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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晋文 卷四十二 (自动笺注)
卷四十二
杜预(一)
  字元凯京兆杜陵人魏幽州刺史恕子。
甘露中尚书郎,袭祖畿爵丰乐亭侯,后参文帝相国军事
受禅,守河南尹,免;寻为安西军司,除秦州刺史领东校尉轻车将军,以忤石鉴槛车征诣廷尉,以赎论,寻德行度支尚书,免;复拜度支尚书,代羊祜镇南大将军都督荆州诸军事
吴平进爵当阳县侯,后征为司隶校尉
道卒,追赠征南大将军谥曰成
春秋左氏经传集解三十卷春秋释例十五卷十八卷
贤良方正
  案:苏赞布行草野,著德于闾阎放心直意,若得珥笔丹墀推访格言,必有谔谔匪躬之节
(初学记二十。
案:初学记下有陆云荐张瞻文,张溥误采入杜预集中,今削不收。)
  长史刘绘修治洛阳东运渠,通赤马舟。
(书钞一百三十七)所领郡曲,皆居南乡界;所近钳卢大陂,下有良田
(文选·南都赋注)
列上故太傅羊祜辟士
  开府不备僚属,引谦之至,宜见显明
扶疾辟士,未到而没,家无胤嗣,官无命士,此方之望,隐忧载怀
笃终追远人德归厚汉祖不惜四千户之封以慰子弟心,请议之。
(晋书·羊祜传)
陈伐吴至计
  自闰月以来,贼但敕严,下无兵士
理势推之,贼之穷计,力不两完必先上流,勤保夏口以东,以延视息,无缘多兵西上,空其国都
陛下过听便用委弃大计纵敌患生。
此诚国之远图,使举而有败,勿举可也
事为之制,务从完牢
若或有成,则开太平之基,不成不过费损日月之间,何惜不一试之!
当须后年天时人事不得如常,臣恐其更难也。
陛下宿议,分命臣等随界分进,其所禁持东西同符万安之举,未有倾败之虑。
臣心实了,不敢暧昧之见自取后累,惟陛下察之。
(晋书·杜预传)
又表
  羊祜朝臣不同,不先博画而密与陛下共施此计,故益令多异。
凡事当以利害相较,今此举十有八九利,其一二止于无功耳。
言破败之形亦不可得直是不出己,功不在身,各耻其前言,故守之也。
自顷朝廷事无大小异意锋起,虽人心不同,亦由恃恩不虑后难,故轻相同异也。
汉宣帝赵充国所上事效之后诘责诸议者,皆叩头而谢,以塞异端也。
已来讨贼之形颇露。
若今中止孙皓怖而生计,或徙都武昌,更完修江南诸城,远其居人,城不可攻,野无所掠,积大船夏口明年之计或无所及。
(晋书·杜预传)
奏上律令注解
  被敕,以臣造新律事,律吏杜景、李复造律,皆未清本末意者也。
法者,盖是绳墨断例,非穷理尽性之书也。
文约例直,听省而禁简,例直易见,禁简难犯。
易见则人知所避,难是几于刑厝,刑之本在于简直,故必审名分;审名分者必忍小理。
古之刑书,铭之钟鼎,铸之金石,斯所以远塞异端绝异理也。
法出一门然后人知恒禁。
无淫巧,政明于上,民安于下。
今所注皆网罗法意,格之以名分使用之者名例以审趣舍,伸绳墨之直,去析薪之理也。
(书钞四十五、艺文类聚五十四引杜预奏事,又见晋书·杜预传)
奏上黜陟课略
  臣闻上古之政,因循自然虚己委诚,而信顺之道应,神感心通,而天下理得
其后淳朴渐散,彰美显恶,设官分职,以颁爵禄,弘宣六典,以详考察。
然犹倚明哲之辅,建忠贞之司,使名不得越功而独美,功不得后名而独隐,皆畴咨博询,敷纳以言。
及至末世不能纪远求于密微,疑诸心而信耳目,疑耳目信简书。
