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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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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三吴水考卷十四
           明张内蕴周大韶撰
 水田考(小序/)
  夫治田者所以治水也田之所患在水旱下田患
  水高田患旱三吴号称泽国卑湿乃其间亦自有
  高下下田患水而所以障水者在圩岸高田患旱
  而所以蓄水者在沟洫圩岸修则宣防有备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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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为灾沟洫修则储蓄有备而旱不能为灾此
  治田之大略乃水政中之最吃𦂳者也治水而不
  治田时而水潦河道虽通而一时泄泻不及者无
  堤何以障之时而旱暵江河虽大而窎远灌注不
  到者无沟何以蓄之水何裨焉故曰治田者所以
  治水也然其中经画处分亦烦且劳矣自非高爽
  笃诚卓然负大人之器而又实究心细民之业者
  莫得而办观于近事其效可睹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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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亶曰古之治田者因塘浦之土以为堤岸使塘浦深
 阔而堤岸高厚塘浦深阔则水通流堤岸高厚则田
 自固且苏州除太湖之外江之南北别无水源而古
 人使塘浦深阔若此者盖欲取土以为堤岸堤岸高
 厚足禦湍悍之流故塘浦因而深阔水亦因之而流
 耳非专为阔其塘浦以决积水也故古者堤岸高者
 须及二丈低者亦不下一丈借令大水之年江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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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高于民田五七尺而堤岸尚出于塘浦之外三五
 尺至一丈故虽大水不能入于民田也民田既不容
 水则塘浦之水自高于江而江之水亦高于海不须
 决泄而水自湍流矣故三江常浚而水田常熟其冈
 阜之地亦因江水稍高得以畎引以利灌溉此古人
 浚三江治高低田之法也(其五论七/项见水议)
李结治田三议其略曰浙西低田恃堤为固堤岸高厚
 则水不能入苏湖常秀自绍兴十三年以来屡被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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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害议者皆归积水不决之故第以工役浩大事皆中
 辍臣有管见治田便宜三议一曰敦本二曰协力三
 曰因时司农丞郏亶云古人治塘浦阔深者盖欲取
 土以为堤岸若知决水而不知治田则所开浚不过
 积土于两岸之侧霖雨荡涤复入塘浦不五七年填
 淤如旧乞诏监司守令相视诸州水田塘浦𦂳切去
 处发常平义仓钱米量行借贷与田主之家令就农
 隙作堰车水开浚塘浦取土修筑田岸且民间筑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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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患无土今既开浚塘浦积土自多田岸既成水害
 自去此臣所谓敦本之议也结又以为百姓非不知
 筑堤固田之利然而不能者或因贫富地同而出力
 不齐或因公私相吝而因循不治非协力不可百姓
 所鸠工力有限必赖官中补助官中非因饥歉难以
 募民兴役非因时不可乘此农隙增令高阔方此饥
 馑俾食其力因其所利而利之秋冬水涸泾浜断流
 车畎修筑尤为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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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成大曰今之岸塍率去水二三尺人单行犹侧足其
 上坎坷断裂累累如蹲羊伏兔佃户贫下至东作时
 举质以备粮种其势无馀力以及畚锸之工妇子持
 木杴探污泥补缀空缺累块亭亭一蹴便陨谓之作
 岸实可怜笑秋雨时至莫之障防与江湖同波农人
 转徙而他明年或能归业或召新租事力愈薄卤莽
 增甚今宜于边临湖瀼土人所谓搭白之处增筑长
 堤使高五六尺基广七八尺以上秋冬之交潢潦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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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手足所及土皆可取阅春夏半年至秋雨风潮土
 已坚定草茅生之可恃为安较之临时补缀客土杌
 隉不可同年而语至于夫力则同顷共利者不殊如
 一顷之田南高而北下水必先自北入北边有田之
 人固当悉力三边众户亦合并工同作夫有田无岸
 水平入之辄复罪岁愚氓受敝没世不悟诚可太息

参政何宜水利策略 一凡修筑围岸苦于无土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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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河水浅狭即将外河车乾取土若外河深阔则
 将围内沟洫车乾取土此一举两得之术也 一
 凡围内有径塍者遇潦易于车戽以是常年有收
 其无径塍者遇潦难于车戽是以常年无收宜谕
 令田户凡大围有田三四百亩者须筑径塍一条
 五六百亩者须筑径塍二条七八百亩者如数增
 筑 一围岸田畔或土脉虚浮外水渗入昼虽车
 乾夜复涨满者宜于塍岸中心开掘一槽深及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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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之底随䈒河泥填及一半俟其稍乾用杵筑令
 坚实又复䈒泥填满则水无自而入矣又有围岸
 因鳅鳝窟穴或树根朽烂遂成漏洞者亦依前法
 筑之若田中有泉水为害者可用砖灰围砌泉口
 如井栏之状则泉不漫散或将泉口掘作深坎用
 大缸覆之却以泥土围筑缸上而泉亦不能出矣
  一高田去河辽远无水可救者须于田内计亩
 开塘如田一亩开塘一分有田二亩开塘二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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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亩四亩以上宜各依数开之庶可防旱或有愚
 民吝惜不肯将田开塘者可以善言谕之曰尔有
 田二亩若将二分开塘则彼一亩八分更不忧旱
 年年有收是所费者小而所利者大若惜此二分
 之田不以开塘则彼二亩旱即无收是所惜者小
 而所害者大古人宁损膏腴之产而广沟洫之制
 者为此故也
知府张铎沟洫志其略曰治水以为田也治田以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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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治田之水有三曰筑岸塍曰修堰坝曰分大圩全
 吴之地古称泽国田多低洼所藉以防水者塍岸也塍
 岸不固则虽有沃壤亦弃之为沮洳矣古人制田之法
 率因水道以正疆界曰泾曰溇曰浜曰沟纵横曲直有
 井田之象焉其通也以泄水其塞也以潴水使不为田
 害而已后乃破古堤以通江湖专小利而风涛之入独
 倚于岸塍故民日益劳而增筑日益繁矣范仲淹有曰
