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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三国文 卷七十三 (自动笺注)
卷七十三·吳十一
張純
  字元基吳郡人海昏張惇子。
郎中,補廣德,擢為太子輔義都尉
(見御覽三百八十九引吳書,案:后漢初有張純,與此同姓名。)
賦席
  席以冬設,簟為夏施
揖讓而坐,君子攸宜。
(吳志·朱桓傳注文士傳,又藝文類聚六十九引雜記)
朱異
公元257年
  字季文吳郡吳人前將軍桓子
騎都尉,代桓領兵
赤烏中偏將軍,遷揚武將軍
建興初鎮南將軍
太平二年假節大都督
為孫𦃊所殺。
賦弩
  南岳之干,鍾山之銅。
應機命中,獲隼高墉
(志·朱桓傳注文士傳)
張儼
  字子節吳人,官大鴻臚,有默記三卷,集一卷
賦犬
  守則有威,出則有獲。
韓盧宋鵲書名竹帛
(吳志·朱桓傳注文士傳)
請立太子師傅
  昔賈誼漢文帝陳,周成王太子,以周公為傅召公太保呂望太師,又立三少,皆上大夫,使與太子居處左右前后,皆正人也。
禮義導習之,故能光熙文武興隆周室
伏惟陛下命世應期開拓土宇,(此句依文選顏延年郊祀歌注補。
)順乾作主
皇太子天然之姿,為國上嗣
朝廷四海未定國家多事師傅之官,闕而未備。
臣愚以為高祖初基天下造創,引張良叔孫通出為師保,入與朝政,宜博采依舊儀用將相名官輔弼太子于是以熙贊洪業增輝日月,實為光大也。
(藝文類聚十六)
默記述佐篇
  漢朝傾覆天下崩壞豪杰之士,競希神器
魏氏中土,劉氏據益州并稱海內,為世霸王
諸葛司馬二相遭值際會托身盟主,或收功蜀漢,或冊名于伊、洛。
丕、備既沒,后嗣繼統,各受保阿之任輔翼幼主不負然諾之誠,亦一國宗臣霸王賢佐也。
前世以觀近事二相優劣,可得而詳也。
孔明起巴、蜀之地,蹈一州之土,方之大國,其戰士人民,蓋有九分之一也。
而以貢贄大吳抗對北敵,至使耕戰有伍,刑法整齊,提步卒數萬,長驅祁山慨然飲馬河、洛之志。
仲達天下十倍之地,杖兼并之眾,據牢城,擁精銳,無禽敵之意,務自保而已,使彼孔明自來自去。
若此人不亡,終其志意連年運思刻日興謀,則涼、雍不解甲中國釋鞍勝負之勢,亦已決矣。
子產治鄭諸侯不敢加兵,蜀相其近之矣,方之司馬不亦優乎!
  或曰:兵者兇器,戰者危事也。
有國者不務保安境內綏靜百姓,而好開辟土地,征伐天下,未為得計也。
諸葛丞相誠有匡佐之才,然處孤絕之地,戰士不滿五萬,自可閉關守險君臣無事
空勞師旅無歲不征,未能進咫尺之地,開帝王之基,而使國內受其荒殘,西土若其役調
魏司馬懿才用兵眾未易可輕,量敵而進,兵家所慎;若丞相有以策之,則未見坦然之勛,若無策以裁之,則非明哲之謂,海內歸向之意也。
余竊疑焉,請聞其說。
答曰:蓋聞湯以七十里、文王百里之地而有天下,皆用征伐定之
揖讓而登王位者,惟舜、禹而已,今、魏為敵戰之國,勢不俱王,自操、備時,強弱縣殊,而備猶出兵陽平,禽夏侯淵
羽圍襄陽,將降曹仁生獲于禁,當時北邊大小憂懼孟德身出南陽樂進徐晃等為救,圍不即解,故蔣子通言,彼時有徙許渡河之計,會國家襲取南郡,羽乃解軍
玄德與操,智力多少士眾眾寡用兵行軍之道,不可同年而語,猶能暫以取勝是時又無大吳掎角之勢也。
仲達之才,減于孔明當時之勢,異于曩日玄德尚與抗衡孔明何以不可出軍而圖敵邪?
