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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 卷第八十八
通典 卷第八十八 第 1a 页 WYG0604-0166a.png
钦定四库全书
 通典卷第八十八
  唐 京 兆 杜 佑 君 卿 纂
 礼四十八 凶十
  五服年月降杀之一
  斩缞三年
周制子为父父至尊也诸侯为天子天子至尊也○晋
尚书问天子崩今台书令史以上为皆服斩缞之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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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卞㩁应琳议礼命士以上皆服斩台书令史列职
天朝皆应服斩又问天子崩今司州及河南郡吏出入
导从应易服制不㩁又答礼庶人在官者服齐缞三月
又近臣服斩导从出入皆应服又问从服随君轻重今
司𨽻服斩下吏服齐为合礼意不㩁又答凡从君服皆
降一等今之牧守皆古诸侯以礼相况轻重宜矣又问
礼义服不从今司𨽻为君斩缞义服也下吏为从不每
降一等当为君丧其亲者耳古今行事复如何又答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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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人为国君齐缞今则不服然吏若都官从事有职司
于丧庭者故宜依庶人在官义耳义服不从谓近臣服
君斩服之依降一等者之差耳前称导从指谓近臣不
谓吏也
周制臣为君君至尊也(马融曰君一国所尊也故曰至/尊也斩缞三年子为父本周制)
(自后历代更有议论逐件更标臣为君亦三年若同/入前科恐非分明所以重言周制以显之他皆类此)
士大夫之众臣为君(士卿士公卿大夫厌于天子/诸侯故降其众臣布带绳履)公卿
大夫室老士贵臣也其馀皆众臣也君有采地者皆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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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也众臣杖不以即位近臣君服斯服矣(室老家相也/士邑宰也近)
(臣阍寺之属君嗣君也斯此/也近臣从君丧服无所降也)○魏尚书左丞王煚(右鼎/反)
除陈相未到国而王薨议者或以为宜齐缞或以为宜
无服王肃云王国相本王之丞相按汉景帝时贬为相
成帝时使理人王则国家所以封王相则国家使为王
臣但王不与理人之事耳而云相专为理人不纯臣于
王非其义也今煚至许昌而闻王薨姓名未通恩纪未
交君臣未礼不责人之所不能于义未正服君臣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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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曰策名委质贰乃辟也若夫未策名未委质不可以
纯君臣之义也礼妇人入门未三月庙见死犹归葬于
其党不得以六礼既备又以入室遂成其妇礼也则臣
之未委质者亦不得备其臣礼也曾子问曰娶女有吉
日而女死如之何孔子曰婿齐缞而吊既葬而除之夫
死亦如之各以其服如服斩缞斩缞而吊之既葬而除
之也今煚为王相未入国而王薨义与女未入门夫死
同则煚宜服斩缞既葬而除之此礼之明文也礼曰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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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侯为亲者服斩虽有亲为臣则服斩缞也臣为其君
服之或曰宜齐缞不亦远于礼乎诏如肃议司空陈群
议诸王相国不应为国王服斩缞古今异制损益不同
古者诸侯专国子人至汉初患诸王子强暴夺之权食
租而已乃选贤能代王居国相王为善否则弹紏国家
置王以下之吏非陪臣之谓也礼记虽有与诸侯为亲
服斩者盖谓异于国臣与有亲于王斩耳虽陪臣不亲
犹不为服岂专帝臣而为藩王服斩未有实不为臣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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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臣若欲假虚名以优王者欲崇君臣而复紏其罪
名实既错君臣义乖遗礼失教难以为典近防辅小吏
尚不称臣况剖符帝臣而称臣妾于藩王若使正名为
王臣则上书当称陪臣既王正臣不可不服则不宜还
紏王罪若不称陪臣俱言臣者此为王与天子同臣也
诏曰若正名实司空议是也且谓之国相而不称臣制
服则亦名实有错若去相之号除国之名则伤亲亲之
恩也宜释轻从重以彰优崇之大义也丧葬令云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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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公侯之国者薨其国相官属长史及内史下令长丞
尉皆服斩缞居倚庐妃夫人服齐缞朝晡诣丧庭临以
丧服视事葬讫除服其非国下令长丞尉及不之国者
相内史及令长丞尉其相内史吏皆素服三日哭临其
虽非近官而亲在丧庭执事者亦宜制服其相内史及
以列侯为吏令长者无服皆发哀三日○晋惠帝元康
中秦王薨秦国郎中令始平李含因王葬讫除服被贬
