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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五
卷四十五 第 1a 页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礼记义疏卷四十五
 丧服小记第十五之一
  正义孔氏颖达曰案郑目录云丧服小记者以其
  记丧服之小义也此于别录属丧服 朱子曰仪
  礼丧服子夏作传小记是解传中之曲折 吴氏
  澄曰丧服正经之后有记盖以补经文之所不备
  此篇内所记丧服一章又以补丧服经后记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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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备者也其事琐碎故名小记以别于经后之记
  记丧服一章外又广记丧礼杂事亦皆琐碎比丧
  大记之所记则为小也小记亦犹杂记小记所记
  之事小杂记所记之事杂丧大记之所记视二篇
  则为大也但杂记中记丧服者鲜故承丧大记之
  后止称杂记此篇记丧服者详故以丧服二字冠
  小记之上而名篇
  通论方氏悫曰哀之本在心及发于声音而见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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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服者乃其末耳此篇则以服为主故以服为言
  且谓之小记至于大记则所主不特在服故不曰
  服而谓之大记
斩衰括发以麻为母括发以麻免而以布齐衰恶笄
以终丧(衰七雷反下并同括古活反为于伪/反免音汶齐音咨下并同笄古兮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母服轻至免可以布代麻也为母
 又哭而免(孔疏又哭小敛拜宾/后即堂下位哭踊时)笄所以卷发带所以
 持身也妇人质于丧所以自卷持者有除无变(孔疏/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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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绖及笄不须/更易服竟方除) 孔氏颖达曰自此至则髽一节论
 斩衰齐衰之丧男女括发免髽之异斩衰者主人为
 父之服也括发者为父未成服之前所服也礼亲始
 死子布深衣去冠而有笄縰徒跣扱上衽至将小敛
 著素冠视敛敛讫投冠而括发括发者以麻自项以
 前交于额上却绕紒如著幓头焉为母初丧至小敛
 后括发与父礼同故亦云括发以麻也免而以布此
 谓为母与父异者小敛后至尸出堂子拜宾时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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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父不异至拜宾后子往即堂下之位时则异也若
 为父此时犹括发而踊袭绖带以至大敛而成服若
 母丧于此时则不复括发乃著布免踊而袭绖带以至
 成服也恶笄榛木为笄也 陆氏佃曰士丧礼主人
 髻发袒众主人免于房妇人髽于室则袒括发一人
 而已诸子皆免 朱子曰括发是束发为髻仪礼注
 疏以男子括发与免及妇人髽皆云如著幓头所谓
 㡎头即如今之掠头编子自项而前交于额上却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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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髻也(案束发者盖括发/则去纚故又束之) 黄氏乾行曰为父为母括
 发皆以麻恩同故也为母则小敛后免而以布杀于
 父家无二尊故也
 通论黄氏干曰括发免髽乃小敛至大敛未成服之
 制又有变礼括发免髽者奔丧是也有启殡见棺柩
 之变同小敛之时者既夕礼丈夫髽散带垂是也大
 要不出此三节而免之用为尤广盖丧礼未成服以
 前莫重于袒括发檀弓曰袒括发去饰之甚也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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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麻免以布又曰免不冠者之所服则免之礼稍杀
 于括发也是故小敛为父括发而至于成服为母则
 即位之后不括发而为免小敛有括发有免及启殡
 则虽斩衰亦免而无括发以至卒哭不唯此也自斩
 至缌皆有免五世无服者亦袒免童子当室免朋友
 在他邦亦袒免君吊虽不当免时亦免是免之用为
 尤广也 方氏悫曰衰凶服名也其制当心曰衰当
 背曰负左右曰辟其别如此而通谓之衰者以哀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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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于衣服其本在心故也
 存疑孔氏颖达曰将小敛去笄縰 吕氏大临曰免
 以布为卷帻以约四垂短发而露其紒于冠礼谓之
 缺项冠者必先著此缺项而后加冠故古者有罪免
 冠而缺项存因谓之免音免以其与冕弁之冕其音
 相乱故改音问 程氏大昌曰只是解除吉冠并无
 他物 彭氏汝砺曰斩衰下脱箭笄终丧三年一句
 案问丧亲始死笄縰注云二日乃去笄縰括发士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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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括发在小敛毕后尸出户之前孔谓在将小敛时
 者误 又案士丧礼注云免之制未闻杜氏佑云旧
 说以为如冠状广一寸自额却交于项中并其末覆
 紒而前缀连之成冠象孔谓以麻自项中向前交于
 额上却绕紒为括发免亦然但用布不用麻士冠礼
 缺项注则云围发际结项中隅为四缀以固冠项中
 有𦁐亦由固頍为之先著冠乃加缺项无免冠而缺
 项存者吕说非是若但解除吉冠则笄纚矣程说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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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也彭氏据齐衰恶笄之文谓斩衰下亦当有箭笄
 说是也然特意度之辞耳乃竟以脱言之则武断矣
 况以齐衰恶笄准之亦当在括发以麻之下胡云斩
 衰下耶
男子冠而妇人笄男子免而妇人髽其义为男子则免
为妇人则髽(冠古乱反下/同髽侧巴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别男女也 孔氏颖达曰此明男
 子妇人冠笄髽免相对之节吉时男子首有吉冠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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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首有吉笄若亲始死则男去冠女去笄若成服
 为父男则六升布为冠女则箭筱为笄为母男则七
 升布为冠女则榛木为笄若遭齐衰之丧首饰亦别
 当袭敛之节男子著免妇人著髽也髽有多种有麻
 有布有露紒男子括发先去冠縰用麻妇人亦去笄
 縰用麻其形如一男子为母免时免用布则妇人布
 髽又成服后男或对宾踊免则妇人自布髽对之三
 年丧内男不恒免则妇不恒布髽恒露紒此是皇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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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今考校止有二髽一是斩衰麻髽一是齐衰布髽
 皆名露紒庾蔚云丧服往往寄异以明义或疑免髽
 亦有别义故解之云其义独以别男女而已贺玚云
 男去冠犹妇人去笄无复别义也 方氏悫曰男子
 所以冒首者谓之冠妇人所以贯发者谓之笄此特
 言其吉而已及凶而变焉男子则去冠而免妇人则
 去笄而髽也盖有冠则首服去冠则免有笄则发立
 去笄则髽若夫男子成服则亦有冠焉所谓厌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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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妇人成服则亦有笄焉所谓恶笄是也
 通论黄氏干曰襄公四年臧纥救鄫侵邾败于狐骀
 国人逆丧者皆髽鲁于是乎始髽注髽麻发合结也
