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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十六 (自动笺注)
志九十一
職官外官
順天府奉天府總督巡撫學政布政使按察使鹽運使
道府州縣儒學巡檢驛丞庫倉稅課河泊大使徬官
醫學陰陽學僧綱司道紀司
順天府管府尹事大臣,漢大學士尚書侍郎特簡
尹,正三品
丞,正四品
俱各一人
其屬:治中正五品
通判,正六品
經歷司經歷,從七品
照磨所照磨司獄司司獄,並從九品
俱各一人,並漢員。
儒學教授正七品
訓導,從八品
滿、漢各一人
所轄四路□,正五品
二十州、縣,正七品
一人
在京者大興宛平二縣知縣一人,正六品
縣丞正七品
四人大興一人宛平三人
巡檢從九品
七人大興三人宛平四人
典史閘官崇文門副使,俱未入流
副使後隸監督
一人
尹掌清肅邦畿布治四路,帥京縣頒政條教
歲立春,迎春東郊
天子耕耤,具耒耜絲鞭,奉青箱播種禮畢,率庶人終畝
田賦出納以時勾稽,上其要於戶部
鄉飲典禮
鄉試監臨官
丞掌學校政令鄉試提調官
治中貳府事,紀綱眾務,兼鄉會試場務
通判掌主牙稅,平禁爭偽。
經歷照磨出納文書
司獄罪囚籍錄
儒學京畿黌序文武生月課其藝射,不帥教戒飭之,三歲優劣學政
大興宛平二縣各掌其縣之政令,與五城兵馬司分壤而治,品秩服章外縣加一等。
公元1793年
初,世祖奠鼎燕京,建順天府,置尹一人,丞一人,兼提督學政銜。
乾隆五十八年停。
別置學政
丞止申送童生
治中三人通判三人順治六年留管糧一人
馬政軍匠一人
經歷照磨司獄,各一人推官知事並從六品檢校從九品
以上三員康熙六年省。
遞運所大使康熙三十八年省。
庫大使康熙三十九年省。
張家灣宣課司大使康熙四十年省。
以上三員未入流
一人
儒學教授一人訓導六人
順治二年四人
康熙四年俱省,五年復置一人
京衛武學教授一人訓導二人
順治二年省。
康熙十五年復置一人
大興宛平二縣知縣一人縣丞一人雍正四年宛平管河一人
嘉慶十三年復增宛平管河一人
巡檢七人主簿順治三年省。
典史閘官,詳內務府。
一人
順治六年省治二人
康熙十五年,始以昌平等十九州、縣來隸。
二十七年,置東、西、南、北四路同知
雍正元年特簡大臣領府事,號兼尹
三年,改京衛武學為府武學
明年,省武學教授、訓導官;增府儒學教授訓導滿洲一人
乾隆八年,定為二十四州、縣隸府。
嘉慶十八年定所屬官吏歸尹考察
光緒元年省治中。
別設驛巡道
宣統二年,罷兼尹。
奉天府管府事大臣一人
盛京五部侍郎特簡,後歸將軍兼管
尹,滿洲一人;丞,漢一人
其屬:治中圍場通判庫大使經歷司獄巡檢司獄府學教授,各一人
所轄海防同知軍糧同知,各一人
承德縣知縣典史,各一人
尹掌留都治化與其禁令小事決之,大事以聞。
丞掌主學校,兼稽宗室覺羅官學義學
治中以次官所掌視順天府
公元1653年
初建盛京順治十年,設遼陽府
十四年更名奉天府,置尹一人經歷教授訓導康熙三年省。
一人
康熙二年,置丞一人治中通判推官六年省。
一人
承德縣附郭,置知縣典史,各一人
巨流巡檢一人
乾隆四十二年省。
七年,增府司獄一人
二十八年,定府丞奉天考試事。
乾隆二十七年,詔府尹將軍節度
明年,增興京理事通判一人
光緒二年省。
三十年,始以侍郎為兼尹,著為令。
光緒二年省治中,別設驛巡道
改命將軍兼管;加兼尹總督銜,府尹二品銜,以兵部侍郎右副都御史行巡撫事
三十一年改行省,罷尹丞,置知府
宣統元年,省教佐各官。
明年,省承德縣
公元1911年
總督從一品。
掌釐治軍民,綜制文武察舉官吏修飭封疆
標下副將參將等官。
巡撫二品
宣佈德意撫安齊民修明政刑興革利弊考覈群吏,會總督以詔廢置
標下參將游擊等官。
其三年大比監臨官武科充主試官,督、撫同。
公元1653年
初沿明制,督、撫系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僉都御史銜,無定員。
順治十年,諭會推督、撫,不拘品秩擇賢能者具題
康熙元年,停巡撫提督軍務工部銜。
不置總督省分,兼轄副將以下等官。
十二年復故,並設撫標左、右二營。
三十一年,定總督加銜制。
由各部左、右侍郎授者,改兵部左、右侍郎;由巡撫授者,升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乾隆十三年,定大學士管總督者仍帶原銜。
明年改授右都御史銜,其兵部尚書銜吏部疏請定奪
嘉慶十四年,定以二品頂戴授者兼兵部侍郎銜,俟升品秩再加尚書銜
光緒三十二年更名陸軍部尚書銜。
宣統二年停。
七年定山陝督、撫專用滿員
雍正元年,定巡撫加銜制。
侍郎授者,改兵部右侍郎右副都御史銜;由學士副都御史及卿員、布政使等官授者,俱為右副都御史;由左僉都御史四品京堂按察使等官授者,俱為右僉都御史
乾隆十四年,定巡撫不由侍郎授者,俱兼右副都御史;其兵部侍郎銜,疏請如總督
光緒三十二年更名陸軍部侍郎銜
宣統二年停。
