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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杂记下〉 (自动笺注)
**21雜記
21.1有父之喪,
未沒喪而母死,
其除父之喪也,
服其除服
卒事,
喪服
21.2雖諸父昆弟之喪,
如當父母之喪,
其除諸父昆弟之喪也,
皆服其除喪之服。
卒事,
喪服
三年之喪
則既顈,
其練、祥皆行。
王父死,
未練、祥而孫又死,
猶是附於王父也。
21.3有殯,
外喪
哭之他室
入奠,
卒奠
出,
改服即位
如始即位之禮。
21.4大夫士將與祭於公,
視濯
父母死,
猶是與祭也,
次於異宮。
既祭,
釋服出公門外
哭而歸。
其它
奔喪之禮。
如未視濯
使人告。
告者反,
而后哭。
諸父昆弟、姑、姊妹之喪,
則既宿,
則與祭。
卒事,
出公門,
釋服而后歸。
其它奔喪之禮,
如同宮,
則次于異宮。
21.5曾子問曰:
卿大夫將為尸於公,
受宿矣,
而有齊衰內喪
如之何?」
孔子曰:
出舍公宮以待事,
禮也。」
孔子曰:
「尸弁冕而出,
卿、大夫士皆下之。
尸必式,必有前驅
21.6父母之喪,
將祭
昆弟死;
既殯而祭。
如同宮,
則雖臣妾
而后祭。
祭,
主人升降散等
執事者亦散等
雖虞、附亦然
21.7自諸侯達諸士,
小祥之祭,
主人之酢也嚌之;
眾賓兄弟
則皆啐之。
大祥
主人啐之,
眾賓兄弟皆飲之
可也
21.8凡侍祭喪者,
賓祭薦而不食
子貢問喪
子曰:
「敬為上,
次之
為下
顏色稱其情;
戚容稱其服。」
請問兄弟之喪。」
子曰:
兄弟之喪,
則存書策矣。」
君子奪人之喪,
不可奪喪也。
孔子曰:
少連大連居喪
三日不怠
三月不解
悲哀
三年憂。
東夷之子也。
21.9三年之喪
言而不語
對而不問
廬、
堊室之中,
不與人坐焉;
堊室之中,
非時見乎母也,
入門
疏衰皆居堊室,不廬。
廬,
嚴者也。
21.10妻視叔父母,
姑、姊妹兄弟
長、中、下殤視成人。
21.11親喪外除
兄弟之喪內除
21.12視君之母與妻,
比之兄弟
發諸顏色
亦不飲食也。
21.13免喪之外
行於道路
見似目瞿,
聞名心瞿。
弔死問疾
顏色戚容有以異於人也。
如此
而后可以三年之喪
其餘
直道而行
是也
21.14祥,
主人之除也,
於夕為期
朝服
祥因其故服。
子游曰:
「既祥,
不當縞者必縞,
然後反服。」
當袒,
大夫至,
雖當踊,
絕踊而拜之,
改成踊,
乃襲。
於士,
既事成踊
而后拜之,
不改成踊
上大夫之虞也
少牢
卒哭成事
附,
大牢
下大夫之虞也
犆牲
卒哭成事
附,
少牢
21.15祝稱卜葬、虞,
子孫曰「哀」,
夫曰「乃」,
兄弟曰「某」,
卜葬兄弟曰「伯子某」。
21.16古者
貴賤皆杖。
叔孫武叔朝,
輪人以其杖關轂而輠輪者,
於是
有爵而后杖也。
21.17鑿巾以飯,
公羊賈為之也。
21.18冒者何也?
所以揜形也。
自襲以至小斂
不設冒則形,
是以而后設冒也。
21.19或問曾子曰:
「夫既遣而包其餘,
猶既食而裹其餘與?
君子既食,
則裹其餘乎?」
曾子曰:
吾子不見大饗乎?
大饗
既饗,
三牲之俎歸于賓館
父母賓客之,
所以為哀也!
不見大饗乎!
