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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 第 1a 页 WYG0789-0347a.png
钦定四库全书
新法算书卷九十 明 徐光启等 撰
测量全义
界说
第一界
面者有长有广
第二界
平面者一面平
第三界
新法算书卷九十 明 徐光启等 撰
测量全义
界说
第一界
面者有长有广
第二界
平面者一面平
第三界
卷九十 第 1b 页 WYG0789-0347b.png
曲面者一面曲
无界者如球卵之面有界者如窑桥之面
第四界
一界之面
一曲线内之形如圆形在圈界之内凡有三一平圆从心
至界各线俱等一撱圆如
圆柱而斜剡之得两面焉
一无法曲线如桃梨之面
第五界
无界者如球卵之面有界者如窑桥之面
第四界
一界之面
一曲线内之形如圆形在圈界之内凡有三一平圆从心
至界各线俱等一撱圆如
圆柱而斜剡之得两面焉
一无法曲线如桃梨之面
第五界
卷九十 第 2a 页 WYG0789-0347c.png
二界之面
如两弧或无法之曲线或一直
线一曲线而形之有法与否则
视曲线
第六界
三界之面
三边或直或曲以曲线为边者先定曲线
之有法与否面因之量与二界同法以直
线为本
如两弧或无法之曲线或一直
线一曲线而形之有法与否则
视曲线
第六界
三界之面
三边或直或曲以曲线为边者先定曲线
之有法与否面因之量与二界同法以直
线为本
卷九十 第 2b 页 WYG0789-0347d.png
如丙丁戊曲边形从丙角至丁作丙丁直
线成丙乙丁两角杂形从丙至戊从戊至
丁亦如之细分元形各依法量之用所得
或加或减以得其容凡三边形或俱等或
俱不等或两边等或有直角或无直角皆有法之形也
第七界
四界之面
方面有五边角俱等者正方也角等边不等者长方也
边等角不等者斜方也各对角对边等者长斜方也边角
线成丙乙丁两角杂形从丙至戊从戊至
丁亦如之细分元形各依法量之用所得
或加或减以得其容凡三边形或俱等或
俱不等或两边等或有直角或无直角皆有法之形也
第七界
四界之面
方面有五边角俱等者正方也角等边不等者长方也
边等角不等者斜方也各对角对边等者长斜方也边角
卷九十 第 3a 页 WYG0789-0348a.png
俱不等者无法之方也首两种之外皆属无法盖有设边
无设角或大或小容积
因之异焉欲求其容须
定角之度或中长线也
第八界
五以上多界之面
边角俱等者有法之形也或边或
角不等者皆无法之形也
无设角或大或小容积
因之异焉欲求其容须
定角之度或中长线也
第八界
五以上多界之面
边角俱等者有法之形也或边或
角不等者皆无法之形也
卷九十 第 3b 页 WYG0789-0348b.png
第九界
定度者求两物之比例
凡量度万形先定一有几何之度如三丈之物以一丈之度量
之谓之某物与定度为三倍大则一丈之度名曰公度因其能
量之势定各所量之物也凡量高长广远皆属线类则以
线为公度盖比例之两率为同类也故量线者先具一定线或
一丈或一尺以为公度量面者先具一定面或方步或方丈边
等角直以为公度量线用直线以直线在万线中为最短
故量面用平面用正方以平面在万面中为最短正方之
定度者求两物之比例
凡量度万形先定一有几何之度如三丈之物以一丈之度量
之谓之某物与定度为三倍大则一丈之度名曰公度因其能
量之势定各所量之物也凡量高长广远皆属线类则以
线为公度盖比例之两率为同类也故量线者先具一定线或
一丈或一尺以为公度量面者先具一定面或方步或方丈边
等角直以为公度量线用直线以直线在万线中为最短
故量面用平面用正方以平面在万面中为最短正方之
卷九十 第 4a 页 WYG0789-0348c.png
理视万形之理为最准故(量体亦定一度如一石斗为/六面体各面等各角及边等)
第十界
量算
丈尺寸分满十进位亩法步法则否二百四十方步为
亩二十五方尺为步一百方寸复为尺也凡若干步之
积步约为亩以二百四十方步而一若干尺之积约为
步以二十五方尺而一若干寸之积约为尺以一百方
寸而一约步约亩则递以步法亩法除之
第十一界
第十界
量算
丈尺寸分满十进位亩法步法则否二百四十方步为
亩二十五方尺为步一百方寸复为尺也凡若干步之
积步约为亩以二百四十方步而一若干尺之积约为
步以二十五方尺而一若干寸之积约为尺以一百方
寸而一约步约亩则递以步法亩法除之
第十一界
卷九十 第 4b 页 WYG0789-0348d.png
中垂线
从形心至边作直角者为中垂线有法形之各中垂线
必等无法形各边不等中垂线亦不等
第十二界
中长线
从形之一边或一角至对边作垂线是各边上极远之
线以得本形中之直角三边形
第十三界
直线为有法形之径
从形心至边作直角者为中垂线有法形之各中垂线
必等无法形各边不等中垂线亦不等
第十二界
中长线
从形之一边或一角至对边作垂线是各边上极远之
线以得本形中之直角三边形
第十三界
直线为有法形之径
卷九十 第 5a 页 WYG0789-0349a.png
直线形本无径聊借圆形之径名之然有法之形周内
周外可作全圈在外者形之各边切圈周在内者各用
切圈周故圈之径亦可谓容形之径
第一题
量四边形(其法有三/)
形之类有二有直线有曲线兹先解直线形若曲线形
后方详之
公量为方有法之方形二有正方四边四
角俱等(直角/也)以所设一边自之得面之容
周外可作全圈在外者形之各边切圈周在内者各用
切圈周故圈之径亦可谓容形之径
第一题
量四边形(其法有三/)
形之类有二有直线有曲线兹先解直线形若曲线形
后方详之
公量为方有法之方形二有正方四边四
角俱等(直角/也)以所设一边自之得面之容
卷九十 第 5b 页 WYG0789-0349b.png
如正方田一段各边四步自之其容为十六
方步有长方以所设两边相乘得面之容如
长方田一段纵五横六相乘其容为三十方步
若斜方具边无角亦无法之类也有中长线
