。鬼如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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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则人不畏矣。选人不得见令史。故令史势重。听其出入。
则势轻。改京兆尹兼御史大夫。特诏不就御史台谒。后不
得引为例。六军将士皆不敢犯。私相告曰。是尚欲烧佛骨
者。安可忤。故贼盗止。遇旱。米价不敢上。李绅为御史中丞。
械囚送府。使以尹杖杖之。公曰。安有此。使归其囚。是时绅
方幸。宰相欲去之。故以台与府不协为请。出绅为江西观
察使。以公为兵部侍郎。绅既复留。公入谢。上曰。卿与李绅
争何事。公因自辩。数日复为吏部侍郎。长庆四年得病。满
百日假。既罢。以十二月二日卒于靖安里第。公气厚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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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议多大体。与人交始终不易。凡嫁内外及交友之女无
主者十人。幼养于嫂郑氏。及嫂殁。为之服期以报之。深于
文章。每以为自扬雄之后。作者不出。其为文未尝效前人
之言。而固与之并。自贞元末以至于兹。后进之士。其有志
于古文者。莫不视公以为法。有集四十卷。小集十卷。及病。
遂请告以罢。每与交友言既。终以处妻子之语。且曰。某伯
兄德行高。晓方药。食必视本草。年止于四十二。某疏愚。食
不择禁忌。位为侍郎。年出伯兄十五岁矣。如又不足。于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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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足。且获终于牖下。幸不至失大节。以下见先人。可谓荣
矣。享年五十七。赠礼部尚书。谨具任官事迹如前。请牒考
功下太常定谥。并牒史馆。谨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