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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三百五十四 列传第一百十三 (自动笺注)
沈銖
沈銖字子平真州揚子人
季長王安石妹婿也。
少從安石學,進士高第,至國子直講
季長監事,改審官主簿,坐虞蕃免歸
元祐置訴理所被罪者爭自列不言
紹聖初,起為太學博士秘書省正字崇政殿說書,受旨同編類元祐臣僚章疏
進講為解,拜右司諫,辭,改起居郎權中書舍人
吳居厚戶部尚書論其使京東聚斂,詔具實狀不能對,罰金
講《詩·南山有臺》,至「萬壽無期」,以為太平之基,立而可久之應,哲宗屢首肯之。
真拜中書舍人侍講,俄引疾,以龍圖閣待制宣州卒。
弟錫。
錫,字子昭,以王安禮任,為鄂州司戶參軍
崇寧初,為講議司檢討
蔡京方銓次元上書人,欲定罪,錫曰:「遠方之士,未能知朝廷好惡,若概罪之,恐非敦世厲俗之道。
不從
衛尉丞,遷祠部員外郎提點江東刑獄、知婺州
入為左司員外郎,兼定、嘉二王侍講,進太常少卿,拜兵部侍郎,以徽猷閣待制應天府,徙江寧
懷素誅,朝廷疑其黨有脫者,江、淮間往往誣告興獄
錫至郡,有告者,按之,則妄也。
具疏於朝,由是他郡繫者皆得釋。
歷知宣四州,以通議大夫致仕
卒,贈宣奉大夫
路昌衡
路昌衡字持正開封祥符人
進士,至太常博士
參鞫陳世儒獄,逮治苛峻,至士大夫命婦,皆不免
右司員外郎,歷江淮發運陝西轉運副使,知廣州,徙荊南,又徙潭州,加直龍圖閣、知慶州
紹聖中,召為衛尉大理卿,遷工部侍郎,俄以寶文閣待制知開封府
李清臣有狂婦人之訴,昌衡致之重辟
出知瀛州,徙永興軍,進直學士、知成都
公元1100年
徽宗立應詔上書曰:「頻年以來西方用兵,致興大役利源害政佞臣蔽主,四者皆陰之過盛。
自陝以西,民力傷殘人不聊生
災異之變,生於天地不和,起於人心怨望
妖星出見大河橫決秋雨霖淫,諸路饑饉,殍死道路妻子棄捐破析貲儲,以應星火之令。
勤勞憔悴,多不生還人心如此,而欲其無怨,難矣。」
公元1123年
俄坐清臣獄事,責司農少卿分司,居郢州
明年,起為滁州定州,復直學士知開封府
乞嚴告捕虛妄之法,以靖訐訴
南京留守,又坐前上書落職入黨籍,卒。
宣和五年,贈龍圖閣學士
謝文瓘
謝文瓘字聖藻陳州人
進士甲科教授大名府
元豐中上疏言:「臣下推行新法,多失本意,而榜笞禁錮,民受其虐,掊克聚斂不勝多門
不急之征,非理之取,宜罷減之。
大臣以為朝廷,議置之罪。
神宗曰:「彼謂奉法者非其人爾,匪訕也。」
公元1080年
哲宗時御史中丞黃履薦為主簿三年不詣執政府
召對,除秘書省正字考功右司員外郎
紹聖末都水使者建廣武四埽石岸朝廷命先治岸數十步,以驗其可否
黃流湍悍役人多死,一方甚病,功不可成,而使者前說愈力。
文瓘條別利害,罷其役。
公元1100年
徽宗立,擢起居舍人給事中
詔修《神宗寶訓》,文瓘請擇當時大政事、大黜陟,節其要旨,而為之說以進。
然所論率是王安石,謂神宗能察眾多之謗,任之而不貳於是朋黨消而威柄立,他皆放此。
遼主洪基殂,使往吊之,令從者變服而入,貶秩二等
公元1102年
崇寧元年出知濮州
尋治黨事,坐元豐上疏及嘗詒呂公著書,再謫邵武軍,移處州
帝披黨籍曰:「朕究知文瓘本末
」命出籍,乃以為集英殿修撰、知濟州,卒。
子貺,宣和中,為駕部員外郎、知汝州
欽宗時上封十篇論事切至
使於金,還,提點京西北路刑獄
人犯汝州,貺自襄陽領兵往援之,戰死。
陸蘊
陸蘊字敦信福州侯官人
知名,登進士第,為太學春秋博士
廢員省,改國朝會要所檢閱文字
崇寧中提舉河北兩浙學事召對,言:「元祐異意俗學,既不為我用,近詔不以使一路,而猶得為守令,臣愚未知其可。
」遂拜禮部員外郎,轉吏部,遷辟雍司業太常少卿
原廟不合,黜知瑞金縣
還為太常,進國子祭酒中書舍人
請葺諸州天慶觀,立學事司考課法
大司成,擢御史中丞
門下侍郎余深親嫌自列徽宗曰:「相避之法,防有司不能盡公爾,侍從吾所信任豈得下同庶僚乎?