 江南围田每方数十里内有河渠外有门闸旱则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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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潦则闭之旱潦不及为农美利今门闸不可复矣而修
 筑堰坝之策独不可行耶圩田之制随地形之广狭水
 道之远近而为之大小圩之小者岸塍易完民工易集
 时有浸潦则车戽之功可以朝夕计也圩之大者岸塍
 既广工力不及积水经月而实栗者将化而为浥腐矣
 度其势而分之使一劳而永逸事半而功倍民其有不
 赖乎夫岸塍譬则城郭也坝堰譬则关隘也小圩譬则
 三里五里也关隘固城郭坚则内有恃而寇不能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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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之城七里之郭则小而易守绰然应敌无虞矣
梁寅论田中凿池其略云尝观之畎亩之间若十亩而费一
 亩以为池则九亩可以无灾患百亩而费十亩以为池则
 九十亩可以资灌溉民非不知此也盖以膏腴之壤人之
 所惜一家之田止十数亩或二三亩百亩之中孰能弃十
 亩之田以为众人之利乎民知与水争地而不能与田蓄
 水一遇亢旱则坐视苗槁见小利而失大利愚亦甚矣
主事张衎曰水利之职督于粮老粮老督于圩甲其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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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隙每区每圩修之务必坚厚则自久远其土取之田
 中不必取之他处其夫用之本圩不必取之他所自
 九月半起工至正月初毕工庶几不废农事其修圩
 之际凡官塘处所尽为修筑腹内地方全不经心不
 知官塘水易车戽腹内田仍淹没此粮里圩甲之罪
 也为今之制必曰今日之不修他日之渰没其税粮
 差役何从而办如是人孰不惧而为之也其有不修
 者母问官势土豪呈之于官治之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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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藻曰昔人以开江置闸围岸为第一义又以河
 道田围二事兼修不可偏废此皆至当之论但惜其
 无先后之序失缓急之宜故后人祖之者率多以开
 江为急先之务而圩岸沟洫漫不之省愚以为江固
 当开闸固当置然圩岸沟洫终当在开江置闸之先
 而圩岸又当先于沟洫也以时言之水漫则沟洫难
 为下手故圩岸为急水涸则圩岸不消载土故沟洫
 为先以地言之高乡虽水漫亦可兼举低乡须水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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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可并行凶年则先其所易后其所难乐岁则小以
 成小大以成大修圩次序水漫则专增其里土不狼
 藉水涸则兼筑其外岸方坚固里外尽栽莎草水边
 须种茭蒲岸之两额或栽水杨或栽篱筱白茅青□
 皆能匝岸田圩之中须画界岸高大坚固与外岸同
 圩有一顷者画以一字三顷者画以二字四顷画以
 三字五顷者画以十字六顷者画以二十字七顷者
 画以三十字八顷者画以井字而沟通之盖各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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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断则户少而力齐易集而易救但今低乡圩岸荡无
 根脚须得桩笆方可修筑随田若干量出多少间有
 贫乏流移须用设法补助或以其田佃于有力之家
 或以其岸责付劝罚之类惟有纯是逃亡荒弃田地
 却用长夫修理若乃震泽等湖须用石堤如高邮三
 湖可也
史鉴曰吴中之田皆居江湖之滨支流旁出皆荡漾不
 可以名计苟不致力于堤防以捍禦之则未见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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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成祖永乐中治水东南尚书忧忠靖公创于前通
 政使赵君继任于后无不注意于堤防其法常于春
 初编集民夫每圩先筑样墩一座为式高广各若干
 尺然后筑堤如之其取土皆于附近之田又必督民
 以杵坚筑务令牢固堤既讫工令民䈒泥填灌取土
 之田必使充满复于堤之内外增广其基名为抵水
 盖堤既高峻无基以培之日久必颓矣正统间尚书
 周文襄公讲求二公之法而损益之由是水患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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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安其业近来法废每年府虽下县县虽下乡率皆
 以伪应之其于堤防略不加省坏者十七八欲求水
 之无害难矣且戊午而至丁卯其间稔者才二而旱
 者一水者七固由天灾流行然亦堤防圯坏水不能
 禦旱不能蓄有以致之也夫水之汎滥者既筑堤以
 障之矣而水之停积者若不竭力以车戽则何从而
 减之乎然民之贫乏者或无力而弗供豪横者又恃
 顽而弗服以致互相推诿坐视陆沉在上之人激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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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编集之水患初作上自长贰下至簿吏无不躬亲
 看视奔走道路未尝宁居故谚有救水如救火之言
 此言当急而不当缓也自近年设立水利官后一切
 委之然地既广远居东则西不知在南则北罔恤欲
 求其无误难矣夫军国之需所系至重合行著为令
 典凡后水潦任牧民之任者悉令分投巡视督民而
 力救之
编修王同祖治田议曰苏州古扬州之域禹贡言其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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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惟涂泥厥田惟下下厥赋下上上错以则壤成赋
 之法定其等差则田第九等赋第七等杂出第六等
 是田为极低下而赋之所入亦在下等也三代时递
 为吴越楚地僻在要荒赋贡不入中国汉都关中其
 岁所转漕数十万皆山东之粟江淮不与焉唐天宝
 而后东南财赋始增至宋元弥盛然考之旧志宋才
 三十馀万石元亦不过八十万馀石迨于国朝洪武
 初始有各科加赋之等秋粮正耗尚二百一十四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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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馀石然后屡下宽贷之诏以恤民隐永乐以来定鼎
 燕京漕运愈远加耗荐增乃至三百馀万石宣庙深
 悯斯民之困特下诏捐减官田重额知府况钟又累
 疏奏减七十馀万石吴民赖以稍苏然当时止减抄
 没科粮三十五万馀石而古额科粮三十六万馀石
 犹未尽免故今秋粮正耗共三百五万六千有奇而
 丝麦钱钞之类不与焉夫以苏州土地不能当天下
 百十分之一而税粮反当天下之半地力乌有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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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民力乌有不困哉是则为人上者所当加意以兴
 民利者也然苏州之地连江湖泽薮大率卑下之区
 十居七八每遇积雨霖潦经旬鞠为巨浸小民极力
 车戽莫能拯救虽三江诸浦泄水之处而大水骤溢
 率难通泄重以圩岸之不坚堤防之不固遂致淹没
 一年遇水二年饥荒流徙逃亡困穷罢敝三年之后