西安有同巡撫者,山東山西並有協辦巡撫之目,非制也。
是歲,諭山陝督、撫參蒙古漢軍漢人,纂為令甲
乾隆十八年,以漕運河道總督無地方責,授銜巡撫
嘉慶十二年,定由尚書授者,應否兼兵部尚書銜,疏請如總督
光緒二十四年,加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銜,尋罷。
三十二年,定辟除掾屬分曹治事制。
條為十科:曰交涉、曰吏、曰民、曰度支、曰禮、曰學、曰軍政、曰法、曰農工商、曰郵傳各置參事秘書,是為幕職
宣統二年,充會辦鹽政大臣兼職,尋亦罷。
初,河南山東山西等省專置巡撫無統營伍權,以提督為兼銜。
直隸四川甘肅等省專置總督吏治歸其考覈,以巡撫為兼銜。
巡撫例受總督節度,浸至同城巡撫守虛名。
分省者,軍政民事亦聽總督主裁
文宗蒞政,命浙江安徽江西陝西湖南廣西貴州撫節制鎮、協武職總督兼轄省分由巡撫署考會題,校閱防剿,定為專責職權漸崇。
光緒季年,裁同城巡撫,其分省者,權幾與總督埒,所謂兼轄,奉行文書已耳。
宣統間軍政鹽政厚集中央,督、撫權削矣。
公元1662年
總督東三省等處地方兼管三省將軍奉天撫事一人
康熙元年將軍
武職
光緒二年兼管兵、刑二部府尹,以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銜行總督事。
三十二年,建行省,改將軍總督,授為欽差大臣隨時分駐三省行台
宣統二年,兼奉天撫事
初建行省,置巡撫一人,至是省。
公元1648年
總督直隸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饟管理河道兼巡撫一人
順治五年,置直隸山東河南三省總督,駐大名
十五年改為直隸巡撫
十七年,徙真定
明年,復置總督大名
康熙三年,仍為三省總督
八年省,移巡撫還駐保定
五十四年,加巡撫總督銜不為例。
雍正元年,詔嘉李維鈞勤慎特授總督自是永制
四年,以禮部右侍郎協理總督不為常目
乾隆十四年,令兼河道
二十八年,詔依四川例,兼管巡撫事。
咸豐三年兼管長蘆鹽政
同治九年,加三口通商事務,授為北洋通商大臣,駐天津
冬令封河,還駐保定
初置有宣大總督順天保定、宣府三巡撫
順治八年宣府巡撫,以宣大總督兼其事。
十三年宣大總督,令順天巡撫兼之
十八年順天巡撫,歸保定巡撫兼管
後亦省。
公元1645年
總督兩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饟操江統轄南河事務一人
順治二年,以內閣大學士洪承疇總督軍務招撫江南各省
尋改應天府江寧,罷南直隸省府尹
四年,置江南江西河南三省總督,駐江寧
九年,徙南昌,時號江西總督;已,復駐江寧
十八年江南江西分置總督
康熙元年,加南總督操江事務
初置鳳廬巡撫,駐淮安,以操江管巡撫事領之。
六年省歸漕督。
至是始來隸。
四年,復並為一。
十三年,復分置
二十一年仍合。
定名江總督
雍正元年,以綜治江蘇安徽江西三省,加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銜。
道光十一年兼兩鹽政
同治五年,加五口通商事務,授為南洋通商大臣,與北洋遙峙焉。
公元1644年
總督陝甘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饟管理馬兼巡撫一人
順治元年,置陝西總督,駐固原,兼轄四川
十四年,徙漢中
康熙三年更名山陝總督,兼轄山西,還駐西安
十四年改為甘總督
時山西別總督
十九年,仍改陝甘為山陝,省山西總督入之。
四川如故
雍正元年,以綜治陝西甘肅四川三省,加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銜。
三年,授兵部尚書岳鍾琪總督
先是定為滿缺,參用漢人自此始。
九年,諭仍專轄陝、甘。
十四年,復轄四川更名川陝甘總督
乾隆十三年西陲用兵,仍置陝西總督
十九年,省甘肅巡撫,移陝甘總督蘭州,兼甘肅巡撫事。
二十四年別置甘肅總督,兼轄陝西,駐肅州;移川陝總督四川
尋復定名甘總督,還駐蘭州,仍兼巡撫事。
光緒八年新疆行省,復兼轄之。
公元1645年
總督浙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饟兼巡撫一人
順治二年,置福建總督,駐福州,兼轄浙江
五年更名總督,徙衢州,兼轄福建
十五年兩省分置總督福建總督漳州,浙江總督溫州
康熙十一年,移福建總督福州
明年,省浙江總督
二十六年,改福建總督福建浙江總督
雍正五年特授李衛總督浙江整飭軍政吏治,並兼巡撫事;郝玉麟以浙總督專轄福建
十二年,復省浙江總督,仍合為一。
乾隆元年,詔依李衛例,特授嵇曾筠為浙江總督郝玉麟仍專轄福建
三年嵇曾筠入閣郝玉麟總督、浙如故
、浙或分或合,至是始為永制
光緒十一年,省福建巡撫,並兼巡撫事。
公元1644年
