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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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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果堂集卷三
              吴江沈彤撰
  问
   礼记明堂位问
明堂位目周公以天子何也余曰此注家之失也其曰
周公朝诸侯于明堂之位天子负斧依南乡而立者谓
合诸侯于明堂以朝天子也天子目成王也不曰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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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曰天子者对下文公侯伯子男言之耳周公太师也
当此时固肃然正位乎中阶之前是篇虽夸且诬亦何
至齐公相于天子哉然则其曰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
天下者何曰此文王世子之所谓摄政而践阼非负斧
依南乡而立之谓也阼天子出治之位也然践阼不可
以为涖阼则践位不可以为即位与孟子践天子位之
云文同而意异也曰周公之治天下相天子也曷为而
践天子之位也其不疑于天子乎曰践天子之位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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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不在位而代之践之乃奉天子于天子之位辅翼
启沃而不之离也是相幼君之道也故别于相之常有
矣疑于天子则未也曰近世说者据古文尚书周公位
冢宰正百工之文谓无践天子之位之事也然欤曰冢
宰周公本位也书之文为蔡仲嗣封起本岂必尽周公
之所位而序之邪夫不敢负斧依南乡而立者圣人之
经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者圣人之权皆其事之实也
因记者夸诬之多而尽疑之则又过矣曰家语载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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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观乎明堂有周公抱成王负斧依南面以朝诸侯
之图是周公亦尝负斧依而南面子何以云不敢也曰
周公之负斧扆南面者为抱成王也抱成王而不负斧
扆南面则是避已嫌而致天子不得正其位讵非大拂
乎轻重之宜吾所云不敢者谓夫成王之不在抱也是
篇云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其时成王已长不在周公之
抱有年已
   仪礼丧服为人后者为本亲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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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期自加隆之服而降也为其昆弟
大功自本服而降也为其祖将何如曰五服既制则皆
以所制之服为本服凡有加降皆自此而推祖本服齐
衰期降一等则大功九月此晋宋间之所议见于通典
者也为其曾祖宜何服曰车氏垓以为缌麻三月也盖
曾祖本服齐衰三月由三月推之而袒免则等于无服
之亲由齐衰推之而大功则等于其祖皆不得其中故
月数如曾祖而服则降三等也其高祖亦如曾祖乎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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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持重于大小宗者(疏云适子当家自为小宗无后/亦当立后故有持重于小宗者)
正尊虽高祖以上苟相及必为之齐衰三月还为本亲
虽缌麻亦自曾祖而止盖不二统之义至是乃周也凡
降其旁亲与外亲有异等乎曰皆降一等疏已有明文
矣本亲外亲之报之亦皆降一等乎曰然惟报则如其
所服
         从祖昆弟(缌/)
      从祖父母(缌/报)从父昆弟(小功/)从父昆弟之子(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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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祖祖父母(缌/报)世叔父母(大功/)昆弟(大功/报) 昆弟之子(大功/)昆弟之孙(缌/)
曾祖父母(缌/)祖父母(大功/)父母(期/报) 已身
   从祖祖姑(缌/报)(大功/报) 姊妹(大功/报) 昆弟之女(大功/)昆弟之孙女(缌/)
      从祖姑(缌/报) 从父姊妹(小功/)从父昆弟之女(缌/)
   (祖姑以下适人者更降一等叔父姑以下/之长殇更降一等其中殇下殇更降二等)从祖姊妹(缌/报)
   外祖父母(缌/)从母(缌/报)
   仪礼丧服宗子之亲为宗子问
与宗子亲尽者为宗子齐衰三月若本缌麻大小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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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则如之何曰其月数各如本月数而三月以前亦皆
齐衰也记云宗子孤为殇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亲则
