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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晋文 卷四十三 (自动笺注)
卷四十三
杜预(二)
律序
  律者八,以正罪名;令者八,以存事制
二者相须为用。
(书钞四十五,艺文类聚五十四,御览六百三十八)
春秋左氏传
  春秋者,鲁史记之名也。
记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所以远近,别同异也。
故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时,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也。
周礼史官,掌邦国四方之事,达四方之志。
诸侯亦各有国史大事书之于策,小事简牍而已
孟子曰:「楚谓之『杌』,晋谓之『乘』,而鲁谓之『春秋』,其实一也。
韩宣子适鲁,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
乃今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
韩子所见,盖周之旧典礼经也。
  周德既衰,官失其守,上之人不能使春秋昭明赴告策书,诸所记注多违旧章
仲尼鲁史策书成文,考其真伪,而志其典礼,上以遵周公遗制,下以明将来之法,其教之所存,文之所害,则刊而正之,以示劝诫
其余则皆即用旧史,史有文质,辞有详略不必改也。
故传曰:「其善志
」又曰:「圣人孰能修之
」盖周公之志,仲尼从而明之。
  左丘明受经仲尼以为经者不刊之书也。
故传或先经以始事,或后经以终义,或依经以辨理,或错经以合异,随之而发其例之所重,旧史遗文,略不尽举,圣人修之要故也。
身为国史躬览载籍,必广记而备言之。
其文缓,其皆远,将令学者原始要终,寻其枝叶,究其所穷,优而柔之,使自求之。
餍而饫之,使自趋之。
江海之浸,膏泽之润,焕然冰释怡然理顺然后得也
发凡以言例,皆经国常制周公垂法史书旧章仲尼从而修之,以成一经通体
微显阐幽裁成义类者,皆据旧例发义,指行事以正褒贬诸称不书先书故书不言不称书曰之类,皆所以起新旧,发大义,谓之变例
然亦有史所不书即以为义者,此盖春秋新意,故传不言凡,曲而畅之也。
  其经无义例,因行事而言,则传直言归趣而已例也。
发传体有三,而为例之情有五:一曰微而显,文见于此,而义起在彼,族尊君命,舍族尊夫人,梁亡城缘陵之类是也;二曰志而晦,约言示制,推以知例参会不也,与谋曰及之类是也;三曰婉而成章曲从义训,以示大顺,诸所违避璧假许田之类是也;四曰尽而不污,直书其事,具文见意丹楹刻桷天王求车,齐侯献捷之类是也;五曰惩恶劝善求名而亡,欲盖而章,书书豹盗三叛人名之类是也
推此五体以寻经、传,触类而长之,附于二百四十二年行事,王道之正人伦之纪备矣
  或曰春秋错文见义,若如所论,则经当有事同文异而无其义也。
先儒所传,皆不其然
答曰:春秋虽以一字为贬,然皆须数句以成言示制八卦之爻,可错综为六十四也。
当依以为断。
古今左氏春秋者多矣,今其遗文可见十数家,大体转相祖述,进不成错综经文以尽其变,退不守丘明之传,于丘明之传有所不通,皆没而不说。
而更肤引公羊穀梁适足自乱
预今所以为异,专修丘明之传以释经,经之条贯,必出于传,传之义例总归诸凡推变例以正褒贬,简二传而去异端,盖丘明之志也。
其人疑错,则备论而阙之,以俟后贤
刘子骏创通大义贾景伯父子许惠卿,皆先儒之美者也。
末有颖子严者,虽浅近亦复名家,故特举刘、贾、许颖之违,以见同异
分经之年,与传之年相附,比其义类,各随而解之,名曰经传集解
别集诸例,及地名谱第历数相与为部,凡四十部十五卷皆显其异同从而释之,名曰释例
将令学者观其所聚异同之说,释例详之也。
公元前720年
  或曰春秋之作,左传穀梁无明文,说者以为仲尼自卫反鲁,修春秋立素王,丘明为素臣,言公羊者,亦云黜周而王鲁危行言逊,以避当时之害,故微其文,隐其义。
公羊经止「获麟」,而左氏经终孔丘卒,敢问所安,答曰:异乎余所闻
仲尼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
」此制作本意也。
叹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
已矣夫!
