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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卷十三 志第三 礼乐三 (自动笺注)
吉禮
自周衰,禮樂壞于戰國廢絕于秦。
漢興,《六經》在者,皆錯亂散亡雜偽,而諸儒方共補緝,以意解詁,未得其真,而讖緯之書出以亂經矣。
鄭玄之徒,號稱大儒,皆主其說,學者由此牽惑沒溺,而時君不能斷決以為有其舉之,莫可廢也。
由是郊、丘、明堂之論,至於紛然而莫知所止
《禮》曰:「以禋祀昊天上帝
」此天也,玄以為天皇大帝者,北辰耀魄寶也。
又曰:「兆五帝四郊
」此五行精氣之神也,玄以為青帝靈威仰赤帝赤熛怒黃帝含樞紐白帝白招拒黑帝汁光紀者,五天也。
由是六天之說,後世莫能廢焉。
公元657年
唐初貞觀禮》:冬至昊天上帝圓丘正月日祀感生帝靈威仰南郊祈谷,而孟夏雩于南郊季秋大享明堂
皆祀五天帝。
至高宗時禮官以謂太史圓丘圖》,昊天上帝壇上,而耀魄寶在壇第一等,則昊天上帝耀魄寶可知,而祠令及《顯慶禮》猶著六天之說。
顯慶二年禮部尚書許敬宗禮官等議曰:「六天出於緯書,而南郊圓丘一也,玄以為二物;郊及明堂本以祭天,而玄皆以為太微五帝
《傳》曰:'凡祀,啟蟄而郊,郊而後耕。
'故'郊祀後稷,以祈農事'。
而玄謂周祭感帝靈威仰,配以後稷因而祈穀
皆繆論也。
由是盡黜玄說,而南郊祈谷孟夏雩、明堂大享皆祭昊天上帝
公元666年
乾封元年,詔祈穀復祀感帝
二年,又詔明堂兼祀昊天上帝五帝
開元中起居舍人王仲丘議曰:「按《貞觀禮》祈穀感帝,而《顯慶禮》祀昊天上帝
《傳》曰:'郊而後耕。
'《詩》曰:'噫嘻春夏祈谷上帝
'《禮記》亦曰:'上辛祈谷上帝
'而鄭玄乃云:'天之五帝迭王王者之興必感其一,因別祭尊之。
夏正之月,祭其所生之帝於南郊,以其祖配之。
周祭靈威仰,以後稷配,因以祈穀
'然則祈穀非祭之本意,乃因後稷配爾,此非祈谷本義也。
祈穀,本以祭天也,然五帝五行之精,所以九穀也,宜於祈穀昊天而兼祭五帝
」又曰:「《月令》,大雩大享帝,皆盛祭也。
孟夏雩、季秋大享,《貞觀禮》皆祭五方帝,而《顯慶禮》皆祭昊天上帝,宜兼用之以合大雩、大享之義。
既而蕭嵩撰定開元禮》,雖未能合古,而天神之位別矣。
公元651年
配神之主,武德中,冬至孟夏雩祭皇地祇于方丘、神州地祇北郊,以景帝配;而上祈穀感帝南郊季秋五方天帝明堂,以元帝配。
貞觀初圓丘明堂北郊高祖配,而元帝惟配感帝
高宗永徽二年,乙太宗配祀明堂,而有司乃以高祖五天帝,太宗五人帝。
太尉長孫無忌等與禮官議,以謂:「自三代以來,曆漢、魏、晉、宋,無父子同配于明堂者。
《祭法》曰:'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宗武王
'鄭玄以祖宗合為一祭,謂祭五帝五神明堂,以文、武共配。
王肅駁曰:'古者祖功宗德自是不毀之名,非謂配食明堂
'《春秋傳》曰:'禘、郊、祖、宗、報,五者國之典祀也。
'以此知祖、宗非一祭。
於是高祖配于圓丘太宗配於明堂
公元667年
乾封二年,詔圓丘五方明堂感帝神州皆以高祖太宗並配。
