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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九十四 (自动笺注)
列傳八十一
李衛田文鏡憲德諾岷陳時夏王士俊
李衛
公元1719年
李衛字又玠江南銅山人
入貲員外郎,補兵部
康熙五十八年,遷戶部郎中
世宗即位,授直隸驛傳道,未赴,改雲南鹽驛道
雍正二年,就遷布政使,命仍管鹽務
三年,擢浙江巡撫
四年,命兼理兩浙鹽政
疏言:「浙江戶口繁多,米不敷食。
請撥鹽政歸公銀十萬,委員四川採運減糶,款歸司庫;有餘,以修理城垣
整理鹽政,疏言: 「諸場有給丁灘盪者,以丁入地,計畝徵收;無給丁灘盪者,暫令各丁如舊輸納
」又言:「浙省私販出沒,以海寧長安鎮適中孔道,請設兵巡隘。
」又言:「江南蘇、、常、鎮四府例食浙鹽,鎮江接壤淮鹽偷渡
請敕常鎮道京口將軍標副將城守參將督飭將吏水陸巡緝
五年,奏修海寧海鹽蕭山錢塘仁和諸縣海塘
公元1728年
尋授浙江總督管巡撫事。
六年奏言:「江、浙界上盜賊藏匿,浙省究出從盜,諮江南震澤縣捕治,竟以替身起解
案中諸盜,江南督臣範時繹留以待讞。
察出舉人金士吉等徇庇,當請褫奪,並提江南所留諸盜窮究黨羽剪除巢穴
得旨嘉獎
溫、台接壤瀕海玉環山,港嶴平衍土性肥饒
總督滿保因地隔海汊,禁民開墾
遣吏按行其地,奏請同知,置水陸營汛
招民墾田,於本年起科;設灶煎鹽,官為收賣;漁舟入海,給牌察驗魚鹽徵稅,充諸項公用
經畫浙東諸縣水利鄞縣大嵩港溉田万畝歲久淤淺,疏濬築塘設閘,開支溉田
鎮海靈巖、大丘二鄉浦口通海,舊有閘已圮,修築
定海曠土察丈清理
上虞瀕海潮汐民田奏請除額;縣有夏蓋湖,積淤多已成田,察丈,許民承業昇科
公元1729年
上以江南多盜,時繹巡撫陳時夏非戢盜之才,命蘇、等七府五州盜案,令兼領將吏節制
時議增築松江海塘,並以舊塘改土為石,上復時繹未能董理,令勘議。
詣勘,奏言:「松江海塘已築二千四百餘丈,未築者當令仿效海鹽舊塘,石塘后附築土塘,宜一例高厚,歲派員修治
上從之,仍令時繹時夏董理
上以留心營務江南軍政舉劾復命會同考核
尋遣侍郎彭維新等如江南清察州縣積欠錢糧,亦令與聞
七年,加兵部尚書
入覲,遭母喪,命回任守制
尋復太子少傅
江寧張云如者,以符咒惑民,诇察,得其黨甘鳳池陸同庵蔡思濟、範龍友等私相煽誘狀。
八年游擊馬空北往捕,時繹故與往還,與按察使馬世烆庇不遣,賄空北還
疏劾,上遣尚書李永昇會鞫時繹奪官,世烆、空北皆坐譴,如等論斬
九年,疏請改定蘇州府營製
浙江五年蒞政開敏令行禁止
上以查嗣庭汪景祺之獄,停浙江鄉會試文告嚴督。
逾年,與觀風整俗使王國棟疏言兩浙士子感恩悔過士風丕變,乃命照舊鄉會試
督責直省清釐倉庫虧空錢糧逋欠屬吏喻意簿書期會吏事中程民間亦無擾。
