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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七十九 (自动笺注)
列傳六十六
楊方興硃之錫崔維雅靳輔陳潢宋文運董訥熊一瀟
於成龍孫在豐開音布張鵬翮
公元1622年
楊方興字浡然漢軍鑲白旗人
初為廣寧諸生
天命七年太祖廣寧方興來歸
太宗直內院,與修太祖實錄
崇德元年試中舉人,授牛錄額真銜,擢內秘書院學士
嗜酒,嘗醉後犯蹕論死,上貰之,命斷酒
公元1644年
順治元年,從入關
七月,授河道總督
李自成決河灌開封其後屢決屢塞,賊勢浸張,土寇群起兩岸防守久廢
秋汛發,北岸小宋口、曹家寨堤潰河水、單、金鄉魚台四縣,自蘭陽運河田產盡沒。
方興至官,遣兵捕治土寇掃穴擒渠,乃疏請修築
二年七月河決流通集,分兩道入運河運河河水濁淤塞,下流徐、邳、淮、揚亦多衝決
方興防護無功自劾上諭殫力河防不必引咎
旋疏薦補管河道方大猷等。
四年流通決口將合,河下注湍激,又決汶上獨山湖。
方興修築通濟上下堤岸,並淮安東北蘇淤、馬羅等堤,又築江都高郵石堤流通集合口。
兵部尚書銜
公元1650年
七年,加太子少保
八月河決荊隆口南岸單家寨,北岸出硃源寨。
南岸先合,河全注北岸,張秋以下堤盡潰,自大清河東入海。
方興大猷議,於上游築長縷堤遏其勢,复築小長堤塞決口,期半年蕆事
九年方興乞休不許
大猷江南按察使方興請以新銜河務
九年荊隆口工竟,方興疏言:「清口,淮、黃交匯,黃強淮弱,歲需疏濬
請於清江通濟二閘適中修復福興閘,啟一閉二,以時蓄洩
」從之。
給事中作梅御史世學陳棐交章請勘九河故道,導河北流入海。
方興言:「河古今同患,而治河古今異宜
以前治河,但令赴海有路,可南亦可北。
元、明迄我清,東南漕運,自清口董家口二百餘裡,藉河為轉輸,河可南不可北。
若欲尋禹舊跡,導河北行,無論漕運不通,恐決出之水東西奔盪不可收拾
勢須別築數千里長堤,較之增卑培薄,難易顯然
且河挾沙以行,束之為一,則水急沙流;播之為九,則水緩沙壅
數年後河仍他徙,何以濟運
臣愚以為不能無決,決而不築,司河者之罪;河不能無淤,淤而不濬,亦司河者之罪。
若欲保其不決不淤,誰敢任之
請敕下廷議,定畫一之規,屏二三之說,俾有所遵守
」疏入,上嘉納焉。
公元1653年
十年河決大王廟,距硃源寨口不遠
給事中周體觀方興治河罔效方興疏辨,因請罷斥,溫詔慰留
十一年給事中林起龍复劾方興侵蝕工需,累民捐費至六十餘萬;並劾大猷姦貪不法
上解方興任,命入都質對起龍以誣譴,方興復任
既,直隸總督李廕祖复劾大猷貪婪誤工方興亦劾大猷,上以其不先舉發切責之。
給事中董篤行又劾方興徇庇降級留任
公元1657年
十四年乞休,上念其勞,以原官太子太保致仕
方興京師所居僅蔽風雨布衣蔬食四壁蕭然
康熙四年,卒,賜祭葬。
公元1646年
硃之錫字孟九浙江義烏人
順治三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
十一年七月,擢弘文院侍讀學士四遷吏部侍郎
十四年楊方興乞休,上特擢之錫,以兵部尚書銜總督河道,駐濟寧
十五年十月河決山陽柴溝,建義、馬邏諸堤並溢。
之錫馳赴清江浦戧堤,塞決口
宿遷董家口沙所淤,就舊渠迤東別開河四百丈通運道。
十六年條上治河諸事,言:「河南歲修夫役,近屢經奏減,宜存舊額。
明製,淮工兼用民修,宜復舊例。
揚屬運道與高、寶諸湖相通,淮屬運道為黃、淮交會,舊有各堤閘,宜擇要修葺
應用料,宜令瀕河州縣預為籌備
姦豪包佔夫役賣富僉貧,工需各物,私弊百出,宜責司、道、府、廳查報徇隱者以溺職論。
額設水夫陰雨不赴工,所扣工食,謂之曠盡,宜令管河廳道嚴覈。
河員調降用,宜令候代始行離任
河員專責不宜別有差委