則天垂拱元年,詔有司議,而成均助教玄義太子右諭德沈伯儀鳳閣舍人元萬頃範履冰議皆不同,而卒用萬頃履冰之說。
由是郊、丘諸祠,常以高祖太宗高宗並配。
開元十一年,親享圓丘中書令張說衛尉少卿韋縚禮儀使,乃以高祖配,而罷三祖並配。
至二十年蕭嵩定禮,而祖宗之配定矣。
公元762年
寶應元年太常卿杜鴻漸禮儀使判官薛頎歸崇敬等言:「禘者,冬至祭天圓丘,周人配以遠祖
唐高祖非始封之君,不得太祖配天地。
太祖景皇帝受封于唐,即殷之契、周之後稷也,請以太郊配天地
諫議大夫黎幹以謂:「禘者,宗廟之事,非祭天,而太祖受命之君,不宜作配
」為十詰十難以非之。
書奏不報
乃罷高祖,以景皇帝配。
明年旱,言事以為高祖不得配之過也。
代宗疑之,詔群臣議。
太常博士獨孤及議曰:「受命神宗,禹也,而夏後氏顓頊郊鯀;纘,湯也,而殷人郊冥契;革命作周,武王也,而周人郊稷文王
太祖景皇帝始封于唐,天所命也。
由是配享不易
嗚呼,禮之失也,豈獨緯書之罪哉!
在於學者好為曲說,而人君一切臨時申其私意,以增多盡禮,而不知煩數之為黷也。
公元695年
古者祭天圓丘,在國之南,祭地澤中方丘,在國之北,所以順陰陽,因高下,而事天地以其類也。
方位既別,而其燎壇瘞坎樂舞變數亦皆不同而後世有合祭之文。
則天天冊萬歲元年,其享南郊,始合祭天地
公元710年
睿宗即位,將有事南郊諫議大夫賈曾議曰:「《祭法》,有虞氏黃帝郊嚳夏後氏黃帝郊鯀
郊之與廟,皆有禘也。
禘於廟,則祖宗合食太祖;禘於郊,則地群望合於圓丘,以始祖配享
有事大祭非常祀也。
三輔故事》:'祭於圓丘上帝後土位皆南面
'則漢嘗合祭矣。
國子祭酒褚無量司業郭山惲等皆以為然
是時睿宗將祭地於北郊,故曾之議寢。
公元742年
玄宗既已定《開元禮》,天寶元年,遂合祭天地南郊
是時神仙道家之說興,陳王府參軍同秀言:「玄元皇帝丹鳳門
」乃建玄元廟。
二月辛卯,親享玄元皇帝廟甲午,親享太廟丙申有事南郊
其後以為故事,終唐之世,莫能改也。
為禮可不慎哉!
公元790年
夫男女之不相褻於內外也,況郊廟乎?
中宗時,將享南郊國子祭酒祝欽明言皇后助祭,大常博士唐紹蔣欽緒以為不可左僕射韋巨源獨以欽明為是
於是皇后亞獻,補大臣李嶠等女為齋娘,以執籩豆焉。
至德宗貞元六年,又以皇太子亞獻親王終獻
孝經》曰:「宗祀文王明堂,以配上帝。
」而三代有其名而無其制度故自以來,諸儒之論不一至於莫知所從,則一切臨時增損,而不能合古
然推其本旨,要於布政交神王者尊嚴之居而已,其製作何必與古同?
然為之者至無據依,乃引天地四時風氣乾坤五行、數象之類以為仿像,而眾說變不克成
隋無明堂,而季秋大亨,常寓雩壇
唐高祖太宗時,寓於圓丘
貞觀中禮部尚書豆盧寬國子助教劉伯莊議:「從昆侖道上層祭天下層布政
」而太子中允孔穎達以為非。
侍中魏征以謂:「五室重屋上圓下方,上以祭天,下以布政
前世儒者所言雖異,而以為如此者多同。
至於高下廣狹丈尺之制,可以因事制宜也。
秘書監顏師古曰:「《周書》敘明堂應門雉門之制,以此知為王者常居爾。
青陽總章玄堂太廟左右個,皆路寢之名也。
文王明堂》之篇,帶弓蜀,禮高禖九門磔禳國有酒以合三族,推其事皆與《月令》合,則皆在路寢也。
大戴禮》曰在近郊,又曰文王之廟也,此奚足以取信哉?
