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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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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订义卷五十九   宋 王与之 撰
小司寇中大夫二人
小司寇之职掌外朝之政
  愚案天子诸侯有三朝说已见司士此外朝即朝
  士所掌乃在库门之外郑谓雉门外非也
 王氏详说曰三朝之制有掌其位者有掌其政者朝
 士掌外朝之位掌其政者小司寇司士掌治朝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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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其政者大宰小司寇掌外朝之政而大宰云王视
 治朝则赞治是也外朝言政而治朝言治岂非大宰
 尊于司寇而治尊于政乎但燕朝正其服位大仆也
 出入王之大命亦大仆也知此则知三朝之制有降
 杀矣○郑锷曰小司寇刑官之贰宜以掌刑为先今
 首言掌外朝询万民之政所谓听狱讼之事乃列乎
 后岂不以邦之大事未有过于三事之询民当询民
 之时掌摈民而叙进以对人君之问必列于前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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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事
以致万民而询焉一曰询国危二曰询国迁三曰询立

 刘迎曰于此询万民亦古总章衢室之遗意○郑司
 农曰致聚万民也询谋也○郑康成曰国危谓有兵
 寇之难(○郑锷曰寇难已迫危而不安问民以图安/之计哀元年吴入楚陈怀公朝国人而问焉)
 (○王昭禹曰若周/公之讨乱是也)郑锷曰国迁则都邑不宁将去
 故即新问民以迁居之利害盘庚之都亳殷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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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康成曰立君谓无冢适选于庶也(○郑锷曰或冢/适不贤将立支)
 (庶问民以孰宜为君如隐四年卫人立晋是也/○王昭禹曰若文王舍伯邑考立武王是也)○刘
 执中曰三者国之大政皆顺民而为之故小司寇掌
 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之者州长也党正也族师
 也闾胥也比长也而三公为之师以六卿为之帅备
 六卿之官而百职举焉谨六乡之教而三物修焉行
 大比之礼而贤能出焉周之致万民其道如是故有
 大政大疑大谋则必询之乃能辅王之志而弊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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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谋(○李氏曰以匹夫细民得与公卿并列于王朝之/上亦足以见古之盛时公道大明而下情上达)
其位王南乡(许亮/反)三公及州长(丁丈/反)百姓北面群臣西
面群吏东面
 王氏曰三公乡老上言三公中言州长下言百姓则
 六乡皆在矣上言万民下言百姓则相备也(○愚案/百姓以)
 (族姓言万民/以人众言)
 郑锷曰询民正以民为主三公答王而北面是其常
 也今乡之州长与百姓皆北面者得以答君群臣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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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夫也在东而西面群吏府史胥徒也在西而东面
 则左右以辅相之尔王公而下府史皆在而王之所
 询者民尔民非有位于朝者及询之得以北面于此
 见民为贵(○薛氏曰州长百姓分为甚微与三公列/于北面何也教官之序乡老二乡则公一)
 (人六乡乃三公也尊之于乡宪其言行不累以事故/称老焉方其任贤选能则三公出为乡老率六乡众)
 (庶而宾兴之若乡老及乡大夫帅其吏与其众寡以/礼礼宾之是也方其听狱弊讼则乡老入为三公率)
 (六乡众庶而询之若小司寇朝士所言是也帅群吏/众寡而兴贤能即王制所谓爵人于朝与众共之帅)
 (州长众庶而决狱讼即王制所谓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州长众庶亦不得不继于三公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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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康成曰其孤不见者孤从群臣卿大夫在公后(○/贾)
 (氏曰案射人及司士孤西方东面此云东方西面从/群臣之位者孤无职尊之如宾当在西此三询之朝)
 (乃朝士所掌之位朝士云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故知孤从群臣之位)
小司寇摈(兵刃/反)以叙进而问焉
 郑康成曰摈谓揖之使前○王氏详说曰司士掌治
 朝摈者司士也所谓司士摈是已大仆掌燕朝摈者
 大仆也所谓王视燕朝掌摈相是已惟朝士掌外朝
 不为摈而小司寇摈盖非常朝也询万民耳万民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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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天子之庭其不熟朝仪也必矣朝士既掌其位又