公元1732年
十年,召署刑部尚書,授直隸總督,命提督以下並受節制
十一年,疏劾步軍統領鄂爾奇壞法營私,紊制擾民
上為奪鄂爾奇官,命果親王侍郎莽鵠立海望按治得實請罪鄂爾奇
上以鄂爾奇鄂爾泰弟,曲宥之;獎,命議敘
乾隆元年,命兼管直隸總河裁營田觀察使,敕覈議。
請以營田交諸州縣收管,分轄通永、霸易、天津清河大名五道統率經理
下部如所議。
二年,疏發誠親王護衛庫克與安州民爭淤池,赴州囑託
上命治庫克罪,嘉執法秉公,賜四團龍補服
三年,疏劾總河硃藻貪劣弟蘅挾制地方官干預賑事。
上命尚書訥親孫嘉淦按治,奪官,並罪蘅如律
公元1741年
直隸六年蒞政如在浙江時。
奏請審正府縣疆界改定營汛增置將吏
長於治盜
盜匿山澤間,诇得其踪跡遣將捕治,必盡得乃止。
以是所部乃無盜。
病作,乞解任,遣御醫診視
卒,賜祭葬,諡敏達
世宗在籓邸,知才,眷遇至厚,然察尚氣,屢教誡之。
其在雲南或有餽於又令制「欽用牌入儀仗
上諭之曰:「聞汝恃能放縱操守不純
馬骨董,俱當檢點
又制'欽用'牌,是不可以已乎
爾其謹慎,毋忽!
奏言:「受恩重,當不避嫌怨
」上又諭之曰:「不避嫌怨,與使氣凌人驕慢無禮判然兩途。
宜勤涵養,勉為全人,方不負知遇
」及赴浙江,時河決硃家海,上命中途河道總督齊蘇勒施工
齊蘇勒決口已合龍,議頗不相協
錄問答語以聞。
族弟懷謹等居鄉放縱徐道捕送拘禁族人騰謗
疏言:「臣開罪範時繹,又與齊蘇勒不無芥蒂,皆臣本籍大吏,恐因家事心跡難明。
上諭之曰:「時繹不足論,齊蘇勒與有芥蒂,或汝禮貌疏慢所致,咎不在齊蘇勒
凡審事辨公私最為不易向日鄰里鄉黨間先存嫌怨,則又當別論
朕每言公中私、私中公,樞機正在於此
」及在直隸上复諭之曰:「近有人卿任使氣動輒肆詈
丈夫立身行己此等小節不能操持,尚何進德修業之可期?
當時自檢點,從容涵養。」
高宗南巡,見西湖花神廟衛範像並及其妻妾,號「湖山神位」,諭曰:「仰借皇考恩眷任性驕縱,初非公純臣
託名立廟甚為可異
」命撤像毀之。
田文鏡
公元1683年
田文鏡漢軍正黃旗人
康熙二十二年,以監生福建​​長樂縣,遷山西寧鄉知縣再遷直隸易州知州
內擢吏部員外郎,歷郎中,授御史
五十五年,命巡視長蘆鹽政,疏言:「長蘆鹽引缺額五萬七千餘道,商人原先輸課,增復原引。
自五十六年為始,在長清等縣運行
得旨:「加引雖可增課,恐於商無益
」下九卿議行
山東巡撫覈定題覆如所議。
尋擢內閣侍讀學士
雍正元年命祭華嶽
是歲山西災,年羹堯入覲,請賑。
上諮巡撫德音德音言無災。
文鏡還,入對備言山西荒歉狀。
上嘉直言無隱,令往山西平定等諸州縣即命山西布政使
公元1724年
文鏡故有吏才積牘剔除宿弊吏治一新
自是遂受世宗眷遇
二年,調河南,旋命署巡撫
疏請以、許、光六州直隸州。
尋命真除
文鏡上指,以嚴厲刻深為治,督諸州縣逋賦,闢荒田,期會促迫