之数则以底数乘之得斜方之容若无中长线之数而知一
角之数则先以角求中长线如乙丁斜方形有长阔若干
有丁角之数即从丙钝角作丙甲垂线(即中/长线)则丙丁甲直
角形有丙丁边丁角依法求甲得数以乘乙丙得元形之容
若等边斜方形作两对角线分元形为四
方步有长方以所设两边相乘得面之容如
长方田一段纵五横六相乘其容为三十方步
若斜方具边无角亦无法之类也有中长线
之数则以底数乘之得斜方之容若无中长线之数而知一
角之数则先以角求中长线如乙丁斜方形有长阔若干
有丁角之数即从丙钝角作丙甲垂线(即中/长线)则丙丁甲直
角形有丙丁边丁角依法求甲得数以乘乙丙得元形之容
若等边斜方形作两对角线分元形为四
卷九十 第 6a 页 WYG0789-0349c.png
句股形两对角线之交为直
法法以两对角线相乘二而
一
四边形有上下不等而在平行线内者名梯田旧法并
两广半之以中长线乘之 论曰戊己丁
丙形从上广之两界己戊作己甲戊乙两
垂线(即中/长线)中成长方形旁有两句股形次
引戊己广至庚得庚己与乙丙等成己庚
法法以两对角线相乘二而
一
四边形有上下不等而在平行线内者名梯田旧法并
两广半之以中长线乘之 论曰戊己丁
丙形从上广之两界己戊作己甲戊乙两
垂线(即中/长线)中成长方形旁有两句股形次
引戊己广至庚得庚己与乙丙等成己庚
卷九十 第 6b 页 WYG0789-0349d.png
丁句股形与丙乙戊形等则庚乙方形与
梯田形等丙乙甲丁为两广之较半之者
损下广以益上广也兹旧法所自出也
凡斜田箕田诸法俱同前两腰之等与不等角之等与
不等俱以平行线为本若不知中长线而
知斜边或一角者如下文
知斜边如丁己先分形成甲丁己直角形
有甲丁为两广之半较有己丁弦法以两
梯田形等丙乙甲丁为两广之较半之者
损下广以益上广也兹旧法所自出也
凡斜田箕田诸法俱同前两腰之等与不等角之等与
不等俱以平行线为本若不知中长线而
知斜边或一角者如下文
知斜边如丁己先分形成甲丁己直角形
有甲丁为两广之半较有己丁弦法以两
卷九十 第 7a 页 WYG0789-0350a.png
数自之相减开方得己甲中长线
知角者如己甲丁形有甲丁边有丁角或己角求己甲
即全数与丁角之切线若丁甲边与己甲边
旧法曰一面长乘中阔得形之容驳曰中广必垂线乃
准垂线而外皆斜线必长于
中长线况斜边乎今设两形
之同边异积如上图其理易
见
知角者如己甲丁形有甲丁边有丁角或己角求己甲
即全数与丁角之切线若丁甲边与己甲边
旧法曰一面长乘中阔得形之容驳曰中广必垂线乃
准垂线而外皆斜线必长于
中长线况斜边乎今设两形
之同边异积如上图其理易
见
卷九十 第 7b 页 WYG0789-0350b.png
二不等田东长三十六西长三十北广二十五无南广
问田旧法并两长折半乘北广
驳曰若北两皆直角者即梯田之类也否
则从何定南广之度乎
旧法四不等田北四十二南五十六东六十四西五十
八并东西两边半之并南北两边亦半之
两半相乘得二九八九步为其容
驳曰若甲为直角试作乙丁对直角线成
甲乙丁句股形有句股以求弦为七十六
问田旧法并两长折半乘北广
驳曰若北两皆直角者即梯田之类也否
则从何定南广之度乎
旧法四不等田北四十二南五十六东六十四西五十
八并东西两边半之并南北两边亦半之
两半相乘得二九八九步为其容
驳曰若甲为直角试作乙丁对直角线成
甲乙丁句股形有句股以求弦为七十六
卷九十 第 8a 页 WYG0789-0350c.png
又一五三之九四其积为一三四四又以乙丙丁形之
三边求其容得一五三七(此法见后/第三题)并两形积得二八
七一知法为未合也
论曰两广或两长在平行线内者并而折半损有馀补
不足改为方形也以中长线乘之则得其容若四不等
无法形也损此益彼一不能为方一不能为中长线何
缘得合乎
第二题
量三边形
三边求其容得一五三七(此法见后/第三题)并两形积得二八
七一知法为未合也
论曰两广或两长在平行线内者并而折半损有馀补
不足改为方形也以中长线乘之则得其容若四不等
无法形也损此益彼一不能为方一不能为中长线何
缘得合乎
第二题
量三边形
卷九十 第 8b 页 WYG0789-0350d.png
乙丙丁三边形有边数无角数求实其法
并三边数半之为实以每边之数为法各
减之三较连乘得数以半总数乘之为实
平方开之得实
如三边为七为十二为九并得二十八半之为一十四
减七较七减十二较二减九较五三较连乘得七十以
半总十四乘之得九百八十○开方得三十一又六十
二之一十九不尽
又如三边为十三十八二十一并得五十二半之为二
并三边数半之为实以每边之数为法各
减之三较连乘得数以半总数乘之为实
平方开之得实
如三边为七为十二为九并得二十八半之为一十四
减七较七减十二较二减九较五三较连乘得七十以
半总十四乘之得九百八十○开方得三十一又六十
二之一十九不尽
又如三边为十三十八二十一并得五十二半之为二
卷九十 第 9a 页 WYG0789-0351a.png
十六减十三较十三减十八较八减二十
一较五三较连乘得五百二十○以半总
数二十六乘之得一万三千六百二十○
开方得一百一十六又二三
二七之一六四不尽
解曰如图乙丙丁斜角形先
平分丙丁二角作丙戊丁戊
二线遇于戊从戊向各边作
垂线为戊壬戊己戊庚三线
一较五三较连乘得五百二十○以半总
数二十六乘之得一万三千六百二十○
开方得一百一十六又二三
二七之一六四不尽
解曰如图乙丙丁斜角形先
平分丙丁二角作丙戊丁戊
二线遇于戊从戊向各边作
垂线为戊壬戊己戊庚三线
卷九十 第 9b 页 WYG0789-0351b.png
皆等(戊壬丙戊己丙两直角/形同用戊丙边两丙角)
(亦等形必等则戊己戊壬亦/等又壬戊丁丁戊庚两直角)
(形同用戊丁边两丁角亦等/形必等则壬戊戊庚亦等)
次从乙作乙戊平分乙角乙
戊己乙戊庚两直角形有己
戊戊庚两边等同用乙戊边
形必等则两乙角亦等依三角形推壬丙与丙己己乙
与乙庚庚丁与丁壬各等共六线三等次于三相等边
各取一边如乙己己丙壬丁合之为元形三边并之半
(亦等形必等则戊己戊壬亦/等又壬戊丁丁戊庚两直角)
