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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晋文 卷四十七 (自动笺注)
卷四十七
傅玄(三)
傅子(一)
公元1810年
  (谨案,隋志·杂家,「傅子百二十卷司隶校尉傅玄撰。
」旧、唐志同
书本传:「字休奕少时避难河内专心诵学,后虽显贵,而著述不废,撰论经九流三史故事评断得失,各为区别,名为傅子,为内、外、中篇凡有四部六录,合百四十首数十万言,并文集百余卷行于世。
」案:百四十首百二十卷者,或无有缺篇,或数篇合卷,今莫能详。
四部六录,区别亦无从考。
崇文总目五卷二十三篇陈诗庭今本十二篇,又佚十一篇后此不复著录
乾隆间,从永乐大典写出二十三篇,又无篇名者六条,盖即宋时二十三篇之节录本。
又写出文选注、御览诸子琼林三十四条,合为一卷
嘉庆庚午岁,余以唐魏徵群书治要所载二十四校大典本,多出二千五百许字,又从三国志注写出六千三百余字,广为二卷
乙亥岁,余校意林知道藏本差善然多羼越,以各书互证之,知意林所载傅子,乃杨泉物理论也。
所载徐幹中论,仅前二条又半条是中论,其第三条之下半条及第四条乃傅子也。
载物理论,仅前四条物理论,其第五条至第九十七条乃傅子也。
其第九十八条至末乃中论也。
他如以庄子·杂篇当王孙子,而王孙子、鶡冠子牟子蒋济万机论等四十家文皆烂脱,乃作意考正一卷手写数过,略得傅子端绪,因复遍搜各书,得佚文百条,重加排比,以治要大典等书所载整篇为二卷,以各书所载,依意林九十五事,次第类附而间厕之,为补遗二卷凡四卷
意林与整篇复见者,不复删之,用见傅子原次,或尚有漏落,后之人随见随补可也。)
治体(案:群书治要未载篇名,永乐大典有之,下皆同。)
  治国二柄一曰赏,二曰罚。
赏者,政之大德也。
罚者,政之大威也。
所以畏天地者,以其能生而杀之也。
为治审持二柄,能使杀生不妄,则其威德与天地并矣。
信顺者,天地正道也。
诈逆者,天地邪路也。
民之所好甚于生,所恶莫甚于死。
善治民者,开其正道,因所好赏之,则民乐其德也;塞其邪路,因所恶而罚之,则民畏其威矣。
善赏者,赏一善而天下之善皆劝;善罚者,罚一恶天下之恶皆惧者河?
赏公而罚不贰也。
有善,虽疏贱必赏;有恶,虽贵近必诛
可不谓公而不贰乎?
赏一无功则天下饰诈矣;罚一无罪,则天下怀疑矣。
是以明德慎赏,而不肯轻之;明德慎罚,而不肯忽之。
威德者,相须而济者也。
独任威刑而无惠,则民不乐生独任德惠无威刑,则民不畏死。
民不乐生不可得而教也;民不畏死,不可得而制也。
国立政,能使其民可教可制者,其唯威德足以相济者乎?
(群书治要永乐大典)
官人
  世质官少,世文则吏多。
有虞多官五十,夏后氏百,殷二百,周三百。
(永乐大典)
举贤
  贤者圣人所与共治天下者也。
先王以举贤为急。
贤之本,莫大正身而壹其听。
不正听不壹,则贤者不至;虽至不为之用矣。
古之明君,简天下良材,举天下贤人,岂家至而户阅之乎?
至公之路,秉至平之心,执大象而致之,亦云诚而已矣。
任诚天地可感而况于人乎!
傅说岩下筑夫也。
高宗引而相之;吕尚屠钓贱老也,文武尊而宗之;陈平项氏亡臣也,高祖以为腹心
四群不以小疵大德三臣不以疏贱而自疑,其建帝王之业,不亦宜乎
文王内举周公旦,而天下不以为私其子;外举太公望天下称其公。
周公诛弟而典刑立;桓公任雠而齐国治。
苟其无私他人之于骨肉,其于诛赏,岂二法哉?
至公然后可以举贤也。
  夏禹有言:「知人则哲,惟帝其难之。
」因斯以谈,君莫贤于高祖,臣莫奇于韩信
高祖巴汉,困矣;韩信去楚而亡,穷矣。
夫以高祖之明,困而思士,信之奇材穷而愿进。
相遭也,宜万里响应不移景而相取矣。
然信归汉,时而见知非徒不见而已,又将案法而诛之。
不遇滕公,则身不免戮死不值萧何,则终不离于亡命
幸而得存,固水滨饿夫市中怯子,又安得市人可驱而立半天下之功也哉
萧何一言,而不世交合定倾之功立,岂萧何知人之明绝于高祖,而韩信求进意曲萧何乎?