歲終察覈舉劾,並宜復舊例。
」皆下部議行
之錫丁母憂,命在任守制,疏請歸葬優詔給假治喪
十七年還任
捐金賑淮、揚、徐三府災,加太子少保
公元1662年
康熙元年河決原武祥符蘭陽縣境,東溢曹縣復決香爐村。
之錫濟寧道方兆及曹縣役,而赴河南督塞西閻寨單家寨、時利驛、蔡家樓、策家寨諸決口
四年二月,疏言:「南旺運河之脊,北至臨清,南至台莊,四十餘閘,全賴啟閉得宜
瀕河春常少雨,伏秋雨多,東省久旱,山泉小者多枯,大者已弱。
官船經閘,應閉者強之使開,洩水下注,則重運之在上者阻;應開者強之使閉,留水待船,則重運之在下者又阻。
乞飭各遵例禁。
得旨,非奉極要差遣擅行啟閉者,準參奏
八月,疏言:「部議停差北河中河南河南旺、夏鎮、通惠分司歸併地方官
臣維河勢變幻工料紛繁天時不齊,非水則旱,或綢繆幾先,或補葺事後,或張皇風雨倉遽之際,或調劑左右方圓之間。
北河所轄三千餘裡,其間三十餘閘;中河所轄黃、運兩河,董口尤運道咽喉,清黃交接濁流易灌;南河所轄在淮、黃、江、湖之間,相距窵遠南旺泉源三百餘處,近者或出道隅,遠者偏藏僻壤;夏鎮地屬兩省,鑿石通漕,形勢陡絕,節宣閘座,尤費經營通惠浮沙易淺,峻水易衝,塞決之役,歲歲有之。
云歸府佐,則職微權輕,上下掣肘
至於方監司,責以終年累月奔馳駐守,揆之事勢,萬萬不能
分司與各道界壤迥不相同應合而分:一閘座也,上流以為應閉,下流以為應開;一額夫也,在此則欲求多,在彼又復患少。
不但紛競日多,必致牽制誤事
應請仍循舊制
得旨允行
五年二月,卒。
公元1673年
直隸山東河南總督硃昌祚疏言:「之錫治河十載,綢繆旱溢,則盡瘁昕宵疏濬堤渠,則馳驅南北
受事之初,河庫貯銀十餘萬;頻年撙節現今貯庫四十六萬有奇
覈其官守可謂公忠
及至積勞攖疾,以河事孔亟不敢請告
北往臨清,南至、宿,夙病日增,遂以不起。
年止四十有四未有子嗣
籥請恩卹賜祭葬。
」徐、兗、淮、揚間頌之錫惠政相傳死為河神
十二年河道總督光裕錫封號,部議不行
乾隆四十五年高宗巡視河工,始允大學士阿桂等請,封助順永寧侯春秋祠祭
加號曰「佑安」,民稱之曰硃大王
公元1646年
崔維雅字大醇直隸大名人
順治三年舉人,授濬縣教諭,遷河南儀封知縣
封瀕河歲苦氾濫北岸三家莊當水沖,十四年水勢北注岸崩五里餘。
維雅上游故流疏使東行北岸得安
復與塞封丘大王廟決口之錫疏薦,擢開封南河同知
公元1662年
康熙元年五月曹縣香爐河決士民求速塞,維雅不可
工將成復潰,至冬乃塞,如維雅言。
浙江寧波知府光裕疏薦,擢河南道副使
沿河千餘裡,險工迭出維雅常預為之備,得無事。
陽武潭口寺堤直河衝水勢迅急下埽輒蟄。
維雅預於上流疏引河,埽定,堤得固。
虞城河堤僅數里,堤沒入北岸引河沖刷不利
維雅迎河挑濬,及秋水新河,舊河為平陸
桃源七里溝河屢塞屢決,光裕維雅往勘,維雅引河淺狹,流緩沙停,激盪無力,宜令河頭加寬闊,使足翕受全河;又待河水突漲,乃使開放建瓴直下
言下數十里已成平陸,而引河百丈節短勢蹙,力不能刷淤,當接挑二百丈闊,損十之八而深半之
又言開放當在河頭西北,留近埽五丈勿開,則河流入口倒瀉之勢,埽亦迎流下。
光裕悉用其議。
复遷河南按察使湖南廣西布政使內召大理寺卿
卒。
維雅治河疏導引河,使水有所歸,故屢有功而後為患
靳輔大工時,維雅奏上所著河防芻議兩河治略,並詆諆所行諸法,列二十四事難之。
疏辨,謂維雅說不可行,寢其議。
公元1652年
靳輔字紫垣漢軍鑲黃旗人
順治九年,以官學生考授國史館編修,改內閣中書,遷兵部員外郎
康熙初,自郎中四遷內閣學士
十年,授安徽巡撫
請行田法,以十畝為一鞬,二十鞬為一溝
溝土累為道道高溝低,澇則洩水,旱以灌田。
會三籓亂起,不果行
部議驛站經費疏請禁差員橫索騷擾驛遞歲終節存驛站、摃腳等項二十四萬有奇
上獎實心任事,加兵部尚書銜
公元1677年
十六年,授河道總督
