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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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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小疏卷四
              吴江沈彤撰
 丧服
斩衰裳苴绖杖
 疏引间传云苴恶貌也所以苴其内见诸外 苴其
 内之苴本作首 首如首实之首谓发出之也文引
 丧服四制云苴衰不补则衰裳亦同苴矣愚谓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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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苴而言斩者斩之义重于苴且苴绖之文即在衰裳
 之下苴亦可上统衰裳也
左本在下
 详见士丧礼注
童子何以不杖不能病也妇人何以不杖亦不能病也
 敖曰童子与妇人皆谓非主者
 疏此童子谓庶童子案问丧云童子当室则免而杖
 谓适子也则此为庶童子矣 愚谓包女子子言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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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记云女子子在室为父母其主丧者不杖则子一
 人杖郑云女子子在室亦童子也一人杖谓长女也
 然则非长女不杖且有男昆弟主丧者则女子子皆
 不杖矣不能病以稚弱不能致哀故
 疏引杂记云童子哭不依不踊不杖不菲不庐注云
 未成人者不能备礼也此独云不杖馀不言者以上
 下皆释杖故也其实直有衰裳绖带而已
 杨氏图云不杖者盖妇人不皆杖非不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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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妇人何以不杖者承上文言妇人则成人矣虽非
 主而宜杖故问也
 此妇人谓异姓来嫁之妇人按丧大记君之丧夫人
 世妇杖大夫之丧主妇杖士之丧妇人皆杖然则妇
 人皆杖者惟士之丧耳若大夫之丧则主妇而外有
 不杖者矣君之丧则夫人世妇而外有不杖者矣凡
 此不杖者恩皆疏故曰不能病
条属右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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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敖说与郑绝异敖似与本文合但属字尚直就绳说
 言用绳一条而连属明别于吉冠之两条也 敖缝
 缀于武之左边句左字误当作右 内以下端乡上
 句内字疑则字之讹
居倚庐寝苫枕块
 俱见既夕记注
歠粥朝一溢米夕一溢米
 不食恐灭性食犹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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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后者
 雷氏曰此文下不云为所后之父者以或后祖父或
 后曾高祖其人不定故也
布总箭笄髽衰三年
 郑云髽露紒也犹男子之括发斩衰括发以麻则髽
 亦用麻以麻者自项而前交于额上郤绕紒如著幓
 头焉小记曰男子冠而妇人笄男子免而妇人髽敖
 云髽者露紒之名也此主言成服以后之礼然当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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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自小敛之时则然矣故士丧礼卒敛妇人髽于室
 自此以至终丧不变也彤谓郑以斩衰妇人之髽犹
 男子之髺发又引小记男子免而妇人髽以髽对免
 则为齐衰妇人之髽斩衰之髽以麻齐衰之髽以布
 二髽形制并若幓头要其实皆未成服之髽耳此经
 主成服以后言则布总箭笄以髽终三年而不变又
 一髽也郑欲以成服之髽等之于未成服之髽岂不
 思髽以麻布为其无笄总而代之也(麻布代笄总而/不代纚纚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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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为饰可去也笄总以安紒而束发不可去也/故不笄总第在成服之前而纚则终丧无之)既布
 总箭笄以髽矣又安用麻布之幓头耶敖第言露紒
 之终丧不变而不言成服前后所加于髽者之殊盖
 不以加麻布为然也将何以饰丧而约发乎误矣三
 髽之说发于皇氏颇得经意故本疏用之其详载小
 记孔疏但云齐衰期以下初丧之髽无布则非至齐
 衰期成服之髽布总榛笄又自为一盖实四髽而二
 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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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彤按去纚而紒曰髽将斩衰者以麻如男子之髺发
 将齐衰者以布如男子之免成服以后则布总箭笄
 以髽如男子之冠也谓成服犹用麻岂男子之成服
 亦以麻髺发乎误矣齐衰之髽盖布总榛笄
 敖曰士丧礼曰妇人牡麻绖结本亦妇人斩衰要绖
 之异者经主言首服故略之(云斩衰与郑异/)
子嫁反在父之室
 此兼夫存殁言敖是正解郑义亦当备盖遭父丧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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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者未除丧亦不得遽云归宗也
父卒则为母
 敖说是疏太泥
慈母如母传
 丧服小记曰为慈母后者为庶母可也为祖庶母可
 也 此解为慈母后之事而通其变言所谓为慈母
 后者有二为庶母无子己子无母而后之可也(此即/仪礼)
 (事/)为祖庶母无子己子无母而后之亦可也下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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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皆去声(从陆氏/释文) 此为后即郑注为殇后所谓据
 承之者是也传曰为人后者为之子既曰以为子则
 亦可云为后矣固不妨实异而名同也亭林之说再
 商之
然则昆弟之子何以亦期也旁尊也不足以加尊焉故
报之也
 传以世叔父对昆弟之子而言也檀弓云兄弟之子
 犹子也盖引而进之以昆弟之子对己子而言也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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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二文相兼乃备是也按本章下文云大夫之子为
 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子无
 主者为大夫命妇者唯子不报则世叔父母昆弟之
 子期之为报明矣传义盖本诸此
世母叔母何以亦期也以名服也
 贾云二母是路人以来配世叔父而生母名则当随
 世叔父而服之彤谓世叔母虽疏于己母而亲于他