州縣稍不中程譴謫立至。
尤惡科目儒緩,小忤意輒劾罷。
疏劾知州黃振國,知縣汪諴、邵言綸、關陳等。
上遣侍郎海壽、史貽直往按,譴黜文鏡奏。
四年李紱廣西巡撫召授直隸總督,道開封文鏡出迓
文鏡不當有意蹂躪讀書人文鏡密以聞,並謂國為同歲生將為報復
入對,言國、諴、言綸被論皆冤抑知縣張球居官最劣,文鏡反縱不糾。
上先文鏡言,置不問
先以盜案下部議,文鏡引咎論劾
是冬御史謝濟世文鏡營私負國貪虐不法,凡十事仍及國、言綸、諴,庇諸事,與言悉合。
上謂濟世為黨,有意文鏡下詔嚴詰,奪濟世官,遣從軍國、諴論死,戍言綸、陳於邊。
國故蔡珽屬吏,既罷官,以復起
得罪,上益責濟世勾結黨援,擾國政,誣大臣,命斬國。
公元1727年
文鏡疏請以河南丁銀入地糧,紳衿富戶不分等則一例輸將,以雍正五年始。
部議從之。
五年,疏言黃河盛漲,險工迭出
宜暫用民力,每歲夏至後,將距堤一二里內村莊按戶出夫,工急搶護,事竟則散。
若非計日可竣者,按名給工食
下部議行
尋授河南總督,加兵部尚書
文鏡初隸正藍旗,命抬入正黃旗
六年,上褒文鏡公廉明,授河南山東總督,諭謂此特因人設官不為定例
文鏡疏言:「兩省交界地易匪類捕役越界奸徒奪犯,每因拒劫,致成人命,彼界有司仍復徇庇
嗣後越界捕盜,有縱奪徇庇者,許本省督撫移諮會劾。
上從之。
文鏡先以河南漕船衛輝水次受兌,道經直隸大名、滑、內黃三縣,隔省呼應不靈
請以三縣改歸河南
既,又以河南徵漕舊例河北三府起運本色,餘皆徵折,在三採買偏重累民。
請以儀封考城及新改歸河南濬、滑、內黃五縣增運本色
水次最遠靈寶閿鄉二縣,減辦米數,歸五縣徵輸
南陽汝寧諸府、汝諸州,永寧、嵩、盧氏諸縣,皆以路遠停運,分撥五縣協濟,按道路遠近,石加五分二錢三分各有差。
又疏言:「山東倉庫虧空,挪新掩舊。
請如河南交代例,知府直隸離任,所轄州縣倉庫,令接任稽察,如有虧空責償其半,方得赴新任
道員離任,所轄府、直隸倉庫亦視此例。
」又疏言:「山東錢糧積虧二百餘萬,雍正六年錢糧應屆全完之限,完不及五分由於火耗太重、私派太多
請敕山東巡撫布政使協同清察,期以半年參追禁革,毋瞻徇毋容隱。
」上皆用其議。
七年,請設青州滿洲駐防兵,屯府北東陽城址,下議政王大臣議行
尋加太子太保
疏請以高唐東平莒四州直隸州,改濟寧直隸州降隸兗州府
公元1731年
旋命兼北河總督
是歲山東水災河南被水上命蠲免錢糧
文鏡今年河南被水州縣收成不等,實未成災,士民踴躍輸將特恩蠲免錢糧,請仍照額完兌。
部議應如所請,上仍命文鏡確察歉收分數照例蠲免,現兌正糧作下正供
九年,諭曰:「上年山東水患河南亦有數縣被水,朕以田文鏡自能料理,未別遣員治賑。
近聞祥符封丘州縣民有鬻子女者。
文鏡年老多病,為屬吏欺誑不能撫綏安集,而但禁其鬻子女,是絕其生路也。
豈為民父母者所忍言乎?