河道久不治,歸仁堤、王家營、邢家口、古溝、翟家壩等處先後潰溢,高家堰決三十餘處,淮水全入運河黃水上至水潭浸淫四出
碭山以東兩岸決口數十處,下河七州縣淹為大澤清口涸為陸地
到官,週度形勢博採輿論,為八疏同日上之:首議下流,自清江浦雲梯關,於河身兩旁離水三丈,各挑引一道,俟黃、淮下注,新舊河合為一,即以所挑土兩岸大堤,南始白洋河,北始清河縣,並東至雲梯
雲梯關海口百里近海二十里,潮大土濕,不能施工;餘八十里亦宜量加疏濬築堤以束之,限二百日畢工,日用夫十二萬三千有奇
次議治上流淤墊洪澤湖下流自高家堰西至清口,為全淮會黃之所。
當於小河兩旁離水二十丈,各挑引一道分頭沖洗
次議培修七里墩、武家墩、高家墩、高良澗至周橋閘臨湖殘缺堤岸,下築坦坡,使水至平漫而上,順縮而下不至怒激崩衝。
一尺、坦坡五尺,夯杵堅實種草其上。
次議塞黃、淮各處決口,例用埽,費鉅且不耐久;求築土御水之法,宜密下排椿,多加板纜,用蒲包裹土,麻繩縛而填之,費省而工固。
次議閉通濟閘壩,濬清口至清水潭運河二百三十里,以所挑之土傾東西兩堤之外,西是築為坦坡,東堤加培堅厚,次議規畫經費,都計需銀二百十四萬八千有奇
宜令直隸江南浙江山東江西湖北州縣預徵康熙二十年錢糧十之一,約二百萬。
工成後,令淮、揚被水田畝三錢至一錢;運河經過,商貨米豆石納二分,他貨物四分並開武生納監事例如數補還
次議裁併冗員,明定職守,並嚴河工處分,諱決視諱盜;兼請調官吏,工成,與原屬河廳官吏並得優敘
次議工竣後,設河兵守堤,裡設兵六名二名,都計五千八百六十名。
疏入,下廷議以方軍興,复舉大工役夫每日至十二萬餘,召募擾民,應先擇要修築
上命熟籌
公元1678年
十七年疏言:「以驢運土,可減募夫之半;初擬二百日畢工,今改為四百日,又可減募夫之半。
河工故事大堤謂之「遙堤」,堤內復為堤逼水,謂之「縷堤」,兩堤間為橫堤,謂之「格堤」。
疏請就原估土方加築縷堤,有餘量增格堤,南自白洋河,北自清河上至徐州,視此興築。
餘並如前議
疏入,復下廷議允行
上諭治河大事,當動正項錢糧
疏言:「前議黃河兩岸分築遙、縷二是,勘有舊貼近河身擬作縷堤其外更築遙堤
前議驢運土,今議改車運。
前議離堤三十丈內不許取土,今因宿遷桃源縣人弱工多,改令二十丈外取土。
前議河身兩旁挑引一道,今以工費浩繁,除河北岸淺必須挑濬
餘俱用鐵掃帚濬深河底
下部議,從之。
是歲吳三桂死,上趣諸將帥進兵欲節帑佐軍,又以興工後需費溢出原估,均頗改前議,先開清口引四道,塞高家堰、王家岡、武家墩諸決口築堤束水
如所議施行
下流大治,伏秋盛漲,水溢堤上復決碭山石將軍蕭縣九里溝
乃議設減水壩,於蕭、碭、宿遷桃源清河諸縣河南兩岸為壩十三,壩七洞,水盛藉以宣洩
复察清口淮、黃交會黃漲侵灌運河,乃自新莊閘西南新河太平壩;又自文華寺開新河七里閘,复折西南,亦至太平壩;改以七里閘為運口,由武家墩爛泥轉入黃河
運口距黃、淮交會處約十里自此淤墊之患。
疏報,並議行
勘清水潭決口屢塞屢衝,乃棄深就淺,築東西長堤二道,並挑新河八百四十丈,疏積水
山陽高郵七州縣民田,至是皆出水可耕。
公元1679年
十八年疏報,並請名新河永安河,報聞
翟家壩淮河決口成支河九道淮揚道副使劉國靖等督堵塞,至是工竟,詣勘疏報,並言:「山陽寶應高郵江都四州瀦水諸湖,逐漸涸出。
臣今廣為招墾,俾增賦足民上下均利。
屯田之議自此起。
公元1680年
漕船七里出口,行駱馬湖達窯灣。
夏秋盛漲,冬春水涸,重運多阻。
議濬湖旁皁河故道上接泇河通運
疏入,下廷議,上問諸臣意若何左都御史魏象樞曰:「大修黃河,上發帑二百五十一萬,計一勞永逸
前奏堤壩已築十之七,今又欲別開河道,所謂一勞永逸安在
臣等慮漕運有阻,故議從其請。
」上曰:「象樞言良是。
河雖開,必上流浩瀚,方免淤滯
今雨水涸,恐未必有濟。
即已成諸工,亦以旱易修,豈得恃為永固耶?
