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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卷四 第 1a 页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礼记义疏卷四
 曲礼上第一之四
父母有疾冠者不栉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不
至变味饮酒不至变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疾止复故
 (栉侧瑟反惰徒禾反又徒卧反/矧本又作哂失忍反詈黎志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栉不翔忧不为容也不御忧不
 在乐不变味忧不在味(孔疏犹许食肉但不许多耳/变味者少食则味不变多食)
卷四 第 1b 页
 (则口味/变也)不矧不詈忧在心难变也齿本曰矧大笑则
 见复故自若常也 吕氏大临曰孝子之事亲也病
 则致其忧忧在乎心故言动不得如其故也 方氏
 悫曰言冠者别于童子冠则有时而不栉可也童子
 则无冠矣无时而不栉焉此所以止言冠者不栉也
 以忧亲之疾而忘其身之饰故也言不惰则以忧勤
 而不敢惰也琴瑟不御者不以所乐而忘所忧也乐
 必以琴瑟为言者盖常御之乐士无故则不去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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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有常味也食肉多品则为变味人有常貌也饮酒
 过量则或至变貌 徐氏师曾曰翔张拱也御用也
 不惰或人问疾或已迎医言之必详而不敢惰也
 通论陈氏祥道曰仪礼曰疾者齐养者皆齐则自行
 不翔以至怒不至詈皆齐之事然此亦中人之制孝
 子之疏节也文王行不能正履不特不翔而已色忧
 不特言不惰笑不至矧而已一饮亦一再饭亦再不
 特食肉饮酒不变味变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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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异郑氏康成曰不惰忧不在私好惰不正之言
 孔氏颖达曰惰者惰讹不正之言谓言语戏剧华饰
 文辞 陈氏浩曰不惰不及他事也
 辨正姚氏舜牧曰言不惰谓其言急切而不敢怠慢
 也训不及他事非训惰讹不正之言尤非
有忧者侧席而坐有丧者专席而坐
 正义郑氏康成曰侧犹特也忧不在接人不布他面
 席也专犹单也 孔氏颖达曰忧亦谓亲有疾也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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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贵贱有重席之礼若父母始丧寝苫无席卒哭后
 苄剪不纳自齐衰已下始丧而有席并不重降居处
 也 张子曰有忧者心未安故侧席丧已然者坐无
 容故专席也 陈氏浩曰有忧谓亲疾或他祸患
 存疑吕氏大临曰侧席坐不安也专席不与人共坐
 也有忧者行不能正履则坐不能安席可知矣丧不
 二事则不与人共处可知矣居倚庐非丧事不言既
 练居垩室不与人居皆专席之义也 陈氏浩曰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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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谓偏设之变于正席也 姚氏舜牧曰侧席是不
 能正席非独坐一席也专席是另设一席非单设其
 席也
 案侧之训特如北阶止一阶而谓之侧阶也盖设席
 必相对故有东向西向南向北向之席今以有忧无
 暇与人相接故席止在一面若谓必斜其席则古人
 死且必以正岂有忧即改其度乎席必两而后为一
 重居丧则单席不重也若谓不与人同坐则丧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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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次其尊卑同疏戚同者安能不与之同坐外人无
 服者又岂有来此席而同坐者乎
水潦降不献鱼鳖(潦音/老)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饶多也(孔疏或云水潦降鱼/鳖丰足不饶益其多)
 孔氏颖达曰此以下明献遗人物 徐氏师曾曰降
 下也凡言献者皆下施于上之辞
 馀论张氏曰水潦降时鱼鳖方孕故不取 彭氏曰
 水潦暴至恐人因取鱼鳖伤生故不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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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异孔氏颖达曰卢植庾蔚并以为天降水潦鱼鳖
 难得 朱氏申曰水深则鱼鳖难取 陈氏浩曰水
 涸鱼鳖易得不足贵故不献
献鸟者佛其首畜鸟者则勿佛也(佛扶弗反陆夲/作拂畜许六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佛首为其喙害人也佛戾也(王氏/肃曰)
 (谓捩转其首/恐其喙害人) 陈氏祥道曰献鸟必视其性也
 存疑郑氏康成曰盖为小竹笼以冒之畜养也养则
 驯(孔疏驯善也鸟经人养/则不喙害人故不用笼) 陆氏佃曰佛首以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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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若今佛鸡鹜矣 朱氏申曰勿佛顺其性之有所
 适也
 案畜禽以笼献则不然据下执禽左首则不用笼可
 知且竹笼亦与拂首何涉
献车马者执策绥(绥音/虽)
 正义郑氏康成曰凡操执者谓手所举以告者也设
 其大者举其小者便也 孔氏颖达曰策是马杖绥
 是上车之绳车马不上于堂不可进尊者之前但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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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绥呈之则知有车马也
献甲者执胄献杖者执末(胄直/又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甲铠也胄兜鍪也(孔疏谓铠为甲/者言如龟鳖之)
 (有甲/也) 孔氏颖达曰铠大兜鍪小小者易举执以呈
 之末拄地头也不净不可向人故执以自向 吕氏
 大临曰便于受献者之执也
 通论吕氏大临曰少仪云车则说绥执以将命甲若
 无以前之则袒櫜奉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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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竹木皆有夲末凡吉杖皆下末惟丧杖下夲故此
 谓拄地者为末
献民虏者操右袂(袂弥/弊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民虏军所𫉬也(孔疏谓征/伐所𫉬)操其右