 遭丧者多故不能备凶服髽而已疏曰髽之形制礼
 无明文先世儒者各以意说郑众以为枲麻与发相
 半结之马融以为屈布为之高四寸著于颡上郑康
 成以为去纚而紒案檀弓记称尔母从从尔尔母扈
 扈尔郑注云从从谓大高扈扈谓大广若布高四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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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有定制何必虑其从从扈扈而诲之哉如郑康成
 云去纚而空露其紒则发上本无服矣丧服女子在
 室为父髽衰三年空露紒发安得与衰共文而谓之
 髽衰也鲁人逆丧皆髽岂直露紒迎丧哉凶服以麻
 表髽字从髟是发之服也杜以郑众为长故用其说
 言麻发合结亦当麻发半也
 案皇以麻髽布髽露紒为三孔谓麻布二髽皆露紒
 盖髽者发髻卑挫之名吉时其髻有纚以纚为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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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髻高而冠亦高去纚则髻卑而冠亦卑故丧冠曰
 厌冠也亲始死男子去冠则露笄纚至小敛讫去纚
 则髻露斩衰者以麻齐衰者以布掠发之四垂者而
 束之名以麻者曰括发以布者曰免以为父母隆杀
 之别妇人之髽亦去纚斩衰用麻齐衰用布大约与
 男子同特异其名曰髽以为男女之别耳至既殡成
 服后则男子著冠妇人加笄总然去纚犹如故男子
 冠之内用麻与布约其散发故崔谓于括发上加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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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人加总束发故曰布总箭笄髽衰三年此居恒之
 髽不用麻不用布而用笄也三者不同故皇分为三
 然总之露紒故孔以麻与布为二也其不髽者自初
 丧即不去纚矣秃者不髽以无发之可露故不去纚
 优之以掩其疾也
苴杖竹也削杖桐也(苴七余反/削思略反)
 正义杜氏预曰削员削之 孔氏颖达曰苴者黯也
 至痛内结必形色外章心如斩斫故貌必苍苴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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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衰裳绖杖俱备苴色也必用竹者以其体圆性贞履
 四时不改明子为父有终身之痛故断而用之也削
 者杀也必用桐者明外虽被削而心本同也且桐随
 时凋落此谓母丧示外被削杀服从时除终身之心
 与父同也 贾氏公彦曰父者子之天竹圆亦象天
 削桐使方者取母象于地 彭氏丝曰此记下云绖
 杀五分而去一杖大如绖谓斩衰首绖九寸要绖杀
 于首五分去一计七寸五分寸之一苴杖之大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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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齐衰首绖七寸五分寸之一要绖杀于首五分去
 一计五寸二十五分寸之十九削杖之大亦如之
 案扶老之杖本上末下惟丧杖皆下本竹取干桐取
 枝枝近干处必粗而难使故下必四削之四削之则
 近方矣杜谓员削之以全体言贾据变除礼谓削之
 使方指近地处耳古人用木如棘之言吉桑之言丧
 则桐之言同见同于父犹称妣见比于父也
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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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郑氏康成曰祖父在则其服如父在为母也
 孔氏颖达曰祖父卒者谓适孙无父而为祖后祖父
 已卒今又遭祖母丧故云为祖母后也如父卒为母
 三年若祖父卒时父在已虽为祖期今父没祖母亡
 时已亦为祖母三年也 徐氏师曾曰若庶孙则为
 祖父母皆期
 总论孔氏颖达曰此论适孙承重之服
为父母长子稽颡大夫吊之虽缌必稽颡妇人为夫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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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稽颡其馀则否(为于伪反长竹丈反/稽音启颡素党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为父母长子稽颡丧尊者及正体
 不敢不尽礼也虽缌必稽颡尊大夫不敢以轻待之
 也其馀否恩杀于父母也 孔氏颖达曰此论丧合
 稽颡之事重服先稽颡而后拜父母长子并重其馀
 期以下先拜后稽颡此谓平等来吊若大夫吊士虽
 是缌麻之亲亦必先稽颡而后拜也妇人为夫与长
 子亦先稽颡而后拜其馀谓父母以受重他族故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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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于父母
 案虽缌必稽颡谓死者无主而疏服之士主其丧也
 上言男子为父母长子稽颡下言妇人为夫长子稽
 颡故郑以父母不稽颡释其馀所指甚明但女主必
 使异姓则女子在室亦无为主拜宾之礼稽颡自无
 所用之亦不待既嫁而后恩杀于父母也
男主必使同姓妇主必使异姓
 正义郑氏康成曰谓为无主后者为主也异姓同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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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妇也(孔疏同宗谓与丧家同宗/其妇必与丧家异姓也)妇人外成(孔疏与/死者同)
 (姓之妇人不得为丧主以妇人适于他族不得自/与己同宗为主也此云异姓者与夫家为异姓)
 庾氏蔚之曰丧有男主以接男宾女主以接女宾若
 父母之丧则适子为男主适妇为女主今或无适子
 适妇遣他人摄主若摄男主必使丧家同姓之男妇
 主必使丧家异姓之女
 案使异姓谓使宗妇不使宗女也若无女主则男主
 拜女宾于寝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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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为出母为/于伪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敢以己私废父所传重之祭祀
 (孔疏母子至亲义不可绝父若犹在子皆为出母期/若父没后则适子一人系嗣烝尝不敢以私亲废先)
 (祖之祀故不/复为出母服) 孔氏颖达曰出母谓母犯七出为父
 所遣
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
 正义郑氏康成曰己上亲父下亲子三也以父亲祖
 以子亲孙五也(孔疏已上亲父下亲子合云以一为/三而云以三为五者父子一体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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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之义又以父上亲祖/以子下亲孙故言五也)以祖亲高祖以孙亲玄孙九
 也(孔疏以祖亲曾祖以孙亲曾孙应云以五为七而/言九者由祖以亲曾高二祖由孙以亲曾玄二孙)
 (为情已远故略其相/亲之旨惟云九也)杀谓亲益疏者服之则轻 孔
 氏颖达曰此广明五服轻重之节上杀者服父三年
 祖杀至期应曾祖大功高祖小功但其恩已疏故从
 齐衰三月所以丧服注云重其衰麻尊尊也减其日
 月恩杀也不可以大功小功旁亲之服加至尊故皆
 服齐衰也下杀者子服父三年父亦宜报而父子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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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足不宜等衰故父服子期若正适传重则三年不降
 孙卑不得祖报故祖为孙大功若传重则亦期也为
 孙大功则曾孙宜五月但曾孙服曾祖齐衰三月故
 曾祖报亦一时而曾祖正尊自加齐衰曾孙正卑正
 服缌麻也曾孙既三月玄孙理不容异故服同三月
 旁杀者据祖期断则世叔宜九月而世叔是父一体
 故加至期从世叔既疏加所不及据期而杀是以五