简书愈繁,官方愈伪,法令滋章,巧饰弥多
昔汉之刺史,亦岁终奏事不制卞课,而清浊粗举。
魏氏考课,即京房遗意,其文可谓至密。
由于累细以违其体,故历不能通也。
岂若唐尧旧典,去密就简,则简而易从也。
  夫宣尽物理,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去人而任法,则以伤理
科举优劣莫若委任达官,各考所统。
在官一年以后,每岁言优者一人上第,劣者一人为下第,因计偕名闻
如此六载主者总集采安,其六岁处优举者超用之,六岁处劣举者奏免之,其优多劣少者叙用之,劣多优少者左迁之。
考课之品,所对不钧,诚有难易
若以难取优,以易而否,主者固当准量轻重,微如降杀不足复曲以法尽也。
  己丑诏书考课难成,听通荐例
荐例之理,即亦取于风声
六年顿荐,黜陟无渐,又非古者三考之意也。
今每岁一考,则积优以成陟,累劣以取黜。
士君子之心相处未有官故六年六黜清能六进否劣者也。
监司将亦随而弹之。
令上下公相容过,此为清议大颓,亦无取于黜陟也。
(晋书·杜预传,通典十五)
秦州军事
  臣尝闻边人说,虏专以骑为寇,穿堑不如作马。
马法,坑方三尺,错平穿之,虏骑非下马平治,则终不得入。
其外蹊要路,亦可随作坞,施枪中讫,薄覆其上。
如此则虏当筑地而行,不敢往来也。
(御览三百三十七)
奏履藉田
  窃惟藉田令,本以藉田千亩
十顷之田,计其案行周旋不过数里。
宗庙粢盛御用膳羞,及群神之调于是取,所藉户口足以一县一邑,所供至,事贵临履也。
奏事
  臣前在南,闻魏兴西野牛野羊,牛之大者二千斤,羊之大者千数百斤试令求之,各得一枚,并头角蹄,案其形,不与中土牛羊相似然是野兽中所希有
(艺文类聚九十四、御览八百九十九、又九百二并引杜预奏事)药杵臼、澡槃、熨斗釜瓮铫槃、钨钅育,皆亦民间急用物也。
(御览七百五十七)
奏议皇太子除服
  侍中尚书令司空鲁公贾充侍中尚书仆射奉车都尉大梁侯卢钦尚书新沓伯山涛尚书奉车都尉平春侯胡威尚书阳子魏舒、司尚书阳子石鉴尚书丰乐亭侯杜预稽首言:礼官参议博士张靖等议,以为孝文权制三十六日之服,以日易月,道有污隆,礼不得全皇太子亦宜割情除服」。
博士陈逵等议,以为三年之丧人子所以自尽,故圣人制礼,自上达下。
是以今制,将吏诸遭父母丧,皆假宁二十五月。
崇孝道,所以风化天下
皇太子至孝著于内,而衰服于外,非礼所为称情者也。
宜其不除。」
  臣、臣、臣谨案等议,各见所学之一端,未晓帝者居丧古今通礼也。
上及下,尊卑贵贱,物有其宜。
故礼有以多为贵者有以少为贵者有以高为贵者有以下为贵者唯其称也。
不然,则本末不经,行之不远
天子之与群臣,虽不之情若一,而所居之宜实异,故礼不得同。
易曰:「上古之世丧期无数
虞书称「三载四海遏密八音」,其后无文
周公曰,乃称「殷之高宗三年不言」。
其传曰:「谅,信也;闇,默也。
下逮五百余岁,而子张疑之,以问仲尼
仲尼答云:「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群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
周景王有后世子之丧,既葬除丧
叔向讥之曰:「三年之丧,虽遂服,礼也。
王虽弗遂,宴乐已早,亦非礼也。
」此皆天子丧事见于古文者也。
高宗云服三年,而云谅闇三年,此释服心丧之文也。