(形同用戊丁边两丁角亦等/形必等则壬戊戊庚亦等)
次从乙作乙戊平分乙角乙
戊己乙戊庚两直角形有己
戊戊庚两边等同用乙戊边
形必等则两乙角亦等依三角形推壬丙与丙己己乙
与乙庚庚丁与丁壬各等共六线三等次于三相等边
各取一边如乙己己丙壬丁合之为元形三边并之半
卷九十 第 10a 页 WYG0789-0351c.png
(或丁庚庚乙壬丙或每相等两形边/减一边得三较亦元形三边并之半)次乙丙边引长之
取丙辛与丁壬等乙丁边引长之取丁癸与己丙等则
乙辛乙癸皆元形三边并之半亦三较之总数也次从
辛从癸作两垂线遇于子乙戊引长之亦与辛子癸子
遇于子(乙癸子乙辛子两直角形之乙癸乙辛两边等/两乙角亦等即乙子弦必等而辛子子癸亦等)
次截丙午与壬丁等作午子线又截辛丑与壬丙等作
丑子线即丑子与丁子必等(癸丁子辛丑子两直角形/之丁癸与辛丑等癸子与)
(辛子等则其弦/丁子丑子必等)又午丁子辛丑子两形亦等(丁子与丑/子等丁午)
(与辛丑等则午/子与辛子必等)则午为直角(相似之辛角/先已为直角)而丙辛子丙
取丙辛与丁壬等乙丁边引长之取丁癸与己丙等则
乙辛乙癸皆元形三边并之半亦三较之总数也次从
辛从癸作两垂线遇于子乙戊引长之亦与辛子癸子
遇于子(乙癸子乙辛子两直角形之乙癸乙辛两边等/两乙角亦等即乙子弦必等而辛子子癸亦等)
次截丙午与壬丁等作午子线又截辛丑与壬丙等作
丑子线即丑子与丁子必等(癸丁子辛丑子两直角形/之丁癸与辛丑等癸子与)
(辛子等则其弦/丁子丑子必等)又午丁子辛丑子两形亦等(丁子与丑/子等丁午)
(与辛丑等则午/子与辛子必等)则午为直角(相似之辛角/先已为直角)而丙辛子丙
卷九十 第 10b 页 WYG0789-0351d.png
午子两直角形亦等又此两
形并成一斜方形而丙辛子
午四角内减午辛两直角馀
子丙两角并为两直角(凡四/边形)
(之四角并/为四直角)又□ 丙壬壬丙辛
两角并亦等两直角而减共
用之壬丙辛馀午子辛壬丙己两角等其各半角亦等
(即丙子辛己/丙戊两角)即己丙戊辛子丙两直角形相似(己辛等/为直角)
(己丙戊辛子丙两角/又等即其对边相似)而戊己(小句/一率)与己丙(小股/二率)若丙辛
形并成一斜方形而丙辛子
午四角内减午辛两直角馀
子丙两角并为两直角(凡四/边形)
(之四角并/为四直角)又□ 丙壬壬丙辛
两角并亦等两直角而减共
用之壬丙辛馀午子辛壬丙己两角等其各半角亦等
(即丙子辛己/丙戊两角)即己丙戊辛子丙两直角形相似(己辛等/为直角)
(己丙戊辛子丙两角/又等即其对边相似)而戊己(小句/一率)与己丙(小股/二率)若丙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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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句/三率)与辛子(大股/四率)次以线变为数(乙丙三十五乙丁五/十丁丙五十乙己十)
(七强己丙十八弱丙壬十八弱壬丁三十二强辛/子四十八各有奇今约用成数令直截易算也)则戊
己十二与己丙十八若丙辛三十二与辛子四十八也
又以第一率乘第四以
第二率乘第三得数必
等则戊己辛子之矩内
实己丙丙辛之矩内实
(各五/七六)通用可也又戊己
(小句/一率)与辛子(大句/二率)若乙
(七强己丙十八弱丙壬十八弱壬丁三十二强辛/子四十八各有奇今约用成数令直截易算也)则戊
己十二与己丙十八若丙辛三十二与辛子四十八也
又以第一率乘第四以
第二率乘第三得数必
等则戊己辛子之矩内
实己丙丙辛之矩内实
(各五/七六)通用可也又戊己
(小句/一率)与辛子(大句/二率)若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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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小股/三率)与乙辛(大股/四率)
而以第一自乘又以
乘第二其两方之比
例亦若第三与第四
(见几何七/卷十七题)则戊己方
(一四/四)与戊己(十/二)辛子
(四/八)矩(五七/六)若戊己(十/二)
与辛子(四八其比例/皆四之一)亦若乙己(十/七)与乙辛(六八何者乙/己戊乙辛子)
(两直角形同用己乙戊角则相似/则乙己与己戊若乙辛与辛子)反之则乙己(十七/一率)与
而以第一自乘又以
乘第二其两方之比
例亦若第三与第四
(见几何七/卷十七题)则戊己方
(一四/四)与戊己(十/二)辛子
(四/八)矩(五七/六)若戊己(十/二)
与辛子(四八其比例/皆四之一)亦若乙己(十/七)与乙辛(六八何者乙/己戊乙辛子)
(两直角形同用己乙戊角则相似/则乙己与己戊若乙辛与辛子)反之则乙己(十七/一率)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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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辛(六八/二率)若戊己方(一四四/三率)与戊己辛子矩(五七六/四率)或
与己丙丙辛矩(又四率亦五七六也一二与三四异类/而为比例者根与根若积与积也四与)
(四异形而为同比例者论积不论形也故/先定戊己辛子矩己丙丙辛矩可通用也)
又四率法既云一乘四二乘三
两矩积等今依法乘之即得乙
己根(十七/一率)乘己丙丙辛矩(五七/六第)
(四/率)所得数(九七/九二)与乙辛根(六八/二率)
乘戊己方(一四四/第三率)所得数(九七/九二)
等次再以乙辛乘之即得乙辛