 月族世叔又疏故缌麻此外无服是发父而旁渐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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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也祖是父一体故加至期祖之兄弟非己一体加
 亦不及便正五月族祖又疏故缌麻此外无服是发
 祖而旁杀也曾祖据期本应五月曾祖之兄弟为族
 曾祖既疏一等故宜三月此外及高祖之兄弟悉无
 服矣又据兄弟一体相为期同堂兄弟九月从祖兄
 弟小功族昆弟三月此外无服是发兄弟而旁杀也
 父为子期兄弟之子宜九月而兄弟之子为世叔加
 期世叔旁尊无义可降故报兄弟子期且兄弟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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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宜隔异与己子等所以至期同堂兄弟之子服从
 伯叔无加则从伯叔亦正报五月族兄弟之子又疏
 故宜缌耳此发子而旁杀也孙服祖期祖尊故为孙
 大功兄弟之孙服从祖五月故从祖报之小功同堂
 兄弟之孙为缌麻其外无服矣曾祖为曾孙三月为
 兄弟曾孙以无等降之故亦为三月始自父母终于
 族人故云亲毕矣且五属之亲若同父则期同祖则
 大功同曾祖则小功同高祖则缌高祖外无服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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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也 方氏悫曰曰上杀者远近之杀也曰下杀者
 尊卑之杀也曰旁杀者亲疏之杀也近者隆而远者
 杀尊者隆而卑者杀亲愈上则愈杀于远亲愈下则
 愈杀于卑三杀既毕则九族之外也故曰而亲毕矣
  徐氏师曾曰如此则尊祖父于上慈子孙于下友
 兄弟于旁而本宗之亲尽矣
 辨正陈氏祥道曰书与诗序皆言九族特周礼小宗
 伯仪礼士昏礼记仲尼燕居特言三族者三族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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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也九族高祖至玄孙也三族举其本九族极其末
 举三族则九族见矣白虎通夏侯欧阳何琦如淳之
 徒以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为九族其说盖以诗頍
 弁刺幽王不亲九族而言兄弟舅甥角弓刺不亲九
 族而言兄弟昏姻则所谓九族者非特内宗而已是
 恶知诗人之所主者因内宗而发哉彼谓父族四者
 父之姓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子为二族己女昆
 弟适人者子为三族己女适人者子为四族母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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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母之父母为一族母之昆弟为二族母之女昆弟
 为三族妻族二者妻之父为一族妻之母为二族然
 于母之父母则合而为一族妻之父母则离而为二
 可乎尔雅于内宗皆曰族于母妻曰党则九族之说
 当从孔安国郑康成为正
 通论李氏觏曰周官小宗伯掌三族之别以辨亲疏
 书曰九族既睦辨因其近故止于三睦举其远故至
 于九盖六世则亲族绝矣自己而上杀至于高祖则
卷四十五 第 16a 页
 五世自已而下杀至于玄孙则五世自己而旁杀至
 于三从兄弟则五世故曰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
 夫服者所以序其亲者也孙为祖齐衰而祖为之大
 功兄弟之子为世叔期而世叔父亦为之期从兄弟
 之子为从世叔小功五月而从世叔亦为之五月族
 兄弟之子为族世叔缌三月而族世叔亦为之缌兄
 弟之孙为从祖五月而从祖亦为之小功从兄弟之
 孙为曾祖之兄弟三月而曾祖兄弟亦为之缌兄弟
卷四十五 第 16b 页
 则期从兄弟则大功从祖兄弟则相为小功此经而
 等也子为父三年而父为之期孙为祖期而祖为之
 大功曾孙玄孙为曾祖高祖齐衰三月而曾祖高祖
 亦为之缌此顺而杀也为子期则为兄弟之子当大
 功而亦期此引而进也有传重者则父为子三年祖
 为孙期此轻而重也为祖期为曾祖当大功而乃为
 之齐衰三月此重而轻也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庶子王
卷四十五 第 17a 页
亦如之(禘大/计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禘大祭也而立四庙者高祖己下
 与始祖而五也世子有废疾不可立而庶子立春秋
 时卫侯元有兄絷(孔疏引此證侯世/子废疾不可立也) 方氏悫曰王
 立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此言王者止曰
 立四庙者据月祭之亲庙言之也盖远庙为祧有二
 祧享尝乃止既言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则
 祭及其二祧可知矣此所以不言之也 陆氏佃曰
卷四十五 第 17b 页
 庶子王亦如之今经言此者正为庶子不祭庶子王
 然后祭耳
 通论吴氏澄曰旧本礼不王不禘四字别在一处刘
 氏曰此句当在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之上脱误尔
 澄案如刘说则与大传文同赵氏曰禘王者之大祭
 不王不禘明诸侯不得有也仪礼丧服传曰都邑之
 士则知尊祢矣大夫及学士则知尊祖矣诸侯及其
 太祖天子及其始祖之所自出朱子曰先王报本追
卷四十五 第 18a 页
 远之思莫深于禘长乐黄氏曰祀先之礼自祢而祖
 自祖而推之以及于始祖其礼已备而禘又推始祖
 之所自出而以其祖配之也夫报本追远而至于及
 其始祖之所自出是其用意甚深而非浅近之思也
 存疑刘氏敞曰庶子王亦如之当承后文慈母与妾
 母不世祭也之下脱误在前耳又曰而立四庙云天
 子立四庙亦非也此上有脱简耳文当曰诸侯及其
 太祖而立四庙 吴氏澄曰旧本而立四庙四字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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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文以其祖配之之下无所系属澄案大传以其祖
 配之下有诸侯及其太祖六字刘氏所谓有缺文者
 是也言诸侯不得如天子之追禘太祖以上所祭上
 及其太祖而止尔而太祖之下则立二昭二穆之庙
 为四祖庙也
 存异郑氏康成曰始祖感天神灵而生祭天则以祖
 配之自外至者无主不止(孔疏公羊传文外至者天/神主者人主也故祭以人)
 (祖配天/神也) 陈氏祥道曰韦玄成曰王者禘其祖所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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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言始受命而王祭天以其
 祖配不为立庙亲尽也然则康成以禘为祭天固不
 足信以立四庙为始受命而王于理或然盖始受命
 者不必备事七世故立四庙止于高祖而已庶子王
 亦如之者庶子为王虽有正统之七庙其可辄废祖
 考之祭乎于是自立四庙以视始受命而王者所以
 著其不忘本也昔汉宣帝以从孙继昭帝患昭穆之
 体一也于是立悼皇考庙以当一代之穆而刘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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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孝宣以兄孙继统为孝昭后考庙固不当立累世
 奉之是两统二父也然宣帝以悼皇考当一代之穆
 固不合礼若特立庙乃庶子王之所当立者谓不当
 立误矣
 案始受命之君未有不为太祖立庙者祭法虞夏祖
 颛顼商周祖喾岂有名之为祖而无庙祀之礼且陈
 氏既知康成禘为祭天之说之非矣则其禘也岂犹
 是郊坛之祀故先儒以为禘于始祖之庙耳而可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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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始祖无庙耶至记所谓庶子王者郑以君之庶子言
 其说是也陈求四庙之说而不得乃以藩邸入继别
 立亲庙言之是汉之悼宋之濮明之兴献所以见讥
 于古今也且据仪礼丧服传支子可以为人后疏云
 适子当家自为宗盖支子既出后大宗其本生庙祀
 自有小宗适子承之何必庶子别为之庙是当以郑
 说为是 又案刘氏谓当承慈母与妾母不世祭也