御史中丞傅咸表云秦王薨含悲恸之哀感于人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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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就王制如令除服葬后十七日乃亲中正职时议谓
之背戚居荣夺其中正而复阂于天子之丧既葬而除
便云天朝殊尊援以为准非所宜言若王者之丧既葬
不除藩国之丧既葬而除藩国欲同不除乃当云天朝
殊尊援以为准非所宜言耳天朝释乎上而欲藩国服
乎下此谓藩国之义崇而天朝之礼薄未喻此旨又云
诸公皆终丧礼宁尽乃叙明丧制宜崇务在敦重也夫
宁尽乃叙以其哀恸异于天朝制使终丧未见斯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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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既葬而除既除而祔爰自汉魏迄乎圣晋皆所共行
文皇帝升遐武帝崩殂陛下毁顿率土臣妾无攀慕遂
服之心实以国制不可而逾天王之丧释于上藩国之
心独遂于下甚不可安复秦王无后含应为主既使含
应为丧主于今之制既葬应除而祔则应吉服以祭因
曰王未有庙主无所迁不应除服秦王始封无所连祔
灵主所居即便为庙不问制云何而以无庙为必贬含
也今按放勋之殂四海遏密八音至于三载太宗之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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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不数旬释然即吉引古绳今阖代皆应有贬但李含
不应除服今也无贬王制故也前以含有王丧上请差
代尚书敕王葬日在近葬讫含应摄职不听差代葬讫
含犹踌躇不时摄职司徒屡摘罚访问以催含含乃视
事含承天台之敕逼司徒之符然后摄职含之适职随
而系之此为台敕府符陷含于恶也若谓台敕府符为
伤教义则当据正不正符敕而含是贬含之困踬何足
惜乎国制不可偏耳又含自以陇西之人虽户属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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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所综悉初见使为中正反覆言之司徒说非始国人
不宜为中正后为郎中令自以选官引台府为比不应
为中正让常山太守苏绍辞旨恳切形于文墨含之固
让乃在王未薨之前中正庞腾便割含品臣见含为腾
所侮不胜其愤谨表以闻乞朝廷以时博议无令腾得
滥行刀尺咸又言臣以国之大制不可而偏秦国郎中
令李含承尚书之敕奉丧服之命既葬除服而中正庞
腾无所据仗贬含品三等谓此未值汉魏以来施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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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具以表闻未尝朝廷当云何腾等之论以秦王无后
前又有诏以此谓含不应除服愚谓诸侯之制不得异
于天朝就秦王有嗣于制亦自应除且秦王无后乃前
有诏朝野莫不闻知而尚书下敕葬讫含自应摄职不
应差代寻举为台郎又司徒摘罚访问催含摄职如此
台府亦皆谓含既葬应除也相是纯臣群臣之首奏令
释服亦无馀疑至于含除便独为罪窃谓有负于情臣
之在事小大欲尽使在优崇况国之大制当垂将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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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不安而不敷写谨重以闻乞中书见诺犹百虑当一
得也
周制父为长子(不言嫡子者通上下/也亦言立嫡以长也)正体在乎上又将
所传重也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郑玄云此/言为父后)
(者然后为长子三年重其当先祖之正体又以其将代/已为宗庙主也庶子者为父后者之弟也言庶者远别)
(之也小记曰不继祖与祢此但言祖容祖祢共庙焉融/曰体者嫡嫡相承也正谓体在长子之上上正于高祖)
(体重其正故服三年庶子贱为长子服其不得随父服/三年故言不继祖也雷次宗曰父子一体也而长嫡独)
(正故曰体既为正体又将传重兼有二义乃加其服/自非亲正兼之情体俱尽岂可凌天地混尊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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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戴圣闻人通汉皆以为父为长子斩者以其为五代
之嫡也马融注丧服经用之郑玄注小记则以为已身
继祢便得为长子斩自后诸儒皆用郑说(谯周五经然/否曰小记曰)
(庶子不为长子斩不继祖与祢也此但别庶子而不言/不继祖者谓庶子身不继祢故其长子为不继祖合而)
(言之也刘智释/疑亦同此义)○晋虞喜广林难谯周曰礼文三发二
言继祖一言连祢如但继祢则应三年何缘须祖烦而
失要合子于父舍径就迂非事实也然则继祖者必继
祢继祢者不必继祖今连祢于祖以已继之是继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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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三年继祢者不得也至于连祢于祖以别高祖之祖