樂毅以弱燕之眾,兼從五國之兵,長驅下齊七十余城。
蜀漢之卒,不少燕軍,君臣之接,信於樂毅加以國家唇齒之援,東西相應首尾如蛇形勢重大不比五國之兵也。
何憚於彼而不可哉?
夫兵以奇勝,制敵以智,土地廣狹人馬多少未可偏恃也。
余觀治國之體,當時肅整遺教在后,及其辭意懇切,陳進取之圖,忠謀謇謇義形於主,雖古之管、晏,何以加之乎?
(蜀志·諸葛亮傳注吳大鴻臚張儼默記,又見御覽四百四十五)
失題
  威振六合
(書鈔十三引張儼默記)
孟宗
公元271年
  字恭武江夏人,避孫皓改名仁
初為朱據驃騎軍吏
嘉禾中除監池司馬,遷吳令母憂去職
后累光祿勛
永安中右御史大夫
寶鼎初司空,守丞相
建衡三年卒官。
辭典糧谷表
  臣昔為雷池監,母三年食魚臣若典糧谷,臣母不可以三年食米
是以死守之。
(御覽四百十三引孟宗別傳)
李衡
  丹陽太守
臨死敕其子
  吾州里木奴千頭不責衣食,歲緝千匹
太史公曰:「江陵千樹可當封君
」此之謂矣。
(水經·氵艮水注)
張勝
  左中郎,有桂陽先賢畫贊一卷
桂陽先賢畫贊·羅陵
  朱陽羅陵,果而好義
汲郡府君為州章,陵被掠拷,慘加五毒,受刀截舌,以著盤中獻之廷尉
群公義之,事得清理
(御覽四百二十一,案:汲郡府君為州章,謂郡太守刺史所劾,掛于奏章也。)
桂陽先賢畫贊·成武丁
  成武丁郴人,能達鳥鳴
為郡主簿,與眾人俱坐,聞雀鳴而笑曰:「東市車覆,雀相呼往食之。
眾人遣視信然
(藝文類聚八十五)
桂陽先賢畫贊·張約朱恩
  并官散騎常侍
桂陽先賢畫贊·密書諸葛恪
  今曰張設非常,疑有他故
(吳志·諸葛恪傳)
劉
  (一作欽),為太子中庶子,有新議十八卷
新議
  夫交接者,人道本始紀綱大要
名由之成,事由之立。
(御覽四百六引劉欽新議)
  交之於人也,猶唇齒相濟
(同上)
  才非交不用,名非交不發,身非交不立
(同上)
聶友
  字文悌豫章人,初為縣吏虞翻薦于太守謝斐,用為功曹
使至都,與諸葛恪善,后為將討儋耳還拜丹陽太守
誅,為孫峻所忌,以憂卒。
諸葛恪
  大行皇帝本有遏東關之計,計未施行
公輔大業,成先帝之志,寇遠自送將士憑賴威德出身用命一旦非常之功豈非宗廟神靈社稷之福邪!