十九年五月丁憂,命在任守制
,河復決疏請處分,上趣修築
二十年三月疏言:「臣前請大修黃河,限三年水歸故道
今限滿,水未歸故道,請處分
下部議,當奪官上命戴罪督修。
公元1682年
二十一年五月,上遣尚書伊桑阿侍郎宋文運給事中王曰溫、御史伊喇喀勘工。
候補布政使崔維雅奏上著書,議盡罷所行減水壩諸法,大興工,日役夫四十萬,築堤以十二丈為率
上命伊桑阿等往與議之。
伊桑阿等遍勘諸工,至徐州,令維雅議,疏言:「河道全局已成十八九。
蕭家渡雖有決口,而海口大辟下流疏通腹心之害已除。
不宜有所更張,隳成功,釀後患
伊桑阿等還京師,下廷議工部尚書薩穆哈等請以蕭家渡決口賠修,上以賠修非所能任,未允;又議維雅條奏伊桑阿請召詢之。
十一月入對,言蕭家渡工來歲正月當竟,維雅所議日用夫四十萬、築堤以十二丈為率,皆不可行
維雅乃寢
上命決口,仍動正項錢糧
二十二年四月疏報蕭家渡合龍,河歸故道大溜直下七里溝等四十餘處險汛日加,並天妃壩、王公堤及運河閘座,均應修築
別疏請飭河南巡撫修築開封歸德兩府河堤,防上流疏失
上均如所請。
十二月,命复官。
公元1684年
二十三年十月,上南巡,閱河北諸工,諭曰:「蕭家渡堤壩當培薄增卑,隨時修築
水壩原用洩水,遇泛溢橫流,安知今日水壩不為他年決口
且減水旁流浸灌民田,朕心深不忍
籌畫措置
」上見堤夫作苦,駐轡慰勞久之,諭官役侵蝕工食
復視天妃閘,諭輔宜改草壩,並另設七里太平二閘水勢
舟過高郵,見田廬水中惻然愍念
尚書伊桑阿薩穆哈察視海口
還蹕,复閱高家堰,至清口,閱黃河南岸諸工,諭運口當添建閘座,防黃水倒灌;復召入行慰諭,書閱河堤詩賜之。
以上念減水淹民,因議於宿遷桃源清河三縣黃河北岸內開新河,謂之中河
河西仲家莊建閘,引攔馬河減水壩洩水入中河。
漕船初出清口浮於河,至張莊運口中河成,得自清口截流迳渡北岸,度仲家閘,免黃河一百八十里之險。
伊桑阿等還奏,議疏車路串場諸河至白駒、丁溪、草堰諸口,引高郵等處減水壩洩水入海。
上命安徽按察使於成龍董其事,仍受節制奏事疏報。
公元1685年
二十四年正月疏請徐州迤上毛城鋪王家諸處增建水閘,下廷議
上諭水閘河工無益百姓不可不熟計,命遣官詳議,若分水不致多損民田即令興工
九月疏報赴河南黃河兩岸,請築考城儀封封丘滎澤堤埽下部議行
成龍議疏海口積水謂下河地卑於海五尺,疏海口引潮內侵,害滋大;議自高郵車邏鎮築堤,歷興化白駒場,束所洩水入海,堤內涸出田畝,丈量還民,餘招民屯墾,取田價償工費。
疏聞,上謂取田價恐累民,未即許。
公元1686年
尋召成龍馳驛京師廷議成龍議開海口故道仍主築長堤一丈五尺束水海潮
大學士九卿議,通政使參議成其範、給事中王又旦御史錢鎯從成龍議,議不決
上命宣問下河諸州縣人官京師者,侍讀寶應喬萊等乃言:「從成龍議,工易成百姓有利無害;從議,工難成,百姓田廬墳墓傷損,且堤高一丈五尺束水至一丈,高於民居,伏秋潰決為害不可勝言
」上頗右成龍,遣尚書薩穆哈學士穆稱額詣淮安會漕督徐旭齡巡撫湯斌詳勘。
二十五年正月薩穆哈等還奏,謂民間皆言濬海口無益
尋授成龍直隸巡撫,罷濬海口議。
四月,召尚書入對上复舉其事以問,言濬海口有益於民。
上責薩穆哈、穆稱額還京時不以實奏,奪官
大學士九卿等定議濬海口,發帑二十萬,命侍郎孫在豐董其役。
公元1687年
工部治河九年無成功。
上曰:「河務甚難,而易視之。
若遽議處後任者益難為力,今姑寬之,仍責令督修。
二十六年疏言:「運堤減水以下河為壑,東即大海,濬海口似可紓水患;惟泰州安豐東台鹽城諸縣地勢甚卑,形如釜底,若止就此挑濬,徒增其深。
​​淮流甚漲,高家堰洩水洶湧而來,仍不能民田淹沒
以為杜患於流,不若杜患於源
高家堰堤外直東為下河,東北清口,當自翟家壩起至高家堰築重堤萬六千丈,束減水北出清口,則洪澤湖不復東淹下河。
下河十餘萬頃皆成沃產,而高、寶諸湖涸出田畝,可招民屯墾,以裕河庫。
」上使以疏示成龍成龍言下河宜開,重堤不宜築。
上遣尚書佛倫侍郎熊一瀟給事中達奇納、趙吉士總督董訥總漕慕天顏會勘
佛倫等皆欲用輔議,天顏在豐相左
佛倫等還奏,下廷議,會太皇太后崩,議未上。
公元1688年
二十七年春給事中劉楷御史郭琇、陸祖修交章辭連幕客陳潢,祖修請罷,至以舜殛鯀為比天顏在豐亦疏屯田累民,及阻撓開濬下河狀。
旋劾大學士明珠等,語复及
入覲,亦疏訐成龍天顏在豐朋比謀陷害。
上曰:「總河,挑河築堤漕運無誤不可無功;但屯田、下河二事,亦難逃罪。
近因被劾,其過者甚多
人窮則呼天若不陳辨朕前,復何所控告耶?