故因祢以继祖别嫌也○宋庾蔚之云按礼郑注曰用
恩则父重用义则祖重父之与祖各有一重之义故圣
人制礼服祖以至亲之服而传同谓之至尊也已承二
重之后而长子正体于上将传宗庙之重然后可报之
以斩故传记皆据祖而言也若继祢便得为长子斩则
不应云不继祖丧服传及大传皆云不继祖以明庶子
虽继祢而不继祖则不服长子斩也贺氏要记云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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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虽殁犹不为长子三年以已不继祖也是亦明已身
继祖乃得为长子斩也既义由于继祖则不必须云及
祢或者疑祖之言是道庶子之长故此记特言不继祖
与祢以明据庶子言之也
  孙为祖持重议
周制为人后者三年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马融曰受/人宗庙之)
(重故三年雷次宗曰但言为人后者文似不足下章有/为人后者为其父母当言为人后者为所后之父今阙)
(此五字以所后者或为祖父或为高曾繁文不可/不备设言一以包二则凡诸所后皆备于其中也)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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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可为之后同宗则可为之后何如而可以为人后支
子可也为所后者祖父母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
(若子者为所为后/之亲如亲子也)○晋侍中庾纯云古者所以重宗
诸侯代爵(代国讳改/焉下同)士大夫代禄防其争竞故明其宗
今无国土代禄者防无所施又古之嫡孙虽在仕位无
代禄之士犹承祖考家业上供祭祀下正子孙旁理昆
弟叙亲合族是以宗人男女长幼皆为之服齐缞今则
不然诸侯无爵邑者嫡之子卒则其次长摄家主祭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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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以长幼齿无复殊制也又未闻今代为宗子服齐缞
者然则嫡孙于古则有殊制于今则无异等今王侯有
爵土者其所防与古无异重嫡之制不得不同至于大
夫以下既与古礼异矣吉不统家凶则统丧考之情理
俱亦有违按律无嫡孙先诸父承财之文宜无承重之
制刘智以为此说非从古制也魏晋二代亦自行之刘
宝以为孙为祖不三年丧服云孙为祖周按小记为祖
后者为祖母三年二文不同何以为正答曰经无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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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三年之文小记所云为祖母三年自谓无后养人子
以为孙者耳丧服云为人后者三年为人后者或为子
或为孙故经但称为人后不列所后者名所以通人无
贵贱为人后者用此礼也若荀太尉无子养兄孙以为
孙是小记所谓为祖后者也夫人情不殊祖所养孙犹
子而孙奉祖犹父故圣人称情以定制为人后者无复
父祖之差同三年也丧服传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斩此
谓嫡孙为祖丧主当服斩不解传意小记与传但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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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耳传称者此祖后谓父之长子祖之嫡孙也以上厌
于父父亡然后乃下为长子斩非孙上为祖斩也王敞
难刘宝曰丧服小记祖父卒为祖母后者三年此谓孙
为祖后者丧服父亡为母三年言为祖母三年祖父三
年可知也为人后者以当收族而严宗庙也必以同宗
支子择其昭穆之伦而立之不得高祖无子而立玄孙
之序严宗庙者亦可以在继养使鬼神有所享也按士
二庙若立玄孙则所严之祖不及曾高而祖祢无鬼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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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所飨乎荀太尉秩尊其统宜远亲庙有四孙之所得
祭高祖也则于太尉为祖子所得祭高祖也今立孙但
得祭祖而使曾祖不食是则先人将恐于为厉故知非
立后之道也又臣从君服每降一等丧服为君之祖服
用制君服三年明之也若如论意谓小记所言是为长
子服者又当言父卒然后为子三年不得言祖父卒而
为祖母后者三年又养人子为已孙与已自有孙岂异
哉国子博士吴商答刘宝议曰按礼贵嫡重正统所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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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祢继代之正也夫受重者不得以轻服服是以孙及
曾玄其为后者皆服三年受重故也且绝属之宗来为
人后者服之如今嫡孙为后而欲使为祖服周与众孙
无异既非受重之义岂合圣人称情之制耶且孙为祖