且門有皋、庫,豈得施於郊野
謂宜近在宮中
」征及師古等皆當世名儒,其論止於如此
公元668年
高宗時改元總章,分萬年明堂縣,示欲必立之。
而議者益紛然,或以為五室,或以為九室
高宗兩議,以帟幕為之,與公卿臨觀,而議益不一
下詔率意班其制度,至取象黃琮,上設鴟尾,其言益不經,而明堂不能立。
則天始毀東都乾元殿,以其地立明堂,其制淫侈無復可觀,皆不足記。
其後火焚之,既而又復立。
開元五年,復以為乾元殿而不毀。
初,則天以木為瓦,夾紵漆之。
二十五年玄宗將作大匠康灊素毀之。
灊素以為勞人,乃去其上層,易以真瓦
而迄唐之世,季秋大享,皆寓圓丘
《書》曰:「七世之廟,可以觀德
」而禮家之說,世數不同
然自《禮記》《王制》、《祭法》、《禮器》,大儒荀卿劉歆班固王肅之徒,以為七廟者多。
蓋自漢、魏以來創業之君特起,其上世微,又無功德以備祖宗,故其初皆不能七廟
公元618年
唐武德元年始立四廟,曰宣簡公懿王景皇帝元皇帝
貞觀九年高祖崩,太宗有司定議。
諫議大夫硃子奢請立七廟,虛太祖之室以待。
於是尚書八座議:「《禮》曰:'天子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
'晉、宋、齊、梁皆立親廟六,此故事也。
制曰:「可。
於是弘農府君高祖六室
二十三年太宗崩,弘農府君以世遠毀,藏夾室,遂祔太宗
高宗崩,宣皇帝遷于夾室,而祔高宗
皆為六室
公元705年
武氏亂敗中宗神龍元年,已復京太廟,又立太廟東都
議立始祖七廟,而議者欲以涼武昭王始祖
太常博士張齊賢以為不可,因曰:「古者天下者事七世,而始封之君謂之太祖
太祖之廟,百世不遷
祫祭,則毀廟皆以昭穆合食太祖
商祖玄王,周祖後稷,其世數遠,而遷廟之主皆出太祖後。
合食之序,尊卑不差
漢以高皇帝太祖,而太上皇不在合食之列,為其尊于太祖也。
魏以武帝太祖,晉以宣帝太祖,武、宣而上廟室不合食於祫,至隋亦然
唐受天命景皇帝始封之君,太祖也,以其世近,而在三三穆之內,而光皇帝以上,皆以屬尊不列合食
今宜以景皇帝太祖,復祔宣皇帝七室,而太祖以上四室不合食於祫。
博士劉承慶尹知章議曰:「三昭三穆太祖七廟者,禮也。
王跡淺深太祖遠近
太祖以功建,昭穆以親崇;有功不遷,親盡者則毀。
今以太祖近而廟數不備,乃欲于昭穆之外,遠立當遷之主以足七廟,而乖迭毀之義,不可
天子下其議大臣禮部尚書祝欽明兩用其言,於是景皇帝始祖,而不祔宣皇帝
已而孝敬皇帝義宗,祔於廟,由是七室,而京太廟七室
中宗崩,中書令姚元之吏部尚書宋璟以為:「義宗追尊不宜昭穆,而其葬在洛州,請立別廟東都,而有司時享,其京廟神主藏夾室」。
由是中宗,而光皇帝不遷,遂為七室矣。
睿宗崩,博士陳貞節、蘇獻等議曰:「古者兄弟不相為後,殷之盤庚不序陽甲;漢之光武不嗣孝成;而晉懷帝亦繼世祖不繼惠帝