 袂制之(孔疏右袂右边袖也以左手操其右/袂用右手以防其异心执操互言耳) 胡氏
 铨曰民虏俘𫉬者馘取左而袂操右各制其强力
 案右手有力操其右袖示已絷服且可防变也
献粟者执右契献米者操量鼓(契苦计反/量音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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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郑氏康成曰契劵要也(孔疏谓两书一/札同而别之)右为尊
 (孔疏以先/书为尊)量鼓量器名 孔氏颖达曰粟稻粱之属
 米六米之等量是知斗斛之数也隐义云东海乐浪
 人呼容十二斛者为鼓以量米故云量鼓献米者执
 器以呈之 吕氏大临曰古者以契为信居者执左
 契出者执右契盖予人粟者执左契以待之取人粟
 者执右契以合之 朱子曰右契契是合同底物以
 右为上将献于人必执其右自取其左 陈氏栎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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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以右合左而付粟也 彭氏曰带壳曰粟去壳曰
 米 徐氏师曾曰粟米皆重货难举故但执契鼓以
 呈之
 通论方氏悫曰赵简子赋晋国一鼓铁释者谓钧四
 谓之石石四谓之鼓理或然也
 案荀子曰瓜桃枣李一本数以盆鼓管子曰釜鼓满
 则人槩之王肃注家语曰三十斤为钧钧四为石石
 四为鼓夫五量终于斛而鼓又十二之则量器中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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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大
 存疑孔氏颖达曰米可即食为急故献者执量粟可
 久储为缓故献者执契
 辨正姚氏舜牧曰米云量则粟亦量粟云契则米亦
 契盖互文耳
献孰食者操酱齐(齐子/奚反)
 正义孔氏颖达曰孰食葱渫之属酱齐为食之主执
 主来则食可知若见芥酱必知献鱼脍之属也 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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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氏大临曰酱齐者主人亲设客亲彻食之主也孰食
 之与酱齐各有所宜所谓不得其酱不食
献田宅者操书致
 正义孔氏颖达曰书致谓图书于板丈尺委曲书之
 而致之于尊者也己上诸物可动故不云致而田宅
 著土故板图书画以致之故言书又言致也
 存疑孔氏颖达曰古者田宅悉为官所赋夲不属民
 或有重勋为君上所赐故得有献 吕氏大临曰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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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伯假许田春秋讥之此必周衰变礼即采地授之君
 公传之先祖亦非己可擅以予人者一说如郈成子
 分宅以居之之类其曰献者假人使如有之也此说
 则得之
 案水潦降已下八节皆献物之礼首节随天时次节
 顺物性三节已下唯执末为致洁操右为防变馀皆
 举要以见古人有一物必有一物之仪如此
 总论陈氏祥道曰献车马以至于田宅皆有所执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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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其要也
凡遗人弓者张弓尚筋弛弓尚角右手执箫左手承弣
尊卑垂帨若主人拜则客还辟辟拜主人自受由客之
左接下承弣乡与客并然后受(遗云季反弛式旨反辟/上扶亦反下音避弣音)
 (抚乡/音向)
 正义郑氏康成曰弓有往来体皆欲令其下曲隤然
 顺也遗人无时已定体则张之未定体则弛之(孔疏/弓之)
 (为体以本为身以角为面筋在外面张之时曲来乡/内故遗人则使筋在上弓身曲向其下其弛之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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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向外筋在曲内角在曲外今遗人角向其上弓形/亦曲向下也弓人云秋合三材冬定体则合三材时)
 (亦可/献)箫弭头也谓之箫箫邪也(孔疏箫弓头头稍剡/差邪似箫又谓为鞘)
 (鞘箫言/相似)弣把中(孔疏弣谓/弓把也)帨佩巾也磬折则佩垂授
 受之仪尊卑一主人拜拜受也辟拜谦不敢当由从
 也从客之左右客尊之也接下接客手下也承弣却
 手则箫覆手与(孔疏主人既敌故自受拜客既竟从/客左而受之主人既还在客左与客)
 (并却左手接客左手之下而承弣又覆右手捉弓下/头必知客主俱却左手承弣右手执箫者盖主人用)
 (右手承弣则/是倒执弓也)乡与客并谓于堂上则俱南面礼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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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授(孔疏乡与客并明既拜客竟还前立处与/客俱南面而立乃受弓若不敌则不并授) 孔
 氏颖达曰此以下明授受之宜敌体故称遗地道贵
 右故推客居右客覆右手执弓下头又却下左手以
 承弓把把当中央而高两头颓下以授主人主人在
 左弓下头拄地不净故自执之以上头授人示敬也
 主人将受当宾前而拜客谦不欲当主人之拜故少
 逡巡以避之不答拜者执弓不得拜也 吕氏大临
 曰右手执箫左手承弣者受者便于执也少仪云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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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左手屈韣执弣授受之仪尊卑皆稍磬折故皆垂
 帨也由客之左吉事尚右以尊宾也接下承弣敬受
 之也乡与客并然后受者敌相遗皆南乡 胡氏铨
 曰尊卑垂帨献受皆敬还辟犹退却也 陈氏浩曰
 还辟之辟犹开也谓离其所立之处 方氏悫曰宾
 主异等则授受异乡此宾主敌故乡与客并也 徐
 氏师曾曰接下承弣者是时客方承弣不能容手故
 先以左手接下俟客放手而后承弣次以右手执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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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
 通论孔氏颖达曰聘礼宾问主国之卿卿北面受币
 聘宾南面授币敌不并授者以聘宾衔聘君之命敬
 其君命也
 存疑孔氏颖达曰尊卑谓宾俱是大夫则为尊俱是
 士则为卑 张子曰尊卑垂帨至地高下之节也尊
 卑者高下也尊者谓宾主卑者谓宾主之侍者尊者
 磬折则卑者亦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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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辨正朱子曰宾主虽或一尊一卑然皆当磬折垂帨
 也 马氏睎孟曰主佩垂则臣佩委明尊卑俯仰之
 异也言尊卑垂帨而无上下之异者盖宾主授受之