 尚未复也故今之言足国者必以利民为本欲利民
 者以治水为急欲治水者以治田为先而治田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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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说有三一曰筑岸塍二曰修坝堰三曰分大圩三
 者备而田无不治矣所谓筑岸塍者大率吴中之田
 高者常十之二三低者常十之七八治高田之法惟
 在于谨堤防蓄水泉以备亢旱而已而低田之害则
 有未易言者故治之之法独加详焉低田易没必藉
 岸塍以禦之岸塍不坚虽有肥田沃壤亦无所用之
 考之宋嘉祐间转运使王纯臣建议请令苏常秀修
 作田塍位位相接以禦风涛令县教诱殖利之户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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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岸塍定邑吏劝课为殿最又韩正彦宰昆山复修
 至和塘民得因依立塍堨以免水患熙宁间郏亶上
 言苏州水利以治田为先拳拳于修筑堤岸以固民
 田其经画议论最为周悉范文穆公水利图所载尤
 确乎有据国朝永乐中东南大水命尚书夏忠靖
 公治之而通政使赵公继于后皆注意于圩岸堤防
 焉其法常以春初编集民夫修筑圩岸取土于附近
 之田以杵坚筑务令牢固复于堤岸之内再帮子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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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广其基谓之抵水岸又令民人于岸上种蓝不许
 种豆种蓝则土日增而岸高种豆则土随根去而岸
 日削也筑岸既讫又令民䈒泥填实取土之田俟土
 乾可复耕种不为废地其法可谓密矣正统间巡抚
 侍郎周文襄公兴废修圯至今苏之民思而血食焉
 弘治间主事姚文灏治水东南告谕谆谆专以修圩
 为急务是则古今之言治田者皆有见于此也今法
 废弛堤岸日隳上恬下嬉因循苟且虽或上官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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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有兴作不过于通途大道耳目较近之所稍加新
 土补其罅隙应行故事而已何益于治田乎为今之
 计莫若使民于春和之时修前辈诸公已行之法或
 取土于田或开浚泾港因土筑岸以固基本又须严
 其令使民必趋于功缓其期使事必要于成盖令不
 严则大户田多者惮于费烦兴浮言以阻之小民无
 力者困于工役辄简略以应之而塘长圩甲人等又
 从而科敛诛求夤缘差放弊端百出巧计横生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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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筑而民已重困矣故必严申禁令犯者加以重刑
 惩一戒百民自畏罪而赴工矣期不缓而欲速不达
 无益有损盖客土虽增高坚筑性未相入骤雨一倾
 大水率至坍塌随之矣故必以三年为期而后可一
 年筑基补阙水次遍栽茭蒲□茅使能护岸自春徂
 冬根株连蔓土本固矣增修加土稍令高厚如法坚
 筑经岁草生土实三年增土植杨向外使根可匝岸
 待其稍长岁髡其枝恐受风摇动岸善崩也诚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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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岁令民增土修筑岸日坚固功不烦而利可久矣
 凡此之类仍须委官责成或时亲阅卒至一所以验
 精粗勤惰以行赏罚则事无不举矣所谓修坝堰者
 盖古人制田之法率因水道以正经界曰泾曰溇曰
 浜曰塘曰浦纵横曲直大小深浅或通或塞棋布井
 分有圩田之象焉其通也以泄水其塞也以禦水皆
 使不能为田害而已历岁既久水道寖废民之习于
 舟楫之便专于网罟之利者皆决其堤防以通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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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郏亶所谓某家浜某家泾皆破古堤而为之者也
 泾港通连水势漫衍堤防日隳田畴日损有自来矣
 故今于圩田之外止通水道之大其诸小小泾浜之
 类非舟楫往来之道出入必由之处尽行坝堰高与
 岸等则水不乱行以坏塍岸矣若郏亶所谓秀州滨
 海之地皆有堰以蓄水而海盐一县有堰近百馀所
 湖州皆筑堤于水中以固田此其遗法独苏州坏之
 耳由是观之则堤防之坏自宋为然非特今日也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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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正公尝论于朝曰江南围田每一围方数十里内
 有河渠外有门闸旱则开闸引江水之利潦则闭闸
 拒江水之害旱潦不及为农美利然则在当时不特
 有坝堰又设为门闸启闭兴利矣今圩田甚多门闸
 之设谁任其费但能修举坝堰以为堤防其利亦博
 矣所谓分大圩者盖东南水田皆以岸塍围裹外通
 水道以时蓄泄在宋谓之围田皆有字号名色今时
 相仍如曰天字圩地字圩之类故今谓之圩田然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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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之置随地形之广狭因水道之远近而为之大小
 一圩之田多或至于二三千亩少或不及百亩小圩
 之田民力易集塍岸易完或时遇水则车戽易遍水
 潦易去虽有巨浸莫能为害而大圩之田塍岸既广
 备禦难全雨潦冲激东补西坍皆荡然淹没矣纵使
 修举令民车戽积水然民居有远近之不同民力有
 富贫之不一地形有高下之不均高者固易去而低
 洼之所水无由泄经旬浃月稻皆腐烂矣况乎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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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有不及远者工或不全则大圩之田遇灾而不救
 者十居八九为今之计莫若较田圩之大者取而分
 之以二三百亩为率高者因其高下者因其下督民
 取土裹以塍岸则田圩之形成矣或谓分圩必须开
 河取土因以筑岸此固然矣然有田在圩者率皆自
 爱孰肯捐其所有以供开河筑岸之费今观大圩之
 内多有沟洫池溇之属纵横布列古人制之所以备
 旱潦者也宜因而浚其两旁增筑塍岸就以分圩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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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其所不通处则但取土于田以为圩岸不必更开
 河道仍须令圩田之民共䈒泥填实取土之田庶几
 无偏损也其圩内无沟洫之属或虽有一二而不足
 以供分圩者则圩田中傍界岸筑为径塍或画十字
 形或拱字形或卅字形井字形各随田之多寡为率
 如此则取土甚便为力甚易不必开河费田而圩岸
 修矣夫是三者皆治田之法相因而不可偏者皆今
 日之急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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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吴韶曰禾生于水溺之则腐苏松水田卑下暴水
 每高于田不可无塍以障水也然一塍之间田连千
 亩业非一主不有官司督役孰先为之自正德来水