尊卑之势异,而高下之处殊也。
高祖势尊而处高,故思进者难;萧何势卑而处下,故自纳者易。
然则尊高之位者,其接人之道固难,而在卑下之地者,其相知道固易矣。
昔人居上取士之难,故虚心而下听;知在下相接之易,故因人以致人。
舜之举咎陶难,处咎陶天下之士易;汤之举伊尹难,得伊尹天下之士易。
故举一人而听之者王道也。
二人而听之者霸道也。
三人而听之者仅存之道也。
一人何以王也?
任明而致,也。
二人何以霸也?
任术设疑也。
三人何以仅存也?
从二而求一也。
主任人之道专,致人之道博,任人之道专,故邪不得间致人之道博,故下无所壅;任人之道不专,则谗说起而异心生;致人之道不博,则殊涂塞而良材屈。
使舜未得咎陶,汤未得伊尹,而不求贤,则上下不交,而大业废矣。
得咎陶既得伊尹,而又人人自用,是代大匠斫也。
群臣易位劳神之道也。
  今之人或抵掌而言,称古多贤,患世无人,退不自三省,而坐诬一世岂不甚邪?
圣人者,不世而出者也。
贤能之士,无之
何以其然
舜兴而五臣显,武王兴九贤进;齐桓之霸,管仲为之谋;秦孝之强,商君佐之以法。
欲王则王佐至,欲霸则霸臣出;欲富国强兵,则富国强兵之人往。
无不得,唱无不和。
是以天下不乏贤也。
顾求与不求耳。
忧天之无人乎?
(群书治要永乐大典)
授职
  夫裁径尺之帛,刊方寸之木,不任左右,必求良工者,裁帛刊木,非左右之所能故也。
径尺之帛,方寸之木,薄物也,非良工不能裁之;况帝王之佐经国之任可不审择其人乎?
故构大厦者,先择匠,然后简材治国家者,先择佐,然后定民
大匠构屋,必大材为栋,小材为榱,苟有所中,尺寸之木无弃也。
非独屋有栋梁国家亦然
大者宰相,此国之栋梁也。
审其栋梁,则经国本立矣。
经国本立,则庶官无旷,而天工时叙矣。
(群书治要永乐大典)
校工
  天下之害,莫甚于女饣芳。
上之人不节耳目之欲,殚生民之巧,以极天下之变。
一首之饣芳,盈千金之价,婢妾之服,兼四海之珍。
纵欲无穷用力者有尽。
用有尽之力,逞无穷之欲,此汉灵之所以失其民也。
上欲无节众下肆情,淫并兴,而百姓受其殃毒矣。
尝见汉末一笔之柙,雕以黄金,饰以和璧,缀以随珠,发以翠羽
此笔文犀之植,必象齿之管,丰狐之柱,秋兔之翰。
之者必珠绣之衣,践雕玉之履。
由是推之,其极靡不至矣。
然公卿大夫刻石为碑镌石为虎,碑虎崇伪,陈于三衢,妨功丧德异端并起众邪之乱正若此岂不哀哉
经国立功之道有二:一曰息欲,二曰明制
欲息制明,而天下定矣。
(群书治要永乐大典)
商贾
  夫商贾者,所以盈虚而获天地之利,通有无而壹四海之财,其人可甚贱,而其业不可废,盖众利之所充,而积伪所生不可不审察也。
  古者民朴而化淳,上少欲而下鲜伪,衣足以暖身,食足以口器足以给用,居足以避风雨,养以大道,而民乐其生;敦以大质而下无逸心。
日中为市,民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化淳也。
暨周世殷盛,承变极文,而重为之防,国有定制,下供常事役赋有恒,而业不废君臣相与一体上下譬之形影,官恕民忠,而恩侔父子
不征非常之物,下不供非常之求,君不索无用之宝,民不鬻无用之货。
自公至于皂隶仆妾尊卑殊礼贵贱异等万机运于上,百事动于下,而六合晏如者,分数定也。
夫神农正其纲,先之以无欲,而咸安其道。
周综其目,壹之以中典,而民不越法
及秦乱四民而废常贱,竞逐末利弃本业,苟合壹切风起矣。
于是树奸于朝,贾穷伪于市,臣挟邪以冈其君,子怀利以诈其父,一人唱欲而亿兆和。
上逞无厌之欲,下充无极之求,都有专市之贾,邑有倾世之商,商贾富乎公室农夫伏于陇亩而堕沟壑
上愈增无常之好以征下,下穷死而不知所归,哀夫!