 礼非臣主之际也
 案此只论宾主虽有尊卑而其礼一致耳若如孔氏
 说则宾主或一大夫一士不皆垂帨显与经背矣如
 张子说则宾主行礼安用侍者在旁摹仿乎弓张则
 筋外而角内弛则角外而筋内箫亦作弰又曰弭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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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曰象弭鱼服尔雅曰弓无缘者谓之弭左传曰左执
 鞭弭是无缘之弓以骨饰其弭也然箫之饰亦有不
 特以骨者尔雅曰以金者谓之铣以蜃者谓之珧以
 玉者谓之圭盖射者男子之所有事故弓之制独详
 而遗人以弓其馈视他物为重故详其容然垂帨拜
 辟并受即他物亦当无不然者接下承弣孔疏甚明
 陈氏浩注主人却左手者谓主人却客左手亦以左
 手承弣也又覆右手者谓主人自覆右手亦以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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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箫也则客左手先释弣而后主承弣下字反不分
 明
进剑者左首
 正义郑氏康成曰左首尊也(孔疏首剑拊环也客在/右主人在左剑以首为)
 (尊以尊处/与主人也) 孔氏颖达曰进亦遗也言授与人时也
 通论孔氏颖达曰少仪云刀却刃授颖颖镮也春秋
 传叔孙之圉人欲杀公若伪不解礼而授剑末杜注
 以剑锋末授之以锋为末则镮是首也少仪又云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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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首郑注泽弄也剑刃不容弄正是剑镮也
 案古之佩剑者必左唯仆者右带剑避君也少仪曰
 剑则启椟盖袭之加夫襓与剑焉夫襓剑衣也博雅
 作䃿襓以剑置襓上示不敢亵也左首尊其首也剑
 首在左则主人右手受剑为便也
进戈者前其鐏后其刃(鐏在困反/又作管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锐底曰鐏(孔疏鐏在尾而/钝向人为敬也)后刃敬
 也(孔疏直刃长八寸横刃长六寸刃下接柄处长四/寸并广二寸用以钩害人也刃当头而利故不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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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人/也) 孔氏颖达曰戈钩孑戟也如戟而横安刃但
 头不向上为钩也 徐氏师曾曰向主人曰前自向
 曰后不以刃授示不伤人敬也
进矛戟者前其镦(镦徒/对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三兵鐏镦虽在下犹为首平底曰
 镦(孔疏戟两边皆安横刃长六寸中刃长七寸半横/刃下接柄处又长四寸半并广寸半镦矛戟柄尾)
 (平底如镦柄下也/以平向人敬也) 孔氏颖达曰矛如鋋而三廉也
 戟今之戟也亦应并授不云左右而云前后者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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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若相对则前后也若并授则左右也 彭氏曰矛
 横安两刃而头俱钩向下也戟横安两刃一向上而
 一向下也镦为矛戟柄尾
进几杖者拂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尊者所冯依拂去尘敬也 孔氏
 颖达曰前云献杖执末此云拂之亦互文也或云进
 几者以弯外授人亦顺也
 通论吕氏大临曰少牢礼主人左手缩之以右袂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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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拂几三二手横执几进授尸于筵前此进几之仪(案/此)
 (授尸之礼子事父弟事师或/亦然若相遗则未必然也)
效马效羊者右牵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效犹呈见用右手便也 孔氏颖
 达曰此亦是遗人而言效互文也 徐氏师曾曰马
 羊豢畜驯而易制故右手牵之
效犬者左牵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犬齛齧人右手当禁备之(孔疏犬/好齛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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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故左牵之而右手防禦也少仪云献犬则右牵之/彼是田犬畜犬不齧人此是充食之犬故防之狗犬)
 (通名分言之则大者为犬小/者为狗尔雅云未成豪曰狗) 吕氏大临曰犬虽豢
 畜然吠非其主或有噬人之患故左牵而以右制之
 如臣虏之比
执禽者左首
 正义郑氏康成曰左首尊(孔疏左阳也首亦阳也左/首谓横捧之并授则主人)
 (在左故客以/鸟首授之也) 陆氏佃曰禽若羔雁之类左首向人
 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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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此执禽与前献鸟不同即周礼所谓以禽作六挚
 卿羔大夫雁士雉庶人鹜工商鸡是也故下文继之
 云饰羔雁者以缋士相见礼云挚冬用雉夏用腒左
 头奉之即执禽左首之谓也
饰羔雁者以缋(缋胡/对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缋画也(孔疏饰覆也画布为云气/以覆羔雁为饰以相见也)
  陈氏栎曰饰羔雁者覆以布而缋画之 朱氏申
 曰卿执羔大夫执雁以为挚焉饰以缋所以文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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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疑郑氏康成曰诸侯大夫以布天子大夫以画(孔/疏)
 (士相见礼云下大夫以雁上大夫以羔饰之以布不/言缋者彼是诸侯之卿大夫卑故但用布此天子之)
 (卿大夫尊/故画之也)
 辨正陆氏佃曰案士相见礼下大夫以雁饰之以布
 言饰则缋可知未必有天子之大夫诸侯之大夫之
 异
受珠玉者以掬(掬九/六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受珠玉以掬慎也掬手中(孔疏珠/玉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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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置在手中不用/袂承之恐坠落也) 陈氏浩曰谓以两手共承之也
  徐氏师曾曰两手曰掬珠玉重宝受之宜慎故开
 匣而以两手共承之也
受弓剑者以袂
 正义郑氏康成曰受弓剑以袂敬也(孔疏受弓剑者/不露手取之用)