總督湖北湖南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饟兼巡撫一人
順治元年,置湖廣總督,駐武昌
康熙七年省,九年復置。
十九年,改川湖總督復為湖廣總督,還駐武昌
二十六年更名湖北湖南總督
光緒三十年,兼湖北巡撫事。
總督四川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饟兼巡撫一人
順治元年,置四川巡撫,駐成都不置總督
十年,以川省兵馬錢糧從陝西調發,詔陝西總督孟喬芳兼督四川
十四年,停陝督兼轄,專置四川總督,駐重慶
康熙七年更名川湖總督,徙荊州
九年,還駐重慶
十三年四川省會別總督一人
十九年,省隸陝甘總督,其川湖總督省歸湖廣總督兼理
雍正九年復置,駐成都
十三年又省。
乾隆十三年,以金川用兵,始定為專缺,兼管巡撫事。
二十四年,兼轄陝西,尋停兼轄。
宣統元年,以將軍所轄松潘建昌二鎮,阜和協所屬各營,建昌松茂二道府、□、州、縣、改隸之。
總督兩廣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饟兼巡撫一人
順治元年,置廣東總督,駐廣州,兼轄廣西
十二年,徙梧州
康熙二年別置廣西總督,移廣東總督廉州
三年,復並為一,駐肇慶
雍正元年,復分置
明年仍合。
七年,以苗患,令雲貴總督兼轄廣西
十二年,仍隸廣東
光緒三十一年,兼廣東巡撫事。
公元1659年
總督雲貴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饟兼巡撫一人
順治十六年,置經略,尋改總督兩省互駐。
康熙元年分置雲南總督,駐曲靖貴州總督,駐安順
三年,復並為一,徙貴陽
十二年,仍分置尋復故。
二十六年,徙雲南府
雍正十年上嘉鄂爾泰才,以雲貴總督兼制廣西,給三省總督印。
十二年,仍轄兩省,以經略苗疆,授張廣泗貴州總督兼巡撫事,尹繼善雲南總督,專轄雲南
十二年復故
光緒三十一年,兼雲南巡撫事。
公元1644年
總督漕運一人
掌治漕輓以時稽覈催趲,綜其政令
標下官同總督
順治元年,遣御史巡漕,尋置總督,駐淮安
四年,以滿洲侍郎一人襄治漕務
八年省。
十三年復置,十八年又省。
六年,兼鳳廬巡撫事。
十六年,停兼職
康熙二十一年,定糧艘過淮總漕隨運述職
咸豐十年令節江北鎮、道各官。
光緒三十年,以淮、徐盜警改置巡撫
明年省。
河道總督江南一人山東河南一人
直隸河道總督兼理
治河渠,以時疏濬堤防,綜其政令
營制視漕督。
順治元年,置總河,駐濟寧
康熙十六年,移駐清江浦
二十七年,還駐濟寧,令協理侍郎開音布等駐其地。
三十一年總河並駐之。
三十九年,省協理
四十四年兼理山東河道
雍正二年,置副總河,駐武陟,專理北河
七年,改總河總督江南河道,駐清江浦副總河總督河南山東河道,駐濟寧分管南北兩河
八年增置直隸正、副總河,為河道水利總督,駐天津
自是北河南河東河為三督。
九年,置北河副總河,駐固安並置東河副總河,移南河副總河徐州
十二年,移東河總督兗州
乾隆二年,省副總河
後省無恆
十四年,省直隸河道總督
咸豐八年,省南河河道總督
光緒二十四年,省東河河道總督尋復置。
二十八年又省,河務無專官矣。
巡撫江蘇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饟一人
順治元年,置江南巡撫,駐蘇州,轄江寧蘇州松江常州鎮江五府
十八年江南分省更名蘇巡撫
巡撫安徽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節制各鎮兼理糧饟一人
順治元年,置操江兼巡撫安徽徽、寧、池、太、廣,駐安慶
康熙元年,省操江所部十二營改總督,始置安徽巡撫
嘉慶八年,以距壽春鎮窵遠加提督銜
巡撫山東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饟兼理營田一人
順治元年置,駐濟寧
海防巡撫登州九年省。
康熙四十四年管理山東河道
五十三年兼臨關務
乾隆八年,依山西河南例,加提督銜
巡撫山西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饟一人
順治元年巡撫,駐太原提督雁門等關。
雍正十二年管理提督事務,通省武弁受節度
巡撫河南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饟兼理河道屯田一人
順治元年置,駐開封
康熙十七年,定管理河南歲修工程
雍正四年,加總督銜不為例。
尋省
十三年復置。
乾隆五年,以盜警加提督銜
巡撫陝西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節制各鎮兼理糧饟一人
順治元年置,駐西安,定為滿缺。
雍正九年,以兵部尚書史貽直巡撫參用漢人自此始。
巡撫新疆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饟一人
