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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一 志第十一 (自动笺注)
五禮之別,三曰賓,蓋朝宗、覲遇、會同之制是也
自周以下,其禮彌繁。
自秦滅學之後舊典殘缺
漢興,始使叔孫通制禮參用先代之儀,然亦往往異焉
漢儀有正會禮,正旦夜漏未盡七刻,鐘鳴受賀,公侯以下執贄夾庭,二千石以上升殿萬歲然後作樂宴饗
魏武帝正會文昌殿,用漢儀,又設百華燈。
晉氏受命武帝更定元會儀,《咸寧注》是也
傅玄元會賦》曰:「考夏後遺訓,綜殷周之典藝,采秦漢之舊儀,定元正嘉會
」此則兼采眾代可知矣。
咸寧注》:「先正一日有司宿設
夜漏未盡十刻,群臣集到,庭燎起火
上賀,起,謁報,又賀皇后
還,從雲龍中華門入,詣東閣下,便坐
未盡七刻,百官及受贄郎官以下至計吏皆入立其次,其陛衛者如臨軒儀。
未盡五刻謁者僕射大鴻臚各各奏群臣就位定。
漏盡侍中外辦
皇帝出,鐘鼓作,百官拜伏
太常皇帝御坐鐘鼓止,百官起。
大鴻臚跪奏:『請朝賀』。
掌禮郎贊:『皇帝延王登』。
大鴻臚跪贊:『籓王臣某等奉白璧各一,再拜賀』。
太常報:『王悉登』。
謁者上殿當御坐。
皇帝興,王再拜
皇帝坐,復再拜。
跪置璧御坐前,復再拜。
成禮訖,謁者引下殿,還故位。
掌禮郎贊:『皇帝太尉等』。
於是公、特進匈奴單于金紫將軍大鴻臚西,中二千石二千石千石、六百石當大行令西,皆北面伏。
鴻臚跪贊:『太尉中二千石奉璧、皮、帛、羔、雁、雉,再拜賀』。
太常贊:『皇帝延公等登』。
掌禮引公至金紫將軍上殿
皇帝興,皆再拜
皇帝坐,又再拜
跪置璧皮帛御坐前,復再拜。
成禮訖,謁者引下殿,還故位。
公置璧成禮時,大行令並贊殿下中二千石以下同。
成禮訖,以贄授贄郎,郎以璧帛謁者,羔、雁、雉付太官
太樂令跪請奏雅樂,樂以次作。
乘黃令乃出車皇帝罷入,百官皆坐。
晝漏上水六刻諸蠻胡客以次入,皆再拜訖,坐。
御入後三刻又出,鐘鼓作。
謁者僕射跪奏:『請群臣上』。
謁者王公二千石上殿千石、六百石停本位
謁者引王詣樽酌壽酒,跪授侍中侍中跪置御坐前。
王還。
自酌置位前。
謁者跪奏:『籓王臣某等奉觴再拜上千萬歲壽』。
四廂樂作,百官再拜
已飲,又再拜
謁者引王等還本位。
陛下者傳就席,群臣皆跪諾。
侍中中書令尚書令各于殿上上壽酒。
登歌樂升,太官又行御酒
御酒升階太官令跪授侍郎侍郎跪進御坐前。
乃行百官酒。
太樂令跪奏:『奏登歌』,三終乃降
太官令跪請具御飯,到階,群臣皆起。
太官令持羹跪授司徒,持飯跪授大司農尚食持案並授持節持節跪進御坐前。
群臣就席
太樂令跪奏:『奏食舉樂』。
太官百官飯案遍。
食畢,太樂令跪奏:『請進樂』。
以次作。
鼓吹令又前跪奏:『請以次進眾妓』。
乃召諸郡計吏前,受敕戒階下
宴樂畢,謁者一人跪奏:『請罷退』。
鐘鼓作,群臣北面再拜,出。
然則夜漏未盡七刻謂之晨賀
晝漏上三刻更出,百官壽酒,謂之晝會
別置女樂三十人黃帳外,奏房中之歌。
江左多虞不復晨賀
夜漏未盡十刻,開宣陽門,至平旦始開殿門晝漏上五刻,皇帝乃出受賀。
皇太子出會者,則在三恪下王公上。
正旦元會,設白獸樽殿庭樽蓋上施白獸,若有能獻直言者,則發此樽飲酒
案禮,白獸樽杜舉遺式也,為白獸蓋,是後所為,示忌憚也。
魏制,籓王不得朝覲
魏明帝時有朝者皆由特恩不得以為常。
泰始中有司奏:「諸侯之國,其王公以下入朝者,四方各為二番三歲,周則更始
臨時有故,卻在明年
明年來朝之後,更滿三歲乃復朝,不得本數