宜且案兵養稅,觀釁而動
今乘此勢,欲復大出天時未可
而茍任盛意私心以為不安
(吳志·諸葛恪傳)
滕胤
  當人強盛河山可拔,一朝羸縮人情萬端,言之悲嘆
(吳志·諸葛恪傳)
臧均
  臨淮人
收葬諸葛恪
公元269年
  臣聞震雷電激,不崇一朝,大風沖發希有極日,然猶繼以云雨,因以潤物是則天地之威,不可經日浹辰帝王之怒,不宜訖情盡意
臣以狂愚不知忌諱敢冒破滅之罪,以邀風雨之會。
伏念太傅諸葛恪得承祖考風流之烈,伯叔諸父,遭漢祚盡,九州鼎立,分托三方,并履忠勤熙隆世業
爰及於生長王國陶育圣化,致名英偉服事累紀,禍心未萌先帝委以伊、周之任,屬以萬機之事。
素性剛愎矜己陵人不能守神器,穆靜邦內,興功暴師未期三出虛耗士民空竭府藏專擅國憲,廢易由意,假刑劫眾,大小屏息
侍中武衛將軍都鄉侯俱受先帝屬托之詔,見其奸虐,日月滋甚,將恐蕩搖宇宙傾危社稷,奮其威怒,精貫昊天計慮先于神明智勇百于荊?⒛簦職茲校攝〉釤矛勛超朱虛,功越東牟
之元害,一朝大除,馳首徇示,六軍喜踴日月增光風塵不動,斯實宗廟神靈天人之同驗也。
父子三首縣市積日,觀者數萬,詈聲成風
國之大刑無所不震長老孩幼無不畢見
人情之于品物樂極則哀生,見貴盛,世莫與貳,身處臺輔中間歷年,今之誅夷無異禽獸,觀訖情反,能不憯然
且已死之人,與土壤同域鑿掘斫刺無所復加。
圣朝稽則乾坤,怒不極旬,使其鄉邑故吏民,收以士伍之服,惠以三寸之棺。
項籍殯葬之施,韓信收斂之恩,斯則漢高發神明之譽也。
陛下三王之仁,垂哀矜之心,使國澤加于辜戮之骸,復受不已之恩,于以揚聲遐方沮勸天下豈不弘哉!
欒布矯命彭越,臣竊恨之,不先請主上,而專名肆情,其得不誅,實為幸耳。
今臣不敢章宣愚情,以露天恩,謹伏手書,冒昧陳聞,乞圣朝哀察
(吳志·諸葛恪傳)
徐整
  字文操豫章人
太常卿,有毛詩三卷
答問大夫降服
公元299年
  問者云:「若父已卒,己未大夫,故猶士耳,未審庶子昆弟服降否?
」答云:「大夫之子,從乎大夫而降至于父卒,則如國人也。
」(通典九十三)
射慈
  字孝宗彭城人,一作謝慈
中書郎,領齊王奮傳。
以諫被殺。
喪服圖及變除五卷
喪服變除
  天子之子封為諸侯天子不服也。
(通典八十)
  天子三公弁絰錫縗;吊大夫士,皆弁絰疑縗;吊畿內諸侯弁絰緦縗服。
(通典八十一)
公元271年
  始聞喪,去吉冠,著素弁,十五升布深衣,從其君哭太廟阼階下,祖免即位成踴,襲絰,吉屨無纟句,張帷,為次于其所舍,別內外蔬食飲水牡麻絰;至成服,服四十升半む布縗,縷裳細而疏,其冠八升纓帶中衣領袖、緣亦如之。
七月而除,受以朝服素冠逾月復吉。
(通典八十一)
  徐整射慈曰:「諸侯大夫時會見于天子故為む縗七月不知大夫時以何事而得見之也?
遠國大夫在蕃荒服者,未嘗見天子,亦為服不?
」答曰:「諸侯大夫有出朝聘之事,會見天子,故言時會
雖未會見,猶服此服,士已下則無服
」(通典八十一)
  徐整問:「為姑姊長殤大功下殤小功,為姊下殤已下纟免;六七歲未成童子,為父母不杖不廬不菲;至童猶尚不備,今此何以越得為姊殤服,備大功小功之制乎?
十七八尚可恕,六七歲兒誰能服此縗麻
射慈答:「六七歲雖未為童,其姊死,故宜若深衣
」(通典八十一)
  射慈云:「諸侯之女為天子后,為天王親服,隨天王而降一等諸侯之女為后,為其父母昆弟為父后者,服齋縗;其宗子亦不降。
徐整云:「諸侯女嫁為天王后,為外親尊同,則如邦人為君之長子三年也。
」(通典八十一)
  徐整問云:「經言為君夫人不道為其妻,然則公卿諸侯之妻,不為皇后服邪?