且末流滥溢而本源竭,纤靡盈市而谷帛罄,其势然也。
古者非典义,学士不以经心;右非田桑农夫不以乱业;器非时用,工人不以措手;物非世资,商贾不以适市。
士思其训,农思其务,工思其用,贾思其常,是以上用而下不匮
故一野不如一市一市不如一朝一朝不如一用一用不如上息欲,上息欲而下反真矣。
不息欲于上,而欲求下之安静,此犹纵火焚林,而索原野之不废,难矣。
  故明君止欲而宽下,急商而缓农,贵本贱末,朝无蔽贤之臣,市无专利之贾,国无擅山泽之民。
一臣蔽贤,则上下之道壅;商贾专利,则四方之资困;民擅山泽,则兼并之路开。
而上无常役,下赋一物,非民所生,而请于商贾,则民财暴贱;民财暴贱,而非常暴贵非常暴贵,则本竭而末盈;未盈本竭,而国富民安,未之有矣
(群书治要永乐大典。)
仁论
  昔者圣人崇仁也,将以兴天下之利也。
利或不兴,须仁以济天下
不得其所,若己推而委之于沟壑然。
仁者,盖推己以及人也。
故己不欲,无施于人。
推己所欲,以及天下
推己心孝于父母以及天下则天下之为人子者,不失事亲之道矣。
推己心有乐于妻子以及天下则天下之为人父者,不失其室家之欢矣。
推己之不忍饥寒以及天下之心,含生冻馁之忧矣。
此三者,非难见之理,非难行之事,唯不内推其心,以恕乎人,未之思耳,夫何远之有哉!
古之仁人,推所好以训天下,而民莫不尚德;推所恶以诫天下,而民莫不知耻
或曰:耻者其至者乎,曰未也。
夫至者自然由仁;何耻之有?
赴谷必坠失水必溺,人见之也。
赴阱必陷,失道必沈,人不见之也,不察之故。
君子慎乎所不察。
不闻大论,则志不宏;不听至言,则心不固
思唐虞于上世,瞻仲尼中古,而知夫小道者之足羞也。
伯夷首阳,省四皓商山,而知夫秽志者之足耻也。
张骞西极,念苏武朔垂,而知怀闾室者之足鄙也。
推斯类也,无所不至矣。
德比于上,欲比于下。
德比于上故知耻,欲比于下故知足。
耻而知之,则圣贤其可几;知足而已,则固陋其可安也
  圣贤斯几,况其为慝乎?
固陋斯安,况其为侈乎?
是谓有捡纯乎?
纯哉其上也!
其次得概而已矣,莫非概也!
渐其概,苟无邪,斯可矣。
君子内省其身,怒不乱德,喜不乱义也。
孔子曰:「仁远乎哉
我欲仁,斯仁至矣。
」此之谓也。
若子方惠及于老马,西巴不忍而放,皆仁之端也。
推而广之可以及乎远矣。
(群书治要永乐大典)
义信
  盖天地著信,而四时不悖日月著信,而昏明有常王者体信,而万国以安;诸侯秉信,而境内以和;君子履信,而厥身以立
古之圣君贤佐,将化世美俗;去须臾,而能安上治民者,未之有也。
  夫象天则地履信思顺,以壹天下,此王者也。
法持正,行以不贰,此诸侯也。
出乎口,结乎心,守以不移,以立其身,此君子之也。
修义,而人道定矣。
若君不信以御臣,臣不信以奉君,父不信教子,子不信以事父,夫不以遇妇,妇不信以承夫;则君臣相疑于朝,父子相聚于家,夫妇相疑于室矣。
小大混然而怀好心上下纷然而竞相欺人伦于是亡矣。
  夫由上而结者也。
故君训其臣,则臣以忠其君,父以诲其子,则子孝其父。
夫以先其妇,则妇以其夫,上秉常以化下,下服常而应上,其不化者,百未有一也。
为人上,竭至诚开信以待下,则怀信欢然乐进不信赧然回意矣。
老子云乎:「不足,焉有不信也?
故以待人不信不言待人不信
本无者乎?
  先王欲下之也,故示之以款诚,而民莫欺其上;申之以礼教,而民笃于义矣。
以上接下,而以不随之,是亦日夜见灾也。
周幽以诡烽灭国,齐襄以瓜时致杀,非其显乎!
故祸莫大无信无信则不所亲不知所亲,则左右尽己之所疑,况天下乎!
者亦疑,不信亦疑,则忠诚丧心结舌怀奸者饰邪以自纳。
无信之祸也。
(群书治要永乐大典)
礼乐
  傅子曰:能以礼教天下者,其知大本之所立乎!
大本者,与天并存与人道俱设,虽蔽天地,不可以质文损益变也。
大本有三,一曰君臣以立邦国;二曰父子以定家室;三曰夫妇,以别内外
三本者立,则天下正;三本不立则天不可得而正。
天下不可得而正,则有国有家者亟亡,而立人之道废矣。
  礼之大本,存乎三者,可不谓之近乎
之而蔽天地,可不谓之远乎?
