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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后魏文 卷十九 (自动笺注)
卷十九
元孚
  孚,字秀和临淮王谭次子
累迁尚书右丞
灵太后临朝,迁左丞
赈恤阿那辱命廷尉
后拜冀州刺史
陷入葛荣死还,除冀州刺史
封万年乡男
后从孝武西迁,除尚书左仆射封扶风郡王监国史。
司空、兼尚书令太保,迁太尉
薨赠大司马录尚书事,谥曰文简
赈恤阿那便宜
  皮服之人,未尝粒食
从俗因利,拯其所无。
汉建武中单于款塞时转河东米Я万五千斛、羊三万六千头以给之。
斯即前代和戎、抚新、柔远长策也。
乞以孛牛产羊,糊其口命。
畜牧繁息,是其所便,毛血之利,惠兼衣食。
  又尚书奏云,如其仍住七州随宜置之。
臣谓人情恋本宁肯徙内。
若依臣请,给赈杂畜,爱本重乡,必还旧土。
如其不然,禁留益损
假令逼徙,事非久计
何者
人面兽心去留难测,既易水草,疴恙将多,忧悉致困,死亡必甚。
兼其馀类,尚在沙碛脱出狂悖,翻归旧巢,必残掠邑里遗毒百姓
乱而方塞,未若杜其未萌
  又贸迁起于上古交易行于中世,汉与胡通,亦立关市
北人阻饥,命悬沟壑,公给之外,必求市易,彼若愿求,宜见听许
  营大不计小名,图远者弗拘近利
戎狄衰盛,历代不同叛服之情,略可论讨
周之北伐,仅获中规汉氏外攘,裁收下策。
昔在代京,恒为重备,将帅劳止甲士疲力。
前世苦之,计未能致。
今天大魏乱亡在彼。
朝廷垂天覆之恩,廓大造之德。
鸠其散亡礼送令返。
因此时,善思远策。
公元25年
  窃以理虽万变可以一观来事虽悬,易以往卜。
汉宣之世,呼韩款塞,汉遣董忠韩昌边郡士马,送出朔方,因留卫助
光武时,亦令中郎将段彬置安集掾史,随单于所在参察动静
斯皆守吉之元龟,安边之胜策。
今朝成功不减曩时蠕蠕国弊,亦同畴日。
宜准昔成谟,略依旧事。
其所闲地,听使田牧;粗置官属,示相慰抚;严戒边兵,以见保卫
驭以宽仁,縻以久策
使亲不至矫诈,疏不容叛反
北镇诸将旧常一人代外逻,因令防察
所谓天子有道,守在四夷者也。
  先人夺人之心,待降如受强敌
武非专外,亦以防内。
若从处分割配,诸州镇辽远,非转输可到,悔叛之情,变起难测
居人畜业,布在原野,戎夷性贪,见则思盗。
防彼肃此,少兵不堪,浑流之际,易相干犯。
驱之还本未必乐去,配州内徙,复不肯从。
其如此,为费必大
(魏书·临淮王谭附传)
乐器
  昔太和中,中书监高闾大乐令公孙崇修造金石数十年间,乃奏成功
时大儒士,考其得失
太常卿刘芳请别营造,久而方就。
召公卿,量校合否,论者沸腾,莫有适从
被旨敕,并见施用
往岁大军戎马交驰所有乐器亡失垂尽。
臣至太乐署,问太乐令张乾龟等,云承以来,置宫悬四箱,и虡六架
东北架编黄锺之磬十四,虽器名黄锺,而声实夷则,考之音制不甚谐韵
姑洗悬于东北太蔟编于西北蕤宾列于西南,并皆器象差位,调律不和
又有仪锺十四,虚悬架首,初不叩击,今便删废,以从正则。
臣今据周礼凫修广之规,磬氏倨句之法,吹律求声,叩钟求音,损除繁杂讨论实录,依十二月十二宫,各准辰次,当位悬设,月声既备,随用击奏,则会还相为宫之义,又得律吕相生之体。
今量钟磬之数,各以十二架为定。
(魏书·临淮王谭附传)
咸阳王禧
公元485年