 母既有母名宜有母实故服以父在为母之服方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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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皋之说得之见夫之昆弟之子节
昆弟
 贾云此亦至亲以期断按丧服小记云亲亲以三为
 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亲之至者曰
 父子曰夫妻曰昆弟父子首足也夫妻牉合也昆弟
 四体也皆一体也则皆至亲也故其本服皆以齐衰
 期由父而上之祖大功九月曾祖小功五月高祖缌
 麻三月是为上杀由子而下之孙大功曾孙小功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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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缌是为下杀由昆弟而推之从父昆弟大功从祖
 昆弟小功族昆弟缌由父而推之世叔父大功从父
 小功族父缌由祖而推之从祖小功族祖缌由曾祖
 而推之族曾祖缌由子而推之昆弟之子大功从父
 昆弟之子小功从祖昆弟之子缌由孙而推之昆弟
 之孙小功从父昆弟之孙缌由曾孙而推之昆弟之
 曾孙缌是为旁杀凡上杀下杀旁杀之服有正有加
 而此则皆其正服圣人以此为未足以尽亲亲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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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则于其至亲之尊者重者而加隆焉又推至亲之
 心以加于其上下旁之可加者焉故于父则斩衰三
 年于祖则齐衰期于曾祖则齐衰三月于适子则斩
 衰三年于适孙则齐衰期于世叔父则齐衰期于昆
 弟之子则齐衰期妻之于夫则斩衰三年凡此者皆
 为加服既加则为正矣故加服亦谓之正服而其所
 未加者则称本服(所加之正服后人亦间有称夲/服者以对他所加降者言也)
 弟虽至亲而非至尊与至重以期断足矣故服其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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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而无所加凡旁亲自世叔父昆弟之子而外皆无
 所加于本服与昆弟同
昆弟之子 传曰何以期也报之也
 郑曰檀弓曰丧服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引而进之
 按凡旁亲卑属之服皆报也惟昆弟之子同于己子
 故又有引而进之之义
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
 父不敢以己之尊而降其适子亦安敢以袭父之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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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降其适昆弟乎此皆圣人因人情制礼之精义大
 夫之适子为妻传与此同意
适孙
 郑云凡父于将为后者非长子皆期也敖云郑言此
 者为适子死而无适孙者见之盖以此注专为庶长
 及旁支来为后者而设不知其于适曾孙以下亦皆
 该之矣敖说未尽至贾疏则全失其指且有脱误(黄/勉)
 (斋以后人生而立后/者为非郤恐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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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彤按适曾孙适玄孙与庶长子族人支子之已立者
 皆将为后者也
不敢降其适也
 敖加隆之说善
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服斩
 此盖谓始封之君之服其祖者父存犹期也若继体
 之君受国于曾祖则既为曾祖斩矣而不为祖斩可
 乎虽父在亦当斩自当如康成之言故朱子亦深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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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
夫之昆弟之子 传曰何以期也报之也
 贾云世叔父为昆弟之子期进同己子故二母为之
 亦如己子服期也然则此服亦不止于报矣方灵皋
 云父在为母期而世母叔母亦期母为众子期而夫
 之昆弟之子亦期何也恩之所难属也故重其义以
 维之幼失父母舍是无依也嫠而独舍是无归也故
 非其母也而母之所以责母之义也非其子也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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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所以责子之义也(自注记曰叔母世母疏衰踊不/绝地又曰叔母世母故主宗子)
 (食肉饮酒故知/责以义为多)
妾不得体君为其子得遂也
 女君为其子有不得遂其本服者以体君则尊同当
 从君而降其子故不敢自遂妾贱不得体君无从君
 而服之义故为其子得遂也
女子子为祖父母
 察传意经女子子下当脱适人者三字盖作传时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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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之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期故言不报也(女子子在室/者统于祖父)
 (母/下)此句上当脱子为其父母三年一句盖不报兼男
 女其理易明传不至有失非脱文则以为不必见尔
 郑与敖驳之者非
大夫不敢降其祖与适也
 敖曰此圣人制礼使之然非谓大夫之意亦欲降此
 亲但以其为祖与适故不敢降之也传言似有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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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 愚谓圣人制礼皆缘人情谓于其祖与适而以
 贵贵之义降之则其心必有所不敢故圣人不之降
 使其心之即安也何尝谓大夫之意欲降此亲而不
 敢降乎凡传之言不敢者皆当以此意推之敖说皆
 非
妾不得体君得为其父母遂也
 此不对女君以尊降其父母言盖以女君体君得为
 其父母遂无所厌屈妾不得体君君不厌之故亦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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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其父母遂不嫌等于女君也传本不误郑则误矣
 小记谓世子不降妻之父母况妻而自降其父母乎
 杂记谓妾从女君而服其党服岂女君而顾不自服
 其父母之服乎此本无可疑者不知郑何以驳之如
 此
寄公为所寓
 郑注三月而藏其服至葬又更服之既葬而除之
 按小记为兄弟既除丧己及其葬也反服其服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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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缓葬而服除者言则服除于葬之先者亦可例推又