」盖伤时王之政也。
麟凤五灵王者嘉瑞也。
麟出其时,虚其应而失其归,此圣人所以为感也。
绝笔于「获麟」之一句者,所感而起,固所以为终也。
曰:然春秋何始于鲁隐公
答曰:周平王东周始王也。
隐公让国贤君也。
考乎其时相接,言乎其位则列国,本乎其始则周公祚胤也。
平王能祈天永命,绍开中兴,隐公能弘宣祖业,光启王室,则西周之美可寻,文武之迹不坠是故因其历数,附其行事,采周之旧,以会成王义,垂法将来。
所书之王,即平王也;所用之历,即周正也;所称之公,即鲁隐公也。
安在其黜周而王鲁乎?
子曰:「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
」此其也。
若夫制作之文,所以彰往考来情见乎辞,言高则旨远,辞约则微,此理之常,隐之也。
圣人周身之防,既作之后方复隐讳避患所闻也。
子路欲让人为臣,孔子以为欺天,而云仲尼素王,丘明素臣,又通论也。
先儒以为制作三年文成致麟,既以妖妄,又引经以至仲尼卒,亦又近诬
公羊经获麟,而左氏小邾射不在三叛之数,故余以为感麟而作,作起获麟,则文止于所起,为得其实
至于反袂拭面,称吾道穷,亦无取焉。
(文选,唐石经春秋传)
春秋左氏传后序
公元前712年
  太康元年三月,吴寇始平,余自江陵襄阳解甲休兵,乃申抒旧意,修成春秋释例经传集解
始讫,会汲郡汲县有发其界内旧冢者,大得古书,皆简编科斗文字
发冢不以为意往往散乱
科斗书久废推寻不能尽通。
始者藏在秘府,余晚得见之。
所记大凡七十五卷,多杂碎怪妄不可训知。
周易纪年为分了。
周易上下篇与今正同,别有阴阳说而无彖象文言系辞,疑于时仲尼造之于鲁尚未播之于远国也。
纪年篇起自夏殷周,皆三代王事无诸国别也。
唯特记晋国,起自殇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庄伯
庄伯十一年十一月鲁隐公之元年正月也。
皆用夏正建寅之月为岁首编年相次
晋国灭,独记魏事,下至魏哀之二十年,盖魏国之史记也。
推校哀王二十年,太岁在壬戌是周赧王之十六年,秦昭王之八年,韩襄王之十三年,赵武灵王之二十七年,楚怀王之三十年,燕昭王之十三年,齐王之二十五年也。
上去孔丘卒百八十一岁,下去太康三年五百八十一岁。
哀王史记襄王之子惠王之孙也。
惠王三十六年卒,而襄王立
十六年卒,而哀王立
古书纪年篇,惠王三十六年从一年始至十六年,而称惠成王卒,即惠王也。
史记误分惠成之世,以为后王年也。
哀王二十三年乃卒,故特不称谥,谓之今王,其著书文意大似春秋经,推此足见古者国史策书之常也。
文称鲁隐公邾庄公盟于姑蔑,即春秋所书邾仪父,未王命,故不书爵。
仪父贵之也。
又称晋献公虞师伐虢,灭下阳,即春秋所书虞师、晋师灭下阳,先书虞,贿故也。
又称周襄王诸侯河阳,即春秋所书天王狩于河阳,以臣召君,不可以训也。
若此甚多,略举数条,以明国史承告据实书时事。
仲尼春秋,以义而制异文也。
又称卫懿公赤翟战于洞泽,疑「洞」当作「洞」,即左传所谓荧泽也。
国佐来献玉磬纪公之,即左传所谓宾媚人也。
诸所记多与左传符同,异于公羊穀梁,知此二书近世穿凿,非春秋本意审矣。
虽不皆与史记尚书同,然参而求之,可以端正学者
