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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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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授时通考卷五十六
 蓄聚
  社仓
隋书食货志开皇五年五月工部尚书长孙平奏令诸
州百姓及军人劝课当社共立义仓收穫之日随其所
得劝课出粟及麦于当社造仓窖助之即委社司执帐
检校每年收积勿使损败若时或不熟当社有饥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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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谷赈给十六年正月又诏秦叠成康武文芳宕
旭洮岷渭纪河廓豳陇泾宁原敷丹延绥银扶等州社
仓并于当县安置二月又诏社仓准上中下三等税上
户不过一石中户不过七斗下户不过四斗
唐书食货志其凶荒则有社仓赈给
名臣奏议宋张方平上仓廪论略比者敕书谕州县使
立义仓徒有空文而无画一之制于兹三年天下皆无
立者诚监前代之善策为齐民之大计明立条式权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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敛出令天下之县各于逐乡筑为囷廪于中户已上为
之等级课入谷麦其输入之数视岁薄厚为之三品县
掌其籍乡吏守之遇岁之饥发以赈给小饥则约小熟
之所敛中饥则约中熟之所敛大饥则约大熟之所敛
专自县乡检校之无使州郡计司侵取杂用焉此则收
自优户穰岁之有馀散于贫人凶年之不足不使兼并
贾人挟轻资蕴重积筦其利以豪夺于吾民此其协于
大易裒多益寡称物平施之义符于周官党使相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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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相赒之法契诗人京坻之颂应时令振乏之理使民
足而知顺让益归于本业诚为国之大利也
又刘行简转对奏状略义仓之法论始于隋增广于唐
国朝因焉隋开皇间长孙平请令诸州百姓劝课同社
共立义仓收穫之日各出粟麦藏焉社司执帐检校多
少岁或不登则发以赈之然立法有未备也至唐贞观
间戴胄请自王公以下爰及众庶计所垦田稼穑亩顷
每至秋熟以理劝课尽令出粟各于所在为立义仓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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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乾德间天子哀岁之不登而仓吏不以时出与民于
是著发粟之制使不待诏令其后病吏之烦扰而民罹
转输之困又罢之至神宗始复旧制民到于今赖焉然
而推行之意有未尽合于古者岂得不论且所谓义仓
者取粟于民还以赈之固不可以不均今也置仓入粟
止在州郡岁饥散给而山泽僻远之民往往不沾其利
其力能赴州就食者盖亦鲜少况所得不足偿劳流离
颠沛有不可胜言者此岂社仓之本意哉臣愚谓义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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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粟当于本县乡村多置仓窖自始入粟以及散给悉
在其间大县七八处小县三四处远近分布俾适厥中
若未有仓窖则寄寺观或大姓之家县令总其凡以时
检校遇饥馑时丞簿尉等分行村乡计口给历次第支
散旬一周之庶几僻远之民均受其赐不复弃家流转
道路此利害之较然者也
宋朱子延和奏劄臣所居建宁府崇安县开耀乡有社
仓一所系昨乾道四年乡民艰食本府给到常平米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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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石委臣与本乡土居朝奉郎刘如愚同其赈贷至冬
收到元米次年夏间本府复令依旧贷于人户冬间纳
还臣等申府措置每石量收息米二斗自后逐年依旧
敛散或遇小歉即蠲其息之半大饥即尽蠲之至今十
有四年量支息米造成仓廒三间收贮已将元米六百
石纳还本府其见管三千一百石并是累年人户纳到
息米已申本府照会将来依前敛散更不收息每石只
收耗米三升系臣与本乡土居官及士人数人同共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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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遇敛散时即申府差县官一员监视出纳以此之故
一乡四五十里之间虽遇凶年人不缺食窃谓其法可
以推广行之他处乞特依义役体例行下诸路州军晓
谕人户有愿依此置立社仓者州县量支常平米斛责
与本乡出等人户主执敛散每石收息二斗仍差本乡
土居官员士人有行义者与本县官同其出纳收到息
米十倍本米之数即送元米还官却将息米敛散每石
只收耗米三升其有富家情愿出米作本者亦从其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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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米及数亦与拨还如有乡土风俗不同者更许随宜
立约申官遵守实为久远之利其不愿置立去处官司
不得抑勒则亦不至骚扰
朱子社仓法一逐年五月下旬新陈未接之际预于四
月上旬申府乞依例给贷仍乞选差本县清强官一员
人吏一名斗子一名前来与乡官同其支贷
一申府差官讫一面出榜排定日分分都支散先远后
近一日一都晓示人户产钱六百文以上及自有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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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食不阙不得请贷各依日限具状(状内开说大/人小儿口数)结保
每十人结为一保递相保委如保内逃亡之人同保均