月算如邦人盖长殇中殇服之大功衰下殇服之小功
衰由齐衰而递降亲尽者之服也如邦人者谓期功缌
之亲皆依殇服本月数为限也云月算如邦人明大小
功衰如亲尽者也故在注释惟与宗子有期之亲者长
殇服之大功九月中殇大功七月下殇小功五月其衰
服如亲尽者亦如邦人若有大功之亲者则长殇中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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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之大功五月下殇小功三月有小功缌之亲者长殇
中殇服之大功三月下殇小功三月其衰服皆如亲尽
者夫亲之服宗子孤为殇者依殇服本月数则其服宗
子成人者亦必依成人服之本月数矣亲之服孤为殇
者依亲尽者之功衰则其服成人亦必依亲尽者之齐
衰矣亲尽者之齐衰三月则功缌亲之齐衰亦必三月
矣然则注所云与宗子有大功之亲者成人服之齐衰
三月卒哭受以大功衰九月有小功之亲者成人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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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衰三月卒哭受以小功衰五月视本月数各有加者
非与曰若宗子期之亲而服之十五月缌之亲而服之
六月则亦可于大小功之亲各加三月矣而经传曷尝
有期与缌亲加月之文况即大小功月数中而为三月
之齐衰不已足伸尊祖敬宗之义耶此徐氏通考所以
力为之辨也大功之亲大功衰三月受以小功衰六月
小功之亲小功衰三月受以缌二月为宗子子齐衰三
月者其受服宜何若曰大功之亲受以大功衰六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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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之亲受以小功衰二月而已
  论
   日躔宫次论
日躔始冬至十二次始玄枵冬至躔玄枵自上古秦汉
以后躔于星纪元至今躔析木之箕析木为寅宫而今
历于冬至日书日入丑宫(七政经纬/躔度历)书日躔星纪之次
(民/历)则是改析木为星纪而非日躔真次矣古之命次皆
依星象星纪之得名以牛斗跨黄道别理日月五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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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始也(按汉书律历志此次兼纪日月/五星故虽名星纪实包日月)而恶得改为他
宿之次且箕本属东而冬至仍在正北皆不与星纪干
改亦徒焉尔夫治历贵顺天而记注必从实测苟于冬
至日过宫之时刻直书日躔析木之次几度分日入寅
宫几度分则冬至虽改方就次而次名与星宿犹自相
(此依/古法)若以冬至在正北箕适移其方而改用赤道定
宫之子宫以统之则虽舍古次与游宫而其宫固终古
不变以纪日躔尤善也(此即西法/而变通之)不此之为而为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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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十二宫皆不得其正而无可凭岂非智者千虑之失
则其为王梅二氏之讥也宜
   月建论
历之月建本以斗建而得名然斗建有岁差月建终古
无改而后世之月建遂不与斗建直于是议历者或欲
改月建以从斗建或谓月建无关于斗建而欲仍其旧
吾以为二说皆非也殷以前且勿论逸周书明云惟一
月既南至斗柄建子始昏北指(周月/篇)一月者今之仲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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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淮南子亦明云斗杓正月建寅月从左行十二辰(天/文)
(训/)是建子之月实以斗柄建子而名之建寅之月亦实
以斗柄建寅而名之矣今斗柄已不建寅而犹称建寅
之月斗柄已不建子而犹称建子之月则是乖其实而
冒其名也而可惟旧之仍乎若欲改月建以从斗建则
昔之斗柄建子者今已转而建亥斗柄建寅者今已转
而建丑亦遂名仲冬之月为亥月孟春之月为丑月乎
诚如是则月与所配之辰其气俱不相应而民之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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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大惑又可乎哉然则如之何曰历之于日也但书某
日某干支则其于月也亦书某月某干支大某月某干
支小去其建字以别于实用建之时而今建但各注其
下以资人参考而已矣
   保甲论
保甲之设所以使天下之州县复分其治也州县之地
广广则吏之耳目有不及其民众众则行之善恶有未
详保长甲长之所统地近而人寡其耳目无不照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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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匿从而闻于州县平其是非则里党得其治而州
县亦无不得其治今之州县官奉大吏之令举行保甲
而卒无其效非保甲之法之不善为保长甲长之人之
未善也夫今之保甲即周官之乡之州党族闾比遂之
县鄙酂里邻也保长甲长即乡大夫之州长党正族师
闾胥比长遂大夫之县正鄙师酂长里宰邻长之属也