与己丙丙辛矩(又四率亦五七六也一二与三四异类/而为比例者根与根若积与积也四与)
(四异形而为同比例者论积不论形也故/先定戊己辛子矩己丙丙辛矩可通用也)
又四率法既云一乘四二乘三
两矩积等今依法乘之即得乙
己根(十七/一率)乘己丙丙辛矩(五七/六第)
(四/率)所得数(九七/九二)与乙辛根(六八/二率)
乘戊己方(一四四/第三率)所得数(九七/九二)
等次再以乙辛乘之即得乙辛
卷九十 第 12b 页 WYG0789-0352d.png
根(第一率六十八/二边总之半)乘乙辛根
(六/八)偕戊己(元形中/垂线)方(一四/四)之
矩实(共九七九二/为第二率)所得数(六/六)
(五八/五六)与乙辛根(第三率六十/八三边总之)
(半/)乘乙己根(十/七)偕己丙辛丙
矩(五七六乙己己丙辛/丙者三差之各数也)之矩
实(共九七九二/为第四率)所得数(六六五/八五六)等依此用三较连相乘
又以半总乘之得数为实开平方得元形之积此用前
所得数本法也或用元形中垂线自乘以乘半总又以
(六/八)偕戊己(元形中/垂线)方(一四/四)之
矩实(共九七九二/为第二率)所得数(六/六)
(五八/五六)与乙辛根(第三率六十/八三边总之)
(半/)乘乙己根(十/七)偕己丙辛丙
矩(五七六乙己己丙辛/丙者三差之各数也)之矩
实(共九七九二/为第四率)所得数(六六五/八五六)等依此用三较连相乘
又以半总乘之得数为实开平方得元形之积此用前
所得数本法也或用元形中垂线自乘以乘半总又以
卷九十 第 13a 页 WYG0789-0353a.png
半总乘之得数为实
开平方亦得元形之
积此用后所得数證
法也
何谓中垂线自乘以
乘半总又再乘而得
积以句股法解之如
戊己丙句股形若以戊己句乘己丙股得
戊己丙形之倍积即己戊壬丙两形并之
开平方亦得元形之
积此用后所得数證
法也
何谓中垂线自乘以
乘半总又再乘而得
积以句股法解之如
戊己丙句股形若以戊己句乘己丙股得
戊己丙形之倍积即己戊壬丙两形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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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两形/等故)又乙戊己句股形以戊己句
乘乙己股得倍积即乙庚戊己两形
并之积又以戊壬句乘壬丁股(或戊/己乘)
(丙/辛)得倍积即庚戊壬丁两形并之积
故戊己乘乙辛得元形之积如此即
一乘可得何待他法然元法中无戊己也特以戊己自
乘又再乘乙辛而得积与三较连乘以乘半总之元法
所得大积等故以开方而得元形之积亦等则知元法
之不谬故谓垂线三乘为證法也又论二法之相合者
乘乙己股得倍积即乙庚戊己两形
并之积又以戊壬句乘壬丁股(或戊/己乘)
(丙/辛)得倍积即庚戊壬丁两形并之积
故戊己乘乙辛得元形之积如此即
一乘可得何待他法然元法中无戊己也特以戊己自
乘又再乘乙辛而得积与三较连乘以乘半总之元法
所得大积等故以开方而得元形之积亦等则知元法
之不谬故谓垂线三乘为證法也又论二法之相合者
卷九十 第 14a 页 WYG0789-0353c.png
算术中两方相乘开方得两根相乘之
数如图戊己(一/二)自乘为戊子方(一四/四)以
乘乙辛(六八即/戊寅)为戊丑长方(九七/九二)又以
乘乙辛为戊寅大方(六六五/八五六)此前證法所得数也若以
乙辛(六/八)自之得(四六/二四)以戊己方(一四/四)乘之所谓两方相
乘也(得六六五/八五六)开方各得八一六即戊己根(一/二)乙辛根
(六/八)相乘之数也若三较连乘又以乘乙辛虽不成方形
而连乘所得亦九七九二以乘乙辛亦六六五八五六
以开方亦得八一六故三较连乘之元法无證以垂线
数如图戊己(一/二)自乘为戊子方(一四/四)以
乘乙辛(六八即/戊寅)为戊丑长方(九七/九二)又以
乘乙辛为戊寅大方(六六五/八五六)此前證法所得数也若以
乙辛(六/八)自之得(四六/二四)以戊己方(一四/四)乘之所谓两方相
乘也(得六六五/八五六)开方各得八一六即戊己根(一/二)乙辛根
(六/八)相乘之数也若三较连乘又以乘乙辛虽不成方形
而连乘所得亦九七九二以乘乙辛亦六六五八五六
以开方亦得八一六故三较连乘之元法无證以垂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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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乘法为證也
若直角三边形以句股数相乘得数半
之为形之容盖方形与三角形同底同
在平行线内则方形之容倍于三边形
之容或用半
若三边等形则有中长线者法与句股
同为本线分元形为两直角形也无中
长线者以法求之如乙丙丁三边等形
从丁角作垂线至乙丙边平分元形为
若直角三边形以句股数相乘得数半
之为形之容盖方形与三角形同底同
在平行线内则方形之容倍于三边形
之容或用半
若三边等形则有中长线者法与句股
同为本线分元形为两直角形也无中
长线者以法求之如乙丙丁三边等形
从丁角作垂线至乙丙边平分元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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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卷二/十六)用句股法以乙丁乙甲两方相减馀为甲丁
方其根则甲丁中长线也如设乙丙线一即乙甲线为
二之一各自之乙丙之方一乙甲之方四之一相减馀
四之三甲丁上方也开方得四之三之方根(何谓四之/三之方根)