 (衣袂承接/以为敬也)
 存疑徐氏师曾曰前言受弓接下承弣又似不以袂
 者岂前专受弓而此兼受弓剑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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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玉爵者弗挥
 正义郑氏康成曰为其宝而脆 孔氏颖达曰玉爵
 玉杯也挥振去馀也左传奉匜沃盥既而挥之是也
  陈氏栎曰洗他爵必挥扬之去其馀水惟饮玉爵
 者弗挥扬玉器宜慎也
 馀论吴氏澄曰此因上文受珠玉以掬而并记之也
凡以弓剑苞苴箪笥问人者操以受命如使之容(苴子/馀反)
 (箪音单笥思嗣反操/仓刀反使色吏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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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郑氏康成曰问犹遗也苞苴裹鱼肉或以苇或
 以茅箪笥盛饭食者圜曰箪方曰笥如使之容谓使
 者(孔疏苞者以草包裹鱼肉之属诗曰白茅包之既/夕礼云苇包长三尺是也苴者以草藉器而贮物)
 (箪圜笥方俱是竹器亦以苇为之问人者谓因问而/有物遗之也或自有事问人或闻彼有事而问之悉)
 (有物以表其意使者操持此上诸物以进受尊者之/命如臣为君聘使受君命先习其威仪进退令如其)
 (至所使之国时之仪/容故云如使之容也) 孔氏颖达曰凡谓凡此数事
 皆同 吕氏大临曰书厥包橘柚锡贡是包兼果实
 惟衣裳在笥是笥或有衣裳 陈氏栎曰苴藉也箪
卷四 第 18a 页
 以盛饭食笥以盛衣裳问如诗杂佩以问之左氏问
 之以弓 徐氏师曾曰上言亲献之仪此言为使之
 仪也使者操持诸物以进受尊者之命即习其威仪
 进退如至彼之仪容则临时不至失礼而称其为使
 矣
 通论吕氏大临曰进者以物共尊者之用非献也效
 者致之尊者之前使之见非进也聘礼曰小聘曰问
 问者久不相见使人问安否以讲好因有物遗之义
卷四 第 18b 页
 如诸侯之相聘礼则杀之也诗云知子之顺之杂佩
 以问之如弓剑苞苴箪笥皆可以问人者也使者操
 是物以受尊者之命如使臣受命于君之容所以敬
 命也 应氏镛曰自献鱼鳖至于效犬执禽皆细别
 其献物之宜而一物必有一仪也自饰羔雁至于饮
 玉爵又略叙其饰物之文而重其物必重其礼也终
 则总之曰凡以弓剑苞苴箪笥问人者举其凡以该
 上文所列之目也盖曰献曰遗曰进曰效虽不同而
卷四 第 19a 页
 皆所以为问也当其受命主人之时物虽未至于所
 遗之家而其执操有仪已若与之相为揖逊周旋而
 无愧乎使者之容矣
 馀论马氏曰礼曰无辞不相接也无礼不相见也欲
 民之毋相亵也相见以贽为此也卿执羔大夫执雁
 而饰之以缋者君子交接之礼以文为贵盖位弥尊
 而礼弥文也苞苴箪笥物之微者也操而遗人必习
 其威仪进退如使者之容以礼将之也故聘义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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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而误主君弗亲飨古之人相厉以礼如此
凡为君使者己受命君言不宿于家(为于伪反使色吏/反下使者并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急君使也言谓有故所问也(孔疏/郑注)
 (聘礼有故谓灾患及时事相/告所问或问其臣或问他人) 孔氏颖达曰受命谓
 受得君命为聘使受君言宜急去不得停留宿于家
 聘礼既受命遂行舍于郊是也 吕氏大临曰人臣
 之义莫大乎敬君敬君莫大乎敬命受君命不宿于
 家不敢留也 方氏悫曰上曰命盖主于所使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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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曰言盖主于所问之事
 通论陈氏祥道曰为人臣者无以有已故将军受命
 之日则忘其家临军誓众则忘其亲援桴而鼓则忘
 其身为君使者岂异是哉聘礼所以言释币遂行此
 所以言不宿于家也 郑氏康成曰聘礼曰若有言
 (孔疏如告籴乞师/言汶阳田之类)则以束帛如享礼(孔疏行享礼毕/而又有此言亦)
 (必有物将之/又加束帛也)
 案聘有以常礼行者则言不过述岁事之常有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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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行者则言如秦伯使西乞术聘鲁且言将伐晋事
 是也以其非一定故聘礼云若有言郑引此者以见
 人臣急君命不敢留宿之义
君言至则主人出拜君言之辱使者归则必拜送于门

 正义郑氏康成曰敬君命也此谓国君问事于其臣
  孔氏颖达曰君使初至则出门拜迎君命辱者言
 屈辱尊者之命来也君之使去又出拜送门外则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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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至迎亦出门也
若使人于君所则必朝服而命之使者反则必下堂而
受命(使人如字/朝音潮)
 正义郑氏康成曰此谓臣有所告请于其君 孔氏
 颖达曰命使者言朝服则君言至亦朝服受之互言
 也去不下送反而下迎者尊君命也不出门者已使
 卑于君使也
 通论陈氏祥道曰大夫见于国君国君拜其辱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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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至乎孔子问人于他邦再拜而送之况使人于君
 所乎言拜辱拜送则知朝服而命之亦拜之也 范
 氏成大曰朝受君言夕舍于郊非必使事如此其急
 也不敢慢君之命也使人请命于君其往则朝服而
 遣之其反则下堂而受之非严使人也严君之命也
 人君命令所至奔走奉承其震动如此是以圣主兢
 兢业业不敢忽于出令审之而弗轻发守之而弗䡖
 变使天下致敬而取则观听不惑而后治功可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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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强识而让敦善行而不怠谓之君子(识音志行/下孟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敦厚也 陈氏祥道曰博闻强识
 知也知常患于不让敦善行行也行常患于怠知矣
 而能逊行矣而不怠然后谓之君子盖闻识自外入
 善行由中出自外入者易实故处之以虚由中出者
 易倦故济之以勤 刘氏彝曰博闻矣强识矣而犹
 未敢以为能也于是自卑而尊人抑己以崇德日新
 力行而无厌怠其所以为君子欤 游氏桂曰多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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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常失于傲而为善者常失于苟有得焉而止今也
 居之以让加之以不怠谓之君子宜矣
 通论陈氏祥道曰颜子好学而不伐善所谓博闻强
 识而让者也三月不违仁所谓敦善行而不怠者也