三月上御清門,召成龍廷辨成龍各持所見不相下
屯田害民言屬吏奉行不善致民怨,因引咎,坐罷,以王新命代,佛倫在豐、達奇納皆左遷天顏吉士奪官陳潢亦坐譴。
中河工初竣,上遣學士開音布侍衛馬武往勘,還奏中河賈舟不絕
上諭廷臣曰:「前者於成龍河道靳輔所壞,今開音布等還奏,數年未嘗衝決漕運亦不誤。
若謂治河全無所裨,微特不服,即朕亦不愜
」因遣尚書張玉書、圖納,左都御史馬齊侍郎成其範、徐廷璽閱工,遍察繕治,孰為當改,孰為不當改,詳勘具奏
玉書還言河身漸次刷深,黃水汎溜入海,兩岸閘壩有應循舊者,有應移改者,多守舊規
十一月,上遣尚書蘇赫等閱通州運河,命偕往,請於沙河建閘蓄水通州下流築堤束水,從之。
二十八年正月,上南巡閱河,扈行
中河,上慮逼近黃河水漲堤潰對若加築遙堤即無患。
京師,諭獎繕治河深堤固,命還舊秩。
二十九年漕運總督董訥北運河水淺,擬盡引南旺河水北流倉場侍郎開音布复疏請濬北運河
上諮,言南旺河水北流南河水淺惟從北河兩旁下埽束水自可濟運
上命開音布董理
公元1692年
三十一年王新命坐事罷,上曰:「朕聽政後,以三籓及河務漕運三大事,書宮中柱上
河務不得其人,必誤漕運
未甚老而用之,亦得紓數年之慮。
」令仍為河道總督衰弱辭,命順天府廷璽協理
陝西西安鳳翔災,上命江北漕糧二十萬石,自黃河蒲州
疏言水道止可孟津,親詣督運上嘉之。
疏請就高家堰運料小河培堤使高廣中河加築遙堤,並增建四閘堵塞張莊運口,皆前此繕治未竟者。
別疏請復陳潢官,並起熊一瀟、達奇納、趙吉士
病劇,再疏乞解任,命內大臣明珠往視傳諭調治
十一月,卒,賜祭葬,諡文襄
三十五年,允江南士民請,建祠河干
四十六年,追贈太子太保,予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職
雍正五年,復加工部尚書
子治豫,襲職
世宗以其侍父在官,知河務,命自副參領工部侍郎銜協理江南河工。
公元1684年
陳潢字天一浙江錢塘人
負才久不遇,過邯鄲呂祖祠,題詩壁間,語豪邁
輔見而異焉踪跡得之,引為幕客,甚相得
凡輔所建白,多自發之。
康熙二十三年上巡河,問輔:「孰為汝佐?