朝禮皆親執璧如舊朝之制。
不朝之歲,各遣卿奉聘
奏可
江左王侯之國,其有受任居外,則同方伯史二千石之禮,亦無朝聘之制,故此禮遂廢。
漢以高帝十月定秦,且為歲首
武帝,雖改用夏正,然每月朔朝至於十月朔,猶常饗會
其儀,夜漏未盡七刻,受賀及贄。
公侯璧,中二千石二千石羔,千石、六百石雁,四百石以下雉
三公奉璧上殿御坐前,北面
太常贊曰'皇帝為君興'。
三公伏。
皇帝坐,乃前進璧。
百官皆賀二千石以上上殿萬歲舉觴御食司徒奉羹,大司農奉飯,奏食舉之樂。
百官受賜,宴饗大作樂,如元正之儀。
魏晉冬至日方國百僚稱賀,因小會
其儀亞於獻歲之旦。
公元240年
古者帝王莫不巡狩
魏文帝天下三分方隅多事皇輿亟動,役無甯歲,蓋應時之務,非舊章也。
明帝凡三東巡狩,所過存高年,恤疾苦,或賜穀帛有古巡幸之風焉。
齊王正始元年,巡洛陽縣,賜高年力田各有差。
公元268年
武帝泰始四年,詔刺史二千石長吏曰:「古之王者,以歲時巡狩方嶽其次二伯述職不然行人順省。
故雖幽遐側微,心無壅隔,下情上通上指遠諭,至於鰥寡,罔不得所,用垂風遺烈休聲猶存
在位累載,如臨深川,夙興夕惕明發不寢坐而待旦,思四方水旱災眚,為之怛然
勤躬約己,欲令事事當宜。
常恐眾吏用情,誠心未著萬機兼猥,慮有不周政刑失謬,而弗獲備覽
百姓有過,在予一人
惟歲之不易未遑卜征巡省之事,下之未乂,其何以恤之。
今使使持節侍中副給事黃門侍郎銜命四出,周行天下,親見刺史二千石長吏申諭朕心,訪求得失損益諸宜觀省政教,問人間患苦
周典有之曰:'其萬姓利害一書,其禮俗政事刑禁逆順一書,其暴亂作慝犯令為一書,其劄喪凶荒厄貧一書,其康樂和親安平一書,每國辨異之,以返命于王。
'舊章前訓,今率由之。
還具條奏,俾朕昭然鑒於幽遠,若親行焉。
大夫君子,其各悉乃心,敬乃事,嘉言令圖苦言至戒,與使者盡之無所隱諱
方將慮心以俟,其勉哉勖之,稱朕意焉。」
新禮,巡狩方岳柴望告設壝宮如禮。
諸侯之覲者,賓及執贄皆如朝儀,而不建旗
摯虞以為:「覲禮諸侯天子,各建其旗。
旗章所以爵命,示等威
《詩》稱'君子至止言觀其旗'。
宜定新禮,建旗如舊禮。
詔可其議。
然終晉代,其禮不行
封禪之說,經典無聞
有因天事天,因地事地,因名山升中於天,而鳳皇降,龜龍格。
天子所以巡狩至於方岳燔柴祭天,以告其成功,事似而非也。
讖緯諸說皆云,王者泰山,禪梁甫易姓紀號
秦漢行其典,前史各陳其制矣。
魏文帝黃初中護軍蔣濟奏曰:「夫帝王大禮巡狩為先;昭祖揚禰,封禪為首
是以自古革命受符未有不蹈梁父,登泰山,刊無竟之名,紀天人之際者也。
司馬相如謂有文以來七十二君,或順所繇於前,謹遺教於後。
太史公曰,主上聖明而不宣佈有司之過也。
然則元功懿德不刊梁山之石,無以帝王之功,示兆庶不朽之觀也。
語曰,'當君而歎堯舜之美,譬猶人子對厥所生而譽他人之父'。
大魏百王弊亂,拯流遁艱厄,接千載衰緒,繼百代廢業
始自武文,至於聖躬所以成天地之道,綱維人神之化。
上天報應嘉瑞顯祥,以比往古無所取喻。
至於曆世迄今,未廢大禮
雖志在掃盡殘盜,蕩滌餘穢,未遑斯事。
若爾三苗屈強江海大舜當廢東巡之儀;徐夷跳梁淮泗周成當止岱嶽之禮。
去歲破吳虜于江漢今茲屠蜀賊於隴右,其震盪內潰,在不復淹,無累封禪之事也。
此儀久廢,非倉卒所定。
宜下公卿,廣撰其禮,卜年考時昭告上帝,以副天下之望。
待罪軍旅不勝大願冒死以聞。
」詔曰:「聞蔣濟斯言,使吾汗出流足。
開闢以來封禪者七十餘君耳。
太史公曰,雖有受命之君,而功有不洽是以中間曠遠千有餘年,近者數百載,其儀闕不可得記。
吾何德之修,敢庶茲乎!