順治元年,置甘肅巡撫,駐甘州衛
雍正二年改衛為府。
五年,徙蘭州
康熙元年,移駐涼州衛
後亦改府。
五年,還駐蘭州,尋改駐鞏昌
十九年,仍回蘭州
四十四年兼管茶馬事。
乾隆十九年省,移陝甘總督來駐兼巡撫事。
光緒十年新疆行省,置甘肅新疆巡撫,駐烏魯木齊
初置有延綏巡撫寧夏巡撫一人康熙間俱省。
巡撫浙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節制水陸各鎮兼理糧饟一人
順治元年置,駐杭州
雍正五年,改總督
十三年,仍為巡撫,兼總督銜
乾隆元年,復置總督
三年復故
巡撫江西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節制各鎮兼理糧饟一人
順治元年置,駐南昌,轄十一府。
康熙三年,兼轄南安贛州
初置南贛巡撫,至是省入。
乾隆十四年加提督銜
巡撫湖南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節制各鎮兼理糧饟一人
順治元年,置偏沅巡撫,駐偏橋鎮
同時撫治鄖陽都御史,駐沅州,以控湘、、豫、晉之交,十八年省。
康熙十五年,以盜警復置。
十九年又省。
康熙三年湖南分省,移駐長沙
雍正二年更名湖南巡撫令節制各鎮。
巡撫湖北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饟一人
順治元年,置湖廣巡撫,駐武昌
康熙三年更名湖北巡撫
光緒二十四年省,尋復置。
三十二年又省。
巡撫廣東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饟一人
順治元年置,駐廣州
雍正二年,兼太平關務。
光緒二十四年省,尋復置。
三十一年,以廣西軍務平,又省。
巡撫廣西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饟節制通省兵馬一人
順治元年置,駐桂林
六年,省鳳陽巡撫標兵來隸。
雍正九年令節制通省兵馬
巡撫雲南等處提督軍務兼理糧饟一人
順治元年置,駐雲南府
雍正四年,命江蘇布政使鄂爾泰巡撫,兼總督事。
十年,升總督兼巡撫事。
張廣泗繼之,亦兼巡撫
乾隆十二年,始授圖爾炳阿巡撫
光緒二十四年省,尋復置。
三十年又省。
公元1658年
巡撫貴州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饟節制通省兵馬一人
順治十五年置。
十八年,停提督軍務
乾隆十二年,以苗患復之。
明年,加愛必達節制通省兵馬銜。
十八年,著為例。
公元1644年
巡撫台灣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饟一人
順治元年,置福建巡撫,駐福州
光緒元年,移駐台北
十一年台灣行省,改福建巡撫台灣巡撫,兼學政事,其福建巡撫事歸總督兼管
二十一年,棄台灣,省巡撫
提督學政,省各一人
侍郎京堂、翰、詹、科、道、部屬等官進士出身人員簡用
各帶原銜品級
學校政令,歲、科兩試
巡歷所至,察師儒優劣生員勤惰,升其賢者能者,斥其不帥教者。
凡有興革,會督、撫行之。
公元1653年
初,各省並置督學道,系按察使僉事銜,各部郎中進士出身者補用。
直隸督學御史一人,後稱順天學政
順治十年改用翰林編、檢、中、贊、講、讀並差。
乾隆以來多用卿貳
江南江北二人順治十年改用翰林官,明年仍用僉事
康熙元年省並為一,二十四年復用翰林官。
雍正三年,析置江蘇安徽一人
學院
順治七年,定學道考選部屬制。
內閣與吏、禮二部會考選,禮部二人,戶、兵、刑、工各一人
十六年停。
十五年,省宣大學政歸山西學兼理
康熙元年,並湖北湖南提學道為一,更名湖廣提學道
雍正二年分置
明年,命奉天府主考試事,省陝西臨鞏學政歸西安學兼理
二十三年,停督學論俸補授例,並定浙江改用翰林官,依順天江南北例稱學院,其各省部屬、道、府任者,仍為學道
三十九年,定翰林部屬並差。
雍正四年各省督學更名學院,凡部屬任者,俱加編修檢討銜,自是提學道銜矣。
明年,命巡察御史兼理台灣學政
乾隆十七年台灣道兼理
光緒十二年巡撫學政事。
七年,改廣東學政為廣韶學政增置高學政一人
乾隆十六年,復並為一。
光緒二年增置甘肅學政一人
先是甘肅歲、科試陝西學政兼理,至是始置。
三十一年,省奉天府增置東三省學政一人
是歲罷科舉興學校,改學政提學使
新官制。
初置,有提督滿洲蒙古絲番譯學政,以滿洲侍讀侍講充。
雍正元年省。
公元1725年
承宣布政使布政使,省各一人
二品
其屬:經歷司經歷,正六品
都事,從七品
照磨所照磨,從八品
理問所理問,從六品
庫大使,正八品
倉大使從九品
一人
布政使宣化承流帥府、州、縣官,廉其錄職能否,上下其考,報督、撫上達吏部
三年賓興提調考試事,升賢能,上達禮部
十年戶版均稅役,登民數、田數,上達戶部