」並令侍郎王國棟河南治賑。
文鏡以病乞休,命解任京師
病痊,仍命回任。
十年,復以病乞休允之
旋卒,賜祭葬,諡端肅
河南省城專祠
又以河道總督王士俊疏請,祀河南賢良祠
公元1735年
高宗即位尚書史貽直奏言士俊開墾開捐輸,累民滋甚
上諭曰:「河南田文鏡為督撫,苛刻搜求屬吏競為剝削河南民重受其困。
即如前年匿災不報百姓流離,蒙皇考嚴飭遣官賑恤,始得安全,此中外所共知者。
並命士俊任,語詳士俊傳。
乾隆五年河南巡撫雅爾圖奏河南民怨田文鏡不當河南賢良祠
上諭曰:「鄂爾泰田文鏡李衛皇考所最稱許者,其實文鏡不及不及鄂爾泰,而彼時三人素不相合
雅爾圖見朕以賢良,借文鏡之應撤,明衛之不應入。
當日王士俊奏請,奉皇考允行,今若撤出,是翻前案矣!
」寢雅爾圖奏不行
憲德
公元1726年
憲德西魯特氏,尚書明安達禮孫也。
父善,官頭等侍衛
憲德初以廕生授理籓院主事再遷刑部郎中
雍正四年,授湖北按察使
布政使張聖弼坐虧空論罪憲德上官,聖弼詣謁憲德下諸獄。
疏聞,上獎其能執法
尋就遷巡撫
公元1727年
五年,調四川
張獻忠之亂,四川民幾盡。
初定吳三桂叛,其將吳之茂、王屏籓等入川,與我師久相持,民受其害,土曠人稀。
康熙間休養久,墾闢漸廣,經界未正,田糧不實
巡撫馬會奏請清丈,以調湖北未行,上以諮憲德
憲德奏:「四川昔年人民稀少田地荒蕪
及至底定歸复祖業從未經勘丈,故多所隱匿
歷年既久,人丁繁衍
奸猾之徒,以界畔無據,遂相爭訟。
川省詞訟,為田土者十居七八,亦非勘丈無以判其曲直
上复川陝總督岳鍾琪,奏與憲德略同,乃下九卿議行
給事中維新馬維翰御史鳴虞吳濤四川會同松茂建昌、川東、永寧四道分往諸州縣丈量維新永寧道維翰建昌道鳴虞松茂道川東道
鳴虞先期復明舊額,憲德阻止之。
他道凡民屋基墳墓、界埂、水溝園林不入勘丈,鳴虞不然,民驚擾,又需索丈費。
憲德請罷鳴虞維新事先竟,上令續勘松茂道
治事迂鈍維翰事亦竟,憲德請以佐
萬縣民愬丈量不公,懸旗聚眾墊江忠州民亦以為言。
維新松茂道事​​又竟,憲德又疏請罷,以維新維翰分勘川東道
七年十一月,通省勘丈畢。
舊冊載上、中、下田地都計二十三萬餘頃,丈得四十四萬餘頃,增出殆及半;而諸土司納糧以石計,亦次第具報,視原額加增
戶部奏請視丈出田地照則徵糧,上諭曰:「從前隱瞞科則據實更定毋追咎。
至額糧稍重諸州縣,即比照就近適中科則核減,俾紓民力
憲德奏:「各屬徵糧科則輕重懸殊
原重通江諸縣,籥請減輕;原輕溫江三縣,亦據實呈請原增。
臣等擬原重田地,令與接壤地方相等比照科算;原輕田地,亦應按則加增不緻小民偏枯委曲
於是成都華陽新津、郫、溫江長壽諸縣俱增上則灌縣中則綿州綏寧分上、中、下三則,江油增下則,潼川屏山雅州名山榮經蘆山峨眉夾江通江偏重,均視鄰縣量減,巴縣賦最輕,上田不及一分,以地瘠不增,他州縣皆仍舊則。
其有丈見田少糧多,經原戶聲請,皆予開除
上命招他省民入川開墾丈增田畝憲德奏請以丈增地分科則編字號計數均分,戶給水三十畝,或旱地五十畝;有餘丁,增水田十五畝或旱地二十五畝。
丁多不能養贍臨時酌增。
或有多餘三五畝,亦一併給墾;畸零不成丘段者,酌量安置給以照票,並牛種口糧分年昇科
下部如所議行
公元1669年
八年墊江忠州楊成勳等群聚為亂,署川陝總督查郎阿遣兵捕治成勳自經死。
獲其徒陳文魁楊成祿等,得所為怨白,言禍起戊申年奉旨清丈科派需索累民。
查郎阿疏聞,諭曰:「四川清丈之議,始於馬會伯,而憲德
朕慎選科前往科理,誡以剔除積弊安插善良並非加增賦稅而起。
勘丈造冊,各官供應皆令動帑支給不使幾微煩擾我民。
今年事竟,憲德具本代川民謝恩,謂通省士民,咸稱清理疆界使強兼併,弱無屈抑;又將田不敷糧之戶,悉予開除
疆界既已分明額賦為公溥,朕以為經理得宜矣,豈意奸民嘯聚,竟以清丈苛虐為言
怨白稱奉旨清丈,豈憲德等但以清丈稱為奉旨,於前者奏請曉諭於眾耶?