 帅其属以鞭呼趋且辟正所以禁其错立族谈者何
 暇及于为摈乎此小司寇之所以为摈也然司士大
 仆以下大夫而为治朝燕朝之摈小司寇以中大夫
 反为外朝之摈又所以见周家之摈多以命之尊者
 为之古人重摈相之官介其次也摈即相也入而诏
 礼则以相名之出而接宾则以摈名之且朝觐会同
 大宗伯为上相而肆师不过佐摈而已诸侯入朝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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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视馆将币亦大宗伯为上摈而小行人不过为承
 傧而已夫小行人与肆师皆下大夫尚为佐摈与承
 摈何独于小司寇为摈于外朝而疑之哉
以众辅志而弊谋
 郑锷曰凡大事人君之志固当先有所处谋亦有所
 向其所以询民者盖询众人之言以众人之见而辅
 吾志然后合众人所见以断其谋志先定而取众人
 之言以佐其决而已(○黄氏曰朕志先定虽然观望/风旨为可戒也故虚而后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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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焉恭而后贤生焉康诰曰勿庸以次/汝封郑谓辅志者尊王贤明其说好)○王氏曰以王
 志为主而辅之以众以众谋为稽而弊之于王
以五刑听万民之狱讼附于刑用情讯之至于旬乃弊
之读书则用法
 王昭禹曰五刑司刑所谓墨劓宫刖杀也○郑锷
 刑止于五而狱讼不一彼虽不一吾所以听之者不
 可以出乎五刑之外惟用五刑于此以听其辞于彼
 ○黄氏曰皆听于朝乡士以下所谓司寇听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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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康成曰附犹著也故书附作付讯言也○郑锷
 曰听其辞矣知其罪之所丽可附于某等之刑又虑
 彼虽服而事未必然也又用吾之情以讯之以情度
 情庶几可以得其真情也王制曰一成而不可变故
 君子尽心焉用情之语可以见君子尽心之意矣讯
 已得实又至于旬乃断之其断则先读鞫问之书使
 囚闻之知其所犯之实然后用法焉盖至于旬则我
 思之审读其书则彼知其详(○郑司农曰读书则用/法如今时读鞫已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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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刘氏曰以断罪之书读/之于囚审而弗变乃用法焉)乃若成王之诰康叔至
 于旬时丕弊要囚盖以旬为率者一定之常也成王
 使之至于旬时亦诰戒之切而已
凡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凡王之同族有罪不即市
 郑康成曰为治狱吏亵尊者也躬身也不身坐使其
 属若子弟也丧服传曰命夫者其男子之为大夫者
 命妇者其妇人之为大夫妻者春秋传曰卫侯与元
 咺讼宁武子为辅针庄子为坐士荣为大士○郑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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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曰狱讼之人必对辞曲直兹其常也命夫命妇不躬
 坐使左右代焉贵之也有罪者杀之市朝与众共弃
 之亦其常也王之同姓则不杀诸市亲之也礼记曰
 公族有罪刑于隐者不与国人虑兄弟也甸师氏言
 王之同姓有罪则死刑焉是也一以责廉耻一以重
 国体夫为我所以贵之亲之者如此彼敢恃亲与贵
 而犯禁挠法乎哉
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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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锷曰人心险于山川况狱讼之际讵肯吐其情乎
 听以五声兹乃求其情之术凡此五者皆以辞为主
 故皆曰听
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
 项氏曰心者形之君辞者心之声声𤼵于中不能掩
 于外其辞信则色定气舒耳目不乱其辞伪则色变
 气索耳目皆惑以此听之人焉廋哉五者虽异要皆
 因辞而后见(○郑康成曰辞听观/其出言不直则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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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昭禹曰听其辞因察其色以色著乎颜而为心之
 表故也彼胁肩謟笑者有愧于心其色赧然则察其
 色固足以得其心矣(○郑康成曰观其/颜色不直则赧然)以色为未足
 又察其气以气充于体而为心之运故也彼行有不
 慊于心气为之馁则察其气亦足以得其心矣(○郑/康成)
 (曰观其气息/不直则喘)耳目者心之枢机心之情伪寓于耳目
 视听之际察其视听亦足以得其心矣(○郑锷曰心/有不直则耳)
 (所听者必疑而不定目所视者必眩乱而失/真○郑康成曰聆不直则惑视不直则眊)○黄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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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曰康成谓言不直则烦而下是其一端也强怯柔很