(盖四之三为方之实可明而其根不可明算家谓之不/发之根若方实百开其根为十则能发之根也既不能)
(发即有别法以求之故摽之以号曰四之三之方根/四之三方实也四之三之方根根号也法见下文)次
以四之三乘甲乙四之一(甲乙四之一与乙丙一皆有/能发之根为同类故可以相)
(乘若能发之根与不发之根为异类不可相乘故别求/同类者乘之同类者则两方数也算法根乘根得方开)
(方得方之根方乘方得方方开方得根之方今于两率/各减其根号独用两方相乘得数以分法开之得异类)
方其根则甲丁中长线也如设乙丙线一即乙甲线为
二之一各自之乙丙之方一乙甲之方四之一相减馀
四之三甲丁上方也开方得四之三之方根(何谓四之/三之方根)
(盖四之三为方之实可明而其根不可明算家谓之不/发之根若方实百开其根为十则能发之根也既不能)
(发即有别法以求之故摽之以号曰四之三之方根/四之三方实也四之三之方根根号也法见下文)次
以四之三乘甲乙四之一(甲乙四之一与乙丙一皆有/能发之根为同类故可以相)
(乘若能发之根与不发之根为异类不可相乘故别求/同类者乘之同类者则两方数也算法根乘根得方开)
(方得方之根方乘方得方方开方得根之方今于两率/各减其根号独用两方相乘得数以分法开之得异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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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根相乘之容方积/也详见句股索隐)得方方根(即根/之方)十六之三为元形
之容次用分法开之得九十之三十九约之为三十之
十三元形之容也然不能毕合以开方不尽故
系三十为元形乙丙边上方形十三
为乙丙丁三边形之容盖两形同底
则其比例为三十与十三求分之母
为全数全数者一也则一边之方数亦一其根亦一
法曰三角形边上方形与三边形之容若三十与十三
则用一边之方数乘十三以三十除之得三边形之容
之容次用分法开之得九十之三十九约之为三十之
十三元形之容也然不能毕合以开方不尽故
系三十为元形乙丙边上方形十三
为乙丙丁三边形之容盖两形同底
则其比例为三十与十三求分之母
为全数全数者一也则一边之方数亦一其根亦一
法曰三角形边上方形与三边形之容若三十与十三
则用一边之方数乘十三以三十除之得三边形之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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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各边设十自之得一百以十三乘之得一三○○以
三十除之得四十三又三之一元形之容也
又如各边为十其半五五自之得二十
五以减全边方之一百馀七十五开方
得八又一百之六十六以五乘之得四
十三又十之三较前少差以开不尽故
公法先求形之中垂线以形之半周乘
之得形之容凡有法之形通用此
解曰设三边等形从心向各边作垂线
三十除之得四十三又三之一元形之容也
又如各边为十其半五五自之得二十
五以减全边方之一百馀七十五开方
得八又一百之六十六以五乘之得四
十三又十之三较前少差以开不尽故
公法先求形之中垂线以形之半周乘
之得形之容凡有法之形通用此
解曰设三边等形从心向各边作垂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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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向各角作线必分元形为六直角形
而等夫甲皆直角甲乙边俱等则其为
句股形亦各相等半句(即甲乙/之半)乘股(即/甲)
(丙中/垂线)得甲乙丙之容六倍之得元形之容凡用甲乙三
次(为半句/者六也)乘甲丙故法曰形周之半乘中垂线得形之
容如设各边十则甲乙为五乙全角六十度则甲乙丙
角必三十度今甲乙丙角形有角有一边用法求甲丙
边则全数与甲乙五若乙角三十度之切线五七七二
五与甲丙边之数二八八六八五有奇为中垂线也各
而等夫甲皆直角甲乙边俱等则其为
句股形亦各相等半句(即甲乙/之半)乘股(即/甲)
(丙中/垂线)得甲乙丙之容六倍之得元形之容凡用甲乙三
次(为半句/者六也)乘甲丙故法曰形周之半乘中垂线得形之
容如设各边十则甲乙为五乙全角六十度则甲乙丙
角必三十度今甲乙丙角形有角有一边用法求甲丙
边则全数与甲乙五若乙角三十度之切线五七七二
五与甲丙边之数二八八六八五有奇为中垂线也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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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十共三十半之得十五以甲丙中垂线二八八六八
五乘之得四三三○二七五若所设各边十为一尺约
之得其面四十二方尺又三十方寸有奇如前法
试用本题第一法边之总数为三十半之为十五减边
之较各五五连自乘得一二五又以半总十五乘之得
一八七五开方得四三同前法
一系若三边等形之边为全数如十百千等其中长
线及其容积皆不发之数(十四卷/十二)
二系二边等形先求中长线如三边等形之法如两
五乘之得四三三○二七五若所设各边十为一尺约
之得其面四十二方尺又三十方寸有奇如前法
试用本题第一法边之总数为三十半之为十五减边
之较各五五连自乘得一二五又以半总十五乘之得
一八七五开方得四三同前法
一系若三边等形之边为全数如十百千等其中长