景王不讥其除丧,而讥其宴乐已早,明既葬应除,而违谅闇之节也。
尧崩,舜谅闇三年故称遏密八音
由此言之,天子居丧齐斩之制,菲杖絰带,当遂其服。
既葬而除,谅闇以终之,三年无改父之道,故百官总己听于冢宰
丧服已除,故称不言之美,明不复寝苫枕土,以荒大政也。
礼记:「三年之丧,自天子达。
」又云:「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
」又云:「衰丧车无等
.此通谓天子居丧衣服节同凡人心丧礼终三年,亦无服丧三年之文。
继体之君,犯多荒宁
自从废谅闇之制,至令高宗擅名往代子张致疑当时,此乃贤所以为讥非讥天子不以终丧也。
  秦燔书籍率意而行,亢上抑下。
汉祖草创因而不革
乃至率天下皆终重服哀临,经罹寒暑禁塞聚饮酒食肉,制不称情
是以孝文遣诏,敛毕便葬,葬毕制红礻覃之除。
不合高宗谅闇之遣,近于古典,故传之后嗣。
于时陵庙,故敛葬得在浃辰之内,因以定制。
至明帝,存无陵寝五旬乃葬,安在三十六日。
当时经学疏略不师前圣之病也。
魏氏革命,以既葬为节,合于古典然不垂心谅闇,同讥前代
泰始开元陛下追尊谅闇之礼,慎终居笃,允臻古制超绝殷宗天下歌德,诚非等所能原本也。
  天子诸侯之礼,当以具矣。
诸侯恶其害己而削其籍,今其存者唯士丧一篇戴圣之记杂错其间,亦难以取正
天子之位至尊万机之政至大,群臣之众至广不同之于凡人
大行既葬,祭于庙,则因疏而除之。
己不除则群臣莫敢除,故屈己以除之。
而谅闇以终制天下之人皆曰我王之仁也。
屈己从宜,皆曰我王之孝也。
既除而心丧,我王犹若此之笃也。
凡等臣子,亦焉得自勉崇礼
此乃圣制移风易俗之本,高宗所以雍熙岂惟衰裳而已哉!
公元267年
  若如难者,更以权制自居,疑于屈伸厌降欲以职事为断,则父在为母期,父卒三年此以至亲屈于至尊之义也。
出母之丧,以至亲为属,而长子不得有制,体尊之义,升降皆从,不敢独也。
礼:诸子之职,掌国子之倅。
国有事则帅国子而致之太子,惟所用之。
传曰:「君行则守,有守则从,从曰抚军,守曰监国
不无事矣。
丧服,母为长子,妻为夫,妾为主,皆三年
内宫之主,可谓无事
揆度汉制孝文之丧,红礻覃既毕,孝景即吉于末央,薄后、窦后必不得齐斩别宫,此可知也。
皇太子配贰至尊与国为体,固宜远遵古礼,近同时制,屈除以宽诸下协一代之成典
君子之于礼,有直而行,曲而报;有经而等,有顺而去之,存诸内而已
礼云非玉帛之谓,丧云唯衰麻之谓乎?
此既臣等所谓经制大义,且即实近言,亦有不安
皇太子至孝蒸蒸发于自然号兆之慕匍匐殡宫大行既奠,往而不反,必想像平故,彳旁徨寝殿
若不变从谅闇,则东宫臣仆,义不释服
此为永福官属,当独衰麻从事出入殿省,亦难以继。
将吏虽蒙同二十五月之事宁,至于大臣,亦夺其制。
翟方进自以身为汉相居丧三十六日,不敢国典而况皇太子
臣等以为皇太子宜如前奏除服谅闇终制
(晋书·礼志中,又略见通典八十,又八十二)
  谅闇之制,乃自上古是以高宗无服丧之文,而唯文称不言汉文限三十六日,魏氏以降,既虞为节,皇太子与国为体,理宜释服卒哭便除。
(晋书·挚虞传,又见宋书·礼志二,有小异
案:此隐栝预奏,而文不同,故并录之。)
农要
公元268年
  臣辄思惟,今者水灾东南特剧,非但五稼不收,居业并损,下田所在停污,高地皆多硗脊,此即百姓困穷方在来年
诏书切告长二千石为之设计,而不廓开大制,定其趣舍之宜,恐徒文具,所益盖薄。