又别有一卷,纯集疏左氏卜筮事,上下次第,及其文义,皆与左传同,名曰师春,「师春」似是集者人名也。
纪年又称,殷仲壬即位居亳,其卿士伊尹仲壬崩,伊尹放大甲于桐,乃自立也。
伊尹即位太甲七年太甲潜出知桐,杀伊,乃立共子伊陟、伊奋,命复其父之田而中分之。
左氏伊尹太甲而相之,卒无怨色然则大甲虽见放,还杀伊尹,而犹以其子为也。
此为大与尚书叙说太甲乖异不知老叟伏生,或致昏忘,将此古书当时杂记未足取审也。
为其粗有益左氏,故略记之,附集解之末焉。
长历
  释例曰:书称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四时成岁允厘百工庶绩咸熙。
是以天子必置日官诸侯必置日御世修其业,以考其术。
全数而言,故曰六日其实五日四分日之一,日。
一日行一度,而月日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有畸,日官会集此之迟速考成晦朔错综以设闰月
闰月中气,而北斗邪指两辰之间,所以异于他月也。
此以相通四时八节无违,乃得成岁,其微密至矣。
得其精微,以合天道,则事叙而不愆
故传曰:「闰以正时,时以作事
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
」然阴阳之运,随动而差,差而不已,遂与历错。
仲尼、丘明,每于朔闰发文,盖矫正得失,因以宣明历数也。
  桓十七年,日有食之,得朔。
而史阙其日,单书朔,僖十五年,日食,亦得朔,而史阙朔与日。
故传因其得失并起史之谬,兼以明其余日食,或历失其正也。
庄二十五年,经书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周之六月,夏之四月所谓正阳之月也。
时历误,实是七月之朔,非六月,故传云「非常也」。
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有用币于社,伐鼓于朝,明此非用币:伐鼓常月,因变而起,历误也。
文十五年,经文皆同,而更复发,传曰非礼,明前传欲以正阳之月,后传发例欲以诸侯之礼也。
此乃对贤之微旨先儒所未喻也。
  昭十七年夏六月,日有食之,而平子言非正阳之月,以诬一朝近于指鹿为马,故传曰「不君矣」,且因以明此月为得天正也。
刘子骏造「三统历」,以修春秋春秋日食甲乙者三十四,而三统历得一食,历术诸家既最疏,又六千余岁辄益一日
凡岁当累日为次,而无故益也,此不可行之甚者
前代名儒,而谓之最密。
非徒班固也,自古以来,诸论春秋者,多述谬误,或造家术,或用黄帝以来诸历,以推经传朔日,皆不得谐合
日食于朔,此乃天验经传又书其朔日食,可谓得天,而刘、贾诸儒说,皆以为二日三日,公违圣人明文,其蔽在于守一元,不与消息也。
余感春秋之事,尝著历论,极言历之通理
大指有云:「天行不息日月星辰,各运其舍,皆动物也。
」物动则不一,虽行度大量,可得而限,累日为月,累月为岁,以新故相序不得不毫毛之差,此自然之理也。
故春秋日有频月而食者,有旷年不食者,理不得一,而算守恒数,故历无有不差失也。
始失于毫毛,而尚未可觉,积而成多,以失弦望朔晦,则不得不改宪以从之书所谓「铁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易所谓治历」,言当顺天求合非为合以验天者。