 之下岂有为妾立四庙者且母妾则子庶固不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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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矣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
其继高祖者也(祢乃/礼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别子者诸侯之庶子(孔疏诸侯适/子之弟别于)
 (正适故/为别子)别为后世为始祖也(孔疏此别子子孙为卿/大夫立此别子为始祖)
 谓之别子者公子不得祢先君(孔疏若世子不立则/庶子公子有祢先君)
 (之/义)继别者别子之世长子为其族人为宗所谓百世
 不迁之宗也继祢者别子庶子之长子为其昆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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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也谓之小宗者以其将迁也五世而迁即小宗也
 小宗有四或继高祖(孔疏与三从/兄弟为宗)或继曾祖(孔疏与/再从兄)
 (弟为/宗)或继祖(孔疏与同堂/兄弟为宗)或继祢(孔疏与亲/兄弟为宗)皆至五
 世则迁(孔疏继高祖者至于五世不复与四世/从兄弟为宗五世则迁各随近相宗) 孔
 氏颖达曰五世者为上从高祖下至玄孙之子此玄
 孙之子则合迁徙不得与族人为宗故云有五世则
 迁之宗此五世则迁实是继高祖者之子记文略唯
 云继高祖若继高祖之身未满五世犹为宗也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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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事四宗事亲兄弟之适是继祢小宗也事同堂兄
 弟之适是继祖小宗也事再从兄弟之适是继曾祖
 小宗也事三从兄弟之适是继高祖小宗也兼大宗
 为五则小宗所继非一独云继祢者小宗虽四初皆
 继祢为始据初为元故也 陈氏浩曰别子有三一
 是诸侯适子之弟别于正室二是异姓公子来自他
 国别于本国不来者三是庶姓之起于是邦为卿大
 夫而别于不仕者皆称别子也(案别子以别于正适/而名若异姓崛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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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不别而立此名乎/但其例可相通耳)
 存疑张子曰宗子继别为宗言别则非一也如别子
 五人五人各为大宗所谓兄弟宗之者谓别子之子
 继祢者之兄弟宗其小宗子也
 案别子为祖自别子言之故曰祖祖者尊之也继别
 为宗自别子之子言之故曰宗宗者亲之也继祢曰
 小宗则继别者为大宗可知矣小宗五世而迁则大
 宗不迁可知矣若原其初而论之继别亦即继祢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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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世奉别子为族人大宗不得以高曾祖祢限之故
 特曰继别也张子别子非一说似是而实非据大传
 公子有小宗无大宗诸说则止一别子为大宗兄弟
 皆宗之不得别为小宗惟无适昆弟则立庶昆弟为
 小宗
 总论孔氏颖达曰自此至大宗一节并论尊祖敬宗
 之义
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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祢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宗者祖祢之正体 孔氏颖达曰
 四世之时尚事高祖至五世之时谓高祖之父不为
 加服是祖迁于上四世之时仍宗三从族人至五世
 不复宗四从族人各自随近为宗是宗易于下 方
 氏悫曰先儒疏祖迁于上宗易于下特五世则迁之
 小宗尔若夫百世不迁之大宗则祖未尝迁而宗未
 尝易焉迁有升之之意故于在上者言之易有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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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意故于在下者言之 吴氏澄曰敬继祖之宗所
 以尊其为祖之正体敬继祢之宗所以尊其为祢之
 正体上但言尊祖不言祢者举尊以包卑祖者兼高
 曾二祖通言三祖也
 案此章与大传略同而用意各别大传重在继别之
 大宗上百世不迁者宗别子之所自出故百世而昏
 姻不通此重在继祢之小宗上五世则迁者自祢而
 起极高而迁故殇与无后者从祖祔食一推之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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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一引之至最亲各就其文玩之斯得矣
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庶子不为长子斩不继祖与
祢故也(为于/伪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明其尊宗以为本也祢则不祭矣
 (孔疏子名对父若父庶即不得/祭父何假言祖故云祢则不祭)言不祭祖者主为宗
 子庶子俱为适士得立祖祢庙者也(孔疏适士得立/二庙自祢及祖)
 (而已是祖庶虽为适士得自立祢庙不得立祖庙祭/之 案祭祖唯宗子主之凡庶子皆不得祭郑注独)
 (举得立二庙之适士言者嫌得立庙即可自祭也下/不祭祢注士得立一庙之说亦然与曾子问大夫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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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宗子之家/义参观可矣)凡正体在乎上者谓下正犹为庶也(孔/疏)
 (正体谓祖之适也下正谓祢之适也虽正为祢适/而于祖犹为庶故祢适谓之为庶也五宗悉然)
 为长子斩尊先祖之正体不二其统也言不继祖祢
 则长子不必五世(孔疏马季长云五世之适父乃为/之斩郑是马弟子不欲相非故但)
 (言不必庾氏云不继祖不斩是父/适二世承重则得为长子三年矣) 孔氏颖达曰此
 尊宗之义庶适俱是人子并宜共养而适子烝尝庶
 子独不祭者正是推本崇适明有所宗故也丧服明
 父适为长子斩此明父是庶子故不得为长子斩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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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明也郑注丧服为父后者然后为长子三年盖礼
 有适子者无适孙父在则已未成适未成适不得重
 长重长必父没后也然己身虽是祖庶而是父适则
 应立庙立庙则己长子传重当祭而不为斩者以是
 祖庶不敢服且其父在自供祭也礼为后者有四条
 皆不为斩有体而不正庶子为后是也有正而不体
 适孙为后是也有传重而非正体庶孙为后是也有
 正体而不传重适子有废疾不立是也四者皆期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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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体又传重者乃极服耳 贾氏公彦曰适妻所生
 皆名适子第一子死则取适妻所生第二子者立之
 亦名长子若言适子惟据第一者若云长子通立适
 以长故也 徐氏师曾曰庶子非继祖之宗不得祭
 祖明继祖之宗有所在也言祖则自祖而上可推矣
 庶子不得为长子服斩衰三年者以己非继祖继祢
 之宗则长子亦非正统故轻之也
 馀论朱子语类或问周制有大宗之礼乃有立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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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立适以为后故父为长子权其重者若然今大宗
 之礼废无立适之法而子各得以为后则长子少子
 当为不异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者不必然也父为
 长子三年者亦不可以适庶论也朱子曰宗子虽未
 能立然服制自当从古是亦爱礼存羊之意
 辨正张子曰此以服言不以祭言故又发此条 应
 氏镛曰长子斩衰之事重故先言不祭祖又言不继