不許
蘊頗論事,嘗言:「御筆一日數下,而前後相違非所重命令;輔相大臣宦官戚里賜第營築,縱撤民居縣官市材於民,而不予直;貴遊子弟從官閑局奉朝請,為員猥多無益於事;又賜予過制中外用度多於賦入;數幸私室,乖尊卑之分,亦非臣下之福。
」其言皆中時病。
龍圖閣待制福州,改建州
時弟藻由列曹侍郎出為泉州,過蘊,合樂燕款以為盛事
顯謨閣直學士引疾提舉鴻慶宮
二浙用兵旁郡繕治守備蘊聞就道使者劾為避事奪職
稍復集英殿修撰,卒。
黃寔
黃寔字師是陳州人
進士第,歷司農主簿積官提舉京西淮東常平
元豐末,議罷提舉官,命末布,章惇蔡確提點開封縣鎮。
提點梓州路兩浙刑獄京東河北轉運副使
哲宗以監司久,議召用,曾布陰沮之。
林希曰:「兩女皆嫁蘇軾子,所為不正不宜用。
」乃以知陝州,為江淮發運副使
賀遼主登位,及境,迓者移牒來,稱為登寶位使。
報以受命無「寶」字,拒不受
還除太僕卿,再擢寶文閣待制、知瀛州,徙定州
朝旨民兵旁郡因緣擾困,懷檄不下,而畫利害請之,事得寢。
卒於官,贈龍圖閣直學士
孝友敦睦,世稱其內行
蘇轍在陳遊,因結昏其後又與友善
紹聖黨禍起,章惇甥故獲免,然亦不得久於朝著焉。
姚祐
姚祐字伯受湖州長興人
元豐末,第進士
徽宗初,除夔州路轉運判官
且行,會帝幸禁苑御弓矢,奏《聖武臨射賦》,帝大悅,留為右正言
歷陳紹述之說,遷左司諫
建議輔郡以拱大畿,進殿中監
六尚局官制成,凡所以享上率屬、察舉稽違殿最勤惰之法,皆裁定
以親老請郡,授顯謨閣待制、知江寧府
時召捕張懷素追獲之,復為殿中監
公元1079年
逾歲,以直學士鄭州,改秦州
請調熙河弓箭徙邊,以省更戍
人情懷土重遷,丐以二年為更發之期,滿歲樂業而願留者,乃聽。
且請擇熙、富民分丁授地,蠲役借糧,以勸耕植。
益廣秦之東、西川建城壁,嚴保障,以控熙河涇原
皆從之。
復為殿中監,改吏部侍郎,命鎮蜀,用母老辭。
工部尚書,加龍圖閣學士,為大名尹,進延康殿學士,復為工部尚書,徙禮部
母喪,除知太原府
縣有小胥造塚,逼其先墓者,疑為厭己,請解官持服
先是,詔許悉買墓旁地,遂並徙他塚,小胥不從,故以為說。
言者論其挾仇要君,乃止。
提舉上清寶籙宮卒,贈特進,諡曰「文禧」。
樓异
樓异字試可明州奉化人
進士高第,調汾州司理參軍,徙永興虞策幕府,監在京文繡院知大宗正丞,遷度支員外郎
養親求知泗州,復為吏部右司員外郎左司郎中太府鴻臚卿,除直秘閣、知秀州
政和末,知隨州入辭,請於明州高麗一司,創百舟,應使者之須,以遵元豐舊制
州有廣德湖,墾而為田,收其租可以給用
徽宗納其說。
改知明州賜金紫。
內帑緡錢六萬為造舟費,治湖田七百二十頃,歲得穀三萬六千。
直龍圖閣秘閣修撰,至徽猷閣待制
郡資湖水灌溉為利甚廣,往者為民包侵,令盡泄之墾田
自是苦旱鄉人怨之。
公元1115年
在郡五年,既請溫之船官自隸以便役,又請越、台之鹽以佐費,詔責之曰:「郡自有鹽筴不能興,而欲東取諸台,西取諸越,斯乃以鄰國為壑也。