惟此论之,春秋二百余年,其治历通变多矣,虽数术绝来,还寻经传微旨大量可知,时之违谬经传有验学者当曲循经传月日日之食,以考朔晦,以推时验。
而见皆不然,各据其学以推春秋,此无异己之迹,而欲削他人之足也。
  余为历论之后至咸宁中有善李修显,依论体为术,名乾度历,表上朝廷,其术合日四分之数,而微增月行三百岁宪之意,二元相推,七十余岁,承以强弱
强弱之差盖少,而适足以远通盈缩
尚书史官以乾历与太始参校古今记注乾度殊胜太始历,上胜官历四十五事,今其术具存
又并考古今十历,以验春秋,知三统历之最疏也。
具列其时得失之数,又据经微旨证据及失闰者,考日辰朔晦,以相发明,为经传长历如左,诸经传证据及失闰违时文字谬误,皆甄发之。
未必得天,盖春秋当时之历也。
学者览焉。
(续汉·律历志中注永乐大典春秋释例晋书·律历志下)
宗谱
  别子者,群之嫡妻之子长子母弟也。
君命为祖,其子则为大宗
常有一主,审昭穆之序,辨亲疏之别,是故百代不迁
若无子,则支子为后,虽七十,无主妇。
若殇死,则衰絰加一等,以兄弟列代之。
无为父道兄弟昭穆同故也。
死皆为之齐衰,其月数随亲为限
虽尊、虽出嫁,犹不敢降也。
属绝,则为之齐縗三月若始封群相传,则自祖始封君
支子孙皆宗大宗
然则继体君为宗中之尊,支庶莫敢宗之,是以别子宗主一宗奉之。
故曰祖者高祖也。
言属逮于君则就君,属绝于君则适宗子家也。
而说者或云「君代代得立大宗」,或云「别子母弟亦得为祖」,或云「命妾子为别子,其适妻子则迁宗于君」,皆非也。
别子之弟,子孙贵贱,皆宜宗别子之子孙。
小宗一家之长也。
同族则宗之。
其服随亲为此
姊妹出嫁不敢降之。
五属断服则不宗之矣。
(通典七十三)
遗令
  古不合葬,明于终始之理,同于无有也。
中古圣人改而合之,盖以别合无在,更缘生示教也。
自此以来大人群子或合或否,未能知生安能知死,故各以己意所欲也。
吾往为台郎,尝以公事使过密县之邢山山上有冢,问耕父云是郑大夫祭仲,或云子产之冢也。
率从者祭而观焉。
其造冢居山之顶,四望周达连山南北之正而邪东北,向新郑城,意不忘本也,其隧道唯塞其后而空其前,不填之,示藏无珍宝不取重深也。
山多美石不用,必集洧水自然之石,以为冢藏,贵不劳工巧而此不入世用也。
子尚有情小人无利可动,历千载无毁,俭之致也。
吾人入朝,因郭氏丧亡,缘陪陵旧义,自表洛阳城首阳南为将来兆域
所得地中小山,上无旧冢。
其高未足邢山东奉二陵西瞻宫阙,南观伊洛北望夷叔旷然远览,情之所安也
故遂表树开道,为一定之制。
至时皆用洛水圆石,开隧道南向仪制取法郑大夫欲以自完耳。
棺器小敛之事,皆当称此。
(晋书·杜预传,又北堂书钞一百六十、御览五百五十四并引王隐晋书)
集要
  凡挽,天子六绋,诸侯四,大夫士二。
(御览五百五十二)
自述
  少而好学在官则勤于吏治在家滋味典籍
(书钞九十七)
杜预集序
  镇南将军观兵于江,男女降者百万余口,军中为之谣曰:以计待战一当万。
(书钞一百十九)
王
公元1080年
  字士治弘农湖人。
河东从事,后参羊祜征南军事转车从事中郎,除巴郡太守,转广汉太守,迁益州刺史封关内侯,拜龙骧将军,监益梁诸军事,进平东将军假节