文魁訴狀並稱頌川省上司是必憲德沽譽幹名何不將朕德意宣播而乃蒙混含糊,使奸民得以藉口耶?
憲德既稱通省士民歡呼感戴何以尚有陳文魁等暗結邪黨、肆行誹謗
可見平日化導未週,董戒不力,令憲德將朕此旨刊布曉諭。」
憲德四川七年,屢請更定州縣疆界,有所省置,收天全土司改流設州,併升雅州為府隸焉。
憲德議開紫古礦廠,會兒斯堡生番入邊殺掠商民上令封閉
憲德以川省米貴,請暫停商販
逾年歲稔上令弛禁遏糴
上官,以四川驛、鹽、三政皆屬按察使兼領未足稽覈,請增設驛鹽道專司其事,從之。
清丈事將竟,奏言鹽、積弊,請令清查地畝科道諸員兼司搜查
上諭曰:「川省鹽、既特設道員,自有責成,如不能勝任,當予參劾別擇賢能
鹽、積弊相沿已久,應從清理安可如此嚴急
奏請搜查,更屬謬妄
諸事料理過於促迫不肯實心任事於此畢見,後當深戒
」十一年,憲德鹽道曹源邠混發引目累商,諭曰:「鹽課引務,汝有督率之責。
曹源邠果不法,當列款糾參
若止改撥不當,何難商酌更正
今但請敕部察議,將鹺政如無涉,誠不知何意
朕甚鄙汝玷督撫統轄訓飭之任也!」
公元1736年
尋召還京,授工部尚書
十二年,調刑部,仍兼工部,署正紅旗滿洲都統
乾隆元年,命赴泰陵督工
五年,卒。
夢麟,自有傳。
諾岷
公元1634年
諾岷納喇氏滿洲正藍旗人
先世居輝發。
祖恩國泰,習漢書天聰八年舉人,直秘書院,授禮部理事官洊擢尚書
父那敏,官鑲黃旗滿洲都統
公元1723年
諾岷,自筆帖式戶部主事再遷郎中
雍正元年,擢內閣學士,授山西巡撫
直省徵賦正供外舊有耗羨,數多寡無定。
州縣以此上官,給地方公用而私其餘;上官往往公用,檄州縣提解因以自私
康熙間,有議歸公者,聖祖官俸薄,有司耗羨,虐取於民,地方公用無從取辦,寢其議不行
諾岷山西,值歲屢歉,倉庫多虧空。
諾岷察諸州縣虧空尤甚者,疏劾奪官離任勒追;餘州縣通行調任,互察倉庫;並慮州縣不得其人,請敕部選賢能官發山西補用。
二年諾岷疏請將通省一所得耗銀提存司庫,以二十萬兩留補無著虧空,餘分給官養廉。
官俸外復有養自此起。
公元1664年
布政使成齡奏言:「直省錢糧向有耗羨百姓既以奉公,即屬朝廷財賦
臣愚以為州縣耗羨銀兩自當解司庫,憑大吏酌量分給,均得養廉。
且通省遇有不得已例外之費,即以是支應
至留補虧空撫臣諾岷先經奏明,臣請敕下各直省督撫,俱如諾岷所奏,將通省一所得耗銀約計數目先行奏明歲終給發養廉支應公費、留補虧空若干一一陳奏則不上司不得借名提解自便其私。
上命總理事務王大臣九卿集議,議略謂提解火耗,非經常久之道,請先於山西試行
上諭曰:「州縣火耗原非應有之項,因通省公費、各官養不得不取給於此
非不天下州縣絲毫不取於民,而勢有所不能。
