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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后魏文 卷十五 (自动笺注)
卷十五
元苌
  平文帝子,高凉王孤五世孙。
孝文时袭父平爵松滋侯,例降侯,赐艾陵伯。
太和中为代尹,及迁都留镇
怀朔镇大将
宣武时为北中郎将,内太守,历度支尚书侍中雍州刺史
卒谥曰成
振兴温泉
公元227年
  夫驾轻烟,勒麟凤,驶及奔星走攀流月,蝉变羽化之民,食霞□□之士,斯盖有道存焉,固非人事之所见娄见。
至若泥行水骤,血食之夫,兴没自天,去来非已寸阴□於朝露百龄迅於灭电。
一物不谐,则腃尤赘以生;庶事不康,则风火以败。
圣王百姓多疹,撰药石以济之;造化苍生鸩毒,设甘饵以救之。
温泉者,乃自然经方天地之元医,出于河渭之南,泄于丽山之下。
华玉澈,□清数刃。
灵感超异,极不测樵薪之爨,而扬汤沸于楚镬,无公蔬之探,而寒暑调于夏鼎
高塘之云,朝舞于水湄巫山之雨,夕收于渊青林碧草
含露而迎岸,香风蕙色列□而环渚于是
汤谷,右蒙汜,南九江北翰海,千城万国之氓,怀疾枕疴之口,莫不宿长而来宾,疗苦于斯水。
但上无尺栋,下无环堵悠悠君子我将安泊
孤忝发轸咸池,分条紫汉道属升平
弱年学仕,既历通显朝望已降,爰自常伯
出居分陕,地兼陆海之饶,禄厚封君之室,而报天之效无闻恤民之誉安在
每思倾□微寒深责以为斯泉,天实置之而人略未备,乃翦山开鄣,因林构宇,邃馆来风,清檐驻月,望想烟霞,迟羽衣之或顾,愿言多士,恕因兹以荡秽,乃作颂曰:
  皇皇上灵,愍我苍生
泌彼温泉于此丽川
其水克神,克神克圣。
济世之医,救民之命。
其圣伊何,排霜吐旭。
其神伊何,吞眈去毒。
无藉烟炭,谁假樵木
湛若虞渊,沸如汤谷
东枕华山,西亘咸阳
连畴接畛,墟落相望
彩林争翠,绿树成行
香风旦起,文霞夕张
陟彼丽山望想千里
乃作高堂鸿飞凤起
三辅之英,五都之士。
慕我芳尘爰居爰止
其德既酋,其声既远。
金华,舂山九转
目放群羊,手□□犬。
控鹄来思,俊我口堂。
而(下阙碑拓本。)
元珍
  字金省,苌弟,袭父平爵艾陵男
延昌初领军将军,后迁尚书左仆射
上言乙龙居丧并数闰月求仕
公元513年
  案违制律,居三年之丧而冒哀求仕,五岁刑。
龙虎未尽二十七月而请宿卫,刑五岁
(魏书·礼志四。
延昌二年偏将军乙龙虎丧父,给假二十七月,而龙虎并数闰月,诣府求上。
领军元珍上言
又见通典一百。)
上言
公元227年
  案士虞礼,三年之丧,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中月而礻覃。
郑玄云「中犹间也」,「自丧至此,凡二十七月」。
又礼言:「祥之日,鼓素琴
郑云:「鼓琴者,存乐也。
孔子后五日弹琴不成十日而成笙歌
郑注与郑志及逾月可以歌,皆身自逾月可为。
此谓存乐也,非所谓乐。
乐者,使工为之。
博士许猛三验曰:「案黍离麦秀之歌,小雅曰『君子作歌,惟以告哀』,魏诗曰『心之忧矣,我歌且谣。
若斯之类,岂可谓之金石乐哉
是以徒歌谓之谣,徒吹谓之和。
记曰:『比音乐之,及干戚羽毛谓之乐。
若夫礼乐之施于金石,越于声音者,此乃所谓乐也。
至于素琴以示终、笙歌以省哀者,则非乐矣
间传:「大祥除衰,杖而素缟麻衣大祥之服也。
杂记:「玄衣黄裳则是礻覃祭,黄者大吉也。
檀弓:「祥而缟,是月礻覃,徙月乐。
」郑志:赵商问,郑玄:祥谓大祥,二十五月。
是月礻覃,谓二十七月,非谓上祥之月也。
徙月而乐,许猛六徵曰:乐者,自谓八音克诸之乐也。
谓在二十八月,工奏金石之乐耳。
而驳:「大祥之后丧事终矣。
」脱如此驳,礻覃复焉施?