吴平,拜辅国大将军,领步兵校尉封襄阳县侯,迁镇军大将军,加散骑常侍,领后军将军,转抚军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加特进
太康六年卒,年八十,谥曰武
有集二卷
上书平吴
公元1081年
  臣数参访吴、楚同异孙皓荒淫凶逆,荆、扬贤愚莫不嗟怨
观时运,宜速征伐
若今不伐天变难预。
卒死,更立贤主文武各得其所,则强敌也。
臣作船七年,日有朽败,又臣年已七十,死亡无日
三者一乖,则难图也,诚愿陛下无失事。
(晋书·王传)
上书自理
  臣前被庚戌诏书曰:「军人乘胜猛气益壮,便当顺流长骛,直造秣陵
」臣被诏之日,即便东下
又前被诏书云太尉贾充总统诸方自镇大将军及浑、彬等皆受节度」,无令臣别受浑节度之文。
  臣自达巴丘所向风靡,知孙皓穷踧,势无所至。
十四日至牛渚,去秣陵二百里,宿设部分,为攻取节度
前至三山,见浑在北岸遣书与臣,可暂来过,共有所议,亦不语臣当受节度之意。
水军风发乘势造贼城,加宿设部分行有次第无缘于长流之中回船过浑,令首尾断绝
须臾之间,遗使归命
臣即报浑书,并写笺,具以示浑,使速来,当于石头相待
军以日中秣陵,暮乃被浑所下当受节度之符,欲令臣明十六日悉将所领,还围石头,备越逸
又索蜀兵及镇南诸军人名定见
以为已来首都无缘共合空围
兵人定见不可仓卒,皆非当今之急,不可承用
中诏谓臣忽弃明制专擅自由
伏读严诏,惊怖悚慄不知躯命当所投厝
岂惟老臣独怀战灼三军上下咸尽丧气
世受国恩任重事大,常恐托付不效孤负圣朝
投身死地转战万里
被蒙宽恕之恩,得从临履之宜。
是以凭赖威灵幸而能济,皆是陛下神策庙算
承指授,效鹰犬之用耳,有何勋劳恃功肆意,宁敢昧利而违圣诏
  臣以十五日至秣陵,而诏书以十六日起洛阳其间悬阔不相赴接,则臣之罪责宜蒙察恕假令孙皓犹有螳螂举斧之势,而臣轻军单入,有所亏丧,罪之可也
臣所统八万余人乘胜席卷
以余叛亲离,无复羽翼匹夫独立不能庇其妻子雀鼠贪生,苟乞一活耳。
江北诸军不知虚实不早缚取,自为小误。
臣至便得,更见怨恚,并云守贼百日,而令他人得之言语尊沓不可听闻
  案春秋之义,大夫出疆,犹有专辄
臣虽愚蠢以为事群之道,唯当竭节尽忠奋不顾身量力受任临事制宜苟利社稷死生以之。
若其顾护嫌疑,以避咎责,此是人不忠之利,实非明主社稷之福也。
不自料忘其鄙劣披布丹心输写肝脑,欲竭股肱之力,加之以忠贞,庶必扫除凶逆,清一宇宙,愿令圣世唐虞比隆
陛下粗察臣之愚款,而识其欲自效之诚,是以授臣以方牧之任,委臣以征讨之事。
燕王之人乐毅汉祖之任萧何无以加焉。
受恩深重,死且不报,而以顽疏举错失宜
陛下弘恩,财加切让惶怖怔营无地自厝,愿陛下明臣赤心而已
(晋书·王传)
上表自理
  被壬戌诏书,下安东将军所上扬州刺史周浚书,谓臣诸军孙皓宝物,又谓牙门李高放火伪宫。
公文尚书具列本末
又闻浑案陷上臣
受性愚忠行事举动信心而前,期于不负神明而已
秣陵之事,皆如前表,而恶直丑正实繁有徒欲构南箕,成此贝锦,公于圣世反白为黑。
  夫佞邪害国,自古而然。
无极破楚,宰嚭灭吴,及至右显,倾乱汉朝,皆载在典籍,为世所戒。
乐毅伐齐,下城七十,而卒被谗间脱身出奔
乐羊既反,谤书盈箧
况臣顽疏,能免谗慝之口!