备取保十人以下不成保不支正身赴仓请米仍仰社
首保正副队长大保长并各赴仓识认面目照对保簿
如无伪冒重叠即与签押保明其社首保正等人不保
而掌主保明者听其日监官同乡官入仓据状依次支
散其保明不实别有情弊者许人告首随事施行其馀
即不得妄有邀阻如人户不愿请贷亦不得妄有抑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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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支米用淳熙七年十二月本府给到新添黑官桶
及官斗仰斗子依公平量其监官乡官人从逐厅只许
两人入中门其馀并在门外不得近前挨拶搀夺人户
所请米斛如违许被扰人当厅告覆重作施行
一丰年如遇人户请贷官米即开两仓存留一仓若遇
饥歉则开第三仓专赈贷深山穷谷耕田之民庶几丰
荒赈贷有节
一人户所贷官米至冬纳还不得过十一月下旬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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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上旬定日申府乞依例差官将带吏斗前来公共
受纳两平交量旧例每石收耗米二斗今更不收上件
耗米又虑仓廒折阅无所从出每石量收三升准备折
阅及支吏斗等人饭米其米正行附历收支
一申府差官讫即一面出榜排定日分分都交纳先近
后远一日一都仰社首队长告报保头告报人户递相
纠率造一色乾硬糙米具状同保共为一状未足不得
交纳如保内有人逃亡即同保均备纳足赴仓交纳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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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乡官吏斗等人至日赴仓受纳不得妄有阻节及过
数多取其馀并依给米约束施行其收米人吏斗子要
知首尾次年夏支贷日不可差换
一收支米讫逐日转上本县所给印历事毕日具总数
申府县照会
一每遇支散交纳日本县差到人吏一名斗子一名社
仓算交司一名仓子二名每名日支饭米一斗约半月
发遣裹足米二石共计米一十七石五斗又贴书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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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斗一名各日支饭米一斗约半月发遣裹足米六斗
共计四石二斗县官乡官人从十七名各日支饭米五
升十日共计米八石五斗已上共计米三十石二斗一
年收支两次共用米六十石四斗逐年盖墙并买稿荐
收补仓廒约米九石通计米六十九石四斗
一排保式某里第某都社首某人今同本都大保长队
长编排到都内人口数下项
一请米状式某都第某保队长某人大保长某人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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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地方保头某人等几人今递相保委就社仓借米每
大人若干小儿减半候冬收日备乾硬糙米每石量收
耗米三升前来送纳保内一名走失事故保内人情愿
均备取足不敢有违谨状
一簿书锁钥乡官公共分掌其大项收执须同监官签
押其馀零碎出纳委乡官公共掌管须要均平不得徇
私容情别生奸弊
一如遇丰年人户不愿请贷至七八月而产户愿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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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仓内屋宇什务仰守仓人常切照管不得毁损及借
出他用如有损失乡官点检勒守仓人备偿如些小损
坏逐时修整大段改造临时具因依申府乞拨米斛
朱子大全集建安五夫社仓记常平义仓有古法之遗
意然皆藏于州县所惠不过市井游惰辈至于深山长
谷力穑远输之民则虽饥饿致死而不能及又其为法
太密使吏之避事畏法者视民之殍而不肯发往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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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封锁递相传授或至累数十年不一省一旦甚不获
已然后发之则已化为浮埃聚壤不可食矣夫以国家
爱民之深其虑岂不及此然而未有所改者岂不以里
社不能皆可任之人欲一听其所为则恐其计私以害
公欲谨其出入同于官府则钩校靡密上下相遁其害
更有甚于前所云者是以难之而有弗暇耳是仓也处
于诸邑之里社主于乡曲之士君子敛散有经维持有
要即此仓之粟活此乡之民脱遇阻饥朝取暮获读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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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旅师遗人之官观其颁敛之疏数委积之远迩为之
制数甚详且密圣人既竭心思继之以不忍人之政其
不可及如此
宋史食货志淳熙八年浙东提举朱熹请以社仓法行
于仓司时陆九渊在敕令局见之曰社仓几年矣有司
不复举行是以远方无知者遂编入赈恤
宋史儒林传真德秀知潭州易谷九万五千石分十二
县置社仓以遍及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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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黄震通判广德军初孝宗颁朱熹社仓法于天下而
广德则官置此仓民困于纳息至以息为本而息皆横
取民穷至自经人以为熹之法不敢议震曰法出于尧
舜三代圣人犹有变通安有先儒为法不思救其弊耶
况熹法社仓归之于民而官不得与官虽不与而终有
纳息之患震为别买田六百亩以其租代社仓息约非
凶年不贷而贷者不取息
续文献通考元世祖时赵天麟上策言至元六年有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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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社立一义仓社长主之官司不得拘检借贷勒支遇