又驳:「礻覃中鼓琴,复有罪乎?
」然礻覃则黄裳,未大吉也,鼓琴存乐,在礼所许。
若使工奏八音融然成韵,既未徙月不罪伊何
又驳:「礻覃中既得从御职事,求上何为不可
」检龙虎居丧二十六月,始是素缟麻衣大祥之中,何谓礻覃乎?
三年没闰,理无可疑。
麻衣在体,冒仕求荣,实为大尤,罪其焉舍!
又省依王、杜,礻覃祥同月,全乖郑义
丧凶尚远,而欲速除,何忽忽者哉?
下府愚量,郑为得之
何者
礼记:「吉事近日凶事尚远日。
」又论语:「丧与其宁戚
」而服限三年,痛尽终身
中月之解,虽容二义尚远宁戚
又检王、杜之,起于魏末晋初。
越骑校尉程猗赞成王肃,驳郑礻覃二十七月之失,为六徵三验上言晋武帝曰:「夫礼,国之大典兆民日用岂可二哉?
今服礻覃者,各各不同非圣一统之谓。
郑玄说二十七月礻覃,甚乖大义,臣每难郑失,六有徵,三有验,初未能破臣难而通玄说者。
」如猗之意,谓郑义废矣。
太康中许猛上言扶郑,释六徵,解三验,以郑礻覃二十七月为得,王肃为失。
博士宋昌等议扶郑为衷,晋武从之。
王、杜之于是败矣。
王、杜之见败者,晋武知其不可行故也。
而上省同赞王,欲亏郑之成轨,窃所未宁,更无异义,还从前处。
(魏书·礼志四。
崔鸿驳,珍又上言
又略见通典一百。)
元子思
  子思字众念,苌次子
孝庄初,以元天穆荐为御史中尉,封安定县
孝静时侍中,以通使关西赐死
言尚书公不应御史
  案御史令云:「中尉督司百寮治书侍御史纠察禁内
」又云:「中尉出行车辐前驱除道一里王公百辟避路
」时经四帝前后中尉二十许人,奉以周旋未曾暂废。
府寺台省并从此令。
肃宗之世,为临洮举哀,故兼尚书左仆射臣顺不肯与名,又不送簿。
中尉郦道元举而奏之,而顺复启云:「尚书百揆之本,令仆纳言之贵,不宜下隶中尉,送名御史
」寻亦蒙敕,听如其奏。
从此迄今,便无准一。
臣初上台,具见其事,意欲申请决议,但以权兼,未宜便耳。
日复一日,遂历炎凉
月朔旦,台移尚书,索应朝名帐,而省稽留不送。
寻复移催,并主吏忽,为尚书郎裴献伯后注云:「案旧事,御史中尉台郎复道中尉下车执板郎中车上举手礼之
以此而言,明非敌体
」臣既见此,深为怪愕
旋省二三,未解所以
正谓都省别被新式改易高祖旧命,即遣移问,事何所依。
又获尚书郎中王元旭报,出蔡氏汉官,似非穿凿
始知裴、王亦规坏典谟两人心欲自矫
臣案汉书·宣秉传云,诏徵御史中丞,与司隶校尉尚书令俱会殿庭,并专席而坐,京师号之为三独坐
又寻魏书·崔琰传、文阳傅嘏传皆云既为中丞百寮震悚
以此而言,则中丞不揖省郎,盖已久矣,宪台不属都堂,亦非今日
又寻职令(通典作「又案孝文帝职令」。
)云:「朝会失时,即加弹纠
则百官簿帐,应送上台灼然明矣。
皇太子以下违犯宪制,皆得纠察,则令仆朝名宜付御史,又亦彰矣。
不付名至,否臧何验?