兄弟相代,昭穆位同,至其當遷不可兼毀二廟
荀卿子曰:'有天下者事七世
'謂從禰以上也。
若傍容兄弟上毀祖考則天子有不得七世者矣。
孝和皇帝中興之功而無後,宜如殷之陽甲,出為別廟,祔睿宗以繼高宗
於是中宗太廟之西。
公元722年
開元十年,詔宣皇帝復祔于正室諡為獻祖,並諡光皇帝為懿祖,又以中宗還祔太廟於是太廟九室
將親祔之,而遇雨不克行,乃命有司行事
寶應二年,祧獻祖、懿祖,祔玄宗肅宗
自是之後,常為九室矣。
代宗崩,禮儀使顏真卿議:「太祖高祖太宗皆不毀,而代祖元皇帝當遷
於是元皇帝而祔代宗
德宗崩,禮儀使杜黃裳議:「高宗在三三穆外,當遷
於是高宗而祔德宗,蓋以中、睿為昭穆矣。
順宗崩,當遷中宗,而有司疑之,以謂則天革命中宗中興之主也。
博士王涇史官蔣武以為中宗得失在己,非光武晉元帝之比,不得中興不遷之君。
由是中宗而祔順宗
憲宗穆宗敬宗文宗四世祔廟、玄、肅、代以次遷。
武宗崩,德宗以次當遷,而於世次高祖禮官始覺其非,以謂兄弟不相為後不得昭穆,乃議復祔代宗
而議者言:「已祧之主不得復入太廟
禮官曰:「昔晉元、明之世,已遷豫章潁川,後皆復祔,此故事也。
」議者又言:「廟室定數,而無後主當別廟
禮官曰:「晉武帝時,景、文同廟,廟雖六代其實七主
至元明帝,廟皆十室,故賀循曰:'廟以容主為限,而無常數也。
'」於是復祔代宗,而以敬宗文宗武宗同為一代
初,玄宗之復祔獻祖也,詔曰:「使親而不盡,遠而不祧
」蓋其率意而言爾,非本於禮也。
而後之為說者,乃遷就其事,以謂三昭三穆太祖祖功宗德三廟不遷九廟者,周制也。
及敬、文、武三宗一代,故終唐之世,常為九代十一室焉。
公元717年
開元五年太廟四室壞,奉其神主太極殿天子素服避正殿輟朝三日
時將行幸東都,遂謁神主太極殿而後行。
安祿山之亂,宗廟為賊所焚,肅宗京師設次光順門外,向廟而哭,輟朝三日
其後黃巢京師焚毀宗廟,而僖宗出奔神主法物從行,皆為賊所掠。
敗,復京師素服哭於廟而後入。
公元705年
初,唐建東、西二都,而東都無廟。
則天皇后僭號稱周,立周七廟東都以祀武氏,改西京太廟為享德廟。
神龍元年中宗復位,遷武氏廟主西京,為崇尊廟,而以東都武氏故廟為唐太廟,祔光皇帝以下七室而親享焉。
由是東西二都皆有廟,歲時並享。
其後安祿山兩京宗廟焚毀
肅宗即位西都建廟作主,而東都太廟為軍營,九室神主亡失至大曆中,始於人間得之,寓於太微宮,不得祔享
建中至於會昌,議者不一,或以為:「東西二京宜皆有廟,而舊主當瘞,虛其廟以俟,巡幸則載主而行。
或謂:「宜藏其神主夾室
或曰:「周豐、洛有廟者,因遷都立廟爾,今東都不因而立廟,非也。
」又曰:「古者載主以行者惟新一室之主爾,未有群廟主者也。
至武宗時,悉廢群議,詔有司擇日東都廟。
已而武宗崩,宣宗竟乙太微神主東都廟焉。