  字永寿献文帝第二子。
太和九年封咸阳王,加侍中骠骑大将军、中都大官
出为冀州刺史,入除司州、兼太尉
寻加侍中、正太尉
宣武即位受遗辅政进位太保,领太尉
景明二年谋反赐死
教武表
  国朝偃武崇文,偏舍来久,州镇兵人或有雄勇不闲武艺
今取岁暮之暇,番上之日,训其兵法
弓矢千稍,三分并教,使人闲其能,临事无阙。
(魏书·咸阳王禧传)
高阳王雍
  字思穆献文帝四子
太和九年封颍川王,加侍中征南大将军
中护军,领镇北大将军
改封高阳王
镇军大将军
卫尉,加散骑常侍,除镇北大将军相州刺史进号征北将军
宣武即位,迁征北大将军冀州刺史,入拜骠骑大将军司州
司空,转太尉,加侍中,除太保
孝明即位以为宗师,进太傅
为于忠矫诏所废,以王归第
灵太后临朝,除侍中太师,领司州录尚书事,兼太保进位丞相
孝庄初,于河阴遇害谥曰文穆王
考格
  窃惟三载考绩百王通典
任事上中者,三年一阶散官上第者,四载一级
闲冗之官本非虚置,或以贤能而进,或因累勤而举。
如其无能不应忝兹高选
既其以能。
(通典作「以勤以能」。
)进之朝伍,或任官外戍远使绝域催督逋悬,察检州镇皆是散官,以充剧使。
及于考陟,排同闲伍。
散官之人,非才(通典作「才非」。
)皆劣,称事之辈,未必悉贤。
考闲多年,课烦以少岁,上乖天泽之均,下生不等之苦。
寻景明之格,无折考之文;正始之奏,有与夺之级。
参差之考,非圣慈之心;改典易常,乃有司之意。
又寻考级之奏,委于任事之手,涉议科勤,绝于散官之笔。
遂使在事者得展自勤之能,散辈独绝披衿之所。
以上下之闲,限以旨格之判,致使近侍禁职,抱槃屈之辞;禁卫武夫,怀不申之恨。
克平四海何以获诸。
散官在直,一玷成尤衔使愆失,差毫即坐。
徽纟墨所逮,未以事闲优之;节庆之赍,不以禄微加赏。
罪殿之犯,未殊任事;考陟之机,推年不等
臣闻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代何观
诗云「王事靡,不遑启处,」又曰:「岂不怀归,畏此简书
依依杨柳,以叙治兵之役;霏霏雨雪又申振旅之勤。
若折往来日月便是采薇之诗废,大杜之歌罢。
任事之官吉凶请假定省埽拜,动历十旬,或困患重请,动辄经岁。
征役在途,勤泰百倍
苦乐之势,非任事之伦;在家私闲非理务之日。
优语剧,先宜折之
  武人本挽上格者为羽林,次格者为虎贲,下格者为直从。
或累纪征戍,靡所不涉;或带甲连年负重千里;或经战损伤;或年老衰竭
今试以本格,责其如初,有爽于先,退阶夺级。
此便责以不衰,理未通也。
又蕃使之人,必抽朝彦
历险千馀,或履危万里,登有死亡之忧,咸怀不返之戚,魂骨奉忠,以尸将命
先朝赏格,酬以爵品;今朝改式,止及阶劳。
折以代考,有乖使望。
非所奖励皇华敦崇四牡者也。
  复寻正始之格:岩后任事上中者,三年一阶岩前任事上中者,六年一级
三年一考自古通经
今以岩前六年升一阶,检无愆犯,倍年成级。
以此推之,明以岩代考
新除一日,同沾阶荣下第之人,因岩上陟,上第之士,由岩而退。
  臣又见部尉资品本居流外,刊诸明令,行之已久。
然近为里巷多盗,以其,欲进品清流,以压奸宄
甄琛启云:「为法者施而观之,不便则改。
」窃谓斯言,有可采用圣慈昭览,更高宰尉之秩。
  今考格始宣,怀怨者众,臣窃观之,亦谓不可,有光国典,改之何难。
(魏书·高阳王雍传,又见通典十五。)
自陈六罪表
公元493年