州縣徵收火耗分送上司州縣藉口而肆貪婪上司瞻徇為容隱,此從來積弊所當削除者也。
與其州縣火耗以養上司何如上司撥火耗以養州縣
至請先於山西試行,此言尤非。
天下事惟有可行不可兩端
譬如治病,漫以藥試之,鮮有能癒者。
今以山西為試,朕不忍也。
提解火耗,原一時權宜之計;將來虧空清楚府庫充裕有司皆知自好各省火耗自漸輕以至於盡革,此朕之深原
各省行者聽,不行者亦不強也。
自後直省督撫以次奏請山西成例提解耗羨,上以諾岷首發議,諭獎其通權達變,於國計民生均有裨益
上屢飭各省督察有司耗羨歸公不得巧立名目,復有所取於民。
給養廉,資公用,尚有所餘,當留備地方公事
河南羨餘款最多,特免地丁錢糧四十萬,即以所餘抵補
上諭謂此項出自民間,若公用充裕,仍當加恩本地官民不令歸入公帑也。
三年諾岷以病乞假,命回旗調理
公元1673年
初,貝子允禟以罪徙西寧,道出平定太監李大成諸生諾岷按讞,以大成方病,置未深究
上責諾岷瞻徇,命繼任巡撫伊都立覆讞,罪大成,奪諾岷官。
十二年,卒。
陳時夏
公元1706年
陳時夏字建長雲南元謀人
康熙四十五年進士,考授內閣中書
三遷工部郎中考選廣西道御史
雍正元年,授河南開歸道,仍帶御史銜
尋奏河北連年歉收請發帑治賑,蠲免錢糧上嘉允之
二年,遷湖北按察使,以在開歸道封丘生員罷考,坐不能彈壓奪官
三年,授直隸正定知府
四年,遷長蘆鹽運使,加布政使銜,署江蘇巡撫
疏陳蘇、松水利,請發興工
副都統李淑德、原任山東巡撫陳世倌會勘,議先濬婁江常熟福山塘、昭文白茆河、太倉七浦河、上海嘉定吳淞江武進孟瀆、德胜新河丹陽九曲河次第疏治
時夏复疏言江南錢糧,請視直隸河南正耗解布政使督撫以下給養廉,地方公事用耗銀報銷,從之。
上知時夏老母,命雲南督撫資斧,護至蘇州复賜人葠。
公元1728年
六年,江蘇布政使張坦麟調山東時夏任內錢糧未清,疏請停赴新任麟亦奏時夏令新任布政使趙向奎勒掯交代
上責時夏褊淺才識不足不能巡撫,命改署山東布政使,即以麟署江蘇巡撫
是時蘇巡撫所屬七府五州,自康熙五十一年雍正四年,積虧地丁錢糧至八百十三萬有奇巡撫張楷分年帶徵
及時夏至江蘇,催追促迫民艱輸納,事久未竟上命時夏江蘇會辦虧空
時夏請以舊欠均派新糧,分年徵收上諭曰:「舊欠自有本人,捨此不追而均派新糧,是刁民積欠得利良民因先輸而倍徵。
從此人人效尤,誰復輸供正賦
且舊欠派入新糧,必致舊欠未完,新糧又欠。
時夏因朕留之在蘇,乃欲藉此草率完結
暫停徵比,交新任巡撫尹繼善清察
」上又遣侍郎彭維新等佐尹繼善察出積欠實一千萬有奇上命其中侵蝕包攬四百數十萬分十年帶徵,民欠五百數十萬分二十年帶徵,並令視直隸河南諸省已行例,每歲帶徵若干次年正賦若干