(通典作「若不送名,到否何验」。
)臣顺专执,未为平通先朝曲遂,岂是正法
谨案尚书郎中臣裴献伯、王元旭等,望班士流,早参清宦,轻弄短札斐然若斯,苟执异端,忽焉至此,此而不纲,将隳朝令。
请以见事献伯所居官,付法科处
尚书纳言之本,令仆百揆之要,同彼浮虚,助之乖失宜明首从节级其罪。
(魏书·宗室元子思传,又通典二十四引两条。)
新兴公丕
公元465年
  烈帝四子,谓之孙。
太武时擢拜林中郎赐爵兴平子。
献文即位累迁侍中尚书令改封东阳公
孝文时封东阳王,拜侍中司徒,迁太尉录尚书事。
后例降王爵封平阳郡公
太傅录尚书事、都督,领并州刺史
改封新兴公
坐罪,免死为民。
宣武即位以为三老
景明四年薨,年八十二,谥曰平
南征
  乞少留思,更图后举
(魏书·宗室武卫将军谓附传。
高祖南征,丕表。)
奏议绞刑
公元227年
  圣心仁恕之惠,使受戮者免裸骸之耻。
普天感德莫不幸甚
臣等谨议,大逆及贼,各弃市、袒斩;盗及吏受赇,各绞刑,踣诸甸师
(魏书·刑罚志。
太和元年司徒元丕奏言。)
对诏奏既葬即吉
  伏奉明诏群情圯绝。
臣与元等,不识古义,以老朽之年,历奉累圣国家旧事,颇所知闻。
伏惟远祖重光世袭,至有大讳之日,唯侍送梓宫者凶服左右尽皆从吉
四祖三宗因而无改。
世祖高宗,臣所目见
先帝升遐,臣受任长安不在侍送之列,窃闻所传,无异前式
伏惟陛下以至孝之性,哀毁过礼伏闻所御,三食不满半溢。
臣等叩心绝气坐不安席
愿暂抑至慕之情,遵先朝成事,思金册遗令奉行前式无失旧典
(魏书·礼志三。
诏遣尚书李冲宣旨东阳王丕等,对。)
又奏
公元503年
  臣与尉元历事五帝,虽衰老无识,敢奏所闻
自圣以来大讳之后三月必须迎神于西,攘恶于北,具行吉礼。
自皇始以来,未之或易。
(魏书·礼志三、通典八十。
东阳王丕奏。)
奏迁主太庙
公元491年
  窃闻太庙已就明堂功毕,然享祀之礼,不可久旷
至于移庙之日,须得国之大姓,迁主安庙。
礼部尚书王谌既是庶姓不宜参豫
臣昔以皇室宗属,迁世祖之主。
先朝旧式不敢不闻。
(魏书·礼志三。
太和十五年十月太尉丕奏。)
饥民出关逐食过所
  诸曹下大夫以上,人各将二吏,别掌给过所州郡亦然,不过三日,给之便讫,有何难也。
(魏书·宗室武卫终军谓附传)
元志
  字猛略
烈帝玄孙河间公齐之孙。
孝文时洛阳左迁太尉主簿
寻为从事中郎,行恒州事。
宣武时,除荆州刺史
孝明初,兼廷尉卿
后除扬州刺史赐爵建忠伯。
寻为雍州刺史
莫折念生所擒见豁。
前废帝初,赠尚书仆射太保
上言狱成不许家人陈诉
公元514年
  检除名之例,依律文,狱成谓处罪案成者,寺谓犯罪迳弹后,使覆检证定刑,罪状彰露,案署分晣丙,狱理是成。
若使案虽成,虽已申省,事下廷尉,或寺以情状未尽,或邀驾挝鼓,或门下立疑,更付别使者,可从末成之条。
家人陈诉,信其专辞,而阻成断,便是曲遂于私,有乖公体。
何者
五诈既穷,六备已立,侥幸之辈,更起异端进求延罪于漏刻,退希不测恩宥,辨以惑正,曲以乱直,长民奸于下,隳国法于上,窃所未安。
(魏书·刑罚志。
延昌三年六月,兼廷尉卿元志、监王靖上言
案:元志肃宗初兼廷尉卿刑罚延昌,当有一误。)
卫王仪
公元409年
  昭成帝孙。
登国初赐爵九原公改封平原公,徙封东平公
尚书令再迁都督中外诸军事左丞相
进封卫王,镇中山
徵以丞相入辅,与穆崇谋逆,事露,道武秘之。
天赐六年,以天文变,赐死
上书御衮
公元398年
  臣等闻宸极居中,则列宿齐其晷;帝王顺天,则群后仰其度。
伏惟陛下德协二仪道隆三五,仁风被于四海盛化塞于大区泽及昆虫恩沾行苇讴歌所属八表归心军威所及,如风靡草,万姓,咸思系命