  臣初入柏堂,见诏旨之行,一由门下,而臣出君行,不以悛意。
每览伤矜,视之惨目深知不可不能禁制
臣之罪一也。
臣近忝内枢,兼尸师傅,宜保护圣躬温清晨夕。
而于忠身居武司,禁勒自在,限以内外,朝谒简绝
皇居寝食所在不知社稷安危,又亦不预出入柏堂尸位而已
臣之罪二也。
忠规欲杀臣,赖在事执拒。
令仆卿相任情进黜迁官授职,多不经旬斥退贤良,专纳心腹威振百寮势倾朝野
臣见其如此,欲出忠为雍州刺史镇抚关右在心未行,反为忠废。
忝官尸禄孤负恩私
臣之罪三也。
先帝升遐储宫纂统,斯乃君父之恒谟,臣子永则,加赏之义,自古无之
忠既人臣受恩先帝丧祸之际,竭节是常,迎陛下东宫臣下恒事如其不尔,更欲何为
而忠意气凌云,坐要封爵
尔日抑之,交恐为祸。
臣以权臣所欲,不敢辄违,即集王公卿士,议其多少
清河王臣怿,先帝懿弟,识度宽明,临众唱议,非以勤而赏之,惮违权臣之旨,望颜而授。
臣知不可因而从之。
臣之罪四也。
秉权门下且居宰执,又总禁旅,为崇训卫尉,身兼内外,横于宫掖
臣之罪五也。
古者重罪,必令三公会,期至旬日所以重死刑也。
先帝登极十有七年细人犯刑,犹宽宪墨朝廷贵仕,不戮一人
陛下践阼,年未半周,杀仆射尚书,如夭一草,是忠秉权矫旨擅行诛戮
臣知不能救,臣之罪六也。
臣位师相,年未及终,难恕之罪,显露非一,何情以处,何颜以生,虽经恩宥,犹有馀责,谨反私门伏听司败
(魏书·高阳王雍传。
灵太后临朝,出于忠为冀州刺史
表。)
请限贱妾奴婢服饰
  王公下贱妾,悉不听织成锦绣、金玉珠玑,违者以违旨论。
奴婢不得绫绮缬,止于缦缯而已,奴则布服,并不得金银钗带,犯者鞭一百。
(魏书·高阳王雍传。
司州,表请云云
太后从之,而不能久行也。)
奉禁盐池复置监司取税
  盐池天藏资育群生
仰惟先朝限者,亦不苟细民竞兹赢利
但利起天池取用无法,或豪贵封护,或近者吝守,卑贱远来,超然绝望
是以因置主司,令其裁察强弱相兼得所
且十一之税,自古及今,取辄以次,所济为广。
自尔沾洽远近齐平公私两宜,储益不少
鼓吹主簿王后兴等词称,请供百官食盐二万斛之外,岁求输马千匹、牛五百头。
以此而推,非可稍计。
中尉甄琛启求罢禁,被敕付议。
尚书执奏,称坐谈则理高,行之则事阙,请依常禁为允。
诏依许。
乃为绕池之民尉保光擅自固护,语其障禁,倍于官司取与自由贵贱任口。
若无大宥,罪合推断
详度二三,深乖王法
臣等商量,请依先朝之诏,禁之为便。
防奸息暴,断遣轻重,亦准前旨。
所置监司一同往式
(魏书·食货志
神龟初,太师高阳王雍、太傅清河王怿等奏,于是复置监官,以监检焉。)
奏请用辞钦船运
  运漕之利,今古攸同,舟车息耗实相殊绝
钦之所列,关西而已,若域内同行,足为公私巨益。
参量,备如前计庶徵召有减,劳止小康
若此请蒙遂,必须沟洫通流,即求开兴修筑
或先以开治,或古迹仍在,旧事可因,用功差易。
冬闲月,令疏通咸讫,比春水之时,使运漕无滞
(魏书·食货志
三门都将辞钦上言造船以易车,运于公私为便。
录尚书高阳王雍尚书仆射李崇等奏。)
分置阿那婆罗门
公元521年
  蠕蠕代跨绝域感化归附,那环委质于前,婆罗门归诚于后,汉时呼韩,得同今美。
(已上六句,从通典补。
)窃闻汉立南、北单于,晋有东、西之称,皆所以维御难,为国藩篱
今臣等参议以为怀朔镇北土名无结山吐若奚泉,敦煌西海郡即汉晋旧障,二处宽平原野弥沃。