凡諸政務,會督、撫議行
經歷都事出納文移
照磨照刷案卷
理問推勘刑名
庫大使掌庫藏籍帳
倉大使掌稽倉庾
公元1724年
初,直隸不置布政使,置口北道一人度支,兼山西布政使銜
雍正二年,改從直隸布政使銜
各省置左、右布政使一人貴州事簡不置右布政使
左、右參政參議,因事酌置。
守道並兼參政參議銜。
所屬經歷江寧蘇州湖南甘肅不置
都事福建河南一人
照磨浙江福建湖北山西四川甘肅一人
檢校,正九品
雍正二年省。
理問副理問,從七品
康熙三十八年省。
庫大使倉大使寶源局大使,正九品
康熙三十八年省。
時因地,省置無恆
順治三年,罷南直隸舊設部院侍郎,滿、漢各一人,駐江寧治事,至是省,定置左、右布政使一人
十八年江南分省右布政使蘇州,左仍駐江寧
康熙二年陝西分省右布政使鞏昌分治甘肅
明年湖廣分省右布政使長沙分治湖南
六年,改江南右布政使為江蘇布政使,左為安徽布政使陝西左布政使為西安布政使,右為鞏昌布政使湖廣左布政使湖北布政使,右為湖南布政使
並定山東山西河南江蘇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一人陝西二人,罷左、右系銜,名曰守道
七年,定山西陝西甘肅滿洲缺。
雍正元年,授胡期恆陝西布政使
明年,授高成齡山西布政使
明年,授孔毓璞甘肅布政使
參用漢人自此始。
八年,置直隸守道一人,綜司度支;改西安布政使陝西布政使;徙鞏昌布政使蘭州,為甘肅布政使
雍正二年,改直隸守道布政使
乾隆十八年,停各省守道布政使參政參議銜。
二十五年,以江寧錢穀務劇,增置布政使一人,析江、淮、揚、徐、通、海六府、州隸之;蘇、、常、鎮、太五府仍隸蘇州布政使;其安徽布政使回治安慶
光緒十年新疆行省增置甘肅新疆一人,駐烏魯木齊
十三年台灣行省增置福建台灣一人,駐台北
二十一年台灣,乃省。
三十年,命江寧布政使兼理江淮布政使事,尋罷。
宣統二年各省財政公所或名度支公所
分曹治事,以布政使要其成,間省經歷等官。
公元1911年
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省各一人
三品
其屬:經歷司經歷正七品
知事,正八品
照磨所照磨,正九品
司獄司司獄從九品
一人
按察使振揚風紀澄清吏治
所至錄囚徒,勘辭狀大者會籓司議,以聽於部、院。
兼領闔省驛傳
三年大比監試官大計考察官,秋審主稿官
知事勘察刑名
司獄檢察系囚
經歷照磨所司視籓署。
公元1724年
初,直隸不置按察使,置大名巡道河南按察使銜,通永天津巡道兼山東按察使銜,霸昌井陘巡道山西按察使銜
雍正二年直隸按察使銜
各省按察使一人
副使僉事,因事酌置。
巡道並兼副使僉事銜
所屬經歷安徽湖南甘肅貴州不置
知事江西福建山西廣東廣西一人
照磨安徽福建浙江湖南甘肅貴州一人
檢校康熙六年江西福建山西陝西一人
三十九年省。
司獄,因時因地,省置無恆
順治三年增置寧按察使一人
康熙三年增置江北按察使,駐泗州湖廣按察使,駐長沙甘肅按察使,駐鞏昌
六年,定江蘇安徽湖北湖南陝西甘肅浙江江西福建山東山西河南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一人,名曰巡道,徙安徽按察使安慶
七年,定山西陝西甘肅滿洲缺。
雍正元年,授高成齡山西按察使
二年,授費金吾陝西按察使張適甘肅按察使
參用漢人自此始。
八年增置直隸巡道一人,綜司刑名。
甘肅按察使蘭州
雍正二年,改直隸巡道按察使
八年,江蘇按察使蘇州
江蘇隸此。
乾隆十八年,停各省巡道按察使副使僉事銜
咸豐三年,加安徽徽寧池太廣道按察使銜
後改皖南道
同治五年,加奉天錦山海道按察使銜
後改錦新營口道
光緒十三年福建台灣道甘肅新疆道並加按察使銜
三十年,加江蘇淮揚海道按察使銜
福建台灣道後省,餘並改提法使銜。
宣統三年更名提法使,間省經歷等官。
都轉鹽運使鹽運使從三品
奉天直隸山東兩淮兩浙廣東四川一人
鹽法道江南江西福建湖北湖南河南山西陝西四川廣西雲南一人甘肅二人
分守地方者二,分巡地方者六。
道員
運同,從四品
長蘆山東廣東分司一人
運副,從五品
兩浙分司一人
監掣同知正五品
山西河東兩淮淮南淮北一人
鹽課提舉司提舉,從五品
雲南三人分司石膏黑鹽白鹽三井
運判,從六品
直隸薊永分司兩淮海州通州泰州分司兩浙分司一人
鹽課司大使,正八品
直隸、場凡八:曰支、曰巖鎮、曰蘆台、曰豐財、曰石碑、曰歸化、曰濟民、曰海豐
東場凡八:曰王家岡、曰永阜、曰永利、曰富國、曰濤雒、曰石河、曰官台、曰西繇。
八人山西三人,曰東場、曰西場、曰中場
兩淮二十有三人,曰板浦、曰臨興、曰中正、曰金沙、曰呂四、曰餘西、曰掘港、曰豐利、曰石港、曰角斜、曰拼、曰廟灣、曰劉莊、曰新興、曰伍佑、曰富安、曰安豐、曰梁垛、曰河垛、曰草偃、曰丁溪、曰東台,場各一人
福建十有六人,內西河、浦下驗大使一人
其場曰福清、曰詔安、曰莆田、曰下裡、曰浯州、曰福興、曰潯美、曰石馬、曰惠安、曰祥豐、曰蓮河