周之时自邻长而外皆为士大夫士大夫皆有德行道
艺之贤者能者也故分民而使之治而遂各道之以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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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长长慈幼之恩劝之以相保相受相葬相救相赒之
谊教之以祭祀丧纪昏冠饮酒之礼耕耨也则趣之行
役也则作之财赋也则敛之读法也则从而劝戒之美
者赏恶者诛而无或不共其职故成康之世天下无有
一家一人之不治焉今之长保甲者虽不使之治其里
党与周之里宰党正不同而里党之不法者罹患害者
皆得以达之州县是亦周时分里党之治之一端也为
之者其人大率庶民之顾利无耻不自好者弊且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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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有其效故举行保甲必先择其长保甲之人而后可
保长长十甲甲长长百户分百户而十人长之谓之牌
头牌头择庶民之朴直者为之保长甲长则必择士之
贤者能者而为之贤者能者其陈说事之始终必有序
而不殽论列情之曲直必以实而无伪抑其平日必有
以表率之教导之使其心不终汨于邪僻又必有以区
画之安处之使其食与衣不必由于凶恶历久渐驯而
里党之风自归于正使虑士之贤者能者为今之保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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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长而有所不屑则惟为州县者重其事慎其人求之
以诚聘之以礼币告之以欲分治之故与任分治之义
而使之整其所属纠其邪僻凶恶达之州县亦得展其
心思才力自无不屑之患统乎保者为乡乡则就搢绅
聘焉其遇之隆任之专较之保长甲长而更倍焉可也
及功过已著则权其大小轻重而诛赏进退以为劝惩
必且感德畏威而职无不尽也已虽然欲如是非州县
之所得擅为也责在大吏而大吏亦不得而自专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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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其事于 朝廷得额定其员次第其禄位立考绩黜
陟之法而后可行也夫周官乡遂之制自两汉后魏以
迄唐之盛明之初略仿而行之皆得以善治而宜民而
大儒若朱子名臣若苏绰近世名儒若魏子才顾宁人
辈又莫不称为治教之基则非迂远而阔于事情可知
也在更化之初必有议其不便者行之久而利则相与
安之且歌诵之矣比阅邸报见内外大臣议保甲者多
故述为此论请正其得失于吾所友事者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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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
   父未殡而祖亡承重议
震泽县西濠沈维墉父亡未殡而祖亡或谓维墉今以
适子为适孙一身兼主二丧宜即正承重之名位以事
其事维墉疑之乃属其族父来问余曰维墉既兼主祖
丧固应事承重之事矣若欲即并其名位而正之奚其
可盖所谓承重者承祖丧先祀于其父若祖之谓也先
祀之重在祖则承之于祖祖丧之重在父则承之于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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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之祖者祖葬而后承承之父者父殡而后承故父而
未殡宜摄重而不宜承重曰主祖丧而事承重之事则
承重矣何谓摄重曰父未殡而主祖丧谓之摄主宋庾
蔚之所谓父为传重正主已摄行事是也主摄则重亦
摄也曰父未殡而主祖丧何以必摄也曰不忍死其父
也岂惟不死之而已礼云三日而后敛以俟其生故自
君及士凡死于道者未在棺则入自门升自阼阶(见曾/子问)
皆奉之以生之礼未殡而不摄非之死而致死之之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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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哉曰然则维墉之不宜正承重之名位于父之未殡
也决矣至其殡父而具状与刺也宜何称曰未承重犹
孤子也曰子谓承先祀之重而必于祖之既葬也何居
曰古者丧三年不祭恐致哀于新而不诚于故耳今之
丧虽不如古然未卒哭而祭苟致其诚则哀之杀为已
疾故必于祖之既葬也此朱子之所讲也(见答范/伯崇书)曰重
之名始见丧服传郑氏以宗庙注之则所承宜专在先
祀今之兼丧何本也曰论语谓所重民食丧祭丧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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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并重且启殡而朝卒哭而祔练而祭丧礼有行于庙
者则郑之言宗庙亦兼丧矣
 康成虽专以重为宗庙然言庙则自包寝故承重之
 礼庶人与士大夫同魏书礼志孙景邕等三议皆当
 可从也
 若有祖亡未殡而父亡者于父未殡之前亦摄父事
 虽祖殡未得为承重正主必父殡而后得承祖丧之