追贈皇后追尊皇太后、贈皇太子往往皆立別廟
近於禮者,後世當求諸禮;其不合於禮而出其私意者,蓋其製作與其議論不足取焉。
不著也。
宣宗已復湟三州七關,歸其功順宗憲宗而加諡號
博士李稠請改作神主易書新諡。
右司郎中楊發等議,以謂:「古者已祔之主無改作,加諡追尊非禮也,始於則天,然猶不改易書,宜以新諡寶冊告於陵可也
是時宰相以謂士族之廟皆就易書,乃就舊主易書諡焉
公元676年
禘、祫,大祭也。
祫以昭穆合食太祖,而禘以審諦尊卑,此祫、禘之義,而為禮者失之。
至於年數不同,祖、宗失位,而議者莫所從
《禮》曰:「三年一祫,五年一禘。
」《傳》曰:「五年殷祭
高宗上元三年十月當祫,而有司疑其年數
太學博士史玄璨等議,以為:「新君喪畢而祫,明年而禘。
自是之後五年而再祭。
蓋後禘去前禘五年,而祫常在後三年,禘常在後二年
魯宣公八年僖公,蓋二年喪畢而祫,明年而禘,至八年而再禘。
昭公二十年禘,至二十五年又禘,此可知也。
」議者以玄璨等言有經據,遂從之。
睿宗崩,開元六年喪畢而祫,明年而禘。
自是之後,祫、禘各自以年,不相通數
七祫五禘至二十七年,禘、祫並在一歲有司覺其非,乃議以為一禘一祫,五年再殷,宜通數
而禘後置祫,歲數遠近二說不同
鄭玄高堂隆先三而後二,徐邈二後三。
以謂二禘相去為月六十,中分三十置一祫焉。
此最為得,遂用其說。
由是一禘一祫,在五年之間,合于再殷之義,而置禘先後則不同焉。
禮,禘、祫,太祖位於西而東向,其子孫列為昭穆,昭南向而穆北向
雖已毀廟之主,皆出而序于昭穆
殷、周之興,太祖世遠,而群廟之主皆出其後,故其禮易明。
漢、魏以來,其興也暴,又其上世微,故創國之君為太祖而世近,毀廟之主皆在太祖之上,於是禘、祫不得如古。
而漢、魏之制,太祖而上毀廟之主皆不合食
公元762年
唐興,以景皇帝太祖,而世近在三三穆之內,至祫、禘,乃虛東向之位,而太祖群廟列于昭穆
代宗即位,祔玄宗肅宗,而遷獻祖、懿祖夾室
於是太祖居第一室,禘、祫得正其位而東向,而獻、懿不合食
建中二年太學博士陳京請為獻祖、懿祖別廟,至禘、祫則享。
禮儀使顏真卿議曰:「太祖景皇帝百代不遷之尊,而禘、祫之時,暫居昭穆屈己奉祖可也
」乃引晉蔡謨議,以獻祖居東向,而懿祖太祖以下左右昭穆
由是議者紛然
公元791年
貞元七年太常卿裴鬱議,以太祖百代不遷,獻、懿二祖親盡廟遷而居東向,非是,請下百寮議。
工部郎中張薦等議與真卿同。
太子左庶子李嶸七人曰:「真卿所用晉蔡謨之議也,為'禹不先鯀'之說,雖有其言,當時不用
獻、懿二祖宜藏夾室,以合《祭法》'遠廟為祧,而壇、墠有禱則祭,無禱則止'之義。
吏部郎中柳冕十二人曰:「《周禮》有先公之祧,遷祖藏於後稷之廟,其周未受命之祧乎?
又有先王之祧,其遷主藏于文、武之廟,其周已受命之祧乎?
