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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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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全唐文卷五百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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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愈(二十)

** 集贤院校理石君墓志铭

君讳洪。字浚川。其先姓乌石兰。九代祖猛。始从拓跋氏入
夏。居河南。遂去乌与兰。独姓石氏。而官号大司空。后七世
至行褒。官至易州刺史。于君为曾祖。易州生婺州金华令
讳怀一。卒葬洛阳北山。金华生君之考讳平。为太子家令。
葬金华墓东。而尚书水部郎刘复为之铭。君生七年丧其
母。九年而丧其父。能力学行。去黄州录事参军。则不仕。而
退处东都洛上十馀年。行益修。学益进。交游益附。声号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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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故相国郑公馀庆留守东都。上言洪可付史笔。李建
拜御史。崔周祯为补阙。皆举以让。宣歙池之使与浙东使
交牒署君从事。河阳节度乌大夫重允閒以币先走庐下。
故为河阳得。佐河阳军。吏治民宽。考功奏从事考。君独于
天下为第一。元和六年。诏下河南。徵拜京兆昭应尉。校理
集贤御书。明年六月甲午。疾卒。年四十二。娶彭城刘氏女。
故相国晏之兄孙。生男二人。八岁曰壬。四岁曰申。女子二
人。顾言曰葬死所。七月甲申。葬万年白鹿原。既病。谓其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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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愈曰。子以吾铭。铭曰。

生之艰。成之又艰。若有以为。而止于斯。

** 江西观察使韦公墓志铭

公讳丹。字某。姓韦氏。六世祖孝宽。仕周有功。以公开号于
郧。郧公之子孙。世为大官。惟公之父政。卒雒县丞。赠虢州
刺史。公既孤。以甥孙从太师鲁公真卿学。太师爱之。举明
经第。选授峡州远安令。以让其庶兄。入紫阁山。事从父熊。
通五经登科。历校书郎咸阳尉。佐邠宁军。自监察御史为
殿中侍御史。徵拜太子舍人。益有名。迁起居郎。吴少诚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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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州。拜河阳行军司马。未行。少诚死。改驾部员外郎。新罗
国君死。公以司封郎中兼御史中丞。紫衣金鱼往吊。立其
嗣。故事。使外国者。常赐州县官十员。使以名上。以便其私。
号私觌官。公将行。曰。吾天子吏。使海外国。不足于资。宜上
请。安有卖官以受钱耶。即具疏所以。上以为贤。命有司与
其费。至郓州。会新罗告所当立君死。还。拜容州刺史容管
经略招讨使。始城容州。周十三里。置屯田二十四所。化大
行。诏加太中大夫。顺宗嗣位。拜河南少尹。行未至。拜郑滑
行军司马。始至襄阳。诏拜谏议大夫。既至。日言事。不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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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謇然有直名。遂号为才臣。刘辟反。围梓州。诏以公为东
川节度使御史大夫。公行至汉中。上疏言梓州在围閒。守
方尽力。不可易将。徵还入议蜀事。刘辟去梓州。因以梓州
让高崇文。拜晋慈隰等州观察防禦使。自扶风县男进封
武阳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将行上言。臣所治三州。非要
害地。不足张职。为国家费。不如属之河东便。上以为忠。一
岁拜洪州刺史江南西道观察使。以晋慈隰属河东。公既
至。则计口受俸钱。委其馀于官。罢八州无事之食者。以聚
其财。始教人为瓦屋。取材于山。召陶工教人陶。聚材瓦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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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度其费以为估。不取赢利。凡取材瓦于官。业定而受其
偿。从令者免其赋之半。逃未复者。官与为之。贫不能者畀
之财。载食与浆。亲往劝之。为瓦屋万三千七百。为重屋四
千七百。民无火忧暑湿。则乘其高。别命置南北市营诸军。
岁旱。种不入土。募人就工。厚与之直而给其食。业成。人不
病饥。为长衢。南北夹两营。东西七里。人去渫污。气益苏。复
作南昌县。徙厩于高地。因其废仓大屋。马以不连死。明年。
筑堤捍江。长十二里。疏为斗门。以走潦水。公去位之明年。
江水平堤。老幼泣而思曰。无此堤。吾尸其流入海矣。灌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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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五百九十八。得田万二千顷。凡为民去害兴利若嗜欲。
居三年。于江西八州无遗便。其大如是。其细可略也。卒有
违令当死者。公不果于诛。杖而遣之。去上书告公所为不
法若干条。朝廷方勇于治。且以为公名才能臣。治功闻天
下。不辩则受垢。诏罢官留江西待辩。使未至月馀。公以疾
薨。使至。辩凡卒所告事若干条。皆无丝毫实。诏笞卒百。流
岭南。公能益明。春秋五十八。薨于元和五年八月六日。公
好施与。家无剩财。自校书郎至为观察使。拥吏卒前走七
州刺史。与宾客处如布衣时。自持卑一不易。娶清河崔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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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支江令讽之女。某官某之孙。有子曰寘。年十五。明经及
第。嗣其家业。后夫人兰陵萧氏。中书令华之孙。殿中侍御
史恒之女。皆先公终。有女一人。凡公男若干人。女若干人。
明年七月壬寅。从葬万年县少陵原。将葬。其从事东平吕
宗礼与其子寘谋曰。我公宜得直而不华者铭传于后。固
不朽矣。寘来请铭。铭曰。