豈謂世無管仲,以吾有桓公泰山之志乎!
不欺天也。
濟之所言,華則華矣,非助我者也。
公卿侍中尚書常侍之而已,勿復有所議,亦不須答詔也。
天子雖距議,而實使高堂隆封禪之儀,以天下未一,不欲便行大禮,會隆卒,不復行之。
公元280年
武帝平吳混一區宇太康元年九月庚寅尚書令衛瓘尚書左僕射山濤右僕射魏舒尚書劉寔司空張華等奏曰:「臣聞肇自生靈,則有後辟,年載之數,莫之能紀。
立德濟世揮揚仁風,以登封泰山者七十有四家,其諡號可知者十有四焉。
沈淪寂寞,曾無遺聲者,不可勝記
大晉之德,始自重黎,實佐顓頊至於夏商,世序天地
在於周,不失其緒。
金德將升,世濟明聖,外平蜀漢,海內歸心武功之盛,實由文德
至於陛下受命踐阼,弘建大業群生仰流
惟獨江湖沅湘之表,凶桀負固歷代不賓
神謀獨斷命將出討兵威暫加,數旬蕩定
羈其鯨鯢,赦其罪逆雲覆雨施八方來同聲教所被,達於四極
黃軒遐征大禹遠略,周之奕世何以尚今!
若夫玄石素文底號前載,象以數表言以事告,雖古《河圖》《洛書》之徵,不是過也。
宜宣大典,禮中嶽,封泰山,禪梁父發德號,明至尊,享天休,篤黎庶,勒千載之表,播流後之聲,俾百世之下,莫不興起
帝王盛業天人至望也。
」詔曰:「今逋寇雖殄,外則障塞有警,內則百姓未甯,此盛德之事,所未議也。」
又奏曰:「今東漸於海,西被流沙大漠之陰,日南北戶莫不通屬芒芒禹跡,今實過之
天人之道已周,巍巍之功已著,宜修禮地祗,登封泰山,致誠上帝,以答人神之願也。
乞如前奏
」詔曰:「今陰陽未和刑政未當百姓得其所豈可勒功告成邪!
」詔不許
又奏曰:「臣聞處帝王之位者,必有曆運之期,天命之應;濟兆庶之功者,必有盛德之容,告成之典。
無不可誣,有不敢讓,自古道也。
明詔謙沖,屢辭其禮,雖盛德攸在,推而未居。
三公職典天地,實掌人物,國之大事,取議於此
漢氏封禪非是官也,不在其事。
臣等前奏,蓋陳祖考之功,天命又應,陛下之德,合同四海,跡古考今宜修此禮。
至於克定歲月,須五府上議然後奏聞
」詔曰:「雖蕩清江表,皆臨事者之勞,何足告成
方望群後思隆大化,以甯區夏百姓獲乂,與之休息
斯朕日夜無所復下諸府矣。」
又奏:「臣聞唐虞三代濟世弘功之君,莫不承天休,俯協人志,登介丘,履梁父未有辭焉者,蓋不可讓也。
陛下勳高百王,德無與二,茂績宏規巍巍之業,固非臣等所能究論。
聖旨勞謙,屢自抑損時至弗應,推美不居,闕皇代上儀,塞靈祗款望何以使大晉典謨同風於三五?
臣等誠不敢奉詔,請如前奏施行
」詔曰:「方當共思弘道,以康庶績且俟他年無所紛紜也。」
王公有司又奏:「自古聖明光宅四海封禪名山,著于史籍作者七十四君矣。
舜禹之有天下也,巡狩四嶽躬行其道。
《易》著觀俗省方,《禮》有升中於天,《詩》頌陟其高山,皆載在方策
文王西伯服事殷,周公以魯籓列于諸侯,或享於岐山或有泰山,徒以聖德,猶得為其事。
自是以來,功薄而僭其義者,不可勝數
號諡不泯以至於今。
高祖宣皇帝肇開王業海外有截世宗景皇帝濟以大功輯甯區夏太祖文皇帝受命造晉,蕩定蜀漢陛下應期龍興混一六合,澤被群生威震無外
漢氏失統,吳蜀鼎峙,兵興以來,近將百年地險俗殊,人望絕塞
不羈之寇,二代而平,非聰明神武先天弗違,孰能巍巍有成若茲者歟!