 孔丛子子思曰期大功之丧既除乃葬则服其所除
 之服以葬既葬而除之(通解/续)郑注盖本此二条
丈夫妇人为宗子传曰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尊祖也尊
祖故敬宗敬宗者尊祖之义也
 大传云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祖太祖也宗宗子也宗
 子者太祖之正体而奉事太祖以收族族人当敬之
 如太祖者也太祖亦可称曾祖曾祖齐衰三月故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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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曾祖之服服之也太祖也而可称曾祖乎曰曾者
 重也由祖而上者皆曾祖也虽百世可也此沈存中
 之说而朱子取之者也曾之犹重见郑氏周颂笺
大夫在外其妻长子为旧国君
 不直言旧君而言旧国君者以上庶人称国君妻长
 子同于民则亦当称国君也
何以服齐衰三月也
 此问怪其轻盖大夫与长子为君本斩妻为夫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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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故怪其轻也疏非(上寄公之问怪其重/)
妻言与民同也长子言未去也
 敖驳传非是 此大夫在外无服其妻与长子为旧
 国君有服者妻或在国不从夫而出则与民同有服
 也长子未去则亦与民同也 旧国君据大夫在外
 立文也其妻长子则皆在国未去者也
 妻与民同者惟未去故与民同也但郑注亦当备固
 亦有从夫而归宗往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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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去国无服其妻长子在国自同于民故不著之也
 敖说非
曾祖父母传曰何以齐衰三月也小功者兄弟之服也
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也
 沈括云丧服但有曾祖齐衰三月曾孙缌麻三月而
 无高祖玄孙服先儒皆以谓服同曾祖曾孙故不言
 可推而知或曰经之所不言则不服皆不然也曾重
 也由祖而上者皆曾祖也由孙而下者皆曾孙也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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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世可也(略本郑周颂笺/及郊特牲注)苟有相逮者则必为服丧
 三月故虽成王之于后稷亦称曾孙而祭礼祝文无
 远近皆曰曾孙礼所谓以五为九者谓旁亲之杀也
 上杀下杀至于九旁杀至于四而皆谓之族(族昆弟/族父母)
 (族祖父母族/曾祖父母)过此则其族也非其族则谓之无服惟
 正统不以族名则是无绝道也按存中之论曾祖曾
 孙至当矣若其据旁亲而言上杀下杀至于九者盖
 以由父而及于族父由祖而及于族祖由曾祖而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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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祖为上杀之九由子而及于从父昆弟之子由孙
 而及于从父昆弟之孙由曾孙而昆弟之曾孙为下
 杀之九也但如此则是以七为九而不当云以五为
 九矣且下杀之九亦未有以族名者其杜撰疏略不
 亦甚乎
 王志长云祖既齐衰期年曾祖不宜即减至三月三
 月已无可减郑氏不得已而云高祖同服殊未安也
 敬标此疑以俟质焉彤谓曾祖之所以减至三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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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欲与齐衰之加相折除也盖曾祖之本服小功加
 一等则为大功大功者亦兄弟之服也不敢以服至
 尊故又加一等而为齐衰父与祖加一等曾祖恩疏
 而顾加二等不可也故于其本月数而降一等以月
 数之降除衰服之加得加服止一等视祖之衰服与
 年月各加一等者仍有其杀不嫌于恩之疏而服之
 重矣若高祖之本服缌加一等小功耳齐衰乃加三
 等而月数已无可降似反重于曾祖矣高祖恩益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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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应反重于曾祖但高祖而为之缌则缌非兄弟之
 服与乃独敢以服至尊耶礼穷则同与曾祖皆齐衰
 三月宜也何不安之与有
 贾云义服六升衰九升冠按本篇题下疏云曾祖父
 母计是正服但正服合以小功以尊其祖不服小功
 而服齐衰非本服故同义服也彤谓父本服期而加
 为三年祖本服大功而加为期则三年与期并非本
 服将亦不得为正服与且为人后者何以不遂为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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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与故决知曾祖父母之齐衰三月是正而非义也
 唐开元礼增月数为五月则齐衰加本服二等而月
 数如其本服与祖之正服同等亲有杀而服无杀失
 轻重之义矣
大夫为旧君何以服齐衰三月也(疏云所怪深重/者并人而言)
 此未去国故深怪其轻观答辞亦言与民同可见
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其成人而未嫁者也(女/子)
 (子在室者统于/曾祖父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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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四句专释嫁者未嫁者凡女行于大夫曰嫁故曰
 嫁于大夫未嫁者盖许字于大夫者也
 逆降旁亲惟字于大夫者则然若适人者固无逆降
 之礼敖说于女子子适人者为众昆弟一条失之
不敢降其祖也(不敢以尊降其祖则以/尊而降其旁亲必矣)
 嫁于大夫字于大夫皆贵也虽贵不敢降其祖祖至
 尊也未尝不与上下意相通敖驳传非
不满八岁以下为无服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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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服之殇凡长中下殇之差降而无服者皆是此不
 满八岁以下者则本在五服内之殇以其不满八岁
 故亦抑之使无服也
无服之殇以日易月(马融刘敌之说是/)
 以日易月谓以袒免之日易本服之月期亲之殇则
 旬有三日缌麻之亲则以三日也凡无服者皆袒免
以日易月之殇殇而无服
 恐人疑以日易月之殇为有以日易月之服故又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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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之 殇而无服之殇当作伤若作殇重出无义