武阳受业。始于太师。以官让兄。自待不疑。勤于紫阁。取益
以卑。可谓有源。卒用无疵。慊慊为人。矫矫为官。爰及江西。
功德具完。名声之下。独处为难。辩而益明。仇者所叹。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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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前。维昭美故。纳铭墓中。以识公墓。

** 河南府王屋县尉毕君墓志铭

毕氏出东平。历汉魏晋宋齐梁陈士大夫不绝。入国朝。有
为司卫少卿贝邢庐许州刺史者曰憬。憬之子构。累官至
吏部尚书。卒赠黄门监。是为景公。景公生抗。为广平太守。
抗安禄山。城陷。覆其宗。赠户部尚书。尚书生坰。家破时。坰
生始四岁。与其弟增以俱小漏名籍。得不诛。为赏口贼中。
宝应二年。河北平。宗人宏以家财赎出之。求增不得。增长
为河北从事。兼官至御史中丞。坰既至长安。宏养于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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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明经第。宏死。坰益壮。始自别为毕氏。历尉临涣安邑
王屋。年六十一。以元和六年二月二日卒于官。初罢临涣。
徐州节度张建封慕广平之节死。闻君笃行能官。请相见。
署诸从事。摄符离令四年。及尉王屋。徐之从事有为河南
尹者。闻君当来。喜谓人曰。河南库岁入钱以千计者五六
十万。须谨廉吏。今毕侯来。吾济矣。继数尹诸署于府者无
不变。而毕侯固如初。竟以其职死。君睦亲善事。过客未尝
问有无。既卒。家无一钱。凡棺与墓事。皆同官与相识者事
之。娶清河张氏女。生男四人。曰镐鉟銶锐。女子三人。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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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浮屠法为比邱尼。其季二人未嫁。以其月二十五日。从
葬偃师之土娄。铭曰。

上古爱民。为官求人。苟可以任。位加其身。其后喜权。人自
求官。退而缓者。身后人先。故广平死节。而子不荷其泽。王
屋谨廉。而神不福其谦。呜呼天与人。苟无伤其穴与坟。

** 试大理评事胡君墓铭

胡之氏。别于陈。明允先。河东人。世勤固。戴厥身。籍文谱。进
连伦。惟明允。加武资。力牛虎。柔不持。吏夏阳。有施为。去平
阳。民思悲。河东土。河陆原。宜兹人。肖后昆。五十七。不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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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啼。死下官。母弟证。秩大夫。摭君遗。哭泣书。友韩愈。司
马徒。作后铭。系序初。

** 襄阳卢丞墓志铭

范阳卢行。将葬其父母。乞铭于职方员外郎韩愈曰。吾先
世世载族姓书。吾冑于拓跋氏之宏农守。守后四代。吾祖
也。为沂录事参军。五世而吾父也。为襄阳丞。始吾父自曹
之南华尉。历万年县尉至襄阳丞。以材任烦。能持廉名。去
襄阳则署盐铁府。出入十年。常最其列。贞元十三年。终其
家。年六十七。殡河南河阴。吾母燉煌张氏也。王父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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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之金乡令。先君殁
十三年而夫人终。年七十三。从殡河阴。生子男三人。居。金
吾兵曹。行则吾。其次也。大理主簿。佐江西军。其幼可久。女
子嫁浮梁尉崔叔宝。将以今年十月。自河阴启葬汝之临
汝之汝原。吾曰。阴阳星历。近世儒莫学。独行以其力馀学。
能名一世。舍而从事于人。以材称。葬其父母。乞铭以图长
存。是真能子矣。可铭也。遂以铭。宏农讳怀仁。沂讳璬。襄阳
讳某。今年实元和六年。