今獻祖、懿祖,猶周先公也,請築別廟以居之。
司勳員外郎裴樞曰:「建石室寢園以藏神主,至禘、祫之歲則祭之。
考功員外郎陳京同官縣仲子陵皆曰:「遷神主於德明、興聖廟
京兆少尹韋武曰:「祫則獻祖東向,禘則太祖東向
」十一年,左司郎中陸淳曰:「議者多矣,不過而已
一曰太祖正位,二曰並列昭穆而虛東向,三曰祫則獻祖,禘則太祖,迭居東向。
復正太祖之位為是
太祖復位,則獻、懿之主宜有所歸
一曰藏諸夾室,二曰置之別廟,三曰遷於園寢,四曰祔於興聖
然而藏諸夾室,則無饗獻之期;置之別廟,則非《禮經》之文;遷於寢園,則亂宗廟之儀。
唯祔於興聖為是
至十九年左僕射姚南仲獻議五十七封,付都省集議
戶部尚書王紹五十五人請遷懿祖祔興聖廟,議遂定由是太祖復東向之位。
公元724年
若諸臣之享其親,廟室、服器之數,視其品。
開元十二年著令:一品二品四廟三品三廟五品二廟,嫡士一廟庶人祭於寢。
定禮二品以上四廟三品三廟三品以上不須爵者亦四廟四廟有始封為五廟四品五品有兼爵亦三廟六品以下達于庶人,祭於寢。
天寶十載官正四品清望四品五品清官,聽立廟,勿限兼爵;雖品及而建廟未逮,亦聽寢祭。
廟之制,三品以上九架,廈兩旁
三廟五間,中為三室左右一間前後虛之,無重栱、藻井
室皆為石室一,於西墉三之一近南,距地四尺,容二主
廟垣周之,為南門東門門屋三室而上間以廟,增建神廚廟東之少南,齋院東門之外少北,制勿逾於廟。
三品以上有神主,五品以上有几筵。
牲以少牢,羊、豕一,六品以下特豚不以祖禰貴賤,皆子孫之牲。
牲闕,代以野獸
五品以上室異牲,六品以下共牲。
二品以上室以籩豆十,三品以八,四品五品以六。
五品以上室皆簠二、簋二、甒二,鈃二、俎三、尊二、罍二、勺二、爵六,盤一、坫一、篚一、牙盤胙俎一。
祭服三品以上玄冕五品以上爵弁六品以下進賢冠,各以其服。
凡祔皆給休五日時享四日
散齋二日正寢,致齋一日於廟,子孫陪者齋一宿於家。
始廟則署主而祔,後喪闋乃祔,喪二十八月上旬卜而祔,始神事之矣。
王公之主載以輅,夫人之主以翟車,其餘皆以輿。
天子四孟、臘享太廟,諸臣避之,祭仲而不臘。
三歲一祫,五歲一禘。
若祔、若常享、若禘祫卜日齋戒省牲視滌、濯鼎鑊,亨牲、實饌、三獻飲福受胙進退之數,大抵宗廟之祀。
國官亞、終獻,無則以親賓,以子弟
公元751年
其後卜日,而筮用亥。
祭寢者,以分,以至日。
若祭春分,則廢元日
元正,歲之始,冬至,陽之復,二節最重。
祭不欲數,乃廢春分,通為四。
祠器烏漆,差小常制
祭服進賢冠主婦花釵禮衣,後或改衣冠從公服,無則常服
凡祭之在廟、在寢,既畢,皆親賓子孫慰,主人常服見。
宗子有故庶子攝祭,則祝曰:「孝子使介子某執其常事
」通祭三代,而宗子卑,則以上牲祭宗子家,祝曰:「孝子某為其介子某薦其常事
庶子官尊而立廟,其主祭則以支庶封官依大宗主祭,兄陪于位。
以廟由弟立,已不得延神也。
兄弟分官,則各祭考妣正寢
古殤及無後祔食于祖,無祝而不拜設坐祖左而西向
亞獻者奠,祝乃奠之,一獻而止。
其後廟制設幄,當中南向,祔坐無所施,皆祭室戶外之東而西向
伯叔之無後者礻付曾祖,親昆弟從父昆弟祔于祖,親子侄祔于禰。
寢祭之位西上,祖東向昭穆南北,則伯叔之祔者居禰下之穆位北向昆弟從父昆弟居祖下之昭位南向子侄伯叔之下穆位北向,以序尊卑
凡殤無後,以周親大功為斷。
古者廟於大門內,秦出寢於陵側,故王公亦建廟於墓。
既廟與居異,則宮中有喪而祭。
三年之喪齊衰大功皆廢祭;外喪齊衰以下行之。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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