諭謂「蠲逋賦使頑戶偏蒙其澤,不若免新徵使眾民普受其惠也」。
公元1734年
七年尹繼善時夏所舉知縣蔡益仁貪黷不職下部議,降調
八年,以母憂歸。
十二年,詣京師,命以僉都御史銜霸州營田觀察使
文安大城兩縣內修築橫堤,請於堤東南尚家村建閘,堤內濬河,引子牙河溉田,仍於北岸多用涵洞,俾水得宣洩
乾隆二年奏請區田法,選屬吏租民試行
皆從之。
內閣學士
三年,卒。
王士俊
公元1721年
王士俊字灼三貴州平越人
康熙六十年進士,改庶吉士
雍正元年,上特命知州河南待缺,除許州
田文鏡巡撫,惡以科第起家者,有意督過之,士俊懼將及。
文鏡鹼地稅,民不堪士俊具牒爭,冀以是劾罷邀名
布政使楊文乾士俊曲護之。
三年文乾廣東巡撫,奏以士俊從。
四年題授肇高廉羅道
五年,署巡撫阿克敦士俊所轄黃江廠稅虧稅銀千餘,疏劾。
上諭之曰:「王士俊尚有用,小過猶可諒。
嚴飭悛改
」尋召士俊京師
士俊髮黃江廠庫官為布政使官達索規禮阿克敦即令官達按鞫
士俊請改員嚴訊阿克敦按察使方原會鞫
士俊即以阿克敦、官達、方原朋謀徇私,揭吏部奏聞
文乾亦以他事阿克敦、官達,上命解官達、瑛任,令總督孔毓珣文乾會鞫,並令士俊布政使
士俊行至曲江聞命,還廣東上官
文乾卒,上命傅泰署巡撫,復遣通政使留保等如廣東會鞫阿克敦等皆坐譴。
六年實授廣東布政使
九年,擢湖北巡撫
公元1732年
十年文鏡解任京師,擢士俊河東總督,兼河南巡撫
十一年,疏劾學政鴻圖納賄行私,命侍郎樹萱按鞫得實鴻圖坐斬。
文鏡河南州縣開墾士俊其後督促加嚴又令州縣勸民捐輸
高宗即位戶部尚書史貽直奏言:「河南地平衍沃野千里民性純樸,勤於稼穡自來無土不耕,其不耕者大都斥鹵沙磧之區。
臣聞河南各屬廣行開墾,一縣中有報開十頃十數至數十頃者,積算無慮數千百頃,安得荒田如許之多?
推求其故,不過督臣授意地方官多報開墾屬吏迎合指稱某處隙地若干、某處曠土若干造冊申報
督臣據其冊籍,報多者超遷議敘,報少者嚴批申飭,或別尋事故,掛之彈章
地方官畏其權勢,冀得歡心,詎卹後日官民受累以致報墾者紛紛
其實所報之地,非河灘沙礫之區,即山岡犖確之地;甚至墳墓之側,河堤所在搜剔靡遺
目下行之,不過枉費民力,其害猶小;數年後按畝昇科指斥鹵為膏腴,勘石田以上稅,小民將有鬻兒賣女以應輸將者。
又如勸捐,乃不得已之策,今則郡縣官長驅車郭門,手持簿籍不論鹽當紳民,慰以好言,令其登寫,旋索貲鏹
地方官一年數換,則籍簿一年數更,不惟大拂民心亦且有損國體
請敕廉明公正大臣前往清察
上諭曰:「田文鏡總督苛削嚴厲河南民重受其困。
士俊接任不能加意惠養,借墾地虛名,成累民之實害。
河南民風淳樸竭蹶以從,甚屬可嘉
先後苛政,其情亦至可愍矣!