21.20非為人喪,
問與賜與
21.21三年之喪
以其喪拜
三年之喪
吉拜
三年之喪
如或遺之酒肉
則受之,必三辭
主人衰絰而受之。
如君命,
則不敢辭
受而薦之。
喪者不遺人
人遺之,
酒肉
受也。
從父昆弟以下
卒哭
遺人可也
縣子曰:
三年之喪
如斬。
期之喪,
如剡。」
期之喪,
十一月而練,
十三月而祥,
十五月而禫。
三年之喪
功衰不弔
自諸侯達諸士。
如有服而將往哭之,
則服其服而往
練則弔。
既葬,
大功弔,
哭而退,
不聽事焉。
期之喪,
未葬,
弔於鄉人
哭而退,
不聽事焉。
功衰弔,
待事,不執事
小功緦,
執事不與於禮。
21.22相趨也,
出宮而退。
相揖也,
哀次而退。
相問也,
既封而退。
相見也,
反哭而退。
朋友
虞、(附)而退。
21.23弔
非從主人也。
四十者執綍
鄉人五十者從反哭
四十者待盈坎。
21.24喪食雖惡必充饑
饑而廢事
非禮也;
飽而忘哀,
亦非禮也。
不明
聽不聰,
不正
不知哀,
君子病之。
故有飲酒食肉
五十不致毀,
六十不毀,
七十飲酒食肉
皆為疑死。
21.25有服
人召之食,
不往。
大功以下
既葬,
適人
人食之,
其黨也食之,
非其黨弗食也。
功衰食菜果,
飲水漿,
無鹽、酪。
不能食食
鹽、酪可也
孔子曰:
「身有瘍則浴,
首有創則沐,
病則飲酒食肉
毀瘠為病,
君子弗為也。
毀而死,
君子之無子。
21.26非從柩與反哭
無免於堩。
21.27凡喪,
小功以上
非虞、附、練、祥,
沐浴
21.28疏衰之喪,
既葬,
請見之,
則見;
不請見人
小功
請見可也
大功不以執摯
父母之喪,
不辟涕泣見人
21.29三年之喪
祥而從政
期之喪,
卒哭從政
九月之喪,
既葬而從政
小功緦之喪,
既殯而從政
曾申問於曾子曰:
「哭父母有常聲乎?」
曰:
中路嬰兒失其母焉,
何常聲之有?」
卒哭而諱。
王父母、兄弟
世父叔父
姑、姊妹
子與父同諱。
母之諱,
宮中諱。
妻之諱,
不舉諸其側;
從祖昆弟名則諱
喪冠者,
三年之喪
可也
既冠於次,
哭踊
三者三,
乃出。
大功之末,
可以冠子
可以嫁子
父,
大功之末,
可以冠子
可以嫁子
可以取婦。
己,
小功
卒哭
可以冠,
取妻;
下殤小功
則不可。
21.30凡弁絰
其衰侈袂
有服
宮中不與於樂。
有服
聲聞焉不舉樂
有服
不舉樂於其側。
大功將至,
琴瑟
小功至,
不絕樂。
21.31姑、姊妹
其夫死,
而夫黨無兄弟
使夫之族人主喪
妻之黨,
雖親弗主。
夫若無族矣,
前後家,
東西家;
無有
里尹主之。
或曰
主之,
而附於夫之黨。
21.32麻者不紳,
執玉不麻。
不加於采。
21.33國禁哭,
則止,朝夕之奠
即位,自因也。
童子哭不偯,
不踊,
不杖,
不菲,
不廬。
孔子曰:
伯母叔母
疏衰
踊不絕地
姑、姊妹大功
踊絕於地。
如知此者
由文矣哉
由文矣哉
21.34世之母死,
相者由左。
死,
其徒由右相
右相
之徒為之也。
21.35天子飯,
九貝
侯七
大夫五,
士三。
三月而葬,
是月卒哭
大夫三月而葬,
五月卒哭
諸侯五月而葬,
七月卒哭
三虞
大夫五,
侯七
諸侯使人弔,
其次
含、襚、賵、臨,
同日畢事者也,
其次如此也。
卿大夫疾,
君問之無筭;
士壹問之。
君於卿大夫
比葬不食肉
卒哭舉樂
為士,
比殯不舉樂
21.36升正柩,
諸侯執綍五百人
四綍
衘枚
司馬執鐸,
八人
八人
匠人羽葆御柩
大夫之喪,
其升正柩也,
執引三百人
執鐸者
左右四人
御柩
21.37孔子曰:
管仲鏤簋而朱紘
旅樹反坫
山節藻梲
大夫也,
難為上也。
晏平仲其先人。
