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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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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礼记义疏卷七十七
 丧服四制第四十九
  正义孔氏颖达曰案郑目录云名曰丧服四制者
  以其记丧服之制取于仁义礼智也此于别录旧
  说属丧服但以上诸篇皆记仪礼当篇之义故每
  篇言义此则记者别记丧服之四制非记仪礼丧
  服之篇故不云丧服之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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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此篇小戴本所无今按其文取之大戴本命篇
  者大半而因杀以为节上与家语同必后人掇两
  书以已意附益首尾以成此篇故不与三年问相
  次而附之小戴之末郑因存之也
凡礼之大体体天地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故谓之礼
訾之者是不知礼之所由生也(訾音/紫)
 正义郑氏康成曰礼之言体也故谓之礼言本有法
 则而生也口毁曰訾 孔氏颖达曰体天地天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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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之物皆以礼定之法四时变而从时也则阴阳吉
 凶异道也顺人情下四制是也 马氏晞孟曰天地
 者礼之本也阴阳者礼之端也四时者礼之柄也人
 情者礼之道也 胡氏铨曰一体不备不足谓之成
 人一物不体不足谓之成礼体者何也礼也非礼体
 不足以为大非圣人不足以知礼之大故訾之者为
 不知礼 陈氏浩曰体天地以定尊卑法四时以为
 往来则阴阳以殊吉凶顺人情以为隆杀先王制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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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皆本于此不独丧礼为然故曰凡礼之大体
 案节文礼也即心之体也体天地体字即易体仁中
 庸体物之体字言与为体而无二也此礼具乎心本
 乎天殽乎地皆是物也是之谓体
夫礼吉凶异道不得相干取之阴阳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吉礼凶礼异道谓衣服容猊及器
 物也 孔氏颖达曰天地包四时阴阳人情无物不
 总故不覆说体天地之事 吕氏大临曰礼之有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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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凶犹天之有阴阳可异而不可相干也
 案取之阴阳者谓取则其义也人生则阳明故从吉
 死则阴暗故从凶
丧有四制变而从宜取之四时也有恩有理有节有权
取之人情也恩者仁也理者义也节者礼也权者知也
仁义礼知人道具矣(知音/智)
 正义郑氏康成曰取之四时谓其数也取之人情谓
 其制也 孔氏颖达曰变而从宜者言门内言恩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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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门外则变而行义尊卑有定礼制有恒以节为限
 或有事故不能备礼则变而行权是皆从宜取之人
 情也恩属于仁理属于义节属于礼量事权宜非知
 不可人道具矣此总结四制之义 吕氏大临曰礼
 有恩有理有节有权犹天之有四时可变而不可执
 一也仁义礼知人道具矣人道具则天道具其实一
 也 马氏曰恩理所以厚其死节权所以存其生厚
 其死故为父斩衰三年为君亦斩衰三年存其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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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曰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也
 通论胡氏铨曰言仁义礼知而不及信者仁义礼知
 非信不立既言人道具则信在其中可知矣 吴氏
 澄曰礼之大体体天地者总其纲下三者分其目阴
 阳之气四时之序即天地也人生天地閒其情与天
 地之情通故天地足以该人情吉凶军宾嘉五礼之
 内各备阴阳
 案权何以曰知凡权度铢两由此心之明觉精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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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也故曰知
其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为于/伪反)
 (衰七/回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服莫重斩衰也 孔氏颖达曰此
 明恩制也父恩最深故特举父言之其实门内诸亲
 之服皆恩制也
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恩资于事父以事君
而敬同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故为君亦斩衰三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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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制者也(治直吏反/断丁乱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资犹操也贵贵谓为大夫君也(孔/疏)
 (大夫之臣事大夫为君/大夫尊贵臣能尽敬)尊尊谓为天子诸侯也(孔疏/天子)