君子不尽人之欢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欢谓饮食(孔疏饮食是/会乐之具)忠谓衣服
 之物 孔氏颖达曰与人交者不宜事事悉受若使
 彼罄尽则交结之道不全若不竭尽交乃全也 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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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氏澄曰饮食之礼所以致其欢乐馈遗之礼所以致
 其忠诚受其半而辞其半使彼致欢致忠于我之意
 常有馀而不竭尽不至于使人厌倦而难继故曰全
 交谓全其交接之道使可常也
 通论游氏桂曰尽人之欢如虞公求玉于虞叔叔既
 献之而又求其宝剑故虞叔遂伐虞公此尽人之欢
 也楚共王归知罃而问何以报我知罃不应而楚子
 责以必报不榖是竭人之忠也就饮食衣服言之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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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敬仲之乐饮而不继以烛孔子出行不假雨具于
 子夏亦不尽不竭之一端
礼曰君子抱孙不抱子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子不可
以为父尸
 正义郑氏康成曰以孙与祖昭穆同 张子曰父于
 子主于尊严故不抱孙自有其父故在祖则可抱非
 谓为尸而可抱也祭所以有尸者盖以示敬若接鬼
 神则室中之事足矣至于事尸分明是孙行反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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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事之则事亲之道可以喻矣
 通论朱子曰神主之位东向尸在神主之北古人用
 尸夲与死者一气又以生人精神去交感他那精神
 是会附著歆享 孔氏颖达曰天子至士皆有尸宗
 庙之祭皆用同姓之嫡天子必取孙列之为卿大夫
 者既醉注云天子以卿谓诸侯入为卿大夫故云公
 尸诸侯亦然郑注特牲礼大夫士以孙之伦为尸言伦明
 非己孙皇侃用崔灵恩义以为大夫用已孙非也天子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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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地社稷山川四方百物及七祀诸侯祭社稷竟内
 山川大夫有采地祭五祀皆有尸外神不问同异姓
 但卜吉则可祭殇无尸若新丧虞祭男女各立尸故
 士虞礼云男男尸女女尸至祔祭后止用男之一尸
 祭统云设同几是也若祭胜国之社稷则士师为尸
 异义公羊说祭天无尸左氏说晋祀夏郊以董伯为
 尸虞夏传云舜入唐郊以丹朱为尸则祭天亦有尸也
 (案董伯夏之后丹朱尧之子以为配天者之尸则天/无尸明矣周礼节服氏郊祀送逆尸亦后稷之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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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疑孔氏颖达曰凡称礼曰者皆礼旧语也祭祀必
 有尸尸必以孙子孙行并幼弱得抱孙为尸不得抱
 子为尸曾子问云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于同
 姓可也同姓谓五服外 方氏悫曰君子指所祭之
 主
 案抱孙不抱子指平日言不指当祭言下两句是作
 记者推到后来说见得孙与子其分固殊也大凡礼
 近则有嫌远则无嫌故天子不以公为尸而以卿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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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尸诸侯不以卿为尸而以大夫为尸则不以子为尸
 而以孙为尸亦是此义张子之意谓君子于生之时
 为祖者抱其孙而为父者不抱其子故死可以孙行
 为尸而不可以子行为尸非谓孙他日可为己之尸
 而抱之也孔氏之意亦谓所祭者之孙可抱为尸昭
 穆同也子不可抱为尸昭穆异也云尔方氏乃以君
 子为祭主似祭主抱祭尸不可解矣曾子问篇孙幼
 则使人抱之使人抱非己抱也盖大夫士避君尸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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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无爵者尸必正适所生必已无父又必无爵求兼
 此三者而又卜之吉乃用则得其人甚难故或及至
 幼耳
为君尸者大夫士见之则下之君知所以为尸者则自
下之尸必式乘必以几
 正义郑氏康成曰下下车尊尸也尸必式礼之也乘
 以几尊者慎也 孔氏颖达曰为君尸谓臣为君作
 尸者已被卜吉君许用者也古者致齐各于其家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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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亦犹出在路及祭日之旦俱来入庙故群臣得于
 路见君之尸皆下车而敬之君若于散齐之时在路
 见尸亦自下车敬之式谓俯下头也古者车箱长四
 尺四寸而三分之前一后二横一木下去车床三尺
 三寸谓之式于式上二尺二寸横一木谓之较较去
 车床五尺五寸于时立乘若平常则冯较诗云倚重
 较兮是也若应为敬则落手隐下式而头得俯俛后
 云式视马尾是也几上有幂君以羔皮而以虎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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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 方氏悫曰下谓在车则下之也冯式谓之式犹
 执杖谓之杖 何氏兆清曰上三句立尸之法为君
 尸五句敬尸之道尸必式二句是尸自处之道
 存疑郑氏康成曰国君或时幼小不能尽识群臣有
 以告者乃下之 孔氏颖达曰庙门之外其尊未伸
 不敢亢礼不可下车故式为敬以答君也至庙中礼
 伸则亢故答拜几案在式之上尊者有所敬事以手
 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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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辨正王氏安石曰郑注国君幼小有告者则下之君
 必有告者不必幼也
 案或疑礼经凡不敢亢礼者有还辟辟拜及三退负
 序之法今君下尸而尸亦下固疑为屈若君下尸不
 下而第以式答之恐亦未顺意尸必式句专指大夫
 士言若尸与君当必有辟之之法至不能辟而相值
 理应先下及君下车自可以辟退之礼处之岂有待
 君下车而第以式答之之理者考礼先十日戒尸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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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日卜尸卜而吉乃成其为尸此所谓尸必在二日