** 太原府参军苗君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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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讳蕃。字陈师。其先楚之族大夫。亡晋而邑于苗。世遂以
苗命氏。其后有守上党者。惠于民。卒遂家壶关。曾大父延
嗣。中书舍人。大父含液。举进士第。官卒河南法曹。父颖。扬
州录事参军。君少丧父。受业母夫人。举进士第。佐江西使
有劳。三年使卒。后辟不肯留。独护其丧葬河南。选补太原
参军。假使职。狱平货滋息。吏敛手不敢为非。年四十有二。
元和二年六月辛巳。暴病卒。其妻清河张氏。以其年十二
月丙寅。葬君于洛阳平阴之原。男三人。执规执矩必复。其
季生君卒之三月。君同生昆弟姊凡三人。皆先死。四室之
孤。男女凡二十人。皆幼。遗资无十金。无田无宫以为归。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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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亲朋友以为依也。天将以是安施耶。铭曰。

有行以为本。有文以为华。恭以事其职。而勤以嗣其家。位
卑而无年。吁其奈何。

** 朝散大夫赠司勋员外郎孔君墓志铭

昭义节度卢从史有贤佐曰孔君。讳戡。字君胜。从史为不
法。君阴争不从。则于会肆言以折之。从史羞。面颈发赤。抑
首伏气。不敢出一语以对。立为君更令改章辞者。前后累
数十。坐则与从史说古今君臣父子道。顺则受成福。逆辄
危辱诛死。曰。公当为彼。不得为此。从史常耸听喘汗。居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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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岁。益骄。有悖语。君争。无改悔色。则悉引从事。空一府往
争之。从史虽羞。退益甚。君泣语其徒曰。吾所为止于是。不
能以有加矣。遂以疾辞去。卧东都之城东。酒食伎乐之燕
不与。当是时。天下以为贤。论士之宜在天子左右者。皆曰
孔君孔君云。会宰相李公镇扬州。首奏起君。君犹卧不应。
从史读诏曰。是故舍我而从人耶。即诬奏君前在军有某
事。上曰。吾知之矣。奏三上。乃除君卫尉丞。分司东都。诏始
下。门下给事中吕元膺封还诏书。上使谓吕君曰。吾岂不
知戡也。行用之矣。明年元和五年正月。将浴临汝之汤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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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至其县食。遂卒。年五十七。公卿大夫士相吊于朝。处
士相吊于家。君卒之九十六日。诏缚从史送阙下。数以违
命。流于日南。遂诏赠君尚书司勋员外郎。盖用尝欲以命
君者信其志。其年八月甲申。从葬河南河阴之广武原。君
于为义若嗜欲。勇不顾前后。于利与禄。则畏避退处如怯
夫然。始举进士第。自金吾卫录事为大理评事。佐昭义军。
军帅死。从史自其军诸将代为帅。请君曰。从史起此军行
伍中。凡在幕府。惟公无分寸私。公苟留。惟公之所欲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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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已留。一岁再奏。自监察御史至殿中侍御史。从史初
听用其言。得不败。后不听信。恶益闻。君弃去。遂败。祖某某
官。赠某官。父某某官。赠某官。君始娶宏农杨氏女。卒。又娶
其舅宋州刺史京兆韦屺女。皆有妇道。凡生一男四女。皆
幼。前夫人从葬舅姑兆次。卜人曰。今兹岁未可以祔。从卜
人言不祔。君母兄戣。尚书兵部员外郎。母弟戢。殿中侍御
史。以文行称朝廷。将葬。以韦夫人之弟前进士楚材之状
授愈曰。请为铭。铭曰。