 利全废塘长人役不复知水利为何事旧塍高六七
 尺者或与田平水无所限遇潦已不足言稍遇旱暵
 向来塍岸塌土成滩水不可到畎戽无资禾亦就萎
 饥莩盈涂率由于是又况塍坍浪洗田亩日亏不免
 以亏田粮而加之见田粮愈重而民逃又不免以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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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差而加之见户赋役日繁民斯辗转良可叹息为
 今日计必也清其旧役仿其成规思济旱如救焚念
 防潦如拯溺图其久逸而无惮于一劳则厥事之济
 为无难而辅赞乾坤化育之功有在矣民固有劳之
 而不怨者斯之谓欤塍既成保之又不可以无道湖
 田水阔而岸易摧昔人常甃以石不久复坏后因言
 者植茭芦于岸脚以护浪梅天水发芦已茂而浪不
 可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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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修圩等则

元至大初江浙行省督治田围岸体式以水为平为第
 一等高七尺五寸底阔一丈面阔五尺田高于水一
 尺为二等高六尺五寸底阔九尺面阔四尺五寸田
 高二尺为第三等高五尺五寸底阔八尺面阔四尺
 田高三尺为第四等高四尺五寸底阔七尺面阔三
 尺五寸田高四尺为第五等止添备水高三尺底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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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尺面阔三尺若山水源落围岸迫近诸湖去处自
 愿增者听

主事姚 五等圩岸式田低于水者底阔一丈五尺田
 与水平者底阔一丈四尺田高于水一尺者底阔一
 丈二尺田高于水二尺者底阔一丈田高于水三尺
 者底阔九尺面阔比底各减半高亦以水为准外面
 各离水八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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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江沈经勘荒呈
看得各都田今昔坍入湖中者有全圩俱坍有一圩半
 坍不等俱在水中年坍年告有前勘已完而粮未豁
 有勘已明而未报有前勘未明而尚勘混乱其中所
 据各役指点某处水中原无疆界为准难以为据况
 各粮虚实多寡止据书手底册亦多改抹若照各词
 勘报不无移虚作实本职蚤夜细思计有四条可以
 清查以杜后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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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曰先查黄册以究其根照得人户田地俱载黄册若
 据册以查其户据户以查其田圩字号则何圩见存
 何圩已坍自无隐蔽然后将其已坍分别曾勘未勘
 合该多少庶彼不得将未坍之田捏作已坍已勘之
 湖捏作未勘矣
二曰量实田以覈其数照得今昔坍湖田在水底立标
 水面疆界难明本职思得各户之田有数查其黄册
 既明即将见在之田丈该多少则知坍田在水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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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矣其先勘该多少则知今勘该多少矣庶数得其真
 无影捏之弊
三曰通量新涨以摊其粮照得坍湖告勘年积岁繁以
 田日坍而愈少粮日赔而愈多也虚粮非经奏请焉
 得除免窃思本县西有坍湖东有新涨东涨之土即
 西坍之田是坍湖者新涨之原额新涨者坍湖之后
 身非有二也今坍湖之民日苦赔粮贫困愈甚新涨
 之民日享其利国课不输利害不均莫此为甚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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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涨之田若复升科则坍湖之赔终无了日不若就将
 新涨通行丈量验其高低照依民田则例或一升或
 三升五升八升尽赋以补坍湖之虚税不必上司奏
 请而后开豁诚一举两得其便矣
四曰修田圩以杜其坏照得太湖风浪势如排山岸遇
 辄崩日就成浸非人所能禦也又查有等低滩形如
 鳖裙风赶浪冲反不损坏因求其故站岸坚立与浪
 相抗必倾斜坡不深随浪相迎不斗为今之计不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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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有田之家各于其站立之处或石块或瓦屑或煤
 铁等灰填满其处一如斜坡之式加之泥沙或植茭
 芦杨柳等树以杀其奔突之势则其围塍未必如往
 年崩塌之易矣
   昆山知县方豪勘荒书
豪初至昆承湖上遍询故老咸云自鲇鱼口以西皆湖
 故址湖去鲇鱼口远自不可信阅湖之东岸甚老而
 古意昆湖之故址在是也登岸瞻视见一父老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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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曰岸之西即田耶曰侬生来第见此岸岸西皆茭荡
 非田也鄙见遂决盖人之利于湖也始则植茭芦以
 引沙土而享茭芦之利久而沙土渐积乃以之为田
 而享稼穑之利故湖之东为田者旧涨也田之外为
 荡者新涨也先度其旧涨之荡得五千亩有奇后度
 其新涨之荡得九千亩有奇其度新涨也孰弗譊譊
 然曰吾于某年报赋者也吾得之于某人且收赋者
 也豪廉其曰报赋者以他赋影射之也其曰得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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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人且收赋者人以他赋隐射之欲其得之甘而且
 有以分其重赋也众咸服曰某有罪实新涨未尝赋
 也今不敢欺矣及又度旧涨也则据各区所呈之赋
 而行之得于赋外者则曰遗漏凡九百亩有奇其所
 谓已赋者未可信也关之于县县弗荅也问之于人
 人弗知也稽之于册册无据也乃索其中有田者情
 由而观之择其赋少之户执其赋度其田尽其他田
 若干而以其馀抵兹田则果已赋矣然亦未可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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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者苏州之赋有旧额准各县而一之也常熟之赋
 有旧额准各区而一之也各区之赋有旧额准各图
 而一之也各图之赋有旧额准各户而一之也今既
 报赋于官则图之额当加矣图之额加则区之额县
 之额以至于郡之额皆当加矣如是而后谓之已赋
 也今人户图长以及区长皆曰已赋不知郡县之额
 加乎否也郡县之额举无所加而曰已赋赋之谁也
 纵于额不加则以之补坍荒可也而一有坍与荒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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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以槩县之赋补之此非书吏之埋没必粮长之侵
 尅虽赋与不赋等耳然此非昆承一湖然也明公由
 一湖以及他湖由一县以及他县一扫而空之凡有
 所赋必以补坍与荒是于水利外兴莫大之利也昆
 湖新旧之涨凡万馀亩为仕宦所得者十之九小民
 所得者十之一若新涨者非湖之故址何以专于仕
 宦而弗遍于小民耶及今不速去之恐新涨之外复