正服周祖为孙正服九月嫡孙为后则祖为加服周孙
亦当加祖三年此经之明据也今欲使祖以嫡加孙孙
以庶服报祖岂经意耶又欲使绝属之孙同于嫡孙岂
合人情成洽论云使嫡孙传重不服斩也夫服以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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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至重故以至尊至亲者处之自此以往上下降杀一
等经之例也服父三年服祖宜周而传云父卒为祖后
者服斩为嫡孙者依此为制若其必然越于常例后祖
服异礼之重事宜见斩缞之经不应阙而不记也且子
为父三年父为长子亦三年若嫡孙为祖如子则祖为
嫡孙亦当如父为长子不得为之周也吴商曰凡人为
后者尚如父今孙为祖后而欲使为祖周与众孙无异
岂是为后之谓乎且祖为孙正服九月今嫡孙为后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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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之周孙亦加祖三年经之明义也今使祖加孙服而
孙不加祖服岂经义哉且经云臣为君祖父母服周从
服例降一等则君为祖服斩矣此非经义邪何竟阙而
不记也论又云孙为祖如子为父则祖为孙亦当如父
为长子者且孙为后加一等服三年祖亦加孙一等服
周如论之意欲使祖加孙二等而孙加祖一等此岂经
例而云传不通乎○试评曰庾纯云古者重宗防其争
竞今无所施矣又云律无嫡孙先诸父承财之文宜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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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重之制也刘宝亦云经无为祖三年之文王敞难曰
小记云祖父卒而为祖母后者三年则为祖父三年可
知也博士吴啇云礼贵嫡重正其为后者皆服三年夫
人伦之道有本焉重本所以重正也重正所以明尊祖
也尊祖所以统宗庙也岂独争竞之防乎是以宗绝而
继之使其正宗百代不失也其继宗者是曰受重受重
者必以尊服服之若不三年岂为尊重正祖者耶传曰
为人后者同宗支子可也下云为嫡孙言不敢降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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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乃宗绝则嫡孙无孙则支子承重其所承重皆三
年也而议者或云嫡子卒不以孙继以其次长摄主祭
者则昭穆乱矣又云今代无孙为祖三年之文吉不统
家凶则统丧礼有违也者是时失之非无其义也又云
传言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斩是父亡乃下为长子斩非
孙上为祖斩也者亦非义也何者凡孙父在不得为祖
斩父亡则为祖斩传曰有嫡子者无嫡孙其文甚明而
云下为长子斩者则经不但言为祖后者斩矣成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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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嫡孙为祖如父三年则祖亦为孙如长子三年也且
祖重嫡孙服加一等孙承重而服祖不加是为报服何
乃孙卑反厌祖尊非礼意也以情求理博士吴商议之
当矣
  孙为庶祖持重
晋刘智释疑问者曰礼孙为祖后三年者以其当正统
也庶子之长孙既不继曾高祖此孙为庶祖承重三年
不答曰继祖者不唯谓大宗也按丧服传与小记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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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子不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与祢也两举之者明父之
重长子以其当为祢后也其所继者于父则祢于子则
祖也父以已当继祖故重其服则孙为祖后者不得轻
也然则孙为祖后皆三年矣且甲众子也生乙乙生丙
而乙先卒丙为长子孙而后甲甲亡丙为甲三年则甲
是庶子无嫡可传若不三年则丙为乙之嫡子而阙父
卒为祖后之义也博士杜琬云曾祖是庶而祖父是嫡
又是嫡孙矣若庶祖无嫡可传则非正体乎上傅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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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也既无大夫士之位无嫡统之重孙为庶人父虽亡
而有诸父其孙生不主养祭非所及而所摄一家之重
居诸父之右祖无重可傅而孙以重自居为父长子而
以嫡孙继祖推情处礼于义为乖凡祖是庶而父为长
宜服齐缞王敞议曰凡所重明是先祖之体盖非爵土
财计之谓至于庶子之子为继祢之宗则得为其子三
年矣父尊其祢而子替祖服不贵正体而必云爵土忽
其敬宗而重其财计承财计则为之服斩缞无产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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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三年此非义矣又经有为君之祖服周是为臣从君