又有江陰西場、漳浦南場前江團場。
兩浙三十有二人,內崇明鹽大使一人
其場曰仁和、曰三江、曰錢清、曰曹娥、曰穿山、曰石堰、曰鳴鶴、曰清泉、曰大嵩、曰雙穗、曰長林、曰長亭、曰黃巖、曰下沙、曰下沙頭、曰杜瀆、曰西路、曰許村、曰海沙、曰鮑郎、曰蘆瀝、曰橫浦、曰袁浦、曰永嘉、曰青村、曰浦東、曰龍頭、曰玉泉、曰黃灣、曰東江、曰金山
四川五人,曰青□是渡、曰庸家渡、曰牛華溪、曰雲陽、曰大寧,場各一人
廣東十有二人,曰白石、曰博茂、曰大洲、曰招收、曰淡水、曰小靖、曰石橋、曰茂暉、曰隆井、曰東界、曰□敢白、曰電茂,場各一人
雲南七人
曰黑鹽井、曰白鹽井、曰石膏井、曰阿陋井、曰按板井、曰大井、曰麗江井,場各一人
鹽引批驗所大使,正八品
直隸、分駐小直沽長蘆
山東、分駐雒口、蒲台
兩淮分駐儀徵淮安
二人四川三人重慶嘉定府經歷各兼一人
遂寧縣一人
兩浙四人杭州紹興松江嘉興一人
廣東一人
駐西匯關。
庫大使,從八品
長蘆兩淮兩浙山東廣東、隸鹽運使
山西福建四川雲南鹽法道
一人
經歷,從七品
長蘆兩淮兩浙山東廣東、隸鹽運使
西隸鹽法道
一人
知事,從八品
兩淮廣東一人
巡檢從九品
長蘆一人,駐張家灣
兩淮、分駐白塔河、烏沙河
山西鹽池長樂
二人
運使督察民生計,商民行息,水陸輓運,計道裡時往來,平貴賤,以聽於鹽政
長蘆兩淮一人
福建四川廣東總督兼之
兩浙山西雲南巡撫兼之
沿革詳下。
鹽法道亦如之。
運同運副運判,掌分司產鹽處所,輔運使鹽道以治其事。
同知掌掣鹽政令。
提舉治事分司
場大使掌治鹽場、池、井,分轄於運同運判統轄運使鹽法道
公元1860年
初差御史巡視鹽課長蘆咸豐十年省歸直隸總督兼理
河東雍正二年省歸川陝總督兼理明年復故
乾隆四十三年省歸山西巡撫兼理
嘉慶十二年改隸河東道
兩淮道光十一年省歸兩江總督兼理
兩浙雍正三年省歸浙江巡撫兼理
乾隆五十八年織造鹽政
嘉慶二十五年仍歸巡撫
一人
十年停差巡鹽御史,十二年復故
康熙六年,定各部郎員並差滿、漢各一人
八年仍改御史
十年定差一人
十一年俱歸各省巡撫兼理
十二年復差
兼差內府員司
並稱鹽政
都轉鹽運使長蘆山東河東乾隆五十七年省。
兩淮兩浙康熙四十九年驛鹽道
乾隆五十八年復故
福建雍正四年驛鹽道十二年更名鹽法
兩廣尋改驛鹽道
康熙三十二年復故
一人雲南鹽法道一人
各省行銷事務,並守巡道兼之
運同長蘆山東、俱康熙十六年省,明年復置。
兩淮康熙六十年省。
兩浙康熙十六年省。
明年復置。
四十三年又省。
河東康熙十六年省。
雍正二年復置。
乾隆五十七年又省。
兩浙康熙十六年省。
三十二年復置。
一人副使一人
順治十三年兩淮一人
康熙十六年俱省。
明年復置兩浙一人
運判兩淮四人康熙三十八年一人
長蘆康熙十七年省。
乾隆四十六年復置。
山東河東、俱雍正二年省。
嘉慶十二年復置。
十七年又省。
兩浙一人
提舉廣東一人康熙五年省巿舶提舉七人,歸鹽提舉兼理
三十二年省。
雲南三人
吏目從九品
廣東康熙三十二年省。
雲南雍正十年省。
一人
經歷知事,並所轄各場鹽課司,鹽引批驗所,庫倉大使巡檢,省置無恆
順治三年,置江南驛鹽道一人
十三年省。
康熙十三年二人,分駐江寧安慶
二十一年安慶一人
七年,置湖北驛鹽道一人
屯田水利驛傳二道置。
康熙七年省,十三年復置。
五十八年又省。
雍正元年復置。
乾隆四十四年分守武昌鹽法道
明年,置甘肅慶陽鹽課知一人
尋省
康熙四年,以廣西桂平梧郁道鹽法
明年,置江西驛鹽道一人
十七年,置福建運同一人
四十三年省。
三十年,差巡鹽御史兩廣、三十二年停。
五十七年廣東一人
五十九年改歸兩廣總督兼理
福建雍正元年改隸總督
十二年改歸鹽法道
一人
雍正四年,置山西鹽捕知一人
嘉慶十二年省。
明年,置四川驛鹽道一人
先是糧道兼理
二十五年專司
十一年,置江蘇鹽務巡道乾隆六年省。
兩廣運判乾隆七年省。
一人
十二年,改陝西驛傳道為驛鹽,專司鹽法
乾隆五十九年改置分巡鳳邠道
並置湖南驛鹽道一人
兼轄常、寶。
十三年,改河南開歸道為分守糧驛鹽道
先是大梁道兼理
乾隆元年,置廣西梧州運同一人
七年省。
二十四年,定淮南淮北監掣同知二人
揀員兼攝
明年定為額缺
嘉慶十一年,定陝西鳳邠道宣統元年省歸巡警兼理
甘肅寧夏道鹽法
明年,復設山西鹽署,以河東道鹽法,置監掣同知一人
宣統二年增置奉天運使一人,復改四川鹽茶道運使
明年,改各省運使為鹽務正監督,增福建雲南山東河東一人
鹽法道改置副監督,定淮南江岸、皖岸、西岸、鄂岸、湘岸淮北四川滇黔邊計濟楚廣西甘肅,各一人
統轄鹽政大臣
公元1909年
道員正四品
糧道
江南蘇松江安浙江雲南一人
山東湖北湖南廣東貴州,俱光緒宣統間省。
江西兼巡南撫建、福建兼巡福寧陝西兼守乾鄜,並省
河道
直隸永定河道固安
山東運河道江蘇河庫道,俱光緒季年省。
各道兼河務者詳後。
海關道。
海關道駐天津
關務者詳後。
巡警道。
勸業道
省各一人,均駐省。
新官制。
分守道山東濟東泰武臨道,兼驛傳水利,駐省。
山西雁平道,駐代州
宣統元年省。
冀寧道,兼水利,駐省。