由近以知远,推己以况人,此礼之情也。
  商君始残礼乐
至乎始皇,遂灭其制,贼九族破五教,独任威刑酷暴
内去礼义之教,外无列国之辅,日纵桀纣淫乐君臣留意刑书,虽戟百万,石城造天,威氵夌沧海胡越不功,身死未收奸谋内发,而太子已死于外矣,胡亥不觉二年而灭,曾无尽忠效节之臣以救其难,岂非敬义不立和爱先亡之祸也哉
礼义者,先王之藩卫也。
废礼义,是去其藩卫也。
夫赍不訾之宝,独宿于野,其为危败甚于累卵
方之于秦,犹有泰山之安
易曰:「上慢下暴,盗思代之。
」其秦之谓与!
(群书治要永乐大典)
法刑
  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
法者,所以不法也。
明书禁令曰法,诛杀威罚曰刑。
天地成岁也,先春而后秋;人君治也,先礼而后刑。
治世之民,从善者多,上立德而下服其化,故先礼而后刑也。
乱世之民,从善者少,上不能德化之,故先刑而后礼者。
周书曰:「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
然则心恶者,虽小必诛;意善过误,虽大必赦:此先王所以刑法之本也。
  礼法殊涂同归赏刑递用而相济矣。
是故圣帝明王,惟刑之恤,敬五刑以成三德若乃暴君昏主刑残法酷,作五虐之刑,设炮烙之辟,而天下之民,无所措其手足矣。
圣人伤之,乃建三典,殊其轻重以定厥甲,司寇行刑,君为之不举乐哀矜之心至也。
八辟议其故而宥之仁爱之情笃也。
柔愿之主,闻先王之有哀矜仁爱议狱缓死也,则妄轻其刑而赦元恶
刑妄轻,则威政堕而法易犯;元恶赦,则奸人兴而善人困。
刚猛之主,闻先王之以五刑万民,舜诛四凶天下服也。
于是峻法酷刑以侮天下,罪连三族,戮及善民无辜死者过半矣。
下民怨而思叛,诸侯乘其弊而起,万乘之主死于人手者,失其道也。
齐秦之君,所以威制天下而或不能自保其身,何也?
法峻而教不设也。
未儒见峻法之生叛,则去法而纯仁,偏法见弱法之失政,则去仁而法刑,此法所以轻世重,而恒失其中也。
(群书治要永乐大典)
爵禄
  爵禄者,国柄之本,而贵富所由不可以不重也。
然则非德不授,禄非功不与二教即立,则良士不敢以贱德受贵爵劳臣不敢微功重禄;况无德无功,而敢虚干爵禄之制乎!
  然则先王之用爵禄不可谓轻矣;夫爵者位之级,而禄者官之实也。
有等而称其位,实足利而周其官,此立爵禄之分也。
爵禄分定,必明选其人而重用之。
德贵功多者,受重大位厚禄尊官;德浅功寡者,受轻爵小位,薄禄卑官
足以宗党,薄足以代其耕。
居官奉职者,坐而食于人,既食于人,不敢私利经心;既受禄于官,而或营私利,则公法绳之于上,而显议废之于下。
是以仁让之教存,廉耻化行贪鄙路塞,嗜之情灭,百官各敬其职,大臣论道于朝,公议日兴,而私利日废矣。
  明君顺善而后致治,非善制之能独治也,必须良佐有以行之也。
欲治其民,而不省其事,则事繁而职乱。
知省其职,而不知节其吏,厚其禄也,则下力既竭而上犹未供;薄其禄也。
则吏竞背公义,营私利。
此教之所以必废而不行也。
  凡欲为治者,无不欲其吏之清也。
不知所以致清而求其清,此犹滑其源而望其流之洁也。
所以致清,则虽举盗跖不敢为非不知所以致清,则虽举夷、叔,必犯其制矣。
夫授夷、叔以事,而薄其禄,近不足以济其身,远不足以室家父母饿于前,妻子餧于后;不营骨肉之道亏,营之则奉公之制犯。
骨肉之道亏,则怨毒之心生;怨毒之心生,则仁义之理衰矣。
使夷、叔有父母存,无以致养,必不采首阳,顾公制守死矣。
由此言之,吏禄不重,则夷、叔必犯矣。
夫弃家门委身公朝,荣不足以宗人,禄不足以家室骨肉怨于内,交党离于外,仁孝之道亏,名誉之利损,能守志不移者鲜矣。
人主详察,闻其怨兴于内,而交离于外,薄其名,必时黜其身矣。
家困而身黜,不移之士,不顾私门之怨,不惮远近之谪,死而后已不改其行;上不见信于君,下不见明于俗,遂委死沟壑,而莫之能知也。
岂不悲夫
天下知为清之若此,则改行从俗矣。
清者化而为浊,善者变而陷于非,若此而能以致治者,未之闻也。
(群书治要永乐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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