 (诸侯之臣事天子诸侯为/君同为南面臣能极敬) 孔氏颖达曰此明义制
 也门内之亲故得行私恩掩公义若三年之丧君不
 呼其门是也门外谓朝廷之间公朝当以公义绝私
 恩若金革之事无辟是也操事父之道以事君则敬
 君与父同以义断恩门外如一虽复大夫与王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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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而其臣敬不殊故并云义之大者故为君亦斩衰
 三年同于父也
 案仪礼义服五服皆有之此特言其重者也
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也
丧不过三年苴衰不补坟墓不培祥之日鼓素琴告民
有终也以节制者也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天无二
日土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故父在
为母齐衰期者见无二尊也(期音基苴七馀反为于伪/反齐音咨见贤遍反大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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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培作不附下有/下同丘陵四字)
 正义郑氏康成曰食食粥也沐谓将虞祭时也(孔疏/士虞)
 (礼沐而不栉杂记曰/非虞祔练祥无沐浴)补培犹治也鼓素琴始存乐也
 (孔疏始存省此乐若/县而作在既禫之后)三年不为乐乐必崩 孔氏颖
 达曰此明节制也不补者苴麻之衰虽破不补也不
 培者一成丘陵之后不培益其土也大祥日得鼓素
 琴所以为此上事者教其民使哀有终极也以节制
 者以情实未已仍以礼节为限制抑其情也自此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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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皆节制之事自此以下更明节制欲尊归于一无
 二事之理言父母恩爱虽同而服乃有异以不敢二
 尊故也故下总结无二尊之理 吕氏大临曰创钜
 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遂其无穷之情则情之过
 者不至灭性不止而情之不及者不知所勉矣故三
 日而殡未殡不食既殡食粥朝暮皆一溢米三月而
 葬未葬不沐既葬将虞然后沐浴期而小祥既小祥
 然后练冠练衣盖毁不可以久久则灭性以死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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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申其孝矣恩虽重也岁月之久则不可不除故
 丧不过三年苴麻之衰以为至痛饰非求乎完且久
 故服虽敝而不补葬之言藏封之以识非求乎高大
 而终不夷故坟墓不培哀虽甚也已过则不可不乐故
 既祥而后乐者示哀亦不可以无终此所以为之节
 也 贾氏公彦曰子为母屈而期心丧犹三年故父
 虽为妻期而除然必三年乃娶者达子心丧之志也
  程子曰古之父在为母服期今则皆为三年之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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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皆为三年丧则家有二尊矣可无嫌乎处今之宜服
 齐衰一年外以墨缞终月算可以存古之礼全今之
 制
 通论吕氏大临曰檀弓曰祥而缟是月禫徙月乐又
 曰孔子既祥五日弹琴而不成声十日而成笙歌又
 曰鲁人有朝祥而暮歌者子路笑之子曰又多乎哉
 踰月则善矣又孟献子禫县而不乐夫子曰献子加
 于人一等矣由此观之既禫徙月然后可乐孔子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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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以朝祥暮歌为非而既祥五日弹琴乃躬行之何
 也盖祥者吉也自练至于祥渐而即吉则人既祥可
 乐矣然又至于禫之徙月为乐不忍遽也此云祥之
 日鼓素琴或未然 又曰父子之道天之合也其爱
 不可解于心此以恩制者也君臣之道人之合也义
 则从不义则去此以义制者也情之至者遂之则无
 穷也至于无穷则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可继道所以
 不行此不可不以节制者也遂其所不得申则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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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施之于所不必用则事无实责之于所不能具则
 力不给必之于所不能行则人告病此不可不以权
 制者也故恩莫大于父服莫重于斩衰极其恩而制
 其服也极天下之爱莫爱于父极天下之敬莫敬于
 君爱敬生乎心与生俱生者故门内以亲为重故为
 父斩衰亲亲之至也门外以君为重故为君亦斩衰
 尊尊之至也内外尊亲其义一也
 案父在为母期庾氏皇氏熊氏俱以为属下经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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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郑氏于期下总注三日而食三月而沐之事是为
 母期之文乃在节制之中考古本及大戴本则资于
 事父以事母半莭本在三日而食上与资于事父以
 事君接递而下而后错简耳故虽从今本而以郑说
 为正
杖者何也爵也三日授子杖五日授大夫杖七日授士
杖或曰担主或曰辅病妇人童子不杖不能病也百官
备百物具不言而事行者扶而起言而后事行者杖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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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身自执事而后行者面垢而已秃者不髽伛者不袒