歉岁就给社民食用社长明置收支文历无致损耗今
社仓多有空乏处伏望诏谕农民一社立社长社司各
一人社下诸家共穿筑仓窖子粒成熟之时计田亩之
多寡而聚之凡纳例常年每亩粟率一升稻率二升大
有年听自相劝督而增数纳之水旱蝗听自相免同社
丰歉不均宜免其歉者饥馑则计口数之多寡而散之
凡出例每口日一升储多每口日二升勒为定体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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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司不得私用官司不得拘检借贷如是则非惟共相
赈救义风亦行矣
明史食货志嘉靖八年令各抚按设社仓令民二三十
家为一社择家殷实而有行义者一人为社首处事公
平者一人为社正能书算者一人为社副每朔望会集
别户上中下出米四斗至一斗有差斗加耗五合上户
主其事年饥上户不足者量贷稔岁还仓中下户酌量
振给不还仓有司造册送抚按岁一察覈仓虚罚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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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一岁之米其法颇善然其后无力行者
明实录嘉靖中侍郎王廷相言备荒之政莫善于古之
义仓若立仓于州县则穷乡就仓旬日待毙宜贮之里
社定为规式一村之间约二三百家为一会每月一举
第上中下户捐谷多寡各贮于仓而推有德者为社长
善处事能会计者副之若遭凶岁则计户而散先中下
者后及上户上户责之偿中下者免之凡给贷悉听于
民第令登记册籍以备有司稽考则既无官府编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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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亦无奔走道路之苦从之
广治平略天启四年两浙大水杭州推官蔡懋德建议
请有司稍捐羡赎富户随力捐赀修建社仓仿朱子法
而变通之令社仓分𨽻各里不似昔之总𨽻于官令官
府多方措置不似昔之止劝好义输纳令仓榖司之约
长随时敛散生息不入查盘不似昔之一经封贮即入
查盘惟有年年减耗令散谷只在本里赈贷先定极贫
次贫按册可稽不似昔之遇荒议赈贫民拥挤难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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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者匝月修复社仓三十所积粟九百馀石抚按颁
其法于通省民赖以济
又崇祯十三四年间连岁旱荒中书舍人陈龙正举社
仓法于本乡每区将附近各村居人挨次画图列名置
簿插青之际力不足者户贷米五斗多者一石至冬加
息二分纳还借贷之时须贴邻五家共立一票稍寓保
结之意倘有不守本业浪游花费到冬无出难于清楚
者不得姑作人情至于收放总用本色不于例息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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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外稍有参差诸县仿行之御史李悦心上其法于朝
大清会典康熙四十二年
谕直𨽻各省州县虽设有常平仓收贮米石遇饥荒之年
 不敷赈济亦未可定应于各村庄内俱设立社仓收贮
 米石直𨽻有满洲庄头可合数村共立一社仓其管理
 社仓事宜令庄头内有情愿经管者交与收贮百姓村
 庄公设社仓百姓内有情愿经管者交与收贮以备饥
 荒传谕直𨽻巡抚如设立社仓果有益于民生著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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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照例于各村庄设立社仓收贮谷石大学士会同九
 卿详议遵
旨议定设立社仓于本乡捐出即贮本乡诚实之人经管
 上岁加谨收贮中岁粜借易新下岁量口发赈
 又康熙四十五年覆准直属社仓四十一二三等年劝
 捐米谷共七万四千九百七十石零出借穷民得息米
 一千五十一石零又四十四年永保二府陆续捐谷四
 百三十五石零俱贮各属社仓系本乡捐出者即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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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令本乡诚实之人经管
 又雍正二年
谕社仓之设原以备荒歉不时之需用意良厚然往往行
 之不善致滋烦扰官民俱受其累朕以为奉行之道
 缓不宜急宜劝谕百姓听民便自为之而不当以官法
 绳之也近时各省渐行社仓之法贮蓄于丰年取之于
 俭岁俾民食有赖而荒歉无忧朕心深为嘉悦但因地
 制宜须从民便是在有司善为倡导于前留心照应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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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使地方有社仓之益而无社仓之扰督抚当加意体
 察
 又雍正二年覆准社仓之法原以劝善兴仁该地方官
 务须开诚劝谕不得苛𣲖以滋烦扰至收贮米石先于
 公所寺院收存俟息米已多成造仓廒收贮设立簿册
 逐一登明其所捐之数不拘升斗积少成多若有奉公
 乐善捐至十石以上给以花红三十石以上奖以匾额
 五十石以上递加奖励其有好善不倦年久数多捐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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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四百石者该督抚奏
闻给以八品顶𢃄其每社设正副社长择端方立品家道
 殷实者二人果能出纳有法乡里推服令按年给奖如
 果十年无过该督抚题请给以八品顶带徇纵者即行
 革惩侵蚀者按律治罪其收息之多寡每石收息二斗
 小歉减息一半大歉全免其息祇收本谷至十年后息
 已二倍于本祇以加一行息其出入之斗斛照部颁斗