线及其容积皆不发之数(十四卷/十二)
二系二边等形先求中长线如三边等形之法如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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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各五底六半之三自之得九以减腰
五上方二十五得十六开方得四中长
线也馀与前等
三系三边不等形有一明角而求中长线则从一隐
角向对边作垂线成句股形有角有弦
以求句如乙丙丁形乙丙二十四半丙
丁十二丁乙十五乙角二度二分从丁
作丁甲垂线成两句股形其甲丁乙形
有丁乙边乙角而求丁甲边为全数(内/)
五上方二十五得十六开方得四中长
线也馀与前等
三系三边不等形有一明角而求中长线则从一隐
角向对边作垂线成句股形有角有弦
以求句如乙丙丁形乙丙二十四半丙
丁十二丁乙十五乙角二度二分从丁
作丁甲垂线成两句股形其甲丁乙形
有丁乙边乙角而求丁甲边为全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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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丁乙边十五(外/)若乙角之正弦三七五一五(内/)与
甲丁边五六二七二五(外/)约得五尺有奇以所得与
底之十二又四之一相乘得六八九三四约之得六
十八方尺有奇元形之容也(凡先设先得者为明所/求为隐边角同下文仿)
(此/)
若俱隐角则用本书一卷六题法从大
角至底作垂线求两任分底之各分若
干既分元形为两句股各有弦又求得
句以求股若干即元形之中长线
甲丁边五六二七二五(外/)约得五尺有奇以所得与
底之十二又四之一相乘得六八九三四约之得六
十八方尺有奇元形之容也(凡先设先得者为明所/求为隐边角同下文仿)
(此/)
若俱隐角则用本书一卷六题法从大
角至底作垂线求两任分底之各分若
干既分元形为两句股各有弦又求得
句以求股若干即元形之中长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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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曰丁乙丁丙两小边相并为总相减
得存存总相乘为实底数为法而一数
与底相减所馀半之得相小边之小半
底甲丙用句股法乙丁乙甲各自之相
减开方得丁甲如乙丙二十四丁丙十五丁乙十七
两小边并得三十二总也相减得二存也相乘得六
十四以底二十四除之得二又三之二以减底得二
十一又三之一半之得十又三之二甲丙也自之得
一○七又九之一乙丁边自之得二八九相减馀一
得存存总相乘为实底数为法而一数
与底相减所馀半之得相小边之小半
底甲丙用句股法乙丁乙甲各自之相
减开方得丁甲如乙丙二十四丁丙十五丁乙十七
两小边并得三十二总也相减得二存也相乘得六
十四以底二十四除之得二又三之二以减底得二
十一又三之一半之得十又三之二甲丙也自之得
一○七又九之一乙丁边自之得二八九相减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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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又九之八开方得十三又三十七之十三不尽
中长线丁甲也乘半㡳十二得一六二弱元形之积也
试用本题一法三边并得五十六半之二十八各边
之减较为四为十三为十一连乘得五七二以半总
乘之得一六○一六开方得一二六有奇不尽若有
角求一边或有二角求二边亦先求边(本书一卷十/五十六题)
若形之边为断几何如圆果平积
之边其法以边数自之又加边数
半之为形之积假如各边有三自
中长线丁甲也乘半㡳十二得一六二弱元形之积也
试用本题一法三边并得五十六半之二十八各边
之减较为四为十三为十一连乘得五七二以半总
乘之得一六○一六开方得一二六有奇不尽若有
角求一边或有二角求二边亦先求边(本书一卷十/五十六题)
若形之边为断几何如圆果平积
之边其法以边数自之又加边数
半之为形之积假如各边有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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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得九加边得十二半之得六形
积也又如设边五自之得二十五
加边三十半之得十五积也见算
章递加法
第三题
量多边形
一解曰有法多边形求其容必先分元形皆为两边等
三角形故不论几何边俱同法
法曰多边形从心至各作线悉分为两边等三角形
积也又如设边五自之得二十五
加边三十半之得十五积也见算
章递加法
第三题
量多边形
一解曰有法多边形求其容必先分元形皆为两边等
三角形故不论几何边俱同法
法曰多边形从心至各作线悉分为两边等三角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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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形有边数有角数求其中长线得各三角形之容并