当今秋夏蔬食之时,而百姓已有不赡前至冬春,野无青草,则必指仰官谷,以为生命
此乃一方大事不可不豫为思虑者也。
  臣愚既以水为困,当恃鱼菜螺奉,而洪波泛滥贫弱者终不能得。
今者宜大坏豫州东界诸陂,随其所归而宣导之。
令饥者尽得水产之饶,百姓不出境界之内,旦暮野食,此目下日给之益也。
水去之后填淤之田,亩收数钟至大种五谷五谷必丰,此又明年之益也。
  臣前启,典牧种牛不供耕驾,至于不穿鼻者,无益于用,而徒有吏士谷草之费,岁送任驾者甚少,尚复不调习,宜大出卖,以易谷及为赏直
诏曰:「孳育之物,不宜减散,事遂停寝
主者,今典虞典牧种产牛,大小相通有四万五千余头
苟不益世用,头数虽多,其费日广。
古者匹马丘牛,居则以耕,出则以战,非如猪羊类也。
今徒养宜用之牛,终为无用之费,甚失事宜。
东南水田为业,人无牛犊。
今既坏陂,可分种牛三万五千头,以付二州将吏士庶,使及春耕
登之后,头责二百斛。
是为化无用之费,得运水次成谷七百万斛,此又数年后之益也。
加以百姓降丘宅土将来公私之饶乃不可计。
其所留好万头,可即令典牧都尉官属养之
人多畜少,可并佃牧也,明其考课
此又三魏近甸,岁当复入数十万斛谷,牛又皆当调习动可驾用,皆今日可全者也。
」(晋书·食货志通典二)
又疏
  诸欲修水田者,皆以火耕水耨为便,非不尔也,然此事施于新田草莱,与百姓相绝离者耳。
往南东南草创人稀,故得火田之利。
自顷户口日增,而陂曷岁决,良田变生蒲苇,人居沮泽之际,水陆失宜放牧绝种树木立枯,皆陂之害也。
陂多土薄水浅,潦不下润
故每有雨水,辄复横流延及陆田
言者不思其故,因云此土不可陆种
臣计汉之户口日,以验今之陂处,皆陆业也。
或有旧陂旧曷,则坚完修固,非今所谓当为人患者也。
前见尚书胡威启宜坏陂,其言恳至
臣中者又见宋侯相应遵上便宜,求坏泗陂,徙运道
时下都督度支共和当,各据所见不从遵言,臣案遵上事运道东诣寿春有旧渠,可不由泗陂。
陂在遵地界坏地凡万三千余顷,伤败成业
遵县应领佃二千六百口,可谓至少,而犹患地狭不足尽力,此皆水之为害也。
当所共恤,而都督度支方复执导非所见之难,直以不害理也。
人心所见不同利害之情又有异。
军家之与郡县士大夫之与百姓,其意莫有同者,此皆偏其利以忘其害者也。
此理之所以未尽,而事之所以多患也。
  臣又案,豫州界二度支所领佃者,州郡大军杂士,凡用水田七千五百余顷耳,计三年之储,不过二万余顷。
常理言之,无为多积无用之水,况于今者水潦瓮溢大为灾害
以为与其失当,宁泻之不氵畜。
发明诏,敕刺史二千石,其汉氏旧曷及山谷私家小陂,皆当修缮积水
其诸魏氏以来造立,及诸因雨决蒲苇马肠陂之类,皆决沥之。
长吏二千石躬亲劝功,诸食力之人并一时功令比及水冻得粗枯涸其所功实之人皆以畀之。
其旧陂曷勾渠当有所补塞者,皆寻求微迹一如汉时故事,豫为部分列上,须冬东南休兵交代,各留一月以佐之。
川渎有常流,地形定体汉氏居人众多,犹以为患,今因其所患而宣写之,迹古事以明近,大理显然,可坐论而得。
不胜愚意,尝窃谓最是今日实益也。
(晋书·食货志通典二)
皇太子除服
公元274年
  古者天子诸侯三年之丧始服齐斩,既葬除丧服,谅闇以居,心丧终制不与士庶同礼。
汉氏承秦,天下太子终服三年
汉文帝见其下不可久行,而不知古制,更以意制祥礻覃,除丧即吉
魏氏直以讫葬为节,嗣君不复谅闇终制