豚肩不揜豆
大夫也,
難為下也。
君子上不僣上,
下不偪下。
21.38婦人三年之喪
踰封而弔。
三年之喪
君夫人歸。
夫人
其歸也以諸侯弔禮
待之也,
若待諸侯然。
夫人至,
入自闈門
升自側階
君在阼。
其他奔喪禮然。
21.39嫂不撫叔,
叔不撫嫂。
君子三患
未之聞,
患弗得聞也;
既聞之,
患弗得學也;
既學之,
患弗能行也。
君子五恥
居其位,
無其言,
君子恥之。
有其言,
無其行,
君子恥之。
得之而又失之,
君子恥之。
地有餘而民不足
君子恥之。
眾寡均而倍焉,
君子恥之。
21.40孔子曰:
凶年則乘駑馬
祀,
以下牲。
21.41恤由之喪,
哀公使孺悲之孔子
「士喪禮」,
喪禮於是乎書。
21.42子貢觀於蜡。
孔子曰:
「賜也樂乎?」
對曰:
一國之人皆若狂,
未知其樂也!」
子曰:
百日之蜡,
一日之澤,
非爾所知也。
張而不弛,
文武弗能也;
弛而不張,
文武弗為也。
一張一弛
文武之道也。
21.43孟獻子曰:
正月日至
可以有事上帝
七月日至
可以有事於祖。」
七月而禘,
獻子為之也。
21.44夫人之不命於天子
魯昭公始也。
21.45外宗為君、夫人
內宗也。
21.46廄焚
孔子鄉人火來者。
拜之,
士壹
大夫再。
相弔之道也。
孔子曰:
管仲遇盜,
二人焉,
以為公臣,
曰:
『『其所與遊辟也。
可人也!』
管仲死,
公使為之服。
宦於大夫者之為之服也,
管仲始也,
君命焉爾也。
21.47過而舉君之諱,
則起。
與君之諱同
則稱字。
21.48內亂不與焉,
外患弗辟也。
21.49贊,
大行曰圭。
九寸
侯伯七寸
子男五寸
三寸
半寸
剡上,
左右各寸半,
玉也。
三采六等
哀公子羔曰:
「子之食奚當?」
對曰:
「文公之下執事也。
21.50成廟則釁之。
其禮:
祝、宗人宰夫雍人
爵弁純衣
雍人拭羊,
宗人視之
宰夫北面
碑南
東上
雍人舉羊
升屋,自中,
中屋南面
刲羊,
血流于前,
乃降
門、夾室
皆用雞。
先門而後夾室
其衈
皆于屋下
割雞
當門
夾室中室
有司皆鄉室而立
門則有司當門北面
既事,
宗人告事畢,
乃皆退。
反命于君曰:
「釁某廟事畢。」
反命于寢,
南鄉門內朝服
反命
乃退。
路寢成,
則考之而不釁。
釁屋者,
交神明之道也。
宗廟之器,
其名者
成,則釁之以豭豚
21.51諸侯出夫人,
夫人比至于其國,
夫人禮行
至,
夫人入。
使者將命曰:
寡君不敏
不能從而社稷宗廟
使使臣某,
敢告執事。」
主人對曰:
寡君固前辭『不教』矣,
寡君敢不敬須以俟命。」
有司官陳器皿
主人有司亦官受之。
妻出,
使人致之,曰:
「某不敏
不能從而粢盛
使某也敢告侍者。」
主人對曰:
「某之子不肖
不敢辟誅,
敢不敬須以俟命。」
使者退,
主人拜送之。
如舅在,
則稱舅。
舅沒,
則稱兄。
無兄,
則稱夫。
主人之辭曰:
「某之子不肖。」
如姑、姊妹
亦皆稱之。
孔子曰:
「吾食於少施氏而飽,
少施氏食我以禮
吾祭,
作而辭曰:
疏食不足祭也。』
吾飧,
作而辭曰:
疏食也,
不敢以傷吾子
』」
納幣一束
五兩
五尋
婦見舅姑
兄弟、姑、姊妹
皆立于堂下
西面北上
是見已。
諸父
各就其寢。
女雖未許嫁,
年二十而笄,
禮之
婦人執其禮。
燕則鬈首
21.52韠,
長三尺,
下廣二尺
上廣一尺
會去上五寸,
紕以爵韋六寸
不至五寸
純以素,
紃以五采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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