河南如舊例,止設巡撫
」以傅德代士俊
士俊京師,命署兵部侍郎
公元1736年
乾隆元年復命四川巡撫
士俊河南上蔡知縣金馬奉檄開墾,迫縣民加報地畝錢糧武生作孚等詣縣辨訴
金馬聚眾閧堂揭士俊士俊定讞毋及開墾妄坐作孚等勒減鹽價,擬斬。
傅德疏劾,下部議,士俊奪官上命留任
公元1731年
士俊密疏陳時政,略言:「近日條陳,惟在翻駁前案,甚有對眾揚言只須世宗時翻案,即係好條陳
傳之天下,甚駭聽聞。
」又言大學士不宜兼部,又言各部治事,私揣某省督撫正在褒嘉,其事宜準;某省督撫方被詰責,其事宜駁。
不論事理當否,專以逢合為心。
又言廷臣保舉率多徇情甚或藉以索賄
上覽奏,怒甚,發王大臣公閱。
御史舒赫德因劾:「士俊姦頑刻薄中外共知
其為河南總督勒令州縣虛報墾荒苦累小民
近日巡撫傅德論劾外間傳說士俊已命逮治,皇上猶冀其改惡向善曲賜矜全
士俊喪心病狂,妄發悖論,請明正其罪。
」上召王大臣九卿等諭之曰:「從來為政之道,損益隨時寬猛互濟
記曰:'張而不弛,文武弗能;弛而不張,文武弗為。
'堯因四岳之言而用鯀,鯀治水九載績用弗成;至舜而後殛鯀。
當日用鯀者堯,誅鯀者舜,豈得謂舜翻堯案乎?
皇考即位之初,承聖祖深仁厚澤休養生息,物熾而豐;皇考加意振飭,使紀綱整齊,此因勢利導之方,正繼志述事之善。
雍正九年以來人心已知法度吏治已漸澄清,又未嘗敦崇寬簡,相安樂易。
纘承丕緒,泣奉遺詔,向後政務應從寬者悉從寬
用人行政兢兢焉以皇考諴民育物之心為心,以皇考執兩用中之政為政
皇祖皇考與朕之心初無絲毫間別
王士俊訾為翻駁前案,是誠何心?
朕躬闕失惟恐諸臣不肯盡言至事皇考,而妄指前猷,謂有意更張,實朕所不忍聞。
至謂大學士不宜兼部,大學士兼部正皇考成憲士俊欲朕改之,是又導朕以翻案也,彼不過大學士鄂爾泰而發。
士俊河南墾荒,市興利善名,行剝民之虐政,使敗露於皇考時豈能寬宥
彼欲掩飾從前之罪,且中傷與己不合之人,其機詐不可勝詰。
至謂部件題駁,懷挾私心保舉徇情夤緣賄囑,諸臣有則痛自湔除,無則益加黽勉,毋為士俊訕笑,以全朕委任簡用之體可也
士俊任,逮下刑部王大臣會鞫,請用大不敬律擬斬立決,命改監候
二年,釋為民,遣還裡。
公元1741年
六年,以爭佔甕安縣羅氏墓地,縱僕毆民,民自經死,民子走京師叩閽
副都御史仲永檀貴州,會總督張廣泗鞫,得實論罪如律
二十一年,卒。
論曰:世宗綜覈名實天下,肅吏治,嚴盜課,實倉庫,清逋賦行勘丈,墾荒土,提耗羨,此其大端也。
衛、文鏡上眷最厚,衛以敏集事文鏡以驕府怨;然當時謂衛、文鏡所部盜賊,斯亦甚難能矣。
勘丈激亂,四川為最著;耗羨歸公山西最先田賦懸逋,江蘇為最鉅;開墾害民河南為最劇。
世宗親決庶政不歸臣下,故諾岷蒙褒,而憲德不屍其咎;時夏才短,事未克竟,亦不深責也。
士俊高宗初政,絀而猶用,乃創翻案之說,欲以主聽,箝朝議
心險而術淺,其得譴宜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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