 明闇戆狡五者之动皆足以知之皆谓之听犹以𤼵
 于声者参之也故曰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此在事
 状之外能言与不言其情𤼵见与隐伏皆于是求之
 非有司之事也故听之于朝将行刺宥
以八辟丽邦法附刑罚
 郑康成曰丽附也易曰日月丽乎天○黄氏曰丽邦
 法以其本罪附于邦法而议之应宥应刺应轻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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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于刑罚之所当施者议亦非常法○郑锷曰先王
 制刑一定不易有罪者必丽于刑书而犯刑之人或
 有不可加以刑如兹八者与众议之以示至公可也
 兹所以有八辟之议八辟以待八议之人俟其议定
 已丽于邦法乃附之于刑罚是谓无一定之制也辟
 法也不谓之法而谓之辟者制法谓之辟八辟盖近
 于法而未丽于法自是然后制焉耳
一曰议亲之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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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锷曰亲者王之族也有罪可刑矣然刑之则伤亲
 亲之恩(○郑司农曰若今时/宗室有罪先请是也)
二曰议故之辟
 郑锷曰故者王之故旧也有罪可刑矣然刑之则失
 故旧之好
三曰议贤之辟
 郑康成曰贤有德行者○郑锷曰罪固可刑然刑之
 则其人为乡大夫所兴之贤(○郑司农曰若今时/廉吏有罪先请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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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曰议能之辟
 郑康成曰能谓有道艺者春秋传曰夫谋而鲜过惠
 训不倦者叔向有焉社稷之固也犹将十世宥之以
 劝能者○郑锷曰罪固可刑然刑之则其人为乡大
 夫所举之能
五曰议功之辟
 郑康成曰谓有大勋劳立功者○郑锷曰凡有司勋
 所谓六功之人刑之则无以报其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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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曰议贵之辟
 贾氏曰周时大夫以上皆贵也(○郑司农曰若今时/吏墨绶有罪先请是)
 (也/)郑锷曰凡有爵之人刑之无以尊其贵
七曰议勤之辟
 郑锷曰勤劳王事之人刑之是忘其劳
八曰议宾之辟
 郑康成曰宾谓所不臣者三恪二代之后(○王昭禹/曰宾谓四)
 (方之/宾客)郑锷曰刑之无以尊三代之后○贾氏曰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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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勤以上七者虽以王为主诸侯亦有之惟八曰议
 宾据王者言之耳
     总论
 刘执中曰议亲者教天下之爱其亲议故者教天下
 之厚其故议贤者教天下之慕其贤议能者教天下
 之砺其能议功者教天下之懋其功议勤者教天下
 之劝其勤议贵者教天下之忠其君议宾者教天下
 存亡继绝而不弃先王之德八者天下之大教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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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私亲故而挠其法将以行之教天下用中于民焉
 人伦之美莫斯为大孟轲以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
 瞍杀人则执之而不禁舜弃天下而终身焉岂知所
 以教天下之爱其亲乎(○王氏曰谓之议则刑诛赦/宥特未定也然以皋陶为士)
 (瞽瞍杀人舜不敢/赦其议之可知矣)
  愚案皋陶以公而守天下之法舜以私而伸人子
  之情彼此轻重各得其宜如王氏以法之不可挠
  于已私是申商刑名之学刘氏谓当以亲故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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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几于任情而废法皆知有一而不知有二故王
  族有罪不免于刑者法也刑于甸师不与众同者
  情也后世待宗族之恩薄至杀人反不加罪是未
  尝以已恩厚其亲徒以人命私其亲也其悖先王
  之情与法甚矣
以三刺断(丁乱/反)庶民狱讼之中
 郑锷曰狱讼之情所患不得其中耳已得其中从而
 断之胡为不可圣人犹未审以为果中否又为三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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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法以刺取众人之意果以为中然后断之凡言刺
 有二义刺取也杀也如春秋刺公子偃之刺则刺者
 杀也此云三刺则有探取之义刺取臣民之意皆以
 为可杀然后断其中而杀之所谓国人杀之也○王
 昭禹曰中者事实之书与天府谓之治中告天谓之
 升中同意○贾氏曰庶民以上皆应有刺直言庶民
 者贱者尚刺则已上可知