 有涨焉而湖废矣今兹富岁傍湖之田尚多灾者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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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可知也湖塞之害且尔湖废可胜言耶然欲尽去
 之亦未易也去其太甚者耳故豪以旧涨者为无碍
 而以新涨者为有碍欲明公酌其缓急而为之也
   主事姚文灏治田条约
一不论低田高田俱以十分为率低田以一分为堤岸
 高田以一分为沟池则馀九分可以永无旱潦其五
 等圩岸田低于水者底阔一丈五尺田与水平者底
 阔一丈四尺田高于水一尺者底阔一丈二尺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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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水二尺者底阔一丈田高于水三尺者底阔九尺
 面阔比底各减半高亦以水为准外面各离水八尺
一应修圩岸俱著排年分管若本图原有十圩则每甲
 一圩若不及十圩则将大圩分辏之若十圩以上则
 并小圩兼管之分管既定然后立封牌为志
一封牌以石为之长五尺阔四方各一尺五寸竖于田
 横处所上二尺五寸四面刻字前云某字圩后云某
 县几都图几甲排年某人左云官民田若干右云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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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干下二尺五寸培而筑之
一应修圩岸该管排年量田高下照依五等岸式督率
 圩户各就田所修筑假如田头阔五丈者即修岸五
 丈阔十丈者即修岸十丈或有贫难并逃绝人户田
 头及沟头岸侧众共修筑其圩心田户若有径塍者
 自修径塍无径塍者与众同修逃户及沟头岸侧排
 年则管修一图圩岸塘长则管修一区圩岸各县治
 农官则提督一县各府治农官则提督一府若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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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圩岸不修罪坐排年一区圩岸不修罪坐塘长等而
 上之一县一府责各有归食利业户开浚河道照田
 出夫照人分步
一取土修圩众共䈒泥填补若不可补议将田那补其
 毁田之家有田在本圩多者亦不必补
一圩田外有等坦田往往被灾而不敢作灾今后俱要
 筑为圩岸所毁田亩一体那补其低圩岸内再帮子
 岸一条如阶级之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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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低田有等大圩一遇雨水茫然无收该管人员务要
 督率圩户于其中多作径塍分为小圩大约频淹去
 处一圩不过三百亩间淹去处一圩不过五百亩如
 此则人力易齐水潦易去
一边临湖荡圩岸外须种茭芦以禦风浪其狭河宣泄
 去处淤泥易生者却不许一概侵种以遏水势
一粮塘耆老相勘本圩应开河渠几处某渠为急某渠
 次之依次并工开浚工程小者今年开几渠明年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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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渠工程大者今年开半段明年开半段一二年之
 后无不通之渠矣
一开河筑圩其间有工役重大非塘长耆民所能独管
 者选委才干职官或本地有行止得业之人相兼管
 督
一高乡田亩去水颇远无从车灌者令田户于田开塘
 蓄水备旱或渗漏不蓄水者于他处挑取黏土和石
 灰筑岸自然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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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山高田无水车灌者令得利人户于山坳田尾共
 买地开塘堰水泉源雨泽亦可备旱
一高乡河港临水二三丈间不许人耕种以致浮土下
 河止许栽种桑树水杨
一军卫屯田坐落应修圩内及应开河道俱照民家恊
 同修浚不许坐视管屯官一体及时提督
一所属七府人材渊薮岂无怀抱嘉谋可以兴修水利
 裨益农田者有司用心推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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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𦂳要泄水河内但系古人建造木桥宣泄快便不
 得辄造石桥遏束水势
   郎中林文沛治田条约
一看得吴田大约低者七分病潦高者三分病旱古人
 或筑坝堰或置陡闸离水远者复开沟渠今皆久废
 各掌印官务督率治农管屯官及时修理湖塘疏通
 河道开浚河渠及一应圩岸未经修筑者趁时修筑
 各处闸坝未尽修理者随时修理合用木石等料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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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该田亩有力之家从公劝输或官为措置合用人
 夫于所在附近军卫有司相兼起用仍须督役以时
 调度有法使蓄泄有备旱潦无虞以为地方经久之
 计
一每区图选有行止者为塘长田多者为图长圩甲俱
 听塘长调度有等营充之人或指馈送农官科敛图
 圩或假开河筑塘卖索夫役又有市民冒充全不下
 乡劝率恊理仰各奉公兴修候巡访赏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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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该水利官亲诣所属严督各塘图圩甲人等率得
 利人户将各圩岸并力兴工修筑泥土就傍圩田起
 取工完开报查考大者准作积水溇横亘于中两头
 用石砌作车口遇潦车救或䈒河泥填满补完原田
 或用车港取泥或高乡运土田多之家𣲖出桩笆务
 令杵舂坚实仍禁牛马践踏
一军卫屯田坐落应修圩内及应修河道俱照官民恊
 同修浚不得坐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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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筑岸先量本圩每田十亩或二十亩出夫一名数少
 者朋力孤贫者量免各主分段插标如宜高厚相地
 加增
一吴田下下使非圩岸何以备潦仰治农官遇农少隙
 随即兴修论田出夫分段坚筑其圩大者多添径塍
 分作三四圩或十字二字三字形开港内外俱洼四
 面开沟所取之土就便筑岸废田之税摊𣲖本圩
   巡按直𨽻监察御史林治田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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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式样以便稽查 吴中之田虽有荒熟贵贱之不
 同大都低乡病潦高乡病旱不出二病而已病潦者
 则以修筑圩岸为急圩岸既各高厚虽有水溢自难
 溃入而淹没之矣病旱者则以开浚沟洫为急沟洫
 既各深通虽旱乾自可引流而灌注之矣二者不易
 之论也况开渠者势必置土于圩旁筑圩者理当取
 土于沟内二者又自有相成之机乎今后不必差官
 泛然丈量该府县止分别孰为低乡当急修圩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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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乡当急开淤每年府县水利官先时议定开筑之