 以内成其为尸则尸尊无下车法矣至乘必以几孔
 谓几在式上恐式上非置几地盖车上设几以示尊
 安之意其实坐然后凭几非式时可用也据昏礼妇
 乘以几注亦以慎之为说贾公彦疏谓登车时也将
 上车践以登若王后则履石若尸乘以几之类则乘
 字明据可正孔疏几在式上之失矣
齐者不乐不吊(齐侧皆反乐/音洛又如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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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郑氏康成曰为哀乐则失正散其思也 吕氏
 大临曰古之有敬事者必齐齐者专致其精明之德
 恍惚以与神明交者也乐则散哀则动皆有害于齐
 也故不乐不吊全其所以齐之志也
 通论方氏悫曰致齐不以哀乐易其心祭则曰乐以
 迎来哀以送往何也齐之所谓哀乐者以防外物为
 主祭之所谓哀乐者以尽内志为主惟能防外物之
 乐故能尽内志而乐神之来惟能防外物之哀故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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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内志而哀神之往齐之不哀不乐乃所以致祭之
 哀乐也
 案郑孔读乐为哀乐之乐杨氏梧读如字考祭统云
 耳不听乐故曰齐者不乐言不敢散其志也则杨得
 之但乐所以乐吊所以哀其义仍一耳
居丧之礼毁瘠不形视听不衰升降不由阼阶出入不
当门隧(瘠秦昔反衰所追反/阼才故反隧音遂)
 正义郑氏康成曰为其废丧事形谓骨见隧道也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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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亲存 孔氏颖达曰此明孝子居丧之法毁瘠羸
 瘦也许羸瘦不许骨露见也阼阶主人之阶孝子在
 丧思慕不忍从父阼阶上下若祔祭则同于吉得升
 阼阶也
 通论吕氏大临曰记曰毁不危身为无后也又曰言
 而后事行者杖而起身自执事者面垢而已君子执
 亲之丧其哀慕之至如不欲生齐疏之服饘粥之食
 居倚庐寝苫枕块所以致毁者仅不死而已然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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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礼毁不灭性教民无以死伤生毁瘠形视听衰几
 于灭性矣送死之大事且将废而莫之行罪莫大焉
 此君子所以不敢过也君子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若
 父存焉而升降不由阼阶出入不当门隧执人子之
 礼而不忍废也士丧礼既启柩迁于祖主人从升自
 西阶既葬反哭入升自西阶此不由阼阶之节也虽
 天子诸侯在丧称子亦此义也 方氏悫曰居丧之
 礼虽哭泣无时然不可以过哀而丧其明虽闻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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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然不可以过哀而聩其聪视听衰则不足以当大
 事杂记言视不明听不聪君子病之者以此
居丧之礼头有创则沐身有疡则浴有疾则饮酒食肉
疾止复初不胜丧乃比于不慈不孝(创初良反疡/音恙胜平声)
 正义郑氏康成曰胜任也 孔氏颖达曰不胜丧谓
 疾不食酒肉创疡不沐浴毁而灭性者也不留身继
 世是不慈也灭性是违亲生时之意是不孝也然夲
 心实非为不孝故言比也 吕氏大临曰居丧非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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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祔练祥无沐浴然头有创身有疡必为之沐浴 朱
 子曰下不足以传后故比于不慈上不足以奉先故
 比于不孝
 存疑吕氏大临曰汎言居丧而不独父母此所以兼
 言不慈也
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惟衰麻在身饮酒食肉处
于内(衰仓回反/处上声)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致毁以下皆所以养老人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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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始衰也 孔氏颖达曰致极也五十居丧许毁而不
 得极六十衰甚都不许毁也 方氏悫曰七十则自
 衰麻之外与平居无以异饮酒食肉则不必有疾处
 于内则不居门外之倚庐也 陈氏浩曰七十之年
 去死不远略其居丧之礼所以全其易尽之期
 通论孔氏颖达曰鲁襄公三十一年经书子野卒传
 云毁也
生与来日死与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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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郑氏康成曰与犹数也生数来日谓成服杖以
 死明日数也死数往日谓殡敛以死日数也此士礼
 贬于大夫者大夫以上皆以来日数与或为予 孔
 氏颖达曰士卑屈故降不如大夫然惟屈殡日不屈
 成服杖日者成服必在殡后故也大夫以上成服及
 殡皆不数死日也 陈氏浩曰成服杖生者之事也
 从死之明日数之为三日是三日成服者乃死之第
 四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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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论郑氏康成曰士丧礼曰死日而袭厥明而小敛
 又厥明大敛而殡则死已三日而更言三日成服杖
 似异日矣丧大记曰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之朝主
 人杖二者相推其然明矣(孔疏证明士殡/与成服不同日) 吕氏大
 临曰三日成服杖生者之事也其三日也自死之明
 日数之故曰生与来日三日而殡死者之事也其三
 日也自死之日数之故曰死与往日丧大记云大夫
 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则生死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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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死之明日数之与士异矣士位卑禄寡不若大夫
 死事毕而后治生事故成服杖后于殡一日然以来
 日往日数之皆可以名三日也 戴氏溪曰死者日
 远生者日忘圣人念之故三日而殡死者事也以往
 日数三日而食生者事也以来日数其情哀矣圣人
 察于人情之故而致意于一日二日之间以此教民
 而犹有朝祥暮歌者