一曰讯群臣二曰讯群吏三曰讯万民听民之所刺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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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施上服下服之刑
 郑锷曰人之深情不可臆度将以刺取其意必先设
 辞以讯之故三刺之法则有三讯讯问也(○郑康成/曰讯言也)
 问之以刺取其意耳或谓讯者或讯于公卿大夫之
 群臣或讯于府史胥徒之群吏或讯于比闾族党之
 万民而特听民之所刺所宥然后施刑何也窃以为
 此所欲断者庶民狱讼之中故也虽讯官吏而实以
 民为主而讯官吏者能达万民之情而致于上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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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氏曰义理难尽群臣知之故例可用群吏知之/人情隐伏万民知之幸其不皆以为可杀则亦不敢)
 (轻杀/之)民以为可刺则宜施上服之刑民以为可宥则
 宜施下服之刑上服之说先儒以为上服劓墨施于
 面者也下服宫刖施于下体者也然书言五刑有服
 五服三就者谓上服服上刑下服服下刑也吕刑云
 上刑适轻下服下刑适重上服者若以为墨劓施于
 面为上服宫刖施于下为下服则吕刑所谓适轻适
 重与五刑有服之说为无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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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愚案三刺之断不敢自决而讯及于三此必罪大
  恶极或轻或重关于风教上服下服系于人心虽
  则已丽于刑必待三讯而后断也民以为可刺则
  服上刑无可说者民以为可宥亦非全然宥之特
  服下刑比上刑为轻耳
 黄氏曰小司寇前讯继询外朝之政今讯继议刑狱
 之序大司寇不独宥也圜土聚教而遂免之小司寇
 上服下服犹施刑焉于此可见命官制职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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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大比(毗志/反)登民数自生齿以上(时掌/反)登于天府内史
司会冢宰贰之以制国用
 王昭禹曰三年之久民之生死登下亦已多矣故及
 大比登民数焉○郑康成曰人生齿而体备谓男八
 月而生齿女七月而生齿○易氏曰王之为王以得
 乎丘民而已故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欲周知其数
 ○王氏详说曰天府以天为名尊之至也贤能之书
 登于此盟约之书登于此狱讼之书登于此民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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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登于此王所以重其事但天府曰祭天之司民司
 禄而献民数榖数则受而藏之司禄之官缺矣必知
 榖数亦登于此为司禄之所掌是已然书之所藏有
 不书其贰者民数也不止一官书其贰者盟约也登
 其书于天府其为重则一初不可以书之贰与否及
 所书贰多少之数为轻重但观其事之所施行耳○
 易氏曰考司民登万民之数及大比以诏司寇是司
 寇受其数于司民于孟冬祀司民星之时乃献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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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王王拜受之登于天府刑官致重于民数如此冢
 宰于司会登民数之后又为之贰其数而制国用焉
 盖古者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
 食冢宰以三十年通制国用而大比之制国用实所
 以为三十年盈虚敛散之储内史于此贰之则以其
 所掌者会计之书司会于此贰之则以其所掌者会
 计之事二官卑而列于始冢宰尊而继于后非以统
 百官之任而统其成者欤由是观之民之盛衰系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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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故司寇登民数于地官大比之时财之丰耗由于
 民故冢宰制国用于刑官登民数之后数官联事而
 合治皆所以重乎民也(○陈及之曰必知民数则可/以制国用何故盖先王之世)
 (士农工商四者不可阙一而农为重以三分率之农/居三分之二则榖粟始可给不然工商与农相半则)
 (野有旷土榖粟寡乏则四民俱病矣是以王者之制/农民必三分之二也以九职任民凡毓草木者作山)
 (泽之材者养鸟兽者化八材者通货贿者敛疏材者/化治丝枲者转移执事者常不过农民三分之一而)
 (廪人每岁以岁上下数邦用月以三釜为准司民献/民数廪人献榖数大史书之司会会之三年耕必有)
 (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是而制国用虽/有水旱民无菜色以民数榖数素定也管仲制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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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政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是/三分而率一也其练习民政哉)