 斛公平较量社长预于四月上旬申报地方官依例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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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定日支散十月上旬申报依例受纳两平较量不得
 抑勒多收临放时愿借者先报社长州县计口给发交
 纳时社长先行示期依限完纳其册籍之登记一社设
 立用印官簿一样二本一本社长收执一本缴州县存
 查登记数目毋得互异其存县一本夏则五月申缴至
 秋领出冬则十月申缴至来春领出不许迟延以滋弊
 窦每次事毕后社长本县各将总数申报上司如有地
 方官抑勒那借强行粜卖侵蚀等事许社长呈告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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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实题恭
 又雍正三年覆准河南社仓预造排门细册将姓名年
 猊住址以及官绅士庶商贾逐一注明送官用印存案
 日后借贷悉以此为准其游手好閒者不许借贷于正
 副社长外再公举一身家殷实者总司其事令其不时
 查察如有欺隐令其赔偿果能使仓储充牣题请准给
恩典以示激劝此项积贮无论官员不得拨用即同邑之
 社亦不得以此应彼如有官员抑勒那借许社长呈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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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司据实题恭其所需一切纸张笔墨以及人工饭食
 或行劝谕或拨罚项以充其用不得滥行科敛致滋扰
 累至积米既多于夏秋之交平粜秋成照时价采买还
 仓
   义仓
 隋书长孙平传开皇三年徵拜度支尚书奏令民间每
 秋家出粟麦一石已下贫富差等储之闾巷以备凶年
 名曰义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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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食货志是时义仓贮在人间多有费损开皇十五年
二月诏曰本置义仓止防水旱百姓之徒不思久计轻
尔费损于后乏绝又北境诸州异于馀处云夏长灵盐
兰丰鄯凉甘瓜等州所有义仓杂种并纳本州若有旱
俭少粮先给杂种及远年粟
通典唐贞观初天下始置义仓每有饥馑则开仓赈给
高宗永徽二年九月颁新格义仓据地取税实是劳烦
宜令户出粟上上户五石馀各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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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书食货志尚书左丞戴胄建议自王公以下计垦田
秋熟所在为义仓岁凶以给民太宗善之乃诏亩税二
升粟麦粳稻随土地所宜宽乡敛以所种狭乡据青苗
簿而督之田耗十四者免其半耗十七者皆免之商贾
无田者以其户为九等出粟自五石至于五斗为差下
下户及夷獠不取焉岁不登则以赈民或贷为种子则
至秋而偿
宋史食货志太祖乾德初诏诸州于各县置义仓岁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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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石别收一斗民饥欲贷充种食者州长吏贷讫然
后奏闻后以输送烦劳罢之
又明道二年诏议复义仓不果景祐中集贤校理王琪
请复置令五等以上户随夏秋二税二斗别输一升水
旱减税则免输州县择便地置仓贮之领于转运使计
以一中郡正税岁八十万石则义仓可得五千石推而
广之则利博矣且兼并之家占田常广则义仓所入常
多中下之家占田常狭则义仓所入常少及水旱振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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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兼并之家未必待此而寄中下之民实先受其赐矣
事下有司会议议者异同而止庆历初琪复上其议仁
宗纳之命天下立义仓诏上三等户输粟已而复罢其
后贾黯又请仿隋制立民社义仓诏天下州军遇年谷
丰登立法劝课蓄积以备凶灾然当时牵于众论终不
果行
文献通考宋高宗绍兴二十八年赵令詪言州县义仓
米积久陈腐乞出粜及水旱灾荒不拘检放及七分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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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赈济沈该奏在法义仓止许赈济若出粜恐失初意
 乃令量粜三之一桩收价钱次年收籴拨还
 续文献通考辽圣宗统和十三年令郡县置义仓岁秋
 熟社民随所穫户出粟储社仓司籍其目岁歉发以赈
 民时沿边诸州各有和籴仓出旧易新许民自愿假贷
 收息二分所在二三十万石
 元史食货志元初立义仓于乡社世祖至元二十三年
 又以铁课籴粮充贮义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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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文献通考延祐二年四月敕郡县各社复置义仓至
 治元年五月御史刘恒请兴义仓泰定二年九月以郡
 县饥敕有司治义仓
大清会典雍正四年两淮众商公捐银两奉
旨以三十万两为江南买贮米谷盖造仓廒之用赐名盐
 义仓遵
旨议定于扬州府治建仓积贮每年于青黄不接之时照
 存七粜三之例出陈易新或于米贵之时开仓平粜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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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秋成籴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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