臣等幸以千載遭運會,親服大化目睹太平至公至美,誰與為讓。
祖述先朝憲章古昔勒功岱岳登封告成,弘禮樂之制,正三雍之典,揚名萬世,以顯祖宗。
是以不勝大願,敢昧死以聞
請告太常具禮儀復上。
」詔曰:「所議誠列代盛事也,然方今未可以爾。
」便報絕之。
公元前7年
哀帝即位,欲尊崇章皇太妃
桓溫宜稱太夫人
尚書僕射江[A170]議曰:「虞舜體仁孝之性,盡事親之禮,貴為天王富有四海,而瞽叟無立錐之地一級之爵。
蒸蒸之心,昊天罔極甯當忍父卑賤不以徽號顯之,豈不以子無爵父之道,理窮義屈,靡所厝情者哉!
春秋經》曰'紀季姜歸於京師',《傳》曰'父母之于子,雖為天王後,猶曰吾季',言子尊不加父母也。
以為子尊不加父母,則武王何以追王太王王季文王乎?
周之三王德配天地王跡之興,自此始也。
是以武王仰尋前緒,遂奉天命,追崇祖考,明不以子尊加父母也。
案《禮》'幼不誄長,賤不誄貴',幼賤猶不得表彰長貴,況敢錫之以榮命邪!
漢祖家令之言而尊太公荀悅以為莫大嚴父,而以子貴加之父母家令之言過矣。
爰逮孝章不上賈貴人尊號,而厚其金寶幣帛非子道之不至也,蓋聖典不可逾也。
春秋時庶子承國,其母得為夫人
不審直子命母邪,故當告于宗祧以先君之命命之邪?
竊見詔書,當臨軒拜授貴人皇太妃
今稱皇帝策命貴人,斯則子爵母也。
貴人北面拜受,斯則母臣子也。
天尊地卑名位定矣,母貴子賤,人倫序矣。
雖欲加崇貴人,而實卑之;雖顯明國典,而實廢之。
人主舉動,史必書之。
如當載之方策,以示後世無乃不順乎!
竊謂應告顯宗之廟,稱貴人仁淑之至,宜加殊禮,以酬鞠育之惠。
奉先靈之命,事不在己。
妃後雖是配君之名,然自後以下夫人九嬪無稱妃焉。
桓公謂宜進號太夫人非不允也。
如以夫人為少,可言太夫人
皇,君也,君太夫人于名禮順矣。
下詔皇太妃
三月丙辰,使兼太保王恬授璽綬儀服一如太后
又詔曰:「朝臣不為太妃敬,為合禮不?
太常江逌議:「位號不極不應盡敬。」
孝武追崇會稽鄭太妃為簡文太后,詔問「當開墓不」。
王珣答:「據三祖追贈中宗敬後,並不開墓位,更為塋域制度耳。」
褚太后臨朝時,議褚裒進見之典。
蔡謨王彪之並以:「虞舜漢高祖猶執子道,況後乎!
王者父無拜禮
尚書八座以為:「純子則王道缺,純臣孝道虧。
公庭如臣,私覿嚴父為允。」
漢魏故事皇太子稱臣
新禮以太子既以子為名,而又稱臣臣子兼稱,於義不通,除太子稱臣之制。
摯虞以為:「《孝經》'資于事父以事君',義兼臣子則不稱臣,宜定新禮皇太子稱臣如舊
」詔從之。
公元325年
太寧三年三月戊辰明帝皇子衍為皇太子
癸巳,詔曰:「禮無生貴者,故帝元子方之於士。
漢魏以來尊崇儲貳,使官屬稱臣朝臣咸拜,此甚無謂
吾昔在東宮未及啟革。
今衍幼沖之年,便臣先達將令日習所見,謂之自然,此豈可以教之邪!