 重也其殡祖时状刺则称孤孙常祀宜在父葬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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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记于此
   父妾慈已者服议
吾县叶氏有二妾其少者有子某长者某氏无子则与
少者共抚其子如已子二十年不衰其卒也家长没矣
某念其恩勤而深痛焉遂与亲党谋所服之者或曰在
律父妾之有子者称庶母服期今某氏无子某不得为
之服或曰某氏之抚某恩勤隆至乃经与律所谓慈母
也宜为之三年某不能决择乃属潘生持二说来请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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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父妾无子而为之服庶母之服则倍于律有抚已之
恩而无服则不即于人心为之服而直同慈母则又过
而失其中愚以为惟半慈母之服以服之庶几乎得也
丧服经齐衰三年章云父卒慈母如母传谓妾无子妾
子无母而父命为母子者母死丧之三年贵父之命也
今某自有母父无定命则不成之为慈母故不得直同
慈母之服然某虽自有母而某氏实共抚之父虽无定
命而其抚之也实心嘉之是某氏固居慈母之半故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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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当半慈母之服以服之也半慈母之服则亦为之期
此虽经与律无其文而可以义起也潘生曰郑氏之注
丧服传谓不命为母子则亦服庶母慈已之服今不可
如其说而为小功欤曰古之为庶母也缌慈已焉而小
功则为加今之为庶母也期慈已焉而小功是再降也
故不得如郑说也然为其慈已焉而加隆于庶母又不
得也隆于期者惟三年三年之不得则期而止此无如
何者也曰某之所生母亦尝亲于某氏其为某氏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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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何曰众妾以相亲制服亦不见经与律以同室生缌
之义推之其服缌乎
   母丧无主妇为主及杖议
吴县朱某以长子遭母丧妻亡无主妇而母有女子子
在室有长孙妇某从弟文游来问曰孙妇大功女在室
三年二人孰为主余曰孙妇丧服小记云男主必使同
姓妇主必使异姓注云谓为无主后者为主也异姓同
宗之妇也妇人外成然则女子子在室虽父母无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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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主丧况其有孙妇乎则孙妇之为主必矣曰小记云
妇人不为主而杖者姑在为夫杖是妇人为主者宜无
不杖今孙妇亦杖乎曰大功无杖曰小记又云女子子
在室为父母其主丧者不杖则子一人杖注云女子子
在室亦童子也子一人杖谓长女今孙妇不杖则在室
女子子杖乎曰否主丧者不杖注谓无男昆弟使同姓
为摄主者今长子主丧则长子杖矣众子虽杖不以即
位岂复及童女也若成人之女如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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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丧所生母杂议(庶出之子谓其母曰所生母继/妻所生子谓其母曰生母见会)
   (典验封司/封赠篇注)
震泽县某乙之所生母某氏卒属其所亲来问魂帛铭
旌及适孙列状刺之称余曰在魂帛宜称先母书铭而
系以家长舍侧室无他称适孙无服不宜列状刺曰乙
之父某公尝拟称某氏为继室今以侧室称则父欲伸
之而子故屈之矣安乎曰礼在何伸与屈之有必探父
志而遂之是陷父于不义也若以称侧室为未安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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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明吴孝廉侧室贞节坊之所题乎曰四川道监察御
史吴焕之母太孺人范氏系子于母乃窃取春秋书惠
公仲子僖公成风之法准此为称则于义不拂于情亦
不伤矣曰是诚善顾今之贵者在乙之弟丙可以系其
母乎曰可主丧则以长系铭则以贵铭名也宜系其著
者也曰系以子而不系以家长其权乎曰礼也非权也
传曰妾不得体君若家长存而主妾之丧系以家长其
(杂记曰主妾之丧则自祔陆佃曰然则妾之丧/其主有不主者矣盖贵妾主之贱妾则不主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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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而系之时俗则然故不必然也曰魂帛之以母称也
殆不得称妣乎曰然妣者媲也适母媲于父所生母但
当称母盖朱子先言之矣(见语类/祭礼卷)曰母之上曷不加所
生以殊之曰子不宜殊其母也孽而妣其母谓之无妣
子而殊其母谓之无母无母之罪与无妣等曰适孙无
服诚不宜列状刺矣顾亦可通其变乎曰不可古之列
于状刺者惟丧主今众子诸孙之并列既从俗矣而又
将及无服之孙是变之变也知礼者其许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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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堂集卷三