」以對。
二十六年,輔疏言十年佐治勤勞下部議,授僉事道銜
二十七年郭琇劾輔,辭連
輔罷,削職銜,逮京師未入獄,以病卒。
復起,疏請復官,部議已卒,寢其奏。
佐治河,主順河性利導之,有所患必推其致患之由;工主覈實,料主豫備,而估計不當過省,省則速敗,所費較所省尤大;慎固堤防,主潘季馴束水刷沙之說,尤以減水壩要務;有潰決,先固兩旁不使日擴,乃修復故道,而疏引河以注之;河流今昔形勢不同,無一勞永逸之策,在時時謹小慎微,而尤重在河員久任
張靄生採,次為治河述言十二篇
高宗河圖能得真源,命採其書入四庫,與輔治奏績並列
公元1649年
宋文運字開之直隸南宮人
順治六年進士,授山東滋陽知縣行取刑部主事
再遷吏部郎中掌選政,清直守正
魏象樞薦,擢鴻臚寺少卿,累擢刑部侍郎
命佐伊桑阿行河,上特諭之曰:「爾有所見,當堅持詳議,毋以伊桑阿尚書而阿其意也。
」以病乞休,加太子少保致仕
卒,諡端愨
久之上猶文選司事要文運操守聲名無能之者
公元1667年
董訥字茲重山東平原人
康熙六年一甲三名進士,授編修
累擢至江南總督
為政大體,有惠於民。
左遷去,江南民為立生祠
二十八年,上南巡,民執香跪訥生前,求復官江南
還蹕,笑謂曰:「汝官江南惠及民,民為汝建小廟
」旋以侍讀學士復出漕運總督
卒。
公元1664年
熊一瀟字蔚懷江西南昌人
康熙三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浙江道監察御史
請罷投誠武官改授文官例,並議裁併各關,皆下部議行
累官工部尚書,坐奪官
以輔遺疏薦,起太常寺卿,復至工部尚書
致仕,卒。
孫學鵬,進士,官廣東巡撫
公元1668年
於成龍字振甲漢軍鑲黃旗人
康熙七年,自廕生直隸樂亭知縣
八年,署灤州知州
以逸囚當降調樂亭民列善政,兩叩閽籥留,下巡撫金世德勘實,得復任
十三年,以緝盜逾限未獲,又當降調世德請留,上特許之。
十八年,遷通州知州
公元1681年
二十年直隸巡撫於成龍遷兩江總督,疏薦可大用;會江寧府缺員,疏請敕廷臣清操久著與相類者,上即以命成龍
二十三年,上南巡江寧,嘉成龍廉潔,親書手捲賜之。
超擢安徽按察使
上還京師,賜其父參領得水貂裘,並諭八旗大臣子弟外吏者,各貽書訓勉,視得水之教成龍
上以江南下河諸州縣被水,敕議疏濬,命成龍分理,仍聽河道總督靳輔節制
請於上流築堤束水成龍擬疏海口,濬下河水道,持異議。
上遣尚書薩穆哈學士穆稱額往諮於民,薩穆哈等還奏,言眾謂濬海無益,乃命緩興工
公元1686年
二十五年二月,授成龍直隸巡撫
入對,上問:「治畿輔利弊興革者宜何先?
成龍對:「弭盜為先。
姦宄旗下為淵藪,有司莫敢誰何,臣當執法治之。
」瀕行,賜白金千、表里二十端。
上官,疏言:「弭盜當力行保甲旗下莊屯不屬於州縣,本旗統領遠在京師僅有撥什庫在屯,未能約束
應令旗人民戶同編保甲撥什庫鄉長互相稽察盜發無問所劫為旗為民,協力救護
得盜,賞;藏盜、縱盜,罰。
」又疏言:「燕山六衛,所轄遼闊,與州縣不相統屬盜發止責汛弁捕治,而衛官不問
請以衛地屬所近州縣同編保甲,並於通州盧溝橋、黃村、沙河各設捕盜同知守備以下分汛、墩、台及旗下莊屯,悉歸稽察
」並下部議行
先後捕治旗丁沈顛太監張進升及大盜司九、張破樓子等,置於法。
二十六年,上獎成龍廉能,加太子少保
霸州成龍朝行在,賜白金千、馬俱黃鞍轡
湖廣巡撫張汧以貪被劾,命與副都御史開音布山西​​巡撫馬齊往按,得實,論如律
公元1690年
初,成龍分理下河,未興工而罷。
上又以湯斌言,復命濬治,以侍郎孫在豐董其役。
仍主重堤束水,並議開中河,疏攔馬河減水壩洩水
上命學士禪布以疏示成龍成龍力主濬下河,罷築重堤,並謂中河雖開無益
京師,疏言在豐總漕慕天顏附和成龍朋謀陷害
成龍湖廣還,上命諸臣廷辨之。
言濬海口倒灌成龍言高家堰築堤,縱上流不來,而秋雨時至天長六合諸水洩歸何處,故海口仍當濬。
上罷,代以王新命
中河工竟,遣學士開音布侍衛馬武閱視,還奏天顏漕船退出中河
上逮天顏天顏成龍私書,囑毋附
廷臣議,削太子少保降調,命留任
二十九年,遷左都御史,兼鑲黃旗漢軍都統
公元1692年
三十一年新命罷,復為河督,旋卒,上以命成龍
領帑購束,工部駁減,成龍覈無虛冒
築高家堰重堤,募夫遠方,預給銀安家,工中止,未扣抵
新命題銷,格部議成龍復以請,上並與豁免
三十三年,召詣京師,疏言運河通州嶧縣黃河滎澤碭山,堤卑薄者皆宜加築高厚,並高家堰諸處石工,毛城鋪諸處疏引河,及清江浦迤下並江都高郵堤工,策大舉修治
別疏請設道員以下各官,又計工費,請開捐例,減成核收;並推廣休革各員,上至布政使,皆得捐复
上召成龍入,問:「開捐得無累民?