  愚案古者只计民数则知国赋后世色目既多不
  可只以民数计
小祭祀奉犬牲
 郑康成曰奉犹进也○王昭禹曰大司寇大祭祀奉
 犬牲故小司寇小祭祀奉犬牲○郑锷曰职有尊卑
凡禋祀五帝实镬水纳亨亦如之
 刘执中曰实镬以涤牲纳亨以煮牲○郑锷曰禋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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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帝令实镬水纳牲于镬以亨则亦如之者盖惟清
 与洁然后可以事上帝而用刑之官克明清于狱讼
 之辞故足以合上帝之心镬之实水卑者之职而使
 司寇主之此镬也此水也必清洁斯可以祀上帝为
 刑官者讵可以污秽而不清洁乎
大宾客前王而辟
 郑司农曰小司寇为王道辟除奸人若今时执金吾
 下至令尉奉引○贾氏曰为王辟亦谓于宫中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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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寝及庙时也○王昭禹曰大司寇凡朝觐会同前
 王小司寇大宾客前王而辟则非特前王又为王辟
 道也
后世子之丧亦如之
 贾氏曰后世子之丧当朝庙之时王出入亦为王辟
 也
小师涖戮
 郑康成曰小师王不自出之师○王昭禹曰大司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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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军旅涖戮故小司寇小师涖戮
凡国之大事使其属跸
 郑康成曰属士师以下○贾氏曰国之大事即士师
 云诸侯为宾是也○王昭禹曰大司寇凡邦之大事
 使其属跸故小司寇凡国之大事使其属跸言邦则
 通邑都焉言国则主于国中而已
孟冬祀司民献民数于王王拜受之以图国用而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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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锷曰轩辕之角有大民小民之星其神实主民说
 者谓春官祭之然春官天府但受其数耳司民之官
 言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献其数则司民之祀正
 司寇之所主明矣先王以为民之登耗必有神主之
 故每岁孟冬物成之时使司寇祀之亦以刑者所以
 驭民而民之多寡皆本乎刑之繁省故也司民已祀
 则献民数于王见其奉天以用刑而刑不至于残民
 故其生成之数如此王拜受之以图国用则以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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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耗知敛之丰匮由是而进退所用之物(○郑康成/曰进退犹)
 (损益/也)民多赋足则进之而备礼民少赋乏则退而杀
 礼上言以制国用此言以图国用者制其有无者有
 司之职图则所谋者天下之大计是乃王者之权故
 言于王拜受之之后也(○扬氏曰冢宰虽制国用/而进退之则在王而已)
岁终则令群士计狱弊讼登中于天府
 贾氏曰群士谓乡士遂士以下○王昭禹曰计狱者
 计其多寡之数弊讼者察其情而断之为有疑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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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不弊弊非不计各有攸当而已○王氏曰中狱讼
 之中言事实之书○郑锷曰天府之职掌受中也登
 于天府则宝之至又以见允合乎天心之义
正岁帅其属而观刑象令以木铎曰不用法者国有常
刑令群士
 李嘉会曰刑象既布木铎既徇群士犹然不见不闻
 而不用法者此常刑之不恕○王昭禹曰令群士则
 令于士师乡士以下使之禀法故也与小宰帅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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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治象同意○郑锷曰六十属为众矣所视以效法
 者在吾之群士使近而群士能率法不越则彼远而
 外者讵有不恤于刑乎故先言帅属乃言令群士也
乃宣布于四方宪刑禁
 郑康成曰宣遍也○王昭禹曰宣布于四方则非一
 国○郑康成曰宪表也谓县之也刑禁士师之五禁
 林椅曰刑所以行法故布法观法司寇独备焉
乃命其属入会乃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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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氏曰乃命其属不独群士凡秋官之属皆入计(○/李)
 (嘉会曰入会会其狱/讼一岁多少之数)乃令致之于王○易氏曰王氏
 谓馀官以岁终入其会独司寇以正岁入之所以谨
 其始非也乃者继事之辞令群士乃宣布于四方以
 岁终期之至大宰受会之时乃命其属入会乃致事
 所以纪小司寇一职之终也
 
 周礼订义卷五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