主者下公內外通議,使必允禮中
尚書令卞壼議以為:「《周禮王后太子不會,明禮同於君,皆所以儲貳,異正嫡
苟奉之如君,不得不拜矣。
太子若存謙沖,故宜答拜。
以為皇太子之立,郊告天地正位儲宮豈得同之皇子揖讓而已
謂宜稽則漢魏闔朝同拜。
」從之。
太元中尚書符問王公下見皇太子儀及所衣服
侍中國子博士車胤議:「朝臣硃衣褠幘,拜敬,太子答拜
經傳不見其文,故太傅羊祜箋慶太子,稱叩頭死罪,此則拜之證也。
太寧三年詔議其典,尚書卞壼謂宜稽則漢魏闔朝同拜。
硃衣冠冕,惟施之天朝,宜褠幘而已
朝議多同。
公元324年
太元十二年,議二王后太子先後
博士庾弘之尚書參議,並以為:「陳留,國之上賓
皇太子雖國之儲貳猶在臣位陳留王坐應在太子上。
陳留王表稱疾病積年,求放罷,詔禮官博士議之。
博士曹耽云:「勱為祭主無執祭之期,宜與穆子、孟摯事同
王彪之云:「二王之後不宜輕致廢立
記傳未見已為君而疾病退罷者,當知古無此禮。
孟縶穆子是方應為君,非陳留之比。」
公元338年
咸康四年成帝臨軒遣使太傅太尉司空
儀注》,太樂宿懸於殿庭
門下奏,非祭祀宴饗,則無設樂之制。
太常蔡謨議曰:「凡敬其事則備其禮,禮備則制有樂。
樂者,所以敬事明義非為耳目之娛,故冠亦用之,不惟宴饗
宴饗之有樂,亦所以敬賓也。
郤至使楚,楚子饗之,郤至辭曰:'不忘先君之好,貺之以大禮,重之以備樂
'尋斯辭也,則宴樂意可知矣。
公侯大臣人君所重,故御坐為起,在輿為下言稱伯舅
《傳》曰'國卿,君之貳也',是以命使之日,御親臨軒,百僚陪列,此即敬事之意也。
古者天王下國之使,及命將帥,遣使臣,皆有樂。
故《詩序》曰:'皇皇者華,君遣使臣也。
'又曰:'《采薇》以遣之,《出車》以勞還,《杕杜》以勤歸。
'皆作樂而歌之。
今命大使,拜輔相,比于下國之臣,輕重殊矣。
輕誠有之,重亦宜然
故謂臨軒遣使,宜有金石之樂。
議奏從焉。
漢魏故事王公群妾見於夫人夫人答拜
新禮以為禮無不答更制妃公侯夫人答妾拜。
摯虞以為:「禮,妾事女君如婦之事姑,妾服女君期,女君不報,則敬與婦同而又加賤也。
名位不同本無酬報
禮無不答,義不謂此。
先聖嫡庶之別,以絕陵替之漸。
峻明其防,猶有僭違
宜定新禮,自如其舊。
詔可其議。
五禮之別,其四曰軍,所以外寧內,保大定功者也。
但兵者凶事,故因搜狩而習之。
漢儀立秋之日,自郊禮畢,始揚威武,斬牲於東門,以薦陵廟
其儀,乘輿御戎路,白馬硃鬣,躬執弩射牲,牲以鹿麛
太宰謁者一人載以獲車,馳送陵廟
還宮,遣使者束帛以賜武官
武官肄兵,習戰陣之儀。
斬牲之禮,名曰<豸區>劉。
兵官皆肄孫吳兵法六十四陣
既還,公卿下陳<名隹>陽前街,乘輿到,公卿下拜天子下車公卿親識顏色然後還宮。
古語曰在車下車,則惟此時施行
漢世率以為常
至獻帝建安二十一年,魏國有司奏:「古四時講武,皆于農隙
西京承秦制,三時不講,惟十月都講
金革未偃,士眾素習,可無四時講武
但以立秋吉日大朝車騎號曰閱兵上合禮名,下承漢制
奏可
是冬閱兵魏王親執金鼓以令進退
延康元年魏文帝魏王
是年六月立秋閱兵東郊公卿相儀王御華蓋,親令金鼓之節。
魏明帝太和元年十月,又閱兵
公元268年
武帝泰始四年九月咸寧元年太康四年六年冬,皆自臨宣武觀,大閱眾軍然不自令進退也。
惠帝以後,其禮遂廢。
元帝太興四年,詔左右衛及諸營教習,依大習儀作雁羽仗
成帝咸和中,詔內外諸軍戲兵南郊之場,故其地因名鬥場
自後籓鎮桓、庾諸方伯往往閱習,然朝廷無事焉。
漢魏故事遣將出征符節郎授節鉞朝堂
其後荀顗等所定新禮,遣將,御臨軒尚書節鉞,依古兵書跪而推轂之義也。
五禮之別,其五曰嘉,宴饗冠婚之道於是乎備。
周末崩離賓射宴饗之則罕復能行,冠婚飲食之法又多遷變
公元285年
周禮》雖有服冕之數,而無天子冠文。
又《儀禮》雲,公侯之有冠禮末造也。
王、鄭皆以為夏末上下相亂篡弑由生,故作公侯冠禮,則明無天冠禮之審也。