宣統二年省。
湖北武昌道廣西桂平梧道;俱鹽法道兼,駐省。
其帶兵備者,黑龍江東道兼營務、墾務、木植礦產,駐內興安嶺
山西河東道鹽法道兼,駐運城
陝西潼商道,駐省城
福建興泉永道,兼海政、驛傳,駐廈門
湖北安襄鄖荊道,兼水利,駐襄陽
湖南衡永郴桂道;兼驛傳,駐衡州
整飭兵備道直隸口北道,駐宣化,定為滿缺。
參用漢人
甘肅甘涼道
涼州
分巡道直隸清河道,兼河務,駐省。
霸昌道,駐昌平
光緒三十年省。
河南河陝汝道,兼水利驛傳,駐陝州
福建延建邵道,駐延平
浙江金衢嚴道,兼水利,駐衢州
湖南嶽常澧道,兼驛傳商埠關務,駐澧州
四川南道,駐瀘州
廣東廣肇羅道,兼水利,駐肇慶
雲南臨安開廣道;兼關務,駐蒙自
其帶兵備者,奉天洮昌道,兼蒙旗事,駐遼源州
臨長海道,駐臨江
錦新營口道,兼關務,駐營口
興鳳道,駐安東
吉林東南路道,兼關務,駐琿城。
北路道。
關務駐三姓
西路道,專司交涉,駐長春
黑龍江呼倫道,駐呼倫
璦琿道,駐璦琿。
以上五員並加參領銜
直隸通永道,兼河務海防屯田,駐通州
天津道,兼河務見前
大順廣道,兼河道水利,駐大名
蘇州道糧道兼,並司水利,見前
蘇松太倉道,兼水利漁業關務,駐上海
常鎮通海道,兼河道關務,駐鎮江
淮揚海道,兼鹽法漕務海防,加提法使銜,駐淮安
徐州道,兼河務,駐宿遷
安徽安廬滁和道,駐省城
光緒三十三年省。
皖南道,省寧太池廣道改置,兼關務,加提法使銜,駐蕪湖
北道,省鳳穎六泗道改置,駐鳳陽
山東兗沂曹濟道,兼驛傳河務水利,駐兗州
山西歸綏道,兼關務驛傳及蒙旗事,駐綏遠
初定為滿缺,後參用漢人
河南開歸陳許鄭道,兼河務,駐省。
河北道,兼河務水利,駐武陟
南汝光道,兼水利,駐信陽州
陝西安道,兼水利,駐漢中
鳳邠道鹽法道兼。
宣統元年省。
甘肅平慶涇固化道鹽法道兼,駐平涼
蘭州道,兼屯田茶馬,駐省城
宣統二年省。
阿克蘇道,兼水利屯政撫馭蒙部,稽查卡倫,駐本城。
喀什噶爾道,兼水利屯墾通商撫馭布魯特,稽查卡倫,駐本城。
福建汀漳龍道,駐漳州
台灣道光緒二十一年台灣,省。
浙江杭嘉湖道,兼海防,駐嘉興
寧紹台道,兼水利海防,駐寧波
溫處道,兼水利海防,駐溫州
江西南臨鹽法道兼,駐萍鄉
撫建廣饒九南道,兼關務水利窯務,駐九江
吉南贛寧道,兼關務水利驛傳,駐贛州
湖北漢黃德道,兼水利,駐漢口
荊南道,兼關務水利,駐沙巿。
施鶴道,兼轄文武,駐施南
湖南辰沅永靖道,兼界亭,苗疆,駐鳳凰營
四川成綿龍茂道,兼水利,駐省城
光緒三十四年省。
建昌南道,兼驛傳,撫土司,駐雅州
川東道,兼驛傳,駐重慶
川北道,駐保寧
安道,駐巴安,加提法使銜。
北道,駐登科
以上二員宣統二年置,隸川滇邊務大臣
廣東南韶連道,兼水利,駐韶州
惠潮嘉道,駐惠州
廉欽道,駐欽州
高雷陽道,駐高州
瓊崖道,駐瓊州
廣西左江道,駐南寧
右江道,駐柳州
太平思順道,駐龍州
以上二員,並控制漢、土。
雲南迤東道,兼驛傳,駐曲靖
西道,兼驛傳關務,駐大理
迤南道,兼驛傳,駐普洱
貴州貴東道,兼驛傳苗疆,駐古州
貴西道;駐安順
宣統二年省。
整飭兵備道直隸熱河道,加提法使銜,駐本城。
江南江寧道鹽法道兼,並司水利,駐省。
山東登萊青道,兼海防水利,駐登州
陝西延榆綏道,兼鹽,駐榆林
甘肅寧夏道,兼鹽法水利,駐寧夏
鞏秦階道,兼茶馬屯田,駐秦州
新疆迪道,兼驛傳,加提法使銜,駐省。
伊塔;兼水利屯田稽查卡倫,駐寧遠
撫治兵備道甘肅西寧道,兼治蒙、番,駐西寧
乾隆間定為滿、蒙缺,後參用漢人
嘉慶間復舊制,後仍參用
安肅道
屯田,駐肅州
各掌分守分巡,及河、糧、鹽、,或兼水利驛傳,或兼關務屯田;並佐籓、臬覈官吏課農興賢能,勵風俗,簡軍實,固封守,以帥所屬廉察政治
雜職庫大使從九品
倉大使關大使,俱未入流,詳後雜職
因地建置,不備設
公元1659年
布、按二司置正、副官
改置布政使左、右參議,是為守道按察使副使僉事,是為巡道
道員止轄一府,或數道同轄一府也。
順治十六年,諭各兼帶布、按二司銜,著為例。
康熙六年,省守、巡道百有八人厥後漸次復置,有統轄闔省者,有分轄三、四府州者,省置無恆,銜額靡定,均視其升補本職為差
如由京堂等官補授者為參政掌印給事中知府補授者為副使,由科道補授者為參議道郎中員外郎主事同知補授者為僉事,守、巡皆同。
乾隆十八年,罷參政參議副使僉事諸銜,特峻其品秩
初制,參政從三品副使正四品參議道四品僉事正五品
至是俱定正四品
嗣是守、巡諸道先後兵備者,八十餘人
四十一年,詔道員署布、按二司者,許上封奏。
嘉慶四年,以道員職司巡察,詔復雍正間舊制,許言事
德宗以降,別就省會巡警勸業二道分科治事,議省守、巡道,酌留一二帶兵備者,未果
又初制有山東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興浙江、江蘇海防道福建巡海道江蘇江防馬政,後俱省。
公元1753年
知府一人
初制正四品
乾隆十八年改從四品
同知正五品
通判,正六品
無定員。