 祖祢以明之以统传于祖而源流远也注所言适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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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士之说虽于礼法曲尽其详然立言初意恐不在
 是
 案先儒著说略有数端戴圣闻人通汉马融辈主五
 世之适五世之适是继高祖之宗也贺循虞喜庾蔚
 之孔颖达贾公彦辈主四世之适四世之适是继曾
 祖之宗也经明云庶子不云庶子之子明云继祖不
 云继祖之祖父所谓五世四世之适岂经义乎谯周
 曰不继祖与祢者谓庶子身不继祢故长子为不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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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刘智释疑曰父之重长子以其当为祢后也其所
 继者于父则祢于子则祖也众说之中无踰此二说
 者盖自长子言之为不继祖自庶子言之为不继祢
 也庶子非继祢之宗故不敢以承己之重而为之极
 服耳礼家妄移不继祖之文加之庶子此其所以误
 也至敖继公引殇小功章而谓庶子不得为长子三
 年记文为误今按礼经此条专主庶子而为长子三
 年惟当以继祢之宗为断继祢而不遂服是祢其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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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不知有父也不继祢而遂服是不忍其子而不知
 有父也礼之设岂以训无父者哉然则五世四世庶
 子之云者非经义决矣
庶子不祭殇与无后者殇与无后者从祖祔食(殇音伤/祔音附)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祭殇者父之庶也(孔疏谓己是/父之庶子所)
 (生之适子为殇而死者不得自祭之以己是父庶/不合立父庙故也殇尚不祭成人无后不祭可知)
 庶之殇则自祭之(孔疏己于祖为庶故谓己子为祖/庶之殇己是父适得立父庙故自)
 (祭殇于/父庙也)凡所祭殇者惟适子耳此与无后者当从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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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祔食而已不祭祖无所食之也共其牲物而宗子主
 其礼焉 孔氏颖达曰殇者未成人而死者也无后
 谓成人未昏或已娶无子而死者又曰此与曾子问
 中义同语异
 馀论张子曰无后者必祭借如有伯祖至孙而绝则
 伯祖不得言无后盖有子也夫祭者必是正统相承
 然后祭礼正有所统属今既宗法不正无缘得祭礼
 正且须参酌古今顺人情而为之如士当一庙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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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世则是祢庙而设祖位与曾祖位也有人又有伯
 祖与伯祖之子者当如何为祭伯祖则当自与祖为
 列从父则当自与父为列苟不如此使死者有知以
 人情言之必不安使死者无知己妄有去取则己不
 是不如求中于义理为善然礼于亲疏远近则自有
 繁简或月祭之或享尝乃止故拜朔之礼施于三世
 伯祖之祭止可施于享尝平日藏主位版于椟中至
 时祭则取而祫之其位则自如尊卑且无逆祀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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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又设于他所则似不得祫祭皆人情所不安
 存疑郑氏康成曰不祭无后者祖之庶也(孔疏己是/祖庶不合)
 (立祖庙故兄弟无后者不得祭之己若曾祖之庶亦/不得祭诸父无后者诸父无后当于曾祖之庙而祭)
 (此不云曾祖/言祖兼之也)无后者谓昆弟诸父也宗子之诸父无
 后者为墠祭之(孔疏宗子是士唯有祖祢二庙无曾/祖庙故诸父无后者为墠祭之若宗)
 (子为大夫得立曾祖庙则/祭于曾祖庙不于墠也)
 案疏以殇与无后俱庶子之子其说极是盖他人之
 子他人自主之庶子不特不当祭亦不必祭也祔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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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以昭穆郑注以不祭无后为祖之庶以己之昆弟
 当祔食于祖也然无后者祖庶固不得祭父庶亦何
 尝得祭不可仅以祖庶为断也且据其说以无后者
 为祖庶之昆弟诸父夫祖庶之昆弟当祔食于祖其
 祭也主祖庙之祭者当自主之诸父祔曾祖庙庙亦
 自有主之者何必辨祭不祭于祖庶若宗子之诸父
 应祔于宗子之曾祖宗子即不主曾祖之祭岂遂无
 主曾祖庙祭者墠坛之说本于祭法言适士显考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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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庙不言皇考无庙大传言大夫士干祫及高祖则常
 祭及曾祖可知朱子谓高曾有服不可不祭且孔疏
 谓官师一庙祭二世则安见大夫三庙不可祭四世
 耶
庶子不祭祢者明其宗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谓宗子庶子俱为下士得立祢庙
 也(孔疏此文云不祭祢惟有祢庙故注云宗子庶子/俱为下士若庶子是下士宗子是庶人此下士立)
 (庙于宗子之家庶子共/其牲物宗子主其礼)庶人亦然(孔疏虽庶人是有/祭义若宗子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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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是宗子自祭/庶子不得祭也) 孔氏颖达曰祢适故得立祢庙故
 祭祢祢庶不得立祢庙故不得祭祢明其有所宗既
 无祢庙故不得祭子殇也 吴氏澄曰此庶子父庶
 也谓别子之庶孙继别大宗之从子继祢小宗之亲
 弟也有亲兄为继祢小宗故不敢祭祢者以明其所
 宗者祢之正体
 通论朱子曰凡文字有一两本参对则义理自明如
 礼记中丧服小记丧服大传都是解注仪礼丧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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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云庶子不祭祢明其宗也又曰庶子不祭祖明其
 宗也注谓不祭祢者父之庶子不祭祖者其父为庶
 子说的繁碎大传只说庶子不祭则祖祢皆在其中
 矣
 案经义总为不祭殇与无后者而发孔氏云既无祢
 庙故不得祭殇当更云无祢庙亦不得祭子无后者
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长竹丈反/别彼列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言服之所以为隆杀(吴氏澄曰言/服之隆杀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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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结上亲亲三/五九之意也) 孔氏颖达曰尊尊谓祖及曾祖高
 祖也长长谓兄及旁亲也举尊长则卑幼可知男女
 有别若为父斩为母齐姑姊妹在室期出嫁大功为
 夫斩为妻期之属此人閒道理最大者也
 存疑孔氏颖达曰亲亲谓父母也
 辨正吴氏澄曰亲亲之三五九以一家所亲之亲合
 为一而言也此条之亲亲在尊尊长长男女有别之
 先以一家所亲之亲分为四而言也亲亲谓亲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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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非长者大传谓之下治子孙此章所谓下杀之亲
 正子孙之服与从族旁亲之子孙也尊尊谓亲而又
 尊者大传谓之上治祖祢此章所谓上杀之亲正父
 祖与从族旁尊之父祖也长长谓亲而又长者言长
 则兼幼矣大传谓之旁治昆弟此章所谓旁杀之亲
 正昆弟与从族旁长旁幼之昆弟也男女之有别谓
 他姓之女来为本姓妇本姓之女往为他姓妇者是