 期亲之殇旬有三日袒免则亦旬有三日伤而已伤
 则哭大小功缌麻之殇同
 注以日易月谓生一月者哭之一日也疏谓若至七
 岁岁有十二月则八十四日哭之此说决不可从设
 父母以百岁而终计其月当一千二百依郑贾所云
 哭之三年尚不满千日岂有哭七岁之殇而日数反
 过于哭父母者乎敖以为近于缌麻之日数则缌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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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丧安得日日而哭乎亦非也
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贾云夫之祖父母世父母为此妻著何服案下缌麻
 章云妇为夫之诸祖父母报郑注谓夫所服小功者
 则此夫所服期不服报王肃以为父为众子期妻小
 功为兄弟之子期其妻亦小功以其兄弟之子犹子
 引而进之进同己子明妻同可知敖云不言夫之世
 父母叔父母报文略也彤按母本服期加为三年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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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于父者父殁乃得申也妻本服期无加降子妇本
 服大功其庶者降为小功昆弟之子妇本服小功以
 服报而加为大功从父昆弟之子妇则报服缌而已
 大夫之子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
 妹女子子无主者为大夫命妇者唯子不报传曰言
 其馀皆报也然则世叔父母于昆弟之子犹服报况
 昆弟之子妇乎故昆弟之子妇与夫之世叔父相为
 皆大功若昆弟之子妇而同于众子妇之小功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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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旁尊为足以加尊矣且众子妇之小功降一等以
 别于适妇也昆弟之子妇何所嫌而别之而降之乎
 谓同于引而进之之例尤误也故三说惟敖为得至
 夫之祖父母为此妻则以正尊而不服报又与世叔
 父母不同
夫之昆弟何以无服也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
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弟之妻妇者是嫂亦
可谓之母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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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云谓弟之妻为妇者卑远之故谓之妇嫂者尊严
 之称是嫂亦可谓之母乎贾云兄弟之妻本无母妇
 之名名兄妻为嫂者尊严之称名弟妻为妇与子妻
 同号者推而远之下同子妻也朱子云案传意本谓
 弟妻不得为妇兄妻不得为母故反言以诘之曰若
 谓弟妻为妇则是兄妻亦可谓之母矣而可乎言其
 不可尔非谓卑远弟妻而正谓之妇也注疏皆误
 郑又云若已以母妇之服服兄弟之妻兄弟之妻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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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舅子之服服己则是乱昭穆之序也彤谓上言母而
 下言子上言妇而下言舅是直以母为亲母妇为子
 妇矣据传文上云母道妇道而下以母妇承之则谓
 母为世叔母之母谓妇为昆弟子妇之妇乃与两道
 字切合
 朱子曰传意本谓弟妻不得为妇兄妻不得为母故
 反言以诘之尔非卑远弟妻而正谓之妇也敖曰母
 道妇道谓世叔母及昆弟之子妇之类也彤按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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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谓母故不得以服夫之昆弟之子者服其弟弟妻
 不可谓妇故不得以服夫之世叔父者服其兄此正
 答昆弟之妻不服夫之昆弟之义檀弓记云嫂叔之
 无服也盖推而远之为叔在夫行嫂在妻行有所嫌
 故尔传举其上下记举其中合之而义乃备
 汪峻堂尝云此传言夫之昆弟不为昆弟妻服之义
 以明昆弟之妻所以不为夫之昆弟服之义也盖弟
 之妻不可谓妇则夫之兄不可谓舅矣兄之妻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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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谓母则夫之弟不可谓子矣举此以包彼亦举上下
 以该中中不可言也言则嫌传之微而显婉而直如
 此彤按程子云兄弟已之属也难以妻道属其嫂故
 嫂叔无服范祖禹云嫂不可以谓母则属乎妻道者
 也故推而远之以明人伦此皆圣人之精义言亦何
 所嫌乎峻堂失之惟论此传语意甚合郑注视贾疏
 总论彼此不相为服之云为胜但彤详此传语意乃
 正答昆弟之妻不服夫之昆弟之义郑注本误又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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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子云礼记推而远之此说不是叔与嫂且远嫌叔
 与嫂何嫌之有此程子自道其意若先王之服术通
 彻上下不专为中人以上制也顾宁人云嫂叔分亲
 而年相亚故圣人嫌之嫌之故远之而大为之坊斯
 得其指矣或问世母叔母之期以母名服母名固从
 世叔父而生以此例之嫂虽不可名为母然从兄而
 为之服义岂不正彤谓弟于兄之妻亦不得从服曲
 礼云嫂叔不通问夫生则不通问死则为之衰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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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乎且所以不为服于其死者正使之远别于其生
 故曰无服之义生于妇人而非起于男子也讵不谅
 夫然则嫂叔之丧信如所为阖门缟素已独玄黄莫
 改者与(颜师古嫂/叔服议)曰不然也奔丧云无服而为位者
 唯嫂叔及妇人降而无服者麻郑云虽无服犹吊服
 加麻袒免为位哭也正言嫂叔尊嫂也兄公于弟之
 妻则不能也是嫂叔之丧固吊服而加麻矣兄公弟
 妻亦如之但不为位耳凡吊服加麻皆既葬而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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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射慈云服加麻者谓大殓及殡之时已毕而释之
 夫殡毕即释非锡衰疑衰之吊服也与郑注不合误
 若孩童之叔被鞠养于长嫂则既葬之后心丧终期
 亦庶几恩义之兼尽乎后世因鞠养之恩而制嫂叔
 之服因嫂叔制服而并制兄公弟妻之服如魏徵令
 狐德棻诸人皆不知先王之礼意者也
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世父母
叔父母姑姊妹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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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谓即实为妾遂自服其私亲当言其以明之(大功/章皆)