 法如开沟洫不论旧时疏通与否其阔即以两旁老
 岸为主其深务以一丈二尺为率若相地宜应加深
 阔者听决不许减少前数挑起之土务要置在旧堤
 之内就便护堤庶使雨水不能淋漓复流于河如附
 近有低田堪以培高者即以其土培之亦可至于极高
 地方不用堤岸而土无堆放者亦即就靠内一边摊
 放盖高乡多种豆棉一时不妨陆种挑得河深则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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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溉自利内中田亩仍自不妨于水种也若惜此尺寸
 之地弗令摊土沿河堆积复入河中无水灌溉则内
 中田亩悉成枯槁矣至于筑围岸不论旧时完固与
 否其底阔务要一丈其面阔务要六尺其高如底之
 数若应加高厚者听决不许减少前数如田过五百
 亩以上者便要从中增筑一界岸一千亩以上者便
 要从中增筑二界岸每界岸底阔四尺面阔二尺高
 与外圩平岸之两傍仍可栽种豆麦如极低乡或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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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荡处难于取土者就便分别令民于岸内傍圩之
 田起土增筑岸外再筑子岸一层高止一半如阶级
 之状岸上遍插水扬圩外杂植茭芦以防风浪冲击
 取土之田计其所损量𣲖各田出银津贴俟后陆续
 䈒取河泥填平照旧耕种永无后患是所损者少而
 所益者大也若互相吝惜不分界岸即如今年霪雨
 连旬洪水一发车救不前全圩无望矣又有一等低
 洼田亩嵌坐心腹无从蓄泄有愿开凿通河运泥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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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者听废田之价众户均认废田之税牵摊本圩照
 此式样给示遍谕委官分投区画每一圩为一图明
 白帖说前件每一图作二本一送县备照一付圩甲
 谕众俟至冬十月刻日出示兴工各府县掌印官责
 令水利官不时亲行验视若不如此式者即系违令
 轻则责治照式加工重则究问别议罚治如此则人
 知所遵家自为力法自不烦而事功自举矣
一定夫役以杜骚扰 各乡沟洫圩岸虽有长短广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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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齐然不过为一圩之田而设也故田少则圩必小
 田多则圩必大而环圩之沟洫因之此水利此圩之
 田则当役此圩有田之户矣各县即令塘长备开某
 圩周围若干丈外环沟洫若十丈圩内之田若干亩
 某人得业若干亩共该围岸若干丈不论官民士庶
 随田起役各自施工如田横阔一丈者筑岸一丈横
 阔十丈者筑岸十丈开河亦然对河两家各开其半
 沟头岸侧非一家所能办者计亩出夫众共恊力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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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编号置簿稽查仍备载前图之后兴工之日塘长
 亦不必沿门催夫徒取索求科𣲖之议先期五日插
 标分段责令圩甲播告各户某日兴工听其至期各
 行照段如式挑筑有不依期及不如式者呈官枷治
 若塘长不行检举及摊𣲖不公重行究治革役警众
 若一沟之中两傍各有圩田则从中分认毋得推诿
 违者治罪乡宦之田须是田主出食佃户出力计工
 给发仍要从厚毋累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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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圩甲以齐作止 塘长之设举一区而言之也一
 区之中各有数圩若不立甲何以统众而集事也计
 当佥举殷实之家充之但一时佥报诸弊俱生或图
 展脱或营冒充无不至矣各县不必佥报即以本圩
 田多者为之虽其殷实与否不可知其田既甲于一
 圩之中则其人自足以当一圩之长矣兴工之日塘
 长责令圩长躬行倡率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某日起
 工某日完工庶几有所统领而无泛散不齐之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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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业户不听倡率听其开名呈治如圩甲不行正身
 充当或至别行代顶查出枷号示众是圩之有甲也
 专为本圩修浚而立工完即罢非如里长有勾摄之
 苦亦非如塘长有奔走之烦虽一时倡率不无劳费
 然利归其田又非若驱之赴公家之役者等也中间
 纵有田产极多者各圩皆甲同时并举势若不暇不
 知田多者非富室即宦家也力厚丁多自可分投承
 应况利害切己倡率无难稍相体念有不待督促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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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从矣
一严省视以责成功 访得常年非不议行修浚而水
 利之官多不下乡乃使各区塘长至县报数或朔望
 递结而已如此虚文何益实事今后兴工之日各塘
 长圩甲务要在圩时时催督开浚功完未可复行开
 坝放水俱听府县掌印官并水利官分投亲勘如一
 圩不完责在圩甲一区不完责在塘长轻则惩戒重
 则罚治本院与该道又不时间出以察之如一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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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十处不完责在县官一府有二十处不完则府官
 又有不得不任其咎矣如此行之三年沟洫可深圩
 岸可固穑事既成赋税自裕以后断定高乡河渠两
 年一次开浚低乡围岸每年一次修筑则民间田亩
 保无水潦之虞即有湮塌处所随时修复为力固易
 为费固省当不似今日之难为功也
一禁侵截以通便利 访得各乡水利原自疏通近来
 豪家适己自便于上流要害广种茭菱稍有淤垫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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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谋佃为田所司不察轻付执照亦有居民贪图小利
 竭泽而渔沿流置断及有挑出田内泥土增广田圩
 堆放竹排木排横截河港甚有上乡全赖湖水灌溉
 奸猾人户乃于浦口下流设堰横截百般刁难然后
 放水入内又其甚者假以报税起科遂侵为民物潴
 水专利以致内地灌溉无资若不通行严禁终为水
 道之梗今后各府县水利官责令各塘长圩甲凡有
 侵截之家即便报出姑令改正免罪至于滩田先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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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丈量收入会计册内无碍水道者姑听如旧其
 未经徵粮者尽数报官开除若故违隐漏本院查出
 或被告发害于一圩者即罚修一圩之工害于一区
 者即罚修一区之工工完另行拟罪干碍职官定行
 遵敕参治若塘长圩甲通同漏隐事发一体究罪决
 不轻贷庶乎害去则利可兴而细民无失所之叹矣
一议赏格以寓鼓舞 赏以劝勤罚以惩惰二者不可