允义孔君。兹惟其藏。更千万年。无敢坏伤。

** 中散大夫河南尹杜君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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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氏自戴侯畿始分。戴侯之子恕为幽州刺史。今居京兆
诸杜。其后也。其季宽。孝廉郎中。宽后三世曼。为河东太守。
葬其父洹水之阳。其后世皆从葬洹水。及正伦为太宗宰
相。犹封襄阳公。太宗始诏葬京兆。襄阳公无子。以兄正藏
子志静后。遂嗣襄阳公。生侨。为怀州长史。弃官。老沁水上。
为富家。卒葬怀州武陟。长史生损。为左司郎中。卒赠少大
理。大理生廙。为郑州录事参军。死思明乱。赠吏部郎中。公
讳兼。字某。郎中第三子。举进士第。司徒北平王燧战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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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书记。累官至监察御史。其后佐徐泗州军。遂至濠州刺
史。徐泗州军乱。以兵甲三千人防淮。道不绝。有功。加御史
中丞。赐紫衣金鱼。入为刑部郎中。以能官拜苏州刺史。既
辞行。上书曰。李锜且反。必且奏族臣。上固爱其才。书奏。即
除吏部郎中。遂为给事中。出为商州刺史金商防禦使。改
河南少尹。行大尹事。半岁拜大尹。元和四年十一月二十
二日。无疾暴薨。年六十。明年二月甲午。从葬怀州。夫人常
山郡君张氏。彭州刺史赠礼部侍郎蔇之女。生子。男三人。
柔立为天长主簿。词立为寿州参军。谊立为顺宗挽郎。女
一人。将葬。公之母兄太学博士冀与公之夫人及子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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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曰。葬宜有铭。凡与吾弟游而有文者谁乎。遂来请铭。铭
曰。

杜氏大家。世有显人。承继绵绵。以及公身。始为进士。乃笃
朋友。及作大官。克施克守。纂辞奋笔。涣若不思。公牒盈前。
笑语指麾。禄以给求。食以会同。不畜不收。库厩虚空。事在
于人。日远日忘。何以传之。刻此铭章。

** 李元宾墓铭

李观字元宾。其先陇西人也。始来自江之东。年二十四举
进士。三年登上第。又举博学宏词。得太子校书。又一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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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客死于京师。既敛之三日。友人博陵崔宏礼葬之
于国东门之外七里。乡曰庆义。原曰嵩原。友人韩愈书石
以志之。辞曰。

已虖元宾。寿也者。吾不知其所慕。夭也者。吾不知其所恶。
生而不淑。孰谓其寿。死而不朽。孰谓之夭。已虖元宾。才高
乎当世。而行出乎古人。已虖元宾。竟何为哉。竟何为哉。

** 崔评事墓志铭

君讳翰。字叔清。博陵安平人。曾大父知道。仕至大理司直。
大父元同。为刑部侍郎。出刺徐相州。父倚。举进士。天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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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隐居而终。君既丧厥父。携扶孤老。托于大江之南。卒丧。
通儒书。作五字句诗。敦行孝悌。诙谐纵谑。卓诡不羁。又善
饮酒。江南人士多从之游。贞元八年。君生四十七年矣。自
江南应节度使王栖曜命于鄜州。既至。表授右卫冑曹参
军。实参幕府事。直道正言。补益宏多。既去职。遂家于汝州。
汝州刺史吴郡陆长源引为防禦判官。表授试大理评事。
十二年。相国陇西公作藩汴州。而吴郡为军司马。陇西公
以为吴郡之从则贤也。署为观察巡官。实掌军田。凿浍沟。
斩茭茅。为陆田千二百顷。水田五百顷。连岁大穰。军食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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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幕府以其功状闻。使者未复命。以十五年正月五日。寝
疾终于家。年五十有六矣。陇西公赙赠有加。自始有疾。吴
郡率幕府寮属。日一至其庐问焉。其既甚也。日再往问焉。
其终也。往哭焉。比小敛大敛。三哭焉。于敛之二十一日。其
妻与其子。以君之丧旋葬于汝州。其二月某日。遂葬于某
县某乡某原。君内仁九族。外尽宾客。于其所止。其来如归。
苟亲矣。虽不肖收之如贤。苟贤矣。虽贫贱待之如贵人。是
故其殁也。其吊者与其哭者。其声也必哀尽焉。妻郑氏也。
有子二人女一人。吾闻位不称德者有后。呜呼。君其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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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乎。铭曰。