之得元形之容
如八边边设十步从心至角作线辏心成八角皆等凡
辏心必四直角分三百六十度八而
一每角得四十五度乙丙丁角形二
边等有丁丙底有丁乙丙角则丁丙
两角并得一百三十五度半之得六
十七度又二之一为乙丁丙角又甲乙丁角形有丁甲
(半元边/为五)求甲乙垂线即全数(内/)与丁甲(五/外)若丁角之切
之得元形之容
如八边边设十步从心至角作线辏心成八角皆等凡
辏心必四直角分三百六十度八而
一每角得四十五度乙丙丁角形二
边等有丁丙底有丁乙丙角则丁丙
两角并得一百三十五度半之得六
十七度又二之一为乙丁丙角又甲乙丁角形有丁甲
(半元边/为五)求甲乙垂线即全数(内/)与丁甲(五/外)若丁角之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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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二四一四/二一内)与甲乙边(一二○七/一○五外)约
之得十二步有奇以乘甲丁五步得
六二三五五二五约六十步有奇八
之得四八八四二四○○约得四百
八十八步有奇为元形之容
若有中长线如甲戊以其半乘半周所得与前等
又如十二边有法形边设十步以十二除三百六十度
得三十度为丙乙丁角即乙丁丙角必七十五度从心
作乙甲线至丁丙边又甲乙丁角形有甲丁五步有丁
之得十二步有奇以乘甲丁五步得
六二三五五二五约六十步有奇八
之得四八八四二四○○约得四百
八十八步有奇为元形之容
若有中长线如甲戊以其半乘半周所得与前等
又如十二边有法形边设十步以十二除三百六十度
得三十度为丙乙丁角即乙丁丙角必七十五度从心
作乙甲线至丁丙边又甲乙丁角形有甲丁五步有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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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七十五度求甲乙线即全数(内/)与甲乙(五/外)若丁角之
切线(三七三二/○五内)与甲乙(八一八六六/○二五外)约得十八步有奇
甲乙中垂线也次如前
或用正弦数法曰各边为本弧之弦
即半边为半弧之正弦而中垂线为
半弧之馀弦以边数除三百六十得
设边之弧边数及弧度各半之次用
半弧度求其正弦及馀弦末用三率法以半弧之正弦
为第一半边数为第二馀弦数为第三得第四为正垂
切线(三七三二/○五内)与甲乙(八一八六六/○二五外)约得十八步有奇
甲乙中垂线也次如前
或用正弦数法曰各边为本弧之弦
即半边为半弧之正弦而中垂线为
半弧之馀弦以边数除三百六十得
设边之弧边数及弧度各半之次用
半弧度求其正弦及馀弦末用三率法以半弧之正弦
为第一半边数为第二馀弦数为第三得第四为正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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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即乙甲
如五边等形边设十二以五除三百
六十得七十二半之得三十六其正
弦五八七七九为一率(内/)其馀弦八
○九○二为三率(内/)半边六为二率
(外/)得九又九之一为四率(外/)即一边上之垂线次以形
周乘四率得数半之为形之积五边形之周为六十乘
得五四六又九之四为五边形之并积
多边有法形之比例 多边有法形之具三曰边曰周
如五边等形边设十二以五除三百
六十得七十二半之得三十六其正
弦五八七七九为一率(内/)其馀弦八
○九○二为三率(内/)半边六为二率
(外/)得九又九之一为四率(外/)即一边上之垂线次以形
周乘四率得数半之为形之积五边形之周为六十乘
得五四六又九之四为五边形之并积
多边有法形之比例 多边有法形之具三曰边曰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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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积形大小不等其比例等故有一形某具之比例可
得他形某具之比例
每形之边为一(一虚数也丈尺/寸分唯所设之)
三边形之周三积为三十之十三
四边形之周四积为一
五边之周五积为一又一一七七五七○六之八四
六九七一九约为十一之八不尽
六边形之周六积为二又五百万之二九九○三八
一约为五之三不足
得他形某具之比例
每形之边为一(一虚数也丈尺/寸分唯所设之)
三边形之周三积为三十之十三
四边形之周四积为一
五边之周五积为一又一一七七五七○六之八四
六九七一九约为十一之八不尽
六边形之周六积为二又五百万之二九九○三八
一约为五之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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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边形之周七积为三又八六七七六七四之五五
○七二二一约为八之一而盈
八边形之周八积为四又一九一三四一七之一五
八五一二七约为十九之十六不足
九边形之周九积为六又六八四○四○二之一二
四三七五五约为十七之三不尽
十边形之周十积为七又一二三六○六八之八五
八○八九约为三之二不足