 偏废也府县巡行阡陌稽覈工程于其不率令者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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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而责治之究戒之矣至于塘长圩甲人等率作兴
 事如式如期若不议赏则亦无以示劝今后府县仍
 要设法处置无碍银两分别等第如修浚如法完报
 独先者为第一等则圩甲应赏银花二枝重六钱仍
 给匾以旌之如完报稍后而修浚如法者为第二等
 圩长应赏银花一枝重三钱不必给匾中有工程浩
 大修浚如法虽其报完在后仍照一等给赏若塘长
 有能督率如期而各圩俱完应赏银花二枝亦给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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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旌之若各圩未完者量行给赏此事重在开浚如
 法须府县水利官临期亲行分别方可定拟母致滥给
 可也凡有议赏府县一面动支一面申报亦毋得踰
 时凡经给匾之家三年之内若有细过事犯在官仍
 许诉明姑行议豁如此庶乎人心有所惩亦有所劝
 而事功可望其毕集矣至于承委官员积有勤劳者
 听行优奖如功绩卓异自当荐举若各县自本院奉
 命以来先经动工修浚者各县仍要查出除不如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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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更议加工其修浚如法者俱照前例一体给赏
   巡按直𨽻监察御史刘准行生员张内蕴垦荒
   议
一论抛荒之故有三照得荒弃田地所在有之松江为
 最甚者税额太重民不能供一也地利所限有高极
 于亢低极于洼人力未易挽回二也水利失修旱无
 所资水无所禦三也三者不同而水利失修之故则
 十居其六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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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民不乐垦有四顷者屡行招抚民不乐从者其故
 亦有四方欲施工犹恐所得不补所失一也开垦未
 几赋役随至二也仅得成效奸民认为故土三也抛
 荒田地多系极洼极亢三年难保一熟原非中上腴
 田已行复熟升科输纳后设遇旱潦仍复抛荒而税
 粮不可复豁四也四者不同而虑其仍复抛弃之故
 则亦十居其六七
一论垦荒大纲有六垦荒之道一照得熟田荒弃原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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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水利之不修兹欲转荒为熟亦惟先修其水利而
 已旱乡无不浚之支河则高极于亢者皆可熟也水
 乡无不筑之圩岸则低极于洼者皆可熟也垦荒虽
 非一端然必当以水利为首务垦荒之道二水利固
 急而其甚不可垦之处尤当以破格优恤为先查得
 苏州府一州七县额田九万顷岁徵粮二百七十万
 带耗共三百五十万淮安府两州九县额田十八万
 顷岁徵粮三十六万较农田之广狭淮安加苏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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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倍较粮税之徵输苏州加淮安十倍是苏州之粮额
  重于淮安二十倍也松江府惟两县岁输税粮一百
  二十万北直𨽻八府一十八州一百一十七县岁输
  税粮亦一百二十万以一府两县税额抵八府一十
  八州一百一十七县税额是田地则北直𨽻多于松
  江百倍而税粮则松江又多于北直𨽻数百倍也况
  徭役之繁织造之费邮驿之供砖厂之价丁田里夫
  青夫兵饷之需岁𣲖坐𣲖之徵皆视税粮而取盈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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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何以堪之而不抛荒也哉又查得洪武二十八年
 户部官节次钦奉圣旨百姓供给繁劳已有年矣山
 东河南人民除已入额田地照旧徵科新开荒的田
 地不问多少永远不要起科有气力的尽他种宣德
 六年本部官又奏北京八府供给尤多乞要比例一
 节钦蒙宣宗皇帝圣旨准令照例祖宗培养元气一
 则曰供给有年一则曰供给尤多经今二百年馀其
 成宪俱在况苏松根本重地培养宜先加以赋额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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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加𣲖不息其供给之多且久较之山东河南北直
 𨽻万万悬绝尤当轸念若非比例题请窃恐割股充
 腹股肉日尽躯命将无所附丽也又况槩府原额田
 粮已从熟田包足原无升合亏欠后来复熟升科之
 粮毕竟尽为县总诸人所冒国家初未尝得其纤毫
 之用与其尽民之利以充此辈之私囊不若因民之
 力而使之自救其饥馁所谓割自己之股以饫盗贼
 之腹又不若保全四体以自养其寿命之源之为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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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大抵苏松民力已竭虽有遗利而王者之政宁失
 之宽大则化国之日舒且长矣垦荒之道三照得所
 募乡兵坐食无聊非心易生合仿古人寓兵于农之
 意较其武艺列为三等上等留守汛地中下二等拨
 令水利武职官统领开垦俟其成熟即为屯田永业
 则馈饷之资渐有所赖岁派兵银渐可减省盖无事
 则散而耕兵亦民也有事则聚而战民亦兵也兵不
 撤而坐食之病可免矣垦荒之道四照得各卫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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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无补行伍之实用月费八斗之粮查得隆庆元年
 金山卫奉例赦归新军六百八十九名岁省口粮六
 千六百二十四石一年如此他年可知一卫如此他
 卫可知嗣后合无将有力军罪罚令开垦几百亩须
 将本犯解发该府监候水利官不时查比工完成效
 正官亲勘著实方准释豁其无力军罪解发到卫者
 不必责以差操仍发管屯官统领按月给米量拨荒
 田数亩令其开垦屯种则刑罚之内亦财用所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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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垦荒之道五照得挨参吏农内中多有愿加纳者诖
 误问革吏农及监生省祭等内中亦有愿纳赎者合
 无出给明示听其告垦准参准赎则于爱惜人才之
 内而兼寓区处荒田之方庶利兴而法亦不废者又
 一道也垦荒之道六已前诸法施之平时则然即不
 幸而有水旱饥馑之忧发粟赈济召民开垦官赖其
 力以兴利民得其力以全生者又一道也
   垦荒施工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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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造册荒田之踏勘既未可以无据而空查勘荒之数
 目又未可以临期而卒办须行各属先著塘长督同
 该年圩甲人等丈量造册备开四至步口有无业主
 或系新荒或荒之甚而为积荒或又极甚而为板荒
 明白开报呈递然后委官按册而稽其田则田之荒
 熟既不能掩按册而覆其步则步之虚实亦不可逃
 矣