」睦寇起,善理城戍有績,進徽猷閣直學士、知平江府,卒。
沈積中
沈積中常州人
進士出身,為辟雍正戶部員外郎,至秘閣修撰河北轉運使召拜戶部侍郎,進尚書,知河間真定府
積中王黼引拔方圖燕地,使覘邊隙
中書舍人程振語之曰:「當思異時覆族之禍。
積中感其戒,至鎮,以書謝盛言不可宣告於朝。
已而師敗於白溝童貫還,罷積中提舉上清寶籙宮。
既得燕山,又命以資政殿學士知府,未行而卒,或曰為盜所殺,或曰婢殺之,終亦不能明也。
貫惡其曩言,追削官職
建炎中宰相上其書,乃悉復之。
李伯宗
李伯宗字會之河陽人
進士咸陽太康縣
建言:「朝廷行方均稅之法,令以豐歲推行
今州縣吏苟簡懷異者指熟為災,而貪進幸賞者掩災為熟,望深察其違戾,而置諸罰。
」括縣壯丁為兵,得千人,上其名數按閱之法。
知樞密院蔡卞喜而薦之,提舉京畿保甲,使行其說,增籍二萬。
已而有訴者,陳牒至八百七十,左遷通判相州提舉白波輦運提點江、淮坑冶鑄錢,入為將作少監
開封民有神祠故帽,飾以龍者,吏以為乘輿服御伯宗曰:「此無他,當坐不應為爾
」尹不從,具以請,如伯宗議。
大理卿入對言:「今情重法輕者許奏請,而情輕法重者不得焉,恐非仁聖忠恕之意。
徽宗納之。
刑部侍郎
王黼不相能,有胥吏微過罷,提舉崇福宮
明年,知同州,徙陝西都轉運使
通奉大夫顯謨閣待制卒,贈光祿大夫,諡曰「榮」。
汪澥
汪澥字仲容宣州旌德人
少從胡瑗學《易》,又學於王安石,著《三經義傳》,與其議,又首其說。
寧太學成,分錄學政
進士第,調鼎州司理參軍、知黟縣,入為太學正累遷國子祭酒,兼定、嘉二王翊善,擢中書舍人,為大司成
議學不合,以顯謨閣待制婺州,改潁昌,又改陳、壽二州,徙應天府
上章辭行提舉崇福宮
卒,贈宣奉大夫
布衣天子學,至為正,為司業祭酒,迄於司成,官以儒名者三十年,一時人士推之。
何常
何常字德固京兆人
進士第,為開封府兵曹
紹聖初,或言蘇軾主文柄,取士非毀宗廟者,常預其間,出通判原州
將作丞陝西轉運判官熙河轉運副使
議者欲貸金帛,而使入粟塞下
常曰:「車牛轉輸民力已病,然未至於死亡者,自官出,而民無害也。
今強以金帛,使自入粟,懼非貧弱之利。
」熙帥及監軍劾之,貶秩,徙成都路
中使御劄至,令織戲龍羅二千,繡旗五百。
常奏:「旗者,軍器之飾,敢不奉詔
戲龍羅唯供御服,日衣一匹,歲不過三百有奇;今乃數倍,無益也。
」詔獎其言,為減四之三。
直龍圖閣,加集賢殿修撰,為使徙陝西,以顯謨閣待制秦州,轉通議大夫
諜告夏人築堡柵,朝議出兵牽制常言:「羌人生射獵,今困於版築,違所長,用所短,可以拱手待其弊,無煩有為也。
」從之。
鎮秦六歲察訪方邵劾其越法貨酒,借米麴於官而毀其歷。
獄具,責昭化軍節度副使
數月,復其官。
右文殿修撰,年七十三。
論曰西漢之末,士大夫阿諛銷懦,遂底於亡。
東都諸賢以風節相尚,激成黨禍
宋元祐東都,崇、宣類西漢末世,蓋忠鯁獲罪,則相習容悅而已
驕臣諂,此邦之所繇喪也。
沈銖諸人,徒徇時軒輊不能為有亡,惡足以言士哉!