 存疑陆氏佃曰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郑氏谓士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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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贬于大夫非是然则丧大记云士之丧二日而殡左
 氏曰士踰月外姻至何也曰士卑故主生者之月日
 言之不嫌也若大夫以上言来日嫌于己蹙此立言
 之法故君之丧曰五日既殡大夫之丧言三日之朝
 既殡言既殡非殡之日也亦犹言五日而殡不言朝
 言朝嫌于己蹙
 案此二句乃以起下文言生者之相与在来日故必
 吊之以慰其生死者之相与在往日今则已矣故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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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之以痛其死也若计殡杖之日则注疏说自不可
 易郑氏所谓异日谓殡之明日也丧大记士之丧二
 日而殡者核时刻言之若按日则仍是第三朝也成
 服杖后于殡日算来是第四日也从来日数起亦恰
 得三日此士礼也大夫以上皆以来日数者所谓死
 事毕而后治生事也丧无贵贱盖统论生者不容自
 已之思至于位禄则士与大夫固有不能一概者不
 必拘陆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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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生者吊知死者伤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伤知死而
不知生伤而不吊
 正义郑氏康成曰人恩各施于所知也吊伤皆谓致
 命辞也 孔氏颖达曰此论吊伤之法若存之与亡
 并识则吊辞伤辞兼行若但识生而不识亡则惟遣
 设吊辞而无伤辞若但识亡惟施伤辞而无吊辞也
 此皆不自往而遣使致已之命然吊辞乃使口致命
 若伤辞当书之于版使者读之而奠致殡前也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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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氏悫曰不知生而吊之近謟不知死而伤之近伪
 应氏镛曰吊者礼之恤乎外伤者情之痛于中
 通论郑氏康成曰杂记曰诸侯使人吊辞曰寡君闻
 君之丧寡君使某如何不淑此施于生者说者有吊
 辞云皇天降灾子遭罹之如何不淑此施于死者辞
 毕退皆哭(孔疏杂记行吊之后致含禭赗毕乃临若/不致含禭赗则吊讫乃临故郑云吊伤辞)
 (毕皆/哭) 马氏睎孟曰子张死曾子齐衰而往哭之或
 曰齐衰不以吊曾子曰我吊也与哉然则伤吊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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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施固异也(案白虎通引檀弓有此/文郑所见檀弓已逸也)
吊丧弗能赙不问其所费问疾弗能遗不问其所欲见
人弗能馆不问其所舍(赙音附费芳味反/遗于季反舍去声)
 正义郑氏康成曰皆为伤恩也(案伤谓无/恩之实)不问其所
 欲己物或非其所欲将不与也(案不与则/虚此问矣)见人见行
 人也馆舍也 王氏安石曰不问者辞口惠而实不
 至也 吕氏大临曰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所问
 不由于诚不如勿问之 陈氏浩曰以货财助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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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曰赙此三事不能则皆不问者以徒问为可愧也
 通论方氏悫曰表记言有客不能馆不问其所舍则
 知人谓行人耳儒行言孔子至舍哀公馆之者以此
赐人者不曰来取与人者不问其所欲
 正义王氏安石曰为人养廉也 吕氏大临曰来取
 人之所难取也所欲人之所难言也赐之而难取问
 之而难言非所以惠人之道也 陈氏浩曰赐者君
 子与者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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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赐君子而曰来取非所以重君子也君子宁去之
 而不来矣与小人而问其欲彼欲易餍乎是启其贪
 矣
适墓不登垄助葬必执绋(垄力/勇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垄冢也墓茔域登垄为其不敬也
 葬丧之大事绋引车索也 孔氏颖达曰自此至君
 侧一节杂记吉凶举动威仪之事绳属棺曰绋属车
 曰引引绋亦通名助葬本非为客正助事耳故宜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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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绋 吕氏大临曰垄非所登也助葬执绋必有事也
 吊于葬者必执引若从柩及圹皆执绋
 通论吕氏大临曰诸侯之礼曰寡君有宗庙之事使
 一介老某相执绋则助葬者虽诸侯亦执绋
临丧不笑
 正义郑氏康成曰临丧宜有哀色 吕氏大临曰临
 丧非笑所也 陈氏祥道曰临丧不笑与望柩不歌
 入临不翔当食不叹皆所以言哀乐喜愠之情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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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也
揖人必违其位
 正义郑氏康成曰礼以变为敬 孔氏颖达曰位谓
 己之位于位而见己所当敬者则当离己位而向彼
 遥揖燕礼君降阶尔卿大夫注尔近也揖而移近之
 明虽君臣皆须违位而揖也
望柩不歌入临不翔当食不叹(柩音/旧)
 正义郑氏康成曰望柩入临哀伤之无容乐也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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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乐非叹所也 孔氏颖达曰入临人之丧不得趋
 翔为容 陈氏浩曰不歌与不笑义同惟食忘忧非
 叹所也
邻有丧舂不相里有殡不巷歌(舂书容反相去/声殡必刃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相谓送杵声不相不巷歌所以助
 哀也
 馀论吕氏大临曰无服之丧至诚恻怛当与天下同
 之况邻里乎 陈氏浩曰五家为邻相者以声音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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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劝相盖舂人歌以助舂也二十五家为里巷歌歌于
 巷也 方氏悫曰除丧而后祥故未祥之前通谓之
 有丧启殡而后葬故未葬之前通谓之有殡于邻言
 有丧舂不相则有殡更可知于里言有殡不巷歌则
 容或相舂矣邻近而里远丧期远而殡期近故哀不