一委任勘荒职员所关至重责成委任要须得人尤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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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省驺从乘驾轻舟履亩亲查摘号抽覆屡覆屡同
 馀不必覆一有不实通要覆量无水高田仍用弓尺
 水深低荡用篾䉡总量验实新荒积荒板荒亲注于
 册使不得更改荒少人多去处执法当严人少荒多
 去处用情当恕更究其所以抛荒之故则因可以得
 其转熟之方矣
一准首有田本熟而捏作荒者今将真正荒田尽行勘
 出则彼之捏作荒者即已改正时已无及付之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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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罪无所逃矣律之以法彼固无辞然以圣世宽大
 气象论之则以开荒之故而使在在有犯法之民所
 不忍也合无通行出示听其先自出首承办粮差已
 前姑不必究执迷者始严治之又有田本荒而自行
 垦种者虽无告佃之文已有工本之费若因其既种
 而即升其科非所以为力本者劝矣况君相以父母
 天下为王道宁可与民寸寸较量若此耶必须一体
 给帖准作初年开垦以劝招来以励惰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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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额踏勘荒田先要公同里甲吊取真正图籍查其
 已经告豁者现纳何等荒粮未经告勘者系是何等
 粮则一向从何处补一一查明开报以便类申酌处
一分等新荒者抛弃未几草根犹浅工力颇易定以三
 年限期积荒则抛弃日久草根已深难于施工定以
 五年六年宽限俱止碱薄轻粮板荒则年代愈深草
 根盘结如木板然农器卒难骤入必照洪武宣德事
 例听民垦熟止纳原荒田粮杂泛差役则不分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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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例蠲免
一召垦流散人民所在有之先要大揭告示招其复业
 往事非犯死罪旧逋不系侵欺悉与湔除勿论听其
 来归开垦委官经历地方参以时势人情多方设法
 或区中大户或附近田邻随其资力量拨亩数以至
 外方流寓客户本处无业贫民量给农具种子亦须
 听从其愿惟荒田一望极目四顾绝无人烟者此则
 必量拨附近民兵有力军徒开垦或听吏农告垦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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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或听诖误问革吏农监生省祭告垦准赎此虽可
 暂而不可常亦所以济其法之所穷也
一处置高乡之荒荒于水之不足低乡之荒荒于水之
 有馀故处置之方在于禦其所有馀而潴其所不足
 且如无水之处十亩而废一亩以为池则九亩可以
 常无患矣百亩亦然以今欲垦高乡之荒须择其地
 势最高仰之处酌量亩数割为陂湖其形势则或为
 丁字或为十字随其所宜大展陂岸使广而多受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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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亢旱之年不至耗涸从高泻下均资广及沾润一番
 可以经月大雨一注众流复积前者既泻后者复蓄
 每年冬月疏浚一番撩泥壅田水可常深鱼虾芦苇
 之利又足以补其所费高乡水利无踰于此低乡圩
 分先要坚筑四围堤岸田横之岸长至数丈可以各
 自施工纵直之岸长至数十丈或百丈此非并工不
 可圩田中间画以界岸有二顷者界以一字三顷者
 界以二字四顷者界以三字五顷者界以十字六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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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界以二十字七顷者界以三十字八顷者界以井
 字而沟通之盖各各界断则户少而力齐易集而易
 救此治低田之法也堤岸边傍令栽水杨护以茭葑
 盖茭之性纷披摇曳与水周旋而不与之忤比其及
 岸已如强弩之末势狂怒尽解岸不冲齧年年挑出
 田中泥土岸益坚厚茭益丰肥可以常保无虞惟狭
 河及淤泥易积去处不许
一施工辟治草莱乘其时则易逆其时则难冬月之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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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芽收敛锄掘易施且冰结霜凋草根易绝故冬间
 一日之工胜于来春十日不然春阳既布根已穿泥
 虽尽力翻耕益固结而不可解幸而垦转又将屈曲
 而复萌矣
一摊税低乡做岸之处高乡开河之处田既有所废弃
 则废弃之粮相应摊加于各户即以其现在之亩数
 而均认其应纳之税粮则不求摊而自摊矣盖粮虽
 量起轻科其原额亩数之不可或缺则例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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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籍开垦荒田工力繁难较其所费多于田之价值
 近者召民垦种民不乐从者止因赋役繁重所得不
 偿所失且故主争认则花利未必得而劳费亦徒然
 尔若是则谁肯出其力以自入于赋役之网罗哉又
 谁肯身任其劳而使他人坐收成利哉今宽其年限
 量起轻科似矣然槩行收册未免混报差役徭开荒
 之累仍在也且业主现在而荒者谓之惰农逋逃而
 荒者即为奸民奸民惰农得免于罚幸矣岂可听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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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成争利合无预为区处著为成令告垦之始不论
 逋逃现在径与开除旧名成熟之后不分本区外人
 悉听永为世业收册则别以召佃名色另附册后不
 入编差之数粮里混报差役者坐以枉法诈害罪名
 有肆害攘夺者虽系伊人原产亦以强占治罪无贷
 遍出晓谕使众通知常川张挂垦荒实效其在兹乎
一升科照得各属钱粮虽有飞洒欺隐等弊然而此增
 彼减东涨西没则总内原无走移且荒田告豁之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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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应于额外加摊则告复升收之粮仍当于总内减
 额始为允当有司不察但遇告勘荒田则有所谓摊
 荒之令纵有升收告复永不闻有所谓减额之恩日
 积月累赢出及千及万官府方欲留之以奏羡馀之
 名而不知此项钱粮既不在官又不在民徒为县总
 之所乾没尔今当籍其垦荒佃户姓名另造一总册
 不时稽查俟其升科年限将此起熟之粮另作一项
 支销或贮社仓以备赈济其升收之额则听留于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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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俾补他日之赔荒则荒粮既不必于额外摊加而
 羡馀又不徒置之乾没之地矣
  按治水治田相为表里前已叙之详矣今本院首
  开吴淞江以通震泽次开苏松下流诸河以达三
  江则下委既治次开常镇诸渎以导下流则上源
  亦修复刋布治田六事通行四郡责令所司各就
  田之高下开沟渠筑圩岸然后旱潦有备云
 三吴水考卷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