 谓内治夫妇之亲大传之服属所谓名服出入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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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疏所释亲亲尊尊之服未当故特据大传上治下
 治旁治之说以定尊亲长之服焉
 案此节当是大传周道然也下脱简男女有别之义
 大传详之所谓叔嫂之无服推而远之也
从服者所从亡则已属从者所从虽没也服妾从女君
而出则不为女君之子服(已音以为/于伪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所从亡则已谓若为君母之父母
 昆弟也所从虽没也服谓若自为己之母党也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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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君之党服得与女君同而今俱出女君犹为子期
 妾于义绝无施服 孔氏颖达曰从服有六其一是
 徒从徒空也于彼非亲属空从此而服彼所从既亡
 则止而不服已止也属者骨血连续以为亲也虽没
 犹从之服其亲也妾从而出谓侄娣从女君而入若
 女君犯七出则侄娣亦从而出也 方氏悫曰从服
 即大传所谓徒从属从即大传所谓属从徒从不若
 属从之为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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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论孔氏颖达曰徒从有四一是妾为女君之党二
 是子从母服于母之君母三是妾子为君母之党四
 是臣从君而服君之党就此四徒之中而一徒所从
 虽亡犹服如女君虽没妾犹服女君之党其馀三徒
 所从亡则已谓君母死则妾子不复服君母之党及
 母亡则子不复服母之君母又君亡则臣不复服君
 党亲也其中又有妾摄女君为女君党(案为字上/疑脱不字)
 有义故也郑注略举一隅耳属从三一是子从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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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之党二是妻从夫服夫之党三是夫从妻服妻之
 党郑注亦举一隅也
 案服君之党疑不可谓之徒从如君之父母君虽不
 在新君当承重则从新君而服之矣若小君则本应
 服长子则便为新君皆非徒从也唯妻从夫而服夫
 之君夫亡似可不从耳 此皆为士言之若大夫则
 母党妻党皆无服大夫之子父在亦不服
礼不王不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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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孔氏颖达曰此经上下论服制记者乱录不禘
 之事厕在其閒 陆氏佃曰此文宜在王者禘其祖
 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之上
世子不降妻之父母其为妻也与大夫之适子同(为于/伪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世子天子诸侯之适子也不降妻
 之父母为妻故亲之也为妻亦齐衰不杖者君为之
 主子不得伸也言与大夫适子同据服之成文(孔疏/丧服)
 (齐衰不杖条大/夫适子为妻) 孔氏颖达曰世子既不降妻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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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其为妻亦不降与大夫之适子为妻同也 应氏
 镛曰天子诸侯降其妻之父母而世子上不敢拟于
 尊者储副韬潜而未有君道也大夫之子为其妻齐
 衰不杖期而世子下不敢异于卑者家国虽异而敬
 父则均也故服不降者非厚于外党也自处于卑而
 致其谦焉耳服不杖者非薄于伉俪也厌于所尊而
 避其私焉耳凡以君父在焉而不敢失臣子之礼也
 通论孔氏颖达曰丧服唯言大夫适子者若举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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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妻嫌大夫以下有降若举士子为妻士既职卑本
 无降理大夫是尊降之首恐其为适妇而降故特显
 之
 案大夫无缌服故大夫不为妻父母服大夫之子以
 父厌降于兄弟大功于从父昆弟庶孙小功皆降一
 等不知于妻父母降否世子于旁亲昆弟姊妹皆不
 服以为君所厌也妻父母独不降者服问有从有服
 而无服公子为其妻之父母不言世子是公子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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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而世子不降独有服也岂以世子之妻将从宗庙
 社稷之事不降其妻故并不降其父母乎
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则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
服父为天子诸侯子为士祭以士其尸服以士服
 正义郑氏康成曰祭以天子诸侯养以子道也尸服
 士服父本无爵不敢以己爵加之嫌于卑之也为王
 者后及所立为诸侯祀其先君以礼卒者尸服天子
 诸侯之服如遂无所封立则尸也祭也皆如士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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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僭用尊者衣物 方氏悫曰言天子诸侯士之祭其
 别如此则王制所谓祭从生者也与中庸所言亦同
 父为士其尸服以士服者则与丧从死者同义 陈
 氏浩曰以天子诸侯之礼祭其父之为士者其礼伸
 故尸服死者之服为礼之正以士之礼祭其父之为
 天子诸侯者其礼屈故尸服生者之服为礼之变礼
 有曲而杀者此类是也
 通论孔氏颖达曰尸服士服谓玄端若君之先祖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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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大夫则服助祭之服故曾子问云尸弁冕而出是
 为君尸有著弁者有著冕者若为先君士尸则著爵
 弁若为先君大夫尸则著玄冕是也若大夫士之尸
 则服家祭之服玄端是也 应氏镛曰古之为天子
 者皆积累世德而致之未有一旦崛起而在尊位也
 其失天下者必有大恶自绝于天人之心否则未有
 不赖前哲以免也故德必若舜禹而后自匹夫骤兴
 恶必若桀纣而后忽降于匹夫若诸侯与士之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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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黜虽或有之而亦已鲜矣自周秦以降而后兴替
 之不常贵贱之殊绝比比有之此论其所祭所服者
 固亦当时所绝无而仅有然先王制礼以该括古今
 之变而方来之人情事物不能违焉所以百世以俟
 圣人而不惑也
 案士服三玄端也皮弁也爵弁也天子皮弁以视朝
 玄端以居诸侯玄端以视朝则尸即服士服原不失
 为天子诸侯之旧其服原遗衣服所有也若衮冕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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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冕岂可于士庙服之
 存疑郑氏康成曰天子之子当封为王者后以祀其
 受命之祖云为士则不必封其子择其宗之贤若微
 子者其尸服以士服谓父以罪诛不成为君也(孔疏/郑知)
 (父以罪诛以尸服士服故也以其尝为天子诸侯/不可以庶人礼待之士是爵之最卑故服其士服)
 案三代以上未有天子主祀之适子而为士者若诸
 侯失国则往往有之如周公灭国五十春秋兼并史
 不绝书其子或降而为士亦事所或有但其父虽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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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而尝为诸侯准之中庸葬以大夫之例则其尸当