成龍言:「無累
請益力,上廷折之,成龍請罪
上因問:「爾嘗短靳輔,謂減水壩不宜開,今果何如
成龍曰:「臣彼時妄言,今亦視而行。
廷臣成龍懷私妄奏,當奪官上命留任
興舉簡要各工,乃請先將高家堰土堤改築石工
公元1695年
三十四年,命复官。
丁父憂,還京師,以董安國代。
親征噶爾丹再出塞,命成龍左都御史銜督餉,噶爾丹竄死,予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職
三十七年,命以總督銜直隸巡撫,請修永清、固安渾河堤,並加以濬治,上為改河名曰永定
旋疏請設南北分司
董安國罷,复授河道總督
三十八年,上南巡臨閱高家堰、歸仁諸處,諭以增築疏濬諸事
尋以病乞假,命在任調治遣醫往視
三十九年,卒,賜祭葬,諡襄勤
公元1670年
孫在豐字屺瞻浙江德清人
康熙九年一甲二名進士,授編修
起居注,充日講官進講稱旨
累遷工部侍郎,仍兼翰林院學士
二十六年,命率郎中鄂素等赴淮、揚濬海口,鑄監修下河工部印授之。
在豐疏言開新不如循舊,築高不如就低,迤遠不如取近。
施工岡門鎮最先,次白駒場,次丁溪場,次草堰。
上悉從之,並以在豐請,令輔閉高家堰及高郵諸減水壩
輔仍主築堤束水
上令輔會總督董訥總漕慕天顏在豐集議,遂會疏用輔議。
在豐監修海口岡門鎮白駒工已畢,丁溪、草堰工俱停。
上以諮成龍成龍言:「上遣在豐監修下河,萬民歡頌。
今岡門、白駒諸工將竣,而輔又以為無益,欲於高家堰等處築堤
在豐經履勘,始行興工若果無益何待開濬年餘會議請停?
此實臣所不能解也。
二十七年在豐疏劾輔阻撓下河,輔亦劾在豐天顏結姻,附和成龍
廷臣議,輔罷,成龍鐫秩,責在豐前後言不仇,降調
上命仍以翰林官用,俄授侍讀學士
二十八年,遷內閣學士
卒。
公元1687年
開音布西林覺羅氏,滿洲正白旗人
筆帖式內閣中書累遷左副都御史
康熙二十六年,偕成龍湖廣巡撫張汧,論罪如律
二十七年,擢戶部侍郎,命監理高郵寶應河工程。
二十八年,上南巡成龍扈行,命與侍郎廷璽閱視下河,還奏丁溪至白駒,水三道入海,上流馮家壩引河當仍開濬,餘工悉可停。
乃召開音布還,授正白旗滿洲副都統
尋擢步軍統領,遷兵部尚書,授鑲白旗滿洲都統
三十八年,命專管步軍統領
四十一年,卒,諡肅敏
公元1670年
張鵬翮字運青四川遂寧人
康熙九年進士,選庶吉士
刑部主事累遷禮部郎中
十九年,授江南蘇州知府丁母憂
山東兗州知府,舉卓異,擢河東鹽運使內遷通政司參議,轉兵部督捕副理事官
內大臣索額圖勘定俄羅斯界,還擢大理寺少卿
二十八年,授浙江巡撫
疏言紳民畝捐四合,力不能者聽。
旋以杭州嘉興等府秋收歉薄,請暫免輸穀。
上曰:「昨歲浙江被災,循例蠲賦,並豁免錢糧豈可強令捐輸
鵬翮原題力不能者聽,自相矛盾
下部議,奪官,上寬之。
尋授兵部侍郎,督江南學政
三十六年,遷左都御史
三十七年,遷刑部尚書,授江南江西總督
三十八年,上南巡,命鵬翮扈從,賜朝服鞍馬弓矢
公元1700年
初,陝西巡撫布喀劾四川陝西總督赫等侵蝕貧民籽粒銀兩,命鵬翮傅臘塔往按。
還奏未稱旨,命鵬翮傅臘塔復往陝西詳審
三十九年春,還奏布喀、赫及知州藺佳選、知縣張鳴遠等侵蝕挪用,各擬罪如律
上諭大學士曰:「鵬翮陝西,朕留心訪察一介不取天下廉吏無出其右。」
尋授河道總督入辭上諭令毀攔黃壩通下流,濬芒稻河、人字河湖入江。
鵬翮到官,請撤協理廷璽河工隨帶人員,並乞敕工部以不應查駁之事阻撓並從之。
尋疏言:「臣過雲梯關,見攔黃壩巍然如山下流不暢無怪上流潰決
應拆攔黃壩,挑濬河身,與上流一律寬深。
」又言清口淤墊,應於張福開引河,引清水入運敵黃,建閘以時啟閉
又言人字河至芒山分二派又名芒稻河,應濬使暢流;並濬鳳凰引河雙橋灣頭二河,皆匯芒稻河入江。
下部議行
尋以攔黃壩既撤,河身開濬深通暢流入海,疏請賜名大通口。
上嘉鵬翮章奏詞簡意明,治事精詳,遣員外郎拖抗拖和、中書古禮馳驛鵬翮舉所規畫入奏
鵬翮疏陳開濬引河運口培修河岸堤壩諸事,並下部議行
尋又疏陳河工諸弊,並請河員挑引河,偶致淤墊,免其賠修;夫役勞苦,工成日請給印票雜徭
上嘉陳奏切要周備
尋又請於歸仁堤五堡建磯心石閘,並於三義壩舊中河築堤,改入新中河,合為一河,便糧艘通行
上謂所議甚當,並如所請。
公元1702年
上倚鵬翮治河,謂鵬翮治河秘要,諭大學士曰:「鵬翮自到河工,日乘馬巡視堤岸不憚勞苦
居官鵬翮,更有何議?