学者非之久矣,然竟不推究经传考其行事,专为王者三年之丧,当以衰麻终二十五月。
嗣君苟若此,则天子群臣皆不得除丧
虽志在居笃,更逼而不行
至今世主皆从汉文轻典,由处制非制也。
皇太子与尊同体,宜复古典,卒哭衰麻,以谅闇终制
于义既不应不除,又无取汉文,乃所以丧礼也。
(晋书·礼志中,通典八十,又八十二。
泰始十年武元皇后崩,及将迁于峻阳陵依旧制,既葬,及群臣除丧即吉
先是尚书祠部奏,从博士张靖议,皇太子亦从制俱释服
博士陈逵议,以为今制所依,盖汉权制,兴于有事非礼之正皇太子无有国事,自宜终服,有诏更详议尚书杜预以为云云。)
卢钦魏舒
  传称三年之丧天子达,此谓天子绝期,唯有三年丧也。
非谓居丧衰服三年,与士庶同也。
故后、世子之丧,而叔向称有三年之丧二也。
周公不言高宗服丧三年,而去谅闇三年,此释服心丧之文也。
叔向高景王除丧,而讥其燕乐已早,明既葬应除,而违谅闇之节也。
春秋晋侯诸侯子产相郑伯,时简公未葬,请免丧听命群子谓之得礼
宰亘来归惠公仲子之,传曰「吊生不及哀」。
皆既除服谅闇之证,先儒旧说,往往亦见,学者未之思耳。
丧服诸侯天子斩衰岂可终服三年邪!
上考七代未知王者群臣上下衰麻三年者诸;下推将军,恐百世之王其理一也。
非必不能,乃事势不得故知圣人不虚不行之制。
仲尼曰:「礼所损益百世可知
.此之谓也。
(晋书·礼志中。
于是尚书仆射卢钦尚书魏舒问预证据所依,预云云
于是、舒遂命预造议奏。)
吉祭
公元269年
  易曰:上古之代,丧期无数
殷高宗谅闇三年不称服丧三年,而称谅闇三年,此释服心丧之谓。
大戴篇曰:「昔武王崩,成王十三嗣立周公冢宰摄政
明年六月既葬,周公成王而朝于祖,以见诸侯,命祝雍作颂。
」是三年之内时明矣,故今礻勺烝尝于是行焉。
仲尼之制春秋也,因鲁史以明王法,丧中之祥,讥贬文著焉。
(通典四十九)
与王书
  足下既摧其西藩便当径取秣陵,讨累世逋寇,释吴人涂炭
江入淮,逾于泗、汴,溯河而上振旅还都,亦旷世一事也。
(晋书·王传)
与子耽书
  知汝颇欲念学,令同还车到,副书,可案录受之。
别置一宅中,勿复以借人。
(梅鼎祚文纪玉府新书张采晋文亦有之。
未知玉府新书是何代书也。)
公元268年
  十一月十四日顿首:岁忽已终,别久益兼其劳。
道远,书问又简,间得来说,知消息,申省次若言面。
(淳化阁帖三)亲故移转,想祖父白具云也。
祖父足下言面小大绝汝亲亲也。
有信数附,书信以慰吾心也。
(淳化阁帖三)
七规(一作七矫)
  张参天之黼帐
(书钞一百三十二)
  重р醴醇,沃土名清。
甜甘无常五味相并
(书钞一百四十八)
  酌以雕觚,盛以彝器
腾波传觞,托水班类。
(书钞一百五十五)
  庶羞既口,异味代臻
糅以丹橘,杂以芳鳞。
(书钞一百四十二)
  太羹生华馥芬
孤粮雪累,班脔锦文
馨香播越,气干青云
(书钞一百四十二、一百四十四)
  农父菰粱精稗虞官飞禽之群□。
伊尹爨以五熟之鼎,易牙投以犀象之器。
(书钞一百四十二)
  膳夫骋伎飘忽若仙。
素面挥霍,若将绝而复连。
(书钞一百四十四)
  飞刀覆切,解发杂叠。
各要谷轻(案当有误)□□□□咸酸得适和味应宜
(书钞一百四十二)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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