射慈答曰:「皇后天下之母,則宜服周,禮:『君命其夫,后夫人亦宜命其婦。
』其受命則不無服
」(通典八十一)
  為父既葬,日中反哭諸侯太祖別子卿大夫,亦于太祖;其非別子,為卿大夫于皇考廟上士于皇考廟中士下士王考廟。
皆升自西階東向哭踴虞祭殯宮
(通典八十七)
  為廬當就繼母之家。
若遠不得往者,則別為異室;亦有廬變除堊室及𧝓,如親子也,亦報子周。
不言報者,凡經中之文悉報也。
(通典八十九)
  徐整問曰:「出妻之子為其母,及父卒繼母嫁,為之服報皆周也。
二母既出,則為絕族,今子為之服,皆當于何處為位?
廬堊室不?
出母亦當報其子不?
繼母報子于何處制服,豈止所適者之家為哭位乎?
又當有𧝓不?
射慈答曰:「當就出母之家,若遠不得往也
可別為異室,亦有廬變除堊室及𧝓,如親子也;母亦報子周也。
」(通典八十九)
  徐整問曰:「婦人為君服周,則諸侯夫人士為天子服比也。
其聞喪之儀,衣麻之數,哭泣之位,變除之節,如周制,將復有異也。
射慈答曰:「其畿內侯夫人有助祭之禮,則始喪之時,悉當到京師,復當還耳。
其畿外諸侯,聞喪則當于路寢發喪夫人當堂上也。
變除之節,皆如周服之制也。
」(通典九十)
  徐整射慈曰:「八歲以上為殤者服,未滿八歲無服
假令子以元正月生七歲十二月死,此為七歲,則無服也;或以元年十二月生,以八年正月死,以但踐八年,計其日月,適六歲耳。
號為八歲日月甚少;全七歲者,日月為多。
若人二子各死如此,其七歲獨無服,則父母之恩有偏頗。
」答曰:「凡制數自以生月計之,不以歲也。
」問曰:「無服之殤以日易月,哭之于何處?
有位無?
」答曰:「哭之無位,禮葬下殤園中,則無服之殤亦于園也。
其哭之就園也。
」(通典九十)
  徐整射慈云:「子思哭嫂為位在何面,加麻袒免為位,不審服此有日數乎?
答云:「凡喪位皆西面,服皆麻者。
大殮及殯之時,已畢而釋之。
」(通典九十二)
  諸侯之女為諸侯夫人,服諸侯之親,隨諸侯一等,還為族親,則皆降之。
(通典九十三)
  傳曰:「尊同則得服其親服
」言尊同者,諸侯卿大夫母,隨本親則不降也。
諸侯女為諸侯夫人,不降父母昆弟之服及父後者大夫妻唯父母昆弟為父後者宗子不降也。
(通典九十三)
  雖緦必往,親骨肉也;雖鄰不往,疏無親也。
(通典九十七。)
  三年周歲喪沒閏,九月以下也。
(通典一百)
  徐整射慈云:「改葬緦,其奠如大斂,從廟之廟,從墓至墓,禮宜同也。
又此大斂謂如始死之大斂邪?
從廟謂從何廟?
牲物何用
答:「奠如大斂奠,士大斂特豚,從禰廟祖廟,從故墓之新墓,皆用特豚;大夫以上禮亡以此推之,大夫用特豚,天子太牢諸侯少牢
」(通典一百二)
  射慈徐整問:「改葬,虞曰不在殯宮,又不為位,何反虞之有?
」(通典一百二)
  徐整射慈曰:「久喪不除,小祥可知耳。
有故未得葬,遂至二十八月,服制已過,可得變否?
豈服十年五年,至葬乃止乎?
」答云:「主雖不得變,其余旁親亦不除。
日月竟,自釋之耳。
」(通典一百三)
紀騭
  丹陽人尚書令亮子累官中書令
有集三卷
上吳主皓表
  臣稟氣淺薄,體不及眾,形容短陋訥口弱顏
(御覽卷四百六十四)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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