 服诸侯之服而以士服服之者盖中庸所谓大夫特
 指为大夫而死者言若大夫遭贬谪以死则仍不得
 葬以大夫王制所谓大夫废其事终身不仕死则以
 士礼葬之是也春秋诸侯失国名贬也贬则失国之
 诸侯与废事之大夫等废事之大夫可以士礼葬则
 失国之诸侯胡不当以士服服其尸此虽孝子仁人
 亦有不得不为法屈者由此言之则记者特为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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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耳言诸侯而又兼及天子者因上言天子故连类
 及之非谓天子之子果有为士者也郑谓封王者后
 必择其宗之贤若微子者而不必封其子其亦思武
 王有武庚之封否耶
妇当丧而出则除之为父母丧未练而出则三年既练
而出则已未练而反则期既练而反则遂之(为于/伪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当丧当舅姑之丧也出除丧绝族
 也 孔氏颖达曰此明妇人遭丧出入之节妇正当
卷四十五 第 39b 页 WYG0125-0425d.png
 舅姑之服被夫遣出恩情既离故出即除服也女出
 嫁为父母期若父母丧未小祥被夫遣归值兄弟之
 小祥则随兄弟服三年之受已绝夫族故其情隆于
 父母也若父母丧已小祥而女被遣其期服已除今
 归虽在三年内则止不更反服以兄弟小祥之后无
 服变节故女遂止也已止也未练而反谓先有父母
 丧为夫所出今丧犹未小祥而夫命已反则还夫家
 至小祥而除是依期服也既练而反则遂之者若被
卷四十五 第 40a 页
 遣还家已随兄弟小祥服三年之受而夫命之反则
 犹遂三年乃除随兄弟故也 方氏悫曰女出嫁则
 恩隆于夫家被出则恩复隆于父母得反则恩复隆
 于夫家既练而反则服不可中道而除故遂其三年
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丧二年也九月七月之丧三时
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一时也故期而祭礼也
期而除丧道也祭不为除丧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三年至一时言丧之节应岁时之
卷四十五 第 40b 页
 气也期而祭谓练祭也礼正月存亲(孔疏庄元年/公羊傅文)
 亡至今而期期则宜祭期天道一变哀恻之情益衰
 衰则宜除不相为也(孔疏祭为存亲除丧为天道之/变两事虽同一时不相为也故)
 (云祭不/为除丧) 孔氏颖达曰此明遭丧时节降除之义孝
 子丧亲岁序改易随时伤感故一期而为练祭是孝
 子存亲之心于礼当然故云礼也亲终一期而除说
 其丧天道当然故云道也此除丧谓练时除丧也男
 子除首绖女子除要带与小祥祭同时若至大祥除
卷四十五 第 41a 页
 丧大祥祭亦同日不相为 又曰祭为存亲幽隐难
 知除丧事显其理易识恐人疑祭之为除丧而祭故
 记者特明之云祭不为除丧也然祭虽不为除丧除
 丧与祭同时总而言之练祭祥祭亦名除丧故下文
 云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其祭之閒不同时而除丧
 又云除成丧者朝服缟冠是练祥之祭总名除丧
 陈氏浩曰仪礼大功章有中殇七月之文即此七月
 之丧也 吴氏澄曰再期一期九月七月五月三月
卷四十五 第 41b 页
 者丧节之隆杀也三年二年三时二时一时者气运
 之久近也隆杀在人久近在天故祭以存亲亦以尽
 乎人之礼除丧以顺变亦以从乎天之道人礼之当
 尽者无有穷已天道之当从者不得不然也 徐氏
 师曾曰再期斩衰也期齐衰也九月七月大功也五
 月小功也三月缌麻也期以上以年计功缌以时计
 服之隆杀有此五等凡取义于人情天道而已举一
 期则再期可知举一年则其馀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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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祭不为除丧记者恐哀戚之情衰而徒以除丧毕
 此祭也故为此言郑氏以存亲释祭以哀衰释除服
 明其不相为然亲丧外除外除则服除而内固有不
 除者在也
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其祭之閒不同时而除丧
 正义郑氏康成曰再祭练祥也(孔疏下文大功再祭/朋友虞祔知再祭非)
 (虞祔/也)閒不同时者当异月也既祔明月练而祭又明
 月祥而祭必异月者以葬与练祥本异岁宜异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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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除丧己祥则除不禫(孔疏以记直云必再祭故知/不禫禫者本为思念情深不)
 (忍顿除故有禫也今既三年/始葬哀情己极故不禫也) 孔氏颖达曰此谓身
 有事故不得及时而葬故三年后始葬既三年未葬
 尸柩尚存虽当练祥之月不可除亲服故三年葬后
 必为此练祥不可同一时而祭当前月练后月祥故
 云不同时于练祥之时而除丧谓练时男子除首绖
 妇人除要带祥时除衰杖也 方氏悫曰未葬则虽
 期未可练再期未可祥必待葬毕而为之故曰再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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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有渐焉故不可同时也 徐氏师曾曰此言后期
 而葬之礼既不以过时而废礼又不以一蹴而杀哀
 礼之尽情之至也 马氏睎孟曰祭不为除丧而除
 丧者必因祭焉以祭为吉而除丧者所以从吉也夫
 练祥之时既已过矣而犹为之再祭以存亲之礼不
 可废也其祭之閒不同时者以其存亲之节不可忘
 也祭不同乎时而除丧者亦不同乎时则除丧必从
 祭也可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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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禫之见于经传者多矣未有不遵郑注以为祭名
 者士虞记中月而禫杂记期之丧十五月而禫閒传
 中月而禫禫而饮醴酒又云禫而床禫而纤丧大记
 禫而从御吉祭而复寝又云祥而外无哭者禫而内
 无哭者乐作矣故也檀弓是月禫徙月乐又云孟献
 子禫县而不乐比御而不入小记云为父母妻长子
 禫庶子在父之室则为其母不禫宗子母在为妻禫
 王肃难郑但据檀弓是月禫句难其二十七月为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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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说未闻以禫为除服难其禫为祭名如戴侗所云
 者小记云祭不为除丧孔疏祭虽不为除丧除丧与
 祭同时练祭祥祭总名除丧则禫祭亦名除丧可知
 桧风素冠传云据玉藻缟冠素纰既祥之冠也祥则
 冠之禫则除之除谓除祥冠也祥冠至禫月而除却
 无不祭而除之理且禫而饮醴禫而床禫而从御岂
 有禫止除服居然不祭而饮醴从御之礼刘公瑾恪
 遵郑注未或非之顾炎武以禫为终丧之祭考證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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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三虞练祥之祭各有祝辞唯禫不具文略耳此记
 孔疏谓三年始葬哀情己极故不禫若葬在三年以
 前则练祥在祭外其必禫祭以终丧可知禫祭玄冠
 朝服既祭綅冠素端黄裳终月郑据閒傅及大戴变
 除礼文侗谓毫无可据殆勿深考耳变除礼云禫祭
 玄冠黄裳疏谓既著玄衣应著玄冠则是禫祭玄冠
 矣黄裳者未大吉也以大吉当玄衣素裳今用黄裳
 故云未大吉变除礼又云禫讫朝服綅冠疏以祥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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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乃著大祥素缟麻衣故知禫祭后亦著朝服綅冠
 也綅与纤同皆黑经白纬閒传云禫而纤无所不佩
 郑注据旧说云纤冠者采缨也禫祭时玄冠朝服禫
 祭讫首著纤冠身著素端黄裳郑之考證章章明矣
 禫字说文韵会集韵广韵并从示只以士虞记文期
 而小祥又期而大祥中月而禫一气说下并从示则
 知练祥为祭禫亦祭名何疑其改示从衣本正字通
 耳此书颇蹖驳不足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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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功者主人之丧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朋友虞祔