 (为其从父昆弟之为大夫者缌麻/章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皆言其)疏引不杖期章女
 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昆弟之为父后者又公妾以
 及士妾为其父母以證之似也顾亦有不然者大功
 章女子子适人者为众昆弟不言其公之庶昆弟大
 夫之庶子为母妻昆弟不言其为人后者之于私亲
 无不言其矣而记为人后者于兄弟又不言其此亦
 各因其文势之宜不宜辞之成不成耳非自为其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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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者必言其也 郑又谓齐衰三月章曰女子子嫁
 者未嫁者为曾祖父母经与此同足以明之矣此亦
 非也有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之为人则亦有人之为
 女子子之嫁者未嫁者凡经中之服皆彼此交错相
 为岂可因其文之偶同而遂执彼例此反以传文为
 脱误耶
妾为君之党服得与女君同
 妾从女君而服君之党则为君之祖父母世父母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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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亦大功可知也传虽专释为君之庶子二事而
 此义亦包其中矣
谓妾自服其私亲也
 言此者嫌世父母父母姑姊妹为君之党也
大夫之妻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大夫者
 此尊同无尊降直有出降故皆大功也(疏/文)然则大夫
 妻固有降其本族之旁亲者矣
 大夫妻于未嫁者宜为之期以尊宜降大功又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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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逆降宜小功然其许嫁大夫宜仍服大功
何以繐衰也诸侯之大夫以时接见乎天子
 贾疏谓诸侯之大夫不接见天子则不服此义本东
 晋邵戬深合传意而吴射慈则云虽未接见犹服射
 慈之言亦未可尽非也夫诸侯之大夫于天子犹大
 夫之家宰于诸侯皆陪臣也陪臣虽不敢上同于臣
 岂不可下齐于民民有服则陪臣亦不宜无服闻人
 通汉
有云大夫之臣之服诸侯当从庶人为国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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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然则诸侯之大夫之未接见乎天子者其为天子
 也亦如大夫之臣之为诸侯可知也虽然庶人之为
 国君也以齐衰大夫之臣在诸侯之国犹庶人也诸
 侯之大夫虽或命于天子而身非畿内之民齐衰则
 已重其亦三月而缞衰也欤
 若诸侯之大夫未见天子未及见而遭天子之丧如
 妇在涂而闻夫丧服其服以入也则其服天子也如
 其接见焉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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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诸侯未会葬其从行者则如何曰月算未毕者既
 葬而除月算毕者反服繐衰亦既葬而除皆可知也
娣姒妇者弟长也
 弟训娣长训姒谓夫之弟妇与嫂也不云弟兄者嫌
 二妇为姊妹也不云稚长者嫌二妇之身稚长也然
 则左传载叔向嫂称叔向妻为姒(昭二十/八年)亦晚周文
 胜之俗然耳谓叔向嫂稚而妻长曷尝有明文耶徐
 氏读礼通考所辨较贾孔二疏为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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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长妇谓稚妇为娣妇稚妇谓长妇为姒妇妇人从
 夫夫年大者称长妇夫年小者称稚妇不据二妇年
 大小也
庶妇
 按旧唐书礼仪志贞观十四年侍中魏徵侍郎令狐
 德棻奏适子妇旧服大功请加为期众子妇旧服小
 功今请与兄弟子妇同为大功从之朱子云礼经严
 适故仪礼适妇大功庶妇小功此固无可疑者但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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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弟子之妇则正经无文而旧制为之大功乃更重于
 众子之妇虽以报服使然然于亲疏轻重之间亦可
 谓不伦矣故魏公因太宗之问而正之然不敢易其
 报服大功之重而但升适妇为期乃正得严适之义
 升庶妇为大功亦未害于降杀之差也前此未喻乃
 深讥其以兄弟子妇而同于众子妇为倒置人伦而
 不察其实乃以众子妇而同于兄弟子之妇也彤谓
 兄弟子妇之大功既为报服虽重于众子妇要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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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义详大功章夫之/祖父母世父母节)独其升适妇为期庶妇为大功
 则不免迁就之失矣按大功章适妇传曰不降其适
 也明庶妇之小功为降适妇之大功为正疏云其妇
 从夫而服其舅姑期其舅姑从子而服其妇大功降
 一等者也又云父母为适长子三年为适妇不降一
 等服期者长子本为正体于上故加至三年妇直是
 适子之妻无正体之义故不加至期也然则适妇大
 功之为正服明矣(通典晋刘玢云子妇之服例皆小/功以夫当受重则加大功敖以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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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大功为加隆盖本诸此其实/非也且与其庶妇小功说相碍)若舅姑以重适妇之
 故升大功而为期岂适子亦可以重适妻之故升期
 而为三年耶故适子为适妻期则舅姑之从服不得
 不降而大功为适妇大功则庶妇不得不降而小功
 此皆制服自然之条理无可增加故昆弟之子妇固
 不得同于众子妇众子妇亦不得同于昆弟之子妇
 也魏公之误由不详考礼文故尔(黄勉斋丧服图式/亦以为非轻重降)
 (杀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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缌者十五升抽其半
 朱子曰缌十五升抽其半者是一筘只用一经如今
 广中疏布又如单经黄草布皆只一经也然小功十
 二升则其缕反多于缌矣又不知是如何彤谓缌之
 缕其精粗既如朝服使升数亦如之则虽无事于布
 终未足称其哀何以为丧服乎至升数反少于小功
 者杂记云朝服十五升去其半而缌去朝服之半自
 不得不少于小功矣必去朝服之半者筘门有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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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经则全单经则半不用双经即用单经更无他法