跛者不踊老病不止酒肉凡此八者以权制者也(担是/艳反)
 (秃吐木反髽侧瓜反伛纡主反跛彼我/反大戴无起四十字此八者作凡此)
 正义郑氏康成曰五日七日授杖谓为君丧也扶而
 起谓天子诸侯也杖而起谓大夫士也面垢而已谓
 庶民也髽妇人也男子免而妇人髽髽或为免 孔
 氏颖达曰此明权制也权制之中所以先明杖者以
 下有不应杖而杖又有应杖而不杖皆是权宜故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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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正杖于上杖之所设本为扶病而以爵者有德其
 恩必深其病必重故杖为爵者设也三日五日七日
 历叙其爵之人也丧服傅云杖者何爵也无爵而杖
 者何担主也非主而杖者何辅病也郑注担假也尊
 其为主假之以杖庶子以下虽非适子皆杖为其辅
 病故也妇人未成人之妇人童子幼男所以不杖为
 其不能病也不言而事行者谓王侯也丧具触事委
 任百官不假自言而事得行故许子病深虽有扶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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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杖亦不能起又须人扶乃起也言而后事行者谓
 大夫士既无百官百物须已言而后丧事行故不许
 极病所以杖而起不用扶也身自执事者谓庶人也
 卑无人可使但身自执事不可许病故有杖不得用
 但使面有尘垢之容而已子于父母贵贱情同而病
 不得一故为权制髽是妇人大紒重丧辫麻绕发秃
 者无发故不髽女秃不髽故男子秃亦不免袒者露
 膊伛者可憎故不露跛人脚蹇故不踊老病身已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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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瘠又使备礼或致灭性非制所许故酒肉养之此八
 条不可以强逼故圣人权宜制也所谓八者谓应杖
 不杖不应杖而杖一也扶而起二也杖而起三也面
 垢四也秃者五也伛者六也跛者七也老病者八也
  又曰案丧大记大夫与士之丧皆云三日授子杖
 同主为其亲也今云五日七日故知为君也
 通论吕氏大临曰丧之有杖所以辅病也孝子毁瘠
 之至非杖不能起后世因之以为节文亲丧则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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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杖君丧则有爵者杖童子当室则杖皆以其主丧而
 有杖故曰担主也国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大
 夫世妇杖大夫之丧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士之
 丧三日之朝主人杖妇人皆杖则妇人有杖矣此云
 妇人不杖者先儒云谓皆以幼不能病故不杖其义
 然也 又曰先王制礼其本致一而不可二也妇人
 已嫁为夫斩为其父齐衰其致一于夫虽父不得而
 抗也亲莫隆于父母父在为母齐衰期其致一于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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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母不得而抗也故爱有差等仁义所以并行而礼
 所由立致于一也 方氏悫曰伊耆氏言军旅有爵
 者杖则不特丧事为然凡以优贵者也三日五日七
 日则以爵之贵贱而为授杖早晚之节凡此皆非礼
 之经故曰以权制
 案人子执亲之丧也以身致之其得自致者为正不
 得致者为权若杖则所以安此身也衰病者用之惟
 天子诸侯大夫士居父母丧知义理则能病官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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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则可病病必有以扶之故以杖为正若妇人弱童
 子幼皆不能病者也庶人身执事面垢而已又不可
 病者也则又以不杖为正以杖为权也庶人不杖而
 长子为主以接宾者劳则使担之不止有爵矣权制
 一也庶子不杖而同此父母讵不能哀则虽不以杖
 即位而病则辅之并不止担主矣权制二也妇人不
 杖而有不为主而杖者姑在为夫为长子亦以辅病
 故此权制三也童子不杖而有杖者男子当室则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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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子在室其主丧者不杖则子一人杖亦以担主
 故此权制四也或曰二语上对大夫士则担主辅病
 各一下对妇人童子其担主辅病又各一而四耳百
 官以下申上爵者杖而庶人不杖之意不通考诸礼
 而观其义则孰为正孰为权总不明
 存疑庾氏蔚之曰父存为母一也不数杖与不杖之
 例吕氏大临曰八者父在为母期一也妇人童子
 不杖二也杖而起三也面垢四也庾氏数为母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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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扶而起及童子不杖非
 案庾吕皆承今本以为母属下节之误而以杖而起
 为一与以扶而起为一误正同
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圣
人因杀以制节(解佳买反期音/基杀色戒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怠哭不绝声也不解不解衣而
 居不倦怠也 孔氏颖达曰此覆明节制之事不怠
 谓哭不休息期悲哀者谓期閒朝夕恒哭三年忧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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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复朝夕哭但忧戚而已恩之杀者自初以降恩渐