所望全其首领者,实赖陛下圣哲钦明,使浸润之谮不得行焉。
然臣孤根独立,朝无党援,久弃遐外人道断绝,而结恨强宗取怨豪族
累卵之身,处雷霆之冲,茧栗之质,当豺狼之路,其见吞噬,岂抗唇齿
  夫犯上干主,其罪可救乖忤贵臣,则祸在不测
朱云折槛,婴逆鳞之怒,庆忌救之,成帝不问
望之、周堪违忤石显,虽阖朝嗟叹,而死不旋踵
此臣之所大怖也。
今浑之支党姻,内外根据磐牙并处世位
遣人洛中,专共交构盗言孔甘,疑惑观听
曾参之不杀人,亦以明矣,然三人传之,共母投杼
今臣之信行未若曾参之著,而谗构沸腾非徒三夫之对外内扇助,为二五之应。
猛兽当途麒麟恐惧,况臣脆弱敢不悚栗
  伪吴群臣,今皆生在,便可验问,以明虚实
前伪中郎将孔摅说二月武昌失守水军行至
孙皓出案石头还,左右兵人跳刀大呼:「要当陛下一死战决之。
」魏尚以千人定天下况今有数万众自足辨事
意大喜,谓必能然,便开库藏,尽出金宝,以赐与之。
小人无状得便持走,惧,乃图降首
降使适去,左右劫夺财物略取妻妾放火烧宫。
逃身窜首,恐不脱死,臣至,遣军主者救断其火耳。
周浚十六日前入宫,臣时遣记室吏观书籍,浚使收缚
若有遗宝,则浚前得,不应移踪后人欲求苟免也。
  臣前在三山得浚书云:「宝货以赐将士府库略虚。
而今复言金银箧笥,动有万计」,疑臣得之
言语反复无复本末
臣得与军司张牧汝南相冯ヨ等共入观宫,乃无席可坐。
后日又与等共视舟船
浑又先臣一日上其船,船上之物,皆浑所知见。
臣之案行,皆出其后,若有宝货,浑应得之。
  又臣将军素严,兵人不得妄离部阵间。
秣陵诸军,凡二十万众。
臣军先至,为土地之主。
百姓之心,皆归仰臣。
切敕所领,秋毫不犯
诸有市易,皆有伍任证左,明从券契,有违犯者,凡斩十三人,皆吴人所知也。
余军纵横诈称臣军,而臣军类皆蜀人,幸以此自别耳。
岂独浚之将士夷齐,而臣诸军悉聚盗跖邪!
时有八百余人,缘石头城劫取布帛,臣牙门将军马潜收得二十余人,并疏其督将姓名,移以付浚,使得科结,而寂无反报,疑皆纵遣,绝其端绪也。
  又闻吴人言,前张悌战时,所杀财有二千人,而浑、浚露布言以万计
以吴刚子主簿,而遣刚至,欲令刚增斩级之数。
具问孙皓其诸臣,则知其定审。
若信如所闻,浚等虚作,尚欺陛下,岂惜于臣!
云臣屯聚蜀人不时,欲有反状
恐动吴人,言臣等当诛杀,取其妻子,冀其作乱,得骋私忿
谋反大逆,尚以见加,其余谤沓,故其宜耳。
  浑案臣「瓶磬小器,蒙国厚恩频繁擢叙遂过其任」。
浑此言最信,内省惭惧
今年平吴,诚为大庆,于臣之身,更受咎累,既无孟侧策马之好,而令济济之朝有谗邪之人,亏穆穆之风,损皇代之美,由臣顽疏,使致于此拜表流汗,言不识次。
(晋书·王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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