 故必去其半也繐衰四升半亦用义服大功衰之筘
 而以单经盖九升而去其半者也敖说亦佳
贵臣贵妾
 郑非敖是但敖解贵臣贵妾尚未切当愚谓贵臣谓
 群吏之长若士冠礼特牲馈食礼之所谓宰也贵妾
 谓有子之妾小记曰士妾有子而为之缌无子则已
 则士虽侄娣具必以有子者为贵矣(士亦侄娣具为/正观昏礼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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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人谓士无侄娣者非也臣士冠礼疏士虽无臣以/属吏为宰愚谓属吏即其 也特牲记谓之私臣)
曾孙
 敖曰此曾祖为之服也以本服之差言之为子期为
 孙大功则为曾孙宜小功乃为之缌麻三月者以曾
 孙为已齐衰三月不可过于其为已之月数也彤曰
 凡正尊为卑属其衰服与年月皆各降于其为已之
 服一等缌麻月数如曾祖而衰降三等以月除衰所
 降适符亦为曾孙宜也若立为适曾孙则视适孙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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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孙以下亦称曾孙服俱同
 敖曰不分适庶者以其卑远略之且不可使其庶者
 无服也彤按传云有适子者无适孙则有适孙者无
 适曾孙是曾孙而未立为适亦庶也故此经不分适
 庶非以其卑远略之也然则缌麻三月直庶曾孙之
 服耳若适孙死而立曾孙为适则亦为之齐衰期周
 礼司服疏云天子诸侯绝旁期正统之期犹不降然
 则王为适子斩衰其为适孙适曾孙适玄孙适来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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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皆齐衰期盖以适曾孙以下为曾祖以上皆斩衰
 如适孙之为祖故曾祖以上为适曾孙以下亦皆期
 如祖之为适孙不复差降也自天子以至于庶人此
 服悉同
夫之诸祖父母报
 注云从祖祖父母外祖父母愚谓云从祖祖父母则
 从祖父母该之矣不然则外字是从字之讹
夫之诸祖父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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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云诸祖父母者夫之所为小功从祖祖父母外祖
 父母彤按马季长云从祖祖父母旁尊故报也愚以
 外祖父母正尊而外亲故亦报也又经虽但言诸祖
 父母然从祖父母视此矣敖以为文误且脱者非
 郑又云或曰曾祖父母曾祖于曾孙之妇无服而云
 报乎曾祖父母正服小功妻从服缌彤按郑意盖以
 曾祖为曾孙服缌于其妻降一等则无服故不得云
 报然曾孙妇于夫之曾祖父母故从服缌以夫为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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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父母虽齐衰三月而正服则小功妻从服降一等
 则宜缌也正服犹云本服贾以下二句为反言以明
 曾孙妻之无服失郑意矣愚谓以子为父斩衰三年
 妇从服齐衰期孙为祖齐衰期妇从服大功九月例
 之即曾孙为曾祖齐衰三月曾孙妇之从服亦宜缌
 盖月数无可降而衰降三等与妇及孙妇之从服衰
 麻年月各降一等者亦同差也何必推本于小功而
 后为缌哉郑已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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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彤按夫之从祖祖父母旁尊外祖父母虽正尊而外
 亲故皆报也从祖父母视从祖祖父母曾祖父母夫
 为之齐衰三月从服亦缌盖从服之例衰与年月皆
 各降一等齐衰三月则月数无可降降衰三等除衰
 之一等以偿月数适二等为缌三月(曾祖为曾孙/缌亦同此法)
 推本小功为言者或虑不及此尔
公子为其母练冠麻麻衣縓缘
 练冠升数经传无文今以既葬受冠升数推之则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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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衰当八升齐衰当九升开元礼练冠八升九升是也
 此麻衣之练冠当十升注云此麻衣如小功布深衣
 小功布降服十升则练冠亦十升也
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于兄弟降一等
 郑云兄弟犹言族亲也凡不见者以此求之贾云上
 经当已言讫恐犹不尽记又总结之按大功章云大
 夫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为士者又云
 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姑姊妹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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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嫁于大夫者小功章云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
 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子之长殇又云大夫大
 夫之子公之昆弟为从父昆弟庶孙姑姊妹女子子
 之适士者四条之中若世叔父姑姊妹从父昆弟昆
 弟昆弟之子其外若小功章从祖祖父从祖父从祖
 昆弟从父姊妹及从父昆弟之子昆弟之孙皆此经
 所谓兄弟也盖从父以上为祖父之兄弟即特牲馈
 食礼之长兄弟也昆弟以至从祖昆弟为已之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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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特牲馈食礼之众兄弟也从子以下为子孙之兄
 弟即特牲馈食礼之兄弟弟子也有司彻谓之兄弟
 之后生姑姊妹为父及已之女兄弟即特牲馈食礼
 之内兄弟也是兄弟者乃古人旁亲之通称故郑以
 族亲解之四条外小功章诸亲降一等为缌此大夫
 以下三人绝缌则于彼无服矣记之总结盖明此义
为人后者于兄弟降一等报于所为后之兄弟之子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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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为后谓我所为之后之人所为后之兄弟之子今
 于已为从兄弟若子者言如亲子之服大功也所为
 后之兄弟之子报之如所为后之亲子可知也(贾敖/顾皆)
 (非/)因服本亲兄弟而及今之从兄弟因降一等而及
 加一等也
朋友麻
 郑云诸侯及卿大夫亦以锡衰为吊服当事则弁绖
 否则皮弁辟天子也(贾云按礼记服问云公为卿大/夫锡衰以居出亦如之当事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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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弁绖大夫相为亦然是诸侯及卿大夫亦以锡衰为/吊服也天子常弁绖诸侯卿大夫当大敛小敛及殡)