 减杀也圣人因孝子情有减杀制为限节 吕氏大
 临曰始死哭不绝声水浆不入口者三日此三日不
 怠也未葬哭无时居倚庐寝不说绖带此三月不解
 者也既虞卒哭惟朝夕哭此期悲哀者也既练不朝
 夕哭哭无时谓哀至则哭此三年忧也君子之居丧
 期合乎中者也圣人因隆杀而制其礼所谓品节斯
 斯之谓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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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
之中庸也王者之所常行也书曰高宗谅闇三年不言
善之也王者莫不行此礼何以独善之也曰高宗者武
丁武丁者殷之贤王也继世即位而慈良于丧当此之
时殷衰而复兴礼废而复起故善之善之故载之书中
而高之故谓之高宗三年之丧君不言书云高宗谅闇
三年不言此之谓也然而曰言不文者谓臣下也(复扶/又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言不文者谓丧事辨不所当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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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经说言不文者指士民也 孔氏颖达曰三年之
 丧君不言是记者引古礼 吕氏大临曰礼者所以
 教民之中故三年之丧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敢不
 勉也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于庶人古之道也书称高
 宗谅闇者先王之礼废王者有不能行之者高宗以
 善丧闻为废礼所由兴故善之也不言而事行者此
 人君之丧礼故高宗三年不言也言而后事行者杖
 而起故言不文此士大夫之丧礼也 朱子曰谅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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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子居丧之名
 存疑孔氏安国曰谅闇读为谅阴谅信也阴默也
 郑氏康成曰谅古作梁楣谓之梁闇读如鹑鹌之鹌
 闇谓庐也庐谓有梁者所谓柱楣也 孔氏颖达曰
 古之王者既虞后施梁而柱楣
礼斩衰之丧唯而不对齐衰之丧对而不言大功之丧
言而不议缌小功之丧议而不及乐
 正义郑氏康成曰此谓与宾客也唯而不对相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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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应耳言谓先发口也 孔氏颖达曰唯而不对但
 称唯而已不对其所问之事相者为之对不旁及也
 对而不言但对其所问之事不馀言也言而不议但
 言说他事不与人议论相问答也议而不及乐得议
 他事但不能听及于乐也 吕氏大临曰此不言谓
 舆宾客接若治丧之事则亦言而后行事也对而不
 言应之而不倡也言而不议无往反酬问也议而不
 及乐有往反酬问而不及乐事也此因论三年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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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言不文而及之
父母之丧衰冠绳缨菅屦三日而食粥三月而沐期十
三月而练冠三年而祥(衰七雷反菅/音奸期音基)
 正义吕氏大临曰父母之丧其大变有三始死至于
 三月一也十三月而练二也三年而祥三也
比终兹三节者仁者可以观其爱焉知者可以观其理
焉强者可以观其志焉礼以治之义以正之孝子弟弟
贞妇皆可得而察焉(比必利反知音/智上弟音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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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郑氏康成曰仁有恩者也理义也察犹知也
 孔氏颖达曰此覆结言居丧之德三节者初丧至沐
 一也十三月练二也三年祥三也仁者居丧可以观
 其思慕爱亲不思慕爱亲非仁也知者居丧则合于
 道理不合于道理非知也强者居丧则能守其志节
 若无志节非强也因礼以治丧事用义以正丧礼则
 孝子弟弟贞妇也 吕氏大临曰人子莫不执丧也
 善于此者难莫不善其始也善于终者难故终兹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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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以善丧称则孝子弟弟贞妇可得而知也恻怛痛
 疾悲哀志懑非仁者之笃于爱则不能也然哭踊无
 节丧期无数服不别精粗位不别宾主乃野人夷狄
 直情径行者其知不足道也哀之发于容体发于声
 音发于言语饮食居处衣服轻重有等变除有等至
 于袭含敛殡之具宾客吊哭之文无所不中于礼非
 知者之明于礼则不能也然有其文矣实不足以称
 之有其始矣力不足以终之其强不足道也丧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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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敢不勉此有志者之所能也故古之善观人者察其
 言动之所趋而知其情验其行事之所及而知其德
 亲丧者人之所自致者也哭死而哀非为生者则其
 仁可知矣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则其
 知可知矣先王制礼不敢不及则其强可知矣故君
 子观人常于此而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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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礼记义疏卷七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