服从服例降一等此则君为祖三年矣既为君而有父
祖之丧谓父祖并有废疾不得受国而已受位于曾祖
者也祖不受国无重可传而犹三年斯盖正统贵体之
义不必以爵土传已也体存则就养无方亡则庶子不
祭所以达孝明宗吉凶异制故知生不主养者无害死
掌其祀也而云祭非所及乖乎周孔之意尔人无祖矣
束晢议曰经云臣服君之祖周此君为祖三年也是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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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废疾不袭统也然则无爵可传身不主祭与庶子何
异而孙犹服斩义例昭然大宗之弟皆称祖立庙而自
为其子孙所奉即所谓小宗之绪主其祖父之祀岂可
自同众孙不服三年哉○宋庾蔚之谓祖庶父嫡已承
父统而不谓之继祖则祖谁当祭之所谓继是承其后
为之祭故云传重而服之斩若杜琬所言祖父俱嫡乃
是继曾祖耳祖虽非嫡而是已之所承执祭传统岂得
不以重服服之乎已服祖以斩故祖亦服已以周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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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服义则不同要须已身承祖祢之正乃得为长子斩
按小记云庶子不为长子斩不继祖与祢是明庶子不
继祖祢故不得为长子斩非据子之身若据长子身不
得云不继祢也必须身承祖祢之正乃得服长子斩者
以尊加卑异于卑加尊也刘智分此不继祖与祢之言
以为庶子不继祢故其长子不继祖书记未有此连言
之比且庶子不继祢其子居然不继祖矣
  嫡孙亡无后次孙为祖持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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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万蒋问范宣嫡孙亡无后次子之后可得传祖重不
宣答曰礼为祖后者三年不言嫡庶则通之矣无后犹
取继况见有孙而不承之邪庶孙之异于嫡者但父不
为之三年祖不为之周而孙服父祖不得殊也
  嫡孙持重在丧而亡次孙代之议
晋或人问徐邈嫡孙承重在丧中亡其从弟已孤又未
有子侄相继疑于祭祀邈答今见有诸孙而祖无后甚
非礼意礼宗子在外则庶子摄祭可依此使一孙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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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主则本服如故礼大功者主人之丧犹为之练祥再
祭况诸孙耶若周既除当以素服临祭依心丧以终三
年○宋江氏问甲儿先亡甲后亡甲嫡孙传重未及中
祥嫡孙又亡有次孙今当应服三年不何承天答曰甲
既有孙不得无服三年者谓次孙宜持重也但次孙先
以制齐缞今得便易服当须中祥乃服练居垩室耳昔
有问范宣云人有二儿大儿无子小儿有子疑于传重
宣答小儿之子应服三年亦粗可依裴松之答何承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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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云礼嫡不传重传重非嫡皆不加服明嫡不可二也
范宣所云次孙本无三年之道若应为服后次孙宜为
丧主终竟三年而不得服三年之服也何承天与司马
操书论其事操云有孙见存而以疏亲为后则不通既
不得立疏岂可遂无持重者此孙岂不得服三年邪嫡
不传重传重非嫡自施于亲服卑无关孙为祖也按庾
蔚之谓嫡孙亡无为后者今祖有众孙不可传重无主
次子之子居然为持重范宣议是也嫡孙已服祖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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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竟而亡此重议已立正是不得卒其服耳犹父为嫡
居丧而亡孙不传重也次孙摄祭如徐邈所答何承天
司马操并云接服三年未见其据
周制妻为夫夫至尊也(马融曰妇人以夫为天故曰至/尊王肃曰言夫则可知举妻者)
(殊妾之文也孔伦曰以父服服之故曰至尊/雷次宗曰言妻以明其齐所以得称夫也)妾为君君
至尊也(马融曰妾贱事夫如君故至尊也郑玄曰不得/体之加尊焉虽士亦然陈铨曰降于女君故不)
(敢称夫称为君者同于人臣也雷次/宗曰言妾以见其接所以乃称君也)女子子在室为父
(女子子者女子也别于男/子也言在室关已许嫁也)子嫁反在父之室为父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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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融曰为犯七出还在父母之家郑玄云谓遭丧而出/者始服齐缞周出而虞则受以三年之丧受既虞而出)
(则小祥亦如之既除而出则已女行于大夫以上曰嫁/行于士庶人曰适人王肃曰嫌已嫁而反与在室不同)
(故明之遭丧未练而出则三年既练而出则己未练而/出则周既练而出则遂之雷次宗曰不言女子子上女)
(子也复言子者欲见其/外义以尽子道复弘也)
 
 
 
 通典卷第八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