 能无轻重浅深之别焉
 存异胡氏铨曰孙卿书多言成相汉艺文志有成相
 杂词十一篇乐记云治乱以相郑云即拊也又非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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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杵声矣苏氏云讴谣名(案本文明言舂不相是送/杵声也不必汩而乱之)
适墓不歌哭日不歌
 正义郑氏康成曰墓非乐所哭日哀未忘故皆不歌
  孔氏颖达曰哭日谓吊人日也论语云子于是日
 哭则不歌
送丧不由径送葬不辟涂潦临丧则必有哀色执绋不
(辟音避/绋音弗)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由径不辟涂潦所哀在此也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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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丧执绋及下介胄诸事其貌皆宜与事相配 杨氏
 简曰送丧为生者送葬为死者不由径谓从丧而送
 不由径道而会也不辟涂潦谓柩车涉涂潦送死者
 哀情重从之无所辟也 陈氏祥道曰情者色之实
 色者情之文情之得失存乎内则色之得失见于外
 故丧必有哀色则哀之情可知执绋不笑则忧之情
 可知
临乐不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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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马氏睎孟曰传曰所乐而忧犹有忧而乐君子
 之忧乐各有所当故临乐不叹 陈氏浩曰亦为非
 叹所也
介胄则有不可犯之色
 正义郑氏康成曰介甲也 孔氏颖达曰介胄则戎
 容暨暨使形势高岸有不可犯之色以称其服也
 马氏睎孟曰兵革以威克爱也
故君子戒慎不失色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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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郑氏康成曰色厉内荏貌恭心很非情者也
 孔氏颖达曰此句并结前义故者承上起下之辞君
 子接人凡所施用并使心色如一不得色违于心(案/郑)
 (注别义不如/孔疏为确) 吕氏大临曰色必称其服情必称其
 色内外相顾所谓不失色于人也 陈氏祥道曰君
 子之颜色无所苟而已矣惟无所苟故为色不同而
 莫不中礼斯不失色于人矣宜君子于此戒慎而不
 敢忽也 方氏悫曰色之得失在己乃云于人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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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色则已与人相通故必以人为言焉
 案此章是悉数君子动必以礼也礼无不敬故以戒
 慎二字作总结
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抚犹据也据式小俛崇敬也乘车
 必正立(孔疏乘车驷马之车既并/立乘故为敬时俯俛据式) 孔氏颖达曰谓
 君臣俱行君式宗庙则臣宜下车言大夫则士可知
 若士为大夫之臣亦如大夫于君也 吕氏大临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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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之敬重于式所敬皆降一等也
 通论陈氏祥道曰周官舆人言高三尺三寸为式高
 五尺五寸为较冯较则言其常抚式则致其敬国君
 大夫士名位不同则礼亦差等矣
礼不下庶人
 正义郑氏康成曰为遽于事且不能备物也 张氏
 逸曰非是庶人都不行礼以其遽务不能备之故不
 著于礼文有事则假士礼行之 孔氏颖达曰礼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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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酬酢之礼不及庶人勉民使至于士也 游氏桂曰
 庶人不庙祭则宗庙之礼所不及也庶人徒行则车
 乘之礼所不及也庶人见君子不为容则朝廷之礼
 所不及也不下者谓其不下及也(案孔止以酬酢言/不如此说该备)
 存异陈氏浩曰或云此谓相遇于途君抚式以礼大
 夫则大夫下车大夫抚式以礼士则士下车庶人则
 否故云礼不下庶人也 黄氏裳曰谓大夫士所乘
 皆天子命车乘车之礼不为庶人而下若国君见黄
卷四 第 42b 页
 发庶人而抚式则大夫士不必下之皆式之而已
 案孔疏引白虎通礼为有知制刑为无知设则文法
 自与刑不上大夫句相对陈黄二氏牵上文下字非
 正解而黄尤误大夫士与君并式可乎
刑不上大夫(上时/掌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与贤者以犯法(孔疏与犹许也/许贤者犯法则)
 (非进贤/之道)其犯法则在八议(孔疏周礼一议亲二议故/三议贤四议能五议功六)
 (议贵七议/勤八议宾)轻重不在刑书 孔氏颖达曰五刑三千
卷四 第 43a 页
 之科条不设大夫犯罪之目以大夫必用有德若逆
 设其刑则是君不知贤也 吕氏大临曰庶人愚且
 贱者也不可以待君子之事责之大夫贤且贵者也
 不可以待小人之法辱之大夫有罪八议所不赦则
 刑于隐周官掌囚所谓凡有爵者与王之同族奉而
 适甸师氏以待刑杀是也
 通论方氏悫曰周官司寇有议贵之辟宗伯不以象
 示民亦此意也然周官以礼俗驭其民则礼非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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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庶人也要之以治贵者为主有甸师氏则刑非不上
 大夫也要之以治贱者为主在大夫之下庶人之上
 者则士而已王制言礼乐造士则礼及乎士矣舜典
 言朴作教刑则刑加乎士矣
刑人不在君侧
 正义郑氏康成曰为怨恨为害也春秋传曰近刑人
 则轻死之道(孔疏春秋襄二十九年阍弑吴/子馀祭公羊传阍者何刑人也) 吕氏
 大临曰古者刑人皆远之墨者使守门劓者使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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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刖者使守囿髡者使守积刑人而在君侧轻身之道
 也
 通论陈氏祥道曰刑人不在君侧礼也公家不畜刑
 人非礼也周礼掌戮墨劓宫刖等非不畜也不近之
 而已畜之者仁也不近之者智也世衰礼废而防患
 之道不谨此吴子馀祭所以见杀于阍齐庄公所以
 见閒于贾举也
 案刑人不可在侧兼二说一以杜邪佞之门一以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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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祸患之伏也而防患意较多
 
 
 
 
 
 
钦定礼记义疏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