葉祖洽
葉祖洽字敦禮邵武人
熙寧初策試進士祖洽所對,專投合用事者,考官宋敏求蘇軾欲黜之,呂惠卿擢為第一
簽書奉國軍判官、判登聞檢院,由國子丞湖州,留為校書郎
元祐初歷職方、兵部員外郎,加集賢校理,進禮部郎中
給事中趙君錫論其對策訕及宗廟祖洽自辨,事下從官定議。
蘇軾劉攽言:「祖洽祖宗紀綱法度因循苟簡,願朝廷大臣合謀而新之。
可以議論乖謬,若謂之訕則不可。
於是但出提點淮西刑獄
紹聖中,入為左司郎中起居郎中書舍人給事中
祖洽狠愎,喜諛附,密言王珪冊立時有異論
哲宗曰:「宣仁聖烈婦人之堯、舜也。
其於社稷大計聖意素定,朕已令作告命,明述此旨。
祖洽復言:「若以無跡,則黃履劉拯相繼論之矣,願稽合群情,決之獨斷
追貶
又言:「司馬光呂公著獲終牖下恩禮隆縟;蔡確受遺定策,而貶死嶺外,乞恤其孤。
」其論率類此
林希祖洽,謂其最向正,帝言不可大用,乃已。
舉王回出濟州,徙洪州,以牟利黷貨聞。
祖洽曾布厚,人目為「小訓狐」。
用事欲以吏部侍郎召,韓忠彥不可,白為寶文閣待制、知青州
未赴,竟引為吏部
罷,乃出知定州,且行,大言於上,至云:「當時蔡確失事幾,王珪果遂姦謀,則神宗遂失正統不知今日神器孰歸。
臣為朝廷宗社明確之功,正珪之罪,勸沮忠邪於千萬年,以此神宗足矣
徽宗怒其躁妄,降集賢殿修撰提舉沖佑觀自是復用
久之,知洪州,改亳州,加徽猷閣直學士
政和末,卒。
時彥
公元1100年
時彥字邦美開封人
進士第簽書潁昌判官,入為秘書省正字,累至集賢校理
紹聖中,遷右司員外郎
使遼失職坐廢旋復校理提點河東刑獄蹇序辰使遼還,又坐前受賜增拜,隱不言,復停官。
徽宗立,召為吏部員外郎,擢起居舍人,改太常少卿,以直龍圖閣河東轉運使,加集賢殿修撰、知廣州
未行,拜吏部侍郎,徙戶部,為開封尹
異時都城苦多盜,捕得,則皆亡,卒吏憚於移問往往略之。
彥始請一以公憑為驗,否則拘繫之以俟報,坊邑少安,獄屢空
數月,遷工部尚書,進吏部,卒。
霍端友
霍端友字仁仲常州武進人
徽宗即位,策進士第一,授宣義郎
閱月,擢秘書省校書郎,遷著作佐郎起居郎中書舍人,服 金紫
故事唯服黑角帶,帝顧見之,曰:「給事舍人等爾,而服飾相絕如是
」始命犀帶佩魚
給事中大司成禮部侍郎
端友言:「朝廷尊安,重內輕外。
可令內外侍從更出迭入,以奉禁闥,殿大邦,俾天下之勢如持衡,庶無首重尾輕之患。
」疏入,即請補郡,乃以顯謨閣待制平江
陳州為政以寬聞,不立聲威
陳地汙下久雨積潦,時疏新河八百里,而去淮尚遠,水不時泄。
端友請益開二百里,徹於淮,自是水患遂去。
內侍石燾傳詔瑞香花數十本,端友不可,疏罷之。
復以禮部召,轉吏部
官至通議大夫
卒,贈宣奉大夫
俞㮚
公元1105年
俞㮚字祗若江寧人
崇寧四年以上舍生進士第簽書鎮南軍判官
未赴,為辟雍博士秘書省正字吏部員外郎起居舍人,兼定、嘉二王記室,擢中書舍人
三月,進給事中殿中侍御史
毛注建議罷增石炭場駁其非。
顯謨閣待制、知蔡州明日復留。
逾年,竟出為襄州
還,拜給事中上言:「學校三代之學也。
崇寧四年以前,議者以為是,五年,則非之;大觀三年以前,議者以為是,四年,則非之。
學校若是哉?