大夫又無冠禮古者五十而後爵,何大夫冠禮之有。
周人年五十而有賢才,則試以大夫之事,猶行士禮也。
筮日筮賓,冠於阼以著代,醮於客位三加彌尊,皆士禮耳。
漢代以來天子諸侯頗采其儀。
正月甲子丙子吉日可加元服儀從冠禮是也
漢順帝冠,又兼用曹褒新禮,乘輿初加緇布進賢,次爵弁武弁,次通天,皆于高廟,以禮謁見世祖廟
王公已下,初加進賢而已
案此文,始冠緇布,從古制也,冠於宗廟是也
天子一加
其說曰:「士禮三加,加有成也。
至於天子諸侯無加數之文者,將以踐阼臨下尊極德備,豈得與士同也。
魏氏太子再加,皇子王公世子三加
孫毓以為一加再加,皆非也。
《禮》醮辭曰:「令月吉曰,以歲之正,以月之令。
」案魯襄公冠以漢惠帝冠以三月,明無定月。
而後以來元服咸以正月
咸寧二年秋閏九月遣使汝南王柬,此則非必歲首
禮冠於廟,然武、惠冠太子太子皆即廟見,斯亦擬在廟之儀也。
穆帝孝武將冠,皆先以幣告廟,訖又廟見也。
惠帝之為太子,將冠,武帝臨軒,使兼司徒高陽王加冠,兼光祿大夫屯騎校尉華暠贊冠
江左將冠,金石宿設百僚陪位
又豫於殿上大床御府令奉冕、幘、簪導袞服以授侍中常侍太尉加幘,太保加冕
加冕太尉讀祝文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
皇帝穆穆,思弘袞職
欽若昊天六合是式。
率遵祖考永永無極
眉壽惟祺,介茲景福
加冕訖,侍中玄紞侍中絳紗服,加袞服冕冠
事畢,太保率群臣奉觴上壽王公以下三稱萬歲乃退。
案《儀注》,一加幘冕而已
公元274年
泰始十年南宮王承年十五,依舊應冠。
有司議奏:「禮,十五成童國君十五而生子,以明可冠之宜。
漢魏遣使諸王,非古典
於是諸王十五而冠,不復使命
王彪之雲,《禮》、《傳》冠皆在廟。
成帝既加元服車駕出拜於太廟,以告成也。
蓋亦猶擬在廟之儀。
公元243年
魏齊王正始四年,立皇后甄氏,其儀不存
公元276年
武帝咸寧二年臨軒,遣太尉賈充策立皇后楊氏,納悼後也。
大赦,賜王公以下各有差,百僚上禮
公元287年
太康八年有司奏:「婚禮納徵,大婚玄纁束帛,加珪,馬二駟
王侯玄纁束帛加璧乘馬
大夫玄纁束帛加羊
古者皮馬庭實天子加以谷珪諸侯大璋可依周禮改璧用璋,其羊雁酒米玄纁如故
諸侯婚禮加納采、告期親迎各帛五匹,及納徵馬四匹,皆令夫家自備
惟璋,官為具致之。
尚書硃整議:「案魏氏故事,王娶妃、公主嫁之禮,天子諸侯皮馬庭實天子加以谷珪諸侯加以大璋
漢高後制聘,後黃金二百斤,馬十二匹。
夫人金五十斤,馬四匹
魏氏王娶妃、公主嫁之禮,用絹百九十匹。
晉興故事用絹三百匹。
」詔曰:「公主嫁由夫氏,不宜皆為備物賜錢使足而已
惟給璋,餘如故事。」
公元336年
成帝咸康二年臨軒,遣使持節、兼太保領軍將軍諸葛恢,兼太尉護軍將軍孔愉六禮備物,拜皇后杜氏
即日入宮,帝御太極殿,群臣畢賀。
賀,非禮也。
王者婚禮,禮無其制。
春秋》「祭公王后于紀」,《谷梁》、《左氏傳》說與《公羊》又不同
而自漢魏遺事,並皆闕略
武、惠納後,江左無復儀注》。
成帝將納杜後,太常華恆始與博士參定其儀。
杜預左氏傳》說,主婚是供其婚禮之幣而已
又,周靈王求婚,齊侯問于晏桓子桓子對曰:「夫婦所生若如人,姑姊妹則稱先守某公之遺女若如人。
」此則天子之命自得下達臣下之答逕自上通
先儒以為丘明詳錄其事,蓋為王者婚娶之禮也。
成帝臨軒遣使稱制拜後,然其《儀注》又不具存
公元343年
康帝建元元年,納皇后褚氏,而《儀注陛者設旄頭。
殿中御史奏:「今迎皇后,依成恭皇后入宮御物,而《儀注至尊袞冕升殿旄頭不設,求量處
又案,昔迎恭皇后,惟作青龍旗,其餘皆即御物
今當臨軒遣使而立五牛旗旄頭罼{罒幹}並出即用,故致今闕。
」詔曰:「所以正法服、升太極者,以敬其始,故備其禮也。
云何更闕所重而撤法物邪!
又恭後神主入廟,先帝後禮宜降,不宜五牛旗而今猶復設之邪!