其屬:經歷司經歷,正八品
知事,正九品
照磨所照磨從九品
司獄司司獄從九品
一人
又江蘇檢校貴州長官司吏目,各二人
知府掌總領屬縣,宣佈條教興利除害決訟檢奸
三歲屬吏賢否職事修廢刺舉上達地方要政白督、撫,允乃行。
同知通判分掌鹽督捕,江海防務河工水利,清軍理事撫綏民夷諸要職。
直隸布政使者,全國二十有二,制同直隸州,或隸將軍道員,各因地酌置。
經歷知事照磨司獄,所掌如兩司首領官
同知以下事簡不備
公元1667年
初制,知府正四品,區三等多用漢員,時滿洲郎、員外轉布、按不佔府缺。
康熙初參用
並置推官康熙六年省。
及掛銜推官
順治三年省。
督捕左、右理事官康熙三十八年省。
一人
康熙元年,以委署州、縣專責知府行保連坐法。
五十一年允御史徐樹庸請,引見督、撫特舉人員
自是知府授官,引見時觀敷奏報最課治績,著為令甲
雍正元年,諭督、撫甄別知府厥後府與同知且許言事
後停。
十二年,以府職重要援引古誼,思復久任制。
部議遷擢鼓勵,止於限年升調。
仁宗親政,以知府為承上接要職嚴諭各督、撫考覈
宣宗時猶然
文、穆而下古轍浸遠矣。
宣統之季,省各府附郭縣,以知府領其事。
江南陝西湖廣分省奉天吉林黑龍江新疆建省四川雲南改土歸流,各以府隸之,計全國府二百十有五。
公元1770年
知州一人
制從五品
乾隆三十五年直隸知州正五品
州同,從六品
州判,從七品
無定員。
其屬:吏目一人
從九品
知州一州治理
屬州視縣,直隸州視府。
唯無附郭縣。
州同州判分掌糧務、水利、防海、管河諸職。
吏目掌司奸盜察獄囚、典簿錄。
初制,州置知州一人
嗣後因地制宜,省析並隨更易佐貳亦如之。
全國直隸州七十有六,屬州四十有八。
縣知縣一人
正七品
縣丞一人
八品
主簿無定員。
九品
典史一人
未入流
知縣一縣治理決訟斷辟勸農賑貧,討猾除奸,興養立教
貢士讀法養老祀神,靡所不綜。
縣丞主簿分掌糧馬、徵稅戶籍緝捕諸職。
典史掌稽獄囚
無丞、簿,兼領其事。
公元1655年
初制,縣置知縣一人
順治十二年,諭吏部參酌州、縣制,區三等
先是台諫需人,依明往例行取知縣
聖祖親政,以親民官須諳利弊,命督、撫舉賢能
康熙二十九年,復諭九卿察廉吏。
清苑知縣邵嗣堯十二人擢置憲府,錚然有聲
高宗猶亟稱之。
部議防太驟,俾迴翔曹司間,其途稍紆矣。
乾隆十六年停止行取部員,其賢能者仍得題擢也。
嘉慶十五年,刊欽定訓飭州縣規條一書頒示各省
文宗時軍書旁午民生凋敝申諭督、撫隨時嚴察
其時雜流競進廉能者寡。
穆宗厲精圖治,諭各省甄別捐納軍功人員,尋以招流亡墾地課第殿最
同治七年覆命設局牧令諸書猶存振厲至意
光緒間,督、撫違例更調州、縣官,視同傳捨
二十四年,議復久任制。
三十一年定考覈州、縣章程詳考績。
制亦少密焉。
全國縣凡千三百五十有八。
公元1664年
儒學府教授正七品
訓導,從八品
州學正、正八品
訓導縣教諭、正八品
訓導,俱各一人
教授學正教諭,掌訓迪學校生徒課藝業勤惰,評品優劣,以聽於學政
訓導佐之。
例用本省人。
同府、州者否。
江蘇安徽兩省通用
初沿明制,府、□、州、縣及各衛武學並置學官
康熙三年,府、州及大縣訓導,小縣省教諭
十五年復置,自是教職分正復。
厥後俊秀監生捐納教職例。
三十年,允江南學政許汝霖請,凡捐學正教諭改為縣丞訓導改為主簿繇是生員始得入貲教授必由科目
三十二年,省各衛武學訓導
三十九年頒學聖諭十六條,月朔望命儒學官諸生宣讀
四十一年,頒御制訓飭士子文,命學宮鑱石
四十二年,定教職,學各二人
雍正元年,允雲南土人四川建昌番夷湖南永綏等處建立義學,嗣是改土歸流塞外荒區漸次俱設儒學
明年,置雲南井學訓導,井學自此始。
明年,省都司儒學京衛武學教授滿洲生員並歸漢官月課
十三年,定府、州、縣儒學官品秩。
前所列。
光緒三十年後,科舉既罷,各省教職缺出不補
時議改置文廟官,不果
巡檢司巡檢從九品
掌捕盜賊詰奸宄。
州縣關津險要則置。
隸州□者,專司河防
公元1728年
驛丞未入流
郵傳迎送
舟車伕馬,廩糗庖饌,視使客品秩為差,支直於府、州、縣,籍其出入
雍正六年,定滿人不得驛丞
典史同。
庫大使一人
布政使者正八品運使鹽法道、各道從九品鹽茶道及各所俱未入流
掌主庫藏
倉大使一人
布政使及各府從九品
州、縣未入流
掌主倉庾
稅課司大使一人
隸道、府者從九品
州、縣未入流
掌主稅事。
商賈、儈屠、雜巿俱有常徵,以時榷之,輸直於道、府若縣
徬官一人
未入流
瀦洩啟閉
河泊所大使一人
未入流
掌徵魚稅
公元1909年
醫學正科,州典科,縣訓科,各一人
未入流
由所轄有司遴諳醫理者,咨部給劄。
宣統元年奉天模範監獄成,置醫務所所長,省府正科
公元1729年
陰陽學正術,州典術,縣訓術,各一人
未入流
由所轄有司行端者,咨部給劄。
雍正七年,令兼轄星學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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