阿那怀宜置西吐若奚泉,婆罗门宜置西海郡,各令总率部落收离聚散
爵号资给所须,唯恩裁处
臣下之官,任其旧俗
阿那所居既是境外,宜少优遣,以示威刑。
沃野怀朔武川镇各差二百人,令当镇军主监率,给其粮仗,送至前所,仍于彼为其造构,功就听还。
诸于北来婆罗门投化者,令州上佐准程给粮,送诣怀朔阿那环,镇与使人量给食廪。
在京馆者,任其去留阿那怀草创,先无储积,请给朔州麻子乾饭二千斛,官驼运送。
婆罗门居于西海既是境内,资卫不得同之。
阿那怀等新造藩屏,宜各遣使持节驰驿先诣慰喻,并委经略
(魏书·蠕蠕传。
正光二年十月录尚书高阳王雍尚书令李崇侍中侯刚尚书左仆射元钦侍中元叉侍中安丰王延明吏部尚书元修义尚书李彦给事黄门侍郎元纂张烈卢同等奏。
又见通典一百九十六。)
羊皮张回事议(通典作「羌皮」)
公元477年
  州处张回,专引盗律,检所犯,本非和掠,保证明然,去盗远矣。
今引以盗律之条,处以和掠之罪,原情究律,实为乖当。
如臣钧之议,知买掠良人者,本无罪文
何以言之?
群盗强盗无首从皆同,和掠之罪,故应不异
明此自无正条,引类以结罪。
臣鸿以转卖流漂,罪与掠等,可谓罪人斯得。
案贼律云:「谋杀人而发觉者流从者五岁刑;已伤及杀而还苏者死,从者流;已杀者斩,从而加功者死,不加者流
」详沉贱之与身死,流漂之与腐骨一存一亡为害孰甚?
然贼律杀人,有首从之科,盗人卖买,无唱和差等
谋杀之与和掠,同是良人,应为准例
所以不引杀人减之,降从强盗一科
纵令谋杀之与强盗,俱得为例,而以从轻。
义安在?
又云:「知人掠盗之物而故买者,以随从论。
」此明禁暴掠之原,遏奸盗之本,非谓买之于亲尊之手,而同之于盗掠之刑。
窃谓五服相卖,俱是良人所以有差等之罪者,明去掠盗理远,故从亲为差级,尊卑轻重
依律:「诸共犯罪者,皆以发意为首
」明卖买之元有由,魁未之坐宜定
羊皮不云卖,则无买心,则羊皮元首张回从坐
首有沾刑之科,从有极默之戾,推之宪律法刑无据
买者之罪,宜各从卖者之坐。
又详臣鸿之议,有从他亲属买得良人,而复真卖,不语后人由状者,处同掠罪。
既一为婢,卖与不卖,俱非良人
何必以不卖为可原,转卖为难恕。
张回之愆,宜鞭一百。
卖子葬亲,孝诚可美,而表赏之议未闻,刑罚之科已降
恐非敦风厉俗,以德导民之谓。
请免羊皮之罪,公酬卖直
(魏书·刑罚志、通典一百六十七。)
南郊明堂配食
公元517年
  窃以尚德尊功,其来自昔,郊稷宗文周之茂典。
仰惟世祖太武皇帝神武纂业克清祸乱,德济生民,功加四海,宜配南郊
高祖孝文皇帝大圣膺期惟新魏道,刑措胜残功同天地,宜配明堂
(魏书·礼志二。
熙平二年三月北海王雍、清河王怿广平王怀、任域王澄胡国珍崔光等议。)
元匡所制尺度
  伏惟高祖创改权量已定新造,微有参差
云所尺度,与汉志王莽权斛不殊
又晋申书监荀勖云,后汉,尺长于四分有馀。
于是依周礼积起度,惟古玉律及钟,遂改正之。
所造之尺,与高祖所定毫厘略同
侍中崔光得古象尺于时亦准议令施用。
仰惟孝文皇帝德迈前王睿明下烛不刊之式,事难变改
臣等参论,请停议,永遵先皇之制。
(魏书·广平王洛侯附传。
所制尺度讫,主师高阳王雍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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