鵬翮修治事狀郎中王進入奏上諭楫歸語鵬翮加意防守高家堰。
鵬翮乃增築月堤旁近堤壩
洪澤湖溢,泗州盱眙被災,上詢修治策,鵬翮言:「泗州盱眙屢被災,即開六壩亦不能免。
」上怒曰:「塞六壩乃於成龍題請,不自鵬翮始。
頃因泗州盱眙災,令與阿山修治,非欲開六壩救泗州盱眙而令淮、揚罹水患也。
鵬翮昏憒乃爾
四十一年鵬翮疏請加築清河縣黃河南北戧堤天妃閘改築運口,草壩建石壩,改卞家莊土堤石堤,皆議行
又以桃源城西煙墩黃水大漲,請加築衛城月堤,並於邵家莊、顏家莊開引河,上慮部議遲延,特允之
四十二年,上南巡視河,制河臣箴、淮黃告成詩以賜,並書榜鵬翮父良。
山東泰安沂州等州飢,上命截漕二萬石交鵬翮往賑。
鵬翮河員常平倉穀二十八萬餘石散賑,疏請以山東官俸補還
上責鵬翮河員倉穀邀譽,乃令山東各官補還鵬翮謝罪,仍以「殫心宣力清潔自持」,加太子太保
河決時家馬頭,數年未堵塞
鵬翮淮安道王謙言安同知世祿冒帑誤工奪官追償
世祿叩閽上令尚書徐潮按治鵬翮、謙坐誣劾當譴,上特寬鵬翮
工部侍郎世芳又劾鵬翮浮銷十三萬有奇,請逮治
上曰:「河工錢糧原不限數,水大所需多,水小所需少。
如謂鵬翮以十三萬入己,必無之事。
河工用人鵬翮用人勝事,故至此耳。
」因還世芳疏。
南巡,閱清口,見黃水倒灌,詰鵬翮鵬翮不能對。
上曰:「汝為王謙輩所欺,流於刻薄
大儒持身光風霽月,況大臣為國,若徒自表廉潔,於事何益?
」上舟渡河九里岡,嘉鵬翮修治如法御製詩書扇以賜。
及秋,淮、黃並漲,古溝、清水溝韓家莊並溢,廷臣議奪官,上命留任
尋督塞諸處漫口
公元1706年
四十五年,疏請開鮑家營引河,尋用通判徐光啟言,擬開引河出張福口,分​​洪澤湖異漲,即為高家堰保障謂為溜淮套。
鵬翮總督阿山總漕桑額合疏請上蒞視。
四十六年,上南巡,閱所擬引河道,諭曰:「朕自清口至曹家廟見地勢甚高,標竿錯雜
依此開河不惟田產抑且塚墓
鵬翮讀書人,乃為此殘忍事,讀書何為
詰責鵬翮鵬翮謝罪
上以議為河山所主,非鵬翮意,削太子太保奪官,仍留任
四十七年,以黃、運、湖、河修防平穩,命复官,並免應追帑銀
尋遷刑部尚書
四十八年,調戶部
公元1712年
五十一年南總督噶禮巡撫張伯行互劾,命鵬翮總漕赫壽往按。
鵬翮等右噶禮請罷伯行
五十二年,調吏部
伯行布政使牟欽元,赫壽時為總督,與異議
五十三年,命鵬翮副都御史阿錫鼐往按,復請雪欽元,議伯行罪斬。
事互詳伯行傳。
丁父憂,以原官回籍守制服闋還朝
公元1721年
六十年汶水旱涸阻運,命往勘。
疏濬坎河、雞爪泉分南旺,而於彭口築堤,障沙水微山湖
河決開州橫流山東張秋,阻運,命往勘。
請築南旺馬場湖堤蓄水濟運;並陳引沁入運利害,謂地勢西北高於東南,若沁水高直下,而河躡其後,害且叵測
公元1722年
六十一年世宗即位,加太子太傅
雍正元年,授武英殿大學士
河決營口,久未塞,命往勘。
並塞詹家店四口濬治黃、沁合流處積沙,從之。
三年,卒,加少保,命於定例外加祭,漢堂上官科道皆會賜葬,諡文端
論曰:明治河諸臣,推潘季馴為最,蓋借黃以濟運,又藉淮以刷黃,固非束水攻沙不可也
方興之錫皆守其成法,而輔尤以是底績
輔八疏以濬下流第一,節費不得已而議減水。
成龍主治海口,及躬其任,仍不廢減水策。
鵬翮上指大通口工成,入海道始暢。
然終不能用輔初議,大舉濬治
世以開中河、培高家堰為輔功,孰知輔言固未盡用也。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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