朝之言嘻嘻。夕之言怡怡。偕入而出乘马驰。一日不见而
死吁其悲。

** 施先生墓铭

贞元十八年十月十一日。太学博士施先生士丐卒。其寮
太原郭伉买石志其墓。昌黎韩愈为之辞曰。

先生明毛郑诗。通春秋左氏传。善讲说。朝之贤士大夫。从
而执经考疑者继于门。太学生习毛郑诗春秋左氏传者。
皆其弟子。贵游之子弟。时先生之说二经。来太学。帖帖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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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生下。恐不卒得闻。先生死。二经生丧其师。仕于学者亡
其朋。故自贤士大夫。老师宿儒。新进小生。闻先生之死。哭
泣相吊。归衣服货财。先生年六十九。在太学者十九年。由
四门助教为太学助教。由助教为博士。太学秩满当去。诸
生辄拜疏乞留。或留或迁。凡十九年不离太学。祖曰旭。袁
州宜春尉。父曰婼。豪州定远丞。妻曰太原王氏。先先生卒。
子曰友直。明州鄮县主簿。曰友谅。太庙斋郎。系曰。

先生之祖。氏自施父。其后施常。事孔子以彰。雠为博士。延
为太尉。太尉之孙。始为吴人。曰然曰续。亦载其迹。先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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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公车是召。纂序前闻。于光有曜。古圣人言。其旨密微。笺
注纷罗。颠倒是非。闻先生讲论。如客得归。卑让肫肫。出言
孔扬。今其死矣。谁嗣为宗。县曰万年。原曰神禾。高四尺者。
先生墓耶。

** 考功员外卢君墓铭

愈之宗兄故起居舍人君以道德文学伏一世。其友四人。
其一范阳卢君东美。少未出仕。皆在江淮閒。天下大夫士
谓之四夔。其义以为道可与古之夔皋者侔。故云尔或曰。
夔尝为相。世谓相夔。四人者虽处而未仕。天下许以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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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云。大历初。御史大夫李栖筠由工部侍郎为浙西观察
使。当是时。中国新去乱。士多避处江淮閒。尝为显官。得名
声以老。故自任者以千百数。大夫莫之取。独晨衣朝服。从
骑吏入下里舍请卢君。君时始任戴冠。通诗书。与其偫日
讲说周公孔子。以相磨砻浸灌。婆娑嬉游。未有舍所为为
人意。既起从大夫。天下未知君者。惟奇大夫之取人也不
常。必得人。其知君者。谓君之从人也非其常。守必得其从。
其后为太常博士监察御史河南府司录考功员外郎。年
若干而终。在官举其职。夫人李姓。陇西人。君在。配君子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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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德。君殁。训子女得母道甚。后君二十年。年六十六而终。
将合葬。其子畅命其孙立曰。乃祖德烈靡不闻。然其详而
信者。宜莫若吾先人之友。先人之友无在者。起居丈有季
曰愈。能为古文。业其家。是必能道吾父事业。汝其往请铭
焉。立于是奉其父命。奔走来告。愈谓立曰。子来宜也。行不
可一二举。且我之生也后。不与而祖接。不得详也。其大者
莫若众所与。观所与众寡。兹可以审其德矣。乃祖未出而
处也。天下大夫士以为与古之夔皋者侔。且可以为相。其
德不既大矣乎。讲说周公孔子。乐其道。不乐从事于俗。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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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从。不择内外。奋而起。其进退不既合于义乎。铭如是。可
以示于今与后也欤。立拜手曰唯唯。君祖子舆。濮州濮阳
令。父同。舒州望江令。夫人之祖延宗。郓州司马。父进成。鄜
州洛交令。男三人。畅申易。女三人。皆嫁为士人妻。墓在河
南缑氏县梁国之原。其年月日。元和二年二月十日云。

** 女挐圹铭

女挐。韩愈退之第四女也。慧而早死。愈之为少秋官。言佛
夷鬼。其法乱治。梁武事之。卒有侯景之败。可一埽刮绝去。
不宜使烂漫。天子谓其言不祥。斥之潮州汉南海揭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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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愈既行。有司以罪人家不可留京师。迫遣之。女挐年十
二。病在席。既惊痛与其父诀。又舆致走道撼顿。失食饮节。
死于商南层峰驿。即瘗道南山下。五年。愈为京兆。始令子
弟与其姆易棺衾。归女挐之骨于河南之河阳韩氏墓葬
之。女挐死当元和十四年二月二日。其发而归。在长庆三
年十月之四日。其葬在十一月之十一日。铭曰。

汝宗葬于是。汝安归之。惟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