既不設五牛旗,則旄頭罼{罒幹}之物易具也。
」又詔曰:「舊制既難准,且於今而備,亦非宜。
府庫之儲,惟當以供軍國之費耳。
法服儀飾粗令舉,其餘兼副雜器停之。」
公元357年
穆帝升平元年,將納皇后何氏。
太常王彪之引經傳及諸故事以定其禮,深非《公羊婚禮不稱主人之義。
又曰:'王者之于四海無不臣妾雖復父兄之親,師友之賢,皆純臣也。
夫崇三綱之始,以定乾坤之儀,安有天父之尊,而稱臣下之命以納伉儷
安有臣下之卑,而稱天父之名以行大禮
遠尋古禮,無王者此制;近求史籍,無王者此比。
于情不安,於義不通
咸寧二年,納悼皇后時,弘訓太后母臨天下,而無命戚屬之臣為武皇父兄主婚之文。
又考大晉已行之事,咸寧故事不稱父兄師友,則咸康華恆所上合於舊。
臣愚謂今納後儀制
一依咸康故事
於是從之。
華恆定之禮,依漢舊及晉已行之制,故彪之多從咸康由此也。
惟以娶婦之家三日舉樂,而咸康群臣賀,為失禮
故但依咸寧上禮不復賀。
告廟六禮版文等儀,皆彪之所定也。
納采版文璽書曰:「皇帝咨前太尉參軍何琦
渾元資始,肇經人倫,爰及夫婦,以奉天地宗廟社稷
謀於公卿,咸以宜率由舊典
今使使持節太常彪之宗正綜以禮納采
主人曰:「皇帝嘉命訪婚陋族備數采擇
臣從祖弟故散騎侍郎准之遺女,未閑教訓衣履若如人。
欽承舊章肅奉典制
太尉參軍都鄉侯糞土臣何琦稽首頓首再拜承詔
」次問名版文曰:「皇帝曰:咨某官某姓。
兩儀配合承天統物,正位乎內,必俟令族重申舊典
今使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以禮問名
主人曰:「皇帝嘉命使者某到,重宣中詔,問臣名族
族女父母所生先臣光祿大夫雩婁侯禎之遺玄孫先臣豫州刺史關中侯惲之曾孫先臣故安豐太守關中侯睿之孫,先臣散騎侍郎准之遺女
外出先臣尚書左丞孔胄之外曾孫先臣侍中關內侯夷之外孫女,年十七。
欽承舊章肅奉典制
」次納吉版文曰:「皇帝曰:咨某官某姓。
人謀龜從,僉曰貞吉敬從典禮
今使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以納吉
主人曰:「皇帝嘉命使者重宣中詔太卜元吉
陋族卑鄙憂懼不堪
欽承舊章肅奉典制
」次納徵版文曰:「皇帝曰:咨某官某姓之女,有母儀之德,窈窕之姿,如山如河,宜奉宗廟,永承天祚。
玄纁皮帛馬羊錢璧,以章典祀
今使使侍節、司徒某,太常某,以禮納徵。
主人曰:「皇帝嘉命降婚卑陋,崇以上公,寵以典禮備物典策
欽承舊章肅奉典制
」次請期版文曰:「皇帝曰:咨某官某姓。
謀於公卿泰筮元龜,罔有不臧率遵典禮
今使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以禮請期。
主人曰:「皇帝嘉命使者重宣中詔吉日惟某可迎。
欽承舊章肅奉典制
」次親迎版文曰:「皇帝曰:咨某官某姓。
歲吉月令吉日惟某,率禮以迎。
今使使持節太保某,太尉某,以禮迎
主人曰:「皇帝嘉命使者重宣中詔令月吉辰備禮以迎。
上公宗卿兼至副介近臣百兩
螻蟻之族,猥承大禮憂懼戰悸
欽承舊章肅奉典制
」某稽首承詔,皆如初答。
孝武王皇后,其禮亦如之。
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皆用白雁白羊一頭酒米各十二斛。
惟納徵羊一頭玄纁用帛三匹,絳二匹,絹二百匹,獸皮二枚,錢二百萬,玉璧一枚,馬六匹酒米各十二斛。
鄭玄所謂五雁六禮也。
珪馬之制,備物之數,校太康所奏又有不同雲
古者婚冠皆有醮,鄭氏醮文三首具存
公元364年
升平八年台符問「迎皇后大駕應作鼓吹不」。
博士胡訥議:「臨軒儀注》闕,無施安鼓吹處所,又無舉麾鳴鐘之條。
太常王彪之以為:「婚禮不樂
鼓吹樂之總名
儀注所以無者,依婚禮
宜備設而不作
時用此議。
公元417年
永和二年納後,議賀不。
王述云:「婚是嘉禮
春秋傳》曰:'娶者大吉非常吉。
'又《傳》曰:'鄭子罕如晉,賀夫人
'鄰國相賀,況臣下邪!