而已(为于/伪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谓死者之从父昆弟来为丧主(孔/疏)
 (谓死者/无近亲)有三年者谓妻若子幼少(孔疏未/能为主)大功为之
 再祭(孔疏/练祥)则小功缌麻为之练祭可也 孔氏颖达
 曰朋友疏于大功不能为练祥但为之虞祔而已然
 则大功尚为练祥则虞祔亦为之可知亲重者为之
 远祭亲轻者为之近祭故大功为之练祥小功缌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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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之练朋友但虞祔而已
 通论孔氏颖达曰皇氏云死者有三年之亲大功主
 者为之练祥死者有期亲则大功主者为之至练若
 死者但有大功则大功主者至期小功缌麻至祔若
 又无则各依服月数而止故杂记云凡主兄弟之丧
 虽疏亦虞之谓无三年及期者也 田氏琼曰刘德
 议问朋友虞祔谓主幼而为虞祔也若都无主族神
 不歆非类当为虞祔否答曰虞安神也祔以死者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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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祖也朋友恩旧欢爱固当安之祔之然后义备但
 后日不常祭之耳
 馀论应氏镛曰凡此皆为死者无主后而虑生者不
 能久其事故以亲疏而为之节若尽送往抚孤之义
 则虽过于厚而无害也夫死生之相收恤人道之当
 然今其身死而又妻子茕弱适无父母兄弟之至亲
 也则大功当任其责而至于终丧或其适无小功之
 亲也则朋友当任其责而至于逾葬使其不幸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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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功以为之依则小功以下其可以坐视乎又不幸
 而无朋友以为之助则为邻者倘与之旧者其可以
 恝然乎是以体朋友死无所归于我殡之义则练祥
 不必大功而亲党皆不得而辞推行有死人尚或墐
 之之心则凡相识者皆不得而拒特其情有厚薄则
 处之各不同耳
士妾有子而为之缌无子则已
 正义郑氏康成曰士卑妾无男女则不服不别贵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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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疏丧服传大夫为贵妾缌是大夫贵妾无子犹/服之也士妾无子则不服不殊别妾之贵贱也)
 案丧服传贵妾缌何以缌以其贵也郑注谓此公士
 大夫之君贾疏贵妾侄娣也曲礼大夫不名长妾若
 士则娣侄不具是妾以娣侄为贵非娣侄则贱也
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而父税丧已则否(税他活反/又他外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谓子生于外者也父以他故居异
 邦而生己己不及此亲存时归见之今其死于丧服
 年月已过乃闻之父为之服已则否者不责非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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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于人所不能也当其时则服税读如无礼则税之
 税(孔疏僖三十/三年左传文)税丧者丧与服不相当之言(孔疏以/税是不)
 (相当故知当其/时则服全服也) 孔氏颖达曰王氏云昆弟谓诸父
 之昆弟
 存疑孔氏颖达曰王氏云己则否谓计己之生不及
 此亲之存则不税若此亲未亡之前而已生则税之
 也
 存异孔氏颖达曰郑意谓父在本国先有此诸亲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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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宦出游他国更取而生子此子生不及归见祖父
 以下诸亲又年限已竟而始闻丧则父追服而子不
 追服若年限未竟追全服已在他国后生得本国有
 弟者或父又适他国更取所生也王谓此弟诸父之
 昆弟庾谓己谓昆则彼谓己弟不相税服并非郑义
 辨正淳于氏纂曰据降而缌小功者税之盖正亲而
 重骨肉也今父在则祖周父亡则三年此非重与若
 但以不见则割其至亲之本爱而忍恻怛之痛使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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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父母昆弟同制尊祖之义于是疏矣又礼为慈母
 之父母无服亦云恩不能及恩不及者慈母之父母
 则可也今以他故生不见祖而以为非时之恩意实
 不厌
 案此一节以本服缌小功与降而在缌小功对王以
 诸父昆弟为诸父之昆弟得之盖祖父母昆弟谓伯
 叔祖父母也诸父昆弟谓从伯叔父母也礼祖伯叔
 父母小功从祖伯叔父母缌从伯叔父母小功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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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缌从祖昆弟小功再从缌言此子从父在外而生子
 不识此缌小功之亲今闻丧又在限外则父追服而
 己不服服本轻也若由期大功而降在缌小功者则
 虽不识亦在限外而必追服之服本重也惟本服在
 小功缌者不税则本服在期大功者必税明矣况祖
 父母正期至尊不降即诸父昆弟亦正期非天子诸
 侯无绝期者而可不税乎或曰祖父母上落一从字
 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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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论孔氏颖达曰自此至服巳一节明税服之礼
为君之父母妻长子君已除丧而后闻丧则不税
 正义郑氏康成曰臣之恩轻也谓卿大夫出聘问以
 他故久留(案如行人被执而后归或出/奔而君反之在丧限之后) 孔氏颖达
 曰臣出聘不在而君诸亲丧臣后方闻之若君未除
 则从为服之若君已除则臣不税之
 案臣之服君党从君故也君既除矣臣是以不税无
 所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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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而在缌小功者则税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此句宜承父税丧己则否谓正亲
 在齐衰大功者正亲缌小功不税矣 陈氏浩曰降
 者杀其正服也如叔父及适孙正服皆不杖期死在
 下殇则皆降服小功如庶孙之下殇以大功降而为
 缌也(案陈原注此下尚有从祖昆弟之长殇降而为/缌也十二字据记义盖为本齐衰大功之亲降)
 (在缌及小功者言之若从祖昆弟正/服小功礼本不税何有于殇删之)
近臣君服斯服矣其馀从而服不从而税君虽未知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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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服已
 正义郑氏康成曰谓君出朝觐不时反而不知丧者
 近臣阍寺之属也其馀群介行人宰史也君虽未知
 丧臣服已从服者所从虽在外自若服也 孔氏颖
 达曰此明贱臣从君出不时反国比反而君诸亲丧
 君自税之臣之卑近者则从君服之非税义也其馀
 为臣之贵者若君亲服限未除君既服之则亦从而
 服之若限已竟而君税之不从君而税也若君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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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臣不随君君之亲于本国内丧君虽未知在国之臣
 即如寻常先著服嫌从君之未服臣不先服故特明
 之
 案臣不税服以恩轻也近臣斯服以在君左右不可
 异于君然非为死者服故孔曰非税义也
 
 
钦定礼记义疏卷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