用法设他形之边求积以其边数自之以上所列同类
○七二二一约为八之一而盈
八边形之周八积为四又一九一三四一七之一五
八五一二七约为十九之十六不足
九边形之周九积为六又六八四○四○二之一二
四三七五五约为十七之三不尽
十边形之周十积为七又一二三六○六八之八五
八○八九约为三之二不足
用法设他形之边求积以其边数自之以上所列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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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之积数乘之若设他形之积求边则上所列同类形
之积数除之所得之根设形之边也
旧法三角形每面十四以六乘面得八十四以七而一
得十二为实半面七为法乘之得八四积也试用前法
分元形作两句股形各形有弦有句以
求股而求积得八四又三十之二十八
几为八五非八四
论曰所以然者古法正六面七谓丙乙十四则丙甲十
二故七六相乘得四十二为丙乙丁之实八十四矣不
之积数除之所得之根设形之边也
旧法三角形每面十四以六乘面得八十四以七而一
得十二为实半面七为法乘之得八四积也试用前法
分元形作两句股形各形有弦有句以
求股而求积得八四又三十之二十八
几为八五非八四
论曰所以然者古法正六面七谓丙乙十四则丙甲十
二故七六相乘得四十二为丙乙丁之实八十四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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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丙乙十四乙甲七各自之相减开方
乃十二有奇非十二也且七除又七乘
安用之
旧法六角形每面十五以面数自之得二二五以三乘
之得六七五今用几何四卷十五之系六边等形内有
三角等边形六用古法得各形之积为
九十六又七之六六因之得五九一又
七之一非六七五
论曰所以然者十五自之为二二五彼以为此乙丙边
乃十二有奇非十二也且七除又七乘
安用之
旧法六角形每面十五以面数自之得二二五以三乘
之得六七五今用几何四卷十五之系六边等形内有
三角等边形六用古法得各形之积为
九十六又七之六六因之得五九一又
七之一非六七五
论曰所以然者十五自之为二二五彼以为此乙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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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得乙丙丁戊形之实也不知二二五者乙丙上正方
形之实此乙丙丁戊则斜方斜方与正方同边而异积
也斜方之积必少于正方之积故实少而误以为多
古法八角田每面十四以面五乘得七十七而一得十
倍之得二十求一面得三十四自之得一一五六为实
面数自之得一九六为法减之馀九六○八角形积也
正法作图每两边引长之遇于甲成正
方形其内有元八边形又有甲乙丙四
句股形以丙乙元形边十四为弦求丙
形之实此乙丙丁戊则斜方斜方与正方同边而异积
也斜方之积必少于正方之积故实少而误以为多
古法八角田每面十四以面五乘得七十七而一得十
倍之得二十求一面得三十四自之得一一五六为实
面数自之得一九六为法减之馀九六○八角形积也
正法作图每两边引长之遇于甲成正
方形其内有元八边形又有甲乙丙四
句股形以丙乙元形边十四为弦求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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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而句股等法以弦十四自之得一九
六半之得九八开方为九又十九之十
七甲乙也甲乙甲丁等合之加于乙丁
元形之边得三十二又十九之十七为甲甲正方之边
自之得一一四又三六一之二二五正方之积也次求
句股四形之积得一九六弱以减正方积馀九四四有
奇元八角形之积也古法曰九六○谬矣
论曰所以然者古法方五斜七不知方五则斜七有奇
不发之根也彼以甲乙等各句各股俱为十则乙丙边
六半之得九八开方为九又十九之十
七甲乙也甲乙甲丁等合之加于乙丁
元形之边得三十二又十九之十七为甲甲正方之边
自之得一一四又三六一之二二五正方之积也次求
句股四形之积得一九六弱以减正方积馀九四四有
奇元八角形之积也古法曰九六○谬矣
论曰所以然者古法方五斜七不知方五则斜七有奇
不发之根也彼以甲乙等各句各股俱为十则乙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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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乙丙弦俱十四不知各率皆是而独乙丙弦非十四
也故八角形之积实少而误以为多
也故八角形之积实少而误以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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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算书卷九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