 (时乃弁绖非此则皮弁是辟天子也又服问疏云当/大敛及殡并将葬启殡之事则首著弁绖身衣锡衰)
 (二疏于郑注皆有当但贾以小敛亦弁/绖孔以大敛及殡亦锡衰则又皆误)按丧服小记
 云诸侯吊必皮弁锡衰又云主人未丧服则君亦不
 锡衰郑云未丧服未成服也孔云不锡衰则著皮弁
 服(见杂/记疏)杂记云大夫之哭大夫弁绖大夫与殡亦弁
 绖孔云哭成服后吊哭又丧大记云乃奠吊者袭裘
 加武带绖郑云始死吊者朝服裼裘加吉时也小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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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改袭而加武与带绖矣要而论之凡吊服之轻重
 皆视主人之服节为差始死主人笄纚十五升白布
 深衣而已故吊者朝服裼裘如故小敛后主人括发
 素弁而加带绖故吊者亦袭裘加武带绖当大敛与
 殡又易朝服为皮弁服而加弁绖也主人既成服则
 斩衰矣故吊者亦变而锡衰然则皮弁之不可施于
 小敛锡衰之不可施于未成服之时也明矣至大夫
 之哭大夫非当事亦弁绖者不全辟天子而少辟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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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大夫于诸侯又嫌也(通典贺循云大夫吊于大夫/主人成服而往则皮弁绖而)
 (加锡衰不据杂记/而云皮弁绖误)以居以出盖亦皮弁
 郑又云旧说以为士吊服布上素下或曰素委貌冠
 加朝服论语曰缁衣羔裘又曰羔裘玄冠不以吊何
 朝服之有乎案羔裘玄冠不以吊亦见檀弓孔云小
 敛后不得吉服以吊小敛之前可以吊子游裼裘而
 吊是也(下二句丧/大记疏)然则郑破旧说盖专指小敛之后
 为言耳案家语云季桓子死鲁大夫朝服而吊子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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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于孔子曰礼乎夫子曰始死羔裘玄冠者易之而
 已汝何疑焉黄氏云案檀弓曰始死羔裘玄冠者易
 之而已孔云养疾者朝服始死易去朝服著深衣家
 语所载乃据吊者言之文同而意则异彤谓黄说非
 也家语亦据养疾者服丧之节以明吊者朝服之不
 失檀弓即删取其文尔何意之异乎使养疾者深衣
 而吊者亦如之则嫌矣故知家语所载不据吊者而
 小敛之前亦实可以朝服吊也此养疾者据齐衰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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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之亲若主人则当去冠徒跣扱上衽不惟易之而
 已去羔裘著深衣去玄冠著素冠是谓易之
 彤按杂记云大夫之哭大夫弁绖不全辟天子而少
 辟诸侯也大夫之为士盖皮弁疑衰唯当事乃弁绖
 降于大夫之相为矣若士于大夫士于士盖吊哭亦
 弁绖焉朋友承上皆在他邦而及之谓其国自大夫
 以下之朋友不惟士也盖大夫于为士之朋友锡衰
 其不为士者疑衰若德大而恩深则亦锡衰士之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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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惟疑衰于朋友不为差改其裳以素兼避大夫也
 居与出皆素弁本疏云庶人吊服盖白布深衣凡吊
 服皆既葬而除
 敖云天子吊服三锡衰也缌衰也疑衰也诸侯吊服
 二锡衰也疑衰也皆用于臣礼国君不相吊则亦未
 必有朋友之服是记盖主为大夫以下言之服问谓
 大夫相为锡衰以居当事则弁绖此大夫于朋友之
 为大夫者服也以是推之则大夫于士若士于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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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皆疑衰裳虽当事亦素冠也士庶人相为亦然按孟
 子尧以天子而友舜晋平公以大国之君而友亥唐
 费惠公以小国之君而师子思友颜般孟献子以百
 乘之家而有友五人至如汤之于伊尹桓公之于管
 仲皆学焉而后臣之故朋友不必其爵之同惟其有
 以成我而已既友之而赖其成则虽天子诸侯亦自
 当为之服故是记虽主为大夫以下言之然不可云
 天子诸侯无朋友之服也彤谓天子诸侯之朋友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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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为臣则以臣之服服之天子诸侯之朋友而未为
 臣则以朋友之服服之服朋友之服又必视其德之
 大小与恩之浅深而轻重之故德大而恩深者锡衰
 德小而恩浅者疑衰德大而恩浅德小而恩深者缌
 衰麻则同其朋友之既为臣者虽主乎臣之服而必
 以朋友之服参焉大夫之相为锡衰为士疑衰固不
 假朋友之恩若大夫于朋友之不为大夫士者则亦
 差其恩德而服之(檀弓疏谓诸侯大夫等服朋/友之服皆用士之疑衰误)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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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吊服惟疑衰素裳则于朋友亦不为之差矣凡此皆
 礼之以义而起而可必其然者也敖特未之思耳至
 云国君不相吊亦未必服朋友之服则彼岂不知同
 盟之为友邦遥哭之无殊于相吊与且国君亦实有
 相吊之时戴德云诸侯会遇相吊锡衰皮弁加绖是
 也遥哭而服吊服见檀弓疏彤谓遥哭之吊服即会
 遇相吊之服会遇相吊之服即国君朋友之服也何
 云不服哉又大夫于士固用疑衰裳矣士于大夫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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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衰而素裳不当服疑裳也又凡三衰首服考诸经
 皆用弁不用冠(弁师注以弁为素冠特假素冠以明/弁之亦素耳非谓素冠可冠三衰也)
 又诸侯亦有三衰司服疏可据又庶人未必服疑衰
 檀弓疏不若本疏之确敖说皆非
 敖又云疑衰者亦十五升而去其半盖布缕皆有事
 者也布缕皆有事则疑于吉升数与缌锡同则疑于
 凶故因以名之按周礼司服注郑司农云疑衰十四
 升衰玄谓疑之言拟也拟于吉通典谯周云用缌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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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而灰(旧作/夹误)理之曰锡疑衰用锡布为衣而素裳也
 彤谓敖本于谯而胜于郑按子夏传缌与锡皆十五
 升而抽其半有事其缕无事其布曰缌无事其缕有
 事其布曰锡谯以锡为用缌麻布而灰理之虽视传
 稍疏然疑衰即用锡布为衣是布缕皆有事而升数
 无不同降于缌锡之衰固宜如是也若疑衰果十四
 升则次在义小功之下反重于缌锡且服制与缌锡