觀望者無定說爾。
必使士有成才,人無異論,事之不美不出學校然後為得。
」言頗見行
蔡京再相,憾向所用士多畔己,葉夢得獨否,遂拜御史中丞
士風六弊,又發戶部尚書劉炳舉子時陰事。
方倚腹心,戾其意,改翰林學士
兵部尚書,以樞密直學士開德府
石公弼襄州,以論衙前事謫言者,謂實倡之,罷,提舉崇禧觀。
竟以毀紹聖法度,貶常州團練副使安置太平州
行未至,復述古殿直學士、知 江寧府,卒。
蔡薿
公元1106年
蔡薿字文饒開封人
崇寧五年,以諸生試策,揣蔡京且復用,即對曰:「熙、豐之德業足以配天不幸繼之以元祐紹聖纘述足以永賴,不幸繼之以靖國
陛下兩下求言之詔,冀以聞至言、收實用也。
見於元符之末者,方且時變而肆姦言乘間隙而投異意詆誣先烈不以為疑,動搖國是不以為憚。
願逆處其未至而絕其原。
於是擢為第一,以所對頒天下,甫解褐,即除秘書省正字,遷起居舍人
未幾,為中書舍人
布衣侍從,才九月前所未有也。
公元1107年
旋進給事中
一意蔡京,敘族屬,尊為叔父
命攸、修等出見亟云:「向者大誤,公乃叔祖,此諸父行也。
」遽列拜之。
八寶赦恩,詔兩省差擇元祐黨人,情輕者出籍
不肯書,言者論其不能推廣上恩,使歲久獲罪之人得以洗濯
出知和州
明年,加顯謨閣待制、知杭州
始,未第時,以書謁陳瓘,稱其諫疏陸贄剛方狄仁傑明道韓愈
對策所持論頓異,遂欲絕口
因其子正彙告蔡京不軌,執送京師
復入給事中,又與宰相何執中謀,使石悈,幾不免,事具《》。
御史毛注言:「陛下修善政以應天斥大姦以定國,而巧言惑眾造為釁端
」疏入不報
范柔中者,頃以上入邪等,至是進階
言:「柔中嘗毀神考,哲宗有弗共戴天之讎。
自今黨人復官,士論駭愕有致疑於紹述者。
乞削其敘遷昭示好惡
」從之。
張商英作相,常安民與之書,激使為善
弟萊剽其稿示,即論之以搖商英
翰林學士,坐妄議政事罷,提舉洞霄宮
起知建寧府
方建神霄宮一路奏辦,下詔褒獎,召為學士承旨禮部尚書
陰附權幸,事覺,徽宗入對,將面詰之。
逾月奉詔,帝怒,命黜之。
御史言:「遊太學,則挾詭計以鉗諸生;居侍從,則抉私事以脅宰輔;處門下,則借國法以快私忿;為郡守,則妄尊大而蔑監司
召自金陵偃然丞轄自處,既升宗伯,乃懷不滿之心。
宜重置諸罰。
」遂貶單州團練副使房州安置
宣和中,復龍圖閣直學士,再知杭州
為政喜怒徇情,任刑大慘。
方臘亂後,西北戍卒代歸,人得犒絹,禁民與為市,乃下其直,強取之。
卒怒,乘夜飲客,縱火州治,須其出救,殺之。
知事洶洶逾垣走,僅得免。
奪職罷歸
明年,以徽猷閣待制卒。
論曰:自太宗歲設大科,致多士居首選者躐取華要,有不十年宰相,亦多忠亮雅厚為時名臣
治平三歲之制,繼以王安石新法士習始變。
哲、徽紹述,尚王氏學,非是無以高第
葉祖洽迎合時相意,擢第一,自是靡然士風大壞得人亦衰,而上之恩秩亦薄矣。
熙寧而後,訖於宣和首選十八人,唯何㮚馬涓與此五人有傳,然時彥端友齪齪祖洽俞㮚蔡薿憸邪小人
繇王氏之學不正害人心術橫潰爛漫並邦家而覆之;如是其慘焉,此孟子所以必辯邪說正人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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