如此便應賀,但不在三日內耳
今因廟見成禮而賀,亦是一節也。
王彪之議云:「婚禮不樂不賀,《禮》之明文
《傳》稱子罕如晉夫人,既無《經》文,又《傳》不雲禮也。
《禮》,取婦三日舉樂,明三日之後自當樂。
至於不賀,無三日之斷,恐三日之後故無應賀之禮。
」又云:「《禮記所以言賀取妻者,是因就酒食而有慶語也。
愚謂無直相賀之體,而有禮貺共慶會之義,今世所共行。
于時竟不賀。
穆帝納後欲用九月九月忌月
范汪王彪之,答云:「禮無忌月,不敢所不見,便謂無之
博士曹耽荀訥等並謂無忌月之文,不應有妨。
王洽曰:「若有忌月,當復有忌歲。」
公元387年
太元十二年台符問「皇太子既拜廟,朝臣奉賀,應上禮與不?
國子博士車胤云:「百辟卿士,咸預盛禮展敬拜伏不須上禮
方伯牧守不睹大禮自非酒牢貢羞,無以表其乃誠,故宜有上禮
猶如元正大慶方伯莫不上禮朝臣奉璧而已
太學博士庾弘之議:「案咸寧三年始平濮陽諸王新拜,有司奏依故事,聽京城近臣王公主朝賀者復上禮
皇太子國之儲副既已崇建普天同慶
謂應上禮奉賀
徐邈同。
又引一有元良,慶在於此。
封諸王及新宮上禮既有前事,亦皆已瞻仰致敬,而又奉觴上壽,應亦無疑也。
江左以來太子婚,納徵禮用玉璧一,獸皮二,未詳何所准況
或者獸取其威猛班彩,玉以象德而有溫潤
珪璋亦玉之美者豹皮采蔚以譬君子
王肅納徵辭云:「玄纁束帛儷皮雁羊。
前漢聘後,黃金二百斤,馬十二匹,亦無用羊之旨。
鄭氏《婚物贊》曰「羊者祥也」,然則婚之有羊,自漢末始也。
王者六禮尚未用焉。
是故太康中有司奏:「太子婚,納徵用玄纁束帛加羊二駟。」
公元274年
武帝泰始十年,將聘拜三夫人九嬪
有司奏:「禮,皇后聘以谷珪,無妾媵禮贄之制。
」詔曰:「拜授可依魏氏故事
於是臨軒,使使持節太常三夫人,兼御史中丞九嬪
漢魏之禮雲,公主居第尚公主者來第成婚
司空王朗以為不可其後乃革。
太元中公主納徵以獸豹皮一具禮,豈謂婚禮不辨王公之序,故取獸豹以尊崇其事乎!
公元59年
《禮》有三王養老膠庠之文,饗射飲酒之制,周末淪廢
漢明帝永平二年三月,帝始率群臣躬養三老五更辟雍,行大射之禮。
郡國縣道鄉飲酒學校,皆祠先聖先師周公孔子,牲乙太牢
孟冬亦如之。
魏高貴鄉公甘露二年天子親帥群司養老之禮。
於是王祥三老鄭小同五更
其《儀注不存,然漢禮猶在
公元270年
武帝泰始六年十二月,帝臨辟雍,行鄉飲酒之禮。
詔曰:「禮儀之廢久矣乃今講肄舊典
」賜太常百匹,丞、博士學生牛酒
咸甯三年惠帝元康九年,復行其禮。
公元357年
魏正始中齊王講經遍,輒使太常釋奠先聖先師辟雍弗躬親。
惠帝明帝之為太子,及湣懷太子講經竟,並親釋奠太學太子進爵先師中庶子進爵顏回
成、穆、孝武三帝,亦皆親釋奠
孝武時,以太學水南懸遠,有司議升平元年,于中堂立行太學
于時無復國子生有司奏:「應須復二學生百二十人
太學生見人六十,國子生權銓大臣子孫六十人,事訖罷。
奏可
釋奠禮畢,會百官六品以上
漢儀季春上巳,官及百姓皆禊于東流水上,洗濯祓除宿垢
而自魏以後,但用三日不以上巳也。
中朝公卿以下至於庶人,皆禊洛水之側。
趙王倫篡位三日天泉池,誅張林
懷帝亦會天泉池,賦詩
陸機:「天泉池南石溝引御溝水,池西積石禊堂
」本水流飲酒,亦不言曲水
元帝又詔罷三日弄具
海西鐘山流杯曲水,延百僚,皆其事也。
九月九日馬射
或說,金之節,講武習射,象立秋之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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