 不类其误决矣但言拟于吉亦不若兼拟于凶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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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为备疑衰之裳盖如其衣之布谯以为素裳亦非
 其正(大夫疑衰裳正也/士则疑衰素裳)杂记云朝服十五升去其半
 而缌加灰锡也此谯解锡衰所本
 司服云凡吊事弁绖服郑云大夫士有朋友之恩亦
 弁绖彤谓大夫于大夫虽无朋友之恩亦弁绖服问
 云公为卿大夫锡衰以居出亦如之当事则弁绖大
 夫相为亦然杂记云大夫之哭大夫弁绖哭谓成服
 后吊哭盖又不独当事然焉然则大夫于士无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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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恩者惟当事弁绖而已(丧大记疏云大夫士自相/于无朋友恩者视大敛无)
 (皮绖/误)士于大夫士于士虽吊哭亦弁绖也郑所云谓
 四者皆有朋友之恩则常弁绖盖天子常弁绖诸侯
 则否大夫士卑地远之不辟不嫌也惟出行不绖为
 师虽出行亦绖若公于卿大夫有师友之恩者常弁
 绖则僭上唯当事弁绖则寡恩其又弁绖以吊哭而
 皮弁绖以居与贾云大夫相于必用锡衰者以大夫
 虽已降服仍有小功降至缌麻则不得以锡衰为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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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缌衰既不吊明疑衰亦不可为吊故以锡衰为吊服
 也士之吊服不用锡衰者避大夫疑衰不用疑裳者
 郑注丧服云避诸侯也彤谓大夫于丧服绝缌若仍
 以缌衰为吊是嫌也故宁用锡衰耳疑衰何嫌而不
 用乎且诸侯之吊服三衰大夫独不可有二衰乎等
 而下之士惟一衰自不得用锡衰矣不用疑裳者非
 独避诸侯兼避大夫贾释盖未尽也
 王为三公六卿锡衰视四世之亲属而尤重也为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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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缌衰则等于四世之亲属矣此亦先王之精义
夫之所为兄弟服妻降一等
 郑于上记注云兄弟犹言族亲也此兄弟同义故不
 重出贾云妻从夫服其族亲即上经夫之诸祖父母
 见于缌麻章夫之世叔父母见于大功章夫之昆弟
 之子不降嫂叔又无服今言从夫降一等记其不见
 者当是夫之从母之类乎彤谓此条亦总结上经非
 专记其不见者夫之姑姊妹见于小功章贾乃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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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云从母之类则有若夫之从祖父母夫之从父姊
 妹之类皆以小功而降为缌有若夫之族曾祖父母
 族祖父母族父母及夫之从祖姑姊妹适人者之类
 夫皆为之缌妻皆降而无服并包含于其中矣从母
 者母之女兄弟也故亦可称兄弟万充宗因晋成粲
 之误(详通/典)以此条證嫂叔之大功而谓郑不能解贾
 强为之解也不亦异乎
锡者何也麻之有锡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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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敖云有锡疑当作滑易盖二字各有似传写误也郑
 司农注司服职云锡麻之滑易者也其据此记未误
 之文与彤谓传云有锡则有不锡者此盖对缌麻之
 无事其布而言不容破字且破有锡为滑易恐上详
 下略亦非言之序敖误也
 郑云君及卿大夫吊士唯当事皮弁锡衰而已贾出
 注语唯作虽云士轻无服弁绖之礼有事无事皆皮
 弁锡衰而已见其不足之意也若然文王世子注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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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为异姓之士疑衰今又言士与大夫同锡衰者此
 与士丧礼注同亦是君于此士有师友之恩者也彤
 谓郑意主锡衰而言故云唯贾意主皮弁而言故作
 虽通解续及杨图并从贾但此注本因锡衰而及之
 主皮弁言者误也唯当事皮弁锡衰而已明不当事
 则皮弁疑衰也此与文王世子注不相违与士丧礼
 注则文同而意异彼经云君若有赐焉明君于此士
 有师友之恩故得与大夫同锡衰此注但云吊士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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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有师友之恩故唯当事锡衰而已盖诸侯为卿大
 夫常锡衰为士唯当事锡衰为士有师友之恩者亦
 常锡衰轻重等差皆各有其义也又此云当事锡衰
 专谓将葬启殡之时若大敛与殡则主人未衰吊者
 亦安得而衰哉故知郑不兼言之又卿大夫吊士其
 冠不与君同盖当事弁绖也详见朋友麻节
 彤按卿大夫吊士当事盖弁绖与君殊非当事则亦
 皮弁疑衰也士妻吊服亦疑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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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之也
 郑非敖是小记云齐衰恶笄以终丧谓妇人也
其冠六升
 冠六升非独饰首亦为不成布则不能及葬
受冠七升
 取沽功可及练而止且为既练受衰之升尚当视其
 冠不容太轻也
  今之丧冠内有巾外有梁冠梁冠之制以竹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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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上黏麻布阔三寸每寸之中施草绳三条又以
  草绳为武首尾搭项中围三寸缀梁于上草绳皆
  两股纠之武之前与两旁各缀麻一片方三寸剪
  为三条两旁又各垂纩于麻片之下巾之前檐别
  以麻寸许反缀其上后为缝此三年丧冠之制也
  期丧之冠巾前檐不缀麻后缝不反梁上草绳止
  一条武不缀麻不垂纩
  今之丧服上衣袪袂与辟领阙中衰负版左右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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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制并同于古惟长短阔狭有异耳衰下端剪作
  三条似非古制又衣下无裳而略存两旁之衽但
  古制燕尾在两旁今燕尾乃在前后而中间又各
  缀以纵布一条前一条又纵裁为两又燕尾既在
  前后则直边皆在两旁两直边宜各相接而今制
  又于两直边之间各施纵布一条岂以四纵布略
  存裳之意乎且纵布之下端又各剪为三条皆与
  古异又古制裁衽留正方一尺今悉斜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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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缝皆向外
 
 
 
 
 
 
 仪礼小疏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