而躬履谦虚,退身后己宸仪未彰,衮服未御,非所以上皇天之意,下副乐推之心。
宜光崇圣烈,示轨宪万世
臣等谨昧死以闻
(魏书·道武纪。
天兴元年闰月左丞相骠骑大将军卫王仪诸王公卿士诸阙上书。)
托跋
  素,昭成帝孙,常山王遵之子明元帝之从昆弟
赐爵尚安公
太武时拜假征西大将军镇统万。
文成时卒,谥曰康
皇子名议
  古帝王制名,其体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伏惟陛下盛明之运,应昌发之期,诞生皇子,宜以德命。
(魏书·宗室托跋素传
高宗诏群臣,议定皇子名,素及司徒陆丽议,高宗从之。)
元景
  景字寿兴,素孙。
宣武初为徐州刺史坐罪伪死,遇赦乃出,后为王显所谮诛。
灵太后临朝,以崔鸿疏理,赠豫州刺史
谥曰庄
临刑自作墓志铭
  洛阳男子姓元名景有道无时,其年不永
(魏书·宗室元寿兴传)
元晖
公元518年
  字景袭,素孙。
宣武初,拜尚书主客郎,迁给事黄门侍郎再迁侍中,领右卫将军,出为冀州刺史
孝明初,徵拜尚书左仆射,摄吏部选事
神龟元年卒,赠司空谥曰文宪
御史
  御史之职,鹰鸇是任,必逞爪牙,有所噬搏
若选后生年少血气方刚者,恐其轻肆劲直,伤物处广。
愚谓宜简宿官经事忠良平慎者为之。
(魏书·宗室元晖传)
上疏布耳目以访牧守
  臣闻治人之本,实委牧守之官
得其才则政平物理,失其人则讼兴怨结。
自非察访善恶明加贬赏,将何以黜彼贪怠,陟此清勤也。
窃以大使巡省,必广迎送之费;御史驰纠,颇回威滥之刑。
且暂往还,理不委悉纵有简举,良未平当
愚谓宜令三司八座侍中黄门,各布耳目,外访州镇将治人,守令能不
德教有方清白独著,宜以名闻,即加褒陟。
治绩无效贪暴远闻,亦便示牒,登加贬退
如此则不出庭户,坐知四方端委垂拱明赏审罚矣。
(魏书·宗室元晖传)
上书政要
  其一曰御史之职,务使得贤必得其人,不拘阶秩,久于其事,责其成功
其二曰,安人宁边观时而动,顷来边将,亡远大之略,贪万一之功,楚梁之好未闻,而蚕妇之怨屡结,斯乃庸人所为,锐于奸利所致也。
平吴之计,自有良图不在一城一戍也。
河北数州,国之基本饥荒多年户口流散
方今境上,兵复徵发,即如此日,何易举动
愚谓数年以来,唯宜静边,以息召役,安人劝农,惠此中
严敕边将自今有贼戍求内附者,不听辄遣援接,皆须表闻,违者虽有功,请以违诏书论。
三曰,国之资储,唯藉河北
饥馑积年户口逃散生长奸诈,因生隐藏出缩老小,妄注死失。
收人租调,割入于己。
人困于下,官损于上。
自非更立权制检括损耗之来,方在未已
请求其议,明宣条格
(魏书·元晖传)
元洪超
  洪超昭,成帝子,力真之六世孙。
孝明初,兼黄门侍郎累迁军将光禄大夫
绥慰冀部还上言
  冀土宽广,界去州六七百里,负海险远,宜分置一州镇遏海曲
(北史十五辽西公意烈传。
大乘贼乱后,诏洪超持节黄门侍郎绥慰冀部。
上言朝议从之。
后遂立沧州。)
元鉴
公元499年
  字绍达道武子,河南王曜曾孙
太和中袭爵,拜通直散骑常侍,寻加冠军将军,守河南尹,进平南将军,除左卫将军,出为征虏将军齐州刺史
宣武即位,转徐州刺史
正始中薨,谥曰悼王
请免程灵虬官表
  梁郡太守程灵虬,唯酒是眈,贪财为事虐政残民寇盗并起,黩音悖响,盈于道路,部境呼嗟,佥焉怨酷
梁郡密迩伪畿,丑声易布,非直有点清风,臣恐取嗤荒远
请免所居官,以明刑宪
(魏书·河南王曜附传)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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